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屋未補地價違規賣樓花 代理:交易有風險 講個信字
1 :
GS(14)@2011-09-21 07:49:34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10920/News/ea_gga1.htm

2 :
GS(14)@2011-09-21 07:49:49代理:空地都有人買
記者以顧客身分,在代理陪同下到錦上路一帶「睇盤」,其中恒安發展的36座丁屋富逸天峰,代理透露預計年尾始落成入伙,但已售出九成,現盤僅由買家放售。但不想捱炒價亦可購入屋苑內兩幅空地,單位預計2013年落成,每幅仍售850萬元,與兩旁興建中的丁屋看齊。代理不諱言近年市區樓市升溫,丁屋盤頓成搶手貨,「以前都有盤係落成鰦先賣,鶽家唔會有辦(示範單位)你睇,空地都照有人買」。
簽「臨時訂購書」 不經田土廳
記者所見,富逸天峰仍未落成,仍進行內櫳裝修等工程,而屋苑牆外已拉上印有「1400呎 565萬起」、「7百呎 360萬」的標語。代理坦言,富逸天峰未補地價或獲批滿意紙,「我們會幫買家與發展商簽『臨時訂購書』,由我們保管,間屋建好批了滿意紙同補地價,先會上律師樓簽買賣合約」,買家屆時始擔正當業主,此前一切文件均不會於田土廳登記。雖有白紙黑字,但代理明言「都是講個信字,如果你擔心,我們不建議你買」。代理又稱,買家法律上未成業主,日後補地價的差價須由買家自行以現金支付。而簽訂「臨時訂購書」的一個月內,買家須付一至兩成訂金,完工再付一成,補地價和辦理滿意紙等手續後再付尾數。
代理其後再向記者遞上一本「天映峰」的樓書,介紹這個位於八鄉元崗新村的新丁屋屋苑,並指有關屋苑只全幢出售,由820萬至930萬不等,預計明年入伙,但至今全苑11幢,已有2幢沽出。記者到現場睇樓時,只見所有丁屋全未拆棚,工程仍在進行中。
3 :
龍生(798)@2011-09-21 15:53:36發展商有咩事, 就損失所有本金兼追討無門, 摶唔摶, 自決
4 :
GS(14)@2011-09-21 21:42:36都唔平
5 :
龍生(798)@2011-09-21 22:44:07係直頭好鬼貴
果日我同朋友仔山長水又遠咁車入去元朗大棠道新盤 曉門
然後再睇錦繡
真係買唔落手的...(當然, 我都買唔起)


男子暗中賣樓 妻三年不知
1 :
GS(14)@2011-11-04 17:52:04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5771207
【本報訊】中年已婚漢被指另結新歡後,擅自將北角一家四口的安樂窩出售,然後把售樓得益在大埔置業與情婦同居,實行「金屋藏嬌」。為了瞞天過海,他向買家續租北角單位,以便妻兒繼續居住而不知安樂窩早已賣出。直至他欠租,買家和妻子方發現事件。
涉案單位位於北角皇都戲院大廈,買家為 Brillex Development Limited。買家日前以原告身份,入稟高院,向賣家即首被告陳惠添和其情婦、即次被告吳凱澄(譯音)追討。
原告在入稟狀指,於 08年 10月支付 175萬元予陳購入北角皇都戲院大廈單位,而陳的妻子毛英(譯音)卻於今年 1月入稟法院,指稱自己才是業權擁有人。
另購「金屋」藏情婦
原告指出,原來陳瞞着妻子出售物業,然後翌月用售樓得益,以逾 76萬元購入大埔翠和里一單位,然後作價 78萬元轉售給情婦。陳同時向情婦交租,但交易及安排其實是騙局,目的只為逃避原告或妻子可能提出申索。原告現要求法庭聲明,大埔物業是陳和情婦以信託形式代原告持有。
遭夫隱瞞賣樓的毛英昨向記者表示, 88年與陳結婚後,由內地移居香港入住北角物業,育有一對子女。她過往曾要求陳在樓契加名,但陳解釋手續麻煩及需另外付款,加上她以為會跟陳一生一世,事情便不了了知。後來,陳變心另結新歡,更私自出售物業,另置業與跟情婦同居。
毛稱,去年 7月起,陳沒再支付妻兒的生活費及租金,觸發原告提出收樓,她才得知悉事件。現時,毛任職清潔工,獨力照顧一對子女,並正辦理離婚手續。
案件編號: HCA1868/11
2 :
honey(6546)@2011-11-04 21:50:33何以為人?
香港的發展商 從未想過可以這樣賣樓
1 :
GS(14)@2011-11-18 17:48:21http://www.inv168.com/phpBB3/viewtopic.php?f=51&t=65848

2 :
GS(14)@2011-11-18 17:49:04
八十后供"小三"房 :inv168_01: :inv168_01: :inv168_01:
“價格都不能承受 還談什麽生活享受?”
近日,一些房地産廣告引起廣泛爭議,很多人在網上紛紛拍磚,稱房地産廣告商說話太赤裸裸爲了賣出房子一切都可調侃,不顧社會公德和道義,其實這真的不算什麽,我們帶你看看更惡搞的……“價格都不能承受,還談什麽生活享受?”
近日,南京一家樓盤的房産廣告引起廣泛爭議:“價格都不能承受,還談什麽生活享受?”有人覺得開發商很欠抽,也有人認爲,爭議很正常,房産商說的是實話,所以才不中聽。不少網友跟帖表示,現在房價這麽高,已經是飽受诟病,爲了買一套房,年輕人不得不啃老,還得背上沈重的房貸。本來就沒有什麽享受可言了,開發商還講這種話,顯得不近人情,居高臨下。
賣樓失實宣傳列刑事
1 :
GS(14)@2011-11-29 23:24:00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5844786
須以實用面積計算呎價
立法把不良賣樓手法列為刑事罪行,發展商董事、經理、秘書及其他高級人員都可能上身,例如不按規定提供示範單位或披露交易資料,可罰 50萬元;廣告資料誤導可罰 500萬元及監禁七年。
賣樓手法也有詳細規定,開售最少七天前公開派發售樓書,最少三日前公佈價單。樓書不得有宣傳資料或構思圖片或圖像。示範單位不能再弄虛作假,若發展商提供有裝修的「化妝房」,須同時提供未經裝修的「清水房」。市民可在單位量度及拍攝。發展商最反對只用實用面積計算呎價,但行政會議堅持實用面積才不會令買家混淆,讓買家知道真正買了多大的單位。發展商也不能在售樓書列出單位建築面積和以建築面積計算的呎價。
過去常發生發展商造市疑雲,新法例規定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 24小時內披露交易資料, 6個工作天內簽訂正式買賣合約,第 7天公開有關資料。若買家涉及發展商董事和高級職員,或其直系親屬,也須公佈。買家簽訂臨時合約後有 3天冷靜期,若撻定要付樓價 5%。
運輸及房屋局下月起新增兩個首長級政務官職位,以推進立法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工作。
政府立法規管一手樓措施
•開售最少七日前公開派發售樓書
•售樓書不得有任何宣傳資料或構思圖片或圖像
•開售最少三日前公佈價單
•開售最少三日前公佈開售日期和售樓地點
•售樓書只可用實用面積計算呎價
•發展商須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 24小時內披露交易資料
•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六個工作天內簽訂正式買賣合約
•簽訂臨時合約後有三個工作天冷靜期,買家放棄時沒收樓價 5%
•禁虛假或誤導性資訊或描述
•示範單位須設清水房
•可在示範單位拍照和量度
•違規罰款 50萬至 500萬元,最高監禁七年,發展商董事同受罰
資料來源:運輸及房屋局
2 :
游浪潮(3792)@2011-11-30 07:37:04關於冷靜期也過於保護買家了,換過頭黎,小弟去超市買完野能不能有三天冷靜期?
3 :
龍生(798)@2011-11-30 19:00:30冷靜期內彈弓手, 要放低5%喎
4 :
Sunny^_^(11601)@2011-11-30 22:08:39實用面積係咩??邊個知.cable成日都講地毯面積...合理嗎?
5 :
龍生(798)@2011-11-30 23:42:29地毯面積最好...但睇怕應該落實唔到
6 :
superkkw(6672)@2011-11-30 23:59:19如果簽左有1或3日冷靜期,期間各方不得公開資料(發展商不能聲稱已賣,否則犯法)
如買家反悔,而賣方或agent沒犯規,應可收少少行政費減少做市動機或有人玩野,但不是殺訂
7 :
亞力士(1473)@2011-12-01 00:49:28•簽訂臨時合約後有三個工作天冷靜期,買家放棄時沒收樓價 5%<------ 多幾個彈弓手 咪好過賣樓
8 :
龍生(798)@2011-12-01 01:12:34咪係, 明益發展商的例, 還打著保護小市民的旗號.....
遊兄應該漏了要放下樓價5%這項殺著....
9 :
游浪潮(3792)@2011-12-01 08:29:408樓提及
咪係, 明益發展商的例, 還打著保護小市民的旗號.....
遊兄應該漏了要放下樓價5%這項殺著....
是的,真是漏這 5% 了
10 :
草帽(1253)@2011-12-01 09:23:18罰款太少啦, 應該x多10倍.
11 :
calvinx(8907)@2011-12-01 11:01:18無記錯, 簡單來講, 建築面積就計埋果的公眾位, 會所, 乜都包晒.
實用面積就只計你間屋, 好多時包埋窗台, 環保露台, 你幅牆, 外牆等所佔用既面積都會計埋落去.
至於龍生講既地毯面積, 我估就真係只計你係間屋走動得到既範圍 (吾知計吾計埋窗台同露台呢?).
至於各人對於各種面積計法都有或多或小出入,(好似露台都可以分計吾計落實用面積) 但大致上應該就係咁計.
可能我用既係比較舊既資訊,如有錯誤, 歡迎指正.
12 :
Sunny^_^(11601)@2011-12-01 11:12:1411樓提及
無記錯, 簡單來講, 建築面積就計埋果的公眾位, 會所, 乜都包晒.
實用面積就只計你間屋, 好多時包埋窗台, 環保露台, 你幅牆, 外牆等所佔用既面積都會計埋落去.
至於龍生講既地毯面積, 我估就真係只計你係間屋走動得到既範圍 (吾知計吾計埋窗台同露台呢?).
至於各人對於各種面積計法都有或多或小出入,(好似露台都可以分計吾計落實用面積) 但大致上應該就係咁計.
可能我用既係比較舊既資訊,如有錯誤, 歡迎指正.
講明係地毯面積就係地面用到既地方啦...窗台同露台都唔計
13 :
calvinx(8907)@2011-12-01 11:18:28Sunny 多謝意見.
其實地毯面積我吾知邊個發明出來? 以我所知, 教學上只係有分建築 / 實用 面積, 而近年大家對各種面積又多左吾同演易. 至於地毯面積係咪真係好似sunny 所講咁計, 可能真係要搵學術專人來解答一下, 又或者搵人釋下法先得喇. 哈哈哈
14 :
Sunny^_^(11601)@2011-12-01 12:03:4013樓提及
Sunny 多謝意見.
其實地毯面積我吾知邊個發明出來? 以我所知, 教學上只係有分建築 / 實用 面積, 而近年大家對各種面積又多左吾同演易. 至於地毯面積係咪真係好似sunny 所講咁計, 可能真係要搵學術專人來解答一下, 又或者搵人釋下法先得喇. 哈哈哈
呢個講法係樓盤傳真講先既,因為計出來既實用%最低,好多時都會有報導引用.
美容黑店逼到客戶賣樓還債
1 :
GS(14)@2012-02-15 00:06:07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067631
Q& A+纖體美容公司職員未有回應記者有關不良銷售手法問題。謝榮耀攝
任職社福界的梁女士月入 5萬元, 09年底收到 Q&A+單張,聲稱 90多元可試做美容及淋巴療程。試做期間,另一職員向她推銷 1.7萬元的 30次淋巴身療程,並稱額外送 160次服務。
梁每次光顧都被游說加碼買療程。職員又訛稱將舉辦纖體、胸部、手部的「代言人比賽」,每個比賽獎金 40至 50萬元,惟梁須先付十多萬元進行相關療程,即使比賽輸了也有 10萬元回贈。梁其後發現 Q&A+從未舉辦比賽,但她的十張信用卡已被「碌爆」,一年間被騙 370萬元,梁被迫賣樓還債,與女兒租住 200多呎舊樓單位。
A小姐則前年參加 Q&A+黃埔店減肥療程,每月約 2,000元,但被誘繳 7萬多元參加代言人比賽,且濫收費,要 A小姐在空白信用卡過數紙及銷售合約簽名。 A小姐半年內共欠 9張信用卡數 54萬元。
Q&A+店外掛有誤導廣告海報,「幹細胞血清複製技術」療程實質是以精華素進行臉部按摩。消委會就上述個案調解勸籲後,店方仍繼續以不良手法經營。
2 :
GS(14)@2012-02-15 00:06:49公司背景
高峯期分店達八間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067632
昨遭消委會點名的 Q&A+ Health Spa,有四家分店,位於旺角、紅磡、青衣和元朗。集團涉及十多家有限公司,從事美容和零售業務,主要負責人為陳智媛( Queenie)和一名有指在越南出生的馮姓男子( Phung Hao An)。
請陳敏之任代言人
該集團美容業務的主要股東 Q&A Ltd,由馮擁有的 Titan Group Ltd.持 51%股權,陳的 Sky Beauty Corporation Ltd.則持 49%。而 Q&A+ Health Spa不同分店由同一批股東以不同公司的名義持有。
Q& A+ Health Spa 04年成立,最初銷售護膚品,由櫃位做到入舖,並成功取得多個著名護膚品牌在港發售。其後於元朗開首間店,再於銅鑼灣、旺角等開分店,高峯期約 8間店, 08年曾請藝人陳敏之為代言人。陳智媛自稱主修電腦,在英國完成學士和碩士學位。有消息指,馮為陳在英時的同學;職員「積極」游說客人簽單,個別月入逾 10萬,公司每月營業額也以數百萬元計。《蘋果》記者
3 :
亞力士(1473)@2012-02-15 00:11:24幾時有 美容黑店逼到客戶賣 肉還債
4 :
honey(6546)@2012-02-15 00:12:05唔做美容,係咪會死?
5 :
GS(14)@2012-02-15 00:18:303樓提及
幾時有 美容黑店逼到客戶賣 肉還債
你試下,我覺得有商機
6 :
龍生(798)@2012-02-15 00:25:33個職員都幾慘....
又唔係老世, 俾人咁影法....
7 :
abbychau(1)@2012-02-15 12:38:17職員又訛稱將舉辦纖體、胸部、手部的「代言人比賽」
佢又唔真係搞返個, 睇黎呃唔夠人
8 :
GS(14)@2012-02-18 11:32:27http://www.hket.com/eti/article/ ... 0efee839e64d-826056
渣打:事主須負責 不存漏洞
渣打發言人證實,涉事商戶使用不當手法處理簽帳。她舉例,市民外遊入住酒店時,會被要求以用信用卡預支簽帳,若退房時沒有額外消費,酒店不會將簽帳存單送交予銀行(俗稱「返單」),當銀行在合理時間內沒收到返單,便會自動解除扣起的簽帳額。
根據記錄,陳小姐在2010年4月10日,被碌兩筆分別4萬和5萬元的帳項,輕微超她8.8萬元簽帳額,但Q&A+並無「返單」,銀行數日後自動解除扣起的9萬元簽帳額,令陳小姐的簽帳額又恢復回8.8萬元,並在4月18至20日再簽8筆款項,分別由8,000至1.8萬元,合計共9萬元,前後簽帳共18萬元。
渣打發言人強調,商戶不返單,便自動解除扣起信用額的機制,是業內普遍做法,不存在漏洞,因要平衡扣起簽帳額對客戶造成的不便。她強調,最重要是持卡人看清楚銀碼和交易內容才簽名,若持卡人不簽,無人可利用機制出蠱惑,也不構成漏洞。
「超出還款力 何需批卡程序?」
然而,香港信貸及收帳管理協會理事羅柏道認為,這絕對是漏洞:「簽帳額8萬元,就是評估一個人的還款能力不可超過8萬元,可以出蠱惑突破的,那為何要訂定簽帳額?為何要有審批程序?」他又反駁,制度漏洞和方便用戶是兩回事:「方便用戶你可提高他的簽帳額,這是商業法定;但現在是制度漏洞,令用戶原本只能簽8萬變簽18萬元,這不是方便。」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認為,如有不法商戶透過「不返單」突破信用卡簽帳額,銀行亦採取適當措施堵塞漏洞,而且是有迹可尋:「一位卡主同一間公司簽帳,未返單又再簽,銀行是可以跟進!」
陳小姐已就事件向金管局投訴,她認為銀行應及時截停超額簽帳,因為簽帳額是8萬多元,被騙了也無話可說,但問題是碌爆到18萬元,銀行又照過數。她收到月結單後,已即通知銀行並無有關交易,但仍叫不停。
9 :
GS(14)@2012-02-18 11:32:507樓提及
職員又訛稱將舉辦纖體、胸部、手部的「代言人比賽」
佢又唔真係搞返個, 睇黎呃唔夠人
呃夠就一早執了啦
10 :
abbychau(1)@2012-02-18 14:13:219樓提及
7樓提及
職員又訛稱將舉辦纖體、胸部、手部的「代言人比賽」
佢又唔真係搞返個, 睇黎呃唔夠人
呃夠就一早執了啦
夠搞一個同夠佢執埋佢差一段距離
11 :
greatsoup38(830)@2012-02-19 12:05:2710樓提及
9樓提及
7樓提及
職員又訛稱將舉辦纖體、胸部、手部的「代言人比賽」
佢又唔真係搞返個, 睇黎呃唔夠人
呃夠就一早執了啦
夠搞一個同夠佢執埋佢差一段距離
不如搞多幾個先
12 :
abbychau(1)@2012-02-19 15:23:3511樓提及
10樓提及
9樓提及
7樓提及
職員又訛稱將舉辦纖體、胸部、手部的「代言人比賽」
佢又唔真係搞返個, 睇黎呃唔夠人
呃夠就一早執了啦
夠搞一個同夠佢執埋佢差一段距離
不如搞多幾個先
yes
13 :
GS(14)@2012-02-19 15:24:0612樓提及
11樓提及
10樓提及
9樓提及
7樓提及
職員又訛稱將舉辦纖體、胸部、手部的「代言人比賽」
佢又唔真係搞返個, 睇黎呃唔夠人
呃夠就一早執了啦
夠搞一個同夠佢執埋佢差一段距離
不如搞多幾個先
yes
好似種金
中環在線:離奇「被賣樓」 小業主打官司
1 :
GS(14)@2012-05-11 00:22:22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20510/16322942
早年啟德大廈進行大廈維修時,第3座有五位業主因為冇夾錢,加上當時業主立案法團管理較亂,佢哋五個單位最終被申請清盤,並且賤價賣埋。
但呢幾位業主都以各種理由,話從來冇收過通知,咁就俾人賣咗個單位,好唔公道;而且法團其實都夠錢畀嗰幾萬蚊維修費同清盤人費用,根本就唔使搞到要清人盤。好似聽日單案嘅原告,只係欠5000蚊。所以佢入稟高院要求終止交易,聽講之前亦已經有個別業主達成庭外和解。
講開又講,喺西環荷蘭街做食肆嘅浦食天下,因為個舖成日漏水兼跌石屎,搞到啲客投訴,但業主永倫集團又不瞅不睬,搞到餐廳老闆被迫執咗間舖。佢哋今日會搞汽車遊行,向無良業主表達不滿。
股壇名人賣樓 23萬變1700萬
1 :
GS(14)@2012-07-20 14:47:45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20719/News/ea_eaa1.htm

蔡陳葆心以1733.4萬元沽出的中環士丹利街28B號4樓(紅框),鄰近陸羽茶室,面積約800方呎,呎價約2.17萬元,與區內不少甲級商廈做價相若。(林尚民攝)
今次獲財團收購之物業為士丹利街28B號,於1964年落成,毗鄰中外馳名的老牌食肆陸羽茶室。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物業地舖連1樓、以及2、4、5樓,日前由昌裕置業有限公司以合共約1.48億元購入,當中4樓由威德葆有限公司所持有,董事為蔡陳葆心及有關人士。雖然資料顯示威德葆於2000年以95萬購入該單位,但蔡陳葆心丈夫早於1978年已斥23.2萬元購入,但見丈夫年事已高,故2000年決定轉由公司持有單位,若以78年購入價計算,有關人士持貨34年,帳面獲利1710.2萬元,賺幅73.7倍。
原為蔡太旗下證券行辦公室
蔡太接受本報電話訪問時透露,上址原為旗下證券行的辦公室,由於面積只有800方呎,且實用率不高,故在80年代時,見「地方唔夠用」而另覓新址。她又稱,該單位初時保留作收租之用,但近十多年經已丟空。對於今次收購呎價高達2.16萬元,蔡太未有直接評論,只表示「其實有人畀到2000萬我,不過我見差我一個單位(買家)就可以申請強拍,咪賣畀佢囉,唔想阻住人重建。」
併毗鄰地盤 可建6萬呎商廈
至於買家昌裕置業有限公司,原本由一間名為銀峰有限公司的海外註冊公司持有,但在物業成交後,已轉由資深舖位投資者楊渭生持有。資料顯示,楊氏於去年至今年初,已先後斥資約1.45億元購入士丹利街32號全幢。市場人士預料,若將28至32號整合,料地盤面積將增至近5000方呎,若發展成商廈,地積比可達12倍,可建樓面即約6萬方呎。

2 :
GS(14)@2012-07-20 14:51:46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20719/News/ea_eaa2.htm
【明報專訊】蔡陳葆心在股壇打滾數十載,對股票買賣甚有心得之餘,就連投資物業亦有一手,綜觀蔡太過去10多年的買賣紀錄,除大坑名門拖累她於4年間帳面損手約77萬元外,其他全部獲利至少近200萬元。她日前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現時買樓有買貴無買錯,買磚頭始終比較穩陣。」
貴為股壇名人的蔡陳葆心,多年來投資的物業多以長線收租為主,大部分都可錄大幅獲利。不過,若她能持有該批物業至今,相信獲利將更為豐厚。資料顯示,她透過威德葆有限公司曾持有的10多個物業,除今次賣出的中環士丹利街舊樓外,當中以2004年斥600萬元購入的北角半山雲峰大廈高層單位賺幅最高,她於2006年以1250萬元售出該物業,帳面獲利650萬元,賺幅高近1.1倍;2007年以1788萬元沽出的跑馬地嘉雲臺一個單位,便為她在3年間賺760萬元或74%。
蔡太表示,現時買樓有買貴無買錯,買磚頭始終較為穩陣,但大前提是要有足夠資金,因投資物業所用的資金,會被「綁」一段長時間,相反,股票投資則較為靈活。
持有3伙市值約6500萬
現時蔡太仍持有3個住宅單位,包括北角半山摩天大廈2伙,除一伙為自住外,另一個單位則作長線收租;另一個則位於大坑春暉臺龍園,該中層單位亦作收租用途,3個單位市值約6500萬元。
政府7.1前氹上車客 賣樓花准提早 廢招增供應
1 :
GS(14)@2013-06-29 17:05:38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30628/18315283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昨日表示,有見早前市場及業界均有意見,希望可提早讓發展商銷售樓花以滿足置業需求,政府現決定放寬樓花期至30個月,不過,他提醒置業者,入市前應要對分析市況及個人的負擔能力。
中原集團創辦人施永青卻不以為然,認為政府放寬樓花預售期,不等於市場供應因此增加,只是發展商可以提早賣樓,賣完就冇,「等於你平時一日食三碗飯,但呢三碗飯喺早餐一次過畀晒你食,食完就冇」,對整體樓市的實質供應是完全沒有幫助。他續稱,近期樓市淡靜,經紀快餓死,有供應也沒人會買,政府在這個時間出招是不合時宜。
加息期近 「推市民落火坑」
前立法會議員、土地監察主席李永達則直斥,政府將樓花期延長至30個月,是一個極高風險的做法,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早前亦謂美國在未來一至兩年內會加息,本港樓價下行風險相當高,樓價隨時跌兩三成,如今政府卻容許發展商出售樓花期長達30個月的新盤,完全是「幫地產商散貨」之外,亦與推市民落火坑沒分別。他又提醒市民,住宅樓花按例不可轉售,連同特別印花稅(SSD)一旦購入後隨時要坐艇幾年,買樓花前要衡量未來幾年市場變化。
可預售單位增至3.6萬伙
對於政府延長樓花預售期,地產建設商會表示歡迎,惟過往樓花審批進度很慢,新措施未必會令市場供應大幅增加。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表示,樓花預售期無論20個月,還是30個月也好,都是需要一定時間配合,因為發展商要準備很多文件,才能獲發預售證。
據本報的統計,市場現時積存約1.5萬個私樓單位仍待地政總署批出預售證,當中包括長實(001)荃灣昇柏山和環宇,申請都超過半年或以上,與去年特首梁振英推出的「梁十招」中,加快審批的承諾極大落差。
南豐發展董事總經理蔡宏興表示,增長樓花預售期,雖說是將樓花加快推出市場,但對即時需求「幫唔到手」,只適合部份有較長遠置業計劃的人士買樓。而且,發展商也各自有其銷售策略及部署,部份可能選擇接近落成前才發售,故此,就算政府加快審批也無用。美聯物業首席分析師劉嘉輝初步估算,放寬預售期後,可預售樓花單位將由目前約2.1萬伙大幅增加至3.6萬伙。
截至本月為止,待批的預售樓花項目約25個,涉及近1.5萬伙,其中距離落成期近30個月的大埔白石角D1及D2地盤,和房協發展的兩個深水埗重建項目,便因政府放寬預售,可能即時受惠。至於張炳良提及,首批將於2016年至2017年落成的居屋,有意提早至2014年底發售,因樓花期長逾24個月,亦會受惠今次的放寬措施。
至於居屋在2011至2012年樓價升幅高於整體樓價5%而已,對於近日居二市場帶動樓價上升的說法並不公平。
2 :
GS(14)@2013-06-29 17:05:53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30628/18315287
【拆局】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上任不足一年,批售樓花同意書的程序似乎搞得不太清楚,為了單方面以為延長批售樓樓花同意書年期多10個月(由入伙前20個月延長至30個月),被納入的住宅地盤須經過一輪規矩才審批出來,非即時可以變為真供應。
由於私人發展地盤首先為發展商主導入紙申請,申請之前要羅列向地政總署遞交文件(包括樓盤資料),之後還要經批核,過程需時,批核後發展商因應市況自行安排出售時間,主動權還是由發展商控制;政府亦沒有限賣令,規定批出預售樓花同意書後在指定時間內出售,有供應變成假供應,對真正解決可賣私樓供應量不足的同時,對樓價也沒有抑壓作用。
短線增供應自欺欺人
與此同時,自從4月底實施了一手條例後,縱使銷監局與發展商通過多次會議,協商解決某些賣樓時的灰色地帶,但至現時為止只有逾10個新盤連貨尾盤的銷售資料上載至銷監局網站,反映發展商未完全掌握賣樓新規則,即使短期有新盤獲批售樓,也不敢貿然草率賣樓。
唯一對發展商有利的,只是可以爭取最佳賣樓時機,避免因為市況有變錯過最好的銷售時間,眼白白被同業搶去客源和套現機會,因此在現階段會增加短期私樓供應是天方夜譚,自欺欺人。
現時樓市最大隱憂,是美國聯儲局安排退市時間表後,息口走勢更波動,或明年掉頭回升,市民在碰上未來兩年新供應驟增和利息轉升雙重夾擊下,高價接棒的小市民承受跌市風險,亦是樓市自03年以來過去十年最大的危機。
3 :
Sunny^_^(11601)@2013-06-29 19:13:24當發展商手頭可推售單位增加,如長實的大媽沙好易會發覺市況唔對路而急散貨。同一時間推既單位多左,價一定要跌。
可能你會話佢地冇可能咁神通廣大既,但事實證明長實近幾次見頂前均以高價賣大盤的。
呢項政策會令發展商防止人踩人情況發生而減少“儲樓”,從而穩定一手樓供應量
中環在線: 大鱷前妻好慘 賣樓屢遭壓價
1 :
GS(14)@2013-10-01 17:32:14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30930/18444201
金融大鱷索羅斯前排再婚,不過佢前妻Susan Weber Soros就冇咁開心,賣樓係咁俾人壓價!舊年佢將一個位於紐約曼克頓嘅單位,以5,000萬美元放盤,點知無人問津,唯有減價減到4,500萬美元;最新更以3,900萬美元放售,即係前後減咗1,100萬美元,減幅達22%呀,陰公豬!
呢個單位位於上西城一幢大廈,面積6,000平方呎,包括有5間房、5個浴室、兩個露台,仲有冥想室,重點係望住中央公園,夠晒開揚。不過可能一開始Susan叫價太貴,結果咁耐都未賣得出,前兩個月封盤,早排先減價再放盤。
索羅斯同Susan喺2005年離婚,翌年Susan以2,500萬美元買入單位,花咗500萬美元裝修,見兩個仔都大晒,準備搬去第二度住,單位嘅傢俬都會一齊賣。
中環在線:長實賣樓唔達標 趙國雄賴政府
1 :
GS(14)@2013-11-30 16:17:02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31128/18527452
臨近年尾,又係各行各業sales追數高峯期。貴為地產界神級sales嘅長實(001)執董趙國雄,今年賣樓只得目標六分一,佢唔急住追數,反而賴政府唔批售樓紙,搞到賣唔到樓喎。
有「樓神」之稱嘅趙國雄日前接受本地傳媒訪問,罕有自揭肚皮,話全年賣樓收入唔夠50億元,即係只得全年目標300億元嘅17%,創13年新低。計埋今年賣嘉湖銀座同上海陸家嘴OFC,都只得200億元。
查實香港市況咁差,新地(016)、新世界(017)都一早調低銷售目標,只係趙國雄喺11月初見傳媒時,仲死口話唔擔心銷售唔達標。趙國雄賣唔到樓就話政府唔批售樓紙,其他發展商聽到唔知好嬲定好笑,有人忍唔住話「一早知長實好難達標,冇諗過咁遲至出來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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