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持續一年有餘的高通反壟斷案終於塵埃落定。
60.88億元的罰款,對於國際芯片巨頭高通來說,只佔其2013年在華市場銷售額的8%。高通乾脆的接受罰款,更證明其完全不擔心此次處罰會影響其壟斷地位,因為在這個戰場,還沒有崛起一家能與之抗衡的市場主體。
不過,我們並不能小覷這次發改委對高通公司反壟斷處罰的意義,因為他終結了高通依靠其市場支配地位,在業內強力推動的「免費反向授權」的專利模式。這對改善國內市場的競爭環境,有著現在還無法估量的深遠影響。
「免費反向授權」的模式,對於讓國內擁有專利儲備的廠商是不得不吃的「霸王餐」,對那些缺乏專利儲備的廠商則是「保護傘」。如今,「霸王餐」和「保護傘」都沒有了,專利的競爭戰場才會真正開始。(鄭升)
專利危機·小米啟示錄 中國企業如何應對國際專利訴訟
《新財富》2015年2月號
異軍突起的中國智能手機軍團,正成為國際專利方瞄準的對象,華為、中興無不遭遇過多起專利訴訟。2014年底,愛立信在印度對小米發起專利訴訟,今年2月,這一案件將再次開庭。無論結果如何,小米的國際化道路都已受阻,其高性價比的策略或由此轉向。隨著「中國製造」向「中國智造」的過渡,越來越多中國企業還將遭遇國際專利糾紛,其中可能不乏「專利流氓」的惡意訴訟。如何應對,值得討論,華為的經驗亦堪借鑑。
楊智全 劉美楠/文
近年,伴隨產業升級和國際化的推進,中國企業遭遇的專利糾紛呈越演越烈之勢,電子、電氣、通信、醫藥等行業都是專利糾紛的高發地。在全球異軍突起的中國智能手機軍團,更成為專利訴訟集中瞄準的對象。身為行業領軍者的華為、中興等,均遭遇專利訴訟的衝擊。被行業巨頭愛立信起訴的小米,更是開始面對艱難時刻。
專利案羈絆小米國際化步伐
在小米估值達到450億美元巔峰之際,愛立信開始對小米動真格了。
2014年12月5日,愛立信在印度提起訴訟,控告小米侵權;12月8日,德里高級法院判決稱,小米侵犯愛立信8項標準必要專利,並下令在當地禁售小米手機。此後經過斡旋,搭載高通芯片的紅米1S得以在印度繼續銷售,使用聯發科芯片的大屏紅米Note則遭到禁售,並且,小米必須為其銷售的每台設備向印度法院預繳100盧比押金。2015年1月28日,小米4也登陸印度。
在市場上,小米手機一直通過高性價比吸引消費者。2012年發佈的小米2定價不及同等配置的三星S4的40%,2014年發佈的小米4價格僅為三星S5的50%。三星的品牌溢價固然是其中價格差異的主要原因之一,但也有觀點認為,小米由於並沒有支付相應的專利費用,才具有性價比優勢。有專利分析師公開表示,以歐美的專利許可費用為參照,如果計入標準必要專利和必要功能專利的費用,則小米手機的成本最高大約要增加50%。這正是小米手機價格僅為同等配置的HTC、三星手機一半的秘密。
公開資料顯示,智能手機專利包括標準必要專利、必要功能專利、個性功能專利等。標準必要專利主要包括2G、3G及LTE通信技術的專利,是手機通訊的必要專利,這部分專利可以在公平、合理、無歧視的原則下向所有人開放。而必要功能專利,指手機必須提供的功能專利,例如操作系統、GPS定位、無線上網、藍牙技術、音視頻播放等。個性功能專利,主要是各手機廠商針對自身客戶特徵而提供的功能,帶有不同廠商特定的風格,包括手機外觀設計、用戶操作界面等。
一般而言,手機的專利糾紛主要集中在標準必要專利和必要功能專利上,個性功能專利的侵權風險最小,不會對手機功能產生實質影響。德里高院的判決,正是指小米侵犯愛立信8項標準必要專利。愛立信在4G/LTE,包括LTE TDD和LTE FDD技術領域,擁有25%的核心專利,其每年在專利上的投入達數十億美元,專利也成為愛立信最賺錢的業務之一。
此前,由於小米使用高通芯片,高通也投資了小米,小米得以憑藉高通專利組合的庇護,特別是高通的專利許可協議,在國內走得順風順水。但是,高通的庇護並不能阻擋所有專利持有方對小米的反擊。在2014年初國家發改委對高通進行反壟斷調查,並於年中基本形成壟斷定論之後,2014年11月,就有華為、中興向小米發出關於專利侵權律師函的消息傳出。
可以說,小米如今面臨的麻煩有點大。2015年2月,愛立信訴小米專利侵權案會在印度再度開庭。可以想像,愛立信勢必全力維權,這或許是其對小米在全球進行專利訴訟的開始。如果小米在這起專利案中敗訴,那麼,其在國際化道路上必然會陷入更多的專利圍攻中。
公開資料顯示,愛立信專利包的許可費為每部手機售價的1.5%。如果再支付摩托羅拉、北電、諾基亞—西門子、阿爾卡特—朗訊、華為、中興的各種專利許可費,小米手機的售價可能將上升10%。在國內手機市場激烈的紅海拚殺中,幾百元的價差對智能機消費意願為2000元左右的國內主流消費者來說,非常敏感。更何況,小米可能涉及的專利糾紛遠超這一比例。
2015年1月,小米Note推出了2799元的64GB版和3299元的頂配版。針對小米高端手機價格的大幅提高,有評論認為,這一方面可能是小米高端戰略的轉型,同時也不排除是小米開始為其專利支出作出價格調整。
但小米很難保證,大幅提價不會造成用戶流失。小米Note的3299元頂配版,價格直逼華為MATE7的高配版,但華為MATE7的火爆是其技術、品牌及質量的綜合反映,與之相比,小米有些「技」不如人。
如果未來小米手機高性價比的優勢不復存在,導致用戶流失,其硬件收入為主的商業模式將受到嚴重威脅,其450億美元的估值和後續融資或也將受到影響。而小米目前仍然需要依靠其商業模式講故事,以維持融資,繼續燒錢,完成其手機生態鏈和云計算的佈局。
普通的國際訴訟都可能拖垮一家普通公司,如果遇上接二連三的國家訴訟,估計小米至少也得脫一層皮。不過雷軍在兩年前就公開表示,專利會成為小米走向海外的最大障礙,他準備打多年的官司。
高通入局小米,成為雷軍最先佈局的妙招。據報導,小米目前已經宣佈把專利申請數量提高到每年3000項,為實現這一目標,無論小米自身還是所參股的智谷聯動、睿創基金等知識產權運營機構,都可以同步快速收購或入股專利公司。但這卻難救當下之急,因此,尋找其他盟友,也成為救急之招。
有評論認為,引入谷歌成為小米股東,或是一步好棋。谷歌除了擁有摩托羅拉大量的手機相關專利外,還多次向IBM收購了不少件專利。小米450億美元的估值,或許也提供了足夠的空間讓谷歌入股。但是,即使小米有這個心,谷歌不一定有這個意。可以預見的是,即使與愛立信的專利糾紛案解決之後,小米的專利之路依舊遙遠。
更為重要的問題是,智能手機硬件領域還有可能出現突破性的技術。不久前,蘋果已經遞交了有關柔性技術的相關專利,而三星2015年將推出曲面手機,如果中國廠商的手機專利跟不上新技術的發展,屆時,小米及其他廠商又會面臨新的挑戰。
在專利問題上,華為的經驗值得包括小米在內的國內企業效仿。華為不僅通過自主研發積累了大量專利,在處理專利糾紛上,也注意積極應對,維護自身權益。
華為如何應對專利訴訟
作為中國企業國際化的一面旗幟,華為的海外銷售收入目前已佔總收入的60%以上。在國際市場的突圍中,華為與海外專利巨頭的短兵相接也常見諸報端。不過相比小米,華為已經在處理各種專利糾紛的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其應對日益自如。
早在2003年,思科就起訴華為侵犯自身知識產權。隨後華為予以否認,並起訴思科詆毀華為的形象。接著,華為和3Com成立合資公司,由於3Com為這起思科訴訟案作證,一年多後,雙方終於達成和解。華為的借力使力,或是本次和解的關鍵之舉。
2010年7月,摩托羅拉在美國伊利諾斯州北區的地方法院,起訴華為與幾名摩托羅拉的前員工密謀盜竊其最新技術。當時正值諾基亞-西門子公司宣佈以12億美元收購摩托羅拉無線網絡資產之際,由於華為與諾西屬於競爭對手,因此,有人認為,摩托羅拉此舉可能由諾西唆使。
面對訴訟,華為首先予以反駁,2011年1月又在美國發起反訴,表示由於摩托羅拉與華為2000年就已建立合作關係,由華為為其貼牌生產手機,因此,諾西對摩托羅拉無線網絡資產的收購,將會導致華為的技術被洩露給競爭對手,要求推遲此項收購,直至雙方知識產權糾紛解決之後進行。
最終,雙方於2011年4月達成和解,華為同意摩托羅拉支付轉讓費後,將雙方之間的商業合同轉移給諾西,使諾西能獲得及使用華為的保密信息為摩托羅拉通過華為產品和技術在全球部署的網絡提供服務。這開創中國通信企業借助知識產權維權的先河。
在本次訴訟中,華為自身過硬的知識產權成為獲勝的重要砝碼,畢竟打鐵還需自身硬。2014年,華為僅在智能手機領域的研發投入就超過60億元,其在專利技術方面更具戰略眼光,2013年就有高達300多億元的研發費支出,目前華為擁有專利超過2.2萬項。這或許是其在專利糾紛中表現異常強硬的底氣所在,也是能夠和全球專利巨頭愛立信長年結盟的重要基礎。
在華為面對的專利糾紛中,來自同業巨頭的起訴,目的多在於構築競爭的盾牌;與此同時,華為也免不了受到一些專利運營公司旨在獲取巨額賠償的起訴。
2011年,美國專利運營公司—交互數字公司(InterDigital)對華為、中興、諾基亞提起訴訟,指控三家公司侵犯其六項專利。2012年,華為發起針對該公司的反壟斷投訴,並稱交互數字公司向其收取的專利使用費遠高於對蘋果和三星電子的收費標準,而當時中國發改委正在調查交互數字公司是否違反了中國的反壟斷法。2013年,雙方達成和解,相互撤回了相關的起訴。
事實上,像華為這樣走出國門的中國企業,已經被諸多專利方盯上,如果愛立信在小米糾紛案中勝訴,一定會有更多專利「狼群」加入圍獵中國企業這場大餐。其中尤其需要小心的,是一些「專利流氓」。
「專利漁翁」落鉤中國
眾所周知,美國經濟繁榮的一大基石,是對專利等知識產權的重視。據美國商業專利數據庫統計,2014年美國批准的專利總量超過30萬項,同比增長8%,其中,僅IBM一家就獲得7534項美國專利,在全美排名第一。
擁有最多專利的美國,同時也是專利糾紛最多的國家。這些專利糾紛,一部分屬於企業保護自身核心技術的正當防衛,另一部分則來自於被外界稱為「專利流氓」、「專利蟑螂」、「專利鯊魚」的專利運營公司(Non-Practicing Entities,NPEs)的訴訟。
這些專利運營公司往往沒有實體業務,也不發明專利,而是通過專利訴訟賺取利潤。它們的商業模式大致是:通常直接或通過子公司從其他公司、研究機構或個人發明者手上收購專利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並通過發放名下專利技術的使用權獲取收入,一旦發現某家公司的技術涉及其所擁有的專利,則對其發起訴訟狙擊,以獲取賠償和授權費;此外,它們還協助專利持有人進行專利組合的管理與訴訟,如通過發放許可取得收入、對未經授權的使用者採取訴訟等措施,並進行利潤分成。
目前,這些專利運營公司主要通過三種商業模式服務合作夥伴:合作模式、混合合作模式、購買模式(附圖)。所謂合作模式,指雙方在扣除法律費用、其他許可和執法費用後,所得淨利潤按約定比例分成,針對的合作夥伴包括各大公司、研究實驗室、大學及個人發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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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混合合作模式,指專利運營公司在前期預付專利權人相關使用費,再扣除訴訟及其他費用後,與合作夥伴對所得利潤按約定進行分成。
所謂購買模式,指專利運營公司全資購買某項專利,100%擁有相關收益,針對的合作夥伴包括破產公司、在風投控制下發展有限的公司等。
對於專利運營公司而言,最大的成本支出包括支付給專利人的許可費用(非購買模式下)、購買專利的費用(購買模式下)、法律訴訟費、專利註冊及相關費用。此外,這類公司的人員開支及營銷費用支出也比較高,這與他們對員工的專業技能高要求相關,也與其商業模式相關,如必須派人到全球各地調查和維權。
由於不少企業為避免陷入天長日久、耗費精力的官司,往往在面對訴訟時選擇和解了事,這更加助長了專利運營產業的發展。根據美國專利研究公司Patent Freedom的統計,截至2014年7月,美國共有超過830家專利運營公司,其中有48家公司擁有超過100項有效專利,比較著名的有高智(Intellectual Ventures)、交互數字(InterDigital)、阿卡西亞等公司(表1)。它們之中,不乏一些上市公司。
1979年以來,這些專利運營公司已經對超過11000家公司發起了14000多起專利訴訟,總共涉及35000起事件,蘋果、三星、AT&T等高知名度的大型科技公司更是它們的重點攻擊對象(表2),一些訴訟涉及的賠償金額動輒數以億美元計。近年,專利運營公司的攻擊已開始向各行各業、各種規模的企業蔓延,百貨公司、飯店均不能倖免。
客觀上說,專利保護是一柄雙刃劍。強有力的專利保護有助於激勵創新,推動經濟發展,因此,發明家及專利擁有者應該得到公平的回報。然而,對於既有專利,尤其是低質量或涉及壟斷的專利進行過度保護,也會阻礙技術的進一步創新。
這些擁有比較完善商業模式的專利經營公司的出現,同樣如一柄雙刃劍。一方面,它們的存在,使得那些擁有專利的公司可以通過授權,騰出更多的精力放到經營上,同時打擊那些不法的競爭者,以保護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一些專利運營公司通過濫訴行為,勒索高額賠償和專利授權費,也會嚴重干擾企業和產業的發展。
因此,歐美等注重知識產權保護的地區都在逐步對一些「專利流氓」行為進行限制,譬如,2011年9月16日奧巴馬簽署的《美國發明法案》(《America Invents Act》),禁止在單一訴訟中狀告多個侵權對象;2013年,奧巴馬再次發佈5項行政令,提出明確專利申請者和所有者的背景、限制功利性的專利申請、鼓勵專利下游使用者的發展等要求。
由於逐步受到限制,加之各大科技巨頭的專利意識越來越強,專利運營公司依靠訴訟盈利之途並不順暢,收入並不穩定。與此同時,雖然這些專利運營公司的專利池中擁有多項專利,但其中一些專利隨技術的進步也在不斷貶值。為了拓展收入來源,越來越多的歐美「專利漁翁」已經開始將目光瞄準了新興市場,尤其是日益崛起的中國企業。當企業產品開始出口或發展初具規模時,「專利流氓」通常會突然發起起訴。
應對國際專利糾紛之策:直面訴訟,做好規劃
2014年12月,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在日內瓦發佈的《2014世界知識產權指數》顯示,全球專利年申請量繼2013年再度強勁增長,這主要得益於中國專利申請快速增長的勢頭,在全世界近260萬件專利申請中,約有1/3是中國提交的,其次是美國和日本。從全球專利申請類別看,計算機技術比例最高,佔總量的7.6%,其後是電氣機械、測量、數字通信和醫療技術,中國專利申請也主要集中在計算機技術領域。
這一數據無疑顯示,隨著「中國製造」向「中國智造」的過渡,越來越多中國企業開始加大知識產權投入。但儘管如此,由於中國企業起步較晚、研發力量相對薄弱,很多知識產權受制於人,因此,其在初成規模、加快走出國門之際,正遭遇越來越多的專利糾紛。
中國企業屢遭國際專利大鱷的訴訟襲擾,不僅牽扯大量精力,一旦敗訴,還要支付訴訟費用以及巨額的侵權賠償金、未來的授權費用,巨大的資金成本甚至有可能使企業徹底喪失競爭機會。這將成為中國企業「不能承受之重」。那麼,企業應當如何應對國際專利糾紛?
首先,從華為的經驗看,企業遇上專利糾紛,應積極對待,而非避而不見,並要認真評估自身是否存在侵權事實。很多企業在發展初期就會收到專利方的警告,比如,幾年前愛立信就對小米發出了專利警告,如果那個時候這一問題能夠解決,或許成本會比現在少得多。不過也有人認為,雷軍先將企業迅速做大、提高估值後再用錢來解決專利問題,或者是他的智慧之處。
其次,很多專利糾紛都以和解告終,畢竟訴訟是為了商業利益,當然不排除一些企業是為了打壓對手,從戰略上攪亂對方部署。因此,一旦在專利訴訟中涉及侵權,被告方應該仔細評估對方的標的值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惡意過多要價。在摸清楚對方底牌後,制定最佳的訴訟策略和解決方法。
第三,在遭遇國際專利糾紛時,個體的力量往往顯得很弱小,此時,國內企業可以結成聯盟或通過行業協會出面來解決糾紛,特別是對那些索價過高的訴訟,此舉往往能夠起到積極的作用。
對於企業而言,當然最好是避免專利糾紛,及早進行專利規劃,不失為明智之舉。在產品的最初設計中,企業應當充分考慮專利問題,規避他人的專利;在分析競爭對手的專利範圍和發展方向後,應當從自身優勢出發,確定好自身的定位和策略。由於專利研發是一項長期戰略,其成本和短期效益或不成正比,企業需要進行認真權衡,如果所在領域必須高度重視研發,則應致力於構建鼓勵創新的機制和文化。
對創新型生產企業而言,專利有多重要,小米其實已給出了答案。無論小米的商業模式有多巧妙,但最終還是要回到起點問題—專利。在專利成為一柄雙刃劍的情況下,無論是華為的自主研發模式,還是專利交易模式,都可以成為中國企業選擇的專利戰略。
對此,一位資深的專利訴訟律師給出了一些建議:對於中國企業高管而言,第一,需要直接深度參與涉及知識產權問題的交易;第二,應當擴展溝通渠道,與經驗豐富的國外企業高管建立信任,分享經驗。借助中國企業的優勢和國外企業尋求與中國合作夥伴發展緊密關係的願望,中國企業完全有可能在較短時間內找到與國外企業進行專利合作的機會。
長遠看,中國經濟的轉型,需要大力保護知識產權,政府除了完善法律法規外,還應鼓勵市場形成活躍的知識產權交易體系。就這一角度而言,專利運營公司的作用也不可忽視。在專利運營的過程中,交易各方往往有天然的動機尋求有信任關係的合作者,減少交易風險。
同時,政府可以放鬆中國企業出售其專利的限制,允許和支持國內企業把自己不需要的專利,以合理的價格出售給其他企業或者外方,不應僅僅因為擔心企業經驗不足導致部分專利轉讓價格過低而束手束腳。
鑑於目前中國企業面臨較高的訴訟風險,全部以高額對價購買專利來保護自己未免不現實。為了保護中國企業利益,政府也需要在專利預警方面進行更多的工作,而且應當注意吸收類似地區的經驗,抓住核心問題投入資源,幫助企業解決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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