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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碼就是科技股?-神州數碼(861)(稍稍更新,謝Soros兄及會計仔兄)


今日經濟日報某財經專欄竟然有些嚇人的文章:


  現時,筆者仍然認為曾於7月18日推介之神州數碼(00861)估值偏低,當時價5.38元,昨收報5.92元,帳面利潤暫有 10%,維持向上望挑戰6元,突破上望7元目標,止蝕5元。最主要原因是相較同類股份如金山軟件(03888)及金蝶國際(00268)預測PE已抽高至 14倍及15倍,但神州數碼只有7.7倍。據公司管理層早前披露,4月至6月份首財季業績還不錯,比較之下,神州數碼還是揸得較安心。


據小弟掌握的資料,她應該寫了幾年專欄,但對股票種類這樣無知,真枉為寫了這麼多年專欄:


據招股書稱,金山軟件(3888)的業務是: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70924/03888_223251/C114.pdf


 


基於市場佔有率,本集團為中國一家主要軟件開發、分銷及服務供應商。集團利用本身一應俱全的軟件開發平台提供種類繁多的創新娛樂及應用軟件。本集團相信其擁有中國陣容最龐大的內部娛樂及應用軟件研發隊伍之一,專注娛樂及應用軟件的開發,....




本 集團的產品開發及支援營運部門專注於提升集團顧客的用家體驗上。本集團亦已逐漸利用互聯網作為推廣與分銷本集團多種現有和新推軟件產品的有效而相對安全的 渠道。雖然本集團的用戶主要在中國境內,但本集團亦在越南、台灣、馬來西亞及新加坡發售若干娛樂軟件產品,以及於日本、香港、台灣、澳門及越南發售部分應 用軟件產品。


據2008年年報稱: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90403/LTN20090403058_C.pdf


 


金蝶國際軟件集團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268)是中國軟件產業領導廠商、亞太地區企業管理軟件及中間件軟件龍頭企業、全球領先的在線管理及電子商務服務商。



金 蝶以引領管理模式進步、推動電子商務發展、幫助顧客成功為使命,通過44家以營銷與服務為主的分支機構和約1,400家諮詢、技術、實施服務、分銷等合作 夥伴為全球超過60萬家企業和政府組織提供信息化服務。金蝶連續四年被IDC評為中國中小企業ERP市場佔有率第一名、連續三年蟬聯《福布斯亞洲》雜誌的 「亞太區最佳中小企業」及「最具價值中國品牌500強」、2007年被Gartner評為全球有能力提供下一代SOA服務的十九家主要廠商之一。於 2007年,IBM入股金蝶國際,成為集團的策略性股東,並與金蝶國際組成全球戰略聯盟,共同在SOA、市場銷售、諮詢與應用服務、SaaS多個方面進行 了合作。


總的來說,前面兩家是做軟件的,不過側重各有不同,金蝶是偏重企業方面,金山主打網絡遊戲、翻譯及殺毒軟件。


但是神州數碼是由聯想(992)分拆出來的,業務是以硬件為主,主要不同的是它可以提供「一站式」採購、提供售後技術支援,及網絡遍佈中國,同類股應為偉仕控股(856)及新龍國際(529),但估值應較前兩者高,但因不具備高技術或專利,故應該較其所述的軟件股低,更不適宜和軟件股作比較。


http://www.digitalchina.com/aboutus/companyprofile.aspx

神州数码致力于为中国用户提供先进、适用的信息技术应用,以科技驱动工作与生活的创新,推进数字化中国进程。为此,集团努力将自身打造成为中国最广大用户提供最为全面IT服务的首选供货商。
集团业务主要包括IT规划、流程外包、应用开发、系统集成、硬件基础设施服务、维保、硬件安装、分销及零售等八类业务,面向中国市场,为行业客户、企业级客户、中小企业与个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的IT服务。
集 团总部位于北京,在全国19个主要城市设有区域中心。同超过100家全球顶尖IT品牌拥有良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覆盖全国超过1万家代理合作伙伴,为中 国用户提供最优质便捷的IT服务。集团依靠多年经验积累的行业应用服务能力,在金融、电信、政府等行业的IT服务领域建立了领先优势。同时,神州数码亦在 IT产品分销领域保持了多年市场第一的地位。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10308/LTN20010308028_C.doc



 

神州數碼集團乃由本公司成立,該集團於中國從事分銷外國品牌資訊科技產品、提供系統集成服務及開發及分銷網絡產品。神州數碼現時為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






由 於神州數碼集團之業務於與聯想之其他業務獨立區分後將更有利於經營,董事會相信,就聯想集團之整體角度而言,分拆該等業務並於聯交所獨立上市乃於商業上可 行並可帶來經濟利益。進行分拆建議之理據及利益乃載於下文「進行分拆建議之理據及利益」一節。分拆建議之確實架構正在考慮中,預期將包括可能將神州數碼之 股份分拆於聯交所主板上市,並視乎市場狀況,可能進行公開發售及配售。高盛(亞洲)有限責任公司為上市事項之保薦人。董事會已於

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


 

就該項神州數碼股份之分拆上市建議向聯交所進行排期申請。現時並不能保證能獲取有關批准,亦不能保證神州數碼能夠上市。於分拆建議實施後,聯想之股份將繼續於聯交所上市。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70808/LTN20070808422_C.pdf

其後聯想母公司減持部分股權,予管理層及創投基金。

856: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90617/LTN20090617380_C.pdf

529: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90409/LTN20090409774_C.pdf

861: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90617/LTN20090617380_C.pdf

 

以最新的全年業績來計,新龍的營業額45億,偉仕220億,神州423億,盈利方面新龍4,180萬、偉仕2.61億、神州6.41億,利潤及規模來說,神州都是最大,估值應較高10-20%。

以 市值計,新龍P/E 8.33倍、偉仕6.07倍、神州9.51倍,但新龍財政穩健、偉仕較差、神州則在前兩者中間,故其合理P/E應是前兩者平均高10-20%,即7.92 倍-8.64倍,其估值約在5.28元-5.76元之間,現價其實已稍貴,但形勢上正向上,並破頂,實可繼續持有。

星期六補充:
http://accountboyhk.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1780025


會計仔先生寫這些東西是make sense,他都說這隻是trading股,所以我認為,仍不可以用軟件股的估值,而是以未來的盈利,乘上這類股龍頭股的P/E溢價去計。

如下年增長20%,即做500億營業額,純利率提高0.5-1%,至2%-2.5%,即盈利是10-12.5億,乘上約7.92 倍-8.64倍P/E,即價值達79.2億- 108億,除以962,390,581股,即估值是8.23元-11.22億,即有約35-80%的上升空間,如以個人值博率來計,是可以買的。


P.S.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70924/LTN20070924004_C.HTM


金山軟件和神州數碼都有聯想為股東呢。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0084

861億中央扶貧資金新規:項目審批權下放到縣

為了讓扶貧更加“精準”,中央專項扶貧資金使用急需調整,比如資金與脫貧成效掛鉤,給地方花錢更多自主性。

3月24日,財政部、扶貧辦等六部委聯合公布的《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正是朝這個方向邁出一大步。

《辦法》將統籌整合使用各類扶貧資金,發揮整體效益。並在精準識別貧困人口的基礎上,把資金使用與建檔立卡結果相銜接,與脫貧成效相掛鉤,並把項目審批權限下放到縣級,提高資金使用精準度和效益。

財政部部長肖捷在今年全國兩會答記者問時表示,今年擬安排補助地方的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861億元,比去年增長30.3%。

如何使這861億元中央專項扶貧資金高效使用,實現精準扶貧?

第一財經記者發現,《辦法》首次將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定位為“主要用於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資金”。

對比此前相關法規,此次《辦法》有了幾點重大變化。

首先,資金安排上更加註重脫貧成效。

根據《辦法》,861億元資金分配主要考慮貧困狀況、政策任務和脫貧成效等。與之前的法規相比,脫貧成效首次被獨立提出,脫貧成效好的地方資金分配將更多,這也將改變之前扶貧效果差反而獲取更多扶貧資金,而扶貧效果好反而獲取扶貧資金減少的怪狀。

脫貧成效主要考慮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結果、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評價結果、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工作成效等。

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管理實行績效評價制度,績效評價結果以適當形式公布,並作為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其次,資金使用範圍因戶施策、因地制宜,同時縮減項目管理經費。

由於各地情況不一,此次《辦法》在資金使用範圍上較之前法規有所淡化,更加強調結合地方實際情況,因戶施策,因地制宜確定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範圍。

但這並不意味扶貧支出沒有約束。

《辦法》規定,各省可根據扶貧資金項目管理工作需要,從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中,按最高不超過1%的比例據實列支項目管理費,並由縣級安排使用,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解決。

不超過1%項目管理費比例較之前更加嚴格。此前規定是地方按照2%的比例提取項目管理費。

和此前法規相一致,《辦法》列出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不得用於9項支出,包括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訊設備,各種獎金、津貼和福利補助等與扶貧攻堅無關的支出。

最後,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審批權限下放到縣級,強化地方對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管理責任。

此前法規只是提出逐步把審批權限下放到縣級,而現在則完全將項目審批權下放到縣級,有利於地方提高資金使用精準度和效益。

另外,《辦法》鼓勵地方探索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政府購買服務、資產收益扶貧等機制,撬動更多金融資本、社會幫扶資金參與脫貧攻堅。

《辦法》要求,全面推行公開公示制度。推進政務公開,資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資金分配結果等信息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4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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