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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資源控股(2882)徐傳順沒有履行須通知不再擁有權益判處罰款

1 : GS(14)@2011-04-16 20:22:10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N201104041423_C.pdf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4004

配股授權 連番遭否決 小股東起革命 保障權益抬頭

1 : GS(14)@2012-05-23 23:47:03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20523/News/ec_eca1.htm


應說明融資原因 再投票通過

David Webb一直抨擊一般授權配股議案對小股東不公,過往多隻中資金融股如交通銀行(3328)及平安保險(2318)大手配股,他都會呼籲股東在大會上投反對票,理由是配股僅少數人參與,結果攤薄其他股東權益,及剝削股東以折讓價錢增持公司股份的機會。

呂志華指出,該協會近日有就一般授權向港交所(0388)提出意見,但對方「意見接受,一切照舊」。他認為反對聲音雖小,但不能因此而忽視有漏洞的地方,否則難以做到高效的企業管治。他認為應該取消這種制度,若上市公司需要配股,應召開股東會向股東說明融資原因,再尋求投票通過。
2 : GS(14)@2012-05-23 23:47:30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20523/News/ec_eca2.htm
港交所提高配發上限 屢被批評

根據香港的規定,一般授權配發新股的上限為已發行股本的20%,少數大藍籌或講求企業管治的上市公司,會將發新股上限定在5%至10%。

以港交所(0388)為例,去年度的股東會便將發新股上限定為5%,然而,交易所今年突然將發新股上限提高至10%,便被批評「開倒車」及為收購倫敦金屬交易所(LME)鋪路。

曾為港交所董事的David Webb便呼籲股東對該議案投反對票,結果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向傳媒解畫,稱認同Webb保護小股東的理念,解釋交易所非一般大國企、單一大股東或家族控股的公司,管理層無意濫用發股機制,增發新股乃為保留財務靈活性,該議案最終獲通過,但反對率仍是眾議案中最高,達4.6%。

專家:若修例 執行上困難重重

香港投資學會主席譚紹興認為,政府應考慮修例,以避免公司賤賣資產或低價向控股股東配股,但散戶無得say no。他透露,上市公司商會阻力很大,很多時候監管機構在執行上都遇到困難。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9531

胡孟青:權益披露越看越亂

1 : GS(14)@2012-07-30 12:04:16

http://www.sharpdaily.hk/article ... B%E8%B6%8A%E4%BA%82
究竟有多少讀者對港交所(388)網頁的股份權益披露表(SDI),看得明解?上載權益披露詳情,原意是加強透明度,但據聞連港交所內部亦覺得披露表透明不足,且混亂有餘。
權益披露表,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要求,大股東須披露在上市法團的股份權益,簡單而言,就是一份由證監會設計的格式填表,由港交所負責上載。老實說,表內僅要求披露長短倉權益,在目前產品複雜的市場環境中,是否足夠亦有待討論。說權益披露表混亂,最簡單例子,只要登入大股東綜合名單一欄,在很多情況下,如果將SDI列出的各主要股東持股量總和,再加上已知的股份街貨數量,多數會遠遠超過100%水平。
權益披露表具參考性,之所以構成混亂,其中一個原因是大股東本身的直接權益,與其他相關關連人士持股,都被計入相同持股。
舉個例,甲與乙是關連人士,甲直接持有40%公司股權,為大股東,而由於乙同時屬關連人士,在權益披露表格內甲及乙的持股量就會被重複顯示出來,若果將甲及乙在權益披露欄顯示的各40%持股相加起來,就會產生錯覺,令人以為兩者合共持股為已發行股份之80%,當然錯得很。因此,證監會與港交所是時候與時並進,最簡單是從用家出發,以清晰實用為本,切忌令觀者越看越亂。
胡孟青
獨立股評人
2 : GS(14)@2012-07-30 12:04:27

香港那個已算不錯了
3 : 寧采臣(25759)@2012-07-30 12:15:30

湯兄, 有無文章詳細教點睇港交所SDI? Thx
4 : GS(14)@2012-07-30 12:56:04

3樓提及
湯兄, 有無文章詳細教點睇港交所SDI? Thx


暫時無,你邊度唔明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0555

陳茂波﹕從沒擁農地權益 未解妻弟購地資金 離岸公司持有人

1 : GS(14)@2013-10-10 22:57:25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31010/news/ec_gha1h.htm



【明報專訊】發展局長陳茂波被指在新界東北囤地一事,他昨日在立法會解釋,重申在過去19年「我自始至終」沒有擁有持農地的國萬公司實質權益。他翻舊帳點名指民主黨何俊仁和涂謹申,也曾涉沒申報曾以代理人身分持有公司股權,並要求議員質疑他時「請拿出證據,不要信口雌黃」。泛民議員質疑陳茂波,指事件疑團未解,例如陳茂波未有解釋其妻許步明的胞弟曾破產,卻有資金購入姊姊農地權益,而持有農地的離岸公司,背後持有人亦未明。

要求質疑議員「拿證據」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昨日在立法會大會動議,要求動用特權法調查陳茂波。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兩度再為陳茂波護辯,她批評議員不應再糾纏在這問題,浪費時間。她指出,政府和立法會都有更重要關乎經濟及民生的事務要處理。議案最終在分組點票下遭否決。

引特權法遭否決

陳茂波在開場發言時言語溫和,承認自己在事件的解說和溝通上「論盡」,為引起公眾疑慮致歉。不過,在晚上總結發言,他主動反擊,特別提到民主黨何俊仁和涂謹申,均曾以代理人身分持有公司股權,也被質疑無申報。他也批評有議員指他有利益衝突,說法武斷。

認解畫溝通「論盡」 致歉

陳茂波解釋買地安排,古洞農地由國萬公司在1994年講入,當時由太太許步明透過Orient Express(OE)持有國萬37.5%股權,其餘由Excellent Assets Limited(EA)及Fidelity Management Limited(FM)持有,指EA及FM所持農地權益屬太太外家所有。他指出,太太在去年10月10日已售出農地權益予胞弟許嘉麟,所以他、許步明和子女已沒有擁有古洞農地的任何權益。

泛民議員質疑陳茂波的說法,指許步明去年以270萬元售出土地股權,但陳沒有透露許嘉麟買入土地股權的資金來源。議員亦指陳沒公布EA及FM兩間公司的持有人。另一方面,陳昨日未有解釋其曾持有的會計師行「匡成顧問」與EA及FM有何關連。

陳茂波又反駁瞞稅指控,指出國萬公司在1994年提請成為「不活動公司」後,發現部分古洞農地被人佔用,為保障權益,向佔用收取象徵性的每半年60元租金。他強調,所收租金的總數不夠交每年的商業登記費,所以談不上瞞稅。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3838

三三傳媒股東 控訴供股損權益 去信港交所證監 質疑電影投資無蹤影

1 : GS(14)@2015-10-04 00:42:56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51002/news/ec_eca1.htm


【明報專訊】近期不少上市公司進行大比例供股集資,引來股東反彈。早前三三傳媒(8087)宣布以公開發售形式,以每一股供七股供股集資,每股供股價為0.1元,計劃發行50.4億股,集資5.04億元。由於是次三三供股比例大,供股價較7月底公布時股價大幅折讓,在三三持股6.35%的股東兼非執行董事王福清早前去信證監會及港交所(0388),質疑供股有損股東權益,更對公司多次披露投資電影項目後落實情存疑。



明報記者 陳偉燊

本報記者於上周五聯絡三三傳媒及旗下子公司,到截稿前只獲旗下子公司三七三金融職員回應稱盡快回覆,後來另一職員稱,負責同事放假,暫時未收到公司回應。港交所方面則稱,不會評論個別事件。證監會則未有就投訴三三傳媒事件作進一步回應。

據王福清給予港交所及證監會的投訴函指出,從公司董事會成員得悉三三的傳媒業務不景氣,擬出讓股份引入新業務。函件更顯示,早在三三在4月初進行每股0.22元配售1.2億股予中國投融資集團(1226)旗下公司,集資2640萬元之前,董事會內有人得悉三三擬引進外國知名財經雜誌品牌的新業務,但是會內存在異議,致配售計劃押後至4月底才告完成。

指有人想透過供股 收集85%股權

按照投訴函,在三三完成批股後,即於5月初醞釀供股大計,當時已經確定為一供七,並且確定以公開發售不派供股權的方式進行。該函件更質疑,有人務求透過供股,收乾貨源,擁有85%以上股份,方便日後將股價向上推。在董事會內更有人得悉,供股的分包銷商原來與該外國知名財富雜誌品牌相關。不過王福清在會內對供股計劃提出反對,並認為供股建議並非為三三的最佳利益,對小股東不利。他更對8月31日三三舉行股東特別大會、最終同意通過供股的部分獨立股東之獨立性,有所懷疑。根據當日公布投票結果,最終在79.87%贊成票及20.13%反對票下,通過供股。三三在6月26日公布與3名獨立第三方簽訂5份意向書,投資電影。在投訴函內,王福清質疑過往三三多次披露投資電影,最終未有落實(見表)。

股價自7月底累跌六成

三三股價已由7月底公布供股時的0.283元,跌至0.112元,跌幅達60%。本報記者向王福清查詢,他確認收到監管機構包括港交所的來函,要求他簽妥授權書進行跟進。他強調:「我及其他小股東利益一樣。」他認為,港股「向下炒」的歪風對小股東不利,因此需要遏止。但他未有透露會否參與供股。

王福清明言,他與前任、現任三三董事長林品通及阮德清均為朋友,他及一眾朋友以往均有認購股份支持公司,但他認為公司的表現日差,已有人微言。他不知今次通報監管機構後,跟兩任主席之間的關係有何變化,只明言有義務提醒朋友,公司的做法影響一眾小股東權益。
2 : GS(14)@2015-10-04 00:43:20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51002/news/ec_eca2.htm
鼎成多次參與供股包銷
  2015年10月2日

【明報專訊】三三傳媒(8083)的包銷商之一的鼎成證券,近期活躍於供股的包銷生意。除了出任三三傳媒供股的包銷商之外,亦參與隆成集團(1225)、銳康藥業(8037)等細價股供股包銷活動。同時上市公司供股亦造就股權變易機會,但是亦因為包銷商在遇到突發事件時未必願意上身,隨時引用包銷條款脫身,致供股存在被叫停的風險。

近期港股出現不少三、四線股提出大比例供股集資,除靠大股東自己包銷,亦為一眾證券商開拓財路,透過出任供股包銷商賺佣金之餘,可以鋪路找新主承接控股權多賺一筆。包括鼎成等證券商,更密食當三番,參與不少供股包銷及分包銷活動。上市公司透過供股隨時易手,其中意科控股(0943)便是近期一例,提出4股合1股後,再以公開發售形式以1股供4股,每股供股價0.35元,集資3.37億元,找來包銷商中南証券包底。若中南找客戶全數承包,則會佔股高達80%,令意科易手。

雖然供股要大折讓才能進行,予人印象股價會因此向下炒,表面保障免受插穿供股價的風險,卻非全無風險。若遇上市場大波動,承購人不夠實力致中場退出,或公司的營運或管治頓時變壞,包銷商可以要求叫停。例如三三傳媒的供股包銷協議內,便有提出若聯交所停止股份買賣、停牌超過10日等情,包銷商可取消包銷,供股便難產。不過到本報截稿前,三三的供股方案仍在進行中。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92693

指原居民權益未受保障劉業強擬上京護丁權

1 : GS(14)@2016-05-21 13:01:15

【本報訊】今年是鄉議局成立90周年,主席劉業強昨日透露,他們計劃下月底組團訪京,也是鄉議局自2008年以來再次到北京訪問。劉業強直言今次訪京希望向中央政府反映,回歸19年來《基本法》落實過程有偏差,包括一些涉及原居民權益事件,如早前套丁案引發的丁權問題,他又否認此行是打小報告。記者:呂浩然


■圖為涉案的沙田大輋村。


鄉議局執委會昨舉行例會,主席劉業強稱他們正計劃再次到北京訪問,全因鄉議局上次訪京已是2008年7月的事,距今已有8年,不少局內執委成員亦與8年前不同,再加上他上任主席已約1年,也是合適時候向中央相關官員介紹局中新成員,加強雙方了解,他指今次訪京除有機會與港澳辦官員見面外,又計劃拜會上次訪京時都有會面的統戰部,亦會到國家行政學院學習,了解一帶一路的政策。至於今次訪京訴求,劉希望藉今次訪問向中央表達,目前香港除未就《基本法》23條立法外,亦未就40條、保障新界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受香港特區保護的基本法條文立法。他解釋,《基本法》40條只是「框架」性條文,不少港府政策都未能落實到,例如較早前的套丁案,以至不少原居民希望在新界地區經營民宿、發展本地旅遊遇到困難等。鄉議局副主席張學明也提出,鄉議局研究中心將要為下月底訪京行程草擬意見書,等同確認訪京之行。



劉研參選功能組別

而劉業強在執委會會上不點名批評工黨,指有政黨近日提出就丁權「截龍」的政策倡議,是歪曲了丁屋政策的原意,誤導了市民造成,而且造成社會分化、加深城鄉矛盾,對此表示強烈譴責。劉又強調政府已為丁屋政策加入重重關卡,令受影響村民苦不堪言,他續斥,有關政黨為選票破壞繁榮穩定的做法可恥。另外,據悉鄉議局昨舉行執委會會議前進閉門會議,討論過今年9月立法會選舉鄉議局界別參選人問題。有消息指,荃灣鄉事委會主席鍾偉平昨提出討論參選人問題,張學明即表態支持劉業強,其後上水鄉事會主席侯志強提議聯署推舉劉,並獲現場不少與會的鄉議局成員支持。劉業強雖未有即場應允,但亦表示會積極研究參選的問題。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518/19616543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00494

沙特擬10年內售阿美49%權益

1 : GS(14)@2016-12-25 11:01:18

【明報專訊】油價持續低迷,全球最大能源公司——沙特阿拉伯國營石油公司沙特阿美(Saudi Aramco)早前表示,計劃於2018年進行首次公開招募(IPO),市場普遍預計IPO規模將高達1000至1500億美元(約7800億至1.17萬億港元)。

彭博社引述當地一份報章表示,一名不願透露身分的當地政府高級人員稱,將於2018年進行的IPO預計佔總資產約5%,當地政府亦計劃在未來10年逐步出售其持有的49%沙特阿美權益,當中包括2018年IPO所出售的股權,涉資達數以萬億美元。

涉資達數萬億美元

報道又引述當地一家金融機構的研究部主管表示,沙特政府正向該行查詢令石油公司收入多元化的事宜,如以出售石油公司股權進行再投資等。早前有報道稱,沙特阿拉伯官員尚未決定在哪個國家進行IPO,沙特政府已陸續會見來自各國交易所的官員;但銀行人士表示,此IPO規模龐大,將是史上最大IPO,紐約證券交易所將是最適合的地方。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2533&issue=20161225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20037

甲公司(不包括其於新公司的權益)是否符合《主板規則》第八章的新上市規定

1 : GS(14)@2017-11-26 15:18:49

http://cn-rules.hkex.com.hk/tr/chi/browse.php?type=0&id=11412
實況


1.  甲公司擬將其製造及銷售若干電子產品的業務注入新公司,並尋求新公司在聯交所獨立上市。

2.  於建議分拆後,甲公司(不包括新公司)(餘下集團)將繼續從事證券投資及買賣業務(證券業務)及若干其他業務(其他業務)(統稱為餘下業務)。

3.  甲公司表示,於剛過去的三個年度業績紀錄期,餘下集團於首兩年合共錄得溢利約1.5億港元,及在最後一個財政年度錄得溢利約3億港元。

4.  聯交所亦留意到:

(a)  於剛過去的三個年度業績紀錄期內,按收入、盈利及資產價值計算,證券業務為餘下集團的最大業務分部。其投資組合主要是乙公司(其約三年前仍為甲公司的附屬公司)的證券。此外,甲公司亦持有少量其他投資,但投資金額不大。

(b)  餘下集團於業績紀錄期的收入及盈利主要來自最後兩個財政年度投資乙公司所得的收益。其他業務分部規模較小,不是錄得虧損,便是獲利甚微。

(c)  甲公司於業績紀錄期內已經悉數出售其於乙公司的投資。其投資組合價值因而由約100億港元大幅下降至不足2,000萬港元。

(d)  於業績紀錄期後,甲公司進一步投資於另外兩家上市公司,投資總額合共1,000萬港元。甲公司亦撥出3億港元的預算用作未來投資。

5.  甲公司認為,餘下集團能夠單獨符合《上市規則》第八章的新上市規定,包括《上市規則》第8.05(1)(a)條的盈利規定及第15項應用指引的其他規定。甲公司尋求聯交所批准分拆建議。

適用的《上市規則》條文

6.  《上市規則》第 8.04 條訂明:

「發行人及其業務必須屬於本交易所認為適合上市者。」

7.  《上市規則》第2.06條訂明:

「上市申請人是否適合上市,須視乎多項因素而定。上市申請人應了解到符合“本交易所的上市規則”是不能確保其適合上市。本交易所保留酌情決定接納或拒絕申請的權利,而於作出決定時,本交易所會特別考慮《上市規則》第2.03條所列的一般原則。因此,擬成為發行人者(包括上市發行人)應向本交易所尋求非正式及保密的指引,以便及早得知其上市申請建議是否符合要求。」

8.  《主板規則》第15項應用指引第3(c)段訂明:

「母公司須使上市委員會確信,新公司上市後,母公司保留有足夠的業務運作及相當價值的資產,以支持其分拆作獨立上市的地位。特別是上市委員會不會接納以一項業務(新公司的業務)支持兩個上市公司(母公司及新公司)的情況。換言之,母公司除保留其在新公司的權益外,自己亦須保留有相當價值的資產及足夠業務的運作(不包括其在新公司的權益),以獨立地符合《上市規則》第八章的規定…」

分析

9.  《上市規則》第8.04條規定,發行人及其業務皆必須被聯交所認為適合上市。 《上市規則》第2.06條進一步訂明,上市申請人是否適合上市視乎多項因素。符合《上市規則》本身並不一定確保發行人適合上市或繼續上市。

10.  「合適性」概念非常廣闊及具彈性,可應用於許多情況。聯交所有廣泛酌情權參照現時為市場接納的標準詮釋及應用此概念,以維持市場信心。這亦有助聯交所達致其監管目的以及為市場整體最佳利益及公眾利益履行職責。

11.  舉例而言,若聯交所根據發行人的特定業務模式及相關事實和情況,認為發行人未必是在經營實質業務,而其從事業務的目的是純粹在維持其上市地位而非真正發展有關業務,聯交所可能會質疑發行人是否適合上市。這類發行人或屬於「高度投機性公司」1 ,會引致投機活動及操縱市場行為,令人憂慮該類投機活動對市場秩序、質素及聲譽的影響。

12.  就分拆公司而言,聯交所在考慮根據《上市規則》第8.04條餘下集團及其業務是否適合上市及其他因素後,可酌情接納或拒絕上市發行人的分拆建議 2。

13.  在此個案中,餘下集團將依賴其證券業務以符合《上市規則》第15項應用指引第3(c)段的新上市規定。鑒於下列原因,聯交所認為餘下集團並不適合上市:

(a)  於業績紀錄期內,證券業務主要投資於一家公司(即乙公司),投資組合高度集中。證券業務分部的收入及盈利幾乎全部來自對乙公司的投資。此業務模式令人懷疑餘下集團並非從事實質業務,影響餘下集團上市的合適性。

(b)  此外,甲公司於乙公司的投資已於業績紀錄期內悉數出售。甲公司隨後投資於另外兩家上市公司的金額僅為1,000萬港元,也沒有任何未來投資計劃的詳細資料。餘下集團的業績紀錄並不能代表其日後的業務表現,令人質疑投資者是否有充分資訊對餘下集團在建議分拆後的業務作出知情評估。

(c)  其他業務的規模較小,並不符合《上市規則》第8.05(1)(a)條的盈利規定。甲公司未能證明在建議分拆後該等業務會有大幅改進。

結論

14.  聯交所拒絕分拆建議,因為甲公司無法證明建議分拆後其餘下業務可持續發展及適合上市。



1.  「高度投機性公司」指公眾投資者對其業務計劃及前景一無所知或知之甚少的公司,會引起市場對日後可能進行的收購加以揣測。這情況或會造成操縱市場現象。見上市決策LD35-2012。
2.  在任何情況下,上市發行人須確保其及其業務適合繼續上市,否則聯交所可根據《上市規則》第6.01(4)條將其除牌。
2 : GS(14)@2017-11-26 21:18:05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N201708291261_C.pdf
138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44539

萬達3.7億售倫敦項目權益

1 : GS(14)@2018-01-22 04:58:15

【明報專訊】萬達酒店(0169)公布,以3560.9萬英鎊(約3.74億港元)出售倫敦OneNine Elms項目的六成權益予獨立第三方,買方又同意代表公司償還預期近1.6億英鎊(約16.75億港元)的債務。集團表示,套現所得資金,部分將用於償還債務。

傳買家為富力地產

今次出售的項目為萬達於2013年收購所得,並將重建為一個集酒店、住宅、辦公室及零售綜合項目,目前項目正處於樁基工程建設的發展階段,萬達酒店原持有項目六成股權,其餘四成由集團母公司萬達香港持有。集團預期出售事項將產生4.34億港元收益,又指今次是將倫敦物業項目的投資變現良機,及有利增強流動資金及財務狀况。

萬達未有披露項目買家身分,僅指對方為獨立第三方,但據彭博引述消息,買家為富力地產(2777)。萬達指,出售所得淨額將用於償還應付萬達香港的貸款及利息,並為其現有物業發展項目的營運及發展提供資金。此前,萬達已棄購了Nine Elms Square地塊,地皮最終落入內房股富力及中渝(1224)手中。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6243&issue=20180117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46964

消費者權益日 變商家公關大戰日

1 : GS(14)@2018-03-19 04:11:17

【明報專訊】3月15日,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既是消費者訴苦之時,更是商家打擊對手的絕佳機會。供給過剩、競爭激烈、飽受假貨詬病的內地,每年此時暗潮洶湧,商家及其御用公關甚至一些傳播平台各顯神通、不遺餘力。

作為內地最大的電視傳播平台,央視(CCTV)每年仍在舉辦一次「3‧15」晚會,曝光一些問題商品甚至消費騙局。被這家內地強勢媒體揭露醜聞,對商家而言無異於一場公關災難。今年也不例外,被點名的德國大眾汽車(Volkswagen)在晚會節目播出2個小時後,即向公眾道歉、宣布啟動車輛召回計劃。消費者是否賣帳尚待觀察。

臨近3月15日 商家提心吊膽

樂見其成的競爭對手鬆了一口氣。但是,難道其他汽車廠商就沒有問題?2017年內地汽車銷售接近2888萬輛,消費者對美系、日系、韓系以及國產汽車的投訴,就比對德系汽車的投訴少?

被曝光的商家沒有任何值得公眾同情的理由。倘若公關危機應對不當,損失市場份額直至被淘汰也是咎由自取。蘋果手機等外資公司,中國聯通等國有企業以及數目眾多的大小民營企業都曾遭受無情指摘。

每年的3月15日,都會讓許多商家提心吊膽。每每此時,除了央視,其他平台、商家也趁機大搭便車,不惜抹黑、攻訐對手。

京東去年3億投新媒體公關宣傳

13日,一名知名女作家突然發文〈無賴京東〉,矛頭直指內地電商——京東,稱京東出售假貨。文章貶低京東的同時,對京東對手——淘寶卻不吝稱讚。

短時間內,文章的瀏覽量超過1000萬人次。敏感時刻,京東對此作出的回應未令事態平息。曾經公開指摘淘寶售假的京東,也捲入假貨醜聞。

各類爆料消息不斷。京東僱傭的內地一家叫做藍色游標的公關公司,旋即捲入其中。2017年京東向新媒體投放(公關宣傳)預算3億元,其中藍色游標分得一半。有人指,為了轉移公眾視線,為僱主消災,這家公關公司被迫開啟了自爆家醜模式——炒作旗下僱員與自己之間的一場簡單勞務糾紛,但收效不彰。

爆料「打黑槍」 假貨問題未根治

有趣的是,這家公關公司的競爭對手也聞風而動,跟炒勞務糾紛,在互聯網媒體平台大做文章。

另外一個有趣的現象是,對假貨人人喊打的內地,有人對爆黑料的作法頗有微詞:在相同領域只是曝光一家廠商,無視甚至美化競爭對手的作法是否有失公允,真實動機是否「拉偏架、打黑槍」?

2016年央視曝光一家網上訂餐平台後,這家公司的高管在微博上說,「對不起,今天忘記給央視續費了」。

每年的3月15日都讓商家忐忑,說明全球第二大消費市場存在已久的假貨問題尚未根治。消費者的苦水,並非一天就能傾訴完畢,商品及服務存在問題的也絕非僅僅被點名的那幾家。

[馮其十 神州新形勢]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7294&issue=20180318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49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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