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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德影視上市首日暴漲44% 範冰冰、趙薇資產再增值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2/4577043.html

唐德影視上市首日暴漲44% 範冰冰、趙薇資產再增值

一財網 何天驕 2015-02-17 14:00:00

範冰冰、趙薇是在2011年4月唐德影視增資擴股時進入,每股成本只有2.3元。不到4年,若股價最終達到市場預期,二人的投資收益將超過26倍。

2月17日,春節前最後一個交易日,唐德影視掛牌上市,其兩大股東範冰冰、趙薇的助陣讓這個交易日明星味甚濃,而比娛樂明星更引人關註的是這些明星的資產暴增。截至17日午間收盤,唐德影視漲幅達44%的上限,股價達到32.88元/股。

據了解,唐德影視此次上市2000萬股,發行價22.83元,發行市盈率為22.96,行業平均市盈率為63.53,發行後總股本為8000萬股。招股書顯示,唐德影視公司2011年至2014年主營業務收入和歸母凈利潤均實現較快增長,其中2011-2014年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13927萬元、19116萬元、31933萬元和40779萬元,同比分別增長37%、67%和28%;2011-2014年歸母凈利潤分別為3958萬元、5654萬元、6390萬元和8578萬元,同比分別增長43%、13%和34%。唐德影視曾參與投資制作的電視劇有《心術》、《男媒婆》、《戀戀不忘》,電影有《十二生肖》等。根據招股書規劃,此次IPO唐德影視募集資金4.18億元,用於補充影視劇業務營運資金。其中,包括15部電視劇和6部電影的投資制作,以及2部電影的協助推廣。

值得註意的是,唐德影視正是出品《武媚娘傳奇》的影視制作公司,該公司的股東包括範冰冰、趙薇等眾多明星。其中,範冰冰持有的股票約為129萬股,趙薇117萬股,均為前十大自然人股東。按照17日唐德影視午間收盤價計算,範冰冰、趙薇持有股票價值分別為4242萬元、3847萬元。事實上,這僅僅是開始,國泰君安指出,唐德影視在行業內質地排名靠前,預計漲停板8個。按唐德影視上市後的行業平均市盈率計算,該公司股票的價格約為64元,範冰冰、趙薇持有股票的價值分別為8256萬元、7488萬元。據悉,範冰冰、趙薇是在2011年4月唐德影視增資擴股時進入,每股成本只有2.3元。不到4年,若股價最終達到市場預期,二人的投資收益將超過26倍。

雖然在唐德影視持股比例上,範冰冰略勝趙薇一籌,但趙薇及其家族在娛樂圈資本運作實力遠超“範爺”。

以此次唐德影視上市為例,唐德影視的二股東趙健是趙薇的哥哥,持有唐德影視640.44萬股,任該公司董事。目前,趙薇兄妹合計持股約757.44萬股。以唐德影視32.88元/股的股價計算,趙薇兄妹合計持有的發行市值就達到近2.5億元。

此外,今年1月,香港聯交所信息顯示,趙薇和丈夫黃有龍已擁有阿里旗下的香港上市公司——阿里影業9.18%的股權,成為僅次於阿里集團的第二大股東。港交所信息顯示,趙薇夫婦是在去年12月20日按每股平均價1.6港元購入的,總共買了逾19.3億股。這意味著,趙薇夫婦入股阿里影業花了近31億港元,折合成人民幣就是近25億元人民幣。除了在演藝紅人外,趙薇儼然成為影視圈投資紅人。

近年來,隨著影視公司紛紛上市,明星憑借影視公司上市股票身家暴漲,早已司空見慣。2009年,首家在內地上市的民營影視公司華誼兄弟上市,就造就了馮小剛、黃曉明、李冰冰等明星股東身家暴漲,其中黃曉明一夜之間身家就暴漲5千萬。而前段時間,孫儷小主也是憑借海潤影視一家A股公司上市,用202萬元的價格獲得海潤影視2.6%的股份,按照市場價預估,一旦借殼成功,孫儷將成為億萬富婆。

編輯:陳姍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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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德影視與範冰冰合作變招:改並購為合夥成立影視制作公司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33325.html

因重大資產重組的唐德影視(300426.SZ) 停牌3個月,第一財經記者 6月24日 獲悉,唐德影視將放棄收購範冰冰名下的愛美神公司,唐德影視股票將於下周一複牌。

唐德影視方面稱,因具體方案未達成一致,同時考慮到當前資本市場形勢變化,雙方協商終止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但這並不代表唐德影視與愛美神公司合作終止,唐德影視另一份公告稱,唐德影視將與愛美神共同投資設立子公司,專門從事影視制作服務。據悉,該標的公司註冊資本3000萬元,其中唐德影視占49%的股權,愛美神占51%的股權。

無錫愛美神由影視明星範冰冰成立,註冊資本300萬元。今年3月,唐德影視發布公告稱,擬收購愛美神51%的股權。為此,唐德影視給出了逾7億元的估值。或許在唐德影視看來,其為愛美神給出7億元的估值,是看中了“範冰冰IP稀缺的程度和未來創造的價值”。

然而,此事卻引起廣大投資者質疑,甚至引發深交所的問詢。工商資料顯示,愛美神成立於2015年7月30日,核準成立日期為今年的1月29日,註冊資本300萬元。公司法人代表範冰冰,股東分別為範冰冰、張傳美(範冰冰母親)。正式成立才三個月,幾乎什麽業務還沒正式開展就估值7億元,難免引起市場嘩然。

 

4月11日,創業板上市公司唐德影視接到深交所問詢函,要求唐德影視在披露收購範冰冰旗下愛美神影視文化公司的重大資產重組方案時,重點對愛美神的估值情況進行分析說明,並進行重大風險提示。尚未披露重組預案便遭交易所問詢,這在資本市場並不多見。

或許是迫於市場壓力,此次披露的消息顯示,唐德影視與範冰冰的合作方式改變了,將並購變為合夥成立影視制作公司。唐德影視則稱,鑒於雙方對重組方案未達成一致,經過雙方協商達成了放棄的共識,但是卻選擇通過共同投資設立一家公司的形式來實現雙方的另一種形式的牽手。

為促成合作,在近三個月內,唐德影視做了的調研,調研結果認為若雙方達成合作,唐德影視將快速切入到明星藝人經紀領域,從而獲得影視資源的先發優勢,強化公司對優質IP的挖掘與儲備,完善產業鏈布局的同時並能與現有業務產生協同效應,增強市場競爭力。

據悉,唐德影視將與愛美神共同投資設立子公司,繼續與範冰冰及其團隊開展戰略合作。在這一合作中,唐德影視將以自有資金出資1,470萬元,取得標的公司49%的股權。

唐德方面稱,新成立的子公司,將結合唐德影視與愛美神在影視劇產業鏈上積累的優勢資源,專註於影視制作服務業務;憑借資源整合的協同效應,新公司將有望在影視劇投資制作和藝人經紀業務方面,實現雙方的合作共贏。

其實,與明星成立新公司,並非唐德影視首創。此前就有打造了《歡樂頌》、《瑯琊榜》等系列爆款電視劇的出品方正午陽光,與多為明星合夥成立新公司,共同投資影視項目,這讓明星除了收獲片酬外,還能額外享有投資收益。

對於影視公司來說,相對於通過並購深度鎖定明星經紀合約;通過共同設立新公司,可以將雙方相對自由又相對合作地聯系起來,雙方風險利益共擔。

事實上,唐德想要並購愛美神公司也有其一定理由。範冰冰作為一線女星,具有較強的市場號召力和很強的IP屬性,不僅自身廣告和演藝收入頗豐,其近期拍攝的電視劇和電視節目收視率以及電影票房也表現搶眼,其商業化的變現能力較強。而愛美神公司擁有範冰冰為期10年的獨家代理合約,唐德影視希望通過並購深度鎖定範冰冰,發揮協同效應,增強其藝人經紀、影視劇和電視節目制作業務競爭力,拓展明星藝人衍生品業務,深度挖掘明星藝人的商業價值,具有其較為合理的商業邏輯。

業內普遍認為唐德影視本次終止收購估計與近期監管部門收緊對遊戲、影視、VR等行業並購項目的監管存在一定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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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德獨家回應稱自己完勝 今年將無“唐德版”好聲音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33315.html

近日,《中國好聲音》歸屬糾紛愈演愈烈,前中國好聲音制作方燦星公司與剛獲得《中國好聲音》模式版權的唐德影視鬧得不可開交。

6月24日,唐德影視向第一財經記者獨家回複此事。唐德方面稱,外界對香港仲裁中心的仲裁存在一定曲解,可以說,香港仲裁中心對《中國好聲音》一系列版權歸屬的仲裁結果證明了唐德完勝,而《中國好聲音》這個名稱仲裁庭本著嚴謹的態度,決定聽取專家聽證後再作裁決。此外,唐德方面稱,計劃於明年推出新一季的《中國好聲音》。這也意味著,今年將無“唐德版”《中國好聲音》的推出,那麽,照此來看,唐德今年所做的除了準備明年的《中國好聲音》(第五季),就是跟燦星爭奪《中國好聲音》名稱歸屬了。

唐德訴燦星 雙方各執一詞

對於唐德影視正式起訴燦星一事,唐德方面表示確實屬實。至於原因,唐德方面向第一財經記者稱,“The Voice of…”節目是荷蘭Talpa公司獨創開發的以歌唱比賽為內容的真人選秀節目。在Talpa公司的授權下,第1~4季“中國好聲音”由燦星公司於2012~2015年期間制作播出。據Talpa公司的授權,自2016年1月28日起至2020年1月28日,唐德公司取得獨占且唯一的授權在中國大陸使用、分銷、市場推廣、投放廣告、宣傳及以其他形式的開發“中國好聲音”節目的相關知識產權。

唐德在起訴中提出了賠償要求,唐德公司以燦星公司和世紀麗亮公司侵犯其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為由,請求法院判令兩被告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賽選秀節目的宣傳、推廣、海選、廣告招商、節目制作或播出時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或“好聲音”的節目名稱和相關商標標識,賠償各項損失共計5.1億元。

那麽,《中國好聲音》的中文名稱到底屬於誰呢?唐德與燦星方面各執一詞。

唐德向記者的回應稱,自2016年1月28日起,唐德影視與享譽全球的電視綜藝節目《中國好聲音》(英文名《The Voice of China》)的版權方荷蘭Talpa公司鄭重簽署協議,獲得《中國好聲音》(英文名《The Voice of China》)節目在中國區的正式授權。在英文版合同中,其授權內容非常明確的表示關於當地節目名稱,即“The Voice of China”-“Zhong Guo Hao Sheng Yin“,而且經過四年的播放,相信中國觀眾已經非常明確地知道《The Voice of China》節目的本土節目名稱就是《中國好聲音》。

燦星方面向記者發來的回複則認為,眾所周知,2012年,由燦星制作的《中國好聲音》最初定名為《中國之聲》,因為與廣播電臺‘撞名’,時任浙江衛視總監的夏陳安提出使用《中國好聲音》作為節目名。有資深電視行業從業者指出,唐德此番針對的目標是燦星而非浙江衛視,即便法院作出訴前保全裁決,但對於浙江衛視來說,他們依然可以合法播出一檔名為“中國好聲音”的原創節目。

燦星方面還表示,在國內,類似關於節目名稱的糾紛也並非頭一遭。今年年初,江蘇衛視知名婚戀交友節目《非誠勿擾》遭到商標侵權訴訟,宣布暫時更名為《緣來非誠勿擾》。但從《緣來非誠勿擾》改名後熱度不減的情況來看,《2016中國好聲音》即便改名,對這檔聲勢正盛的節目也並不會造成太大影響。

香港仲裁攪局

6月22日燦星方面放出消息稱,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庭駁回Talpa對其擁有《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節目名稱的宣告要求,同時駁回Talpa對臨時禁止星空傳媒和夢響強音(以及通過其臨時禁制燦星制作和浙江衛視)使用“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節目名稱(以及制作新節目)的救濟請求。

唐德方面也承認了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結果的存在,但是對於仲裁結果卻有不同的理解。

唐德方面認為,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仲裁是對之前Talpa公司的訴求給予的一個回應。從法律上講,該仲裁結果全面維護了荷蘭方面的知識產權,與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燦星文化發出的訴前保全是相輔相成的。唐德方面特別強調的是對於香港仲裁中心對Talpa擁有中國好聲音版權的主張是全面勝訴。

“據我們所掌握的香港仲裁顯示,對其中七個重要的知識產權做了最終裁決。包含:節目的當地名稱(英文名稱及中文名稱的漢語拼音),當地節目標識,原節目標識,中國好聲音的微信、微博、APP、網站,全部毫無疑問地歸荷蘭Talpa。”唐德方面表示。

唐德還稱,關於香港仲裁庭在仲裁的原文中並未對“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表示駁回,是因為荷蘭方面和星空華文簽署的法律協議為英文,因此,就“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仲裁庭本著嚴謹的態度,對自己的決定采取了克制和謹慎的立場,表明將在後期再做裁決。較為準確的說法是,仲裁庭認為,該節目中文名稱“中國好聲音”五個漢字的權屬可能需要通過找專家聽證來進行判斷,因此決定在後續的審理中再對中文節目名稱“中國好聲音”的權屬問題做出判斷和裁決。

“因為其他所有的知識產權全部歸Tapla所有,特別是相應的用漢語拼音標識的當地節目名稱已經全部歸屬荷蘭方面所有,因此Tapla相信‘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的歸屬只是時間問題。這就跟之前網絡傳聞的仲裁結果“駁回”Tapla版權歸屬問題說法完全不是一個概念。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發出訴前保全裁定的訴前保全措施已經生效,也就是說如果燦星繼續用‘中國好聲音’繼續制作、播出,將意味著嚴重的違法。”唐德方面稱。

今年將無“唐德版”中國好聲音

面對燦星6月開錄的“燦星版”中國好聲音,“唐德版”中國好聲音還在籌備中,計劃明年開播。

唐德方面表示,自今年初,唐德影視與荷蘭Talpa公司達成協議,成功獲得《中國好聲音》的授權後,便已經積極地開始進行該節目第五季的各項準備工作。我們目前正在與衛視平臺溝通,即將聯合推出《中國好聲音》第五季的海選,並計劃於明年推出新一季的《中國好聲音》。

唐德稱正常籌備新一季中國好聲音,但是對於唐德今年尚未正式啟動中國好聲音制作的原因,燦星方面卻有不同的“聲音”。在不久前廣電總局最新出臺的關於限制引進模式的《關於大力推動廣播電視節目自主創新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中,對引進境外版權模式的數量進行了數量上的限制。通知中規定:“各電視上星綜合頻道每年在19:30~22:30開播的引進境外版權模式節目,不得超過兩檔。每個電視上星綜合頻道每年新播出的引進境外版權模式節目不得超過1檔,且第一年不得在19:30~22:30之間播出。”

燦星方面認為,這項規定出臺後,唐德實際上今年已經無法用“the voice of …”的模式制作節目,即使制作出節目也只能在19:30~22:30之外的非黃金時間段播出。而如果在非黃金時間段播出,唐德付出的巨額版權費用絕無可能收回。與此同時,唐德迄今為止沒有啟動“the voice of …”項目,說明今年之內不會出現《The Voice Of China》,在此情況下唐德依然向法院提供起訴,更多的是為了幹擾燦星“好聲音”的節目制作。此次唐德申請行為保全的結果相當於將“中國好聲音”凍結,在法院最終判決之前,唐德不能制作“the voice of …”,燦星也無法制作《中國好聲音》。“這其實是一個雙輸的局面,最終只有‘the voice of …’的模式方Talpa能從中獲利。”

那麽,投入巨資購買中國好聲音版權的唐德今年不播出《中國好聲音》,是否意味著唐德做了一筆失敗的投資,如果是的話,作為上市公司的唐德影視恐怕很難跟廣大投資人交待了。

對此,唐德方面並未正面回答,僅表示:“唐德公司和Talpa公司簽訂的合同是五年四季,在影視劇行業積累了多年的經驗的我們,將充分利用這些經驗、集中社會各界的力量和全球的智慧傾力打造好新一季的《中國好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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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好聲音”之爭:唐德影視起訴燦星 索賠5.1億!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32921.html

燦星版“中國好聲音”剛開錄(6月20日)不到四天就一波三折。

先是開錄當天就被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責令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及其相關方停止使用“中國好聲音”名稱,局面對燦星不利;緊接著時隔不到48小時,在6月22日當天又被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庭駁回Talpa(中國好聲音節目原模式版權擁有方)對其擁有“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節目名稱的宣告要求,同時駁回Talpa對臨時禁制星空傳媒和夢響強音(以及通過其臨時禁制燦星制作和浙江衛視)使用“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節目名稱(以及制作新節目)的救濟請求,燦星又扳回一局。

緊接著,6月23日,唐德影視(2016~2019年中國好聲音模式版權購買方)直接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中國好聲音”名稱之爭堪比一場“宮鬥劇”。

唐德的“反擊”

6月23日晚間,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發微博稱,已經受理唐德公司訴燦星公司、世紀麗亮公司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2016年6月23日,唐德影視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唐德公司”)正式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交起訴狀,以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下稱“燦星公司”)和世紀麗亮(北京)國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下稱“世紀麗亮公司”)侵犯其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為由,請求法院判令兩被告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賽選秀節目的宣傳、推廣、海選、廣告招商、節目制作或播出時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或“好聲音”的節目名稱和相關商標標識,賠償各項損失共計5.1億元。目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已受理。

“The Voice of…”節目是荷蘭Talpa公司獨創開發的以歌唱比賽為內容的真人選秀節目。在Talpa公司的授權下,第1~4季“中國好聲音”由燦星公司於2012年至2015年期間制作播出。據Talpa公司的授權,自2016年1月28日起至2020年1月28日,唐德公司取得獨占且唯一的授權在中國大陸使用、分銷、市場推廣、投放廣告、宣傳及以其他形式的開發“中國好聲音”節目的相關知識產權。

2016年6月7日,唐德公司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交訴前保全申請。2016年6月20日21點20分,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行為保全裁定,責令燦星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賽選秀節目中的宣傳、推廣、海選、廣告招商、節目制作過程中,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樣的節目名稱及相關註冊商標;世紀麗亮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賽選秀節目的宣傳、推廣、海選、廣告招商過程中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字樣的節目名稱。

2016年6月23日,唐德公司提起民事訴訟。唐德公司訴稱,隨著第1~4季“中國好聲音”的熱播,“中國好聲音”和“The Voice of China”應該作為知名服務特有名稱予以保護,Talpa公司於2011年3月18日註冊的G1098388號商標、2012年4月26日註冊的G1089326號商標,應作為馳名商標予以保護。根據Talpa公司授權,唐德公司擁有第5~8季《中國好聲音》節目相關知識產權,並有獨立采取法律行動的權利。為此,唐德公司認為,其擁有訴訟原告的權利基礎。

同時,唐德公司訴稱,燦星公司和世紀麗亮公司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宣傳、推廣和制作第5季《中國好聲音》(後改名為“《2016年中國好聲音》”及“《2016好聲音》”)節目。燦星公司還在微信公眾號上以“中國好聲音”宣傳和推廣,並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字樣的侵權標識;世紀麗亮公司進行了上述節目的推廣,並負責組織了全國校園海選。

唐德公司認為,直到起訴之日燦星公司和世紀麗亮公司的侵權行為仍在持續。為此,唐德公司請求法院判決燦星公司世紀麗亮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賽選秀節目的宣傳、推廣、海選、廣告招商、節目制作或播出時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或“好聲音”的節目名稱,停止使用包括但不限於G1098388號、G1089326號商標標識或相似商標標識,在媒體上公開道歉,賠償各項損失共計5.1億元。

燦星“進退維谷”

值得註意的是,就在唐德影視起訴前一天,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庭駁回Talpa(中國好聲音節目原模式版權擁有方)對其擁有“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節目名稱的宣告要求,同時駁回Talpa對臨時禁制星空傳媒和夢響強音(以及通過其臨時禁制燦星制作和浙江衛視)使用“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節目名稱(以及制作新節目)的救濟請求。

那麽香港仲裁中心的仲裁結果會對唐德的訴訟產生影響麽?

娛樂法律師王勇慶曾表示,唐德起訴燦星的原因:唐德之所以可以起訴燦星,是因為獲得了商標獨占許可使用權,由Talpa轉讓的,現在香港國際仲裁中心駁回了其申請的臨時禁制訴求,間接說明Talpa不完全享有“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的商標權。也就是說唐德也不能完全享有“中國好聲音”的所有權利。如果將來唐德影視制作名稱為“中國好聲音”的電視娛樂節目,可能侵犯燦星公司的商標權或者構成不正當競爭,局面存在逆轉可能。

然而,目前來看,短時間內,上述仲裁要發揮作用還有點困難。國浩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影視傳媒法務部主任趙崢向第一財經表示:“目前來說,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裁定依舊有效。”

也就是說,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禁止燦星使用“中國好聲音”依舊有效,但有效期為三十天。根據法律規定,起訴前保全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該解除保全。那麽這三十天內唐德影視必須發起訴訟,並且成功訴訟才能夠阻止三十天後燦星繼續使用中國好聲音的名稱。

“The Voice of…”的模式及所有相關權利皆由Talpa授權給唐德影視。根據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裁決,Talpa本身並不能確定擁有“中國好聲音”的五字中文節目名稱,所以其對唐德的授權可能致使無效。燦星制作副總裁、“好聲音”宣傳總監陸偉表示,會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把最新裁決結果,作為證據提交給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申請複議,請他們在新證據的基礎上作出裁決。

不過,也有娛樂產業觀察人士向記者表示:“燦星正在沖擊上市,現在不應有訴訟在身,所以燦星方面希望能盡快解決。同時,燦星又過度依賴好聲音的盈利收入,別的節目乏善可陳,唯一的金字招牌要是丟了也是致命打擊,所以燦星又得積極應訴力保‘中國好聲音’名稱不會旁落,此刻的燦星也是進退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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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唐德影視起訴的燦星敗訴 今年將無“中國好聲音”?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31023.html

制作了四季中國好聲音的燦星公司慘了。繼今年丟掉了中國好聲音模式版權後,試圖打擦邊球的燦星公司依舊在自稱“自主研發制作”的一檔歌唱類真人秀節目中使用了“2016中國好聲音”,誰知被剛買下好聲音版權的唐德影視起訴並敗訴。2016年6月20日晚間,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應《中國好聲音》版權擁有方浙江唐德影視股份有限公司的請求,做出訴前保全裁定,責令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及其相關方: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賽選秀節目的宣傳、推廣、海選、廣告招商、節目制作過程中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樣的節目名稱和相關註冊商標。

不過,隨著燦星無法使用中國好聲音版權及名稱,唐德影視可能一時間也無法制作新一期中國好聲音,即便制作了也很難在衛視黃金檔播放;要想收回購買中國好聲音模式版權的天價投入,唐德影視也面臨尷尬。這一場版權之爭或將導致燦星、唐德雙輸,而得利的漁翁恐怕只有好聲音模式版權擁有方荷蘭Talpa公司。

燦星痛失好聲音模式版權

圍繞《中國好聲音》的版權問題從今年年初開始便紛爭不斷。資料顯示,“The Voice of…”節目是荷蘭Talpa公司獨創開發的以歌唱比賽為內容的真人選秀節目。2012年,國內版權代理公司IPCN從Talpa獲得了《The Voice of XXX》的獨家發行權,並將制作權授予燦星。而當時,按照節目模式費用占整體制作費用5%的國際慣例,燦星向Talpa支付了人民幣200多萬元。

第一屆《中國好聲音》的熱度也讓這檔綜藝節目的版權費水漲船高。2013年,燦星制作與Talpa公司就《The voice of…》模式進行第一次續約談判。Talpa公司曾表示,國內有其他衛視及制作公司願意出1億元采購《The voice of…》節目模式,要求燦星制作將模式費漲至每年人民幣1億元。經過談判,燦星制作最終以每年6000萬元版權費的價格續約。2014年及2015年,該費用也沒有變化。

2016年初,唐德影視以“黑馬”身份殺入,隨後以四年6000萬美元的價格拿下了節目的四年授權。燦星不僅痛失好聲音模式版權,連合作金三角之一加多寶也退出了冠名商之列。業內人士指出,一直宣稱“正宗好涼茶”的加多寶是絕不會冠名“非正宗”的好聲音的。

最終,兩家公司的節目模式之爭演變為了節目名稱的爭奪,三方圍繞《中國好聲音》名稱“開撕”。1月27日,《The voice of …》模式的創作者和擁有者荷蘭Talpa公司向《中國好聲音》制作方上海燦星公司發出禁止令,禁止後者制作及播放《中國好聲音》第五季節目,並稱Talpa公司已於1月8日終止燦星一切有關《中國好聲音》的合約權利,且未續約。

對此燦星則回應稱,荷蘭Talpa公司先是違背國際慣例、索要每年數億元人民幣的天價模式費,繼而單方面撕毀合同,不顧合約中承諾給予燦星的獨家續約權,在雙方合同有效期內發表聲明,宣布取消《中國好聲音》節目原有的授權,並擬將《The voice of…》的節目模式轉授給唐德影視。

不管如何,燦星今年已經徹底失去了好聲音的模式版權,但燦星並不甘心,雖然宣稱自己制作的是全新一檔節目,但制作方燦星卻一直在拿“中國好聲音第五季”的概念來包裝自己。這一舉措引起了唐德影視的不滿,並一紙訴狀將燦星告上法庭。

燦星被禁用“中國好聲音”名稱

唐德影視方面認為,盡管已經在今年1月失去了正版《中國好聲音》的授權,燦星依然堅持以《中國好聲音》為名制作所謂“原創”節目,並長時間在海選、宣傳等環節中使用“《中國好聲音》第五季”、“2016《中國好聲音》”等說法,因此要求法庭禁止燦星的侵權行為。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在裁定中認為:根據荷蘭Talpa公司的授權,在許可期限內,唐德公司有權以自己名義采取法律行動。同時,燦星公司等的行為存在使用涉案註冊商標及構成侵權的可能性,也存在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可能性。而且,“2016 中國好聲音”節目一旦錄制完成並播出,將會產生較大範圍的傳播和擴散,諸多環節都有可能構成對唐德公司經授權所獲權利的獨占許可使用權的侵犯,可能會顯著增加唐德公司的維權成本和維權難度,甚至難以在授權期限內正常行使權利。而且,在相關公眾對名稱為“中國好聲音”和“the Voice of China”的歌唱比賽選秀節目的模式及特色已有極高認知度的情況下,又出現名稱為“2016 中國好聲音”的歌唱比賽選秀節目,很可能會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也可能會嚴重割裂名稱為“中國好聲音”和“the Voice of China”的歌唱比賽選秀節目與其節目模式及特色等元素的對應聯系,從而存在導致唐德公司後續依約開發制作的該類型節目失去競爭優勢的可能性,對唐德公司造成的損失難以計算,且沒有證據證明將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做出的這一裁定,唐德影視回應稱,唐德影視欣賞燦星文化制作原創節目的做法,並且樂見其成,希望作為行業重要力量的燦星文化能夠在中國電視綜藝原創節目的探索中取得很好的成績。但如果真是誠心誠意做一個原創的節目,就應該用一個全新的名稱和全新的模式,而不應該再強調與原來的版權節目有什麽關系,因為這樣的行為一方面在誤導觀眾,另一方面又在侵犯版權方的合法權益,如此操作實在不能不讓人質疑其原創的誠意。

雙輸局面幾成定局

唐德影視雖然贏了,但雙輸局面幾成定局。

據悉,自今年年初以來,關於“中國好聲音”版權問題的糾紛從未停歇。在不久前廣電總局最新出臺的關於限制引進模式的《關於大力推動廣播電視節目自主創新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中,對引進境外版權模式的數量進行了數量上的限制。通知中規定:“各電視上星綜合頻道每年在19:30~22:30開播的引進境外版權模式節目,不得超過兩檔。每個電視上星綜合頻道每年新播出的引進境外版權模式節目不得超過1檔,且第一年不得在19:30~22:30之間播出”。

也就是說,這項規定出臺後,唐德實際上已經無法用“the voice of …”的模式制作節目,即使制作出節目也只能在19:30~22:30之外的非黃金時間段播出。而如果在非黃金時間段播出,唐德付出的巨額版權費用絕無可能收回。與此同時,唐德迄今為止沒有啟動“the voice of …”項目,說明今年之內幾乎不會出現《The Voice Of China》。

燦星方面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在此情況下唐德依然向法院提供起訴,更多的是為了幹擾燦星“好聲音”的節目制作。此次唐德申請行為保全的結果相當於將“中國好聲音”凍結,在法院最終判決之前,唐德不能制作“the voice of …”,燦星也無法制作《中國好聲音》。“這其實是一個雙輸的局面,最終只有‘the voice of …’的模式方Talpa能從中獲利。”燦星制作副總裁、“好聲音”宣傳總監陸偉表示,“我們會向法院提出行政複議,並等待複議的最終結果。”

燦星方面認為:“2012年,由燦星制作的《中國好聲音》最初定名為《中國之聲》,因為與廣播電臺‘撞名’,時任浙江衛視總監的夏陳安提出使用《中國好聲音》作為節目名。唐德此番針對的目標是燦星而非浙江衛視,即便法院作出訴前保全裁決,但對於浙江衛視來說,他們依然可以合法播出一檔名為‘中國好聲音’的原創節目。”

此事是否會沈重打擊燦星的《2016中國好聲音》的收視率?燦星方面認為:“在國內,類似關於節目名稱的糾紛也並非頭一遭。今年年初,江蘇衛視知名婚戀交友節目《非誠勿擾》遭到商標侵權訴訟,宣布暫時更名為《緣來非誠勿擾》。但從《緣來非誠勿擾》改名後熱度不減的情況來看,《2016中國好聲音》即便改名,對這檔聲勢正盛的節目也並不會造成太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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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德影視“牽手”範冰冰變招:放棄並購改合夥設公司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33493.html

停牌3個月的唐德影視(300426.SZ)於6月24日晚間公告稱,終止收購無錫愛美神影視文化有限公司(下稱“愛美神”)的重大資產重組事宜,轉道通過合資設立子公司的方式牽手。該公司股票將於下周一(27日)複牌。

對於此次雙方合作“變招 ”,唐德影視在公告中表示,因公司與交易對方就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未達成一致,交易雙方經協商後決定終止籌劃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並擬通過共同投資設立一家責任公司的方式繼續開展業務合作。

據唐德影視公告稱,雙方此次合資設立的子公司專門從事影視制作服務。據悉,新公司註冊資本 3000萬元,其中唐德影視認繳 1470 萬元, 占註冊資本的 49%,愛美神認繳 1530 萬元,占註冊資本的 51%,本次對外投資完成後,新公司將成為唐德影視的參股子公司。

根據雙方的規劃,新成立的子公司,將結合唐德影視與愛美神在影視劇產業鏈上積累的優勢資源,專註於影視制作服務業務;憑借資源整合的協同效應,新公司將有望在影視劇投資制作和藝人經紀業務方面,實現雙方的合作共贏。

愛美神由影視明星範冰冰成立,主營業務為影視劇投資制作和藝人經紀業務。原本為加深與範冰冰及其團隊之間的戰略合作關系,唐德影視在今年3月份籌劃了重大資產重組事宜,擬通過全資子公司以現金方式收購範冰冰及其母親張傳美持有的愛美神合計51%的股權。

根據工商資料,愛美神成立於2015年7月30日,註冊資本300萬元。而依據唐德影視將收購認定為重大資產重組事項,那麽經計算,愛美神51%估值則超過7億元。高溢價的背後不免引起市場的質疑,並遭到深證證券交易所的問詢。

“根據上市公司 2015 年度報告數據, 若達到重大資產重組標準,愛美神的估值在短期內增幅巨大。”在今年4月11日的問詢函中,深交所表示對此予以關註,並要求唐德影視在之後披露重大資產重組方案時,重點對愛美神的估值情況進行分析說明。

隨著並購重組監管風暴的升級,暴風集團(300431.SZ)並購重組方案未過會,收購稻草熊一事擱置,影視圈內的並購重組事宜變得撲朔迷離,連帶著正在籌劃相關事宜的唐德影視亦成為猜測對象。

有業內分析指出,相對於通過並購深度鎖定明星經紀合約,通過共同設立新公司,可以將雙方相對自由又相對合作地聯系起來,雙方風險利益共擔。

在唐德影視看來,通過此次合作可以快速切入到明星藝人經紀領域從而獲得先發優勢,強化對影視文化行業優質 IP的挖掘與儲備,完善產業鏈布局,與現有業務實現良好的協同效應,進一步增強影視劇投資制作能力。

據了解,2016 年 4 月,愛美神與範冰冰簽訂《演藝經紀獨家代理合同》,將在未來 10 年內作為範冰冰演藝活動的全球獨家全權代理人,獨家全權負責代理其在全球範圍內的一切與演藝活動和業務相關的策劃、聯絡、談判等工作,並獨家全權代表其與第三方訂立演藝合同和其他活動、業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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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德影視怒斥燦星田明:“轉售模式說”純屬捏造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剛剛公布對“中國好聲音”名稱版權糾紛的複議結果,前“中國好聲音”制作方燦星制作總裁田明“怒斥”唐德影視的觀點就爆出。根據燦星發給第一財經記者的田明的觀點,主要集中在四方面,中國好聲音名稱歸屬浙江衛視;唐德影視索賠5.1億的根據;唐德無誠意制作中國好聲音;唐德曾想把模式加價賣給燦星被拒。

7月6日,針對田明四大指責,唐德影視(300426.SZ)方面向第一財經記者一一作出了反駁。特別是田明所說的“轉授模式說”,唐德方面更是怒斥純屬捏造。

7月4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做出最新裁定,維持此前對於“中國好聲音”漢字節目名稱的行為保全裁定,禁止燦星制作以《中國好聲音》為中文名稱的節目。燦星表示尊重法院決定,並將於近期公布全新的節目名稱。但中國好聲音的歸屬權依舊有待法院判定。於此同時,田明拋出了對唐德影視的四大指責,隨後,唐德影視一一予以回擊。

一、中國好聲音名稱屬於浙江衛視?

田明表示:“《中國好聲音》這五個字完全是中國人的,是由浙江衛視發明並擁有的節目名稱,是具有巨額價值的國有無形資產:“我們尊重Talpa關於‘the voice of...’的只是產權。但不能忽略的是,《中國好聲音》節目名稱和商譽,是由浙江衛視創造的。”田明認為,觀眾們收看的主要內容來自於中國創作,節目講述中國故事、中國文化、傳遞了中國夢,節目核心是它的價值觀,根本不是一個轉椅可以替代。“外國人怎麽能擁有一個咱們中國電視節目的中文名稱?國家明文規定,外資不得進入廣播電視的內容制作領域,所以沒有一檔中國節目是外資擁有的,就更不可能有一檔中國節目的中文節目名稱被外資擁有,這是一個常識。而且Voice of China它的直譯就是《中國之聲》,根本就沒有《中國好聲音》的意思,這完全是浙江衛視原創的。”田明稱:“Voice of China是你的,LOGO是你的,轉椅是你的,但是《中國好聲音》是浙江衛視的。”

對於唐德要求獲得中國好聲音名稱權的做法,田明表示莫名其妙:“首先我們覺得唐德對節目名稱根本就沒有這個權利,他根本就沒有這個權利基礎。我上次也在法庭上打了個比方,燦星和Talpa的協議目前還沒有完全終止,我們有優先的續約權,正在跟他們續約談判中,他們只是單方面宣布終止,我們延伸產品的權利要延續到2018年。就等於我在事實的婚姻中,我們還沒有離婚,你唐德就宣布跟Talpa結婚了,並且還跟我們訴訟爭奪家產,我們覺得莫名其妙。”

對此,唐德影視表示,近日香港仲裁對其中七個重要的知識產權做了最終裁決。包含:節目的當地名稱(英文名稱及中文名稱的漢語拼音),當地節目標識,原節目標識,中國好聲音的微信、微博、APP、網站全部毫無疑問地歸荷蘭Talpa。也就是說Talpa擁有中國好聲音版權。

唐德方面稱,香港仲裁庭在仲裁的原文中並未對“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表示駁回,因為荷蘭方面和星空華文簽署的法律協議為英文,因此,就“中國好聲音”五個中國字仲裁庭本著嚴謹的態度,對自己的決定采取了克制和謹慎的立場,表明將在後期再做裁決。較為準確的說法是“仲裁庭認為,該節目中文名稱‘中國好聲音’五個漢字的權屬可能需要通過找專家聽證來進行判斷,因此決定在後續的審理中再對中文節目名稱‘中國好聲音’的權屬問題做出判斷和裁決。”

唐德方面表示,因為其他所有的知識產權全部歸Tapla所有,特別是相應的用漢語拼音標識的當地節目名稱已經全部歸屬荷蘭方面所有,因此Tapla相信“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的歸屬只是時間問題。

二、唐德影視索賠5.1億獅子大開口?

據悉,唐德影視已經正式起訴燦星,狀告燦星文化等公司實施了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並要求索賠5.1億元。

田明表示:“因為他們草率倉促的禁止令,已經給我們和浙江衛視帶來巨大損失了,我們現在也要準備啟動向它索賠了。”對於索賠的金額,田明表示:“我們根據實際損失,絕對不會像它們那樣毫無理由、毫無理智地獅子大開口。5.1億的依據是什麽?為什麽不是51億?我們《中國好聲音》的品牌價值是巨大的,根本不是你的,你如果漫天要價的話完全可以開51億,甚至102億,幹嘛開5.1億?我們覺得非常滑稽可笑。”

對此,唐德影視方面向記者表示:”5.1億的賠償款是根據歷次《中國好聲音》的收益、我們的投入等綜合判斷的,其中1000萬是指各種訴訟費用。雖然唐德版的好聲音明年才能與觀眾見面,但必須指出的是,早在我方提出訴前保全申請之前,我們就已經因為燦星方面的侵權行為蒙受了巨大的損失,且是無可逆轉的實質性損害。”

唐德方面進一步解釋稱:“一方面,我方以高價購下Talpa公司該節目的獨家授權,如不能及時作出禁令,浙江衛視即將於7月播出上海燦星公司制作的《中國好聲音》節目。由於廣電總局不可能批準兩個電視臺播出同名綜藝節目,因此,這意味著唐德將不可能再與任何電視臺合作,制作並播出《中國好聲音》節目。另一方面,如果不能停止侵權,而燦星方面又完成了侵權節目的播出,這樣就會通過非法借用“中國好聲音”的競爭優勢為侵權節目爭取到數量龐大的觀眾和市場。如此一來,將給我方的合法經營造成巨大影響。”

三、唐德毫無誠意制作好聲音,只為講述資本遊戲?

田明認為唐德影視並無制作好聲音的誠意。根據燦星發給記者的公告,目前在司法層面上來說,燦星制作暫時無法使用“中國好聲音”制作節目,但從廣電行政管理層面上來講,唐德也無法制作《中國好聲音》。在總局備案的“好聲音”品牌屬於浙江衛視,從行政管理層面上來說,不可能有兩檔名為“好聲音”的節目同時存在,一檔屬於浙江衛視,另一檔屬於其他電視臺。“雖然這次訴前保全法院支持了唐德,但實際上浙江衛視並未受到禁制,浙江衛視依然可以制作一檔名為‘中國好聲音’的節目。從國家廣電管理的層面上來講,不可能同時在兩家衛視出現兩檔《中國好聲音》,而浙江衛視早已備案在前,這也就意味著唐德就算禁止燦星制作使用‘中國好聲音’,他們制作的《the voice of china》節目也必須另外取名,才能播出。這其實是一個唐德自己做不成,也不讓燦星做的,帶著賭氣情緒的訴前保全。”燦星方面稱,真人秀節目的籌備周期基本都在半年以上,今年唐德已不可能制作出《the voice of china》,至於明年,受引進模式節目規定的限制,《the voice of china》也不可能進入黃金檔。所以,該節目播出的可能性幾乎不存在。種種跡象顯示,唐德購買該版權的目的應該不是為了制作節目,而只是講述一個資本故事。

唐德方面則表示正在制作新一季中國好聲音,唐德方面向記者表示,唐德即將聯合推出《中國好聲音》第五季的海選,並計劃於明年推出新一季的《中國好聲音》。目前,我們正在做的工作包括:積極與衛視平臺以及相關合作者溝通;通過內部選聘和外部引進相結合的方式搭建優秀的制作團隊等。

唐德方面稱,雖是“入門選手”,但並不意味著“零起點”。需要強調的是,唐德影視在影視劇行業積累了多年的經驗,也有深厚的行業人脈和人才積累。我們將充分利用這些經驗、集中社會各界的力量和全球的智慧傾力打造好新一季的《中國好聲音》,為廣大的電視觀眾帶來源源不斷的驚喜。

唐德影視品牌宣傳總監毛哲表示:“唐德已經註意到,有關部門出臺了限模令。我們支持廣電總局為推動中國廣播電視節目自主創新所做的決策,我們也願意在廣電總局指導下開展我們未來的工作。外界傳出唐德無力制作的質疑,這在我們當初決定購置版權制作節目時,就已預料到所有情況。空談無用,我們將用作品說話。”

四、唐德曾想轉手好聲音模式版權?

田明表示,在唐德發起訴訟之前,唐德曾想把好聲音的模式加價賣給燦星,但燦星拒絕了,因為我們認為唐德在購買這個模式的過程中,並沒有制作這個模式的誠意。

對此,毛哲表示:“作為一家堅守商道與信用的公司,我們面對是與非、善與惡的選擇時,我們堅信走正道、守信用,尊重市場規則和尊重國家法律法規。然而,對於所謂‘唐德曾嘗試將好聲音模式版權提價轉售給燦星’,我方堅決表示:純屬捏造!”

毛哲進一步表示:“所謂‘提價轉售模式’的說辭,更需要澄清:我們希望建立自己的綜藝業務,帶出自己的隊伍,不會簡單地賣版權,為了能向觀眾呈現一檔充滿驚喜和創意地新一季《中國好聲音》,我們渴望啟用一支具有優秀制作能力和無限潛力地團隊,並已經與多家制作團隊接觸與洽談。”

對此,燦星方面再次向第一財經記者確認了唐德曾計劃轉手“好聲音”的模式。到底誰說謊了,恐怕只有兩家自己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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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之爭落地 唐德唱響中國好聲音

《中國好聲音》節目名稱知識產權之爭塵埃落定。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庭2月27日下午做出裁定,包括《中國好聲音》這一中文節目名稱在內的所有知識產權屬於原版權方荷蘭Talpa公司所有。由於荷蘭Talpa公司此前已經通過協議將《中國好聲音》授權給浙江唐德影視,這意味著唐德影視將因此受益。

關註娛樂法的律師史自強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從香港仲裁庭的結果看,唐德影視已經獲得了《中國好聲音》等名稱的授權,並且該仲裁可以影響到內地。

 

去年初,熱門綜藝節目“好聲音”爆發版權之爭。擁有前四季“好聲音”在華制作權的燦星公司和原模式擁有者荷蘭Talpa公司終止合作。隨後,唐德影視宣布以6000萬美元獲得《the Voice of……》節目在華的五年四季版權。

針對燦星如果再次制作歌唱選秀節目能不能再叫《中國好聲音》、會不會對Talpa公司以及唐德影視構成侵權等問題,三家公司在香港和北京展開訴訟。官司的階段性結果是,去年7月4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宣布,駁回燦星的複議請求,責令燦星停止使用“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的節目名稱及相關商標標識。

國浩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趙崢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從判決看,唐德影視已經獲得了“中國好聲音”名稱使用權,比較認可香港的裁決,不過境外裁決需要經過中國法院承認才能生效,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

第一財經記者也嘗試聯系了燦星方面,燦星方面並未對此作出任何回應。由於燦星已經將自己制作的同類節目改名為《中國新歌聲》,《中國好聲音》的名稱對燦星已經不那麽重要了。

 

或許是受到此次事件的打擊,燦星將不再引進國外節目模式。燦星總裁田明表示:“從今年開始,燦星將正式宣布告別引進國際節目模式,接下來我們會制作擁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的節目。”

就在香港國際仲裁庭公布仲裁的同時,業內也傳出唐德影視宣布落地北京衛視,並獲得加多寶的8000萬元冠名。對此,第一財經記者聯系了加多寶方面,其並未直接回應,僅向記者表示:“我們正在溝通各種優質的資源,繼續實施加多寶品牌的年輕化戰略。”而唐德影視方面表示,新一季《中國好聲音》正在籌備中,播出平臺正在洽談中,最終播出平臺尚未確定。

今年1月18日,招商證券、東興證券、民生加銀、長城財富資產及萬噸資產做出的對於唐德影視的調研報告中,提到“唐德影視稱,《中國好聲音》有望在2017年三季度播出……主要是考慮配合廣告商的產品宣傳期”。而燦星的《中國新歌聲》一般也在第三季度播出,如果不出意外,兩者將會在今年夏天互搶市場份額。

比起《中國好聲音》名稱歸屬,觀眾更關心的是唐德版的《中國好聲音》能否達到甚至超越燦星制作水平,兩檔節目誰會更勝一籌?

去年11月24日,即燦星版“新歌聲”第二季冠名揭曉前一天,唐德影視發布“好聲音”運營的進展,“公司已與某衛視頻道關聯企業簽署《合作意向書》,擬共同設立新公司負責第5~8季《中國好聲音》的制作和整體運營”。

同時,唐德影視對於第5季“好聲音”還進行財務預測:“關於制作成本,版權費、場地租賃、海選費用等制作費用初步預計總成本?3.5億元;而廣告收入、電視臺播出廣告分成收入、信息網絡傳播權收入、衍生品收入等預計初步收入是5億元。廣告合作方面,公司已與某知名廣告公司簽署《合作意向協議》,就第5季《中國好聲音》廣告贊助事宜達成合作意向。”但是,唐德並未在《公告》中透露與自己合作的究竟是哪家衛視以及哪家廣告公司。

一位券商傳媒行業分析師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唐德版的《中國好聲音》要想挑戰《中國新歌聲》尚有一定難度,首先,《中國好聲音》這個品牌已經運作很多年了,品牌已經有些老化,還有同類的《中國新歌聲》在競爭,其次,制作成本也比較高,唐德影視需要持續投入大量資金去制作,而回報可能比較緩慢;最後,唐德影視在電視劇方面實力較強,綜藝這塊並沒有很突出,優勢就是跟荷蘭Talpa公司合作,具體合作能夠到達什麽水平目前還很難說。”

不過,目前唐德影視似乎並不太擔心收益。唐德影視方面向記者表示:“整個制作費在3億元上下。哪怕一開始不能有收益,我們也會繼續做下去。我們想先經過實踐積累,觀眾會慢慢接受,會帶來好效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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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德影視:《中國好聲音》知識產權歸Talpa所有 公司已獲授權

唐德影視3月1日晚間公告, 經與 Talpa 方面核實, 公司對《<中國好聲音>版權之爭塵埃落定》等新聞說明如下:2017 年 2 月 27 日 香港時間下午,仲裁庭就仲裁案做出最終裁定, Talpa 在 所有關鍵法律爭端上均取得了仲裁庭的支持。

裁定結果主要包括:

Talpa 與被裁定方簽署的許可協議於 2016 年 1 月 18 日 終止,但盡管許可協 議終止,被裁定方仍然受到許可協議關於知識產權的限制和約束。 被裁定方在 2016 年 1 月 18 日許可協議終止之前已經違反了,並在許可協議終止之後繼續違 反了其應當遵守的關於知識產權的限制和約束,包括對制作公司和播出平臺部分 的約定。 仲裁庭要求被裁定方采取必要的措施或行動以確保制作公司和播出平臺履行許可協議關於知識產權的限制和約束。

Talpa擁有許可協議中定義的所有知識產權專屬性權利。包括: a.本地的名 稱權,包括“ the Voice of China“,拼音“ zhong guo hao sheng yin” 和漢字“中國好聲音”; b.原始標識和當地標識; c.由制作公司和播出平臺的關聯公司等所不適 當註冊或使用的商標和易混淆相似的標識; d.音頻和視頻片段、制作完成的劇集、 宣傳材料、 現場錄制資料以及前幾季“中國好聲音” 相關的音頻視頻素材及其版 權; e.微信、 微博賬戶和蘋果應用程序; f.網站域名“ www.chvoice.com”。

另外,2016 年 1 月 28 日,公司與 Talpa Media B.V.及其全資子公司 Talpa Global B.V. (以下簡稱 Talpa) 簽署了《“ ……好聲音” 協議》,獲得五年期限內在中國區域(含 港澳臺地區)獨家開發、制作、宣傳和播出第 5-8 季《中國好聲音》節目,並行 使與《中國好聲音》節目相關知識產權的獨占使用許可的授權。

公告稱公司股票(證券簡稱:唐德影視,證券 代碼: 300426)將於 2017 年 3 月 2 日上午開市起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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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不斷理還亂!當完原告當被告 “好聲音”又給唐德影視惹麻煩了……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7-05-27/1111162.html

每經影視記者 李菲菲 

每經影視編輯 溫夢華

當完原告當被告,4億元砸來的“好聲音”版權又讓唐德影視(300426,SZ)吃了官司。

5月24日,唐德影視作為原告方的“好聲音”商標侵權案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正式開庭審理。就在一周前,浙江廣播電視集團(以下簡稱浙江廣電)、浙江藍巨星國際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藍巨星國際傳媒)因“好聲音”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唐德及公司全資子公司唐德傳媒提起訴訟。


▲ 浙江唐德影視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重大訴訟事項的公告

訴訟對方從燦星到浙江廣電,“好聲音”版權惹來的麻煩從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庭、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延宕到如今的浙江高院。唐德版的好聲音還沒看到一集,官司則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從訴訟的合理進度估計,這場剪不斷理還亂的版權糾紛到2018年都未必能夠終止。

事實上,一起起的訴訟背後是一筆筆過億的經濟賬單。唐德影視此前在接受每經影視(微信ID:meijingyingshi)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公司還剩下4125萬美元(折合人民幣共計約 2.75億元)“好聲音”版權費未給付給荷蘭版權方Talpa公司。除此之外,高昂的制作成本,盈利回收的風險都是唐德版“好聲音”的隱憂。

浙江廣電向唐德索賠1.2億

2012年夏天,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簡稱燦星公司)制作的歌唱類節目《中國好聲音》燃爆了整個暑期。

因為是成熟版權的引進,接下來一連四年的“好聲音”都是歌唱類綜藝節目中絕對的佼佼者。收視率屢創新高,廣告冠名費用更是水漲船高。誰都沒有想到,這檔火爆熒屏的綜藝節目後續竟衍生出如此多的事端。


▲《中國好聲音》第四季海報

燦星公司和荷蘭版權方Talpa公司因版權費用的爭議,雙方在“好聲音”第四季結束後便終止了合作,Talpa更是在次年(2016年)1月高價將版權賣給唐德影視。

唐德影視與Talpa簽署的許可協議,唐德影視獲得五年期限內在中國區域(含港澳臺地區)獨家開發、制作、宣傳和播出第5~8季“好聲音”節目,並行使與“好聲音”節目相關知識產權的獨占使用許可的獨家授權,授權許可費6000萬美元。


▲浙江唐德影視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簽署重大合同的公告(2016年1月28日)

就是這一紙協議,將唐德影視拽入無止盡的訴訟當中。

·2016年2月,荷蘭Talpa公司旗下Talpa Global B.V.就與星空傳媒有限責任公司、夢響強音文化傳播(上海)有限公司《模式許可協議》及補充協議項下權利糾紛一案向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庭提起的仲裁。

·2016年6月,唐德影視將燦星公司、世紀麗亮(北京)國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判決燦星停止使用中國好聲音相關元素,及索賠5.1億元。

·2017年5月,隱藏在幕後的浙江廣電首次浮出水面,並對唐德影視發難。浙江廣電、浙江藍巨星國際傳媒對唐德及公司全資子公司唐德傳媒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唐德立即停止使用《中國好聲音》電視節目欄目名稱/頻道欄目節目名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並索賠經濟損失人民幣1.2億元及合理費用支出50萬元。

4億版權費回收待解

一起起的訴訟背後是一筆筆過億的經濟賬單。對於高價購買“好聲音”版權的唐德影視而言,未給付完的版權費,即將開播的燦星版《中國新歌聲》,以及還未推出的“好聲音”高昂的制作成本和還沒確定的播出平臺,都是其能夠實現成本回收與否的隱憂。

唐德影視2016年年報,營收7.88億元,同比增長46.60%,凈利潤1.79億元,同比增長59.43%。單從業績表現上看,唐德影視的2016年似乎頗為“圓滿”,但事實上,亮眼的業績背後不容忽視的是公司謀求多元化發展下,出現的隱憂。


▲唐德影視2016年年報

曾今為了“優化業務布局”發力的綜藝板塊,在2016年顆粒無收,而綜藝板塊主打的“好聲音”項目目前看來因為多起訴訟,在今年推出的可能性也幾乎為零。

除了訴訟風險外,《好聲音》的播出仍舊存在諸多不確定性,大量歌唱類節目同質化下,《好聲音》能否複制此前的收視奇跡仍舊待解,日前結束的王牌歌唱節目《我是歌手》並不甚理想的收視成績也讓將要推出《好聲音》並不樂觀。

但唐德影視已為《好聲音》砸下了真金白銀,此前唐德影視在接受每經影視記者采訪時表示,公司已支付“好聲音”授權許可費1875萬美元(折合人民幣共計約 1.25億元),而剩下的4125萬美元(折合人民幣共計約 2.75億元)將按照合約約定時間以自有資金給予支付。

版權費的給付和節目制作都需要不菲的資金支持,值得註意的是,最近唐德影視融資動作亦是頻頻。

5月初,唐德影視向銀行申請1.6億元授信,日前唐德影視又擬發行規模不超過人民幣 6 億元(含 6 億元)公司債券。



▲浙江唐德影視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債券發行預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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