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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除夕,发改委酝酿已久股权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办法正式付印。该文件全称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虽然文件所指为股权投资企业,但没有人会弄错,这指的就是近年来发展得如火如荼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下称PE)。虽然文件级别属于发改委的规范性文件,但对PE界的意义不小。
发改委停止PE备案已有一年,此次重启备案,对象包括北京、天津、上海三市及江苏、浙江、湖北三省,基本涵盖了原国务院批准股权投资基金先行先试的地区。
自2009年6月向国务院递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被有关部门阻击、审批未果后,发改委此举被业界认为是退而求其次。《通知》的前身是《试 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办法》,在去年年末数易其稿,然基本内容并未发生变化。早在去年11月,发改委相关官员即向前来申请备案的PE机构表示:“会有机 会的,很快就有文件下发了。”
此次《通知》出台前几经谨慎修改,无论从提法、名称、具体要求上都对与其他部门可能产生的权限冲突做了小心翼翼的回避,对被要求备案PE的称呼 由“基金”改为“股权投资企业”。发改委官员被问及此文件时态度慎之又慎,一再表示与该文件有关的新闻稿尚在仔细修改之中,现在“不便公开表示意见”。
2008年4月后,在发改委备案成为取得社保基金投资的前提,这激起PE的发改委备案潮。2010年6月,发改委官员公开表态,不愿再给PE们做“空头背书”,即在资金募集完成前备案管理机构。
此次《通知》出台,备案之路重开,“以后备案不必攒在一起上报,财金司可依规行事,备案速度会加快。”一位PE界人士分析认为。
据本刊记者了解,发改委还将就此通知发布指引,一些更为细致的规定将在指引中体现,比如,股权投资企业的单个股东投资将不低于1000万元等。
暗藏的突破
《通知》此次下发的对象为北京、天津、上海三市及江苏、浙江、湖北三省人民政府,基本涵盖了原国务院批准先行先试的地区,即2008年获批的天 津滨海新区、2009年3月获批的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及去年底获批的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除却深圳,这已经涵盖了PE最为活跃的地 区。
接近发改委的知情人士解释,《通知》中的试点地区,均是由国务院已经出台的一些文件里先行确定下来的。广东珠三角地区能否纳入,要看国务院日后出台相关的文件。
《通知》包括规范发展、备案管理两大部分,涉及设立、募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备案程序、行业自律和适度监管等内容。
“这是第一次有法规对股权投资企业的合格投资人、募集行为作出规范。”接近发改委的知情人士称。按照《通知》规定,股权投资企业的股东应是具有 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特定对象。有关人士透露,发改委下一步还将出台指引,要求股权投资企业的单个股东投资将不低于1000万元等。
通知亦规定,短信、讲座、研讨会等变相公募的方式一律不被允许,股权投资企业不得承诺固定回报、投资领域仅限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等。
《通知》规定,规模达到5亿元的PE必须在首期资金到位后,在规定期限内到发改委备案,并需定期对发改委进行信息披露,包括提交年度财务报告 等,发改委也有权对PE进行年检甚至现场检查;逾期不备案的PE将被在发改委网站上公示,视为“运作管理不合规的股权投资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隐含突破,将外资PE备案涵盖在内。比如,“股权投资企业的受托管理机构为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的,应当由在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托管机构托管该股权投资企业的资产。”
数家外资PE机构表示,他们都曾试图向发改委争取过备案资格。如黑石、里昂等首批登陆中国的外资PE、近期成立的涛石基金等中外合资机构。“此前发改委官员就向我提过,可以备案,只等新文件下来。”一位大型外资PE的负责人表示。
有关律师根据《通知》举例分析认为,凯雷北京的人民币基金可以用其合资的管理公司身份来备案,在该管理公司中,凯雷的外资股份占80%。在此之前,IDG等外资管理团队都是先设立一个“中国身份”的管理公司外壳,才能完成备案。
此外,发改委对备案的流程有了明确的规定。股权投资企业申请备案,应送所在省对口机关初审,在20个工作日之内形成初审意见后上报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在收到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之后的20个工作日之内,对经复核无异议的股权投资企业,通过国家发改委门户网站公告的方式备案。
此前在发改委备案的PE管理团队,无不经历了漫长的等待,因为需要集合几家PE一并上报。“未来备案的工作可能在财金司就能完成。”有PE界人士分析称。
监管博弈
PE究竟由谁监管,一直是业界热议的话题,而备案制度也被看作是监管的一部分。
发改委原本只负责官办PE的行政审批,即以渤海产业基金为首的诸多产业投资基金,其出资人或管理人以国有机构为主。但随着社保基金规定的出台, 越来越多的市场化PE主动到发改委备案。因为在发改委备案是获得社保出资的前提。此外,对于风险投资来说,在发改委备案则可获得国有股转持豁免等优待。此 外,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多是发改委牵头设立。
然而,2009年,发改委向国务院递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时,却因证监会提出异议而搁浅。发改委转而将自己原本就有PE备案制度化,出台《通知》。“这不涉及新的行政许可,无需国务院审批。”接近发改委的知情人士表示。
但《通知》出台前几经修改,无论措辞还是条款都慎之又慎,如在文件中并未提到“基金”二字,也没有给出“股权投资企业”的定义。“从名称来看,这一文件效力最多是一个部门规章;《基金法》是其上位法,效力肯定要高一些。”PE界一位资深律师提出。
目前,《基金法》正在紧锣密鼓的修订,计划是在春节后即将进入各部门审议阶段。负责该法修订的牵头人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表示,新 《基金法》将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涵盖进去。2010年年底,证监会召开闭门理论研讨会议,召集国内有经验的律师、专家仔细研究海内外对PE监管的经 验。
发改委有关人士则认为,《通知》和基金法并不冲突。此前,吴晓灵亦告诉本刊记者,基金法规定的只是监管的原则,比如规范合格投资人和私募、公募的界限,而不会明确具体由哪个监管部门监管,“这要由国务院尽早决定。”
上述资深律师分析认为:“证监会与发改委可能共管PE。发改委从行业主体的角度,证监会从基金募投的行为角度,二者在分管上达到平衡。”
从国际经验来看,美欧已经陆续吸取金融危机的经验,开始对原本在监管体系之外的PE达到一定规模后,加强注册、信息披露等监管。
备案潮再起
经过2010年备案的断档之后,业内对《通知》下发之后的备案开闸期待已久。对业界而言,发改委恢复备案,并明确了备案的条件和流程,无论从 PE机构角度,还是从社保基金角度,反响均较为正面。一位大型PE的负责人表示,他所在的机构一直试图与社保基金达成投资意向,无奈发改委备案之门关闭, 合作迟迟不能达成。
2008年4月,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社保基金可以投资经发改委批准的产业基金和在发改委备案的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总体投资比 例不超过社保基金总资产(按成本计)的10%。此后几年间,全国社保先后投资了鼎晖、弘毅、中信绵阳产业基金、IDG等多家PE。
自2009年底第三批备案之后,发改委考虑需要为备案做出制度上的规定,暂停了备案工作。到2010年6月,发改委官员公开表态,不愿再给PE 们做“空头背书”,即在资金募集完成前备案管理机构。整个2010年是PE备案的空白年。新成立的PE基金无法到社保“敲门”,社保可以选择的PE团队规 模也始终得不到扩充。
本次《通知》虽然在试点区域、申请备案主体的中外资身份等问题上进一步放开,但已经明确不会再给PE管理团队做“空头背书”。
此前,PE管理团队先在发改委备案,之后再去融资,可以“从零开始”进行融资。《通知》中则明确,只接受管理资产规模达到5亿元以上PE的备案申请。“这等于要求PE在没有背书的情况下就有融来5亿元资金的能力。”接近发改委的人士说。
“如果《通知》中的备案程序真能落实,而不是变相的审批或者核准,那么将极大地扩充社保基金可以选择的PE团队范围。”一位市场人士评价,“这 不仅有利于扩大社保的甄选范围,其实也减轻了发改委‘背书’之后承担的压力,因为一旦选择多了,那么社保投PE的真正关键就落到了其投资判断上。”
不少PE表示,一旦发改委文件正式下发,即刻前往备案,因为这是一个区别规范与不规范PE机构的好机会。规范性的PE机构将通过备案和接受监管 提高自己的信誉度。浙商创投的一位发起合伙人表示,浙商创投的几家公司都已经主动向浙江省申请备案而未果,如果该文件出台,他们将积极响应。
至于《通知》中要求的提交年度财务报告、接受年检等,被采访的PE机构均表示,每年也要向工商、税务部门提交财务报告,这些信息对于政府部门都是公开的,发改委如果希望从自己的角度进行审查,他们完全可以接受。发改委可能成为PE情况的汇总渠道。
多位PE界人士表示,发改委的要求在实践中也许确会产生不当之处,但也是一个“试错”的过程。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由证监会管辖,可能更为严 格。在《通知》中,对于违规PE,除了在发改委网站上公示之外,并无其他惩罚措施。这一文件也因此被业内人形容为“只有胡萝卜没有大棒”。
本刊实习记者杨娜对此文亦有贡献
據《今日美國》當地時間10月17日凌晨2點多報導,當地時間16日晚上,美國總統奧巴馬已簽署國會參眾兩院剛通過的聯邦政府臨時撥款議案,該議案將允許政府重新開門並批准新的主權債務。報導稱,這項議案的簽署避免了一場可能發生的史無前例的債務違約,並結束了長達16天的兩黨對峙僵局。
據報導,美國參議院以81票支持對18票反對的票數,通過了兩黨就債務上限和政府停擺問題提交的協議,而眾議院則是284票支持,144票反對,而投反對票的皆為共和黨人。
報導稱,此次的協議允許通過權宜措施2014年1月15日之前向政府提供財政支持,並將債務上限期限推遲到2月7日。同時,兩黨將就一項新的預算開啟談判,兩黨將在2013年12月13日之前完成削減預算赤字的協商。
據英國《金融時報》報導,在這項協議中,參議院領導人放棄了共和黨人提出的幾乎所有改變奧巴馬醫改的要求,唯一保留的一條是核查根據奧巴馬醫改計劃獲得補貼的人士的收入水平。
此前,據南方週末網報導,美國財政部曾發出債務違約預警,稱財政部為避免債務違約改採取的非常規措施只能維持到10月17日,美國債務上限必須在本月上調,否則財政部屆時將無法支付所有的賬單。
而此次議案的簽署則毫無疑問讓擔心美債違約的債權國鬆了口氣。不過,有專家指出,這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美國經濟的發展問題,美國的未來債務風險並未消除。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經濟學講席教授李稻葵10月17日通過微博表示,美債問題沒有根本解決。只是「3個月後再來一過」。
他表示「美債未來幾天可能被降級。這是一個新時代的開始,各國將紛紛減持美債。黃金價格走高,人民幣升值壓力持久上升。中美經貿政治關係複雜化。奧巴馬未來重點是國際。」
據新華網報導,國家信息中心預測部世界經濟研究室副主任張茉楠表示,「本質而言,美國債務依賴型體制不可能得以根本性改變。」
她指出,最近10年來,美國政府每年的借款包括債務再融資規模平均超過4萬億美元,美國債務總規模由5.3萬億美元增長至目前的16.7萬億美元,翻了3倍多,已經與全年國內生產總值規模相當。
作為美國的第一大債權國,美債違約對中國的風險不言而喻。據南方週末網報導,截至2013年7月,中國是美國國債的第三大債主,也是美國政府的海外最大「債主」,一共持有1.2773萬億美元美國國債,也是美國國債的全球最大單一持有國。
據前述新華網報導,北京師範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副教授蔡宏波表示,外匯儲備運用多元化這一老話題將日益成為緊迫話題。「美國政府債務規模越滾越大,加之經濟發展勁頭有限,償付壓力也就越來越大,今後類似的到期債務償還危機還將繼續發生,甚至真正發生違約,美債將不再是最安全的資產。」
金融專家趙慶明建議,應該加快中國外匯儲備多元化進程,包括幣種的多元化以及資產形態的多元化,以規避集中投資的風險。
12月27日,日本內閣批準3.5萬億日元(約合291.7億美元)的額外經濟刺激方案,以拯救接連兩個季度發生經濟萎縮的日本。
日本內閣稱,預計該經濟刺激一攬子方案將提升日本實際GDP增速0.7個百分點。
日本經濟財政大臣甘利明在新刺激政策公布後表示,新的刺激措施所需的資金並不依賴新債券的發行,而是來自以往的預算盈余,以及消費稅上調之後的新增稅收。
日本內閣同時公布了經濟刺激措施的細則:
新增1.2萬億日元政府開支,用於支持日本國民和那些在當前經濟糟糕的環境中受到創傷的日本小企業。
出資0.6萬億日元用於支持日本國內區域經濟發展。
耗資1.7萬億日元用以加速遭受自然災害地區的經濟重建,並改善備災物質條件。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今日在東京發表講話時稱,今日出臺的系列措施還包括支持經濟條件欠佳的民眾購買取暖燃料、為中小企業提供低息融資、為民眾發放購物券、支持地方政府。
日本財務大臣麻生太郎今日表示,這份新的刺激措施將於2015年1月9日開始施行。
今日公布的刺激措施是當前財年額外財政預算的其中一部分。麻生太郎還稱,將力爭達到2015財年的財政目標。目前,尚未確定日本額外財政預算的規模。
華爾街見聞曾提及,安倍曾在25日表示,新經濟刺激措施的目標是提升消費水平,刺激地方經濟發展。日本需要能夠承受消費稅上調的強勁的經濟。
日本經濟現狀並非理想。該國三季度GDP環比萎縮0.9%,同比萎縮1.9%,雙雙低於此前公布的初值。二季度,日本GDP環比下滑7.1%,創5年最大跌幅。而接連兩個季度的GDP增速下滑在經濟學領域被稱為經濟衰退。
自從安倍晉三2012年12月上任以來,日元兌美元已下跌逾三分之一。日元在本月創下121.46的階段性新低,近日持續徘徊在120下方。貨幣貶值令出口遭受重創,日本企業利潤處於歷史較低水平。
本月初,因擔憂日本財政整頓難以實現等因素,國際信用評級機構穆迪下調了日本的主權信用評級。
實際上,在三季度GDP初值公布後,安倍晉三便宣布提前選舉,並延遲提高消費稅的時間至2017年。
安倍政府目前的挑戰在於增加國民收入,提升國內消費增速。近期,政府高官頻頻表態稱,希望國民薪資能夠增加。日本政府周五表示,11月實際工資增速同比下滑4.3%,連續第17個月出現下滑。
今日,日本政府還誓言推進醫療、農業、能源和勞動力市場的結構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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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3日,西南首家無人超市“GOGO無人超市”出現在武侯區大悅城,一經亮相,便引發市民的圍觀,媒體紛紛報道。然而,4個多月後,有市民卻發現,“GOGO無人超市”已暫停營業,同屬一家公司的無人貨架項目“GOGO小超”也宣告停業。與此同時,該公司曝出拖欠員工工資的消息。
GOGO無人超市目前已暫停營業,貨架上仍擺放著貨物
對此,運營“GOGO無人超市”、“GOGO小超”的成都小芒果科技有限公司一位負責人告訴成都商報記者,無人超市項目只是暫停,等升級人臉識別後再開業,無人貨架項目“GOGO小超”因公司擴張速度過快,選點失誤,已於去年11月停運,“但這並不代表無人零售行業有問題,我們仍對此項目抱有信心。”
至於網上曝出的拖欠員工工資一事,這名負責人回複稱,此事屬實,但拖欠的是“GOGO小超”項目員工工資,並非“GOGO無人超市”項目員工工資,目前,公司正在加快清算,爭取盡快將工資補發。
武侯區大悅城的廣場上,那個沒有收銀員、只需要手機刷一刷就能購物的無人超市,就開在保安亭外一座20平方米左右的玻璃房子里。商場保安程輝依然能夠想起,開業之初,這個超市兩個小時就吸引了千人參觀、百人購物。而現在,兩張暫停營業通知分別貼在玻璃房子的入口和出口。成都商報記者看到上面寫著:因系統升級,無人超市暫停營業,敬請期待。落款時間為2018年1月22日。透過玻璃窗,能看到貨架上依然擺滿貨物,燈也亮著。
GOGO無人超市目前在成都擁有兩家店,大悅城店於去年9月3日開業,去年10月底,位於青羊區的萬達店也正式開業。25日,成都商報記者看到,目前萬達店與大悅城店一樣,均處於暫停營業狀態。
在去年12月的一次采訪中,小芒果公司品牌宣傳負責人胡俊曾告訴成都商報記者,當時兩家無人超市的平均客單價為33至37元,平均單日流水1300至1500元,“經過3個月,市民的新鮮感已經過了,現在的客流量才屬於正常情況。”胡俊表示,單日流水1300至1500元符合公司的預估,不算後臺研發成本已實現盈利。
而同屬於這家公司的另一個項目——無人貨架“GOGO小超”則已經停業。成都商報記者了解到,“GOGO小超”遍布於各大寫字樓,有500多個點位。
與此同時,在網絡上,也有員工曝出成都小芒果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員工工資的行為。
25日,成都商報記者聯系到在微博爆料被拖欠工資、已從公司離職的小劉,“我進入公司第二個月就被拖工資,往後幾乎每個月都在拖。”小劉說,按照公司規定,正常發放工資的時間是每月17日,但很少準時履行過,“總要拖到月底才發,然後逐漸變成下個月的月初再發。”到去年11月過後就再也沒有從小芒果科技領到過應發的工資。
另一位已離職的員工小李,也表示曾遭遇公司拖欠工資。“之前人事說大概1月份發,1月份我們又去問,人事卻說不知道。”小李告訴成都商報記者,大家去找老板,但老板避而不見。
隨後成都商報記者又聯系到小芒果公司在職員工小張,小張說:“我從去年入職到現在,只按時領過一次工資,其他時候都在拖。”1月17日,公司宣布放假,小張和同事們回到家中。後來,公司又通知一批員工回去上班。
目前,被拖欠工資的員工和前員工們準備通過勞動仲裁的途徑討回公道。“同時有部分員工找了律師,想要起訴,正在準備遞交材料。”她們說。
對於“GOGO無人超市”暫停營業一事,25日下午,成都小芒果科技有限公司一名負責人回應了此事。這名負責人稱,“GOGO無人超市”並非停業,“我們正在測試自主的人臉識別系統,測試完畢就將重新開業,時間大概在春節後。”
這名負責人承認,公司另一無人貨架項目“GOGO小超”確實已停止運營,進入項目清算階段,而這個項目失敗,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公司在該項目上“擴張速度太快”。
該負責人介紹,“無人零售”是去年的“風口”,公司上下一度雄心勃勃,於去年8至9月幾乎同時上線了“GOGO無人超市”和“GOGO小超”兩個項目。前者投放到大型商業綜合體,計劃在全國投放500家;後者投放到上班族聚集的寫字樓,兩個月便擴張到500多個點位。
“現在來看,我們的GOGO小超項目擴張速度過快,步子邁得太大。”該負責人表示,公司內部在市場判斷上失誤,業務部署也沒做到位,錯誤的市場判斷和步伐阻礙了“GOGO小超”的發展,但他們現在依然相信“無人零售”商業模式的發展前景,依然將GOGO無人超市作為公司的未來。“希望外界能給小芒果更多的包容,給我們時間。”他說。
對於網上曝出的公司拖欠員工工資一事,這名負責人表示,事情屬實。
“我們的確違反了相關法規,為此我們感到抱歉!我們將積極善後,一定不逃避責任。”該負責人向記者解釋,欠薪問題是由無人貨架項目“GOGO小超”的失敗而導致的,涉及到該項目員工30余人。
而為員工補發薪水的前提,是完成GOGO小超項目失敗的後續清算工作。該負責人表示,正常核算周期大概半年或以上,現在他們將加快進度,預計4、5月份把工資補到員工手上,同時給投資人一個交代。
該負責人告訴記者,GOGO小超”和“GOGO無人超市”項目雖然同屬公司,但兩個項目的運作是各自獨立的。被拖欠工資的員工均屬於“GOGO小超”項目,與“GOGO無人超市”無關。
但小劉、小李均告訴記者,兩人都為“GOGO無人超市”工作過,“公司的很多項目我們都在做,尤其研發部門,兩個項目都在做。”小張也表示,自己就是專屬於“GOGO無人超市”項目的研發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