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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40年間,稅收制度有了這些變化

2018年是中國改革開放40周年,40年間牽涉億萬企業、民眾的稅收制度有怎樣的變化?未來稅收現代化將如何建設?

4月17日,帶著這些問題,中國稅務學會召開紀念改革開放40周年“回顧與展望”專題座談會,企業、學者、稅務機關等各界代表對此進行討論。

中國稅務學會第一副會長丘小雄在座談會上指出,以1978年底召開的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為標誌,我國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進了一個嶄新的歷史時期。稅收工作同其他各項工作一樣,隨著改革開放的逐步深入而不斷前行。

1979年到1981年,為配合對外開放,國家頒布實施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等基本適用的涉外稅收制度,並實行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

1983年起,從中國國情出發,全國試行國營企業“利改稅”。1984年10月,全面實施國營企業第二步“利改稅”,從而實現了以稅收為標誌的國家與企業分配關系。這一階段的稅收改革,逐步擴大了稅收在財政收入中的比重,註意發揮了稅收的經濟杠桿作用,促進了對外開放和經濟發展。

1992年鄧小平南巡講話發表後,按照黨中央提出的戰略目標和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幹問題的決定》,1994年起在全國範圍內實行了稅制改革,確定了以增值稅為主體的貨物和勞務稅制,改革了所得稅制,調整了其他稅收,初步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需要的稅制。同時,還進一步推進了稅收征收管理改革和稅務機構改革。

1994年的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是我國財政體制發展進程中一次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大改革,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改革範圍最廣、力度最大、影響最深遠的一次財稅制度創新。

它構建起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分級財政體制基本框架,調動了各方的積極性,國家財政實力顯著增強。中央政府調控能力增強,促進了地區協調發展。而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中央與地方分成,也推動了經濟結構調整,抑制了地方的盲目投資,這對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為了適應經濟社會發展,中國稅制改革也一直在深化,並在近些年呈現改革高潮,而其中又以營業稅改增值稅最為亮眼。

丘小雄表示,黨的十八大以來,稅收改革不斷深化。以增值稅為例,先後實施了七步改革措施:第一步,2012年1月1日,在上海市針對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啟動了營改增試點;第二步,將上海改革試點分批擴大至北京等11個省市;第三步,2013年8月1日,將上述試點在全國推開;第四步,2014年1月1日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試點;第五步,2014年6月1日將電信業納入試點;第六步,2016年5月1日,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將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納入試點;第七步,2017年7月1日,將17%、13%、11%、6%四檔稅率簡並至17%、11%、6%三檔。

去年存在重複征稅弊端的營業稅正式退出歷史舞臺,被增值稅取代。而為了繼續給企業減負,並進一步完善稅制,增值稅改革並未停歇。

丘小雄說,黨的十九大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作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大部署,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了具體目標、任務和措施。今年5月1日起,我國又將在增值稅稅率17%、11%、6%三檔基礎上,下調到16%、10%、6%,同時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對裝備制造等先進制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電網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予以一次性退還。

“增值稅的改革措施,為實體經濟普遍減稅,並向先進制造業、研發服務業傾斜,是黨中央、國務院綜合把握國際國內經濟形勢,著眼於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作出的重要舉措,預計全年減稅將超過4000億元,且不論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不論內資企業還是外資企業,均一視同仁,公平對待,平等享受改革紅利,進一步創造更加優化、更具吸引力和競爭力的營商環境。” 丘小雄說。

近些年稅制改革的亮點不只體現在第一大稅種增值稅。個人所得稅2018年也將實施改革,通過提高起征點,增加子女教育等專項抵扣來合理降低工薪階層稅負。房地產稅立法已經被提上日程,將對工商業房地產和個人住房按照評估值征收房地產稅,適當降低建設、交易環節稅費負擔,逐步建立完善的現代房地產稅制度。2018年我國首部綠色稅種環境保護稅正式實施,利用稅收杠桿來加大環境保護力度。

除了稅收制度外,稅收征管體制也在不斷深化。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已經明確國稅和地稅合並,這可以減少企業納稅的時間和精力,提高效率,更好地服務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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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調研三個月後,上海發現不少科創企沒有應享盡享稅收優惠

聚焦治理“難點”、民生“痛點”、政策“堵點”,上海2018年開始了規模空前的大調研,作為與企業老百姓關系緊密的上海市稅務局在大調研進行3個月後,發現了一些問題涉及辦稅流程、稅負、政策輔導等方面,並開出了解決問題的“藥方”。

科創企業成為稅務部門此次大調研的重點對象。松江區稅務局在調研“G60科創走廊”時發現初創期科技企業共性問題:不少企業或由於核算制度不完善,或由於稅收政策掌握不及時、不準確,導致相關優惠未能應享盡享。

為此,調研人員主動上門“開藥方”,開設專場輔導會,鼓勵企業根據政策導向優化財務核算,並制定《科創企業稅收服務工作方案》,通過定點聯系人制度,點對點精準服務企業涉稅需求。

上海市稅務稽查四局調研了解到,上海中醫藥大學的創新創業氛圍濃厚,但學生卻對企業實際開辦和運營過程中的涉稅問題,特別是優惠政策知之甚少,尋求輔導的意願強烈。雙方為此協商確立了服務學生“雙創”的長效機制:由四局定期舉辦“雙創”稅收優惠專題講座,學校則將講座設為選修課,選修學分計入學生成績冊,借此幫助大學生創新創業之路走得更穩、更遠。

除了科創企業外,制造業企業也是稅務部門調研重點對象,他們普遍渴望在投資和發展過程中能“輕裝上陣”,獲取更多的政策扶持,以應對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

大陸泰密克汽車系統(上海)有限公司是德國大陸集團在中國境內投資的全資子公司,主要從事汽車零部件的研發生產。嘉定區稅務局在走訪企業,交流未來發展規劃時,敏銳捕捉到母公司計劃年內追加投資,擴大再生產的信息。

調研組主動出擊,立即會同業務部門進行政策商討,認定其增資方式和投資計劃符合總局近期下發的關於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的優惠政策,提前給境外投資者持續投資擴張吃下了一顆定心丸。

“根據集團前期董事會決議,母公司年內將增資1500萬歐元,投資規模相應增加4500萬歐元,單項次預計就可減少預提所得稅1100余萬元人民幣。”面對調研組送上的“政策紅包”,企業副總裁福睿旭連連稱贊“Win!Win!”

他表示,上海良好的營商環境和政府治理能力是吸引大陸集團不斷追加投資的重要原因,集團2017年在滬投資規模達到5億人民幣,2018年這一數字將達到7億人民幣,公司有信心在未來5年內成為大陸集團全球最大的全資子公司。

上汽大通汽車有限公司日前就在開拓海外市場時,由於創新業態,遇到了不小的稅收難題:企業自去年開始將出口業務作為重要戰略,逐步進軍英國、愛爾蘭、澳大利亞等44個國家和地區。雖然企業產品系自主研發,但由於當地僅設試制車間,生產制造均由非獨立核算的無錫分公司負責,若不能按照生產企業自產產品辦理出口退稅,將直接影響企業當前的資金運轉。

了解到企業的難處和困惑,楊浦區稅務局“稅立方”專家團隊及市局相關處室人員親赴現場調研,在實地了解、分析企業經營模式後,最終商討認定其情況符合視同自產貨物申報適用增值稅以及消費稅退(免)稅政策,目前企業的退稅審批流程已加速完成,首批退稅金額合計5120萬元,預計接下來總退稅額將達到近1億元。此舉不僅緩解了資金流轉的壓力,更進一步提升了企業在國際上的市場競爭力。

如何利用互聯網手段為納稅人便捷辦稅按下“加速鍵”,這不僅是大調研中收集最多的納稅人呼聲訴求之一,更是稅務部門接下來“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著力點和突破口。

上海是推進“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的首個試點城市,而出口退稅申報是首批上線項目。通過走訪調研,調研組廣泛收集出口企業在“單一窗口”上線初期的共性問題,由點及面,連續組織區內千余戶出口企業先後開展了24場“單一窗口”定向培訓,解決公司財務人員對系統操作不太熟悉的問題。

至3月份申報截止日,參與首期試點的268戶企業已順利通過單一窗口完成申報工作,申報成功率達99.3%。

“企業申請扶持資金,員工個人辦理出國簽證,這些事項都需要提供稅收完稅證明,但我們只能到自己的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有時為了這一個完稅證明,還要專門跑一趟,費時又費力。” 這也是稅務部門調研中經常能聽到的吐槽。

為此,上海市稅務部門在4月1日推出了《稅收完稅證明》(文書式)網上辦,讓納稅人足不出戶即可辦理。半個月來,通過網上打印的憑證已達到了17000余份,得到了納稅人的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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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專家:國產芯片引發的集成電路產業稅收關註

近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因違反美國規定,將禁止美國企業向我國的中興通訊銷售零部件、商品、軟件和技術,時長7年,解禁時間為2025年3月13日。同時,還禁止美國企業向中興提供任何技術服務或技術支援。由於目前我國國產芯片的應用主要集中在消費類領域,而對穩定性和可靠性要求更高的通信、工業、醫療以及軍事的大批量的應用中,國產芯片距離國際一般水平差距較大,因此美國此次的禁令除了進一步加劇了中美貿易摩擦外,也使更多人開始關註我國的集成電路行業。

其中,有部分觀點認為,由於我國缺乏相關的稅收政策激勵,導致制約了國產集成電路行業的發展。所謂的芯片,其實質上是集成電路的載體,專業人士認為,芯片與集成電路並無本質區別。為了理清這個問題,筆者對我國集成電路行業稅收政策進行了梳理,有以下幾點認識與讀者分享。

企業所得稅大幅減免

關於集成電路行業我國相繼出臺了大量的所得稅優惠政策,早在2012年,我國財政部及國家稅務總局便出臺了相關規定,集成電路線寬小於0.8微米(含)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經認定後,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集成電路線寬小於0.25微米或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經認定後,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其中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我國境內新辦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經認定後,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可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也就是說,集成電路技術水平越高的可以得到的免稅期越長,除了免稅還可以減半征收或者給予15%或10%的優惠稅率,減免稅期甚至長達10年,並且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率比標準稅率低10到15個百分點。這比美國新稅改的21%的標準稅率也低了很多,可謂優惠力度很大。

近日,我國又出臺了新政策,根據財稅〔2018〕27號文,2018年1月1日後投資新設的集成電路線寬小於130納米,且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2018年1月1日後投資新設的集成電路線寬小於65納米或投資額超過150億元,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根據以上規定,顯然對於新設立的集成電路企業要享受稅收優惠有著更高的技術及投資額要求,但是減免稅期的時限是一致的,旨在給予稅收優惠,激勵高技術的集成電路企業。

除此以外,新規對於原設立的沒有盈利的集成電路企業也給予了稅收優惠,例如2017年12月31日前設立但未獲利的集成電路線寬小於0.25微米或投資額超過80億元,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由此可見,從企業所得稅的角度看,我國對於集成電路的稅收優惠惠及各種類型的新老企業,減稅力度是有保障的。

增值稅允許留抵退稅

除了企業所得稅優惠,集成電路企業在增值稅領域有一項與其他行業相比具有相當競爭優勢的稅收優惠政策,便是增值稅允許留抵退稅。

所謂的留抵退稅,即當購進的成本所產生的增值稅進項稅金大於銷售產品所產生的銷項稅金時所形成的差額予以退稅。毫無疑問,留抵額過大會占用企業的資金成本,不利於企業的發展。

早在2011年,我國便出臺了相關規定,為解決集成電路重大項目企業采購設備引起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占用資金問題,決定對其因購進設備形成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予以退還。由此可見,增值稅允許留抵退稅對於集成電路行業也是具有積極意義的。

在留抵退稅之前,我國還對集成電路企業出臺過增值稅退稅政策。早在2000年便出臺了相關的稅收政策,規定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生產的集成電路產品(含單晶矽片),按1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6%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稅款由企業用於研究開發集成電路產品和擴大再生產,不作為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不予征收企業所得稅。

該項政策主要有兩個針對點,一個是超稅率返回,二是返還的增值稅款還可以免企業所得稅,再加上前面的增值稅留抵額退稅,可以說對於集成電路企業的退稅還是較為齊全的。

當然,有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能否落到實處,還要考慮到退稅主體的財政能力。但是,原則上以上規定稅法是要求剛性執行的。

進口部分材料稅收減免

除了直接的稅收優惠,對於一些材料的進口還可以給予稅收優惠。例如規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對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投資額超過80億元或集成電路線寬小於0.25微米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進口本通知附件所列凈化室專用建築材料、配套系統和集成電路生產設備零、配件,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同時,2002年還出臺過規定,國內設計並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集成電路產品,因國內無法生產,到國外流片、加工,其進口環節增值稅超過6%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以上兩項政策主要考慮到在集成電路產業的生產環節,一方面需要進口的原材料可以給予稅收減免,另一方面在國內設計國外的生產進口還可以給予退稅。但是,以上所提到的後者在2004年頒布了相應文件停止執行。

由此可見,雖然我國對於符合享受集成電路稅收優惠的範圍及認定管理有一定標準及限制,但至少在過去10多年間我國關於集成電路企業的稅收政策是有優惠安排的,涉及到的稅種也較為全面,尤其作為企業最為重要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及進口環節的稅收,都給予了大幅減免。此外,我國對於企業科技創新也有較為完善的稅收優惠政策,並且目前正在研究完善個人創新驅動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隨著對國產芯片自主研發的日益重視,相信也會有更多相關的稅收優惠的考慮。

(作者系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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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紅:近期哪些稅收激勵能促進科技創新

4月2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再推7項減稅措施,其中有5項與鼓勵科技創新直接相關,既涉及企業層面,也涉及個人層面,這是我國落實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要舉措。一方面健全科技創新稅收激勵政策體系,另一方面啟動個人創新驅動稅收激勵,這將有利於我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限額增大

此次政策調整將一般企業的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限額與高新技術企業的限額統一,從2.5%提高至8%。表面上看,該項政策似乎與高新技術無關,實質上這是一項個人創新驅動舉措。

科技成果的產生源於人力資本,而人力資本的形成主要來源於教育與培訓,初級勞動力有了知識技能的投入才可形成人力資本。長期以來,經濟學的研究已經多次證明了人力資本對於經濟增長的貢獻,而中國改革開放40年來的實踐也證明了,我國人力資本對於促進經濟增長以及社會進步的卓越貢獻。正是因為我國從人口紅利發展成為了人才紅利,才形成了令世界矚目的增長及進步。因此,促進人力資本的形成,在資本要素投入回報遞減的前提下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由於教育及培訓對於促進人力資本形成所發揮的關鍵性作用,從個人創新驅動去看,無疑教育及培訓至關重要。此次將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的限額提高了兩倍多,而職工教育經費項目最為核心的內容是培訓支出,因此,該項政策的出臺對於促進人力資本的形成及發展十分有利。根據該項政策,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支出越大,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金額便越大,所產生的抵稅效應便越大。因此,企業如果希望減稅,可加大職工教育經費的支出,並且當年超過工資總額8%限額的部分還可以無限期結轉至以後年度進行抵扣。

在此政策的激勵下,有些企業會增大培訓費支出,甚至會制定一些長期的人才培養計劃,這將促進我國整個社會的人力資本形成,有利於我國人力資本要素的積累。而人力資本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將會以減少社會資源耗費以及不造成環境破壞為前提,其應成為新時期我國下一輪經濟增長的核心要素。

當然,人力資本的形成對於科技成果的形成及轉換也有積極意義。

科技成果是人力資本價值的體現,只有社會積累了更多的人力資本,才能形成更多的科技成果並使之轉換成生產力。該項政策與此前出臺的對依法批準設立的非營利性科研機構、高校等單位的科技人員,通過科研與技術開發所創造的專利技術、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生物醫藥新品種等職務創新成果,采取轉讓、許可方式進行成果轉化的,在相關單位取得轉化收入後三年內發放的現金激勵,減半計入科技人員當月個人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稅的政策,均為個人創新驅動的稅收激勵,有助於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

提高研發設備費用化的上限

此次政策中將享受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優惠的企業新購進研發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上限,從1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該舉措主要作用在於提高研發設備費用化的上限。設備資本化與費用化的差異在於,資本化需要通過折舊的方式若幹年才能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抵扣完設備的價值,但費用化則購買設備的當年即可將設備價值在稅前扣除。由於貨幣是有時間價值的,設備的價值越早扣除完,其產生的抵稅效應便越大。

該項政策與設備的加速折舊政策具有異曲同工之效。近年來,許多國家均推動減稅,具體舉措往往將固定資產的費用化範圍進一步擴大。我國也積極推動減稅促進經濟增長,因此,將研發設備費用化的上限提高,使更多的研發設備納入加速扣除的範圍,既與世界稅制改革的趨勢趨同,也體現出針對性。我國此項政策並非普惠制,並非企業購買任何固定資產均可享受政策的優惠,僅是購買用於研發的儀器、設備才適用,對科技研發的激勵導向十分明確。

境外研發費用允許加計扣除

所謂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是指為了鼓勵企業科技創新、必須引導企業進行更多的研發費用投入,因此對於企業實際支出的研發費用,在允許據實扣除的基礎上,額外增加50%的加計扣除。那麽企業的研發支出在企業所得稅扣除的金額大於其實際投入的研發支出,從而產生更大的抵稅效應,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從而達到預期鼓勵科技創新的目標。

另一方面,科技型企業的稅負降低了,其自有資金及留存利潤便會增加,便可擁有更多的可支配資金去再投資於科技領域,從而形成良性循環。

我國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分為費用化及資本化兩類,費用化即在研發支出的當年扣除,而資本化則意味著形成無形資產後、按照企業所得稅的無形資產法定折舊年限10年,將該筆研發費用加計50%扣除完。考慮貨幣的時間價值後,後者所產生的抵稅稍弱。

但根據我國原有的稅法,不允許境外研發支出在企業所得稅中加計扣除,這也是出於保護自有知識產權、鼓勵境內研發的目的。但是,我們必須看到,雖然我國科技水平突飛猛進,但仍有不少領域尚未處在世界領先水平,例如前段時間備受社會關註的集成電路就是其一,因此允許企業走出去、到科技最為發達的國家去設立研發機構,並利用東道國科研人員的研究力量,及時學習及分享到最新的研究成果,並使之盡快轉化為生產力,是科技興國中可使用的途徑之一。

因此,此次我國將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範圍擴大到了境外,對於一些企業來說是十分有利的。一方面其研發成本可以享受同等稅收待遇,另一方面,如果東道國不但科技發達、稅負還較輕,則企業可以降低境內外的稅收負擔。

科技企業延長虧損彌補期限

政策中還提到將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所謂虧損結轉主要是考慮到企業的持續經營,由於並不能確保每年均盈利,但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盈利的年度必須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為了均衡企業的稅收負擔,稅法允許虧損的企業從虧損的次年開始連續5年用這5年的盈利來彌補5年前的虧損。

該項政策雖也發揮了一定作用,但由於每個企業的生命周期不一,經營發展的規律不一,因此有時會造成企業前期所發生的虧損後期無法彌補的情況,因為其超過了5年的彌補期限。無法彌補的虧損最終無法稅前扣除,造成增加了企業的稅收負擔。因此,延長虧損彌補期限對於企業是有利的。

此次政策延長科技企業的虧損彌補期限,主要考慮到科技企業的研發周期較長,並且大量研發成本在企業初創期或萌芽期產生,而企業有可能到成長期才產生利潤,因此虧損彌補延長至10年,可以保證有更多科技型企業前期的研發支出等能盡數在稅前扣除。

創投、天使投資抵免覆蓋全國

此次政策調整還規定,將目前8個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地區和蘇州工業園區試點的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投向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按投資額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的優惠政策,推廣到全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有關優惠政策分別自1月1日和7月1日起執行。

該項政策的著力點在於投資環節,通常科技型企業在種子期、初創期投資風險較高,有可能投入成本很大,但是否能成功具有不確定性。從風險定價的理論去看,往往高風險高收益,因此一些創業投資基金及天使投資基金是願意投資在這些種子期、初創期的科技型企業的,以期獲得未來更大的回報。

從另一方面去看,許多種子期、初創期的科技型企業雖然擁有非常好的研發思路及創意,甚至擁有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但由於創業初期資金實力不夠難以將成果轉化,此時若獲得資金的資助,會有利於其發展壯大。並且,研發投入的初期成本較高,對於中小微企業而言,現金流普遍存在較大困難,因此資金的幫助非常重要。

基於投資者與被投資者雙方均有利的局面看,在政策上必然需要考慮促進創投、天使基金對於科技企業尤其中小科技企業的投資。前期我國已經出臺了相關政策,但僅覆蓋到8個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地區和蘇州工業園區試點,此次將該政策覆蓋全國,將十分有利於中小微企業的投資資金的籌集。

當然,促進科技創新的稅收激勵政策還可以做進一步深入,包括科技企業廣為關註的增值稅留抵額退稅的問題,都有待於政策的出臺及明確。(作者系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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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帶一路”稅收合作會議召開,優化稅收營商環境

5月14日,“一帶一路”稅收合作會議在哈薩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納召開,這是首次以“一帶一路”稅收合作為主題的國際會議,來自50多個國家、地區和國際組織的200多名代表出席此次會議。各方將圍繞稅收合作機制、稅收法治、納稅服務、稅收爭端解決和各國稅收能力建設等議題深入討論。

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在開幕式上作主旨演講時表示, “一帶一路”倡議自習近平主席於2013年在哈薩克斯坦首次提出以來,已有100多個國家和國際組織積極支持和參與,共建“一帶一路”已經由倡議變為行動,由理念轉化為實踐,彰顯了中國堅持對外開放的決心、推動經濟全球化的真心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初心。

王軍說,中國實行改革開放的40年,也是稅務部門助力中國經濟發展和全方位融入全球化的40年。建設“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稅收合作長效機制,是完善國際稅收治理的務實之舉,是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務實之舉,也是促進世界經濟發展的務實之舉。

優化稅收服務一直是營商環境改善的重要方面。中國稅務部門深化與“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的稅收合作,努力消除稅收壁壘,降低稅收負擔,促進經貿暢通。

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司長廖體忠告訴記者,截至2018年4月,中國稅務部門已經與25個國際組織和區域稅收組織建立合作關系,與117個國家和地區建立雙邊稅收合作機制,與“一帶一路”54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稅收協定,發布了75份國別投資稅收指南。2015年到2017年,稅務部門利用稅收協定下的相互磋商機制,開展雙邊稅收磋商211例,為“走出去”和“引進來”企業消除重複征稅128.78億元。

不少中國企業在對外投資享受到貼心的稅收服務。

比如陜西省稅務部門開展“你提出需求,我照單輔導”的訂單式按需服務,為企業量身定制涉外稅收應對專題方案。西安愛菊糧油工業集團在提出訂單需求後,當地稅務部門迅速安排國際稅收專家為企業量身打造哈薩克斯坦“出海”稅務指南。浙江省稅務部門設立全國首個國際稅收服務點,聯合與公安出入境、社保等多部門“一站式”幫助“一帶一路”企業答疑解難。

“從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到各級稅務機關,都非常重視從協定談簽、政策制定和納稅服務等角度給予‘走出去’企業最大力度的支持。”德勤中國副首席執行官蔣穎認為,稅務部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大大提升了“走出去”企業的獲得感。

被政策優惠吸引來中國投資的外商也享受到細心的稅收服務。

新疆阿拉山口口岸是中國與哈薩克斯坦的邊境口岸,也是第二座亞歐大陸橋中國段西部的橋頭堡。2018年1月,我國擴大賦予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試點,阿拉山口綜合保稅區成為擴圍區域之一,當地良好的政策環境吸引了眾多外商前來投資,哈薩克斯坦商人阿里木江就是其中之一。

“在了解到我們企業有成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試點單位的意向後,稅務部門多次進行政策答疑和輔導,不僅為我們測算稅負差異,還結合企業發展實際情況為我們提供合理化建議。”阿里木江在阿拉山口綜合保稅區投資建立了阿拉山口金絲油脂有限公司,公司從哈薩克斯坦進口油料作物等農副產品,經深加工後將成品食用油銷售到中國大陸,並出口到東亞、東南亞和中亞等十幾個國家和地區。

阿里木江表示,“成為試點企業後,一噸毛油將節約近600元,這可真不是一筆小數目,稅務部門的輔導和服務讓我們企業在中國站穩了腳跟。”

稅務總局數據顯示,2018年一季度,中國對43個“一帶一路”相關國家有新增非金融類直接投資,合計29.5億美元,占同期總額的14.4%。

同時,中國外商投資環境不斷優化,也吸引更多沿線國家企業來華投資,2018年一季度,“一帶一路”相關國家對華投資新設立企業781家,同比增長40%,實際投入外資金額84.5億元人民幣。

王軍在上述會上倡議,各方以絲路精神為指引,聚焦實現更加深入、更加全面、更加多元、更高層次的“一帶一路”稅收合作這一目標,共同推動“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實現共贏共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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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投稅收優惠擴大至全國,投資初創企業所得稅降七成

近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5號,下稱“55號文”),將稅收優惠政策從2017年規定的8個試點區擴大到全國。在全國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將能以投資額抵扣所得稅。

此前,2017年4月,財政部、稅務總局下發《關於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8號。下稱“38號文”),試點地區包括京津冀、上海、廣東、安徽、四川、武漢、西安、沈陽8個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域和蘇州工業園區。

2018年3月,總理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將創業投資、天使投資稅收優惠政策試點範圍擴大到全國。分析認為,此舉將激勵資金支持早期科技創新型企業,引導資金進入實體經濟。

也有業內人士指出,新規還要細化操作細節,防止政策套利的行為,另外各地稅務執行部門也需要對政策加強理解和學習,落實新規對創投和初創科技企業的支持。

稅收優惠政策引導投資路徑

根據55號文,創業投資企業、天使個人投資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滿2年(24個月)的,可以按投資額的70%抵扣所得稅,當年抵扣不足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天使投資個人所得稅政策自2018年7月1日起執行,其他各項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執行日期前2年內發生的投資,在執行日期後投資滿2年,且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適用上述稅收政策。

以投資機構或天使個人A為例,若其2016年7月投資一家人工智能初創企業B,投資總額為1000萬元。今年7月,A賣出了其在B的全部股權,獲得資金2000萬元,兩年間這筆投資的收益為1000萬元。根據稅收政策,A的應納稅所得額為1000X(1-70%)=300萬元,按照20%的所得稅率,A只要交60萬元所得稅,而非200萬元。

“對於創投機構,這個稅收優惠政策還是比較有吸引力的”,浙商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合夥人楊誌龍對第一財經表示,“這樣的抵稅政策對基金的年化收益率會產生較大的影響,理論上能夠直接提高IRR(內部收益率)。”他並表示,在一定程度上,這一稅收政策也會影響資金配置的方式以及投資的路徑,對於個人天使類的參與投資會產生比較大的引導性推動作用,推動產業投資人從自己投資科技類控股項目轉化成采用基金形式進行投資。

此前,在沒有稅收優惠的情況下,因為我國個人所得稅實行分筆征收,在高風險的創業投資領域,創投基金的個人合夥人、天使投資個人不管有多少筆投資虧損,只要其中一筆盈利就要繳20%的個人所得稅。

楊誌龍認為,該政策對於成熟企業經營里的科技創新也會產生推動力,比如企業本來在公司內部事業部做一個科技類的項目,以後可以把這個項目獨立孵化出來,或者采用外部合作基金的方式孵化投資。

55號文還對初創科技型企業從5個方面進行了定義,主要條件包括接受投資時,從業人數不超過200人,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均不超過3000萬元,設立時間不超過5年,接受投資當年及下一納稅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占成本費用支出的比例不低於20%等。

杭州高科技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杭州市創業投資協會會長周愷秉對第一財經表示,他認為,55號文對於初創型企業的兩條認定條件可以放寬。

“首先是關於資產總額、銷售收入的規定滿足其一就可以,有些處在研發階段的企業可能資產總額達標但銷售收入不足夠,另外5年的時間要求實際執行中也會遇到一些問題,有些借殼企業,可能轉型了但名字還在,就會不滿足初創型企業5年的時間限制。”他稱。

而對於55號文將稅收政策推廣至全國範圍,楊誌龍指出,還面臨實際操作的問題。“各地執行部門對政策的理解學習還有一個過程,目前看還沒有那麽快,還需要大家磨合溝通,高效的完成政策支持。政策紅利轉化為投資行為還要靠執行下來。”他舉例稱,“按照55號文規定,基金所投的中小科創企業享有抵稅政策,即使基金結束了,未來有關投資收益仍可以用來抵稅,如果一個投資成本有70%的抵扣的話,其他沒抵扣完的部分該如何轉到其他項目上等問題還需在具體操作中磨合。”

政策紅利應覆蓋國家級高科技企業

據第一財經統計,對投資者的稅收政策規定可以追溯到18年前,2000年至今,有關部門先後公布了6個有關創業投資的稅收文件,對合夥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標準進行了規定。

2000年9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財稅[2000]91號)是最早的一份文件,規定對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停征企業所得稅,只對其投資者的經營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2018年以來,對於合夥投資機構的合夥投資人的稅收按照個人所得稅征收的規定一直延續至今,2008年發布的財稅159號文、近年來發布的38號文以及55號文都未進行過改變。

對此,周愷秉認為,最初的核心文件是18年前頒布的,目前仍將有限合夥的投資人視作個體經營戶不太合理,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的有限合夥企業出資最低在100萬元以上,100萬正常的收入5級累計基本都會達到35%,有限合夥投資人的稅按照35%的稅比過高,他建議可以將有限合夥人改稱一般投資人,按2%去征收。

記者梳理近年的創投稅收優惠政策還發現,目前對於初創科技型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認定條件限定和稅收優惠政策都有相關文件出臺支持,但對國際家高科技企業的認定條件和稅收優惠政策尚未覆蓋。

在認定條件上,《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的通知(國科發政〔2017〕115號)規定科技型中小企業職工總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近日下發的55號文則規定初創科技型企業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均不超過3000萬元,設立時間不超過5年。

對於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聯合發布的《關於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7〕34號)規定,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7年至2019年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比如,某科技型中小企業2017年稅前利潤總額200萬元,用於研發費用是100萬元,在享受普通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應繳納企業所得稅37.5萬元,享受“更優惠”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企業可以少繳稅6.25萬元。

除了初創科技型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周愷秉認為,稅收優惠的支持範圍可以擴大,結合當前的國情,關乎國計民生的國家級高科技企業也需要支持,很多國家級高科技企業還處在研發階段,可能沒有銷售收入,但資產很大,這個文件對這類技術研發類企業的鼓勵力度不夠大,可以對國家級高科技企業也進行具體資質限定,對符合條件的覆蓋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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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稅收優惠政策推廣至全國範圍實施

近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將目前在8個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地區和蘇州工業園區試點的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投向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按投資額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的優惠政策推廣到全國範圍實施。

以下為通知全文:

關於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8〕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進一步支持創業投資發展,現就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通知如下:

一、稅收政策內容

(一)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於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以下簡稱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24個月,下同)的,可以按照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二)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以下簡稱合夥創投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於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該合夥創投企業的合夥人分別按以下方式處理:

1.法人合夥人可以按照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法人合夥人從合夥創投企業分得的所得;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2.個人合夥人可以按照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個人合夥人從合夥創投企業分得的經營所得;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三)天使投資個人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於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可以按照投資額的70%抵扣轉讓該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當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取得轉讓該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的應納稅所得額時結轉抵扣。

天使投資個人投資多個初創科技型企業的,對其中辦理註銷清算的初創科技型企業,天使投資個人對其投資額的70%尚未抵扣完的,可自註銷清算之日起36個月內抵扣天使投資個人轉讓其他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

二、相關政策條件

(一)本通知所稱初創科技型企業,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註冊成立、實行查賬征收的居民企業;

2.接受投資時,從業人數不超過200人,其中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從業人數不低於30%;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均不超過3000萬元;

3.接受投資時設立時間不超過5年(60個月);

4.接受投資時以及接受投資後2年內未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上市;

5.接受投資當年及下一納稅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占成本費用支出的比例不低於20%。

(二)享受本通知規定稅收政策的創業投資企業,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註冊成立、實行查賬征收的居民企業或合夥創投企業,且不屬於被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的發起人;

2.符合《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令第39號)規定或者《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05號)關於創業投資基金的特別規定,按照上述規定完成備案且規範運作;

3.投資後2年內,創業投資企業及其關聯方持有被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的股權比例合計應低於50%。

(三)享受本通知規定的稅收政策的天使投資個人,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不屬於被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的發起人、雇員或其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下同),且與被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不存在勞務派遣等關系;

2.投資後2年內,本人及其親屬持有被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比例合計應低於50%。

(四)享受本通知規定的稅收政策的投資,僅限於通過向被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直接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股權投資,不包括受讓其他股東的存量股權。

三、管理事項及管理要求

(一)本通知所稱研發費用口徑,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等規定執行。

(二)本通知所稱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員及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人員。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按照企業接受投資前連續12個月的平均數計算,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平均計算。

本通知所稱銷售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與其他業務收入;年銷售收入指標,按照企業接受投資前連續12個月的累計數計算,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累計計算。

本通知所稱成本費用,包括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三)本通知所稱投資額,按照創業投資企業或天使投資個人對初創科技型企業的實繳投資額確定。

合夥創投企業的合夥人對初創科技型企業的投資額,按照合夥創投企業對初創科技型企業的實繳投資額和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人占合夥創投企業的出資比例計算確定。合夥人從合夥創投企業分得的所得,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合夥企業合夥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9號)規定計算。

(四)天使投資個人、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合夥創投企業、合夥創投企業法人合夥人、被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應按規定辦理優惠手續。

(五)初創科技型企業接受天使投資個人投資滿2年,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天使投資個人轉讓該企業股票時,按照現行限售股有關規定執行,其尚未抵扣的投資額,在稅款清算時一並計算抵扣。

(六)享受本通知規定的稅收政策的納稅人,其主管稅務機關對被投資企業是否符合初創科技型企業條件有異議的,可以轉請被投資企業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相關材料。對納稅人提供虛假資料,違規享受稅收政策的,應按稅收征管法相關規定處理,並將其列入失信納稅人名單,按規定實施聯合懲戒措施。

四、執行時間

本通知規定的天使投資個人所得稅政策自2018年7月1日起執行,其他各項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執行日期前2年內發生的投資,在執行日期後投資滿2年,且符合本通知規定的其他條件的,可以適用本通知規定的稅收政策。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8號)自2018年7月1日起廢止,符合試點政策條件的投資額可按本通知的規定繼續抵扣。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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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稅支持創投!創投企業和天使個人稅收優惠政策擴圍全國

為了促進創業投資健康發展,5月16日,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公布了《關於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這意味著去年在京津冀等8個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域和蘇州工業園區實行的稅收優惠政策,正式擴圍至全國。

第一財經記者發現,此次《通知》對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所設置的具體條件與此前基本一致。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主體主要有三類,分別是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投資方式均是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時間需滿兩年。

比如,天使投資個人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於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可以按照投資額的70%抵扣轉讓該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當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取得轉讓該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的應納稅所得額時結轉抵扣。

天使投資是初創企業融資的渠道之一,由於風險高、相關激勵措施不足,我國天使投資發展較慢。不過這次天使投資個人享受上述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將鼓勵天使投資的發展。

去年上海落地了全國首單天使投資人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的個稅優惠政策。當時上海聖劍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4名自然人股東一起到上海市嘉定區稅務局辦理了天使投資個人投資額抵扣個人所得稅備案事項。備案完成後,享受投資抵扣優惠的天使個人盧增祥說:“得益於天使投資抵扣優惠政策,未來轉讓公司股權時,將可減免數十萬元個人所得稅,備受鼓舞!”

不過,想要享受這一稅收優惠政策,需要符合不少要求。比如,被投資的初創科技企業需要滿足五大條件,包括接受投資時,從業人數不超過200人,其中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從業人數不低於30%;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均不超過3000萬元;接受投資當年及下一納稅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占成本費用支出的比例不低於20%。

享受上述《通知》規定稅收政策的創業投資企業、天使投資個人也需要滿足相應條件。比如,天使投資個人不屬於被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的發起人、雇員或其親屬。投資後2年內,本人及其親屬持有被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比例合計應低於50%。

《通知》稱,天使投資個人所得稅政策自2018年7月1日起執行,其他各項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執行日期前2年內發生的投資,在執行日期後投資滿2年,且符合本通知規定的其他條件的,可以適用本通知規定的稅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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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億減稅降費,稅收為何還在高增長

今年定下了超萬億元的減稅降費目標,但前4個月全國稅收收入同比增長16.5%,遠超經濟增速,這引起一些業內人士的疑問:為何政府大力減稅降費下,稅收卻仍保持高速增長?減稅降費真的落地了嗎?

接受第一財經采訪的業界人士稱,作為經濟晴雨表,稅收收入保持較快增長的背後,是中國經濟穩中向好,企業效益和居民收入持續改善。而工業品價格處於相對較高水平,帶動以現價計算的相關稅收快速增長。

此外,多位財稅專家告訴第一財經記者,近些年地方加強稅收征管也是稅收較高增速的一大原因。前幾個月稅收收入高增長並不意味著減稅降費政策沒有落地,相反不少企業收到實實在在的減稅紅包,前四個月非稅收入負增長也是減負落地的體現。而隨著增值稅稅率下調等重磅政策在今年5月1日推出,以及個人所得稅減稅政策年內實施等因素影響,後期稅收收入增速將會回落。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馮俏彬告訴第一財經,一方面,國家大規模減稅降費政策真正落地給企業減負;另一方面,地方為了維持支出,通過加價、賣地等方式來彌補損失,“一個手出,一個手進”,社會總負擔水平並沒有明顯下降。而這背後就是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改革尚未到位,政府收入體系還未理順。

稅收高增長的背後

近期財政部公布數據顯示,1~4月累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69019億元,同比增長12.9%。其中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中的稅收收入60898億元,同比增長16.5%;非稅收入8121億元,同比下降8.8%。

前四個月稅收收入16.5%的高速增長引起市場關註,它不僅高於去年同期數據(11.8%),更是遠遠高於經濟增速(一季度為6.8%)。

稅收一直被視為經濟的晴雨表。馮俏彬表示,稅收增速與經濟增速呈現正向關系,經濟企穩增速越高,稅收收入也會水漲船高。此外由於我國主要是增值稅等為主的間接稅稅制,稅收收入跟價格相關性更高,近些年工業商品價格處於較高水平,帶動以現價計算的相關稅收快速增長。

東方金誠研究發展部副總經理王青告訴第一財經,前四個月稅收高增長主要緣於2017年以來工業產品價格上漲較快,帶動增值稅收入大幅增長。工業企業利潤顯著上升,推動企業所得稅增速達到兩位數。居民收入增長,特別是二手房交易量處於高位,直接導致個人所得稅在前4個月同比增速達20.8%;此外,進口高增長也帶動相關增值稅、消費稅和關稅合計收入出現兩位數增長。

一季度財政部財政收支情況新聞發布會上,財政部國庫司負責人婁洪曾對第一財經表示,一季度全國財政收入開局良好,是我國經濟持續穩中向好、企業效益和居民收入持續改善、工業品價格仍處高位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而隨著減稅降費政策力度加大、生產價格指數(PPI)同比漲幅可能有所放緩,國際國內經濟運行的不確定因素會給後期財政增收帶來一定影響。

從我國歷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增速來看,不少年份一季度收入多數都保持較高增速,但隨後收入增速逐步下滑。以同樣實施大規模減稅降費的2017年為例,前四個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同比增長11.8%,但2017年全年這一數字回落為7.4%。

減稅降費激發經濟潛能

前四個月稅收收入高增長之下,不少人士擔心這可能反映了減稅降費政策沒有真正落地。

山東財經大學財稅研究中心主任潘明星告訴第一財經,政府減稅降費並不意味著稅收收入一直下滑。減稅降費也是積極財政政策,通過給企業減稅降費來增加企業投資能力,進一步促進經濟增長,從而後期帶來稅收收入增加。這些年減稅降費是實實在在的,它也促進了中國經濟增速企穩。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全年減稅降費1.1萬億元,此後幾次國務院常務會議相繼推出具體減稅降費政策。但由於部分重磅減稅政策實施日期為5月1日,因此在前四個月稅收收入中還未能反映出最新的減稅效益。

比如,國務院明確5月1日起,將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築、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預計全年可減稅2400億元。這筆巨額減稅真正體現在稅收收入賬上要到6月份,而且這筆減稅金額體現在政策實施後完整的一個年度。

王青表示,增值稅是我國第一大稅種,此次稅率下調將下拉財政收入增速1.5~2.0個百分點,預計2018年全年財政收入增速將呈前高後低走勢,最終不會高於上年7.4%的水平,也將顯著低於名義GDP約10.0%的增速,應該說今年減稅降費的效果將是實實在在的。

其實不少企業測算發現,能夠享受到減稅新政的實惠。比如山東萬華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算了一筆賬:以2017年全年銷項稅額為例,企業產生適用17%稅率的銷項稅額32.3億元,若增值稅稅率降至16%,銷項稅額將變為30.4億元,減少了1.9億元,扣除進項少抵扣部分影響,全年增值稅減負將達7000萬元。

隨著多項降費政策在今年1月實施,前四個月非稅收入8121億元,同比下降8.8%。這也體現了降費成效。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誌勇告訴第一財經,減稅頗有成效,要不然財政收入增速會更高。這也意味著未來減稅有更大空間。

一位財政部人士預計,今年全年財政收入跟年初預算數據相差不會太大。即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83177億元,增長6.1%。

財政體制改革刻不容緩

馮俏彬認為,由於地方財政要幹的事情多,而收入少,這就導致了地方一邊在落實中央減稅降費決策部署,讓相關政策落地,另一邊為了維持支出的盤子,有很強的稅費征管動力,通過各種方式來維持收入,這也就導致了企業和社會對減稅降費獲得感不強,因為社會總體負擔水平並沒下降,甚至有所回升。

她表示,以2017年為例,中央政府減負1萬億元,但同期財政收入增加12961.6億元。進一步分析還發現,這兩年的主要增長源基本相同,即主要集中在各類政府性基金(尤其是土地出讓金)、個人所得稅以及某些稅種的清繳方面。

今年前4個月,地方政府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即賣地收入)17958億元,同比增長40.7%。一位地方稅務人士告訴第一財經,現在地方財政依然非常依賴土地收入。

“即使考慮到經濟增長所導致的稅收增長以及加強征管的因素,這種‘堤內損失堤外補’的現象也十分明顯。這表明,只能在政府收入這一綜合性的框架下,全面看待與實施減稅降費,才能達到真正為企業降成本、為社會減負擔的目的。”馮俏彬說。

她建議,加快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由於地方調控收入能力比較強,有動力增加收入,可以考慮建立全國人大對社會總負擔水平進行宏觀控制的相關機制。比如,引入“增減同步”機制,即為了保持總負擔水平不變,應要求政府在出臺或新增一個收入項目時,同時減少另一個收入項目,做到增減在兩個方向上的同時、同步、同量,以保持社會總負擔水平的基本穩定。

今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這是央地權責劃分改革首個細分領域的文件,它明確了基本義務教育等18個基本公共服務事項的央地權責,解決部分基本公共服務地方支出責任偏重問題。2019年1月1日將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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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疑:萬億減稅降費,稅收為何還在高增長

今年定下了超萬億元的減稅降費目標,但前4個月全國稅收收入同比增長16.5%,遠超經濟增速,這引起一些業內人士的疑問:為何政府大力減稅降費下,稅收卻仍保持高速增長?減稅降費真的落地了嗎?

接受第一財經采訪的業界人士稱,作為經濟晴雨表,稅收收入保持較快增長的背後,是中國經濟穩中向好,企業效益和居民收入持續改善。而工業品價格處於相對較高水平,帶動以現價計算的相關稅收快速增長。

此外,多位財稅專家告訴第一財經記者,近些年地方加強稅收征管也是稅收較高增速的一大原因。前幾個月稅收收入高增長並不意味著減稅降費政策沒有落地,相反不少企業收到實實在在的減稅紅包,前四個月非稅收入負增長也是減負落地的體現。而隨著增值稅稅率下調等重磅政策在今年5月1日推出,以及個人所得稅減稅政策年內實施等因素影響,後期稅收收入增速將會回落。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馮俏彬告訴第一財經,一方面,國家大規模減稅降費政策真正落地給企業減負;另一方面,地方為了維持支出,通過加價、賣地等方式來彌補損失,“一個手出,一個手進”,社會總負擔水平並沒有明顯下降。而這背後就是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改革尚未到位,政府收入體系還未理順。

稅收高增長的背後

近期財政部公布數據顯示,1~4月累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69019億元,同比增長12.9%。其中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中的稅收收入60898億元,同比增長16.5%;非稅收入8121億元,同比下降8.8%。

前四個月稅收收入16.5%的高速增長引起市場關註,它不僅高於去年同期數據(11.8%),更是遠遠高於經濟增速(一季度為6.8%)。

稅收一直被視為經濟的晴雨表。馮俏彬表示,稅收增速與經濟增速呈現正向關系,經濟企穩增速越高,稅收收入也會水漲船高。此外由於我國主要是增值稅等為主的間接稅稅制,稅收收入跟價格相關性更高,近些年工業商品價格處於較高水平,帶動以現價計算的相關稅收快速增長。

東方金誠研究發展部副總經理王青告訴第一財經,前四個月稅收高增長主要緣於2017年以來工業產品價格上漲較快,帶動增值稅收入大幅增長。工業企業利潤顯著上升,推動企業所得稅增速達到兩位數。居民收入增長,特別是二手房交易量處於高位,直接導致個人所得稅在前4個月同比增速達20.8%;此外,進口高增長也帶動相關增值稅、消費稅和關稅合計收入出現兩位數增長。

一季度財政部財政收支情況新聞發布會上,財政部國庫司負責人婁洪曾對第一財經表示,一季度全國財政收入開局良好,是我國經濟持續穩中向好、企業效益和居民收入持續改善、工業品價格仍處高位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而隨著減稅降費政策力度加大、生產價格指數(PPI)同比漲幅可能有所放緩,國際國內經濟運行的不確定因素會給後期財政增收帶來一定影響。

從我國歷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增速來看,不少年份一季度收入多數都保持較高增速,但隨後收入增速逐步下滑。以同樣實施大規模減稅降費的2017年為例,前四個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同比增長11.8%,但2017年全年這一數字回落為7.4%。

減稅降費激發經濟潛能

前四個月稅收收入高增長之下,不少人士擔心這可能反映了減稅降費政策沒有真正落地。

山東財經大學財稅研究中心主任潘明星告訴第一財經,政府減稅降費並不意味著稅收收入一直下滑。減稅降費也是積極財政政策,通過給企業減稅降費來增加企業投資能力,進一步促進經濟增長,從而後期帶來稅收收入增加。這些年減稅降費是實實在在的,它也促進了中國經濟增速企穩。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全年減稅降費1.1萬億元,此後幾次國務院常務會議相繼推出具體減稅降費政策。但由於部分重磅減稅政策實施日期為5月1日,因此在前四個月稅收收入中還未能反映出最新的減稅效益。

比如,國務院明確5月1日起,將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築、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預計全年可減稅2400億元。這筆巨額減稅真正體現在稅收收入賬上要到6月份,而且這筆減稅金額體現在政策實施後完整的一個年度。

王青表示,增值稅是我國第一大稅種,此次稅率下調將下拉財政收入增速1.5~2.0個百分點,預計2018年全年財政收入增速將呈前高後低走勢,最終不會高於上年7.4%的水平,也將顯著低於名義GDP約10.0%的增速,應該說今年減稅降費的效果將是實實在在的。

其實不少企業測算發現,能夠享受到減稅新政的實惠。比如山東萬華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算了一筆賬:以2017年全年銷項稅額為例,企業產生適用17%稅率的銷項稅額32.3億元,若增值稅稅率降至16%,銷項稅額將變為30.4億元,減少了1.9億元,扣除進項少抵扣部分影響,全年增值稅減負將達7000萬元。

隨著多項降費政策在今年1月實施,前四個月非稅收入8121億元,同比下降8.8%。這也體現了降費成效。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誌勇告訴第一財經,減稅頗有成效,要不然財政收入增速會更高。這也意味著未來減稅有更大空間。

一位財政部人士預計,今年全年財政收入跟年初預算數據相差不會太大。即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83177億元,增長6.1%。

財政體制改革刻不容緩

馮俏彬認為,由於地方財政要幹的事情多,而收入少,這就導致了地方一邊在落實中央減稅降費決策部署,讓相關政策落地,另一邊為了維持支出的盤子,有很強的稅費征管動力,通過各種方式來維持收入,這也就導致了企業和社會對減稅降費獲得感不強,因為社會總體負擔水平並沒下降,甚至有所回升。

她表示,以2017年為例,中央政府減負1萬億元,但同期財政收入增加12961.6億元。進一步分析還發現,這兩年的主要增長源基本相同,即主要集中在各類政府性基金(尤其是土地出讓金)、個人所得稅以及某些稅種的清繳方面。

今年前4個月,地方政府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即賣地收入)17958億元,同比增長40.7%。一位地方稅務人士告訴第一財經,現在地方財政依然非常依賴土地收入。

“即使考慮到經濟增長所導致的稅收增長以及加強征管的因素,這種‘堤內損失堤外補’的現象也十分明顯。這表明,只能在政府收入這一綜合性的框架下,全面看待與實施減稅降費,才能達到真正為企業降成本、為社會減負擔的目的。”馮俏彬說。

她建議,加快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由於地方調控收入能力比較強,有動力增加收入,可以考慮建立全國人大對社會總負擔水平進行宏觀控制的相關機制。比如,引入“增減同步”機制,即為了保持總負擔水平不變,應要求政府在出臺或新增一個收入項目時,同時減少另一個收入項目,做到增減在兩個方向上的同時、同步、同量,以保持社會總負擔水平的基本穩定。

今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這是央地權責劃分改革首個細分領域的文件,它明確了基本義務教育等18個基本公共服務事項的央地權責,解決部分基本公共服務地方支出責任偏重問題。2019年1月1日將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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