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城商行境內外投資審批權下放至銀監局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6/4629405.html

城商行境內外投資審批權下放至銀監局

第一財經日報 楊柳晗 2015-06-08 12:11:00

原規定則要求城市商業銀行申請投資設立、參股、收購境內法人金融機構由申請人所在地銀監局受理並初步審查,銀監會審查並決定。

銀監會近日發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下稱《辦法》)。與修訂前的規定相比,《辦法》的主要變化在於對城市商業銀行對內和對外投資的審批權的變化,銀監會將城市商業銀行境內和境外投資的審批權下放至了地方銀監局。

對於境內投資,原規定和修訂後的《辦法》都要求,國有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申請投資設立、參股、收購境內法人金融機構由銀監會受理、審查並決定。銀監會自受理之日起6個月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書面決定。

但對於城市商業銀行境內投資的審批權則下放至了銀監局,根據修訂後的《辦法》,城市商業銀行申請投資設立、參股、收購境內法人金融機構由申請人所在地銀監局受理、審查並決定。而原規定則要求城市商業銀行申請投資設立、參股、收購境內法人金融機構由申請人所在地銀監局受理並初步審查,銀監會審查並決定。

對於中資商業銀行境外投資,原規定和修訂後的《辦法》都要求,國有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申請投資設立、參股、收購境外機構由銀監會受理、審查並決定。

銀監會同樣將城市商業銀行的境外投資審批下放至銀監局。根據修訂後的《辦法》,城市商業銀行申請投資設立、參股、收購境外機構由申請人所在地銀監局受理、審查並決定。而原規定則要求由申請人所在地銀監局受理並初步審查,銀監會審查並決定。

此外,《辦法》還規定,設立中資商業銀行法人機構的註冊資本為實繳資本,最低限額為1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可兌換貨幣,城市商業銀行法人機構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

對於境外金融機構作為中資商業銀行法人機構的發起人或戰略投資者的要求,《辦法》規定,最近1年年末總資產原則上不少於100億美元,銀監會認可的國際評級機構最近2年對其長期信用評級為良好;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應當達到其註冊地銀行業資本充足率平均水平且不低於10.5%;非銀行金融機構資本總額不低於加權風險資產總額的10%。

辦法還《規定》,單個境外金融機構及被其控制或共同控制的關聯方作為發起人或戰略投資者向單個中資商業銀行投資入股比例不得超過20%,多個境外金融機構及被其控制或共同控制的關聯方作為發起人或戰略投資者投資入股比例合計不得超過25%。投資入股比例是指境外金融機構所持股份占中資商業銀行股份總額的比例。境外金融機構關聯方的持股比例應當與境外金融機構的持股比例合並計算。

對於境內非金融機構作為中資商業銀行法人機構發起人的主要條件,《辦法》規定財務狀況良好,最近3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年終分配後,凈資產達到全部資產的30%(合並會計報表口徑);權益性投資余額原則上不超過本企業凈資產的50%(合並會計報表口徑),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除外;入股資金為自有資金,不得以委托資金、債務資金等非自有資金入股,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編輯:孫汝祥

更多精彩內容
關註第一財經網微信號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48376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