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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認馳」腐敗窩案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7-13/100410616_all.html

 一樁涉及「馳名商標」認定的司法腐敗醜聞,正在河南洛陽、鄭州兩地法院發酵。

  2011年底至2012年春節前後,洛陽兩級法院先後有五名法官因涉嫌受賄、徇私枉法而被查,另有至少三名律師涉案被抓。之後,這樁司法腐敗窩案,以串案的態勢向省會鄭州蔓延。「全國模範法官」、鄭州市中級法院民三庭副庭長李曉昱也深陷其中。此外,亦有鄭州律師落網。

  財新記者獲悉,該案由河南省檢察院指定安陽市檢察院牽頭主導偵辦。目前,除了李曉昱,被逮捕的法官還有洛陽中級法院少年審判庭庭長張哲、副庭長 史軍峰,審判監督庭庭長楊傑、副庭長王霖,以及洛陽市澗西區法院執行局法警隊王全林。另有鄭州律師李淑霞、洛陽律師鄭利芳、崔銘、張俊國涉案被抓。其中, 張俊國在做律師前,曾在洛陽中院立案庭任職多年。

  遊走於法院與律師界的掮客「落馬」,醜聞將諸多律師、商家、法官勾連在一起,揭出一條「馳名商標」司法認定的腐敗產業鏈。震盪還未停息。「最近鄭州那邊還有人被抓。還不知道下一步會涉及多少法官、律師。」洛陽司法界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說。

案發馳名商標認定

  2011年底的一天,洛陽女律師鄭利芳被有關部門辦案人員帶走。之後,洛陽市中級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張哲、副庭長史軍峰,審監庭副庭長王霖,以及洛陽當地律師崔銘相繼被抓。

  目前雖不確定具體哪起案件是推倒鄭利芳、張哲等一干人的第一張多米諾骨牌,但當地律師界多位人士均稱,案發源自多起「馳名商標」司法認定舊案。其中,流傳最廣的說法是,一個台灣老闆與湖北襄樊一家企業老闆的舉報,導致前述人等東窗事發。

  一位洛陽律師告訴財新記者,2007年前後,幾家來自台灣的知名豆漿店商家因商標頻起紛爭,其中一家在洛陽當地找了個「假被告」,狀告後者侵權,並打贏了官司,並由此獲得馳名商標認定。另一位台灣老闆不服,幾年來一直申訴,最終告到河南省檢察院。

  此外另一條舉報線索來自湖北襄樊某企業。洛陽當地一企業通過假訴訟獲得「馳名商標」認定,影響了有競爭關係的湖北襄樊一同業企業的商業利益。

  事實上,正是因為司法認定馳名商標存在諸多漏洞,最高法院頒佈了《關於涉及馳名商標認定的民事糾紛案件管轄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規定 自2009年1月6日起,涉及馳名商標認定的民事糾紛案件,由省、自治區政府所在地的市、計劃單列市中級法院,及直轄市轄區內的中級法院管轄。其他中級法 院管轄此類民事糾紛案件,需報經最高法院批准,未經批准的中級法院不再受理此類案件。

  因此,除非報最高法院批准,洛陽中院無管轄此類民事糾紛的資格。而影響到前述襄樊企業利益的判決,是在最高法院出《通知》之後,明顯違規。

  多名洛陽律師告訴財新記者,最先被抓的是女律師鄭利芳。她「進去」後很快交待了夥同相關企業收買洛陽中院知識產權庭法官之事。之後,張哲、史軍 峰、王霖三名法官,以及律師崔銘相繼落網。一位洛陽資深律師透露,通過風險代理的方式,鄭利芳等人在相關案件中收受了100多萬元代理費,其中一部分被用 來行賄法官。

  目前年過不惑的鄭利芳,畢業於西北政法大學,現任河南尚中律師事務所主任。尚中所網站顯示,該所主要承接知識產權案件,鄭利芳代理的案件多半是知識產權案件,其中以商標侵權案居多。洛陽中院張哲、史軍峰任現職前,曾長期從事知識產權案件審理工作。

  據洛陽多名律師稱,鄭利芳在當地律師圈中,並不是特別「知名」。她丈夫是洛陽市檢察院的一名中層幹部。據稱,這也是河南省檢察院指定該案由安陽市檢察院承辦的因素之一。

  而來自河南威銘律師事務所的崔銘,現年50歲左右,是當地代理民事案件較為資深的老律師。

洛陽司法界震盪

  據瞭解洛陽中院情況的人士介紹,該院涉案法官張哲、史軍峰、王霖,此前均曾在知識產權庭有過任職經歷,且多次出現在一個合議庭中。其中,張哲曾是知識產權庭副庭長,因該庭當時沒有庭長,工作由張哲主持。

  現年40歲左右的張哲,是洛陽中院資歷較深的女法官。早年曾在該院做過長時間的刑事審判工作。有不願透露姓名的律師說,張哲對律師和當事人態度比較和善,律師們對她印象還不錯。

  王霖稍長於張哲,高個頭。與張哲差不多同齡的史軍峰,其父曾任洛陽中院副院長。目前,史軍峰被取保候審。而洛陽司法界的震盪還不止於此。 2012年春節後,洛陽中院審判監督庭庭長楊傑、洛陽市澗西區法院法警隊成員王全林,以及洛陽律師張俊國陸續被捕。據稱,楊傑的「落馬」源自張哲的供述, 而王全林則是因楊傑的檢舉。楊傑此前曾在執行庭任職,與王全林有著工作上的交集。

  當地一位老律師透露,楊傑涉案,與張哲等人所涉「馳名商標」認定案並無瓜葛,而是其任立案庭庭長時的事情。之後,又牽出律師崔銘、張俊國。

  這位老律師說,今年不到40歲的張俊國,值得特別關注。他曾是洛陽中院立案庭的副庭長。大約兩三年前,張俊國辦理病退後,當起了律師,之後在洛陽律師界很知名,「生意很紅火,經常接一些大案,收費相當高」。

  據這位老律師介紹,張俊國自己並不怎麼辦案,但聲名在外,「因為有案源」。他所做的主要是利用人脈和資源,在律師和法官中間充當掮客。據稱,張俊國涉嫌介紹賄賂罪。

  上述人員,尤其是張俊國被抓後,洛陽司法界風聲鶴唳,很多法官、律師坐立不安。前述老律師分析說,「目前來看,張俊國還沒有開口,否則還不知道會有多少法官和律師進去。」

模範法官墜落

  迄今,源自洛陽的司法醜聞,由窩案發展到串案,進而蔓延到河南省會,鄭州的法官與律師也相繼出事。其中,包括鄭州市中院民三庭副庭長李曉昱。

  今年41歲的李曉昱,湖北人,小巧玲瓏。在當地律師眼裡,她人很聰明,對律師也比較友善。1993年從鄭州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到鄭州市中級法院工 作,至案發時的十幾年裡,李曉昱一直從事知識產權案件審判工作。因工作成績突出,先後被授予鄭州市十大女傑、河南省勞動模範等一系列榮譽稱號。

  2008年2月,李曉昱獲得「全國模範法官」稱號,是河南省法院系統知名人物。至今,在鄭州中院官方網站上仍然可以看到多篇報導,李曉昱被認為是「忠於黨、忠於人民、忠於法律,公正司法,愛崗敬業、清正廉潔」的典型。

  因知識產權案件專業性強,一般實行集中管轄,河南省70%以上的知識產權案件集中在李曉昱所在的鄭州中院民三庭審理。前述報導稱,李曉昱基本上 每天要開兩個到三個庭,曾創下一週內開19個庭的記錄。其自2002年擔任鄭州中院知識產權合議庭的審判長以來,審結各類案件800多件,辦案效率和質量 在全院名列前茅。「沒有人能預料到她會出事。」鄭州一位資深律師慨嘆道。

  今年4月的一天,上午八點半剛過,李曉昱即被檢察院的辦案人員從鄭州中院的辦公室帶走。「全院上下都炸了。」知情人士介紹說,辦案機關還是留了情面,先是監視居住,一週後,李曉昱被刑拘,又一週後被逮捕。

  有知情者介紹,李曉昱是被王霖牽連而事發的,辦案人員在搜查王霖辦公室時發現其跟李曉昱關係不一般,經審問牽出了李曉昱。之後,河南仟問律師事 務所主任、河南省律協副會長趙虎林曾被有關部門帶走協助調查三天後被放回。原本召開的河南省律協大會因此推遲一週舉行。但該所女律師李淑霞則沒這麼幸運, 她被帶走調查至今未歸。

  目前,尚不清楚李曉昱具體涉案事項,但公開資料顯示,李曉昱以往審理的一些案件中,有的是李淑霞代理的。

「馳名商標」認定腐敗鏈

  「馳名商標」因其具有較高聲譽,為公眾熟知。對企業而言,馳名商標具有跨類保護、在不同類別上禁止他人使用的效力,而且,一旦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可以提高產品知名度、增加產品競爭力。加之一些地方政府動輒給予高額獎勵或補貼,很多企業競相追逐「馳名商標」稱號。

  在中國獲取「馳名商標」認定,有行政和司法兩種途徑。前者由工商行政系統認定,後者則是在民事訴訟中,由法院判決認定。行政認定相對較為繁複的 程序,基層工商部門報批後,經各省商標局審查,最後還須上報國家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一般至少需要兩至三年時間,有的甚至更長,成本較高。而司 法認定受到民事案件審理期限的限制,短的一兩個月,長則九個月,即可獲得認定。相對於行政認定,週期短,成本低。

  除認定程序快捷,司法認定標準不統一也給了很多企業以可乘之機。江蘇省鹽城市中級法院法官鮑蓉蓉曾撰文指出,各受理法院對相關公眾對商標的知曉 程度、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等因素缺乏統一尺度,使得少數在本地無法獲得認定的企業到異地起訴,以獲取馳名商標。

  有鑑於此,一些企業不顧自身產品商標不符合標準,通過異地虛構訴訟達到認定「馳名商標」的目的。近年來,類似案件在中國各地不斷出現,由於其中利益巨大,不少律師都參與其中。多年從事知識產權業務的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斯偉江律師說,「這在全國都是一個普遍現象」。

  正因為如此,最高法院才於2009年除下發相關《通知》,遏制司法「認馳」的濫用。最高法院知識產權庭負責人當時在接受《人民法院報》記者採訪 時透露,鑑於當前社會生活中馳名商標認定被「異化」的現象較為嚴重,而法律規定的認定標準又不可能非常具體,為儘量統一司法尺度和糾正一些不規範的做法, 才做出了部分中級法院未經最高院批准不再受理此類案件的規定。

  當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馳名商標保護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施行。其中,對馳名商標的概念、適用範圍、認定 因素、舉證責任、保護要求等方面進行了規範。並對需要認定「馳名商標」民事案件類型作出了規定,規定了不需要認定馳名商標的情形。

  上述文件及司法解釋的連續出台,意在亡羊補牢。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多年來涉及「馳名商標」認定的案件數量龐大,而其中有問題的亦絕非個案。此次河南法院系統曝出的醜聞,即為明證。

  2012年6月28日,引發此次反腐風暴的源頭——河南尚中律師事務所,其位於洛陽市西工區中州路459號的數碼大廈的辦公室,空無一人。大廈一樓大廳的單位名錄上,「河南尚中律師事務所」的字樣已被撕得模糊。

近年部分司法認證馳名商標腐敗案

2009年

  法 院:青海省海東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涉案人: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許正福

  案 情:2007年9月至12月,枉法裁判認定兩家公司的商標為馳名商標,受賄30萬元

  法 院:湖南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

  涉案人: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覃峰

  案 情:2004年2月至2007年7月,收受賄賂16.5萬 元,枉法認定六家企業的商標為馳名商標

  涉案人: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黃偉

  案 情:收受賄賂124萬元,枉法認定三家公司的商標為馳名商標

  涉案人:民事審判第二庭審判員郭進輝

  案 情:2007年6月至7月,三次收受賄賂16萬元,枉法認定三家公司的商標為馳名商標

2010年

  法 院:遼寧省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涉案人: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馬本俊、審判員陳永紅、助理審判員翟莉萍、立案一庭庭長高乃胤

  案 情:2008年上半年,在六起不同的商標侵權案件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行賄受賄,判決認定馳名商標,使6家原告企業從當地政府騙取國家獎金185萬元

  法 院:遼寧省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

  涉案人:法官姜宏

  案 情:2008年,收受賄賂2萬多元,枉法裁判認定兩家公司的商標為馳名商標;法官張熙陶被控在2008年,收受賄賂兩萬元,枉法裁判認定三家公司的商標為馳名商標

2011年

  法 院: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涉案人:法官李靜

  案 情:為浙江律師蘭加余代理的13起認證馳名商標案件提供幫助,先後收受蘭加余所送人民幣20萬元,並將12萬元轉送其他法官,自己受賄8萬元。該案還涉及阿拉善盟、赤峰市、興安盟、通遼市等地多名法官

  法 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涉案人:民事審判第一庭審判員張庭元

  案 情:2007年,收受賄賂,枉法判決認定兩家公司的商標為中國馳名商標

  法 院:新疆克拉瑪依市農七師法院

  涉案人:民事審判庭法官呂秀峰

  案 情:2007至2008年,在十起商標侵權案件中,違法認定數家企業的商標為馳名商標

  法 院:江西省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

  涉案人: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廳長黃厚剛

  案 情:2007年至2008年,非法收受財物149.923萬元,違法認定原告商標為馳名商標,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

  資料來源:財新記者根據公開資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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