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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與手段 止凡

來源: http://cpleung826.blogspot.hk/2014/10/blog-post_12.html

本來止凡都不太想在這裡繼續討論太多政治,尤其近日社會就佔中運動都討論了很多。不過,昨天跟朋友討論時,朋友對我提出的觀點感到很新鮮,希望我可以在這裡寫出來,讓更多佔中者都更了解其當前狀況。今天反思過後,決定不妨分享一下這些點子。



佔中事情發展至今,本來政府與佔中代表在過去的周五有一個對話機會,事件解決似乎有點轉機,但由於政府話佔中代表參與新一輪不合作運動,動搖了對話基礎,所以擱置對話,這令今天膠著的佔中運動繼續膠著下去。如今政府主要官員離開香港,佔中者繼續留守各主要馬路,警察從旁守住,民間不少團體甚為不滿,甚至有組織表明會自行清場。

記得出來工作後,有一次參與公司內部一個管理課程,課程導師教授了一些公司政策落實時的考慮。其中一個是管理人要分清楚目標與手段兩個東西,按希望達到的目標去選取適合的手段,而手段可以跟想要達到的目標沒多大關係,但必須要有關聯性及影響力。

舉例來說,曾有新屋業主,對發展商的執修品質多次表示不滿,全屋油漆每次完工都是不收貨,公平一點,全屋油漆要完美的話,這實在近乎不可能吧。經過4次重新油過之後,發展商的高級經理找業主私底下談談,其實想了解其真正意圖。討論之後,大家都明白了,原來業主是想要兩房一黃一藍,大廳就油粉紅色,工人照辦,立即收貨。當然這是不太好的行為,但這個發展商又是全城已知的「好人企業」,所以對業主的無理要求都一一照做,為贏得客人口碑。

大家研究這個例子,業主的目標是希望發展商按自己喜好的油漆顏色完工,手段可以有很多種,可以是付錢給發展商代勞,又或是自己買油漆而發展商施工,但業主就選擇了一個較為間接的手段,就是利用自己收貨檢驗的權力去迫發展商就範,最後一分錢也不用付出就能達成目標。

在這個例子,有幾點是相當關鍵的,首先要業主本身的目標清晰,如果自己想要什麼還未清楚,又或者家人之間都還在爭議油漆顏色,這就難以作出適合手段。其次是要看這個發展商的取態是否會就範,如果相對城中另一個發展商,執修一次後就不會再理你,大不了業主告上法庭吧,此種手段就一定不奏效。還有,發展商與業主有對話,這是一個有效渠道令發展商知道你想怎樣。最後,業主的要求是發展商這名高級經理的能力範圍之內,這才使業主的手段變得有意義。

回看今次佔中事件,目標是2017年有「真普選」,何為「真普選」還各說各話,「公民提名」是學生提出來的,今天泛民人士都入了腦,其實世界上什麼地方有「公民提名」呢?有一部份公民提出來的就可以參選的話,我好像沒有聽過任何地方的總統選舉有試過幾十人一起競選的。學者們話要「國際標準」,我很用力在媒體及網上了解這個「國際標準」,不過到今天還不明白,是美國在用的嗎?其實美國在用的「選擇人票」制度,我個人來說也不太認同,這跟地區性的功能組別差不多,令當年當票更多的戈爾竟會敗給布殊。

不過,先不談目標問題,認同與否還值得商榷之時,可以談談其手段,明顯示威人士選擇了以公民抗命的形式去爭取,這是對是錯?我之前都說過了,有人以和平方法爭取民主,我會十分尊重,如果違法,依法處理,這是公平的,政治無對錯,不太需要辯論的。然而,這個手段如今真的奏效嗎?

大家回想一下,本來佔中發起人的原意是什麼,原本佔中只是一個談判籌碼,即嘗試以佔中作為背後的「武器」,令市民跟中央能平起平坐地對談,明顯這失敗了,證明中央不受威嚇。好了,那就來真的吧,佔中運動開始了,這進入第二階段,即要讓中央及香港政府看到這情況,令他們收回之前的決定,大家都可以想像到這比之前一個階段來得更難。

之前都說過,手段與目標是否有關聯性及影響力,你對付的主體取態是一個關鍵位。佔中來到今天,看看佔中者在影響的是什麼呢?是市民的生活,而生活受影響的市民的怒火在燒向哪裡?我想不用多說了,大家都會知道,今天不滿的市民都在罵佔中者,有些甚至以暴力相對,理性一點的市民就到佔中現場跟佔中者對話,試圖勸解對方離開。交通受影響,港鐵、電車,甚至緊急車輛服務也受影響,中小學生曾經不能上課,政總曾經不能上班,運輸業界甚為不滿,大批上下班市民的生活及交通受影響多日,小商舖生意又下跌雲雲,但在這一刻,有誰抱怨過政府一句?更不用說抱怨中央。

大家想清楚,有什麼本來沒取態的市民,因為生活受影響了,出來說一聲:「政府快向中央反映吧」,「為何救護車遲來?佔中嗎?哪作為政府就是要好好搞好香港,回復秩序,這本就是政府的責任!」,「政府怎樣搞的呀?我每年交很多稅,又交路權費,為何不能令路面暢通?警察們站著幹嗎?」。當然這都是幻想出來的對話,因為市民都沒有把怒火指向政府,而是直接指向佔中者,在這個情況之下,政府有何壓力呢?

一個真正的危機問題,對任何一個地區或國家,當事情發生了之後,其領導都會取消所有行程趕返去處理。我沒有見過一個地方發生這類事件之後,領導人還紛紛外訪去,這證明了一點,就是這件事根本沒有給予政府任何壓力,遠在天邊的中央就更加。試想想,這件事件繼續搞下去,香港運作被影響,市民生活被影響,受影響的市民越來越不滿之後,他們在投訴誰呢?

當一個手段開始與其目標減少了關聯性及影響力之時,是時候好好檢討一下往後的方向可以怎樣走,繼續的堅持,我看見只會繼續影響市民的生活,只會令更多市民懷疑所用的手段。此時應該想想,什麼手段才可以令政府及中央仿如熱窩上的螞蟻,否則沒多效能。跑步選手跑錯路的話,如何堅持地跑下去也好,永遠都達不到終點的。

最後想舉多個例子,可能這個例子不太好,但我認為能讓更多人有所反思。當年張子強作為綁匪,勒索李嘉誠,達至收取巨額肉金的目標,他的手段為綁架李嘉誠的長子,這是相當「合理」(當然這是刑事罪行,「合理」意思只是指其目標與手段的關聯性),但如果當年張子強的手段是綁架梁振英,但上去找李嘉誠拿肉金,你估計張子強有多大機會拿到十億?而梁振英有多大機會會被撕票呢?

年青人有熱情,和平理性地為大家爭取民主,我十分欣賞,今天寫下這篇文章,希望大家認清形勢,理解策略,更要註意身體健康及安全,讓支持你們的人不會太過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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