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五部委今天下午聯合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進一步做好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
針對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兩個文件中提出,要杜絕貨車非法改裝現象,努力消除高速公路和國省幹線公路超載超限。
貨車超限超載現象,造成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嚴重幹擾道路運輸市場秩序。新規出臺了哪些舉措?能否改變貨車司機“不超不掙錢”的怪圈?
統一車型標準成為治超契機
交通運輸部公路局路網管理處處長陶漢祥介紹,此次公路超載超限治理新規有七大舉措,分別是修訂國標GB1589對於貨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的標準;修訂《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使之與國標GB1589統一標準;開展源頭治超;實施路警聯合執法;完善信用治超;開展跨省大件運輸並聯許可;推進治超大數據應用。
“新規對於超限運輸的認定標準進行了修改、優化了超限運輸許可流程、規範超限許可收費、明確了貨運源頭管理措施、規範治超路面執法行為。”陶漢祥認為,從源頭上統一標準車型,這是新規不同於以往的亮點。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貨運與物流管理處處長戰榆林介紹,根據《車輛運輸車治理工作方案》,將嚴把高速公路入口,自9月21日起,嚴禁雙排車輛運輸車進入高速公路,同時做好勸返分流保障措施。到2018年7月,禁止不合規車輛運輸車上高速公路。
交通運輸部規劃研究院物流所研究員譚小平表示,此次新規出臺,充分考慮了道路運輸市場的現狀,同時對照國際標準,對車型標準化進行統一規定,成為公路治理超載超限的重要契機。
據交通運輸部統計,我國現有治超站點或設施共計2181處,主要分布在國省幹線公路,以固定治超站為主,流動治超站、計重收費站為主要輔助方式。
一位貨車司機告訴記者,許多地方實際裝載高度超過4.8米都不罰款,有的地方超過4.5米就罰款。多年來各部門對超載超限的執法口徑不一,讓司機無所適從。希望有統一的執法標準、文明執法。
運能會下降嗎?成本上漲如何化解?
截至2015年底,我國現有貨運車輛1500多萬輛,其中個體戶占90%。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的調查顯示,在大型物流企業中,26%的自有車輛存在非標準化問題。
新規出臺後,一些不合規車輛面臨淘汰,公路貨運市場是否會出現運能下降?規範統一車輛標準,會不會引發運輸成本上漲?
對此,不少企業存在一定疑慮。一些重點企業反映,目前長途幹線市場中大量存在17.5米非標低平板車。主要是由於市場準入不嚴,原來主要保障大件運輸的車輛進入普通貨運領域,憑借較大的容積水平,已成為幹線運輸的主力車型。
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副會長賀登才說,隨著新規的實施,大量非標車輛面臨退出市場壓力。由於非標車輛擁有者大部分為中小企業和個體司機,抗風險能力較弱,“一刀切”地禁止該類車輛進入市場存在較大的執行難度。
戰榆林說,新規實施後能保障公路貨運市場的總體運能。根據測算,市場需新增車輛運輸車約2萬輛,我國牽引車、半掛車年產能均在20萬輛以上,可以彌補運力的缺口。從現在起到2018年,逐步禁止雙排車、超規單排車上高速公路。統一標準車型有個過渡期,可以減少對市場的沖擊和影響。此外,治理後處罰減少、可白天上路通行,運輸效率也將大幅提高。
據測算,違規車輛整改為標準車型後,單輛車運輸價格將約上漲300元至450元。“車輛運輸車治理引起的運價上漲,是驅除劣幣必然經歷的陣痛。”戰榆林說。
“不超不掙錢”怪圈怎麽破?
“治超是老話題,治一陣子好一陣子,稍不註意就反彈。”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魏際剛說,治理超限要抓源頭,超限不能只罰司機,要罰裝貨的貨站或者公司。必須給貨車司機一個合理的出路,才能從根本上杜絕超載超限。
魏際剛說,當前公路貨運市場粗放式發展,導致劣幣驅逐良幣的局面。對於個體運輸戶來說,生存的手段就是拉貨,以超負荷服務來打拼市場。要想取得貨源,只能被迫超載超限以及提供24小時服務,造成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魏際剛認為,公路貨運市場的經營模式必須要改變,逐步從傳統的生存模式向集約化、網絡化提升,確實要倒逼其轉型。政府在監管的同時可以給司機引導和以舊換新的補貼政策,提升其自身應對市場風險的能力。
據測算,由於水路、鐵路運輸能力不足,大量貨運長途運輸都壓到公路運輸上,我國400公里以上的物流運輸有80%以上都在公路物流,只有不足20%在水路和鐵路。
譚小平說,公路治理超載超限從2004年起集中治理,雖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根上的問題沒有解決。發展合理的多式聯運機制,可以解決公路超限超載的市場需求問題。
一汽解放汽車有限公司副總趙國清說,要整治非法違規車輛生產源頭。他介紹,目前貨車整車進行非法改裝的較少,多數是半掛車企業改裝。由於主車、半掛車都是獨立目錄、獨立上牌,很多人就買一個合規的主車,再配一個不符合標準的半掛車。
趙國清說,對於貨車來說,主要有生產、上牌、運輸三個環節。要對生產廠家申報的產品進行監管,對上牌進行複核,只要控制住前兩個環節,基本就控制了超載超限。
8月22日,人民幣中間價下調441點,為6月27日以來最大降幅,美元/人民幣收報6.6578,較上日收跌78個基點。盡管在G20峰會前,各界認為人民幣將維持穩定,但不可忽視的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即將生效的基金新規,可能是人民幣的另一個“壓力點”。
SEC新規引Libor飆升
自今年6月以來,3個月期倫敦銀行間同業拆借美元利率(Dollar Libor)急劇飆升,一度升至2009年5月的最高點,而TED利差一度擴大了50個基點。這一切都源於市場對於SEC新規的預期。
擁有20年華爾街交易及市場風險管理經驗的資深投行人士馮磊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解釋稱,基金新規主要是針對低風險高流通性貨幣基金(ultra risk aversion money market funds),其主要投資於最優質公司債和免稅貨幣基金,免稅貨幣基金主要投資於高質量市政債券。新規要求這些基金拋棄隱性擔保,而這種隱性擔保即指機構投資者能夠全額收回投資本金(即不低於票面價值),以及基金在出現危機時能夠暫時停止資金贖回。
“SEC主要希望防止影子銀行在危機時發生擠兌,”馮磊稱,新規將能增強一級市場基金的流動性緩沖,加強其抵禦風險的能力。但也有外資行開始面臨“美元荒”的困擾,此前上述市場是金融系統的關鍵融資來源。
摩根大通駐新加坡的亞洲新興市場外匯策略主管卡夫納(Jonathan Cavenagh)表示,近期Libor飆升是因為SEC的基金新規,其使得貨幣市場基金持有非政府發行債券的動力驟降。
據悉,一級市場基金是銀行間借貸所涉及債券的最大買家,受監管新規影響,很多投資者紛紛從中撤資。一級市場基金流動性的減少,導致交易成本上升,從而推升Libor。
TED利差擴大並非金融危機
隨著Libor不斷飆升,TED利差的擴大也讓人聯想到金融危機。
TED(Treasury & EuroDollar Spread)是指3個月倫敦銀行間同業拆借美元利率(Dollar Libor)與3個月美國國債利率之間的差額。美債被認為是有美國國家信用作為擔保發行的,投資者傾向於認為美債信用違約風險極小。因此,美債利率特別是短期國債利率,在國際金融市場被近似地作為無風險利率,TED也由此被用作衡量國際金融市場上市場利率與無風險利率之間的差距。
馮磊分析稱,如果3個月期美債利率為0.25%,而3個月期Libor利率為0.65%,則TED利差為0.4%。“如果該利差小於0.5%,則一般認為較小,表明市場預計金融風險很小;但如果TED利差擴至1%,這就意味不確定性激增,至少全球金融系統風險在加劇。TED利差在2007~2009年金融危機期間,就曾高達到4.5%。”
(2007年時的TED走勢)
(2012-2016年的TED走勢)
在2007年危機爆發至2008年危機最嚴重時,TED利差的兩年波動均值從2005年~2006年的35.8迅速上升至119.5的水平,反映了在金融危機期間國際市場的恐慌程度,投資者更願意持有現金,對於出借資金、進行投資時所要求的風險溢價大大提升;2011年四季度歐債危機加劇時,TED利差也大幅上升,其波動均值從2011年三季度的28.2迅速上升至47.3,明顯反映出國際金融市場的恐慌惜貸情緒。
“盡管TED近期飆升50個基點,但這並不暗示金融危機將會出現,”馮磊認為,監管新規可能使得投資者逃離這個2.7萬億美元的美國貨幣市場,使得金融系統的關鍵融資來源承壓,這一現象或在下半年持續。
人民幣又一個壓力點?
問題的關鍵在於,這一新動態將如何影響人民幣匯率和中國企業?
卡夫納稱,美元/人民幣匯率也與Libor息息相關。經其回歸分析,美元/人民幣匯率與Libor之間的相關性,比該匯率與二年期美債利率的相關性高出50%。
此外,在危機後很長一段時間,美國借貸利率接近於零,這大大降低了公司的借貸成本,而這一利率與美國3個月期國債利率密切相關,中國外債增速在過去幾年也不斷攀升。但去年以來,中國企業償還外債的行動十分集中,並仍在持續,這也會加劇人民幣貶值壓力。
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高級研究員、國家外管局國際收支司原司長管濤的研究顯示,市場幹預和估值變化是導致外匯儲備下降的兩大主要原因,而“藏匯於民”同“債務償還”共振加劇了資本流出壓力。2015年全年,中國新增對外投資3920億美元,契約性對外債務償還3319億美元,合計7239億美元,相當於外匯儲備降幅的211%。
8月22日,人民幣小幅走貶,美聯儲官員上周的輪番鷹派發言也使得美元重獲動力。銀行亞洲外匯策略師張建泰稱認為,美元上漲令離岸人民幣再度承壓,但料貶值空間有限。“人民銀行今日設定的中間價明顯比上周五弱,市場上對人民幣貶值預期再起,但相信目前人民幣走弱主要受到美元走強帶動。央行在G20峰會以及正式納入SDR之前,不太可能改變維穩人民幣的態度。”
保險產品受到更嚴格的限制,也引發了投資者對保險舉牌股的拋售。8月24日,萬科A、南玻A、嘉凱城、金融街等保險舉牌股都有不少跌幅。而近日一度被市場冷落的虛擬現實等題材概念股,行情則重新崛起,兩市成交回落到4500億以下。
在《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的業內人士看來,保監會加強監管的確對保險資金舉牌股有所打壓,在存量博弈的背景下,市場成交繼續下滑,資金重新回到題材概念股成長股,市場也顯示了熱點擴散的跡象。
8月23日晚間有消息稱,23日上午,保監會召集15家公司召開會議,下午則征求了另外15家外地壽險公司的意見,擬對保險公司開發中短存續期產品進行限制。對於市場上居高不下的保險產品預定利率,保險公司開發的預定利率或最低保證利率不高於3%的人身保險產品、預定利率不高於3.45%的普通型年金保險產品,報送中國保監會備案。保險公司開發的預定利率或最低保證利率高於3%的人身保險產品、預定利率高於3.45%的普通型年金保險產品,報送中國保監會審批。
華林證券策略分析師胡宇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舉牌資金受到限制,保險的後端風險控制比以往更加嚴格,這可能使得市場趨勢性機會暫緩。
一位保險資管人士向本報記者稱,短期產品續接不上的話,保險資金可能會降低一定倉位,這對相關股票肯定有沖擊;此前銀監會監管理財產品新規也有類似之處,資本市場的杠桿必須在監管範圍內,監管部門不可能讓杠桿泡沫越吹越大。不過在利率不斷走低的背景下,市場陷入“資產荒”。保險資金也的確有配置地產等板塊的需要,現在很多地產股的實際價值並沒有在報表釋放出來,尤其是持有大量優質物業的公司,賬面值都比實際價值要低,未來逐步釋放的話,可以轉化成為利潤,這依然是保險資金青睞的資產。
中信證券策略分析師秦培景等認為,站在目前的時點,藍籌輪動可能接近尾聲,監管趨嚴依然不容忽視,而風格從大向小的切換漸行漸近。無論是否有增量資金入市,本輪藍籌輪動結束後,大概率市場風格會再次切回成長。一方面,經過一段時間的藍籌上漲和成長回調,大小盤估值溢價收縮;展望期更長的話,隨著藍籌輪動,可以開始密切關註成長板塊的機會。
長江證券策略分析師陳果等稱,近期市場上行的核心驅動邏輯來自於長端利率下行,資產荒現象加劇,市場對於具有較高安全邊際的低估值股票的青睞度上升。近日長端利率出現反彈,這標誌著6月以來的長端利率快速下行告一段落,受益於長端利率下行邏輯,前期已有較強表現的低估值板塊行情演繹將有所休息。伴隨增量資金的流入和風險偏好的提升,短期需要關註以TMT為代表的成長型行業的補漲。
8月25日,市場繼續擔憂保險資金減倉,在舉牌股領跌的拖累下,大盤也繼續一蹶不振,跌幅一度逼近1.5%,下午在萬科A(000002.SZ)回升帶動下股指有所回升,收盤上證指數跌0.57%,報收3068.33點,兩市成交略多於5100億元。大多數舉牌股延續了昨日跌勢,嘉凱城、金融街、廊坊發展等跌幅依然都在5%左右,也對大盤形成拖累。
下午收盤後,針對市場上有關“6000億萬能險將陸續撤出A股”的傳言,中國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該傳言不實。近日,保監會有關部門組織召開座談會,就如何進一步完善人身保險產品監管制度征求了部分保險公司意見。相關文件尚在征求意見過程中,希望社會公眾以監管部門正式發布的文件為準。
這位負責人強調,為滿足消費者日益增長的保險保障需求,中國保監會將進一步強化人身保險產品的保障功能,引導行業發展風險保障和長期養老儲蓄類產品,集聚長期保險資金,落實保險姓“保”的發展理念。保險資金是支持資本市場發展、促進實體經濟轉型、推動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力量,將進一步發揮長期投資優勢,為實體經濟和資本市場發展提供長期穩定資金。
保險資金新規到底對A股有什麽樣的影響?對此有保險業內人士認為,相關規定更多是表明監管態度,可能只會對新增的有所限制,給保險公司留了足夠的退路,不過對中小保險公司有較大影響;短期來說大盤可能還要橫盤一段時間,下一輪上漲依然需要新的因素催化。
23日晚間有媒體報道稱,8月23日上午,保監會召集15家公司召開會議,下午則征求了另外15家外地壽險公司的意見,擬對保險公司開發中短存續期產品進行限制。對於市場上居高不下的保險產品預定利率,保險公司開發的預定利率或最低保證利率不高於3%的人身保險產品、預定利率不高於3.45%的普通型年金保險產品,報送中國保監會備案;保險公司開發的預定利率或最低保證利率高於3%的人身保險產品、預定利率高於3.45%的普通型年金保險產品,報送中國保監會審批。
上海一名保險資管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短期產品續接不上的話,保險資金可能會降低一定倉位,這對相關股票肯定有沖擊。保監會的規定對保險公司肯定是有約束的,但其實合同規則細則上面留一些空間;這實質是威懾性文件,而不是約束性文件,也給保險公司留了足夠的退路,讓他們能夠逐步轉型,主要表明監管態度,而不是表明監管執行的,情況跟此前的銀行理財資金入市也有類似之處。總體上而言,現在不少保險公司的運作肯定是有問題的,現在產品支付給投保人成本在4%和5%之間,有些產品甚至更高,再加上渠道成本,總成本最少在7%以上,但市場找不到7%以上的收益產品,所以不匹配的情況確實存在,監管更嚴格後,大的公司可能撐得過去,但中小保險公司就不一定。
國海證券策略分析師樊繼拓稱,股市近期上漲的核心邏輯是資產荒,資產荒邏輯成立基礎是低估值和利率不斷下行,低估值的板塊已經輪動過一遍了,如果繼續演繹需要利率繼續下行,但目前看來邊際上有不好的變化,前期利率快速下行,投資者對經濟下行、通脹下行、降準等預期充分。隨著降準遲遲不來,美聯儲主席耶倫講話,經濟和通脹季節性回升,可能都不利於利率繼續走低。而資產荒導致的低利率資金入場,主要還是通過保險等配置型資金,但保監會對萬能險的監管加強,影響了配置型資金進入股市。
海通證券宏觀分析師姜超認為,對於股市而言,如果貨幣寬松延後,利率步入震蕩,那麽類債券高股息藍籌可能也會短期休息,但在利率長期下行的邏輯下,如果股價出現調整那麽股息率反而會更高,也意味著長期投資價值會更高,這其實是價值投資者的好機會。
上述保險資管人士稱,現在很多地產股的實際價值並沒有在報表釋放出來,尤其是持有大量優質物業的公司,賬面值都比實際價值要低,未來逐步釋放的話,可以轉化成為利潤,股價有所回調後,依然是保險資金青睞的資產。
持有大量優質物業的公司,賬面值都比實際價值要低,未來逐步釋放的話,可以轉化成為利潤,股價有所回調後,依然是保險資金青睞的資產。
據媒體9月3日報道,一度引起“6000億元”萬能險退市謠言的人身險新規或將揭開面紗。在首屆中國壽險發展論壇上,保監會副主席黃洪透露,市場十分關註的《關於加強人身保險產品精算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和《關於進一步加強人身保險產品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預計將於下周一發布。
黃洪表示,據黃洪透露,保監會從去年開始在做一件事,就是對全國各保險機構的保單進行登記。目前登記的保單大概是14億張,但真正購買長期壽險保單的只有4千多萬人,大量的保單都是短期的,特別是短期意外險。因此,推動人身保險的供給側改革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保險行業要在遵循經營規律發展方面,強調堅持保險姓保。其次是順應行業發展趨勢,重視財富管理。最後,順應經濟社會的發展變化,服務根本需求。
他介紹到,現代人身保險起源之初只有意外險、定期壽險、暫存保障類業務。後來擴展到終身壽險、養老保險、儲蓄與保障成為人身保險的天然成份。1956年,荷蘭的保險公司針對人們對財富保值增值的要求開發了全球第一張投資連結保險,就是我們的投連險。這一險種迅速在歐洲熱賣。美國壽險協會統計顯示,萬能險1979年在美國誕生後大受歡迎,到1985年即獲得了38%的市場份額,此後常年保持在35%-40%的市場份額,是美國保險市場的主流險種業務。萬能險、投連險自2000年引入中國就引起了保險消費者的青睞,經過快速發展,市場份額已經超過三成。
“上述數字說明,萬能險、投連險產生於經濟環境變化,產生於消費者的真實需求,是保險保障功能的延伸。如果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能順應財富管理的發展趨勢,人身保險行業在金融發展格局中必然會邊緣化。”黃洪表示。
而隨著財富的增長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人口的老齡化,老百姓不僅需要當前占行業壟斷地位的長期壽險,還需要長期福利保險、養老保險以解決養老後顧之憂,需要大力發展健康保險緩解隨年歲增長的醫療支出壓力。“人身保險產品和服務只有真正解決人民群眾生活中的這些痛點,讓老百姓有獲得感,老百姓才會真正買賬。”黃洪表示,
P2P以高利吸引普通投資者,卻頻頻爆出跑路事件。(東方IC/圖)
P2P行業的亂象,終於引致監管層嚴厲新規的出臺。新規強調保護投資人利益,確認了P2P公司的身份合法性,但劃出了條條紅線,P2P只有在規範的空間里發展。
靴子落地了。2016年8月24日,由銀監會牽頭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機構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正式發布,此前圍繞P2P網貸平臺監管細則的猜測、討論,塵埃落定。
《暫行辦法》明令禁止了13種業務模式,包括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從事自融,不得為出借人提供擔保或保本保息,不得將融資項目拆分,不得發售銀行理財、券商管理、基金、保險或信托產品等金融產品等等內容。
這部P2P行業首部“基本法”,被業界認為是最嚴新規。
客觀來說,嚴格的監管新規,源自P2P領域數年來的行業亂象。自2015年下半年以來,P2P公司頻繁發生跑路事件。這與“影子銀行”系統脫離監管密切相關,促使政府決策層不得不收緊韁繩。
“影子銀行”是指遊離於監管體系之外,與傳統的接受中央銀行監管的商業銀行系統相對應的金融系統,包括民間借貸、第三方理財、信托、P2P、無備案私募股權基金、融資性擔保、代客資產管理、基金保險等子公司融資業務、資產證券化等。
在這一背景下出臺的監管新規,雖然令P2P公司叫苦不叠,但有利於保護投資人利益,堵住P2P行業的監管漏洞。
早在2015年7月18日,人民銀行、銀監會等10部委就在聯合發布的《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中,陸續劃定了不得吸收公眾存款、不得歸集資金設立資金池、不得自身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等紅線,明確傳遞出了將要加強對P2P行業監管的信號。
作為深圳一家P2P公司的公關,何靜當時就密切關註著政策動向,並配合公司做出業務上的調整。盡管早作準備,《暫行辦法》正式頒布後,他們還是被監管的嚴格程度打了一個措手不及。
“很多業務都不能做了,整個行業都在議論這個事兒。”何靜對南方周末記者說,關於貸款額度的限制,對業務的影響最為直接。但是,“靴子落地後”只能去適應新的遊戲規則。
《暫行辦法》明確規定,個人借款人在同一家網貸平臺上借款額度上限為20萬元,在多家平臺上,借款總額上限為100萬元;企業借款人在同一家平臺上借款額度上限為100萬元,在多家平臺上,借款總額上限為500萬元。
何靜認為,統一的金額限制,沒有區分一二線城市實際情況以及業務類型的區別,導致行業里一些常見業務都沒辦法展開。
例如,有一種為二套房籌錢提供過“贖房”服務的業務,在P2P行業當中十分普遍。這種業務模式為,一些客戶為了改善居住條件,賣舊房買新房。但舊房的貸款仍未還完,必須先還完銀行貸款解押後才能交易。為了湊夠這筆“過橋資金”,很多人找到P2P公司尋求幫助。
一般而言,購置新房也可以銀行按揭,舊房出售後的全款收益,在支付完新房首付後,覆蓋掉籌措“贖房”的過橋資金仍綽綽有余。所以,P2P公司開展這項業務時,風險很小。
“但是新規出來以後,這個生意不能做了。”何靜分析,二三線城市的房價相對較低,小筆額度的借貸即可滿足需求,但一線城市一套房子的總價動輒好幾百萬,20萬-100萬的借款上限,完全滿足不了客戶需求。
除此之外,一些有資產抵押的企業借貸,在做好風控的同時,可以得到較好的收益,同時幫助企業解決融資難題。但是,企業的借貸一般金額較多,而且抵押物多為固定資產,單一平臺金額受限制後,只得求助於多個平臺,卻不能把抵押物分割。“一套房子值500萬,但是不能同時抵押給三四個平臺吧。”
此前,個人借款中相關的車貸業務、與房產相關的個人貸款,幾乎都超過20萬元;企業貸款中的給中小企業直接貸款、與機構合作發放貸款、做股權質押貸款等業務的借款余額基本都在百萬,甚至千萬級別。
很多P2P公司都在開展類似業務,現在,都要面臨業務轉型的問題。新規之下,明確了P2P行業小額分散、普惠金融的發展路徑。
除了最為直接的額度限制外,明文規定的13項禁止內容條條都不容從業者小覷。《暫行辦法》規定,網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從事自融或變相自融業務,不得自行發售理財等金融產品募集資金,不得開展類資產證券化業務或實現以打包資產、證券化資產、信托資產、基金份額等形式的債權轉讓行為。
這意味著,此前通過P2P平臺來實現證券資產、債權轉讓等類證券化的業務模式,都要隨著新規條款的落地另覓他途。
當然,《暫行辦法》也作出了12個月過渡期的安排,過渡期內通過采取自查自糾、清理整頓、分類處置等措施、手段,摒棄掉不符合規定的做法、業務。
“我們還好,都是短期業務,有些周期為兩三年的項目就麻煩了。”何靜說。
大街小巷中,P2P的廣告隨處可見。(東方IC/圖)
新規也給從業者帶來利好消息。《暫行辦法》中指出,開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的機構,應當在經營範圍中實質明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平臺只為投資人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資信評估、信息交互、借貸撮合的服務。網貸機構作為純信息中介與傳統金融機構互補相生,在普惠金融服務領域發揮內生優勢。
這些條款細則,在法律層面對飽受爭議的網貸行業給予承認。“相當於網約車一樣,終於給了合法身份了。”袁斌對南方周末記者說。
袁斌曾在廣州一家P2P公司做過幾年業務,後來又在國外資本市場相關領域工作。他解釋說,政策收緊後,P2P公司被迫只能充當為投融資兩端提供服務的信息中介角色,《暫行辦法》也十分明確地給出了這樣的行業定性。
所謂的信息中介,模式類似於網約車服務,互聯網平臺為打車消費者與私家車服務方消除信息不對稱,搭建雙方交易的第三方中介。性質與之接近,在互聯網借貸過程中,P2P首先發揮的是信息搜集、發布的功能,幫助資金閑置方與資金緊缺方相互匹配,然後評介第三方中介的公信力,為雙方的借貸評估、搭橋。
中介模式的盈利點是賺取服務費,利潤比較微薄,這決定了P2P行業將來活下來的只有壟斷性大平臺,依靠“走量”才可以賺到錢。
袁斌分析,國外的P2P模式多為此種類型,但是在國內實際操作過程中,即便有平臺背書,出借方也很難相信一個陌生人的信用,很難願意直接把錢借給借貸方。而是習慣性把錢“存放”在平臺,向平臺收取一定“利息”。
“借給機構可以,但是借給個人不放心。中國投資者就是這樣的心理、習慣。”袁斌說,國內的P2P平臺,大部分不是承擔“牽頭人”式的中介功能,而是作為平臺性質的存在。
袁斌進一步解釋,平臺模式一般為P2P搭建一座資金池子,投資人的錢進來,並不是一個投資人對應一個借貸人,而是全部進入資金池子,P2P再拿這些資金進行放貸,賺取息差。這也是整個行業,較為普遍的操作模式。
《暫行辦法》出臺後,“平臺”還是“中介”的抉擇,成為行業整合的高壓線。
同時,《暫行辦法》規定,網貸機構應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第三方資金存管機構,對客戶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實現客戶資金和網貸機構自身資金分賬管理。
此外,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完成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登記備案後,應當按照通信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申請相應的電信業務許可證。未按規定申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不得開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
袁斌認為,實行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將有效防範網貸機構設立資金池和欺詐、侵占、挪用客戶資金風險,有利於資金的安全與隔離。平臺必須申請電信業務許可證,也提高了門檻,加強了保障。對投資者而言,新規則苛刻的監管措施,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護投資者的作用。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袁斌”為化名)
在WTO框架下由政府主導、大企業參與的全球貿易遊戲中,中小企業在全球化趨勢下陷入弱勢境地。馬雲從跨國電子貿易中看到了中小企業的機會和路障。在B20(二十國集團工商峰會)上,身為B20中小企業發展工作組主席,馬雲提出的eWTP理念成為熱門議題。這一次,他站在了重新修訂全球貿易遊戲規則的倡導者位置上,這在中國商業歷史上還是首次。
2000年,創建一年的阿里巴巴曾在德國舉行了一次演講,當時1500個座位的會場只來了3個人,馬雲失落地跟這3位聽眾講。今天,他已經站在二十國舞臺上呼籲新規則。成敗與否,已是跨越。
第一財經記者專訪全程參與並負責起草eWTP的阿里跨境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歐陽澄,對這個理念的細節做梳理。他表示,eWTP的提法可以追溯到之前馬雲公開提出的eWTO,兩者只相差一個字母,“平臺”比“組織”更具開放性,核心是一種公私對話。
對WTO的補充而非取代
今年上半年,52歲的馬雲一連串走訪了30 個國家和地區,即便在赴美IPO的2014年,身邊人也沒見他今天這樣圍著地球緯線轉圈般的忙碌。更像是一個積極的“布道者”,他在所到國家舉辦的政府或經濟事務會議上,反複闡述著他關於讓中小企業在國際貿易舞臺上平等競爭的新思想框架,這曾讓普京等領導人頻頻點頭。
用一句白話解釋,在馬雲眼中,過去20年來以WTO為框架的國際貿易是由大國政府及大企業集團掌控的一個局,里邊充斥著地緣政治、制裁和利益,不夠開放,現在的全球化趨勢應當給發展中國家、中小企業以機會,打造一個更公平開放的貿易平臺,由更純粹的商業去驅動。
“我上半年跑的30多個國家和地區中,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國家說我不願意支持中小企業,不願意幫助年輕人。”馬雲在G20開幕前接受央視采訪時稱。由他在今年3月的博鰲亞洲論壇上首次正式提出的eWTP,已經被納入這次B20的政策建議中討論,向G20遞交,並在G20貿易部長會通過的《全球貿易增長戰略》中被特別提及。
負責起草eWTP的阿里跨境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歐陽澄說,這次B20一共有6個工作組,提出了超過20項建議,eWTP是討論熱度最高的一個。歐陽澄團隊全程參與了馬雲關於eWTP想法的落地,可能算是阿里內部除馬雲外對此最熟悉的人。
eWTP(Electronic World Trade Platform)的核心是一種公私對話,用馬雲的話說,它不是要取代WTO,而是對後者的補充。據第一財經記者拿到的阿里遞交給B20的政策建議報告顯示,eWTP理念是由民營企業主導、涉及所有利益相關方的舉措,從而展開“公共-民營”的對話,為跨境電子貿易的發展建立起電子貿易規則,推動形成更有效和更高效的政策及商業環境。在其績效指標中,最重要的一項是直接參與跨境電子貿易的中小企業比例。
從O到P的理念升級
這個理念是馬雲本人琢磨出來的。實際上在eWTP之前,他曾在公開場合提出一個eWTO的概念,在內部討論中,大家認為阿里一向是平臺理念,而且平臺比“組織”更能體現這個理念的開放性,所以馬雲將字母O改成了P。
從這個改動不難看出它與既有國際貿易遊戲規則的差別。“商業的問題應該回到商人來討論。”馬雲認為,WTO是由政府主導的,國家之間可能會因為政治原因阻礙國與國的貿易往來,而電子商務真正給全世界中小企業以平等的貿易機會。他呼籲從政府到市場,都該為這種趨勢修路,並清掃路障。比如建議設商業簽證方便中小企業跑進跑出,簡化法規標準,這需要政府間協作;再比如完善網絡、在線支付、物流等基礎設施建設,這更多需要市場層面去推動。
馬雲認為,這次的eWTP應該是由企業主導,同時需要政府層面的支持。實際上,對於商業先行、再去倒推政策支持的現象,馬雲已經在村淘業務上體會過。在將支付、物流等基礎設施進村,讓商品下鄉、農產品進城的過程中,吸引了很多地方政府資源的註入。地方政府看到電子商務可能會給縣域經濟帶來的新增長空間後,對電商下鄉舉措一路綠燈。
本質上看,eWTP是一個公共產品,並沒有法律上的強制性,勢必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去落地。陪同馬雲走訪30多個國家的阿里巴巴總裁邁克埃文斯說,在上述走訪的國家中,有一些國家願意成為eWPT的試點國家,但他現在還不方便透露具體國家的名字。
在被問到eWTP的落地時間表時,馬雲說,現在全球需要幫助中小企業,如果中小企業向外國出口每年的交易額低於100萬美元,我們就需要創造一些免稅政策、24小時質檢和通關、還有一些快速通道,包括物流等等。“但這是很難實現的,因為一年兩年是不可能實現這個目標的,起碼要五到十年可能才會實現目標。WTO花了30、40年才到現在這個時間階段,所以我們不妨給eWTP以10年的時間。”
海灣七國(阿聯酋、阿曼、巴林、卡塔爾、科威特、沙特阿拉伯、也門)聯合發布的《海合會低電壓電氣設備技術法規》已實施兩月余,從廣東省出口企業看,為獲得此類產品的GCC(海灣合作委員會)認證,多數企業出貨壓力不小。中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5日發出提醒,我國相關企業要未雨綢繆,適應變化。
2016年1月至6月,我國對海灣七國電器產品出口總額約70億美元,占對該地區總出口額的12%。其中,作為我國家電主要出口基地之一,廣東省中山市2015年輸往海灣七國的家電產品約2.4億美元。
此次海灣七國要求強制認證的品種主要涉及大部分白色家電和小家電,包括空調、洗衣機、家用冰箱、電扇和微波爐等在內13個品種,占我國出口家電總品種的70%以上。而GCC認證證書僅有1年有效期,期滿後還需重新申請。
由於申請GCC認證,至少需要提前3個月申請,且負責審批的海合會標準組織的夏季假期長達3個月,因此家電企業出現紮堆申請現象。由於申請“堵車”、獲證困難,不少客戶清關受到影響。
TCL空調器(中山)有限公司年出口空調4億美元,其中三分之一銷往海灣國家。目前該公司生產的空調有七八十個機型需要申請GCC證書。
“新規實施後,對微波爐新款產品影響較大,因為申請認證周期較長,認證完畢後才能排產,嚴重影響客戶銷售周期,導致新產品客戶下單意願非常少。”中山格蘭仕電機制造有限公司外貿部門的經理黃劍榮說。
另外,認證費用高昂。據中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測算,平均每款產品認證費用超過20000元,對產品型號多、出口量小的企業負擔不小。家電出口利潤率普遍偏低,微小的成本上升也將嚴重影響企業經營。目前僅中山地區涉及到的企業就有100多家,預計企業完成認證檢測成本將增長30%左右。
TCL空調器(中山)有限公司品質認證部門主管柳碧青透露,該公司用於此次申辦GCC認證的費用達140多萬元,未來還有後續機型待申請,費用還會增加。
此外,新規對技術要求明顯提高。此前,除沙特阿拉伯實施SASO認證外,其余國家對家電產品的要求僅需滿足基本電氣安規檢測即可。新規實施後,電氣產品除必須滿足該技術法規中列出的安規項目外,還必須滿足電磁兼容EMC要求。為達到要求,一些企業或將對產品重新設計,更換線路板、元器件甚至電機,這將大幅增加企業的時間成本和資金成本。為通過認證而調整設計方案和模具、更換物料甚至供應商等一系列產品供應鏈增加的費用,可能數倍於認證檢測費用。
針對新規對我國家電出口企業帶來的影響,相關人士建議,一方面,政府相關部門要加強對新興市場國家技術性貿易措施的跟蹤和研究,為出口企業開拓新興市場提供更加準確的標準和技術法規;另一方面,要加強與新興市場國家的對外交流,推進標準、實驗室資質、檢測認證報告互認,為企業降低成本,化解繁瑣程序。同時,要加強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推進產學研合作,為企業應對技術性貿易措施提供服務和幫助。
中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認為,近年來,新興市場的技術性貿易措施向發達市場看齊,已成為一種常態。此次海灣國家G標誌認證了首批13類產品,預計後續將有更多的國家(地區)把更多的電器電子產品納入認證範圍。對我國家電出口企業來說,以後進入新興市場將面臨越來越多的門檻。
自寶能舉牌萬科開始,萬能險作為股權之爭“利器”是否存在風險,各方眾說紛紜。如今,隨著中國保監會連發兩份通知,包括萬能險在內的人身險產品面臨監管升級。
第一財經記者采訪了解到,此次印發的監管新規主要有三方面內容:保費姓“保”,杜絕將人身保險產品簡單異化為短期理財產品的行為,防止大股東把保險公司變成融資平臺;控制中短存續期產品總量,繼續實施嚴格的投入資本與凈資產取大的總量控制政策;充分考慮市場的可承受力,把握好監管政策分寸,避免“急剎車”或“一刀切”。
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解讀時稱,中國對人身險產品的風險保障已是世界較高水平,超過美國、歐洲、亞洲等世界主要國家和地區保險監管部門的要求。
事實上,保險發展模式的分歧成為近半年來業界最為關註的熱點,與此同時,產品端的策略分歧亦成為談及保險行業的必談話題。“保險姓保”,近日被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在多個場合強調。監管層也在“管住後端”方面頻頻出手,新規亦在此範疇內。
為萬能險關上潘多拉“魔盒”
摸底萬能險、規範中短存續期保險產品健康發展、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底線……由險資頻繁舉牌為始,萬能險也成了眾矢之的。
中國保監會日前印發了《中國保監會關於強化人身保險產品監管工作的通知》、《中國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完善人身保險精算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新規”),進一步提升萬能險等人身險產品的保險保障功能,似乎有意為萬能險關上潘多拉“魔盒”。
新規對於萬能險做出了許多限定,其中有兩點值得關註:一是人身險費率市場化改革中將保險金額與保費或賬戶價值的最低比例要求由105%提高至120%;其次,新規將萬能險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上限下調0.5個百分點至3%。
第一財經記者從多位保險公司精算人士處了解到,對於上述兩個比例調整,主要目的是提高對於保險消費者的風險保障水平。第一個比例用較為形象的例子,可以理解為保險的賬戶價值為100%,超出的比例即代表附加的保障價值,相比之前有明顯提高;第二個比例可以簡單理解為保監會將對萬能險提取更多的準備金。
太平洋壽險總精算師陳秀娟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新規的出臺)根據的是當前保險公司的負債成本和投資收益情況,增強保險公司未來履行合同義務的能力,避免縮短期限、拉高收益,防止惡性競爭行為帶來利差損風險,引導保險公司回歸理性競爭。”
無論是大幅提高萬能險等人身險產品的風險保障水平,還是進一步強化人身險風險的保障功能,都是“保險姓保”的體現。當然,在“保險姓保”的前提下,萬能險亦絕非一無是處,保障和財富管理亦非沖突之源。
中國保監會副主席黃洪9月3日在首屆中國壽險發展論壇上表示:“既要遵循行業的經營規律,也要順應發展趨勢,從行業在國民經濟體系中的定位和角色中尋求調整的路徑和方向。”
黃洪強調,遵循行業規律,必須堅持“保險姓保”。風險保障是行業安身立命之本,也是行業核心價值所在。隨之衍生出的儲蓄和財富管理功能,也是服從和服務於風險保障功能,有主次之分、先後之別。推進行業結構性改革,必須始終堅持風險保障加長期儲蓄的根本定位,堅持“保險姓保”,絕不能舍本逐末,更不能本末倒置。
黃洪亦強調,人身保險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順應經濟社會的發展變化,服務根本需求。順應財富管理發展趨勢也是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必須重視的方向。萬能險、投連險等帶有財富管理功能的險種產生於經濟環境變化、產生於消費者的真實需求,是保險保障功能的延伸。如何在產品、經營、投資策略上走穩“平衡木”,不僅僅是監管不斷思考的問題,亦考驗保險機構的決斷力。
嚴防保險公司成融資平臺
新規征求意見稿此前被傳下發時引發了不小的“騷動”,此次的正式出臺,充分考慮了行業的承受能力和現金流等風險,給予一定過渡期,並制定了相應的應急預案。
針對新規對於市場的影響,海通證券表示,行業保費與投資規模將下降。新規明確不符合要求的保險產品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受規模限制與結算利率下降的影響,中短存續期產品規模明年將顯著下降。
海通證券認為,監管層的預期是,萬能險等人身險產品定價利率和負債成本將逐步回落,產品激進定價和高結算利率行為將受到顯著遏制,業務結構將逐步優化,保險公司盈利能力、風險防範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將進一步增強。
實際上,新規對大型公司的影響較小,保險業幾艘“航母”級機構均不斷在強調轉型發展,而持續轉型也是剛剛過去的保險行業中報季的關鍵詞之一。
新規對於中短存續期業務規模在公司業務結構中的占比提出了明確的比例要求,要求自2019年開始中短存續期業務占比不得超過50%,2020年和2021年進一步降至40%和30%。這一安排給了市場明確預期,引導部分保險公司逐步調整業務結構,避免“急剎車”,形成現金流風險。
保監會還出臺了嚴守風險底線的“組合拳”,包括密切關註新規的執行情況和行業中短存續期業務等發展情況;進一步推進保險公司調結構、轉方式,加快風險保障型和長期儲蓄型業務發展,要求保險公司要姓“保”,防止大股東把保險公司變成融資平臺;進一步強化對保險公司現金流的監測預警,定期開展現金流壓力測試;進一步強化資本約束力度,切實提高行業全面風險管理水平,防範償付能力不足風險;進一步強化保險公司資產負債配置監管。
無論是產品端的結構調整監管還是償付能力監管、現金流壓力檢測、資產負債監管,都是提高保險公司“免疫力”的舉措。
有媒體日前報道稱,保監會已決定開展保險機構風險防控有效性專項檢查,檢查要點多達212項,核心內容包括:公司股東是否存在股權代持問題,控股股東是否對保險公司資金調動等進行非法幹預,是否存在重大決策先執行後報董事會審議批準的情況,控股股東是否存在向保險公司借款或由保險公司為其擔保等問題。
保監會發布《 中國保監會關於強化人身保險產品監管工作的通知 》,一度引起“6000億元”萬能險退市謠言的人身險新規正式面世。
保監會副主席黃洪前日表示,目前登記的保單大概是14億張,但真正購買長期壽險保單的只有4千多萬人,大量的保單都是短期的,特別是短期意外險。因此,推動人身保險的供給側改革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保監會公告,為做好新形勢下人身保險產品監管工作,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提高人身保險產品核心競爭力,防範人身保險產品風險,推進人身保險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國保監會對人身保險產品實行事後備案和事後抽查管理
保險公司開發設計的人身保險產品,除明確要求需事前審批的外,均實行事後備案,即在產品銷售之後的10日內向中國保監會備案。
中國保監會在收到保險公司產品備案材料後即反饋產品收文回執(備案材料清單表)。保險公司收到產品收文回執,僅代表相關備案材料報送齊全。中國保監會將根據監管職責,依法對已收到產品進行事後抽查。
二、中國保監會建立人身保險產品退出機制
中國保監會經抽查發現並認定保險公司備案產品存在違法違規情形的,將責令保險公司停止使用違規產品、公開披露產品停售信息。
保險公司應當加強對備案產品的經營管理,對於消費者認可度不高、銷量不佳的產品,應當主動退出市場;對在實際經營過程中發現產品存在違法違規或不公平、不合理等情形的,應當主動退出市場,並向中國保監會報告。
三、中國保監會建立人身保險產品問責機制
保險公司對備案產品負有主體責任。保險公司總經理對產品開發管理負有領導責任,並對向中國保監會報送產品備案報告審核、簽發負有直接責任;保險公司總精算師對產品負有精算審核職責,並對產品設計分類和費率厘定的合理性、充足性、適當性和公平性等負有直接 責任;保險公司法律責任人對產品負有法律審核職責,並對條款的公平性、合理性、合規性,條款表述的準確性、嚴謹性負有直接責任。
保險公司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中國保監會將視情節輕重自違規行為認定日起3個月至1年內禁止保險公司申報新的產品,並視情節輕重對保險公司總經理、總精算師、法律責任人等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通報,依法予以警告、撤銷相關人員任職資格等:
(一)保險公司備案產品違反法律法規或者中國保監會其他規定的;
(二)保險公司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保險產品的;
(三)中國保監會認定的其他行為。
四、保險公司應當建立人身保險產品回溯機制
保險公司應當成立由產品精算、財務、銷售、投資等相關負責人組成的,由總經理擔任組長的產品開發管 理工作組。每年就備案產品的結構特點、合規情況、經營情況、產品退出情況和產品費率厘定所使用的定價利率、發生率、費用率(含初始費用、管理費等)、退保率、投資收益率等精算假設與實際經營情況進行回溯,形成回溯報告並經董事會審議後,通過產品年度總結報告提交中國保監會備查。
對保險公司產品回溯工作中存在以下問題的,中國保監會將要求保險公司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將依法對保險公司采取約談、通報、一定期限內禁止申報新的產品等監管措施:
(一)保險公司未對年度累計規模保費收入少於100萬、且年度累計銷售件數少於5000件的備案個人產品進行主動停售的,產品使用未滿一年的除外;
(二)保險公司未及時主動發現並報告備案產品存在違法違規或不公平、不合理情形的;
(三)保險公司未跟蹤和分析產品經營情況、未開展費率厘定與執行的過程監測與自查、未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調整的;
(四)中國保監會認定的其他問題。
五、保險公司應當建立人身保險產品信息披露機制
保險公司在向中國保監會報送產品備案的同時,應當主動通過公司官網或行業協會平臺對除涉及國家 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外的產品備案材料進行披露。保險公司對因涉及商業秘密不予披露的產品備案材料,應當有充分的認定依據和完善的保密措施。
六、保險公司應當加強人身保險新型產品銷售管理
保險公司應當嚴格規範人身保險新型產品銷售行為,加強客戶真實性管理,確保客戶信息的真實性、 完整性。保險公司在宣傳、銷售人身保險新型產品時應當嚴格遵守《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在演示保單利益時,應當按照高、中、低三檔演示新型產品未來的利益給付,並不得存在以下行為:
(一)保險公司承諾除保證利益以外的其他收益,或與客戶或代理機構(包括銀行、郵政、保險代理公司等各類機構)簽訂收益保證協議;
(二)保險公司使用“利息”“預期收益”等詞語宣傳產品;
(三)保險公司未嚴格按照產品條款宣傳產品的保險期限;
(四)保險公司通過互聯網渠道在未設立分支機構的地區銷售人身保險新型產品;
(五)保險公司參加互聯網競價排名銷售活動。
七、保險公司應當加強對萬能型保險的經營管理
保險公司對萬能型保險要建立單獨核算制度,單獨管理萬能賬戶。保險公司應當根據萬能賬戶單獨資產 的實際投資狀況科學合理地確定萬能型保險實際結算利率。當萬能賬戶的實際投資收益率連續三個月小於實際結算利率且特別儲備不能彌補其差額時,當月實際結算 利率應當不高於最低保證利率與實際投資收益率的較大者。
本通知所指的投資收益率為財務收益率(財務收益率=(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其他收益-資產減值損失)/資金運用平均余額*100%[1])。
八、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本通知發布後,新報送審批或備案的保險產品需嚴格遵照本通知要求執行,對已經審批或備案的產品,保險公司需在2017年4月1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