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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集團訴奧巴馬案”達成和解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11/4707741.html

“三一集團訴奧巴馬案”達成和解

一財網 劉浪 2015-11-05 15:25:00

羅爾斯公司據此撤銷了對奧巴馬總統和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下稱“CFIUS”)的訴訟,美國政府也相應撤銷了對羅爾斯公司強制執行總統令的訴訟。被輿論廣泛關註的,三一集團訴美國總統奧巴馬一案由此畫上句號。

11月5日下午,三一集團在長沙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對外通報:美國東部時間11月4日,三一集團在美關聯公司羅爾斯宣布,羅爾斯公司與美國政府正式就羅爾斯公司收購位於俄勒岡州四個美國風電項目的法律糾紛達成全面和解。

羅爾斯公司據此撤銷了對奧巴馬總統和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下稱“CFIUS”)的訴訟,美國政府也相應撤銷了對羅爾斯公司強制執行總統令的訴訟。被輿論廣泛關註的,三一集團訴美國總統奧巴馬一案由此畫上句號。

狀告奧巴馬

2012年3月,羅爾斯公司收購了位於美國俄勒岡州的4個風電場項目。2012年5月美國海軍西北艦隊認為羅爾斯公司位於俄勒岡州巴特克里克的風力發電場影響其航空訓練,並對羅爾斯提出交涉。作為三一集團美國關聯公司,羅爾斯同意配合美國海軍,並將風力發電場南移約2.4公里。沒想到,之後卻一直風波不斷,直到當年7月,CFIUS頒布臨時禁令,要求羅爾斯公司停止風電場內所有建設,該禁令於當年9月28日奧巴馬簽署後正式生效。這也是美國近22年間,美國總統親自叫停的首例外資收購案,三一集團在向美國政府索賠無果之後,開始了訴訟之路。

面對奧巴馬政府的禁令,三一集團選擇訴諸法律。2012年10月1日,羅爾斯公司向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遞交訴狀,將奧巴馬總統和CFIUS列為共同被告,將其告上法庭。

美國東部時間2014年7月15日早上10時許,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回上訴法院就三一集團在美關聯公司羅爾斯因俄勒岡州風電項目被禁止訴CFIUS和奧巴馬總統案做出判決。在一份長達47頁的判決中,合議庭一致認定:奧巴馬政府在審查一樁外資收購項目時侵犯了三一集團在美關聯公司羅爾斯的合法權利。法庭判決美國政府需要向羅爾斯公司提供相應的程序正義,包括CFIUS或總統做出相關決定所依賴的非保密信息和羅爾斯公司在了解相關信息後作出回應的機會。法庭還判定允許羅爾斯公司對CFIUS限制收購風電項目的相關命令進行挑戰。

至此,通過近兩年的訴訟,三一集團及關聯公司在美維權取得歷史性重大勝利。

全面和解

依據上訴法院的上述判決,美國政府向羅爾斯公司提供了CFIUS 或美國總統做出相關決定所依賴的非保密信息,羅爾斯公司也對該信息提出了反對意見。美國政府隨後與羅爾斯公司及其律師團隊展開協商,並最終達成和解。

根據和解協議條款,三一集團在美關聯公司羅爾斯,可以將四個風電項目轉讓給羅爾斯公司選定的第三方買家。和解協議還明確指出,CFIUS已認定羅爾斯公司在美進行的其它風電項目收購交易不涉及國家安全問題,歡迎羅爾斯公司和三一集團就未來更多的在美交易和投資項目向其提出申報。

“與美國政府達成和解再次彰顯了三一集團在美關聯公司羅爾斯受憲法保護的權利,也使得羅爾斯公司可以將這四個俄勒岡風電項目轉讓給一個由羅爾斯公司選定的買方,”三一集團董事、三一重工總裁向文波說,“我們從本案一開始就一直在捍衛美國憲法中賦予羅爾斯公司的財產權和程序正義的權利。面對在訴訟中聯邦上訴法庭已做出對羅爾斯公司有利判決的局面,美國政府與羅爾斯公司合作,共同處理解決CFIUS 關註的遺留問題。這是一個對雙方都有利的和解,是三一的勝利,也是美國司法制度的勝利。這為三一在美進一步開發風電項目,使用三一風機鋪平了道路。”

“我們很高興能夠與美國政府就本案達成和解,” 三一集團美國律師團首席律師夏廷康表示,這次和解有著重大意義,第一為三一正名,就是說三一到美國來發展,不會對美國國家安全造成任何威脅;第二,三一的產品在美國的進一步推廣和使用也不會對美國所謂的“國家安全”造成任何影響。“它會給美國的市場提供一個有競爭性的選擇。”

鏈接:事件回顧

2012年3月

Ralls公司從希臘電網公司Terna US處,收購了美國俄勒岡州Butter Creek風場項目,並取得了該項目建設的所有審批和許可。該項目包括四個相對獨立的風場,每個風場均成立了獨立的項目公司。

2012年5月

美國海軍西北艦隊以Butter Creek 項目中一個風場(Low Ridge)可能影響其空軍訓練為由,與三一交涉遷址事宜。

2012年7月25日

CFIUS以涉嫌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為由,對羅爾斯公司收購項目發出臨時命令,要求三一項目立即停工,禁止任何人進入,並禁止項目轉讓,直到CFIUS同意的美國人進入,移走設備為止。

2012年9月12日

羅爾斯公司基於對美國法律持有充分的信賴和尊重,對CFIUS在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提起訴訟。

2012年9月28日

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發總統令,以涉嫌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為由,中止Butter Creek風場的風電項目。

2012年10月1日

羅爾斯公司向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遞交按奧巴馬總統令更新修改的訴狀,將奧巴馬總統和CFIUS列為共同被告。

2012年11月28日

三一集團起訴美國總統奧巴馬及CFIUS一案在美國首都華盛頓地方法院舉行首場聽證會。聽證會持續了近兩個小時,最後,主審法官稱案件較為複雜,並未當庭做出裁決。

2013年7月11日

該案在美國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再次展開庭審,庭審過程持續了大約一個半小時,法院沒有當庭宣判庭審的結果。庭審爭辯的關鍵在於羅爾斯公司對建於美國俄勒岡州的四個風電機組是否有確定的財產權,並且在禁令下達之前,CFIUS以及奧巴馬是否清晰地將原因告訴了Ralls公司並進行過有意義的溝通。

2013年10月9日

美國華盛頓聯邦地方分區法院駁回了羅爾斯公司對美國總統奧巴馬的起訴,三一集團董事、三一重工總裁向文波當時表示,三一將繼續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013年10月18日

三一集團在美關聯公司羅爾斯公司就訴訟奧巴馬總統一案依法向美國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庭遞交了上訴通知。

2014年7月15日

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法院由漢得遜大法官、布朗大法官和維會金斯大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就三一集團在美起訴奧巴馬總統和CFIUS一案作出判決,三一集團在美維權獲勝。

2015年11月4日

羅爾斯公司與美國政府正式就羅爾斯公司收購位於俄勒岡州四個美國風電項目的法律糾紛達成全面和解。羅爾斯公司據此撤銷了對奧巴馬總統和CFIUS的訴訟,美國政府也相應撤銷了對羅爾斯公司強制執行總統令的訴訟。三一集團訴美國總統奧巴馬一案由此畫上句號。

編輯:許雲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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