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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考林被诉侵权案二审开庭 梦芭莎坚持索赔200万

http://epaper.nbd.com.cn/shtml/mrjjxw/20101209/2100751.shtml

 每经记者 郑佩珊 发自上海
美国诉讼不断的麦考林,还得在国内应付一桩竞争对手提起的侵权案。
昨日(12月8日)上午9时,梦芭莎状告麦考林侵权一案在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开始二审。这起同样做女装的两家B2C企业之间的侵权案由于梦芭莎要求的索赔额高达200万元而引人关注。二审开庭恰逢麦考林在美国遭受多起集体诉讼,可谓麻烦缠身。
索赔200万过分吗?
昨天,上海温度骤降,上海高院11号法庭内却在升温。
梦芭莎状告麦考林盗用图片的知识产权侵权案正在庭审。之前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结果没有让原告满意,梦芭莎要求被告赔偿200万元,结果仅判了3.3万元的赔偿。
2010年3月,麦考林邮购目录及销售B2C网站的一款文胸产品使用了梦芭莎“凤尾玲珑”文胸的图片,梦芭莎认为麦考林的这一侵权行为使商业上蒙受损失,于是将对方告上法庭。
梦芭莎新闻发言人姚娜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为了准备这次诉讼,之前的图片公正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其他费用远高于这一数额。
庭审当中,麦考林的辩护律师蒋律师并不接受这一数额。“麦考林之前也遇到过被其他网站盗用图片的情况,最终索赔才3000元。”他指出,一审判决中的赔偿费用已远远超出这一数额,没有理由再提升赔偿费用。
但是梦芭莎代理律师胡律师指出,电子商务中的侵权案件具有特殊性。“我们网站的图片点击率非常高,远不是麦考林的网站能比的。”由于麦考林除了电子商务,还有电子邮购业务。而梦芭莎的网络销售占到了85%,网络的营销费用投入较高。
胡律师说,“麦考林一张点击率仅3000次的图片,索赔3000元;我们一张图片的点击率上千万,如果一次平摊下来,索赔200万元并不过分。”
然而麦考林指出,公司确实花钱请摄影师以及模特为自己的文胸产品拍摄图片,由于员工疏忽的原因,才错用梦芭莎的图片。“我们所有的拍摄费用加在一起才1万多元。”
低廉的侵权代价
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信息网络及知识产权资深律师刘春泉指出,“如果没有提出新的有效证据,要改判一审结果的可能性并不高。”
长期从事知识产权诉讼的刘春泉表示,从以往的案例看,梦芭莎告麦考林侵权一案判定的赔偿费用并不低。“以经验来看,告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件十告九不赢。我 国一般采用‘填平式’赔偿,即需要自己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因对方侵权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之后才出现了法定赔偿,但最高赔偿数额不超过50万元,容易出现 ‘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情况。”
胡律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改判的可能性不高这一结果,我们是有准备的。”
刘春泉指出,国内的侵权索赔金额一直较低,侵权行为所需付出的代价也很低廉。
B2C行业乱象
庭审中,胡律师强调,“一审判决结果是以普通侵权行为来判定的,没有考虑到这是一个电子商务侵权案件。”他表示,电子商务中的图片具有重要的商业价值,其价值应由点击率等数据进行判定。
“电子商务领域的图片侵权等行为是较为普遍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B2C分析师方盈芝说,目前国内电子商务行业的企业都在快速扩张,往往忽视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另外,赔偿数额不高,更使这种行为在行业内泛滥。”
麦考林公关总监印瑛告诉记者,诉讼发生后,“我们对内部流程进行了检测,对网络上用的图片和目录上使用的图片都进行了一一检测,确保这类事情不会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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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塔傳奇》被訴侵權 中清龍圖正值上市敏感期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9/4689645.html

《刀塔傳奇》被訴侵權 中清龍圖正值上市敏感期

一財網 張曉媚 2015-09-22 23:16:00

環球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方建偉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達了他的看法:“兩家公司在中清龍圖借殼上市階段起訴,可能會加速雙方和解,因為對於中華龍圖而言,最壞的情況是失去上市機會。”

正值上市敏感期的中清龍圖遭遇了一起版權官司。

友利控股(000584.SZ)的最新公告顯示,中清龍圖收到來自DOTA 2研發商威爾烏集團(Valve Corporation,業內稱“V社”)的訴訟文件。文件顯示,V社以著作權、商標專用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正式起訴《刀塔傳奇》開發商莉莉絲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和運營商北京中清龍圖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V社認為,中清龍圖公司和莉莉絲公司自2014年初起,在《刀塔傳奇》中,未經威爾烏集團授權使用了“刀塔”遊戲的名稱、商標及遊戲中的人物形象,影響了“刀塔”在中國的銷售業績,並要求莉莉絲和中清龍圖立即停止《刀塔傳奇》遊戲的開發和運營;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合計人民幣3100萬元;同時雙方在主要媒體就其侵權行為公開道歉。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已受理此項起訴。

莉莉絲方面回應稱,這件事情現在主要回應由龍圖方面來表態。而中清龍圖目前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的回應是:“公司處於借殼重組期間,不方便接受采訪。”

威爾烏集團是一家位於華盛頓州西雅圖市專門開發電子遊戲的公司,它的第一個產品半條命(Half-Life)在1998年11月發布,整個系列取得了巨大成功。V社擁有遊戲《Defense of the Ancients2》(即“DOTA2”,中文名“刀塔”)和遊戲人物形象的著作權及相關註冊商標權。後者是一款在全球享有極高知名度的ARTS(動作即時戰略)端遊遊戲,於2013年4月開始在中國正式合法運營。

而《刀塔傳奇》是由莉莉絲開發、中清龍圖發行的一款動作卡牌手機遊戲,同樣成績斐然。

公開資料顯示,《刀塔傳奇》2014年2月底上線,4月下旬註冊用戶破千萬,並迅速攀升並長時間保持國內App Store收入排行榜前三名,是2014年第二季度收入最高的遊戲。

值得註意的是,友利控股於今年5月6日發布重組方案,擬置出扣除貨幣資金外的所有資產和負債,置入中清龍圖全部股權,作價96億元。交易完成後中清龍圖將實現借殼上市,本次交易或將超過愷英63億借殼上市,創下本土遊戲公司金額最大的並購紀錄。

友利控股發布的交易預案公告顯示,《刀塔傳奇》2014年流水達到21.6億,2015年第一季度流水為7.88億。莉莉絲與中清龍圖在扣除渠道分成後實際收入比分別為35%和65%。2014年莉莉絲實際分成4.18億,2015年第一季度分成1.62億。

而作為其開發商,莉莉絲科技於2013年由銀漢科技和IDG投資成立。根據公開資料,該公司在2014年9月份的估值已超過50億元。

這不是《刀塔傳奇》第一次遭到起訴。3月24日,暴雪在臺灣地區就已對《刀塔傳奇》發行商提起訴訟,指控其未經授權,抄襲《魔獸傳奇》及《魔獸世界》等,違反著作權法及商標法。

常容律師平臺專家律師郝琨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必須要符合“先授權後使用”的原則。

郝琨同時提到,“目前全部文創領域還沒有清晰的法律邊界,主要原因是文創方面比較主觀,此案也會遇到類似問題。”

他還提到,目前著作權法正在積極修改,雖然沒有明確的修訂時間,但是新法案中對於侵權認定,賠償標準方面還有很大的提升,能夠起到有效的作用。

版權糾紛一直是遊戲行業難以根除的痼疾。

2014年,暴雪聯合網易起訴《臥龍傳說》並獲得勝訴,兩原告認為,上海遊易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於2013年10月向公眾展示的一款名為《臥龍傳說——三國名將傳》的網絡遊戲,大量使用、複制並抄襲了《爐石傳說》,遂提起著作權糾紛訴訟和不正當競爭糾紛訴訟,要求判令遊易公司立即停止侵犯著作權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經濟損失共計1000萬元。

法院最終判令,遊易網絡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停止通過信息網絡或以任何其他形式運營、發行侵權遊戲;連續十日在其網站發表公開聲明以消除其不正當競爭行為對兩原告造成的不利市場影響;遊易網絡對暴雪娛樂有限公司和網易公司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今年7月,蝸牛數字向天象互動發出律師函,稱《花千骨》手遊抄襲蝸牛旗下的《太極熊貓》,此案目前尚無後續。

有玩家對《第一財經日報》發表看法認為,雖然兩款遊戲都是MOBA類(多人在線戰術競技遊戲)的,但作為手遊的《刀塔傳奇》和端遊《DOTA 2》玩法不一樣,《DOTA 2》對玩家操作要求很高,但《刀塔傳奇》難度很低,對操作的技術性要求的門檻也很低,“花時間就行”。

不過他也表示,兩款遊戲從IP角度來說,物品、角色設計比較相似。

而有手遊行業人士認為,“停運的要求顯得不給情面,而罰金要得實在太少。”他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除了玩法本身,IP包裝為《刀塔傳奇》帶來很大的一部分用戶,被追訴是在情理之中;而“這在行業內司空見慣了,無非是賠錢、分成、要版權”。他認為雙方應該關註用戶,尋求合作,最後達到合作共贏,“這才是商業的思路。”

環球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方建偉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達了他的看法:“兩家公司在中清龍圖借殼上市階段起訴,可能會加速雙方和解,因為對於中清龍圖而言,最壞的情況是失去上市機會。”

編輯:彭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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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群搶紅包也犯罪?深、浙三人借此抽成被訴開設賭場罪

平時大家總愛在微信里搶搶紅包,不失為一種朋友之間的小樂趣。但是現在有不法分子利用人們搶紅包投機的心理開設專門的搶紅包微信群進行賭博,這可就不能規避法律責任了。

27日,深圳市寶安法院對一起利用微信群開設網上賭場、組織群內六七十人“搶紅包”參與賭博的案件進行宣判。

經審理查明,2015年10月13日開始,被告人余某松陸續建立了五個微信群專門用於開設網上賭場,每天由群內六七十名網民利用微信“搶紅包”參與賭博,並在網上雇傭被告人秦某何、何某飛等人擔任“代包手”輪流代發紅包。

余某松制定賭場規則,每天由余某松第一個在微信群里給“代包手”發出金額為人民幣299元的微信紅包,“代包手”扣下69元後將剩下的230元作為一個拼手氣紅包(分成四份)發到群里供群內人員“搶紅包”,扣下的69元中“代包手”抽水5元,其余64元則交給余某松。

接著“代包手”發一個299元的支付二維碼到微信群里,由之前“搶紅包”搶到金額倒數第二小的人支付給“代包手”。“代包手”再從這299元中扣下69元,將剩下的230元作為一個拼手氣紅包(分成四份)發到群里供群內人員“搶紅包”,扣下的69元中“代包手”本人抽水5元,余某松抽水64元。

接下來再由上一輪“搶紅包”搶到金額倒數第二小的人支付299元給“代包手”,“代包手”抽水5元、余某松抽水64元後由“代包手”將剩下的230元發到群里供眾人“搶紅包”,如此循環下去。每天,秦某何、何某飛等幾名“代包手”輪流發紅包,每人發50個紅包左右。

2015年10月26日,民警在深圳市寶安區石巖街道浪心新村三巷八號一樓麻將館內將秦某何、何某飛抓獲。2015年11月9日,民警在浙江省溫州市將余某松抓獲。

法院認為,被告人余某松、秦某何、何某飛無視國家法律,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開設網絡賭場,其行為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判處被告人余某松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被告人秦某何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被告人何某飛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這並不是第一例在網絡上建群搶紅包涉賭的個案,從去年至今已發生多起類似事件。

2015年10月,90後青年王某建立微信群組織成員搶紅包並以從中抽取頭錢的方式賭博。之後,群主王某、管理人員黃某及代包手徐某涉嫌開設賭場罪被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人民檢察院批捕。

今年6月浙江溫州人胡某在“支付寶”上建立賭博群,同樣以搶紅包形式聚眾賭博,並從中牟利。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胡某無視國法,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應當以賭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

檢察官提醒,普通群成員以營利為目的搶紅包涉賭的行為,嚴重者將涉嫌賭博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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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遊抄襲《海賊王》下載量驚人 被訴賠償500萬

近日,海澱法院受理了東映動畫株式會社、株式會社萬代南夢宮娛樂訴北京有愛互娛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

原告訴稱,東映動畫株式會社擁有動畫片《ONE PIECE》(中文譯名《海賊王》或《航海王》)及其中人物卡通形象美術作品的著作權。株式會社萬代南夢宮娛樂從東映動畫株式會社處獲得授權,有權在中國使用涉案作品制作並運營手機卡牌遊戲《航海王啟航》。原告發現,被告自2013年8月起,將其制作的《夢想海賊王》手機卡牌遊戲(後改名為《草帽船長》、《偉大航路新挑戰》等)通過互聯網運營。該遊戲擅自使用了214幅《海賊王》美術作品作為遊戲卡牌角色人物,侵犯了原告享有的美術作品改編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夢想海賊王》遊戲的故事背景、卡牌角色姓名、人物關系等抄襲《海賊王》,並利用涉案作品極高的知名度吸引用戶,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夢想海賊王》在360手機助手平臺下載量驚人,與株式會社萬代南夢宮娛樂《航海王啟航》正版遊戲相當。

原告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通過各大門戶網站向原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原告經濟損失500萬元及合理費用30萬元。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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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繡未央》被訴抄襲案開庭 被告:系慣常性描寫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熱門小說《錦繡未央》被指控抄襲的案件,今天在北京朝陽法院第一次正式開庭審理。原告從今年初立案時的11名作家增加到12名,新加入的是著名武俠作家溫瑞安。原告方要求被告停止侵權作品的商業使用、賠償經濟損失並賠禮道歉。因為證據內容繁多,今天的庭審只涉及到12名作家中的1名。

庭審從下午兩點開始,被告除了《錦繡未央》的作者周靜(筆名秦簡),還有銷售過這本書的當當網,原告是《身歷六帝寵不衰》的作者沈文文(筆名追月逐花)。雙方作者都沒有到場,由代理律師出庭。

原告提交的一項證據是被指抄襲的小說《錦繡未央》和原告作品《身歷六帝寵不衰》的雷同和相似段落的比較,包括580處語句和118處情節。原告的代理律師指控表示,“原告認為,權利作品和侵權作品,無論是在語句,以及情節描寫中,構成的是簡單地複制和粘貼的低級的抄襲,是完全相同,相同到標點符號。只是侵權作品在使用時改變了人物的名稱,但故事的情節、場景,細節的描寫,完全一致,這些行為明顯超出了合理借鑒的範圍,構成了對原告權利作品的侵權。”

審判長表示,這些對比是重要的證據,特意留在質證環節的最後,但因為數量多,在庭上只是由原告方挑選比較有代表性的幾處來當面提出。被告方對此答辯說,“兩個比對文件當中,一部分相同的語句在之前的作品當中已經發表過,有許多語句段落的描寫,屬於慣常性的描寫手法,因此,原告所主張的《身歷六帝寵不衰》的作品在該部分不能享有著作權。”

法官追問哪些段落在之前的什麽作品中出現過,被告方當庭舉出11個例子,都是來自網絡上的博客、論壇和貼吧。對於哪些是慣常性的描寫,被告方也舉了兩處例子,原告方回應說,“我們希望被告能夠提供證據說明、證明,而不是自己認為慣常就是慣常。”

更多的答辯意見,被告方表示存到了光盤里,沒有來得及打印。針對原告提交的其他侵權類、賠償類的證據,被告方的答辯主要是從證據合法性和有效性方面提出質疑,比如不是書面證據和證人證言,一些網頁上的內容存在不穩定性,以及不能證明原告作者的筆名和本名的關聯性,不能證明作者本名沈文文就是原告本人而不是重名,等等。

《錦繡未央》原名叫《庶女有毒》,最早是在網絡平臺瀟湘書院發表,之後授權多家網站轉載,付費閱讀,2013年通過出版社出版,後來還改編成同名電視劇,以及漫畫和手機遊戲。但是先後有12名作家提出,《錦繡未央》涉嫌抄襲他們的作品,因此聯合發起了訴訟,今天第一次庭審只涉及到原告的其中一位作家的作品,也就是沈文文(筆名追月逐花)的《身歷六帝寵不衰》,她的訴訟標的是41萬多元。被告律師表示,《錦繡未央》紙質書出版,周靜“稅後拿了6萬塊錢”,不過對於電視劇、漫畫和手機遊戲等衍生產品的收益,被告律師表示,合約、費用等相關事宜都是由瀟湘書院處理,周靜本人沒有相關憑證,提供不出證據。

今天的第一次開庭持續大約三個小時,沒有判決,因為第二被告當當網已經停止銷售相關書籍,原告表示放棄對當當網的訴訟請求。因為涉及到的侵權內容多,光是對比證據就有2000多萬字,之前在做庭前證據交換的時候原告方提交的證據摞滿了原告席的桌子。原告代理律師預計整個訴訟持續的時間會比較長。涉及其他11位作家的部分將在之後的庭審中陸續展開。

今天被告方在庭後沒有接受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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