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般市民對於裝修都屬外行,經常有本刊讀者與裝修公司發生糾紛,有讀者搵工程公司裝修,以為在合約上訂明工程細節,自己再跟到足就有保障,直至有日全屋跳電掣,始揭發承造的電工工程公司甩漏多多,保險絲(fuse)也裝錯,原來是無電工牌。 李小姐去年九月全屋裝修,但不久替她承辦的工程公司突然辭職,臨急臨忙之際,原本負責替李小姐造廚櫃的旺角「新德廚櫃公司」,表示願接手兼做全屋裝修,包括改總掣位、安裝燈具等,又表明師傅有經驗,領有電工牌照,李小姐於是與「新德」簽合約,訂明按施工期逐一付款、逾期交貨罰款等細項,又經常監察工程進度,以為萬無一失。原定於去年十二月完工,整個工程費約為九萬元。 不過,因「新德」工程出錯,工程延誤至今年二月仍未完成,李小姐打算追究之際,全屋突然停電「跳掣」,李小姐找另一間離家不遠的工程公司檢查,意外發現「新德」安裝電箱時,裝錯部分保險絲(fuse):「工人話新德用錯咗32A fuse,應該用20A先啱,否則有起事上嚟,fuse唔會做到斷電功能,會燒晒間屋!」之後李小姐於洗手間安裝的抽濕暖風機,亦被發現用錯電線:「賣部機俾我嘅公司,喺我安裝之後一個月嚟檢查,話裝機嘅工人用嘅電線太幼,而且無水線!水線係用來防漏電,新德咁做嘢真係嚇死人!」 李小姐於是向「新德」追究,「新德」遂將水電工程交予自己相熟的另一工程公司「標記」執漏,但完成後李小姐家中電燈仍偶爾閃動,擔心之下,李小姐到機電工程署網頁查詢,發現「新德」、「標記」根本不是註冊電業承辦商,她感慨:「我跟得幾足都無用,原來佢根本無牌!」最後李小姐再自掏腰包花六百多元,聘請另一工程公司東誠替其執漏。 跟進:手工馬虎 翻查機電署網頁,「新德」與位於尖沙咀的「標記」並未顯示於註冊電業承辦商名冊,但兩公司的單據清楚列明會負責駁電等工程。而負責執漏的東誠工程公司,單據亦證實李小姐住所曾裝錯保險絲,洗手間安裝的抽濕暖風機則用錯電線。記者上週三到訪李小姐家中,此時工程已完成,惟單位內幾盞燈久不久就閃一下,連接微波爐的火牛電線亦已鬆開。發現電工違規承辦其裝修工程後,李小姐致電機電署投訴,並邀得機電署職員上門檢查,由於李小姐早已委託其他工程公司「執漏」,兩名職員檢查後,表示單位的電力裝置並無重大安全問題,但機電署職員亦明言,若「新德」並非註冊電業承辦商,卻接客進行電業工程,有機會負上刑事責任;即使「新德」自己沒有「落手做」,只將工程外判予「標記」,不論「標記」是否註冊電業承辦商,此舉亦屬違例。 回應:承認無牌 記者致電「新德」負責人歐陽先生,指「新德」非註冊電業承辦商卻接生意進行水電工程,歐陽先生指所有水電工程皆外判至另一持牌公司,表示只是「張單用新德個名簽」。記者再指出無牌公司外判水電工程同樣違例,他只表示不清楚了事。機電署發言人則確認「新德」並非註冊電業承辦商,而「標記」有同名註冊承辦商,惟地址不同,署方會再調查。署方又指根據《電力條例》,只有註冊電業承辦商可承辦電力工程,或立約進行電力工作,如有人僱用非註冊承辦商進行電力工程,首次定罪可判監六個月及罰款五萬元。(陳凱敏) 自保攻略先查牌後付款 現時機電署已將註冊電業承辦商名冊上載於其網頁 (http://www.emsd.gov.hk/emsd/chi/pps/electricity_reg_ec.shtml),市民搵工程公司前務必查一查公司是否持牌電工,或要求工程公司交出牌照(見圖)。而機電署規定,電力裝置完成後,及在通電使用前,註冊電工須進行檢查、測試及發出完工證明書(表格 WR1),以確認該裝置符合法例的安全規定,市民記得要求工程公司提供表格WR1,否則日後電力裝置出事,難以追究。 壹判官 工程公司無牌接水電工程,結果搞到甩漏多多,市民搵人裝修前切記查清公司是否註冊電業承辦商以自保!劣劣劣劣(五個劣為最嚴重) | ||||||
| ||||||
有讀者幫襯專業旅運買自由行套票,抵達目的地後酒店竟無法提供房間,惟專業旅運未有即時提供協助,事後又拒絕負責客人另訂酒店的差價。本刊更發現,專業旅運所委託的代理,原來是預訂酒店網站「Agoda」。 去年十月,林小姐與親友一行十一人,計劃農曆新年假期到泰國蘇梅島旅遊,遂以十二萬六千元購買專業旅運套票,包括國泰來回機票及兩間度假屋共四晚住宿。豈料一行人抵達蘇梅島時,酒店竟稱其中一間度假屋已出租,當時為農曆大年初三,酒店已客滿,遂提議林小姐等人加床或轉往另一間度假屋:「我哋係幾個家庭咁去旅行,酒店根本唔夠床位,我哋亦唔想分開住,(酒店提議)嗰間villa偏遠又唔方便,司機都唔識路去,令我哋好擔心安全問題都唔敢住。」 旺季訂房差價七萬 林即時致電返港向專業旅運求助,卻因當日為公眾假期,好不容易才找到職員,對方表示會聯絡當地代理跟進,但林小姐苦等兩個多小時後仍未獲回覆,投訴人擔心酒店房買少見少,遂通知專業旅運會自行找酒店,並要求店方負責有關費用。由於當時為旺季,加上未有預約,眾人最後以港幣十一萬元租住五間級數相若的酒店房間,比原來的房價貴約七萬元。林小姐返港後向專業旅運追討賠償,此時店方竟指事件由「外圍因素」引致,卸責予當地酒店及訂票代理,除了退回兩間度假屋的正價房租及長途電話費用外,只象徵式「贈送」每人一百元旅遊現金券了事。「有問題時只話我知係一啲外來因素,完全唔關佢哋事,分行做唔到又pass俾上一級,一直拖,令人非常之失望!」林忍無可忍,遂向本刊及旅遊業議會求助。 跟進賴外圍因素卸責 事主投訴至今一個月,林小姐曾致電要求專業旅運當面對質,惟對方指事件已交由旅議會處理而拒絕會面。記者陪同林小姐到門市查詢,分店經理一再強調:「外圍因素係酒店自己over-booking而無足夠地方。」又指事件已交由上司負責,拒絕跟進及賠償。開業二十七年的專業旅運,前身為龐潤投資有限公司,現為上市公司,並由創辦人鄭杏芬和陳雲峰擔任董事,公司近年以「自由行專家」自居,標榜旅遊套票選擇多,更找來王祖藍任代言人,大賣廣告力銷專業形象。但查看林小姐與專業旅運的來往電郵,本刊發現店方所指的酒店代理,竟是網上預訂酒店平台「Agoda」,而店方所謂「曾要求代理跟進」,原來只是向Agoda的客戶服務中心發電郵。 自行訂房仲抵 記者於是以同一間蘇梅島酒店,分別找專業旅運及Agoda報價作測試,結果四晚酒店房價,Agoda收費連稅項還要較專業旅運平近一百元,雖然差價不多,但遇著投訴人的經歷,專業旅運卻置身事外,追討賠償變得更加困難。本刊向Agoda查詢,對方承認專業旅運曾向她們訂房,又指今次事件是由於當地酒店內部系統出錯所致,Agoda已於上月初將兩間度假屋的訂房費用全數退予專業旅運。Agoda又指,若客人遇到林小姐的情況,公司會安排當地職員替客人訂附近酒店房間,一般更會提升房種以表心意,「不過而家又隔咗一重,就比較難講。」 專家話旅行社有責任跟進 律師伍家賢明言,旅行社收錢後沒有提供相應服務,未能履行與顧客達成的承諾,已形同毀約,除了要退回原來的房錢,顧客亦可向店方追討因此而引致的合理損失,「而家係旅行社同顧客嘅合約,所以追討對象係旅行社,旅行社亦應該清楚酒店嘅運作,呢個商業風險應該由佢去承擔。」旅議會總幹事董耀中亦認為,既然酒店已承認責任,旅行社有責任協助顧客向酒店或代理追討賠償。 回應專業旅運繼續卸責 專業旅運回覆本刊時指酒店差價太大,企硬不作賠償,認為當天公司和酒店已盡力為林小姐提供不同選擇,否認安排的酒店位置偏遠,反指當地司機「蕩失路係人之常情」。發言人又指責林不接受安排,卻不願給予公司足夠時間訂房,堅持要自行租住昂貴酒店,記者隨即反駁投訴人已等候超過兩個小時才自行訂房,但公司沒直接回應,指投訴人當天應與酒店商量,而不是向專業旅運求助。(投訴組) 壹判官 幫襯專業旅運比直接向預訂酒店平台租房更貴,出事後又唔負責,試問消費者點會對你有信心,唔該自己檢討嚇!劣劣劣劣劣(五個劣為最嚴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