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消息,據人民日報客戶端報道,記者從文化部獲悉:針對近期網絡表演市場內容違規行為多發的問題,文化部嚴管嚴查網絡表演經營單位,開展了集中執法檢查和專項清理整治,關停10家網絡表演平臺,行政處罰48家網絡表演經營單位,關閉直播間30235間,整改直播間3382間,處理表演者31371人次,解約表演者547人。目前,文化部正在部署開展對部分主要網絡表演經營單位的集中執法檢查。
前期,文化部以淫穢色情低俗、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賭博暴力、封建迷信等禁止內容為重點,對50家主要網絡表演經營單位開展“全身體檢”式執法檢查。經查,“在直播”等15家網絡表演平臺涉嫌提供含有禁止內容的網絡表演,文化部部署北京、上海、廣東、浙江、湖北等地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分別給予鬥魚、全民、9158、嗶哩嗶哩、在直播、飛雲直播、蛙趣、秀色、美播、聚星直播、一直播、秀吧、IMAY直播、ME直播、土豪直播等網絡表演平臺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等行政處罰。其中快樂叠代(北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運營的“在直播”平臺因違規情節嚴重,給予停業整頓14天的行政處罰。
針對有關媒體曝光的部分網絡表演平臺提供淫穢色情網絡表演、“花椒”直播平臺提供散布謠言和擾亂社會秩序的虛假故宮直播行為,文化部部署北京、遼寧、江蘇、福建、四川等地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查處關停“千樹”等4家平臺,給予“花椒”、“火山”等10家平臺行政處罰;督辦查處“夜魅社區”淫穢色情網絡表演案,依法吊銷當事人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關停網絡表演平臺;督辦查處陌秀、分貝、貝殼、章魚直播等16件提供含有禁止內容的網絡表演案,分別給予當事人相應行政處罰。
記者從文化部文化市場司獲悉,為加強網絡表演市場內容監管,在前期集中執法檢查的基礎上,文化部再次抽取了YY、花椒、虎牙、秒拍、龍珠、戰旗、觸手、快手等50家主要網絡表演平臺,以含有禁止內容的網絡表演為重點,開展集中執法檢查。
下一步,文化部將進一步加強網絡表演市場監管,嚴管網絡表演平臺,嚴查網絡表演禁止內容,查處關停違規網絡表演平臺。督查督辦網絡表演市場重大案件,涉及淫穢表演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違規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許可證、停業整頓、關停平臺。
「數百手機僅以2部電腦操縱
(互聯網))粉絲、Like、留言、點擊率……要在社交媒體獲得爆滿人氣,眾所周知其中一個方法是幫襯『賣Like工廠』,在廣州工作的俄羅斯人日丹諾夫月初在Facebook上載深圳一間『賣Like工廠』開工短片,只見約300部智能手機放滿4個架,兩部電腦控制它們無間斷按讚和留言等,場面頗為震撼。
總部位於廣州的俄羅斯市場推廣公司UChina營運總監日丹諾夫,月初引述『賣Like工廠』員工指,該廠主要為微信公眾帳號『關註、瀏覽、按讚及留言』,每部手機都開設了獨立微信帳戶,而片中所在只是其小辦公室,在別處的主要辦公室有多達逾萬部智能手機『工作』,且只由幾部電腦操控。
日丹諾夫隨後透露,由於太多人查詢『賣Like工廠』的『系統』怎樣操作及其購買渠道,『請等幾日,我們會詳細披露』,而且UChina正與該廠洽談打入外國市場的合作。
fb粉絲10元100個
據悉,去年9月底微信升級後,許多熱門公眾帳號的閱讀量直線下滑,部分下跌率高達99%,輿論估計是微信出手清理虛假數據。內媒又曾披露,淘寶網有不少商家賣微信粉絲和點擊率等,例如15元(人民幣,下同)點擊最少100次、20元有500名粉絲。記者昨晚在淘寶網搜索,還發現有店家賣『Facebook fans page點讚20元100個』或『Instagram高質量粉絲5元100個、讚3元100個』等,其中後者成功交易量多達637宗。」
看過這段新聞之後,還敢對網上那些粉絲數目、點讚數目、留言內容、點擊率等等數字毫無保留的信任嗎?
所以說,對於網上的資訊,必須加以小心的分辨其真偽,不可以隨便照單全收。
三無產品成神藥,門外漢培訓幾天變名醫的保健品騙局屢見不鮮。(視覺中國/圖)
高壓整治下,截至2017年底,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共檢查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87萬家,查處違法案件1.2萬余件。
動不動就說能“補腦降糖”,張嘴就宣稱“包治百病”,打著“免費送米面雞蛋”旗號,偽裝名醫專家“忽悠”……讓家有老人的家庭煩惱不已。
近年來,食品和保健品市場的亂象屢屢見諸報端,牽連著公眾無數的負面聯想。2017年,央視“3·15”晚會也關註了保健食品會議營銷模式中存在的問題,曝光了多家違規操作的企業通過會議營銷模式虛假宣傳向老年人推銷產品,並且肆意提價,謀取暴利的行為。
針對食品和保健食品市場的亂象,2017年7月,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等九部門部署,在全國開展為期一年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行動。之後,食藥監總局長畢井泉表示,這次整治是近年來參與部門最多、時間跨度最長、涉及範圍最廣的一次專項行動,“要把最嚴格的監管落到實處”。
“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問題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法聲稱和虛假宣傳。二是采用發布虛假廣告和不正當手段推銷產品,誤導和欺騙消費者,其中針對中老年人和病人的欺詐行為較多,媒體多次曝光。三是故意混淆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和藥品三者概念,特別是普通食品、保健食品違法宣稱療效,消費者很難辨識,容易上當受騙。”在2017年9月召開全國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食藥監總局副局長孫梅君總結。
整治行動圍繞未經許可生產經營、虛假標識聲稱、非法添加藥物、違法營銷宣傳、欺詐銷售等違法行為,落實“四個最嚴”要求,重典治亂,標本兼治,凈化食品生產經營環境。各地抓線索、控源頭,積極排查隱患、查辦案件,依法查處了一批大案要案,搗毀了制假售假窩點,對不法分子形成強有力的震懾。
高壓整治下,截至2017年底,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共檢查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87萬家,查處違法案件1.2萬余件。
2018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前夕,食藥監總局選取10起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典型案例,向社會公布。
2017年9月,湖南省衡陽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聯合公安機關搗毀非法銷售窩點3處,查獲犯罪嫌疑人周某、李某及下線阮某、謝某、黃某利用互聯網銷售添加西布曲明、酚酞等國家禁止添加藥物的食品,涉案貨值2億元。周某等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置。
2017年5月,浙江省安吉縣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反映市售“億好酒”和“益草康”等涼茶宣稱疾病治療功能,立即組織查處。經湖州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在6個批次“億好酒”中檢出地塞米松、吲哚美辛,在4個批次“益草康”中檢出雙氯芬酸鈉,涉案貨值1000多萬元。犯罪嫌疑人胡某等人已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置。
2017年9月,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會同公安機關搗毀余某等人在重慶市九龍坡區設立的3處無證生產、銷售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食品(歐雷頓Z7咖啡)窩點,涉案貨值1000萬元。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置。
2017年9月,北京市延慶區食品藥品監管局查實北京奶鮮生食品有限公司存在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活動和標註虛假生產日期行為,涉案貨值20余萬元。該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給予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生產的食品、用於違法生產的原料、工具、設備等物品,折合人民幣4.0萬元;2.沒收違法所得19.8萬元;3.並處罰款342.8萬元。
2017年9月,廣東省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查實廣州市恒元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利用會議營銷形式,未經許可非法從事食品保健食品銷售行為,涉案產品貨值金額為10萬元。該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等規定,對當事人給予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經營的食品;2.沒收違法所得1.3萬元;3.罰款160.2萬元。
2017年9月,遼寧省鞍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破獲鞍山市鐵東區康壽家園保健品店銷售非法添加苯乙雙胍藥品的食品案。搗毀制售黑窩點1個,及時將犯罪嫌疑人黃某某移送公安機關處置。該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對黃某某處以終生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行政處罰。
2017年7月,山西省晉城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查實司誌強羊蠍子火鍋鳳西店存在無證經營行為,違法貨值金額10余萬元。該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等有關規定,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1.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2.沒收違法所得;3.並處罰款102.3萬元。
2017年7月,湖北省大悟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聯合公安機關成功破獲了龍某某無證銷售保健食品案,關停會議營銷場所1個。該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經營的“蜂膠軟膠囊”等6類保健食品5941瓶(箱);2.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罰款,合計4.9萬元。
2017年7月,重慶市雲陽縣食品藥品監管分局接到舉報反映韓妹餐飲店加工的羊雜面含有嗎啡等違禁物質。經重慶市萬州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檢測結果顯示從該店抽樣的羊雜面含有罌粟堿、嗎啡和那可丁成分。該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等有關規定,吊銷當事人食品經營許可證。
2017年7月,甘肅省平涼市莊浪縣食品藥品監管局查獲莊浪縣小魚糧油超市經營標註虛假生產日期案。該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做出行政處罰:1.沒收標註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20千克,沒收手動打碼機1臺;2.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罰款,合計10萬元。
全國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食品保健食品違法違規行為,堅持“處罰到人”,及時公開案件查處信息,堅決遏制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違法勢頭,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鴻茅藥酒大力度的廣告宣傳中,包含了對於功效的突出表述。廣東醫生譚秦東對此進行吐槽,其他消費者也對此提出了質疑,並最終訴諸法律,結果如何呢?
第一財經1℃記者檢索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2012年至今,該網收錄的有關鴻茅藥酒的司法文書中,與此有關的共有3篇。其中兩起為消費者就鴻茅藥酒的質量、功效、廣告宣傳提出質疑引發的訴訟。但消費者最終均以敗訴告終,維權之艱難由此可見一斑。
部分司法文書也載明,鴻茅藥酒的廣告宣傳確實存在違法問題,有關機關並對廣告播出機構也作出了處罰,並申請了法院強制執行。
消費者質疑功效但無直接證據
遼寧消費者夏凱是對此提出訴訟的消費者之一。
2016年3月25日,夏凱在沈陽維康醫藥連鎖有限公司保工北街店購買鴻茅藥酒6盒(4瓶/盒),單價999元,共計5994元。夏凱提出,在購買後,他的父母服用了這些鴻茅藥酒,但該產品沒有達到廣告宣傳的療效,且其父母出現多種不適,血糖、血壓明顯升高。鴻茅藥酒的銷售行為涉嫌違反《廣告法》,存在虛假宣傳欺騙等手段。夏凱向沈陽市鐵西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令銷售方和鴻茅藥酒生產方退還貨款5994元,懲罰性賠償給付17982元,總計23976元。
鐵西區法院一審審理認為,夏凱提交了其父母出院記錄、出院小結,但不能證明住院所治疾病與服用涉案商品有因果關系,亦不能證明鴻茅藥酒生產方存在欺詐行為,且該商品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生產和銷售,經檢驗符合藥品標準,系合格商品,故對夏凱主張不予支持,駁回其訴訟請求。
夏凱不服一審判決,向沈陽中院提出上訴,堅持自己的訴訟請求。鴻茅藥酒方面辨稱,其產品系經國家食藥監局核準的具有明確治療功效的甲類OTC藥品,其所作的宣傳為合規宣傳,其功能主治、禁忌、註意事項等在廣告及產品說明書中均有明確說明,包裝盒和說明書的內容均經過內蒙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批核準的,夏凱父母所出現的不適癥狀與服用鴻茅藥酒無直接因果關系。
沈陽中院審理認為,夏凱提出鴻茅藥酒廣告中宣稱的祛風濕、止疼痛、調五臟、補氣血等沒有科學根據,但並無充分有效證據證明,對於鴻茅藥酒是否具備上述功效應由專門醫療鑒定機構加以鑒定,但夏凱在一、二審均未提供專業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結論證明上述主張。鴻茅藥酒系國家食藥監局核準發行、具有國藥準字號的甲類OTC非處方藥品,消費者可根據需要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鴻茅藥酒的功能主治、禁忌、註意事項等在廣告及產品說明書中均已進行了明確標註說明,並且鴻茅藥酒的包裝盒和說明書的內容均是經過內蒙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核批準的,因此購買者應在了解服用者身體狀況並且全面了解該藥酒功能主治、禁忌、註意事項的情況下謹慎購買。夏凱未提交其父母入院治療的疾病與鴻茅藥酒有直接因果關系的相關證據。據此,駁回夏凱的上訴請求。
消費者質疑鴻茅藥酒是否為“百年鴻茅”
來自北京的當事人張耀軍並未針對鴻茅藥酒功效提出質疑,而是對鴻茅藥酒的廣告語的內容提出質疑。張耀軍在訴訟中提出,2015年3月以來,北京電視臺播放的“鴻茅藥酒”廣告涉嫌虛假宣傳。因為鴻茅藥酒的廣告中宣稱其入選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鴻茅藥酒”是“百年鴻茅”。張耀軍認為,這些內容並不屬實,是在欺騙消費者。事實上,在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第四批名錄中根本沒有“鴻茅藥酒”,其宣稱完全是虛假、欺騙。但在起訴後,“鴻茅藥酒”進入到擴展的名錄中。
2015年4月20日,張耀軍以EMS快遞向北京市工商局書面投訴舉報“鴻茅藥酒”廣告涉嫌虛假宣傳,要求依照《廣告法》第三十七條、第四十條的規定對其進行處罰。5月11日,張耀軍收到北京市工商局以辦公室名義於5月5日作出的《投訴舉報告知單》。
針對該告知單的內容,張耀軍認為:北京市工商局沒有認真履行廣告監管的法定職責,告知單答非所請,沒有就他投訴的“鴻茅藥酒”是否涉嫌虛假宣傳進行實質審查;該告知單對事實認定的主要證據不足;3、該告知單在程序上是違法的,告知單是由北京市工商局以辦公室名義作出的,主體不符合法律規定,辦公室不具備獨立的行政執法行為能力,因此其程序違法。張耀軍認為,北京市工商局以其辦公室名義作出的被訴告知單沒有證據支持,程序違法,故請求法院依法撤銷北京市工商局針對他的投訴作出的被訴告知單,責令北京市工商局對投訴舉報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北京市海澱區法院審理認為,當事人提起行政訴訟,應當符合法定起訴條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行政行為對其合法權益明顯不產生實際影響的,已經立案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本案中,張耀軍雖針對“鴻茅藥酒”廣告涉嫌虛假宣傳向被告進行了舉報,但是,因張耀軍目前無法證明其在舉報前受該廣告引導成為了購買該商品的消費者,也無法證明該廣告對其權益產生影響。2016年2月,海澱區法院作出一審裁定駁回其起訴。
電視臺播放鴻茅藥酒違法廣告被強執
這兩名消費者質疑鴻茅藥酒的功效、廣告宣傳,雖然最終均以敗訴告終,但並不代表鴻茅藥酒的廣告宣傳不存在問題。武漢市江漢區法院的一份行政裁定書披露了鴻茅藥酒廣告宣傳問題的冰山一角。
這份司法文書載明,武漢市工商局經調查核實確認,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10月19日,武漢電視廣告傳媒有限公司在武漢電視臺1至7頻道電視上代理發布了“包括鴻茅藥酒在內的12則藥品、保健品廣告;這些廣告存在含有違反科學規律,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適應所有癥狀內容,說明有效率和治愈率,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保證;內容不真實、不科學準確,欺騙並誤導消費者等一系列問題。這些問題均違反廣告法的相關規定。
武漢市工商局對武漢電視廣告傳媒有限公司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2017年6月6日,武漢市工商局向武漢電視廣告傳媒有限公司送達行政文書,要求其履行這一行政決定,但武漢電視廣告傳媒有限公司沒有如期履行。武漢市工商局向江漢區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法院裁定準予強制執行。
但對鴻茅藥酒的2600多次處罰以及對相關廣告機構的處罰,並沒有讓鴻茅藥酒停止其銷售廣告的違法行為,有關直接政府監管部門去了哪里?
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5月4日再次通報了24起外匯違規案例。這些案例覆蓋了包括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在內的外匯局監管的所有主體類型,案件的類型主要集中在轉口貿易、內保外貸等虛假、欺騙性交易行為。外匯局有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中表示,這也是當前外匯管理和外匯執法檢查的重點領域。
“外匯局秉承的原則是貿易投資的便利化,但是對於非法套利或非法轉移資產等違法違規交易,一直以來是外匯局嚴厲打擊的對象,今後的處罰幅度還將進一步提高。”該負責人稱。
在這些通報的案例中,不少企業案例都涉及了虛構轉口貿易背景,使用其他公司的或者是虛假的、無效的提單,對外付匯。“轉口貿易暴露出來的虛假、欺騙性貿易是比較多的,因為資金有跨境交易,但是貨物兩頭在外,物流和資金流核對較難。在檢查中我們發現,企業造假的行為五花八門,一級高過一級,但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這都是我們打擊的重點。”一位檢查工作人員對第一財經記者稱。
值得註意的是,在此次通報之中,不僅有資金違規流出的案例,還有資金違規流入案例。比如,徐州海盛電子有限公司非法結匯案,該公司在2016年12月,虛構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結匯用途,將999.99萬美元的資本金結匯後轉移給個人,挪作他用。該行為違反《外匯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和《外國投資者境內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第九條,構成非法結匯行為。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處以罰款123.4萬元人民幣。
前述負責人告訴記者,這體現出外匯檢查工作流入流出並重,均衡管理、均衡檢查的原則。
總體來看,這些案例主要集中在虛假交易,包括了逃匯、個人分拆等違法違規行為,實際上都是通過虛假、欺騙性交易實現其非法套利或轉移資產等動機。“這也是當前外匯管理和外匯執法檢查的重點領域。”前述負責人稱。
銀行方面來看,此次通報的案例主要集中在銀行違規辦理內保外貸、轉口貿易、結售匯等。
前述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外匯局在執法中,進一步加強了對銀行真實性審核責任的關註。銀行作為承擔跨境業務的媒介渠道,應該更為有效建立起內控體系和內控制度,更好貫徹踐行“展業原則”的相關要求,按照外匯管理法規辦理交易,做到對真實性的把握以及相關單證一致性的審核。但是,在實際檢查中,卻發現一些銀行審核不嚴,甚至構成了違法違規行為,外匯局進行了嚴肅的查處。
比如,中國工商銀行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分行違規辦理內保外貸案就是一起典型的違法案例。2013年12月至2016年1月期間,中國工商銀行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分行在辦理內保外貸簽約及履約購付匯時,在貸款使用報文內容無法辨認、展期意向函未體現擔保項下資金使用情況、履約金額大於貸款金額等明顯問題的情況下,未按規定對擔保項下資金用途、資金使用情況及相關交易背景進行盡職審核和調查。
該行上述行為違反《跨境擔保外匯管理規定》第十二條及第二十八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沒收違法所得67萬元人民幣,並處罰款120萬元人民幣。
該負責人告訴第一財經,“最近幾年,外匯管理部門始終保持對外匯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打擊態勢,這跟中央金融強監管的要求是高度一致的,未來我們仍將重點查處虛假、欺騙性外匯交易和非法套利等外匯違法違規行為。打擊外匯違法違規永遠不會放松。”
記者從海南省地稅局獲悉,海南嚴厲打擊騙購等違規行為,曾某霞等139名人員由於虛假申報個人所得稅近日被取消購房資格。
海南此前發布了全域限購政策,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在海南購房須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員在海南省累計2年至5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為落實好海南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房地產交易管理的部署要求,海南省地稅局與海南省住建廳建立了信息交換機制。
到目前,海南省地稅局已將個人所得稅風險核查工作中認定的214人虛假申報個人所得稅的信息交換給海南省住建廳,海南省住建廳據此對騙取購房資格的購房人及中介機構進行懲處,分批次取消其購房資格。海南省地稅局與海南省公安廳建立工作協作機制,向海南省公安廳提供了全省一次性補繳兩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信息。
據海南省地稅局所得稅處負責人介紹,為了配合做好住房限購政策的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管理,海南省地稅局完善了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格式,增加了“稅款入庫時間”和“申報時間”字段,通過該字段便可迅速判斷納稅人是否補繳了個人所得稅。
同時,海南省地稅局開展全省範圍的個人所得稅自查整改工作,通過事前審核、事後風險管理等方式,完善個人所得稅補繳申報和完稅證明開具流程。
石嘴山市平羅縣太沙工業園區多家企業未安裝收集除塵設施,虛假整改,敷衍整改。石嘴山市及平羅縣相關部門未嚴格履行監管職責,對企業環境汙染問題熟視無睹,整改驗收走過場,乃至假整改、真銷號。
今天(14日),正在寧夏開展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的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公開批評了當地的做法。
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於2018年6月1日正式進駐寧夏回族自治區,對第一輪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6月10日,督察組不打招呼、直奔現場,對石嘴山市平羅縣太沙工業園區開展了檢查,發現園區寧夏綠源恒活性炭有限責任公司等企業環境問題突出,敷衍整改情況明顯。
2016年11月,中央環保督察組向寧夏反饋第一輪督察意見,指出石嘴山市平羅縣太沙工業園區環境汙染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為此,寧夏回族自治區及石嘴山市均制定了整改方案,平羅縣也細化了整改措施。要求太沙工業園區有關企業對汙染治理設施進行提標改造,改善園區環境質量,並明確於2017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務。
2017年12月25日,石嘴山市環保督察整改落實領導小組對該工業園區環境汙染問題整改任務進行了銷號公示,認為平羅縣督察整改工作達到了自治區及石嘴山市整改目標要求。平羅縣發改、工信、安監、環保、開發區管委會等部門於2018年1月開始分三批組織驗收通過,並同意對停產整改企業恢複供電。
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大氣汙染防治攻堅戰方案,太沙工業園區的寧夏綠源恒活性炭有限責任公司等企業被納入大氣汙染防治攻堅戰期間錯峰生產企業名單,應在攻堅戰期間實施停產。由於通過整改驗收,實際變相允許有關企業違反錯峰生產要求,在大氣汙染防治攻堅戰期間恢複生產。
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介紹,寧夏石嘴山平羅太沙工業園的寧夏綠源恒活性炭有限責任公司環境違法問題嚴重。
寧夏綠源恒活性炭有限責任公司(下稱“綠源公司”)是園區一家化工企業,共有8臺炭化爐、6臺活化爐,主要生產活性炭產品,是園區需要督察整改的重點企業之一。現場檢查時,該企業2臺炭化爐、2臺活化爐正在運行,1臺活化爐正在點爐之中。
督察發現,綠源公司炭化爐窯頭跑冒滴漏嚴重。炭化爐窯頭采用簡易水管噴灑除塵,未安裝收集除塵設施,窯尾僅安裝簡單的牛角除塵和水膜除塵。車間粉塵無組織排放現象嚴重,煙塵彌漫,地面灰塵一片。
此外,綠源公司煙氣排放口未安裝在線監測設施。該企業2014年建成投產以來,僅在2017年5月15日開展過一次驗收監測,無其他任何監測數據。現場檢查時,企業煙囪青煙直冒,拖尾嚴重。
督察發現,綠源公司還擅自停運汙染處理設施。現場檢查發現,該企業板框壓濾設施長期沒有運行,且已板結,堆存的氫氧化鈉脫硫劑長期沒有使用,脫硫設施實際成為擺設。督察人員進入企業時剛剛開啟。
當日,督察組還對太沙工業園區涉及制藥、焦化、精細化工、碳化矽等行業的7家企業進行了現場檢查,均發現不同程度存在異味排放、煙塵無組織排放、物料違規堆放、廠區積塵嚴重等問題。
督察組介紹,特別是榮昌碳化矽有限公司2018年2月至4月違規使用高硫石油焦約2000噸,生產環節煙氣直排;陽光焦化有限公司在線監測設施運行不正常,二氧化硫實時和歷史數據均值顯示為0;眾鑫冶煉公司礦熱爐煙氣布袋倉布袋破損,有明顯煙塵溢出。園區有關企業環境違法違規問題仍較多見。
督察組現場查閱相關資料,並對太沙園區及有關企業負責人、平羅縣有關部門進行了問詢,發現綠源公司僅對窯尾水膜除塵進行簡單維護,對跑冒滴漏等問題未采取任何提標改造工程。其他一些企業也沒有整改到位甚至沒有整改,屬於典型的虛假整改,敷衍整改。
督察組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石嘴山市及平羅縣相關部門未嚴格履行監管職責,對企業環境汙染問題熟視無睹,整改驗收走過場,乃至假整改、真銷號,企業汙染問題沒有根本解決。對此,督察組將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絕不允許以虛假整改、敷衍整改應對中央環保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