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陌陌在更新的招股書中做出的回應:
2014年11月,陌陌聯合創始人、董事長兼CEO唐巖收到網易的律師函,稱因唐巖在供職於網易期間,於2011年7月成立陌陌,8月推出相關應用,違反就業協議和在受雇期間不會與網易競爭的承諾。律師函要求,唐巖向網易書面道歉,網易保留進一步采取行動的權力。
唐巖認為,這一指控並無價值,並計劃就此展開積極的自我辯護。
2014年12月10日,網易在其網站上發表正式聲明,指責唐巖在網易工作期間的職業和個人道德問題。這些指控並未不針對陌陌,而其所指控的內容均發生於唐巖正式加入陌陌之前。唐巖已向公司通報,稱這些指控是惡意的,並計劃積極展開自我辯護。
我們無法預測網易可能采取的進一步行動,也無法預知網易是否會繼續發表針對唐巖、陌陌及陌陌其他高管的公開聲明。一旦網易最終選擇訴諸於法律,我們無法預測此類程序將會持續的時間長度或結果,而這也將影響唐巖對陌陌業務的關註。
如果網易在將來的訴訟中獲得勝訴,唐巖的名譽或將因此受損,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雖然網易在律師函中並未提及陌陌,但我們不能確定其是否會在未來對陌陌提起訴訟,而這將會影響管理層的註意力,並對公司聲譽、業務造成重大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