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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放懷看港獨問題

1 : GS(14)@2016-09-09 05:20:06

【本報訊】港獨思潮在梁振英政府嚴陣以待下,近年迅速蔓延,本土派當選進入立法會。不過,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卻對此另有一番見解,他接受報章訪問時表示,港獨問題真假未明,因此毋須過份緊張,「有啲嘢係真嘅呢,你點消滅都消滅唔到嘅;有啲嘢係假嘅、係虛浮嘅呢,你唔使做咩佢都會自動消滅」。身為虔誠天主教徒的曾蔭權接受《am730》專訪時,以宗教比喻港獨問題,過去有邪教出現後,不久就會自行消滅,「如果真係真理嘅時候,你撳都撳佢唔住,佢自己走出嚟,所以咁嘅態度睇,放懷啲睇呢個問題」。


指極端言論撕裂社會


曾蔭權又表示,目前社會上各走極端的言論令社會撕裂,「政治中立同中間位置一路扯開,一扯開時溝通上越嚟越困難,我諗我哋而家社會面對嘅挑戰就喺呢度」。但他相信港人的智慧,會作出有利於香港未來的決定,「香港人係聰明人,佢自己會做好選擇,唔好批評佢話會走去某個位置,如果(去到)某個位置發覺對長遠利益唔好時,佢自己會走返個位置」。曾蔭權以掌握不到資料為理由,拒評現屆政府及特首處事方法,但他表示,自己在特首任內,於環境許可下曾努力爭取各項成績,如在政制方面,爭取到普選時間表,當時是很大的里程碑;社會福利方面亦有不少成果,如最低工資及長者兩元乘車,「有人唔記得囉,但有啲人就好記得嘅」。■記者麥志榮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909/19765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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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讚財爺:對港好有心

1 : GS(14)@2016-09-10 13:43:39

【立會選戰2016】【特首跑馬仔】【本報訊】立會選戰後,前特首曾蔭權近日一改卸任後低調作風,昨在報章訪問罕有評論財政司司長曾俊華,雖曾蔭權避談曾俊華是否下屆特首合適人選,但大讚對方「對香港好有心」。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昨亦指,社會對梁振英應否連任有不同意見,但她認為就算梁不能連任也非甚麼大問題,強調「(特首)呢個位唔係世襲」。有學者認為,北京正研判下任特首應否有競爭,故不少有意者陸續表明想法。記者:林俊謙 呂浩然



昨《am730》再刊出曾蔭權訪問,曾蔭權被問到,盛傳是下屆特首人選之一的曾俊華,是否有能力出任特首時,曾蔭權即「嘩吓」一聲,未有正面回應,只稱香港很多人都有能力,但隨即說自己與曾俊華是30多年朋友,形容他們「際遇好特別先見得到,所以都唔好特別講出呢啲嘢」,又指「我知道佢(曾俊華)係對香港好有心」。曾蔭權又憶述1982年任沙田政務專員時,正是在其下屬、時任沙田助理政務專員的曾俊華及基覺小學校長盧光輝游說下,批出63萬元協助成立少棒隊。



曾蔭權

范徐麗泰:個位非世襲


除了曾蔭權外,范徐麗泰昨出席一活動後亦談到特首選舉,她表示知道很多人希望梁連任,亦有好多人不想梁連任,故換人與否在於有沒有中央和港人都接受的人選。但范徐麗泰拒評曾俊華和立會主席曾鈺成是否有能力出任特首,推說不知道兩人會否參選,只稱理想人選要「能令香港不同政治取態都可坐低傾,唔啱傾到啱,互相有交流、有溝通、有節衷」。被問到梁不能連任會否造成衝擊,范太即反駁「喂,呢個(特首一職)位唔係世襲㗎喎,咁所以冇得連任好正常咋喎」,又指「以前係未試過,但香港未試過嘅嘢成日都會發生啦,今次(立會選舉)都發生好多未試過嘅嘢啦,係咪?所以呢個唔係一個問題」。


學者指京研判引入競爭


中大政治及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相信,北京不會在立會選舉後就立即決定來屆特首人選,但會開始研判特首選舉中,應否「畀人入閘」的問題,因而不少人即使未能明刀明槍表態,亦開始暗示其想法,例如卸任特首後,一直沒有接受訪問、沒有評論時事的曾蔭權突然受訪,正是一矚目之處。至於這次曾蔭權受訪是否意味曾俊華有機會,蔡子強並不認同,又指反而對於很多人而言,曾俊華日前再獲國家主席習近平握手更加重要。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910/19766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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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瀆職案明日開審 庭外大堂直播 旁聽須領籌

1 : GS(14)@2017-01-02 11:22:09

【本報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污案明日在高院開審,曾是歷來被控最高級官員,共被控3罪,包括首次被引用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及兩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一旦定罪,各罪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其中行政長官接受利益可罰款50萬元。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明天沒有陪審員遴選,故曾蔭權案明天將不會抽選陪審員。記者:黃幗慧



案件明早9時半在高院5樓科技法庭審訊,庭外大堂將直播庭內情況,料審訊20天。由於案件預計吸引本地及國際傳媒關注,公眾人士亦會旁聽,故司法機構會作出如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貪污案審訊安排,預留30個庭內及32個庭外座位給傳媒,另有座位予公眾人士,司法機構每天在法院大樓外派籌。



鉛水聆訊法官審理


案件由法官陳慶偉審理,陳官為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主席,負責鉛水聆訊。曾蔭權律師團隊包括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萬江儀)、本地資深大律師鄧樂勤、大律師陳政龍。控方除律政司人員外,另外聘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及本地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大律師黃佩琪。早於許仕仁案時兩位御用大狀已碰頭,Montgomery代表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Perry則代表控方。Montgomery曾協助瑞典政府引渡維基解密創辦人阿桑奇回國受審。現年72歲的曾蔭權與妻子鮑笑薇育有兩子,曾1967年加入政府,1971年成為政務官後官運亨通,2001年接替辭職的陳方安生成為政務司司長,2005年接替腳痛落台的董建華成為特首,2012年卸任。2015年10月,廉署突然落案起訴曾,並即日提堂。曾最初被控兩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指他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在任特首期間,參與決定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DBC)數碼電台牌照申請時,向行會隱瞞他與DBC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深圳東海花園三層式住宅物業進行商議;建議提名何周禮授勳,但涉向行政長官辦公室常秘、發展局及遴選委員會隱瞞何為曾蔭權深圳物業進行室內設計,而授勳是回饋何的工程,及工程費是由東海聯合(集團)有限公司支付。去年10月案件再提訊時,控方加控第一控罪、即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指他接受深圳大宅整修及裝修工程,作為考慮及決定DBC提交數項申請的報酬,包括在行會上以行政長官會同行會的身份,原則上批准DBC牌照申請、交還AM電台牌照申請、批准李國章以公司董事及主席身份對公司作出控制的申請。案件編號:HCCC484/15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102/19883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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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租黃楚標深圳豪宅控方:曾太收李國寶35萬交租

1 : GS(14)@2017-01-12 07:58:20

■曾蔭權昨如常由太太陪同到高院應訊。朱永倫攝



【本報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昨正式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在開審陳詞除提及曾蔭權計劃卸任後入住豪花300多萬元裝修的深圳三層逾6,000呎豪宅,而豪裝費用由涉利益衝突、獲批數碼廣播牌照的雄濤廣播股東黃楚標的公司支付,更披露曾太鮑笑薇一早收下雄濤另一股東李國寶35萬元現金,用作支付深圳單位部份租金,而當日批出牌照後,4人更一同在內地度周末。主控指作為特區政府最高級官員的曾蔭權理應對香港市民忠誠,但他卻出賣公眾對他的信任。記者:黃幗慧 楊思雅 蘇曉欣



曾蔭權(72歲)否認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兩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他昨日坐在犯人欄內,留心聽着主控官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的開案陳詞。主控官開首時指出,原為政務司司長的曾蔭權,在2005年6月21日接替董建華成為行政長官,直至2012年6月30日卸任,在任7年,但曾蔭權在2010年起貪污至2012年下台。主控官指,曾蔭權作為香港最高級的政府官員,理應服務全香港人,而非利用公權謀取私利,但他在2010年4月考慮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DBC)申請數碼聲音廣播牌照時,卻瞞住行政會議及全港市民,收受雄濤股東兼董事黃楚標的利益。該次申請由曾蔭權會同行政會議審批。



李國寶

「一個想住大宅,一個想攞牌」

主控官指出,曾蔭權計劃在2012年中卸任後,入住由黃楚標旗下深圳東海集團有限公司持有、位於深圳福田東海花園的一個三層式豪宅單位。曾蔭權一邊與黃楚標商討入住單位的安排,一邊考慮黃的電台牌照,主控官形容二人,一個想住大宅,另一人就想得到牌照。雄濤遞交申請後,2010年7月16日曾蔭權妻子鮑笑薇到東亞銀行總行收取一筆來自雄濤另一股東、李國寶的35萬元現金。幾個月後,即11月2日,曾蔭權會同行會在原則上批准雄濤的牌照;11月5日,政府開記者會宣佈向雄濤及另外兩間公司發出牌照,同日傍晚,曾蔭權便與妻子到內地,同一時間黃楚標與李國寶也在內地。控方指出,4人一同在內地度周末,出入境紀錄更加顯示曾蔭權夫婦與李國寶及後一同返港。主控官着陪審團想想在發牌後,4人先後身處內地是否只是巧合。



深圳東海花園

禮賓府開會商討單位設計

翌年,曾蔭權着手處理深圳單位的裝修設計,在2011年2月18日與由黃楚標旗下公司安排的建築設計師何周禮開會,商討單位設計,首次會議在禮賓府進行,曾氏夫婦及何都有出席。雙方在2012年1月18日最後一次開會。兩日後,曾蔭權會同行政會議在1月20日批准由李國章出任DBC的董事兼主席。主控官指,為防止傳媒被操控,李國章原屬不合資格出任傳媒董事的人士,但DBC的申請最終獲批。2011年2月,傳媒報道曾蔭權秘密遊澳門及遊船河,深圳單位亦曝光,曾蔭權事後出席商台節目解畫。廉政公署在2013年調查本案時,取得深圳單位的租約、附加合約及租金收據。被告稱在2012年2月21日才簽下租約,業主亦在同日發出收取80萬元人民幣租金的收據。但控方稱,曾蔭權根本沒有支付過租金,80萬元人民幣中,部份是來自曾太收取李國寶的35萬元。


主控官指出,根據行政會議的規則,若成員遇上利益衝突,須向行會申報,申報是基本責任,以維持行會的誠信這個核心價值,香港以至世界各地,都有同樣的申報機制。主控官續指,作為行政長官同樣有責任要做好榜樣,若連行政長官有利益衝突時都不申報,政府的誠信還剩下甚麼?主控官又指,曾蔭權理應對香港市民忠誠,但他卻出賣公眾對他的信任。主控官將於今日詳細講述有關租約的細節。案件編號:HCCC484/15


曾蔭權涉貪案時序

16/7/2010:曾太到東亞銀行總行收取來自李國寶的35萬元現金2/11/2010:曾蔭權會同行會原則上批准雄濤的數碼聲音廣播牌照5/11/2010:政府開記者會宣佈向雄濤及另外兩間公司發牌。同日下午,曾蔭權與妻到內地,控方指二人與雄濤董事黃楚標、股東李國寶共4人在內地見面;曾氏夫婦與李及後一同回港18/2/2011:曾蔭權與妻在禮賓府首次與何周禮開會,商討涉案深圳東海花園單位設計3/2011:何周禮收取第一期設計費17.5萬元15/3/2011:何周禮提交涉案單位的室內設計圖,於禮賓府與曾太第三度開會22/3/2011:曾蔭權會同行會正式向雄濤發牌1/7/2011:授勳名單刊憲29/10/2011:何周禮到禮賓府受勳,並與曾蔭權及其妻合照18/1/2012:曾太安排風水師與何周禮見面,3人到深圳開會,亦是曾太與何最後一次(14次)會議20/1/2012:曾蔭權會同行會批准李國章出任DBC(前稱雄濤)董事兼主席2/2012:傳媒報道曾蔭權遊船河及秘遊澳門21/2/2012:曾蔭權聲稱與業主簽署深圳單位的租約,及支付80萬元人民幣租金後取回收據26/2/2012:曾蔭權上商台節目解釋7/2012:何周禮收取第二期設計費17.5萬元資料來源:控方開案陳詞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111/1989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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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設計師受勳曾蔭權涉隱瞞關係

1 : GS(14)@2017-01-12 07:58:20

【本報訊】前特首曾蔭權本打算租住的深圳東海花園三層豪宅,控方透露單位面積逾6,700平方呎,裝修費高達300萬元,重金35萬元禮聘知名建築設計師何周禮精心設計,但所有費用均由黃楚標及雄濤廣播的關連公司埋單,曾不費分毫;大宅不但有溫室、圖書館及空中花園等豪華設計,黃更特意按曾氏夫婦心意全屋大翻新,籌備逾年,但遭傳媒揭發租住單位後,有關計劃即停工。


曾太帶師傅上門睇風水


開案陳詞透露,曾蔭權與妻子早於2010至11年,已積極籌備於2012年6月離任特首後,入住雄濤廣播有限公司主要股東黃楚標名下的深圳東海花園豪宅。控方形容單位地理位置優越,為三層單位,設睡房、茶房、休息室、健身室、影音房、溫室、圖書館及空中花園等,裝修華麗,曾亦希望大宅設計要夠豪華。控方指早於2011年2月,曾氏夫婦已在禮賓府接見何周禮,商討深圳大宅設計,雙方幾近每個月都會面,開會多達14次,但除了首次會議曾蔭權有參與外,及後僅曾鮑笑薇一人出席。控方指曾鮑笑薇更於2012年1月18日帶同風水師傅到深圳大宅睇風水,但之後傳媒揭發曾欲租住該豪宅後,曾為免與大宅扯上關係,即時叫停裝修,遭控方質疑如光明正大,曾根本毋須煞停計劃。負責大宅裝修設計的何周禮是本案關鍵人物,控方指何收取的35萬元設計費非由曾蔭權支付,而是由黃楚標名下東海聯合(集團)有限公司分兩期支付,黃的公司先於政府公佈發出廣播牌照前的一周,在2011年3月支付首期設計費,尾數則是直到曾在2012年6月底離職特首後一周才付款。無獨有偶,曾蔭權於何周禮收取首期及政府公佈發牌後推薦何授勳,卻未向行會申報何為其深圳豪宅設計裝修一事,推薦理由是因早於2009年曾參觀一座由何設計、位於北角的大廈,十分喜歡大廈設計,認為何對社會有貢獻。控方指何周禮最終於2011年10月獲授勳,並向陪審團出示當日授勳典禮上曾氏夫婦與何的合照;直到授勳一刻,仍沒人知曾與何關係。控方指曾為私利濫用職權,以授勳作為何設計及裝修豪宅的回禮,強調重點非在於何應否授勳,而是曾應申報而非隱瞞兩人關係。■記者蘇曉欣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111/19893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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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夫婦 多次與黃楚標外遊寫信向汕頭酒店道謝成證據

1 : GS(14)@2017-01-12 08:05:06

■曾蔭權昨到庭應訊後離開法院。何柏佳攝



【本報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進入第二天審訊,主控官在開案陳詞透露曾蔭權與獲批數碼廣播牌照的雄濤廣播股東黃楚標關係密切,在確定發牌前後,曾氏夫婦與黃前後腳離港一同外遊至少4次,其中一次雄濤另一股東李國寶更同行,入境紀錄證實曾氏夫婦與李回港的入境時間,只相差3至8秒。曾有次外遊後更用特首辦的信紙寫信給汕頭帝豪酒店道謝一番,成為昨日被控方用來指證他跟黃外遊的證據。記者:黃幗慧 楊思雅 蘇曉欣主控官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昨繼續在高等法院讀出開案陳詞。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其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DBC)在2010年4月向政府申請數碼廣播牌照,同年11月曾蔭權會同行政會議原則上批准發牌。



與李國寶前後腳回港

政府在11月5日開記者會公佈向雄濤及另外兩間公司發牌,政府交代已衡量3個申請,決定全接納。就在同日傍晚,曾蔭權與妻子鮑笑薇出境返內地,其後雄濤的股東黃楚標及李國寶均返回內地,即4人在同一時段同處內地。11月7日,4人先後返港,當中曾氏夫婦與李國寶經港澳碼頭過關,入境時間只相差3至8秒,曾在晚上10時40分03秒入境,李國寶及曾太分別於10時40分11秒、及10時40分14秒入境。2011年曾氏夫婦至少3次與黃楚標在同一時段同返內地。2月25日黃出境,翌日到曾氏夫婦離開,3人在27日返港。到3月18日,3人同日離境,黃於翌日先行回港,曾氏夫婦則在20日返港。兩日後,曾蔭權會同行會正式向雄濤發牌。同月底,3人再次同遊,黃先在30日出境,曾氏夫婦在翌日緊隨,黃與曾氏夫婦先後在4月2日及4日返港,分別留在內地3至5天。出入境紀錄未能顯示3月底至4月初的出境,3人前往哪處,但主控官昨讀出一封由曾蔭權在4月11日寫給汕頭帝豪酒店黃順源的信,曾在信中感謝對方設宴款待,「酒店富麗堂皇,服務和食物水平俱達一流標準,我和內子同感愜意」。曾同時將信的副本送予黃楚標,主控官指由此可見,似乎曾氏夫婦正是與黃楚標同遊汕頭。當日的一封道謝信,在昨天成為曾、黃同遊的證據。



控方:解畫反責公眾期望高

曾蔭權多次與黃外遊,但在處理黃持有雄濤的牌照申請時,卻從沒有作出申報,雙方關係無人知曉。直至曾蔭權卸任前幾個月,即2012年2月,傳媒鋪天蓋地連翻揭露曾到澳門賭場參加春茗、乘坐私人遊艇遊澳,更搭私人飛機到泰國布吉,引發曾蔭權自行透露早在深圳租住6,700平方呎豪宅作退休後入住,並促致深圳單位的業主深圳東海集團有限公司刊登聲明交代單位資料,最後在2月26日,曾出席商台節目企圖解畫,認為公眾對公職人員的期望越來越高。不過,主控官批評曾蔭權這刻才有保留地交代與黃的關係,他的解釋其實只是轉移視線,反怪責公眾的期望太高,繼續卸膊,「這是公眾的錯覺,我冇做錯」。此外,政府向雄濤批出牌照後,在2012年1月批准李國章出任DBC的主席兼董事,李國章原為不合資格人士,因其兄李國寶為電訊盈科的董立非執行董事,但政府基於李國寶的職位沒有參與電盈的日常運作,故最終同意批准李國章任DBC主席兼董事,可控制DBC。主控官將於今日繼續讀出開案陳詞,交代曾蔭權上商台解畫的更多內容。案件編號:HCCC484/15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112/19894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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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四度無申報與黃楚標關係

1 : GS(14)@2017-01-12 08:05:08

【本報訊】前特首曾蔭權被指未有向行會申報與雄濤廣播股東黃楚標的關係,控方指他7年在任期間,曾於44次行會中作多達69次申報,他清楚知道申報利益機制,但每每只提及自己是馬會會員,又或是某機構贊助人;雄濤申請數碼廣播牌照,時任行會成員、雄濤另一主要股東夏佳理四度避席,但曾依然一次也沒申報與黃的關係,反而只申報瑣碎小事,明顯蓄意隱瞞。



雄濤股東夏佳理四次避席


控方指曾蔭權身為特首,清楚須向行會申報利益及其重要性,而他於2005至12年就任期間,曾多次申報,如2008年時,行會討論興建邊境碼頭及《公共巴士服務條例》,曾便申報胞弟曾蔭培是新巴及澳門輪船公司的高層;惟2010年11月2日,行會討論發放數碼廣播牌照,曾未申報與黃楚標的關係,但在同一會議、討論開發上環私人用地的項目上,就自己是香港建築師學會的贊助人一事申報。控方指曾打算退休後到黃名下的深圳大宅居住,反問陪審團:「假如公眾可以列席行會,你會期望曾就哪一個項目申報?哪一樣較重要?廣播牌照還是土地用途?」控方續稱曾蔭權沒申報深圳大宅,卻於2010年行會成員劉皇發被傳媒揭發未申報持有元朗Yoho MidTown16個樓花單位時,在晚上發新聞稿表示劉申報「土地及物業」的利益時應當小心,又謂利益申報應嚴格執行。控方再舉另一例子,即行會成員兼雄濤股東夏佳理,試過四度因行會討論雄濤事宜而避席,惟曾依然沒申報。早於2010年雄濤已申請數碼廣播牌照,當時夏獲曾批准避席;同年11月,行會第二次討論牌照,原則上贊成發牌予雄濤,夏再次避席,獲當時署任行政長官唐英年批准;至2011年3月,行會第三次會議,曾正式發牌予雄濤,夏第三度避席。控方指直到2012年1月,夏佳理再度避席,因行會討論李國章出任香港數碼電台(前稱雄濤)主席及董事一事,惟曾依然沒申報與黃楚標的關係。控方明白夏因存在利益衝突避席,同時亦需考慮公眾對行會的信任,強調如有利益衝突便不應參與討論相關議題。■記者蘇曉欣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112/19894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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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自訂守則管自己 特首辦無紀錄

1 : GS(14)@2017-01-14 11:58:58

■曾蔭權昨由妻子陪同應訊,並稱兒子因上班未能到庭。何柏佳攝



【曾蔭權涉貪案 審訊第4日】【本報訊】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昨提到2012年2月,有傳媒報道曾蔭權乘坐朋友私人飛機及遊艇外遊,時任特首副私人秘書蔡傑銘憶述,當時需直接向曾蔭權查詢資料,蔡得悉曾蔭權早於2007年已自行制訂內部守則,規管他乘坐私人飛機及遊艇時應該如何申報,就是要支付市價。但蔡傑銘表示,有關說法沒有任何紀錄,解釋全由曾蔭權在事件曝光後自行提供。記者:黃幗慧控方昨傳召第2名證人蔡傑銘作供,蔡傑銘在2009年8月至2012年7月期間為特首副私人秘書,負責安排曾蔭權的公務日程。2012年2月20日,有傳媒報道曾蔭權到澳門賭場出席春茗晚宴,其後幾天至2月26日,傳媒都有相關報道,曾蔭權宣佈成立由前首席法官李國能領導的獨立委員會,檢討現有特首處理利益衝突的機制。故蔡傑銘與其上司、同事當時都忙於回應傳媒及委員會的查詢。



受邀坐私人飛機須付市價

委員會在2012年3月致函特首辦,查問規管特首接受利益、款待等守則內容。蔡傑銘昨接受控方提問時解釋,回應委員會的問題前,他透過特首辦常秘或主任、或直接向曾蔭權查問資料。蔡傑銘同意特首需按行政會議規定作利益申報,但只是自願性質,曾蔭權在2012年回應委員會時,稱自2005年6月上任後,便一直按同樣方法申報利益。惟蔡傑銘稱,特首辦沒有紀錄。一般公務員受《防止賄賂條例》規管,在未得特首同意下收受利益,屬刑事罪行。但條例當時未有監管特首,他得悉曾蔭權因此自行制訂內部守則規管自己,包括規管他在私人時間接受私人飛機及遊艇外遊。由曾蔭權自行制訂的內部守則,在2007年7月起採用,指明在沒有利益衝突的情況下,特首可以考慮接受朋友邀請乘坐私人飛機及遊艇,但需要支付市價,而不是省下有關交通費。曾蔭權在2011年4月乘坐朋友的遊艇從澳門返港時,首次引用內部守則。



蔡傑銘

不過,蔡傑銘表示,有關這內部守則的制訂時間、內容、何時首次應用等資料,特首辦都沒有紀錄。主控官David Perry問蔡何以得知,蔡傑銘表示「透過唔同途徑向特首查詢」,而有關守則也是當時首次向外公開,故蔡回覆委員會的信件內容,是基於曾蔭權提供的資料撰寫。至於蔡本身之前是否知道有守則的存在,蔡表示不記得。而傳媒報道的特首外遊,蔡解釋因是私事,特首辦沒有紀錄。對於特首需如何作利益申報,另一證人、行政長官辦公室常任秘書長劉焱解釋,在回歸前,港督都不用申報,但回歸後特首需按行會規定申報。劉指特首、主要問責官員及行會成員都有不同機制申報資產、投資等,內容分機密及可供公眾查閱兩部份。劉指申報是要官員有高水準的誠信,保持公眾的信心。


證人:免費裝修屬利益衝突

另外,公務員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張美兒作供稱,局方在2004年就處理利益衝突發出通告,當中舉出利益衝突的例子,包括若公務員在工作上負責一個工程項目,但同時接受工程判頭為他免費或打折的裝修服務,張表示「呢個係典型例子」。72歲的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等3罪,包括指他在處理雄濤廣播的數碼電台牌照申請時,隱瞞接受雄濤股東黃楚標旗下公司提供的深圳豪宅裝修工程。案件編號:HCCC4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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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涉貪案 辯方:梁振英無申報利益行會處理雄濤發牌 公司管理東海花園

1 : GS(14)@2017-01-18 07:57:22

■曾蔭權與妻子到庭;後為幼子曾慶淳。王心義攝



【審訊第5日】【本報訊】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續審,控方一直指控曾蔭權與獲批數碼電台牌照的雄濤股東黃楚標關係密切,曾向黃旗下公司租用深圳東海花園豪宅單位,卻沒有申報。但辯方昨透露,原為測量師的現任特首梁振英,其公司早年也獲東海花園委任為物業管理經理,但當時為行政會議成員的梁振英在處理雄濤的AM電台牌照申請時,也沒有申報利益。記者:黃幗慧



■梁振英被揭處理雄濤牌照申請時沒申報利益。許頌明攝

案件昨踏入第二周審訊,控方傳召行政會議秘書黃潔怡作供。黃指行政會議成員有責任自行申報利益,以確保會議決策公平公正,如議題涉及成員的直接及重大利益,成員需要避席會議。曾蔭權在2005年至2012年間,在44次會議中作出共69次利益申報,包括2009年行會討論香港女童軍總會的換地建議,曾蔭權申報其妻鮑笑薇為總會會長;行會討論修改《防止賄賂條例》事宜,將特首納入條例中的4條規管(即曾蔭權現被控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曾當時申報自己受修例影響,但他沒有避席,並表示支持修例。



夏佳理六次避席會議


根據行會紀錄,行會在2008年至2012年間處理過雄濤廣播的不同電台牌照申請,2008年的7月9日行會原則上批准雄濤的AM電台牌照申請及於11月11日決定批准申請,雄濤的股東夏佳理因有利益衝突,兩次會議都避席。2009年12月15日,行會處理發展數碼廣播事宜,夏佳理再次避席會議。2010年11月2日、2011年3月22日,行會原則上、及決定批准雄濤的數碼電台牌照申請,另2012年1月,行會批准原為不合資格人士的李國章,出任雄濤主席及董事,這3次會議,夏佳理都避席或因不在港而缺席會議。控方指,曾蔭權在2010年開始,與雄濤的股東黃楚標商討租用黃旗下公司的深圳東海花園單位,並接受300萬元裝修,但曾蔭權在行會處理雄濤的數碼電台牌照申請時,卻從沒有申報與黃的關係。


獨立委員會滿意機制


但辯方昨日揭露,東海花園的文件列明「東海花園發展商已委任香港梁振英測量師行為物業管理經理」,亦說明委任目的:「委任純外資物業管理公司擔任住宅小區管理,較為罕見,惟對小業主而言,卻是確保物業價格只升不跌的穩健保障。」辯方表示,在2008年7月9日處理雄濤AM電台牌照的行會上,當時為行會召集人的梁振英並沒有申報與雄濤、或東海花園的關係。黃潔怡接受盤問時承認,梁振英從沒有就與雄濤的關係,在行會上申報。至於是否要申報利益,黃稱視乎該成員與討論議題的關連程度,若成員為涉及討論議題下的公司股東,便要申報;若成員只是認識涉案公司的股東,關連較少,如梁振振英為東海花園工作,而東海花園的主要業主黃楚標是持雄濤20%股權的股東,以這種間接關係,黃潔怡同意不用申報。黃指獨立委員會在2012年曾檢討行會現有的申報機制,指制度令人滿意。黃今日將繼續作供。案件編號:HCCC4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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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曾蔭權設計豪宅 何周禮:鄭經翰介紹獲曾授勳 稱非朋友

1 : GS(14)@2017-01-18 08:09:32

【審訊第6日】【本報訊】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控方昨傳召關鍵證人,替深圳東海花園逾6,700方呎豪宅做室內設計的建築設計師何周禮作供,控方指曾藉向何授勳,回饋對方替他做工程。身為傑青的何昨稱,公司過去獲逾60個本港及國際獎項,當時是鄭經翰提議他接手該設計工程,稱單位是曾將會入住;惟何表示,曾是否住客,對他是否決定接生意「冇好大影響」。記者:黃幗慧何周禮開設兩間公司,包括何周禮建築設計事務所有限公司及周禮軒有限公司,何是公司董事,主要從事建築設計及室內設計,客戶包括政府、私人發展商、非政府機構等,生意來自本地、內地、意大利,公司獲逾60個本地、美國及亞太區獎項。



鄭經翰

接曾蔭權兩弟生意

在2005年獲選為十大傑青的何指,當選後其老師、時任立會議員劉秀成介紹鄭經翰給他認識,鄭詢問何有關裝修的問題,兩人自此成朋友,每2至3個月便在社交場合或朋友聚會見面。至於曾蔭權,何稱早於2002至05年間,在一些推廣香港設計的活動上有見過曾,但二人非社交朋友。但何承認,曾經分別替曾的三弟曾蔭煊及五弟曾蔭荃做室內設計。2011年獲頒授榮譽勳章的何憶述,當年1至2月間公司業績很好,那時收到很多來電洽商,包括深圳東海花園業主深圳東海集團有限公司的來電,但因是大陸「生客」故沒理會。不久後,鄭經翰與何見面,鄭在閒談間提及東海花園大宅的設計工程,叫何考慮一下,「冇畀壓力我,冇叫我一定接」,只說「時任特首將會住嘅地方」。何昨稱,特首是否住客對他是否接該生意「冇好大影響」,「係怕咗啲生客,如有熟客,我會返轉頭考慮多啲」。考慮數日後,何決定接東海花園的工程,何託同事聯絡鄭及草擬合約,由何訂出室內設計費為35萬元,即約為裝修費的10至15%,會在簽約時及完成工程後平分兩期收錢。何在2011年2月11日首次到單位實地視察,「睇吓個情況有幾複雜」。另在18日,經深圳東海聯絡下,在禮賓府與曾妻鮑笑薇見面。深圳東海與周禮軒有限公司分別在2月17及21日在合約上簽名。


與黃楚標「冇乜溝通」

主控官問何是否認識黃楚標,何表示早在2008至09年間透過立法會議員石禮謙認識黃,但與黃「完全冇乜溝通」。何稱在立約時才知東海花園與黃有關,但然後又改口,與鄭經翰見面時,鄭可能已向他提及東海花園業主為黃楚標。鄭經翰除出面提議何接手設計工程外,控方昨讀出部份控辯雙方承認的案情,顯示作為雄濤廣播股東的鄭常代表雄濤與政府接洽,包括2010年9月鄭去信廣管局稱想放棄AM電台牌照;2010年11月商經局去信鄭,通知局方原則上批准雄濤的數碼電台牌照申請;2011年4月7日,由鄭以雄濤主席身份簽收牌照等。控方指雄濤另一股東黃楚標,亦是深圳東海股東。控方指作為行會主席的曾蔭權在考慮雄濤數碼電台牌照申請時,隱瞞正與黃商討租用東海花園的豪宅單位,涉利益衝突。案件編號:HCCC4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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