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輛撤除帆布的裝甲車上,掛著有繁體字“軍X-15245”車牌,而“軍X-1”車牌據說屬臺灣“國防部”擁有。對曝光的裝甲車圖片分析,是新加坡制造的AV-81“泰萊斯(Terrex)”八輪裝甲車。(資料圖/圖)
從各方公布信息判斷,扣押事件並非是刻意設計的“陰謀”,航線設計上,貨輪不是直接從臺灣駛往新加坡,而是莫名其妙地經停廈門、香港。這些裝甲車只要不“落地”就無需申報。然而,承載方不僅把軍用裝備落地堆場,還沒有報關。
是不小心出了紕漏,抑或施苦肉計?國家間力量的組合與消長,正塑造著國際格局的變化。
2016年11月23日,像往常一樣,香港海關對葵湧貨櫃碼頭停靠的船舶例行檢查。一艘從臺灣經港的貨船上,海關人員突然發現3個貨櫃裝有仿真軍事用品,隨後又在9個貨櫃中搜出9輛貨真價實的裝甲車。
“中方已向新方提出交涉,要求新方嚴格遵守香港特區有關法律,配合香港特區政府做好後續處理工作。”2016年11月28日,中國外交部新聞發言人耿爽表示。而新加坡外交部部長維文一面聲稱,“我們不會允許任何單一事件挾持新中關系”,卻又強調與臺灣的軍事合作是“特別安排”。
對此,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在12月7日召開的記者會上做出回應,希望新加坡遵循一個中國政策,同時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法律和法規。
新加坡與中國香港、臺灣地區,相繼被拖入這場真相、想象與謊言相交織的“羅生門”。
截至南方周末記者發稿時,新加坡軍方和外交部門已派出斡旋小組抵港,至少進行了三輪磋商,目的卻只有一個:索回被扣押的軍用裝備。
2016年11月24日,新加坡國防部發布一份簡短的文告聲稱,被扣押的軍品主要是泰萊斯AV-81輪式裝甲車,供新加坡武裝部隊“例常海外軍訓”使用。但並未透露“海外軍訓”究竟在哪里。
從港口以及相關航運組織提供的航運記錄來看,運載裝甲車的貨船(編號APL QATAR 041)是11月21日從臺灣高雄出發,中途曾在廈門海天碼頭停泊,原定29日抵達新加坡。
貨輪的航線設計問題尚未得到相關方面的解釋,卻衍生出大陸“覬覦新加坡先進裝甲車的軍事秘密”的諸多猜測。
“AV-81毫無疑問是新加坡自主研發的裝備皇牌,性能良好,得到美國海軍陸戰隊青睞,今年3月才取得價值1億多美元的合約,向美方提供13輛戰車作測試用途。”香港時事評論員黃世澤在新加坡《聯合早報》撰文推斷,“以中國軍方對美國尖端軍事技術的高度興趣,AV-81的技術細節,肯定是解放軍高層想要知道的。”
現代戰爭中,戰場通訊與電子幹擾生死攸關。據稱,被扣押的泰萊斯裝甲車上裝備有跳頻無線電通訊系統,牽涉到新美、新臺、臺美等各方正在搭建的“戰場實時通訊系統”。對此,北京的一名軍事專家並不認可,“美軍只不過是買了幾輛泰萊斯裝甲車當‘陪練’而已,所謂中國想借機偷師‘新加坡先進裝甲車’,更是夜郎自大,我們的裝甲車、通訊系統毫不遜色。”
“幾乎所有的揭秘和猜測,都假定這是香港海關奉中國政府之命所刻意進行的查扣。這種理解犯了一個常識性錯誤,即完全不了解‘一國兩制’下中央政府與香港政府的關系。”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亞洲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江雨分析認為。
多年來,為防止“香港特區成為大規模毀滅武器的擴散渠道”,特區政府建立起一整套嚴格的戰略物品進出口管制法律體系。王江雨認為,無論在法理上還是現實中,北京不僅不大可能直接指揮港府的職能部門,即便在執行戰略物品進出口管制時,香港海關也是依法獨立執行。
從各方公布信息判斷,扣押事件更可能是疏忽散漫所致:航線設計上,該貨輪不是直接從臺灣駛往新加坡,而是莫名其妙地經停廈門、香港。按照香港海關規定,倘若這些裝甲車僅裝載於船上,只要不“落地”就無需申報。然而,承載方不僅把軍用裝備落地堆場,還沒有報關。
“武裝部隊以商業運輸運載一般軍備已數十年,也常在香港停靠,但從未出現狀況。”新加坡國防部長黃永宏接受媒體采訪時辯解說。
涉事船運公司“臺灣達飛通運公司”隸屬船運公司CMA CGM,至少兩次轉賣於法商之間,財務吃緊,管理混亂。僅運載裝甲車的貨船就沒有歸入“臺灣達飛通運公司”名單,以至於最初有媒體誤報“幽靈船載神秘軍火”。
如今,九輛裝甲車及相關裝備已轉移至內河碼頭倉庫,被打開的集裝箱再次密封,香港海關還安排保安24小時駐守。“星光計劃”也再一次被置於鎂光燈下。
2016年11月24日,香港,香港葵湧貨櫃碼頭發現9輛裝甲車,海關正展開調查(資料圖/圖)
“新加坡與臺灣之間的軍事合作早在蔣介石時期就已存在,公開但是低調,上世紀90年代新加坡與中國大陸建交時與北京達成了諒解。”新加坡國際問題專家李明江說。
早在1965年,新加坡領導人李光耀就向蔣經國提出請求,希望臺灣幫助新加坡訓練軍隊。1973年,雙方推出“聯星計劃”,由臺灣現役軍官協助新加坡建立海空軍,這也創下奇特紀錄——新加坡海空軍司令皆由臺灣人出任。1976年,新加坡正式派出一支由步兵、炮兵和裝甲兵組成的“星光部隊”,定期輪流到臺灣訓練。上世紀80年代中期,“星光計劃”達到頂峰,每年1.5萬人赴臺受訓。
新加坡一度被稱為“東南亞的以色列”。建國之初,它不僅地處馬來人為主的伊斯蘭大國(馬來西亞和印度尼西亞)包圍之中,新馬分家讓兩國關系更加緊張。
“盡管不會被敵人擊垮,但是如果碰到黃蜂,給它蜇到,並不是好受的,最好的辦法就是不去理它。”“我們應該像一只毒蝦,有鮮艷的顏色來警告旁人,我們身上是有毒的。”按照李光耀的國防安全設計,新加坡建國後一邊推行“黃蜂戰略”、“毒蝦理論”,同時,還在各股國際勢力中展開“均勢外交”以求自保,而“星光計劃”正是重要一環。
“星光計劃”對中國及兩岸關系的傷害自始至終。早在1976年5月,李光耀第一次訪華時,當時中國領導人就曾明確表示質疑,“新加坡與臺灣發展了軍事聯系,這同新加坡政府支持‘一個中國’的立場矛盾。”
新加坡與臺灣則進一步擴展“星光計劃”。除部隊訓練之外,雙方每年定期舉辦“星光會議”,內容涵蓋裝備研發、部隊訓練等方方面面。2001年2月,所謂“中新協議”簽訂,“星光計劃”全面升級,新加坡將主戰坦克、霍克防空導彈等先進武器的使用人員送到臺灣培訓,而臺灣則派出C—130運輸機飛行員到新加坡受訓。
這項合作頗為隱秘。直到2007年5月11日,一架F-5F戰鬥機在臺灣墜毀,造成4人死亡,其中包括兩名新加坡軍人,才讓公眾了解。
蔣經國時期與李登輝主政前期,“星光計劃”最為熱絡。直到2002年4月21日,臺灣民進黨籍“立委”蔡同榮、林進興等人透露,由於本地民眾抗爭,以及訓練場地所限,一直在臺灣實施受訓的新加坡“星光計劃”可能轉赴中國大陸。
陳水扁政府負責對外交往的主管陳唐山更是出言不遜,咒罵新加坡是“鼻屎大的國家”、“浪趴國家”。這讓怒不可遏的新加坡威脅道,不僅要趕走所有臺灣駐新加坡辦事處官員,還要把“星光計劃”轉移至海南島。
美國並不希望美制武器性能參數泄露。《簡氏防務周刊》稍早前報道說,新加坡曾派人前往海南島勘探,認為條件要優於臺灣,這遭到美國極力阻撓,新加坡自然不敢挑戰美國的權威。正是在這一背景下,另一種猜測悄然而生。
“倘是逆向思考,也不排除這次新加坡‘有意無意’地泄露其從臺灣撤回新式裝甲車的行蹤,以表達將逐步結束與臺灣當局合作‘星光計劃’的意向。”坊間有傳言稱,此次裝甲車在港被扣押事件“也不排除新加坡軍方是使用苦肉計,故意以此方式曝光‘星光計劃’,以引發國際註意和北京的反感,新加坡軍隊就此趁勢完全退出臺灣。”
上述猜測並無更多實據,但新加坡軍方的確難辭其咎。僅托運過程中,軍方非但沒有認真審核“臺灣達飛通運公司”的船期表,還任憑後者“多載貨多賺錢”,經停廈門和香港;事發後,在臺的新加坡“星光部隊”也未及時覺察到,只是將責任推給臺灣的報關行。當報關行發現自身無能為力時,“星光部隊”才逐級呈報新加坡國防部。
為時已晚,敏感而隱秘的“星光計劃”,已演變成一場外交事件。
“中國政府一貫堅決反對與中國建交的國家與臺灣地區開展任何形式的官方往來,包括軍事交流與合作。我們要求新加坡政府切實恪守一個中國政策。”2016年11月28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表示。
“這也是警告其他國家不要與傾向‘臺獨’的臺灣當局走得太近。”中國海軍專家李傑說,新加坡對待南海爭端和蔡英文上臺的態度,影響了中國的國家利益。
多年來,“星光計劃”不僅讓新加坡單方面獲益,臺灣也可通過新加坡向日本、歐洲國家購買一些先進武器裝備,包括快炮、快艇等武器。無疑,新加坡扮演著臺灣與其它國家之間“軍火中介”的角色。
作為開創“小國大外交”的特殊國家,新加坡一直篤行高度務實的“均勢”外交戰略,它最希望兩岸維持現狀,以便從兩岸都攫取最大利益。
“新加坡雖然以華裔為主,但卻是南洋諸國中最遲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香港時事評論員黃世澤認為,1990年新加坡與中國建交談判兩大課題之一,便是“星光計劃”能否持續。中新建交以來,圍繞“星光計劃”的外交角力時有發生。
“我們不會允許任何單一事件挾持新中關系。”2016年11月29日,新加坡外長維文在出席《海峽時報》舉辦的論壇時卻又強調,“這並非機密,形式也沒有改變。新加坡不能遺忘曾協助我國建立武裝部隊的老朋友。”
正如專家所言,國家間力量的組合與消長,正塑造著國際格局的變化。如今,新加坡依舊堅守所謂“平衡術”明顯不合時宜。
在一輛撤除帆布的裝甲車上,掛著有繁體字“軍X-15245”車牌,而“軍X-1”車牌據說屬臺灣“國防部”擁有。對曝光的裝甲車圖片分析,是新加坡制造的AV-81“泰萊斯(Terrex)”八輪裝甲車。(資料圖/圖)
2016年年末,一艘船和9輛裝甲車繃緊了新加坡、中國香港和臺灣地區之間的弦。
2016年11月23日,新加坡9輛裝甲車在一艘從臺灣經港的貨船上被搜出,於香港被海關扣押。新加坡方面稱裝甲車系用於“海外軍事訓練”。
與臺灣有關的軍事訓練?這不禁讓人想起40年前便已存在的新加坡與臺灣地區間的軍訓合作,那個使臺灣成為新加坡最大的海外軍事訓練基地的“星光計劃”。
如今,新加坡裝甲車被查扣,將“星光計劃”重新置於鎂光燈下。這個與“一個中國”立場相違背的海外軍訓計劃,究竟如何影響著三地之間的關系呢?
新加坡有著長久的海外軍訓變遷史。由於新加坡土地資源有限,難以滿足軍隊訓練場地及環境適應需求,把部分軍事力量派駐海外訓練既可使軍隊能夠適應全球各種作戰環境,還能進一步鞏固與各方的外交關系。
新加坡建國之初,以色列就主動提出願意提供軍事基地。不過,李光耀考慮到其兩大鄰國(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均信奉伊斯蘭教,公然與以色列合作無異自找麻煩。因此,新加坡轉而尋求與臺灣合作。
“新加坡與臺灣之間的軍事合作早在蔣介石時代就已存在,公開但是低調,上世紀90年代新加坡與中國大陸建交時與北京達成了諒解。”新加坡國際問題專家李明江說。
早在1965年,新加坡領導人李光耀就向蔣經國提出請求,希望臺灣幫助新加坡訓練軍隊。1973年,雙方推出“聯星計劃”,由臺灣現役軍官協助新加坡建立海空軍,這也創下奇特紀錄——新加坡海空軍司令皆由臺灣人出任。1976年,新加坡正式派出一支由步兵、炮兵和裝甲兵組成的“星光部隊”,定期輪流到臺灣訓練。上世紀80年代中期,“星光計劃”達到頂峰,每年1.5萬人赴臺受訓。
“盡管不會被敵人擊垮,但是如果碰到黃蜂,給它蜇到,並不是好受的,最好的辦法就是不去理它。”“我們應該像一只毒蝦,有鮮艷的顏色來警告旁人,我們身上是有毒的。”按照李光耀的國防安全設計,新加坡建國後一邊推行“黃蜂戰略”、“毒蝦理論”。同時,還在各股國際勢力中展開“均勢外交”以求自保,而“星光計劃”正是重要一環。
“星光計劃”對中國及兩岸關系的傷害自始至終。早在1976年5月,李光耀第一次訪華時,當時中國領導人就曾明確表示質疑,“新加坡與臺灣發展軍事聯系,這同新加坡政府支持‘一個中國’的立場矛盾。”
新加坡與臺灣則進一步擴展“星光計劃”,除部隊訓練之外,雙方每年定期舉辦“星光會議”,內容涵蓋裝備研發、部隊訓練等方方面面。2001年2月,所謂“中新協議”簽訂,“星光計劃”全面升級,新加坡將主戰坦克、霍克防空導彈等先進武器的使用人員送到臺灣培訓,而臺灣則派出C—130運輸機飛行員到新加坡受訓。
這項合作頗為隱秘。直到2007年5月11日,一架F-5F戰鬥機在臺灣墜毀,造成包括兩名新加坡軍人在內的4人死亡,“星光計劃”才被公諸於世。
蔣經國時期與李登輝主政前期,“星光計劃”最為熱絡。直到2002年4月21日,臺灣民進黨籍民意代表蔡同榮、林進興等人透露,由於本地民眾抗爭,以及訓練場地所限,一直在臺灣受訓的新加坡“星光計劃”可能轉赴中國大陸。
陳水扁政府負責對外交往的主管陳唐山更是出言不遜,咒罵新加坡是“鼻屎大的國家”、“浪趴國家”。這讓怒不可遏的新加坡威脅道,不僅要趕走所有臺灣駐新加坡辦事處官員,還要把“星光計劃”轉移海南島。
美國並不希望美制武器性能參數泄露。《簡氏防務周刊》稍早前報道說,新加坡曾派人前往海南島勘探,認為條件要優於臺灣,但這遭到美國極力阻撓,新加坡自然不敢挑戰美國的權威。
在這一背景下,對於新加坡裝甲車詭異經停廈門和香港並被查扣一事,有一種猜測悄然而生。
“倘是逆向思考,也不排除這次新加坡‘有意無意’地泄露其從臺灣撤回新式裝甲車的行蹤,以表達將逐步結束與臺灣當局合作‘星光計劃’的意向。”坊間有傳言稱,此次裝甲車在港被扣押事件“也不排除新加坡軍方是使用苦肉計,故意以此方式曝光‘星光計劃’,以引發國際註意和北京的反感,新加坡軍隊就此趁勢完全退出臺灣。”
上述猜測並無更多實據,但新加坡軍方的確難辭其咎。僅托運過程中,軍方非但沒有認真審核“臺灣達飛通運公司”的船期表,還任憑後者“多載貨多賺錢”,經停廈門和香港;事發後,在臺的新加坡“星光部隊”也未及時覺察,只是將責任推給臺灣的報關行。當報關行發現自身無能為力時,“星光部隊”才逐級呈報新加坡國防部。
為時已晚,敏感而隱秘的“星光計劃”,已演變成一次外交事件。
“中國政府一貫堅決反對與中國建交的國家與臺灣地區開展任何形式的官方往來,包括軍事交流與合作。我們要求新加坡政府切實恪守一個中國政策。”2016年11月28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表示。
“這也是警告其他國家不要與傾向‘臺獨’的臺灣當局走得太近。”中國海軍專家李傑說,新加坡對待南海爭端和蔡英文上臺的態度,影響了中國的國家利益。
多年來,“星光計劃”不僅讓新加坡單方面獲益,臺灣也可通過新加坡向日本、歐洲國家購買一些先進武器裝備,包括快炮、快艇等武器。無疑,新加坡扮演著臺灣與其它國家之間“軍火中介”的角色。
作為開創“小國大外交”的特殊國家,新加坡一直篤行高度務實的“均勢”外交戰略,它最希望兩岸維持現狀,以便從兩岸都攫取最大利益。
“新加坡雖然以華裔為主,但卻是南洋諸國中最遲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香港時事評論員黃世澤認為,1990年新加坡與中國建交談判兩大課題之一,便是“星光計劃”能否持續。中新建交以來,圍繞“星光計劃”的外交角力時有發生。
“我們不會允許任何單一事件挾持新中關系。”2016年11月29日,新加坡外長維文在出席《海峽時報》舉辦的論壇時卻又強調,“這並非機密,形式也沒有改變。新加坡不能遺忘曾協助我國建立武裝部隊的老朋友。”
正如專家所言,國家間力量的組合與消長,正塑造著國際格局的變化。如今,新加坡依舊堅守所謂“平衡術”,明顯不合時宜。
(新華社/圖)
在沈友金獲刑4年之後,其妻郭素英的申訴在今年春節後終於被江蘇宿遷市檢察院受理。
與一些“紅頂商人”落馬的原因類似,原江蘇宿遷市宿城區幸福街道東大居委會的黨支部書記沈友金因為實行了畸形的“居(委會)企(業)混同”的運行方式,最終在2012年被以職務侵占罪和挪用公款罪兩項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2年。
今年61歲的沈友金同時還是私營企業宿遷市制繩廠的負責人。2003年之前,制繩廠是集體企業,2003年改制後,制繩廠成了沈友金的私營企業,但要承擔此前的債務,並承擔居委會工作人員以後的工資。
在“以企養居”的特殊體制下,身兼居委會支部書記和制繩廠負責人的沈友金,實行“居企混同”,將二者在經濟上一體運行,給他日後的入獄留下了隱患。
沈友金2010年被羈押之前,連續當了18年的黨支部書記。他自1992年10月開始擔任宿遷市宿城鎮東大村黨支部書記,村改居之後,又繼續擔任宿城區幸福街道東大居委會的黨支部書記。
在沈友金擔任東大黨支部書記的1992年,宿遷市編制委員會批複建立了宿遷市制繩廠,這個東大小學的校辦集體企業,是引發日後一系列爭議的源頭。
由於經營不善,宿遷市制繩廠成立後一直收益不佳。2003年,宿城區幸福街道產權改革指揮部決定對制繩廠進行改革,根據該指揮部在2003年1月20日的批複,制繩廠剝離部分資產後的實際凈資產為負69萬元,最終以“零”資產被沈友金買斷並改制為私營獨資企業。
沈友金買斷制繩廠的前提是,必須承接所有的債權和債務,且接納所有職工,為他們辦理社會保險。此後還要承擔所有居委會工作人員的工資。按照當時街道領導的說法,“只要將社區的人員養活,采取什麽辦法都可以”,這也是當初實行企業改制的初衷。
接手制繩廠之後,沈友金通過自籌資金,使企業扭虧為盈,養活了原有98名職工,並維持了居委會的運轉。
上級為表彰沈友金的貢獻,在2004年7月,將農民身份的沈友金“高配”為街道辦事處副主任,享受事業單位同級人員的的待遇。
就在沈友金受到肯定的同時,一些體制弊端也開始顯現。案發後,沈友金的辯護人也提出,“居企不分”、“以企養居”是導致案件發生的關鍵性原因,客觀上促成了沈友金在管理和經營中居企混同。他將企業人員和居委會工作人員交叉使用,企業租用的辦公用房與居委會租用辦公用房也在同一院落,進出同一道門,財務也難以分清。
2010年12月,沈友金被刑拘,2012年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沈友金的罪名有兩項,一是職務侵占,2003年12月,因為道路拓寬,居委會和制繩廠租用的房屋被拆遷,獲得拆遷補償款20萬元,沈友金安排將款項轉至制繩廠的賬戶,最終法院認定這是沈友金職務侵占。
他的另一罪名是挪用公款,2005年,居委會在建的辦公樓因城市規劃調整需停建,獲得244萬元補償,這244萬元先是進入了制繩廠的臨時賬戶,後轉到會計個人賬戶,沈友金先後兩次從中借與他人150萬元。
獲罪後,沈友金提起了上訴,二審維持了原判。此後,其妻郭素英不斷申訴,她認為制繩廠後來的發展都是沈友金個人所出資,收益不應算作居委會財產。今年1月她的申訴終獲受理,2月24日,宿遷市檢察院有關人員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案件正在複查,結果尚需時日。”
據悉,宿遷市宿城區有關部門當初在查辦沈友金的案件過程中,分三筆查扣了沈友金共1007萬財產,後退還了68萬,“即使法院判的職務侵占罪和挪用公款罪成立,也就涉案170萬,那麽我們還有769萬財產呢。”沈友金的妻子郭素英說,她也一直與宿城區有關部門交涉,要求退還超扣的個人財物。
案件發生後,中國政法大學企業發展戰略研究中心曾組織過專家論證,參與專家包括中國政法大學博士生導師管曉峰、最高法原審判一庭副庭長張辛陶等人,他們一致認為對於超額查扣的部分應該退還。
2月24日,南方周末記者致電宿城區當初辦案部門有關人員,沒有得到回複。但隨後他們聯系了郭素英,據郭素英向南方周末記者介紹,辦案部門的人問她什麽時候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