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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行业垄断 广电互联网电视新规遭行业协会质疑


http://epaper.nbd.com.cn/shtml/mrjjxw/20100618/857525.shtml


每经记者 谢晓萍 发自北京
广电总局有关互联网电视的新规引起了彩电行业的不满。
近日,有知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中国 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视像协会)代表家电厂商向几个部委上呈报告,“目前由于政策监管不合理、行业利益冲突、部门管理不清晰导致产业发展面临困难的 局面,已影响到了产业的健康发展和消费者的权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电子视像协会提交的《关于互联网电视产业发展有关问题和建议的报 告》(以下简称报告)中了解到,质疑主要围绕两个方面:一是认为政策监管方式不合理;二是认为行业存在垄断。
被指监管方式不合理
此 前,广电总局下发《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管理规范》和《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管理规范》两个规范,要求一个终端只能植入一个集成牌照商的平台,原来家电厂商自 己建设的内容平台也要转交给集成牌照商接管。目前,仅有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上海文广百视通、杭州华数三家获得内容集成牌照(以下称持牌单位)。
广电总局要求“持牌单位”与电视机厂商合作时,每台电视机只能植入一个由“持牌单位”设计开发的互联网电视机客户端,且一个互联网电视机客户端只能嵌入 一个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的地址。
对此,视像协会认为,此举违背了对视听节目内容和集成服务进行监管的目的,不符合产业和技术发展的趋势。此 外,如果将“持牌单位”客户端直接植入电视机可能会产生系统不兼容或系统漏洞等问题,这将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
“一台电视机只能植入一个客户 端,这不合理。对于家电企业而言,希望在一个平台上实现所有的接入。”某家电企业副总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项规定限制了彩电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消费者的选择权,并增加了互联网电视机售后服务工作的难度和不确定性。
同时, 视像协会还强调,利用宽带网络将合法的互联网信息在电视机终端上显示和应用属于电信业务,不应该按现行的广电政策进行管理。“广电的职责是内容监管,客户 端或软件都是实现广电为了实现这个目的的手段,但这样的方式是否被认可、是否有越权嫌疑,可能存在分歧。”流媒体网CEO张彦翔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 示。
或涉嫌行业垄断
此外,视像协会认为原来彩电厂商自建的内容平台也应可申请牌照。广电总局在互联网电视业务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没有 公示的情况下,小范围批复了3家持牌单位,但目前其他电视台或者可能符合条件的彩电企业都没有机会依法申请。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 定,并导致“持牌单位”形成资源垄断。
家电产业研究专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经济咨询中心副主任陆刃波表示,对于制造企业来 说,公平的市场环境非常重要,广电总局的监管政策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不利于企业创新和行业发展的。原来家电厂商自己建设的内容平台现在被要求转交给持牌单 位接管并不合适,一方面广电总局没有进一步说明补偿方式。
视像协会还表示,持牌单位要求彩电企业按每台电视机几十甚至上百元的标准向其支付服 务费,且不公布服务期限、服务质量、内容数量等关键要素。因“持牌单位”没有按照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开展业务,并且向彩电企业收取费用水平基本一致,因此涉 嫌价格同盟。
上述家电企业副总也表示,在无法预知市场的情况下持牌单位要求彩电厂商支付服务费用不合理,这样只能造成两种结果,第一种是企业 将成本转移给消费者,第二种是消费者不买单。这严重打击了彩电厂商生产互联网电视的积极性,在多重限制下,企业很有可能只是形式上生产一些互联网电视样 机,这对行业发展是不利的。
行业标准规范应尽快建立
“目前的产业链是广电在控制,但视像协会所指的都是互联网电视后续会面临的问 题。”张彦翔表示。对此,有业内专家呼吁,为了互联网电视的健康发展,应该尽快将行业标准规范尽快建立起来。
“随着三网融合的加快,全世界都 在思考解决类似的问题。”家电观察家罗清启表示,三网融合背景下,广电监管的监管是必要的,并不能用市场化的角度来看广电的政策。
据《每日经 济新闻》了解,截至目前,广电总局和工信部正在进行有关互联网电视行业的标准制定。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广电总局正组织CNTV、上海文广和华数集团进行 互联网电视相关标准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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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慢,銀行資本新規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5-25/100393884_all.html

 4月下旬,離《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下稱《辦法》)7月1日實施只剩下一個季度了,國務院的批文仍未下來。

  5月中旬,銀監會就《辦法》再次向商業銀行徵求意見,原定7月1日實施的《辦法》由於未能走完相關程序,再次推遲。在第一版的徵求意見稿下發後,一些商業銀行就對監管標準是否太過嚴苛存有疑慮。

  去年8月和10月銀監會向各家銀行的相關職能部門下發具體指標的內部徵求意見稿時,有關核心指標略有調減,但未完全打消銀行疑慮,銀監會原本力爭在2012年1月起執行。

  多位業內人士預計,《辦法》最遲明年1月1日將會實施,「不能再晚了,否則將無法達到全球監管的基本要求」。按照規定,巴塞爾新資本協議Ⅲ將於明年1月1日在全球範圍推廣實施。

  來自監管當局和商業銀行的多位知情人士透露,目前的《辦法》,無論是監管標準還是實施日期、過渡期,都已與國際接軌,過去高於國際監管標準的指標大都調整放寬,再無讓步餘地。

  有監管人士稱,新規定中的部分指標有一定放寬,實施後一些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會有所下降,但是幅度有限,可以承受。而資金本來就緊張的少數銀行,即使沒有新規,不達標的也還是不達標。「不可能為了遷就個別銀行,而放鬆監管的底線。」前述監管人士告訴財新記者。

幾度推遲

  接近監管當局的權威人士透露,在今年年初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決策層明確提出,希望以豐補歉,與國際標準看齊,積極推進新監管工具的實施。其中最重要的工具便是爭論不斷的《辦法》。

  上述《辦法》數易其稿,多次徵求意見,實施日期已經兩度推遲。

  有關監管人士透露,決策層已經表過態的事,實施並無懸念。目前的版本已是綜合考慮多種因素後的方案,再無退讓空間。他並稱,多數銀行對新規反映積極,並希望及早著手,未雨綢繆。

  某大行高層透露,日前,銀監會已經與各主要商業銀行溝通並交了底,最晚明年1月1日實施。

  他直言,當前辦法「在許多地方都已經退到了底線」:一是許多參數和權重都與國際金融穩定理事會規定的最低標準一致,再低將無法達標;二是新規對各行資本充足率的要求,與現在的標準基本持平,多數銀行平均都可以達標;三是推進的起點和寬限期都與國際接軌,並無提前量。

  對於標準推遲實施的原因,官方的解釋是「走程序」,而受訪銀行人士的理由則不外乎大環境和小格局。

  從大環境看,當前經濟形勢面臨下行壓力,銀行業的經營前景和資本補充渠道並不很樂觀,而國際同業也紛紛申請推遲新資本協議的實施,中方也認為與國際監管齊步走更符合當前的情況,所以適度推遲並非不可以接受。

  從小格局看,目前銀行仍然面臨較大的資本補充壓力,如果馬上實施,必然會造成一些銀行從起點就不達標。基於上述考慮,新規適度推遲便成了各界的共識。

  某大行財務條線高管表示,由於環境變化使得最初的測算結果有所變化,一些早期的預測可能較為樂觀和粗放,而實際近期的測算結果,則顯示部分銀行仍面臨現實的資本補充壓力。這也使得高層不得不考慮緩行。

以時間換空間

  從原定今年元旦起實施,到一再推遲,已經為商業銀行贏得了時間,減緩了壓力。

  某大行財務條線高管舉例稱,如果新規按時實施,那麼操作風險將會佔用一定的風險權重,對部分銀行的資本充足率造成一定衝擊。

  目前各行的資本充足率水平的計算,都未將操作風險的資本佔用計算在內。此前某大型銀行的測算表明,一旦操作風險納入考核,將會對資本充足率水平 造成0.5-1個百分點的衝擊。一些資本充足率水平剛到或略高於12%的銀行,就可能因此踩到國內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監管「紅線」。

  另外一個重要緩衝體現在次級債方面。按照新規,次級債將不再計入附屬資本,會對銀行的資本補充渠道和資本充足率水平造成一定的衝擊。但新規實施 前,已經獲批的存量次級債的規模可以繼續使用,部分銀行在去年年底前通過緊急發行次級債,使得附屬資本得以及時補充,避免了踩線壓力。目前,不少銀行還有 一定額度的次級債可以發行以補充資本。

  利潤留存依然是不少銀行資本內生補充的重要渠道。去年匯金公司將分紅比例降低至35%,對各大行的資本補充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是亦有匯金公司人士稱,分紅比例的下降空間有限,既有大股東方面的剛性要求,也有來自市場和小股東層面的壓力。

  在證監會要求上市公司做好分紅工作的背景下,其他非銀行類上市公司的分紅比重會提高,銀行類上市公司的分紅不可能大舉下降。一旦分紅比例低於 30%,對於小股東而言,其投資回報甚至不及定期存款,其投資吸引力會大幅下降。所以未來寄望大幅降低分紅比例以補充資本的可能性不大。

  新規緩行,也為一些資本已經捉襟見肘的銀行贏得了一定的時間。股份制銀行和城商行重啟再融資,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實施的。

  不久前剛剛完成定向增發的北京銀行,其資本充足率和核心資本充足率處於歷史較高水平,領先同業。

  還在等待監管放行的招行,則寄望通過350億元的A+H股配股來補充資本。截至去年底,招行資本充足率為11.53%,核心資本充足率為8.22%。今年一季度末,上述指標分別較年初上升0.01個百分點和0.09個百分點,但壓力仍不小。

  已經面臨較大壓力的交行,也在等待相關機構的放行,交行擬通過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566億元左右。不過,當初因為與農行上市撞車而遭遇緩行的光大銀行H股發行,迄今仍未等到合適的時間窗口,導致其資本充足率水平捉襟見肘,業務發展也受到極大制約。

  在這種背景下,適當緩行無疑可以緩解一定的融資壓力。但《辦法》實施後,各行資本管理水平的高低仍會對未來的再融資造成考驗。且《辦法》實施 後,各行的資本管理偏好亦不明朗。如果一次性融資到位,市場能否接受,且此舉將大幅攤薄淨資產收益率(ROE),如果分多次融資,市場又缺乏足夠的融資手 段,也未必總有融資的時間窗口,未來各行的資本管理壓力仍切實存在。

  一位大行董事透露,為緩解壓力,現在各主要銀行都在力爭成為新資本協議實施的試點銀行。一旦入選,其資本計算的自主空間將會有所擴大,所以各行都有一定的積極性。

  早在2010年,銀監會就曾打算選擇六家左右的銀行成為巴塞爾協議Ⅱ的達標試點行,入選銀行將在部分客戶和資產的風險權重的確定上,獲得一定的自主條件空間。

  但金融危機的爆發使各界看到巴Ⅱ仍有不少有待完善之處,於是巴Ⅲ應運而生。銀監會也決定將巴Ⅱ、巴Ⅲ合二為一,於是達標試點行的準備和遴選也相應推遲。

  知情人士透露,監管當局已經數次到各行檢查達標的準備情況,每次都會發現一些不足之處,所以目前尚未最終確定試點,預計試點工作將會與《辦法》基本同步。

標準進退

  2011年2月,銀監會上報的資本充足率、撥貸比、槓桿率、流動性四大監管新工具獲國務院批覆。其中,槓桿率指標已經實施,但是其他各項則還「步履蹣跚」。

  目前流動性管理壓力依舊比較嚴峻,一些股份制銀行和城商行甚至有放鬆貸存比的呼籲,但監管當局認為,這是不能突破的風險底線。

  「所以流動性風險管理不會降低。」前述大行財務條線高管透露,目前流動性管理,除貸存比指標外,也需要關注另外新引入的兩項流動性監管指標。在存款銳減和波動較大的情況下,居民的儲蓄意願下降,活期存款減少,對於銀行上述指標的穩定造成衝擊,值得關注。

  旨在矯正數據質量不高帶來的分類偏差的撥貸比指標,對銀行影響最大,一些大行業很難達標。但有關監管人士稱,銀監會也不會相讓。少數銀行則對於上述較為嚴苛的指標提出不同看法。

  財新記者採訪中獲悉,監管當局在年度「腕骨」監管指標的設置中,根據各行的實際,對上述指標已有所微調。

  中行人士透露,由於中行的資產結構、業務品種和機構設置較為多元化,外幣資產和非銀行機構佔比較高,按照最初的標準執行,在當前的低息環境下,海外業務的淨息差平均只有1.6%左右,而每筆業務如果計提2.5%的準備金,相當於做一筆賠一筆,壓力巨大。

  但銀監會考慮到中行海外業務和非銀行機構佔比較多的實際情況,已經調低了對母行資金依存度標準,實施了差異化監管。監管當局也將中行的撥貸比指標考核進行了調整,從原來考核整個集團的撥貸比,轉而考核境內法人銀行的撥貸比,此舉可以極大地緩解中行的達標壓力。

考核之爭

  同樣引發業內爭議的還有銀行業改革的方向和路徑。在銀行業股改上市,經歷最初的繁華後,中國銀行業的經營業績和經營行為再度引起了諸多爭論。

  「這輪銀行改革的方向就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商業銀行如果不追求商業可持續,那麼其商業性何在,改革的成果何在?」前述大型銀行財務條線高管稱,商業銀行要保證一定的資本充足率,減少市場融資,也必須有相應的利潤增長作為前提,利潤留存仍是資本補充的主渠道。

  前述大型銀行董事則從另外一個角度解讀了銀行盈利水平不能大幅度降低的現實原因。

  他透露,按照財政部和匯金公司的相關考核規定,銀行利潤每增加一個百分點,員工費用可以增加0.6個百分點。後經銀行的討價還價,變成了基本工 資可以增加0.6個百分點。這意味著,淨利潤增長10%,工資水平可以增加6%;15%以上的增長,才能保證工資水平和GDP增幅持平。為保證薪酬水平的 競爭力,銀行對盈利增長有剛性需求。

  與此同時,某些大型銀行還面臨員工年齡結構老齡化的問題,2015年左右將會有大批員工到齡退休,所以需要趁盈利形勢較好的時候,增加人手,而要確保員工人數大舉增加的同時,基本薪酬保持穩定,就需要靠增長來實現。

  同樣令銀行執著於高增長的還有各種考核體系。有銀行高管透露,財政部對各主要銀行有一套經營指標的考核體系。這套體系的設計,仍以鼓勵做大為基本導向:誰的利潤高,誰的表現好,年底時要排隊,並據此決定高管的薪酬,評價銀行的表現。

  「貸款增長放緩,中間業務發展受到制約,現在銀行也很迷茫,不知到底如何增長是好。」前述大型銀行財務條線高管直言。

  不過,隨著監管和輿論導向的調整,各行的經營目標也在變化。如不少銀行都已經調低了中間業務的發展預期,並不再把規模作為首要取向。其實,這也是《辦法》實施的意圖所在。

  如去年四季度起,中行已經放棄了對規模的過分依賴,轉而將淨息差和存貸比作為考核的重點,以存定貸。此舉與中行的特殊處境有關。由於海外資產佔 比到四分之一,海外業務的淨息差水平通常都比較低,大幅拉低了中行的淨息差水平,使得中行以集團計算的該項指標,一直落後於國內同業,所以中行對於提升資 金回報的需求比較高。知情人士稱,該行高層有意下大力氣規範負債行為,杜絕高息攬存,但內部面臨的阻力和爭論很大,近期不斷開會,「爭吵、統一思想」交織 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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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新規寬鬆面世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7-06/100408153_all.html

經過近兩個月的徵求意見,6月28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下稱退市新規)終於面世。

  退市新規增加了四個指標,分別是淨資產、營業收入、審議意見類型和市場交易指標;擴大適用未在法定期限內如期披露年報的指標。

  對於退市新規,市場總體評價是過於寬鬆,對於現在市場上的大量垃圾股公司、殼公司起不到足夠的震懾作用。

  「這個退市政策已經很寬鬆,如果這個指標都達不到,企業的確是爛透了。」一位投行人士表示。

  不過證監會主席郭樹清表示:「兩市退市標準並不低,今年年底以前肯定會有一些企業退市。」

  退市新規顯然是在尋求平衡條件下的一種妥協,後續隱患還將存在。

加法與減法

  與此前的徵求意見稿相比,退市新規增加了幾項內容。

  首先是將淨資產指標的退市考量年限由原定二年改為三年。交易所解釋稱,退市考量年限的拉長,主要是一些反饋意見認為,淨資產持續兩年為負的退市標準過嚴,建議改為三年。

  同時增加因追溯重述導致淨資產為負、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的退市風險警示。即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或 者被追溯重述後低於1000萬元的,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提示。公司最近一年經審計的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股票應暫停上市;暫停上市後,公司最近一 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的,股票應終止上市。

  退市新規增加了審計意見類型指標。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股票實施風險警示;警示後,如持續惡化,第二年暫停上市,第三年終止上市。

  此外還增加了市場交易指標。同時將營業收入指標退市考察年限由原定四年改為三年。

  「退市的市場交易指標,要想觸及真的很難,關鍵就在持續上。」一證券公司部門負責人表示。

  另外,對於退市財務數據的採集時點也發生變化。退市新規規定,2012年1月1日已經被暫停上市的企業,交易所在2012年12月31日前對其 股票作出恢復上市,或者終止上市的決定。2012年被實施暫停上市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在公佈2012年年報之後的規定期限內提出恢復上市並被交易所受 理,交易所將在受理申請日之後的30個交易日內對其股票做出恢復上市或者終止上市的決定。公司提供補充材料不計入交易所要求的30個交易日內提交材料的期 限。

  新規則發佈後,淨資產、營業收入、審計意見類型三個新增指標計算不溯及以前年度,2012年度的數據為最近一年,2012年、2013年為最近兩年。

  「只有2012、2013、2014連續三個財年滿足虧損條件才會退市,這對垃圾股算是利好,拉長了退市過程。」某投行人士表示。

堵住漏洞

  過去在A股市場僵而不死的公司採用政府補貼等非經常性損益手段調節利潤,同時交易所補充材料不計入審核時間是這類「殭屍公司」的生存法寶。本次修改後,這兩大漏洞被徹底封堵。

  退市新規規定,暫停上市公司提出恢復上市申請或者終止上市覆核申請,交易所自受理之日起的30個交易日內做出決定。上市公司補充材料的期限不計入審核期限。申請人補充材料的期限累計均不得超過30個交易日。

  原本的交易所規則中,並沒有要求申請人必須在30個交易日內補充材料完畢。這樣,上市公司有理由補充材料數年,公司因此僵而不死。

  另一個漏洞是扣除非經常性損益。

  在上交所的退市徵求意見稿中,上市公司因為淨資產指標被予以退市風險提示,或者因為淨利潤指標被暫停上市後,其後一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淨 利潤孰低為負數的,股票終止上市。而深交所在徵求意見稿中表態,將參照首次公開發行和再融資的計算方法,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淨利潤孰低為盈利判斷標 準。

  在最終的退市新規中,因為新增退市指標暫停上市的上市公司在申請恢復上市時也融入了扣除非經常性損益之後孰低計算淨利潤的方法。

再啟後門

  退市新規規定,股票被終止上市後,公司應當申請轉到其他全國性場外交易市場,其他符合條件的區域性場外交易所市場,或者交易所設立的退市公司股份轉讓系統進行股份轉讓,公司不申請的,交易所安排其股票在交易所退市公司股份轉讓系統進行股份轉讓。

  這顯然不是一個一退到底的政策,退市公司重新上市仍然有路。

  退市新規規定,符合一些條件的終止上市公司,可申請重新上市。

  這些條件包括,股本總額不低於5000萬元;社會公眾持有的股份佔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為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社會公眾持有的 股份佔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為10%以上;最近三年沒有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錄;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淨利潤為正數,且累計超過2000萬元, 淨利潤是以扣除非常經常性數損益前後孰低為計算依據; 在申請重新上市前進行重大資產重組且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的,須復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借殼上市條件;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淨資產為正數;最近兩個會 計年度的財務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保薦機構經核查後發表明確意見,認為公司具備持續經營能力;保薦機構經核查後發表明確意 見,認為公司具備健全的公司治理結構,運作規範,無重大內控缺陷。

  這幾項條件看上去嚴格,其實仍然相對寬鬆。此前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重新上市的條件為參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進行。對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公 司,證監會規定最近三個會計年度淨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 或者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

  但在退市新規中,淨利潤指標降為兩年2000萬元,營業收入則沒有規定。

  上交所解釋稱,「重新上市條件不能過寬,也不能過嚴」,退市新規是「綜合了各方市場參與者的意見,參照恢復上市和借殼上市的條件執行的」。

  某投行人士表示,重新上市標準的降低,會給爆炒退市公司創造條件。

  關於退市企業的重新上市問題,2004年,證監會發文《關於發佈<關於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終止上市後續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按照這個通知,上市公司終止上市後,所在地省級政府同意,符合上市條件,交易所可以通過公司申請,可以審核公司的再次上市。

  但是上述的證券人士表示,可能是擔心三板的爆炒,交易所一直沒有受理相關的企業再次上市的申請。

  7月4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已經出現被炒至7元的股票,5元的股票在當日也很多。

  某投行人士表示,湖北當地一直在謀求藍田的重新上市。各路投資者也在向證券人士諮詢三板潛力股,三板市場即將迎來炒作熱潮。

  「解決爆炒垃圾股、退市股的問題,只有通過提高重新上市標準一條路。」這位投行人士表示

  不過,平安證券投資銀行事業部董事總經理韓長風表示,重新上市的審核權移到交易所,符合去行政化的改革方向,如重走IPO審批,不是好事。

  「審批制度改革不能與退市標準混淆,IPO的審批會逐漸放權,這是大方向。」接近監管層的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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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規爭議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8-10/100422484_all.html

 為了把垃圾股迅速清除出場,最大限度減少借殼交易中的內幕交易,證監會下了狠手,直接讓ST股只跌不漲。

  7月27日,作為對退市方案和《股票上市規則》相關內容的具體化和制度化,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了《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股票交易實施細則(徵 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該《意見稿》一出,ST板塊集體暴跌,其中對風險警示股票價格不對稱漲跌幅的規定引發業內爭議:市場指向正確,但操作方 法非市場化。

重拳出擊

  上交所在《意見稿》中對風險警示板股票漲跌幅作出不對稱限制:風險警示股票價格的漲幅限制為1%,但A股前收盤價格低於0.5元人民幣的,其漲幅限制為0.01元人民幣,B股前收盤價格低於0.05美元的,其漲幅限制為0.001美元。風險警示股票的跌幅限制為5%。

  7月30日,《意見稿》發佈後首個交易日,ST板塊大跌。上交所官方微博發佈消息稱:「上交所將根據市場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細則,並履行相關審批程序。」8月1日-3日ST板塊繼續連跌不止。

  華泰證券分析師劉英告訴記者,國外成熟市場,每年退市市值佔總市值的2%-5%,而中國股市20多年退市股票僅50多只,上交所《意見稿》雖然 對短期市場形成衝擊,ST股和*ST股重挫,虧損股、微利股、低價股會聯動下跌,市場會受拖累,但也意味著業績增長股會有表現。

  上交所官方微博稱,風險警示板在相關業務和技術準備完成後,計劃於明年初實施。此舉意味著目前的ST股、*ST股僅有不到五個月的「生死時刻」。

  「也就是說,五個月後,要麼重組成功變身為正常交易的股票,要麼被打入風險警示板。」北京一位分析師告訴財新記者,此舉將促使ST板塊加快重組步伐。短短幾日,已有多家ST股宣佈停牌自救,紛紛發佈重組、收購或將有重大事項發生公告。

  國海證券首席併購顧問武飛在接受財新記者採訪時表示,郭樹清上任以來,監管層引導和鼓勵投資者進行藍籌投資,打擊ST炒作的意圖及行動一直存在,只是市場一直對此存僥倖心態。

  梳理近半年來的監管規則,從2011年11月28日出台的創業板退市制度,到2012年4月29日出台的主板退市制度,再到5月13日關於借殼重組條件趨緊,條件等同於IPO,無一不表明留給ST和*ST上市公司的空間越來越小。

  最近的一次「預警」是6月底,新退市方案實施之初,上交所在答記者問中已明確表態,現有的*ST和ST公司股票,以及今後的退市整理公司、恢復 上市公司、重新上市公司及其他眾多風險公司的股票,一併納入風險警示板進行交易。上交所表示,將對風險警示板交易的股票實施交易限制措施。

  「這次監管層下重手整治ST板塊惡炒,意在引導投資者關注藍籌股,讓大家看清楚,哪些是退市公司,哪些是價值公司。從監管者的角度,認為投資ST板塊的投資者是被誤導的炒作,而非理性投資。」武飛說。

  8月6日晚間,上交所再次以「答記者問」形式表示,將在公開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對風險警示股票實施不對稱漲跌幅制度進行修改和完善。

真實重組加速

  上交所8月6日稱注意到不同意見,「有的認為該制度過於嚴厲,有的認為應實行漲跌幅對稱。上交所在公開徵求意見結束後,會認真梳理各方面的意見、建議,進行充分論證,對方案作相應的修改和完善」。

  接近上交所的人士表示,8月3日《意見稿》徵求意見結束後,上交所收到兩種截然相反的意見。

  支持者贊同該舉措重拳打壓ST股重組炒作,有利於價值投資趨勢的引導。一位投資者致信上交所表示,「一葉落知天下秋」,自從退市規則推出後,該投資者將手中持有的ST股全部賣光。他認為,此次上交所出颱風險警示板新規,「當為價值投資進程中應有之舉,應全力執行」。

  另一投資者則表示,「君子不立危牆之下。ST炒作的那個錢是我沒有本事去賺的……」

  長城證券併購部總經理尹中余也是支持者之一。尹中余坦承《意見稿》在具體規則方面或有不公平之議,不過,「以毒攻毒,無可厚非」。

  「中國股市ST板塊瘋狂炒作20餘年,已經造成舉世無有的畸形發展。中國股市的價值體系是紊亂的,所以採取一些不公平的措施無可厚非。哪種藥不傷人?」尹中余8月6日在接受財新記者採訪時說。

  他認為,ST板塊新政更重要的價值在於,有利於資本市場資源優化配置功能的發揮。在打擊ST板塊炒殼風暴、降低資本市場殼估值的同時,利於產業界重組併購的真正實施。

  一直以來,以ST股為代表的「殼」資源是掣肘A股市場發揮資源配置功能的重要力量。由於「殼」價值過高,既導致產業資本對上市公司的整合收購止步於高成本,也令資本玩家青睞的小體量公司,更熱衷於獨立上市。

  尹中余表示,ST股暴跌之後,將使所謂「殼」價值更高的績差小盤股下跌,小盤股在二級市場價格下來之後,小公司在IPO階段將無法再保持高估值。

  這直接影響到PE對擬上市公司的估值,也給產業界重組併購提供了機會。「以前幾乎沒法談。我們的併購標的準備上市,PE投資者十幾倍市盈率進入,上市後有的有80-100倍的市盈率。但這次,PE對公司的估值降低了很多。」

  8月6日晚間,上交所在答記者問中對該次《意見稿》出台背景作出陳述:一段時期以來,資本市場績差股炒作成風,影響了市場的健康發展,因此,上 交所才提出設立風險警示板,將被風險警示的股票集中在該板交易,向投資者提示重大風險。其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加強風險控制,抑制績差股的 投機炒作。

  上交所預計,該政策有望於2013年1月1日正式實施,「屆時仍未被撤銷風險警示的現有*ST公司股票和ST公司股票以及此後新增的退市風險警示公司、退市整理公司、恢復上市公司、重新上市公司及其他重大風險公司的股票,將一併納入風險警示板進行交易」。

ST板生死劫

  一度被視為「烏雞變鳳凰」「股市不死鳥」的ST板塊正經受生死煎熬。公開信息顯示,短短幾日,包括公私募基金、券商理財、保險信託等機構投資者以及公司股東、自然人股東紛紛選擇割肉離場,ST板塊成為眾矢之的。

  7月30日,《意見稿》發佈後第一個交易日,多數ST股和*ST股開始了持續「一」字跌停。統計顯示,兩市正常交易的111只ST股有107只 跌停,僅*ST領先、ST合臣、ST長信和*ST廣鋼未以跌停報收,但跌幅不淺。7月31日,整個ST板塊依然集體暴跌,96只個股跌停。統觀整個交易 周,全部A股算術平均跌幅為1.38%,而ST板塊和*ST板塊的算術平均跌幅則分別高達11.57%和6.52%。

  據不完全統計,7月30日、31日、8月1日三個交易日的連續跌停中,*ST長油、ST澄海、ST香梨、ST皇台、ST當代等五隻ST股均出現 前十大流通股東出逃的跡象。如ST當代,其賣出榜首位的國開證券北京中關村南大街營業部,賣出金額達453.29萬元,以該股8月1日3.48元的收盤價 計算,該營業部拋售股數超過130萬股。而其最新的季報數據顯示,持股數在130萬股以上的流通股東僅有五位,分別為廈門當代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南京美強 特鋼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兩家公司股東及楊為民、劉亞勇、李書珍三名自然人股東。

  ST股不只是游資青睞的對象,也一度成為公募基金的熱門投資。基金業一哥王亞偉投資ST穩賺的故事一度為業內所傳道。中信建投東直門南大街營業部研發部投資顧問孫京春告訴記者,相對而言,券商持有ST股較少,基金則經常持有,且經常買賣交易ST股票。

  2011年底,根據基金年報的數據,185只基金合計持有ST股和*ST股共51只,分別累計5505萬股和17503萬股。

  不過,自監管層屢次強調整治ST股之後,今年以來,基金對ST股大舉減倉。Wind數據顯示,至今年一季度末,ST類86只股票中,基金持股已減少到2886萬股;*ST類78只股票中,基金持股也減少到9271萬股,均接近攔腰斬倉。

  根據基金披露的中報,至6月30日,公募基金共現身*ST天成、*ST漳電、ST廈華三隻ST股,南方上證380交易型聯接基金今年中期持有*ST天成400萬股,信誠中證500指數分級基金持有*ST漳電146.75萬股,鵬華普天收益基金持有ST廈華800萬股。

  「這次制度就是舉牌對價值型優質公司進行扶持,引導市場投資者對沒有業績支撐的ST公司用腳投票。監管層已經高掛『死路一條』的橫幅,你還敢往前走嗎?」北京一位分析師表示。

  基金業對ST新規率先做出反應。財新記者獲悉,8月3日,北京一基金公司已在公司內部發佈投資決策委員會最新決定,要求不得再將ST股票納入股票池。「不能再買了。現在手裡有ST股的,要求短時間內盡快清出。」該基金公司經理告訴財新記者。

  中金公司研究報告亦表示,利空過後ST板塊仍將表現為分化走勢,有業績支持和重組預期,可以基本保證明年摘星摘帽的ST股票仍將有階段性機會。 中金公司呼籲投資者,ST板塊在2013年後已不具備短期的交易性機會,建議投資者年末清倉ST板塊和可能戴星戴帽的垃圾股,逐步轉為政策大力支持的價值 型投資。

非市場化手段

  上交所此次發佈《意見稿》,先後通過微博及答記者問形式釋清市場疑問,足見該政策對市場影響之大,引發爭議之激烈也超過監管層預期。

  最大爭議在於對於ST板「漲1跌5」的漲跌幅限制。有市場人士表示,設置不對稱漲跌幅有違市場公平。

  「風險板這個政策,太過於行政化,意味著ST股票,只能跌不能漲。跌停後,五天也漲不回來。」該高管表示,監管層的出發點是好的,具體到解決方式上有待商榷。

  國海證券首席併購顧問武飛表示,證券市場要真正走向市場化,就應允許投資者有多樣性的投資動機。投資者炒ST是因為它有重組帶來的投資者暴富機 會,所以投資者願意為此冒虧損的風險,這個制度的出台是不要讓股民去炒ST,如果想達到這樣的話,應該不是不讓股民買,而是應把ST重組、暴富的機會給取 消掉,從根源上杜絕ST重組制度。

  「證監會好心,打錯了棒。」武飛說。「這個政策原本是想處罰大股東的,結果不小心打到了小股民的身上,隔靴搔癢,不解決問題。」

  市場人士周俊生表示,一項交易制度的推出,首先需要公平,即所有的投資者在同一規則下進行交易。現行漲跌幅制度由於對上升與下跌實行同一標準, 所有的投資者都必須服從這一規則,因此它沒有影響到市場的公平性,這也是這項制度能夠長期存在的一個根本原因。「但是,現在上交所要實行的新的漲跌幅制 度,儘管只在其準備開設的風險警示板這個相對較小的範圍裡實行,卻已經從根本上顛覆了市場的公平秩序。」周俊生表示,上交所此次推出的不對稱漲跌幅制度, 是行政干預的一種表現。

  根據2006年《上海證交所交易規則》第三章條文,「本所對股票基金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10%,其中ST和*ST股票價格漲跌幅比例為5%……經證監會批准,本所可以調整證券的漲跌幅比例。」

  同時,交易所通過意見稿徵求業內意見的程序,逐步推出風險警示板亦在程序上難尋瑕疵。「上交所調整漲跌幅比例理論上無可厚非,情理上引發市場波 動,導致不公平交易,因而爭議較大。」前述北京高管表示,行政化手段干預過多,不利於市場本身健康發展。「如果施行一段時間,發現有問題,又改變,造成市 場需要不斷適應行政的節奏,市場自身功能不利於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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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資本新規起步 加強約束追求效益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12-21/100475206.html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將於2013年1月1日起執行。

  2012年6月,中國銀監會制定了《辦法》,全面引入巴塞爾III確立的資本質量標準及資本監管最新要求,涵蓋了最低資本要求、儲備資本要求和逆週期資本要求、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要求等多層次監管要求。

  12月7日,銀監會發佈了《關於實施<資本辦法>過渡期安排相關事項的通知》,為進一步減緩商業銀行實施《辦法》的壓力,對儲備資本要求(2.5%)設定六年過渡期:2013年末,儲備資本要求為0.5%;其後五年,每年遞增0.4%。到2013年末,對國內系統重要性銀行的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和資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分別為6.5%、7.5%和9.5%;對非系統重要性銀行的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和資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分別為5.5%、6.5%和8.5%。

  目前中國銀行業核心資本的質量雖高,但二級資本合格工具和補充渠道太少。各家銀行還是在2012年底再度展開賽跑,以補充二級資本。

  11月15日,中行和建行同時收到獲准發行次級債的批文,中行230億元、建行400億元。此前,農行董事會剛剛通過發行500億元次級債的計劃。工行則搶在年中發行了200億元次級債。銀監會負責人要求,銀行要努力加強內源性資本補充,自上而下推動資本工具創新。銀監會近日發佈《關於商業銀行資本工具創新的指導意見》,明確了合格資本工具的認定標準,要求商業銀行發行的非普通股新型資本工具應通過合同約定的方式滿足認定標準。銀監會國際部副主任王勝邦告訴財新記者,監管部門的基本思路是鼓勵銀行走內源性擴充核心資本、控制資產規模的轉型之路,而非一味尋找補充二級資本、規避資本監管的套利空間。

  資本新規帶來的也不全是衝擊。根據監管新規,商業銀行對操作風險的計量有多種方式,其中較為靈活的是高級計量法,一位財務條線的銀行高管認為,銀行量體裁衣的空間會增加。對一些銀行而言,甚至可以通過採取不同的計量方式,提高資本充足率。

  銀監會負責人指出,各銀行要加快完善內部治理架構、風險管理機制與資本管理機制,制定與資本佔用掛鉤的考核評價機制,改造信息系統。熟悉監管思路的知情人士對財新記者表示,現在一些銀行資產規模擴張過快,但擴張速度與管理能力不匹配,新規就是要通過資本約束,讓其從對規模的追求轉向對效益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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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新規久喚難出

2013-07-08  NCW  
 

 

市況如何與何時放行IPO,再次被聯繫起來,難以決斷◎ 本刊記者 楊璐 文yanglu.blog.caixin.com 如市場所料,IPO 新規並未趕在7月之前公佈。

6月21日,證監會下發的《中國證監會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徵求意見稿) 》 (下稱《徵求意見稿》 )完成徵求意見,收到反饋意見包括2429封電子郵件、 15封傳真、6封信件。

按照一般的文件發佈程序,徵求意見結束後,監管部門會儘快出台修訂後的新規 ;而新規的頒佈意味著IPO 開閘 具備了條件。

“一般這種文件的出台都會在月底,月初會正式執行,當時大家都預期7月1日前有可能出台。 ”某投行部門人士說。

6月24日,中國股市創四年來上證指數單日最大跌幅5.3%,收報于1963.23點,次日則一度跌破1900點整數關口,市場信心嚴重不足。隨後幾日,市場雖有轉暖,但一直沒有收復6月24 日失地。

“IPO 新規的發佈就意味著已過會企業可以很快得到上市批文,IPO 基本上就算是重啓了。但如此市況,誰敢放行IPO?”一位接近監管層的人士說。

技術改良緣由

《徵求意見稿》一出,市場以負面情緒居多,認為改革還是沒有實質性的變化,集中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審核權還在證監會 ;二是發行條件未修改 ;三是發審委制度也未涉及,僅在一些技術環節 作了改良而已。

6月18日,證監會組織了一場關於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徵求意見稿的培訓交流會,79家券商、36家會計師事務所、18家律師事務所的共計350余名專業人士悉數到場。

會上,證監會副主席姚剛表示,上述三個方面的內容均是《證券法》里規定的內容,如要修改需要先修改《證券法》 。

《證券法》是由人大常委會制定的,修改的程序非常複雜。目前《證券法》尚未修改,只能在法律原則下盡最大努力推進市場化,提高各個環節透明度,強化信息披露和責任追究,加大對中介機構追究責任。

“不要對新規抱有太高預期,這只是監管層的局部改革方案。 ”一位接近監管層的人士對財新記者說。

中銀國際證券投行部總經理和岩斌認為, 《徵求意見稿》出台,有些改革很不到位,引起市場不滿,大盤受挫,再度逼向監管層。 “監管政策何不一步到位?”和岩斌說。

中信證券在其內部學習新股發行改革文件的會議上建議,將審批制改為註冊制、不做實質性審核,把企業的優劣勢交給投資者判斷,可以實現證監會審核效率的提高,並擺脫市場對其的指責;另外供給端加大IPO 供給、改變上市成為一種稀缺資源的現狀、防止暴炒及體制性圈錢。

對企業上會前進行工作底稿抽查,未來不再以“運動”的形式出現。姚剛直言, “經財務核查,企業造假的命門已找到,接下來的核查會更有針對性。 ”劉春旭在有關培訓會上介紹,將對 如何開展抽查出台專項規定,基本設想是比照本次財務核查的做法,每個月初提供一個即將上發審會企業的名單給證 券業協會,由協會組織抽籤。抽查完之後企業才能上發審會。

《徵求意見稿》出台之後, 《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 (下稱《辦法》 )也開始同步修訂。據接近證監會的人士說,《辦法》第二、三部分能保留的條款並不多。同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亦在修訂中,不一定同步推出,但力求越快越好。

劉春旭表示,目前對保薦辦法修訂中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例如輔導會先出單項通知,未來納入辦法。正式意見發佈後,新受理企業會第一時間掛網預披露; 在審的企業招股書也會第一時間,按目前在審申報稿的情況掛出來。

一家大型券商資深人士稱,對於暫停保薦資格的機構,培訓會議明確,其保薦的已過會企業可以更換保薦機構,新的保薦機構履行完輔導、盡職調查等義務後,重新申報材料。

他表示,對於目前在審企業在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意見出台後招股書如何披露,會議討論認為,意見出台後,給予券商兩周時間處理招股書當中的問題,寬限期過後仍不想預披露的項目,將被終止審查。

取消節奏控制

新股發行時點由發行人自主選擇,被視為本次《徵求意見稿》中還算是可圈可點的市場化行為。

《徵求意見稿》除將新股發行時間交給發行人決定,還將新股發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延長至12個月。不少券商人士認為,自主選擇發行時間給發行人預留出了較大空間,一反發行人被動上市的現狀,真正由市場的供給需求左右新股的發行節奏。

“證監會今後不再人為地控制發行節奏了,這種發行時間交給發行人自己決定的做法基本上跟國際接軌。市場化的發行節奏還有助于減少通過借殼、重組發行新股的企業數量。 ”上海證券交易所總經理黃紅元在接受財新記者採訪時說。

然而,一位資深保代人士對財新記者表示, “在中國這個大環境下自主發行股票,並非能收到市場化的預期,有哪個拿到批文的企業敢拖著不直接發?

大家的想法都是拿到批文以後,先發了再說。 ”市場上也有擔憂,取消發行節奏後,不排除出現扎堆發行的情況。

“扎堆發行只會出現在新規實行初期,很短的一段時間。任何一個企業發股票都會考慮時間窗口是否合適,不會不計成本。由市場調節節奏,供需會取向合理。再過幾年,不會有人再來討論 新股發行對指數的壓力這類話題, ”一位投行高管表示, “監管層這次顯然是選擇了短痛的做法。 ”

詢價市場化

《徵求意見稿》中取消了對詢價的具體要求,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承銷商自行協商確定,在發行公告中披露即可。

現行的詢價過程基本分為兩個階段:初步詢價階段和累計投標。在初步詢價階段,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須向不少于20家詢價對象進行初步詢價,並根據詢價對象的報價結果確定發行價格區間及相應的市盈率區間。待發行價格區間確定後,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在發行價格區間內向詢價對象進行累計投標詢價,並根據累計投標詢價結果確定發行價格。

這次對詢價的改革與國際更加接軌。發行人僅與承銷商協商確定價格,並公佈具體詢價過程即可。現行詢價過程中人情報價、權錢交易報價給投資者帶來的巨大損失現象,會隨著詢價制度的取消而減少。

一位基金經理坦言, “一般上市公司和保薦機構都會答應給那些幫著抬高價發行價格的機構人員回扣,通常是許以每股3至5分錢的返利。面對此種公關行為,基金公司報高價就也不難理解。 ”所以,本次對詢價制度的取消,有利於防止機構互相抬轎子造成的新股高價發行的現象發生 ;同時,還能夠使投資者自己對企業進行判斷和分析,促進良好的投資氛圍的形成。

在詢價過程中現行的“25%天花板”規則,一直被投行人士詬病。

所謂“25% 天花板”即招股說明書正式披露後,根據非公開詢價結果確定的發行價格市盈率高于同行業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 的,發行人需在詢價結果確定的兩日內刊登公告,披露詢價對象報價情況,分析並披露該定價可能存在的風險因素、對發行人經營管理和股東長期利益的影響。

這一規定被市場認為是證監會簡單 化的行政干預,25% 的指標既無來源,也無依據。 “為什麼26% 就不行?為什麼24%就可以?”某投行人士質疑, 《徵求意見稿》取消25%規則可謂衆望所歸。

證監會發行部主任劉春旭曾公開對 媒體表示, “25% 並不是一個行政限價措施,目的是讓發行人把更多的信息披露給投資人,讓投資人有一個冷靜的時間去思考,到底要不要給出這個價格。 ”西南證券的一位保代對財新記者表示, “監管層的改革措施,應從對企業盈利能力的審核,淡化到僅對企業信息做全方位披露,把風險點跟股民說清楚。

監管層不用再給上市公司做背書,證監 會的監管作用就是保證信息披露到位,如果信息披露出現問題,該罰誰就罰誰。

至於信息披露出來是利好還是利空,有多大風險優勢,交由投資者自己去判斷,這樣就正常了。 ”無論是詢價方式還是價格限制, 《徵求意見稿》反映了監管層放鬆管制的總體思路。

自主配售雙刃劍

本次新規中被視為另一亮點的是對配售環節作出的改變。

《徵求意見稿》中引入主承銷商自主配售機制。此前,在國內承銷商沒有完全的股票配售權。因為,在累計投標配售過程中,出價高于發行價格的所有投資者都會得到完全相同的配售機會。

對於承銷商來說,無法長期培養穩定的客戶資源。

《徵求意見稿》規定網下發行的新股,由主承銷商在提供有效報價的投資者中,自主選擇投資者進行配售並提高網下配售比例。不少專業人士指出這一行為有利於回歸合理股價,發展專業的機構投資者,有助于合理定價,有利於行業長期穩定發展。

不過姚剛對此也指出, “配售方式的放開,是一把雙刃劍,尤其是在中國大陸。 ”一方面自主配售有利於促進合理定價的形成,但另一方面也可能存在利益輸送。姚剛要求券商一定要公平公正,嚴防利益輸送。

黃紅元也表示, “配售權交給券商自己,有利於發揮投行的作用,有助于長期發展和培養自己的客戶,建立長期的客戶關係,這點也做到跟國際接軌了,使整個IPO的定價更為合理。 ”監管層擔心的劍的背面就是中國市場是一個容易尋租、滋生利益輸送的濕地,交由券商自主配售股票,會否出現發行人與券商串通一氣操縱新股發行價格,損害其他投資者利益。

從IPO 專項核查的結果不難發現,中介機構勤勉盡責不夠,工作流於形式。

姚剛指出, “中介機構過分依賴發行人提供的材料,缺乏相互印證的材料及必要的審核,缺少必要的工作程序,過度包裝的情形比較普遍。中介機構需要認真履行職責。 ”中國1200萬家企業,上市不足2500 家,上市公司占少數,並非所有企業都適合上市,上市成本較高。投行的業務模式需要改變,目前近80家投行,現行粗放式、跑馬圈地的業務模式不可持續,急需做好內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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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大通:LME倉庫新規將導致鋁行業2/3虧損

http://wallstreetcn.com/node/55156

摩根大通認為,如果LME通過了減少倉庫等待時間的規定,隨之而來的現貨鋁價相對於基準價格的溢價減少將使得全球2/3的鋁生產商虧損。

彭博報導,摩根大通分析師Benjamin Defay在報告中寫道,LME預計將在10月通過新規定,屆時客戶為獲得鋁而付出的溢價將下跌60%至100美元/噸。LME的新規定將迫使那些等待時間超過100天的倉庫保證其金屬的出庫數量高於其進庫數量。

今年美國買家為獲得鋁所支付的溢價升至歷史新高,儘管全球鋁供大於求且庫存逼近550萬噸,這一庫存量足以滿足北美地區10個月的需求。在美國參議院上個月的聽證會上,MillerCoors為首的美國消費客戶指責一些倉庫擁有者通過「不公平」的LME規則來放緩送貨。

Defay寫道:「如果溢價從如今的250美元跌至100美元/噸以下,我們預計整個(鋁)行業75%將虧損。有理由相信隨著市場調整,鋁價可能在一段時期內進一步下跌。」

該報導還表示,溢價更大幅度的下跌可能使得整個行業的90%的企業無利可圖。即便在高溢價情況下,鋁行業的60%仍然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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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鋁:沒人操控鋁價 LME庫存新規或使市場崩盤

http://wallstreetcn.com/node/56645

FTav:(略有節選)

世界最大鋁產品生產商之一美國鋁業公司(Alcoa),已經站出來反對LME處理倉庫排隊問題計劃中實施的新規。

在提交給LME的信中,Alcoa原材料管理主席Tim Reyes表示,該計劃有「反效果」,其公司認為這是旨在「轉移注意力的東西」。

後者有一些有趣的表述——表明(LME倉庫排隊)問題存在比至今終端用戶和製造商給出的表面解釋更為深層次的問題。表面的解釋一般認為,倉庫所有者有意拖延交割通知的反應時間,因為他們可以從存儲商品中獲得更多的費用收入。

LME的計劃將要求懲罰這些拖延行為,但這樣做將增加使用LME系統的成本。

根據Alcoa的解釋,該問題更為結構性,不僅與利用鋁作為抵押品的一種新型低風險融資行為有關——就像一種高收益但安全的CDO證券一樣,還和我們現在所處的低利率環境有關。

Alcoa在信中寫道:

正如之前計劃的一樣,LME庫存系統又再次完成了其使命,在供應中斷的時候,發揮了緩衝的作用,克服了供求失衡的時期。LME的倉庫,通常分佈在不同的大型金屬消費中心,接收增加部分的金屬產品。有趣的是,用於儲存在倉庫的現貨金屬需求大幅增加,因為全新的低風險融資行為的大量出現。這個現象是由處於歷史低位的利率水平和金屬價格的期貨溢價狀況共同驅動的,當然還有金屬和其它大宗商品作為一種資產類型不斷上升的投資吸引力。

受惠於更大範圍的經濟復甦,我們已經看到,鋁行業的下游產品需求增長加速。基於7月8日Alcoa的估計,全球汽車和飛機市場正在顯現強勁的勢頭,預期分別能實現2%和約10%的同比增長。就算是建築建造市場,預期也能增長接近5%。

相反,鋁生產商卻一直在掙扎經營。雖然下游需求強勁,同時冶煉廠也在不斷的削減產量,LME級別鋁的「滿載價格」(也就是LME市場價格加上相應的地區性溢價)現在正處於4年的新低。消費者現在仍可以以2009年年中出現的價格購買原鋁材料,而2009年中全球經濟才剛剛走出衰退,非常脆弱。

 

為了在LME市場價格和現貨需求實況之間取得平衡,現貨買家支付的地區性溢價是一直存在的。在過去一年裡,這些溢價從歷史上4-8%的波動區間,上漲至超過10%(如下圖所示)。

一些消費者在抱怨溢價走高和倉庫外排的長隊。現在對沖溢價的可行方案是缺乏流動性的,而且只能在場外市場進行。對金融溢價互換交易對手方的信用敞口限制了流動性,而且也不存在針對遠期溢價明顯的基準指標,這對遠期頭寸估值是必要的。

Alcoa總結道:

計劃中倉庫規則的改革的基礎是,市場對高鋁價和缺乏購買鋁渠道的錯誤抱怨。原鋁原料在市場上是很容易獲得的。因「排長隊」而廣為人知的底特律和弗利辛恩LME倉庫(至今為止LME最大的倉庫),其中被金融協議綁定的鋁庫存只佔全球鋁庫存的20%。就算考慮底特律和弗利辛恩LME倉庫的全部庫存,我們估計也只佔全球鋁庫存的35%。實際上,LME系統的總庫存只佔全球存款的50%。現在的鋁價並沒有人為做高——鋁的滿載價格已經比2008年的高點下跌了約40%。現在鋁的滿載價格是2009年年中以來的最低水平。

Alcoa提出的關鍵論點是,在過去五年,在市場對沖現貨的溢價已經變得不可能了,因為LME市場的期貨價格很大程度上與現貨市場的實際情況脫節了。

很多終端用戶或金融消費者完全不使用LME系統了。因為價格的背離,如果用戶需要對沖,他們將不得不增加不大透明的場外互換交易,這對小經營者來說是成本高昂的。

正如Alcoa寫道:

這些規避金融風險買家的利潤,正是通過鎖定LME期貨溢價獲得的,同時很大程度上受惠於低利率水平和倉庫儲存的低成本。當全球經濟復甦,利率上升降低了這種投資結構的吸引力,那麼倉庫的庫存將會自然而然地消失,正如我們今天所看到的。

最後一點是很重要的,因為Alcoa的觀點可能是對的。如果真實世界的利率上漲,對投資者而言,利用期貨溢價套利的融資交易應該會變得沒那麼吸引。那麼,問題就完全由市場自己解決了。

在利率走高的時候,庫存會自然消失,因為把商品轉換成現金的動力不斷增加。凱恩斯在數十年前就預見到這種情況了。

我們認為,LME的倉庫規則改革計劃是一點意義都沒有的,只是把努力放在病徵上,而並不能解決病因。實際上,LME沒什麼能做的,因為這個問題只能通過美聯儲加息來解決。LME的所有改革計劃,都將增加還在使用LME系統的小規模終端用戶的倉儲成本,並可能扼殺流動性,把更多的業務推給更不透明的場外雙向互換市場。

對投資者而言,倉儲成本上升就像是用負收益率的證券打擊他們。在最好的情況下,這將導致資本從鋁和其它大宗商品市場流出,流向其它更高風險的投資。在最壞的情況下,這將導致現貨金屬頭寸的無序消失

正如Alcoa總結的,這麼做的風險是令市場完全從認證的倉庫撤走:

LME在規則改革的計劃中指出,倉庫企業可能通過上調租金和處理費用來應對。...因此,LME認證的金屬庫存所有者,將偏好以更低的成本持有金屬,便會撤離LME認證的倉庫。在這種情況下,更大規模的庫存將變得不可跟蹤,市場也無法瞭解庫存情況,同時庫存也會逃離監管者的法眼。這將減少市場的透明度和可見度。

鑑於LME計劃「懲罰」提貨隊伍超過100天的倉庫(要求這些倉庫保證出貨量大於進貨量),這又可能加劇「刷」倉單的活動——這將使交易員有能力通過創造黑色庫存利用或影響遠期價格曲線:

另一個可能出現的結果是,因為金屬庫存被迫撤出隊伍長隊超過100天的LME倉庫,這些金屬可能回到其它隊伍不足100天的倉庫。那些金屬仍可能留在原倉庫,但會註銷倉單,在那裡囤積一段時間,直到某個時候再次決定短時間內同時註冊大量金屬庫存的倉單。因此,這時候這些倉庫就不再有100天的長隊了,這些倉庫就不會受到新規的影響,直到100天的長隊再次形成。這種可能性也會降低可見性和透明度,因為市場將不知道哪些倉庫正在囤積大量庫存,直到這些庫存重新註冊倉單。還存在一種可能性是,市場將會發現金屬在有限的倉庫間來回運轉,這製造了更長時間的不確定性,並導致市場庫存缺乏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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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儲新規推遲,外資銀行獲得喘息機會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69941

據知情人士透露,針對外國銀行的“國銀行組織規則”(FBO)被美聯儲推後了,這給了歐洲和亞洲的一些銀行就這個問題與美聯儲進一步討價還價的機會。一旦美聯儲開始執行這項規則,巴克萊、瑞信、德意誌銀行和瑞銀等將會處於不利的競爭地位。 美聯儲本來想在今年年底的時候就開始執行這項監管規則,但現在看來要到明年年初了。擔心這項規則的銀行希望這次拖延能夠給他們足夠的時間來向美聯儲陳訴自己的困難,但人們普遍認為這沒有多少實際意義。 美聯儲正在策劃的監管措施包括要求美國的外資銀行為他們的美國業務建立控股公司,一旦發生危機,這些公司的資本將會被隔離以保護美國人的利益。2008年雷曼兄弟破產之後,一些包括法國 - 比利時德克夏銀行集團、蘇格蘭皇家銀行和奧地利第一儲蓄集團在內的外資銀行靠著能向美聯儲的貼現窗口借錢的便利向美聯儲借走了成百上千億美元。 FBO規則的部分作用就是為了避免類似情況的出現,與此同時,外資銀行在美國的控股子公司還要滿足美聯儲對杠桿率的要求。而美國的金融機構如高盛則只需要讓它的全球範圍內的總資產滿足聯儲杠桿率的要求即可。今年7月,美國宣布了比巴塞爾協議Ⅲ更加嚴格的杠桿率提議,要求銀行提高其核心資產的比例。 銀行分析師稱,德意誌銀行可能會是FBO的最大受害者,該銀行沒有足夠的資本來滿足新的標準,它可能需要拋售資產來滿足監管方的要求。 這些銀行一邊向美聯儲訴苦,一邊遊說歐洲和其他國家的監管機構來報複美國。歐盟委員會委員Michel Barnier曾在十月份表示,歐盟會考慮相關的應對措施。歐盟已經敲定了旨在保護歐洲銀行體系的銀行聯盟的細節,歐盟領導人開始關註FBO。 外國的銀行聲稱,FBO不但會造成不公平競爭,還會制約有助於美國經濟的銀行服務。在10月份向美聯儲的陳述中,巴克萊銀行提到:“FBO實施的結果可能是銀行大幅削減提供給經紀人和交易商的銀行服務,而這些經紀人和交易商本來是為美國國債市場和金融機構服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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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醞釀新規

2013-12-30  NCW
 
 

 

監管層討論中的規則或將大幅降低創業板首發標準,允許未盈利互聯網高科技公司上市,簡化再融資條件◎ 本刊記者 鄭斐 蔣飛 文zhengfei.blog.caixin.com|jiangfei.blog.caixin.com 正當業界還在熱烈討論IPO新政的條條款款時,醞釀當中的創業板首發及再融資新規,因其內含突破性內容而引發市場關注。

12月27日,證監會創業板部有關領導專門召集若干在創業投資領域比較活躍的機構,以及在創業板保薦項目業務比較集中的投行,開會研討創業板新規。證監會創業板部在北京已廣泛接觸了一些行業協會、企業界人士和科技政策主管部門。

目前傳出的版本當中,最令市場興奮的,要數允許未盈利互聯網高科技公司在創業板發行的規定。但是如何界定互聯網高科技公司,成了令監管層頭痛的問題。

業界人士開始預期創業板對未來創 新企業的培育功能,同時也對創業板和新三板的利益格局分配問題展開討論。

可能出台的再融資“小額快速”機制或為創業板上市公司建立長線輸血渠道。

“總體來說是利好政策,不同層次市場的功能定位和利益分配可能會是未來討論的焦點, ”一位大型券商投行部資深人士稱, “但政策出台可能沒那麼快,目前仍需先應對IPO開閘。 ”“至少有一點是明確的,證監會已經意識到現行的創業板發行上市條件需要做出改變,也願意聽取市場的意見。 ”一位創投機構人士說。

中國版納斯達克?

消息人士稱,從12月20日起,市場就開始流傳關於創業板的發行新規,包括部分取消財務門檻和再融資的快速機制等重磅內容。

一位大型券商創業板部人士對財新記者表示,公司部門內部曾傳達政策動向時指出,該新規框架已基本確定,與網上流傳的版本比較吻合。

另一位券商投行資深人士表示,這一流傳的版本並未在證監會內部達成一致,尚未 “達到上主席辦公會的要求” 。

市場對創業板首發辦法改革及再融資的期待由來已久。對於首發辦法當中財務指標的“硬要求” ,讓不少互聯網和新技術企業望而卻步。

一場歷時近一年的IPO 財務專項核查,不僅讓一些已經上市或在通道中的公司現出原形,在新股發行向註冊制逐漸轉型的進程當中,創業板的審核標準和市場定位被重新審視。

在創業板設立之初,市場普遍期待其能成為中國版的NASDAQ,其英文名是 “ChiNext” ,寓意中國資本市場未來的希望。

但是,隨著創業板首批28家企業開啓的估值神話,以及與高科技新技術無關公司的頻頻“亂入” ,創業板與主板得以區分的惟一標準,變成了體量和規模,功能定位完全弱化。

定義高技術企業

根據目前流傳的版本,未來創業板將允許互聯網與高技術公司在未盈利的情況下也可以發行,同時要求現金流保持穩定並滿足三大條件:一是收入規模超過1 億元,二是在新三板掛牌不得短于12個月,三是高技術企業科研經費占收入比例近三年平均不低於10%。

用科技研發投入在收入中的占比來界定這兩類企業,輔以現金流穩定和在新三板掛牌至少一年等要求。符合要求的企業將可以不受盈利要求的限制,即使在虧損狀態也可以申請上市。但是,用會計上的量化標準來描述這些企業的特徵並不容易。

在上述創投機構和投行人士參加的會議中, “科研經費占比”這條標準的異議尤其集中。在業內人士看來,國內比較知名的互聯網企業,只有在發展非常早期的時候純粹的科研經費占比才會很高,到了企業醞釀上市的階段,這個比例可能還會降低。

另外,像百度、騰訊等互聯網企業,其軟件工程師等核心技術人員的待遇優厚,這一塊的人力成本支出往往很高。

那麼是不是可以考慮把核心技術人員的人力成本計入科研經費呢?這一提議也有反對意見:核心技術人員同樣難以界定,企業為了達到標準,可能會隨意擴大範圍。

用科研經費來描述高技術企業和互聯網公司,可能還忽略了這個企業群體的一部分成功企業,是依賴于創新的商業模式和獨樹一幟的市場策略。

這些企業可能在快速成長期中大量投入于擴大市場份額、提升用戶規模和改善用戶體驗,因此在財務上處於虧損 的狀態。

接近監管層的人士表示,在證券法沒有修訂的情況下,證監會不可能完全放開公開發行並上市的盈利要求。另一方面,證監會也不願意看到創業板的上市門檻過低, “如果什麼公司都能進創 業板,那不就成垃圾板了。 ”這位人士說,從目前業界反應來 看, “科研經費占比”這條規定很有可能會調整。最終出台的創業板首發辦法修訂案,可能會代之以一個相對寬鬆和有彈性的原則。由於虧損狀態下的兩類企業並不能通過IPO 上市,而是要通過新三板轉板到創業板,因此一些具體的上市標準還可以交給深交所出台細則。

“這一問題爭論很多, ”有大型券商投行業務資深人士稱, “單獨為互聯網和高新技術企業制定規範,企業性質如何界定是一個大問題。 ”他指出此舉勢 必導致監管套利。 “這就會出現當年創業板開板時的情況:所有的企業都成立高新技術企業。 ”“就目前市場狀況而言,IPO 新政剛剛出台,通道當中企業已經不少,先做好IPO 的事情再考慮進一步放開創業板上市標準,可能是更加穩妥的做法。 ”一位券商保代分析。

擠壓新三板

在12月14日新三板市場規則發佈以來,新三板的註冊掛牌活躍。

根據目前流傳的創業板首發新規,未來可能取消業績連續增長的要求,同時也取消30% 的增長要求,並允許互聯網高技術企業在新三板掛牌滿一年即可申請轉板。

“本來有很多中小型企業無法達到創業板的門檻,轉而去新三板掛牌,一旦創業板也取消財務指標,會搶奪一部分新三板的市場份額。 ”一位券商投行管理人士稱, “畢竟創業板的流動性會很好多,溢價也更高。 ”上述大型券商創業板部資深人士亦表示: “這件事情比較微妙,從新三板的角度而言,目前剛剛迎來政策契機,創業板如果有這類新規出現,可能會與新三板趨同。只是規模略有差異。 ”西部證券新三板部總經理程曉明則表示: “新三板發揮了重要的融資定價功能,未來如果創業板有100家企業是轉板過去的話,可能新三板會有1000家企業的支撐。 ”目前,市場將主板、創業板、新三板、區域股權市場分成不同層級,似乎從政策設定上而言新三板是創業板的“中轉站” 。

“從市場機制的本質而言,是否應該這樣設計?新三板是否應該僅僅作為創業板的孵化器?這樣的人為設計又十分能夠阻擋市場本身的力量?”程曉明反問。他認為,目前有人擔心新三板的擴容影響創業板的利益,從而在思考創業板的改革,這都是從利益分配角度出發的臨時措施。

一位PE 機構投資人則認為,創業板即使出台上述新規,也不會對新三板產生 “擠出”的影響。 “新三板提供的是一個成長型企業的融資交易平台,未來是不是轉板有企業決定,一些公司未必願意接受公開市場嚴格的制度規定和披露規則。 ”如果創業板出台取消業績連續增長指標,兩個市場的可能會在收入規模、信息披露和溢價水平方面區分開來。

“對於擬上市或掛牌的公司而言,溢價的下限是達到活躍市場標準,但上限是比創業板低。達到這個標準就可以。 ”程曉明認為。

他表示,目前的新三板仍是 “預熱”階段,待2014年8月做市商制度正式推出,新三板才是真正的新三板。

“現在是替補隊員到位,主力陣容還未登場。 ”程曉明用這樣的比喻來描述新三板的現狀。

而對於互聯網高技術類的公司,創業板和新三板的趨同度則更高。

一方面,互聯網高技術企業在成長型企業中占比可觀;另一方面,按照現在流傳的版本,互聯網高技術企業在新三板掛牌滿一年即可申請轉板,創業板的溢價水平更受企業家垂青。

“關注掛牌轉板,是目前創業板新規爭奪的焦點之一,一些意見認為,12 個月的掛牌期太短,至少應該24個月。 ”上述券商投行資深人士稱。

上述大型券商創業板人士稱,新三板方面更加希望自己做大,未必願意推出轉板機制,但轉板機制可能是新三板提升吸引力的重要因素。 “利益糾葛很複雜。 ”11月22日證監會新聞發佈會上,發言人在回應創業板改革方案進展時稱,創業板定位為服務于創新型、成長型中小企業的主要資本市場平台,將適當放寬財務准入指標,拓展市場服務的行業覆蓋面。

這一定位於新三板的差異僅為“創業型”一條,創業型企業為新三板覆蓋範圍。

上述投行人士透露,正是因為這些新出台的規定顯得較欠考慮,目前政策仍在討論之中。 “兩周前有類似的版本,彼時即有消息稱這一版本未能在監管層達成一致。 ”

再融資渴望

在12月20日流傳出的創業板規則修訂中,再融資新規一直為業界所盼望。

“再融資的很多條件早就應該放開,審核也應簡化。 ”上券商投行人士表示。

根據流傳版本,創業板上市公司再融資一般條件出爐,其中包括:最近兩年盈利(扣非孰低原則) ;最近兩年根據章程實現現金分紅;資產負債率高于45%;募投資金基本使用完畢,效果、進度與披露的基本一致;募投資金不得用于理財;大股東、實際控制人未履行承諾的,不能認參與認購。

創業板開板四年來,除個別公司通過債券市場等方式曲線再融資外,直接增發融資一直未能實現突破,規範性文件的出台時間表也數次受到市場關注。

不僅是對創業板儘快推出再融資規 範十分期待,市場亦呼籲對主板再融資辦法進行修訂。

2008年以來,市場對修訂再融資辦 法的呼聲持續不斷,當時部分監管層人士亦透過公開渠道表示需要修訂。

但是,目前非公開發行比例高企,重組領域問題較多,成為修訂再融資辦 法的障礙。

針對創業板公司的特點,此次流傳的版本當中, “小額快速”定向增發機制成為一個關鍵詞。

自2011年起即有報道說將在年內推出,不少證監系統兩會代表亦在參會時指出應該程序簡化、方便創業板企業再融資的 “小額快速”機制。

根據此次流傳的版本,這一機制內容包括:單次發行不超過5000萬元且不超過淨資產的10% ; 股東大會一次決策,多次發行;審核簡化,15日做出核准與不核准的決定; 12個月內總融資額不能超過淨資產的10%,若超過則不能使用該程序。

同時,該小額快速若向大股東、前10股東、董監高配售,上市公司可自主銷售,可不用通過保薦機構和主承銷商。定價機制將趨於靈活,或採取前一日均價發行。

對此,一位創業板業務保代表示,小額快速機制有利於上市公司,但對於券商而言,意味著業務量可能有增有減。 “一方面,再融資機制推出之後,儲備的存量項目可以釋放,但另一方面,僅對前十位股東和董監高的配售將不再需要中介機構的參與,這部分業務會相應減少。 ”上述券商投行資深人士則指出,這一規則的推出順應市場,同時與規則契合。對大股東或董監高的增發就是等同于配股,不需要中介機構參與。

他指出,中介機構在發行過程當中的行為應受到約束,主板IPO 新政剛出,賦予券商自主配售選擇權,已有券商與入圍項目網下配售的非公募買方機構“探討”預期分成,自主配售權被中介機構行為曲解。

一位大型券商投行部保代表示,創業板再融資的確談論了很久,不過目前並未聽到來自監管層的明確說法。 “相關政策都會在討論,但推出一定會參考市場時機。 ”他指出,目前IPO 開閘在即,排隊上市的新股數量已經不少,這時候放開再融資可能會進一步促進市場擴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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