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進城落戶人員老家的宅基地怎麽處置?按照最新的政策規定,其可以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自願有償退出或轉讓宅基地。
10日上午,國土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舉行《關於建立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同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機制的實施意見》新聞發布會。
國土資源部規劃司副司長周建春表示,為切實解決好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定居落戶的問題。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國土資源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研究起草了《關於建立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同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機制的實施意見》。
周建春表示,目前我國城鎮化水平總體還不高,土地的城鎮化快於人口的城鎮化,不解決人的城鎮化,城市發展就會導致盲目擴大城市規模,就會造成土地被大量占用和浪費。因此,在全面推進新型城鎮化過程中,必須使城市發展與人口增長相適應,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和城鎮化質量,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這就需要建立進城落戶人口與建設用地供應更加緊密的掛鉤機制,實現土地城鎮化與人口城鎮化相協調。
按照《實施意見》,我國將實行差別化的用地標準。綜合考慮城鎮容納空間等因素,現狀人均城鎮建設用地不超過100平方米的城鎮,對於進城落戶人口,按人均100平方米標準安排新增城鎮建設用地;現狀人均水平在100-150平方米之間的城鎮,按照人均80平方米標準安排;現狀人均水平超過150平方米的城鎮,按照人均50平方米標準安排。超大和特大城市的中心城區原則上不因吸納農業轉移人口安排新增建設用地。
按照測算,2015-2020年全國新增建設用地總規模約3900萬畝,其中包含了進城落戶1億人口的各類用地需求,初步估算為1200萬畝。如果按以往規劃編制方法,農村流動人口只按城鎮人均建設用地標準的60%安排用地,1億農村流動人口用地約為720萬畝。
“因此,從現行規劃看,土地供應方面可以滿足進城落戶人口發展用地需求。”周建春稱。
周建春表示,《實施意見》要求提高農村土地利用效率。結合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的要求,允許進城落戶人員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自願有償退出或轉讓宅基地,鼓勵農村土地經營權規範有序流轉。
現行《土地管理法》中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周建春表示,在我國,農民問題主要是土地問題。如何切實保護進城落戶農民的權益,是《實施意見》的重點內容。為解決進城落戶農業人口後顧之憂,《實施意見》提出,現階段不得以退出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切實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保障其合法權益。
未來十年,中國將在“住、行、醫、養”等方面加大投入,基本建立安全、便利、舒適的老年宜居環境體系,讓中國老年人在更加友好的環境下養老。今天上午,全國老齡辦、發改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25個部委聯合發布《關於推進老年宜居環境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這項關系全國兩億多名老年人福祉的工作做了安排。
由於總和生育率超低,中國人口的老齡化程度日趨嚴重。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截止到2015年底,中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經達到2.2億,占總人口的16.1%,而且還在快速地增加,今後幾年每年將新增老年人口近1000萬。
老年人口的迅速增加導致老年人居住條件、公共服務、社區服務、權益維護、社會參與等方面暴露出的環境問題越來越突出,成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制約因素。鑒於此,2015年修正的《老年人權益保護法》專門列出“宜居環境”一章,要求國家采取措施,推進宜居環境建設,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適的環境。
《指導意見》吸收世界衛生組織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設的理念,結合中國國情,提出了建設老年宜居環境的五項任務,包括適老居住環境、適老出行環境、適老健康支持環境、適老生活服務環境、敬老社會文化環境等。
從適老居住方面來說,目前有不少老年人居住的房屋是沒有電梯的老式樓房,每天上下樓梯就成為生活中必須要克服的大困難。根據剛剛公布的第四次中國城鄉老年人生活狀況抽樣調查,老年居住環境建設滯後問題嚴峻,農村老年人認為住所不適老的比例高達63.2%。
就此,《指導意見》提出要突出老年人對居住環境的安全性要求,對老年人住宅進行適老化改造,支持適老住宅建設。
全國老齡辦副主任吳玉韶表示,當前應該抓住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有限窗口期,盡早準備,合理規劃,加快老年宜居環境建設進程,以避免將來老齡化程度進一步加深的情況下改造的難度更大,成本更高。
在適老出行環境中,《指導意見》要求要強化住區無障礙通行、構建社區步行路網、發展適老公共交通等任務,保障老年人出得了門,到得了想去的地方。
為確保老年宜居環境建設的實施,《指導意見》要求,各部委在制定城鄉規劃中要綜合考慮適合老年人的公共基礎、公共安全、生活服務、養老服務、醫療衛生等設施建設,提高規劃編制的科學性、前瞻性、適老性。
同時,一大批鼓勵老年宜居建設的政策將逐步落實。具體包括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老年宜居環境建設、鼓勵金融機構面向老年宜居環境重點工程開發相關金融產品和服務等。對免費或優惠向老年人開放的公共服務設施,按照有關規定給與財政補貼。
吳玉韶強調,老年宜居環境建設將納入十三五期間老齡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下一步全國老齡辦聯合各部委將推動老年宜居環境建設工作納入各部門專項規劃,研究出臺相關配套政策。
降低交易成本、提升資源匹配效率、提高普通百姓金融可獲得性……互聯網金融的誕生為金融活動帶來了不少實質改善,單是網絡借貸在今年9月份已達到近7000億元的貸款余額規模,互聯網金融已成為另一個“影子銀行體系”。然而,炒概念、“打擦邊球”,甚至是非法行為在創新過程中伴生,並產生了“劣幣驅逐良幣”的效應。
《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下稱《整治方案》)13日下午由國務院辦公廳下發,17個部委將聯手對互聯網金融行業進行全面“糾偏”,從根本上助力“雙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及實體經濟的發展。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專項整治工作已於今年4月開始,計劃於明年3月底前完成,重點整治P2P網絡借貸、股權眾籌、互聯網保險、第三方支付、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及跨界從事金融業務、互聯網金融領域廣告等領域。
根據《整治方案》,此次專項整治將對從事金融信息或金融服務的互聯網金融平臺從市場準入、防範風險、規範市場秩序、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監管規則的公平性,並為互聯網金融企業發展進一步創造了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明確業務邊界,指明規範發展方向。
“穿透式”監管
在多種新技術、新理念的構築下,當前互聯網金融以及傳統金融呈現的最新狀態即“混業”,在這種“混業”的機遇下,原有金融框架下不可能發生關系的金融機構產生了合作的可能,而這些合作在創造更多行業機會、打造更多金融創新業務的同時,也造成了“風險混業”,讓原本僅在某領域內部自循環的風險向更多外領域蔓延。
如此風險傳導機制下,單領域的短時間整治只能帶來“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效果。因此,此次下發的《整治方案》一方面聯合17個部委進行“全方位”整治,另一方面上述風險特性實施了“穿透式”監管,成為醫治風險的“對癥藥”。
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專項整治提出了多種措施,以實現整治的全面覆蓋。一是運用“穿透式”監管方法,透過表面來判定業務本質屬性,根據業務實質執行相應的行為規則和監管要求。二是加強部門協作,相關部門建立數據交換和業務實質認定機制,必要時組成聯合小組進行整治。三是加強金融管理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協調配合,共同承擔整治任務,共同落實整治責任。
“互聯網金融業早已經實現‘混業經營’,但以前收益權轉讓、結構化理財等交叉部分尚沒有監管歸屬,實施‘穿透式’監管後則能明確到位。”零壹財經研究院負責人告訴第一財經記者。
根據《整治方案》,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及跨界從事金融業務的部分是本次專項整治的重點之一,也是需要“穿透式”監管特殊照顧的部分。
《整治方案》指出,互聯網企業未取得相關金融業務資質不得依托互聯網開展相應業務,不得將私募發行的多類金融產品通過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眾銷售。不得依托互聯網通過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嵌套開展資產管理業務、規避監管要求。應根據“穿透式”監管方法,認定業務性質並根據業務本質屬性執行相關監管規定。
此外,在同一集團內取得多項金融業務資質的,需按照與傳統企業一致的監管規則,並在集團層面建立“防火墻”制度,防止風險交叉傳染。
多領域重點防控
《整治方案》對互聯網金融多個子領域提出了具體的風險整治邊界,並針對這些邊界行為提出了防控風險的禁止性行為。從這些領域的分布可以逆向推導出,在互聯網金融高速發展的幾年中,風險暴露較為集中的領域包含P2P網絡借貸、股權眾籌、互聯網保險及第三方支付等。
對此,伴隨《整治方案》下發的還有以“一行三會”為代表的細分風險整治領域的實施方案。其中,央行針對第三方支付和跨界金融業務,銀監會針對P2P網絡借貸,證監會針對股權眾籌,保監會針對互聯網保險,工商總局針對互聯網金融廣告及以投資理財名義從事金融活動等領域出臺了相關的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針對近年風險事件較為集中的P2P網絡借貸,《整治方案》再次強調了信息中介性質,不得設立資金池,不得發放貸款,不得非法集資,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戶承諾保本保息、期限錯配、期限拆分、虛假宣傳、虛構標的,不得通過虛構、誇大融資項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誤導出借人,除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實、貸後跟蹤、抵質押管理等業務外,不得從事線下營銷。
網貸之家數據顯示,2016年9月停業轉型類型的平臺數量占比已經達到了59.18%、問題平臺的平臺數量占比為40.82%,可見良性退出已經占據主導地位。
在股權眾籌方面,《整治方案》明確提出不得發布虛假標的、自籌、“明股實債”及變相亂集資。對於首次提出不得“明股實債”,北京(上海)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劉新宇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明股實債”早期是由企業間借貸引發的,具體體現為,表面上是股權且已履行登記手續,但在實際操作中約定了固定的回報收益率,形成了實質上的借貸關系。
“‘明股實債’在協議上的表現形式多樣化,可以使用‘到期轉讓股權’、‘固定年化回報的股權分配’等。”劉新宇表示,實際操作中,“明股實債”越來越隱蔽,可以通過“抽屜協議”、補充協議等進行簽署,較難發現。
值得註意的是,《整治方案》在重點整治領域再次強調了房地產金融的規範性。明確指出,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和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等未取得相關金融資質,不得利用P2P網絡借貸平臺和股權眾籌平臺從事房地產金融業務,並嚴禁各類機構開展“首付貸”性質的業務。
首次17部委聯合出動
過去兩年里,互聯網金融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出現了大量風險事件,以“e租寶”、“快鹿”、“泛亞”等事件為代表的欺騙投資者行為時有發生,成為“野蠻生長”的重災區。這一切讓規範互聯網金融創新、保護消費者利益迫在眉睫。
去年10月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了“規範發展互聯網金融”的任務。今年3月李克強總理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也將這一任務作為今年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在頂層設計的引導下,經國務院批準,人民銀行、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中央維穩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商總局、國務院法制辦、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國家信訪局、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等17個部門將聯合開展此次的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
17部門聯合開展整治行動,這在我國歷史上還是首次。《整治方案》指出,在此次風險整治過程中,落實各省級政府為第一責任人,在排查過程中按照註冊地對從業機構進行歸口管理,同時實施條塊結合的整治方式,工信部、住建部、中央宣傳部、國際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安部以及於今年3月底成立的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多部門協同監管、整治。
多位互聯網金融業內人士表示,之所以開展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更多的是為了扭轉互聯網金融中某些偏離正確創新方向的行為,改善“劣幣驅逐良幣”的效應,發揮真正有價值的互聯網金融創新,並最終實現互聯網金融對支持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雙創”和供給側改革。
“整治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不是通過各種整治活動打壓互聯網金融的正常發展,而是敦促回歸正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楊東表示。
此次整治行動針對短期和長期不同時間周期設定了不同的目標。
上述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相關負責人表示,短期看,專項整治的目標是規範各類互聯網金融業態,優化市場競爭環境,扭轉部分業態偏離正確創新方向的局面,維護廣大金融消費者的切身利益,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從長遠看,實現規範與發展並舉、創新與防範風險並重,促進我國互聯網金融規範有序健康發展,切實發揮互聯網金融支持雙創的積極作用。
據民政部網站消息,為促進居民消費擴大和升級,帶動產業結構調整升級,加快培育發展新動力,增強經濟韌性,按照國務院有關部署,民政部、發展改革委等11個部委聯合印發了《關於支持整合改造閑置社會資源發展養老服務的通知》,擬通過整合改造閑置社會資源,有效增加供給總量,推動養老服務業發展提質增效,更好地滿足社會日益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
《通知》要求,充分挖掘閑置社會資源,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將城鎮中廢棄的廠房、醫院等,事業單位改制後騰出的辦公用房,鄉鎮區劃調整後的辦公樓,以及轉型中的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舉辦的培訓中心、療養院及其他具有教育培訓或療養休養功能的各類機構等,經過一定的程序,整合改造成養老機構、社區居家養老設施用房等養老服務設施,增加服務供給,提高老年人就近就便獲得養老服務的可及性,為全面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結合的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目標提供物質保障。
《通知》強調,各地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老年人口分布和養老服務需求狀況,統籌整合改造閑置社會資源,發展養老服務。包括聯合開展城鄉現有閑置社會資源的調查、整理和信息收集工作,摸清底數和相關環境信息,建立臺賬。鼓勵盤活存量用地用於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改造利用現有閑置廠房、社區用房等興辦養老服務設施。
各地要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對整合改造閑置社會資源舉辦養老服務設施的,盡量簡化審批手續、縮短審批時限、提供便利服務。凡通過整合改造閑置社會資源建成的養老服務設施,符合相關政策條件的,均可依照有關規定享受養老服務建設補貼、運營補貼等資金支持和稅費減免、水電氣熱費用優惠等政策扶持。
《通知》明確,各地要建立健全整合改造閑置社會資源發展養老服務的工作機制,加強溝通,密切合作,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暫時不具備條件的省(區、市)可確定部分地區開展先期試點,積累經驗,條件已具備的省(區、市)可全面推行。加強對整合改造閑置社會資源發展養老服務的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據中國網信網報道,近日,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扶貧辦聯合印發《網絡扶貧行動計劃》。
行動計劃要求,堅持“武裝腦袋、豐富口袋;貼近實際、補齊短板;系統部署、多措並舉;統籌協調、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則,提出網絡扶貧工作目標:到2020年,網絡扶貧取得顯著成效,建立起網絡扶貧信息服務體系,實現網絡覆蓋、信息覆蓋、服務覆蓋。寬帶網絡覆蓋90%以上的貧困村,電商服務通達鄉鎮,帶動貧困地區特色產業效益明顯,網絡教育、網絡文化、互聯網醫療幫助提高貧困地區群眾的身體素質、文化素質和就業能力,有效阻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切實打開孩子通過網絡學習成長、青壯年通過網絡就業創業改變命運的通道,顯著增強貧困地區的內生動力,為脫貧摘帽和可持續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行動計劃指出,要實施網絡扶貧五大工程,從網絡設施、移動終端、信息內容、電商平臺、公共服務等方面系統部署、同步推進:
一要實施網絡覆蓋工程,優先支持民族地區、邊疆地區、革命老區和貧困地區網絡覆蓋,加快實用移動終端、移動應用程序、民族語言語音和視頻技術研發,加快貧困地區互聯網建設應用步伐;
二要實施農村電商工程,大力發展農村電子商務,建立扶貧網絡博覽會,發展互聯網金融服務,推動貧困地區農村特色產業發展;
三要實施網絡扶智工程,開展網絡遠程教育,加強幹部群眾培訓,支持大學生村官和大學生返鄉開展網絡創業創新,提高貧困地區教育水平和就業創業能力;
四要實施信息服務工程,通過構建統一的扶貧開發大數據平臺、搭建一縣一平臺、完善一鄉(鎮)一節點、培養一村一帶頭人、開通一戶一終端、建立一戶一檔案、形成一支網絡扶貧隊伍、構築民生保障網絡系統,建立起網絡扶貧信息服務體系;
五要實施網絡公益工程,開展“N+1”網絡公益扶貧活動,推動網絡公益扶貧行動和貧困地區結對幫扶計劃,打造網絡公益扶貧品牌項目,構建人人參與的網絡扶貧大格局。
全文如下
網絡扶貧行動計劃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要實施網絡扶貧行動,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讓扶貧工作隨時隨地、四通八達,讓貧困地區群眾在互聯網共建共享中有更多獲得感”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充分發揮互聯網先導力量和驅動作用,凝聚全社會力量,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讓互聯網發展成果惠及13億多中國人民,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網絡扶貧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關於扶貧開發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發揮互聯網在助推脫貧攻堅中的作用,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讓更多困難群眾用上互聯網,讓農產品通過互聯網走出鄉村,讓山溝里的孩子也能接受優質教育,為實現“兩個確保”和貧困人口“兩不愁、三保障”脫貧攻堅目標作出應有的貢獻。
(二)基本原則
堅持武裝腦袋、豐富口袋。扶貧扶智齊頭並進,創新“互聯網+”扶貧,幫助貧困人口脫貧致富,提高教育水平,阻斷貧困代際傳遞。
堅持貼近實際、補齊短板。瞄準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因人因地施策,盡快補齊農村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的突出短板,增強貧困地區內生動力。
堅持系統部署、多措並舉。從網絡設施、移動終端、信息內容、電商平臺、公共服務等方面系統部署、同步推進,建立網絡扶貧信息服務體系。
堅持統籌協調、形成合力。加強網絡平臺建設,匯聚各地區各部門資源,做好與貧困地區產業對接,面向貧困人口實施精準扶貧。
(三)網絡扶貧目標
實施“網絡覆蓋工程、農村電商工程、網絡扶智工程、信息服務工程、網絡公益工程”五大工程,到2020年,網絡扶貧取得顯著成效,建立起網絡扶貧信息服務體系,實現網絡覆蓋、信息覆蓋、服務覆蓋。寬帶網絡覆蓋90%以上的貧困村,電商服務通達鄉鎮,帶動貧困地區特色產業效益明顯,網絡教育、網絡文化、互聯網醫療幫助提高貧困地區群眾的身體素質、文化素質和就業能力,有效阻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切實打開孩子通過網絡學習成長、青壯年通過網絡就業創業改變命運的通道,顯著增強貧困地區的內生動力,為脫貧摘帽和可持續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二、實施網絡覆蓋工程,加快貧困地區互聯網建設和應用步伐
(四)推進貧困地區網絡覆蓋。加快實施電信普遍服務試點工作,推動農村及偏遠地區寬帶發展,縮小城鄉地區數字鴻溝。加大對貧困縣的政策和資金傾斜,優先支持民族地區、邊疆地區、革命老區和貧困地區的網絡覆蓋工程,帶動農村及偏遠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信息化水平提升。鼓勵電信運營商和社會資本通過競爭性招標公平參與貧困村寬帶建設和運行維護。鼓勵電信運營商針對貧困地區推出優惠資費套餐,精準減免貧困戶的網絡通信資費。
(五)加快實用移動終端研發和應用。積極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合理規範采用多種方式支持企業定制研發簡單易用、控制成本的手機及其他終端設備,滿足貧困地區群眾的使用需求。
(六)開發網絡扶貧移動應用程序(APP)。組織開發適合貧困地區特別是少數民族邊遠地區特點和需求的移動APP,涵蓋社交、商務、交通、醫療、教育等行業應用。拓寬和保障移動APP推廣渠道,協調主要應用商店及時上架、重點推薦和免費應用,利用網絡閑置資源做好移動APP宣傳。
(七)推動民族語言語音、視頻技術研發。支持網信企業、科研院所采用合作開發、聯合共建等方式取得維漢、藏漢的語料資源,加快研發維語、藏語分詞系統和維漢、藏漢翻譯系統,消除少數民族群眾使用移動終端和信息服務時的語言障礙。
三、實施農村電商工程,推動貧困地區農村特色產業發展
(八)大力發展農村電子商務。鼓勵電商平臺為貧困地區開設扶貧頻道,降低電商平臺與貧困地區的合作門檻,開設特色農產品網上銷售平臺,推進網上“一村一品”產業行動工程。推動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政策向國家級貧困縣傾斜,到2019年,實現對全國所有國家級貧困縣的全覆蓋。鼓勵當地電信運營商、交通、商貿、金融、郵政、供銷等各類社會資源加強合作,協調有關機構免費提供域名資源,支持地方利用已有資源構建電子商務平臺。健全農村電子商務服務體系,支持各類農村電子商務運營網點積極吸收農村貧困人口、婦女、殘障人士等就業。加快建設完善貧困地區物流服務網絡和設施,支撐貧困地區電子商務發展。
(九)建立扶貧網絡博覽會。鼓勵網信企業、展會企業、物流企業引進互聯網、多媒體、動態數據庫及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開發虛擬會展系統平臺,搭建國家貧困縣名優特產品網絡博覽會。支持貧困縣鄉鎮、企業、農牧民通過網絡博覽會展示和交易當地特色產品。組織發起貧困縣產品眾籌開發和資源眾籌養護計劃。支持貧困地區發展“互聯網+旅遊”,引導新媒體開展網上巡禮和巡展活動,加大貧困地區旅遊景點和特色旅遊線路的公益宣傳力度。分步驟開展美麗鄉村網上行活動,推介貧困地區特色農產品、手工藝品和名勝產品。
(十)推動互聯網金融服務向貧困地區延伸。充分發揮互聯網金融普惠、覆蓋面廣、創新能力強的特點,鼓勵信譽好、實力強的互聯網金融平臺和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企業,成立互聯網普惠金融聯盟。組織推薦符合貧困地區發展特點的普惠金融特色產品,探索建立示範點,利用金融輿論引導陣地,加強示範點網上宣傳。及時總結推廣示範點的做法和經驗,拓展群眾投資理財渠道,助力貧困地區群眾生產生活。
四、實施網絡扶智工程,提高貧困地區教育水平和就業創業能力
(十一)開展網絡遠程教育。協調相關資源,支持貧困地區中小學建立遠程教育課室,推動城市優質教育資源與貧困地區中小學的對接。組織各類教育培訓機構,依托現有資源建立面向貧困農村的互聯網教育資源應用平臺,提高貧困地區學生教育水平,提升貧困戶生產技能。
(十二)加強幹部群眾培訓工作。加強對縣、鄉、村各級幹部和農村青年致富帶頭人開展網絡技能培訓,豐富網絡專業知識。加強貧困人口互聯網知識及操作技能培訓。組織電信運營商、電商平臺、終端制造廠商開展面向貧困戶的網絡技能培訓,將培訓內容納入售後服務體系。加強各地區各網站的網絡扶貧技術平臺和人才隊伍建設,提升工作能力和專業化水平。
(十三)支持大學生村官和大學生返鄉開展網絡創業創新。建立綜合服務平臺,支持貧困地區大學生村官和大學生反哺歸鄉創業創新,特別支持女大學生歸鄉創業創新,帶動貧困人口就業增收。面向農村市場需求,加快發展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等支撐平臺,有效匯聚智力、資金和技術資源。深入實施農村青年電商培育工程、大學生返鄉創業行動,通過技能培訓、金融支持、創建站點、跟蹤服務等方式,支持貧困地區青年電商創業脫貧。
五、實施信息服務工程,建立網絡扶貧信息服務體系
(十四)構建統一的扶貧開發大數據平臺。完善和推廣使用全國扶貧開發大數據平臺。各級扶貧部門利用全國大集中的扶貧開發信息系統開展扶貧對象信息采集、動態管理,以及扶貧資金項目管理,實現扶貧對象精準識別、精準幫扶和精準脫貧。依托政府數據統一共享交換平臺,實現扶貧辦與扶貧開發相關部門的數據共享,推進行業扶貧資源向扶貧對象聚焦。在堅持“全國大集中”建設原則的前提下,各級扶貧部門充分利用扶貧開發大數據開展數據展現和數據分析,推進扶貧開發決策科學化。
(十五)搭建一縣一平臺。鼓勵電信運營商、信息服務商、電商積極開展合作,降低準入門檻和收費標準,支持和幫助貧困縣開設電商平臺或專區頻道。積極引導貧困戶依托電商平臺開網店,促進農產品進城和工業品、農業生產資料下鄉以及休閑農業發展,帶動貧困戶增收獲益。加快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整合利用教育、醫療、疾控、計生、社保、低保、旅遊等已有信息系統和服務資源,構建面向貧困縣的扶貧綜合服務體系。
(十六)完善一鄉(鎮)一節點。充分利用電信運營商、互聯網企業和農業、科技、商務、民政等部門已有設施及資源,分門別類,綜合編隊,建立結對幫扶機制,為貧困鄉(鎮)建立線上線下互動的信息化綜合服務點。發揮農村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作用,承接市(縣)電子政務系統功能,支撐醫療、教育、就業、社會、救助等兜底政策落地。建設一批產業特色鮮明、人文氣息濃厚、生態環境優美的智慧小鎮,發揮輻射帶動作用,促進城鄉一體化協調發展。
(十七)培養一村一帶頭人。在每個貧困村選取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能人及村“兩委”成員特別是村黨組織書記作為網絡扶貧帶頭人,發揮帶頭人的示範引領作用,加強培訓指導,提高信息技能。依托信息進村入戶村級服務站、農村社區綜合服務站等設施,推進農村信息綜合服務。廣泛宣傳黨和政府的扶貧政策,帶動貧困人口參與網絡扶貧行動,實施“一店帶多戶”“一店帶一村”的精準帶貧機制,推廣精準帶貧、扶貧做法與經驗,幫助貧困戶發展特色產業,通過網絡增長生產和經營知識,科學種植養畜,掌握市場信息,拓寬銷售渠道,增加家庭收入。
(十八)開通一戶一終端。采用社會捐贈、公益基金、財政資金補貼等多種方式,在已經通電、擁有大學生村官或科技特派員等具備條件的貧困村,開通綠色通道,為貧困家庭提供一個可以接入寬帶網絡、簡單易用的定制終端。加大對貧困地區重點新聞網站、少數民族語言網站和具有少數民族特色網站的投入支持力度,建立完善貧困地區的信息采集和傳播網絡,定向精準推送信息服務。
(十九)建立一戶一檔案。繼續完善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為每個貧困戶建立及時更新、動態監測的數字化檔案,形成貧困戶致貧原因、收入狀況、生產生活條件、家庭成員等特征的精準畫像。開展對貧困戶從識別到幫扶、脫貧後跟蹤監測的全過程管理,為精準脫貧提供決策支持。
(二十)形成一支網絡扶貧隊伍。充分發揮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人員、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科技特派員、西部計劃誌願者等作用,加強綜合素質培養和網絡技術能力培訓,形成一支覆蓋省、市、縣、鄉(鎮)、村五級體系的網絡扶貧隊伍,推動網絡扶貧行動計劃落地實施。
(二十一)構築貧困地區民生保障網絡系統。推動政務服務和公共服務向農村基層延伸覆蓋,優先拓展脫貧急需的生產生活服務功能,讓群眾少跑腿、好辦事、不添堵。建立建檔立卡對象、特困人員低保對象等貧困人口健康卡。組織醫療機構開展遠程醫療服務,探索開展基於互聯網的醫養結合服務新模式,促進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強化生態補償信息服務能力,以信息化支撐完善多元化補償機制和橫向生態補償機制,推動扶貧脫貧與生態補償相結合。
六、實施網絡公益工程,構建人人參與的網絡扶貧大格局
(二十二)開展網絡公益扶貧系列活動。依托中國互聯網發展基金會、中國扶貧誌願服務促進會等社會組織,開展由若幹個網民幫扶一個貧困戶的“N+1”網絡公益扶貧活動。在中國網信網、中國社會扶貧網開設“N+1”網絡公益扶貧專欄,在移動客戶端開展網絡公益扶貧活動月,組織視頻網站開展公益廣告插播活動,制作網絡公益扶貧先鋒系列節目。設計推出網絡公益扶貧百家談等解讀傳播項目,充分挖掘網絡公益扶貧的理念內涵,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鼓勵全體網民積極參與,開展各具特色的消費扶貧活動。
(二十三)推動網絡公益扶貧行動。鼓勵和倡導網絡公益扶貧,動員全體網民自願參與網絡公益扶貧。面向全國征集踐行者故事,進行網絡傳播推廣。組織廣大青年團員、在校學生積極參與網絡公益扶貧,結對子,締結同心圓,通過實施“網絡文明進校園”等活動,加強重點貧困地區校園網絡文化建設。設計相關誌願服務項目,營造良好社會氛圍,推動網民成為網絡公益扶貧的參與者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踐行者。
(二十四)實施貧困地區結對幫扶計劃。選取若幹國家級貧困縣,組織大型互聯網企業進行結對幫扶,積極承擔社會責任。支持社會組織在網絡扶貧中發揮積極作用,推動社會扶貧組織、互聯網企業成立網絡公益扶貧聯盟,形成合作機制。鼓勵相關互聯網企業發揮自身的網絡公益資源優勢,有針對性地推出扶貧項目,發動企業員工、合作夥伴以及廣大用戶共同參與,彰顯互聯網行業投身公益事業、踐行社會責任的良好形象。
(二十五)打造網絡公益扶貧品牌項目。依托中國互聯網發展基金會、中國扶貧誌願服務促進會、中國扶貧基金會、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等社會組織,推出一系列品牌公益項目,建立公開、透明的網絡公益幫扶平臺。組織開展資助貧困學生的希望工程“1+1”、希望之星和“圓夢行動”項目,開展關愛貧困地區小學生的“愛心包裹”“兒童快樂家園”項目,開展幫助貧困母親的“母親郵包”“母親健康快車”項目等活動。依托騰訊公益、新浪微公益、支付寶E公益、淘寶公益、綠動未來、藍籌網、眾籌網公益等大型網絡勸募平臺,暢通公益參與渠道,通過網絡公益扶貧項目實現建檔立卡對象、特困人員低保對象等貧困人口與廣大網民的對接。
七、加強統籌協調,推進網絡扶貧政策措施落地實施
(二十六)加強組織領導。中央網信辦、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扶貧辦牽頭,中組部、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民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商務部、衛生計生委、國家旅遊局、國家郵政局、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供銷合作總社等部門參加,成立網絡扶貧行動部門協調小組,定期召開部際協調工作會議,研究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舉措,督促落實各項任務。建立由網絡扶貧行動部門協調小組統籌,省(區、市)負總責,市(地)縣具體實施的三級網絡扶貧工作機制。各省要按照本行動計劃的要求,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落實配套政策和資金。各市(地)縣要抓好各項任務的落地實施。各級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要註重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將網絡扶貧工作擺上本地區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位置,抓好工作部署、組織推動和督促檢查。
(二十七)選擇部分地區先行先試。在部分省(區、市)組織開展網絡扶貧試點工作,統籌資源,集中突破,邊試點,邊總結,邊推廣,逐步在全國建立網絡扶貧信息服務體系,營造全社會參與網絡扶貧的大格局。
(二十八)加大政策支持和資金保障。制定實施網絡扶貧行動的一攬子政策措施,將網絡扶貧行動有效融入“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和脫貧攻堅重點工程。充分利用各類資金渠道,支持開展相關網絡扶貧行動,地方政府完善配套機制。充分發揮中國互聯網投資基金的作用,推動重大項目落地。依托中國互聯網發展基金會、中國扶貧基金會,吸納社會資金,對各地區網絡扶貧重點項目給予支持。鼓勵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探索網絡扶貧投融資新路徑。
(二十九)加強網絡安全保障。針對農村老人、兒童、婦女為主且對網絡海量信息辨識能力不足的情況,組織第一書記、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科技特派員、西部計劃誌願者指導貧困地區家庭安全上網。加強農村地區網絡安全管理,規避網絡風險,維護網絡秩序。
(三十)加大宣傳力度。整合信息傳播渠道,建立中國網絡扶貧門戶、微信公眾號,整合地區重點新聞網站,建立貧困地區網絡傳播體系。充分發揮重點新聞網站的宣傳引導作用,創新傳播方式,選擇受眾廣的移動新媒體開展傳播工作,及時傳遞黨的方針政策,及時推送脫貧致富信息,及時向社會傳播網絡扶貧成效,講好網絡扶貧故事,傳播網絡扶貧好聲音。建立反應靈敏、運轉高效、協同發力的聯合處置機制,做好網上評論和輿情引導工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強有力的輿論支持。
(三十一)建立扶貧動態跟蹤監測機制。完善貧困戶建檔立卡工作,提高扶貧開發數據庫管理水平,促進部門間數據共享,形成貧困信息數據庫動態維護和精確分析決策模型。利用大數據技術,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特困人員信息開展跟蹤監測和統計分析,全面掌握致貧、返貧、脫貧、救助情況,長期準確跟蹤貧困家庭情況,形成扶貧成效動態跟蹤機制,避免假扶貧、扶假貧。
(三十二)加強考核評估與督促檢查。中央網信辦、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扶貧辦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網絡扶貧工作的考核評估與督促檢查。建立工作通報機制,定期通報各地區落實網絡扶貧行動計劃的進展情況,對網絡扶貧工作表現突出的地區、機構和網站給予通報表揚。制定量化評估指標,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形成年度評估報告,並公開發布。
據新華社報道,最高人民法院與國土資源部近日聯合印發了《關於推進信息共享和網絡執行查詢機制建設的意見》,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與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推進信息共享和網絡執行查詢機制建設,依法查詢被執行人的不動產登記信息。
意見要求,要結合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和網絡執行查詢機制建設情況,突出重點,穩步推進網絡執行查詢機制建設。已建立“點對點”網絡查詢機制的地區,要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聯合制定的《人民法院網絡查詢不動產登記信息技術規範(試行)》的要求改造系統,盡快完成與最高人民法院網絡查控系統的對接,建立“點對總”網絡查控機制,由最高人民法院統一匯總全國各級人民法院的查詢申請,通過專線提交至相應地區的不動產登記機構。
尚未建立“點對點”網絡查詢機制的地區,要抓緊與同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建立網絡對接,並按照上述技術規範要求研發查控軟件,開展信息共享,推進“點對總”網絡查詢機制建設,優先在已經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地區開展試點,逐步推廣。
意見明確,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人民法院的查詢申請進行統一查詢和反饋,反饋的結果主要包括不動產權利人和不動產坐落、面積、位置等基本情況,以及抵押、查封、地役權等信息。意見同時強調,各級人民法院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不動產登記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嚴格執行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制度,通過建立嚴格的規章制度和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不動產登記信息安全。
11月8日,從國家發改委網站獲悉,發改委、住建部近日發出通知,部署從2016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專項檢查,檢查對象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中介機構,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售樓盤和房地產中介機構門店明碼標價情況進行檢查。
重點查處以下行為:
一、銷售商品房不明碼標價、未在交易場所醒目位置明碼標價;
二、未按規定實行“一套一標”;
三、未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
四、商品房交易及產權轉移等代收代辦的收費未標明由消費者自願選擇;
五、標示信息不全,沒有按照規定內容明碼標價、公示相關收費以及影響商品房價格的其他因素;
六、采取多種方式明碼標價,標價內容不一致;
七、在標價和公示的收費之外加價、另行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
八、其他違反明碼標價規定銷售商品房的行為。
通知強調,此次專項檢查時間緊、任務重,各級價格主管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紮實推進,嚴厲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公開曝光典型案例,確保檢查工作取得實效。歡迎社會各界撥打價格舉報電話12358,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將及時處置價格舉報問題,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日前,外交部官網領導欄進行了更新,十八屆中央紀委委員謝杭生,正式出任中央紀委駐外交部紀檢組長。
值得註意的是,在謝杭生簡歷的底部,特別註明了“已婚,有一子”。
外交部官網截圖
外交部官網截圖
不僅如此,外交部其他部領導的簡歷,末尾都標註了婚育情況,而這也是國務院25個組成部門中,唯一一個通過官網公布部領導婚育信息的部門。
自從2013年,王毅出任外交部部長後,部長助理以上的外交部主要官員都公布了自己的婚育情況。
[光明網評論]:官員信息不該是秘密,家庭信息公開應成制度慣例
光明網對此發表評論表示,雖然僅僅是婚育情況,但之於當前官員信息公開的整體狀況而言,卻已是值得肯定的進步。
外交部的這一做法,其實並非毫無“征兆”。2012年,在中共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常委履新一個月之際,新華社連續3天播發了“中共高層新陣容”人物特稿及相關圖片。那組報道,首次詳細披露了現任領導人的個人經歷與家庭情況。這一創新舉動,隨即被外界普遍視為領導人新作風的又一體現。很顯然,外交部自2013年開始,便主動在官網公布部長助理以上的外交部主要官員婚育情況,就是對此新作風的積極響應。
官員信息公開,從小處講是官員為官的“職業要求”,從大處論,官員信息公開程度越高,越有利於壓縮權力運行的“灰色空間”,確保政治清明,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到目前為止,通過官網主動公布領導婚育信息情況的,在目前國務院的25個組成部門中,外交部還是“獨此一家”,地方層面也同樣罕有先例。這至少說明,這一“新作風”,還並未形成制度化的共識。
事實上,從十八大以來中央出臺的一系列反腐倡廉措施來看,對於官員家庭狀況的重視程度已經越來越高。如2014年,中組部下發文件,首次明確了5類重點崗位“裸官”需要清理的規定。對於如何根除“裸官”現象,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就指出,信息公開是消滅“裸官”現象的一個最根本的辦法,特別是官員的家庭信息公開。因此他曾建議,新一屆中央領導班子帶頭公開家庭信息,省、市、縣里的主要領導也應像中央領導學習,在當地公開自己的家庭信息。
從近年來被查處的問題官員來看,不少腐敗案件中都伴隨著官員家人的身影,官員與子女、妻子一同落馬的現象不在少數。甚至一些問題官員在落馬前,關於其家庭成員違法情況的傳聞在地方就已滿天飛。倘若官員家庭信息情況都能夠主動公開,接受更多的社會監督,恐怕也就不會留給社會如此大的猜想空間,一些官員家屬的違法逾矩也就不會變得如此肆無忌憚。而官員的家庭情況,往往是在東窗事發後,才以一種負面典型為社會所知,這顯然是一種最壞的情形。
盡管婚育情況,仍只是官員應該公開的信息的有限一部分,但從無到有,至少愈發清晰的說明這樣一種政治常識正在逐漸被承認與接受:官員信息不應該成為秘密,民眾應當有權利知道為自己服務的官員的信息。
由中央層面的帶頭,到外交部的率先響應,官員婚育情況乃至更多的信息公開,理當引發更大範圍的制度性普及與跟進。
外交部12位部領導的婚育情況
王毅 部長,1953年10月生,已婚,有一女。
張業遂 副部長,1953年10月生,已婚,有一女。
李保東 副部長,1955年4月生,已婚,有一子。
王 超 副部長,1960年4月生,已婚,有一子。
謝杭生 中央紀委駐外交部紀檢組組長,1955年1月生,已婚,有一子。
劉振民 副部長,1955年8月生,已婚。
張 明 副部長,1957年6月生,已婚,有一子。
鄭澤光 副部長,1963年10月生,已婚,有一子。
錢洪山 部長助理,1963年5月生,已婚,有一子。
李惠來 部長助理,1960年3月生,已婚,有一子。
孔鉉佑 部長助理,1959年7月生,已婚,有一女。
劉海星 部長助理,1963年4月生,已婚,有一女。
(本文來源:外交部網站,央視新聞,光明網,封面新聞)
中國已經成為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國家,也是人口老齡化發展速度最快的國家之一,應對老齡化社會的到來,我們做好準備了嗎?
為改善老年人生活環境,提升老年人生活生命質量,增強老年人幸福感、獲得感,11月25日,全國老齡辦、發展改革委等25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推進老年宜居環境建設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從重點任務等多個方面對加強老年宜居環境建設方面提出指導。
目前,養老產業主要包含養老服務、養老地產、養老金融與養老用品四方面。推進老年宜居環境建設與其中的養老地產緊密相關。
如何方便2.6億老年人
《意見》指出,盡管近年來各地在推進老年宜居環境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老年人居住、出行、就醫、養老以及社會參與等方面仍存在著不適老、不宜居的問題。推進老年宜居環境建設不僅有利於推進老年民生福祉,有利於有效應對人口老齡化挑戰,也是擴大內需、拉動消費、促進經濟增長的重要舉措。
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底,我國65歲以上老年人占總人口比例為10.5%,已經超過國際老齡化標準;預計到2020年老年人口將增至2.6億;到2030年我國老年人口將首次超過少年人口;到2050年老年人口將達到4億人,並長期保持4億人的規模。
根據意見,老年宜居環境建設的發展目標是,到2025年,安全、便利、舒適的老年宜居基本建立,“住、行、醫、養”等環境更加優化,敬老養老助老社會風尚更加濃厚。
《意見》指出,根據現階段老年人在日常生活和社會參與等方面存在的不適老、不宜居的問題,今後一個時期老年宜居環境建設的重點任務是建設適老居住、出行、就醫、養老等的物質環境和包容、支持老年人融入社會的文化環境。
其中,適老居住環境方面包括推進老年人住宅適老化的改造和支持適老住宅建設。例如在各大城市,有不少建設於上個世紀80、90年代的樓梯樓,當時購買這些樓房的不少中青年,現如今已經進入到老年階段,對於正在4、5樓以上的人來說,加裝電梯成了迫切需求。
在廣州,4年前,廣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試行辦法》(下文簡稱舊辦法),為廣州中心城區共計5萬余棟6層以上的老樓加裝電梯出臺了指引。數據顯示,這些老樓里居住了100萬左右60歲以上的居民,沒有電梯讓腿腳不便的老人上下樓倍感艱辛。
今年,該辦法進行了修訂,新辦法規定,舊樓加裝電梯應當經本單元或者本幢房屋專有部分占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
要加裝電梯需要召集到足夠的業主同意。“我所在的樓棟有不少業主早就不住在這里,有的甚至移居海外,這里的房子出租出去。” 家住廣州天河六運小區的老人張先生說,盡管等了好多年,但由於難以召集到業主,所以加裝電梯成了“水中花、鏡中月”。無奈之下,張先生只得賣掉這套居住了二十多年的老房子,搬到郊區的新樓盤去。
養老地產大機遇
而在新建住宅方面,如何適老就尤為關鍵。
本月11日,全國老齡辦宣傳部主任刁海峰11日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說,在養老地產發展方面,一定要適老化。比如老年人不需要大戶型,可能就是一室一廳,加上必要的廚衛這樣的小戶型,然後是公寓式的管理服務到位。
“一定要宜居,各個方面要方便老年人,比如馬桶的設計,地磚、燈光。” 刁海峰說,很多老年人反應遲緩,最怕滑倒,蹲坑式的馬桶不行,而且要有扶手。再比如,老年人喜歡跟年輕人在一起。“這邊一個老年公寓,旁邊有幼兒園,可以帶孫子,有個老年大學,這樣的也會更好賣。”
刁海峰說,養老地產的發展,一定要關註老年人需要什麽,房地產商能否提供什麽。傳統的普通住宅開發模式肯定要改變,不改變肯定不能適應需求。
本月11日廣州舉行的第三屆中國國際老齡產業博覽會上,保利房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宋廣菊說,企業參與是中國養老產業發展的必然選擇。隨著社會養老壓力持續增大,養老供給不足,養老資金缺口大,人民的生活方式越來越多樣,對養老的需求不斷提高。對企業來說,正是補充養老消費缺口的機遇。目前已經有超過80家地產商進入到養老領域,開發商正在積極布局,把握朝陽市場。
“現在養老地產方面,拿地只是一個環節,它更是一個綜合性的東西。”刁海峰說,現在對一些老舊小區怎麽改造,新區怎麽適老化,讓老年人進駐方便,老年人宜居環境建設有很多指標。在這些這個方面未來可能會出臺更細化的標準。
據發改委網站28日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林業局發布關於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推進林業建設的指導意見,重點實施領域包括林業重大生態工程、國家儲備林建設、林區基礎設施建設、林業保護設施建設以及野生動植物保護及利用。
意見指出,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天然林資源保護、“三北”及長江流域等重點防護林體系建設、京津風沙源治理、巖溶地區石漠化治理等林業重大生態工程建設。
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國有林區和國有林場的交通、教育、醫療衛生、供水供電、垃圾及汙水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兼並重組,充分發揮國有林區和國有林場各類自然資源和人力資源優勢,通過規模化經營、市場化運作,推進林區經濟轉型發展。
意見提出,要完善扶持政策,加大開發性、政策性貸款支持力度,完善林業貸款貼息政策。鼓勵社保基金、保險基金等大型機構投資者投資林業,探索利用信托融資、項目融資、融資租賃、綠色金融債券等多種融資方式和工具,搭建社會資本投資林業的投融資平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共同發起區域性林業綠色發展基金,支持地方林業生態保護和產業發展。
此外,加快推進集體林地三權分置,穩定承包權、放活經營權;加快林地、林木流轉制度建設,鼓勵流轉和經營方式創新,建立健全產權交易平臺,支持公開市場交易,保障林權有序流轉。
意見全文: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林業局關於運用政府和
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推進林業建設的指導意見
發改農經[2016]24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林業廳(局):
林業是重要的公益事業和基礎產業,承擔著生態產品供給和生態服務的重要任務。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推進林業建設,有利於創新林業投融資機制,拓寬社會資本投資渠道,促進投資主體多元化;有利於轉變政府職能,提高林業項目建設管理水平,加快林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利於深化國有林區、國有林場改革,完善集體林權制度,加快林區經濟轉型發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16〕18號)、《國務院關於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國發〔2014〕60號),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切實做好傳統基礎設施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投資〔2016〕1744號)、《關於印發〈傳統基礎設施領域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工作導則〉的通知》(發改投資[2016]2231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現就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推進林業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借鑒國內外成熟經驗,立足林業發展實際,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創新林業產權模式和投融資機制,引導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林業建設,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林業生態產品和服務,不斷提升林業現代化水平。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組織,誠信守約。轉變政府職能,集中力量做好政策制定、項目審核、指導服務和監督管理等工作,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公開擇優選擇社會資本開展項目建設和管理。要在平等協商、依法合規的基礎上訂立項目合同,保證合作雙方的合法權益。項目合同一經簽署必須嚴格執行,無故違約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堅持因地制宜,創新模式。在保護好自然生態系統的前提下,根據本地區林業發展實際,遴選前期工作成熟、具有長遠盈利預期、較大規模的林業項目,通過授予特許經營權、給予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穩定社會資本收益預期,開展社會資本參與林業建設合作試點。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形成可複制、可推廣的經驗模式,為向全國推廣提供借鑒。
——堅持公開透明,規範運行。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組織項目論證、選擇合作夥伴,制定和履行各類項目合同,組織績效評價,完善相關制度設計,營造良好政策環境,接受各方監督,確保項目實施決策科學、程序規範、過程公開、責任明確、穩妥推進。
二、重點實施領域
(一)林業重大生態工程。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天然林資源保護、“三北”及長江流域等重點防護林體系建設、京津風沙源治理、巖溶地區石漠化治理等林業重大生態工程建設,以生產綠色生態林產品為導向,通過植樹造林、防沙治沙、荒漠化和石漠化綜合治理等多種措施,積極培育混交林,發展木本油料、特色經濟林和林下經濟,加快建成一批規範化生產基地,有效盤活森林資源等多種生態資產。
(二)國家儲備林建設。鼓勵社會資本根據國家儲備林建設的布局重點和目標要求,通過新造林、森林撫育、更新改造、立體複合經營等措施,著力培育大徑級材和珍貴樹種,營造生態穩定、結構優良、長短結合、高效集約經營的國家木材儲備基地,增強高品質木材等林產品和優質生態產品供給能力。
(三)林區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國有林區和國有林場的交通、教育、醫療衛生、供水供電、垃圾及汙水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兼並重組,充分發揮國有林區和國有林場各類自然資源和人力資源優勢,通過規模化經營、市場化運作,推進林區經濟轉型發展。
(四)林業保護設施建設。在保持生態系統完整性和穩定性的前提下,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森林公園、濕地公園、沙漠公園等園區保護站(點)、宣傳教育設施,交通和旅遊服務設施建設,采取使用權入股、聯營、租賃等多種形式參與保護地的經營活動,提高保護和管理水平,為社會提供更好的生態服務。
(五)野生動植物保護及利用。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林木種質資源保護、野生動植物野外資源保護公益事業,探索引入專業民間組織新建或托管自然保護小區,在政府監管下發展民間自然保護小區(地)。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野生動物園、野生植物園的建設、運營和管理,增強生態保護宣傳、科普、教育等功能。
三、規範項目管理
(一)加強項目儲備。各地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林業主管部門,根據林業發展需要,按照項目合理布局、政府投資有效配置等原則,切實做好林業PPP項目的總體謀劃,明確建設目標、重點任務、實施步驟。要在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重大建設項目庫)基礎上,建立和完善本地區林業PPP項目庫,並統一納入國家發展改革委傳統基礎設施PPP項目庫,切實做好項目儲備、動態管理、實施監測等各項工作。
(二)確定實施機構和政府出資人代表。林業PPP項目應根據項目性質和行業特點,由當地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相關單位作為PPP項目實施機構,負責項目準備及實施等工作。鼓勵地方政府采用資本金註入方式投資林業PPP項目,並明確政府出資人代表,參與項目準備及實施工作。
(三)PPP項目實施方案編制與審核。林業PPP項目應由實施機構組織編制實施方案。實行審批制的政府投資項目,林業PPP項目實施方案可在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專章,並結合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一並審查。實行核準制或備案制的企業投資項目,要單獨編制實施方案,並在項目核準或備案後,依據相關要求完善和確定PPP項目實施方案。實施方案編制過程中,應重視征詢潛在社會資本方的意見和建議,以及引導社會資本方形成合理的收益預期,建立主要依靠市場的投資回報機制。
(四)項目融資及建設。林業PPP項目融資責任由項目公司或社會資本方承擔,當地政府及其相關部門不應提供融資擔保。項目公司或社會資本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融資的,政府方可依法提出履約要求,必要時可提出終止PPP項目合同。林業PPP項目建設應符合工程建設管理的相關規定。工程建設成本、質量、進度等風險應由項目公司或社會資本方承擔。
(五)落實監管責任。政府方及政府相關部門應根據PPP項目合同及有關規定,對項目公司或社會資本方履行PPP項目融資及建設責任進行監督。發展改革和林業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督促社會資本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和管理制度,認真履行投資經營權利義務,並由項目實施機構根據PPP項目合同約定,定期對項目運營服務進行績效評價,加強項目運行有效監管,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制訂應對措施,保證項目實施效果。
四、完善扶持政策
(一)保障社會資本合法權益。除現有法律、法規、規章特殊規定的情形外,林業建設項目向社會資本開放,並優先考慮社會資本參與。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或運營管理的項目,與政府投資項目享有同等政策待遇,不另設附加條件;可按協議約定依法轉讓、轉租、抵押其相關權益;征收、征用或占用的,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約定給予補償或賠償。
(二)加大政府扶持。允許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或運營管理的項目,統籌利用中央和地方政府投資。對同類項目,中央和地方政府投資要積極支持引入社會資本的項目。對社會資本參與的項目,按政策規定予以貸款貼息、減免企業所得稅、享受森林保險保費補貼,降低林業PPP項目風險,增強項目收益能力。鼓勵社會資本在貧困地區、革命老區通過建立利益聯結機制,逐步形成林業脫貧攻堅的長效機制。
(三)創新金融支持。加大開發性、政策性貸款支持力度,完善林業貸款貼息政策。鼓勵社保基金、保險基金等大型機構投資者投資林業,探索利用信托融資、項目融資、融資租賃、綠色金融債券等多種融資方式和工具,搭建社會資本投資林業的投融資平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共同發起區域性林業綠色發展基金,支持地方林業生態保護和產業發展。
(四)深化林業改革。加快推進集體林地三權分置,穩定承包權、放活經營權;改革人工商品林采伐限額管理,放活對集體人工商品林的采伐管理,實行林木采伐審批公示制度,簡化審批程序,提供便捷服務。加快林地、林木流轉制度建設,鼓勵流轉和經營方式創新,建立健全產權交易平臺,支持公開市場交易,保障林權有序流轉。
(五)完善土地政策。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生態林等連片面積達到一定規模的,允許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堅持節約集約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開展觀光和休閑度假旅遊、加工流通等經營活動。
五、抓好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抓緊制訂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林業建設生態項目的具體實施辦法和配套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好林業建設PPP項目,確保國家相關政策措施落實。
(二)支持探索創新。國家林業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各地自願報名的基礎上,遴選4-5個省份,每個省份選擇1-2個林業PPP項目,優先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創新工作,加強跟蹤指導,及時總結經驗,推動完善相關政策。同時,鼓勵各地開展林業PPP項目創新工作,發揮示範帶動作用,爭取盡快探索形成一批可複制、可推廣的典型經驗。
(三)積極宣傳引導。各地要大力宣傳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林業建設項目的政策措施,宣傳社會資本在促進生態修複、國土綠化,特別是在重大林業工程建設運營方面的積極作用,引導市場預期,為社會資本參與林業建設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 家 林 業 局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