ZKIZ Archives


會有大變化喲!香港反壟斷法下月生效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11/4716769.html

會有大變化喲!香港反壟斷法下月生效

一財網 秦偉 2015-11-25 12:35:00

對於違反競爭條例的行為,競爭事務審裁處有權對有關企業采取一系列制裁措施,包括判處罰款、向董事發出取消資格令、判給損害賠償或發出其他命令,罰款最高可達該企業在違反條例的每一年度營業額的10%,並可長達3年。

多年來,香港富豪們所熟悉和倚賴發展的市場環境,將隨著下月14日,被稱為“香港反壟斷法”的香港《競爭條例》的正式生效而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

“銀行、保險、房地產、消費品、汽車、建築,甚至嬰兒配方奶粉等關鍵行業,都是監管機構關註的對象。”彭博行業研究金融法規高級研究員Alex Gardner對《第一財經日報》指出。

《競爭條例》早在2012年6月已經通過立法,重點關註操縱價格等四類妨礙、限制或者扭曲香港競爭環境的行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及大幅削減競爭的並購交易。兩大反壟斷監管機構——競爭事務委員會(下稱“競爭委員會”)與通訊事務管理局也均於2013年初成立,其中競爭委員會為執法主體,後者僅參與電信行業反壟斷事項。

對於違反競爭條例的行為,競爭事務審裁處有權對有關企業采取一系列制裁措施,包括判處罰款、向董事發出取消資格令、判給損害賠償或發出其他命令,罰款最高可達該企業在違反條例的每一年度營業額的10%,並可長達3年。

紅線:市占率25%

正如香港的法律、醫療等行業一樣,在《競爭條例》出臺前,這里的競爭環境也主要依賴於不同領域企業的自律來實現。過去幾十年里,雖然從未爆出某個集團因行業壟斷而導致惡性事件,但各種反競爭行為也時有發生。

從香港市場的格局來看,這似乎無可避免。日常使用的燃氣,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0003.HK)是唯一一間煤氣生產、輸送及供應商,為逾180萬客戶供應煤氣;兩大超市——百佳和惠康,日常用品連鎖店——屈臣氏和萬寧,分別隸屬於長江和記實業(0001.HK)以及怡和集團旗下的牛奶國際。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兩年前對零售市場調查時曾發現,兩大超市——百佳和惠康都有通過向供應商施壓,間接令其他零售商戶經營更加困難。受訪的43家供應商中,27%受訪機構反映,除了對百佳和惠康提供折扣外,被要求不得向其他零售商戶打折。其中,40%供應商與超市簽有獨家銷售權合約,不得供貨給其他競爭對手。

“《競爭條例》正式實施後,香港將終於可以懲罰那些計劃合謀而非競爭的商業競爭機構,例如操縱價格或者分享市場份額,同時也避免有企業通過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來擠走競爭對手或者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香港中文大學法學院教授Sandra Marco Colino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

那麽,香港的這些大亨們是不是將受到新的法規和新的監管機構的約束呢?Gardner認為,除了操縱價格、編配市場、限制產量、圍標等反競爭行為,對於擁有貫穿行業上下遊和橫跨不同行業的大亨而言,“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這項潛在指控更值得關註。

《競爭條例》借鑒海外經驗,將市場支配地位定義為市場占有率為25%,這意味著市場占有率超過25%的企業將得到競爭委員會更密切的關註。

“大企業不會僅僅因為擁有市場支配地位就受到懲罰,但擁有支配地位的公司應當意識到,其行為可能對市場造成嚴重損害,擠走小競爭者或者損害有序的市場競爭。”Colino稱。

銀行業再被調查?

除了香港的大亨們,《競爭條例》可能還會給另一批富人——銀行家們帶來新的煩惱。

“在《競爭條例》實施前,香港的監管機構已經就HIBOR(香港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操縱問題對香港的大型銀行進行調查,但現在,隨著新法規的實施,競爭委員會可能再次開啟對大型銀行是否涉嫌操縱HIBOR的調查,只不過這次是從反壟斷的角度展開。”Gardner認為。

金融危機後,國際大行在各國監管機構對LIBOR(倫敦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和EURIBOR(歐元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操縱問題的調查中,已經支付了數以萬計的罰款。例如德意誌銀行、瑞銀和蘇格蘭皇家銀行,分別支付了高達35億、15.23億和11.42億美元的罰款。如果競爭委員會也像全球其他小夥伴那麽激進,那麽這些國際大行可能要再新增一筆開支。

“香港反壟斷法的威力取決於監管機構——香港競爭事務委員會對競爭事務的關註度和執行力度。它有權罰款、取消董事資格,更重要的是,競爭事務委員會向企業發出查詢本身就足以重挫上市公司的股價,而且令其面臨高額法律訴訟支出。”Gardner認為。

2014年,香港金管局已經對花旗、德意誌銀行、摩根大通、瑞銀和蘇格蘭皇家銀行在內的國際大行進行調查,最終並未發現操縱HIBOR的行為,但當時,反壟斷議題並未在調查範圍內。新的法規和監管機構的出現,意味著匯豐、高盛、德意誌銀行等本身已經在其他市場涉及反壟斷糾紛的國際大行,可能在香港也面臨新的問題。

“當全球超過130個國家都已經有競爭法時,缺乏相關法律的香港顯然有點落後於時代。”Colino認為,《競爭條例》的實施,對於保護香港自由市場經濟免受市場權力濫用的威脅而言至關重要。

編輯:於艦

更多精彩內容
請關註第一財經網、第一財經日報微信號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71828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