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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高官會舉行 取得了哪些重要成果?

外交部8月16日發布消息,2016年8月15日至16日,中國與東盟國家在中國內蒙古滿洲里市舉行了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第13次高官會和第18次聯合工作組會。

本次會議在中國與東盟外長會之後、中國與東盟領導人會議之前舉行。與會各方就全面有效落實《宣言》以及“南海行為準則”磋商等議題進行了深入探討,取得了積極成果。

各方表示將以《中國和東盟國家外長關於全面有效落實<宣言>聯合聲明》為指導,繼續全面有效落實《宣言》,重申堅持通過談判協商和平解決爭議,堅持通過地區規則框架管控分歧,深化海上務實合作,推進“準則”磋商,維護南海的和平與穩定。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與東盟國家應對海上緊急事態外交高官熱線平臺指導方針”和“中國與東盟國家關於在南海適用《海上意外相遇規則》的聯合聲明”兩份成果文件,決定將此作為成果提交9月初中國—東盟領導人會議發表。各方還就如何加強海上合作機制建設及在不受幹擾的情況下實現“準則”磋商“四點願景”等交換了意見。

各方重申將妥處分歧,增進互信,排除幹擾,共同致力於將南海建設成為和平之海、友誼之海、合作之海。各方表示願以中國—東盟建立對話夥伴關系25周年紀念峰會為契機,深化中國—東盟合作,推動中國—東盟戰略夥伴關系邁上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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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督查涉企收費政策落實情況 民資收費在列

據發改委網站31日消息,國家發改委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涉企收費政策落實情況督查,範圍包括黨中央、國務院重點部署規範的相關領域收費;“三項收費目錄清單”制度落實和執行情況;行政審批前置、涉及市場監管和準入的涉企經營服務收費,其他具有強制性、壟斷性的涉企經營服務收費等;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代行 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等。

此次督查的重點包括涉及“雙創”相關收費、民間投資相關收費、“放管服”相關收費、外貿相關收費等。

全面督查於8月22日-9月22日展開,國家發改委要求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要按照要求,對本地區涉企收費政策落實情況全面部署督查。督查過程中發現的問 題要拉出清單、建立臺賬、限期整改。9月1日-9月22日發改委將選取部分省份進行實地抽查,對在抽查過程中發現的打折扣、搞變通,邊減邊增、明放暗管的情形,以及其他違規收費行為,發現一起,曝光一起,堅決遏制涉企亂收費行為。9月23日-10月10日發改委將根據各地督查情況和實地抽查中發現的問題, 督促指導各地抓好整改,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

通知全文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開展全國涉企收費政策落實情況督查的通知

發改價格[2016]17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

近年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大力推進收費管理市場化改革,積極清理規範涉企收費,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降低 偏高收費標準,減輕企業負擔政策效應正在逐步顯現。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要求精神,進一步做好涉企收費政策落實工作,有效遏制各種亂收費行為,切 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涉企收費政策落實情況督查。現就督查有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和目標

圍 繞涉企收費政策落實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按照全面覆蓋、不留死角、嚴格標準、同步整改的原則,對2015年以來黨中央、國務院明確要求的重點收費領域,以及 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牽頭或參與印發的各項涉企收費政策執行和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切實解決政策落實不到位、效果不明顯的問題,徹底打通 政策執行“最後一公里”,確保國家各項涉企收費政策落在實處,已經取消的收費項目不再征收,已經降低的收費標準執行到位;對相關收費要同步研究事中事後監 管措施,建立涉企收費監管長效機制。

二、督查範圍和重點

(一)督查範圍

黨中央、國務院重點部署規範的相關領域收費;“三項收費目錄清單”制度落實和執行情況;行政審批前置、涉及市場監管和準入的涉企經營服務收費,其他具有強制性、壟斷性的涉企經營服務收費等;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等。

(二)督查重點

一是黨中央、國務院重點部署規範的相關領域收費

1、涉及“雙創”相關收費。督查是否存在不利於創業創新發展的不規範涉企收費項目,是否研究建立事中事後監管辦法等。政策依據:《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幹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15〕32號)。

2、涉及民間投資相關收費。督查民間投資領域是否存在各種評估、登記、審計等收費多、亂收費、亂攤派情況,商業銀行是否存在不合法、不合理收費問題等。政策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民間投資有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6〕12號)。

3、涉及“放管服”相關收費。督查各類認證、評估、檢查、檢測等中介服務收費環節,是否存在沒有法定依據擅自設立評估事項並收費,或者雖有法定依據但收費標準偏高的情況。政策依據:《2016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要點》(國發〔2016〕30號)。

4、涉及外貿相關收費。 督查是否落實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和《港口收費計費辦法》,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稅務、商務等部門電子政務平臺是否存在不規範收費問題,港口、保險、運輸、 銀行等環節是否存在違規收費問題等。政策依據:《國務院關於促進外貿回穩向好的若幹意見》(國發〔2016〕27號)。

5、涉及人才發展相關收費。督查人才招聘、評價、流動等環節,是否存在沒有法定依據,擅自設立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並收費的情況。政策依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16〕9號)。

6、涉及安居工程相關收費。督查城鎮安居工程項目中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人防易地建設費、白蟻防治費和其他行政事業性收費,是否嚴格按照規定執行減免政策等。政策依據:涉及安居工程相關收費政策文件。

二是“三項收費目錄清單”落實和執行情況

1、收費目錄清單公布情況。各地是否已經按照規定時間和要求公布涉企經營服務收費、進出口環節經營服務收費和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三項收費目錄清單,政府定價收費事項是否已經全部進入清單等。

2、收費目錄清單動態調整情況。已公布收費目錄清單的省份,是否按照簡政放權的要求,對收費管理方式發生改變、不再實行政府定價管理,或者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發生變化的收費,及時動態調整收費目錄清單。

3、收費目錄清單執行評估情況。已公布收費目錄清單的省份,是否通過基層走訪、企業調研等方式,及時對目錄清單執行效果進行評估;是否針對企業反映收費標準偏高的情況進行認真核實,並降低確屬偏高的收費標準等。

三是價格主管部門出臺的涉企收費政策執行和落實情況

1、經營服務收費。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明令取消的經營服務收費項目、明令降低的經營服務收費標準是否執行到位。

2、行政事業性收費。各級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明令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是否落實到位;各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明令降低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是否執行到位。

3、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是否存在沒有法定依據設立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包括各類認證、評估、評價、檢查、檢測、鑒證、證明等中介服務)並收費的情況;中介服務機構是否存在利用行政職能、壟斷地位指定服務、強制服務並收費的行為。

4、各類協會商會收費。行業協會商會是否存在強制企業入會收取會費,是否存在強制企業付費參加各類會議、培訓、展覽、評比、表彰等並收取費用,以及是否存在依靠代行政府職能或利用行政資源,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的行為。

四是企業和社會反映強烈的其他違規收費問題。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督查工作,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細化要求、落實責任,把督查工作一抓到底。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要成立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協調並會同有關部門盡快開展工作,確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督查要有硬措施,要真抓實幹,不得走過場。

(二)明確任務安排。 一是全面督查(8月22日-9月22日)。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要按照要求,對本地區涉企收費政策落實情況全面部署督查。督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拉出清單、 建立臺賬、限期整改。二是組織抽查(9月1日-9月2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選取部分省份進行實地抽查,對在抽查過程中發現的打折扣、搞變通,邊減邊 增、明放暗管的情形,以及其他違規收費行為,發現一起,曝光一起,堅決遏制涉企亂收費行為。三是整改落實(9月23日-10月1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 根據各地督查情況和實地抽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指導各地抓好整改,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

(三)全面總結報告。 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要結合我委和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聯合印發通知的要求,統籌安排督查工作。督查結束後,各地應盡快形成書面報告,主要包括三 部分內容:一是督查工作總體情況。包括督查過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取消的收費項目、降低的收費標準、企業減負金額,整改落實措施等。要選取3個典型案例, 作出詳細說明和解釋,並有詳實數據支撐。二是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該取消的收費項目是否取消、該降低的收費標準是否已經執行到位、是否存在違法違規亂收費 問題,是否存在“紅頂中介”依托行政機關、依靠行政權力強制服務並收費的問題等。三是政策建議。要結合督查發現的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以及進一 步完善政策的意見和建議等。報告要於10月15日前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抄報價監局)。

(四)做好輿論引導。各地區在督查過程中要加強與主流媒體聯系,運用微博、微信、網絡等新媒體和廣播、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主動宣傳政府出臺的各項惠企收費政策和取得的成效,讓企業都能便捷地知曉政策,並真正享受到這些政策。要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關註的熱點收費問題,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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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永登縣食藥監局設五級監管網絡 落實監管責任承包

郡縣治,天下安。由此可見,在整個食藥監管體系中,縣級也是其中極為關鍵的一環,也是食品藥品長治久安的重要基礎。

五級監管網絡機制

“白天辦公室沒人,只有我自己。”蘭州市永登縣食藥監局局長李遠順對國家食藥監總局走基層媒體團表示。

在空蕩蕩的、擺放整齊的辦公桌椅前,只有人名和其管轄的範圍地名,一掃過去機關人員一杯茶、一張報的辦公狀態。

“他們都下去了,去自己的片區,自己的片區自己負責,出了事找負責人。”李遠順輕松的說。

看似輕松的話,背後卻是李遠順完整的布局。在永登縣食藥監局辦公室的一整面墻上,掛著李遠順的地圖。他的版圖占據蘭州市總面積的45.9%,東西跨度101公里,南北跨度107公里。李遠順所領導的縣食藥監局在2013年“三定”方案後,組建成立了新的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稽查局、檢驗檢測中心和16個鄉鎮街道監管所。其中,食品藥品監管機構由2個增加到19個,人員編制由11名增加到113名,監管主體由2253家增加到5926家。

但是格局布好之後,新加入的基層人員的監管能力和專業知識面臨著巨大挑戰,急需破解新組建隊伍不會幹、不會管的難題。

“如果沒有專業化和技術支撐,單位靠人數的增加很難解決問題。基於這一點認識,永登縣會同人社、編制等部門把隊伍建設作為重點來抓,從一開始就提高了監管隊伍的準入門檻,明確提出劃轉人員年齡在35歲以下,有食品藥品相關專業背景兩個‘硬杠杠’,著力提升監管執法隊伍年輕化、專業化水平。”李遠順表示。

改革時劃轉給李遠順的食品藥品相關專業人員22名,法律專業人員4名,其余不符合專業和年齡要求的,他只要了編制,沒有簡單地增加人數。對於拿到的空編,李遠順根據崗位需求,通過公務員、事業單位統一招考。2014年招考了食品藥品專業人員20名,其中檢驗檢測人員4名,研究生學歷2名;今年又招考食品藥品專業人員15名。通過劃轉、招考,監管人員專業化程度達到70%以上。

“我將全縣所有監督人員劃分到具體的監管區域,協助農村食品藥品監管。因為機構組建初期,鄉鎮監管人員有不會管、不敢管、管不好等問題,通過把劃片包幹、網格化監管和‘統一’、‘分散’相結合作為全縣基本工作機制。沒有把監管責任全部壓給鄉鎮監管所,將食品生產和藥械監管統一由縣局負責,既強化了監管責任落實,也保證了日常監管質量和效率。”李遠順表示。

目前,永登縣在原來縣、鄉、村、社四級監管網格的基礎上,在鄉鎮監管所這一級之上設立了中心監管片區。在全縣五級監管網絡機制中,縣局一級是“主腦”,承擔統一協調、統一指揮、信息匯總、應急處置等全縣食藥安全綜合職能,對全縣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負總責。中心片區一級下轄若幹鄉鎮,每個片區均由1名局領導班子成員包片負責,對所轄鄉鎮監管所的監管工作統一協調安排,集中所轄鄉鎮監管所的執法力量,對所轄鄉鎮工作逐一監督檢查。片區由於領導班子成員帶隊負責、人員集中,不但使片區在與鄉鎮政府協調、查處重大案件時更加“從容有序”,而且降低了行政成本,使有限的監管資源得到了最大程度發揮。第三級為16個鄉鎮食品藥品監管所,承擔本鄉鎮內的監管工作,確保信息上傳下達。第四級為村級協管站,在每個村固定1-2名協管員,負責本村政策宣傳、信息報送、日常協查等工作。第五級為社級信息點,在全縣每個自然村聘請1名信息員,負責本社內信息報送,宣傳普及食品藥品安全知識。

在信息報送工作中,永登縣堅持“零報告”制度。每天下午3點前,由協管員、信息員將信息上報到村級協管站,4點前信息上報鄉鎮所,5點前信息上報到縣局。同時,對突發事件、緊急信息采取“第一時間報告”制度。

“這就是每天的信息匯總,每個信息都會先發到qq群里,上報信息是發生了即匯報。”李遠順拿著一疊紙質的信息記錄簿展示給記者。這些記錄簿就是他要考核的一個抓手。

向政府爭取支持

李遠順認為食品藥品安全要實現全過程、全鏈條監管,單靠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一家的力量很難實現。永登縣再寬的肩膀,也挑不好這副擔子。

“機構改革後,許多人認為現在食品藥品安全歸食藥局一家管,一些相關部門也有把責任往外推的傾向。”李遠順表示。在這種情況下,他開始向縣委縣政府爭取各種可能性的支持。

“機構改革後,永登縣既面臨監管機構和人員力量加強的比較優勢,又面臨基層監管空白、監管執法裝備短缺的重重困難。必須破解執法裝備短缺、基層基礎工作薄弱的難題,迅速夯實基層基礎工作,提升基層食品藥品監管能力。我們把爭取縣委縣政府重視支持作為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途徑,報告真實情況、提出務實建議。”李遠順表示。

他建議縣委縣政府將食品藥品安全納入公共安全重點任務,調整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員會,縣直14個相關職能部門為成員,各鄉鎮成立由鄉鎮長任主任的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同時,他建議縣政府把食品藥品安全列入政府工作重要內容,同各鄉鎮、相關單位分別簽訂責任書,鄉鎮政府同責任單位和村組簽訂責任書,各監管所與各監管對象分別簽訂了食品安全承諾書和藥械質量安全責任書。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落實在了具體工作中。

李遠順的努力得到了認可。

“食品安全事關老百姓的大事,這個是我們最為重視的事情,因為車改沒有車,但是執法車輛不能沒有,為此我們給基層配備了10輛執法車。”永登縣縣長楊平表示。

而事實上,李遠順爭取到的更多。永登縣縣委縣政府在縣級財力十分吃緊的情況下,把食品藥品安全作為公共安全的先導性、基礎性、戰略性工程,制定出臺一系列“含金量”極高的政策措施,填補空白、補齊短板。

包括落實資金880萬元購置並改造了局機關辦公樓,使之具備了行政辦公和技術支撐等多重功能;把鄉鎮監管所建設納入鄉鎮黨政目標管理考核,明確要求各鄉鎮提供不少於100平米的辦公場所;一次性拿出320萬元,為每個鄉鎮監管所解決建設經費20萬元,並統一采購了辦公桌椅、文件櫃、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購置了執法服裝。目前,永登縣鄉鎮監管所辦公用房面積普遍達到90平米左右,已建成8個規範化鄉鎮所,預計到2016年基層監管所全部達到規範化標準。

李遠順表示,只有始終堅持“全局一盤棋,分片不分家”的思路,重基層、輕機關,大力精簡全系統機關工作人員,下沈監管重心,領導包片、科長包鄉、所長包村、幹部包戶,將有限的監管力量全部納入到6個片區、16個鄉鎮,210個村1550個社的監管網格之中,才能實現了基層監管全覆蓋。

今年累計出動執法人員22718人次,檢查生產經營場所13367戶次,集貿市場等各類市場72個次,查獲假冒偽劣食品843公斤,檢查覆蓋率到達了100%,執法力度和監管頻次為往年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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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一號落實工程”獲突破 上海經驗引關註

去年底國家推出的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被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稱之為稅務系統的“一號落實工程、一號督查事項、一號考核任務”。近期,上海、江蘇、吉林等地紛紛亮出改革成績單,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已經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作為國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的五個綜合改革試點城市,和全國唯一一個國地稅合一的城市,上海在這輪改革中被寄予厚望,稅務總局希望上海能為全國改革探路奠基。

9月19日,上海市稅務局局長過劍飛在上海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上告訴第一財經記者,上海在自貿區發展上的納稅服務和管理舉措進行了探索研究,部分舉措已經推廣到其他自貿區。現階段正在結合科創中心和自貿區聯動上多做文章,更好的把科創中心建設與自貿區的升級推動放在一個政策層面上,放在一個服務平臺上來考量、來推動。

國地稅征管基本改革年內完成

我國於1994年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建立了分設國稅、地稅兩套稅務機構的征管體制,20多年來運行平穩,取得了顯著成效,但也還存在職責不夠清晰、執法不夠統一、辦稅不夠便利、管理不夠科學、組織不夠完善、環境不夠優化等問題。

為解決上述問題,去年12月24題,中辦、國辦印發了《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下稱《方案》),《方案》從理順征管職責劃分、創新納稅服務機制、轉變征收管理方式、深度參與國際合作、優化稅務組織體系、構建稅收共治格局等6個方而提出了31類改革事項,正式拉開了國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序幕。

根據《方案》,今年基本完成重點改革任務,具體是2015年至2016年上半年,在上海市、江蘇省、河南省、重慶市進行綜合改革試點,在北京市、湖北省、廣東省、陜西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深圳市進行專項改革試點;2016年下半年,總結經驗,擴大試點,在全國範圍內穩步推進改革。

近期,各地相繼總結改革經驗,不少地方改革力度大,進度超預期。

上海市稅務局副局長胡蘭芳對第一財經記者介紹,2016年以來,上海改革推進節奏快、幅度大、步伐穩,印發了全市實施方案,在市政府層面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形成了深化征管改革與各項重點工作同推進、 互促進的良好局面。

比如,浦東新區已經實現了出口退稅”無紙化”操作,2016年以來累計審核通過退(免)稅額近250億元,辦理時間縮短近30%,每年可減少企業各類紙質發票和報表報送逾350萬張。40萬納稅人享受了增值稅”月轉季”優惠政策,增加科創企業周轉資金5.6億元。

另外,上海市正式成立國地稅改革聯席會議,納入市發改委等26個成員單位,推動首批14個協同事項數據互享、管理互助、資質互認,可實施跨部門聯合懲戒。

根據江蘇省國稅局網站消息,同樣作為全國首批國地稅征管改革試點地區,江蘇目前160項綜合改革試點的細分事項完成進度已逾90%,實現了50個到位。

這50個到位涵蓋優化納稅服務、轉變征管方式、依法治稅等方面。比如,江蘇出臺《江蘇省國地稅互相委托代征稅(費)實施辦法》,全方位國地稅相互委托代征機制全面建立,91%的國稅機關受托代征地方稅收達13億元,實現了納稅人“進一家門、繳兩家稅”到位。

吉林省國地稅征管體制改革也明顯加快。截至8月末,已有33項改革任務順利完成。其中,按改革時間表應完成的27項任務圓滿完成,有6項任務提前完成。

吉林省國稅局征管體制改革督促落實辦公室主任劉國民表示,吉林省國稅局已將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工作列為2016年一號工作任務來抓,要求各基層單 位倒排工期、盯住環節、抓緊落實。將不斷加大督促檢查力度,持續開展改革情況跟蹤問效,按月通報任務落實情況,對未按規定時限完成改革任務的單位和責任人 將嚴格通報和問責。

上海經驗引關註

在全國31個省份中,上海市是唯一一個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合一的省份。

過劍飛告訴第一財經記者,上海在納稅服務上具有其他地區不可比擬的優勢就是國地稅合一。下一階段要讓納稅人少跑一段路、少走一扇門。

此次《方案》雖然明確了國地稅部門合作不合並,但稅務總局對上海在探索國地稅征管體制方面有更高的期望。

根據稅務總局部署安排,上海是全國首批5個綜合改革試點地區之一,重要使命是充分發揮國地稅合一的機制優勢,稅收征管基礎好、環境優、配套全的先發優勢, 在更高層面、更廣範圍、更新領域探索嘗試,形成一系列可複制、可推廣的實踐經驗,形成一批前瞻性、引領性的制度性成果,為全國改革後續推進探路奠基。

過劍飛表示,自貿區最早的試驗是源於上海,國家層面對上海自貿區建設也給予了高度的支持。國家稅務總局也是第一時間要求上海稅務部門積極研究,對自貿區發展當中的納稅服務和管理舉措進行研究,一些成果也已經複制到其他自貿區。從上海稅務部門的角度來考慮,我們還是結合科創中心和自貿區的聯動多做文章,更好的把科創中心建設與自貿區的升級推 動放在一個政策層面上,放在一個服務平臺上來考量、來推動。

2014年以來,稅務總局共計已推出30項支持自貿區、科創中心建設的創新服務舉措,目前都已全面貫徹執行。除個別舉措由於客觀原因在自貿區外暫無實施條件,全市複制推廣率已達90%以上。

另外,上海在內外貿稅收征管“一體化”上也取得了明顯進展。

胡蘭芳介紹,上海聚焦特殊監管區內對外分撥中心、自營進出口貿易、物流園區和集拼加工等四類企業,放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準入,使企業在原保稅貿易、現代物流服務等基礎業務上疊加國內貿易,並逐步嘗試開展貨物出口等新業務,促進經營領域不斷擴展。目前,特殊監管區內擁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及增值稅發 票購票資格的企業近1800戶,占總戶數近五成,正逐漸形成內外貿業務、貨物與服務業務有機融合的多元化格局。

在國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面,下一步,上海將從解決納稅人痛點和助力經濟發展的角度,重點抓三方面任務。

首先,在2016年底前,力爭首批14個協同共治項目落實到位、取得成效。

胡蘭芳稱,積極推動《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在上海全市範圍內與個人所得稅《稅收完稅證明》具有同等證明效力,今後市民在購房、簽證、信貸、社保辦理等過程中,無需專程到稅務部門開具紙質完稅證明。

其次,計劃到2016年底,實現大部分常用辦稅事項網上通辦;2017年中,實現辦稅事項線上線下全覆蓋、全通辦。

最後,提升大企業管理層級和能效。這包括對大企業的服務采取列名制、預約制,提升服務效率;國家稅務總局12366上海納稅服務中心設專門的大企業咨詢通道,采集納稅人需求,及時響應反饋大企業訴求;運用大數據對大企業稅收征管情況實時評估,更好實現點對點的大企業納稅服務。

上海稅務局數據顯示,全國“千戶集團”實際在滬成員企業總計近5500戶,按2015全年收入測算,稅收收入規模超過3000億元,接近全市稅收收入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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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杭州峰會成果 G20反腐追逃研究中心在華設立

據新華社報道,二十國集團反腐敗追逃追贓研究中心9月23日在北京設立。這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做好二十國集團領導人杭州峰會後續工作,落實會議成果,放大峰會效應,更好促進各項有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體舉措。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紀委副書記趙洪祝出席研究中心揭牌儀式。

在9月初剛剛閉幕的二十國集團領導人杭州峰會上,各國領導人積極響應中國倡議,一致同意在華設立二十國集團反腐敗追逃追贓研究中心。這是第一個面向二十國集團成員國開展相關研究工作的機構。研究中心設在北京師範大學,將通過專題研究、學術研討和培訓等多種形式開展工作,為二十國集團成員國開展反腐敗追逃追贓合作創造交流平臺,為中國參與國際反腐敗合作提供智力支持,推動建立以追逃追贓務實合作為主要內容的國際反腐敗新秩序。

中央紀委監察部國際合作局副局長蔡為表示,研究中心將圍繞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主要開展如下領域的研究:

一是G20國家中主要外逃目的國的追逃追贓相關法律法規,通過與國內法律法規相比較,尋找合作突破口;

二是國內相關法律法規,尤其是如何完善追逃追贓相關內容,如“違法所得特別沒收程序”;

三是與G20追逃追贓合作密切相關的內容,如引渡、司法協助、資產返還立法和實踐等;

四是相關重點研究領域,如跨國商業賄賂、投資移民政策等。

 G20杭州峰會上,國際反腐合作取得重要成果。(圖:新華網)

據新華社此前報道,G20杭州峰會上,G20各國領導人一致批準通過《二十國集團反腐敗追逃追贓高級原則》、在華設立G20反腐敗追逃追贓研究中心、《二十國集團2017-2018年反腐敗行動計劃》等事項,國際反腐合作取得重要成果。

“註意到外逃腐敗人員和資產造成的危害,各國應視情采取措施拒絕成為腐敗人員與腐敗資產的避風港。”這是《二十國集團反腐敗追逃追贓高級原則》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高級原則》由中方起草並引導G20各成員凝聚共識、一致通過,是繼2014年APEC《北京反腐敗宣言》發表以來,中國在當前主要國際合作機制下主導通過的又一項影響深遠的反腐敗國際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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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指問題 督促落實 作好示範——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專項巡視十部門落實八項規定精神情況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9820

(新華社/圖)

從這次專項巡視情況看,“燈下黑”問題依然存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仍停留在“不敢”階段,“不想”“不願”的思想自覺還未真正形成。

從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層面上看,專項巡視發現,有的黨組織和黨員幹部思想認識不到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力,為“四風”問題提供了治而不絕的生存環境。

從“四風”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問題看,專項巡視發現,被巡視單位普遍存在“四風”隱形變異的問題,“四風”問題在司局級幹部、直屬單位、管權管人管物等領域易發多發。

從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存在的突出問題看,專項巡視發現,10個部門文山會海依然突出、公款吃喝仍然嚴重、公務用車管理使用違規問題仍然多發、違規辦會辦班問題較為突出、違規發放津補貼較為普遍、出國(境)違規問題頻發、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和辦公用房面積超標問題時有發生。

“當前,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黨組織將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作風建設的螺絲越擰越緊,黨風政風持續向上向好,但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制度不落實的頑疾仍然沒有解決,‘稻草人’‘紙老虎’現象亟待破解,頂風違紀行為屢禁不止,搞變通現象較為突出……”

日前,在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完成對水利部等10部門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巡視反饋後,中央國家機關紀工委有關負責人這樣表示。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深入推進黨風建設,按照中央紀委的要求,5月下旬至7月中旬,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對水利部等10部門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開展了專項巡視。通過巡視,中央國家機關紀工委已立案3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6人,初核問題線索13件,移交問題線索83條。

巡視反饋針針見血——

隱形“四風”問題突出,責任落實空轉缺位

商務部國際商報社等單位用公款購買茅臺酒用於接待;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銀行業務招待費管理不嚴格,一些幹部報銷春節、清明等節假日期間餐費……

一條條反饋意見針針見血、辣味十足,不難看出,中央國家機關工委此次巡視“體檢”可謂動真碰硬、不留情面。

從這次專項巡視情況看,“燈下黑”問題依然存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仍停留在“不敢”階段,“不想”“不願”的思想自覺還未真正形成。

從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層面上看,專項巡視發現,有的黨組織和黨員幹部思想認識不到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力,為“四風”問題提供了治而不絕的生存環境;有的部門黨組織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政治責任意識不強,作風建設主體責任空轉、監督責任缺位。社科院4起公款旅遊案件都是單位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同意組織或帶隊出行;貿促會中展集團領導班子2015年開會研究更換公務用車,紀檢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卻未對超標購買公車問題提出異議。

從“四風”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問題看,專項巡視發現,被巡視單位普遍存在“四風”隱形變異的問題,“四風”問題在司局級幹部、直屬單位、管權管人管物等領域易發多發。有的單位將公款吃喝轉入內部食堂或地下,有的單位公款送禮披上了“隱身衣”,有的單位將課題經費作為公款吃喝的私人“賬房”。

從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存在的突出問題看,專項巡視發現,10個部門文山會海依然突出、公款吃喝仍然嚴重、公務用車管理使用違規問題仍然多發、違規辦會辦班問題較為突出、違規發放津補貼較為普遍、出國(境)違規問題頻發、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和辦公用房面積超標問題時有發生。文化部2015年發文數量較多,且有以“白頭”文件代替“紅頭”文件的現象;體育總局有的幹部存在到承辦賽事的地方或企業報銷個人開支的費用、接受超標準接待、被安排旅遊等問題;水利部、中國農業銀行、三峽辦等部門的一些直屬單位違規發放過節費、勞務費和評審費……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形勢依然嚴峻複雜,不容樂觀,推動落地生根任重道遠。

較真碰硬,深挖細查——

盯住具體問題,全方位開啟“探照燈”

巡視利劍作用的充分發揮,必須嚴肅認真,較真碰硬。“開展此次專項巡視,要堅持問題導向、具體深入、重點突出,全方位開啟‘探照燈’,盯住具體事項,切實發現問題,而不是總結經驗、評功擺好。”在專項巡視啟動伊始,中央國家機關紀工委書記鄧修明即對巡視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據了解,此次專項巡視緊盯各部門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一條一條對照檢查,一項一項核實執行情況;緊盯“四風”問題易發多發領域;緊盯司局級領導幹部、管權管人管物關鍵崗位幹部和直屬單位黨員幹部。

巡視方式方法同樣突出實效,巡視組綜合運用審計、約談、查閱資料、抽查核實、明察暗訪等多種手段,帶著“放大鏡”,當好發現問題的“尖兵”。

巡視組工作人員許明珠說:“我們特別重視對被巡視單位賬本的抽查審計,著力發現‘三公’經費無預算或超預算支出、套取財政資金、超標準報銷費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禮、私車公養等問題。結合發現的問題,分層分類有針對性地開展個別談話和民主測評,了解是否清楚本單位的貫徹措施,本單位‘四風’問題是否反彈,幹部作風是否出現新情況新問題,等等。”

據統計,此次專項巡視的5個巡視組與有關人員談話756人次,召開座談會22次,發放測評問卷2275份,收到信訪舉報196件,發現問題83個。

中央國家機關紀工委副書記吳海英表示,巡視反饋結束後,將充分運用巡視成果,要求相關部門黨組織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制定整改方案,集中兩個月左右時間進行整改,確保整改不走過場、執行不掛“空擋”;強化問題線索處置,綜合運用“四種形態”,咬耳扯袖、紅臉出汗,對違紀問題予以嚴肅查處。將認真總結經驗,把好的做法固化為制度,進一步指導巡視工作;適時開展第二輪專項巡視,繼續選擇部分中央國家機關部門,年底前完成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第二輪專項巡視工作。

馳而不息、寸步不讓抓作風——

打好攻堅戰持久戰,越往後執紀越嚴

“當前,文山會海、公款送禮、公款吃喝、違規辦會辦班、違規配備使用公車等‘四風’頑疾在中央國家機關還比較突出,必須一把尺子量到底,嚴查嚴處,決不放過,讓鐵律發力、讓禁令生威。”鄧修明表示。十八大以來,中央國家機關常念“緊箍咒”、擰緊“風紀扣”,勤敲“警示鐘”,從嚴執紀,點名道姓公開曝光,形成有力震懾,不斷釋放越往後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

9月9日,中央國家機關紀工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國家發改委基建物業管理中心原黨委書記、主任林向東公款吃喝、公車私用等16起中央國家機關黨員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每逢重要節點,中央國家機關紀工委都要通報典型案例,為黨員幹部敲響警示鐘、上緊紀律弦,這已是多年來的規定動作。今年以來,在五一、端午、中秋、國慶節前,中央國家機關紀工委共通報曝光了3次4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在黨員幹部中產生強烈震懾。

同時,中央國家機關把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嚴肅的政治任務,鐵腕剎風肅紀。2013年以來,水利部先後查處黨員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6個,處理31人,黨紀政紀處分19人,其中局級幹部6人。商務部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5個,黨紀政紀處分19人。

“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是一場艱苦的持久戰。”吳海英說,當前,雖然面上頂風違紀問題大幅減少,但查糾“四風”問題形勢依然不容樂觀。各級黨組織必須以永遠在路上的韌勁和“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狠勁,一刻不松地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切實當好表率、作好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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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監總局滕佳材:12部配套制度落實新《食品安全法》

9月26日,“傳播法治理念  倡行共治共享——新《食品安全法》實施宣貫一周年高峰論壇”在京舉辦。國家食藥監總局副局長滕佳材表示,新法實施宣貫只邁出中國食品安全法治建設長征的第一步,食品安全永遠在路上。

據了解,從今年12月起,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開始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按照ABCD四個風險等級進行分類監管。通過新法的貫徹實施,實行食品流通和餐飲兩個許可“二證合一”,積極推動了食品產業供給側改革。據測算,僅“取消食品生產許可審查收費”一項中,換證審查就可減除企業負擔4.39億余元,在全國大約可以減少300萬個左右的許可證發放量。按照新法的風險管理原則,對高風險品種實施飛行檢查、體系性檢查,並探索專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

據了解,新法實施一年來,國家食藥監總局通過落實“四個最嚴”要求,積極推進新法實施宣貫,基本建立與新法相配套的新的法規制度體系,出臺食品生產經營許可、保健食品註冊與備案、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等12部與新《食品安全法》配套的規章制度。   

滕佳材表示,各級監管部門和執法人員要全面把握新法原則和理念,把法律每一項規定落實到監管執法之中,會用法、用好法,履職盡責,不斷提升食品安全執法水平;各級地方政府要保障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有責、有崗、有人、有手段,落實屬地管理法定職責,把好食品從農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線;公眾要依法維權參與治理,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食品安全宣傳要弘揚正能量,報道要真實、公正,避免誇大、虛構、渲染。食品安全關系人人,也需要人人關心、共同治理,最終實現人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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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稅收法定 煙葉稅立法打頭炮

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終於邁出重要一步。

近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法(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總共14條意見內容將取代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暫行條例》。煙葉稅是現行15個稅收條例中首個啟動立法的稅種。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誌勇對第一財經記者分析,煙葉稅法與此前的條例內容基本相同,此次立法主要是為了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而之所以首先從煙葉稅開始啟動立法,是因為立法難度小,條件成熟。

稅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應由法律的形式來規範,而非當前的部門行政法規,目前中國18個稅種中有15個稅種由暫行條例形式來征收。去年3月,黨中央審議通過了《貫徹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實施意見》,要求對現行15稅收條例修改上升為法律或者廢止的時間作出了安排。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曾表示,將力爭在2020年前完成,將稅收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或者廢止。

除了煙葉稅法外,船舶噸稅法、資源稅法和新開征的房地產稅法等列入了國務院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或全國人大常委會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

煙葉稅平移上升為法律

在稅收法定原則下,由於煙葉稅無需進行大的制度調整,且制定法律條件成熟,因此成為當前15個施行稅收條例稅種中,首個上升法律的稅種。

對煙葉征稅原屬於對農業特產征收農業稅,2006年農業稅取消後,為了延續國家對煙草實行“寓禁於征”,當年4月國務院出臺了《煙葉稅暫行條例》,規定煙葉稅由煙草公司在收購煙葉時按煙葉收購金額(包括收購價款和價外補貼)的20%繳納。

此次《征求意見稿》與此前暫行條例內容並無太大變化,首要基本原則就是平穩過渡,在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基本不變,平移上升為法律。

根據《征求意見稿》,煙葉稅的納稅人為在我國境內收購煙葉的單位(煙草公司等),征稅對象為煙葉(包括晾曬煙葉、烤煙葉),計稅依據和稅率也延續了現行規定,即納稅人收購煙葉支付的價款總額和20%稅率。

與現行煙葉稅法稍許變化的是,《征求意見稿》修改了價外補貼統一按收購價款的10%計算的現行規定,改為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納稅人給予煙葉生產銷售者的實際補貼金額核定價外補貼折算成收購價款的比例。

財政部解釋,煙葉稅作為地方稅種,規定由省級人民政府核定具體折算比例,有利於更好地平衡地區間差異和地方利益訴求,使稅制更加科學合理。

另外,煙葉稅在納稅期限、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等方面有微調。

財政部稱,制定煙葉稅法,是貫徹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迫切要求和重要體現,有利於進一步完善煙葉稅法律制度,增強其科學性、穩定性和權威性,有利於構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現代財政制度,有利於深化改革開放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船舶噸稅、資源稅等接力

煙葉稅立法為當前稅收條例上升法律拉開了序幕。

目前,現行的18個稅種中,除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車船稅由法律規定征收外,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輛購置稅、印花稅、契稅、耕地占用稅、煙葉稅、船舶噸稅、關稅等15個稅種由國務院制定的有關暫行條例規定征收。

為貫徹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全國人大常委會計劃在2020年前將現行稅收條例上升為法律或廢止。

去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答記者問時,表示將不再出臺新的稅收條例,並將配合稅制改革進程,適時將相關稅收條例上升為法律,並相應廢止有關稅收條例。對其他不涉及稅制改革的稅種,可根據相關工作進展情況和實際需要,按照積極、穩妥、有序、先易後難的原則,將相關稅收條例逐步上升為法律。

除了煙葉稅法外,今年還有哪些稅種可能啟動立法程序?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船舶噸稅法、新開征的房地產稅法、稅收征管法為立法預備項目。

另外,環保稅已經於今年8月底交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根據國務院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資源稅法、個人所得稅法修訂被列入研究項目。

此外,根據2015年6月披露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環保稅法、增值稅法、資源稅法、房地產稅稅法、關稅法、船舶噸稅法、耕地占用稅法、稅收征收管理法(修改)被列入。

根據上述立法計劃,在現有的15個稅收條例中,下一步煙葉稅法、船舶噸稅法、增值稅法、資源稅法、關稅法、耕地占用稅法等將率先啟動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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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雙馬:股權轉讓終落實 天津賽克環與和諧恒源成實控人

四川雙馬8日晚間公告,公司接到拉法基中國及拉法基四川的通知,協議轉讓的股份已完成過戶登記手續,過戶日期為11月7日,並已收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於11月8日出具的《證券過戶登記確認書》。

本次證券過戶登記完成後,和諧恒源持有上市公司197913279股無限售條件股份(占股本總額的 25.92%,含要約收購獲得的51股),為公司第一大股東。天津賽克環持有上市公司190877024股無限售條件股份(占股本總額的 25.01%,含要約收購獲得的49股)。北京泛信持有上市公司 38172019 股股無限售條件股份(占股本總額的5.00%)。

本次股份轉讓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和諧恒源持有四川雙馬25.92%的股權並成為四川雙馬的控股股東,天津賽克環與和諧恒源互為一致行動人,兩者合計持有四川雙馬50.93%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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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回應“生死狀”質疑:有系列組合手段落實“大氣十條”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趙英民今天(18日)表示,“十三五”期間,國家將以環保督察巡視、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離任審計、損害責任追究等落實地方黨委政府環境責任,會有“一系列組合手段,落實‘大氣十條’以及中央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要求,來實現環境質量改善。”

在國務院新聞辦今天上午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有媒體提問,國務院常務會已經審議通過的《“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下稱《規劃》)對地方領導的追責以及考核是有要求的,而有位市長曾經對治霾向中央立下了生死狀,但是目前來看這個城市空氣質量的執行效果並不好,該如何追責?

對此,趙英民表示,針對各級政府的責任落實,實際上中央有一系列的部署安排。“大家這兩天可能都關註第一批中央環保督察正在陸續反饋意見,這是非常重要的落實各級黨委政府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非常好的手段。”

趙英民說,此外,環保部還有環境保護綜合督查,還有像今年冬天環保部專門針對重汙染天氣的專項督查,對一些履職盡責不力的地方政府還有約談。總之,利用這一系列組合手段,落實“大氣十條”以及中央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要求,來實現環境質量改善。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趙英民在國務院新聞發布會上。攝影/章軻

國務院新聞發布會現場。攝影/章軻

環保部門的統計數據顯示,2015年,首批實施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的74個城市,細顆粒物年均濃度比2013年下降了23.6%,酸雨區占國土面積的比例由歷史高峰值的30%降到7.6%,全國地表水國控斷面Ⅰ到Ⅲ類的比例提高到66%,劣Ⅴ類比例下降至9.7%。

“但是應該看到,我國環境保護形勢依然嚴峻,環境汙染重、環境質量差、生態受損大、環境風險高,生態環境與人民群眾的熱切期盼相比有較大差距,已成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突出短板。”趙英民說。

他介紹,《規劃》是“十三五”統籌部署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基本依據。“十三五”期間生態環境保護的總體思路和目標追求就是,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解決生態環境領域突出問題為重點,全力打好補齊生態環境短板的攻堅戰和持久戰,確保2020年實現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的目標,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的優質生態產品。

值得關註的是,《規劃》提出約束性和預期性指標,其中約束性指標12項。趙英民介紹,這些約束性指標分別是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細顆粒物未達標地級及以上城市濃度、地表水質量達到或好於Ⅲ類水體比例、地表水質量劣Ⅴ類水體比例、森林覆蓋率、森林蓄積量、受汙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汙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以及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汙染物排放總量。

“這里涉及到的環境質量指標,也是第一次進入五年規劃的約束性指標。約束性指標中,受汙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汙染地塊安全利用率是‘土十條’里的要求,其余10項是‘十三五’規劃《綱要》的要求。”他說。

在回答記者有關近期重汙染天氣頻發的問題時,趙英民說,近期北京的天氣不是很好,重汙染天氣頻發,實際上也提醒我們現在的環境保護形勢依然嚴峻。

他同時表示,“應對重汙染天氣,首先還是要堅定信心”。趙英民舉例說,從2013年“大氣十條”實施以來,全國環境空氣質量總體改善。就全國而言,重汙染天氣發生的頻次、峰值都在明顯下降。監測數據顯示,首批實施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的74個城市,2015年重汙染天數占全年比值4.1%,這個數字比2013年下降了52.3%,也就是說,2015年全國重汙染天次比2013年下降了52.3%。其中京津冀2015年比2013年下降了51.7%。這個數字充分說明,當前我們大氣汙染治理的方向是正確的,措施是有力的,成效也是顯著的。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趙英民在國務院新聞發布會上。攝影/章軻

國新辦新聞局副局長襲艷春主持吹風會。攝影/章軻

對於目前中國的水環境狀況問題,趙英民表示,雖然通過“十二五”的努力,水環境質量不斷改善,但是和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環境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著不小的差距。水汙染防治工作不平衡,流域生態破壞的現象目前還比較普遍,面源汙染應該說現在還沒有得到有效遏制,部分支流汙染嚴重,部分湖泊富營養化問題突出,水環境承載能力已經達到或者接近上限,不少流經城鎮的河流、溝渠“黑臭”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

趙英民認為,目前全國水環境呈現三個特點:地表水質總體上穩中趨好,但是部分水體汙染問題突出;良好水體保護形勢嚴峻;主要的汙染因子出現分化。“過去大家比較耳熟能詳的“十二五”約束性指標COD出現了下降,但是氮磷目前看此消彼長。因為化學需氧量下降很多,相對來說原來處於第二、三位的汙染物逐步成為有些水域的突出汙染問題。”他說,實際上水汙染治理表現在水上,但是很多問題還是來自於岸上,所以必須把水中和陸上形成一個系統的整體。環境管理也要按照流域的客觀規律去管理,實施精細化管理,這樣才能落實“十三五”規劃的要求,能夠實現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的保護。

國新辦新聞局副局長襲艷春主持吹風會。攝影/章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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