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東豪專欄:對財經界影響至深的案件
1 :
GS(14)@2011-10-26 00:23:21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307&art_id=15736325
2011年 9月 17日,香港法律專業學會舉辦了一場講座,主題是「上海地產案的反思」,主講者是前的近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黎壽昌。講座本安排在普通會議室舉行,但由於法律界反應踴躍,後來改去會展舉行,據聞出席人數接近 1000人。
法律界人士對這個講座這麼感興趣,是因為上海地產案代表法律界,以至財經界從業員都知道,但又不會深入談論的一宗案件。案件太震撼,判決對香港財經界影響至深,從判案至今,每當有人提起「上海地產」 4個字,大家都會靜下來,心照了,不用說細節,因為說出來只會令大家心裏不舒服。我甚至認為,這案件令財經界分為兩個時期:「上海地產前」和「上海地產後」,上海地產案後所有事不再一樣。
這個講座吸引之處是,黎壽昌是上海地產案被判入獄的 6個專業人士其中一個。上海地產案發生前,黎壽昌是的近律師事務所最資深的合夥人之一,他活躍參與政府和法律界公職,在法律界知名度很高。由高處跌入深淵,噩夢過後,大部份人選擇平靜地過新生活,但黎壽昌願意站在 1000人(而且是對法律最有看法的同業)面前,公開談自己的經歷,需要不凡的勇氣。
我未受過專業法律訓練,不直接認識案中任何一個人,但這幾年來我一直跟進這宗案件的發展,吸引着我的是案情太似曾認識,我很容易便了解到這案件的關鍵。這案件又多共鳴又不遙遠,被判入獄的人可以是我的朋友,或者可以是……
先回顧上海地產案。上海地產案的主角是曾被稱為「上海首富」的周正毅,案情是 2002年周正毅向中銀香港借 22億元,用作收購上市公司建聯通( 067,後改名為上海地產)。建聯通是一個現金殼,周正毅隱瞞證監會、港交所、建聯通小股東,沒有在收購通告中披露,在完成收購建聯通後,打算安排建聯通收購多個周正毅自己持有的內地物業,然後還款給中銀香港。基本上周正毅是借用中銀香港的貸款走了一個圈,即是玩空手道。
玩空手道這行為是港交所不會容許,假如港交所知道周正毅收購後會掏空建聯通的現金,來當作收購建聯通之資金,根本不會批准周正毅收購建聯通。控方提供大量證據,指證周正毅串同多位公司高層、律師、銀行家等專業人士詐騙和發佈假資料,關鍵是收購通告中有不符合事實的聲明。
黎壽昌等 6名專業人士,在建聯通收購中分別代表周正毅和中銀香港,全部在 2008年 9月在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入獄 12個月至 33個月。被告向上訴法院上訴,上訴法院維持原判,最後被告上訴至終審法院,案件在今年 7月審結,黎壽昌等被告獲判無罪。
沒有收受個人利益下判入獄
這宗案件轟動財經界,銀行家和律師替客戶處理個案,在沒有收受個人利益的情況下,被判入獄,在香港沒有先例。法官判詞也指專業人士被告是為爭生意而犯案,並無個人利益。法官指,專業人士被告初時或者未知悉周正毅的不誠實動機,但當他們接觸周正毅及商討收購計劃後,以他們的專業知識,沒理由不質疑周正毅的行為應是一名騙徒,也沒理由不知道周正毅收購建聯通的空手道計劃。
我的非專業解讀是,即使在狹窄的法律條文中過到關,當大量證據顯示專業人士應該要知道一些事情,便不可能只顧自己負責範圍的一小塊,假裝看不到全局。當資料顯示,這件事情正走向可能會犯法的方向,具備專業知識的人士有責任告發並且叫停,這是控方的主要論點。至於辯方則因為各被告的位置和參與程度不同,各人提出不同的自辯。
案件判決後,財經界譁然,震撼程度大至難以形容,原來專業人士會因為自己的專業判斷,不是收受不正當利益,而要入獄。這些入獄的專業人士,全部在行內有江湖地位,是很多人認識,甚至是受尊重的人物。專業人士做錯事,罰錢釘牌是一回事,坐監完全是另一回事,這些人只是為公司賺取正常收入,表面上只是做專業人士份內應做的事,但後果竟然如此難以想像。對大部份人來說,坐監是懲罰打家劫舍、偷扼拐騙的壞人,怎可能是黎壽昌。
「上海地產」成「會坐監」代號
可是,細看案情和法官判詞,財經界心裏卻充滿矛盾。事後看,周正毅的空手道大計太清晰,明顯至些少煙幕也懶得去製造,而且收購文件的確存在失實資料。想到這裏,財經界心裏抖顫:「我以前都給予過這類意見,唯一分別是我沒被人捉到。」財經界對入獄的專業人士表達的情感,撇開司法公正與否,是萬分同情。
上海地產案對財經界有兩個深遠影響:第一、專業人士不敢再博。「上海地產」這 4個字不時會在中環會議室出現,背景通常是,客戶要求專業人士在港交所上市條例或證監會收購合併條例中鑽空子,想辦法繞過一些障礙,達到一些目的。會議進行到某階段,專業人士彈出一句「這可能是上海地產」,所有人立刻靜下來,轉談其他話題,或無癮地提早散會。
上海地產案之前,專業人士要婉轉地提點客戶,不可太直接,其實他們最想在客戶面前大喝一聲:「會坐監㗎」,但很多時難以啟齒。今日「上海地產」已成為真的會坐監的代號,這 4個字一出,大家立即變得收斂。不少專業人士以上海地產案作為培訓新人的課程,教訓是千萬不要以為可瞞天過海,很多時是因為其他人日後出事引至爆煲,後果是不知連累多少人。
第二、是財經界不再信甚麼內地首富。其實不只是不信內地首富,面對任何身份不明的客戶,也要打醒精神,或者最簡單的處理方法是,不接受有危險的客戶的委託。特別是一些客戶似已有了全盤計劃,但選擇只告訴專業人士計劃某部份。當專業人士對客戶猶豫,上海地產案即時在腦海泛起,坐在枱的另一面,假如是翻版周正毅,應怎辦?
上海地產案後,我認為辦法有兩個:閣下有資格說不的話,快快說不;沒資格說不的話,就詐病、放假或製造一些可以甩身的衝突,總之遠離這客戶。
專業人士會被判坐監的恐懼,間接地打擊企業管治改革。多年來企業管治改革者一直想推動一項改變,就是為港交所上市條例加入法律約束力( Statutory backing),有必要時加入刑事責任。上市條例欠缺約束力,是改革者最詬病的地方。上市條例實為冇牙老虎,以最受關注的上市公司不及時披露股價敏感資料為例,犯事者最多是被公開譴責,最嚴重懲罰是日後禁止擔任上市公司董事,欠實質阻嚇作用。
上市條例實為冇牙老虎
兩三年前改革者曾佔上風,當時有大型企業爆出醜聞,民意可能支持較嚴厲的法規,改革者以為可推動政府,克服利益集團的阻力,一舉立法。但可能受到上海地產案的影響,專業人士被判入獄的可能性太恐怖了,利益集團空前團結地,把上市條例法定化的建議打垮。
今年 6月,經過多年擾攘後,上市公司披露股價敏感資料的立法草案正式刊憲,最快明年中實施,草案棄用刑事罰則,最高罰則是罰款 800萬元。財經界人士大都認為,上海地產案把刑事化的可能性變得真實,是改革失敗的原因之一,想不到上市條例化經過多年爭拗,最後敗在周正毅手上。
上海地產案中專業人士在刑滿出獄之後,把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今年 7月終院裁定被告上訴得直,撤銷所有控罪。黎壽昌等被告上訴至終院時,全部已在獄中服滿刑期,為的是討回公道。據出席黎壽昌講座人士指,講座最感人場面,是黎壽昌在台上感謝在場的太太。
蔡東豪
案件速遞 詐騙應科院 兩高層否認控罪
1 :
GS(14)@2012-04-04 17:59:08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219840

首被告李耕獲准以兩萬元保釋候訊。梁鑑章攝
【本報訊】獲政府創新科技署資助的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其兩名前高層涉嫌夥同一間科技公司東主,串謀詐騙應科院逾 17萬元,案件昨於沙田裁判法院提訊。三人分別否認共三項控罪,案件押後至本月 30日作審前覆核,各人獲准以兩萬元保釋候訊。
以假單訛稱買軟件
兩女一男被告依次為應科院前研發總監李耕( 51歲)、應科院前經理周祖兒( 34歲),及奧粨科技有限公司東主梁樂觀( 49歲)。控罪指 09年 12月至 10年 8月,被告藉遞交採購申請表等串謀詐騙應科院;首被告另連同另一員工於 10年 4月 29日,以假採購單訛稱需購買軟件。
2 :
KENLIN(17685)@2012-04-04 22:50:31呢D粉腸, 每個月白豆6/7 皮人工仲要呃! 真係得閒得濟坐係度/而且冇王管就唸盡所有方法搵著數!
案件速遞︰ 誇張造假 1400元變1155億
1 :
GS(14)@2013-01-24 00:16:53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123/18143605
【本報訊】瑞士安勤私人銀行一名聯席董事,串謀馬來西亞籍金融投資顧問及德國籍商人,製造虛假資金及可用信貸證明,訛稱商人所開設的投資公司在其銀行擁有資金超過149億美元(約1,155億港元),但其實該公司只有不足180美元(約1,400港元)存款。聯席董事及投資顧問昨認罪,分別被判監23個月及兩年。
42歲被告陳家俊及45歲任投資顧問的被告Kamarulzaman Bin Annuar於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罪。案發於09至10年間,因有不同人士向涉案銀行查詢由陳所簽署多份信件的可信性,銀行遂展開內部調查而揭發。兩被告昨求情說遭已潛逃的55歲商人Gunter Werner Matthews游說及引誘犯案。法官指有關虛假資金的數額非常大,文件一經使用,必會對他人造成不利或損失。
案件編號:DCCC811/12& DCCC1271/11
披露案件兒童身份 《新報》前總編候判
1 :
GS(14)@2014-10-18 22:58:03
【本報訊】《新報》報道一宗少年法庭案件時,不僅報道涉案兒童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更刊登兒童母親及祖母照片,令兒童身份被識別。
稱沒細閱內容 向法庭致歉
時任《新報》社長兼總編輯葉德輝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就少年法庭的任何法律程序發表一項書面報導」罪,裁判官待索閱其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本月31日判刑。辯方為被告葉德輝(62歲)求情時指,案發當日首三個編採會議均沒見到涉案報道,至最後的會議才見到,他因信任下屬,故沒有詳細查閱內容而犯案,並非刻意披露涉案兒童身份,現向法庭致歉。被告事發後與公司解約,失去月薪7萬元的工作,現時在大學講授媒體寫作及現代詩,月入2萬元。案情透露,屯門裁判法院少年法庭今年3月11日就兒童X的案件進行法律程序,《新報》翌日刊登題為「單親母爭病子撫養權 社署申請交保良局照顧」的報道,報道提及聆訊內容,如X的母親照顧X時遇到的困難,又提及X的簡稱、年齡、出生年月、居住地區及健康狀況、X母親的簡稱及X祖母的姓氏,更刊登X母親及祖母的照片,警方接報後拘捕被告。案件編號:ESCC3030/14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1018/18903919
七警案 曾健超認出部份被告控辯雙方需時研究新口供 案件今續審
1 :
GS(14)@2016-06-06 02:58:05■七警案昨日開審,被告警員抵達法院時,獲李偲嫣為首的撐警人士喊口號支持。何家達攝
【本報訊】前年佔領運動期間,7名警員涉在金鐘添馬公園暗角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被無綫電視等傳媒拍下過程。事隔18個月,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七警維持不認罪。由於曾健超前日錄取了新口供,相片及影帶中認出自己及部份被告,控辯雙方需時研究,辯方另於前日才收到律政司提供逾500頁文件,押後至今午才傳召證人。記者:歐陽聯發 楊思雅案件料以案中案方式,先審理相關新聞片段可否呈堂。據悉曾健超一早有意就七警案補錄口供,惟他希望等候潑液體襲警案審結,該案本周一才完結。消息指,他前日再到警署錄取口供,在相片及影帶中認出自己就是被制服抬走的黑衣人,及認出部份被告。至於控方交出的新文件,辯方認為有重要性,早已向控方索取,但至前日才取到。
7被告繼續否認控罪
七警昨由私家車接載到庭,他們清一色結上警方傳統黃紅黑斜間領呔,其中同屬反黑組的劉興沛(38歲)和黃偉豪(36歲),及警員陳少丹(31歲)直到步入法庭後才脫下口罩和墨鏡。七警於犯人欄內狀甚輕鬆互有交談,但開庭後他們顯得緊張,眉頭緊鎖,部份人戴上耳機聽繙譯。七警否認前年10月15日在龍匯道政府大廈變電站外,蓄意嚴重傷害曾健超。陳少丹另否認同日在中區警署接見室內襲擊曾健超。外籍主控、資深大律師麥禮士甫開庭便指,曾健超周二向警方錄取一份額外的證人供詞,由於文件是中文,未有時間閱讀。代表高級督察劉卓毅(29歲)的資深大律師清洪質疑,為何本案去年10月首次提訊、兩個月後移交區院,曾健超偏偏近日才錄口供。法官杜大衛問新提交文件包括甚麼,麥禮士指新材料主要包括曾健超早前申請司法覆核要求公開七警身份的文件和誓章,及其他控方不依賴的資料。法官再問為何不能提早給辯方,麥禮士指他本人沒代表該司法覆核案,也是近日才取得有關文件。代表陳少丹的大狀鍾偉強質疑,部份資料提到認出被告的警員,顯然與案有關,非如控方所說「不依賴」。鍾又表明反對將中區警署的閉路電視片段呈堂。
■有警員涉嫌在前年佔領運動期間毆打曾健超。
【控方】■資深大律師麥禮士指需時研究曾健超的新口供。
【辯方】■代表次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清洪抵達法院時險摔倒;他在庭上質疑曾健超為何近日才補錄口供。
辯方反對呈涉毆打片
辯方又表明反對now、無綫、蘋果日報及亞視共4間傳媒的新聞片段呈堂,並爭議全部影片的真實性,包括片中人是否被告,建議用案中案方式先處理片段可否呈堂。控方預計要傳召曾健超及6名拘捕警員,以證明片段真確,若以案中案審理,正審時部份證供或重叠,證人又要再次出庭,故反對用案中案方式。代表總督察黃祖成(48歲)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要求法庭准許被告使用平板電腦閱讀案中文件,法官表示要再考慮。
【辯方】■代表首被告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要求讓被告用平板電腦閱文件。
7名被告依次為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觀塘區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觀塘區反黑組警長白榮斌(42歲)、觀塘區反黑組警員劉興沛、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員陳少丹、九龍城區刑事偵緝警員關嘉豪(32歲)及觀塘區反黑組警員黃偉豪。案件編號:DCCC980/15
黃祖成(48歲)有組織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
劉卓毅(29歲)觀塘區反黑組高級督察
白榮斌(42歲)觀塘區反黑組警長
劉興沛(38歲)觀塘區反黑組警員
陳少丹(31歲)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員
關嘉豪(32歲)九龍城區刑事偵緝警員
黃偉豪(36歲)觀塘區反黑組警員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602/19637830
中央質疑部份案件無落力查 欠忠誠 廉署地震 傳執行處一姐「墮馬」
1 :
GS(14)@2016-07-06 08:04:28■廉署署理執行處首長李寶蘭被傳落馬,由處長丘樹春(右圖)接任。
【本報訊】廉署發生人事「地震」,廉署昨內部盛傳,於去年7月17日接替退休的黃世照晉升為署理執行處首長的李寶蘭「墮馬」,改由現任執行處處長(私營機構)丘樹春接替,而李則改任執行處處長。據悉,今次廉署「換馬」涉政治因素,與中央對李不信任有關。記者:謝明明
現年53歲的李寶蘭成為廉署執行處「一姐」未夠一年,廉署內部昨突盛傳李「被換馬」,改由丘樹春署理執行處首長,廉署內部大感震驚。據悉,李寶蘭獲悉「被降」消息極不開心,忍不住流淚。李現時月薪逾17萬元。
或由丘樹春接任
據悉,今次廉署「換馬」涉政治因素。消息指,按廉署架構,廉政專員雖為廉署最高負責人,但統領廉署實際運作及執法的卻是身兼副廉政專員的執行處首長,執行處首長之下有兩名處長,分別負責處理私營機構和政府部門的貪污。「執行處首長先至係掌握大權,專員冇調查實權」。李寶蘭是前廉政副專員兼執行處首長李銘澤愛將,2012年李銘澤退休,當時有傳李寶蘭有機會接棒,但新任廉政專員白韞六卻委任大學同學、剛退休的前執行處處長黃世照接任執行處首長,令李寶蘭未能再上一層樓。黃世照去年7月退休,白韞六委任李寶蘭署理執行處首長,但據悉,相關委任惹中央不滿。消息指:「中央一直唔信任李寶蘭,話佢曾到美國FBI受訓,同美國關係良好,質疑佢對中央嘅忠心程度。」
被指不喜歡應酬
李另一不獲中央信任原因,是其接任廉署執行處首長後的「成績」不佳,「中央不滿廉署喺好多案件上冇落力調查同起訴,而掌握廉署調查實權嘅李寶蘭就成為被追究對象,佢又唔鍾意應酬,同中央官員關係一般」。至於盛傳接棒的丘樹春,是黃世照的愛將,黃2012年重掌廉署後積極培育丘做接班人,2013年3月將時任署理執行處處長的林健明拉下來,做回助理處長,然後擢升丘為署理執行處處長,所以丘是接任執行處首長的熱門人選之一。曾任職廉署調查主任的北區區議員林卓廷指出,今次廉署高層「換馬」不尋常,「黃世照接任執行處首長3年,然後搵有超過30年調查經驗嘅李寶蘭接棒,如今卻換馬,真係好唔尋常,廉署有必要向公眾交代原因」。前廉署總調查主任的大律師查錫我亦對事件感到詫異,「除非李寶蘭犯咗大錯,否則,唔會換馬」。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706/19683597
警開槍致命案件 今年增6%
1 :
GS(14)@2016-07-09 06:57:14《華盛頓郵報》統計數字顯示,美國今年上半年有關警員開槍致命的案件有491宗,較去年同期上升近6%;不過,其實同期執勤時殉職的美國警察亦有20人,較去年增加25%。
九成被殺者有武器
更值得留意是,黑人被警察開槍射中的機會雖然是白人的2.5倍,但50%被警槍殺的都是白人,而且逾90%被殺的人身上都有武器。有前線警員憤憤不平,認為致命槍擊數字居高不下,是罪犯一手造成;而逾半警察開槍致命的案件,都是對方首先開槍,警方為自衞或保護途人被迫還火。過去幾年,美國已加強訓練警察應付無槍械或有精神病紀錄的疑犯,試圖減少不必要的命案,不過全國警隊對截查持槍人士的技巧卻沒有統一標準。有逾30年執法及在政府工作經驗的前警長德拉戈指出,溝通至關重要,當警察知道對方有槍,通常都想親自取走對方的槍械以策安全,但同時被截查的人亦會急於想拿出持槍執照,證明自己合法攜槍;要知道伸手取銀包的動作,其實跟取槍無異,不少悲劇亦因此而起,所以最好還是聽從警方指示為妙。美國《華盛頓郵報》/商業內幕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709/19688001
案件重組太逼真殺警情侶接吻似拍戲
1 :
GS(14)@2016-09-02 05:49:34印尼峇里警員蘇達薩(Wayan Sudarsa)伏屍沙灘謀殺案,英國男子泰勒(David Taylor)及其澳洲女友康納(Sara Connor)周三清晨到兇案現場案件重演。案發在8月17日,蘇達薩被發現伏屍沙灘,頭部有17處懷疑由啤酒樽造成的傷口,34歲的泰勒及45歲的康納案發後兩日被捕。雖然二人被列為謀殺疑犯,但就未被正式起訴。二人的口供一改再改,警方有120日時間處理案件,案件重演的目的是要查出他們誰人說謊。泰勒及康納穿上橙色囚衣掛上姓名牌抵達現場,在警員「嗌咪」下,像拍電影般逐幕重演當日情形,甚至連二人在海邊接吻的一幕,都要在警員、傳媒及死者家屬面前重做。「第7幕:泰勒及康納從海邊回來,發現康納手袋及啤酒樽不翼而飛」,泰勒就扮搜查死者演員的身,尋找康納的失蹤手袋。泰勒又拿著道具啤酒樽,敲打扮演死者演員的頭部。警方指二人承認與蘇達薩起衝突,泰勒因女友手袋失蹤一事而與蘇達薩對質,並說用啤酒樽扑蘇達薩的頭;康納最初說蘇達薩是個壞警察,後來則改口說男友與他打鬥,她只是負責分開他們。案件真相有待查明,一旦蓄意謀殺罪名成立,二人可面臨死刑。英國《每日郵報》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0902/19757827
證監魏建新:集中火力打擊3類案件
1 :
GS(14)@2016-11-10 07:42:25【明報專訊】於今年5月上任、接替去年9月離職的施衛民,成為新任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的魏建新(Tom Atkinson),昨日出席論壇時表示,由於資源有限,故證監會屬意優先處理影響較大的上市公司欺詐及不當行為、市場操縱、及中介機構不當行為。他強調,除執法外,日常監管亦不可忽視,會繼續加強與本地及內地監管機構的合作。
優先處理市場操縱中介違規等
新任「打虎專員」魏建新昨日出席論壇時表示,他希望證監會的法規執行部能着重於「質」,而不是「量」。不過由於資源有限,加上預期執法個案數量會以每年兩成的速度增加 ,故他認為有必要為案件定下優先次序,為此證監會成立了4個新的專責小組,分別專注於企業欺詐與不當行為、內幕交易與市場操縱、中介機構不當行為、及潛在風險(暫時性小組)。而他指,最優先處理的,是上市公司的欺詐及不當行為、市場操縱、及中介機構不當行為,因為其涉及了龐大的公眾利益,及香港市場的廉潔。
同時,為了市場能進一步健康發展,魏建新透露,過去數月證監會法規執行部成立了5個策略檢討小組,分別負責與其他部門探討執法事宜的關注、檢討如何提高執法效率、檢視國際監管市發展、加強與本港及內地監管或執法機構的合作,包括中證監、金管局、警務處等。他指,近期證監會與律政司簽訂了備忘錄,就刑事案件方面加強合作。
強調全面監管 履行把關職能
不過魏建新強調,執法是後知後覺的,當執法時,投資者權益及市場聲譽或已受到損害,故證監會必須發展成為一個全面的監管機構,不只在執法上,還需要履行日常監管及把關的職能。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3537&issue=20161110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