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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里長 開啟中鋼官商索賄大戲


2012-8-20  TCW




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涉嫌以協助中鋼下游協力廠商地勇公司續約為由,涉及的貪瀆案件還在審理中,對於中鋼的角色,為何從一個被視為國營事業的績優生,如今捲入涉嫌關說、貪瀆的案子裡。究竟中鋼是人謀不臧,還是受到地方派系的威脅?對百萬股東又該有什麼交代?

兩份資料,掀開潘朵拉的盒子,直窺問題的核心。

序幕:里長抗議污染停料迫廠商找有力人士

一份是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梁基南、許安隆」的二審刑事判決書,一份是來自中鋼內部的機密資料。

梁基南,一個里長。他,讓鋼鐵業龍頭中鋼,改變了副產品脫硫渣標售與定價模式,開啟官商索賄的大門,扳倒中鋼良好形象。

更因為他,讓台協、地勇、大地亮三家公司,乖乖的按月繳交「環保公關費」,只為能得到中鋼的料源。

這場戲二○○四年上演過一次;二○一二年再度上演,就是這次林益世涉入的模式。論劇情,上半場與下半場劇情近似,都出現路人甲,向高雄市環保局檢舉廠商A 不法或污染,高雄市環保局就去函指正中鋼,或要求對廠商A停止供應脫硫渣。而廠商A惟恐停料影響營運,遂找尋「有力人士」協助。這位「有力人士」在分別與 環保局或中鋼「溝通」後,問題迎刃而解,料源恢復正常供應,廠商A才得以繼續營運下去。

論張力,下半場因涉案人員層級高達行政院秘書長,成了外界關注的焦點。上半場則有「勒索」、「讓利」,及中鋼、下游廠商與「有力人士們」三方角力。時間拉 到二○○四年八月,高雄小港區合作里里長梁基南以中鋼下游廠商大地亮,產生石墨亮片落塵造成空氣污染,要求中鋼對其停止供料,否則將發動抗爭圍廠,開啟了 這場勒索收賄大戲。

在要脅中鋼的同時,梁基南另一方面向高雄市環保局檢舉,並向媒體散發訊息,塑造中鋼是造成空污幫兇氛圍。在圍廠抗爭與環保局的兩大壓力下,儘管中鋼把落塵拿去化驗,判定落塵並非來自中鋼,「理」字站得住腳,但中鋼仍在同年十月份,停止供料給大地亮。

中鋼的舉措嚇到了大地亮,趕快找上同行的地勇、台協商討解決之道。三方在二○○五年二月底開會商討。這一場會議達成四點共識,一是中鋼脫硫渣合約以議價方 式取得競價;二是合約從一年一標改成五年一約;三是以扣除水重(含水量)二○%為定價基礎;四是由大地亮董事長鄭志強找「有力人士」向中鋼關說。

事成後,每一家願以扣除水重一○%所多出來的利益,約六十四萬元做為敦親睦鄰費用。簡單的說,這個共識就是協商中鋼產品降價,產生給廠商的利潤,來幫中鋼解決抗爭疑慮與「花錢買保險」。

終幕:里長收錢「溝通」中鋼點頭讓步留三後遺症

所以,鄭志強找上了與梁基南素有交情,當時擔任小港區松山里里長的許安隆,做為和梁基南溝通的橋樑。許安隆在這個事件中,找到了見縫插針的機會。他和梁基南談好兩人三七分帳,由許安隆負責收錢,梁基南負責和中鋼「溝通」。

在梁基南敲邊鼓下,中鋼找來台協、大地亮與地勇三家公司協商,只要能做好「敦親睦鄰」,不出現圍廠抗爭事件,中鋼願意在標售模式與價格上做出兩大讓步。

這兩大讓步,為中鋼營運留下三大後遺症:一、擴大了廠商的獲利空間,每家公司每年淨利約三億元,提升一成。二、留下廠商要靠關說才能取得合約,與降價空間的惡習。三、布下了「有心人」上下其手,從中鋼掏取資源的空間。

這一步一步,中鋼是如何讓外界勢力入侵,形成巨大利益,甚至成為林益世案越滾越大的錯誤示範?

讓步一:改為五年一標增加關說運作可能性

許安隆在法院調詢時提到,「跟中鋼商議時所持理由是,以廠商投資污染防治設備,及物價波動,廠商希望改為議價簽約,而且合約希望一次能夠長達四、五年。」

當時中鋼公共事務處處長葉竹修表示,「梁基南提到,大地亮、台協、地勇如果有一家沒有得標,就可能會有一家比較不安分,希望我們考慮原料供應方式。」中鋼以廠商紛爭做為改變合約理由,從結果來看,吵鬧的只有梁基南一人。

儘管中鋼內部曾經評估,脫硫渣的標售模式從過去的四家競標取兩家,改變為直接與台協、大地亮、地勇三家處理的議價模式,雖然符合買賣雙方互惠互利「與地方共存」,但不符合自由競爭原則。

讓步二:脫硫渣降價中鋼與股東蒙受損失

許安隆說,「廠商希望脫硫渣的每噸價格,能從原來競價約七百餘元,降為三百元,這個降價的差價就由廠商跟我們對半分,以做為我跟梁基南的佣金。」

從中鋼內部資料來看,後來價格的發展,恰與廠商的期待接近。若說中鋼被廠商牽著鼻子走,並不過分。

在二○○五年三月底,中鋼第一次出爐的脫硫渣標售底價為每公噸六百四十五元(扣除一○%水重及墊底料)。議價結果,地勇願意出價六百元,台協與大地亮的出價為三百五十元與三百元,價格均低於底價,宣告流標。

面對流標,中鋼針對底價做出三大調整。一是讓廠商的獲利空間從一○%擴大到二○%;二是做為底價估算基礎的廢鋼價格,每公噸調降至四千七百六十三元,降幅 七‧三三%(中鋼採用的廢鋼價格以《經濟日報》一級廢鐵報價為主,該報價僅是基礎價格,約市場流通價的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一);三是把水分及墊底料的扣除比 重,從一○%擴大至二○%。

充分讓利後,第二版的議價底價為每公噸六百元,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定案前,營業銷售處還建議價格再打九折,以每噸五百四十元落槌。

這一次,中鋼的底價調降一六%,台協、大地亮與地勇卻有志一同的,統一出價三百元。在談判桌上,廠商步步進逼、中鋼節節敗退。

最後中鋼提出折衷方案,為期五年合約的第一年,每公噸以五百四十六元簽約,次年,二○○六年時,以浮動公式計價,價格調降至三百九十七元,降幅接近三成;二○○九年時,價格調降至二百九十八元,還低於廠商早些時的期待。

中鋼在價格上讓步,收入少了三成到五成,相當於一年的收入少了三千萬到五千萬元間。這筆錢對中鋼來說,不是大錢,但對目前連續兩季營運出現虧損的中鋼來說,任何一分錢,都不能輕易流失。

是誰改變了中鋼的規則,還犧牲了中鋼與百萬名股東的利益?是梁基南還是另有其人?

揪錯:林益世案給中鋼修正機會

當時的工安及環保處副處長張西龍在法院調詢、偵查中都表示,「我有依照董事長的批示,配合環保機關要求脫硫渣加工處理業者做好污染改善投資,也要求他們做好敦親睦鄰工作……。公司同意在出售脫硫渣的單價上有做彈性調降,讓廠商有空間去處理睦鄰花費及污染設備的投資。」

台協公司協理陳英方則說,「中鋼說如果沒解決環保抗爭,就會停止供料。」鄭志強則表示,「我跟中鋼說我們與地方里長都『講好了』,中鋼才願意接受我們的提議。所謂『講好了』就是做好環保,增加污染防治設備,水重部分扣下來從那撥錢給許安隆做公關費。」

中鋼向來以保守著稱,若沒有張西龍口中當時任董事長林文淵的「批示」,標售模式就很難會調整。若沒有中鋼的提點,廠商不會心甘情願的繳付環保公關費。中鋼開啟了賄賂大門,還把自己變成製造收賄的藉口。

二○一一年,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照貪污治罪條例判決梁基南、許安隆勒索台協、大地亮、地勇三家公司,須償還上述三家公司共五千六百一十萬元不當利得。這些費用都是中鋼犧牲利潤而來的,中鋼公司應該認真追討,並讓曾經傷害公司形象的真正元凶現形。

對於案情還在發展中的脫硫渣事件,中鋼發言人李慶超說,中鋼已經針對合約定價公式,以及脫硫渣含鐵量進行檢討與試驗,以做為未來定價的考量。

諸多疑點尚待釐清,期待上半場檢察官沒有擴大偵辦的部分,都能在此次林益世事件中得到完整的答案,讓從中取利、犧牲百萬股東的人現形,才能討回公道。

【延伸閱讀】2起事件,都出現6組關鍵人物――中鋼脫硫渣標售索賄案比較

上半場(2004年):關說金額5,610萬元下半場(2012年):關說金額8,300萬元

角色:路人甲(勒索者或檢舉人)上半場(2004年):*梁基南下半場(2012年):大發工業區廠商、民眾

角色:高雄市市長(大家長)上半場(2004年):謝長廷、代理市長陳其邁下半場(2012年):陳菊

角色:高雄市環保局局長(裁判)上半場(2004年):張豐藤下半場(2012年):李穆生

角色:中鋼(售價制定者)上半場(2004年):依照董事長批示處理下半場(2012年):蕭規曹隨

角色:廠商A(污染製造者或被污染者)上半場(2004年):大地亮下半場(2012年):地勇

角色:有力人士(關說者)上半場(2004年):檢調尚未追查下半場(2012年):林益世註:梁基南因貪污治罪條例,被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審判決10年4個月,褫奪公權6年,該案正在上訴審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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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幹集體索賄遭訴 郭台銘祭鴻海陽光法案

2014-05-22  TNM
 
 

 

集團高層集體索賄遭起訴後,鴻海立即宣佈4大防貪改革措施,董事長郭台銘在內部會議表示,為了因應「iPhone 6」即將問市,鴻海必須在3個月內採購高達百億元的生產設備及材料,所以要倣傚政府制訂陽光法案,要求參與採購決策者財產申報,及規定員工不得收受廠商超過1,500元餽贈,並且還大砍1.2萬家材料供應商,再透過核心幹部分工、盯住採購的每個環節,強勢遏阻內部再有貪腐事件發生。

鴻海集團旗下表面黏著技術SMT(Surface Mount Technology)委員會主委兼資深副總廖萬城等人,透過白手套郝緒光收受鉅額賄款,檢調今年一月二十一日發動偵查,廖、郝等人收押禁見四個月後,二十一日遭起訴,廖繳交犯罪所得六千萬元,錢也陸續從中國匯回台灣。檢調也意外查出,行賄廖萬城的下游廠商,包括上櫃公司晟楠科技董座林朝榮,他曾被傳在中國包二奶,還被拍下性愛影帶索賄,讓篤信關公「忠義兩全」的郭董顏面無光,氣得將晟楠踢出鴻海材料供應商之列。

採購員工 申報財產

對於鴻海高層收受回扣醜聞鬧得舉世皆知,郭台銘身邊幕僚透露:「郭董真的氣炸了,因為身邊老臣年薪加分紅高達數千萬元,卻起貪念帶頭亂搞,還傳出對公司女性員工毛手毛腳,被同事暱稱為色狼。」為了防範再度發生貪瀆事件,郭台銘在土城總部邀集採購長林瑞祥、總財務長黃秋蓮、副總裁戴正吳、行政總經理李金明和安全顧問等人開會,明確告訴這群核心幹部說,鴻海將在三個月內採購「iPhone 6」生產線所需的設備及材料,金額達百億元,由於「iPhone 5」生產線採購才傳出高層索賄,如今又有大批採購案,郭台銘不禁憂心忡忡,深怕再度發生類似事件,因此主動在會中提出四項改革措施,作為企業防貪的重大改革方向。這項被內部稱為「鴻海陽光法案」的改革措施規定,凡是參與採購的員工,都必須向公司申報財產,雖然員工不是公務員,但同樣不能有來路不明的財產,並且規定員工代表公司對外應酬時,不得收受廠商超過一千五百元以上的餽贈。對內約束員工,對外也大砍一.二萬家材料供應商,讓這些沒有必要的供應商不再有權拿鴻海的訂單。

砍供應商 幹部緊盯

本刊調查,鴻海的材料供應商高達一.九萬餘家,郭董認為鴻海材料需求大,直接找原廠可避免被多賺一手,且市場喊價要獲得鴻海供應商的資格,竟須付出高達人民幣一百萬元的代價,但只要取得供應商資格,等同拿到和鴻海做生意的入場券,生意不但做不完,轉手也能立即賣錢,真可謂奇貨可居。郭台銘認為,因為量多單大,正是廠商會想要行賄鴻海幹部的原因之一,因此決定把不必要往來的上游供應商全部砍掉,目前只剩七千多家,而且還在評估是否要繼續再砍。郭董的第四項措施,則是緊迫盯人,欽點副總裁戴正吳等核心幹部,親自到第一線緊盯採購流程,從議價、廠商分配、生產線的安全到合約內容等,都要逐一檢視,未來還會派員情蒐幹部應酬情況,回報公司參考。另一方面,檢調掌握行賄鴻海高層的帳冊中,有一筆註記為「DS.HH」,上面卻被劃了個大叉叉,辦案人員追查後,發現其中的「DS」所指的是戴桑,也就是戴正吳,至於「HH」則是鴻海縮寫,原來是廠商曾多次試圖行賄戴正吳,但戴不收禮,連美色也沒用,連業者請吃飯都碰閉門羹,試了幾次全踢到鐵板後,乾脆在名單上打叉不再往來,郭台銘得知公司還是有清官後,決定委以戴正吳改革重任。

財色弊病 一併開鍘

本刊調查,郭董直接下令,由戴正吳和採購長林瑞祥負責選擇廠商、產品採購型號和議價空間,至於鴻海第二把交椅、郭台銘前妻的阿姨黃秋蓮,身為集團總財務長兼副總裁,則負責緊盯付款流程,行政總經理李金明要盯緊生產線,安全顧問負責檢查產品良率是否有異狀,法務部門則確認採購合約有無被動手腳的跡象,這四大防貪措施,就是要斬斷過去由SMT獨攬採購大權所衍生的貪腐弊病。此外,鴻海高層及供應商涉貪,不僅貪財還貪色,愛上酒店,幾乎都有小三。檢調掌握情資,鴻海主要供應商之一、深圳台商協會副會長、晟楠科技董座林朝榮,不但行賄廖萬城,八年前還曾身陷二奶風暴,傳出被拍下性愛影帶,還遭人勒索。當時林朝榮被指控,包養深圳龍崗女員工王迪為二奶,還承諾會送車、送樓,但後來林以「妻子管錢」為由推諉,雙方協商後,王女不滿談妥的三十五萬元分手費只拿到五萬元,因此拍下二人的性愛片段,向林討債。

初犯悔意 留營贖罪

此外,原本深受郭台銘倚重的鴻海人力總資源長兼副總經理何有成,檢調也發現何的兒子是鴻海供應商,與涉及弊案的鴻海台幹有大筆金錢往來,仗著老爸是鴻海高層,大撈自家肥水、完全不避諱,讓郭董決定出手逼退何有成,目前何已被中國羈押。由於廖萬城及郝緒光羈押已滿四個月,北檢依刑度從三年起跳的特別背信罪將廖、郝、資深經理陳志川、製造課長蔡宗志、工程部經理游吉安、SMT總幹事兼經理鄧志賢等六人起訴,最重可判十年,檢調估計賄款逾新台幣億元,在中國和北、高二地都有豪宅的廖萬城坦承收賄,從中國匯回六千萬元回扣,晟楠董座林朝榮也被查出行賄廖萬城三百多萬元,因對象非公務員,無罪可罰,仍維持證人身份。至於負責蘋果iPad生產線的陳志川和蔡宗志則分別繳回三百萬和一百萬元回扣,蔡宗志因初犯,加上表現良好,犯後有悔意,郭董決定留他一條生路,讓他繼續在鴻海打拚,將功贖罪。

防堵索賄 改革止血

對於鴻海供應商行為不檢點,郭台銘也決定不手軟,準備在中國對何有成和林朝榮提出「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告訴,而且一腳把晟楠踢出鴻海配合的材料商名單。本刊致電晟楠,請林朝榮回應,公司人員表示,林在中國,應該不會對相關問題進行說明。台商指出,中國刑法規定,凡是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並為他人謀取利益者,都可能觸犯受賄罪遭起訴,最高可處五年以上徒刑並沒收財產,至於行賄部分,最重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國官方對企業肅貪的刑責非常重,郭台銘為防堵廖萬城一手獨攬索賄、荒誕包二奶的弊端再現,盼藉大動作改革止血,以擦亮全球最大電子代工廠的金字招牌。

郭台銘 躋身全球最具權勢人物

美國《富比士》(Forbes)雜誌前年公佈2012年「全球最具權勢人物」排行榜,只有8名華人上榜,第55名的鴻海董事長郭台銘是台灣唯一入榜者。《富比士》還提到,郭台銘旗下的鴻海和中國富士康集團所代工生產最受歡迎的科技商品,包括iPad、iPhone、Xbox等,產量佔全球消費性電子商品的40%,影響力驚人。鴻海是全球最大電子代工商,專業研發生產精密電氣連接器、電腦系統組裝、無線通訊關鍵零組件及組裝和光通訊元件。創辦人郭台銘在40年前以母親標會的10萬元與10名員工成立鴻海塑膠起家,早年製造黑白電視機旋鈕,1981年成功開發連接器產品,轉型生產個人電腦連接器。1982年才改名「鴻海精密」,搭上電腦潮流,在美國成立分公司,營運據點遍及亞、歐、美等洲,郭董身價驚人,是全球富商之一。

立委籲制訂企業賄賂防製法

現行法律對公務員涉收賄以貪污罪重罰,但對民間企業員工違背職務收錢行為,則僅以背信等較輕刑責處罰,由於舉證困難,加上起訴率較低,國民黨立委謝國樑已提案制訂「企業賄賂防製法」草案,盼藉此嚇阻企業賄賂行為。謝國樑認為,企業的公平競爭是國家競爭力的基礎,賄賂不僅公務機關該防堵,民間企業也應跟進避免,企業才能追求永續發展。謝國樑說,企業賄賂防製法草案的刑責,與目前刑法背信罪的5年以下刑度差不多,不過,背信罪的最高罰款是30萬元,企業賄賂防製法最高罰款則為300萬元,一旦三讀立法通過,應可有效遏阻民間企業人員收受不正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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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賄為何總瞄準中國遊客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7182

在殖民時代,殖民者常用小恩小惠收買當地人做事,養成當地人“伸手要錢”的積習。“習慣性伸手”是常態,這已經形成一種文化,很多前殖民地國家都有這種文化。(農健/圖)

近年來,隨著越來越多中國人出境,這種現象愈演愈烈,從原本只是個別旅客被索要小費,到如今演變為大規模征收,一些中國導遊甚至要求遊客配合海關繳納小費。相比其他國家遊客,中國人為何總是容易被索賄?面對海關人員不正當索賄,我們應如何應對?

2016年5月2日晚,來自成都的Kelvin(網名)本應登機結束在越南的5天6夜自由行飛回成都,但卻在越南芽莊機場經歷了一場索賄風波。

事情的導火索是一家三口拒付10元人民幣小費,海關人員試圖搶他們的護照未果。

“我排在他們後面,男的說不願給小費,海關人員把他們的護照放在一邊,當看到我和他們航班號一樣,他們也不讓我過。”Kelvin說。

多名目擊者都對筆者表示,進入越南前導遊就提醒他們過海關要交小費。因此,為了避免麻煩,很多人在入境越南時都付了小費。但讓他們沒有想到的是出關時也要付小費,而且小費最低10元,給5元會被越方人員扔在地上。

Kelvin和朋友晃了一圈又回到過關處,那一家三口還在那里,海關就是不讓他們過。這名男士後來對Kelvin說,自己支付了100元人民幣小費,海關才放行。

當天在機場的很多中國人也不願意交小費,更令他們難以忍受的是越方人員態度很差,並且只對中國人要小費。Kelvin回憶說:“你把護照交給他們,他們什麽也不看,只會翻一遍尋找是否夾帶小費,發現沒夾錢就用很差的語氣用中文說‘小費’,大家心里都窩著火。”

不滿情緒繼續發酵,最終這場索賄風波上升為肢體沖突,越方人員持電擊槍追逐中國遊客。網友“大臉蘇Vivian”發布的一段視頻顯示,5名穿制服的越南人毆打一名中國男子,其中一人重擊該男子後腦,該男子還被強行拖至小房間。

越南邊檢人員向中國公民索要小費不僅發生在空港,就在同一天,從河內駛向南寧的一輛列車中途停在越南同登火車站,旅客們下車接受越南邊檢人員檢查出關。因拒絕給越南人員小費,來自江蘇的馬先生被抓進小黑屋,並遭越方人員肢體暴力。

“他們向我索要10元錢,我詢問這10元做什麽,他們就說很辛苦,需要小費,並扣下我的護照……我後來用手機錄音,但被發現,他們把我帶到小黑屋,我拒絕刪除錄音,這就起了爭端,然後給我後腦一巴掌。”馬先生對筆者說。

最終,在中國駐胡誌明總領館介入後,中國遊客順利登機回國,越方對芽莊事件涉事人員停職並處罰款1000萬越盾(約合3000元人民幣。)

“習慣性伸手” 的文化

海關索賄並非只發生在越南,打開旅遊信息交流網站,輸入某些國家名字時,很多帖子是講述被索賄的經歷以及如何應對索賄。來自廣州喜歡自由行的黃女士對筆者表示,旅遊前一定會看攻略學習應對海關收小費,一些帖子很詳細寫明在哪個邊檢會被收取小費。

從這些帖子以及新聞報道中,筆者發現,索賄的海關人員主要來自亞洲和非洲等國家。這些國家大都法治不健全,一些國家還盛行“小費文化”。

索要小費的觀念從服務業人員蔓延至公職人員,“東南亞國家習慣給服務員小費,這可能造成海關人員認為他為你提供服務過海關,因此索要小費。”中國社會科學院東南亞問題首席研究員許利平對筆者解釋。

非洲國家同樣如此,媒體人陶短房曾去過非洲三十多國。他說,在那里過海關常遇到索賄。他為此曾經請教當地人,他們說,這並非針對中國人,而是歷史原因。在殖民時代,殖民者常用小恩小惠收買當地人做事,養成當地人“伸手要錢”的積習。“習慣性伸手”是常態,這已經形成一種文化,很多前殖民地國家都有這種文化。

公務員薪水偏低,也造成這些不發達國家海關人員習慣伸手要錢,再加上缺乏法治監管,造成惡性循環,貪欲不斷膨脹。

以此次芽莊機場索賄事件的當事國越南為例,越南人均月薪為380萬越南盾(約合1140元人民幣),而公務員最低月平均工資僅為130萬越盾。

中國人外出時的不合法行為,也為這種權力尋租留下空間。許利平舉例說,一些中國人從事與簽證無關的活動(例如拿著旅遊簽證務工),這種不合法行為讓某些外國海關人員將中國入境者當做“獵物”。

一位前往印尼務工的中國人對筆者透露,公司在印尼有代工廠,他一年內多次前往印尼,但每次都使用旅遊簽證,因為使用務工簽證會被收稅。他坦言,若被海關懷疑不給辦簽證,只要給小費就能通過。不僅是這種情況,很多從印尼違規帶燕窩的中國人只要給小費就能通過。

屢屢發生的不文明行為,更使中國人在當地海關眼中留下負面印象。中國國際經濟咨詢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車耳對筆者指出,索賄一定程度上是某些中國遊客在國際上形象不好,讓人看不起,再加上他們覺得中國人有錢,因此就專門找中國遊客。

“花錢了事”的思維,是中國人被索賄的另一重要原因。芽莊事件的很多當事人對筆者表示,很多人對導遊要求給海關小費不開心,但還是在從眾思維和怕麻煩的觀念下給了小費。

導遊的“配合”助長歪風

中方導遊誘導遊客付小費的行為,對海關索賄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這一點在東南亞國家最明顯。車耳多年前去巴厘島就曾有類似經歷。導遊事先聲稱,過海關時將錢準備好,“我們當時以為這是當地約定俗成的事情,沒人因為這個事情抱怨”。

近年來,東南亞國家為了吸引中國遊客,不僅降低價格,而且還紛紛實行落地簽和免簽,再加上隨著二三線城市增開赴東南亞直航包機。這促使中國人赴東南亞旅遊的人數攀升,但海關索賄問題也隨之凸顯。

落地簽和免簽雖然簡化旅行手續,但卻間接為海關索賄創造條件。陶短房說,在海關辦落地簽時,某些工作人員往往借機向旅行文件不齊全的旅客索賄。

大部分赴東南亞旅遊的中國人選擇跟隨旅行團,隨團遊客很容易成為海關的索賄對象——他們大都乘坐包機,人數眾多便於集中征收,不少人出國旅行經驗不豐富,英文水平一般,對過關程序不熟悉。

為了出行效率,導遊會提前告知團員交小費,將小費夾在護照中。如果需要一起辦理落地簽,有些導遊甚至會將簽證費和小費一起收上去。導遊這麽做,部分原因是擔心海關延長過關時間,拖累團隊行程,無法在規定時間完成所有旅遊項目。

導遊的主動配合,讓一些海關人員將向中國遊客索賄作為過關的必需程序,如今已發展至不僅入境被索賄,出境也被索賄,金額也由1美元發展至數十元人民幣。今年春節期間,有遊客赴泰國旅遊竟被要求繳納50元小費過關。

“以前一些國家海關人員對中國遊客收小費不是普遍行為,不給也能過關。但如今他們傾向對隨團中國遊客收小費,因為導遊為了方便主動給小費,這就助長了歪風。”車耳說。

中國駐胡誌明市總領事館工作人員對筆者透露,曾收到過投訴索賄案件,其中就包括旅行社要求他們這麽做的,越方有關部門也建議我們要求中國旅行社正常引導中國公民過關。

“出門在外,花錢消災”,這種思維不僅來自導遊方面,很多中國遊客也是這麽認為。外交部領事司副司長、領保中心主任翟雷鳴曾痛心疾首地表示,在很多地方,見到持中國護照的就會敲詐,其實很多是自己人造成的。很多中國人傾向花錢買平安,久而久之,某些外國海關工作人員就想制造麻煩要錢。

曾在非洲經商多年的陶短房常常面臨海關索賄。他舉例說,從多哥到貝寧邊境,過關入境簽時有個小黑屋,工作人員從里面將手一伸就要小費,數額大概是500到1000西非法郎(約合十幾元人民幣)。他們只要看到不是黑人都會要,但很多西方人都不給。

同屬西非的尼日利亞海關索賄更讓人哭笑不得。陶短房說,該國海關體系視索賄為正常,習慣將入境旅客在尼駐外使館所辦簽證說成“假簽證”並收取補辦費。中國南方航空曾經開辟廣州赴尼日利亞航線,尼駐華大使為避免出問題,不得不在首飛時親自登機給參與首飛的貴賓手簽備註。

相比這些國家海關小打小鬧索賄,過去俄羅斯陸路關口的海關人員收小費則有點獅子大開口。前幾年這種情況很厲害,特別是在陸路關口,某些海關工作人員看到你是外國人就伸手要錢,一般要美元,沒20美元過不去,甚至有句順口溜這麽說“大蓋帽兩頭翹,就吃回扣這一套”。陶短房說,如今在普京的強力反腐下,海關索賄現象有所收斂。

面對海關索賄這個頑疾,很多涉事國家試圖剎住索賄風,特別是一些旅遊國家,因為這種事件嚴重影響國家形象。在非洲,很多國家都有這樣的舉報機制,但基本上不起作用。

在東南亞,同樣如此。2015年6月,越南政府就曾致函各港口和機場海關局,對旅客攜帶越南產的普通商品(零關稅商品)出境,海關不得要求出境人員辦理海關申報,並且嚴禁勒索旅客,違者調換工作崗位並按規定處理。雖然官方明令禁止向外國遊客索取小費過關,但私下里,海關仍存在工作人員索取小費的情況。近日發生的越南芽莊海關向中國遊客索賄就是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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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東再發反腐公告 一員工因索賄被刑事拘留

來源: http://www.iheima.com/zixun/2016/1123/159991.shtml

京東再發反腐公告 一員工因索賄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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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東再發反腐公告  一員工因索賄被刑事拘留

京東公關方面稱,此事系供應商舉報,後續京東所有貪腐事件都會實名公布。

i黑馬訊 11月23日消息 今日,京東集團通過旗下“廉潔京東”微信公眾號發布了一則《反腐內部公告》。公告中稱,京東商城3C事業部生活旅行業務部運營崗樊龍利用職務便利,向商家索要股份、現金等大量財物,現已被公司辭退。目前其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京東公關方面稱,此事系供應商舉報,後續京東所有貪腐事件都會實名公布。

事實上,這並非京東第一次對貪腐進行實名公布,早在今年10月24日,京東曾通過“廉潔京東”微信公眾號發布了一則反腐公告,公告中稱,近期京東查處了多起典型腐敗事件,涉及人員包括服飾家居事業部奢侈品部總監、消費品事業部POP運營、華北區北京備件庫異常處理組主管、服飾家居事業部汽車用品采銷部電子電器組負責人、前京東商城3C事業部產品經理、京東商城微信手Q業務部服飾運營崗、微信手Q業務部箱包運營崗、服飾家居事業部運營崗、消費品事業部酒水產品經理、消費品事業部玩具樂器招商崗。

以下為公告全文:

近期,京東集團內控合規部處理了一起運營人員收受商家賄賂的案件。根據內控合規部調查發現,京東商城3C事業部生活旅行業務部運營崗樊龍利用職務便利,向商家索要股份、現金等大量財物。因其行為違反了《京東集團反腐敗條例》第六條的規定,現已被公司辭退。同時,樊龍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在辦公室被公安機關傳喚帶離,目前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另外,京東集團對主動舉報並積極配合警方調查工作的供應商給予相應獎勵。京東將攜手供應商及合作夥伴共同創造良好的商業環境,履行社會責任。 

京東 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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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懲教員涉索賄「鑽石受歡迎」

1 : GS(14)@2012-04-04 17:58:20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219838
二級懲教助理吳淑怡( 36歲),被控一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及三項企圖詐騙罪;懲教主任黎秀慧( 47歲),被控公職人員索取及接受利益兩項罪名。
控方開案陳詞指,內地囚犯伍巧梅( 38歲)於 09年底因洗黑錢罪成還押懲教署看管,吳於 12月 21日負責押送伍到法院判刑,其間伍將其內地男友盧國祥的手提電話號碼給吳,吳協助伍向盧轉達消息。兩日後,伍被轉送芝麻灣懲教所期間再與吳見面,伍要求吳替她將一些信件轉寄盧。

訛稱替母還款借三萬

控方指吳曾致電問盧如何酬謝她,又說「手袋和鑽石特別受女士歡迎」,盧建議送吳小暖爐,但吳卻直言要 LV手袋,吳又以電郵發一張 Bottega Veneta手袋照片予盧,並以短訊向盧索取 LV手袋、鑽石及金飾。
至 10年 1月 7日,吳去信伍訛稱祖母在澳洲中風,要求伍給她 50萬元,同月 24日又致電盧,訛稱需替母親償還信用卡貸款,要盧借她 3萬元。約兩周後,吳再去信伍索款,訛稱她需支付醫療及手術費用,但伍及盧均沒有答應吳的要求。
黎於 09年底至前年 3月間,負責監導伍在芝麻灣懲教所醫院內的清潔職務。黎被指於 10年 2月開始致電盧,稱可協助他向伍傳遞訊息,但要求盧將一份內地電梯合約判給其友人。一個月後,黎又向盧表示其宿舍電腦設備不足,向盧有所示意,盧遂給黎一部二手筆記型電腦。吳及黎於 10年 3月底被捕及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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