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湖南益陽地產窩案調查:假資料如何套取真房產證

http://www.infzm.com/content/64680

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沒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沒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沒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沒有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也沒有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報告,甚至沒有繳納任何稅費,這樣的房屋不僅建成、售罄,而且從房管局領到了房產證。

這是發生在湖南益陽市的曉園小區非法開發系列案件。三個多月前,益陽市政府第一次對外通報了這起案件。

隨後,圍繞著這起案件,益陽市房產局等部門的數十名官員陸續接受調查。2011年8月26日,益陽市政府在其第三次新聞發佈會上透露,益陽市房產局 產權處主任諶賦斌,副調研員胡亞夫,產權處副主任劉紅松,產權處副主任符敏,測繪隊隊長楊淑純,原局黨組書記、局長何昇平,原副局長廖奇等八人,涉嫌收受 賄賂或瀆職犯罪。

但三次新聞發佈會,均未透露主要涉案人、中介公司老闆卜石流及其業務員劉根雨是如何幫助開發商辦理這些證件,以及如何與相關官員串通的具體過程。

一位接近該事件核心的知情者對南方週末記者透露,這件事並未結束,隨著案件調查的鋪開,其涉及的樓盤、人員,遠比此前三次發佈會透露的要嚴重。

證是真的,程序是真的,資料是假的

益陽是一個位於湖南中北部的地級市,屬於產糧區。作為地級市,益陽的房價甚至低於隔壁的寧鄉縣。

2006年落成的益陽市政府大樓,正前方是一個形似飛碟的奧林匹克體育館,右邊是益陽大劇院,緊挨著它左邊圍牆的,卻是一塊塊菜地。

單位集資房和自建房,一直是這個城市住宅的主流,直到2005年麗景雅苑的出現,有了當地第一個現代小區的住宅,房地產業開始起步。但在2007年以前,當地房價都在千元左右。

緊挨著朝陽市場和汽車東站的曉園小區,看起來更像是一個城中村,而非小區。事實上,它就是由不同開發商你一棟、我一棟拼湊開發起來的。房屋建築密度高,外牆上的白色瓷片已經老舊泛黃,甚至都沒有樓盤招牌,唯一的標識是門口一塊「曉園小區劉記米業」的紅色招牌。

十多年前,這裡曾是一片農田。益陽市政府在修建朝陽市場旁邊的轉盤,把9.5畝地作為劃撥土地給工程方曹建輝等合夥人,抵扣部分工程款。

此後,曹建輝等人除了自己在這塊地上蓋房,也賣地給其他人蓋房,然後出售。在這9.5畝地的基礎上,逐漸形成了曉園小區。到曉園小區案發時,這裡已經豎起了31棟樓共902套房屋、建築面積88901.73平方米,官方公佈其佔地面積為30餘畝。

2004年左右,這裡的房價是400多元/平方米,2007年是500多元/平方米,低於益陽樓市均價。只是,在購房時只能現金付全款不能按揭,通常留下1萬元左右,等拿到房產證再付。關於這些房子的來源有很多說法,有人說是農民自建房,也有人說是消防通道用地。

不過,大多數購房戶陸續都拿到了房產證,甚至順利地進行過二手房交易。而這些房產證是曉園小區的開發商(大多是當地村民)委託益陽嘉盛投資有限公司老闆卜石流辦理的。

卜石流原是房管局的臨時工、司機,具體負責辦證的該公司業務員劉根雨是初中畢業,在參與辦證前曾是經營餐館(後倒閉)的小老闆。

2010年9月,曉園小區旁石頭鋪村村民肖安的一封實名舉報信,從益陽市有關部門到湖南省國土資源廳、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湖南省紀委,一直提 交到中紀委。益陽市紀委從2010年底即開始展開初步調查,2011年5月聯合公安、檢察等成立聯合調查組,6月正式立案調查。

益陽市紀委監察部案件監察中心主任鄧建輝,從6月開始介入案件調查,他對南方週末記者說,造假是個人行為,問題主要出在辦證環節,證是真的、程序是真的,但資料是假的。

2011年7月20日,益陽市曉園小區非法開發系列案件調查和善後處理工作領導小組在第一次新聞發佈會上介紹,曉園小區非法開發的問題主要存在三個 方面:一是辦理房產登記手續時使用虛假國有土地使用證。二是沒有到規劃、建設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而是採取造假、行賄等手段非法獲取了房屋產權證。三是嚴 重偷逃稅費。

24名機關公務員涉案

根據此前公佈的處理結果,案件涉及國土、規劃、建設、房管等部門。令人驚嘆的是,居然有人能夠同時將這幾個部門打通、聯合造假,這是如何做到的?

一支接一支地抽著香煙,益陽市紀委監察部案件監察中心主任鄧建輝說,誰都有執法權,最後誰都沒有管。其實也不是沒有執法,其間規劃局曾經去過,但是沒有執行下去。

鄧建輝介紹說,國土、規劃、建設、房管等部門各司其職,但是相互之間缺乏溝通平台,房產局收到申領材料後,沒有職能或職權去核查這些文件真實性,只是形式上的審核。

曾經給房管局領導開車的卜石流,熟知這一流程後,陸續幫助曉園小區裡沒有國土證、規劃證、報建費、工程竣工驗收、建築工程質量監督報告、沒有繳納任何稅費,申報資料不全的開發商拿到了房產證,從而收取中介費。

2008年7月,卜石流甚至還專門註冊了嘉盛信息諮詢有限公司,親任法定代表人,後改名為益陽嘉盛投資有限公司,註冊資金增至2000萬元,並改了法定代表人。公司最多的時候有9名員工,在桃花侖大廈6樓辦公。

走上印滿健身房、美容美體廣告的樓梯,這家公司的辦公室防盜門緊閉,看不見屋內,樓道清潔人員說這裡已經好幾個月沒有開門了。

用假資料套取真房產證,這樣大膽的做法,不僅常人難以理解,即使在益陽市紀委案件監督管理室常委祝宏看來,也是超乎想像。

當然,卜石流等人也打通了一些環節,通過賄賂房產局產權處官員,為假資料順利通過打開方便之門。據祝宏對南方週末記者透露,截至目前,「曉園小區案」一共查處了24名黨政機關工作人員。

法院查封的財產「飛」了

除了曉園小區,是否還有其他房屋涉及類似假房產證問題?益陽市紀委副書記王剛強對南方週末記者表示,自己也聽到了一些消息,但並不太確定。

前述知情者告訴南方週末記者,恰恰是曉園小區的「成功」辦證經歷,幫助卜石流的中介公司招攬了約30個類似業務,在益陽市還有30多處房屋,同樣也 是以假資料辦到的房產證。它們全部資料不齊,有的涉及產權糾紛,有的甚至連國土證都沒有。而且,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房管、國土、建設、規劃等部門相關工 作人員(幹部)為其介紹的生意。

益陽市鴻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業公司)開發的一個項目也是其中之一。

2011年9月20日,益陽市政府第一次通報「曉園小區案」兩個月後,益陽市赫山區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非法處置財產案,至今未宣判。

檢方起訴書顯示,2009年3月,因為一起合同糾紛,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查封了鴻業公司坐落於迎賓路北側、春曉路以南的土地,面積2316.36 平方米,以及土地上的附屬物;2009年7月,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因一起股權轉讓糾紛,查封了鴻業公司坐落於迎賓路以北、金山路以東的第三棟住宿樓以及田 正生的兩套私人房屋,可是,鴻業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田正生於2009年12月、2010年2月委託他人為這些查封財產分別辦理了房屋產權證和國土證,並將 48套房子中的45套出售。

儘管法院出示了公告、並向益陽市房管局、國土局送達了《協助執行通知書》、法院查封的財產還是飛了。

事後,益陽市房管局稱自己收到的協助執行通知中沒有48套房子,而法院通知的存根上卻赫然在目,最後不了了之。

益陽市國土局則戲劇性地以辦證窗口工作人員錄入失誤為由開脫。2010年12月,赫山區人民法院責令益陽市國土局追回財產,不果,遂裁定其賠償申請執行人160餘萬元的損失。至今,也沒有下文。

南方週末記者獲得的鴻業公司第三棟住宿樓產權檔案中有一份委託書,2009年9月17日,鴻業公司委託劉根雨(即「曉園小區案」辦證中介公司員工)為該棟樓辦理房產證。

這棟樓的工程承建方——南洋建築有限責任公司項目經理曹志科,對此瞭如指掌。2008年,曹志科所在公司承包了這棟樓的建設,完工時鴻業公司無錢支 付工程款,雙方協議將該樓抵押給南洋建築有限公司。為了盡快拿到錢,曹志科通過市建設局建築施工企業管理站工作人員曹衛華介紹,找到卜石流、劉根雨為其辦 證。

沒有繳納報建費、竣工驗收手續的這棟樓,很快就拿到了房產證,並賣掉了大部分。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9233

煙台銀行窩案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6-08/100398562_all.html

  煙台當地多位知情人士向財新記者證實,「煙台銀行董事長莊永輝已被批捕」,目前煙台市檢察院、紀委、公安部門和銀監會等機構正在聯合辦案,很快會對莊永輝提起公訴。

  此前,56歲的莊永輝已經被雙規。

  煙台銀行6月1日公告稱,擬在6月25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關於免去董事長莊永輝、副行長李永平董事職務以及陳遠東辭去董事等議案。

  莊永輝的覆滅源於今年2月初的一樁票據案。

  2月初,煙台銀行保安部王姓工作人員向煙台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報案稱,該行勝利路支行行長劉維寧從2011年4月至2012年1月17日,分多次 將銀行庫存銀行承兌匯票276筆全部取走,用途不明,票面金額高達4.36億元,其中有1.7億元已經轉入其個人賬戶。2012年2月7日,浙江金華警方 抓獲了公安部A級通緝在逃嫌犯劉維寧。

  事發後,煙台市成立專門小組查辦此案,莊永輝涉嫌受賄等案情逐漸敗露,並牽出了案中案。有舉報人稱,莊永輝在外資入股前涉嫌緊急購股,購股資金 來源仍存諸多蹊蹺。舉報材料稱,莊永輝曾憑藉煙台銀行引入恆生銀行等外資銀行入股之機,利用銀行資金購買銀行內部股,獲利1.5億元。

  煙台當地接近司法機關的數位知情人士說,煙台銀行此番有數十人在接受調查。公安局和檢察院分別辦案,迄今為止,公安局帶走17人,案由主要是金融詐騙、行賄受賄;檢察院帶走21人,其中數人已被正式逮捕,涉及瀆職罪。

  煙台銀行新任董事長、黨委書記為煙台市財政局原局長葉文君。今年3月間,董事會已任命恆豐銀行原副行長孫才厚為煙台銀行行長、董事和黨委副書記。公開資料顯示,葉文君還任十二屆煙台市政協副主席、秘書長。

  6月5日,煙台銀行現任董秘秦魯斌向財新記者確認了這一人事更替的消息,但對案情,則表示煙台市有專案組負責,煙台銀行目前並無內容可披露。

連環案發

  煙台銀行總計涉案已達幾十人。據不完全統計,已被控制的煙台銀行人員有董事長莊永輝,副行長李永平,勝利路支行行長劉維寧,金通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銀行行長助理高翔和曾任煙台銀行煙台山支行行長的張群利等,被有關部門要求協助調查還有多人。

  煙台銀行內部人士透露,在山頭林立的煙台銀行,「劉維寧屬於李永平的人」,並稱莊、李長期不和。

  據此前煙台市公安部門的說法,劉維寧涉嫌挪用資金和非法出具金融票證兩項罪名。來自新華網的消息稱,煙台銀行按照監管要求,組織對部分支行行長 進行強制性崗位交流,在辦理交接時發現劉維寧不知去向。經現場核對,發現部分票據賬實不符。公安機關立即介入立案。出逃後,劉維寧所挪用的巨額承兌匯票去 向不明。據銀行業內人士分析,劉維寧或有兩種操作手法:一是挪用抵押在支行的承兌匯票;二是勾結外部企業,開出承兌匯票來套現資金,套出資金後拿去放高利 貸或做其他投資,個人牟利。

  煙台銀行內部人士稱,劉維寧案實際就是原張群利案的翻版,所不同的是後者當時被莊永輝掩蓋下來,甚至還委以重用。

  舉報材料稱,2004至2006年間,時任煙台山支行的行長張群利採取票據承兌貼現後收回資金不入賬,賬外放款給煙台陽光壹佰公司、萊州鹽場 等,賬外經營資金達5億元,收回賬外利息5000多萬元不入賬,私設小金庫,任意揮霍。在檢查中被發現後,莊永輝立即安排信貸部放款3億多元給這些賬外經 營的公司,收回了賬外資金,擺平了此事。但有關款項現在大部分已成不良。事後,莊永輝還把張群利提拔到總行擔任票據中心主任,擔任行長助理,一度想將之提 拔成副行長,但未通過行內民主評議。張群利最終離開煙台銀行,成為昔日客戶煙台陽光壹佰公司的總經理,後因經濟問題離職。

  此次案發前,張群利為煙台叢林置業有限公司、煙台叢林擔保有限公司、青島潤利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總經理,現已一併歸案。

  煙台銀行數位內部人士認為,正是莊永輝對張群利案的縱容,才導致了劉維寧案的發生。而煙台銀行過去也一直存在高管一手遮天、管理混亂等問題。

  比如,煙台銀行行長助理高翔所在的金通公司明為煙台銀行投資平台,但知情人士認為,這家公司實為部分高管的小金庫。

  2005年4月,金通公司成立,註冊資金為1000萬元,煙台銀行多人成為該公司股東,其中劉維寧出資16.5萬元,煙台銀行行長助理馮麗強出 資238.45萬元,佔註冊資本的23.85%,此人現亦被帶走協助調查。該公司曾出資500萬元收購了山東標金投資有限公司,後出售51%股份至多個煙 台銀行員工。

尷尬外資

   煙台銀行一位原支行長透露,該行「內部矛盾重重,山頭林立」,並認為是導致煙台銀行案件頻發、業務發展緩慢的根本原因。

  「煙台銀行長期未有行長一職。僅由董事長莊永輝提議李永平擔任副行長,主持銀行工作。」一位煙台銀行內部人士透露,2009年3月,恆豐銀行主持工作的原副行長孫才厚被任命為煙台銀行行長,主持工作,卻一直遭到莊永輝的反對,導致孫才厚一直沒有上任。

  「莊永輝和李永平之間的矛盾也日益深化,莊永輝既不想用孫才厚,也不用李永平,引入外資銀行也是為了內鬥所用。」前述內部人士說。

  2008年12月,煙台銀行獲銀監會批准,成功引入香港恆生銀行、永隆銀行兩家外資股東。截至2010年末,恆生銀行、永隆銀行分別持有煙台銀行20%和4.99%股份,為其第一、第三大股東。

  煙台銀行2010年年報稱,主持工作的是恆生銀行從香港總部派駐的一位副行長歐恩陶。

  「莊永輝促成大股東恆生銀行派來副行長歐恩陶。但歐恩陶實際上沒有話語權,也沒有真正主持工作,一直在搞調研。」上述煙台銀行內部人士透露,今 年5月,歐恩陶與煙台銀行的合同期滿,已經離職並回到香港,「其實是黯然退場」。他並稱,此前香港恆生銀行派駐的首席風險官曹景渡就曾遭到排擠,被迫離開 煙台銀行。曹景渡還曾對外稱,不能將職業生命葬送在這家銀行。截至發稿前,財新記者未能聯繫到歐、曹本人。

  6月2日,恆生銀行香港總部回覆財新記者,曹景渡、歐恩陶二人已從恆生銀行離職。

  對於恆生銀行因煙台銀行醜聞要撤資的市場傳言,煙台銀行監事長劉傑敏告訴財新記者,恆生銀行並未撤資,還要派駐一位新的董事;恆生銀行香港總部給財新記者的回覆也確認了此消息。

  秦魯斌告訴財新記者,目前恆生銀行派駐在煙台銀行的有一名執行董事和一名非執行董事,最近已經提名了一個新的董事,已來過煙台,還需要走程序再任命公佈。

代持疑雲

  一位煙台銀行高管告訴財新記者,曹景渡2011年下半年提前結束合同離開煙台銀行,就是因為覺察早晚要出問題。他介紹,曹景渡離開是因為他不同意該行一項異常企業轉貸問題。

  舉報人稱,這項異常企業轉貸事出有因,「莊永輝在外資入股前涉嫌緊急購股,購股資金來源存諸多蹊蹺。為了避免股權份額太大引起他人懷疑,莊永輝等人把所持的1.5億股股權分別由山東德州扒雞集團等公司代持股權,這些代持股權公司分別在各個支行用股權做抵押貸款。」

  據《中國經營報》報導,有些代持股權公司以其它公司名義貸款的利息由於不能及時支付,導致這些貸款經常逾期,一拖就是幾個月或半年,也給被借用 公司帶來了很大的不利影響,於是莊永輝安排人辦理轉貸手續。該報導稱,煙台銀行轉貸借款憑證資料顯示,上述「被借用名義貸款」的公司之間的確存在事實上的 轉貸關係。

  舉報人介紹,莊永輝購買煙台銀行股權時資金有限,便安排煙台銀行營業部先開出空頭的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套出資金,購買煙台銀行股權,接著又用股權質押,貸出款項,轉回原來開出空頭承兌匯票的賬戶,充當保證金。

  業內人士分析,正常情況下,開承兌匯票的前提是必須要有充足的資金和抵押,然而莊永輝完全是逆流程操作。

  針對代持關係被揭開,山東德州扒雞集團副總經理王學義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稱,該公司持有的6000萬股煙台銀行股權是2006年以承債方式買下 來的,花了真金白銀。然而,2011年7月,王學義參加股東大會時被告知德州扒雞集團持有的6000萬股股票已被轉讓出售,德州扒雞集團不再是煙台銀行的 大股東。王學義稱對此不知情,並報了案。

  在6月1日的公告裡,煙台銀行表示,在6月25日召開的股東大會上將審議陳遠東辭去董事職務的議案。陳遠東原為德州扒雞集團副董事長,現已經從德州扒雞集團離職。

  秦魯斌向財新記者確認,德州扒雞集團目前已經不是煙台銀行的大股東,相關股權已經轉讓給當地國企,手續齊備合法。

獨立王國

  「現在司法機關調查基本要結束了,為什麼銀監局不問責?煙台銀監局到煙台銀行檢查了好幾次,為什麼沒查出來問題?」一位煙台銀行內部人士對監管提出質疑。

  「煙台銀行一直水潑不進,針插不進,很難溝通。」一位監管人員向財新記者形容過去幾年間的情況。談到從恆豐銀行調到煙台銀行任行長的孫才厚,在 長達近兩年的時間內,一直難以得到行內正式任命一事,當時銀監會一位部門主任曾親自到煙台協調,談到此事時,煙台當地領導當場拂袖而去,雙方不歡而散。

  莊永輝1956年出生,在煙台的官場根基頗為深厚。多位煙台當地人證實,莊永輝之父曾任煙台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已經退休多年。莊永輝則與原煙台市委有關人士關係密切,但後者已經調離煙台。

  從目前煙台銀行的前十大股東資料來看,煙台市政府並不在其中持有股權。除第一大股東恆生銀行外,央企中國華電集團持股13.65%,其他股東均 為持股不超過5%的當地企業。如此分散的股權,也解釋了煙台銀行形成內部人控制局面的原因。針對華電集團已經掛牌轉讓所持13.65%的煙台銀行股權的消 息,秦魯斌說,現在還沒有股權轉讓的結果可供披露。

  根據煙台銀行提供的材料,該行2011年未經審計的財務數據看上去頗為振奮人心。

  截至2011年底,全行資產總額348.49億元,比年初增加57.2億元,增長19.54%;各項存款餘額296.21億元,比年初增加 40.39億元,增長15.79%;各項貸款餘額207.3億元,比年初增加21.95億元,增長11.84%;實現撥備前利潤5.15億元,比去年同期 增加1.56億元,增長43.45%;淨資產32億元,資本充足率17.46%,撥備覆蓋率153.19%,不良貸款率2.06%。

  據煙台銀行內部人士稱,原本煙台銀行在山東排名第一,近年來發展放緩,業績逐漸滑坡,排到了第八名,無論是齊魯銀行還是同城的恆豐銀行都超過了煙台銀行。

  煙台銀行的經營業績與近年來利潤水漲船高的銀行業平均業績逆勢而行。煙台銀行公佈的2010年年報顯示,該行2008年淨利潤為2.56億 元,2009年大幅縮水至0.15億元,2010年回升至1.87億元。根據煙台銀行提供的未審計的數據,該行2011年實現賬面利潤2億元,比去年同期 增加0.01億元,增長0.5%。

  「員工都認為要徹底追責,才能重樹信心。」煙台銀行內部人士告訴財新記者,他們對新任高管葉文君和孫才厚充滿了期待之情,認為前者是「明白人」,後者「能力強,有思路」。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4271

「司法認馳」腐敗窩案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7-13/100410616_all.html

 一樁涉及「馳名商標」認定的司法腐敗醜聞,正在河南洛陽、鄭州兩地法院發酵。

  2011年底至2012年春節前後,洛陽兩級法院先後有五名法官因涉嫌受賄、徇私枉法而被查,另有至少三名律師涉案被抓。之後,這樁司法腐敗窩案,以串案的態勢向省會鄭州蔓延。「全國模範法官」、鄭州市中級法院民三庭副庭長李曉昱也深陷其中。此外,亦有鄭州律師落網。

  財新記者獲悉,該案由河南省檢察院指定安陽市檢察院牽頭主導偵辦。目前,除了李曉昱,被逮捕的法官還有洛陽中級法院少年審判庭庭長張哲、副庭長 史軍峰,審判監督庭庭長楊傑、副庭長王霖,以及洛陽市澗西區法院執行局法警隊王全林。另有鄭州律師李淑霞、洛陽律師鄭利芳、崔銘、張俊國涉案被抓。其中, 張俊國在做律師前,曾在洛陽中院立案庭任職多年。

  遊走於法院與律師界的掮客「落馬」,醜聞將諸多律師、商家、法官勾連在一起,揭出一條「馳名商標」司法認定的腐敗產業鏈。震盪還未停息。「最近鄭州那邊還有人被抓。還不知道下一步會涉及多少法官、律師。」洛陽司法界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說。

案發馳名商標認定

  2011年底的一天,洛陽女律師鄭利芳被有關部門辦案人員帶走。之後,洛陽市中級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張哲、副庭長史軍峰,審監庭副庭長王霖,以及洛陽當地律師崔銘相繼被抓。

  目前雖不確定具體哪起案件是推倒鄭利芳、張哲等一干人的第一張多米諾骨牌,但當地律師界多位人士均稱,案發源自多起「馳名商標」司法認定舊案。其中,流傳最廣的說法是,一個台灣老闆與湖北襄樊一家企業老闆的舉報,導致前述人等東窗事發。

  一位洛陽律師告訴財新記者,2007年前後,幾家來自台灣的知名豆漿店商家因商標頻起紛爭,其中一家在洛陽當地找了個「假被告」,狀告後者侵權,並打贏了官司,並由此獲得馳名商標認定。另一位台灣老闆不服,幾年來一直申訴,最終告到河南省檢察院。

  此外另一條舉報線索來自湖北襄樊某企業。洛陽當地一企業通過假訴訟獲得「馳名商標」認定,影響了有競爭關係的湖北襄樊一同業企業的商業利益。

  事實上,正是因為司法認定馳名商標存在諸多漏洞,最高法院頒佈了《關於涉及馳名商標認定的民事糾紛案件管轄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規定 自2009年1月6日起,涉及馳名商標認定的民事糾紛案件,由省、自治區政府所在地的市、計劃單列市中級法院,及直轄市轄區內的中級法院管轄。其他中級法 院管轄此類民事糾紛案件,需報經最高法院批准,未經批准的中級法院不再受理此類案件。

  因此,除非報最高法院批准,洛陽中院無管轄此類民事糾紛的資格。而影響到前述襄樊企業利益的判決,是在最高法院出《通知》之後,明顯違規。

  多名洛陽律師告訴財新記者,最先被抓的是女律師鄭利芳。她「進去」後很快交待了夥同相關企業收買洛陽中院知識產權庭法官之事。之後,張哲、史軍 峰、王霖三名法官,以及律師崔銘相繼落網。一位洛陽資深律師透露,通過風險代理的方式,鄭利芳等人在相關案件中收受了100多萬元代理費,其中一部分被用 來行賄法官。

  目前年過不惑的鄭利芳,畢業於西北政法大學,現任河南尚中律師事務所主任。尚中所網站顯示,該所主要承接知識產權案件,鄭利芳代理的案件多半是知識產權案件,其中以商標侵權案居多。洛陽中院張哲、史軍峰任現職前,曾長期從事知識產權案件審理工作。

  據洛陽多名律師稱,鄭利芳在當地律師圈中,並不是特別「知名」。她丈夫是洛陽市檢察院的一名中層幹部。據稱,這也是河南省檢察院指定該案由安陽市檢察院承辦的因素之一。

  而來自河南威銘律師事務所的崔銘,現年50歲左右,是當地代理民事案件較為資深的老律師。

洛陽司法界震盪

  據瞭解洛陽中院情況的人士介紹,該院涉案法官張哲、史軍峰、王霖,此前均曾在知識產權庭有過任職經歷,且多次出現在一個合議庭中。其中,張哲曾是知識產權庭副庭長,因該庭當時沒有庭長,工作由張哲主持。

  現年40歲左右的張哲,是洛陽中院資歷較深的女法官。早年曾在該院做過長時間的刑事審判工作。有不願透露姓名的律師說,張哲對律師和當事人態度比較和善,律師們對她印象還不錯。

  王霖稍長於張哲,高個頭。與張哲差不多同齡的史軍峰,其父曾任洛陽中院副院長。目前,史軍峰被取保候審。而洛陽司法界的震盪還不止於此。 2012年春節後,洛陽中院審判監督庭庭長楊傑、洛陽市澗西區法院法警隊成員王全林,以及洛陽律師張俊國陸續被捕。據稱,楊傑的「落馬」源自張哲的供述, 而王全林則是因楊傑的檢舉。楊傑此前曾在執行庭任職,與王全林有著工作上的交集。

  當地一位老律師透露,楊傑涉案,與張哲等人所涉「馳名商標」認定案並無瓜葛,而是其任立案庭庭長時的事情。之後,又牽出律師崔銘、張俊國。

  這位老律師說,今年不到40歲的張俊國,值得特別關注。他曾是洛陽中院立案庭的副庭長。大約兩三年前,張俊國辦理病退後,當起了律師,之後在洛陽律師界很知名,「生意很紅火,經常接一些大案,收費相當高」。

  據這位老律師介紹,張俊國自己並不怎麼辦案,但聲名在外,「因為有案源」。他所做的主要是利用人脈和資源,在律師和法官中間充當掮客。據稱,張俊國涉嫌介紹賄賂罪。

  上述人員,尤其是張俊國被抓後,洛陽司法界風聲鶴唳,很多法官、律師坐立不安。前述老律師分析說,「目前來看,張俊國還沒有開口,否則還不知道會有多少法官和律師進去。」

模範法官墜落

  迄今,源自洛陽的司法醜聞,由窩案發展到串案,進而蔓延到河南省會,鄭州的法官與律師也相繼出事。其中,包括鄭州市中院民三庭副庭長李曉昱。

  今年41歲的李曉昱,湖北人,小巧玲瓏。在當地律師眼裡,她人很聰明,對律師也比較友善。1993年從鄭州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到鄭州市中級法院工 作,至案發時的十幾年裡,李曉昱一直從事知識產權案件審判工作。因工作成績突出,先後被授予鄭州市十大女傑、河南省勞動模範等一系列榮譽稱號。

  2008年2月,李曉昱獲得「全國模範法官」稱號,是河南省法院系統知名人物。至今,在鄭州中院官方網站上仍然可以看到多篇報導,李曉昱被認為是「忠於黨、忠於人民、忠於法律,公正司法,愛崗敬業、清正廉潔」的典型。

  因知識產權案件專業性強,一般實行集中管轄,河南省70%以上的知識產權案件集中在李曉昱所在的鄭州中院民三庭審理。前述報導稱,李曉昱基本上 每天要開兩個到三個庭,曾創下一週內開19個庭的記錄。其自2002年擔任鄭州中院知識產權合議庭的審判長以來,審結各類案件800多件,辦案效率和質量 在全院名列前茅。「沒有人能預料到她會出事。」鄭州一位資深律師慨嘆道。

  今年4月的一天,上午八點半剛過,李曉昱即被檢察院的辦案人員從鄭州中院的辦公室帶走。「全院上下都炸了。」知情人士介紹說,辦案機關還是留了情面,先是監視居住,一週後,李曉昱被刑拘,又一週後被逮捕。

  有知情者介紹,李曉昱是被王霖牽連而事發的,辦案人員在搜查王霖辦公室時發現其跟李曉昱關係不一般,經審問牽出了李曉昱。之後,河南仟問律師事 務所主任、河南省律協副會長趙虎林曾被有關部門帶走協助調查三天後被放回。原本召開的河南省律協大會因此推遲一週舉行。但該所女律師李淑霞則沒這麼幸運, 她被帶走調查至今未歸。

  目前,尚不清楚李曉昱具體涉案事項,但公開資料顯示,李曉昱以往審理的一些案件中,有的是李淑霞代理的。

「馳名商標」認定腐敗鏈

  「馳名商標」因其具有較高聲譽,為公眾熟知。對企業而言,馳名商標具有跨類保護、在不同類別上禁止他人使用的效力,而且,一旦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可以提高產品知名度、增加產品競爭力。加之一些地方政府動輒給予高額獎勵或補貼,很多企業競相追逐「馳名商標」稱號。

  在中國獲取「馳名商標」認定,有行政和司法兩種途徑。前者由工商行政系統認定,後者則是在民事訴訟中,由法院判決認定。行政認定相對較為繁複的 程序,基層工商部門報批後,經各省商標局審查,最後還須上報國家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一般至少需要兩至三年時間,有的甚至更長,成本較高。而司 法認定受到民事案件審理期限的限制,短的一兩個月,長則九個月,即可獲得認定。相對於行政認定,週期短,成本低。

  除認定程序快捷,司法認定標準不統一也給了很多企業以可乘之機。江蘇省鹽城市中級法院法官鮑蓉蓉曾撰文指出,各受理法院對相關公眾對商標的知曉 程度、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等因素缺乏統一尺度,使得少數在本地無法獲得認定的企業到異地起訴,以獲取馳名商標。

  有鑑於此,一些企業不顧自身產品商標不符合標準,通過異地虛構訴訟達到認定「馳名商標」的目的。近年來,類似案件在中國各地不斷出現,由於其中利益巨大,不少律師都參與其中。多年從事知識產權業務的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斯偉江律師說,「這在全國都是一個普遍現象」。

  正因為如此,最高法院才於2009年除下發相關《通知》,遏制司法「認馳」的濫用。最高法院知識產權庭負責人當時在接受《人民法院報》記者採訪 時透露,鑑於當前社會生活中馳名商標認定被「異化」的現象較為嚴重,而法律規定的認定標準又不可能非常具體,為儘量統一司法尺度和糾正一些不規範的做法, 才做出了部分中級法院未經最高院批准不再受理此類案件的規定。

  當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馳名商標保護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施行。其中,對馳名商標的概念、適用範圍、認定 因素、舉證責任、保護要求等方面進行了規範。並對需要認定「馳名商標」民事案件類型作出了規定,規定了不需要認定馳名商標的情形。

  上述文件及司法解釋的連續出台,意在亡羊補牢。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多年來涉及「馳名商標」認定的案件數量龐大,而其中有問題的亦絕非個案。此次河南法院系統曝出的醜聞,即為明證。

  2012年6月28日,引發此次反腐風暴的源頭——河南尚中律師事務所,其位於洛陽市西工區中州路459號的數碼大廈的辦公室,空無一人。大廈一樓大廳的單位名錄上,「河南尚中律師事務所」的字樣已被撕得模糊。

近年部分司法認證馳名商標腐敗案

2009年

  法 院:青海省海東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涉案人: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許正福

  案 情:2007年9月至12月,枉法裁判認定兩家公司的商標為馳名商標,受賄30萬元

  法 院:湖南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

  涉案人: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覃峰

  案 情:2004年2月至2007年7月,收受賄賂16.5萬 元,枉法認定六家企業的商標為馳名商標

  涉案人: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黃偉

  案 情:收受賄賂124萬元,枉法認定三家公司的商標為馳名商標

  涉案人:民事審判第二庭審判員郭進輝

  案 情:2007年6月至7月,三次收受賄賂16萬元,枉法認定三家公司的商標為馳名商標

2010年

  法 院:遼寧省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涉案人: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馬本俊、審判員陳永紅、助理審判員翟莉萍、立案一庭庭長高乃胤

  案 情:2008年上半年,在六起不同的商標侵權案件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行賄受賄,判決認定馳名商標,使6家原告企業從當地政府騙取國家獎金185萬元

  法 院:遼寧省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

  涉案人:法官姜宏

  案 情:2008年,收受賄賂2萬多元,枉法裁判認定兩家公司的商標為馳名商標;法官張熙陶被控在2008年,收受賄賂兩萬元,枉法裁判認定三家公司的商標為馳名商標

2011年

  法 院: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涉案人:法官李靜

  案 情:為浙江律師蘭加余代理的13起認證馳名商標案件提供幫助,先後收受蘭加余所送人民幣20萬元,並將12萬元轉送其他法官,自己受賄8萬元。該案還涉及阿拉善盟、赤峰市、興安盟、通遼市等地多名法官

  法 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涉案人:民事審判第一庭審判員張庭元

  案 情:2007年,收受賄賂,枉法判決認定兩家公司的商標為中國馳名商標

  法 院:新疆克拉瑪依市農七師法院

  涉案人:民事審判庭法官呂秀峰

  案 情:2007至2008年,在十起商標侵權案件中,違法認定數家企業的商標為馳名商標

  法 院:江西省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

  涉案人: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廳長黃厚剛

  案 情:2007年至2008年,非法收受財物149.923萬元,違法認定原告商標為馳名商標,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

  資料來源:財新記者根據公開資料整理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5218

虛假訴訟引發北京法院系統最大窩案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8-24/100428135_all.html

 沿京順路向北約半小時車程,即可抵達北京近郊順義區馬坡口路一個名叫「金寶花園」的別墅小區。這個看起來並不引人注目的房地產項目,不期然間引發北京市法院系統一起窩案。

  2011年底以來,有關這起窩案的消息一直在司法系統內部廣為流傳,但迄今,有關部門並未披露任何案件情況,也未見諸媒體報導。

  財新記者獲悉,在2008年到2010年兩年間,一家房地產公司通過虛假買賣合同從銀行貸款,然後再通過近百個虛假訴訟解除合同收回房產。其中,地產商、律師和法官互相勾結,利用合法外衣,規避法律規定,形成「各取所需」的利益鏈條。

  經過大半年的持續發酵之後,首批案件近日一審落槌。因犯受賄罪,順義區法院原副院長龔東昇獲刑3年,該院後沙峪法庭原庭長馬維增、知識產權庭原副庭長安金寶、牛欄山法庭原庭長孟成,分別被判處13年、10年6個月、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原豐台區法院院長夏儉軍(涉案情況發生於其任職朝陽區法院副院長期間)、地產商劉伯倫、姚文劍,以及律師田廣禮和王維等人亦涉案,目前尚未結案。知情人士稱,該案還可能牽涉到北京市法院系統更廣的範圍。

  這是北京市法院系統有史以來爆出的最大規模的腐敗窩案。

案發虛假訴訟

  2012年8月上旬,選擇了認罪服判、放棄上訴後,龔東昇等四人均開始了服刑生活。與此同時,順義區法院召開全院幹警警示教育大會,通報了涉案人員的處理情況。但「家醜不外揚」,該院並未對外公佈相關信息。

  財新記者獲悉,案發的導火索,源於一起當事人舉報。有人稱其身份信息被他人在訴訟中冒用,涉及一起解除購房合同的案件。2011年年中,北京檢 方調查發現,有十餘名人員涉嫌偽造當事人身份證虛假出庭,獲得順義區牛欄山法庭出具的裁判文書。當時,尚不確定這一虛假訴訟是源於故意還是法庭失職被騙。 而牛欄山法庭也對當事人舉報涉及的案件進行了再審。

  不過事情並未就此完結。檢方從代理該起案件的原、被告訴訟代理人入手調查發現,北京市嘉豐行物業公司客服部經理王明濤、北京順意安泰法律諮詢服務中心職員王靜、北京市青天律師事務所王維參與了虛假訴訟。

  而幕後主使者為金寶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金寶公司)副總經理姚文劍以及北京市青天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田廣禮。之後,檢方順藤摸瓜,發現法院系統相關人員的涉案情況。

「自己告自己」荒誕劇

  這起窩案的源頭為金寶公司。1993年8月,陝西周至人劉伯倫在京註冊成立金寶公司,此後陸續開發了金寶花園別墅、金寶花園酒店和金寶城商品房。隨著企業擴張,金寶花園酒店等多家公司等也成為金寶公司下屬。

  金寶公司在經營中曾面臨資金短缺的困擾。為此,他們借用公司員工或社會人員身份證件,與自己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從北京市農村商業銀行麻坡支行、興業銀行上地支行、建設銀行順義支行等多家銀行騙取按揭貸款,供自己使用,貸款由自己償還。

  2008年,金寶公司還清貸款,計劃將虛假購房人名下的別墅和酒店式公寓的產權重新恢復到自己名下。為註銷合同、恢復房屋產權,在董事長劉伯倫同意後,姚文劍等人在順義區、朝陽區等地法院操作五批次近百餘件虛假訴訟。

  第一個被拉下馬的法官,是曾任順義區法院牛欄山法庭庭長的馬維增。「老資格、筆桿子」,在順義司法系統,提起馬維增,不少人如此評價。在順義區 法院設立的四個派出法庭中,馬維增曾擔任過李遂、楊鎮、牛欄山、後沙峪法庭副庭長、庭長,2011年3月被任命為順義區法院審委會委員,期間他曾多次在法 院系統的媒體上發表文章。

  不過現在來看,至少在後期的職務調整中,馬維增是被「帶病提拔」。

  2008年5月的一天,姚文劍找到馬維增,表示金寶公司用他人身份證簽訂房屋銷售合同辦理按揭貸款自用,因貸款已還清,希望通過起訴原購房人的方式解除合同,請馬維增給予幫助。

  事實上,金寶公司這批訴訟,並不存在真實的原被告雙方和合同糾紛,馬維增對此心知肚明,但他卻利用擔任庭長的便利,審批同意立案,並交給該庭法官羅某某辦理。

  在「招呼」好馬維增之後,按照姚文劍的指示,作為金寶公司的代理人,王明濤參加了訴訟,並安排金寶公司工作人員焦某某等五人持偽造的居民身份證,分別冒充王某某等被告應訴。

  該案經羅某某審理後,以調解方式解除了王某某等人與金寶公司簽訂的五套金寶花園別墅購房合同,金寶公司如願通過建委房產登記部門,變更了這些房屋的產權登記。

  此後,馬維增又幫助金寶公司完成兩批虛假訴訟,並兩次收受金寶公司賄賂50萬元。

虛假訴訟利益鏈

  在其中一批虛假訴訟中,時任北京青天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田廣禮,扮演了「掮客軍師」角色。

  他利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識,導演了一出「自己告自己」的荒誕劇,並把分管民事審判的時任順義區法院副院長龔東昇拉下了水。由此,房地產商、律師、法官組成的利益鏈條形成。

  和馬維增一樣,龔東昇也曾有過光輝的一面。1990年,他從西北政法學院畢業後被分配到順義區法院下設的法庭任職;2000年通過競爭上崗任順 義區法院民庭庭長,後赴內蒙古掛職擔任呼和浩特中院院長助理,曾立二等功、三等功,獲「北京市勞動模範」「人民滿意的政法幹警」「順義區首屆十傑青年」等 稱號。

  依照田廣禮等人的設計,2009年底,姚文劍再次找馬維增幫忙進行虛假訴訟,共涉及30多人名下的50餘套酒店式公寓。北京青天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維與王明濤分別作為原、被告雙方代理人參加了該批虛假訴訟。

  當年12月中旬的一天,馬維增批准該批案件立案,並安排時任牛欄山法庭副庭長安金寶「抓緊辦理」。

  安金寶當時剛好看好了金寶公司開發的金寶城商品房一套,於是通過分管民事審判的時任順義區法院副院長龔東昇以及馬維增、田廣禮等人,向姚文劍 「打招呼」,希望「打個折」。此後,姚文劍同意安金寶在購房時的「優惠」要求。此後,這批「自己告自己」的荒誕劇得以按計劃進行;姚文劍在結案後把近30 萬元的白條通過王明濤給了金寶公司銷售部;安金寶通過其家屬僅付出了不到8萬元的首付款,便如願獲得了價值60多萬的金寶城商品房一套。

  2010年初,牛欄山法庭庭長職位調整:馬維增改任後沙峪法庭庭長,繼任者是楊鎮法庭庭長孟成。

  在赴任牛欄山法庭之前,孟成在北京市法院系統小有名氣,曾被評為「北京市十佳法官」「北京市人民滿意政法單位負責人」。未料,上任伊始的孟成便「前腐後繼」。

  這年2月,田廣禮與姚文劍再次如法炮製,經劉伯倫同意後,以原購房人名義起訴金寶公司,並安排順義一法律諮詢中心職員王靜和王明濤分別代理原、 被告人。在王靜等人申請立案時,孟成極為謹慎,遲遲未立案。受公司回籠資金的壓力,姚文劍再次出馬,通過龔東昇「協調」孟成「抓緊立案」;龔東昇答應後, 收到了姚文劍送上的3萬元。

  幾天後,龔東昇約孟成到金寶花園酒店與姚文劍「認識認識」,並一起吃飯。酒席間,姚文劍向孟成說明了案件真相,龔東昇要求孟成抓緊立案。

  不過,「認識」了姚文劍的孟成,並未迅速審批立案。直到當年4月,姚文劍再次將孟成約到金寶花園酒店,並送上30萬元之後,孟成才同意立案,並親自承辦。此後兩個月內,孟成先後分四批對該批案件調解結案,並安排安金寶執行。

餘波未息

  順義區法院上述四名法官被定罪,並非北京市法院系統此次腐敗窩案的終結。可以確定的是,豐台區法院原院長夏儉軍,亦因在任朝陽區法院副院長期間身陷金寶公司案被調查。

  2010年1月19日,由朝陽區法院副院長轉任豐台的夏儉軍當選豐台區法院院長。2012年2月10日,《北京日報》刊登當時的一批人事任免消息,其中就有夏儉軍去職豐台區法院院長。這也是夏儉軍的名字最後一次出現在公眾視野中。

  財新記者輾轉瞭解到,2011年12月,夏儉軍被以北京市紀委的名義「雙規」。而夏儉軍案發,則源於在對金寶公司的調查中,北京市檢察院一年輕張姓檢察官獲得了夏儉軍涉嫌幫助金寶公司製造虛假訴訟、枉法裁判、受賄100餘萬元的證據材料。

  截至財新記者發稿時,夏儉軍在移送審查起訴後並未出現在首批判決的被告人名單中,目前對其如何處理有待北京官方正式公佈消息。

  隨著相關案件調查的深入,是否有更高級別官員被查,目前尚未可知。■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6769

南通環保窩案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9-07/100434263_all.html

 龔士菊的葬禮在8月26日舉行。遺照上的龔士菊,穿深色西裝,中長發微微捲曲,親切和善地淺笑著。

  龔士菊是江蘇省啟東市審計局職工。50歲的她死於自殺。8月6日晚,龔士菊離開當地檢察院大院,回家留下一份遺書後跳樓。她是原啟東市環保局副局長黃佐仁的妻子,而黃佐仁已經被當地相關部門隔離審查數月。

  一位接近啟東市檢察院的人士介紹,黃佐仁涉嫌接受金陽光固廢處置有限公司(下稱金陽光公司)40萬元「乾股」,其妻龔士菊則涉嫌以「分紅」形式從金陽光公司領取17萬餘元。黃佐仁被紀委調查隔離期間,工作人員曾幾次提審龔士菊,命其交待黃佐仁受賄詳情。

   2012年3月以來,一場震盪南通市及下轄縣級市啟東環保系統的貪腐窩案爆發,十多名環保官員因此落馬。南通環保系統官員違紀問題調查,從金陽光公司開始,後在調查中牽扯出其它事件和人物,逐步向縱深展開,涉及人數之多,調查之廣,在國內環保系統罕見。

  在財新記者輾轉得到的落馬者名單中,僅南通市環保局就有十餘人涉案。已證實的有原局長陸伯新、原副局長胡炳榮;固廢中心原主任王瑋、原副主任陸 維國、原中心主任助理陳曉敏、原中心科員嚴安平等。而在南通下轄的啟東市,當地環保局也有多人涉案,除原副局長黃佐仁外,還有原副局長顧愛東、原環境監測 站站長徐錦昌、原環境監察大隊隊長溫永昇等。

  從地圖上看,如果把長江形容成一條龍,江蘇省南通市,位於這條龍的上顎。通江達海,三面臨水。就是這樣獨特的地理位置,讓南通市在此前的招商引資中,多了一條引以為傲的資源優勢——環境容量大。

  大量的重污染企業入駐,讓南通在經濟增速的同時,環境承載力超限,多起環境污染問題由此迸發,當地環保部門也由此成為權重較大的政府部門。

  從部分已庭審的案件來看,當地環保部門一手「重拳整治」環境問題,另一手則是利用職權行官商勾結、權錢交易之事。

  知情人士透露,上述窩案引發的系列案中,部分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截至財新記者發稿,南通環保系統窩案的全貌仍舊顯得神秘,但已經開審的部分 案件則掀開窩案冰山一角,讓公眾得窺一斑。比如醫療垃圾及工業危險品處理,因與公眾健康利益攸關而需要環保部門特別監管,但在南通和啟東當地,此兩領域竟 成為環保官員們牟私利的重要來源。

事發金陽光

  知情人士稱,龔士菊的遺書透露出她生前承受著巨大壓力,壓力來源是正處調查之中的金陽光公司行賄事件。

  涉案的金陽光公司位於啟東市精細化工園區內,廠房面積6000多平方米,佔地45畝。2012年8月底的一天,該廠深棕色的廠房煙囪並沒有冒煙,但金陽光公司運營負責人溫經理向財新記者堅稱,廠裡在正常運營。

  這個工廠成為南通市環保系統「地震」的導火索。公開資料顯示,金陽光公司主營業務是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的處置,收集區域以啟東為主,覆蓋南通市海門、通州等周邊地區。每年可處理9000噸危險廢棄物。

  2012年3月,南通市紀委接到舉報,介入調查金陽光公司的違規經營,該公司董事長徐彬將與該公司有權錢交易的「官老爺」們悉數供出。由此,一場牽連甚廣的南通市官場窩案雛形已現。

  知情人士透露,金陽光公司廠房於2008年正式投入使用。作為啟東市惟一有資質處置醫療廢物的企業,從成立初就成為當地各級衛生部門和環保部門 的指定企業。該公司運營負責人溫經理向財新記者介紹,垃圾來源主要是醫院和化工廠。海門和啟東兩地近十家醫院醫療的固廢,加上化工企業的危險廢物,有 100多家企業的垃圾會送到這裡處理。

  根據金陽光公司環評報告,該公司危險固體廢物項目會產生危險廢物焚燒殘渣和飛灰等,處置方式是將殘渣和飛灰在廠內進行水泥固化處理,然後再送到張家港市的填埋場進行安全填埋。

  據啟東市政府內知情人士介紹,金陽光公司並沒有按照上述流程操作,相當數量收集來的醫療廢品未按照規定焚燒處理,而是被轉移給其它無資質公司處理。輸液管之類的固體廢物去向不明,甚至被回收再利用。

  醫療垃圾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活動中產生的有直接或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它危險的廢物。主要包括攜帶病原微生物的感染性廢物、含人體廢棄物 等的病理性廢物、含醫用針頭等的損傷性廢物、含過期藥品等的藥物性廢物和具有毒性的化學性廢物。這些垃圾的毒性是普通垃圾的數十倍甚至上百倍,如不能進行 安全無害化處理,極可能成為疫病的源頭。

  2009年,南通市環保局曾就上述事件對金陽光公司展開調查,認定金陽光公司未經審批同意,擅自處置危險固廢。根據南通市環保局2009年二季度行政處罰通報,責令金陽光公司將轉移至南通岱達羅斯經貿有限公司的廢物溶劑全部清回,按國家標準處置,並罰款13萬元。

  調查結果通報內容還顯示,金陽光公司轉移至岱達羅斯公司的危險廢物,被岱達羅斯公司填埋,並有部分庫存。

  此次調查,由環保部門主導,以行政罰款了結,金陽光公司繼續運營。

  2012年初,金陽光公司再次被調查,此次調查的主導方是南通市紀委,矛頭直指涉案的政府官員,由啟東市環保局查到南通市環保局,由環保系統查到衛生系統,由科員查到局長、院長。

  「南通市環保局幾乎被查空了,十幾個官員下馬,都是實權部門,現在環保局有的副職直接被提升為正職,業務都不熟悉。」8月中旬,南通市政府一位官員告訴財新記者,除了環保系統,南通市衛生系統、人大也有官員涉案被查,調查還沒有停止。

  財新記者拿到一份不完全的涉案名單,約近20人。但由於案件尚未完全公開,僅能證實其中10人左右。據知情人的瞭解,上述官員違法行為主要是涉嫌受賄,大部分案件現已進入檢察院偵查階段,各個案件未來將分別獨立審理。

  金陽光公司所在地啟東市,原環保局環境監測站站長徐錦昌和環境監察大隊隊長溫永昇案,因涉嫌受賄,已經開庭,尚未宣判。

  啟東市環保局原副局長顧愛東案,處於檢察院偵查階段。引發龔士菊自殺事件的原副局長黃佐仁案,也同樣處於檢察院偵查階段。



「司機」的百萬賄款

  被查官員幾乎都是在其職權範圍內,與受監管企業發生不正當的權錢交易。2012年8月31日開庭審理的陳曉敏(男)受賄案,就是多個獨立審理案件中的一個縮影。

  38歲的陳曉敏,2002年至2011年5月在南通市固體廢物管理中心任職,先後擔任科員和主任助理職務。2011年5月至案發前,任南通市鋼絲繩行業廢酸污泥資源化中心副主任。

  經檢方查明,陳曉敏在2006年至2012年4月期間,利用擔任南通市固體廢物管理中心主任助理、具有對全市固體廢物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職務之便,為金陽光公司等單位,為張春燕等個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先後收受錢款共計人民幣98.8萬元。

  根據檢察機關的起訴內容,陳曉敏收受的98.8萬元錢款,共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於2006年至2010年春節期間,先後八次收受位於啟東市的金陽光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彬人民幣23.8萬元。

  作為交換,陳曉敏為該公司在日常檢查、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等方面給予照顧,更在該公司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預審、審核發證,以及領取江蘇省環保專項資金等方面進行關照。

  從企業角度來看,環保局掌控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頒發、審核、更換,擁有排污處理、污染達標等多項監管權,是企業能否正常運營的決定因素之一。

  與啟東金陽光同類型企業南通市清源工業廢物綜合處置廠、南通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負責人韓正南,是另一個行賄人。檢方起訴書顯示,在2008年底至2012年春節期間,韓正南先後六次向陳曉敏行賄,共計23萬元。

  庭上宣讀的韓正南證言稱:「陳曉敏參與了調查處理,我希望陳曉敏多幫忙說說好話,儘量縮小影響。事實上最終的處理結果也沒有吊銷我的經營許可證,所以我要感謝他。」

  陳曉敏收受的第三部分錢款達52萬元之多,主要來自一名叫張春燕(男)的人。張春燕是南通市生意場頗為活泛的一名掮客。2005年,張春燕通過南通市環保局原副局長胡炳榮介紹,認識了時任固廢中心科員的陳曉敏,一些涉及環保部門的「小事情」,他就直接向陳曉敏求助。

  南通市化工企業眾多,日常產生的危險廢物數量龐大,張春燕看中了這個生意。可是,危險物品處理需要專門的許可牌照,該牌照的發放和審核相對較嚴,處理方需要相應的軟硬件設備。

  陳曉敏利用自己的身份和權力,幫助沒有危險廢物處置業務資質的張春燕「借」到了多家企業的資格證,助張春燕在南通順利拿到了多項危險物品處理的業務。

  張春燕向檢方交代:「在我生意競爭不力的情況下,陳曉敏還告訴我其他公司的報價,並授意我報一個有競爭優勢的價位,比如我們承接南通利源公司(音)固廢生意,就是這樣才能接到的。」

  在當天的庭審中,陳曉敏堅稱自己2008年之前只是胡炳榮的司機,在固廢中心掛職,並未掌握實權。「我每次陪胡局長去企業,也只是當司機用,我也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要送我這麼多錢,到現在都沒想明白。」

  陳曉敏多次聲明自己在固廢中心不負責具體工作,對一些企業的調查、監管,只是陪同,並在一些業務文件上象徵性地簽名。「胡局長每個月都要去下面的企業轉一圈,名義上是檢查。有一些檢查文件,需要兩個工作人員簽名,我就隨便簽了。」

環保生意經

  「我為張春燕提供信息,就能拿52萬元,我們副局長拿多少,大家可以算一算。」陳曉敏在法庭上說道。

   收取賄賂,在公眾印象中一般是地下的、秘密的,但在南通環保系統的腐敗網絡中,公開「帶錢」竟毫不避諱。

  根據金陽光公司負責人徐彬的供詞,因為陳曉敏和公司往來較多,所以曾委託陳曉敏為原副局長胡炳榮、原固廢中心其他相關負責人王瑋、陸維國、嚴安平等「帶錢」。

  在另外一個行賄人韓正南那裡,陳曉敏、王瑋、嚴安平之間也經常互相「帶錢」。韓正南證詞顯示,為了感謝前述人士在其非法出售和違法處置危險廢物一事調查處理上的幫助,分別給予了他們數萬元的感謝費。

  在這一窩案中,賄款多少也是分「級別」的。金陽光公司在其2007年5月舉行的開業典禮當天,根據級別和權限不同,胡炳榮拿到2.8萬元紅包,王瑋拿到2萬餘元,陸維國1萬元,嚴安平2.8萬元。

  「逢年過節送錢,在我們那裡好像已經是潛規則了。他們送錢給我們,主要是因為我們是他們的監管單位。」陳曉敏在庭審中說道。

  對陳曉敏的庭審全過程,不啻為一次官員把環保當作生意來做的「教程」。陳曉敏與張春燕的合作,即是一條上有領導暗地支持,由陳曉敏作為前台人物,與掮客及背後的環境污染者形成交易的全流程腐敗鏈條。

  海門力德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南通開發區清源工業廢物綜合處置廠等企業,都曾將其相關的經營許可證,「借」給張春燕使用。張春燕憑此承接了南通某印染公司的白泥處理業務。

  陳曉敏的供述顯示,在環保部門的支持下,金陽光公司得以「壟斷」當地醫療廢品定點處理業務,收益頗豐。

  此外,「符合標準」的污染物品處理企業,每年還有財政撥款的環保資金入賬。即使是在因為擅自轉移危險廢物容器被查的2009年,金陽光公司還是獲得了150萬元的省級環保資金補助。

  除了上述兩個收入渠道,金陽光公司不按照規定處理危險廢物,節省了相當昂貴的加工成本。

  一位啟東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對財新記者表示,金陽光公司是很多當地污染企業的縮影。「相比昂貴的環保成本,給檢查的官員塞點錢,更加划算。」

環保迷霧待揭

  陳曉敏的供訴,揭開了南通環保窩案的冰山一角。

  在剛剛經歷王子排污事件的南通市和啟東市,財新記者接觸到的多位政府人士在談到環保窩案時,幾乎都用「敏感」來推拖。

  接近啟東檢察院的一位知情人士直言,官方閉口不談此案件,一是因為案件牽連太廣,二是因為「鬧出人命了」。

  2012年3月5日,陸伯新被宣佈免去南通市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調任南通市人大機關任職。6月14日,陸伯新的人大代表身份被中止。

  在環境污染矛盾突出地區任職的陸伯新,曾是江蘇環保系統領域內塑造的「明星局長」。

  1954年出生的陸伯新,在2007年1月調任南通市環保局局長、黨組書記。曾獲江蘇省新長征突擊手、南通市優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

  陸伯新在擔任環保局長期間,有「在姚港河撐船檢查偷排口」「夜間翻牆檢查」等查處污染的舉措。這些情節,作為正面宣傳素材,在當地各個媒體上進行宣傳,陸伯新由此被塑造出親民、有激情的環保局長形象。

  陸伯新主政期間,重點關注污染減排工作,力推市區的污水管網完善,確保管網覆蓋到所有鄉鎮、街道。在2008年當年,南通市就新開工建設26座污水處理廠,建成20座污水處理廠。

  在此期間,有多家化工類企業入駐南通市。有識者指出,南通市部分地區現有產業結構比重不合理,高新技術產業比重較低,化工、印染、電鍍等產業佈局趨同現象嚴重,結構性、區域性、流域性污染問題較為突出。

  南通市環保局的公開數據顯示,該市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在1997年為141萬噸;到了11年之後的2008年,超過330萬噸;到2010年,更迅猛增長到396.22萬噸。2010年,該市醫療廢物產生量為1805萬噸。

  近兩年,南通當地因環境污染導致的社會事件頻頻發生,有全國影響的有海安垃圾焚燒廠糾紛、竹行兒童血鉛超標事件、王子排污事件等。

  2008年底,為王子造紙項目配套的南通市大型達標水排海工程獲批,南通市環保局、南通市環保局開發區分局、啟東市環保局等在該項目推進中,發揮了一定作用,進行項目預審和建設監管。

  啟東市一家化工企業的負責人私下向財新記者表達了他的無奈。當地不少企業需要花錢買各種許可證和批文,在打點「官老爺」上的花費甚至高於治污成本。「他們隔三差五來檢查,我們花錢買『合格』。事實上,污水直排的現象比比皆是。」

  在環境污染問題仍向縱深惡化的中國當下,南通環保系統出現的體制腐敗,值得深思。■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7201

壟斷國企腐敗窩案一覽

2013-09-09  NCW
 
 

 

□ 本刊實習記者 霍冰一 文壟斷國企一直是腐敗的滋生地。9月1日,新華網發佈消息稱,國務院國資委主任、黨委副書記蔣潔敏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在今年“兩會”後出任現職前,蔣潔敏曾任中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總經理、黨組書記,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至此,蔣潔敏為中石油系列窩案中被捕獲的最大一頭“老虎”。此前,中石油集團副總經理兼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王永春、副總經理李華林、副總裁兼長慶油田分公司總經理冉新權、總地質師兼勘探開發研究院院長王道富等4人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近年來發生在中石油、中石化及中海油系統的高官落馬事件頻發。此前落馬的最高級別官員是原中石化集團總經理陳同海,他于2009 年7月因巨額受賄2億元被判處死緩。

同樣坐擁移動通信壟

斷優勢的中國移動集團,自2009年末就一直密集爆發腐敗案件。2009年12月,中國移動原黨組書記、副總經理張春江接受紀委調查。其後,中國移動集團人力資源部總經理施萬中,數據部原副總經理馬力,數據部原部長、卓望控股CEO葉兵以及集團原副總經理魯向東等人先後被調查。其中張春江和施萬中均已被判死緩。2012年2月,原中國移動副總經理魯向東被查。

2013年始,廣東移動重量級高管接連落馬。4月末,廣州移動總經理李欣澤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7月,廣東移動計劃規劃部總經理孫煉被 “雙規”。8月20日,中國移動廣東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徐龍涉嫌嚴重違紀問 題被廣東紀委調查。

同樣被抖出系列腐敗窩

案的,還有“大部制”改革前政企合一的鐵道部。

2012年12月24日,原中鐵集裝箱運輸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委副書記羅 金保受賄和非法持有槍支彈藥案一審開庭。羅金保成為自2010年10月以來落馬的鐵道部高官中受審的第一人。

2011年6月,原哈大鐵路客運專線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杜厚智,因涉嫌在哈大線基建工程和物資投標方面存在違紀行為被免職接受調查。同月,原呼和浩特鐵路局局長林奮強、副局長馬俊飛被中紀委調查。8月,原昆明鐵路局局長聞清良,涉嫌在任太原鐵路局副局長期間存在違紀行為,被免職接受調查。2012年7月,原鐵道部運輸局副局長劉瑞揚,因天價宣傳片而牽出嚴重違紀問題接受調查。

2011年2月,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被免職並接受調查,其後不久,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也被停職審查。2013年7月8日,劉志軍因受賄、濫用職權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劉

志軍“窩案”中落馬的原

鐵道部運輸局副局長蘇順虎和張曙光也于近日被提起公訴。9月4日,法院審理了蘇順虎涉嫌受賄案,蘇被控在2003年至2011年間利用職務便利受賄2400萬余元。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75194

汽車黑金 一汽貪腐窩案掀開一角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05019

一汽貪腐窩案在事發兩年後揭開面紗。 (CFP/圖)

因大肆收受經銷商賄賂,中國汽車業營銷傳奇人物、一汽集團副總工程師周勇江二審獲刑15年,其舊部北汽鵬龍行總經理熊偉獲刑12年。透過該案,或可管窺,中國汽車行業生產廠商的高管們與經銷商之間存在多年的“秘密”。

事發於兩年前的一汽貪腐窩案,近日有了兩例判決。

2014年9月,有“捷達神話”締造者之譽的中國汽車業營銷傳奇人物、中國第一汽車集團公司(下稱“一汽集團”)原副總工程師周勇江,經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受賄罪成立,獲刑15年。

其多年舊部,同案者、北京汽車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北汽集團”)全資子公司北京鵬龍行汽車服務貿易有限公司(現更名為北京鵬龍行汽車貿易有限公司,下統稱為“鵬龍行”)原總經理熊偉,獲刑12年。

司法認定,周勇江與熊偉總計收受的1800多萬元賄賂,絕大部分來自汽車經銷商。

早在2012年6月1日,國家審計署就公布了“中國第一汽車集團公司2010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這份審計報告披露了一汽集團存在的四大方面問題,並特別提到,“本次審計發現所屬單位涉嫌經濟違法案件線索兩起,已依法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當月,時任一汽-大眾銷售公司副總經理靜國松,被紀檢部門帶走調查。靜國松在1997年加盟一汽-大眾銷售公司,當時該公司的總經理即為周勇江。

在隨後的兩年多時間里,陸續有多位一汽集團高層職員被調查,其中包括2013年被刑事拘留的熊偉和周勇江。

到了2014年8月下旬,中央紀委又先後通報有3名一汽的高層職員——李武、周純、安德武,因涉嫌嚴重違法,被立案調查。

上述6名落馬者,均曾負責一汽的汽車銷售工作。

“妻子們的公司”

生於1953年的江蘇南通人周勇江,曾被業界譽為“捷達神話”的締造者。捷達是一汽-大眾的熱銷車型,在華累計銷量超過200萬輛。

從1996年開始,周勇江曾服務於多家汽車公司。他先後在一汽大眾、一汽集團、華晨金杯、北京奔馳-戴姆勒·克萊斯勒汽車有限公司、北汽集團身居要職。

與周勇江同案處理的熊偉,生於1967年,曾是周勇江的多年舊部。他先後在一汽集團、一汽-大眾、北京現代汽車有限公司任職。

司法查明,一位叫蔣宗平的湖南商人,是周勇江、熊偉兩人共同的、最主要的行賄人。

生於1955年的蔣宗平,曾在軍隊服役多年,1989年轉業,1994年1月,出任中國第一汽車集團貿易湖南聯合公司的總經理。在2010年一次公開演講中,熊偉自陳“和蔣宗平認識十七八年了”。

2000年,蔣宗平作為控股股東,發起成立了湖南汽車城永通有限公司(下稱“湖南永通”),並任董事長。

2005年12月26日,蔣宗平註冊成立了“湖南華運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下稱湖南華運豐),主營業務為汽車的維修、租賃、銷售等。

在這家註冊資本為1200萬元的公司里,蔣宗平出資540萬元,占股45%,為第一大股東;第二大股東為周江勇的妻子黃豁,“出資”360萬,占股30%;第三大股東為熊偉的妻子張桂華,“出資”180萬,占股15%。其余4個自然人總計占股10%。

後來,蔣宗平以“返還購車款”的名義,將360萬及180萬,全部退給了周江勇、熊偉兩家。但在股權結構上,黃豁、張桂華的持股比例,沒有改變。同時,名義上都是湖南華運豐董事的黃、張兩人,及她們各自的丈夫,“並未實際參與公司經營管理”。

不僅僅是這360萬和180萬的股權,從2007年至2012年,湖南華運豐以“分紅”的方式,總計向周勇江家和熊偉家支付了799萬余元和377萬余元的“紅利”。

2010年,周勇江、熊偉與蔣宗平共同商議後,又成立了“邵陽華運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在這家註冊資本1200萬元的公司里,黃豁“出資”240萬元,張桂華“出資”120萬元。後司法查明,這些錢,其實也都是蔣宗平掏的腰包。

此外,在2008年,周勇江還以報銷北京加州水郡高爾夫俱樂部會員費的名義,單獨收受了蔣宗平12.8萬元的賄賂。2009年、2010年的春節前,蔣宗平也送給了熊偉各10萬元。

熊偉甚至在公開場合,並不避諱“高度贊揚”蔣宗平,在上述提到的2010年的公開演講中,他還說:“別看蔣宗平外表是一個粗獷大漢的形象,但他心很細,每一個決策都體現了他多年的經驗……無論是反應還是決策面,永通擁有的這一套與眾不同的管理體系融合了各個層面的精髓,切合度也非常之高。從廠家去年啟動的經銷商營銷能力調查中看,永通下屬的北京現代華運達4S店在全國所有經銷商中管理水平最好,評分最高。”

蔣宗平的湖南永通公司,發展非常迅猛。該公司官網介紹,“從2003年到2014年,歷經十一年的探索與實踐,永通營銷網絡由最初長沙周邊地市幾家合作經銷商到現在的14個地市40家合作經銷商,總銷量近6萬輛,總銷售額過百億。”

“半公開的秘密”

此外,周勇江和熊偉,各自還有多筆單獨的受賄,行賄者來自河南、廣東、北京、浙江、遼寧、青海、湖南、江蘇、江西9個省份的十多家公司。

為什麽蔣宗平及這些公司,要給周勇江和熊偉行賄呢?

司法認定,周勇江在擔任一汽大眾汽車公司副總經理兼任一汽大眾銷售公司總經理、一汽集團營銷管理部部長、北汽集團總經理助理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蔣宗平在一汽大眾、一汽奧迪4S店、北京奔馳經銷商審批中多次提供了幫助。

熊偉,也是利用擔任一汽大眾銷售公司銷售部部長、北京現代公司銷售部部長、銷售本部副本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蔣宗平在一汽大眾經銷商的經營、北京現代經銷商的審批及經營方面提供幫助。

多家汽車銷售的業內人士告訴南方周末記者,無論是汽車市場供不應求的年代,還是這幾年供大於求、總體產能過剩的時期,如奧迪、奔馳等系列的“豪車”,以及一汽大眾、北京現代旗下的多款車型,整體銷售情況都很好,如能成為這些車企的經銷商,基本是“穩賺不賠”的買賣。

一家在業界領先的全國性汽車銷售集團公司行政總監對南方周末記者介紹,“保時捷、奔馳、寶馬、奧迪這些‘豪車’,一直很好賣。尤其是奧迪車,因為它也是高端公務用車里采購最多的,而且毛利率高,可以達到10%-20%。我們有1家奧迪4S店,一年就收回了成本。”

在這樣的背景下,如何通過廠家的經銷商資質審批,拿到銷售權,就成為了商家們首要的“關卡”。於是,掌握審批大權的周勇江、熊偉們,炙手可熱。“拿下他們,包括其他汽車企業類似職務的人,就基本等於賺到了錢,這是業內幾乎‘半公開的秘密’。”

除蔣宗平與周勇江、熊偉等人的“長年股權合作”外,司法還認定,周勇江曾為廣東省珠海市珠光汽車有限公司先後加入大眾品牌和奧迪品牌的銷售網絡提供幫助。為此,他在2007年春節前,在北京昆侖飯店收受該公司董事長勞建榮委托其子勞俊傑送來的人民幣20萬元。

周勇江也為河南大行汽車集團有限公司先後獲取大眾品牌和奧迪品牌的銷售權提供幫助,於2005年收受該公司董事長李書博5萬元;2010年元旦前後,又收受李書博2萬元。

2005年末,周勇江虛假投資入股湖南華運豐公司時,提出向李書博借款140萬元,李書博表示這筆錢送給周勇江了,周勇江也表示同意。2012年5月,一汽大眾銷售公司副總經理靜國松案發後,周勇江擔心此事暴露被追究責任,在當年9月,將140萬元退給了李書博。

熊偉,則曾為北京京漢新港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與鵬龍行公司合作成立奔馳4S店事宜提供幫助,收受了前者贈送的一塊“真力時”牌手表,價值人民幣18.4萬元。

北京現代的銷售權也“價值不菲”。2012年5月,熊偉為青海金島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在西寧成立的第二家現代4S店(青海金麒寶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提供幫助,就收受了該公司董事長10萬元的賄賂。

上述行政總監還介紹,除經銷商的審批權之外,車企還會定期不定期地對經銷商進行現場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店面的布置、銷售情況及售後服務等等。檢查結果可能會涉及是否繼續給予經銷商銷售權,也涉及評比和年終的評獎。

“檢查的頻率,基本上是越好的車,廠家來檢查得越多,比如保時捷,可以達到每月一次。年終評獎,則關系到車企對經銷商的‘利潤返點’,有些車,直接銷售,經銷商可能不掙錢,主要靠售後服務,以及廠家的‘利潤返點’。”

在這種情況下,汽車經銷商們除了對來現場檢查的車企工作人員“好吃、好喝、好拿、好生伺候”外,打點有“拍板權”的銷售部門負責人,也成為“必有之義”。

司法查明,在北京現代任職期間的熊偉,就因為“設立現代4S店、日常銷售計劃管理、評選先進店”等事項,分別收取江西華美汽車服務有限公司10萬元、湖南瑞特汽車銷售有限公司6萬元、遼寧路鑫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20萬元、洛陽市德眾北現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6萬元,以及廣東惠州一陳姓商人9萬元的賄賂。

數位汽車業人士還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某些緊俏車源的調配權,也是車企銷售負責人“尋租”的渠道。

“再緊俏的車源,出廠價都是一樣的,給哪個經銷商都可以。但經銷商會有不同的加價幅度,再對外銷售。這就是我們常見的‘加價提車’。少則幾千元,多的一輛車可以加到5萬元。加的價錢,基本就是經銷商的‘純利潤’,當然,他們會從中拿出一部分來‘打點’車企銷售部門的負責人。這基本上也算是‘潛規則’。”

司法查明,在2009年,熊偉在擔任北京現代汽車有限公司銷售本部副本部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寧波天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在“增加車源供給方面提供幫助”,收受該公司總經理王安平6萬元。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16432

中石油重慶公司“貪腐窩案”細節陸續曝光

來源: http://www.eeo.com.cn/2014/1031/268048.shtml

經濟觀察網 記者 杜遠 本周稍早時候,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重慶銷售分公司(下稱中石油重慶公司)加油站管理處處長江崇林因涉嫌受賄在重慶當地法院受審。經濟觀察網記者獲悉,包括江崇林在內,中石油重慶公司至少有6名中高層被查,這家中石油地方銷售公司“貪腐窩案”的細節也逐步浮出水面。

10月27日,江崇林出庭受審,據當地檢方指控,江崇林在任中石油重慶公司加油站管理處處長等職期間,收受多家公司和個人的賄金共計約72萬余元,以幫助其承接中石油在重慶江北區、南岸區幾個加油站的擴容改造工程,江崇林則將賄金用於購置房屋、家具家電等用途。

江崇林對檢方當庭指控的受賄事實沒有異議,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集中於江的身份,江崇林及其律師提出,中石油重慶公司為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下屬公司,檢方以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起訴存在問題。

同時,江崇林的律師當庭舉示了中石油重慶公司出具的一份證明材料,中石油重慶公司提出,江崇林一直在石油戰線工作,是當地多個部門認可的危化品運輸管理專家,工作勤勉,為公司發展和地方加油站管理工作作出了貢獻,並懇請法院減輕處罰、適用緩刑;江的律師還提出,年近50的江崇林有兩個孩子需要撫養,且小兒子僅有5歲,希望法庭考慮。

據經濟觀察網記者了解,江崇林在中石油重慶公司內部風評不佳:2007年,時年43歲江崇林與一名21歲的陜西籍女子相識並同居,其後非婚生育一子,江與該女子“分手”,經調解,江崇林一次性給予該女子8萬元的經濟補償費,並承諾按月支付2000元撫養費至小孩成年,此事在當地曾一度鬧得沸沸揚揚。

經濟觀察網記者從多方渠道獲悉,除江崇林外,中石油重慶公司已有副總經理彭小虎、總會計師李建華、財務處朱尤生、信息中心劉也群等人被當地檢方查辦,相關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

其中,李建華可能被檢方以貪汙罪起訴,涉案主要事實或與中石油重慶公司工會控股的重慶眾友實業有限公司有關(有關眾友公司可詳見《經濟觀察報》報道《“兩桶油”的重慶貪腐樣本》)。但此間當地檢方尚未證實這一消息。

經濟觀察網記者掌握的相關文件顯示,2003年9月,重慶石油(集團)有限公司(中石油集團下屬公司)將名下兩處賓館劃撥至中石油重慶公司工會名下,此後工會以實物出資形式,將其中一處位於重慶武隆縣的賓館註入眾友公司;2005年1月,中石油重慶公司工會又以178.4萬元將前述武隆縣的賓館進行了置換,武隆是國內較知名的旅遊景區,該賓館建築面積近4800平米。

中石油重慶公司一位要求匿名的員工向經濟觀察網表示,對於公司基層職工而言,工會是否實際出資置換了賓館、兩處賓館的經營狀況、收益流向都是一個“黑箱”。

此外,據本網記者了解,中石油重慶公司窩案的爆發,源於針對中石油總公司的反腐行動,一些案件也是中石油總公司監察部門移交至重慶地方檢察部門查辦的。

江崇林(已取保候審)告訴經濟觀察網記者,“李建華和彭小虎被查後,檢察院就找上門來了。”

相關鏈接:“兩桶油”的重慶貪腐樣本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17372

佳兆業四川往事:與周永康窩案人員或存交集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13875

本文轉載自一財網,作者張流常,授權華爾街見聞發布。

佳兆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下稱“佳兆業”,01638.HK)的一系列風波就此告一段落了嗎?沒有人可以打保票。

根據知情人的舉報和工商資料顯示,佳兆業當年在四川的發展背後,和周永康之子周濱的商業夥伴吳兵有著密切的聯系。

掘金爛尾樓

歲末年初,佳兆業陷入債務和人事動蕩。去年12月10日晚,佳兆業突然發布公告稱,該公司創始人郭英成因健康原因辭任董事會主席及該公司授權代表等一系列職務。

2015年1月1日,佳兆業公告稱,未能償還匯豐銀行4億港元的融資貸款,雖然時隔幾天後匯豐銀行豁免了佳兆業提前還款的責任,但佳兆業早已陷入了一波又一波的債務風波。其間,該公司在深圳等地的多個項目被“鎖定”,一度有20多家金融機構“討債”。

第一財經客戶端記者1月30日從佳兆業內部人士處獲悉,融創中國(01918.HK)將全面接手郭氏家族在佳兆業的約49%股權。2月2日,佳兆業公告稱,金誌剛已辭任公司行政總裁職務,但會留任公司執行董事。這是佳兆業確認融創中國接盤之後,首個辭任的佳兆業高管。

2005年至2010年間,既是郭英成和佳兆業發展的黃金期、機遇期,也是郭英成本人遭遇司法風險最大的時期之一。

也正是在這一時期,佳兆業“爛尾樓專業戶”的綽號傳遍江湖。近日,《第一財經日報》曾獨家披露,因為廣州中誠廣場收購案,佳兆業前董事長郭英成曾向 廣東省高級法院執行局原局長楊賢才行賄100萬港元。楊賢才因受賄罪身陷囹圄之後,郭英成卻置身事外,未受到任何追究,反而成為當年“中國最大爛尾樓”收 購案的獲益者。

轉戰四川

2010年,佳兆業時任總裁黃傳奇對媒體表示:“佳兆業確實做過一些爛尾樓項目,做得很漂亮。但現在我們不做了,爛尾樓搞一個三四年,一幫人陷在里面,而且天天打官司,這不符合佳兆業上市後的定位。”

黃傳奇同時解讀了佳兆業此後的戰略調整,“拿地”的重點將放在地級城市以下,其中就包括四川。實際上,佳兆業在四川布局已久。

四川佳兆業置業有限公司(下稱“四川佳兆業”)於2007年5月在成都錦江區成立,主營範圍便是房地產開發經營,註冊資本1000萬元。佳兆業旗下的佳兆業集團(深圳)有限公司為四川佳兆業唯一的法人股東,投資1000萬元。

第一財經客戶端記者查詢工商資料發現,四川佳兆業如今還是四川另外一家公司——四川天姿置業有限公司(下稱“四川天姿”)的大股東。

四川天姿成立於2006年9月,目前這家公司的法人股東有兩個,除四川佳兆業之外,便是外商投資企業香港安信亞太有限公司(下稱“安信亞太”)。安 信亞太的實繳出資額為600萬元,占比30%;四川佳兆業分別在2006年9月和2008年4月出資400萬元和1000萬元,占比70%。

四川天姿一度是成都乃至整個四川房地產業的佼佼者。

在四川媒體刊登的“2009年四川房地產綜合實力排行榜”中,四川天姿位居第13名。排在它前面的有和記黃埔地產(成都)有限公司、四川雅居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花樣年實業發展(成都)有限公司等企業。

神秘商人

據報道,四川天姿的前身起自神秘四川商人吳兵。有媒體報道,天姿置業曾和四川佳兆業合作開發項目。據多家媒體報道,吳兵和周永康之子周濱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

第一財經客戶端記者此前從權威渠道獲知,周濱已於2013年12月1日被有關專案組帶走。另有媒體報道稱,吳兵在此之前已經失聯。

公開報道現實,2001年,吳兵的公司開始進軍四川房地產行業,成立中旭投資有限公司。彼時,周永康正是四川省委書記。多個消息源表明,周濱也正是在這一階段開始進入四川,並與漢龍集團董事長劉漢等人相熟。有跡象表明,周濱與吳兵或許正是在這時期相熟。

在此之後,與劉漢相仿,吳兵的事業發展也如日中天。吳兵不僅在四川成立了多家公司,其觸角也伸向了北京,範圍是石油系統。工商資料顯示,北京中旭陽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控制人便是周濱及其家人,與吳兵所控制的“中旭系”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

有了這幾層若即若離的聯系,佳兆業的一些業務發展也不斷引發外界聯想。

2005年,佳兆業開始介入中誠廣場收購案,隨後成為最後贏家;2008年,楊賢才事發,在隨後的判決書中,指明郭英成行賄楊賢才100萬港元;2009年,佳兆業在港交所成功上市,郭英成未受楊賢才受賄案影響。

在楊賢才的判決書中顯示,另有一家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曾向楊賢才行賄600萬港元,最終該企業因單位行賄罪被判處1000萬元;法定代表人因行賄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郭英成雖然行賄數額為100萬港元(在2008年,楊賢才獲知中紀委正在查辦中誠廣場收購案中存在的問題,委托郭英成親屬將上述款項退還),但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與600萬元一樣均屬於“情節特別嚴重”,卻因何沒有毫發無損呢?

眾多疑問,隨著官方和司法機構更多案情的披露,將逐一浮出水面。

近日召開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強調,周永康大搞權錢、權色交易,嚴重損害黨和人民的事業,也帶壞了一批幹部。不僅要深刻反思周永康案的沈痛教訓,而且要徹底肅清周永康案造成的影響。

(更多精彩財經資訊,點擊這里下載華爾街見聞App)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30403

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廣日集團窩案涉30多人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8/4674734.html

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廣日集團窩案涉30多人

一財網 林小昭 2015-08-20 19:38:00

廣州市紀委此前曾形容廣日集團腐敗案是“塌方式腐敗,班子主要領導成員幾乎被一鍋端”。

懲治腐敗高壓態勢下,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列為查處重點後,一些人仍然我行我素。

20日下午舉行的廣州市紀委新聞發布會通報了兩起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違紀違法典型案例,分別是廣州廣日集團(電梯)(下稱“廣日集團”)違紀違法系列案、廣州輕工工貿集團(下稱“廣州輕工”)違紀違法系列案。

據介紹,2014年11月至2015年5月,廣州市紀委成功查處了廣日集團(廣日股份,600894.SH)原黨委書記黃升偉等人的違紀違法案。全案涉案人員30余人,共查處市管正、副局級領導幹部5人,移送司法機關立案18件18人,並協助省紀委查處正廳級幹部1人,即原廣州市政協副主席,廣日集團原董事長潘勝燊。廣州市紀委此前曾形容廣日集團腐敗案是“塌方式腐敗”,班子主要領導成員幾乎被“一鍋端”。

今年2月,廣東省委常委、紀委書記黃先耀參加省政協分組討論會時特別指出,不收斂、不收手的問題在廣東也有存在。他舉例,近期被調查的廣州市政協原副主席潘勝燊,經調查在十八大後收了7筆錢,一共1700萬元,其中5筆共1200萬元是在萬慶良案發後收受的,“這種情況還不止他一個”。

廣日集團是廣州市屬國企,目前已形成電梯、環保兩大支柱產業,其中集團電梯制造相關產業板塊已於2012年成功上市。原以電梯制造聞名,但因涉足環保產業一度處於輿論漩渦中。

2009年,廣州本地媒體多次披露,廣日集團未經招投標便獲得廣州城市生活垃圾特許經營權和政府巨額補貼;此外,一家沒有任何行業背景經驗的私營企業通過進出廣日集團成立的下屬環保公司凈賺3000萬人民幣,均引發外界質疑。根據已查明的情況,廣日集團腐敗窩案與該企業所涉足的垃圾焚燒、垃圾填埋等項目有關,相關人員通過垃圾處理設施的違規招投標中謀取巨額利益。

廣州市紀委發布的消息顯示,該案總涉案金額8000余萬元,追繳、暫扣贓款400余萬元。經查,廣日集團違紀違法案件的受賄收禮事實大部分發生在十八大之後,占總涉案金額的54.3%;特別是有25.8%發生在萬慶良案發後,暴露出了少數國企領導紀律觀念淡薄,對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聞,頂風違紀,不收斂、不收手。

另一起案件是廣州輕工違紀違法系列案。今年5月以來,廣州市紀委立案查處了該集團4名市管正、副局級領導幹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包括廣州輕工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胡守斌,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劉顯明,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莫凡,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楊浩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案。

查處廣州輕工中層幹部及下屬公司領導班子成員(處級)18人,涉案金額巨大。目前,已有9人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經查,該企業原黨委對抓黨風廉政建設重視程度不夠,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企業內“四風”問題仍有發生,特別是十八大以來,該集團企業個別黨員領導幹部仍不收斂、不收手,對有關規定置若罔聞、我行我素,其他人員則上行下效,導致發生集體淪陷的“塌方式”腐敗。

兩大國企深陷窩案也表明當前不少國企的用人存在任人唯親等問題。廣州市紀委宣傳部部長、新聞發言人蔡鵬浩在發布上說,在對國企的巡察過程中就發現了任人唯親等問題,如廣日集團的領導幹部在選用人上確實存在一些以權謀私的問題,也涉嫌買官賣官、收受賄賂等。

他表示,目前廣州市的國企仍然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國企確實處於一個腐敗問題易發多發的階段,也有個別國企確實存在塌方式腐敗,比如廣日和輕工都相對比較典型。

編輯:任紹敏

更多精彩內容
關註第一財經網微信號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57618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