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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環保督察組:江西大量老汙水處理廠在“曬太陽”

“景德鎮、撫州兩巿仍有3項‘土政策’未清理到位,特別是2015年3月景德鎮樂平市仍在出臺阻礙環境執法的土政策。”“早期建成的大量城鎮汙水處理廠長期不能正常運行,成為‘曬太陽’工程。”11月17日下午,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江西省反饋督察情況時說。

今年7月14日至2016年8月14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江西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形成督察意見,並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17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江西省委、省政府進行了反饋。

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江西後,按照邊督邊改要求,嚴查嚴處督察組交辦的群眾投訴環境案件,並向社會公開。目前,1050件環境問題舉報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777件,立案處罰224件,拘留57人,約談220人,問責124人。

九江市飲用水水源地內有多個碼頭和泊位,引起環保人員的關註。攝影/章軻

督察意見稱,“近年來江西省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但在轉變發展理念、加大環境保護力度方面與中央要求和群眾期盼仍有差距。”“一些突出環境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矛盾突出”。

督察發現,江西部分環境保護工作不嚴不實。2016年上半年,南昌、宜春、九江、鷹潭、吉安、新余、贛州等7個地市PMl0或PM2.5濃度同比不降反升,部分河流湖庫斷面主要汙染物濃度也呈現上升趨勢,但多數地方不少官員對此認識不夠,危機感、緊迫感不強,存在盲目樂觀情緒,導致在具體環境保護工作推進上不嚴不實。

江西在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上也存在不到位的情況。江西省政府在組織對各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進行排查中,未發現違法違規排汙口和建設項目。但督察發現,九江河西水廠,宜春灘下水廠和宜春豐城等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及九嶺山、九連山等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存在違規建設項目或違法排汙行為。

督察意見稱,在江西省,國務院部署的全面清理、廢除阻礙環境監管執法土政策工作落實不到位,景德鎮、撫州兩巿仍有3項“土政策”未清理到位,特別是2015年3月景德鎮樂平市仍在出臺阻礙環境執法的土政策。

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落實不力。2014年以來,江西省未按要求對大氣汙染防治未通過年度考核地區進行約談或問責。萍鄉市2015年PM10濃度較上年同期上升30%,未按省大氣汙染防治實施方案要求制訂建成區內重汙染企業搬遷計劃,8家國控大氣汙染排放企業有6家長期超標,部分燃煤小鍋爐淘汰弄虛作假。應於2014年底完成搬遷任務的上饒縣遠翔實業等企業至今未搬遷。

治汙設施建設責任落實不到位。早期建成的大量城鎮汙水處理廠長期不能正常運行,成為“曬太陽”工程,部分汙水處理廠進水COD濃度甚至低於排放標準,基本屬於“無效運行”。全省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嚴重不足,大量危險廢物長期存放,甚至非法處置。

江西省九江市的城市泄洪口排放大量汙水,直接進入飲用水水源地。攝影/章軻

鄱陽湖是我國第一大淡水湖,2013年至2015年,鄱陽湖水質持續下降。督察發現,目前鄱陽湖流域水環境形勢仍不容樂觀。

督察組介紹,鄱陽湖流域特別是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內違法違規排汙問題嚴重。景德鎮樂平工業園區企業長期利用雨水溝渠偷排廢水,宜春上高縣工業園區多家企業長期偷排。督察組抽查21個垃圾填埋場,有13個采取簡易填埋方式,其中景德鎮宋家莊垃圾填埋場超期運行4年,每天400噸滲濾液僅經簡易處理排入昌江河,外排廢水COD嚴重超標;鷹潭市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站外排廢水COD和氨氮濃度均超標。

圖為《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曾經拍到的鄱陽湖邊的生產生活場景。攝影/章軻

截至2016年7月,江西省未建治汙設施的規模化養豬場共2634家,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內就有1961家。南昌市1892家規模化養豬場中,近六成未建治汙設施,汙水直排現象突出。

此外,江西省稀土開采生態恢複治理滯後。2013年至2015年,贛州市需完成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10個稀土礦山治理項目,無一按期完成。龍南足洞河流域廢棄稀土礦一期治理項目應於2015年2月完成驗收,但直到2015年9月才開始工程招標,至今未完成治理工作。此外,贛州巿對礦區水汙染問題重視不夠,尋烏縣石排廢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基本完成,但未建設相應的汙水處理設施,礦區小溪氨氮和鉛濃度分別超標約34倍和7倍。

贛州稀土礦業有限公司作為全市唯一采礦權人,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工作嚴重滯後,且在未建設廢水處理設施、大部分車間未批先建的情況下,贛州巿違規批準其109個車間投入生產。截至督察時,已啟動生產的59個車間均未建設廢水處理設施,水汙染問題突出。該公司環保管理粗放,現場抽查發現,其下屬定南縣長尾坑礦區逕背二車間母液池破損,外溢廢水和礦區地表水嚴重超標;信豐縣禾吉茶二車間母液池無防滲措施。

“環保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突出。”督察意見稱,2015年江西省水利廳在鄱陽湖內批準3個采砂區,其中有6.82平方公里采砂區位於鄱陽湖銀魚產卵場省級自然保護區內。樂平市政府違反《排汙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2012年至2014年,多次用財政資金為36家企業代繳排汙費1147萬元。一些地方日常監管缺失,宜春巿宜豐工業園、景德鎮開門子陶瓷化工集團、豐城巿江西鐵騎力士牧業等園區或企業長期偷排或超標排放,但各地沒有查處到位。

此外,南昌市違反國家和江西省有關環境保護規定,支持江西晨鳴紙業擅自擴建二期項目,並要求巿環保局為其補辦環評審批手續。新《環境保護法》實施後,在沒有開展規劃環評的情況下,批複《昌銅高速生態經濟帶總體規劃(2015-2020年)》。景德鎮樂平工業園區汙染嚴重、萬年縣鳳巢工業園區多家化工企業偷排偷放等突出環境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群眾反映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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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環保督察組:廣西環保為發展建設讓步情況時有發生

“廣西一些地方環境保護工作被動推進多,主動作為少”“環保為發展建設讓步的情況時有發生”……11月17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廣西壯族自治區反饋督察情況時說。

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今年7月14日至8月14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廣西壯族自治區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形成督察意見,並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督察組於17日向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政府進行了反饋。反饋會由廣西壯族自治區主席陳武主持,督察組組長姜偉新通報了督察意見,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書記彭清華作了表態發言,督察組副組長黃潤秋,督察組有關人員,自治區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及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等參加了會議。

7月25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檢查廣西南丹南方有色金屬有限公司汙水站深度處理系統運行狀況

8月4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現場檢查廣西來賓市華錫集團來賓冶煉廠

督察意見說,2013年以來,廣西在經濟保持較快增長情況下,環境空氣質量得到改善,2015年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88.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濃度分別比2013年下降28%、12.5%和4.7%。水環境質量總體穩定,全區39條主要河流72個監測斷面水質達標率為93.1%。全區森林覆蓋率從61.8%提高到62.2%。

本報記者了解到,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廣西後,廣西按照邊督邊改要求,嚴查嚴處督察組交辦的群眾舉報案件,並向社會公開。截至目前,2341件環境問題舉報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1739件,立案處罰176件,拘留10人,問責351人,約談204人。

督察意見同時表示,“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積極成效,但發展與保護的矛盾仍較突出,局部地區生態破壞和環境風險問題不容忽視。”

督察組介紹,從與幹部談話和走訪問詢情況看,廣西一些領導同誌對生態環境保護存在盲目樂觀情緒,對環境保護工作的艱巨性和敏感性認識不足。一些地方環境保護工作被動推進多,主動作為少。

督察意見說,2012年龍江河鎘汙染事件後,自治區制訂《關於開展以環境倒逼機制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攻堅戰的決定》,但推進落實工作前緊後松,自治區黨委、政府明確的限期於2012年和2015年分批完成“燒結-鼓風”落後煉鉛工藝淘汰,2014年底前完成河池巿城區及周邊6家冶煉企業搬遷入園等目標均未完成。歷史遺留廢渣、尾礦庫治理工作推進緩慢,環境風險依然較大。此外,全區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滯後,36個自治區級以上工業園區,建成或在建集中式汙水處理設施的僅12個。

“環保為發展建設讓步的情況時有發生。”督察意見舉例說,廣西城市建設規劃存在侵占自然保護區現象,2015年6月,為建設欽州濱海新城,將茅尾海自治區級紅樹林自然保護區29%的面積調出保護範圍,實際調減面積1413公頃。根據欽州濱海新城、北海鐵山港東港區和龍港新區的建設規劃,還將占用茅尾海和鐵山港區域約595公頃原生態紅樹林。

北部灣在開發建設中也未充分考慮戰略環評要求,北海、欽州、防城港三市均大量引進鋼鐵、鐵合金等產業,沒有落實此類產業布局規劃要求。已投產的46家相關企業中有35家分散在欽州市多個工業園區。欽州市皇馬工業園區沒有建設集中式汙水處理設施,廢水通過滲坑排放,違規引進祥雲飛龍再生科技公司等生產工藝落後、重金屬汙染嚴重的企業。近年來,北部灣優良生態環境已經受到威脅。

廣西北海市。攝影/章軻

督察意見說,廣西“生態環境破壞問題比較突出”。督察發現,北海市合浦縣沙田鎮新港綜合發展有限公司從2011年至今,在山口國家級紅樹林生態自然保護區違規進行抽砂圍填海及海砂銷售,侵占保護區面積約70公頃,破壞自然紅樹林約20公頃。

2010年以來,防城港市北侖河口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違法建設竹山村旅遊棧道1397米,破壞紅樹林6.3畝,棧道附近7家“漁家樂”生活汙水直排,截至督察時仍在違規經營。合浦儒艮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部分海域被養殖侵占,侵占面積達349.2公頃,其中核心區144公頃。自治區各級海洋部門存在違規審批或監管不力等問題。

此外,桂林漓江流域非法采石問題突出,有18家采石場位於漓江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內,其中2家位於核心景區。桂林市海洋山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恭城縣境內有3家采礦企業、6個采礦區,許可開采面積達58.4平方公里,長期違規開采,生態破壞嚴重。

崇左巿大新縣恩城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有3個采石場,下雷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內有2個采石場,合計侵占保護區面積10.2公頃。桂林千家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5座小水電站中,有3座部分構築物位於核心區和緩沖區,其中位於核心區的道江河水電站新大壩,2014年仍獲得有關部門違規批準施工。

督察發現,廣西部分河流湖庫水質惡化。南流江因大量養殖和生活汙水直排,幹流水質已下降到IV類,其中玉林與欽州交界斷面、北海入海口斷面2015年氨氮濃度比2013年分別上升96.8%和25.7%。北海市西門江老哥渡斷面、欽州巿欽江西橋斷面水質近年來均為劣V類。南寧市18條城市內河,有16條46段為黑臭水體。2015年全區11個重點湖庫中有5個水質下降明顯,其中武思江水庫受網箱養魚、農業面源等汙染,2015年氨氮、總磷濃度比2014年分別上升142%和90.9%,水質下降為V類。

采石、采砂、采礦產生的揚塵、廢水汙染和生態破壞問題嚴重,群眾反映強烈。梧州市藤縣西江流域,桂林市灌陽縣、平樂縣漓江流域采砂活動頻繁,破壞河道生態環境。梧州岑溪巿富祥采石場長期違法超采,嚴重破壞生態景觀。賀州昭平縣五將鎮平水村金礦私采點廢水汙染桂江,泥沙毀壞農田。

廣西尾礦庫環境風險較高。全區在冊尾礦庫597座,其中有色金屬類211座,病庫137座,“頭頂庫”39座。中國鋁業廣西分公司、信發鋁電2015年均發生過泥漿泄漏汙染環境事件。

督察組介紹,進駐期間,群眾對玉林巿生豬養殖場和水洗企業群、桂林市垃圾和醫療廢物處置、防城港市煉鐵企業、百色巿鋁土礦開采、梧州市寶石加工小作坊,以及貴港、柳州、崇左、百色建材企業等環境汙染問題投訴集中。

北海市城區內堆放的生活垃圾。攝影/章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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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中央環保督察收尾:交辦舉報13316件 問責3287人

11月23日,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向雲南省反饋督察情況。至此,2016年第一批環境保護督察8個督察組已全部完成督查任務。

統計數據顯示,從7月12日至9月30日,8個督察組共計交辦群眾來電來信舉報13316件,地方已辦結13074件,其中責令整改9617件,立案處罰2659件,共計罰款1.98億元;立案偵查207件,拘留310人;約談2176人,問責3287人。

有專家表示,“督察組在各地進駐時間雖只有一個月,但力度前所未有,對地方環境保護帶來的影響將是深刻的、長遠的。”

這場治汙問責風暴最大的特點就是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實現了督企、督政向黨政同督的轉變。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在內蒙古、河南、雲南采訪時,明顯感受到環保督察對當地的“震動”。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李紀恒表示:“對督察組反饋的所有問題都不等不拖、立即整改、全面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不留遺憾。”河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謝伏瞻也表示:“對督察組反饋的問題,誠懇接受、照單全收”“整改一個、銷號一個,一抓到底”。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對媒體表示,中央環保督察此次“措辭嚴厲”,一方面點出具體環境問題倒逼地方積極整治,另一方面也向全社會傳遞了中央鐵腕治汙的決心。

督查組留下哪些“狠話”?

11月14日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隨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查組到達鄭州,一出火車站就被濃濃的霧霾裹挾,空氣令人窒息。

鄭州的大氣汙染形勢已經十分嚴峻。環保部門的監測數據顯示,鄭州市空氣質量在全國74個重點城市排名中,從2013年倒數第10,一路下滑到2016年上半年倒數第3,成為全國汙染最重的省會城市之一。

2015年,河南省PMl0濃度均值135微克/立方米,PM2.5濃度均值80微克/立方米,兩者濃度在全國31個省(區、市)排名分別位列第三和第一。

“由於認識存在誤區,導致環保壓力傳導不夠到位,推進落實不夠有力。”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組長王萬賓說。督察組發現,2015年,在全省環境保護責任目標考核中,鄭州市考核結果為未完成,在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考核中,鄭州市考核結果為優秀。

督察組僅在河南一個月間,就督促河南省按照邊督邊改的要求,嚴查嚴處督察組交辦的群眾舉報案件,責令整改1614件,立案處罰188件,拘留31人,約談148人,責任追究1231人。

記者註意到,自7月16日督察組進入後,河南也打響了大氣汙染防治攻堅戰,但大氣汙染防治積重難返,短期內難以見效。

河南省使出的第一招就是“敲腦袋”,讓一些“大氣汙染防治攻堅推進不力、措施落實不到位”的人醒一醒。

在8月4日河南省召開的全省大氣汙染防治攻堅戰第一次推進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河南省副省長許甘露就點名了5名官員,分別是省商務廳副廳長高翔,新密市市長張紅偉,焦作市副市長喬學達,周口市委常委、鹿邑縣委書記朱良才,新鄉縣環保局局長田克傑。

“省委省政府明確對加快淘汰重汙染企業提出了要求,但一些地方和企業重視不夠,其中焦作市工業汙染突出,但截至目前重汙染企業淘汰關停力度不夠。在全省空氣質量整體改善的同時,焦作市的空氣汙染指標卻居高不下,拖了全省後腿。”許甘露說。

對鹿邑縣委書記朱良才的批評是,“沒有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地的大氣汙染防治攻堅戰措施”。監測數據顯示,截至7月底,鹿邑縣的PM10平均濃度和PM2.5平均濃度均高於省直管縣(市)平均濃度,其中PM10濃度和省政府下達的年度目標差距很大。”

而新鄉縣由於“去年的藍天工程不少治理任務沒有完成,煤質管控、餐飲油煙治理、渣土車管理等處於失控狀態。今年7月1日至23日,新鄉縣的PM10和PM2.5平均濃度仍居高不下。”

對於河南省商務廳副廳長高翔的批評,則是因為商務廳放松了對違法違規加油站點監管。

在寧夏,有群眾向督察組舉報“永寧首峰金屬制品有限公司長年排放煙塵”的問題,但永寧縣上報督察組並公示的查處結果為“經查,該企業因市場原因已於2015年8月停產至今”。

經過督查組查證,2015年至2016年7月,該企業一直處於正常生產狀態,這與永寧縣向督察組反饋的情況嚴重不符。對此,銀川市紀委責成永寧縣委、縣政府向自治區和銀川市作出深刻書面檢查,並對永寧縣縣長給予誡勉處理,相關責任人被責令公開道歉或免職處理。

“寧夏自治區生態環境較為脆弱,產業倚重倚能。生態、大氣、水等方面一些環境問題凸顯,環境保護工作形勢嚴峻、任務艱巨”“對推進綠色發展的艱巨性、緊迫性和複雜性認識不足,存在重開發、輕保護問題。”中央第八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寧夏反饋督查情況時,留下這兩句“狠話”。

在內蒙,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副組長翟青說,“不少同誌不僅沒有認識到生態環境面臨的嚴峻形勢,反而認為全區環境容量大,環境不會出問題。”而這也是全國許多地區的共性問題。

“一些地區生態破壞情況令人心痛。發展煤化工、電解鋁、火電等產業有利於發揮資源優勢,但在產業空間布局、可持續發展和保護生態環境方面研究不夠,在產業環境風險控制方面措施不多,已對生態環境造成不良影響。”翟青說。

本報記者註意到,在各省區的反饋會上,督察組還留下了許多“狠話”:在黑龍江,督察組的反饋意見說,黑龍江“存在降低標準、放松要求現象”“部門監管責任不履行、不落實”;在廣西,督察組的反饋意見說,“一些地方環境保護工作被動推進多,主動作為少”“環保為發展建設讓步的情況時有發生”;在江西,督察組的反饋意見說,“環保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突出”;在寧夏,督察組的反饋意見說,寧夏放寬大氣汙染防治目標,“自行減壓”。

第二批中央環保督察將啟動

環境保護督察是近年來我國環境保護的一項重大制度安排。有別於以往對企業和重點汙染源的環保監查,中央環保督察層級高,督察的對象主要是各省級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並且要下沈到部分地市級黨委和政府。

更重要的是,督察結果將作為對領導幹部考核評價任免的重要依據。重大問題和重點案件還要及時向中央匯報。

去年7月1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確定,環境問題突出、重大環境事件頻發、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力的地方,將被先期督察,黨政領導有可能被同時追究責任,以體現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的要求。

中央深改組確定,“近期要把大氣、水、土壤汙染防治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作為重中之重”。

“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負有責任的領導幹部,不論是否已調離、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須嚴肅追責。”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常紀文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抓住了解決環境保護問題的“牛鼻子”。

中央高層多次強調,“一定要嚴格環境執法”,不僅要“對偷排偷放者出重拳,讓其付出沈重的代價”,也要“對姑息縱容者嚴問責,使其受到應有的處罰”。

根據中央安排,7月12日至16日,8支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進駐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雲南、寧夏8省區。此次環保督察重點是了解省級黨委和政府貫徹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解決突出環境問題、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等情況。

據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副主任劉長根介紹,2016年第一批環境保護督察期間,8個督察組共與195位省級領導、136位省級有關部門和地市黨政主要負責同誌進行個別談話,走訪部門和單位155個,調閱各類資料2.3萬余份,對84個市(州、盟)開展下沈督察或補充督察,現場抽查各類點位1500多個,制作筆錄1680余份,梳理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100個。

“督察進駐期間,國務院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微信群,采取‘三天一調度、五天一匯總’等措施加強督察協調調度,較好地掌握各督察組工作進展,為各督察組平衡、平穩開展工作發揮了積極作用。”劉長根說。

統計數據顯示,8個督察組及相關工作人員共計190余人,帶動地方投入查處整改工作人員近4萬人。

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各種各樣的督察較多,不僅中央層面有,省級層面也有。層層督察,壓力層層向下傳導。對於2016年第一批環境保護督察,地方政府官員和百姓怎麽看?

江蘇省委書記李強認為,“在江蘇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中央環保督察組對江蘇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進行了全面系統的問診把脈、評卷打分,開出環保‘診斷書’,十分及時、非常對癥。”

黑龍江省委書記王憲魁說:“誠懇接受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不講條件、不講理由、不折不扣地抓好督察反饋意見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書記彭清華表示:“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的反饋意見,自治區黨委、政府主動認領,照單全收。”江西省委書記鹿心社也表示:“用好督察成果,做到一個問題、一套方案、一名責任人、一抓到底。”

本報記者從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了解到,督察進駐後期,各督察組均收到群眾來電來信表示感謝。江蘇一些群眾表示,有關舉報問題得到迅速整改,但擔心進駐結束後汙染反彈,希望督察組能夠常駐江蘇。內蒙古許多群眾來電感謝督察組,包頭巿一名退休工人還專門寫詩對督察組工作進行點贊。

此間有專家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督察組的督察對象、督察內容對於地方汙染防治均具有導向性。在下一步的督察中,督察內容也應根據地方特色有所側重。這位專家舉例說,如對於一些大中城市,近年來機動車汙染日益嚴重,已成為空氣汙染的重要來源。督察組在加強對傳統汙染物防治督察的同時,也應加大對機動車汙染防治的督察。

“一旦所有的省區都有大問題,都難以整改,不僅各省區就要反省,國家層面特別是發改委、環保部也要反思改革的戰略部署是否適度,是否接地氣,是否與發展階段相適應,部門之間追求的目標是否協同共進,然後對改革與建設方法和措施進行調整。”常紀文對本報記者表示,“用現在的要求和理念,督過去發展中帶來的歷史問題是對的。但需要一定的耐心。”

根據安排,從2016年起,中央環保督察組將用兩年左右時間對全國各省區市全部督察一遍。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第二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也將在近日啟動。

2016年第一批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八省份分組情況

環保督察人員在觀察企業排汙情況。攝影/章軻

環境保護督察重點是了解各地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情況。攝影/章軻

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內蒙古自治區情況反饋會。攝影/章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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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制藥員工非法售賣危險廢物 中央環保督察組曝光多起案件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23日從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獲悉,內蒙古巴彥淖爾市聯邦制藥公司內部員工非法售賣危險廢物,目前,當事人已被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並依法追繳違法所得。

督察組介紹,8月2日,針對群眾舉報的巴彥淖爾聯邦制藥公司車間負責人私自售賣危險廢物的問題。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高度重視,立即轉辦當地黨委、政府嚴肅查處。巴彥淖爾市政府當日組織市環保局、公安局等部門進行聯合調查。

經調查,聯邦制藥公司508車間主任、副主任、環保主管等人在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情況下,於2016年6月22日至8月2日之間,擅自將8桶近1448公斤廢機油(廢油渣)出售給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個人進行處置,並從中獲取利益。同時,上述人員還計劃將剩余52桶5179公斤廢機油(廢油渣)陸續出售。

8月3日,巴彥淖爾市環保局聯合公安局將剩余廢機油(廢油渣)全部封存,並交由有資質的企業進行處置,目前剩余廢機油(廢油渣)全部完成處置。

當地環保部門依法對聯邦制藥公司未經批準擅自將危廢出售給無危廢處置資質的經營者等違法行為予以行政罰款372540元。對案件當事人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依法追繳違法所得。另外,聯邦制藥公司對事件直接責任人給予了處分。

圖為《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曾經在內蒙古拍攝到的聯邦制藥廢渣被大量堆放在農田中。攝影/章軻

23日中午,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還向記者通報了多家企業的環境違法案件。其中包括:

江蘇瑞和化肥有限公司偷排廢水環境違法行為。該公司位於江蘇省泰州市泰興經濟開發區,是江蘇省重點化肥生產企業,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江蘇省期間,群眾舉報該公司2016年7月28日晚把大量含氟廢水打入通江河,汙染河水綿延5公里。

督察組將該問題轉辦後,泰興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與泰興市環保局立即聯合對瑞和公司進行現場調查。發現該公司7月27日停產後,對氨儲罐更換檢修施工管理不善,導致大量置換水溢流,與磷銨車間檢修廢水混合後蓄積於磷銨車間附近地面和下水管網。7月28日晚,在未經任何處理情況下,該公司擅自將約700噸蓄積廢水經清下水管網直排通江河,導致河水嚴重汙染。

7月29日晚,泰興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組織力量投加石灰精、片堿和硫酸亞鐵,對控制在兩個閘門間的受汙染河水進行治理。7月30日中午,泰興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用混凝土封堵瑞和公司清下水排放池及管道。7月31日,泰興市環保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瑞和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並立案調查。8月1日,泰興市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對其偷排廢水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萬元,同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8月3日,瑞和公司兩名主要責任人被刑事拘留。

中材萍鄉水泥有限公司在線監測弄虛作假行為。該公司位於江西省萍鄉市上栗縣,該公司擁有一條日產2500噸和一條日產4500噸熟料水泥生產線,年產水泥300萬噸,是萍鄉市規模最大的水泥熟料生產企業。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江西省期間,群眾舉報該公司存在氮氧化物在線數據造假問題。

2016年7月19日,督察組將舉報問題轉辦後,萍鄉市、上栗縣兩級環保部門隨即對該公司煙氣脫硝設施運行情況進行突擊檢查,發現其生產樓三樓自動化部室內有一臺計算機安裝有遠程控制軟件,通過使用光貓、光纖、網線將計算機與煙氣自動監控設備工控機組成局域網,對工控機進行遠程控制操作,並擅自修改氮氧化物排放濃度量程參數,掩蓋超標排放的違法問題,逃避環境監管。

執法人員當即進行證據鎖定,並立即對該公司兩條水泥熟料生產線煙氣在線設施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窯尾工控機氮氧化物運行參數與分析儀量程參數設置不符,日產2500噸生產線氮氧化物實測濃度為436mg/m3,屬超標排放,但通過修改工控機參數量程後,上傳實測濃度僅為104.61mg/m3,明顯小於實際值,日產4500噸生產線也存在類似問題。

7月21日,上栗縣環保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確保窯尾煙氣脫硝設施正常運行,改正煙氣在線參數。7月22日,上栗縣環保局約談該公司負責人,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並處罰款50萬元,同時將案件移送上栗縣公安局,上栗縣公安局對直接責任人行政拘留8天。

商丘化肥總廠環境違法問題。2016年8月3日,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赴商丘市進行下沈督察,對商丘市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新增情況進行抽查。檢查位於商丘市梁園區肖莊村的商丘化肥總廠時,現場負責人為隱瞞其新增鍋爐違法事實,只帶領督察組查看一臺已廢棄多年的老舊鍋爐。但在督察組認真檢查和盤問下,發現該廠另一個大門緊閉的廠區新增一臺每小時4蒸噸燃煤鍋爐,廠區生產設備齊全。新增鍋爐雖配套建設除塵設施但未運行,煙氣直排,並且未安裝煙囪,從廠區外很難發現鍋爐煙氣排放情況。

現場檢查還發現該廠危險廢物未按照要求妥善存放,廠區環境管理極差,跑冒滴漏環境問題突出,“臟、亂、差”現象十分嚴重,危險廢物與生產原料、成品、半成品等物料露天混合存放,沒有任何防護措施,存在很大環境風險。生產車間未安裝任何環保措施,灰塵滿地。該廠生產產品多數出口到日本、韓國等地,屬於典型的產品走出去,汙染留下來企業,為追求效益最大化,在環保方面能省則省。

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督察組立即要求商丘市政府對該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對存在的問題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商丘市政府當天成立公安、環保等多部門聯合調查組進行連夜檢查,對企業實施查封,公安機關對企業負責人實施刑事拘留,立案調查。同時,商丘市委市政府啟動問責程序,對相關人員追究責任。目前該廠的鍋爐及生產設備全部拆除,原料及產品全部清運。

南風化肥廠環境違法行為。該廠位於貴港市港南區,創建於1970年5月,廠區占地面積16.67萬平方米,主要利用硫鐵礦、磷礦、氮磷鉀肥等,生產複混肥、硫酸和過磷酸鈣等。督察組進駐期間,接到群眾實名舉報,反映該廠存在偷排廢水等環境違法行為。督察組高度重視,認為舉報問題性質惡劣,同時涉及到群眾切身利益,第一時間向廣西自治區進行了轉辦,要求廣西自治區務必認真查辦、嚴肅查處,給老百姓以交代。

接到轉辦後,廣西自治區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和地市組成專案組,進駐企業進行全面檢查。經查,群眾舉報屬實,該企業私埋排汙暗管,並且經雨水總溝超標排放含重金屬廢水,廢水中總砷超標倍數高達18.47倍。

貴港市對此案高度重視,當即召開有環保、公安等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對案件處理情況進行部署。市環保部門對該企業下達停產整治通知,行政處罰12萬元,並將案件移送公安部門,7月31日和8月3日,貴港市公安局港南分局分別對企業負責人譚某、李某實施刑事拘留。8月3日,貴港市港南區檢察院對譚某、李某實施了逮捕,貴港市及港南區相關部門督促企業開展整改工作,立即拆除私設暗管,制定停產整改工作方案並經環保部門審核同意後實施整改,按照“三防”的標準建設生產原料堆存點。按照要求,該企業投入100萬元新建了一棟6000平方米的原料堆棚,投入5萬元新建了18立方米雨水沈澱池及200米長的雨水溝,投入3萬元翻新廠區的雨水溝、汙水溝,清理礦場礦渣,硫鐵礦入庫存放。經環保部門組織有關專家現場核查驗收合格後,港南區政府同意其恢複生產。

中石油寧夏石化公司汙染環境問題。中國石油寧夏石化公司始建於1985年,年銷售額近百億,是寧夏銀川市重點企業。但是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寧夏後,陸續接到群眾舉報反映該公司將脫硫石膏和汙水排至文昌街與南環高速交會處西南3公里處28萬平方米灰渣場,存在環境汙染隱患。督察組隨即將案件向寧夏自治區政府進行轉辦,自治區黨委督查室和政府督查室聯合下發督辦通知(寧黨(環)督函〔2016〕10號),要求銀川市西夏區委、政府嚴肅查處。

經西夏區委、政府初次核查,該公司將含有硫酸鈣、硫酸銨、氨氮等成分的脫硫石膏擅自傾倒在文昌街與南環高速交會處的灰渣場,且未按環保要求進行排汙申報,屬非法傾倒固體廢物。隨即,銀川市環保部門對該公司環保負責人進行約談,並實施行政處罰。

西夏區委、政府將查處情況公開後,中央督察組再次接到群眾投訴,反映“寧夏石化公司非法堆放石膏,偷排汙水問題查處公開情況與事實不完全相符”,要求進一步查處。

對此,督察組立即要求自治區黨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和環境保護廳三部門聯合對寧夏石化公司非法傾倒石膏、偷排汙水問題進行複查。經查,舉報反映寧夏石化公司非法傾倒石膏和偷排汙水問題屬實。對於非法傾倒石膏問題已經由西夏區委、政府查處。對於偷排汙水問題,該公司鍋爐利用濕法水力方式除渣,通過長約8公里的輸送管線將鍋爐沖渣水排至灰渣場,違反了環評批複不得外排的要求。同時,該公司在未獲得批準的情況下臨時建設3座臨時消化池存放廢水,環境安全隱患突出。

寧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就上述環境違法行為約談中國石油寧夏石化公司主要負責人,並對該企業3座臨時消化池未批先建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50萬元,並責令拆除臨時消化池,該公司已完成了拆除;對利用暗管排放廢水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10萬元,並責成地方環保部門,加大日常監管頻次和監測頻次,督促企業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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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環保督察組:雲南保護地存在“居民退、房產進”現象

撫仙湖,因湖水清澈見底、晶瑩剔透,被古人稱為“琉璃萬頃”。

撫仙湖蓄水量是滇池的12倍,洱海的6倍,太湖的4.5倍,占雲南九大高原湖泊總蓄水量的72.8%,占全國淡水湖泊蓄水量的9.16%。

資料顯示,撫仙湖水質為I類,是國家一類飲用水源地,也是我國水質最好的天然湖泊之一。2013年12月通過了財政部、環境保護部組織的2013年江河湖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被納入國家15個重點湖泊支持範圍。

也就是在這一年,雲南有關部門對外宣布,撫仙湖一級保護區近9000戶2.7萬人、262萬平方米建築將清退。

當年,雲南本地媒體報道稱,“玉溪市委、市政府把撫仙湖保護治理作為最大的生態任務”“采取關停撫仙湖周邊磷礦開采和磷化工生產企業、取締機動船艇、依法拆除沿岸臨違建築等方式對撫仙湖進行保護治理”“雲南12家省屬企事業單位將退出撫仙湖一級保護區”“撫仙湖一級保護區至新環湖路外側50米範圍內退人、退房、退田、退塘,還湖、還水、還濕地”。

3年過去了,情況如何?

23日上午,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向雲南省委、省政府反饋督察情況時稱,撫仙湖“違規開發現象突出,存在‘邊治理、邊破壞’‘居民退、房產進’現象。”

今年7月15日至8月15日,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對雲南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形成督察意見。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在23日的反饋會上,督察組組長、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主任賈治邦通報了督察意見,雲南省委書記陳豪作了表態發言,督察組副組長、環境保護部副部長黃潤秋等參會。

11月23日上午,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雲南省情況反饋會現場。攝影/章軻

督察意見說,《雲南省撫仙湖保護條例》頒布施行以來,金色撫仙湖九龍國際會議中心項目違規在撫仙湖一級保護區建成酒店、公寓、別墅等,總建築面積約14萬平方米,至今仍在對外銷售。

2012年5月,玉溪巿澄江縣違規批準老鷹地旅遊度假村項目,在撫仙湖一級保護區建成高爾夫球場、景觀水池、人工沙灘等,總計建築面積約8.7萬平方米。

2013年5月,玉溪市城市規劃建設委員會又批準仙湖錦繡項目,在撫仙湖一級保護區違規建成售樓部、景觀水池、人工沙灘等,涉及建築面積約1.3萬平方米,而且項目選址屬於退塘、退田、退人、退房,還湖、還林、還濕地範圍。

督察還發現,雲南九大高原湖泊規劃治理項目總體進展緩慢,洱海流域、滇池流域、牛欄江流域分別還有56%、64%和84%的村莊應建而未建成汙水處理設施。投資超過4億元的昆明市主城區汙泥處置項目,因選址原因不能如期建成發揮作用。異龍湖周邊還有5591畝耕地尚未完成退耕還湖工作。

督察組組長、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主任賈治邦通報督察意見。攝影/章軻

雲南省委書記陳豪作表態發言。攝影/章軻

督察組副組長、環境保護部副部長黃潤秋。攝影/章軻

11月23日上午,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雲南省情況反饋會現場。攝影/章軻

環保部門的監測數據顯示,目前,星雲湖、杞麓湖、異龍湖水質仍為劣V類,個別指標惡化趨勢明顯。滇池、陽宗海、程海水質有所改善,但仍未達到規劃目標要求。撫仙湖、瀘沽湖、洱海水質總體良好,但部分近岸水域水質不容樂觀。

督察還發現,雲南省重金屬汙染治理推進不力。國家《重金屬汙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要求雲南省在2015年底前,建成19個歷史遺留重金屬汙染綜合治理工程,但目前仍有12個尚未建成。2012年,雲南省政府明確要求加快建設個舊巿重金屬汙染治理五大工程,至今均未取得實質進展。2014年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黑沖河重金屬汙染綜合治理工程、沖坡哨片區工業“三廢”集中處置場建設工程,至今尚未動工。

《全國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要求雲南省在2013年底前,建成投運的曲靖巿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和紅河州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兩個項目,至今尚未建成,導致大量危險廢物得不到集中無害化處置,環境隱患突出。

此外,雲南省落後冶煉產能淘汰不力。督察意見稱,個舊巿政府明確,2012年底前需淘汰雞街片區12家鼓風爐粗鉛冶煉企業,至今僅淘汰1家。

督察發現,沙甸、雞街片區鼓風爐煉鉛小企業眾多,廢氣無組織排放嚴重。雲南陸良龍海化工有限責任公司、陸良縣金泰博化工有限公司、雲南陸良樂事達工貿有限公司、個舊市超拓有限責任公司硫酸生產線生產規模均小於10萬噸/年,屬於汙染嚴重應淘汰類生產裝置,但省市縣三級工信部門於2013年3月違規為其出具符合產業政策的證明。

雲南是我國生物多樣性最為豐富的地區之一,自然保護區任務繁重。但督察發現,雲南自然保護區和重點流域保護區違規開發問題時有發生。

督察意見介紹,2013年以來,有關企事業單位違反《自然保護區條例》,在大山包黑頸鶴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緩沖區建成有機生態實驗農場養殖場9623平方米,在保護區核心區建成2處旅遊設施,面積約4000平方米。針對上述違規建設問題,有關地方政府和部門監管不力,整改不力,導致相關問題至今仍然存在。

牛欄江流域是雲南省重點保護的調水水源區。2013年11月和2014年7月,昆明巿有關方面違反《雲南省牛欄江保護條例》,批準雲南安一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在牛欄江流域重點汙染控制區建成5萬噸/年草甘膦原藥及其配套裝置。2012年12月和2014年1月,昆明市有關部門和區縣分別違規批準雲南常青樹化工有限公司在牛欄江流域水源保護核心區建設6000噸/年氟化鋁項目和5萬噸/年磷酸鹽項目,目前兩個項目均已建成。

此外,個別企業環境問題群眾反映強烈。雲南先鋒化工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的惡臭汙染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昆明市東川區因民鎮、湯丹鎮部分選礦廠尾礦庫風險隱患突出。

在23日的督察反饋會上,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要求雲南省各級黨委和政府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真正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加大重金屬汙染治理和涉重金屬落後產能淘汰力度,盡快扭轉部分地區重金屬汙染嚴峻態勢。強力整治湖區違法建設問題,堅決遏制高原湖泊周邊無序開發勢頭。嚴格自然保護區管理,堅決查處違法侵占保護區行為,加快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改。

督察組要求雲南省依法依規嚴肅責任追究,對於督察中發現的問題,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逐一厘清責任,並按有關規定嚴肅問責。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並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

雲南大理,不堪承受城市無限擴張之重的洱海。攝影/章軻

洱海面臨著大量的農業面源汙染威脅。攝影/章軻

洱海邊的漁船。攝影/章軻

雲南一些地方野蠻粗暴的開發建設,致使山體破碎,江河混濁。攝影/章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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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第二批中央環保督察啟動 首站督察重慶

2016第二批中央環保督察11月24日啟動,首站督察重慶市。

經黨中央和國務院批準,當日,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開始進駐重慶市開展環境保護督察。

環境保護督察是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一項重大制度安排。

在當日下午的動員會上,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組長張寶順表示,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這次進駐重慶市,重點是督察市委、市政府貫徹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解決突出環境問題、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情況,推動重慶市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促進綠色發展。

張寶順說,在督察中將堅持問題導向,重點盯住中央高度關註、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突出環境問題及其處理情況;重點檢查環境質量呈現惡化趨勢的區域流域及整治情況;重點督察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保不作為、亂作為的情況;重點了解地方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嚴格責任追究等情況。

重慶市委書記孫政才在作動員講話時表示,開展環境保護督察,是推動我國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的重要舉措和抓手。他表示,重慶市將以環境保護督察為契機,抓好問題排查、整改落實,著力完善生態環保工作長效機制,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嚴格的制度、最有力的措施,推動重慶市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邁上新臺階。

會上,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副組長翟青就做好督察配合工作提出了要求。

根據安排,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進駐時間約1個月左右。督察進駐期間(2016年11月24日-12月24日)設立專門值班電話:023-88592400,專門郵政信箱:6010。督察組受理舉報電話時間為每天早8:00-晚20:00。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和督察組職責,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主要受理重慶市環境保護方面的來信來電舉報。其他不屬於受理範圍的信訪問題,將按規定由被督察地區、單位和有關部門處理。

11月24日下午,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重慶市工作動員會。攝影/章軻

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組長張寶順。攝影/章軻

重慶市委書記孫政才。攝影/章軻

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副組長翟青。攝影/章軻

重慶市市長黃奇帆。攝影/章軻

11月24日下午,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重慶市工作動員會。攝影/章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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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二批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全面啟動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11月24日獲悉,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2016年第二批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全面啟動,已組建7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組長分別由馬馼、朱之鑫、焦煥成、陸浩、張寶順、李家祥、馬中平等同誌擔任,副組長由環境保護部副部長黃潤秋、翟青、趙英民等同誌兼任,分別負責對北京、上海、湖北、廣東、重慶、陜西、甘肅等7個省(市)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從11月24日起到11月底,7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將陸續開始督察進駐。

環境保護督察是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一項重大制度安排,通過督察,重點了解省級黨委和政府貫徹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解決突出環境問題、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情況,推動被督察地區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促進綠色發展。在具體督察中,堅持問題導向,重點盯住中央高度關註、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突出環境問題及其處理情況;重點檢查環境質量呈現惡化趨勢的區域流域及整治情況;重點督察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保不作為、亂作為的情況;重點了解地方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嚴格責任追究等情況。

督察主要采取聽取匯報、調閱資料、個別談話、走訪問詢、受理舉報、現場抽查、下沈督察等方式開展工作。根據安排,第二批環境保護督察進駐時間為1個月左右,預計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進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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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環保督察組今日進駐湖北:關註長江經濟帶生態保護

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11月26日正式進駐湖北開展督察。

在當日上午召開的動員會上,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組長焦煥成表示,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這次進駐湖北省,重點是督察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解決突出環境問題、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情況,推動湖北省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促進綠色發展。

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湖北省工作動員會現場。攝影/章軻

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副組長翟青就做好督察配合工作提出了要求。湖北省委書記蔣超良作了動員講話。動員會由湖北省政府代省長王曉東主持。

湖北是長江徑流里程最長的省份,是三峽工程庫壩區和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核心水源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重大,任務艱巨。

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長江經濟帶生態保護問題是此次督察的重點內容之一。

蔣超良日前在湖北荊州調研時曾表示,湖北是整個長江之“腰”,荊州又是湖北的長江之“腰”,在推進長江經濟帶建設中地位重要、責任重大。要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戰略定位,堅決把修複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不能停留在口頭上、文件中,必須落實到建設“生態長江”的行動中,落實到一個個工程措施和具體項目上,努力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雙贏。

王曉東此前也曾表示,長江經濟帶戰略是湖北最直接、最現實、最受益的重大發展機遇,要把湖北長江經濟帶建設作為落實新發展理念的實際行動、推進湖北轉型發展的重要舉措、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的必然要求和加快體制機制創新的重要契機。

湖北省紀委監察廳日前通報了9起突出環境問題問責案例,共問責57人,其中,因斧頭湖水域環境汙染問題,省農業廳黨組成員、省水產局黨委書記、局長李勝強被免職。

根據安排,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進駐時間約1個月左右。督察進駐期間(2016年11月26日-12月26日)設立專門值班電話和專門郵政信箱。督察組受理舉報電話時間為每天早8:00-晚20:00。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和督察組職責,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主要受理湖北省環境保護方面的來信來電舉報。其他不屬於受理範圍的信訪問題,將按規定由被督察地區、單位和有關部門處理。

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組長焦煥成。攝影/章軻

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副組長翟青。攝影/章軻

湖北省委書記蔣超良。攝影/章軻

湖北省政府代省長王曉東。攝影/章軻

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湖北省工作動員會現場。攝影/章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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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中央環保督察組:成員有誰?有啥規矩?

最近一段時間,“中央環保督察”成為人們關註的焦點和熱議的話題。

11月26日,《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通過百度以“中央環保督察”為關鍵詞查詢,結果為81.8萬個;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為關鍵詞查詢,結果為183萬個。

人們對中央環保督察的關註度之高可見一斑。這不僅是因為,督察組一到,能震懾汙染制造者,也因為這是對地方環保和生態文明建設的一次“問診把脈”。

督察就是找問題

環境保護督察是黨中央、國務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一項重大制度安排。2015年7月,中央深改組會議審議通過《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首次提出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這意味著地方黨委將與政府一道接受監督,督察的內容也從“督企”到了“督政”。

11月24日,2016第二批中央環境保護督查宣布啟動,7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負責對北京、上海、湖北、廣東、重慶、陜西、甘肅等7個省(市)開展環境保護督察,為期一個月左右。

本報記者了解到,督察組進駐地方後,將立即公布舉報電話,受理群眾舉報。此外,督察組還通過聽取匯報、調閱資料、個別談話、走訪問詢、現場抽查、下沈督察等方式展開。

督察就是找問題的。據記者了解,督察的內容有“四個重點”:重點盯住中央高度關註、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突出環境問題及其處理情況;重點檢查環境質量呈現惡化趨勢的區域流域及整治情況;重點督察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保不作為、亂作為的情況;重點了解地方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嚴格責任追究等情況。

都有哪些人參加?

那麽,中央環保督察組都有哪些人參加?

記者了解到,2016年第一批、第二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組長人選均由中央高層領導審定,副組長均由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擔任。國務院主要領導不僅要審定督察方案,還對督察提出具體要求。

督察組的成員主要以區域環保督察機構為主體,也包括中辦等有關部門的領導。比如,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成員就包括中辦督查室的一位督查專員。

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中成員中,也有新成立的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的人員。主體人員是環保部華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的人員,以及從其它地方抽調的環保機構人員和多位新聞記者。

整個督查過程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找地方領導談話,聽取匯報,調閱資料;第二階段主要是現場督查;第三階段主要是反饋,撰寫督察報告。整個督察過程,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通報,並公布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和進展。

對地方有什麽要求?

按照有關規定,對於督察中發現的重要情況和重大問題,督察組不擅自表態和處理,將及時向國務院請示報告。督察組撰寫的督察報告要按程序向國務院報告,重大問題報黨中央。督查報告經黨中央和國務院批準後,向地方黨委和政府反饋,主要情況通過中央和地方主要新聞媒體對外公開。同時,督察結果將向中央組織部和紀檢監察機關移交移送。

督察組反饋後,地方需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將適時組織“回頭看”。

按照《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的要求,被督察地方要本著對組織高度負責的態度,如實反映情況,不回避、不誇張、不誤導。督察組要求調閱相關資料、文件時,要全面、真實並及時提供。

督查組也將按照邊督察、邊移交、邊督辦的原則,把群眾來電來信舉報的環境問題轉地方處理。能現在解決的,馬上解決,一時解決不了的,要提出整改落實的目標、時限和責任單位,力求做到問題不查清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群眾不滿意不放過,以解決實際問題來推進環境質量改善。

督察組有哪些規矩?

對於督察的紀律要求,本報記者了解到,督察組要求各成員嚴格執行保密制度、請示報告制度和請銷假制度,沒有經過批準不準離開駐地。督察組也不處理被督察地方的具體問題,不幹預被督察地區的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正常工作,不得向被督察地方提出與督察無關的要求,也不參加與督察無關的活動。

在食宿方面,督察組嚴格按照“八項規定”的要求,嚴格按標準安排食宿,按規定結算相關費用。下沈督察期間,督察組成員除及時結算住宿費外,夥食費、交通費由督察組按標準進行核算,在督察結束後,交到督察組駐地的入住賓館統一處理。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到,在督察組進駐之前,被督察地方都會進行相關部署。比如,湖北省在11月21日,湖北省委副書記、代省長王曉東就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門“端正態度、直面問題”“不回避、不護短、不推諉,誠懇接受督察”,對前期發現的問題雷厲風行整改到位,對新發現的問題立查立改、即知即改。

25日下午,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在湖北武漢召開第一次組務會。攝影/章軻

第一次組務會上,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組長焦煥成。攝影/章軻

第一次組務會上,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副組長翟青。攝影/章軻

25日下午,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在湖北武漢召開第一次組務會。攝影/章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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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廣東 胡春華稱廣東環境穩中趨好

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11月28日正式進駐廣東省。

在當日下午召開的動員會上,督察組組長陸浩表示,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這次進駐廣東省,重點是督察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解決突出環境問題、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情況,推動廣東省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促進綠色發展。

廣東省委書記胡春華在動員會上說,近年來,廣東省在經濟保持較快發展的同時,環境質量初步呈現穩中趨好態勢。“十二五”時期,廣東省化學需氧量等四項主要汙染物排放量持續下降,超額完成國家減排任務;單位GDP能耗下降20.98%;珠三角PM2.5濃度在國家三大重點防控區中率先全面達標;珠江流域水質排在全國七大重點流域前列。

“但也要看到,廣東省離實現環境質量根本性改善還有很大差距。”胡春華說,在此次督察的重點領域中,許多方面都存在著不少突出的環境問題。

胡春華說,目前,廣東省有243個黑臭水體數量,全國最多,71個地表水國家考核斷面中劣五類斷面達到8個之多;空氣質量尚未穩定達標,同時面臨臭氧汙染加重等新情況新問題。一些城市垃圾處理能力嚴重不足,農村環境保護明顯薄弱,環境衛生條件差、面源汙染問題突出,飲用水衛生達標還有差距;土壤汙染問題不容忽視,全省土壤汙染調查總點位超標率高於全國平均水平;一些地方和部門環境保護認識不到位,一些企業的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等等。

根據安排,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進駐時間約1個月左右。督察進駐期間(2016年11月28日-12月28日)設立專門值班電話:020-83345565,專門郵政信箱:廣州郵政850號專用郵箱。督察組受理舉報電話時間為每天早8:00-晚20:00。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和督察組職責,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主要受理廣東省環境保護方面的來信來電舉報。其他不屬於受理範圍的信訪問題,將按規定由被督察地區、單位和有關部門處理。

動員會現場。攝影/章軻

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組長陸浩。攝影/章軻

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副組長翟青。攝影/章軻

廣東省委書記胡春華作動員講話。攝影/章軻

廣東省長朱小丹主持會議。攝影/章軻

11月28日,空中俯瞰廣州城區。攝影/章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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