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川/文
一
“我是帶著笑容離開北京的,因為保護私產終於寫進了憲法。”
2004年3月14日,一位擔任政協委員的著名企業家對采訪的記者如是說,話語之間洋溢著興奮。
因為就在同一天,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修改後的憲法第十三條明確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在一個長期將“大公無私”樹立為主流思想的國家里,私有財產一直被視為不光彩、甚至是罪惡的淵藪。即使在改革開放以後,私有財產也是在制度和輿論的夾縫里產生壯大的,企業家們更是親身體會著時代進退的艱難。
盡管民營企業在國民經濟全局中占有越來越重要的地位,但民營企業的資產安全、企業家的人身安全一直沒有得到充分保障,有時政府的一紙“紅頭文件”就可能將企業家辛辛苦苦積累起來的資產剝奪殆盡。就在保護私產入憲的前一年,陜北地方政府采取“先收井,後清算”的辦法,突然強行將原由民營資本經營的陜北幾千口油井資產“收歸國有”,而當初這些民營資本是被地方政府以“招商引資”的名義請來的。
因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能夠寫入憲法令企業家們興奮不已。然而,僅僅一個月後,被稱為“鋼鐵大王”的江蘇企業家戴國芳被警方帶走,又讓企業家們感到困惑不安。
當時同情戴國芳的公眾並不多。企業家作為一個新的社會階層,他們的價值並沒有得到整個社會的理解和認同。在許多人的思想深處,仍然受到“資本自從來到世間,從頭到腳都帶著血和骯臟的東西”的學說的影響,認為企業家身份可疑、資產來源不明。在所有制結構大變動、利益關系大調整的時期,這種社會意識更加容易發酵。
因為社會轉型不可能憑空而生,不可能擺脫歷史慣性的影響和既得利益格局的束縛。特別是在新世紀以來的國有企業改革中,由於國家作為所有者沒有對受委托行使權力的人進行有效的監督,造成了一定的國有資產流失,同時在改制中國有企業職工的利益受損,國家也沒有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於是民怨開始積累,並且向參與國企改制的企業家身上集中。
就在這樣的歷史時點上,爆發了“郎顧之爭”。
二
“難道顧雛軍模式就是我們經濟改革十余年來所期望的‘民營企業家’嗎?如果顧雛軍就是中國民營企業家的典範,那我真要為中國的未來而哭泣了。”
2004年8月9日,在複旦大學一間普通的教室里,來自香港的經濟學教授郎鹹平面對一群聽眾發表演講,點名指責格林柯爾董事局主席顧雛軍在收購科龍、美菱等4家公司中使用了欺騙手段,席卷國有資產。郎鹹平認為,正在進行的產權制度改革並不能真正使國企走上正路,而只是民企瓜分國資的一場“盛宴”。顧雛軍強硬回應,由此引發了“郎顧之爭”。
顧雛軍曾是一個擁有專利技術的制冷工程師,後來下海經商,在海外掙得了“第一桶金”後,攜帶1.7億美元的資產回到國內市場。他在廣東省順德市政府的極力邀請下收購了負債累累的科龍公司,而後又收購了其他國有企業。如果是在一個現代法治國家里,“郎顧之爭”是一個簡單的法律問題。郎鹹平的指控需要根據法律進行調查取證,由法官或審計部門獨立裁決。
可是,在法律還沒有明確的界定之前,民眾對國有資產流失的不滿情緒已經被引爆。在網民的憤怒和媒體的持續關註中,“郎顧之爭”迅速演變成了一場關於國有企業改革的大論戰。以郎鹹平為代表的一方認為,“國退民進”的國有企業改革,就是民企侵吞國有財富,應該叫停,一些人士還舉行會議力挺郎鹹平;內地的絕大多數經濟學家認為,國有企業改革雖然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但是必須堅持改革的大方向,同時增強透明度和程序的合理性,盡最大可能減少改制中的攫取損失。正如一位經濟學家所說,“公眾利益真正得到維護只能是改革完成之後,而不可能是在改革之前。”
隨著爭論話題的縱深發展,國有企業改革的大論戰又演化成為關於改革方向、路徑的大爭論。在這場後來被稱為“改革第三次大爭論”的過程中,由對個別企業家的評論蔓延到對整個企業家群體的評論。在一些人看來,企業家是一個面目可憎的社會階層,他們虛驕蠻橫、貪得無厭、為富不仁,民營企業的發展過程就是盜竊國有資產的過程。
由此,社會上興起了一股妖魔化、醜化整個企業家階層的氛圍。
三
“我想要一個非常簡單的評價:我們是這一場改革開放的付出者、勞動者、人民中的一員,還是改革開放的寄生蟲、獲得者或者貪婪無德的一批人?”
2005年初,一個企業家在“民營經濟圓桌論壇”上提出這樣的疑問。“郎顧之爭”攪動起洶洶輿論,企業家感到了來自社會各層面的質疑和莫名的壓力。企業家是市場經濟的中堅力量,不可能有一種企業家備受指責、整天膽戰心驚的市場經濟秩序。或許是意識到這一點,2005年國務院正式出臺了“非公經濟三十六條”,鼓勵打破壟斷行業壁壘,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
但是,這份被企業家贊為“最實惠的政策性文件”在實施中擱淺了。意在平等保護國家、集體、私人物權的“物權法草案”也在洶湧的非難聲中被延遲審議。“乞丐的要飯討食的棍子和碗,與少數人的機器、汽車等能夠平等保護嗎?”北京大學的一位教授如此反問。這種將窮人與富人截然對立的觀點在中國不乏市場。在一些貌似為窮人說話的人們的煽動下,民眾的情緒很容易就被引導到了仇富上去。
在這場喧囂壓倒理性的大爭論中,郎鹹平在論戰中暴得大名,從此儼然以明星的姿態出入各種場合。顧雛軍則被視為一個依靠盜竊國有資產而暴富的企業家的代表。為顧雛軍辯護的人士也受到尖銳攻擊,甚至官員也被體制內質疑“為誰說話”。
2005年7月29日,顧雛軍被拘留,佛山市政府強制接管科龍電器。雖然按照中國的公司法,政府沒有任何權力接管一個上市公司。盡管有關部門提交的22份司法鑒定報告被法庭認定無效,最初立案的很多嚴重指控都被撤銷,但是顧雛軍還是在被拘押一年多以後被法院判處10年徒刑,個人財產也全部被凍結劃走。
四
“在目前有關中國經濟改革的爭論中,情緒發泄多於理性思考,直覺判斷壓過邏輯分析。”
2006年初,北京大學教授張維迎在文章《理性思考中國改革》里這樣寫道。當時一股質疑民營企業家財富來源的社會情緒正值高潮。
“郎顧之爭”以顧雛軍鋃鐺入獄告終,企業家的價值認同隨之跌落到了歷史的低谷。一些人公開宣稱,中國企業家並非赤手空拳奮鬥出來的,他們創業初期的“第一桶金”都是靠對國家、集體財產和弱勢群體赤裸裸的掠奪積累起來的,因此是一個有“原罪”的暴富階層。“原罪說”進一步激發了“仇富”的社會輿論。已經興起的網絡成為一個輿論廣場,各種各樣網絡跟貼非常情緒化,充斥著對民企“原罪”的追索聲。
清算“原罪”的輿論在引起了企業界的惶惑不安。個別地區檢察機關收到大批關於民營企業早期創業時的違規操作的檢舉信,更讓企業家感到驚疑不定。1949年以後,在“消滅資本家,消滅一切剝削”的意識形態主宰下,企業家作為一個群體被逐漸消滅,而且形成了企業家就是與社會主義格格不入的“剝削階級”的傳統思維。中國自1956年完成了“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後,這條鐵的界線也再也沒有逾越過。
誠如周其仁所說,改革開放以後鄧小平做對的一件事,就是“把企業家請回了中國”。其中還有一個富有深意的歷史鏡頭,十一屆三中全會閉幕不到一個月,鄧小平特意請胡厥文、胡子昂、榮毅仁、古耕虞、周叔弢等五位解放前的民族資本家吃“火鍋宴”,動員他們創辦企業。鄧小平還運用自己的政治權威,多次對“傻子瓜子”事件表態,不準再動用國家機器魯莽地扼殺民營企業家。創業當企業家再次成為中國人的一項權利。
企業家就像野草一樣頑強生長。據統計,2005年中國的民營經濟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已經達到49.7%,在不少地方民營經濟稅收占地方財政收入的比重超過60%,民營經濟吸納的勞動力占城鎮就業的75%以上。這是改革前無論如何也不能想象的。
雖然改革突破了傳統戒條,是不是“走資”的疑慮一直沒有徹底消散,而且一遇到適合的政治氣候就要發作。在幾次折騰中,企業家都是被攻擊的重點對象。因為在計劃經濟的板結土地上如野草般成長起來的企業家群體,是最先吃到禁果的人,也是最早吃到甜果的人。
老譜不斷襲用,花樣一再翻新。清算企業家“原罪”是新世紀以來的又一波喧囂。
五
“如果不考慮歷史的環境條件,一味用法律、用憲法大帽子扣下來,非常嚇人,但不能服人”。
2006年11月,時任全國工商聯副主席的胡德平公開發表觀點,反駁企業家“原罪說”。
當時中國社會充斥著一股濃烈的民粹主義氛圍。其表現是,不問具體情況和是非曲直,不對問題本身進行理性和專業的思考,而只是簡單地訴諸情緒的宣泄和道德的評判。這和貧富差距問題日漸也嚴重有關。
據經濟學家估算,2005年中國的灰色收入規模達到4.8萬億元,這意味著腐敗的金額高達中國GDP總額的30%。腐敗所造成的最嚴重的社會後果,是居民收入差距急劇拉大。世界銀行《2006年世界發展報告:公平與發展》公布的數據顯示,中國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數已經由改革開放前的0.16上升到0.5,屬於世界上收入分配不平等比較嚴重的國家。因此在對現狀不滿的情緒也開始在一部分人群中滋長。
造成腐敗的重要源頭,本來是在政府介入微觀經濟活動的過程中,行政權力利用幹預市場活動的機會進行尋租活動,尋租活動基礎的擴大使腐敗活動日益猖獗。但是一些人士極力鼓吹,貧富差距是由於市場化改革造成的。這種輿論將公眾的矛頭從特殊既得利益者身上轉移到市場化改革上來,然後聚焦於企業家。因為企業家作為市場化改革的先鋒和受益者,似乎一切社會矛盾都是和他們脫不了幹系。企業家被口誅筆伐,而權力的原罪被有意無意地忽視。
正是在這樣的思潮影響下,行政權力開始越來越強烈地幹預、控制經濟活動。各級政府部門紛紛以“宏觀調控”的名義加強了對微觀經濟的幹預和控制,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遭到削弱,行政力量配置資源的能力和手段則大為強化。行政幹預的加強,擴大了尋租活動的制度基礎,使計劃經濟時代常見的“跑步(部)前(錢)進”的現象再度興盛,掌握著審批權力的中央部委門庭若市。
因為“郎顧之爭”,國企改制被叫停,國有大型企業改革的步調也明顯放緩。為推進國有經濟的戰略布局調整而成立的國資委,轉向“做大做強國有企業”。註入到國有企業的經濟資源持續增加,國有經濟的行政性壟斷依然存在,而民營企業則背負“原罪”陰影謹慎前行。2008年之後,“國進民退”的現象引發諸多討論。
沒有人能夠想到,“郎顧之爭”和國有企業改革會以這樣的方式紐結在一起。
六
“很多莫名的罪名給民營企業家很大的傷害,而如今歷史的大環境已到了撥亂反正的時候了。”
2014年2月,在北京召開的“顧雛軍事件與民營經濟發展座談會”上,一位法學家如是說。
此時,經歷7年牢獄之災的顧雛軍已經出獄一年多,他到處奔走喊冤,要求撤銷此前判決,改判無罪,為他平反。最終他得到了廣東省高院的通知,決定正式受理他申請再審的訴求。“一葉知秋”,歷史大環境確實改變了。
2013年底,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幹重要問題的決定》,《決定》稱“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對未來的改革做出了總體設計。這標誌著中國改革進程的又一次推動。
“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就意味著政府向社會放權,公權力要退出市場,企業家重新回到經濟活動的中心。政府從經濟領域退出,轉而著力於制訂規則,維護市場秩序,同時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這是轉軌國家久拖不決,而最後仍然不得不走的道路。因為最有利於經濟成長的是激勵企業家精神,而不是代替企業家。
市場期待著企業家的作為。隨著城市化進入後期和中國產業技術水平與外國產業技術水平之間落差的大幅度縮小,中國經濟開始進入中速增長期。如果不能找到新的支持有效率增長的來源,原有的生產率提高的勢頭也無法保持,中國就可能落入所謂“中等收入陷阱”而不能自拔。只有加強創新,中國才有可能避免而“中等收入陷阱”,而企業家是市場的靈魂,市場就是企業家不斷創新的過程。如果此次改革能夠為民企創造真正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環境,必然會激活強大的市場化發展能量,助推中國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因此,政府提出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國有資本投資項目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股,鼓勵國有資本和民營資本相互持股。然而,在國有企業改革面前,仍有一些企業家逡巡不前。他們的顧慮是政府一方面歡迎民間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另一方面又說要“保持國有經濟的活力、影響力、控制力”,二者的平衡點在哪里?如果沒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民間資本一旦進入國有企業大門,會不會被“關門打狗”,或者被指責“侵吞國有資產”?前車不遠,“郎顧之爭”在部分企業家心中投下的陰影並沒有消除。
熊彼特把企業家稱為“經濟增長的國王”,因為他們通過不斷創新促進了經濟增長。但是只有在私人產權得到政治和經濟體制的可靠保障,企業家無需為自己的人身安全擔憂時,企業家的精神才能被激發起來。如果對產權沒有明確嚴格的制度保障和法律保障,要真正地激勵起千百萬的企業家在一個不確定性的市場中勇於拼搏,演出一系列威武雄壯的創業故事,那是辦不到的。
科斯在《變革中國》一書里說,“中國的市場經濟道路是一個非凡的、動人的故事。”在這條道路上,中國的企業家經歷了更多的風雨坎坷。為了避免未來的曲折,還需要形成一個“包容性體制”,使得包括企業家在內的各種市場主體能夠有合法的渠道和明確的程序來約束政府和官員的權力。這種“包容性體制”是企業家最安全的生存環境,也是中國走向成功、繁榮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