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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訴魅族 高通專利訴訟拷問中企“軟肋”

美國當地時間6月30日,高通 (NASDAQ: QCOM)宣布其已對魅族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指控魅族侵犯了高通覆蓋智能手機多種功能和技術的多項專利,包括與3G(WCDMA和CDMA2000)及4G(LTE)無線通信標準相關的專利。這些訴訟的起訴狀已提交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和上海知識產權法院。

高通稱為了與魅族達成專利許可協議,公司始終秉持善意向魅族發起了多輪交涉,試圖通過誠信談判與其達成協議。但就在前兩天,魅族科技副總裁李楠對包括第一財經記者在內的媒體表示,如果能爭取到公平的談判條件,魅族肯定會繳納這筆錢,並暗指高通與手機廠商關於收取專利費的談判不夠公開透明。

再訴魅族

“前幾天剛剛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魅族提起訴訟,今天高通再次發布消息,在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同時提起訴訟,高通這是把一個訴訟分拆成兩個,分別在北京與上海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在北京要求判決提供給魅族的專利授權協議符合中國法律規定,在上海則直接起訴魅族侵權。”手機聯盟秘書長王艷輝對記者表示,有關這起專利訴訟的最終走勢,現在還無法做出準確判斷,不過以黃章的性格,魅族還真未必束手就範,否則前幾天魅族也不會召開發布會闡述自家觀點,一場專利大戰或許已經拉開帷幕。

根據記者獲得的資料,高通向魅族提供的專利許可協議的內容,與高通在2015年向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提交並得到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同意的整改方案的條款一致。目前已有超過100家中國公司接受了上述整改方案條款,其中包括最大的幾家中國手機廠商。

高通表示,魅族一直選擇采取拖延戰術,拒絕與高通進行誠信談判。高通在2016年4月向魅族發出最後要約,魅族對此沒有回應。

高通Incorporated執行副總裁、總法律顧問唐·羅森博格表示:“盡管魅族已承認銷售了侵犯高通有價值的中國專利的產品,但是卻一直拒絕與我們進行誠信談判。魅族試圖通過在競爭中獲得不公平和不合理的成本優勢。很遺憾,我們不得不訴諸司法程序來保護我們的權利。”

而據消息人士透露,就在昨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受理了高通訴魅族和天宇達信公司侵犯發明專利權糾紛共九起案件。

“高通起訴魅族原因很簡單,覺得談判進展太慢,當然也不排除敲山震虎威懾其他尚沒有簽約廠商的意圖,至今為止高通已和上百家大陸廠商簽署專利授權協議,相信其中幾家比較知名的廠商也會很快簽署,高通顯然也希望借助起訴魅族盡快了結與大陸手機及相關廠商的專利授權談判。”王艷輝對記者表示,起訴只是手段,加速談判才是目的。

連環訴狀拷問中企軟肋

不斷傳出的手機專利戰在今年愈演愈烈。

高通上財年53%的營收來自中國市場,其利潤的相當一部分來自技術許可。該公司去年與中國發改委達成反壟斷和解協議,同意支付9.75億美元罰款,並與中國客戶重新談判許可協議。自那以來,該公司已與中國100多家手機生產商簽署許可協議,但與幾個主要的原始設備制造商的談判遇到了困難,其中包括魅族。

而在前不久華為在中美同時起訴三星手機侵權,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智慧芽首席專利分析師賈郡對記者表示,專利是政府對技術創新者的獎勵,可以幫助技術創新者壟斷技術成果、排除競爭對手,因此,專利在高科技領域是一項重要的知識財富。而在市場競爭中,掌握大量核心專利的企業可以提供具有獨特功能的產品、塑造高端的品牌形象,還可以憑借技術優勢提高其在產業鏈上的議價能力,而且在構建行業聯盟、制訂產業標準的過程中維護其戰略利益。

“如果缺乏高質量的專利儲備,企業在經營中往往容易成為專利訴訟的受害者,輕則調整既定產品策略、付出巨額賠償,重則面臨法院禁止銷售令、惡化企業品牌形象,甚至有被迫破產、退出市場的風險。”賈郡說。

而對於中國企業而言,由於接觸專利概念的時機較晚,而且研發能力普遍較弱,因此體現在專利上就是“專利布局較晚、技術布局單一”,導致大量的基礎專利落在國外競爭對手的手中。

賈郡以華為公司和三星電子為例,對記者表示,華為公司是專利實力最雄厚的中國公司,截至目前,華為公司擁有9800余件美國專利,其中有7400多件是通信技術專利,2200多件數字處理技術專利,這兩項技術占其整個專利儲備的98%。而三星公司的美國專利總數超過12萬件,其中在半導體技術、通信技術的專利都超過3萬件,數字處理技術專利超過2萬件,此外,在存儲技術、光學技術、顯示技術的專利也都在1萬件左右。在這樣專利儲備的支持下,三星電子可以更為安全、自主地進行產業和產品布局。

“整體來看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並非不完善,只是相應處理力度較輕,也直接導致了在中國專利侵權成本較低,此次華為、高通的訴訟正在拷問中國的專利保護執法力度,一旦獲得法院支持,也就意味著大陸專利制度逐步向歐美靠攏,真如此未必是壞事,只不過對手機企業而言,競爭便不再只是市場的競爭,也包括法庭的競爭。”王艷輝對記者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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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專利索賠加速 向三星開出八千萬元“首筆罰單”

訴訟是最後解決爭議的方式,而華為正在熟練的運用這種方式在全球範圍內開展一場“專利運動”。

7月6日上午,華為方面向第一財經記者確認,目前已在深圳中院和泉州中院對三星提起訴訟。“這只是本次華為主張一系列被侵權專利中的一件,訴訟過程中華為不方便評案件細節。”華為發言人稱。

今年5月25日淩晨,華為宣布在美國和中國提起對三星公司的知識產權訴訟,而據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披露的信息顯示,華為終端有限公司向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等索賠8000萬元。

雖然華為方面並未對金額予以確認,但華為方面對記者表示,華為尋求司法裁決的目的主要是維護自身權益不被非法使用及獲得合理補償,而在此次泉州案件中,華為認為被告共有16款產品涉嫌侵權。

華為告三星16款產品涉嫌侵權

在多個場合,華為終端業務高管多次提出試圖超越蘋果、三星的口號,在基礎通信領域的強大專利優勢,以及在終端領域持續巨額投入,為華為在市場競爭中運用專利戰這把利刃提供了基礎。據華為透露,提起訴訟的內容,涉及4G標準專利以及和智能手機功能相關的專利。

而在此次泉州訴訟案件中,華為終端公司稱,2010年年初,公司就“一種可應用於終端組件顯示的處理方法和用戶設備”的技術方案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該申請於2011年6月5日被授予發明專利權,專利號為ZL201010104157.0。該專利目前合法有效,受法律保護。該發明專利共有16項權利要求,涉及此案的有8項權利要求。

華為終端公司表示,經過分析,該公司發現三星的這些手機的技術特征與201010104157.0號發明專利權中的權利要求(合計8項)的所有技術特征一一對應。經過進一步深入調查分析,認為5被告共有16款產品涉嫌侵權。

華為認為,惠州三星、天津三星未經許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大量制作、使用、銷售、許諾銷售被控侵權產品;三星投資公司、福建省某電訊公司、泉州某電器公司以生產經營為目的銷售、許諾銷售被控侵權產品。上述行為均侵犯了華為終端公司對涉案專利享受的發明專利權。

訴訟中,華為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惠州三星、天津三星和三星投資公司連帶賠償8000萬元,惠州三星、天津三星、三星投資公司連帶承擔華為終端公司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50萬元整。

對於該案件,三星方面暫時沒有更多回應,但在此前的表態中,三星對記者表示將“采取適當措施來維護三星的商業利益。”

專利戰是防禦還是進攻?

去年以來,專利大戰在手機行業中不斷燃起。

2015年3月,已退出手機領域的通信設備廠商愛立信在美國本土對蘋果發起訴訟並申請禁令,涉及多項基礎通信專利和手機專利,去年年底,雙方達成和解。高通和魅族針對專利的問題也各執一詞,而近日也有消息稱,除了三星,華為也在美國得克薩斯州東區法庭提起專利訴訟,指控美國無線運營商T-Mobile拒絕與其達成專利許可協議,並繼續侵犯自己的專利權。華為曾提出按照公平、合理和非歧視條款許可T-Mobile使用其4G專利,但T-Mobile拒絕此要求。

“華為等廠商的訴訟專利案件是一個起點,有可能掀起整個行業,甚至整個國家對知識產權的重視。”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某國產手機廠商高管對第一財經記者說。

截至目前,華為公司擁有9800余件美國專利,其中有7400多件是通信技術專利,2200多件數字處理技術專利,這兩項技術占其整個專利儲備的98%。而三星公司的美國專利總數超過12萬件,其中在半導體技術、通信技術的專利都超過3萬件,數字處理技術專利超過2萬件,此外,在存儲技術、光學技術、顯示技術的專利也都在1萬件左右。在這樣專利儲備的支持下,三星電子可以更為安全、自主地進行產業和產品布局。

“華為和三星在專利儲備上的實力都非常雄厚。”智慧芽首席專利分析師賈郡對記者表示,隨著手機市場的逐漸飽和、競爭日益加劇,如果華為公司能夠和三星電子達成專利交叉許可協議,則可以降低華為高端品牌手機在全球範圍內的侵權風險。如果雙方能夠達成共同開發協議,華為公司還可以從三星電子那里獲得存儲技術、面板技術的經驗。

而華為相關負責人表示,華為的知識產權只是用於自保與防禦,並非進攻他人的武器。華為希望使用其專利的廠商能提供合理回報,這些將用來抵消自身的專利研發投入的巨額成本。華為作為一家真正的產品公司,一切的出發點在於保護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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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訴T-Mobile侵權 專利是華為打開美國市場的敲門磚嗎?

作為近年來全球手機市場的“猛虎”,華為在美國市場的發展卻一直不太順利,磕磕碰碰並不少。

但近日的一則消息則讓外界開始相信,華為要在這個市場“動真格”了。據外媒報道,華為在美國德克薩斯州東部地區法庭向美國四大運營商之一T-Mobile提起專利訴訟,控訴後者拒絕與華為達成專利授權協議,並繼續使用華為的4G LTE相關通信專利。這是繼兩個月前起訴三星電子侵犯4G專利之後,華為在美國發起的又一起專利訴訟案件。

T-Mobile是誰?

擁有1.09億用戶,T-Mobile是世界上最大的移動電話公司之一,雖然屬於德國電信(Deutsche Telekom AG)的子公司,但在過去,T-Mobile在西歐和美國運營GSM網絡並通過金融手段參與東歐與東南亞的網絡運營。

截至去年年底,T-Mobile在美國共有用戶8300萬人,營收增長8.3%,4G LTE的POP入網點達到3.05億個。過去兩年時間,T-Mobile每個季度新增用戶200萬人。

但拋開這家公司的背景,讓外界更為關註的是T-Mobile背後所代表的運營商市場,在運營商主導的美國市場上,華為此舉無疑是在“冰峰上”行走。

據記者此前的了解,與全球其他區域不同,美國市場的智能手機銷售大約95%都是通過運營商渠道賣出去的。不過,美國各大運營商通常只有在需要廉價、無品牌手機時才會與華為合作,這主要是因為這些運營商已經從三星、蘋果、LG等制造商以及低端廠商那里獲得了充足的手機。

同時,對美國的主要運營商而言,將華為手機增加到他們的銷售產品中從而銷售華為手機並沒有什麽特別信服的理由,對市場的固有思維限制了華為在運營商市場的施展空間。

在這樣的“大環境”下,華為和與T-Mobile的“專利訴訟”在外界看來似乎不算理智,也許會影響華為在當地運營商市場的聲譽。但華為的態度堅決,“我們與T-Mobile美國進行了多次接觸,期望通過友好談判達成有關專利的許可,但並未得到T-Mobile的積極響應,雙方難以達成一致。因此華為發起了此次訴訟,以解決雙方關於專利許可的爭議。”華為在官方聲明中稱。

而事實上,在過去兩年間,雙方已經進行了多次小範圍“交鋒”。

2014年9月,T-Mobile曾經指控華為員工非法竊取其智能手機測試機器人技術,在T-Mobile實驗室未經許可拍照並試圖帶走部件,造成了數千萬美元的損失。當時華為承認自己員工行為不當,並開除了這兩名員工。但在同年,華為也要求T-Mobile開始專利授權談判,但T-Mobile拒絕簽署保密協議與授權談判。

但直到今年年初,華為才開始了真正意義上的“反擊”,並且在專利維權上瞄準了美國市場上以往不太“友好”的廠商,T-Mobile顯然是其中一家。

今年1月15日,華為向德州東部聯邦地區法院(Eastern District of Texas)連續發起4起專利侵權訴訟,指責T-Mobile在未獲得授權的情況下,制造、使用、提供銷售、銷售、進口美國並銷售同樣未獲得授權的系統、產品或服務。

隨後,為了協議和授權都達成一致,兩家公司對協議細節進行了反反複複的商討,但華為稱T-mobile拒絕了華為的專利授權條件,並稱華為違反了公正、合理且非歧視的承諾。華為希望法院能承認自己的專利授權協議是公正、合理且非歧視的,並認定T-mobile不願意對專利授權。

“T-Mobile在沒有華為4G無線網絡關鍵性專利的情況下,是無法運營它核心的無線網絡技術的。”華為稱。

專利是美國市場突破口嗎?

“在美國市場我們仍然會和運營商保持良好的關系,從OEM轉型,並且加強電商的渠道布局。”余承東在此前與記者的一場對話中談到,華為仍然在探討通過美國電信運營商來銷售智能手機。

但在與華為內部人士交流時,記者得到的結論是,華為在美國的發展也不能完全只依靠運營商。

來自數據研究公司comScore的調研結果顯示,蘋果和三星依然是美國市場的霸主,加起來占據了接近70%的市場份額。而對於華為來說,盡管終端業務崛起,但華為的諸多旗艦機型卻在美國市場不能上市。除了部分對中國廠商的偏見外,也有聲音指出,美國方面擔心的問題是華為的電信網絡設備會威脅其網絡安全。

華為也在試圖改變這種看法,比如和美國公司微軟以及谷歌的“交好”。

華為計劃在今年秋季發布一款和VR兼容的智能手機。谷歌在合作中提供VR軟件平臺。而與微軟及英特爾合作的二合一產品Mate book近期也將在美國上市,除了傳統銷售渠道,還將進駐全美近百家微軟旗艦店。

但似乎仍不夠,在更多的分析師看來,比起品牌和技術合作,專利訴訟則更加有利於華為在美國的品牌營銷,也有利於華為與運營商的談判砝碼。

“美國市場一直是華為最想進但最難攻破的最後的海外重要市場,和谷歌以及微軟的合作對全球消費者也有心理暗示:華為正在替代三星成為Android的領袖和旗幟。”手機聯盟秘書長王艷輝對記者說,專利的問題有更強的暗示效果。

華為的底氣也更足。數據顯示,其在美國擁有9800件專利,其中7400件是通信技術專利,2200件數字處理技術專利。此外,去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數據顯示,華為以3898件專利申請位列通信公司首位,高通以2442件專利申請位列次席,中興通信以2155件專利申請排行第三。根據華為公布的數據,其2015年研發支出高達92億美元,占其銷售額的15%;而高通財報顯示,其2015財年研發支出54.9億美元,占銷售額的22%。

“在ICT產業中各友商之間應該通過開放式的創新、聯合創新的方式共同推動產業進步。業界解決知識產權問題的最佳途徑是通過談判簽訂專利交叉許可協議後合法使用對方開發的技術和知識產權。訴訟是最後的解決爭議的方式,某些情況下也是一種常見方式。”華為發言人對記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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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又陷入專利問題漩渦 這次是因為電池快充

最近,蘋果一直因為專利問題陷入輿論的風波,而且似乎並沒有停止的趨勢,蘋果正在成為全世界專利流氓公司的攻擊對象。

就在蘋果最近剛剛向一家專利流氓公司賠償了2500萬美元後,據外媒最新消息,另外一家公司又起訴了蘋果,指控蘋果侵犯其2010年申請的一項電池技術專利。值得註意的是,該公司之前也曾用同樣的專利起訴過華碩、聯想、三星、索尼和東芝。

該訴訟稱,iPhone 6s和與之類似的蘋果設備均侵犯了7,657,386號美國專利,該專利名稱為《綜合電池服務系統》。原告希望獲得現金賠償,或者針對判決宣布後的侵權設備收取專利費。

從起訴書判斷,原告似乎認為iPhone的快充功能侵犯了該公司的專利。具備快充功能的iPhone會快速將電量充到80%,之後再進行涓流充電。

據分析,原告聲稱的專利權,實際上和蘋果iPhone 6s手機中使用的快充技術有關系。在這一手機中,蘋果對充電技術進行了提升,在電量充滿到八成之前,充電速度大幅提高,而在八成電量之後,手機將采用一種更加緩慢的充電技術,以提高電池的壽命和長期性能。

很顯然,蘋果再一次碰上了專利流氓公司。因為該公司並不提供明顯的產品和服務,而且在網上很難查找到相關信息。然而,他們已經成功就這項專利與福特和日產等汽車廠商達成了庭外和解。

據悉,此次官司的訴狀被提交到了美國德克薩斯州東區聯防地方法庭,這一法庭也是美國專利流氓公司經常提交訴訟的場所。

在過去十多年中,蘋果公司經常利用專利訴訟作為武器,打亂競爭對手的產品上市節奏,比如最經典的莫過於蘋果和三星電子的世紀訴訟,這一訴訟到現在仍未結束。反過來,大量的科技公司和專利流氓公司,也盯上了蘋果的巨額現金,指控其侵犯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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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訴訟火藥味不斷 諾基亞在美國把華為告了

科技巨頭之間的專利戰愈演愈烈,人們似乎已經難以猜測到下一個站在“被告席”上的會是誰。

7月18日,華為向第一財經確認,華為將采取必要措施就諾基亞網絡提出的指控進行自我辯護。而在幾天前,諾基亞宣布對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和華為終端公司提起4起專利侵權訴訟,指向華為3項專利侵權,諾基亞是目前美國運營商T-Moblie的主要供應商。在7月5日,華為剛剛在美國德克薩斯州東區法庭對T-Mobile發起了專利訴訟。

諾基亞的加入,讓這場原本簡單的侵權訴訟戰變得充滿了變數。在華為看來,諾基亞此次的動作有明顯地保護其主要客戶TMoblie的意圖。

孖士打律師行知識產權與科技、媒體及通信業務組顧問張曉燕則對記者表示,在美國,你想訴訟的人都是競爭者。“一旦訴訟開始,舉證的材料就會很多。”這意味著整個訴訟的時間段將會被拉長。

專利同盟?

在華為對海外廠商發起專利訴訟時,諾基亞本應該不是其中的一個對象,在某些方面,華為和諾基亞甚至存在“友好的合作關系”。

“華為和諾基亞之間曾存在交叉許可協議,華為希望在更新協議中與此前的條款保持一致,但諾基亞拒絕此提議。因此我們將采取必要措施就諾基亞網絡提出的指控進行自我辯護。”華為對記者表示。

事情需要追溯到上周,諾基亞通信美國公司(Nokia Solutions and Networks US LLC)當地時間上周三在德克薩斯州東區法院對華為提起訴訟,指控華為、華為終端美國公司銷售和進口侵犯諾基亞專利的美國手機和平板電腦。

諾基亞稱,在此前的許可協議在2013年年底到期後,華為拒絕取得諾基亞技術(Nokia Technologies)和諾基亞通信的技術授權,並繼續在其產品中使用諾基亞重要技術。諾基亞指控華為侵權的產品包括Nexus 6p、榮耀5x、P8 lite、GX8、Ascend Mate 2、SnapTo、Mediapad T1 8.0Pro。

在向法院解釋管轄權問題時,諾基亞稱,“德州東區法院理所應當的對華為有管轄權,因為不久之前華為剛剛在這家法院起訴過我們的客戶。”諾基亞進一步表示,除許可談判,諾基亞還提供了進行仲裁的建議,希望通過仲裁來確定合適的許可費率,甚至可以避免華為與T-Mobile之間的專利訴訟。

從諾基亞的表示來看,訴訟的目的似乎更多的是為客戶T-Mobile“解圍”。在同一時刻,同一地點,華為與T-Mobile的訴訟案件也在進行。

華為方面對記者表示,此前,諾基亞網絡曾要求加入華為訴T-Mobile USA的訴訟,並將此專利侵權指控與華為對T-Mobile USA發起的訴訟合並處理。但由於諾基亞網絡起訴華為的專利與華為起訴T-Mobile的專利主題完全不同,法庭責令諾基亞網絡將其訴訟請求與華為和T-Mobile之間的專利訴訟案分開處理。

誰會是最後贏家?

盡管有些被動,但可以看到在美國的幾場訴訟案件中華為做好了充分的準備。

據記者了解,華為目前在美國擁有9800件專利,其中7400件是通信技術專利,2200件數字處理技術專利。此外,去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數據顯示,華為以3898件專利申請位列通信公司首位,高通以2442件專利申請位列次席。

而華為方面也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事情的導火索——對T-Mobile發起的專利起訴,只是出於對巨額專利投入取得的成果進行保護,在過去10年中,華為已投入400億美元進行研發和相關知識產權的開發。

但從訴訟方諾基亞等廠商來看,專利大戰似乎已經不是一個新鮮的詞匯。

眾所周知,借助來自諾基亞科技、諾基亞網絡和阿爾卡特朗訊的知識產權組合,諾基亞掌握了與移動設備和其他產品相關的大量技術。諾基亞先後與三星、LG、HTC、蘋果、黑莓等手機廠商進行專利授權,獲得了不菲的收益。

而在一定程度上,專利授權所獲得的收入已經成了一些昔日霸主的營收主要組成部分。比如愛立信、高通,尤其是當這些巨頭退出了手機終端市場之後,更加“肆無忌憚”地進行“專利封鎖”。

“專利只是實現各自利益的工具。”手機中國聯盟秘書長王艷輝對記者表示,華為起訴T-Mobile顯然出於商業目的,而作為T-Mobile主要供應商的諾基亞為T-Mobile出頭也是出於商業目的,華為越來越會利用專利作為開拓市場工具來謀取更多商業利益,華為在通訊專利的崛起可以保證其即使不能進入美國市場,一樣可以謀取利益最大化,充分利用美國對專利保護的機制“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不過作為新進巨頭,華為要獲得公正對待還需要經歷漫長過程,訴訟則是必不可少的環節。”王艷輝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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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馬遜最新專利:快遞無人機可借路燈或電線桿充電

想象一下,有一天一架無人機載著你剛定的外賣向你飛來,放在窗外的平臺上,是不是有些小激動?現在你還不用擔心無人機沒電飛不遠,它可以隨時在附近的路燈或電線桿上休憩充電,快速恢複滿格電量。

最近,亞馬遜公司就為它的無人機送貨計劃“空中速遞”(Amazon Prime Air)的中轉平臺,即擴展塢(docking station)申請了專利。這一新技術可以在路燈或教堂等高層結構上搭建平臺,以供無人機充電和接送包裹。

為無人機做好“後勤保障”

“擴展塢會包含一些特殊設計,以便無人機飛得更遠、更精確,並能在極端條件下提供庇護。”亞馬遜美國專利與商標辦公室如此說明。

擴展塢將被安裝在信號發射站、教堂塔頂、辦公樓、電線桿和其他高層結構上,功能即為無人機做好“後勤保障”。無人機可以在這些平臺上降落,在極端天氣下尋求庇護、充電或填充燃料以及接送包裹。

亞馬遜概述了“中央控制系統”的構想。通過這一系統,管理者可以了解各個擴展塢的情況。系統會迅速計算出最短的路徑,然後結合風速、人流密集度等其他因素給出最優路徑。

由於飛行器的航程極易受到電量的限制,因此擴展塢的充電功能將發揮很大作用。

在運送包裹方面,當一個飛行器降落在中轉站後,會將包裹放在該平臺上,通過“真空管、升降機或傳送帶”送到地面上的快遞員手上,最終由快遞員送到客戶手中。

亞馬遜還表示,這些擴展塢可以發揮信號站和廣告宣傳的作用,在公共場所提供免費或有償的WiFi。

亞馬遜的這一“未來送貨系統”計劃在下單後30分鐘內使用小型無人飛行器將貨物安全送到消費者手中。“空中速遞”項目有望大幅提高亞馬遜所提供服務的質量以及總體快遞系統的安全性及效率。這一項目真正落地還需要一段時間,並且將在相關政策法規允許後才可推廣。

一年前,亞馬遜就獲得了另一項專利,使得無人機之間可以分享信息。這些構想以及亞馬遜空中速遞能否實現尚不得而知。除了“空中速遞”,最近幾年亞馬遜還不斷推廣“1小時送達”(Amazon Prime Now)配送服務及“亞馬遜生鮮”等新服務。

無人機快遞仍被嚴格管控

亞馬遜目前仍然在努力說服相關部門批準它的空中快遞項目。

今年6月21日,聯邦航空管理局(FAA)發布了最新無人機的使用規則,基本扼殺了亞馬遜的項目。

規則包括:飛行器必須在駕駛員或目視觀測者視線範圍內,未說明飛行半徑限制;不得飛越無關的人員、封閉建築物上空;飛行重量低於55磅(25千克),高度低於400尺(約122米),速度低於100英里/時(約161公里/時);天氣可見度不得低於3英里(約4828米),飛行時段限於白天(當地官方日出時間前30分鐘到日落時間後30分鐘);無人機操控員需通過基礎航空知識考試並取得相關執照。

美國嚴格管制主要出於兩點考慮:首先,美國小型單引擎私人飛機較多,可能與無人機發生空中事故;其次,美國911事件發生後,出於對恐怖襲擊的擔憂,政府對於可能成為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如生化武器)載體的小型單引擎飛機和無人機實行了更加嚴格的管制。隨著無人機越來越多地被應用,美國國會也督促聯邦航空局在無人機應用與監管上進行改革。

在中國,阿里巴巴於2015年2月就無人機送貨在北上廣三地進行了試驗,將盒裝姜茶用無人機送到快遞物流站點,隨後由快遞人員將貨物送到客戶手中。

但阿里巴巴同樣面臨著嚴格的空中管制。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局飛行標準司2013年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駕駛員管理暫行規定》,重量小於等於7公斤的微型無人機,飛行範圍限定在目視視距內半徑500米、相對高度低於120米範圍內,無須證照管理;若超出此限定範圍駕駛員需納入行業協會甚至民航局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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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專利早搞有保障

2016-07-21  NM

搞一間公司,要兼顧的事情,由大至公司路向,小至廁紙茶水,都要親力親為,尤其對startup來講,雖然科研是重中之重,但如果絞盡腦汁,諗到絕世正爆公司名,或者研發出驚人成果,先發現原來已經俾人捷足先登,的確喊都無謂,所以無論商標定專利,都記得要搞註冊。

香港人向來多諗頭,搞科研startup之餘,自然都想諗個好名,令人容易記得,兼且香港人向來都對「食字」有一手,之不過,搞藍牙寵物追蹤裝置的吳民卓(Alfred),就為其研發的裝置,改了個名為「PETBLE」,結果「食」出麻煩來。「PETBLE的意思是pet加ble,首先pet解作寵物,而ble則是代表最新的藍牙傳送制式,覺得順口之餘,亦非常切合我們的產品用途及功能,由於打算除香港之外,將來亦會在美國推出,所以除了香港之外,同時間亦在美國註冊了PETBLE作為商標。」

發音累事

根據香港知識產權署規定,註冊商標需要依不同的類別(class)而提出申請,所以Alfred就同時申請class 7及class 9,前者為寵物類別,後者則是電子類別,「在香港註冊前,已經查過香港未有人用PETBLE作為商標,所以好順利就搞掂,反而在美國申請時,就遇上一些麻煩,因為美國有一間智能手錶公司名為Pebble,在發音上與PETBLE相近,所以在註冊時,就收到Pebble的通知,表示反對我們使用PETBLE作為商標,認為PETBLE一字會令人聯想到Pebble,如果PETBLE出現任何問題,就有機會影響Pebble的商譽。」

圓滿結局

後來,Alfred惟有尋求法律意見,再向Pebble發出回應信件,「其實在應用層面上,兩者並無直接影響,但為求令Pebble釋疑,碰巧當時剛好在香港舉行寵物展,原本PETBLE一字除第一個字母外,其餘就用細階,所以馬上將所有字改為大階,令兩者分別更清晰,就連宣傳單張亦重新印過,並再向Pebble解釋,表示兩者產品定位不同,再加上已經更改寫法,顯示我們的誠意。」幸而最後Pebble亦接納Alfred的解釋,不再追究,「可能Pebble都是由startup起家,明白科技創新的難處,所以都算是個happy ending。」

申請專利

其實除商標註冊外,Alfred亦為PETBLE的技術申請了專利,「相比註冊商標,申請專利就複雜好多,雖然可以自行向知識產權署申請,不過當中有好多用字要寫得好清楚,最後為免麻煩,就交俾專門代為申請專利的中介處理。」費用方面,當然比註冊商標高一截,花費隨時高達接近六位數字,但Alfred表示香港創新科技署設有「專利申請資助計劃」,最高資助額可達25萬港元或申請費用的九成。

申請要點做

無論是商標註冊抑或申請專利,都要向知識產權署提出申請,一般商標註冊需時約六個月,專利申請就視乎複雜程度,短則一年半載,長則可能三幾年。

1. 商標•先向知識產權署查詢,商標是否已經被人使用,每個收費$400。•或自行上http://ipsearch.ipd.gov.hk網站,查找商標是否已被使用。 •在知識產權署網頁填寫T2表格,並選擇好類別,每個類別、每個商標收費$2,000。•知識產權署審批後,會在公報內刊出,三個月內無第三者提出反對,就可成功擁有該商標。

2. 專利•可於知識產權署網頁的專利檢索系統(http://ipsearch.ipd.gov.hk/patent/index.html),查詢有否相似技術已獲發專利。•分為標準專利及短期專利,最大分別在審批時間,如果想快,建議先申請短期專利。•標準專利:提交專利表格第P4號,以及相關技術的證明文件,需繳付$380提交費及$68公告費,審查後,會於知識產權公報刊登公告。如無人反對,再以專利表格P5號,提出批予請求,需繳付$380提交費及$68公告費,如無問題,則可正式就有關發明批予標準專利。•短期專利:提交專利表格第P6號,以及相關技術的證明文件,繳付$755提交費及$68公告費,經審批後,就可獲發最長八年的短期專利。

知識產權署網頁:http://www.ipd.gov.hk

撰文:劉耀祥攝影、攝錄:廖健昌[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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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PO與高通達成專利許可新協議 願為知識產權買單

OPPO與高通今日(8月1日)宣布達成新的3G和4G中國專利許可協議。

這是高通專利許可業務在中國取得的又一最新重大進展。根據IDC數據,2016年第二季度,OPPO以2260萬部出貨量居於全球市場排名第四,是行業一家重要手機廠商。另據高通披露,目前該公司已與一百余家中國公司達成專利許可協議。

博思咨詢董事總經理龔斌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認為,加入全球競爭的中國主要手機廠商越來越重視保護知識產權和創新價值,從價格競爭到價值競爭,行業競爭正在形成新的特點。

遵守規則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數據,OPPO在2015年共發出3338件發明專利申請。截至2016年1月底,OPPO宣布累計申請6213件專利,數量上在手機企業中排名靠前。不過在專利構成上,OPPO專利主要聚焦於VOOC閃充、影像等領域。

作為智能手機主要芯片供應商,高通在基礎通信領域積累了大量核心專利。一般而言,由於在3G、4G通信領域具有強大專利布局加上近乎壟斷安卓手機陣營高端芯片市場,不管是否使用高通芯片,智能手機廠商都無法繞過高通專利。當前,專利授權收入和芯片銷售收入共同構成高通營收兩大支柱。

高通此次授權OPPO在一定時期開發、制造和銷售3G、4G LTE終端時使用高通的專利,而OPPO將依據國家發改委2015年對高通整改方案向高通支付專利費。

2014年,國家發改委對高通發起了反壟斷調查,2015年2月公布了處罰方案:除處以高達60多億元罰款,還要求高通按照整機批發凈售價的65%降低專利費收費標準,同時,也在廢除過期專利收費、取消被許可人專利免費反向許可等方面列出整改措施。該方案雖距離部分企業主張的完全廢除整機計費模式有距離,但高通也做出包括繳納罰金、降低專利費等多項讓步。

上述方案既是整改方案,同時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國家發改委和高通的共識,並成為當下高通向中國企業收取專利許可費的依據來源。

對於和高通達成最新協議,“OPPO註重知識產權,願意為此付費。”OPPO相關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尊重知識產權,尊重別人的勞動成果是最基本的市場規則。之前OPPO持續在和高通進行專利許可談判,以保證雙方合理利益均不受到侵害,所以耗時較長。”上述人士表示。

價值競爭

“發改委對高通整改措施出臺後,一方面確實需要有新的許可協議簽署。另一方面,國家政策上加強了創新保護,OPPO要參與全球市場競爭,也需要遵守遊戲規則,保護他人和自己的專利。”龔斌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國內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今天,國產手機“出海”大勢所趨。不過,知識產權布局上相對薄弱國產手機出海時可能面臨侵權風險,建立自身專利池並開展交叉授權建立專利防禦力,是應對海外侵權挑戰的必然選擇。同時,部分已開始註重研發和創新的品牌,也面臨在新興市場被山寨、被侵權風險。在這個意義上,尊重知識產權,也將能保護這部分廠商自己的利益。

相對於幾年前,手機市場特點出現了較大變化,其中一個變化是從快速增長的增量市場轉向增長趨於停滯的存量博弈市場,用戶換機需求下,創新和品牌價值將更能打動用戶。針對用戶需求開展自主研發,並提升自我品牌溢價,不僅能更好防禦專利風險,也是提升產品競爭力的需要。

“很明顯,手機市場正在從價格戰走向價值戰。這有助於提高國產手機在全球市場的形象,也適應了中國經濟向創新型經濟轉型的大趨勢。”龔斌表示。

當前,OPPO手機在超過20個國家和地區銷售,並開通了50多個國家線上銷售渠道,截止到2015年年底,在140個國家註冊了品牌。“專利競爭目標不該是爭奪市場,我們反對把專利作為建立市場壁壘的手段,作為爭奪市場、限制對手的利器。專利競爭的實質是要更好滿足用戶,不能適應用戶需求變化的專利布局是沒有生命力的。”OPPO上述人士表示。

據其介紹,OPPO正在通過和高通簽訂專利合同、購買SEP專利、在重要國家開展自主專利布局並積極參與5G標準制定等方式擴展知識產權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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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紅包又來了!這次是減繳專利收費

政策紅包又來了,這次是減繳專利收費,針對那些有經濟困難的企業、個人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營利性科研機構。

為了減輕企業和個人專利申請和維護負擔,近日財政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印發《專利收費減繳辦法》(《辦法》),滿足相關條件的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只需繳納80%或70%的專利申請費、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年費、複審費。《辦法》將在9月1日後施行。

企業或個人向專利局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手續,應當按照規定繳納費用。根據中國專利局發布的專利收費項目和標準公告,目前專利費用包括申請費、發明專利申請維持費、發明專利申請審查費、複審費、年費等16項,費用金額少則10元,多則3000元。

(數據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在國家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背景下,為加快知識產權大國建設,去年底李克強總理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降低專利申請和維持費用。

根據《辦法》,此次納入減繳的專利收費包括四類:申請費(不包括公布印刷費、申請附加費);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年費(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六年內的年費);複審費。

而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請求減繳上述收費,包括上年度月均收入低於3500元(年4.2萬元)的個人;上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0萬元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營利性科研機構。

從申請減繳條件來看,此次減繳專利收費有利於個人創業者、小微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營利性科研機構。

在減繳標準方面,《辦法》稱,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個人或者單位的,減繳上述四項收費的85%。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單位為共同專利申請人或者共有專利權人的,減繳上述四項收費的70%。

目前,專利申請費標準為160~300元。發明專利申請審查費為800元。年費標準在100元~600元,複審費標準為160~400元。

以一項發明專利為例,發明專利申請費為300元,發明專利申請審查費為800元,6年內不用繳納年費,發明專利申請複審費為400,四項費用一共為1500元。

如果按照上述最大減繳標準70%測算,《辦法》施行後,一項發明專利申請上述四項費用只需要1050元,比之前減少450元。

不過,想要減繳這筆費用還需要符合其他相關規定。

比如,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只能請求減繳尚未到期的收費。未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制定的收費減繳請求書的不予批準等。

根據《辦法》,如果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在專利收費減繳請求時提供虛假情況或者虛假證明材料的,除了要補繳已經減繳的收費外,還將被取消其自本年度起五年內收費減繳資格。

2015年,我國發明專利申請受理量達110.2萬件,同比增長18.7%,連續5年居世界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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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律師自爆擁有專利,槓上最夯手遊公司 寶可夢進不了台灣 因為這個人?

2016-08-01  TCW

他曾懷抱遊戲夢,如今狀告寶可夢開發商,稱它侵害專利、還索賠一億元。是他擋住了寶可夢嗎?

《精靈寶可夢GO》(Pok?mon GO,簡稱寶可夢),七月二十五日正式在香港推出,台灣伺服器已準備好的傳言一直甚囂塵上,讓台灣玩家望穿秋水,但卻始終只聞樓梯響。

寶可夢遲遲不在台灣上市,竟有一位台灣人宣稱,這可能是因為寶可夢開發商Niantic侵害了他在十年前申請的遊戲專利,導致寶可夢在台上市的時程受阻。

「我要爭的是一口氣,我才是世界上第一個想到這件事情的人,不是你,不是John Hanke(Niantic執行長)。」說話的,是今年一月對Niantic提出侵害專利告訴的專利律師王信。

Niantic委託的台灣某家大型律師事務所對於本刊詢問,不願正面回應是否接受Niantic委託,處理這樁官司,僅表示無法代表客戶發言,也不願證實寶可夢是否真因該專利案官司,延遲進入台灣市場。記者去函Niantic也仍未獲回應。

攤開王信親自寫的告訴狀、智慧財產法院寄給他的開庭通知書,以及Niantic執行長漢克親簽的民事委任書,上頭清楚載明Niantic委託台灣的法律事務所和王信打專利案官司,開庭通知書上寫著當事人姓名為「NIANTIC, INC.」,開庭時間為八月,案由為「排除侵害專利權」。

來頭不小的訴訟戰將打過宏達電對蘋果專利戰

為什麼一名律師敢槓上現在全球最紅的遊戲公司?

原來王信來頭不小,他曾擔任宏達電法務部資深經理,參與過宏達電與蘋果的專利戰,任職宏達電時期,平均每兩週就接到一個來自國外的專利訴訟或警告。他現為國內某上市科技公司的副法務長,對於國際專利訴訟,可說經驗豐富。

也因此,當王信去年十二月經朋友介紹,玩了一款由Niantic開發,結合真實世界地理位置、社群和擴增實境的手機遊戲《Ingress》時,他驚覺這款遊戲與他的專利概念十分類似,他立刻去信Niantic,告知對方已侵害他的專利。

原來王信在二○○六年便在台申請了一項「真實世界之網路遊戲」專利,該專利並非發明專利,但詳載了攜帶式電腦,如後來問世的智慧型手機和平板,如何透過GPS系統回傳使用者在真實世界的地理位置,並且結合遊戲商業模式,王信認為寶可夢的概念與其專利相當類似。

王信的信寄出三個禮拜,沒有得到任何回應,他馬上決定提告,「我是沒有任何猶豫的,因為我知道,告了它(Niantic)才會來跟我談。」王信說。

宇東集團是亞洲最大專利服務公司,世界百強科技公司中有一半都是其客戶,宇東集團台灣區總經理張智為認為,王信選在此時此刻提告不僅合理,而且換作他,他也會提告。

「等十年大魚」索賠一億兩造談判破裂,鬧上法庭

「我認為他(王信)已經等十年了,○六年開始到現在,終於有人用了,然後他找到一個看起來比較大的,我認為他已經等很久了,現在看到真的有一條大魚上來。」張智為說。

王信索賠新台幣一億元,但Niantic也不是省油的燈,今年五月,Niantic的全球委任律師事務所泛偉(Fenwick & West LLP)智慧財產權主席薩克史戴德(Michael Sacksteder)親自回覆王信的信,表示願意約時間和王信電話會議討論,但最後雙方談判破裂,Niantic拒絕付錢和解,雙方於是正式進入法律訴訟流程。

張智為認為,Niantic是否有可能因忌憚背上「侵害專利」的臭名而延遲寶可夢進台灣市場的時間,要看背後主導的公司是Niantic還是任天堂。「如果是美國人,它就直接出貨(上市),它才不會理你,因為你擋不了它。」

他指出,原告王信索賠一億元「太誇張」,就一個非付費遊戲而言,原告如何估算出一億元這個價格,令人費解。

專家:勝訴機率各半寶可夢在台推出機率仍高

張智為預測,王信和Niantic雙方勝訴的機率各是一半一半,因王信本身即為專利律師,不須付出太高的訴訟成本,Niantic很有可能先在台灣推出再說,畢竟訴訟期可長達三到五年不等。

王信申請的遊戲專利範圍,包括車用電腦、平板、掌上型電腦和手機等五項裝置,不限於遊戲,也含旅遊、購物等用途:「此類遊戲與傳統線上網路遊戲之最大不同,……,需真人進行真實的移動,並利用衛星定位系統將真人的移動位置定位,經由無線網路回傳主機伺服器。」

有趣的是,為什麼一名專利律師,會申請遊戲專利?難道他是「專利蟑螂」?

事實上,王信共有兩個遊戲專利,「真實世界之網路遊戲」是他的第二個專利。雖然身為律師,畢業自台大物理系的王信,本身學習電腦程式語言,二○○○年時曾開過一家遊戲公司,主力產品是網路大富翁,最後市場反應不佳,公司倒閉,負債千萬,他決定從事律師一行,盡速還清負債。

○六年,他原本想用其第二個專利,再開一家遊戲公司,但向國內幾家軟體公司老闆爭取資金未果,只好放棄回頭繼續當律師。未料,十年後一款寶可夢遊戲大紅,讓他的專利再次派上用場。

但就現況看來,無論Niantic是否真的侵害王信的專利,寶可夢遲早會在台灣推出,台灣玩家還是最大的受益者。

【延伸閱讀】他指稱的專利,寶可夢不是第一個應用的!—過去AR結合真實環境的手遊

應用說明:用手機鏡頭透過App掃描環境,利用擴增實境發現額外資訊或圖像,進行遊戲

2010年《Layar》最早推出該應用的App之一

2013年《Ingress》Niantic推出的寶可夢類似款遊戲,下載量至今破1,300萬

2015年《怪獸社區》台灣人開發的手遊,號稱台版寶可夢,下載量至今約30萬

整理:李欣宜

撰文者李欣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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