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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字咁淺:政府醫生的七宗罪

1 : GS(14)@2012-03-25 13: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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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立醫院及 衞生署門診任職的醫生,香港人稱之為「政府醫生」。涉及政府醫生的醫療糾紛無日無之,以下是七款常見的投訴:
(一)「醫生,你開的藥不對,吃得我很辛苦。」
罪名成立之前,我們先要了解患者症狀是否脗合藥物已知的副作用,以釐清因果關係。患者服藥後感到不適未必一定與藥物有關,我們還要考慮其他的可能性,例如患者本身病情加重、並發的誘因、心理因素等等。
(二)「西藥不好,副作用太猛。」
沒錯,藥物的確會引起副作用或後遺症(這也適用於手術、放射治療等)。藥物可幫到病人,亦能害到病人,根據客觀的統計數字,前者的機會率其實遠遠超越後者。就以大家聞之色變的阿士匹靈為例,長期服用引發胃出血的風險只有少於百分之一;能否接受見仁見智。
傳說西醫會以一種藥物抵銷另一種藥物的副作用,然後再加入第三種藥物抵銷第二種藥物的副作用,如此類推-除非是患者必須服用的藥物,醫生也會盡量避免出此下策。
(三)「西藥食開就以後都要食,而且會越食越重。」
藥物不是毒品,沒有食上癮的道理。慢性病如高血壓、糖尿病等,患者長期服藥是為了控制好病情,而不是因為當初洗濕個頭以後要焗住食。再者,某些慢性病會隨着年紀病情加重或出現反覆,藥物劑量亦要因應病情調整,這會給人藥越食越重的錯覺。
(四)「政府醫生成日拖症,淨係識觀察,唔肯開藥醫我。」
政府醫生當然沒有拖症之理(除非嫌工作量不夠),觀察是為了摸清病情避免出錯,況且藥是不可亂開的,醫生也不想病人吃得很辛苦、吃出副作用、甚至食開以後都要食。(待續)

腦神經科專科醫生 麥煒和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187967
香港人普遍視政府醫生為特區政府建制的一部份,加上近期多宗醫療糾紛,更令市民對政府醫生表現的滿意度下跌了很多個百分點。
繼上期的四宗罪,以下是政府醫生其餘三宗罪:
五)「我要睇上次那位陳大文醫生,係佢先識跟我個症。」
很多病人投訴,到政府醫院覆診次次見不同的醫生,很難跟進病情。公立醫院不講個人主義,照顧病人是團隊的 teamwork,患者不能指定見某一位醫生。團隊所有成員都有責任詳細填寫紀錄,「很難跟進病情」?只要上次那位陳大文醫生做好記錄便不會發生的了。見多幾位同事,集合各人所長,對病人來說不是更好嗎?
六)「政府醫生說不保證一定能醫好我,你叫我怎信得過他們?」
只有兩類人敢誇口能百分百醫好患者:神醫和神棍──世上是不存在神醫的,所以只會有後者。這也說明了患者的期望往往超越醫生的實際能力。
治療成功與否視乎很多因素,每位患者的病情和對治療的反應都有分別,臨床醫學也有很多不能預計的變數,就算診斷和治療正確,部份患者仍有機會治療效果欠佳,甚至出現併發症或後遺症,這些在所難免的限制,還望大家體諒和包容。
七)「我未病之前日日可以行山,睇咗你哋政府醫生個病唔斷尾不特止,仲越整越差。」
慢性病不能斷尾,退化病更會隨着時間加深,這些都是不爭的事實。醫療科技不足以根治很多疾病,現在如此,在可見的未來也會如此,但醫生的職責不是就此結束,縱使無法根治病患,我們仍會在能力範圍內設法幫助患者控制病情或提供舒緩。
有些仗是需要長期打並注定勝不了的,請不要嫌棄我們這班不能替你取勝但會伴着你抗爭的戰友。

腦神經科專科醫生 麥煒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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