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關於農村產權交易市場的指導意見有望在本月月底前公布。
據《經濟參考報》消息,為了規範和促進農村土地產權流轉交易,政府擬出臺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該文件由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起草,或將於本月底前公布。據了解,這是全國層面上首部針對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的指導性文件,將對市場形式、規模、布局、品種以及市場功能作出明確規定。
據其報道,截至2012年底,全國已有800多個縣(市)、13000多個鄉(鎮)建立了土地流轉服務中心;林業系統成立了1200多家林權交易機構。到2014年10月底,全國有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安徽、山東、成都、武漢、杭州、廣州、昆明等11個省級或省會城市級農村產權交易服務機構。
但現在的農村產權交易機構面臨重重挑戰,一是交易機構定位模糊,主管部門不統一,有的是企業性質,按照公司機制運行,有的是事業單位,政企不分。二是法律制度不完善,集體產權是否必須進場規範交易、農村產權交易機構的合法性、二次流轉、長久不變等都缺乏相關法律依據。三是配套政策不完善。
上述報道引述專家預計,隨著政府即將出臺指導意見明確相關事宜,2015年的土地流轉交易會更加順暢,規模有望進一步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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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目前方興未艾的互聯網銀行來說,能否繞開線下網點實現線上開戶是其發展的核心問題,而最近央行下發的遠程開戶征求意見稿,有望為互聯網銀行的崛起掃除障礙。
據《21世紀經濟報道》消息,央行近日下發《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遠程開立人民幣銀行賬戶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對銀行遠程開立賬戶提出框架性意見,除櫃臺方式外,銀行賬戶開立有望取得第二種“線上方式”,為互聯網銀行業務創造了基礎。
報道提到,對於銀行業務之本的開戶問題,遠程銀行、人臉識別等技術手段已經可以達到實名認證的同等效果,但此前出於審慎監管的考量,“面簽”一直是開戶底線。這對於網點覆蓋少的銀行、尤其是根本不打算鋪設網點的互聯網銀行來說,無疑是最大的掣肘,有時甚至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遠程開戶的松綁則為此提供了可能的解決方案。
上述報道援引一位國有銀行電子銀行部人士稱,央行將在1月8日召集五大國有銀行、大部分股份制銀行、幾家大型城商行電子銀行相關負責人,微眾銀行、網商銀行籌備組相關負責人,以及監管體系有關部門,就征求意見稿召開討論會,並反饋意見。
一位接近監管的權威人士還表示,人行要求不論是櫃臺開戶還是遠程開戶必須以實名制為基礎,這是防止貪腐、金融詐騙的有效手段,也是反洗錢工作的要求;此前部分商業銀行已經可以通過遠程銀行VTM機進行相關業務辦理,但近兩年互聯網金融的蓬勃發展對純線上的遠程開戶提出了新的需求,征求意見稿允許各家銀行探索遠程開戶的同時,還是要求建立以“櫃臺開戶為主,遠程開戶為輔”的賬戶開立體系。
近來,民營銀行尤其是互聯網銀行的勢頭不容小覷。
1月4日,在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的見證下,騰訊領銜的前海微眾銀行(俗稱“騰訊銀行”)放出了第一筆3.5萬元的貸款。
據界面新聞報道,該筆貸款是通過人臉識別技術和大數據信用評級後,完成貸款發放。
後臺軟件系統識別出申請人身份,並與公安部身份數據匹配成功,同時,通過微眾銀行進行相關數據分析,判斷具體授信額度。
據其報道,微眾銀行將於1月18日開始對外試營業,正式開業預計將在4月份前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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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經記者 周洲 發自北京
2014年下降的進口鐵礦石價格令中國鋼企松了口氣,但對於國內鐵礦石生產商而言,這並不是個好消息。
昨日(1月29日),中國鋼鐵工業協會(以下簡稱中鋼協)舉行2015年首次信息發布會。來自中鋼協的數據顯示,2014年12月鐵礦石進口平均價格為75.61美元/噸,環比下降4.05美元/噸。
“礦石價格跌到70美元/噸以下,會有一批礦山死掉。”中鋼協常務副會長朱繼民說。
“死掉”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國內礦山的稅負重,尤以資源稅為甚。”另一位中鋼協人士昨日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
礦價跌破平衡礦山面臨關門/
昨日中鋼協發布數據,2014年我國進口鐵礦石9.33億噸,同比增長13.8%,其中12月份進口鐵礦石8685萬噸,環比增加1945萬噸,增長28.9%。我國鐵礦石對外依存度進一步提高到78.5%,同比上升9.7個百分點。
2014年國內鐵礦石原礦產量15.1億噸,同比增加5686萬噸,增長3.9%,其中12月份國內鐵礦石產量1.26億噸,連續3個月環比下降。
價格方面,2014年鐵礦石進口均價為100.42美元/噸,同比下降29.2美元/噸。12月份鐵礦石進口平均價格75.61美元/噸,環比下降4.05美元/噸。
朱繼民說,鐵礦石價格下降總體對國內鋼鐵產業是有利的,但持續下跌的話,如果突破平衡,就會發生更大變化,“國內礦山的產量已經連續3個月下降。礦石價格跌到70美元/噸以下,會有一批礦山死掉。”這樣,國外幾大礦山都具有成本優勢,到一定程度,國外非主流礦停產,國內礦山停產,整個市場形勢可能會發生逆轉,“這是我們非常擔憂的”。
朱繼民稱,市場規律要遵循,更重要的是國產礦的稅負還是太高,“稅負現在占到整個銷售價格的25%,面對這種競爭,給礦山適當減負,回歸到一個合理水平是可行的。我們不要求全部取消,降到跟國外稅負相當的話,礦山的日子也會好過一些。”
資源稅成本占比升高/
國內礦山的稅負高在哪塊?上述中鋼協人士稱,國內礦企反應最高的是資源稅。鐵礦石資源稅還未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按原礦來計算,一噸原礦的資源稅是15元。“前幾年企業經營困難,鐵礦石資源稅稍微下浮了一點,現在也得12元/噸。”上述人士稱,兩三噸的原礦能煉出一噸鐵精礦,這樣算下來,一噸鐵精礦的資源稅就得幾十元。
“前幾年礦價1000多元/噸的時候,噸資源稅收幾十塊錢、百十來塊還行,現在礦價跌到五六百元甚至400多元了,還是按量計征,所以資源稅負擔重的現象比較突出。”上述中鋼協人士稱。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進口鐵礦石噸價從2014年初的134.5美元暴跌52.6%至2015年1月28日的63.75美元,讓國內礦山的資源稅成本一下從此前占總價的1/20提高到1/8。
此外,稅種還不單是資源稅這一項。上述中鋼協人士稱,礦山的很多稅費問題攪在一起。以前,礦山增值稅為13%,後統一升至17%,而鋼企進口礦、進口煤可以抵扣增值稅,礦山沒有可抵扣的項目,增值稅就竄上去了。“還有燃油稅,本來(礦山)內部用的車不交養路費等,現在加到油價里去了,一用油就得交稅,也沒有返還。”該人士稱,此外,國內礦山還有好多稅費,比如地方上的調節基金等,因此顯得稅負特別重。
2014年,煤炭等資源產品的資源稅率先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資源稅改革的一個好處是能隨價格高低升降,但關鍵是稅率能定在多少。”上述中鋼協人士稱,“稅率高的話還是不能解決稅負重的問題。”煤炭從價計征稅率改為2%~8%,按照8%計征的山西省,煤炭資源稅實際上是增加了。
上述人士稱,國內鐵礦石資源稅如何改還在研究中,“資源稅屬於地方稅,本來地方財政就沒錢,你(礦山行業)還想要減。現在的稅改是在給地方增加新稅種,比如房產稅、消費稅等,而行業希望減,所以不太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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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家鋼企虧損額占全行業97.5%消化產能寄望“一帶一路”
每經記者 周洲 發自北京
昨日(1月29日),商務部和中鋼協分別發布了跟鋼鐵產品有關的數據。
2014年,中國鋼鐵產品出口達9378萬噸,同比增長50.5%,也惹來了貿易摩擦。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稱,中國依舊是貿易保護主義的重災區,2014年共22個國家和地區對中國發起貿易救濟調查97起,涉案金額104.9億美元,其中鋼鐵類產品涉案最多,達27起,約占貿易摩擦案件總量的近1/3,價值23.3億美元,占涉案總額的1/5。
中鋼協發布的數據顯示,大中型鋼鐵企業銷售利潤率為0.85%,同比提高0.26個百分點;累計虧損面達14.77%,同比下降4.55個百分點;虧損額117.47億元,同比下降8.02%。中鋼協常務副會長朱繼民稱,前10家虧損大戶虧損額占全行業虧損額的97.5%。從利潤的構成情況來看,鋼鐵主營業務保持盈利,但盈利水平很低。
消化產能寄望“一帶一路”
根據中鋼協的數據,2014年全國出口鋼材9378萬噸,同比增長50.5%;進口鋼材1443萬噸,同比增長2.5%;折合粗鋼凈出口約8441萬噸,同比增加約3308萬噸,同期全國粗鋼產量同比增加約734萬噸。
1949年以來,我國累計進口鋼材5.94億噸,出口鋼材5.96億噸,到2014年底鋼材累計出口量超過進口量。鋼材出口大幅增加,一個後果是出現頻仍的貿易摩擦。
國內外鋼鐵價差是2014年鋼材出口大增的重要原因。進入2015年以來,鋼材價格指數延續小幅下跌走勢,1月第二周鋼材綜合價格指數跌至80.3點,持續創新低。然而,國內鋼鐵產能依然過剩,“一帶一路”產能外移能在多大程度上緩解這個問題?
中鋼協常務副會長朱繼民說,現在正在積極研究 “一帶一路”政策,肯定會對鋼鐵行業“走出去”發揮促進作用。
“現在看,中國鋼鐵已經開始有了實際(走出去的)行動。”朱繼民說,但“走出去”能不能對化解國內產能發揮相應作用,這是兩個概念。
2014年,國家發改委、工信部明確各省市化解過剩產能的指標。朱繼民稱,2015年還會下達化解過剩產能指標,一直到2017年基本完成化解鋼鐵8000萬噸過剩產能的目標。
此外,工信部推出的鋼鐵行業生產準入條件,共三批305家進入這個白名單,占全部產能的90%以上。下一步相關部委還會對規範進一步提升,通過標準、環保、公平市場環境,充分化解產能。“這種做法加上市場規範,經過一個比較長的過程,才能解決化解過剩產能的問題。”
沿江沿海鋼企具成本優勢
朱繼民稱,2014年全行業盈利水平前10家的鋼企多屬於品牌效應好、附加值高、服務能力強的企業,盈利水平251.9億元,占全行業盈利的60%,但前10家虧損企業額占全行業虧損企業額的97.5%。
“這前十家為啥虧損這麽多?”朱繼民稱,“其中一個原因是高負債。”2014年,中鋼協的會員企業貸款增長了0.28%,但財務費用增長20%以上,是因為銀行抽貸以後再貸的時候,根據不同的企業利率是上浮的。
一部分會員鋼企沒按照市場來規劃定位、按照規模來規劃發展定位,也導致虧損。“比如在某地區或者500公里範圍內根本沒有鋼材市場,企業也擴大規模,導致物流費用特別高。”朱繼民說。
此外,虧損企業還出現在近幾年產能集中擴大的區域。朱繼民稱,前些年援疆大投資,鋼鐵產能一下子大量過剩,目前在新疆的鋼企都非常艱難。“還有一些純粹是管理問題,對市場反映慢,效率低,管理和人員費用等附加成本高,財務費用高,機制落後。”
正反對比,由於地域和物流優勢,再加上2014年鐵礦石進口價格大跌,中國鋼鐵行業的格局發生了變化,沿江沿海的鋼企具有成本優勢。
據新華社報道,近日,《關於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改革方案,已經中央審議通過,即將印發實施。
公安改革共有七個方面的主要任務、100多項改革措施。一是健全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機制,二是創新社會治安治理機制,三是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四是完善執法權力運行機制,五是完善公安機關管理體制,六是健全人民警察管理制度,七是規範警務輔助人員管理。
在深化行政管理改革方面,有六大要點:①取消暫住證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②方便異地辦戶口和身份證;③改革內地往來港澳邊檢模式,提高通關效率;④向縣級公安機關下放出入境證件受理審批權限;⑤推行駕駛人自主預約考試、異地考試等。
意見還提到,要貫徹落實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於地方、略低於軍隊”的原則,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職業特點的工資待遇保障體系。
下為新華社報道全文:
近日,《關於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改革方案,已經中央審議通過,即將印發實施。
黨中央、國務院對公安工作高度重視,對公安隊伍建設十分關心。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誌多次聽取公安工作匯報,並就深入推進公安改革、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作出重要指示。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在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公安部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加強研究謀劃、深入調研論證,在形成《意見》和方案稿後,又廣泛征求了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基層單位的意見,並根據各方意見反複修改完善。《意見》和方案先後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審議通過。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完善與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相適應的現代警務運行機制和執法權力運行機制,建立符合公安機關性質任務的公安機關管理體制,建立體現人民警察職業特點、有別於其他公務員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到2020年,基本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管理制度體系,實現基礎信息化、警務實戰化、執法規範化、隊伍正規化,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滿意度和公安機關的執法公信力。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共有七個方面的主要任務、100多項改革措施。一是健全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機制,二是創新社會治安治理機制,三是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四是完善執法權力運行機制,五是完善公安機關管理體制,六是健全人民警察管理制度,七是規範警務輔助人員管理。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將改革的指向聚焦在三個方面:一是著力完善現代警務運行機制,提高社會治安防控水平和治安治理能力,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感。二是著力推進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務水平,從政策上、制度上推出更多惠民利民便民新舉措,提高人民群眾的滿意度。三是著力建設法治公安,確保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提高公安機關執法水平和執法公信力,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執法活動、每一起案件辦理中都能感受到社會公平正義。
在創新社會治安治理機制方面,這次改革從完善治安管理防控機制、創新懲防犯罪工作機制、完善國際警務合作機制、健全情報信息主導警務機制等方面,提出了創新治安治理方式、提高治安治理水平的若幹措施。圍繞創新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立健全更加註重源頭預防、綜合治理的社會治安治理模式。加快建立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基礎的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推動建立違法犯罪記錄與信用、相關職業準入等掛鉤制度。健全社會治安組織動員機制,推動社會治安社會化治理。健全涉眾型經濟犯罪、涉電信詐騙犯罪偵查工作機制。健全同有關部門密切協作、高效順暢的海外追逃追贓、遣返引渡工作機制,等等。
在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方面,這次改革從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紮實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創新人口服務管理、健全完善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制度和改革邊防出入境、交通、消防監督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服務改革開放、促進經濟發展和便民利民的政策性措施、制度性安排。建立行政審批事項定期清理和行政審批權力清單制度。紮實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取消暫住證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落實無戶口人員落戶政策。建立戶口遷移網上流轉核驗制度和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方便異地辦理戶口和身份證。改革內地往來港澳邊檢查驗模式,提高通關效率。向縣級公安機關下放出入境證件受理審批權限。健全完善統一規範、靈活務實的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制度。改革駕駛人培訓考試,推行駕駛人自主預約考試、異地考試等制度。深化機動車檢驗改革,全面實施省內異地驗車,逐步推行跨省異地驗車。加快建立跨省異地處理交通違法和繳納罰款制度。縮小建設工程消防審批範圍。全面落實報警求助首接責任制、群眾辦事一次告知制、窗口單位彈性工作制,大力推行“預約服務”、“綠色通道”和“一站式”等服務模式。積極搭建綜合性網絡服務平臺和新媒體移動終端,推行行政審批事項全程網上流轉,方便群眾咨詢、辦事和查詢、監督,等等。
在完善執法權力運行機制方面,這次改革從完善執法辦案制度、執法司法銜接機制、執法責任制、人權保障制度等方面,提出了規範執法權力運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一系列改革舉措。探索實行受案立案分離和立案歸口管理制度。健全行政裁量基準制度,細化量化裁量標準。深化執法公開,落實執法告知制度。圍繞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完善適應證據裁判規則要求的證據收集工作機制,完善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和嚴禁刑訊逼供、體罰虐待違法犯罪嫌疑人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訊問犯罪嫌疑人錄音錄像制度和對違法犯罪嫌疑人辯解、申訴、控告認真審查、及時處理機制,完善偵查階段聽取辯護律師意見的工作制度。規範查封、扣押、凍結、處理涉案財物程序,實行涉案財物集中管理。完善執法責任制,健全執法過錯糾正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冤假錯案責任終身追究制。探索建立主辦偵查員制度,落實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等等。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還明確提出,根據人民警察的性質特點,建立有別於其他公務員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機制。按照職位類別和職務序列,對人民警察實行分類管理。適應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要求,建立健全人民警察招錄培養機制。貫徹落實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於地方、略低於軍隊”的原則,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職業特點的工資待遇保障體系。完善人民警察撫恤優待制度,建立健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職業風險保障制度。依法維護人民警察執法權威。規範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等等。
下為公安部負責人答記者問:
問:為什麽要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有什麽重要意義?
答:改革因時代要求而推進。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誌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出發,提出並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布局。這一戰略布局的展開,對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推動公安事業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開創新局面、取得新發展,必須抓住機遇、深化改革。
改革也由問題倒逼而產生。當前,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隨著社會動態化、信息化帶來的巨大變化,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出現一些不適應的問題。這些不適應,既有思想理念上的滯後,也有能力素質上的差距,既有體制機制上的制約,也有警務保障上的不足。要破解這些長期困擾和影響公安工作發展進步的難題,必須迎難而上、改革創新。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更是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關心的結果。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誌多次聽取公安工作匯報、研究公安工作,並就深入推進公安改革、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作出重要指示。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在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公安部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經深入調研論證、廣泛征求意見,研究起草了《意見》和方案稿。習近平總書記先後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研究審議公安改革《意見》和方案,明確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基本原則、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可以說,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是適應時代新發展和人民新期待的必然要求,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必然要求,是激發公安隊伍生機活力、提升公安機關戰鬥力的必然要求,事關國家長治久安,事關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對於建設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問:我們註意到這是中央首提“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這次改革與以往改革相比有什麽不同?
答:改革開放以來,全國公安機關積極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主動順應人民群眾期待,不斷推進公安工作改革創新。比如,在警務運行方面健全完善了110警務指揮機制、治安巡邏防控機制、打擊犯罪工作機制和警務合作機制;又如,在治安、戶籍、邊防、消防、出入境、交通等行政管理方面進行改革探索,出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歡迎。與以往改革相比,這次改革主要有三個特點:第一,這是一次全面系統的改革。根據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經深入調研論證出臺了“一攬子”改革舉措,包括7個方面的主要任務、100多項具體措施,幾乎涵蓋了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的各個層面、各個領域,既有公安管理體制的改革、又有警務運行機制的完善,既回應了人民群眾的期待、又回答了基層關註的問題,既務實解決當前突出問題、又註重推動公安事業長遠發展。第二,這是一次綜合配套的改革。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改革的一個重要特點,是更加註重從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全局高度進行宏觀思考、頂層設計,更加註重與相關部門、相關領域的改革統籌配套、協同推進,確保各項改革舉措良性互動、相互促進。其中不少重大舉措,需要有關部門共同發力、綜合施策,配套出臺相關政策措施。第三,這是一次觸及根本的改革。這次改革聚焦問題、觸及根本,對一些多年積累下來的制約公安工作發展進步的深層次、老大難問題進行了破題,不僅是對管理體制、運行機制、警務保障的改進和完善,也是對各級公安機關和廣大公安民警責任、權利、義務的規範和調整。要確保改革沿著既定的路線圖和時間表推進,需要全國公安機關上下一心,以“啃硬骨頭”和“釘釘子”的精神紮實推進,努力形成改革合力、發揮整體效應。同時,公安機關許多社會管理方面的改革也需要全社會廣泛參與、大力支持。
問:請問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總的考慮是什麽?改革的重點有哪些?
答: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總體考慮是,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密結合公安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裝性質國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的性質特點,緊緊圍繞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任務,著眼能力建設,創新體制機制。為此,明確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總體目標:完善與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相適應的現代警務運行機制和執法權力運行機制,建立符合公安機關性質任務的公安機關管理體制,建立體現人民警察職業特點、有別於其他公務員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到2020年,基本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管理制度體系,實現基礎信息化、警務實戰化、執法規範化、隊伍正規化,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滿意度和公安機關的執法公信力。上述目標,既與黨和國家“四個全面”的戰略布局相符合,又與公安部黨委關於大力推進“四項建設”的思路相銜接。同時,提出了改革的七項主要任務,即:健全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機制,創新社會治安治理機制,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完善執法權力運行機制,完善公安機關管理體制,健全人民警察管理制度,規範警務輔助人員管理。
我們考慮,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關鍵是要緊緊抓住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的突出問題,緊緊抓住影響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和戰鬥力的關鍵環節,把改革的指向聚焦到著力完善現代警務運行機制、提高治安防控水平和治安治理能力上,聚焦到著力推進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務水平上,聚焦到著力建設法治公安、提高公安機關執法水平和執法公信力上。
問:保民平安是公安機關的根本職責,這次改革就進一步提升群眾安全感有哪些舉措?
答:平安是極重要的民生。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圍繞建立更加註重源頭預防、綜合治理的社會治安治理模式的要求,就進一步創新社會治安治理機制,建立健全治安管理防控、懲防犯罪工作、國際警務合作、情報信息主導警務等機制作出了一系列部署。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建立現代警務運行機制,提升有效打擊犯罪的能力。要通過改革,建立以情報信息為主導、動態勤務為依托、警務合作為支撐、專業規範為特征的現代警務運行機制,使警務部署更具科學性、巡邏防控更具針對性、偵查破案更具精確性、警務合作更具實效性。二是創新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提升有效控制犯罪的能力。要通過改革,健全點線面結合、網上網下結合、人防物防技防結合、打防管控結合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實現防控全時空、全天候、全覆蓋。要進一步增強防控體系的系統性、整體性,著力形成防控體系的合力;進一步增強防控體系的協同性、實效性,著力提升防控體系的效率;進一步增強防控體系的基礎性、源頭性,激發防控體系每個單元的活力。三是推進社會征信體系建設,提升有效預防犯罪的能力。要通過改革,加快推進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積極搭建部門共享、高效運轉的信息平臺,有效預警預防違法犯罪;加快建立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基礎的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推動建立違法犯罪記錄與信用掛鉤等制度,發揮信用監督、威懾和懲戒作用,積極促使公民自覺守法遵法;健全重點物品、重點行業安全監管機制,實現快遞、物流、網購等行業實名登記等安全監管制度,完善犯罪信息通報機制,努力做到讓失信者、違法者依法受到有效監管和制約。
問:人民群眾對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特別關註。這方面的改革有什麽新舉措?
答:公安行政管理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相連,同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公安部在系統梳理近年來廣大群眾反映的問題特別是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征集到的意見建議,以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提案的基礎上,緊緊圍繞建設服務型政府要求,堅持管理與服務並重、維護秩序與保障權利統一,從政策上、制度上研究推出了30多項具體的改革措施,內容很豐富,涉及行政審批、戶籍制度、人口服務管理和邊防出入境、消防監督、交通管理等多個方面,每一項措施的出臺,都將給群眾帶來方便、實惠。而對於公安機關來說,工作量是很大的,許多改革措施是要跟自己較勁的,有的措施甚至是對自己開刀的,但是,我們的態度是堅決的,就是要盡最大努力方便群眾,讓群眾得到更多更好的服務和實惠。
這些改革措施集中體現了三個關鍵詞:一是開放。就是要能放開的堅決放開,能下放的堅決下放。比如,縮小建設工程消防審批範圍,向縣級公安機關下放出入境證件受理審批權限,向有條件的縣級公安機關下放駕駛人考試權限等,方便廣大群眾就近辦證、考證。二是提效。就是要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讓數據多跑腿,讓群眾少跑腿,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比如,建立戶口身份證網上流轉、核驗制度,方便群眾異地辦理,實行這項制度後,群眾就不需要跑回戶籍地辦理戶口、身份證了。改革駕駛人培訓考試制度,實行駕駛人自主預約考試、異地考試,減少群眾排隊等待,讓群眾有更多的自主選擇的余地。繼續深化車檢改革,全面實施省內異地驗車,逐步推行跨省異地驗車等。三是脫鉤。就是要主動去除部門利益,與利益脫鉤,還利於社會、還利於民。比如,明確公安機關與機動車檢驗機構、駕校等經濟實體脫鉤,堅決斬斷利益鏈、打破潛規則,從源頭上防止滋生腐敗。
問: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程中,如何進一步規範公安執法行為,保證嚴格公正執法?
答:經過多年不懈努力,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執法質量和執法水平不斷提升。但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公安執法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突出問題,執法不嚴格、不規範、不公正、不文明甚至權錢交易、徇私枉法等問題時有發生,嚴重影響了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這次改革緊緊抓住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問題和可能影響執法權力運行的關鍵環節,從完善執法辦案制度、執法司法銜接機制、執法責任制和人權保障制度四個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舉措,努力在執法辦案各個環節都設置“隔離墻”、通上“高壓線”,確保權力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運行,朝著建設法治公安的目標前進。
這些改革措施,更加註重證據意識,適應證據裁判規則要求,完善證據收集工作機制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更加註重人權保障,強調懲罰犯罪與保護人權並重;更加註重責任落實,探索建立主辦偵查員制度,落實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更加註重監督制約,在加強內部監督的同時,拓寬外部監督渠道。特別是針對社會高度關註的防範冤假錯案問題,立足偵查階段,作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制度設計:在受立案環節,完善立案審查制,探索實行受案立案分離和立案歸口管理制度;在訊問環節,嚴重刑事案件都要全程錄音錄像,逐步實現所有刑事案件訊問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加強對刑訊逼供和非法取證的源頭預防;在證據環節,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既要收集有罪、罪重證據,又要收集無罪、罪輕證據;在責任環節,建立執法責任清單制度,將執法職責細化分解到每個執法單位、崗位,明確辦案、審核、審批責任,強化責任追究,打造覆蓋執法辦案全過程、全環節的責任鏈條。
問:這次改革為什麽提出建立有別於其他公務員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機制,有哪些具體改革舉措?
答:這是由公安機關的性質任務和人民警察的職業特點決定的。一是任務重。當前,社會穩定進入風險期,公安機關任務繁重艱巨,公安民警“5+2”、“白+黑”已成為工作常態。二是風險高。近些年全國平均每年四百多人犧牲、三四千人負傷,是和平時期犧牲奉獻最大的一支隊伍。三是壓力大。長期超負荷工作,經常加班加點回不了家,不僅工作壓力大、生活壓力大,而且經常遇到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精神上的壓力也較大。尤其是基層民警受機構規格和職數比例限制,人數多、職業少,職業發展空間受限。一些地方民警流失現象比較嚴重。
這次改革,明確提出建立有別於其他公務員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機制。一是建立人民警察分類管理制度,按照職位類別和職務序列實行分類管理,合理確定警官、警員、警務技術職務層次,科學設置職務職數比例,同步實行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二是健全人民警察招錄培養機制,以適應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的要求。三是完善人民警察職業保障制度,貫徹落實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於地方、略低於軍隊”的原則,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工資待遇保障體系,完善津補貼等相關政策,向基層一線、艱苦危險等重點崗位傾斜,建立健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職業風險保障制度等。此外,這次改革還提出規範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推動出臺相關管理辦法。中央作出的這一重大改革決定,將極大地鼓舞隊伍士氣,充分調動廣大人民警察的積極性,激勵全體民警更好地履行職責、服務人民。
問:黨中央對公安隊伍建設十分關心,這次改革在從嚴治警、從優待警方面有哪些具體舉措?
答: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既是一次惠民的改革,也是一次惠警的改革,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公安隊伍建設的關心重視和對全國200多萬人民警察的親切關懷。比如,在政治上,加強黨對公安工作的絕對領導,加強領導班子建設,理順管理體制。在工作上,加快修訂人民警察法,依法維護人民警察執法權威;優化機構編制管理、健全警務保障體制,推動解決基層警力、經費保障問題;在生活上,建立有別於其他公務員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機制,著力解決基層一線民警職數少職級低、職業風險保障不到位等突出問題,等等。
依法從嚴治警,是公安隊伍建設的根本要求,也是對公安民警最大的關心愛護。這次改革,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部署,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的要求,緊密結合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實際,就進一步落實依法從嚴治警提出了明確要求。一是堅持政治建警,明確把堅持黨的領導作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必須堅持的重要原則,把理想信念擺在公安隊伍建設第一位,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著力打造忠誠可靠的公安隊伍。二是規範權力運行,建立實行權力清單制度,完善執法權力運行機制,切實把權力關在嚴密的制度籠子里,為公安機關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奠定堅實基礎。三是強化監督制約,深化執法公開,自覺接受監督,落實執法辦案責任制,完善執法過錯糾正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領導幹部幹預執法辦案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等。
問:如何推動各項改革任務落地、取得實效?
答:人民群眾對安全、公正的期待是我們的奮鬥目標。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總體思路和任務目標已經明確,關鍵就是要聚焦聚神聚力抓落實,確保各項改革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實效。公安部將與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部署,按照確定的改革任務和目標要求,加強組織領導,抓好落實和推進工作。一是全面動員部署,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關於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上來,以黨中央對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的重視關懷為強大動力,凝聚全警共識、匯聚改革力量。二是依法有序推進,由於許多改革舉措還需要具體細化實施方案,有的需要同步修改法律法規,有的需要先行試點、積累經驗,對改革任務將逐項進行分解,明確具體責任,細化分工實施方案,依法有序、積極穩妥地推進。三是突出工作重點,抓住人民群眾最期盼解決的突出問題和制約公安工作發展的難點問題,排出一批需要下功夫解決的硬骨頭,集中力量、攻堅克難。四是強化督導檢查,把督促、指導和檢查貫穿於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全過程,做到抓一項成一項,完成一項銷號一項,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到實處、見到實效,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實實在在的改革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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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開會,我常要求大家發表意見,但通常只有少數主管能在所主管的範圍內發表看法。雖然我一再要求所有與會者都要發表看法,可是效果不彰,偶爾才有比較膽大的基層員工敢提出,每當這種時候,就是我發掘有潛力員工的機會,只要發言有見地,都會令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我發覺員工之所以不說話,並非他們沒意見、沒看法。而是認為自己地位不高,人微言輕,不敢發表;另一狀況可能是懷疑老闆集思廣益的誠意,覺得老闆並非真正重視員工的意見,因而即使有意見,也不願發表。當然也有許多員工,是因為對主題沒有自己的看法,而無法發表意見。 為了表達我是真心誠意願意聽取工作者的意見,每當有同仁願意發表意見時,我總是耐心的認真聽完,並對發表者予以肯定,同時也一再鼓勵大家有話說出來,不要藏在心裡,且明確表示:不要怕說錯話,也不用擔心意見不成熟,只要說出來都是表示對公司事務的關心和認同。但儘管花了這麼多努力,真正能發表意見的工作者還是有限。 在中國人的社會裡,靜默是常態,不隨便發言是不成文的規則。 我覺得這是非常不好的習慣,且對每個人的學習成長有極大的傷害,因此不論到任何一個地方,遇到任何人,我總鼓勵大家對事情一定要有意見,就算沒有意見,也要強迫自己試圖歸納,有自己的看法,並在適當的時間,把想法說出來,看看別人的反應如何? 強迫自己有意見,是訓練自己對所有事情能認真的理解、消化、吸收,因為要在認真解讀、理解後,我們才會有想法。如對任何事都僅止於聽聽而已,我們不會知道事情真相,也不可能有自己的看法。 而要把意見說出來,又是種訓練,因為放在心中,我們不知道這個想法是否成熟、正確。說出來,就能聽到別人的反饋,而這些反饋意見,又能修正我們的看法,讓我們的想法更見成熟,也有助於我們日後能提出更有見地的意見。 該如何強迫自己有意見?最簡單的是詢問,對別人說法未盡之處,提出問題,引發互動,有助自己理解。第二是對別人的想法提出自己的分析、事證的延伸解釋,也有助討論。 第三種則是真正發表看法,如果是認同別人的意見,就提出不同的認同論證;如果是不認同,就要提出反面的論證。 總之,強迫自己有意見,並說出來,是每一個人在成長中重要的學習歷程,把握機會發言吧! 何飛鵬部落格:feipengho.pixnet.net/blog 何飛鵬粉絲團:www.facebook.com/hofeipeng | ||||||
本帖最後由 鹿愚 於 2015-5-8 09:58 編輯 電商迎來二次成長期:國發24號文大力發展電商意見點評 作者:張西林/劉洋 等 公司公告/新聞:國務院2015年5月7日發文——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 政策摘要:1)基本原則可以概括為12個字“積極推動、逐步規範、加強引導”。2)目標任務是“到2020年,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守法、安全可靠的電子商務大市場基本形成”。3)落實細則含6個方面具體細分為26點,包括營造寬松發展環境、促進就業創業、推動轉型升級、完善物流基礎設施、提升對外開放水平、構築安全保障防線、健全支撐體系等。 “互聯網+”細則落地,國務院力挺電商發展。此次國發[2015]24號文是李克強總理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及“互聯網+”國家戰略的在電子商務領域的落地細則。從電商企業發展角度看,此次發文規格極高(國務院直接發文)且很具體(包含26個細項);將與電商企業直接相關企業設立、稅收、基礎配套(物流、技術、支付、安全)、市場需求和電商人才就業均囊括在內。在此規格極高又極具操作性的政策支持下,我們認為電商在經歷前近10年的摸索式增長之後將迎來二次成長期。 物流信息化、互聯網支付(含電子發票)、跨境電商、大宗品電商及零售O2O、在線旅遊、農資電商和互聯網金融等領域多亮點,後續仍有期待。24號文具體提及支持物流配送終端及智慧物流平臺建設(物流信息化)、規範物流配送車輛管理(物流信息化之車聯網)、推廣金融服務新工具(互聯網支付、互聯網金融)、提升對外開放水平(具體包括3個細項,跨境電商)、構築安全保障防線和健全支撐體系(分別包括3個和4個細項,互聯網支付)推動傳統商貿流通企業發展電子商務(大宗品電商及零售O2O)、積極發展農村電子商務(農資電商)等。此次細則落地後,我們認為電商立法已漸行漸近值得期待。電商立法將進一步將電商發展置於陽光之下,會根本上解決電商發展目前遇到的諸多難題。 受益標的:物流信息化(久其軟件、中儲股份、天澤信息、新寧物流等)、互聯網支付(航天信息、東港股份等)、跨境電商(華貿物流、步步高、外運發展、象嶼股份、中國國旅等)、大宗品電商及零售O2O(步步高、廣州友誼、歐亞集團、上海鋼聯、五礦發展、沙鋼股份、歐浦鋼網等)、在線旅遊(中青旅、中國國旅等)、互聯網金融(東方財富、蘇寧雲商、廣州友誼等)。 來源:申萬宏源研究S 格隆匯聲明:本文為格隆匯轉載文章,不代表格隆匯觀點。格隆匯作為免費、開放、共享的16億中國人海外投資研究交流平臺,並未持有任何公司股票。 |
5月7日,財政部網站披露《關於在收費公路領域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鼓勵社會資本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參與收費公路投資、建設、運營和維護。
《意見》鼓勵收費公路推行PPP項目主要基於三種情況:社會效益突出但經營性收費不足以覆蓋投資成本、需政府補貼部分資金或資源才能進行商業化運作的項目;確需建設但投入較大且預期收益穩定的公路建設項目。
收費公路領域政府負債較多。根據2014年12月交通部披露的數據,截至2013年底,全國收費公路債務余額為34308億元。其中,政府還貸公路19715億元,經營性公路14593億元,分別占全國收費公路債務余額的57.5%和42.5%。
在收費公路領域力推PPP模式,社會資本的介入有利於緩解政府舉債壓力,發揮政府和社會資本各自優勢,提高收費公路服務供給的質量和效率。
《意見》明確,收費公路項目實施PPP模式所涉及的收費公路權益包括收費權、廣告經營權和服務設施經營權。不同的項目可根據實際情況,將各項權益通過有效打包整合提升收益能力。
對於收費不足以滿足社會資本或項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報的項目,《意見》提出在依法給予融資支持,項目沿線一定範圍土地開發使用等支持措施仍不能完全覆蓋成本的,可考慮給予合理的財政補貼。
這里的融資支持將包括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可以給予特許經營項目差異化信貸支持,對符合條件的項目,貸款期限最長可達30 年等。
而對符合《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的PPP項目,社會資本可以申請投資補助。
重磅!國務院批複深改意見:實施註冊制 適時啟動深港通 導讀:5月18日,經國務院批複同意,發改委《關於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意見》附後)正式公布。 深化金融以及投融資領域改革中,除了明確提出將“推動利率市場化改革,適時推出面向機構及個人發行的大額存單,擴大金融機構負債產品市場化定價範圍,有序放松存款利率管制”外,更明確提出將穩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擇機推出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試點,進一步完善“滬港通”試點,適時啟動“深港通”試點。 值得關註的是,在《意見》中直接提及“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並表示探索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轉板機制,發展服務中小企業的區域性股權市場,開展股權眾籌融資試點。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發展債券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制定出臺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修改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開展商品期貨期權和股指期權試點,推動場外衍生品市場發展。推動證券法修訂和期貨法制定工作。 《意見》提出了簡政放權、深化企業改革、落實財稅改革總體方案、推進金融改革等方面要求,具體涵蓋了投融資體制改革、價格改革等39條,而備受市場關註的國企改革、電力改革以及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也悉數囊括其中。 “推進國企國資改革,出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指導意見,制定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等系列配套文件。制定中央企業結構調整與重組方案,加快推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和投資公司試點,形成國有資本流動重組、布局調整的有效平臺。” 《意見》中明確指出,將制定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方案,修改完善中央企業董事會董事評價辦法,推動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同時將出臺加強和改進企業國有資產監督防範國有資產流失的意見。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鼓勵發展非公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出臺實施鼓勵和規範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引入非國有資本的指導意見。 來源:中國政府網 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關於2015年 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 國發〔2015〕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同意發展改革委《關於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15年5月8日(此件公開發布) 關於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 發展改革委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規劃的收官之年,也是穩增長、調結構的緊要之年,經濟體制改革任務更加艱巨。根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2015年工作要點》和《政府工作報告》的部署,現就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進一步解放思想,大膽探索,加快推出既具有年度特點、又有利於長遠制度安排的改革,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以處理好政府和市場關系為核心,以政府自身革命帶動重要領域改革,著力抓好已出臺改革方案的落地實施,抓緊推出一批激活市場、釋放活力、有利於穩增長保就業增效益的改革新舉措,使改革新紅利轉化為發展新動力。 牢牢把握問題導向,使改革更好服務於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把有效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作為經濟體制改革成效的重要標準。針對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發展中深層次矛盾凸顯、新老問題疊加、風險隱患增多等困難和問題,推動有利於穩增長保就業增效益的改革措施及早出臺、加快落地,通過改革激發市場活力、釋放發展潛力、化解潛在風險,促進經濟穩中有進和提質增效升級。 堅持頂層設計與基層創新相結合,充分激發社會活力和創造力。既高度重視改革的頂層設計,又堅持眼睛向下、腳步向下,充分尊重和發揮地方、基層、群眾實踐和首創精神,善於從群眾關註的焦點、百姓生活的難點尋找改革的切入點,使改革的思路、決策、措施更加符合群眾需要和發展實際,從實踐中尋找最佳方案,推動頂層設計與基層探索良性互動、有機結合。 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改革,實現深化改革與法治保障的有機統一。研究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要同步考慮改革涉及的立法問題,做到重大改革於法有據。將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改革舉措及時推動上升為法律法規。需要突破現有法律規定先行先試的改革,要依照法定程序經授權後開展試點。通過法治凝聚改革共識、防範化解風險、鞏固改革成果。 處理好整體推進和重點突破的關系,推動改革盡早有收獲、盡快見成效。既系統全面推進各領域改革,又根據改革舉措的輕重緩急、難易程度、推進條件,統籌改革推進的步驟和次序,突出階段性工作重點,把握改革關鍵環節,合理選擇時間窗口,推出一批能叫得響、立得住、群眾認可的硬招實招,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 持續提高改革方案質量,更加註重改革實效。把質量放到重要位置,提高總體性改革方案和具體改革舉措的質量。建立改革的前期調研制度,在做實做細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搞好方案設計,多深入基層聽取各方意見,嚴格方案制定程序,確保改革方案接地氣、有針對性、能解決問題。 二、持續簡政放權,加快推進政府自身改革 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突破口,把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改革向縱深推進,逐步形成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管理新模式,實現政府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市場主體法無禁止即可為,從根本上轉變政府職能,努力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一)繼續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落實和銜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全部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規範行政審批行為,推廣網上並聯審批等新模式。大幅縮減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範圍,精簡前置審批,規範中介服務,實施企業投資項目網上並聯核準制度,加快建立健全投資項目縱橫聯動協同監管機制。推進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新藥註冊特殊審批機制。完善認證機構行政審批程序。 (二)多管齊下改革投融資體制,研究制定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決定。調整財政性資金投資方式,對競爭性領域產業存在市場失靈的特定環節,研究由直接支持項目改為更多采取股權投資等市場化方式予以支持。積極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出臺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辦法,充分激發社會投資活力。以用好鐵路發展基金為抓手,深化鐵路投融資改革。深化公路投融資體制改革,修訂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出臺政府投資條例,研究制定政府核準和備案投資項目管理條例,逐步將投資管理納入法治化軌道。 (三)不失時機加快價格改革,制定加快完善市場決定價格機制的若幹意見。修訂中央和地方政府定價目錄,大幅縮減政府定價種類和項目。穩步分批放開競爭性商品和服務價格,取消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建立健全藥品市場價格監管規則,放開煙葉收購價格和部分鐵路運價,下放一批基本公共服務收費定價權。實現存量氣與增量氣價格並軌,理順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試點放開部分直供大用戶供氣價格。擴大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總結新疆棉花、東北和內蒙古大豆目標價格改革試點經驗,改進補貼辦法,降低操作成本。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合理調整農業水價,建立精準補貼機制。督促各地完善汙水處理和排汙收費政策並提高收費標準。全面實行保基本、促節約的居民用水、用氣階梯價格制度。 (四)加快形成商事制度新機制,深化落實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深入推進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相關改革,推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和電子營業執照,加快實現“三證合一、一照一碼”,清理規範中介服務。簡化和完善企業註銷流程,對個體工商戶、未開業企業以及無債權債務企業試行簡易註銷程序,構建和完善全國統一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立嚴重違法和失信企業名單制度,實施企業年度報告、即時信息公示、公示信息抽查和經營異常名錄制度。 (五)制定清理、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做法的意見。制定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和負面清單草案,出臺負面清單制度改革試點辦法並開展試點。促進產業政策和競爭政策有效協調,建立和規範產業政策的公平性、競爭性審查機制。修改反不正當競爭法。改革市場監管執法體制,推進重點領域綜合執法。落實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出臺以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推動信用記錄共建共享。制定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組織開展國內貿易流通管理體制改革發展綜合試點。 (六)全面實施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做好車輛處置、司勤人員安置等後續工作。本著從實際出發、有利於工作、有利於節約開支、有利於機制轉換的原則,因地制宜推進地方黨政機關和駐地方中央垂直管理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啟動國有企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出臺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指導意見。 (七)推進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改革,完善發展成果考核評價體系。加快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出臺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方案並開展試點。出臺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 三、深化企業改革,進一步增強市場主體活力 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為標準,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提高國有企業核心競爭力和國有資本效率,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 (八)推進國企國資改革,出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指導意見,制定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等系列配套文件。制定中央企業結構調整與重組方案,加快推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和投資公司試點,形成國有資本流動重組、布局調整的有效平臺。 (九)制定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方案,修改完善中央企業董事會董事評價辦法,推動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完善中央企業分類考核實施細則,健全經營業績考核與薪酬分配有效銜接的激勵約束機制。推進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十)出臺加強和改進企業國有資產監督防範國有資產流失的意見。出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外派監事會工作的意見。加快建立健全國有企業國有資本審計監督體系和制度。加強對國有企業境外資產的審計監督。完善國有企業內部監督機制。健全國有企業違法違規經營責任追究體系,制定國有企業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的指導意見。 (十一)落實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幹意見,制定相關配套政策,開展售電側改革等試點。研究提出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在全產業鏈各環節放寬準入。推進鹽業體制改革。 (十二)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全面落實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鼓勵發展非公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出臺實施鼓勵和規範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引入非國有資本的指導意見。 (十三)完善產權保護制度,健全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讓各類企業法人財產權依法得到保護。修改國有產權交易流轉監管辦法和實施細則,提高國有資產交易流轉的規範性和透明度。查處侵犯市場主體產權的典型案例,引導和改善保護產權的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 四、落實財稅改革總體方案,推動財稅體制改革取得新進展 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積極穩妥深化財稅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公共財政體系,為科學發展奠定堅實的財稅體制基礎,更有效地發揮財政政策對穩增長、調結構的積極作用。 (十四)實行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預算體系,將11項政府性基金轉列一般公共預算,出臺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辦法及配套政策,進一步提高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的比例。制定出臺全面推進預算公開的意見,實現中央和地方政府預決算以及所有使用財政資金的部門預決算除法定涉密信息外全部公開。制定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意見的配套辦法,做好過渡政策安排,加快建立規範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推進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建設,制定發布政府會計基本準則,發布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及操作指南。加快建立財政庫底目標余額管理制度。制定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的有效辦法。落實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提高政府購買服務資金占公共服務項目資金的比例。出臺在公共服務領域大力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指導意見,不斷提高公共服務供給效率和質量。 (十五)力爭全面完成營改增,將營改增範圍擴大到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等領域。進一步調整消費稅征收範圍、環節、稅率。組織實施煤炭資源稅費改革,制定原油、天然氣、煤炭外其他品目資源稅費改革方案,研究擴大資源稅征收範圍。研究提出綜合與分類相結合個人所得稅改革方案。推進環境保護稅立法。推動修訂稅收征收管理法。 (十六)研究提出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的指導意見,研究制定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調整方案,改革和完善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制度,推動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 五、推進金融改革,健全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體制機制 圍繞服務實體經濟推進金融體制改革,進一步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促進資源優化配置,推動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十七)制定完善金融市場體系實施方案。在加強監管前提下,加快發展民營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推進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推出存款保險制度。制定健全銀行業監管體制機制改革方案。出臺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制定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探索構建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框架。 (十八)推動利率市場化改革,適時推出面向機構及個人發行的大額存單,擴大金融機構負債產品市場化定價範圍,有序放松存款利率管制。加強金融市場基準利率體系建設,完善利率傳導機制,健全中央銀行利率調控框架,不斷增強中央銀行利率調控能力。完善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增強匯率雙向浮動彈性,推動匯率風險管理工具創新。穩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擇機推出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試點,進一步完善“滬港通”試點,適時啟動“深港通”試點。建立健全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債和資本流動管理體系,提高可兌換條件下的風險管理水平。修訂外匯管理條例。 (十九)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探索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轉板機制,發展服務中小企業的區域性股權市場,開展股權眾籌融資試點。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發展債券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制定出臺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修改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開展商品期貨期權和股指期權試點,推動場外衍生品市場發展。推動證券法修訂和期貨法制定工作。 (二十)推出巨災保險,推動信用保證保險領域產品創新,出臺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指導意見。研究啟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制定完善保險稽查體制改革方案。 六、加快推進城鎮化、農業農村和科技體制等改革,推動經濟結構不斷優化 經濟結構不合理嚴重制約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優化經濟結構必須加快推進結構性改革,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著力消除導致經濟結構失衡的體制機制弊端,加快調整產業、城鄉、區域經濟結構,促進經濟行穩致遠。 (二十一)推進城鎮化體制創新,統籌推進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中小城市綜合改革試點和建制鎮示範試點,以點帶面,點面結合,推進新型城鎮化實現新突破。完善設市標準,制定市轄區設置標準,開展特大鎮擴權增能試點。 (二十二)抓緊實施戶籍制度改革,落實放寬戶口遷移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出臺實施居住證管理辦法,以居住證為載體提供相應基本公共服務。制定實施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政策。研究提出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的指導意見。 (二十三)建立規範多元可持續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債等多種方式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制定項目收益債券試點管理辦法。開展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和“海綿城市”建設試點,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公用設施建設和運營,拓寬多元投資渠道。 (二十四)制定深化農村改革實施方案。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新增9個省份開展整省試點,其他省份擴大開展以縣為單位的整體試點。研究提出落實土地承包關系長久不變的意見。分類開展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開展工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試點。開展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探索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制定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意見。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貸款試點。穩妥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資金互助試點。出臺農墾改革發展意見。全面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探索建立農業補貼評估機制。改革涉農轉移支付制度,有效整合財政農業農村投入。開展水權確權登記試點,探索多種形式的水權流轉方式。開展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水利工程建設運營試點。深入推進黑龍江“兩大平原”現代農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 (二十五)以體制創新促進科技創新,出臺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幹意見和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頂層設計文件,在一些省份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增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研究制定支持東北老工業基地創新創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改革中央財政科技計劃管理方式,建立公開統一的國家科技管理平臺,制定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配套制度。深入推進中央級事業單位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試點,適時總結推廣試點政策,修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健全企業主導的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制定科技型中小企業標準並開展培育工程試點。完善人才評價制度,研究修訂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制定更加開放的人才引進政策。 七、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實施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 適應經濟全球化新形勢,把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緊密結合起來,更加積極地促進內需和外需平衡、進口和出口平衡、引進外資和對外投資平衡,加快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以開放的主動贏得發展的主動、國際競爭的主動。 (二十六)健全促進外貿轉型升級的體制和政策,完善出口退稅負擔機制,調整規範進出口環節收費,提高貿易便利化水平。制定創新加工貿易模式指導意見,修訂加工貿易限制類商品目錄。擴大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點,增加服務外包示範城市數量。出臺實施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改革方案,在符合條件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開展高技術高附加值項目境內外檢測維修、融資租賃和期貨保稅交割海關監管制度等改革試點。總結蘇州、重慶貿易多元化試點經驗,適時研究擴大試點。繼續引導加工貿易向中西部地區轉移,促進區域產業升級。 (二十七)實施新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重點擴大服務業和一般制造業開放,縮減外商投資限制類條目。全面推行外商投資普遍備案、有限核準的管理制度,大幅下放鼓勵類項目核準權,積極探索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繼續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和CEPA(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框架下開展將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及合同章程審批改為備案管理。推動修訂外商投資相關法律,制定外資國家安全審查條例,健全外商投資監管體系,打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二十八)加快完善互利共贏的國際產能合作體制機制。制定關於推進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的指導意見。充分發揮“走出去”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加強統籌指導。發揮現有多雙邊合作機制作用,加快與有關重點國家建立互利共贏的產能合作機制,推動裝備“走出去”和國際產能合作重點項目實施。改革對外合作管理體制,深化境外投資管理制度改革。綜合利用債權、股權、基金等方式,更好發揮政策性金融機構作用,為裝備和產能“走出去”提供支持。 (二十九)總結推廣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經驗,積極推進內銷貨物選擇性征收關稅政策先行先試,統籌研究推進貨物狀態分類監管試點,將試驗區有關投資管理、貿易便利化、金融、服務業開放、事中事後監管等舉措適時向全國推廣,將試驗區部分海關監管制度、檢驗檢疫制度創新措施向全國其他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推廣。穩步推進廣東、天津、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逐步向其他地方擴展。 (三十)實施“一帶一路”戰略規劃,啟動實施一批重點合作項目。制定沿邊重點地區在人員往來、加工物流、旅遊等方面的政策,扶持沿邊地區開發開放。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完成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和金磚國家新開發銀行籌建工作。 (三十一)實施落實“三互”推進大通關建設改革,加快口岸管理條例立法進程,推進地方電子口岸平臺和“單一窗口”建設,建立信息全面交換和數據使用管理辦法。加快推進京津冀、長江經濟帶、廣東地區區域通關和檢驗檢疫一體化改革,逐步覆蓋到全國。開展口岸查驗機制創新試點,探索口岸綜合執法試點。 八、深化民生保障相關改革,健全保基本、兜底線的體制機制 把改善民生與增強經濟動力、社會活力結合起來,圍繞解決基本公共服務公平、效率、供給等方面的問題,著力深化教育、醫藥衛生、文化、收入分配、社會保障、住房等領域改革,促進社會公平,更好兜住民生底線。 (三十二)落實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完善中小學招生辦法破解擇校難題,開展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深化省級政府教育統籌改革和高等院校綜合改革。落實農民工隨遷子女在流入地接受義務教育政策,完善後續升學政策。出臺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實施意見。制定職業教育校企合作辦學促進辦法。出臺進一步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若幹意見。 (三十三)推動醫改向縱深發展,全面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在100個地級以上城市進行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破除以藥補醫機制。開展省級深化醫改綜合試點。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完善疾病應急救助機制,加快推進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推動出臺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體制改革方案。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進城落戶農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關系轉續政策。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出臺進一步鼓勵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意見。 (三十四)逐步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推動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制定制作和出版分開實施辦法。開展非公有制文化企業參與對外專項出版業務試點。完善國有文化資產管理體制。 (三十五)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制定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增長機制的意見和地區附加津貼制度實施方案,在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制定地市以上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試點意見。制定關於完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機制的意見。制定養老保險頂層設計方案和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方案。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出臺企業年金管理辦法、職業年金辦法。制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全面實施臨時救助制度。研究提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九、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促進節能減排和保護生態環境 要加強生態文明制度頂層設計,完善國土空間開發、資源節約利用、環境治理和生態修複相關制度,加快建立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後果嚴懲的制度體系,用制度保障生態文明。 (三十六)出臺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制定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出臺生態文明建設目標體系,建立生態文明建設評價指標體系。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和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建設。加快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加強主體功能區建設,完善土地、農業等相關配套制度,建立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啟動生態保護與建設示範區創建。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完善監測預警方法並開展試點。開展市縣“多規合一”試點。在9個省份開展國家公園體制試點。研究建立礦產資源國家權益金制度。加快推進自然生態空間統一確權登記,逐步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 (三十七)強化節能節地節水、環境、技術、安全等市場準入標準,制訂或修改50項左右節能標準。修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暫行辦法。調整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實施能效領跑者制度,發布領跑者名單。修訂重點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 (三十八)紮實推進以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改革。編制實施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和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建立重點地區重汙染天氣預警預報機制。研究提出“十三五”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方案思路。研究制定排汙許可證管理辦法,推行排汙許可制度。完善主要汙染物排汙權核定辦法,推進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開展國土江河綜合整治試點,擴大流域上下遊橫向補償機制試點。修訂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推行環境汙染第三方治理。擴大碳排放權交易試點。 (三十九)推進國有林場和國有林區改革,總結國有林場改革試點經驗,抓緊制定林場林區基礎設施、化解金融債務、深山職工搬遷、富余職工安置等配套支持政策,研究制定五大林區改革實施方案。出臺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意見。 十、完善工作機制,確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問題意識、攻堅意識,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以釘釘子精神抓好工作落實,確保完成各項改革任務。 完善務實高效的改革推進機制。各項改革的牽頭部門要會同參與部門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時限、責任和目標,主動搞好溝通協調,發揮好參與部門的優勢,充分調動和運用各方力量。對一些關系全局、綜合性強的改革,建立跨部門和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聯合攻關,加強系統研究和整體設計。進一步發揮好經濟體制改革協調工作機制的作用,加強部門間溝通銜接和協作互動,確保重點改革任務得到有效落實。 狠抓已出臺改革方案落地實施。要建立改革落實責任制,原則上改革方案的制定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改革落實第一責任人。對已出臺的具有重大結構支撐作用的改革,要抓緊出臺細化實施方案,著重抓好起標誌性、關聯性作用的改革舉措。加強對改革方案實施過程的跟蹤監測,對推進實施中可能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充分預研預判,制定周密的應對預案,及時發現和協調解決問題。要強化督促評估,落實督辦責任制和評估機制,發揮社會輿論和第三方評估機制作用,對已經出臺的重大改革方案及時跟蹤、及時檢查、及時評估,確保政令暢通、政策落地,改有所進、改有所成。 充分發揮試點的先行先試作用。充分考慮我國地區發展不平衡、條件差異大的特點,鼓勵不同區域進行差別化的試點探索。及時跟蹤改革試點的進展,總結地方試點中形成的可複制、可推廣的經驗。完善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點部際協調工作機制,研究出臺規範開展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的意見,總結推廣改革試驗區試點經驗。妥善處理試點突破與依法行政的關系,堅持局部試點,明確試點期限,確保風險可控。 加強重大改革問題研究和調研。對一些具有全局意義和重要影響的重大改革事項,要組織專門力量進行深入的理論研究和探討,進一步明晰改革的方向、思路、路徑、重要舉措及相互關系,發揮理論研究對改革方案制定的支撐作用。制定改革方案要理論聯系實際,開展深入的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基層意見和群眾訴求,確保改革方案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做好改革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通過召開重點改革新聞發布會和媒體通氣會、組織專家解讀等多種方式,加強對改革的主動宣傳、正面解讀,正確引導社會預期,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推動形成深化改革的社會共識。加強對改革輿情的監測,準確把握輿情動向,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對不實報道及時澄清,有效引導輿論導向,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改革、支持改革、參與改革的良好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