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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環保窩案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9-07/100434263_all.html

 龔士菊的葬禮在8月26日舉行。遺照上的龔士菊,穿深色西裝,中長發微微捲曲,親切和善地淺笑著。

  龔士菊是江蘇省啟東市審計局職工。50歲的她死於自殺。8月6日晚,龔士菊離開當地檢察院大院,回家留下一份遺書後跳樓。她是原啟東市環保局副局長黃佐仁的妻子,而黃佐仁已經被當地相關部門隔離審查數月。

  一位接近啟東市檢察院的人士介紹,黃佐仁涉嫌接受金陽光固廢處置有限公司(下稱金陽光公司)40萬元「乾股」,其妻龔士菊則涉嫌以「分紅」形式從金陽光公司領取17萬餘元。黃佐仁被紀委調查隔離期間,工作人員曾幾次提審龔士菊,命其交待黃佐仁受賄詳情。

   2012年3月以來,一場震盪南通市及下轄縣級市啟東環保系統的貪腐窩案爆發,十多名環保官員因此落馬。南通環保系統官員違紀問題調查,從金陽光公司開始,後在調查中牽扯出其它事件和人物,逐步向縱深展開,涉及人數之多,調查之廣,在國內環保系統罕見。

  在財新記者輾轉得到的落馬者名單中,僅南通市環保局就有十餘人涉案。已證實的有原局長陸伯新、原副局長胡炳榮;固廢中心原主任王瑋、原副主任陸 維國、原中心主任助理陳曉敏、原中心科員嚴安平等。而在南通下轄的啟東市,當地環保局也有多人涉案,除原副局長黃佐仁外,還有原副局長顧愛東、原環境監測 站站長徐錦昌、原環境監察大隊隊長溫永昇等。

  從地圖上看,如果把長江形容成一條龍,江蘇省南通市,位於這條龍的上顎。通江達海,三面臨水。就是這樣獨特的地理位置,讓南通市在此前的招商引資中,多了一條引以為傲的資源優勢——環境容量大。

  大量的重污染企業入駐,讓南通在經濟增速的同時,環境承載力超限,多起環境污染問題由此迸發,當地環保部門也由此成為權重較大的政府部門。

  從部分已庭審的案件來看,當地環保部門一手「重拳整治」環境問題,另一手則是利用職權行官商勾結、權錢交易之事。

  知情人士透露,上述窩案引發的系列案中,部分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截至財新記者發稿,南通環保系統窩案的全貌仍舊顯得神秘,但已經開審的部分 案件則掀開窩案冰山一角,讓公眾得窺一斑。比如醫療垃圾及工業危險品處理,因與公眾健康利益攸關而需要環保部門特別監管,但在南通和啟東當地,此兩領域竟 成為環保官員們牟私利的重要來源。

事發金陽光

  知情人士稱,龔士菊的遺書透露出她生前承受著巨大壓力,壓力來源是正處調查之中的金陽光公司行賄事件。

  涉案的金陽光公司位於啟東市精細化工園區內,廠房面積6000多平方米,佔地45畝。2012年8月底的一天,該廠深棕色的廠房煙囪並沒有冒煙,但金陽光公司運營負責人溫經理向財新記者堅稱,廠裡在正常運營。

  這個工廠成為南通市環保系統「地震」的導火索。公開資料顯示,金陽光公司主營業務是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的處置,收集區域以啟東為主,覆蓋南通市海門、通州等周邊地區。每年可處理9000噸危險廢棄物。

  2012年3月,南通市紀委接到舉報,介入調查金陽光公司的違規經營,該公司董事長徐彬將與該公司有權錢交易的「官老爺」們悉數供出。由此,一場牽連甚廣的南通市官場窩案雛形已現。

  知情人士透露,金陽光公司廠房於2008年正式投入使用。作為啟東市惟一有資質處置醫療廢物的企業,從成立初就成為當地各級衛生部門和環保部門 的指定企業。該公司運營負責人溫經理向財新記者介紹,垃圾來源主要是醫院和化工廠。海門和啟東兩地近十家醫院醫療的固廢,加上化工企業的危險廢物,有 100多家企業的垃圾會送到這裡處理。

  根據金陽光公司環評報告,該公司危險固體廢物項目會產生危險廢物焚燒殘渣和飛灰等,處置方式是將殘渣和飛灰在廠內進行水泥固化處理,然後再送到張家港市的填埋場進行安全填埋。

  據啟東市政府內知情人士介紹,金陽光公司並沒有按照上述流程操作,相當數量收集來的醫療廢品未按照規定焚燒處理,而是被轉移給其它無資質公司處理。輸液管之類的固體廢物去向不明,甚至被回收再利用。

  醫療垃圾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活動中產生的有直接或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它危險的廢物。主要包括攜帶病原微生物的感染性廢物、含人體廢棄物 等的病理性廢物、含醫用針頭等的損傷性廢物、含過期藥品等的藥物性廢物和具有毒性的化學性廢物。這些垃圾的毒性是普通垃圾的數十倍甚至上百倍,如不能進行 安全無害化處理,極可能成為疫病的源頭。

  2009年,南通市環保局曾就上述事件對金陽光公司展開調查,認定金陽光公司未經審批同意,擅自處置危險固廢。根據南通市環保局2009年二季度行政處罰通報,責令金陽光公司將轉移至南通岱達羅斯經貿有限公司的廢物溶劑全部清回,按國家標準處置,並罰款13萬元。

  調查結果通報內容還顯示,金陽光公司轉移至岱達羅斯公司的危險廢物,被岱達羅斯公司填埋,並有部分庫存。

  此次調查,由環保部門主導,以行政罰款了結,金陽光公司繼續運營。

  2012年初,金陽光公司再次被調查,此次調查的主導方是南通市紀委,矛頭直指涉案的政府官員,由啟東市環保局查到南通市環保局,由環保系統查到衛生系統,由科員查到局長、院長。

  「南通市環保局幾乎被查空了,十幾個官員下馬,都是實權部門,現在環保局有的副職直接被提升為正職,業務都不熟悉。」8月中旬,南通市政府一位官員告訴財新記者,除了環保系統,南通市衛生系統、人大也有官員涉案被查,調查還沒有停止。

  財新記者拿到一份不完全的涉案名單,約近20人。但由於案件尚未完全公開,僅能證實其中10人左右。據知情人的瞭解,上述官員違法行為主要是涉嫌受賄,大部分案件現已進入檢察院偵查階段,各個案件未來將分別獨立審理。

  金陽光公司所在地啟東市,原環保局環境監測站站長徐錦昌和環境監察大隊隊長溫永昇案,因涉嫌受賄,已經開庭,尚未宣判。

  啟東市環保局原副局長顧愛東案,處於檢察院偵查階段。引發龔士菊自殺事件的原副局長黃佐仁案,也同樣處於檢察院偵查階段。



「司機」的百萬賄款

  被查官員幾乎都是在其職權範圍內,與受監管企業發生不正當的權錢交易。2012年8月31日開庭審理的陳曉敏(男)受賄案,就是多個獨立審理案件中的一個縮影。

  38歲的陳曉敏,2002年至2011年5月在南通市固體廢物管理中心任職,先後擔任科員和主任助理職務。2011年5月至案發前,任南通市鋼絲繩行業廢酸污泥資源化中心副主任。

  經檢方查明,陳曉敏在2006年至2012年4月期間,利用擔任南通市固體廢物管理中心主任助理、具有對全市固體廢物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職務之便,為金陽光公司等單位,為張春燕等個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先後收受錢款共計人民幣98.8萬元。

  根據檢察機關的起訴內容,陳曉敏收受的98.8萬元錢款,共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於2006年至2010年春節期間,先後八次收受位於啟東市的金陽光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彬人民幣23.8萬元。

  作為交換,陳曉敏為該公司在日常檢查、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等方面給予照顧,更在該公司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預審、審核發證,以及領取江蘇省環保專項資金等方面進行關照。

  從企業角度來看,環保局掌控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頒發、審核、更換,擁有排污處理、污染達標等多項監管權,是企業能否正常運營的決定因素之一。

  與啟東金陽光同類型企業南通市清源工業廢物綜合處置廠、南通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負責人韓正南,是另一個行賄人。檢方起訴書顯示,在2008年底至2012年春節期間,韓正南先後六次向陳曉敏行賄,共計23萬元。

  庭上宣讀的韓正南證言稱:「陳曉敏參與了調查處理,我希望陳曉敏多幫忙說說好話,儘量縮小影響。事實上最終的處理結果也沒有吊銷我的經營許可證,所以我要感謝他。」

  陳曉敏收受的第三部分錢款達52萬元之多,主要來自一名叫張春燕(男)的人。張春燕是南通市生意場頗為活泛的一名掮客。2005年,張春燕通過南通市環保局原副局長胡炳榮介紹,認識了時任固廢中心科員的陳曉敏,一些涉及環保部門的「小事情」,他就直接向陳曉敏求助。

  南通市化工企業眾多,日常產生的危險廢物數量龐大,張春燕看中了這個生意。可是,危險物品處理需要專門的許可牌照,該牌照的發放和審核相對較嚴,處理方需要相應的軟硬件設備。

  陳曉敏利用自己的身份和權力,幫助沒有危險廢物處置業務資質的張春燕「借」到了多家企業的資格證,助張春燕在南通順利拿到了多項危險物品處理的業務。

  張春燕向檢方交代:「在我生意競爭不力的情況下,陳曉敏還告訴我其他公司的報價,並授意我報一個有競爭優勢的價位,比如我們承接南通利源公司(音)固廢生意,就是這樣才能接到的。」

  在當天的庭審中,陳曉敏堅稱自己2008年之前只是胡炳榮的司機,在固廢中心掛職,並未掌握實權。「我每次陪胡局長去企業,也只是當司機用,我也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要送我這麼多錢,到現在都沒想明白。」

  陳曉敏多次聲明自己在固廢中心不負責具體工作,對一些企業的調查、監管,只是陪同,並在一些業務文件上象徵性地簽名。「胡局長每個月都要去下面的企業轉一圈,名義上是檢查。有一些檢查文件,需要兩個工作人員簽名,我就隨便簽了。」

環保生意經

  「我為張春燕提供信息,就能拿52萬元,我們副局長拿多少,大家可以算一算。」陳曉敏在法庭上說道。

   收取賄賂,在公眾印象中一般是地下的、秘密的,但在南通環保系統的腐敗網絡中,公開「帶錢」竟毫不避諱。

  根據金陽光公司負責人徐彬的供詞,因為陳曉敏和公司往來較多,所以曾委託陳曉敏為原副局長胡炳榮、原固廢中心其他相關負責人王瑋、陸維國、嚴安平等「帶錢」。

  在另外一個行賄人韓正南那裡,陳曉敏、王瑋、嚴安平之間也經常互相「帶錢」。韓正南證詞顯示,為了感謝前述人士在其非法出售和違法處置危險廢物一事調查處理上的幫助,分別給予了他們數萬元的感謝費。

  在這一窩案中,賄款多少也是分「級別」的。金陽光公司在其2007年5月舉行的開業典禮當天,根據級別和權限不同,胡炳榮拿到2.8萬元紅包,王瑋拿到2萬餘元,陸維國1萬元,嚴安平2.8萬元。

  「逢年過節送錢,在我們那裡好像已經是潛規則了。他們送錢給我們,主要是因為我們是他們的監管單位。」陳曉敏在庭審中說道。

  對陳曉敏的庭審全過程,不啻為一次官員把環保當作生意來做的「教程」。陳曉敏與張春燕的合作,即是一條上有領導暗地支持,由陳曉敏作為前台人物,與掮客及背後的環境污染者形成交易的全流程腐敗鏈條。

  海門力德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南通開發區清源工業廢物綜合處置廠等企業,都曾將其相關的經營許可證,「借」給張春燕使用。張春燕憑此承接了南通某印染公司的白泥處理業務。

  陳曉敏的供述顯示,在環保部門的支持下,金陽光公司得以「壟斷」當地醫療廢品定點處理業務,收益頗豐。

  此外,「符合標準」的污染物品處理企業,每年還有財政撥款的環保資金入賬。即使是在因為擅自轉移危險廢物容器被查的2009年,金陽光公司還是獲得了150萬元的省級環保資金補助。

  除了上述兩個收入渠道,金陽光公司不按照規定處理危險廢物,節省了相當昂貴的加工成本。

  一位啟東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對財新記者表示,金陽光公司是很多當地污染企業的縮影。「相比昂貴的環保成本,給檢查的官員塞點錢,更加划算。」

環保迷霧待揭

  陳曉敏的供訴,揭開了南通環保窩案的冰山一角。

  在剛剛經歷王子排污事件的南通市和啟東市,財新記者接觸到的多位政府人士在談到環保窩案時,幾乎都用「敏感」來推拖。

  接近啟東檢察院的一位知情人士直言,官方閉口不談此案件,一是因為案件牽連太廣,二是因為「鬧出人命了」。

  2012年3月5日,陸伯新被宣佈免去南通市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調任南通市人大機關任職。6月14日,陸伯新的人大代表身份被中止。

  在環境污染矛盾突出地區任職的陸伯新,曾是江蘇環保系統領域內塑造的「明星局長」。

  1954年出生的陸伯新,在2007年1月調任南通市環保局局長、黨組書記。曾獲江蘇省新長征突擊手、南通市優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

  陸伯新在擔任環保局長期間,有「在姚港河撐船檢查偷排口」「夜間翻牆檢查」等查處污染的舉措。這些情節,作為正面宣傳素材,在當地各個媒體上進行宣傳,陸伯新由此被塑造出親民、有激情的環保局長形象。

  陸伯新主政期間,重點關注污染減排工作,力推市區的污水管網完善,確保管網覆蓋到所有鄉鎮、街道。在2008年當年,南通市就新開工建設26座污水處理廠,建成20座污水處理廠。

  在此期間,有多家化工類企業入駐南通市。有識者指出,南通市部分地區現有產業結構比重不合理,高新技術產業比重較低,化工、印染、電鍍等產業佈局趨同現象嚴重,結構性、區域性、流域性污染問題較為突出。

  南通市環保局的公開數據顯示,該市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在1997年為141萬噸;到了11年之後的2008年,超過330萬噸;到2010年,更迅猛增長到396.22萬噸。2010年,該市醫療廢物產生量為1805萬噸。

  近兩年,南通當地因環境污染導致的社會事件頻頻發生,有全國影響的有海安垃圾焚燒廠糾紛、竹行兒童血鉛超標事件、王子排污事件等。

  2008年底,為王子造紙項目配套的南通市大型達標水排海工程獲批,南通市環保局、南通市環保局開發區分局、啟東市環保局等在該項目推進中,發揮了一定作用,進行項目預審和建設監管。

  啟東市一家化工企業的負責人私下向財新記者表達了他的無奈。當地不少企業需要花錢買各種許可證和批文,在打點「官老爺」上的花費甚至高於治污成本。「他們隔三差五來檢查,我們花錢買『合格』。事實上,污水直排的現象比比皆是。」

  在環境污染問題仍向縱深惡化的中國當下,南通環保系統出現的體制腐敗,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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