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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重組專家 97年入市輸光汲取教訓 黃嘉錫:樓價已瘋狂 勿借錢置業

1 : GS(14)@2017-04-20 09:44:21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1575&issue=20170420

【明報專訊】黃嘉錫律師事務所創辦人黃嘉錫曾在1997年買入大量物業,經歷其後6年樓價大跌七成的「樓災」,對高位買樓成為負資產後被迫蝕讓、輸光身家的慘痛教訓記憶猶新。他接受訪問時表示,目前本港新盤呎價普遍逾2萬元,明顯已超越本港居民的負擔能力,甚至接近瘋狂水平,建議準買家現時須有充足現金、即可不借按揭才好買樓,否則若日後樓價掉頭大跌,隨時淪為負資產。

明報記者 葉創成 攝影 劉焌陶

黃嘉錫於1997年樓市高峰期曾持有多個物業,惟當年第四季亞洲金融風暴席捲香港,本港樓價隨即大跌,他回憶20年前大起大落的經歷,恍如昨日事歷歷在目,「1997年買樓的時候,我已經是律師行合伙人,收入非常好,一個月可搵數十萬至百萬元,有錢可以投資什麼呢?買股票驚自己不在行,買磚頭是很正常,以為也是很安全的投資。當時我買樓已經算是保守,付足三成首期,心想放租由租客代為供樓,若然不夠,我每個月補貼幾千至一萬元,補貼幾間亦只需數萬元而己。而且當年樓市很興旺,回歸前大家都唱好,想不到回歸後幾個月已開始冧市,我記得『十一國慶』時我在北京旅行,其間聽到亞洲金融風暴已殺到本港,揸重物業的我已被嚇窒」。

97年月入數十萬 揸重物業突成負資產

1997年10月外資狙擊港元,金管局須大幅加息捍衛聯繫匯率,本港經濟步入衰退,樓價亦大跌,令黃嘉錫淪為負資產。更要命的是,每月供樓利息開支大升,但物業續租時又須減租才可租出,加上旗下律師行生意亦減少,令黃嘉錫原本以個人收入貼錢供樓的如意算盤打不響。結果,他於2000至2001年沽出物業止蝕離場,並且一家幾口由渣甸山豪宅搬去天后不足千呎的單位,經歷人生的低潮,他表示:「在1993年,我年僅30年歲時已開設自己的律師行做老闆,但1997年錯誤的買樓決定,令我輸光所有積蓄,並且成為負資產,這對我來說是一個很大的教訓。」

當然,在1997年高位連環買樓的,並不止黃嘉錫一人,亦包括不少公務員、醫生、教師、律師及銀行家,隨着其後數年樓價大跌,他們亦一樣成為負資產;這些專業人士無力負擔每月沉重的供樓開支,部分選擇向銀行借高息私人貸款以解供樓燃眉之急,最終舊債新債均無力償還;惟他們若宣布破產的話,可能會被降職甚至辭退,承受重大壓力,更有不少人因此走上自殺之路。

創立債務重組業務 助欠債者分期還款

身歷樓價大跌之痛的黃嘉錫,於2001年亦看到上述社會問題,故成立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律師行,為負資產者與銀行洽商個人自願安排(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s、下稱IVA),給予面臨破產之人士另一個選擇。債務人可向債權人提出IVA還款建議,透過法庭聆訊申請臨時命令,並需要總欠債金額75%的債權人通過。當債權人通過還款建議後,IVA 便正式實行。債務人可在定期、定額、定息的情况下清還所欠債項。黃嘉錫解釋:「當年我發明IVA為負資產者債務重組,舉例說,某人本來欠債500萬元,年息20厘,無力償還需要破產,便會被銀行收樓拍賣後抵債;但我與銀行磋商,勸銀行不要逼死該客戶,讓他可分100個月、每個月償還5萬元,並且將利率減至5厘。銀行最初也不願意接受,認為應根據合約精神行事,但最後銀行也接受了,我覺得銀行考慮到社會責任,而且若把大量物業收回後,再以銀主盤方式在市場推售,樓價一定會進一步大跌,對各方面也非好事。」

在2001至2009年期間,黃嘉錫在各大媒體鋪天蓋地賣廣告宣傳IVA理念,廣告開支數千萬元,他亦由此打響名聲,並處理了近9000宗IVA個案,市場佔有率逾五成,賺取數以億元計的債務重組費用,其後亦再次買樓,目前家住紅山半島豪宅,堪稱「從邊度跌倒就邊度企返起身」。另外,黃嘉錫估計,在他近9000名IVA的客戶中,有1000至2000名由此保留了自住物業,部分亦持有至今,與他一樣享受到2008年金融海嘯後樓市大漲小回的升浪。

[名人樓市論壇]
2 : GS(14)@2017-04-20 09:51:59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2137&issue=20170420
【明報專訊】雖然黃嘉錫是近年樓價升浪的受惠者,但他認為,目前500方呎新盤售價逾千萬元,呎價逾2萬元,很明顯已超越一般港人的購買能力,他是次接受訪問,主要目的是希望擬置業者三思而行,不要重蹈他自己及其他人在1997年高位買樓的慘痛經歷。他表示:「買樓並非錯事,亦可以是很好的投資,但入市的時機很重要,不要在每個人都唱好時,你才『仆個頭埋去』;還有,你一定不要高估自己的還款能力,避免借太多錢去買樓。」

不要人人唱好時入市

黃嘉錫總結說,目前樓價去到不合理甚至瘋狂的水平,只有可以「一炮過」付清樓價,不需要借按揭置業者,才有資格買樓,「我自己的想法是,現時我不會借錢買樓,除非我自己有現金才會買樓。假如我的子女要結婚希望買樓,我會勸他們想清楚自己是否供得起;若子女問我借錢或希望聯名買樓,我也不會借,否則日後樓價大跌成為負資產,豈非大家攬住一齊死?」

[名人樓市論壇]
3 : GS(14)@2017-04-20 09:52:18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2308&issue=20170420
【明報專訊】黃嘉錫會考及高考均成績優異,1986年畢業於香港大學法律系,是同年代的「天之驕子」;雖然1997年高位買樓慘遭滑鐵盧,惟他於2001年起透過提供IVA(負資產者與銀行洽商個人自願安排)服務,幫助其他負資產人士渡過困境,自己亦再次累積可觀財富。

在黃嘉錫1986年港大法律系畢業的同窗中,不乏社會名人,當中包括律政司長袁國強、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及《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等。

黃嘉錫表示,當年港大法律系只有80名畢業生,經過逾30年的事業發展,自己與一班同班同學均去到事業上的高峰,「除了較出名的幾名同學外,我有很多同學已經是法官、御用大律師、資深大律師,因為大家已經53歲、54歲,作為專業人士,不論在政府或私人機構均應該去到頂層」。

[名人樓市論壇]
4 : ng caddy(36072)@2017-04-21 22:36:17

又會三篇一齊
5 : GS(14)@2017-04-22 07:21:29

他是同一個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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