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爭產案 終院一錘定音 一紙婚書 半份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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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0-11-13 10:23:51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4657140
【本報訊】終審法院昨就離婚夫婦分配財產頒下具深遠影響力的裁決。終院確立《基本法》及《人權法》賦予的平等權利,保障婦女不會因打理家務而遭歧視,摒棄沿用多年的「合理需要」原則,裁定往後的離婚案中,離婚夫婦的身家原則上都須按「公平原則」均分。有法律界人士回應指,大部份外國法庭已採用公平原則逾十年,今次終院判決除對家庭主婦的保障較大外,亦總算是追貼國際潮流。記者:陳曉薇
一紙婚書 半份身家
終院常任法官李義在判詞指,香港過去的離婚案件,都會引用香港上訴庭 90年的「 CvC案例」,在分配財產時以「合理需要」為原則,即按前妻需要,將前夫部份財產分給前妻,餘額全部留給前夫。本案涉及 47歲內地清華大學女畢業生與 48歲商人丈夫的離婚案,上訴庭 08年的判詞,採用英國上議院 01年「 White v White案例」中的「公平原則」,裁定離婚夫婦財產均分。
法官擁酌情權分資產
終院認為,「 CvC案例」表明毋須以公平及公義的原則分配財產,原則上已犯錯,不應跟隨。終院為確立《基本法》及《人權法》賦予的平等權利,保障婦女在負責持家時不被家庭崗位歧視,更應引用「 White v White案例」,讓離婚夫婦享用婚姻中共同創造的資產。代表丈夫一方的大律師曾提議採納澳洲 84年的「 Mallet v Mallet案例」,考慮雙方對家庭的貢獻,從而釐定財產分配方法,但終院以兩地有關的成文法字眼大異,不予接納。
惟終院強調,改用新例判案,不代表身家一定要均分。事實上英國法院引用「 White v White案例」後,絕大部份判案最終亦非均分。本港法庭在合計夫婦總資產後,應根據《婚姻法律程序與財產條例》中列出的原素,如財政需要或賺錢能力等進行考慮,在適合情況下,法官可運用酌情權,拒絕使用「公平原則」平分資產,轉而考慮前妻年齡、謀生能力或生活質素等財政需要,釐定財產分配。
判詞又指,一般離婚案,財產根本不夠滿足前妻財政需要,在這種情況下,財產毋須均分,前妻可按需要獲分所得部份;只有雙方合計財產超過按需要而分配的金額,法庭才要進而考慮「公平原則」是否合用。終院最後判本案商人丈夫上訴失敗,他與前妻各獲分得約 268萬元財產。
勝方:判決追貼國際
本案義務代表清華女畢業生的律師何珮芝昨指,女方纏訟多年,昨獲悉裁決後感到非常高興,認為終於獲得公平對待。何表示,終院裁決改變以往在考慮離婚夫婦對家庭的貢獻時,側重考慮賺錢能力的不公平之處,把打理家庭與賺錢能力作同等看待,為下級法庭日後判案,清楚釐定原則;而大部份外國法庭已採用公平原則逾十年,今次終院判決除對家庭主婦的保障較大外,亦總算是追貼國際潮流。
拆解法:簽婚前協議
身兼立法會議員的律師謝偉俊指,英國最近亦有案例首次承認婚前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他相信隨着今次判決,將有案件就婚前協議法律效力問題在本港法庭提出討論。他認為婚前協議可保障夫婦雙方,令財產差距較遠的夫婦為免不被分身家而不結婚。他贊同夫婦簽定婚前協議,應成為趨勢。
案件編號: FACV16/08
終審法院判詞重點
•資產不論來自送贈或承繼,抑或在婚前或婚後獲得,法庭都可運用酌情權,考慮是否納入共同資產計算。惟婚姻時間越長,離婚夫婦更不應以此理由扣減共同資產
•法庭應按雙方需要,包括年齡、工作能力及需否照顧老弱,考慮身家應否均分
•離婚夫婦對家庭的貢獻,不應列作考慮財產是否均分
•在離婚訴訟中,離婚夫婦指控對方不是的行為,除非十分「明顯及嚴重」,否則法庭不應考慮在財產是否均分時列為考慮,以免引起不公
•基於婚姻常被視作公平的合夥關係,婚姻長短對財產是否共同產生有重要的取決原素
•離婚夫婦在婚姻中各有付出,法庭認為他們不應依賴各自的付出而衡量財產分配
資料來源:終院判詞
澳門博彩(0880) :何家的爭產問題是外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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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1-01-29 18:10:10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10125337_C.pdf
謹此提述澳門博彩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11年1月24日發出有關Lanceford股權架構變動之公告(「該公告」)以及南華早報於今天刊發之一則報導,內容關於本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何博士於Lanceford股權架構變動之情況(「該報導」)。除於本公告另有定義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定義者具有相同涵義。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澄清,澳娛透過其99.99%附屬公司STDM – 投資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控股股東,於2011年1月21日持有55.702%權益。於Lanceford安排後,Lanceford仍然為澳娛單一最大股東並擁有31.655%澳娛股份,而餘下68.345%澳娛股份由澳娛多位其他股東持有。鑒於Lanceford僅為澳娛(即本公司控股股東)其中一位股東,以及事實上不論是Lanceford安排或於該報導所述之事宜,Lanceford最終擁有權歸屬於何博士及何博士家庭成員,本公司仍然認為Lanceford股份架構於何博士及其家庭成員間之變動對於本公司之整體擁有權並無重大影響,而本公司管理或策略性方向亦將無重大變動。
董事會知悉該報導之內容及亦已獲通知何博士對Lanceford 安排有所爭議,而何博士現正尋求方法以解決該等事宜。於Lanceford 安排前,Lanceford 由何博士實益擁有及何博士以其名義持有澳娛4.839%股份。本公司會於適當時候就此事宜作進一步公佈,儘管Lanceford 安排乃何博士家庭各成員所需解決之事宜,董事會認為並不會直接影響本公司。
梅媽爭產終極上訴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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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1-05-10 15:45:12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10510&sec_id=4104&art_id=15240015
【本報訊】已故歌星梅艷芳 2003年病逝後,遺產官司糾纏多年,昨日有了終極了結。爭產連番敗訴的梅媽昨上訴至終審法院,即日被駁回。爭產案 08年開審時,遺產包括五項物業及現金,當時值逾億元。雖然遺產不斷遭每月領取最高 15萬元生活費的梅媽蠶食,只剩下三個物業,但隨樓價飆升,遺產現值反升至約 1.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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鱷不群(1248)@2011-05-10 15:55:01拿走放租,收入都過百萬啦,竟然搞到隨時「斷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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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1-05-10 15:58:02自己招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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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city(2352)@2011-05-10 16:12:50只能講有D咁的阿媽,真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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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生(798)@2011-05-10 16:15:38佢專登的...又咁講, 呢的官司
唔打白唔打, 佢個仔養到變左廢人
佢百年歸老後, 個仔就仆直架啦喎
所以打到上終審佢都會打的....
輸左都係咁, 嬴左就有1.7億, 做咩停手?
全城高登仔助宅男爭產
1 :
GS(14)@2012-02-05 14:05:18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041301

【本報訊】 40歲高登友李肇基,雖不像「四叔」李兆基家財萬貫,但過去十多年「唔使做」在家「印印腳」衣食無憂,每日足不出戶靠上網過活,是名副其實的「宅男」。惟姨媽逝世留下 2,000萬遺產引起家族爭產,才迫他重返現實,在不知所措下上網求救「高登仔」,引發全城助爭產。他揚言若勝訴,會找高登仔見證:「捐一半遺產畀公益金!」
記者:歐文瀚、陳達浩、梁偉權
事件由一份遺囑開始!上月中,高登討論區一個名為「畀家人迫害侵佔六姨留畀我嘅遺產」的 post一出,旋即紅遍高登,出貼人就是洋名阿 John的李肇基。根據他提供資料,他的五姨早年去世,留下 2,000多萬遺產,由五姨兄弟姊妹均分,然而事件一直未解決,去年 12月養母六姨也去世,留下遺囑把個人財產、連同原可分得五姨遺產部份通通交給 John,當中包括兩層樓的一半業權、銀行存款、債券、金飾等,總值 2,000萬元,當中單是現金已逾千萬。
...
記者聯絡阿 John做訪問,他一口答應,還很樂意讓記者到他位於沙田住所採訪。甫登門,一陣霉味迎面撲來,家中凌亂不堪,雜物亂放之餘牆紙亦見剝落。
胖胖的阿 John戴着厚厚眼鏡、長髮束馬尾,有點不修篇幅,他直言客廳就是他的房間,平日甚少入兩間睡房,「裏面佈滿曱甴,睇唔到嘅地方就有㗎喇……一間屋有成千隻好正常!」
平日他就躲於廳中一角、僅 8乘 4呎的上網「小天地」,打機、煲劇和上討論區吹水等,吃剩的糖水、意粉等更只放在附近。他坦言每月生活費只需 1,500元便足夠,每個月上街兩三次為交雜費和買生活物資。就連記者其後三次上去訪問,衣服都是一模一樣,頭髮更是長年不剪,以致其六姨的遺囑中亦說明要他剪頭髮。
糖尿上眼雙腳腫脹潰爛
10年前,他建立了一個網上討論區,起初辦得有聲有色,到現在它仍是本地知名討論區之一,「當時一日會用十幾個鐘睇住佢運作……一年幾後,因為同拍檔意見不合,結果畀佢哋踢走,傷心之餘亦都好心淡。」
阿 John坦言一次打
激(擊),
令他八個月沒有離開過家門,直到後來才回復正常,而他所謂的「正常」,竟是指 10年來每月只出外兩、三天的生活。當記者問到感情生活時,他更一反常態地發怒:「我唔想答,唔係會畀你笑我係宅男!」
記者發現
他雙腳腫脹,右腳踝還開始有點爛,阿 John平淡的說:「近 10年開始身體有問題,糖尿有少少上眼,左腳行動有問題,不過我唔會睇醫生,相信我都係得五至十年命。」對錢毫無概念、對健康滿不在乎,但爭產官司卻比生命重要,為的是維護自己及養母(即六姨)的尊嚴,「如果咁無天理畀十舅父拿走筆遺產,我會喺屋企跳樓以示不滿。」
官司雖未排期審理,
但他揚言若勝訴,會找高登網民見證,用六姨名義捐出一半遺產予公益金,「咁樣既可以紀念佢(六姨),又可以幫到有需要嘅人。家最希望十舅父可以良心發現,唔係就公堂見!」
2 :
GS(14)@2012-02-05 14:06:10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041302
有會員則引用法律條文和各式程序指點 John,像「哲西斯拿華斯」稱, John可先找能證明六姨生前意願的人作證、再用《遺囑條例》第 5( 2)條證明六姨的遺囑有效,「就算呢份遺囑無見證人、唔符合 5( 1)條規定,但佢都反映咗死者意願,只要法庭信納,咁就可以唔使理嗰堆要求。」會員「 paulymh」亦表示,沒有見證人的遺囑仍可證明六姨的意願,加上旁證則十拿九穩,「因為法庭要的是能證明六姨的意願的證據,形式缺陷只是影響其可信性。」
來自高登的陳先生及 Leo分別認識了 John二十多年及兩年多,在爭產案中與 John談過很多遺產處理的事,「阿 John份人太好喇,個人又太靜,蝦一個靜人好唔道德。」他們都認為, John把事件放上覆蓋率高、可自由發言的高登討論區,對解決事件必有幫助。
眾多網民相助, John深受感動,「好多人話可以資助我打官司……好開心佢哋畀咗好多鼓勵我去打官司,亦都知道香港人真係會為公義出力。」
3 :
GS(14)@2012-02-05 14:08:18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041303

七姨確信六姊有遺囑
10兄弟姊妹中,只有 3人結婚,當年幼妹誕下阿 John時,隨即成為「全家之寶」,「可惜阿妹喺阿 John一歲時就死咗,老公又走咗佬。」姊妹們怕孩子學壞均小心保護,「所以佢咁耐都無乜知心朋友,亦無乜參與課外活動……。」
誰知,以前經營洋行的五姨,負責收外國衣服訂單再找本地工廠造衫交貨,公司全盛時期賺得逾 5,000多萬元,至九七年才結業。兩年多前五姨病逝,遺下約 2,000萬元存款。「當時十舅父想做遺產承辦人,但『阿媽阿姨』( John對六姨稱呼)信唔過佢,所以就搶嚟做。」
原先
六姨計劃是把 2,000萬元平分四份(其餘六兄弟姊妹已身故),每人各得 500萬元,「但十舅父話唔應該分咁少,於是兩邊都開始搵律師。」半年前六姨改為四姊弟共同承辦遺產,但十舅父一直用拖字訣,阿 John說:「佢諗住其他人年紀大身體差,一個唔好彩走多一個就可以分多一份!」
結果 77歲的六姨亦於去年 12月過身,其後阿 John發現她的遺物中留有遺囑,將所有資產留給最痛愛的他,「但十舅父唔認呢份遺囑,因為只要遺囑無效,每個人最少分多 200幾萬!」但七姨確信六姨遺囑是真的,「我知阿姐有寫(遺囑)!五姊死咗之後,我覺得佢(十弟)唔可靠,所以自己寫咗一份,啲錢會留畀阿 John。之後阿姐話佢都會寫,亦都同我講過內容。」她更肯定是六姨手筆。
記者找十舅父訪問,相信是十舅母的女子向記者稱,所有事交給律師處理,不作回應。
《蘋果》記者
4 :
GS(14)@2012-02-05 14:08:36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041304
對於網友聲言願捐款不求回報義助阿 John打官司,律師黃國桐提醒他們不論有沒有索取事後報酬,都可能觸犯「包攬訴訟」罪,最高可判囚七年。
黃國桐解釋,普通法中的「包攬訴訟」罪並不一定需要分享利益,只要為原訴人提供款項協助打官司,形式上已經犯法,不過他坦言,單憑在網上的留言很難證實是否真有其事,「市民鍾意每人(捐)幾百蚊,無所謂㗎……形式上百分之一百算(包攬訴訟),問題響證據上,(若被問到)『你做乜捐幾百蚊落呢個戶口呀?』,(對方可辯稱)『唓!畀我買 LV吖嘛!』」
三星爭產王國或瓦解
1 :
GS(14)@2012-07-16 23:55:55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20716/16516719

今年2月,三星集團主席李健熙被兄長李孟熙入稟,追討824萬股三星人壽股份及20股三星電子股份,涉7000億韓圜;同月底,李健熙的姐姐李淑熙亦入稟要求李健熙歸還共1900億韓圜的三星電子及三星人壽股份。李健熙二哥李昌熙,其次子的太太崔善熙及兒子,亦於3月入稟求向李健熙追討包括三星電子、三星人壽等公司股份。
股權複雜 架構隨時崩潰
三星集團的股權架構極其複雜(見圖),李健熙透過持有三星人壽20.76%股權,成為三星電子最大股東;其獨子、三星電子主席李在鎔亦透過持有25.1%的三星愛寶樂園,是三星電子第二大股東。
若李孟熙及李淑熙獲勝,此「食物鏈」將出現斷裂,李健熙在三星人壽的股權會跌至低於三星愛寶樂園。據南韓法例,三星愛寶樂園便會成為一家金融控股公司,而金融控股公司不能持有非金融公司的股權,因此該公司需出售持有的其他三星子公司股權,當中包括李健熙一手發揚光大的三星電子的股權,令整個架構瓦解。事實上,家族企業大多會選擇集團子公司交叉互控股權的做法,因此舉有助家族鞏固對整個集團的控制,即使只持有少數股權,亦可控制集團各子公司。
現代證券分析師 Jun Yon-ki表示,李健熙可能希望以現金解決訴訟,因為若李健熙失去三星人壽的股權,或會引起集團內股權架構重組。有分析指,李健熙兒子李在鎔的接班進程亦可能受影響。其他家族成員亦可能會加入爭產訴訟。
佔南韓 GDP20% 舉足輕重
李健熙接棒之後,三星成為南韓以至全世界的著名品牌之一,每年銷售額達2340億美元,業務包括電子、化工、造船、金融保險、房地產、甚至棒球隊,而旗下的智能手機更打破蘋果 iPhone獨霸市場的局面。
由於三星集團佔南韓國內經濟生產總值( GDP)20%,公司在國內舉足輕重,加上「三星爭產案」內情峯迴路轉,事件成為民眾茶餘飯後的熱話。
爭產風暴禍根於1987年已種下,當年三星創辦人李秉喆逝世,但並無留下遺囑,07年有消息揭露李健熙以他人名義持有李秉喆遺下的股權,李健熙繳交罰款稅項後,將所有股權收回自己名下,成為三星人壽最大股東。由於三星集團旗下子公司交叉互控,有關股權變動揭露李健熙實為三星集團的「最高領導人」。
2 :
GS(14)@2012-07-16 23:57:47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20716/16516720
在第二季業績未公佈前,暫且先以該公司首季業績作分析。據三星電子業績報告顯示,該公司業務按收入分佈計算主要包括四大類,包括有手機業務、半導體業務、消費電子產品業務及顯示器生產業務。在今年首季,除半導體業務外,三星電子其餘所有業務收入均勝預期,當中歸功於多種產品包括智能手機、 OLED及高級電視機等業務進步而推升毛利率。
收入佔整體業務46%
若仔細分析其中數字,手機業務當然是收入主要來源,以首季計收入佔全部業務46%;而消費電子產品業務雖然內容廣泛,不過其電視及其他家電等產品亦早以聞名於世,但表現看似平平的半導體業務前景又如何呢?
早前有分析指,三星電子其實早已在半導體業務上蠢蠢欲動,甚至已正面挑戰英特爾( Intel)的龍頭地位。野村證券有研究指,至2014年時全球流動設備處理器需求,每年增長約四成,個人電腦處理器需求增長為個位數。
三星電子早前已表明會在國內斥巨資設立新的晶片廠,攻智能手機及平板電腦發展,藉此領導全球半導體產業。現時蘋果的 iPhone及 iPad與及其自家品牌 Galaxy均有使用三星電子生產的流動設備處理器;將來甚至會為微軟推出的 Windows8系統平板電腦作相應發展,務求一網打盡所有流動設備。
不過,三星電子似乎對現狀仍未滿足,其舵手李健熙去年表明大力開拓五項新產品,包括太陽能電池、混能車電池、 LED、生物製藥及醫療器械。
分析指這種營運手法可能為三星電子帶來隱憂,以醫療器械為例,當年富士菲林及 Olympus亦以此為強項,但最終反忽略了其本業。
3 :
GS(14)@2012-07-16 23:58:08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20716/16516721
產量多 成本降
三星致勝之道,在於把握手機操作系統 Android的冒起,投放資源大量生產多種型號支援 Android操作的智能手機。另蘋果跟三星的手機專利訴訟沒完沒了,更反映兩間公司鬥爭的激烈程度。本月初,三星終在英國專利訴訟獲勝,英國高等法院裁定三星 Galaxy Tab沒侵犯蘋果 iPad。判詞指, Galaxy Tab不及 iPad那麼「酷」( not as cool as the iPad),消費者不會因而混淆,認為不存在設計抄襲。判詞猶如向三星暗摑一掌,其品牌形象無形受打擊。
手機業最大特色就是產品生命周期短,若製造商不能追貼周期起伏,結局將會一沉不起。有分析認為,手機業興衰循環不斷,如八十年代由摩托羅拉主導市場,千禧年已被愛立信取代,之後到諾基亞稱霸,時至今日由三星和蘋果瓜分天下。曾叱吒手機界的諾基亞股價創16年低位,上月更已發出盈警,影響力急速下降。
4 :
wilsonchui(9055)@2012-07-17 00:02:42留個名先,雖然我有hold Samsung Electronics 韓股但呢隻野我做得好少功課
5 :
GS(14)@2012-07-17 00:07:03他幫你做晒
6 :
Sunny^_^(11601)@2012-07-17 09:05:04嘩...D股權真係唔知邊個打邊個@.@
7 :
wilsonchui(9055)@2012-07-17 12:20:02我唔怕佢比垃圾蘋果告.蘋果以經江郎才盡靠告人食老本為生,三星反而越做越有,抄你抄得比你更好
反而呢d股權爭坳真係最麻煩,不確定性幾大
不過作為南韓一手扶植,揚威四海的"國企",三星王國同政治家的利益關係千絲萬縷,我想南韓政府作為既得利益者都唔會想三星比人搞局
8 :
GS(14)@2012-07-17 21:55:367樓提及
我唔怕佢比垃圾蘋果告.蘋果以經江郎才盡靠告人食老本為生,三星反而越做越有,抄你抄得比你更好
反而呢d股權爭坳真係最麻煩,不確定性幾大
不過作為南韓一手扶植,揚威四海的"國企",三星王國同政治家的利益關係千絲萬縷,我想南韓政府作為既得利益者都唔會想三星比人搞局
其實呢種就是日本那種財閥控制是持股變種之嘛....我想最後都是付錢了事
中僑創辦人前女婿與兩子爭產
1 :
GS(14)@2012-08-22 21:28:49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0822/16625342
按入稟狀內容,謝伯於97年跟次任妻子聯名買入永樂街永輝大廈一單位,作價230萬元,3年後隨著兩人離婚,單位業權改由謝伯跟長子共同擁有。07年幼子於將軍澳置業,要求謝伯提供經濟援助,提出利用永輝大廈的樓契向銀行取得更高的按揭金額。同年2月底,謝伯與幼子到訪中環一間律師行,謝伯在一份相信是銀行按揭的文件上籤署。但今年8月,謝伯收到長子發出的法庭文件,著他遷出永輝大廈單位。謝伯諮詢法律意見後始得悉,單位的業權早於07年2月改由長子一人擁有,土地註冊處紀錄顯示,謝伯將單位以130萬元售予長子。
謝伯表示自己不懂英語,當日在律師行簽署文件前,並沒有機會尋求獨立人士的意見,簽署時並不同意轉讓業權。他現要求法庭聲明07年的註冊紀錄無效。
現靠積蓄生活的謝伯昨在住所補充,已多年沒有聯絡長子,認為兩名已婚的兒子聯手引發今次事件,他對此「感到非常失望,瘦咗14磅」。目睹昔日一家人的合照,他直言好感慨「有老婆仔女,就唔要老竇」。案件編號: HCA1489/12
子女爭產 爆王永慶有第四房
1 :
GS(14)@2013-05-12 14:14:13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30510/18255095
法庭判定三姊弟為親骨肉
2008年10月,王永慶病逝一個月後,羅文源等三姊弟出面稱是王親生骨肉,血緣關係案鬧上法庭時。二、三房九名子女拒驗DNA,法庭判三姊弟母親林明珠,從1952年與王交往六年,為王生下三子女,名字都是王取的,與二房子女一樣,男有「文」字、女有「雪」字。法庭指林比三房李寶珠早五年與王交往,因此三人才是三房子女;三姊弟合共分到約30億元,王的三房和九名子女則每人少拿2.5億元(約6,707萬港元)。二、三房子女不服上訴,質疑他們「為何不在王永慶生前認祖」,指他們「撕裂親情、耗費司法資源」。法庭二審再確定三姊弟的血緣身份,
另外,王永慶的元配王月蘭去年逝世,其150億元(約38.9億港元)遺產贈二、三房後人,但求與先夫合葬,也再引爆家族內訌。
台灣《蘋果日報》

醞釀爭產 搪瓷大王嫡孫告姑姐
1 :
GS(14)@2013-07-14 11:30:56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714/18334054
【本報訊】已故搪瓷大王陳兆民嫡孫、前聯合集團主席李明治女兒李淑慧夫婿陳禹嘉,因身家逾四億的祖母今年中逝世,引發與姑姐對簿公堂。陳禹嘉指姑姐因爭議祖母的生前居住地點,故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聲明祖母過身時正居於香港。
要求澄清祖母死前居港
原告陳禹嘉於入稟狀指,他是祖母黃秀珍在2004年7月所訂立遺囑的唯一執行人,祖母在今年5月13日逝世前是定居香港,但因被告陳美珠對定居地點有爭議,故要求法庭澄清。
有報道指享年95歲的黃秀珍生前身家逾四億,雀友包括鍾楚紅及徐楓家姑等。
黃晚年患有老人癡呆症,2005年遭陳美珠由香港帶到三藩市居住,惹來陳禹嘉不滿,於是向當地法院爭奪黃秀珍的監護權,法院裁定陳禹嘉勝訴。
陳禹嘉是尼日利亞最大華商、華亨集團主席,父親陳一心是由曾任東華三院總理的陳兆民與髮妻所生。陳兆民以搪瓷生意起家,16歲在上海做學徒出身,其後到香港開廠,生意越做越大,分別在非洲多國設廠生產搪瓷,在陳一心協助下,曾開拓電池、瓦通紙和電線等生意。
黃秀珍是陳兆民的繼室,因無所出,1947年收養了陳美珠。陳美珠有兩段婚姻,她1969年與紡織大王方肇周的外甥張廣鑫結婚,1982年張廣鑫因病逝世後,1992年改嫁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的五弟方桂生。
案件編號:HCA1284/13

皮蛋大王子女爭產 三子﹕律師費多過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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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4-05-16 11:35:00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40516/news/ec_god1.htm
【明報專訊】上環知名溏心皮蛋店順興行創辦人、有「皮蛋大王」之稱的郭榮輝死後,子女爆發爭產,案件昨續審。郭老三子德成在庭上供稱,官司持續至今,興訟雙方所花費的律師費,相比起每名受益人分得的遺產還要多,又稱「唔想將家族擺上法庭」,他在庭外說對於「咁醜」被公開感到無奈。
二子指三子教父親立遺囑
二子郭德明一方在庭上指出,三弟郭德成於父親郭榮輝死前一年,「就好似滴水咁一路影響佢,不斷向佢落藥」,更不停向郭老抹黑德明及母親李煥,指他們於郭老死後將賣掉順興行,又稱德明用順興行的錢來做中藥生意,卻未見成果,若郭老死後將錢交給妻子,最終只會落入德明手中。郭老最終不敵德成的游說,才立下涉案遺囑。德成語帶激動地反駁:「如果我可以游說到老竇,我第一時間就叫佢畀多錢我,(遺產)就唔會好似家咁分啦」。
德明一方舉例,當德成得悉德明向父親推介中醫,便爭向他介紹另一中醫,更叫父親將德明之前介紹中醫的藥全部倒掉。德成回應稱這是父親的選擇。
德明一方又說,德成曾教父親立遺囑,更懷疑他曾向父親出示一張寫滿字的紙,要求父親「搬字過紙」,向負責草擬遺囑的律師作出書面指示。
德成強調於父親生前從不知遺囑內容,否認教父親立遺囑,強調為人子女只想完成父親心願,並說現在「好掛住老竇」。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P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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