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斯坦周一銷售了兩批美元計價國債,分別為10年期和30年期。這是該國14年來首次對國外出售主權債,而且也是首次包括了國際資本市場協會(ICMA)為避免債務重組談判糾紛設計的最新條款。
這意味著,國際投資者不會遭遇類似阿根廷債務違約那樣的糟糕情況。
今年7月底,阿根廷出現了13年來第二次主權債務違約,此前阿根廷政府與拒絕重組的債權人(holdout creditor)在談判大限到達時仍未能達成協議。
多數阿根廷的債權人同意把他們持有的國債換成價值低得多的新國債,但一些投資者購債時候的貼現率很高,因此不願意妥協。他們轉而利用“加入同權條款”(pari passu clause)——即表示新發行的一批證券與現有的證券享有同等待遇(rank pari passu),來迫使紐約法官要求阿根廷支付全款賠償。
盡管美國法院支持了這項請求,但阿根廷政府卻拒絕償債,因此阿根廷實際上是“違約”,這是阿根廷13年來的再一次違約。目前阿根廷與債權人的鬥爭仍在繼續。
為了避免一小部分投資者在未來債務重組時再發生類似情況,國際資本市場協會(ICMA)今年夏天針對主權債務合約創立了一套新的“自願變更”規定,包括讓“同等待遇”(pari passu)的定義狹義化,改革了“集體行動條款”(Collective Action Clauses)——即在法律上要求所有債券持有人,包括反對債務重組的債權人,必須一致行動。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這周也已對上述規則進行背書,為其成為全球標準鋪平了道路。
“阿根廷債務違約與重組的全球負面影響,突顯了主權債務擁有明確、無爭議合同條款的重要性。”國際資本市場協會(ICMA)的律師表示。
在此背景下,哈薩克斯坦是首個采用所有ICMA建議的國家,並且發行了首批這樣的主權債。
杜克大學法學教授Mitu Gulati表示:“哈薩克斯坦這麽做很贊。但我認為目前就說成功還為時尚早。問題是,例如墨西哥這樣的大型發債國,什麽時候會做出這樣的改變?到時又會發生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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