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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ia Fund Space 訪問 – HK Analyst Thumbs Up On Thru-Train by 盧志威 來源: http://www.hunghuk.com/2014/10/23/asia-find-space-%e8%a8%aa%e5%95%8f-hk-analyst-thumbs-up-on-thru-train/
AT JUST 28, Mr. William Lo already has couple colorful feathers in his fedora – he has not only published his first novel but is also an influential portfolio manager with Ample Capital in Hong Kong. He told Asia Fund Space the Shanghai-Hong Kong Stock Connect share trading scheme comes not a moment too soon.
He must be doing something right as the portfolio he manages has risen 12% this year, compared to just a 2% rise for Hong Kong stocks overall.
Not yet thirty, Ample Capital Portfolio Manager Mr. William Lo is not shy on the lecture circuit.
Asia Fund Space: You just published your first book last month, 一個80後告訴你他為什麽是有錢人 (A Twenty-Something’s Take on How the Rich Get Rich). What made a young busy professional like you decide to write the book and give us the lowdown on what’s inside?
Mr. William Lo, Portfolio Manager, Ample Capital: I’ve been interested in finance since as long as I can remember. More recently, when I was 17, it was the year 2003. And anyone who was in Hong Kong – or Greater China at the time – remembers the atmosphere of dread we all felt, oftentimes afraid to leave our homes for fear of contracting SARS (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But I found great peace, solace and a sense of security studying securities that year, mainly because not only were my peers wary of going to crowded places for much of that year, but they felt much safer locked up at home with their gadgets and games.
一個80後告訴你他為什麽是有錢人 (A Twenty-Something’s Take on How the Rich Get Rich), by Mr. William Lo
I soon found that I could virtually have libraries to myself, and I would sit in virtual solitude that year in Hong Kong’s nearly empty reading rooms poring over the vast financial and investing sector research materials they had on hand.
At the time, I was too young to put money in the market under my own name, but did have relatives willing to stand behind my hunches and allow me to buy and sell under their name, thus giving me my initial immersion into the business of share trading.
With this in mind, I wanted to write a book that would not only encapsulate my experiences as an analyst and investor, but also inspire other would-be, up-and-coming financial sector professionals to succeed by way of my career example.
The benchmark Hang Seng Index (above) is up just 2% YTD, whlle Hong Kong investor Mr. William Lo’s portfolio has risen 12%. Chart: Bloomberg
But it’s not just a tome about good and bad picks, or my history of bullish and dud choices.
I would say only about 20% of the book’s content is devoted to the nuts and bolts of investing while a good portion concerns what I have noticed and learned about good business management practices.
In short, it’s an advice book on how successful people make their money, whether via investing or developing their own businesses.
I also devote a chapter to how some of the world’s headline actors and entertainment sector celebrities have managed to make more money than the chairpersons of well-known blue chip enterprises.
So the book is not just about seasoned veterans in the commercial spaces and how they became rich, but is more about how a wide cross-section of the wealthy from various social strata and occupations, became well heeled over time.
Author of his Success: Ample Capital Portfolio Manager Mr. William Lo published his first book last month, 一個80後告訴你他為什麽是有錢人 (A Twenty-Something’s Take on How the Rich Get Rich).
Asia Fund Space: The Year of the Horse has not been particularly kind to the region, either in terms of GDP performance or equity market prices.
How do you think the Hong Kong stock market will finish out the year?
Mr. William Lo: I expect sentiment to improve as the year draws to a close, and assuming there are no major shocks in the fourth quarter, I expect the benchmark Hang Seng Index to be rangebound around the 25,000 level.
I also anticipate sentiment further improving next, as I don’t expect the low China GDP growth figures to continue on much longer, thanks to what are likely to be a new raft of stimulus measures from Beijing should the economy maintain such stubbornly sluggish expansion rates into 2015.
Ample Capital Portfolio Manager Mr. William Lo keeps a close eye on market trends in both Hong Kong and the PRC.
Asia Fund Space: The Hang Seng Index is currently hovering around 23,000 points. That’s 3.4% higher than year-earlier levels and up 2.2% from the beginning of the year.
However, it’s currently down sharply from the well-over 25,000 achievement seen early last month.
Given the recently sluggishness – and street protests in Hong Kong — investor chat these days is abuzz with talk of the Shanghai-Hong Kong Stock Connect — a market mechanism which could kick off as early as this month that enables international investors to buy shares in Shanghai while also allowingPRC investors the opportunity to buy stocks listed in Hong Kong.
But some are predicting significant growing pains for the scheme as given the quotas that keep a lid on the amount that can be traded, as well as a proscription on day trading, both regulations that have often been phased out in other more established capital markets overseas.
What is your take on this potentially game changing gambit?
Mr. William Lo: It may launch by end-October but I think it may be pushed back to November.
The delayed start can most clearly be blamed on differences in the two markets between regulatory issue, especially in terms of taxation.
That being said, it can’t be blamed on either side in particular and I think both sides are so far unprepared on the whole.
House Rules: Will Singapore and Hong Kong-listed China New Town Development get a big boost from Shanghai investors finding its easier to investor in Hong Kong listcos following the imminent launch of the Shanghai-Hong Kong Stock Connect plan?
Despite the delays, the plan cannot be launched a moment too soon as I think it is highly anticipated by both sides, and overseas investors as well.
The markets have become even more efficient, and the A/H share premium that was a wide gulf a few years ago has already become something much more resembling dual-listed parity.
And following the Shanghai-Hong Kong Stock Connect launch, premiums on either side of the de facto border will become a thing of history.
I think Shanghai will be the bigger beneficiary of the Connect, both in terms of more enhanced transparency and will open up A-shares to global investors, thus making terms like QFII and ETFs potentially relics of history someday.
Overall, the plan is very helpful in bringing about a true, freeflow of capital between markets and continents.
by Andrew Vanburen ([email protected] )
《鴻鵠財誌》創辨人盧誌威,現任豐盛資產管理組合交易經理,證監會持牌人,Yahoo財經欄名《鴻鵠經誌》出自史記「燕雀安知鴻鵠之誌」,鴻鵠於古中國是白色鳳凰,善高飛,寓意,燕雀身小深信貧富不問出身,只憑誌氣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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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80後告訴你為甚麼「他」是有錢人? .
同行百家爭鳴,CES Asia展商力爭“C位”出道
來自80多個國家的500余家參展公司,總參會人數預計將達到40000人次,展館規模也達到了50000平方米。在這樣盛大的CES Asia展會上,如何能夠脫穎而出?
今年是CES Asia落戶上海的第三年,想要被觀展的人士pick,展商們絞盡腦汁,奇招叠出。
對於有實物展出的公司,展品就是最好的實力展示。這在已經火了幾年的VR/AR展商哪里體現的頗為明顯。以Pico一體機為例,第一財經記者在現場看到很多觀眾都開啟了自助模式:先戴上一層吸汗的貼紙,然後自行調節頭圍大小帶上頭盔進行體驗,倒讓工作人員省了不少事兒。除了偶爾需要校準,VR頭盔已經不再需要特別輔助,只要感興趣,帶上頭盔,操作手柄即可體驗。
不得不說,整個VR頭盔系列產品的質量比前兩年進步很大,得益於幀數刷新率的提升,眩暈感大大降低。而在AR方面,有硬件產品的亮風臺、影創科技憑體驗留人擁有不錯的人氣,而專攻軟件的視加AR單一依靠視頻和現場介紹就顯得相對單薄。“沒有硬件展示,可能很難在展會上吸引人。”一位市場部人士告訴記者,但他同時表示,因為來看展的多為專業觀眾,通過交流也會有不錯的成效。
與此同時,VR/AR配套行業也有了顯著發展。以詮視科技為例,這家致力於環境感知和識別解決方案的計算機視覺初創公司已經獲得天使輪融資,目前專門為VR/AR頭盔和眼鏡行業量身定制六自由度追蹤和多攝像頭集成平臺。雖然展位面積有限,但是一臺電視,兩個iPad和攝像鏡頭模組足以展示demo。在他每次展示期間,總能吸引到一旁的觀眾駐足聆聽,或換取名片。
這種情況與展位旁邊就是諸多VR硬件廠商的“地利”密不可分。這個雙攝像頭圖像處理單元通過單位空間內六個自由度的測量即可實時定位,就意味著未來在頭盔中可以對觀測物體形成近大遠小的透視觀察效果。通過將數據直接輸出到主機上,應用程序開啟後就可以使用簡單的設備驅動程序操作,極大地降低了對主機處理器的計算需求,而這恰恰是當下VR/AR設備需要解決的一大難題。詮視科技首席執行官John Lin告訴第一財經,產品的空間追蹤精度和穩定性均可精確至毫米級,預計在今年第三季度開始量產,公司的目標就是追求“性價比”。
相比於前兩年空中無人機的驚艷,今年ROV(有纜的水下機器人)成為無人機產品的亮點。機器人在水下可通過線纜將視頻和控制信號傳輸到岸上的WiFi基站,再傳輸到手機等終端接受設備上,用戶就可以實時觀看水下畫面。
對於這個新品而言,水下識別和跟蹤技術是攻關的難點。“水下光線會變化,物體的角度變化也是360度變化,複雜的水域環境和不斷運動的物體會對水下圖像識別和追蹤造成一定困難,前期需要收集大量的圖像信息並做具體分析。”約肯機器人(上海)有限公司創始人李之勤說。
上海約肯機器人此次展示的產品是BW Space智能追蹤水下機器人。BW Space基於強大的計算機算法和圖像識別及信息處理技術,是一款集圖像識別和智能追蹤技術的水下機器人,可在水底對目標人物進行跟蹤拍攝,同時具有燈光智能調節和直播功能。
在初創企業展區,約肯機器人把設備放在了水池中,這對於可潛入水下100米的BW Space來說顯然不夠施展拳腳。相比之下,深圳臻迪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的Power Vision則更加吸引眼球。第一財經記者現場看到不少人都舉起手機拍攝——這讓室內水箱中展現婀娜身段的“美人魚”與剛剛榮獲了CES Asia2018的創新獎的消費級機器人產品Power Dolphin小海豚趁機火了一把。同樣,這款機器人希望的是打通消費級與工業級應用場景,集打窩釣魚、地圖繪制、水面物資運輸、4K拍攝等多項功能於一身,但在爭奪眼球方面顯然比前者更具“看點”。
事實上,最難進行展示的是軟件系統的開發商。對於財大氣粗的平臺型公司如阿里、百度、京東等,靠面積大、廣鋪展品不在話下。搭載阿里巴巴人工智能實驗室自主研發系統AliGenie語音助手的天貓精靈占據了入口位置,百度也攜旗下人工智能操作系統DUER OS和自動駕駛開放平臺Apollo亮相。合作方的產品和各項業務條線體驗區把展臺占得滿滿當當,更像是智能產品大集。
即便不是一擲千金,展商們也希望用其他方式引起註意。以汽車技術展商為例,今年有50家左右的參展商,經展覽面積較2017年增長了50%。同在智能駕駛的展館,拜騰汽車選擇與場外連線,實時展示無人駕駛汽車的場景輔以解說;在安吉星的展臺,有約10米高的滑梯,不僅可以體驗高空滑梯的刺激,也可以居高臨下俯瞰全場友商,引得不少觀眾駐足排隊體驗,讓安吉星與凱迪拉克推出的解放司機雙手的超級智能駕駛系統Super Cruise備受關註。
除了這些別出心裁的介紹方式,也有越來越多的企業註重國際化路線。相比此前只有英特爾等少數幾家公司會請本土業務負責人到現場講解,今年展臺上的外國講解員面孔顯著增多。甚至連媒體新聞專區都有了BusinessWire的日本媒介經理前來介紹其新聞資訊服務,希望能夠更好地服務世界各地的傳媒工作者傳播CES Asia的聲音。
國際範兒在不少展臺也得到了體現。在大陸集團的展臺和數字平臺安全公司愛迪德的展臺前,都有外國相關業務負責人前來介紹。愛迪德互聯交通全球負責人Daniel Thunberg向展臺前的觀眾詳細介紹了公司產品Keystone的安全性和卓越功能,這套方案可以確保車鑰匙及相關權限策略,包括對速度、使用時間、地理鎖定、僅允許訪問後備箱或手套箱、車內乘客人數等的限制,從而對他們的駕駛體驗進行定制化。
此外,他還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這是他第二次到中國,但是第一次來到上海。“從新商業模式到更高的安全需求,網聯汽車作為數字資產為整車廠和一級供應商創造了更多機遇。不過,與其他行業一樣,執行不當、保護不充分的使用權限策略常常很容易被繞過,由此產生有缺陷的解決方案。這既能夠讓消費者和青少年家長安心,又能夠讓整車廠開發新的商業模式。”而他也非常願意為公司在尋找中國合作夥伴的道路上出一份力。
愛迪德中國區總經理陳琦告訴第一財經,作為方案提供商在展現內容的方式上的確會有受限,“技術永遠是核心實力,的確商業也有其他的因素影響,但都是建立在核心實力的基礎上”。在今年在展臺接待了幾位意向客戶之後,她立刻同意手下預訂明年的展位。“這里的專業人士很多,而且智能交通正在興起,中國的傳統車企和造車新勢力都需要重視安全。”因為來咨詢的觀眾專業度質量很高,以及相比於其他展會的交流內容在深度上都有所突破,這些都讓陳琦堅定了公司明年繼續參加CES Asia的決心。
而CES Asia展商力爭“C位”出道的過程,也正是CES Asia影響力逐漸增強的縮影。
亞洲煤業(0835,前建榮建業、e-healthcare Asia、萬基藥業、匯保集團、匯寶集團)專區 1 :
GS(14)@2011-05-28 13:27:38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110527/LTN20110527178_C.pdf 謹此知會本公司股東及有意投資者,董事會預期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之虧損淨額將較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錄得之虧損大幅增加。董事會認為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之虧損淨額之預期增幅主要是銷售及分銷開支增加、預付款項減值虧損以及發行於本公司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之通函(「該通函」)內界定之終止可換股債券 (就終止 PF 收購事項 (定義見該 ) 通函 而 ) 發行 之虧損所致。
盈警
2 :
GS(14)@2011-07-06 07:52:52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10703014_C.pdf 發3,000萬CB
3 :
GS(14)@2011-07-06 07:54:21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10703022_C.pdf 資產負兩億幾,年年蝕七千萬
4 :
GS(14)@2011-07-06 07:58:29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10703038_C.pdf 本公司董事會進一步宣佈,自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起,孫如暐先生(「孫先生」)已獲委任為
本公司新主席。
孫先生,現年45歲,自二零零八年八月起獲委任為本公司之執行董事。孫先生持有美國伊利
諾大學法律學院之法學博士及康奈爾大學之文學士學位。孫先生現為生物動力集團有限公司
(其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之執行董事。孫先生現時負責生物
動 力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之 國 際 事 務 並 為C E C M a n a g e m e n t L i m i t e d之 董 事 。
5 :
greatsoup38(830)@2012-06-29 00:33:59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20628831_C.pdf 虧損減少14%,至6,000萬
獨立核數師報告概要
以下資料摘錄自獨立核數師報告,並已經修訂:
保留意見之基礎
如綜合財務報表附註2所載, 貴集團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之流動負債淨額及負債淨額
分別約為148,989,000港元及73,391,000港元。貴公司現正尋求綜合財務報表附註2所載之若
干措施以提升貴集團之流動資金及財務狀況。編製綜合財務報表所依據之持續經營假設之
有效性取決於該等措施之成果。如綜合財務報表附註2所載, 貴集團極度依賴其他人士(包
括 貴公司之一名董事及一名兼為可換股債券持有人之主要股東)之財務支持或資金。由於
貴集團之煤炭開採業務於報告期末仍未開始為 貴集團貢獻任何現金流入,故該等人士所提
供之資金為 貴集團融資方案之主要來源。該等情況顯示存在可能對貴集團繼續持續經營
之能力嚴重存疑之重大不確定因素。
倘持續經營假設並不適當,則可能須作出調整以反映可能須變現資產之情況,而非按現時於
綜合財務狀況表記賬之金額。此外, 貴集團可能須為可能產生之進一步負債作出撥備,並
將非流動資產及負債重新分類為流動資產及負債。
保留意見
由於「保留意見之基礎」各段所述事項之重要性,故吾等未能獲得足夠適當之審核憑證以取得
審核意見之基礎。因此,吾等不會就綜合財務報表發表意見。於所有其他方面,吾等認為,
綜合財務報表已根據香港公司條例之披露規定妥為編製。
強調事項
吾等務請股東垂注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9。 貴集團在蒙古擁有之兩個開採權可能因禁止採礦
法(「禁止採礦法」)之制定而被撤回。根據禁止採礦法,受影響之許可證持有人(包括 貴集
團)將獲賠償,但目前仍未有賠償細節。倘 貴集團之開採權因禁止採礦法被撤回,而 貴集
團所得之賠償遠低於該等特許權之賬面值, 貴集團之相關勘探及評估資產將產生重大減值
虧損。該事項之最終結果目前仍未能確定,且並未於綜合財務報表就上述事宜產生之減值(如
有)作出撥備。
...
前景及展望
本公司之長遠業務發展策略,是將本集團建立為一間煤炭及天然資源公司。展望將來,本集
團將擴展其煤炭業務,並積極尋求出售保健及美容產品以及服務業務之可能性。本集團將繼
續專注於努力物色其他可行之資源項目。
本集團將繼續發掘可配合本集團擴展策略或可與其主要業務產生協同效應的策略收購及夥伴 合作機會,亦會考慮任何資產出售、資產收購、固定資產調動、業務整頓、業務剝離及╱或 業務多元化是否適合,務求提升本集團之長遠發展潛力。 爛殼
6 :
greatsoup38(830)@2012-09-26 00:53:23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20925576_C.pdf 本公司正與獨立第三方就其可能投資本公司股份而進行初步商談。然而,於目前而言,商談
尚屬初步性質,故本公司並無訂立任何相關可能投資有關之明確協議。
7 :
greatsoup38(830)@2012-11-25 19:19:17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21121536_C.pdf 835
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之公告後,本公司正在與獨立第三方(「投資人」)磋商有關投資人建議透過認購新股份方式進行投資股份(「建議投資」)。倘建議投資根據現時考慮當中之條款作實,則或會導致本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動。然而,控制權變動並無預期觸發投資人就股份進行全面收購要約,乃因其擬訂建議投資將會於以下事項達成後方可落實,其中包括,根據香港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收購守則」)第26條豁免註釋1向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理事取得豁免投資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定義見收購守則)就已發行股份提出全面收購要約之責任(「清洗豁免」),且相關條件將無法予以豁免。根據現時考慮中之條款,倘清洗豁免不獲授出,則建議投資將不會進行。另外,根據相關建議條款,
投資人認購股份所得款項擬將由本公司用於贖回本公司所發行尚未獲行使之可換股債券,此構成場外股份購回,其定義見證監會頒佈之股份購回守則第2條並受其項下要求規限。此外,為促成建議投資項下擬進行之交易,本公司預期將會對其名義繳足股款之股份進行削減。
8 :
greatsoup38(830)@2012-12-02 10:54:35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21127097_C.pdf 835
虧損降33%,至2,100萬,負資產爛殼
9 :
greatsoup38(830)@2012-12-05 00:35:47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21204014_C.pdf 認購新股份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四日,認購人與本公司、CEC Holdings及擔保人達成認購協議,據此,
認購人有條件同意認購而本公司有條件同意以每股認購股份0.0235港元之價格配發及發行認
購股份,合計總代價151,947,482.38港元。認購股份佔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之現有已發行股
本約300%以及本公司於股本重組生效後及經認購事項擴大後之已發行股本約75%(假設自本
公告日期至完成為止,除股本重組及發行認購股份外,本公司已發行股本並無任何變動)。
本公司將會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向股東提呈一項普通決議案,藉以尋求(其中包括)特別授權
以根據認購協議發行認購股份。本公司將會申請認購股份上市及買賣。
...
議股本重組
就認購事項而言,董事會擬向股東提呈一項建議以促使股本重組生效,當中涉及(i)透過註
銷已發行及繳足股本(以於本公告日期每股已發行股份0.09港元為限),將本公司之已發行
股本由215,528,343.80港元(分為2,155,283,438股每股面值0.10港元之股份)削減至21,552,834.38
港元(分為2,155,283,438股每股面值0.01港元之股份);及(ii)將每股面值0.10港元之法定但未
發行股份分拆為十股每股面值0.01港元之分拆股份。因股本重組產生之進賬將轉入本公司之
已實繳盈餘賬。本公司將應用該盈餘抵銷本公司之累計虧損。
贖回可換股債券
根據認購協議之條款,本公司將會動用認購事項之全部所得款項總額,以贖回所有GF可換
股債券及終止可換股債券之尚未償還本金額。贖回將根據本公司與CEC Holdings於二零一
二年十二月四日訂立之贖回協議之條款生效。贖回須受完成規限並須待完成發生後,方可
作實。
...
認購人有關本集團之意向
於完成後,認購人將成為本公司之控股股東。
如本集團之業務營運於完成後實現任何可能多元化,認購人及本公司將遵循上市規則及收購
守則之相關規定。認購人擬繼續從事本集團之現有業務。認購人並無意向對本集團員工之持
續僱用作出重大變動,但會行使權利提名兩名候選人出任非執行董事(詳情見本公告「建議委
任董事」一段)。於本公告日期,認購人無意處置或縮小本集團之資產及營運規模。認購人將
考慮是否適合收購任何資產、業務及/或公司,以增強本公司之長期增長潛力。倘有任何合
適之收購機會,本公司將根據上市規則之規定作出進一步公告。於本公告日期,認購人並無
就(a)收購本集團之任何資產及/或業務或(b)處置或終止或縮小本集團之主要業務及資產之規
模而訂有任何協議、安排、諒解、意向或協商(以訂約或以其他方式)。
進行認購事項之理由及所得款項用途
誠如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報所披露,本集團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三
十一日錄得流動負債淨額約148,989,000港元及負債淨額約73,391,000港元,以及截至二零一二
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錄得綜合虧損約309,718,000港元。
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持有現金及銀行結存(不包括已抵押銀行存款)約為
3,346,000港元,而本集團之借貸總額約216,648,000港元。於本公告日期,本集團之煤炭開採
業務仍未開始為本集團貢獻任何現金流入。
GF可換股債券按兌換價每股0.25港元兌換為股份及終止可換股債券按兌換價每股0.20港元兌
換為股份。股份於截至最後交易日止(包括最後交易日)最後10個連續交易日於聯交所所報之
平均收市價為每股股份0.1352港元。倘股份價格仍將大致保持在相同水平,則GF可換股債券
及終止可換股債券之持有人不大可能於各自之到期日期或之前行使其兌換權,但可能要求本
公司即時還款。
根據認購協議,本公司須動用認購事項之全部所得款項總額用於贖回,此將允許本公司按彼
等各自之未償還本金總額之折讓贖回GF可換股債券及終止可換股債券。董事認為,認購事項
及贖回將:(i)減少本集團之負債總額,並因此改善本集團之資產負債及整體財務狀況,及(ii)
避免GF可換股債券及終止可換股債券之持有人可能行使彼等各自之附帶於GF可換股債券及終
止可換股債券之兌換權從而對現有股東之股權產生攤薄影響之不確定性。
10 :
greatsoup38(830)@2012-12-05 00:36:24 豁免CEC債務及郭氏債務
誠如本公告「進行認購事項之理由及所得款項用途」一段載述,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本集團持有流動負債淨額約148,989,000港元及負債淨額約73,391,000港元。CEC Holdings(為
直接股東)及郭先生(為直接及間接股東)各自於本公司之持續經營及整體財務狀況擁有權益。
考慮到本集團現時財務狀況且認購事項會提升本公司之股本基礎,故CEC Holdings及郭先生
各自已同意豁免本公司結欠彼等之部分或全部債務,以便加快落實認購事項,進而本集團會
於完成後免除相關負債。
就認購協議而言,(i)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四日已與CEC Holdings訂立CEC豁免契據,
及(ii)寶格(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日已與郭先生訂立郭氏豁免契據。
根據CEC豁免契據,CEC Holdings已同意根據CEC Holdings授予本公司之短期信貸額度,將
本公司結欠CEC Holdings之債務金額由7,285,127港元削減至7,000,000港元,方式為待完成時
及自完成日期起,針對本公司就CEC債務超出之7,000,000港元部分豁免及解除所有索償(不論
現時或未來、實際或或然)。
於郭氏豁免契據日期,寶格結欠郭先生總額57,616,210港元,乃為郭先生向本公司撥付一般營
運資金而提供之無抵押且免息貸款。根據郭氏豁免契據,郭先生已同意,待完成時及自完成
日期起,針對寶格就郭氏債務豁免及解除所有索償(不論現時或未來、實際或或然)。
與認購人及擔保人有關之資料
認購人為一間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之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並由擔保人全資實益擁有。自
註冊成立以來,認購人並無開展任何業務活動。擔保人為一名中國公民、認購人之唯一董事,
並為中國廣東省之地產發展商。
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11(4)認購人就認購事項而言視為本公司之一名關連人士外,認購人及
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即擔保人)各自均獨立於本公司及CEC Holdings、彼等各自之附屬公司、
董事、主要行政人員、主要股東及聯繫人士且與彼等各自概無關連。
「郭先生」指郭永亮先生,為董事並於本公告日期為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
本約0.07%權益之持有人;
11 :
自動波人(1313)@2013-03-08 00:26:42 攪掂
12 :
0o4(31752)@2013-03-08 08:37:35 間野無咩亮點,但係近日大升
13 :
greatsoup38(830)@2013-03-09 11:36:42 轉左手,憧憬注資吧
14 :
ng caddy(36072)@2013-03-09 12:04:37 憧憬注資吧?注什麼資產?地產?
15 :
greatsoup38(830)@2013-03-09 12:09:55 14樓 提及 憧憬注資吧?注什麼資產?地產?燃氣
16 :
ng caddy(36072)@2013-03-09 12:17:05 又玩燃氣,市場太強
17 :
greatsoup38(830)@2013-03-09 12:17:19 16樓 提及 又玩燃氣,市場太強講錯左是地產
18 :
ng caddy(36072)@2013-03-09 12:18:57 地產..真是生不在時..邊間出名地產公司?
19 :
greatsoup38(830)@2013-03-09 12:23:25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21205/18090732 【本報訊】近期賣殼個案不斷,繼僑福(207)、星獅(535)等獲中資財團入主後,亞洲煤業(835)昨公佈以逾八成大折讓作價配股易主,涉及總代價約1.52億元,所得款項將用於回購私募基金China Enterprise Capital(CEC)所持約1.09億元可換股債券,完成後廣東地產商朱新疆將取代CEC成為公司大股東。記者:鄧偉忠
有市場人士估計,不排除基金股東是希望透過是次易主回購債券,將部份投資套現。
受大折讓配股行動拖累,亞煤股價昨日急瀉超過一成,全日收市跌10.4%至0.12元,本報昨日曾致電亞洲煤業公司秘書周劍恆,查詢有關新股東入主事宜,惟至截稿前仍未獲得任何回覆。
股本重組 一股拆十股
亞煤將向朱新疆發行64.66億股新股,相當於擴大後股本約75%,每股發行價為0.0235元,較前日收市價0.134元折讓約82.5%,涉及入股總代價約1.52億元,集團表示,新股東有意維持公司上市地位,目前暫無意注入新業務或資產,由於新股東持股量高於30%,集團將向監管機構申請,豁免向其餘股東提出全面收購。
同時公司將進行股本重組,將註冊股本由2.16億元削減至2155.3萬元,並以每1股拆為10股比例進行股份分拆,股本重組所得約1.94億元賬面盈餘,將用於抵消公司累計虧損。
公司將進行股本重組,透過註銷已發行股本,由2.16億元削減至2155.3萬元。另將每股面值0.1元之未發行股份分拆為10股每股面值0.01元之股份。股本重組產生之進賬1.94億元,將轉入公司之盈餘賬及用以抵消公司之累計虧損。
基金股東或續減持
翻查資料,早在1997年上市的亞煤已多次轉手,集團前身匯寶原從事藥物推廣及銷售業務,其後於08年獲基金股東CEC透過注入煤礦資產入主,並正式易名亞洲煤業,直至去年7月更委任CEC創辦人孫如暐成為主席,現時董事會中,孫如暐及楊鼎立均來自CEC,惟集團股價及業績卻一直未見起色。
公告指,新大股東朱新疆為廣東省一名地產發展商,有基金界人士估計,亞煤今次易主是因為有基金股東對多年投資回報感到失望,故希望透過引入新股東集資,回購手上債券將部份投資套現,不排除基金股東未來會繼續進行減持。 20 :
ng caddy(36072)@2013-03-09 12:25:27 廣東地產商朱新疆,出名嗎,十名之內都不入
21 :
greatsoup38(830)@2013-03-09 12:25:39 20樓 提及 廣東地產商朱新疆,出名嗎,十名之內都不入未聽過
22 :
ng caddy(36072)@2013-03-09 12:30:14 會不會有古惑?
23 :
greatsoup38(830)@2013-03-09 12:30:24 22樓 提及 會不會有古惑?可能
24 :
ng caddy(36072)@2013-03-09 12:33:52 假人頭,真出貨,見太多
25 :
greatsoup38(830)@2013-03-09 12:54:00 機會好大
26 :
自動波人(1313)@2013-03-16 15:35:45 龔博士好財技人FEEL
朱大股東.....唔坐正?
27 :
greatsoup38(830)@2013-03-16 15:38:37 朱生都唔是老細,咁邊個是呢?
28 :
自動波人(1313)@2013-03-16 17:55:09 http://finance.now.com/news/post.php?id=5578&type=analysis 【名家給力場】亞洲煤業(00835)宣布進行股本重組,先將股份面值削減9成至1仙,然後再以每股2.35仙,向一名新買家朱新疆,配售超過64億股新股,集資1.52億元,佔公司擴大後股本75%。是上巿公司大股東的持股上限。
中國銀河國際財富管理主管徐燦傑指,削減股份面值,會產生股份溢價帳,交易並且會令公司主權轉換。他指,公司估值只得2億元,新股發行價2.35仙,而公司昨日股價是0.134元,即是公司今次超級折讓82%賣股,算是集資出招「快、狠、準」。
新買家入股公司75%股份,觸及30%全購觸發點,理應要全面收購。不過,今次入股條件之一,就是證監會及小股東批准清洗豁免,不用全購,否則就不入股。他指,這似是對小股東「霸王硬上弓」,不接受條件不成,對小股東欠公平。
另外,公司負資產9200萬元,主要是有兩批大股東持有可換股票據,今次賤價賣殼,融資1億多元,就是全數贖回兩批票據,即是大股東能獲資金之餘,亦可成功「金蟬脫殼」。問題是原有大股東於2008年向公司注入一個蒙古採礦項目,至今煤炭業務方面仍是零收入,而轉型以來,公司虧蝕6.5億元。
徐燦傑指,在蒙古採礦由基建、前期巨額投資以至政府協調方面,都有不少問題,故並不看好蒙古的採礦項目。他指,今次「金蟬脫殼」的確並沒有顧及小股東利益。
通告指,新買家朱新疆是廣東省地產發展商,但這名人物十分神秘。他建議投資者宜對這公司未來任何的注資憧憬,持較審慎態度。 29 :
自動波人(1313)@2013-03-16 18:00:47 http://roll.sohu.com/20120524/n343971699.shtml 亚心网讯(记者 曹华)如果说5年前“如家”进入乌鲁木齐标志着经济型连锁酒店巨头首次入疆,那么现在“7天”、“汉庭”在乌鲁木齐市的布局,则意味着如家一家独大格局的终结和“战国时代”的到来。
连锁巨头在乌鲁木齐的扩张是否意味着单体酒店和小宾馆将步入最后晚餐?未来市场如果洗牌,又会以何种方式开局和收场?
悬着心抢签物业
朱新疆对待租的楼房一直很感兴趣,最近更是格外投入,只要逮着机会,他就会不厌其烦地劝说房东开酒店。“资金不是问题,加盟商也还好找,找个合适的物业却不是件省心的事。”近日,他对记者说。
作为7天连锁酒店集团(以下简称“7天”)新疆市场开发负责人,朱新疆此前一直在广州、深圳等地做市场开发,此番回疆开拓市场,是因为在他眼里,新疆市场已经不能再被轻视了。
朱新疆的想法不是没有道理。4月25日,“7天”在鸿福大饭店举行了入疆首场投资加盟说明会,公司市场开发高级总监余格这样解释“7天”的姗姗来迟:“7天并没有刻意要求在哪里开店,而是新疆已经表现出来的对经济型酒店旺盛的需求,让我们觉得是时候了,所以我们来了。”
余格说这番话时,他们的老对手如家快捷酒店(以下简称如家)正快马加鞭地在乌鲁木齐市扩张,另一家快捷连锁酒店巨头汉庭连锁酒店(以下简称汉庭)也悄然入疆,在乌鲁木齐市签下多处物业,在长江路周边300米范围密集布局,长江路、于田街、黑龙江路3家酒店已开始装修,预计6月开门迎客。
如家、7天、汉庭,国内目前规模最大的经济型连锁酒店巨头齐聚乌鲁木齐,也让业内人士感受到市场搏杀的气息。果真如此吗?
得物业者得天下,对于靠低成本和规模化打天下的经济型酒店来说,好的物业等于成功了一大半。不过,由于此前新疆酒店业一直不愠不火,即使像如家这样的连锁扩张高手,2007年至2011年4年间也只是在乌鲁木齐开了8家店,更别说速8、格林豪泰、A家快捷这些规模相对较小的连锁酒店。
“2011年之前的乌鲁木齐市场谈不上跑马圈地,一是连锁酒店不多,二是对如家来说没有同等实力的竞争对手,这让我们在物业选择上有了很大的空间。”如家新疆区运营负责人朱超说。
不过一切正在发生改变。随着7天、汉庭进入乌鲁木齐以及如家自身加快了脚步,三大巨头在物业上的跑马圈地已悄然展开。
记者在经二路采访时,一家本土单体酒店的经理告诉记者:“汉庭、如家、7天三家公司的市场开发人员轮番登门,劝说我加盟他们的连锁店,条件也很诱人:年收益在20%到30%;全国数千万会员的支持,即使在冬季也有较为稳定的客源。我现在正考虑加盟,至于是哪家还在斟酌。”他说。
“不到和物业签约的最后一刻,心都是悬着的,深怕煮熟的鸭子飞了。”汉庭新疆区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因担心在物业谈判过程中被竞争对手高价挖走,物业位置、价格都是保密的。
也难怪,从如家、7天、汉庭3家公司新疆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的在疆开店计划来看,个个显得雄心勃勃:如家今年将新增5-10家店,明年开店总数达到30家,其中还不包括在地州开店;汉庭上半年预计开店6家,每年新增10家。“公司给我们的任务是今年开10家店,我的目标是超过10家。”朱新疆很有信心地说。据悉,7天在南湖的第一家店正在装修中,近期将开业。
下页:来早不如赶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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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曾丽 )
来早不如赶巧
相比7天和汉庭这样的新客,2007年就落户乌鲁木齐的如家目前已开了15家店。不过朱超说,如家前3年在乌鲁木齐市的发展并不太好,主要是新疆的旅游、商务客市场不稳定。直到2011年,随着内地援疆及开发新疆政策的推动和落实,新疆旅游人数出现了爆炸式增长,游客和商务客人带动了宾馆业,如家才得以在去年一年就新增了7家店。
朱新疆说:“很多人问我,7天为什么此时来疆?言下之意,为什么如家来了5年,7天才来。在我看,我们来得恰逢其时。一是新疆旅游和投资活动正处于起步阶段;二是乌鲁木齐的经济型酒店在整个行业的比重不到10%,而在内地很多大城市已发展到30%-40%。显然,乌鲁木齐有更大的增长空间。”
“汉庭去年就注意到新疆旅游热给快捷酒店带来的商机。旅游旺季时,乌鲁木齐很多经济型酒店出现一房难求的现象,所以汉庭去年就着手挑选物业,并签下几处物业,目前都已开始了装修,还有一些物业正在洽谈。”汉庭新疆区这位负责人说。
“单从时机上来说,7天、汉庭来得并不晚,如家只是在规模总量和物业上占有优势,比如较低的租赁价格意味成本收回时间更短,价格竞争上更有优势。”朱超说。
记者调查了解到,2007年。乌鲁木齐经济型酒店的物业租赁价在每平方米0.5元-0.7元/天,现在涨到1.2元至1.6元,而酒店房价上涨了约30%。
小宾馆或受冲击
长江路周边以及南湖、铁路局附近是乌鲁木齐宾馆酒店较为集中的区域。这些酒店的店家多少已受到大店抢滩的影响。
记者近日来到经二路附近一家名为鸿客汇的快捷酒店。酒店老板徐文琦说,据她所知,如家、汉庭在她的酒店周围将开到5家店,也曾有人找过她,希望她加盟,但被她拒绝了。“他们只是强调统一管理和一个大概的收入预期,并不敢保证客源和入住率,让我心里很没底。”徐文琦说。
徐文琦认为,相比如家这样的大型连锁酒店,单体酒店的优势是价格和管理灵活,比如房价可以根据客房入住情况和顾客要求让利、打折;服务上更人性化,比如为顾客提行李、帮忙买东西等,这些都是连锁酒店所没有的。虽然连锁酒店有庞大的内地会员保证客源,但他们同样可以发展新疆本地会员。
不过她承认,今后大型连锁酒店肯定会越来越多,尤其在长江路周边,目前还看不出有明显影响,毕竟在房价上两者还有一定差距,所以她准备一边经营一边再做调整。
如家新疆区运营负责人朱超说,2007年,乌鲁木齐经济型连锁酒店的房价要比现在低20%左右,这是因为当时的客人多是新疆本地休闲散客,这部分人对价格较为敏感。2010年后,外地游客和商务客人成为主要顾客,他们对价格不是很敏感,房价也随之上涨。而随着7天、汉庭进入乌鲁木齐,加上其它品牌连锁酒店的扩张,竞争会从物业转向服务和价格,尤其是进入薄利时期,利润主要靠规模取得。“经济型酒店的生存法则就是低成本和规模化,这两点单体酒店显然无法做到。”朱超说。
下页:未来仍有大空间
未来仍有大空间
面对多种业态的酒店竞争,乌鲁木齐酒店市场该往何处去?
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时训系教师侯智勇2011年曾对乌鲁木齐市经济型酒店进行过调研,他的结论是:乌鲁木齐经济型酒店未来仍有很大的增长空间。“乌鲁木齐经济型连锁酒店在市场所占份额不到酒店总量的7%左右,而且现有酒店之间也并没有出现明显的竞争态势。从布局上看,主要集中在商业中心、高校、城区景点;客源以商务、大众旅游和高校学生为主;大部分单体酒店的房间在5-15间,以家庭小宾馆居多。”侯智勇说。
侯智勇表示,他非常看好乌鲁木齐经济型酒店未来的发展,原因在于有新疆大开发和援疆政策的推动,以及新疆自身在推动外销型旅游上所做的努力。不足之处则是现有酒店尚未形成规模,店面布局不完整,无法为消费者提供就近快捷的入住服务。
“汉庭、7天进入乌鲁木齐是好事,消费者能以便宜的价格住宿,降低旅游支出,将节约下来的钱用于旅游体验上,从而吸引更多的游客。”侯智勇说。
“如家在乌鲁木齐的客房已达1500间,但已感受到入住率的压力,如果新疆旅游接待人数每年以不低于15%到20%的速度增长,对于未来我还是比较乐观的。”朱超说。
记者了解到,去年新疆旅游接待总人数为3961万人次,同比增长29%;到2015年,全区旅游接待人数将达到8000万人次。以此计算,每年将以不低于20%的增速发展,酒店业发展商机无限。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经济型连锁酒店会蜂拥入疆。
30 :
greatsoup38(830)@2013-03-16 18:04:33 同名同姓未必是
31 :
自動波人(1313)@2013-03-16 18:09:01 應該是同一人,這文說的朱先生是廣東地產發展商
[B]作为7天连锁酒店集团(以下简称“7天”)新疆市场开发负责人,朱新疆此前一直在广州、深圳等地做市场开发,此番回疆开拓市场,是因为在他眼里,新疆市场已经不能再被轻视了。[/B]
32 :
greatsoup38(830)@2013-03-16 18:11:43 他只是高管看來不像
33 :
自動波人(1313)@2013-03-16 18:15:57 不知道,朱先生的網上資料不多
34 :
自動波人(1313)@2013-04-22 22:59:09 圍?
35 :
GS(14)@2013-04-22 23:10:08 籌4,800萬,博炒炒炒
36 :
自動波人(1313)@2013-05-02 20:17:32 成班財技人
37 :
ant2012(35387)@2013-05-02 20:59:41 下一步會怎樣,發cb注業務?
38 :
greatsoup38(830)@2013-05-02 22:03:33 37樓 提及 下一步會怎樣,發cb注業務?都要等2年吧,我想就算注也找人頭
39 :
ant2012(35387)@2013-05-02 22:07:36 38樓 提及37樓 提及 下一步會怎樣,發cb注業務? 都要等2年吧,我想就算注也找人頭找人頭做什麼?朱新彊是人頭?
40 :
greatsoup38(830)@2013-05-02 22:08:09 39樓 提及38樓 提及37樓 提及 下一步會怎樣,發cb注業務? 都要等2年吧,我想就算注也找人頭 找人頭做什麼?朱新彊是人頭?唔是點快速行動呢
41 :
ant2012(35387)@2013-05-02 22:08:51 40樓 提及39樓 提及38樓 提及37樓 提及 下一步會怎樣,發cb注業務? 都要等2年吧,我想就算注也找人頭 找人頭做什麼?朱新彊是人頭? 唔是點快速行動呢晤明,請
42 :
greatsoup38(830)@2013-05-02 22:10:01 41樓 提及40樓 提及39樓 提及38樓 提及37樓 提及 下一步會怎樣,發cb注業務? 都要等2年吧,我想就算注也找人頭 找人頭做什麼?朱新彊是人頭? 唔是點快速行動呢 晤明,請上市規則關連人士2年內注入成為重大收購要當新申請處理,如果他是真命天子,根本無可能快速搞注入
43 :
ant2012(35387)@2013-05-02 22:19:28 42樓 提及41樓 提及40樓 提及39樓 提及38樓 提及37樓 提及 下一步會怎樣,發cb注業務? 都要等2年吧,我想就算注也找人頭 找人頭做什麼?朱新彊是人頭? 唔是點快速行動呢 晤明,請 上市規則關連人士2年內注入成為重大收購要當新申請處理,如果他是真命天子,根本無可能快速搞注入朱新彊好有機會是人頭?
44 :
greatsoup38(830)@2013-05-02 22:20:25 呢個無講過,但如果唔是人頭,無咁快可以行動
45 :
ant2012(35387)@2013-05-02 22:26:15 44樓 提及 呢個無講過,但如果唔是人頭,無咁快可以行動我覺得係人頭
46 :
greatsoup38(830)@2013-05-02 22:28:32 45樓 提及44樓 提及 呢個無講過,但如果唔是人頭,無咁快可以行動 我覺得係人頭咁呢個是你猜測
47 :
ant2012(35387)@2013-05-02 22:30:30 46樓 提及45樓 提及44樓 提及 呢個無講過,但如果唔是人頭,無咁快可以行動 我覺得係人頭 咁呢個是你猜測係,多數錯
48 :
GS(14)@2013-06-08 14:41:54 so funny
49 :
GS(14)@2013-06-30 17:09:41 虧損少16%,至5,200萬,負資產重債空殼
50 :
GS(14)@2013-10-01 12:33:41 無左件事
51 :
greatsoup38(830)@2013-10-23 22:10:16 換好多自己人wor
52 :
greatsoup38(830)@2013-12-01 19:00:28 835
虧損增4成,至2,900萬,負資產輕債
53 :
GS(14)@2014-06-10 01:19:12 執美容業務
54 :
GS(14)@2014-06-11 01:08:26 盈警
55 :
GS(14)@2014-06-28 11:07:15 835
虧損降8%,至4,800萬,負資產重債
56 :
GS(14)@2014-08-14 01:34:35 找兩個人認2.02億股
57 :
GS(14)@2014-11-20 00:00:15 虧損降6%,至1,390萬,300萬現金
58 :
GS(14)@2015-07-02 02:07:59 虧損增3%,至3,000萬,1,300萬現金空殼
59 :
greatsoup38(830)@2015-11-30 01:49:20 虧損增5成,至1,900萬,1,600萬現金
60 :
GS(14)@2016-04-21 23:05:20 配售債券
61 :
GS(14)@2016-05-31 17:00:35 盈警
62 :
greatsoup38(830)@2016-06-24 07:29:08 虧多了
63 :
greatsoup38(830)@2016-07-02 18:49:11 虧損增6成,至5,000萬,負資產空殼
64 :
GS(14)@2016-11-23 16:44:43 虧損增4成,至2,700萬,重債
65 :
greatsoup38(830)@2017-06-28 17:33:32 虧損增12%,至5,600萬,負資產重債
66 :
GS(14)@2017-09-24 23:32:50 除牌
67 :
GS(14)@2017-09-28 16:48:22 有關賣方及目標公司的資料
賣方之資料
賣方是一家在中國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電信運營
及移動互聯網和大數據。
目標公司之資料
目標公司是一家在中國成立的有限公司,將主要從事投資控股。受限於訂立諒解
備忘錄,賣方將進行若干的企業重組,以使在完成重組時,目標公司將直接持有
賣方及其關聯公司現時持有的四家子公司的控股權。上述子公司目前主要在中國
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
可能交易事項之理由和好處
本公司目前主要進行煤礦開采和煤炭交易業務。如我們在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四
日的公告提及,因(i)本集團主要業務運作水平偏低以及(ii)本公司無法證明本公司
能够大幅增加業務運作以為本集團帶來足够的收益及溢利以及支持本集團業務的
可行性和可持續性等原因,聯交所已經通知本公司其决定於 2017 年 10 月 3 日早
上 9:00 時起暫停本公司股份買賣並將本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第一階段。
本公司在積極發掘機會以收購具備足够的業務運作及╱或有資產價值的資產及╱
或業務以令股份得以繼續在聯交所上市。經謹慎評估房地產開發業務的發展前景,
本公司相信目標公司具有足够的價值和可靠的發展潜力。可能交易事項符合本公
司擴大業務範圍和收入來源的目標並將在短期內提升本公司的增長和發展。本公
司相信,可能交易事項的成功完成可以滿足聯交所的要求並將令本公司股份得以
繼續在聯交所上市。
68 :
GS(14)@2017-09-29 18:53:38 根據信函,聯交所認為本公司未能按上市規則第13.24條之規定維持足夠的業務運
作或資產以令股份得以繼續上市。聯交所已因此決定根據上市規則第6.01(3)條暫
停本公司股份買賣並根據第17項應用指引將本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第一階段。
經考慮專業意見,本公司無意根據上市規則第2B.06(1)條申請將該決定提交上市
委員會進行覆核。
應本公司之要求,股份將由二零一七年十月三日上午九時正起在聯交所暫停買賣。
69 :
GS(14)@2017-10-01 14:46:07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70929845_C.pdf 835
ended
70 :
GS(14)@2017-11-29 23:49:36 盈利降3成,至1,860萬,負資產重債
71 :
GS(14)@2018-02-09 16:48:17 與此同時,董事會現正審視本集團之策略方向、評估重新調配本集團資源之可行
性以及評估發展煤炭開採及貿易業務機遇之潛力。除上述之目標公司外,本公司
正繼續發掘機會以收購具備足够的業務運作及╱或有資產價值的資產及╱或業務
以令股份得以繼續在聯交所上市。
72 :
to10midnight(57269)@2018-02-10 21:50:36 仲未死AR ,E隻野- -'
73 :
GS(14)@2018-02-11 17:29:52 快d!執
74 :
GS(14)@2018-03-10 11:22:22 本公司繼續評估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刊發之公告所披露之可能交易
事項之可行性。其亦將繼續與賣方磋商以及對目標公司進行盡職審查。
與此同時,董事會現正審視本集團之策略方向、評估重新調配本集團資源之可行
性以及評估發展煤炭開採及貿易業務機遇之潛力。除上述之目標公司外,本公司
正繼續發掘機會以收購具備足够的業務運作及╱或有資產價值的資產及╱或業務
以令股份得以繼續在聯交所上市。
75 :
greatsoup38(830)@2018-06-01 15:39:06 本公告乃由亞洲煤業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根據香
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24A條,以及
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項下內幕消息條文作出。
謹此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別為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四日、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二零一八年二月八日、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二零
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及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之公告(統稱「該等公告」)。除另
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等公告所用者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謹此告知股東,本集團最近已擴展其煤炭貿易業務。董事會將繼續評估潛
在煤炭開採及其他貿易業務機遇,以及發掘機會以收購具備足夠的業務運作及╱
或有資產價值的資產及╱或業務以令股份得以繼續在聯交所上市。
本公司將於適當時候作出進一步公告,以向股東提供有關本公司發展之最新資料。
股份已由二零一七年十月三日上午九時正起在聯交所暫停買賣,並將維持暫停買
賣直至進一步通知。
76 :
GS(14)@2018-07-01 03:30:40 虧,負資產
77 :
GS(14)@2018-08-08 06:30:40 誠如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的年報所披露,本集團煤炭
貿易業務帶來的收益約為4,700,000港元。自二零一八年五月起,本集團已將其煤
炭貿易業務擴展至「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客戶。於二零一八年五月至七月期間,
本集團已向供應商採購101,090噸煤炭,而所有煤炭已於同期售出及交付予客戶。
根據本集團未經審核管理賬目,上述銷售產生的收益約為11,500,000美元(相當於
約89,400,000港元)。本集團將繼續擴展其煤炭貿易業務以及評估潛在煤炭開採及
其他貿易業務機遇。
78 :
GS(14)@2018-09-11 07:42:18 有關現有煤炭貿易業務的最新資料
自二零一八年七月起,本集團已取得若干大型綜合企業及國有企業的銷售訂單,
現正與若干國有企業商討向該等企業銷售煤炭之事宜。
本集團於二零一八年五月開展其國際煤炭貿易,自其時起已獲得不同客戶的國際
銷售訂單。本集團現正與其他新客戶商討在中國境外銷售煤炭。
根據其管理賬目,本集團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之五個月期間就
其煤炭貿易業務錄得合共102,000,000港元之收入。
擬參與煤炭貿易業務供應鏈的計劃
為促進本集團的擴張計劃,於二零一八年九月十日,本集團已與懷仁縣德成馬運
輸有限公司(「德成馬」,為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的第三
方(「獨立第三方」))訂立一項無約束力的諒解備忘錄,內容有關買賣二手車(「購
買車輛諒解備忘錄」)。於二零一八年九月十日,本集團亦與兩名獨立第三方就煤
炭運輸訂立兩項無約束力的諒解備忘錄(統稱為「煤炭運輸諒解備忘錄」)。
購買車輛諒解備忘錄
於二零一八年九月十日,廣州亞煤礦業有限公司(「廣州亞煤」,為本公司的全資
附屬公司)與德成馬訂立買賣二手車的購買車輛諒解備忘錄。根據購買車輛諒解
備忘錄,待有關各方就車輛的型號、購買價格和交付時間作進一步討論和磋商以
及敲定正式合約條款後,廣州亞煤或其指定的代名人擬向德成馬購買22輛二手車
以用於煤炭運輸。
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收購二手車(如完成)將構成本公司之主要收購事項,並須
遵守其中所載之披露及批准規定。
煤炭運輸諒解備忘錄
於二零一八年九月十日,廣州亞煤與懷仁縣金源煤炭運銷有限公司(「金源」)及
懷仁縣益昇煤炭運銷有限公司(「益昇」)訂立有關煤炭運輸的諒解備忘錄。根據煤
炭運輸諒解備忘錄,待有關各方就一車的載量之數目、交付費用、交付時間、目
的地和其他物流事宜作進一步討論和磋商以及敲定正式合約條款後,預期金源和
益昇均將發出每年交付1,200,000噸煤炭的訂單,交付成本為每噸人民幣10元。
購買車輛諒解備忘錄及煤炭運輸諒解備忘錄不具約束力,須待有關各方作進一步
討論和磋商以及敲定正式合約條款後,方始作實。根據購買車輛諒解備忘錄及煤
炭運輸諒解備忘錄擬進行的交易可能會或可能不會完成。
79 :
GS(14)@2018-11-23 13:08:40 虧,負資產重債
80 :
GS(14)@2018-11-23 23:58:49 bad
81 :
GS(14)@2019-05-02 08:19:06 bad
證監會擬就Tiger Asia 案的法院裁決提出上訴 1 :
GS(14)@2011-06-25 16:33:50 http://www.sfc.hk/sfcPressReleas ... ervlet?docno=11PR73 原訟法庭今天就Tiger Asia Management LLC(Tiger Asia)案早前作出的決定,公布決定理由。原訟法庭之前決定,法院並無司法管轄權決定在紐約經營的資產管理公司Tiger Asia 及其三名人員(Bill Sung Kook Hwang先生、Raymond Park先生及William Tomita 先生)(統稱Tiger Asia有關方面)是否曾經違反香港的內幕交易及操縱市場法例(註1)。
原訟法庭在今天的裁決中裁定,只有行使刑事司法權的法院,或是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才擁有司法權決定是否已發生違反香港內幕交易法律及操縱市場法律的事項,這表示在上述法院或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作出有關裁定前,證監會無法尋求法院作出最終頒令(註2)。
證監會質疑原訟法庭這項決定是否正確,並打算就今天這項裁定提出上訴。
證監會指Tiger Asia有關方面違反了香港禁止內幕交易及操縱市場的法律規定。有關指控涉及Tiger Asia 所進行的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設銀行)股份及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銀)股份的交易(註3)。
證監會早前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向Tiger Asia有關方面展開法律程序(註4)。證監會尋求法院頒令要求Tiger Asia有關方面作出補救行動,同時尋求法院發出強制令以保障香港市場。
Tiger Asia有關方面不受香港刑事法庭的司法權管轄。此外,若由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就本案展開研訊,Tiger Asia有關方面最終可免於遭受檢控,但證監會認為Tiger Asia有關方面不應享有免受檢控的豁免權。
完
備註:
1. Tiger Asia成立於2001年,是一家在紐約經營的資產管理公司,專門管理於中國、日本及韓國的股本投資,其全部僱員均在紐約,在香港並無實質業務運作。
2. 法院的決定將登載於司法機構網站(
www.judiciary.gov.hk )。
3. 就建設銀行股份的交易而言,證監會指稱:(a) 在2009年1月6日開市前,某家香港配售代理人邀請Tiger Asia參與美國銀行公司(Bank of America Corporation)計劃在香港進行的建設銀行股份配售;(b) 配售代理人告知Tiger Asia配售計劃涉及的股數及配售價折讓幅度;(c) 這些資料屬機密及股價敏感資料,Tiger Asia及該三名高級人員亦知道這些資料的性質;(d)Tiger Asia其後在2009年1月6日即建設銀行股份配售計劃尚未公布前,賣空合共9,300萬股建設銀行股份;(e)Tiger Asia在2009年1月7日以低於建設銀行股份當時市價的折讓價買入配售股份,為先前的賣空交易平倉;及(f) Tiger Asia最後獲利估計高達2,990萬元。就中銀股份的交易而言,證監會指稱:(a)Tiger Asia曾獲預先通知並獲邀參與UBS AG(瑞士銀行)及蘇格蘭皇家銀行分別於2008年12月31日及2009年1月13日進行的兩宗中銀股份配售; (b)Tiger Asia其後獲提供兩項配售的詳情;在此之前,Tiger Asia已獲通知並同意這些詳情屬機密及股價敏感資料;(c)Tiger Asia亦同意,接獲這些資料後不會進行中銀股份的交易; (d)Tiger Asia在瑞士銀行於2008年12月31日配售中銀股份前,沽空了1.04億股中銀股份,推算從中賺得利潤860萬元;及Tiger Asia在蘇格蘭皇家銀行於2009年1月13日配售中銀股份前,沽出了2.56億股中銀股份(當中2.51億股為沽空股份),估計Tiger Asia因此虧損約1,000萬元。證監會亦指Tiger Asia 在賣空建設銀行股份時,透過令建設銀行股價下調的活動,涉嫌操控建設銀行的股價。
4. 第213條規定,凡任何人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任何有關條文,原訟法庭有權作出多項命令,包括強制令及飭令該人採取法庭指示的步驟,使交易各方回復他們訂立交易之前的狀況的命令。這條文賦予法院司法管轄權在有人違反有關法律條文時作出補救命令(及其他命令)。證監會認為,法例並無規定須事先由刑事法庭或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作出裁定或裁斷,然後才可尋求法院根據第213條作出補救命令。詳情請參閱證監會2009年8月20日及2010年4月26日的新聞稿。
證監會擬就法院撤銷Tiger Asia法律程序提出上訴 1 :
GS(14)@2011-07-16 15:33:49 http://www.sfc.hk/sfcPressReleas ... ervlet?docno=11PR83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早前提出申請,要求法院向涉嫌違反香港內幕交易及操縱市場法例的Tiger Asia Management LLC(Tiger Asia)及其三名人員(統稱Tiger Asia有關方面)頒發命令,原訟法庭今天剔除證監會就此提出的法律程序 (註1及2)。
法院下令將證監會針對Tiger Asia有關方面提出的法律程序剔除。法院之前曾於2011年6月21日決定,法院並無司法管轄權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裁定當事人違反內幕交易及操縱市場法例。這意味著如未經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或刑事法庭作出裁定,法院無權以違反內幕交易或操縱市場法例為理由,作出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尋求的命令。
證監會之前表示,擬就法院於6月對第213條的適用範圍作出的決定提出上訴。
證監會亦會就法院今天的裁決,即剔除對Tiger Asia有關方面全部法律程序的決定提出上訴。
證監會指出,即使法院已在6月作出決定,但法院仍可作出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尋求的命令,禁止Tiger Asia有關方面買賣香港上市證券及其衍生工具,理據是證監會覺得Tiger Asia有關方面已違反有關法例或曾牽涉有關的違法行為,或日後有可能違反有關法例或牽涉有關違法行為。
證監會續指,禁止買賣的命令並無要求法院就有關違法行為作出裁定,因此不應剔除證監會這部分的法律程序。
法院認為證監會在之前進行的聆訊並沒有就這一點進行爭辯,並決定法院並無司法管轄權基於違反法例的表面證據而作出有關命令。
完
備註:
1. 請參閱證監會2009年8月20日、2010年4月26日及2011年6月21日的新聞稿。
2. 法院的決定將登載於司法機構網站(
www.judiciary.gov.hk )。
衍匯亞洲/DLC Asia Limited (De Riva) (8210)專區 1 :
GS(14)@2017-12-16 09:43:17 https://rivacap.com/ website
2 :
GS(14)@2017-12-16 09:45:08 http://www.hkexnews.hk/APP/GEM/2 ... ls-2017121201_c.htm 招股書
3 :
GS(14)@2018-06-26 01:08:03 http://www.hkexnews.hk/APP/GEM/2 ... ls-2018061504_c.htm 新招股書
4 :
GS(14)@2018-08-14 23:40:49 1. 本集團為香港的交易商經紀,其透過全資附屬公司De Riva為專業投資者(附註)
提 供 衍 生 工 具 經 紀 服 務,而De Riva為證券及期貨條例項下的持牌法團及香港期
交 所 交 易 所 參 與 者。De Riva獲證監會發牌可於香港為專業投資者從事第1類(證
券交易)及 第2類(期貨合約交易)受規管活動,但不得提供任何保證金融資服務。
根據發牌條件,De Riva僅可向專業投資者提供服務。
本 集 團 的 主 要 業 務 為 衍 生 工 具 經 紀,涉 及 為 客 戶 配 對 及╱或 執 行 及 交 收 衍
生 工 具 交 易 指 示。客 戶 下 達 的 交 易 指 示 通 常 涉 及 期 貨 及 期 權 以 及 其 他 衍 生 產 品
組合,該等組合一般被客戶視為衍生工具市場的單一產品。於往績記錄期間,本
集團全部收益均來自向客戶提供衍生工具經紀服務所產生的佣金收入。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我 們 的 交 易 指 示 涉 及 於 香 港 交 易 所 或 新 交 所 執 行 的 上 市
衍 生 產 品 及 全 部 透 過 場 外 交 易 執 行 的 非 上 市 衍 生 產 品,由 於De Riva並無相關交
易 權,故 本 集 團 已 透 過De Riva與 數 名 執 行 經 紀 訂 立 安 排,以 就 新 交 所 的 上 市 衍
生 工 具 及 香 港 交 易 所 的 上 市 單 一 股 票 期 權 提 供 衍 生 工 具 服 務。因 此,De Riva以
代理身份安排及配對交易指示,惟並無提供任何執行、交收或結算服務,而交易
各方直接負責場外交易涉及的一切風險。
2. 董 事 相 信,上 述 為 交 易 商 經 紀 服 務 對 均 屬 專 業 投 資 者 的 客 戶 相 當 重 要 的 主
要原因。
下表載列我們按執行渠道劃分的收益明細: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八年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香港交易所 50,882 84.5 46,681 78.1 64,033 83.4
新交所 7,356 12.2 11,657 19.5 8,016 10.5
場外交易 1,968 3.3 1,414 2.4 4,710 6.1
總 計 60,206 100.0 59,752 100.0 76,759 100.0
3. 下表載列我們於往績記錄期間按主要產品類別劃分的收益明細: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八年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香港交易所上市
期貨及期權(附註) 39,173 65.1 35,032 58.6 37,450 48.8
香港交易所上市期貨 7,290 12.1 7,750 13.0 11,399 14.8
單一股票期權 4,419 7.3 3,899 6.5 15,184 19.8
新交所 7,356 12.2 11,657 19.5 8,016 10.5
場外交易 1,968 3.3 1,414 2.4 4,710 6.1
總 計 60,206 100.0 59,752 100.0 76,759 100.0
4. 下表載列於往績記錄期間按主要產品類別劃分由本集團執行的合約數目明細: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八年
千張 千張 千張
香港交易所上市期貨及期權(附註) 2,827 2,941 3,284
香港交易所上市期貨 632 446 933
單一股票期權 1,943 1,974 4,600
新交所 1,343 2,142 1,528
場外交易 558,250 192,293 2,049,964
5. 下表載列於往績記錄期間按本集團主要產品類別劃分的每張合約平均收益
明細: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八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香港交易所上市期貨及期權(附註) 13.9 11.9 11.4
香港交易所上市期貨 11.5 17.4 12.2
單一股票期權 2.3 2.0 3.3
新交所 5.5 5.4 5.3
場外交易 0.004 0.007 0.002
6. 下表載列本集團於往績記錄期間有關香港上市期貨及期權的定價條款明細: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八年
最低 最高
加 權
平均 最低 最高
加 權
平均 最低 最高
加 權
平 均
上市指數期貨及期權
-每張合約(港元) 5 50 13.7 5 50 13.6 5 50 12.8
-每筆(個基點) 0.2 35 2.7 0.2 30 1.4 0.2 30 1.0
單一股票期權
-每筆(個基點) 1 2 1.0 1 2 1.1 1 2 1.1
7. 我們的客戶均為專業投資者(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包括投資銀行、造市
商及基金。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八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團 分 別 擁 有 合 共76名、78名 及85名 客 戶,其 中50名、45名 及
44名屬活躍客戶(附註)。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
日 及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各 年,最 大 客 戶 所 佔 營 業 總 額 分 別 約
為8.7%、10.5%及10.0%。五大客戶合共所佔營業總額分別約為35.9%、41.0%及
46.1%。有 關 進 一 步 詳 情,請 參 閱 本 招 股 章 程「業 務」一 節「我 們 的 客 戶」一 段。
8. 由於業務性質使然,本集團並無任何主要供應商。然而,於往績記錄期間,
本 集 團 就 業 務 營 運 所 需 服 務 委 聘 多 名 服 務 供 應 商。由 於De Riva並非結算參與
者,故 本 集 團 將 結 算 職 能 外 判 予 身 為 結 算 參 與 者 的 服 務 供 應 商。我 們 的 五 大 服
務 供 應 商 包 括 結 算 經 紀、執 行 經 紀、一 名 市 場 數 據 供 應 商 及 一 名 網 絡 服 務 供 應
商。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八年三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 各 年,我 們 的 最 大 服 務 供 應 商 分 別 佔 其 他 經 營 開 支 總 額 約
40.9%、18.6%及36.8%。我們的五大服務供應商合共佔其他經營開支總額分別約
70.4%、68.5%及60.1%。
9.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 後 及 直 至 本 招 股 章 程 日 期,本 集 團 不 斷 側 重 於 向 客 戶 提 供
準時、優質及可靠的衍生工具經紀服務,以及加強持牌經紀維持業務活動及收益
水平的力度,並把握於日常業務過程中出現的可得市場機遇。於最後可行日期,
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尚未償還貿易應收款項中約17.3百萬港元(相當於約
81.6%)已 償 付。目 前 預 期 非 經 常 性 上 市 開 支 約6.2百萬港元將於截至二零一九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確認為開支。於往績記錄期間後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本集
團 亦 有 兩 名 新 客 戶;及De Riva於二零一八年一月就更大的辦公室物業與獨立第
三方訂立租賃協議,並於二零一八年四月遷入該等辦公室物業,以配合我們業務
營運的擴充。
10. 進行股份發售的理由及所得款項用途
董 事 相 信,上 市 將 不 僅 使 我 們 可 籌 集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以 協 助 執 行 載 列 於 本 招
股 章 程「業 務」一 節「我 們 的 業 務 策 略」一 段 所 載 業 務 策 略,尤 其 是 向De Riva提 供
申請成為結算參與者所需資金(據 董 事 所 作 最 佳 估 計,其 將 於 截 至 二 零 二 零 年 三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協助本集團節省約3.4百萬港元),且預期將降低我們的業務營
運成本從而提升整體盈利能力,且由於上市將需要擴闊股東基礎,其亦將為股份
買賣提供流通性,故可於必要時為我們未來發展提供集資平台,以便進一步增長。
此外,董事認為,上市將提升並鞏固我們於現有客戶(彼等為專業投資者)與潛在
客 戶 之 間 的 企 業 形 象 及 信 譽,並 料 會 透 過 提 高 與 現 有 客 戶 的 交 易 量 及 引 入 更 多
新 客 戶,增 加 我 們 的 收 益。
11. 按發售價每股發售股份0.275港 元(即指示性發售價的中位數)計 算,扣 除 相
關開支後的股份發售所得款項淨額估計約為31.0百萬港元。董事目前有意按下列
方式動用所得款項淨額:
自最後可行
日期至
二零一八年
九 月
三十日
截 至
二零一九年
三 月
三十一日
止六個月
截 至
二零一九年
九 月
三十日
止六個月
截 至
二零二零年
三 月
三十一日
止六個月
截 至
二零二零年
九 月
三十日
止六個月 總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申請成為結算參與者 – – 12,546 546 546 13,638
擴充場外交易產品
覆蓋範圍 – 1,254 2,154 2,418 2,418 8,244
用於辦公室擴充計劃 6,850 – – – – 6,850
擴大持牌經紀團隊 – – 756 756 756 2,268
6,850 1,254 15,456 3,720 3,720 31,000
12. 上市開支
假設發售價為每股發售股份0.275港 元(即指示性發售價範圍的中位數),則
股份發售的總開支估計約24.0百 萬 港 元,其 中 約10.6百萬港元已於截至二零一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合 併 損 益 表 中 確 認 為 上 市 開 支。我 們 預 期 將 產 生 上 市
開支約6.2百萬港元,其將於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確認為上市開支。
預期餘額約7.2百萬港元將於上市後確認為股本削減。有見及上文所述,董事認為,
屬非經常性質的一次性上市開支將於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對本
集團的財務業績構成重大不利影響。本集團謹此強調,前述上市開支的金額因屬
現時估算,僅供參考,而將於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於我們的合併
損益表中確認的最終金額乃有待根據審核作出調整及受不同變數及假設的變動
所影響。
13. 本集團分別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及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向De Riva
當時的股東宣派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股息約0.9百萬港元及4.0百 萬 港 元,該 等 股 息 已 分 別 於 二 零
一五年六月及二零一七年四月由內部資源以現金付清。除上文所述者外,於往績
記錄期間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組成本集團各其他公司概無派付或宣派任何股息。
14. 自 二 零 一 八 年 四 月 一 日 至 本 招 股 章 程 日 期,本 集 團 持 續 重 點 發 展 衍 生 工 具
業 務。董 事 確 認,除 本 節「上 市 開 支」一 段 所 載 上 市 開 支 外,自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起 直 至 本 招 股 章 程 日 期,本 集 團 的 財 務 或 交 易 狀 況 或 前 景 並 無 重 大 不
利 變 動,且 概 無 發 生 可 能 對 本 招 股 章 程 附 錄 一 所 載 會 計 師 報 告 所 述 資 料 構 成 重
大影響的事件。
倘 不 計 及 非 經 常 性 上 市 開 支 的 影 響,本 集 團 預 期 截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三 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純利將較上一年度有所減少,原因為(i)年內某一股票成交量上
升,帶動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香港交易所分部意外確認收益增幅,
惟 無 法 確 定 與 有 關 事 件 類 似 的 任 何 誘 因 是 否 會 再 次 出 現;及(ii)鑒於本集團於二
零 一 八 年 四 月 搬 遷 至 更 大 的 辦 公 室 物 業,估 計 截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度的辦公室租金將較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其他經營開支有
所增加。
15. 股份發售統計數據
按最高發售價
每股發售股份
0.3港元計算
按最低發售價
每股發售股份
0.25港元計算
本公司於上市時的市值(附註2) 240.0百萬港元 200.0百萬港元
未經審核備考經調整
合併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本集團
每股發售股份有形資產淨值(附註3) 0.111港 元 0.099港 元
5 :
GS(14)@2018-08-14 23:50:04 16. 風險: 依賴高層、依賴佣金及少數客戶、費率、投資不利氛圍、競爭、人員不足、監管、AR、員工成本、增長、專業投資者、不當行為、市場波動、交易基礎設備、不法行為
6 :
GS(14)@2018-08-14 23:54:08 17. 2009年成立,之後新舊股東通過不停轉手,舊股東完全退出,新股東取得股權,引資重組上市
18.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三 月 二 日,吳 先 生 向 黃 國 重 先 生 收 購612,000股 股 份,即De
Riva已發行股份總數9%,總代價為2,400,000港 元,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三 月 一 日 償 付。
有 關 投 資 乃 經 考 慮 李 先 生、馮 先 生、蔡 先 生 及 吳 先 生 自 身 加 盟 後 的De Riva業 務
增 長 及 售 股 股 東 黃 國 重 先 生 當 時 有 意 變 現 其 投 資 後 作 出。
19.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三 月 二 十 二 日,蔡 先 生 向Ngo Tong-Heng先生收購408,000股
股份,即De Riva已發行股份總數6%,總代價為1,200,000港元,於二零一七年三月
三十一日償付。有關投資乃經考慮李先生、馮先生、吳先生及蔡先生自身加盟後
的De Riva業務增長及售股股東Ngo Tong-Heng先生當時有意變現其投資後作出。
20.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八日,盛圖環球以總現金代價6,980,000港元向Pacific Asset
收 購408,000股 股 份,相 當 於De Riva已發行股份總數的6%(「第一次投資」)。有關
代 價 於 二 零 一 三 年 一 月 二 十 四 日 償 付,而 股 份 轉 讓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八 日 生
效。盛圖環球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向Pacific Assets所作的付款初步擬用於
與Pacific Asset及 余 先 生 共 同 開 發 余 先 生 的 未 來 業 務 項 目,該 金 額 隨 後 用 於 結 算
第 一 次 投 資。劉 名 康 先 生 透 過 朋 友 及 熟 人 意 識 到 於 香 港 證 券 市 場 買 賣 衍 生 工 具
的巨大增長潛能及前景,亦對De Riva於蔡先生、李先生、馮先生及吳先生加盟後
的潛在業務增長抱持樂觀態度。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八日,盛圖環球以總現金代價6,980,000港元向Pacific Asset
收 購408,000股 股 份,相 當 於De Riva已發行股份總數的6%(「第一次投資」)。有關
代 價 於 二 零 一 三 年 一 月 二 十 四 日 償 付,而 股 份 轉 讓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八 日 生
效。盛圖環球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向Pacific Assets所作的付款初步擬用於
與Pacific Asset及 余 先 生 共 同 開 發 余 先 生 的 未 來 業 務 項 目,該 金 額 隨 後 用 於 結 算
第 一 次 投 資。劉 名 康 先 生 透 過 朋 友 及 熟 人 意 識 到 於 香 港 證 券 市 場 買 賣 衍 生 工 具
的巨大增長潛能及前景,亦對De Riva於蔡先生、李先生、馮先生及吳先生加盟後
的潛在業務增長抱持樂觀態度。
21. 盛 圖 環 球 乃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三 月 二 十 一 日 在 香 港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盛 圖
環球主要從事投資控股業務。
盛 圖 環 球 股 份 的 當 前 持 有 人 為 執 行 董 事 劉 先 生 的 胞 弟 劉 名 康 先 生。劉 名 康
先生自盛圖環球註冊成立以來一直擔任其唯一股東。自二零一四年起,彼成為自
僱人士,並透過數間香港公司參與個人投資管理。於二零一四年前,彼主要從事
亞洲農業及商品項目的業務發展領域工作。劉名康先生於美國、香港及大中華地
區的公眾及私人公司從事各類投資活動。
我 們 的 控 股 股 東 余 先 生 確 認,彼 經 熟 人 介 紹 認 識 劉 名 康 先 生,彼 等 藉 此 機
會分享對本集團業務前景及機遇的看法。
7 :
GS(14)@2018-08-15 00:01:03 22. 我們的客戶均為專業投資者(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包括投資銀行、造市
商及基金。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八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團 分 別 擁 有 合 共76名、78名 及85名 客 戶,其 中50名、45名 及
44名屬活躍客戶(附註)。
23. 拓寬場外交易產品覆蓋範圍
本 集 團 有 意 拓 寬 提 供 予 客 戶 的 產 品 覆 蓋 範 圍,包 括 場 外 交 易 歐 洲 期 貨 交 易
所MSCI衍生工具市場及場外交易韓國綜合股價指數200衍生工具市場。本集團有
意招聘2名高級持牌經紀及1名 初 級 持 牌 經 紀,以 進 行 場 外 交 易 歐 洲 期 貨 交 易 所
MSCI衍生產品的業務發展。
歐 洲 期 貨 交 易 所 乃 提 供 廣 泛 產 品 的 交 易 所,包 括 地 區 及 國 家 指 數 期 貨 及 期
權,其中90種MSCI期貨及19種MSCI期權可於各類指數的新興市場及成熟市場進
行買賣,包括淨總回報指數期貨、總回報及價格指數以及各類貨幣(包括歐羅、美
元、英 鎊 及 日 圓)。MSCI指 數 為 其 中 一 種 跟 蹤 基 準 最 廣 泛 的 指 數,其 作 為 近1,000
種 交 易 所 交 易 基 金 的 基 準,與 超 過12萬 億 美 元 掛 鈎。以MSCI指數為基準的資金
金 額 巨 大,且 透 過 交 易 所 交 易 基 金 交 易 的 指 數 產 品 的 成 交 量 增 加,導 致 期 貨 及
期 權 需 求 量 有 所 提 升。歐 洲 期 貨 交 易 所 於 二 零 零 八 年 推 出MSCI衍 生 工 具,而 截
至 二 零 一 七 年,其 分 別 涵 蓋88種 及19種有關MSCI的 期 貨 產 品 及 期 權 產 品。該 等
衍 生 產 品 覆 蓋 全 球 不 同 市 場 或 地 區。自 二 零 一 四 年 起,歐 洲 期 貨 交 易 所 上 市 的
MSCI衍生工具的發展迅猛。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第 一 季 度,已 買 賣 合 約 逾4.1百 萬 張,按 年 增 長 百 分 之67,其
中 亞 洲 衍 生 產 品 的 表 現 強 勁。總 體 而 言,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底,MSCI期貨及
MSCI期權的開倉分別達致580億歐羅及140億歐羅。
場外交易韓國綜合股價指數200衍生工具市場的業務發展將由執行董事之
一 吳 先 生 負 責 進 行。吳 先 生 目 前 參 與 管 理 及 監 督 香 港 市 場 上 市 衍 生 產 品 經 紀 團
隊的營運。
韓國交易所(KRX)乃 全 球 最 大 的 衍 生 工 具 市 場 之 一,其 旗 艦 產 品 為 韓 國 綜
合股價指數200期權。於二零一六年,全球買賣合共337百萬張韓國綜合股價指數
200期 權 合 約,使 有 關 期 權 成 為 該 年 度 成 交 量 第 二 大 的 指 數 期 權。KRX覆蓋傳統
藍籌股行業(如電子、機器、汽車及煉油)以至高增長且未來主導的行業(如資訊科
技、半導體、生物科技及娛樂)等眾多行業。KRX憑藉外商投資者控股的穩定增長,
加上其全球投資者絕對數量及其國籍背景多元化的持續增長,處於全球領先地位。
董 事 相 信,鑒 於 客 戶 的 興 趣 日 濃,場 外 交 易 韓 國 綜 合 股 價 指 數200衍生工具市場
具 有 龐 大 潛 力,故 設 立 場 外 交 易 韓 國 綜 合 股 價 指 數200衍 生 產 品 對 盤 服 務,將 為
本 集 團 提 供 機 會,可 從 向 活 躍 買 賣 或 有 意 買 賣 場 外 交 易 韓 國 綜 合 股 價 指 數200衍
生產品的客戶提供該等服務,從而獲取潛在溢利。董事確認,就提供場外交易韓
國綜合股價指數200衍 生 產 品 對 盤 服 務 而 言,我 們 毋 須 遵 守 任 何 法 例 及 法 規,原
因 為 該 等 產 品 均 在 場 外 交 易。本 集 團 僅 擔 任 為 全 部 場 外 交 易 韓 國 綜 合 股 價 指 數
200衍生產品提供交易配對服務的代理。
23. 我們的客戶均為專業投資者(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包括投資銀行、造市
商及基金。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八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團 分 別 擁 有 合 共76名、78名 及85名 客 戶,其 中50名、45名 及
44名屬活躍客戶。
於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八年
活躍客戶(附註) 50 45 44
不活躍客戶 26 33 41
客戶總數 76 78 85
24.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二 零 一 七 年 及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 度,我
們的活躍客戶數目分別為50名、45名 及44名,惟我們的客戶總數由二零一六年三
月三十一日的76名增加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的78名,並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三十一日進一步增加至85名。於往績記錄期間,活躍客戶數目減少的主要原因
為本集團決定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結束場外交易商品衍生工
具業務,且董事透過公眾可得資料得悉,三名客戶因管理層決定而不再活躍於衍
生工具交易部門。
下 表 載 列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二 零 一 七 年 及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年度分別按交易頻率劃分的活躍客戶數目明細(附註4):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八年
按 月(附註1) 24 24 30
按 季(附註2) 13 17 12
按 年(附註3) 13 4 2
總 計 50 45 44
25. 交易商經紀市場
董 事 認 為,我 們 的 客 戶 均 屬 專 業 投 資 者,彼 等 於 股 票 衍 生 工 具 市 場 進 行 交
易時,通常會進行大額成交,以迅速達成彼等的投資目標。我們的客戶偏好於整
個磋商過程中匿名,以保護彼等身份及投資策略。因此,彼等需要交易商經紀作
為 代 表 以 隱 藏 身 份 及 以 較 不 公 開 的 方 式 進 行 交 易 配 對,避 免 突 然 對 市 場 造 成 極
大 影 響 及 引 起 市 場 刺 激 性 反 應,而 二 者 均 有 可 能 對 市 場 所 有 投 資 者 利 益 造 成 不
利影響。
此 外,由 於 客 戶 難 以 識 別(遑論成功賣出或買入)建立或維持投資組合所需
的流動資金,故客戶於公開市場達成彼等的投資目標需時。因此,客戶偏好由交
易商經紀代其於市場以合適的金額及價格進行交易磋商、尋找及配對,以縮短將
會耗用且可能對彼等投資回報及組合表現造成不利影響的時間。
此 外,交 易 商 經 紀 服 務 為 客 戶 的 身 份 保 密 並 提 供 投 資 策 略,從 而 於 交 易 過
程 中 保 障 彼 等 利 益 免 受 競 爭 對 手 影 響。此 等 隱 身 配 對 服 務 可 有 助 於 將 專 業 投 資
者向對手方洩露投資策略的機會降至最低。因此,董事認為,交易商經紀服務透
過避免惡意買入或賣出或操控市場等可導致投資者及整體市場利益受嚴重不利
影響的情況,協助維持市場穩健及保障市場內投資者的整體利益。
董 事 相 信,上 述 為 交 易 商 經 紀 服 務 對 均 屬 專 業 投 資 者 的 客 戶 相 當 重 要 的 主
要原因。
26. 下表載列我們按執行渠道及收費計算方式劃分的收益明細: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八年
固 定
費 用
固 定
百分比 小計
固 定
費 用
固 定
百分比 小計
固 定
費 用
固 定
百分比 小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
香港交易所 41,704 9,178 50,882 84.5 35,543 11,138 46,681 78.1 34,348 29,685 64,033 83.4
新交所 7,180 176 7,356 12.2 11,231 426 11,657 19.5 7,176 840 8,016 10.5
場外交易 90 1,878 1,968 3.3 40 1,374 1,414 2.4 16 4,694 4,710 6.1
總 計 48,974 11,232 60,206 100.0 46,814 12,938 59,752 100.0 41,540 35,219 76,759 100.0
27. 下表載列按收費計算方法劃分的本集團於往績記錄期間所執行香港交易所
上市衍生工具的合約數目明細: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八年
百萬張 百萬張 百萬張
固定費用 3.1 2.6 2.7
固定百分比 2.3 2.8 6.1
總 計 5.4 5.4 8.8
下表載列按收費計算方法劃分的本集團於往績記錄期間所執行新交所合約
的數目明細: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八年
百萬張 百萬張 百萬張
固定費用 1.3 2.0 1.3
固定百分比 0.0 0.1 0.2
總 計 1.3 2.1 1.5
28. 3. 場外交易
截至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各年,
場外交易經紀服務所產生的收益分別佔收益總額約3.3%、2.4%及6.1%。我們的場
外交易經紀服務主要涵蓋指數期貨及期權(以恒生指數或恒生中國企業指數為基礎)
以及單一股票期權(以香港聯交所的上市股票為基礎),均為非上市衍生工具。
我們的場外交易交易指示於香港交易所及新交所等正式公認的交易所以外
場地交收。參與場外交易的交易各方通常會面臨交易對手風險。交易對手風險指
某一合約方違約或無法履行其合約責任的風險。於往績記錄期間,就本集團處理
的 所 有 場 外 交 易 而 言,本 集 團 僅 作 為 代 理 透 過De Riva安排及配對交易各方之間
的交易指示。本集團並無參與任何執行、交收或結算過程,而交易各方須承擔有
關場外交易的交收及結算過程涉及的一切風險。因此,本集團一般不會就所提供
的場外交易經紀服務面臨任何交易對手風險。
下表載列按收費計算方法劃分的本集團於往績記錄期間所執行場外交易合
約的數目明細: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八年
百萬張 百萬張 百萬張
固定費用 0.0 0.2 0.0
固定百分比 558.3 192.1 2,050
總 計 558.3 192.3 2,050
場 外 交 易 衍 生 工 具 合 約 的 交 易 量 通 常 大 於 上 市 衍 生 工 具 合 約,因 為 場 外 交
易衍生工具合約的合約乘數通常假定為1,而上市衍生工具合約通常根據相關資
產而具有大於1的合約乘數。因此對於具相同相關資產和名義價值的上市和場外
交 易 衍 生 工 具 合 約 而 言,場 外 交 易 衍 生 工 具 合 約 的 交 易 量 一 般 會 遠 高 於 上 市 衍
生 工 具 合 約 的 交 易 量。
29. 我們的客戶主要包括投資銀行、造市商及基金。
下表載列我們於往績記錄期間按客戶類別劃分的收益明細: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八年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投資銀行 46,788 77.7 44,528 74.5 60,545 78.9
造市商 9,051 15.0 9,598 16.1 10,519 13.7
基 金 4,367 7.3 5,626 9.4 5,695 7.4
總 計 60,206 100.0 59,752 100.0 76,759 100.0
30.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我 們 的 客 戶 總 數 略 有 增 長。下 表 載 列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 的
客戶數目變動:
於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八年
於期初保有的客戶總數 57 76 78
吸納新客戶 19 5 7
現有客戶離去或註銷賬戶 – (3) –
於期末保有的客戶總數 76 78 85
31.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二 零 一 七 年 及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客
戶C分別向本集團貢獻的收益約為4.0百 萬 港 元、4.5百萬港元及6.8百萬港
元,分別佔本集團收益總額約6.7%、7.6%及8.9%。儘管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來自客戶C的收益較截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增加約51.1%,惟董事認為,鑒於客戶D及客戶E等其他幾大客戶於同期亦錄
得相若的收益增幅百分比(即客戶D及客戶E分別錄得52.0%及47.9%),故該
等 收 益 增 幅 與 劉 先 生 加 盟 的 關 聯 不 大。董 事 認 為,鑒 於 本 集 團 於 二 零 一 零
年透過簽署過戶協議首次與客戶C展 開 業 務 關 係,而 現 有 管 理 層 則 於 二 零
一三年與客戶C保持業務關係,故本集團已與客戶C建立非常良好的業務關
係。劉先生亦確認,本集團於二零一零年委任客戶C提供衍生工具經紀服務
時,彼並無參與其中。董事認為,劉先生並不負責交易櫃檯的前線操作,亦
不會直接管理與客戶C的 交 易,故 劉 先 生 加 盟 將 不 會 亦 不 曾 對 本 集 團 日 後
與客戶C的關係或客戶C應佔收益造成任何重大影響。有關劉先生的更多詳
情,請 參 閱 本 招 股 章 程「董 事 及 高 級 管 理 層」一 節。
32. 錯誤交易
本 集 團 的 錯 誤 交 易 通 常 由 人 為 過 失 引 致,如 持 牌 經 紀 與 客 戶 就 交 易 訂 單 詳
情 溝 通 不 當 或 在 執 行 交 易 訂 單 時 出 現 的 數 據 輸 入 錯 誤。當 我 們 的 持 牌 經 紀 得 悉
任何錯誤交易時,彼等必須即時向其各自的櫃台經理及合規團隊報告錯誤交易,
櫃 台 經 理 及 合 規 團 隊 隨 後 將 儘 快 記 錄 並 修 正 錯 誤 交 易。負 責 有 關 錯 誤 交 易 的 持
牌 經 紀 須 填 寫 錯 誤 報 告 記 述 有 關 事 件、所 採 取 的 行 動 及 錯 誤 交 易 為 本 集 團 帶 來
的 溢 利 或 虧 損 金 額。錯 誤 報 告 連 同 所 有 證 明 文 件 將 由 負 責 人 員 在 出 現 錯 誤 交 易
的 交 易 日 結 束 前 進 行 審 閱 及 簽 署。錯 誤 交 易 隨 後 將 在De Riva(作為持牌法團)於
往績記錄期間向證監會提交的月報表所載損益賬中列為其他開銷。
除 對 錯 誤 報 告 進 行 備 案 外,本 集 團 亦 採 納 措 施 以 監 控 錯 誤 交 易 所 面 臨 的 風
險。為確保及時發現並糾正所有錯誤交易,本集團的交收團隊將查核持牌經紀於
交易時段內不時執行的所有交易指示,且僅在確認交易指示概無錯誤時,彼等方
會就有關交易指示向客戶進行過戶。就由執行經紀執行的交易指示而言,交收團
隊 亦 將 與 執 行 經 紀 進 行 密 切 溝 通,確 保 所 有 已 執 行 交 易 指 示 準 確 無 誤 且 均 已 過
戶予客戶,而於交易日結束前De Riva並無剩餘任何未平倉交易倉位。
就 過 往 申 報 程 序 而 言,本 集 團 按 同 一 方 式 處 理 錯 誤 交 易 及 供 市,故 於 往 績
記錄期間的多數情況下,本集團並無於錯誤監控報告中具體區分供市及錯誤交易。
於開始籌備上市後,本集團管理層知悉區分錯賬開支與供市開支的重要性。因此,
自 二 零 一 七 年 十 二 月 十 三 日 起,De Riva已 實 施 新 錯 誤 申 報 存 檔 程 序,以 分 別 列
示De Riva每 日 產 生 的 錯 誤 交 易 金 額 與 供 市 開 支。管 理 層 亦 將 定 期 審 查 錯 誤 交 易
總額,並將進行檢討,以釐定是否需要向持牌經紀提供進一步培訓,從而確保彼
等於執行交易指示及與客戶溝通時可盡量減少出錯。
本 集 團 向 所 有 持 牌 經 紀 提 供 酌 情 花 紅 以 鼓 勵 其 表 現。向 持 牌 經 紀 支 付 的 酌
情 花 紅 由 管 理 層 參 考 期 內 純 利 後 釐 定,而 有 關 純 利 將 受 我 們 於 同 期 內 產 生 的 成
本(包括錯誤交易成本)直接影響。因此,持牌經紀如董事一直重視有關事宜般審
慎 留 意 於 日 常 營 運 中 的 任 何 錯 誤 交 易,原 因 為 有 關 錯 誤 交 易 將 直 接 影 響 其 個 人
利益。董事認為且獨家保薦人同意,此舉屬自我監察機制,可將持牌經紀別個及
共同導致的錯誤交易次數以及De Riva錯誤交易的整體發生頻率及金額降至最低。
除新推行的錯誤報告申報系統可使董事發現日常營運中的各項錯誤交易外,
亦 已 實 施 處 分 制 度 以 進 一 步 防 止 錯 誤 交 易 的 發 生。董 事 可 酌 情 向 導 致 重 大 或 重
複錯誤交易的持牌經紀發出口頭或書面警告。倘董事認為所犯錯誤無法接受,將
保留權利將其即時解僱。董事相信且獨家保薦人同意,採納此項新採納的處分制
度將使持牌經紀於對盤及執行交易指示時更為謹慎。
所 有 錯 誤 交 易 均 須 遵 守 申 報 及 批 准 規 定,以 便 管 理 層 每 日 有 效 監 察 出 現 錯
誤交易的次數。申報及批准基礎載列如下:
申報及批准級別 金額(港元) 須向以下人士申報及取得批准
第1級 少於10,000 • 櫃台經理
第2級 10,001至50,000 • 執行董事;及
• 櫃台經理
第3級 50,001至100,000 • 本集團行政總裁;
• 執行董事;及
• 櫃檯經理
第4級 100,001及以上 • 董事會主席;
• 本集團行政總裁;
• 執行董事;及
• 櫃檯經理
倘錯誤交易總金額少於或等於10,000港 元,則 該 項 錯 誤 交 易 須 遵 守 上 述 第1
級 申 報 及 批 准 規 定。倘 錯 誤 交 易 金 額 介 乎10,001港元至50,000港 元,則 須 遵 守 第2
級 申 報 及 批 准 規 定,據 此 亦 須 向 執 行 董 事 額 外 申 報 及 取 得 批 准。金 額 介 乎50,001
港元至100,000港元的錯誤交易將觸發第3級申報及批准規定,據此亦須向行政總
裁申報及取得批准。金額達100,001港元及以上的錯誤交易將觸發第4級呈報及批
准規定,據此亦須向董事會主席額外申報及取得批准。根據上述層級作出申報後,
就相應等級授出批准的董事須於錯誤報告簽署作內部記錄用途。
管 理 層 將 定 期 審 閱 錯 誤 交 易 的 總 金 額,並 可 能 不 時 向 持 牌 證 券 經 紀 提 供 進
一步培訓,以將發生錯誤交易的機率減至最低。
33. 下文載列自實施新錯誤申報存檔起的錯賬開支及供市開支詳情:
錯賬開支 供市開支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經審核)(未經審核)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附註) – 73
二零一八年一月 7 150
二零一八年二月 – 181
二零一八年三月 159 131
二零一八年四月 – 206
二零一八年五月 75 96
二零一八年六月 – 190
二零一八年七月 – 126
二零一八年八月(截至最後可行日期) – 45
附註: 新錯誤申報存檔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推行。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我 們 的 錯 賬 開 支 約 為159,000港 元,主 要 由 於 一 項 金 額
約 為136,000港 元 的 錯 誤 交 易 所 致。引 致 該 錯 誤 的 原 因 為 人 為 數 據 輸 入 錯 誤 導 致
售出額外217張 恆 生 指 數 期 貨 合 約。錯 誤 一 經 發 現,持 牌 經 紀 立 即 透 過 於 市 場 購
買同等數量的恆生指數期貨合約關閉多餘售出倉位。因此,該錯誤交易導致損失
約136,000港元。
於二零一八年五月,我們的錯賬開支約為75,000港元,原因為人為數據輸入
錯 誤 導 致 將 不 同 的 恒 生 中 國 企 業 指 數 的 指 數 參 考 編 號 提 供 予 不 同 客 戶,且60張
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貨合約已按不同指數點進行交易。因此,該錯誤交易導致損
失 約75,000港元。
上 市 後,為 提 升 企 業 管 治 以 及 本 集 團 及 準 股 東 的 權 益,本 集 團 將 於 定 期 報
告(包括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及年報)披露每季的錯賬開支及供市開支明細,以向
股東提供最新資料。
1.8百萬港元的錯誤交易
於 往 績 記 錄 期 間,本 集 團 識 別 一 項 金 額 約 為1.8百 萬 港 元 的 重 大 錯 誤 交 易,
其對我們於往績記錄期間的溢利造成不利影響。據董事確認,導致該項錯誤交易
事 件 的 主 要 原 因 為 本 集 團 與 執 行 經 紀 之 間 溝 通 出 錯。由 於 我 們 的 持 牌 經 紀 未 有
就 執 行 經 紀 於 通 宵 時 段 有 否 執 行 任 何 未 成 交 交 易 指 示 進 行 覆 核 及 核 實,亦 因 疏
忽 大 意 而 未 能 及 時 向 我 們 的 客 戶 及 其 結 算 經 紀 告 知 所 有 已 執 行 的 事 項,故 本 集
團亦須就錯誤交易負責。有關交易為公開交易指示,即於公開市場下達的交易指
示,其在對手方於公開市場著手進行有關交易時獲撤銷或執行前仍然生效。鑒於
此類交易的性質,概無於執行交易前向交易各方發出交易確認。因此,概無於執
行交易前向客戶發出任何交易確認。
De Riva於二零一六年三月接獲錯誤交易指示(為未成交交易指示),並聯繫
於 同 一 日 交 易 時 段 後 下 達 未 成 交 交 易 指 示 的 執 行 經 紀。該 未 成 交 交 易 指 示 隨 後
於通宵時段在市場上執行,而我們及客戶理應獲持牌經紀知會有關執行情況,並
於下一交易日的交易時段結束前由我們的執行經紀分配至客戶賬戶。然而,負責
該交易指示的持牌經紀在未確認執行及非執行公開交易指示數目的情況下不小
心 重 啟 電 腦,且 由 於 顯 示 已 完 成 交 易 的 介 面 及 所 有 交 易 記 錄 已 於 上 次 登 出 前 刷
新及清空,故未能檢查自上次登入起有否任何執行及非執行公開交易指示。此外,
該交易的當時執行經紀未能於執行有關交易時通知我們。因此,於我們得悉當時
執行經紀執行該交易指示前,客戶無法接手相關交易倉位,故我們須自行持有倉
位並在市場上逐漸轉手,而此舉最終導致1.8百萬港元的重大錯誤交易。
De Riva於未成交指示執行後的兩個交易日方接獲我們的執行經紀通知,已
執行交易倉位尚未分配予客戶。我們立即聯繫客戶安排有關交收。然而,由於我
們未能及時通知客戶所執行的交易指示,故客戶拒絕承接交易倉位。我們的執行
經 紀 亦 認 為 交 收 責 任 不 應 由 彼 等 承 擔。因 此,De Riva最終被迫承接有關交易倉
位並承擔有關交易倉位的一切責任,因而對本集團造成重大損失。就董事所深知,
直 至 最 後 可 行 日 期,概 無 有 關 持 牌 經 紀 或 執 行 經 紀 因 該 事 件 被 任 何 監 管 機 構 處
以罰款。
34. 按職能劃分的僱員人數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二 零 一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十一日及最後可行日期按職能劃分的僱員人數載列如下:
於三月三十一日 於最後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八年 可行日期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 5566
衍生工具交易及經紀 13 11 12 12
交收部門 3322
金融、資訊科技、
合規、人力資源及
行 政 3455
總 計 24 23 25 25
8 :
GS(14)@2018-08-15 00:01:20 35. 人好clean,但個個炒股
9 :
GS(14)@2018-08-15 00:02:39 36. 信永中和
37. 2018年增30%,至1,530萬,900萬現金
10 :
GS(14)@2018-11-06 17:34:19 盈利降33%,至410萬,5,500萬現金
11 :
GS(14)@2019-01-22 17:17:51 衍匯亞洲有限公司(「本公司」,連 同 其 附 屬 公 司 統 稱「本集團」)董 事(「董 事」)會
(「董事會」)謹此知會本公司股東(「股 東」)及 有 意 投 資 者,根 據 對 本 集 團 截 至 二
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本期間」)的未經審核管理賬目及董事會目
前 可 得 的 資 料 作 出 的 初 步 評 估,不 計 及 非 經 常 性 上 市 開 支,預 期 本 集 團 於 本 期
間將錄得除稅後純利約4.4百 萬 港 元,較 二 零 一 七 年 同 期 約10.1百萬港元減少約
56.4%。根 據 董 事 會 目 前 可 得 的 資 料,董 事 會 認 為 本 集 團 的 除 稅 後 經 調 整 純 利
減 少 主 要 歸 因 於 本 期 間 的 收 益 減 少 及 其 他 經 營 開 支 增 加 所 致。
由 於 本 公 司 仍 在 落 實 本 期 間 的 未 經 審 核 綜 合 財 務 報 表,本 公 告 所 載 的 資 料 僅
基 於 董 事 會 根 據 目 前 可 得 資 料 而 作 出 的 初 步 評 估,且 該 等 資 料 未 經 本 公 司 核
數 師 或 本 公 司 審 核 委 員 會 審 核 或 審 閱,且 可 能 會 作 出 調 整。本 集 團 本 期 間 的 財
務 資 料 詳 情 將 於 本 公 司 的 季 度 業 績 公 告 內 披 露,其 預 期 於 二 零 一 九 年 一 月 底
刊 發。此 外,本 集 團 截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實 際 業 績 或 會 有 別
於 本 公 告 所 披 露 者。股 東 及 有 意 投 資 者 務 須 細 閱 本 公 司 的 年 度 業 績 公 告,其 預
期 於 二 零 一 九 年 六 月 底 前 刊 發。
12 :
GS(14)@2019-05-22 09:01:20 衍匯亞洲有限公司(「本公司」,連 同 其 附 屬 公 司 統 稱「本集團」)董 事(「董 事」)會
(「董事會」)謹 此 知 會 本 公 司 股 東 及 有 意 投 資 者,於 二 零 一 九 年 五 月 二 十 一 日,
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De Riva Asia Limited錄得重大人為失誤造成交易虧損
(「該虧損」)約2.7百 萬 港 元。該 失 誤 交 易 是 由 於 執 行 經 紀 不 熟 習 由 香 港 期 貨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實 施 的 新 系 統 而 造 成。預 期 該 虧 損 將 對 本 集 團 第 一 季 度 業 績(即 截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三 個 月)未 經 審 核 純 利╱虧 損 淨 額 造 成 重 大 影 響。
本 集 團 將 提 供 額 外 培 訓,使 其 員 工 熟 習 新 系 統 及 使 本 集 團 未 來 順 利 實 施 該 新
系 統。董 事 會 已 警 誡 該 執 行 經 紀,並 考 慮 可 能 對 該 執 行 經 紀 採 取 可 能 包 括 沒 收
該 執 行 經 紀 的 部 分 或 全 部 年 終 花 紅 等 紀 律 行 動。
TPSC Asia Group Holding 專區 1 :
GS(14)@2018-02-06 09:57:00 https://www.tpsc-asia.com/tpsc-asia-pte-ltd TPSC Asia Pte Ltd
TPSC Asia Pte. Ltd. (formerly known as Total Petrochemicals South East Asia Pte. Ltd.) is a well-known Polystyrene resin producer in the region and beyond, whose history dated back to 1983. With plant capacity of 100,000 ton/year, we supply high quality general purpose polystyrene (GPPS) and high impact polystyrene (HIPS) to over thirty countries worldwide. The plant is strategically located in Singapore, which allows convenient access to the other Asia Pacific countries and the rest of the world. TPSC Asia Pte. Ltd. is committed to offering quality products to customers in industries such as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office automation, consumer goods, packaging, and medical.
TPSC Asia Group Holding 專區 1 :
GS(14)@2018-02-06 09:57:00 https://www.tpsc-asia.com/tpsc-asia-pte-ltd TPSC Asia Pte Ltd
TPSC Asia Pte. Ltd. (formerly known as Total Petrochemicals South East Asia Pte. Ltd.) is a well-known Polystyrene resin producer in the region and beyond, whose history dated back to 1983. With plant capacity of 100,000 ton/year, we supply high quality general purpose polystyrene (GPPS) and high impact polystyrene (HIPS) to over thirty countries worldwide. The plant is strategically located in Singapore, which allows convenient access to the other Asia Pacific countries and the rest of the world. TPSC Asia Pte. Ltd. is committed to offering quality products to customers in industries such as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office automation, consumer goods, packaging, and medical.
2 :
GS(14)@2018-02-06 09:57:22 http://www.hkexnews.hk/APP/GEM/2 ... ls-2018020103_c.htm 招股書
寶燵控股專區(萬利仕(亞洲)顧問有限公司,Manning Asia)(8601)專區 1 :
GS(14)@2018-05-10 06:23:56 http://www.manningsasia.com/ 網站
2 :
GS(14)@2018-05-10 06:24:05 http://caringcompany.org.hk/popu ... eight=580&width=640 萬利仕(亞洲)顧問有限公司
Mannings (Asia) Consultants Limited
YEAR: 2015 - 2017
提名機構:
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
樂於捐助社群
在指定期間,為提名機構提供金錢或物資上的捐助。
參與提名機構所舉辦的賣旗日 / 捐血日 / 公益慈善活動 / 公益營銷活動。
傳授知識技術
在指定期間,為提名機構提供免費/象徵式收費的諮詢、顧問或服務,以專業知識或經驗,提升機構的管理能力。
關懷員工
按勞資雙方制定的合約中,提供高於《僱傭條例》的工作條件或福利措施
提供高於《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及/或《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要求的保障,致力保障員工的健康及安全。
為員工提供活動、輔導或支援服務,協助員工處理精神壓力、人際關係、健康、個人或家庭等事務。
提供高於《僱傭條例》要求的相關假期或提供相關服務或活動,以便員工處理個人或家庭緊急事務。
提供高於《僱傭條例》要求的相關假期,或提供/資助服務或活動,支持員工履行家庭的角色。
設有內部通訊、員工諮詢活動或投訴機制,讓員工更能清楚了解公司的決策、表達意見、或反映不滿。而公司的最高管理層,在指定期間,曾多次與前線員工見面,聆聽及討論他們關心的問題,尤其一些影響他們就業或福利的轉變。
為僱員及其家庭提供福利及支援,對他們的家庭生活帶來正面影響。
關懷環境
在日常運作中,建立機制/措施,或策劃計劃/活動來推動環保。
在生產過程中通過建立措施,減少生產過程對環境所帶來的影響。
建立減碳措施,計算及減低碳排放量。
3 :
GS(14)@2018-05-10 06:24:19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509/25/P201509250399.htm 路政署招標承投屯門公路(市中心段)加建隔音屏障工程
*************************
路政署今日(九月二十五日)招標承投屯門公路(市中心段)加建隔音屏障工程(合約編號:HY/2013/19)。
工程預計於今年十二月展開,為期約三十六個月。工程主要包括沿屯門公路(市中心段)設置隔音屏障和隔音罩以及進行相關的渠務、道路、遷移公用設施、街道照明、交通輔助設施和環境美化工程。
路政署已聘請萬利仕(亞洲)顧問有限公司負責設計及監督有關的建造工程。有意投標者可於萬利仕(亞洲)顧問有限公司(地址:香港九龍尖沙咀山林道四十六至 四十八號運通商業大廈五樓)索取投標表格和其他資料。
招標已於今日刊憲。截標日期為二○一五年十一月六日(星期五)中午十二時。投標書須放入設置於香港北角渣華道三百三十三號北角政府合署地下的「政府物流服務署投標箱」內。
如有查詢,可致電3168 2028。
完
2015年9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23分
4 :
GS(14)@2018-05-10 06:24:34 http://www.hkexnews.hk/APP/GEM/2 ... ls-2018050402_c.htm 招股書
5 :
GS(14)@2018-09-02 18:01:28 1. 我們為香港專注基礎設施發展領域的工程顧問。於往績記錄期,我們的工程顧
問服務主要涉及 (i) 土木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及結構工程以及岩土工程;及 (ii) 交通
工程。我們亦向我們的客戶提供較小程度的其他配套服務。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報
告,本集團因於二零一七年提供基礎設施工程顧問而錄得收益 86.2 百萬港元,佔同
年香港市場份額 3.0%。
下表載列於往績記錄期按服務性質劃分的收益、毛利及毛利率明細: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
二零一六財政年度 二零一七財政年度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八年
收益 毛利 毛利率 收益 毛利 毛利率 收益 毛利 毛利率 收益 毛利 毛利率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土木工程
-道路及
結構工程 36,346 51.0 47,571 55.2 13,134 66.8 8,875 42.6
-岩土工程 7,892 11.1 8,130 9.4 1,380 7.0 2,129 10.2
-其他(附註) 7,359 10.3 6,001 7.0 507 2.6 586 2.9
小計 51,597 72.4 21,227 41.1 61,702 71.6 24,980 40.5 15,021 76.4 5,890 39.2 11,590 55.7 4,906 42.3
交通工程 17,576 24.6 7,606 43.3 21,795 25.3 9,517 43.7 3,915 19.9 1,736 44.3 7,373 35.4 3,336 45.2
其他配套服務 2,140 3.0 435 20.3 2,724 3.1 893 32.8 737 3.7 167 22.7 1,846 8.9 692 37.5
總計 71,313 100.0 29,268 41.0 86,221 100.0 35,390 41.0 19,673 100.0 7,793 39.6 20,809 100.0 8,934 42.9
附註:其他主要包括渠務工程及海事工程。
(I) 土木工程
就我們的土木工程服務而言,我們一直擔任多項基礎設施工程(主要包括道路、
橋樑、隔音屏障、無障礙通道設施、斜坡改善、地基工程、渠務及河堤)的工程顧
問。
(II)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一般指交通及運輸網絡的研究、規劃、設計及維護。本集團的交通工
程服務包括收集交通流量數據、編製道路及相關道路設施設計的佈局規劃及詳圖以
及臨時交通管理計劃。
有關服務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業務-服務詳情」一段。
(III) 其他配套服務
於往績記錄期,我們亦提供其他配套服務,主要包括 (i) 透過招聘、僱用及按合
約基準向合適人士支付薪酬而向政府機構調配工程及相關員工;及 (ii) 實施基礎設施
發展項目的合約管理程序的顧問服務。
2. 於往績記錄期承接的項目
於二零一六財政年度、二零一七財政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三個月分別有 332 個、334 個及 178 個項目,為本集團帶來收益總計 71.3 百萬港元、
86.2 百萬港元及 20.8 百萬港元。
以下載列於往績記錄期按各自確認的收益範圍列示本集團的項目明細:
二零一六
財政年度
二零一七
財政年度
截至
二零一八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三個月
項目數目 項目數目 項目數目
已確認收益
1百萬港元或以上 11 9 0
500,000港元至1百萬港元 25 33 8
100,000港元至500,000港元 110 114 48
50,000港元至100,000港元 63 67 37
10,000港元至50,000港元 105 99 59
10,000港元以下 18 12 26
總計 332 334(附註1) 178(附註2)
3. 下表列示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已就其遞交標書的項目數目、獲授項目數目及中
標率:
二零一六
財政年度
二零一七
財政年度
截至
二零一八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三個月
本集團已遞交標書的項目數目 504 529 106
獲授項目數目 166 157 33
中標率(%) 32.9 29.7 31.1
4. 積存項目
下表載列我們於往績記錄期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項目數目的變動:
二零一六
財政年度
二零一七
財政年度
截至
二零一八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三個月
自二零一八年
四月一日起直
至最後實際
可行日期
期初項目數目(附註1) 221(附註5) 229(附註6) 229(附註7) 198(附註8)
我們獲授的新項目數目(附註2) 166(附註5) 157(附註6) 33(附註7) 59(附註8)
已完工項目數目(附註3) 158 157 64 91
期末項目數目(附註4) 229 229 198 166
5. 下表載列我們於往績記錄期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積存項目價值的變動:
二零一六
財政年度
二零一七
財政年度
截至
二零一八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三個月
自
二零一八年
四月一日
至最後實際
可行日期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積存項目期初價值 59,786 83,146 81,909 93,467
已獲授新項目及工程變
更令的總價值(附註1) 94,673 84,984 32,367 54,802
已確認收益(附註2) 71,313 86,221 20,809 34,123
積存項目期末價值(附註3) 83,146 81,909 93,467 114,146
6. 目分別為 139 名、149 名及 93 名。下表載列於往績記錄期按客戶類別劃分的收益明
細、毛利、毛利率及所承接項目數量:
二零一六財政年度 二零一七財政年度
收益 毛利 毛利率 收益 毛利 毛利率
項目數目 千港元 % 千港元 % 項目數目 千港元 % 千港元 %
建築承建商(附註3) 266 51,673 72.5 23,644 45.8 268 65,742 76.2 28,365 43.1
政府機構(附註4) 23 12,390 17.4 3,200 25.8 27 15,302 17.7 5,139 33.6
其他(附註5) 43 7,250 10.1 2,424 33.4 39 5,177 6.1 1,886 36.4
總計 332 71,313 100.0 29,268 41.0 334(附註1) 86,221 100.0 35,390 41.0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八年
收益 毛利 毛利率 收益 毛利 毛利率
項目數目 千港元 % 千港元 % 項目數目 千港元 % 千港元 %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建築承建商(附註3) 163 16,890 85.9 7,167 42.4 144 12,724 61.1 5,573 43.8
政府機構(附註4) 18 2,716 13.8 599 22.1 24 7,203 34.6 2,876 39.9
其他(附註5) 4 67 0.3 27 40.3 10 882 4.3 485 55.0
總計 185 19,673 100.0 7,793 39.6 178(附註2) 20,809 100.0 8,934 42.9
7. 分包顧問
視乎我們的服務範疇,我們不時委聘各類專業分包顧問(包括註冊結構工程師、
註冊岩土工程師、認可人士、環境專家、機電工程師、建築師及測量師)就(i)調查及
可行性研究;及 (ii) 基礎設施設計及規劃提供技術意見。於二零一六財政年度、二零
一七財政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我們產生分包顧問費 10.1
百萬港元、14.4百萬港元及2.7百萬港元,佔我們服務成本總額分別約23.9%、28.3%
及 22.4%。
8. 於往績記錄期的虧損項目
於往績記錄期,我們錄得一個涉及香港大澳河堤及其他改善工程有關的土木工
程顧問服務的虧損項目(「大澳項目」)。大澳項目的初步合約金額約為 5.2 百萬港元。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我們估計進行大澳項目將予產生的總成本
將高於來自該項目的總收益。因此,我們於二零一五年已就大澳項目將予產生的項
目虧損計提撥備。於二零一六財政年度、二零一七財政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有關大澳項目的虧損約0.4百萬港元、0.7百萬港元及17,000港元
已分別被二零一五所計提的撥備抵銷。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就大澳項目計
提的撥備約為 1.9 百萬港元。
9. 首次公開發售前投資
根據第一批首次公開發售前認購協議,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三日,張先生以代
價 3,500,000.00 港元認購 98 股 Richness Universal 的新普通股(「第一批首次公開發
售前認購」)。該項交易於同日完成。根據第二批首次公開發售前認購協議,於二零
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Polar Lights 及 Twinkle Galaxy 以代價 4,250,000.00 港元認購
192 股 Richness Universal 的新普通股(「第二批首次公開發售前認購」)。該項交易於
同日完成。
預期於上市後本公司將由煒榮投資擁有 53.25%、鄭先生擁有 7.35%、Polar
Lights 擁有 7.20% 及 Twinkle Galaxy 擁有 7.20%。
鄭先生為周大福珠寶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929)執行董事及新世界發展有
限公司(股份代號:0017)執行董事,該兩家公司均為聯交所上市的公司。
董事認為,透過向本集團業務提供策略性及發展合作機會及意見,該等投資使
本集團獲益。尤其是,本集團可能因鄭先生於物業發展行業的個人及業務關係所獲
得的潛在新轉介客戶以及鄭先生對業務管理及市場機遇的觀點而受益。
Polar Lights 由王先生直接全資擁有。王先生於於土木工程行業擁有豐富經驗及
自二零零二年起為一家香港私人建築公司的董事。王先生為兩間公司的董事及╱或
股東,該等公司曾為萬利仕的客戶,萬利仕於二零一六財政年度及二零一七財政年
度根據兩份合約向上述客戶提供顧問服務。兩間公司於二零一六財政年度、二零
一七財政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貢獻的收益佔我們總收益約
0.2%、約 0.1% 及 0%。
Twinkle Galaxy 由林先生直接全資擁有。林先生自二零零二年起為一家香港私
人建築公司的董事總經理及於土木工程行業擁有逾三十年的工作經驗。林先生為一
間公司的董事,該公司曾為萬利仕的客戶,且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仍為萬利仕客
戶。萬利仕根據二零一六財政年度的四份合約、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的兩份合約及
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的三份合約向上述客戶及上述客戶的合營企
業提供顧問服務。上述客戶及上述客戶的合營企業於二零一六財政年度、二零一七
財政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貢獻的收益佔我們總收益的約
0.7%、約 1.5% 及 2.1%。
10. 業務、財務狀況或經營業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發售統計數據
發售股份數目 : 200,000,000股股份(視乎發售量調整權而定)
發售價 : 不高於每股發售股份0.40港元及預期不低於每股發售股份0.30
港元(不包括經紀佣金、聯交所交易費及證監會交易徵費)
基於發售價
每股發售
股份0.30港元
計算
基於發售價
每股發售
股份0.40港元
計算
港元 港元
市值(附註1) 240,000,000 320,000,000
股東應佔每股未經審核備考經調整合併有形資產
淨值(附註2) 0.10 0.12
11. 上市開支
本集團預期上市開支總額(為非經常性質,包括包銷佣金及其他相關開支)將為
25.0 百萬港元(基於指示性發售價範圍的中位數)。7.4 百萬港元直接歸因於發行發售
股份及預期將於上市後入賬列為自權益扣除。餘下金額 17.6 百萬港元於本集團二零
一八財政年度損益中扣除,其中 3.7 百萬港元已於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
個月自損益扣除。
12. 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
按發售價為每股發售股份 0.35 港元(即指示性發售價範圍每股發售股份 0.30 港元
至每股發售股份 0.40 港元的中位數)計算,我們自股份發售收取的所得款項淨額(經
扣除股份發售相關開支後)估計將約為 45.0 百萬港元。董事現時擬按以下方式應用該
等所得款項淨額:(i) 約 26.3 百萬港元(佔估計所得款項淨額約 58.4%)將用於招聘專
業人員(包括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岩土工程師、認可人士、建築師、製圖師、機電
工程師、環境專家及樓宇工程師),以設立專注於樓宇發展領域的新團隊;(ii) 約 5.6
百萬港元(佔估計所得款項淨額約 12.4%)將用於招聘額外項目經理、項目工程師及
製圖師以加強內部專業員工團隊;(iii) 約 2.6 百萬港元(佔估計所得款項淨額約 5.8%)
將用於租賃額外辦公室物業;(iv) 約 2.4 百萬港元(佔估計所得款項淨額 5.3%)將用於
升級資訊科技系統;(v) 約 2.1 百萬港元(佔估計所得款項淨額約 4.7%)將用於購置額
外汽車以應對運輸需求;(vi) 約 2.0 百萬港元(佔估計所得款項淨額約 4.5%)將用於加
大市場營銷力度;及(vii)約4.0百萬港元(佔估計所得款項淨額約8.9%)將用作一般營
運資金。
13. 自本公司註冊成立日期起,本公司並無派付或宣派股息。於重組之前,本集團
的附屬公司萬利仕於二零一六財政年度、二零一七財政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三個月分別向其當時的股東宣派及分派股息 13.0 百萬港元、13.4 百萬港
元及零。
董事會將視乎我們的整體業務狀況及策略、現金流量、財務業績及資金需求、
股東權益、稅務狀況、法定及監管限制及董事會認為相關的其他因素根據開曼群島
法及細則對未來年度派息及股息金額的建議酌情而定。本公司宣派末期股息亦須於
股東大會上經股東批准後方可作實。我們無法向 閣下保證我們將宣派或支付該等
金額或任何金額的股息。
14.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集團有 166 個手頭項目(指已動工但尚未完工的項目以
及我們已獲授但尚未動工的項目),合共 114.1 百萬港元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後尚未
確認為收益,其中 25.9 百萬港元、46.7 百萬港元、33.7 百萬港元及 7.8 百萬港元預計
將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後及直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九財政年度、
二零二零財政年度及於二零二零財政年度之後確認為收益。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
閱本招股章程「業務-手頭項目」一段。
除本招股章程「財務資料-上市開支」一段所披露者外,董事確認,直至本招股
章程日期,自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起,我們的財務或經營狀況概無出現重大不
利變動,且自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起,並無發生可能對本招股章程附錄一所載
會計師報告所示資料造成重大影響的事件。
6 :
GS(14)@2018-09-03 01:33:46 15. 風險: 非經常性質、員工成本、不再被納入工程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存置的顧問服務名冊、人、成本超支、分包顧問、業務擴張、AR、專業彌償責任、客戶規格、保險、電腦、基礎設施發展、激烈的競爭工程員工的薪金指數
7 :
GS(14)@2018-09-03 01:41:03 16. 2005年成立,之後不停接業務,引入投資上市
17. 根據第一批首次公開發售前認購協議,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三日,鄭先生以代
價 3,500,000.00 港元認購 98 股 Richness Universal 的新普通股(「第一批首次公開發售
前認購」)。該項交易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三日完成及於同日支付代價。該代價乃經
參考萬利仕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未經審核資產淨值、鄭先生所作投資帶
來的策略價值及本集團的業務前景後經公平磋商釐定。於完成第一批首次公開發售
前認購後,Richness Universal 由張先生及鄭先生分別擁有約 90.2% 及約 9.8%。
根據第二批首次公開發售前認購協議,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Polar
Lights 及 Twinkle Galaxy 各自以代價 4,250,000.00 港元認購 192 股 於 Richness
Universal 的 新 普 通 股, 合 共 384 股 Richness Universal 新 普 通 股, 總 代 價 為
8,500,000.00 港元(「第二批首次公開發售前認購」)。該項交易於二零一八年三月
二十八日完成及於同日支付代價。該代價乃經參考萬利仕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的未經審核資產淨值、鄭先生根據第一批首次公開發售前認購所作投資
及本集團的業務前景後釐定。緊接根據第二批首次公開發售前認購配發股份前,
Richness Universal 的 518 股新普通股及 98 股新普通股(按面值入賬列作繳足)以紅
利發行方式分別獲配發予張先生及鄭先生。於完成第二批首次公開發售前認購後,
Richness Universal 由張先生、鄭先生、Polar Lights 及 Twinkle Galaxy 分別擁有約
71.0%、9.8%、9.6% 及 9.6%。
18. 「鄭先生」 指 鄭志恆先生
19. 鄭先生的背景
鄭先生為周大福珠寶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929)執行董事及新世界發展有
限公司(股份代號:0017)執行董事,該兩家公司均為聯交所上市公司。鄭先生持有
韋仕敦大學(前稱「西安大略大學」)經濟學文學士學位。彼為香港鑽石總會有限公司
常務委員會成員。
本集團透過張先生首次與鄭先生接觸,張先生於一次業界活動中結識鄭先生。
就董事所深知及盡悉,鄭先生為獨立第三方及於過往及現在與本集團、股東、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彼等各自任何聯繫人及本公司的任何關連人士並無任何關係。
Polar Lights 的背景
Polar Lights 為一家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在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及由王先生直接全資擁有。Polar Lights 為一家投資控股公司。
王先生為 Polar Lights 的唯一股東及董事。彼於土木工程行業擁有豐富經驗及自
二零零二年起為香港一家私人建築公司的董事。彼於一九七六年獲得土木工程理學
學士學位。彼自一九八六年起為香港工程師學會會員及自二零零零年起為香港公路
學會資深會員。
王先生為兩間公司的董事及╱或股東,該等公司曾為萬利仕的客戶,萬利仕於
二零一六財政年度及二零一七財政年度根據兩份合約向上述客戶提供顧問服務。兩
間公司於二零一六財政年度、二零一七財政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三個月貢獻的收益佔我們總收益約 0.2%、約 0.1% 及 0%。
就董事所深知及盡悉,除上文所披露者外,王先生為獨立第三方及於過往及現
在與本集團、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彼等各自任何聯繫人及本公司的任何關
連人士並無任何關係。
Twinkle Galaxy 的背景
Twinkle Galaxy 為一家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在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及由林先生直接全資擁有。Twinkle Galaxy 為一家投資控股公司。
林先生為 Twinkle Galaxy 的唯一股東及董事。彼自二零零二年起為香港一家私
人建築公司的董事總經理及於土木工程行業擁有逾三十年的工作經驗。彼於一九八
零年獲得應用科學(土木工程)學士學位及於一九八二年獲得工程學(土木工程)碩士
學位。彼自一九八八年起為土木工程師學會正式會員及澳洲工程師學會正式會員,
自一九九三年起為香港工程師學會正式會員及自二零一三年起為香港工程師學會資
深會員。
林先生為一間以往是萬利仕的客戶,且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仍為萬利仕客戶的
公司的董事。萬利仕根據二零一六財政年度的四份合約、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的兩份
合約及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的三份合約向上述客戶及該客戶的合
營企業提供顧問服務。上述客戶及該客戶的合營企業於二零一六財政年度、二零
一七財政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貢獻的收益佔我們總收益約
0.7%、約 1.5% 及約 2.1%。
就董事所深知及盡悉,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林先生為獨立第三方及於過往及現
在與本集團、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彼等各自任何聯繫人及本公司的任何關
連人士並無任何關係。
8 :
GS(14)@2018-09-03 02:06:38 20. (iii) 成立新團隊
我們目前計劃成立包括以下類別人員的新團隊:
將予招聘人員種類 員工數目 主要角色及職責 所需經驗及資格
註冊結構工程師 2 審閱樓宇的結構規劃、進
行結構檢查及向政府機構
提交法定文件。
獲取資格後十年
經驗
註冊岩土工程師 1 審閱岩土設計、進行岩土
檢查及向政府機構提交法
定文件。
獲取資格後十年
經驗
認可人士 2 進行建築認證及向政府機
構提交法定文件。
獲取資格後十五年
經驗
建築師 2 進行建築設計。 獲取資格後五年
經驗
製圖師 3 根據工程員工編製的設計
編製技術圖紙及計劃表。
獲得工程相關學科
高級文憑並擁有五
年行業經驗
機電工程師 4 進行機電工程設計。 香港工程師學會會
員並擁有五年行業
經驗
環境專家 2 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及研
究。
香港工程師學會會
員並擁有五年行業
經驗
樓宇工程師 4 編製樓宇結構設計。 香港工程師學會會
員並擁有五年行業
經驗
將予招聘人員種類 員工數目 主要角色及職責 所需經驗及資格
行政人員 2 處理有關成立及經營新團
隊的行政事宜。
五年行政工作經驗
於決定新團隊的規模時,董事已考慮以下因素:
• 作為申請向建築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存置顧問公司名單下結
構工程類別第 2 組註冊的必要條件,我們須至少擁有兩名合資格註
冊結構工程師。因此,我們目前計劃招聘兩名註冊結構工程師以
(i) 提交有關基礎設施及樓宇工程顧問項目的法定文件;及 (ii) 符合
向建築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註冊的最低規定;
• 根據與客戶的日常溝通及近期收到的潛在樓宇工程顧問項目的投
標邀請,彼等往往建議我們在標書中載述將負責項目主要成員的
內部員工(即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岩土工程師及認可人士)的證
書及資格。因此,我們相信,客戶在評估我們開展項目的能力時
將會考慮該等人士的資格及經驗。為提高我們獲得樓宇工程顧問
項目的機率,本集團僱用足夠具備相關資格的人員至關重要,從
而展示我們在監督項目方面的內部能力;
• 於決定將予招聘人員的數目時,董事亦會考慮 (i) 將獲得樓宇工程
顧問項目的工作量;及 (ii) 於往績記錄期內需要分包商具備相關資
格開展的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所涉及的工程數目;及
• 董事認為,招聘規模須與我們當前營運規模相符。例如,招聘 (i)
四名機電工程師及四名樓宇工程師;及 (ii) 三名製圖師,與我們於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的工程團隊及製圖團隊的員工人數比較,分別
僅擴大約 13.1% 及 16.7%。
我們現時主要擬透過委聘一名於工程及相關服務行業擁有經驗的招聘
代理招聘上述人員。根據我們對該招聘代理的初步查詢,我們並未預見於
招聘上文所載擁有相關經驗及資格的人員時存在任何重大困難。經考慮i)於
工程及相關領域勞動市場的現行狀況;ii) 我們於工程顧問服務的良好往績
記錄;及 iii) 我們與若干主要行業從業者及政府機構的長期合作關係,我們
預期於啟動招聘程序後一至三個月內,我們將能夠物色、甄選及僱用合適
人員。
21. 分包顧問費減少
於往績記錄期,我們不時需要 (i) 代表客戶向有關機構提交法定文件;
(ii)設計機電系統;(iii)進行建築設計;及(iv)於基礎設施工程項目進行環境
影響評估。因此,我們已委聘具備相關資格及專長的分包顧問,包括註冊
結構工程師、註冊岩土工程師、建築師、機電工程師及環境專家,以就上
述工程任務提供技術支持。
董事認為,建立新團隊(包括上文所述專業人士)不僅有助我們進軍樓
宇發展領域,亦將讓我們以本身的員工完成上述工程任務,從而降低我們
對分包顧問服務的需求及降低因而產生的相關成本。鑒於往績記錄期內利
潤加成的約 20% 至 30%一般已計入我們的分包顧問收取的分包顧問費內,
取決於彼等的專業知識及經驗,董事相信本集團將能夠透過減少我們的分
包顧問服務需求而獲取更高的盈利能力。因此,倘我們無法獲得足夠樓宇
發展項目而導致於新團隊成立初期階段不能獲充分利用有關人員,本集團
現時計劃將分派相關專業人士(包括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岩土工程師、認
可人士、環境專家、建築師、製圖師及機電工程師)協助基礎設施工程項
目。
於二零一六財政年度、二零一七財政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我們計劃招聘的各類人員(可向我們提供基礎設施工程
項目相關協助)應佔分包顧問費分別約為 5.0 百萬港元、5.8 百萬港元及 1.4
百萬港元。經參考 (i) 新團隊將予招聘人員的種類及數目以及彼等的期望薪
金;(ii) 實施招聘計劃的時間;及 (iii) 過往委聘的相關類型分包顧問,董
事估計,倘我們將基礎設施工程項目中由分包顧問負責的相關工程以自行
招聘的員工進行,則於二零一六財政年度、二零一七財政年度及截至二零
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產生的分包顧問費將分別減少約 1.1 百萬港元
(或相當於 22.0%)、1.6 百萬港元(或相當於 27.6%)及 0.3 百萬港元(或相當
於 21.4%)。
22. 董事認為,現時為將本集團服務分散至樓宇發展領域,但同時保持將
策略重點放在基礎設施發展的適當時機,理由如下:
‧ 我們的工程設計能力及專業技術同時適用於香港的基礎設施及樓
宇發展項目。董事相信,我們的部分核心優勢歸因於我們在向客
戶提供全面工程顧問服務的專業知識(進一步討論見本節「競爭優
勢」一段),從而可讓我們向客戶提供工程設計的推薦建議,提高
其項目的成本效益。就我們承接的該等土木工程項目而言,我們
通常涉及提供結構及岩土工程領域的顧問服務。我們認為,我們
於該等領域的專業技術及知識亦適用於樓宇發展項目。例如,於
往績記錄期,我們獲委聘就將軍澳香港足球訓練中心第 1 期的設計
及建設發展階段提供工程顧問服務。於該等項目中,我們協助客
戶編製訓練中心中央大樓及其他配套設施的結構工程設計(如本節
下文「於往績記錄期承接的項目」一段所討論)。我們協助客戶編
製樓宇建築的結構工程設計經驗有助於我們日後執行類似樓宇發
展項目工程。此外,於往績記錄期,我們不時協助客戶編製不同
基礎設施發展的地基及挖掘側向承托工程的設計。一般而言,涉
及不同樓宇結構種類的樓宇發展項目亦需要類似岩土工程服務。
因此,我們於結構工程及岩土工程的工程專業技術可於日後轉移
至樓宇發展項目。鑒於上述,董事認為,憑藉我們於過往項目中
累積的亦可適用於樓宇發展項目(尤其是該等項目亦涉及工程結構
及岩土工程領域)的專業知識,本集團可從樓宇工程顧問市場的其
他新入行者中脫穎而出。因此,董事認為,基於我們現有的技術
知識及經驗,我們分散發盡至樓宇工程領域體現了業務發展的提
升,而非轉移業務重心。
‧ 我們於樓宇發展領域的擴張亦可使我們於私營部門拓展業務增長
來源,從而減少對政府直接或透過其總承建商授予的項目的倚
賴。於往績記錄期,我們的大部分收益來自政府相關項目,因香
港的大部分基礎設施發展由政府撥款。因此,我們於基礎設施工
程項目的未來業務增長很大程度上歸因於政府有關基礎設施發展
的政策及開支。與之相反,香港大部分住宅、商業及工業樓宇的
樓宇發展由私營部門的物業發展商發起。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報
告,於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二年香港樓宇發展及基礎設施發展的
工程顧問服務市場規模預計分別按複合年增長率 8.0% 及 7.2% 增
長。經考慮樓宇工程顧問市場的預期增長率與基礎設施工程顧問
市場相若,董事認為,成立新團隊將有助於我們於私營部門物色
及爭取進一步商機,維持我們於政府相關基礎設施項目的既有地
位並將進一步分散我們的業務風險。
‧ 根據董事的行業經驗,於樓宇工程顧問項目的投標階段,建築承
建商及物業發展商通常要求潛在工程顧問提交其公司簡介以及彼
等主要人員的任職資格及證書以評估其內部能力,從而開展項目
工程。鑒於經挑選工程顧問負責整個樓宇發展的整體設計及監
督,客戶通常預期工程顧問將具有充足合資格內部員工(如註冊結
構工程師、註冊岩土工程師、認可人士及相關領域的其他專業人
士,包括建築、環境研究、機電工程及建築工程)擔任整體項目管
理及執行的領導及主要角色,而非外判工程主要部分予其他分包
顧問。因此,董事認為,成立新團隊將提高內部能力及於樓宇工
程顧問市場的競爭力。
‧ 成立新團隊將提高我們投標樓宇工程顧問項目的價格競爭力。在
並無相關合資格內部員工的情況下,我們將需外判樓宇工程顧問
項目工程主要部分予分包顧問。於該情況下,除我們自身的加成
外,我們將須在我們的成本估計中計及分包顧問收取的服務費(已
計入彼等的加成利潤)。倘將大部分工程外判予分包顧問,董事認
為我們的投標價格的競爭力可能不如具有自身內部員工開展相關
工程的其他工程顧問。鑒於上文所解釋成立新的樓宇發展項目團
隊後分包顧問費估計減少,董事認為,我們將能夠按更具競爭力
的價格投標樓宇工程顧問項目,從而提高我們獲授該領域新項目
的機會。
‧ 按計劃招聘於其他工程相關領域擁有經驗的專業人士將增加我們
於香港基礎設施工程顧問市場的整體競爭力。根據公開可獲得資
料,本公司知悉,若干基礎設施工程顧問市場的業內頂尖從業者
不僅擁有工程設計能力,亦於其他相關領域(如建築、機電設計及
環境評估工程)擁有專業知識。誠如上文所解釋,新團隊將主要專
注於承接樓宇發展項目,而團隊中的相關專業人士亦可根據彼等
各自的專長(倘適用)向我們的基礎設施項目提供技術支持。鑒於
上述,董事認為,我們計劃發展內部團隊於其他工程相關領域的
能力可與我們現有基礎設施工程服務起互補作用,並可進一步鞏
固我們作為全面工程顧問服務供應商的地位。
‧ 董事亦期望,我們的招聘計劃將可增加我們收到工程及有關顧問
公司遴選委員會管轄的若干政府機構的招標邀請。萬利仕為工程
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所存置顧問服務名冊上的工程顧問之
一,該名冊載有其所包括成員的專業知識及公司於各領域的員工
資源。目前,萬利仕的工程員工主要專注於土木工程、結構工
程、岩土工程及交通工程領域。因此,我們於往績記錄期收到的
政府邀請主要與涉及該等工程領域的項目相關。隨著我們實施招
聘計劃,擁有機電工程以及環境研究領域專業知識的員工數目增
加,將反映於我們向工程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進行定期更
新後的顧問服務名冊中,因此,我們預期,我們於日後將收到政
府更多有關該等領域的項目邀請。
‧ 誠如上文所解釋,大規模建築項目中委任總顧問越來越普遍,因
項目擁有人擬實現項目中更精簡的工作進程及各工作部門協調更
佳。總顧問所執行工程通常涉及建築項目的不同工程及相關領
域。我們於往績記錄期作為總顧問承接兩個項目,董事認為,倘
我們於其他工程相關領域發展更強的內部能力,我們在更多大型
項目獲得總顧問委聘的前景將更加光明。尤其是,就上述兩個項
目而言,大部分工程與結構工程領域相關,而與其他領域相關的
工程較少參與。倘我們擬在更多大型項目中獲委聘為總顧問,本
公司預期,我們的大部分服務將需要其他相關領域的專業知識。
在該情況下,項目擁有人於評估及審閱投標書時,可能要求我們
展示我們於該等領域是否有足夠內部能力。鑒於上述,董事相
信,設立具備建築、電氣工程以及環境分析工程專業知識的新團
隊將有助發展日後我們作為大規模建築項目總顧問的前景。
23.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集團在一幢商業樓宇租賃若干辦公室物業作為其
總部及辦公室。有關詳情,請參閱本節「物業」一段。鑒於本集團計劃擴充人
手,董事認為,為支持本集團業務經營,我們實有業務需要,在緊鄰其總部的
地方租用建築面積約 3,400 平方呎的額外辦公場地。目前,本集團聘用額外僱員
的能力受到其當前辦公場地可使用空間的限制。因此,租賃額外辦公空間將為
我們現有及未來員工在彼等工作環境中提供充足空間。此外,我們亦擬保留部
分額外辦公空間用於設立會議室,以於日後與潛在及現有客戶舉行會議。
24. 業務擴張後我們的每月開支增加
我們目前計劃主要透過以下各項進行擴張:(i) 成立專門從事樓宇發展領域的新
團隊及增強我們內部團隊的專業人員,以提升我們的服務能力,就此我們於工程及
其他相關領域的員工數目將增加 26 名或 32.1%;及 (ii) 租賃額外辦公室空間以配合
我們的擴張,就此我們的租賃辦公室物業(就建築面積而言)將擴大 3,400 平方呎或
70.2%。展望未來,於建築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的結構工程類別下註冊後,
我們亦預期收到建築署(「建築署」)邀請投標政府項目。與其他政府機構的要求相類
似,建築署通常要求工程顧問為其項目僱用駐地盤人員。此外,由於政府機構一般
根據工程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的指引基於工程顧問員工的知識、經驗及能力
評估彼等的資格,董事認為我們的招聘計劃將很可能導致收到的邀請數量及我們的
政府項目中標率增加。就此而言,董事估計,本集團就進行中項目及我們預期獲得
的額外政府項目將招聘的駐地盤人員數目增加約 73.0%。隨着擴張計劃完成後,估
計我們的平均每月開支將增加約 8.4 百萬港元,包括 (i) 1.7 百萬港元,作為工程及其
他相關領域額外員工的每月薪金;(ii) 0.2 百萬港元,作為行政開支(主要有關租賃額
外辦公室物業);及 (iii) 6.5 百萬港元,作為我們進行中項目及如上文所討論我們預
期取得的額外政府項目所需的駐地盤人員的每月薪金。
根據上述分析,董事估計,本集團於完成業務擴張後將產生平均每月開支約
23.6 百萬港元。因此,我們的可用流動現金資源約 9.9 百萬港元於擴張計劃後不足以
滿足預期每月開支。因此,董事認為,我們將需要透過股份發售籌備額外資金,以
促進未來計劃的實施,並同時為業務營運維持充足營運資本。
25. 我們須維持充足可用現金滿足流動資金需要
經考慮未來業務擴張,董事認為,於考慮以下因素後,維持與每月開支及於任
何一個時間點的流動負債並無重大差異或較高的即時可用現金,對本集團而言至關
重要:
(i) 於擴張至樓宇發展領域的早期階段,客戶可能須花費較長時間審查我們的
表現。此外,我們期望客戶將根據樓宇發展項目的付款階段以進度付款方
式向我們作出支付。鑒於上述,董事認為,當我們擴展至樓宇發展領域
時,因客戶可能需要較長時間評估我們的表現及批准付款,本集團屆時對
營運資本的需求將較大。
(ii) 我們於收到政府償付的相關款項前,便須向駐地盤員工支付每月薪金。儘
管我們有權就向駐地盤員工支付的實際費用獲得政府付還,但 (i) 我們支付
予駐地盤員工的薪金與 (ii) 我們收到政府償付款項之間通常存在約 30 天時
滯。由於駐地盤員工數目及向彼等支付的薪金預計增加,而鑒於上述有關
向駐地盤員工付款的時滯,這將進一步增加我們的流動資金壓力;及
(iii) 誠如上述討論,我們擬提高在大型建築項目中作為總顧問的競爭力。一般
而言,我們須於收到客戶付款前支付進行工程任務的前期成本(如員工成本
及分包顧問費),而客戶通常於我們完成合約所載付款階段後方向我們作出
付款。我們於項目初始階段的現金流需求將限制我們根據可用資源可承接
的大型項目數量。例如,根據於往績記錄期我們擔任總顧問所承接的兩個
項目,初期階段的平均前期成本為約 2.9 百萬港元,而項目實施初期階段的
前期成本與總合約金額的平均比率約為24.8%。鑒於擔任總顧問所需的前期
成本,董事相信,儲備足夠現金資源滿足日後該等項目的營運資本所需乃
屬必要。
於二零一六財政年度、二零一七財政年度及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至最後實
際可行日期期間,本集團平均現金及銀行結餘維持在 11.7 百萬港元。鑒於往績記錄
期平均每月開支達約 15.2 百萬港元,董事認為,平均現金及銀行結餘無法悉數支付
上述平均每月開支,因此,我們須不時依賴營運活動所產生現金流量以滿足我們的
付款責任。然而,誠如上述討論,我們的業務營運或會因 (i) 業務擴張至樓宇發展領
域使營運資本需求增加;(ii) 向駐地盤員工支付薪金與收到政府相關付款的時滯;及
(iii) 擔任總顧問所需的前期成本而易面對現金流可能錯配的風險。因此,概無保證
我們能及時自營運活動產生足夠現金資源以滿足每月開支。於擴張後,每月開支預
期增加 8.4 百萬港元(即增長約 55.3%),這將相應增加我們的流動資金需求。基於上
述,董事認為,維持充足即時可用現金資源以滿足流動資金需求(尤其是不可預見情
況,如客戶延遲或拖欠付款,項目成本重大超支、潛在專業彌償責任、員工薪金及
工資增加以及潛在訴訟及索償)對本集團而言至關重要。與業務有關的主要風險,請
參閱「風險因素」一節。
26. 我們正在申請約 20.0 百萬港元的新銀行融資,我們預期該融資將主要用於提供
後備融資資源以支持日常營運,並使我們維持足夠內部現金資源以滿足不時的各類
流動資金需求。
尤其是,董事預期,我們將於可用現金資源不足以滿足日後每月開支時動用銀
行融資,且我們所提取的銀行貸款將用於結算每月開支,以維持內部現金資源。誠
如上述,鑒於我們可用的流動現金資源不足以滿足業務擴張後的平均每月開支及維
持該銀行融資的成本預計甚微,董事認為,該後備融資資源為提高我們的財務狀況
乃屬必要。
根據與銀行的協商,新銀行融資將包括透支融資及╱或短期循環貸款。透支融
資按相關銀行最優惠利率減年利率 0.5% 計息,而短息循環貸款按香港銀行同業拆息
加年利率 2.5% 計息。銀行融資須以 (i) 執行董事的個人擔保(於上市後將由本公司提
供的公司擔保取代);及 (ii) 市值不低於 40 百萬港元的物業作抵押。於最後實際可行
日期,銀行融資的條款須待我們與銀行進一步磋商後,方可作實,因此,概無保證
銀行就融資提供的最終條款將在商業上為我們可接受。
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除貸款所得款項將不得用於收購物業外,銀行並無表
示就上述銀行融資有任何特定契諾。儘管如此,董事認為,銀行融資並非為擴張計
劃融資的最佳選擇,乃因:
(i) 倘我們使用銀行貸款為業務擴張撥資,本集團的財務表現或會受到不利影
響。提取銀行融資的所得款項受本金額及相關利息開支償還責任的限制。
假設上述銀行融資獲悉數動用及根據現行市場利率,董事預計我們將每年
產生額外融資成本約 0.9 百萬港元。鑒於近期香港借貸的整體利率呈上升趨
勢,我們亦或面臨財務成本增加。作為比較,上市所得款項將成為股東權
益,一般情況下本集團毋須對股東承擔任何額外財務償還責任(即償還本金
及相關利息支出);
(ii) 根據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股權持有人應佔股權,倘我們悉數動用
上述銀行融資,估計資本負債比率將由零增至約 88.9%。債務水平及資本
負債比率的大幅增加或會對我們的財務質素及財務狀況產生不利影響,並
限制未來我們自金融機構獲得其他融資以支持日常營運及業務擴張的能力;
及
(iii) 銀行融資擬作為後備資金來源,而非本集團的經常性融資安排。即使成功
獲得銀行融資也並非永久性質,因銀行融資及信貸金額將由銀行基於本集
團的財務狀況以及其他宏觀因素(包括但不限於經濟狀況及個別銀行的放債
27. 本集團的客戶一般通過與本集團訂立正式服務合約、向本集團發出授約函或背
書本集團的收費建議確認本集團獲委聘。服務合約一般載列本集團的服務範圍、合
約金額、支付條款、項目工期及其他標準服務條款。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節
「我們的客戶-委聘的主要條款」一段。
下表列示於往績記錄期本集團已就其遞交標書的項目數目、獲授項目數目及中
標率:
二零一六
財政年度
二零一七
財政年度
截至
二零一八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三個月
本集團已遞交標書的項目數目 504 529 106
獲授項目數目 166 157 33
中標率(%) 32.9 29.7 31.1
28. 大型項目
我們的大型項目通常指合約金額超過 1.0 百萬港元的項目。在大型項目中,我
們通常獲委聘提供綜合工程顧問服務,涉及關於土木工程及交通工程的多種服務類
型。大型項目通常涉及我們工程設計服務的更多元素且持續時間較長,介乎 2.5 年至
3.5 年。於該等項目中,我們通常從基礎設施發展的開始工作獲委聘並參與各不同階
段的工程。
例如,於往績記錄期的五大項目之一(該項目與發展香港足球訓練中心(「足球
訓練中心項目」)有關),我們獲委聘提供涉及土木工程及交通工程的綜合工程顧問服
務。
我們為足球訓練中心項目提供的土木工程服務與結構工程、岩土工程及渠務工
程有關。就結構工程服務而言,我們獲委聘(i)調查規劃發展的環境影響;(ii)進行施
工前狀況調查;(iii) 制定足球訓練中心及其他支持設施結構工程設計;及 (iv) 於整個
發展實施過程中進行施工監督。就岩土工程服務而言,吾等獲委聘 (i) 評估地盤的岩
土狀況;(ii) 進行斜坡加固工程;及 (iii) 制定挖掘側向承托工程及地盤平整設計。我
們亦獲委聘提供渠務工程服務,涉及提供有關規劃發展的詳細渠務、污水及水務設
計。
就有關足球訓練中心項目的交通工程服務而言,我們獲委聘 (i) 評估現行交通狀
況;(ii)對發展相關的交通佈局進行修訂及修改;(iii)提供臨時交通管理方案;(iv)準
備相關車輛和行人交通及道路標誌;及 (v) 進行交通影響分析。按階段付款的次數因
項目而有所不同且主要視乎合約條款及我們與客戶的磋商。大型項目於合約期限內
一般擁有合共約 10 至 25 個付款階段。
中型項目
我們的中型項目通常指合約金額介乎 200,000 港元至 1.0 百萬港元以下的項目。
中型項目通常涉及土木工程或交通工程(而大型項目通常同時涉及該兩個領域),期
限最長達 18 個月。於若干中型項目中,我們須針對客戶提供的結構工程設計提供推
薦建議並作出修訂,以改善彼等的成本效益及與周邊環境的兼容性。我們的中型項
目於合約期限內一般擁有合共少於 10 個付款階段。
小型項目
我們的小型項目通常指合約金額低於 200,000 港元的項目。小型項目通常於一年
內完成,且通常涉及交通工程顧問服務,有關服務將在暫時及臨時基礎上應用於建
議交通分流。我們在小型項目中提供的交通工程顧問服務通常包括 (i) 評估現行交通
狀況;(ii) 提供臨時交通管理措施及協助客戶獲得有關機構的批准;(iii) 為車輛和行
人交通、臨時信號、交通信號、道路標記及臨時交通信號安排準備交通分流;及 (iv)
進行交通影響分析。我們的若干小型項目亦可能涉及土木工程領域的一些小型設計
相關工程。我們的小型項目於合約期限內一般擁有合共少於 5 個付款階段。
我們的項目付款階段可能因與客戶訂立的具體合約條款而有所不同。有關進一
步詳情,請參閱招股章程本節「我們的客戶-委聘的主要條款-(A) 工程顧問服務-
支付條款」一段。
29. 積存項目
下表載列我們於往績記錄期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項目數目的變動:
二零一六
財政年度
二零一七
財政年度
於截至
二零一八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三個月
自二零一八年
四月一日起
直至最後實際
可行日期
期初項目數目(附註1) 221(附註5) 229(附註6) 229(附註7) 198(附註8)
我們獲授的新項目
數目(附註2) 166(附註5) 157(附註6) 33(附註7) 59(附註8)
已完工項目數目(附註3) 158 157 64 91
期末項目數目(附註4) 229 229 198 166
30. 下表載列我們於往績記錄期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積存項目價值的變動:
二零一六
財政年度
二零一七
財政年度
截至
二零一八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三個月
自
二零一八年
四月一日
直至最後
實際可行日期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積存項目期初價值 59,786 83,146 81,909 93,467
已獲授新項目及工程變更
指令的總價值(附註1) 94,673 84,984 32,367 54,802
已確認收益(附註2) 71,313 86,221 20,809 34,123
積存項目期末價值(附註3) 83,146 81,909 93,467 114,146
31. 於往績記錄期,我們錄得一個涉及香港大澳河堤及其他改善工程有關的土木工
程顧問服務的虧損項目(「大澳項目」)。於二零零九年獲授的大澳項目為我們獲負責
土木工程及發展的政府機構授予的首個有關海事工程設計的項目。大澳項目主要與
河堤設計及附屬改善工程設計有關,包括入口廣場、公共交通總站及停車場的道路
工程設計。大澳項目預計於二零二二年完工。
大澳項目的初步合約金額約為 5.2 百萬港元。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我們估計就進行大澳項目將產生的總成本將高於其產生總收益。因此,於
二零一五年,我們就大澳項目將產生的項目虧損作出撥備。於二零一六財政年度、
二零一七財政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有關大澳項目的虧損
分別約0.4百萬港元、0.7百萬港元及17,000港元已被二零一五年作出的撥備所抵銷。
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就大澳項目作出撥備約 1.9 百萬港元。我們就大澳項目
作出的撥備乃由執行董事每年進行評估及檢討,確保有關撥備準確反映彼等對大澳
項目將產生虧損的估計(基於其最新狀況)。根據 (i) 有關大澳項目牽涉的餘下工程的
預期收益及成本;及 (ii) 當前的工作計劃及進度,執行董事認為,我們就大澳項目作
出的撥備足以彌補該項目的預期虧損。
由於大澳項目為我們接獲的首個涉及海事工程設計的投標邀請,執行董事熱切
希望獲得該項目,以建立海事工程領域的初步往績記錄。因此,我們就大澳項目投
標時採取相對進取的定價策略。
執行董事認為,大澳項目對我們的業務營運並無造成重大影響,乃由於 (i) 我們
已就我們的委聘餘下期間與大澳項目相關的預測虧損作出充足的撥備;及 (ii) 由於我
們知悉大澳項目錄得預測虧損,我們已於二零一五年實施多種內部監控措施,以防
止再次出現重大成本超支。有關成本控制措施的進一步資料,請參閱本節「定價策
略」一段。
於往績記錄期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除大澳項目外,我們並無遇到任何項
目延遲或成本超支,亦無因嚴重的估計失準或成本超支產生任何虧損項目。
32. 我們的公司網站充當市場推廣平台,使客戶進一步了解我們的公司資料。於往
績記錄期,我們亦為行業相關研討會及慈善活動提供贊助,令我們可接觸工程行業
的其他專業人士。於二零一六財政年度、二零一七財政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我們產生市場推廣開支分別約 0.4 百萬港元、0.2 百萬港元及
34,000 港元。
33. 季節性
董事認為,根據執行董事的經驗,在香港與基礎設施發展有關的工程顧問服務
通常全年進行,香港的工程顧問服務行業並無任何重大季節性。
34. 分包顧問特徵
視乎我們的服務範疇,我們不時委聘各類專業分包顧問(包括註冊結構工程師、
註冊岩土工程師、認可人士、環境專家、機電工程師、建築師及測量師)就 (i) 調查
及可行性研究;及 (ii) 基礎設施設計及規劃提供技術意見。於二零一六財政年度、
二零一七財政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我們產生分包顧問費
分別約 10.1 百萬港元、14.4 百萬港元及 2.7 百萬港元,分別佔我們服務成本總額約
23.9%、28.3% 及 22.4%。分包顧問一般授予我們 0 至 30 日的信貸期。我們一般透過
支票或銀行轉賬結算彼等的款項。
35. 對分包顧問的控制
我們就以往曾委聘的認可分包顧問編製了名單,該名單由我們不時檢討及修
改。於二零一六財政年度、二零一七財政年度各年及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止三個月,我們已分別委聘 42 名、44 名及 14 名分包顧問。我們要求分包顧問及時提
交及告知我們彼等的專業資格的狀況,以保留於我們的認可分包顧問名單上。
36. 僱員人數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共有 264 名全職僱員(包括兩名執行董事,但不包括
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我們的全體僱員均駐居香港。下表載列我們按職能劃分的僱
員明細:
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二零一八年
三月三十一日
於最後實際
可行日期
管理 9 9 10 10
工程 45 51 52 61
繪圖 27 24 22 18
財務、會計及行政 9788
駐地盤員工(附註) 118 184 167 167
208 275 259 264
37.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的僱員擁有以下主要資格:
資格 具備相關資格的僱員數目
註冊專業工程師 5
特許工程師 14
香港工程師學會會員 12
英國土木工程師學會會員 12
結構工程師學會會員 5
特許公路及運輸學會會員 9
38. (ii) 信貸風險管理
我們須承受有關收回我們貿易應收款項的風險,有關詳情概述於「風險因素-我
們面臨有關貿易應收款項可收回性的信貸風險」一節。為減輕我們所承受的信貸風
險,財務、會計及行政部負責定期對我們的客戶進行個別信用評估。在接受新客戶
的委聘前,我們的員工會對潛在客戶進行背景調查,以確定客戶的可信度。對現有
客戶而言,我們的會計人員會檢討客戶的付款記錄,以確定客戶的信譽。
我們一般授予客戶0至60天的信貸期。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以及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我們錄得貿易應收款項分別為約 18.5 百萬港元、
19.8百萬港元及15.6百萬港元,其中約6.2百萬港元、10.8百萬港元及5.2百萬港元分
別均為已逾期但未減值。於二零一六財政年度、二零一七財政年度各年及截至二零
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我們的平均貿易應收款項周轉日數分別為約 88 天、
81 天及 77 天。
我們的會計人員負責編製貿易應收款項賬齡報告及每月報表,概述貿易應收款
項的未償還金額,以供我們的財務總監審閱。我們一般對逾期超過 30 日的付款進行
跟進追回並可能對逾期超過90日的款項向客戶發出書面通知。對逾期超過365日的款
項而言,我們的執行董事會考慮是否應採納任何進一步的跟進程序,例如法律訴訟。
9 :
GS(14)@2018-09-03 02:08:13 39. 陳啟球:1319
40. 陳雲峯:71、1235
41. 蘇偉廉:1800
42. 余俊傑:3322、1031
10 :
GS(14)@2018-09-03 02:09:51 43. 致同
44. 2017年盈利增25%,至1,670萬,2018年3月降76%,至91萬,800萬現金
11 :
GS(14)@2019-03-16 09:40:08 虧,7,000萬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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