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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SE隨筆150923 良心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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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SE隨筆150923

「良心」理論

掌門執筆

 

Ruth Benedict在經典名著 《菊花與刀The Chrysanthemum and the Sword》 (1946) 一書中將文化區分為「良心型」與「羞恥型」兩類. 其前設是人類的道德觀念可能是完整內化的,足以監督本身的行為;也可能是內化不足的,因而有需要以另一 (內化了的)機制監督其行為, 那就是 輿論—社會的視線, “十目所視, 十手所指” 是也. 前者為「良心型」;而後者則為「羞恥型」文化. ***

 

然則, 她所使用的「良心」此一觀念, 在當時哲學界是作如何想法的呢?

《倫理學導論Introduction to Ethics》 (1913) Frank Thilly 這本整整一個世紀前的書,當其時在美國享有盛名. 該書的第二章 《良心的理論》 以哲學史方式羅列西方哲學對「良心」的闡發,相當周詳, 可資學習.

〈良心何物〉

人類不僅對別人,也對自已進行道德評價, 區分動機的 “善” “惡”, 行為的 “正” “邪”. *** 而社會則據此等準則 “揚善抑惡” “敲訂正道”, 以風俗法律齊一人民的舉止規範.

Def. 這種道德意識稱為「良心」.

那立即引出一個重大的問題:「良心」的性質是甚麼?是如何生成的呢?

 

在於原始社會,語言觀念尚未發達, 一切感知的事物都以超自然力量加以解讀, 並以「神話」方式表述出來. 良心被感知為善惡在內心的衝突,是神祇的力量作用於其間.

在希臘神話之中良心形象化為 “復仇女神” , 對行惡之人施加的懲罰,使其痛苦不堪. 蘇格拉底則宣稱是內心的 “守護神” 指引他行善去惡.

 

哲學誕生之後,神話觀點為「形上學」觀點所取代. 最早的想法是Def. 人類具有一種天賦, 當然源自上帝的賜予, 能夠直接區分善與惡,正當與不當, 那就是「良心」, 是為

〈直覺論〉.

直覺論者認定善惡之辨是先天的, 惟根據其對“直覺”性質的不同想法分為三派:

A「理性直覺論」認為良心屬於理性範疇, 善惡之辨是“不証自明” 的,像幾何公理一樣直接和永恒.

此說有一死法,為何不同的人其良心見解有所不同? 又為何這種分歧情況並不出現在幾何學的直覺上面?

 

B「感情直覺論」認為良心是一種與生俱來的情感衝動, “聞善則喜,見惡則厭” 是天性. 這也是一種社會性感情, “仁愛” “憐憫” “同情”等等都是良心的體現, 具有推動行為的作用.*** 良心不是理性思辨, 而是情感和行動能力.

 

C「知覺直覺論」認為良心是一種天賦的知覺, 一種反省原則,用來區分和判斷別人和自已的思想行為是否正當. 良心既非理性,亦非情感,而是察知能力, 用以指導行為,有如視覺之指導前行.

 

古來西方哲學可粗分為「理性主義」和「自然主義」兩大主流, 而「直覺論」隸屬理性主義一邊. 另一邊的觀點則認為良心並非天賦, 而是來自後先的生活與經驗, 因而是一種學習得來的知識, 是為

〈經驗論〉.

經驗論可以輕易地解釋清楚道德和良心的 多元和歧義性.***

霍布斯「良心」是一種判斷行為的 “明顯的意見opinion of evidence”. 這麼一來,善惡之辨只是對人類行為的偏好, 隸屬不同社會文化的人基於環境和氣質的差異,喜好自然分歧, 道德之所以存在著地域性也就不足為奇了.

更冷酷的是, 作為超級性惡論者,他認為「良心」道貌岸然的底裡, 其基礎只是赤裸裸的「自利」!人們在社會生活中習得 “大家一起做,大家有著數”, 「良心 = 無私」或「合作」乃是博弈論式產品,一如演化生物學家之所言.

 

洛克的想法基本上和霍布斯無大不同,只是更加精緻化. 他認為良心是一種實踐原則, 「人們以對他有利的事物為 “善”;而以對他不利的事物為 “惡”. 」這條原則以獎懲方法在人類意識中固定和強化, 在上帝是永生的賞罰— 天國與地獄; 在社會則是風俗和法律的抑揚褒貶.***

 

到了邊沁,全面嚴謹地歸結學理, 創出了經驗主義登峰造極的道德論說「功利法則」:道德就是 「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 ***** 此說的最大好處是其實踐性, 將抽象的道德拋錨在可量化的利益上面,成為後世立法的哲理依據.***

對邊沁來說,良心只是一種對人類行為的批判意見, 如無功利作為憑依,便流於空洞無物. 他更不同意所謂可憑藉良心辨識出來的“先驗道德義務”, 認為那不過是欺世之談.

此說也有死法, 可戲劇化表述為 “良心是否容許多數人向少數人施加強暴?”

 

理性主義與自然主義在 康德手上合流, 同樣地, 直覺論和經驗論也在他手上統合而成

〈調和論〉.

康德在其知識論鉅著《純粹理性批判》中設定Def.「先驗範疇」:人類心靈被賦予某些機能、法則、框架或 “形式”, 憑藉這等「範疇」,人類才可以認識和處理「經驗」, 所得的 “內容”便是「知識」.*******

如此這般, 「理性」便是先驗範疇,在人類心靈中設立了框架; 「感性」便是感知世界的能力, 透過感官獲得的「經驗基料」,經由先天框架進行整理, 才成為有意義的「知識」. 調和陰陽,一網盡收, 此康德之所以為超級宗師.

舉例: “空間” 是先驗範疇, “視覺資訊”是經驗基料, 視覺資訊張掛在空間框架上面, 構成意識中的一幅 “圖景”.

 

根據康德的理論, 道德/良心”也是一種先驗範疇, 社會生活基料在道德框架上面進行整理, 構成人生的意義,指引人們的思想和行為. 在最清晰的狀況下,所有經驗內容都指向相同的普遍原則, 這原則便是道德律,康德稱之為「絕對命令」.***

舉例: “不可說謊” 是絕對命令, 因為每個人都不想別人對他說謊,連騙子也一樣, 所以該命題具有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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