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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里兩命案”後續:違紀調查揭開18年懸案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21816

凱里經濟開發區甘塘路職工住宅小區,黃某坤分到的別墅。(南方周末記者 肖柞公/圖)

多個信源證實,兩嫌疑人是同窗,出身同一國企,小時候一起打架,長大後多次共事,而遇害的派出所副所長,也是他們兒時的玩伴。

黃某坤曾擔任過開發區城鄉管理局局長等職。據媒體報道,他曾安排另一嫌疑人到開發區運管部門上班。知情人透露,黃某坤曾讓其二哥出面,低價買地又高價賣出。

黃某坤的律師最初接手時只代理職務犯罪部分,他婉拒采訪,僅表示:單憑指紋幾乎不可能定罪。

2016年7月5日,貴州省黔東南州凱里市棚戶區改造辦副主任黃某坤,因涉嫌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5個月後,媒體報道稱,黃某坤在錄入指紋時,儀器突然大聲響起——懸了18年的派出所副所長遇害案和銀行行長滅門案,意外告破。

1998年,平靜的小城凱里接連經歷兩場噩夢:10月17日深夜,凱里市大十字派出所副所長安坤遇害;12月1日午後,中國銀行凱里支行行長樂貴建一家三口被滅門。

2016年12月17日,南方周末披露兩案案發時的相關細節(參見《18年前殺人案,違紀官員是嫌犯?》)。

據一位接近專案組的人士介紹,除了黃某坤外,還有另一嫌疑人潘某平。兩人為同窗好友。案發後,嫌疑人黃某坤曾給當地官員當司機,後來走上了仕途;潘某平則遠赴省外打工。

對於嫌疑人的背景和作案的動機,南方周末記者做了進一步的調查。

中午一點半,鐵門被打開

派出所副所長安坤遇害的地點,位於凱里市電影發行放映公司大樓(現已拆遷)二樓與三樓之間的樓梯轉彎處。當時,他可能正準備回三樓的住所休息。

據上述接近專案組的人士介紹,案發時間在夜間12點左右,因電影公司大樓晚上不營業,被害人遺體第二天早上才被人發現。

警方到達現場後看到,安坤後腦處被人用鈍器襲擊,胸前有兩處刀傷,“兩刀都穿透了。”安坤的一把六四式配槍丟失。

曾在凱里電影公司工作24年的劉強(化名)回憶,1998年前後,安坤與妻子感情出現問題,安坤與電影公司領導有些私交,就租了三樓的房子一人居住。

上述接近專案組的人士還透露,案發前大約一兩個星期,安坤剛剛購買了一份人身意外保險,受益人是其女兒。

從原凱里電影公司大樓走到大十字派出所,大約只需三四分鐘。派出所一墻之隔,則是中國銀行凱里支行(以下簡稱“凱里支行”)大樓。

中行凱里支行行長樂貴建,是在418醫院家屬區17號樓501室的家中遇害的。滅門案現場慘不忍睹:樂貴建頭部中槍傷,妻子、女兒身上都有多處刀傷。聽到異常聲響去查看的18號樓鄰居劉巧雲倒在門口,胸部有槍傷,刀傷多達二十余處。

據上述接近專案組的人士介紹,警方調查發現,嫌疑人在樂貴建家開了三四槍,彈痕檢驗結果顯示,子彈來自安坤丟失的六四式手槍。兩案遂並案處理。

多位鄰居回憶說,當天中午,樂家傳來淒慘的尖叫聲,接著是急促的腳步聲,和家具的倒地聲。鄰居們以為是吵架或“在打孩子”,不少人曾開窗探視。劉巧雲撥通樂家的電話座機,但一接通就被掛斷,於是親自上門“勸架”,結果一去不回。

此外,嫌疑人或許相當了解樂貴建一家的生活規律。

嫌疑人與樂貴建本人是否相識,南方周末記者尚未掌握。據參與創辦中行凱里支行的石琪(化名)透露,案發前幾年,黃某坤妻子在他管理的科室里工作過。也就是說,嫌疑人妻子曾是樂貴建的下屬。

樂貴建所住的501室位於頂樓,與502室住戶一起在樓梯處加了一扇鐵門,平時處於關閉狀態。每天中午一點半,樂貴建夫婦還在睡午覺,女兒會準時打開鐵門,到418醫院門口坐公交去凱里一中上學。

而上述接近專案組的人士透露,慘案發生在中午一點半左右。一位鄰居回憶,聽到女孩叫聲的時間為一點二十分左右。

根據現場可大致還原:樂貴建女兒倒在門口,可能是開門瞬間就慘遭毒手,時年12歲;接著其妻房曉遠被殺,倒在廚房門口;樂貴建倒在沙發上,但並非受傷後立即死亡。

事後警方分析,兩名嫌疑人可能曾逼迫樂貴建說出存款折密碼,並將滅門案定性為謀財害命案。

樂家丟失了一塊當時價值三十多萬元的手表,也有現金丟失。殺人後,嫌疑人還翻箱倒櫃,連床墊也用刀劃開,疑為搜尋財物。

小城發大案,警方沒放棄

18年來,17號樓501室一直被警方封存,以便隨時查勘現場、提取物證,警方還不時打開窗戶通風,以防黴變。

在案發現場,警方提取到指紋、毛發等包含嫌疑人生物信息的檢材。18年後,這些證據終於派上用場——隨著儀器的響起,嫌疑人終於被鎖定。

上述接近專案組的人士向南方周末記者解釋了可能的犯罪邏輯:

案發前,嫌疑人欠下一筆賭債。當時,凱里全市地下賭場最多時有十余家。除了嫌疑人外,大十字派出所副所長安坤生前也經常玩牌機(一種紙牌電子遊戲機)。

嫌疑人的計劃是,先搶槍,再搶錢。

據鄰居回憶,樂貴建擔任銀行行長十多年,妻子房曉遠是418醫院人事科科長。1995年前後,樂家就已添置了空調、冰箱、電視機等電器,還有麻將桌,鄰居經常來打麻將。

市區的派出所副所長,和銀行的行長,在小城凱里,都是有頭有臉的人物。他們的遇害,無疑給當地蒙上了陰影,也給公安機關帶來巨大的壓力。

據上述接近專案組的人士介紹,上級辦案人員和貴州當地警方沒有放棄努力,兩案專案組一直未被裁撤,人數最多時曾抽調黔東南州各縣警力數百人。

案發後,警方曾懷疑一名當地男子是犯罪嫌疑人。在兩案案發前,這名男子曾盜取黔東南州體校的一支手槍,受雇試圖刺殺該州某縣的一名官員,但後者受重傷並未死亡。

經過長達3年的搜尋,警方在河南將該男子與其妻子抓獲,但調查發現,該男子並無殺害樂貴建一家的作案時間。

警方排查樂貴建的社會關系時發現,樂貴建生前經常與當地一些領導打麻將,平時接觸的多是具有一定社會地位的人士。因此,警方一度懷疑,嫌疑人並不是當地人,而是外地人或受雇的職業殺手,作案後潛逃。

 

黃某坤別墅已有幾個月無人居住,除了看門狗。(南方周末記者 肖柞公/圖)

嫌疑人、被害人,兒時玩伴

凱里市汽車運輸總公司(以下簡稱“凱運公司”)公安科一名要求匿名的職員告訴南方周末記者,當地公安機關已經到該公司調查潘某平。

多個信源證實,被害的派出所副所長安坤,及嫌疑人黃某坤、潘某平,均為凱運公司子弟,小學、初中都就讀於凱運公司子弟學校(現凱里市第十二小學)。

據凱運公司退休幹部王傑(化名)介紹,安坤的父母都在凱運公司工作,父親是修車工,母親在油胎科。安坤出生於1964年,有兩個妹妹。

黃某坤的父親生前是凱運公司的客車駕駛員,母親沒有工作。在4子1女中,黃某坤排第四,也被叫“黃老四”。

一份民事判決書顯示,黃某坤出生於1968年。但其生母生前好友劉梅(化名)、其二哥的一位同事均表示,黃某坤出生於1965年。劉梅稱,黃某坤出生後,她曾去探望。

據潘某平的小學同班同學張正(化名)介紹,潘某平生於1965年,外號“苗苗”,其父曾在凱運公司三車隊修理客車。潘某平有一個遠嫁浙江的姐姐,和一個弟弟。

張正告訴南方周末記者,上世紀六十年代,因“三線建設”,凱里建立了多家國企。他們是最早的一批大院子弟。子弟群體間互毆時有發生,其中凱運公司子弟風氣最甚,人數也最多,僅他們這一年齡段的人就多達千人。

劉梅記得,年齡相仿的黃某坤、潘某平、安坤,少年時曾是玩伴,“安坤還算得懂事;黃某坤就狠,你說他他會瞪你;潘某平的話少得很。能在一起玩還真是有點怪。”

張正回憶,潘某平不太愛說話,成績一般,他最好的朋友之一是同年級的黃某坤。他曾目睹黃某坤、潘某平與人打架,“兩個人又兇又會配合,還不是別人先打他們,是他們兩個挑起來的。”

離開子弟學校後,安坤走上了與其他二人不同的人生軌跡。

安坤的小學同班同學曾強(化名)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安坤學習成績優異,上世紀八十年代初考入貴州民族學院(現貴州民族大學)中文系,畢業後先到凱里的一個鄉鎮鍛煉,後調到凱里市公安局。因學歷高、工作能力突出,大約在1997年,安坤調任城區的大十字派出所任副所長。

同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初,黃某坤、潘某平進入凱運公司。黃某坤先在客運站工作,後調入潘某平所在的三車隊修理客車。

凱運公司公安科另一位要求匿名的職員告訴南方周末記者,1992年,因黃某坤拒絕交納養老金,凱運公司將其除名。

潘某平的兩個同學則稱,“凱里兩案”案發後,經姐姐安排,潘某平離開凱運公司,去了江浙一帶打工。

新京報的報道稱,案發後,潘某平在浙江打工當保安,並不好混,曾被黃某坤叫回來了,在凱里經濟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運管部門上班。

那時的黃某坤,已經成了一名官員。

領導的司機,當上了領導

離開車隊後,黃某坤一度從商。

據王傑介紹,1992年,黃某坤租下凱運公司俱樂部(現凱里隆豐商貿城四期A區服裝城)經營一家錄像廳,妻子幾乎每晚來錄像廳幫忙收錢。

據新京報報道,黃某坤還開過兩家冰棒廠和一家歌舞廳。但1996年歌舞廳起火,黃某坤經商的積蓄盡失。王傑說,黃某坤一度不得不開農用車養家糊口。

黔東南州鎮遠縣一位早年下海經商的幹部劉琦(化名)回憶,1999年末,一位楊姓領導即將從鎮遠調任凱里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在凱里物色司機,選中了當時在一個派出所剛做了幾個月協警的黃某坤。

據劉琦回憶,2001年清明節前後,鎮遠縣領導依習俗,請做過當地主官的楊姓領導回鎮遠喝滾山酒,開車的就是黃某坤。楊姓領導下車後,黃某坤獨自站在車頭處抽煙,動作不太雅觀,“當時我身邊的領導就說,混混才那樣抽煙。”

楊姓領導向南方周末記者證實,當時他從鎮遠縣委書記調任主持開發區籌建的一把手(凱里經濟開發區2000年7月掛牌成立,為黔東南州第一個省級開發區),開發區工委為領導班子配了一部廣本轎車作為公務車,並向社會招聘了一批工勤人員開車。黃某坤正是招聘的工勤人員之一。

不過,楊姓領導否認黃某坤是其所招,稱黃某坤是經其鎮遠縣老鄉、開發區工委二把手洪金洲推薦才被招聘的。此外,他還表示,這部廣本公務車是為領導班子服務的,不是他的專車,黃某坤也為洪金洲和其他領導開車。

公開簡歷顯示,2000年12月,洪金洲調任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2004年9月,升任開發區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2012年2月升任黔東南州副州長。2013年,因涉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罪落馬。

到開發區之前,洪金洲長期在鎮遠縣工作,官至副縣長。上文提到的民事判決書顯示,黃某坤為鎮遠縣人。

而楊姓領導對黃某坤的印象是,低調、熱情、辦事認真。他在開發區當了6年一把手,黃某坤從未向他提出過崗位要求。2006年6月,他調離開發區時,黃某坤還是一名沒有編制的工勤人員,月工資一千多元。

不過,2007年前後,黃某坤擺脫司機身份,到開發區城鄉管理局(以下簡稱“城管局”)任職。

據黃某坤二哥黃某凱的同學王康(化名)介紹,2009年,黃某凱向單位凱運公司請長假,到開發區承包綠化工程,主管部門正是黃某坤任職的城管局。

2011年前後,黃某坤升任凱里經濟開發區城鄉管理局局長、黨支部書記。

開發區管委會一位要求匿名的幹部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在城管局,黃某坤與關系親近的同事以兄弟相稱,一些下屬叫他“四哥”。

他還透露,曾有引資企業反映城管局侵害其利益,管委會要求城管局開會討論與商人和解,“他(黃某坤)主持會議,安排下屬拿著一份空白的會議紀要讓商人簽字,最後不了了之。”

從違紀調查,到命案偵查

2015年8月,黃某坤調任凱里市棚戶區改造辦公室副主任。但這或許成為其落馬的導火索。

王康告訴南方周末記者,黃某坤需要向繼任局長交接工作,重點是賬目。因賬目不清、長時間無法交割,紀檢部門介入調查。

據他介紹,2016年上半年,開發區城管局一位會計因涉嫌挪用公款被紀檢部門帶走,被移送黔東南州臺江縣檢察院後,黃某坤曾嘗試去探視,但被拒絕。

2016年7月5日,黃某坤因涉嫌嚴重違紀被紀檢部門帶走。7月8日,凱里市人民法院下達的(2016)黔2601行審21號行政裁定書顯示,黃某坤還擔任凱里市拆遷安置指導辦公室副主任一職。

據熟悉黃某坤違紀案情的人士透露,黃某坤涉嫌的主要違紀問題是,私設小金庫,但參與者可能不止他一人。

這位人士透露:9月初,臺江縣檢察院對黃某坤立案偵查;10月28日,律師最後一次會見黃某坤;11月底,黃某坤妻子曾被警方接走以配合調查;12月初,案件退回自偵部門繼續偵查。

上述接近專案組的人士告訴南方周末記者,黃某坤被紀檢部門移交到臺江縣檢察院後,檢察院采集黃某坤的指紋並輸入電腦,與未偵破案件嫌疑人信息比對時,電腦發出警報聲。

黃某坤的律師最初接手時,只代理職務犯罪部分,他婉拒采訪,僅表示:單憑指紋幾乎不可能定罪;針對目前的媒體報道,其家屬不排除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凱運公司一位要求匿名的職員還透露,2016年8月,公司內部開會傳達:已退休的黃某坤二哥黃某凱因涉嫌向弟弟黃某坤行賄90萬元,被紀委調查並開除黨籍。

上述接近專案組的人士證實,在城管局任職期間,黃某坤曾看中開發區一塊升值空間較大的土地,但自己不敢出面,便讓其二哥黃某凱出面,低價買入又高價賣出,凈賺320萬元。但事後,黃某凱只分給黃某坤90萬元,兄弟二人因此反目。

為求證上述說法,南方周末記者幾度前往凱運公司,但均未能找到黃某凱本人。

2009年,黃家內部也曾出現嫌隙。根據(2010)黔東民終字第148號判決書,五兄妹中的四人共同購得開發區的一塊土地,但起了糾紛。2009年9月,姐姐將大哥和包括黃某坤在內的兩個弟弟訴至法院。

官司一直打到二審,2010年3月31日,黔東南州中院作出判決,將該地塊產權的70%給了姐姐,三兄弟各分得10%。

上述判決書顯示,黃某坤的住處為凱里市北京東路東方花園。據南方周末記者了解,到開發區任職後,在甘塘路職工住宅小區,黃某坤還分得了一套位於半山腰的獨棟別墅。

鄰居及小區保安均證實,主人是黃某坤。小區工人介紹,別墅已三四個月無人居住;2016年12月中旬,曾看到有警車停在這棟別墅門口。

奇怪的是,2016年9月14日,一家食品公司註冊成立,註冊人與黃某坤妻子姓名一致,註冊地點就位於黃某坤的這棟別墅。

如今,院內只有兩條狗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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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河創服COO飛機性騷擾事件後續:李元戎已被行政拘留

星河創服今日發表官方聲明稱,公司COO李元戎已收到公安機關行政處罰,還對李元戎事後隱瞞真相的做法表示憤慨和譴責。目前李元戎已辭去星河創服COO職位。

1月3日晚間,微博用戶“2017一月三”稱,1月2日她在坐海航HU7702由深圳飛往北京的班機時,遭遇星河創服COO李元戎性騷擾。但由於機上乘客不願赴公安機關作證,女乘客當天在公安機關並未馬上獲得說法。1月5日,李元戎還在微博發表聲明稱,該事件影響到了自己的工作,已決定辭職。

不過據當事女乘客今日發布的微博,公安機關對李元戎最終做出了處罰,將對李元戎處以5天的行政拘留。

附星河創服官方聲明:

我公司剛剛獲悉警方對李元戎公安行政處罰的結果,我們深表震驚和痛心。對李某的違法行為以及事後對公眾隱瞞真相的做法表示憤慨和譴責,對張女士的遭遇我們深表同情和慰問。

感謝公安部門的秉公執法,還原事實真相。

對此事,我公司聲明如下:

1. 李元戎於2015年11月12日加入星河創服,已於2017年1月5日離職,不再擔任公司的任何職務;

2. 2017年1月3日,公司看到媒體相關報道後,極為重視,本著負責、客觀和理性的態度,多次向李某詢問事件緣由,並派人到機場派出所了解事件經過。之前的相關情況我們已通過聲明對外界進行了及時通報,後續公司也一直密切關註此事,期待公安機關早日查明事實真相;

3. 我們對李某的違法行為表示強烈譴責,並希望他能認識並改正自己的錯誤,接受相關部門的處理;

4. 我公司也將會從此事件中總結經驗教訓,在錄用員工前做多維度背景調查,把好用人關;

5. 為了更多女性不再受到身心傷害,我公司計劃捐贈一百萬元,聯合“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成立“婦女維權專項法律援助基金”,支持和幫助婦女在不幸遭遇騷擾時能勇於並方便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同時,我們也呼籲社會各界共同參與該項公益事業。

星河創服

2017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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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貧兩大關鍵點: 不該為建房犯愁,無需對後續發展擔憂

望著新建成的房子,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縣坪坦鄉中步村的易地扶貧安置戶楊和海卻為另一件事發愁:房子到底要不要再加蓋第二層甚至第三層。他的鄰居則還在考慮“房子建起來了,欠了一身的債,後面怎麽辦?”村民所有的考慮都與資金有關,他們的出路要麽是向親朋好友借錢,要麽是向銀行貸款。

而2015年6月,在雲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德欽縣霞若鄉奪松村,被建檔立卡的精準扶貧戶阿茸定主一家也在為建房犯愁。他家的房子屬於危房,當地政府給其安排了一萬元的危房補助款,同時,又安排了5萬元的貸款。但這些錢並不足以蓋起新房。阿茸定主選擇進山伐木,卻沒想到,最終因濫伐林木罪被法院判刑。據第一財經1℃記者調查,與阿茸定主類似的情況,在全國已有多起。

如何才能真正讓貧困人群脫貧?精準扶貧中易地扶貧政策,是為了解決貧苦人群的居住環境和居住安全問題,但總不能一搬了之,更不能讓這些人群因搬遷建房而加大貧困度,甚至身陷囹圄。更核心的問題是,搬完之後呢?

“騙貸者”

通道縣被稱為“九山半水半分田”,這一點在中步村體現得尤為明顯。

中步村離縣城差不多30公里,四周被山包圍,一條兩車道的公路連接著村子與外面的世界。村子中心是一片樣式古老的侗寨,已經被納入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由此往山深處約一公里的山坡上,是一處被稱為“中步新村”的集中安置點。

“中步新村”被周邊的村民稱為“新農村”,就是政府專門劃出一片地,允許部分村民在此按一定標準統一建房居住。一些從古侗寨景區里搬遷出來的村民此前已經落戶於此,新被安置者是19戶按照易地扶貧政策搬遷而來的村民。

楊和海原來居住地在中步村4組,他描述那里是“山里很深的地方”。他家里原來只有兩間破舊木屋,人均只有幾分地,每年種一季水稻,基本能保障自家口糧。

除了自然環境惡劣,自己和老伴長年生病是楊和海家致貧的一個重要原因,並且,他的新鄰居們里也有很多家是這種情況。中步村黨支部書記楊宗誼說,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是當地貧困戶中一個十分明顯的特點,“如果不是生病或者家里沒勞動力,隨便出去打點工都不會成貧困戶。”

盡管有一些村民提出這些被安置的對象並非全部是真正的貧困戶,但這些被安置戶都堅稱自家多年的貧困成色十分純正,他們還對之前從來沒有得到過任何救濟和扶助表示不解。按正常邏輯,這樣一個多年的貧困村,扶貧政策理應早已輻射到此。

楊宗誼認為可能貧困戶對過去扶貧求助的理解有偏差,也可能有些人“不記得了”。按他的描述,往年是由縣里幹部自掏腰包直接給貧困戶送現金。“從2014年以來,縣里要求每個幹部幫扶四戶(貧困戶),每個幹部從自己的工資中向每戶拿出300元進行幫扶。(除此之外)就沒有其他的資金來源。”

被安置至此的19戶家庭共90人,屬於按政策建檔立卡的貧困戶。目前他們每家都已經在“中步新村”建成了一棟約100平方米的磚體平房,不少人已經又按照侗族傳統以純木材在磚墻上另加蓋了一層或兩層。楊和海家一直還是一層平房,他也想加蓋,但沒有錢。

易地扶貧更多是讓貧困戶從惡劣的環境中搬遷出來。1℃記者在多地看到,普遍的搬遷原因都是“限制開發”、“深山”、“生存條件惡劣”、“地質災害”等。政府為符合安置條件的對象集中建房,並提供一定的優惠政策,但被安置家庭需要自籌大部分建房資金。

“中步新村”的扶貧安置戶都稱為建房已經負債累累。“我們本來就是貧困戶,哪來的錢建房子?”楊和海的鄰居說,各家為建新房借款幾萬到十余萬元不等,大多是找親戚朋友借的。

“為什麽不找銀行貸款?不是有扶貧的政策性貸款嗎?”1℃記者問他們。他們的解釋是,銀行對建房不提供貸款,但如果是搞種養業,會提供一些的低息貸款,不過如果之前有過貸款未還的,也貸不到款。

有人“鉆空子”搞到了銀行的貸款,就是謊稱搞種植業騙取銀行的低息貸款。“也不好搞,銀行要來拍照,我就帶著他們在山里到處轉,指給他們看,生怕被揭穿。”有人很神秘地跟記者說。

楊宗誼確認,“金融部門的確是不給建房貸款,要求必須有產業——要有產業,一般也就不會是貧困戶了。”但他解釋,政府還是對易地扶貧建房提供貼息支持,即先由村民自己向銀行申請貸款,並自己先支付利息,到年終,扶貧辦再將利息部分補發給村民。

但根據湖南省出臺的《金融精準扶貧規劃(2016-2020)》,對建檔立卡貧困戶需要實施易地搬遷的,其建設或購買安置房,可獲金融機構貸款支持,貸款期限最長為20年,且由中央財政給予90%的貸款貼息。

據《湖南日報》報道, 按照《湖南省“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實施意見》,該省未來5年將對約80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施易地扶貧搬遷。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則,中央和省補助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均住房建設面積不超過25平方米、搬入地在縣城及縣城以下鄉鎮和農村的,每戶在人均25平方米的基礎上,可增加不超過25平方米的住房,增加面積部分按實際建設成本由農戶自行承擔費用。2016年年初,湖南省已確定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住房建設最低補助標準為800元/平方米。

但在1℃記者采訪時,已經到了2016年年末,上述政策依然似乎並未輻射到這里。

涉罪者

德欽縣的阿茸定主與中步村的村民一樣,都屬於沒錢蓋房卻需要安置的群體。但顯然,阿茸定主選擇了另外一條建房之路。

2015年6月15日,阿茸定主辦理了蓄積30.76立方米的林木采伐許可證。同年6月20日左右,阿茸定主攜帶油鋸、斧頭到山上砍伐了74株樹木,共造材219根,這些木材原本準備用於建房。2016年3月17日,德欽縣森林公安局民警到被告人家中對被告人進行了調查詢問,後將其逮捕。經鑒定,219根原木共計77.848立方米,材積超出近58立方米,活立木蓄積超出99立方米。

知情人表示,阿茸定主文化水平低,根本不會算采伐樹木的立方米數。他只知道辦理許可證,要砍樹砍到夠建房為止。

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也認為,按照審批的采伐許可證上的指標數,遠不夠建蓋一幢新房子,阿茸定主的行為從情理上講是客觀的。最終,法院以濫伐林木判決阿茸定主緩刑。但他超采的林木被沒收,同時,除了罰金3000元需要交納之外,還要在濫伐區域補種高山松及冷杉共220株,並確保成活,管護三年。

在四川的會東縣,被判決書描述為“文盲”的村民安定祥,是精準扶貧戶,被確定扶貧建新房。為此,他在沒有辦理許可證的情況下,在自家附近山上盜伐原木材積6立方米左右。因此,安定祥被以濫伐林木罪判處緩刑。

在湖北省丹江口市,精準扶貧戶徐某和陳某,亦因建房所需盜伐林木而被判刑。在湖北省竹山縣,精準扶貧戶楊某,因發展養殖業蓋牛舍需要樹木,申請辦理了林木采伐許可證。但因許可證過期後采伐林木同樣被以濫伐林木罪判處緩刑。

“要扶就要扶到底”

不管是想辦法“騙”銀行貸款還是盜伐林木建房,絕大多數精準扶貧戶都是因為無法支付建房所需的自籌資金。但即使把房子建起來了、住進去了,就是脫貧了嗎?

“昨天,省里、市里、縣里的住建部門來驗收(易地扶貧安置房)了。”2016年12月16日,楊宗誼在電話里對1℃記者說。這意味著這個村這一輪的易地扶貧工作告一段落。

但“中步新村”里被安置戶們很多人都各有心事:有些人擔心年關被親戚朋友催債,有些人說新房的門窗等材料的款子還欠著,不知怎麽還,諸如此類,大多都與錢有關。其中有一個共同的擔憂,就是房子建成了,後面的發展沒著落。

“說是易地扶貧,現在地是易了,但後面貧怎麽扶,沒人跟我們說。”從中步村6組搬遷至此的一位年輕人說。這並非一個人的擔心,記者在通道縣坪坦鄉、獨坡鎮等鄉鎮的多個易地扶貧安置點都聽到了類似的聲音。

但楊宗誼告訴記者,對於貧困戶的後續發展問題,“村里和‘上面’都有安排”,其中的一個做法,就是由村民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上報,比如自己有什麽特長,有什麽困難,能做什麽不能做什麽,扶貧辦根據不同情況,安排這些人就業,或者通過一定的政策扶持,幫助其發展產業。比如,去年縣里引進了一家公司在村里種植中藥材金錢柳,將一部分貧困戶納入其中,這些人可以獲得分紅;另外,有幾戶養魚的貧困戶,獲得了政策性扶貧資金的扶持,“只要(種養殖)形成規模,扶貧辦來照相(核實)後就把錢發下來。”

對於楊宗誼說的這些,“中步新村”的安置戶表示並不知曉。楊宗誼說村民們可能對有些事“忘記了”。但他也承認目前的扶貧存在不足。

“要長久地解決貧困問題,還是應進行產業開發。”楊宗誼說。他還特別強調“一個地方一定要有一個特色產業”,但“一定要真正到地方上去看,要因地制宜,不能這里種柑橘,那里種獼猴桃,沒有規劃。”

楊宗誼描述,2010年,他剛剛擔任村支書不久,就向林業部門申請在中步村采用合作社的形式建立500畝連片的茶油基地。這一想法獲得了批準,20多戶貧困戶納入了這個項目中,相關部門當年向村民免費提供了樹苗,並補助了工錢。但補貼只發放了一年,就沒有再持續。結果是,500畝茶油基地現在大部分都荒廢了,因為補貼沒有持續發放,村民喪失了積極性,“我們這里的人都沒什麽錢,補貼沒有了,大家也不會繼續種下去。”

“500畝油茶林,你算算,(掛果後)每年就是幾十萬元(收入),但現在基本上廢了。”對這個項目,楊宗誼覺得十分可惜。

“我跟上面報告:不要這里補(貼)一下,那里補(貼)一下,那樣根本形成不了規模,錢也花掉了,完全沒效果,(貧困戶)也不知道到底該往哪個方向發展。要扶持,就要扶持到底。”他說。

“沒錢,想幹的事幹不了”

楊宗誼說他原來有很多想法,比如要往山的深處修一條路,方便運輸;還有就是建一個榨油廠,向進村的遊客賣油。但這些想法目前都沒實現,根本原因就是“沒錢”。

在當中步村黨支部書記前,楊宗誼在廣東打工多年,後來想回鄉創業,於2010年回到了中步村,被選為村支書。他說最初的想法就是一方面自己創業,同時成為村民致富的帶頭人,“扶貧就要扶持真正有能力有熱情的人,帶頭起來搞產業,要讓貧困戶看到明確的方向”。

他覺得中步村適合種植油茶林,於是提出500畝油茶林基地計劃,並將自家種植的80畝油茶林納入到了這個項目當中。但油茶林一般需要6年左右才能掛果,這個漫長的過程需要資金支持。

在政府補貼中止後,多數村民也任由已經種植的油茶林荒廢,但楊宗誼一直在堅持。“上面要求村幹部起帶頭作用,我總共投入了幾十萬——打工的一二十萬全部投進去了——現在家里還欠了一堆債。”

他認為,“最大的問題就是金融對很多方面不開放。”比如,農村的房屋不能貸款,用林權證貸款的話,最多就是貸1萬~2萬元,貸款要求當年就還,但根本不可能。

“貧困戶有很多是想發展產業的,但自己沒錢,又貸不到款。”楊宗誼說,他的80畝油茶林,也只能貸款5萬元,“像我這樣的(既是村幹部,又有種植產業)都很難貸到款,貧困戶就更難了。”

不過,1℃記者了解到,根據湖南省出臺的《金融精準扶貧規劃(2016-2020)》,金融精準扶貧對有勞動能力、有致富願望、講信譽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給予5萬元以內、無抵押、無擔保的扶貧小額貸款。積極支持貧困地區特色產業發展,對帶動貧困人口就業創業人數多、發展前景好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高貸款額度;林業、果業等回收周期長的種植業,貸款期限最長可放寬至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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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樓市限購升級 後續或有不少城市跟進

春節後,有關房地產市場的政策繼續收緊,不少地方進一步加碼了調控舉措。

3月2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發布《關於進一步調整住房限購措施的通知》,明確自2017年3月3日起進一步調整住房限購政策,包括擴大限購實施範圍、升級非本地戶籍居民限購措施和增設本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措施。

這也是杭州在2016年9月19日實施部分區域限購以及2016年11月10日升級限購措施基礎上,再一次加碼調控。

《通知》要求,擴大限購實施範圍,自2017年3月3日起,富陽區、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納入限購範圍,即在市區範圍內(包括上城區、下城區、江幹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杭州之江國家旅遊度假區、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和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統一執行限購措施。

《通知》明確,調整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購房須提供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年限要求,由原有“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1年以上”調整為“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住房。

《通知》還指出,暫停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以及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此間一大背景是,農歷春節過後,受資金面較為寬松、城市發展樂觀預期等因素的影響,杭州房地產市場購買需求旺盛,部分投資需求包括外來購房需求重新升溫,尤其是大江東和富陽等非限購區域,外地投資者購買比例升溫更為明顯,大江東外地人購房比例連續幾個月高達50%。

浙江工業大學房地產研究所虞曉芬教授認為,受杭州城市影響力的進一步提升、土地市場持續火熱等綜合因素的影響,房地產企業和消費者普遍看好後市,導致杭州市場外地購房者比例仍然較高,富陽、大江東等不限購區域的價格上漲壓力更大,本地消費者投資性需求增加

易居房地產研究院智庫中心總監嚴躍進對《第一財經日報》分析,杭州限購的區域範圍增加,包括富陽和大江東被納入了限購的範圍,這也是近期部分購房者積極進入的區域。另一方面,外地人購房的社保年限增加,這使得外地人買房的難度加大。這兩大舉措也有助於杭州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中原地產首席市場分析師張大偉說,春節後又有部分城市樓市有複蘇表現,特別是二手房市場,出現了成交量複蘇,部分購房者害怕踏空有入市的跡象。這種情況下,部分熱點城市有升級加碼調控的必要。

嚴躍進說,在去年10月主要熱點城市的樓市調控政策收緊之後,一些不符合購房條件的群體,則會在限購區域的周邊購房,這也使得郊區市場的房價出現了上漲態勢,這樣就使得限購的區域必須擴大,因此出臺限購也是為了防範價格上漲的風險。

在杭州升級限購的前一天,河北涿州和福建連江先後出臺了限購舉措。嚴躍進說,即對於一些熱點城市來說,在限購收緊後,近期不少資金不斷往郊區市場演進,進而也使得房價出現上漲的態勢,因此後續熱點城市周邊項目應該積極進行價格管控和預期穩定。對於其它城市來說,近期也將會有限購升級的做法,而限購的模式將和杭州類似,主要是外地購房者社保條件的增加以及限購區域的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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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面回暖PK流動性收緊 誰將主導A股後續走勢?

盡管市場流動性面臨季末時點考驗,但在經濟基本面穩步複蘇的帶動下,A股的反彈之旅仍在繼續。滬深兩市股指周二繼續雙雙小幅反彈,成交量保持平穩。市場人士對於股指短期走勢仍抱有一定信心,但對於長期走勢則看法開始趨於謹慎,A股下半年走勢或不容樂觀。

從股指全天走勢來看,滬深兩市股指早盤略有回落之後即被資金拉起,全天維持小幅震蕩上行態勢,白酒、環保、建築、家電等板塊成為推動股指上行的主力,煤炭、證券、銀行、有色、鋼鐵等藍籌板塊則出現休整。上證指數最後報收3261.61點,上漲10.80點,漲幅0.33%,成交2191億元;深成指報收10586.62點,上漲54.29點,漲幅0.52%,成交2773億元;創業板指數報收1961.06點,上漲7.24點,漲幅0.37%,成交817億元。兩市全天合計成交4964億元,與上一交易日基本持平。

渤海證券策略分析師宋亦威認為,受經濟數據超預期的支撐和外圍利空落地及國際市場良好情緒的帶動,上周市場曾突破2月份高點。但當央行提升利率主導情緒回歸理性之後,市場在最後一個交易日出現放量下跌。短期看,市場向下調整的風險仍存,但由於基本面的支撐尚且堅固,預計指數震蕩整固的趨勢尚難動搖。因此在配置方面,建議繼續關註改革和業績兩條主線。在改革方面,除了持續關註供給側改革和國企改革外,還可以跟進“一帶一路高峰論壇”召開在即所帶來的主題機會。而在業績上,應謹防房地產調控收緊所帶來的相關產業鏈的下行風險。

銀河證券策略分析師姚玭也認為,行情行至於此,投資者開始心態糾結、踟躕不前。糾結主要在於兩個方面,即基本面改善的持續性與流動性趨緊的現實。

一方面,1、2月經濟數據顯示,基本面短期仍處於回暖過程中,工業增加值同比增長6.3%,較12月高出0.3%,固定資產投資增長8.9%,較去年12月高出0.8%,尤其基建與地產增速雙雙向上,制造業投資也穩穩上行。這些數據與信貸數據,尤其與企業中長期信貸數據相印證,均表明當下實體經濟融資需求回升,基本面在實實在在的回暖。暫且不管實體經濟回升仍然走的是“基建+地產”的老路,基本面的回升確實給了股票投資者短期信心。

另一個糾結在於貨幣政策的收緊也是實實在在看得見的。3月16日淩晨美聯儲加息25個基點後,當天早上央行進行公開市場操作,立刻上調了7天、14天、28天逆回購中標利率10個基點,同時上調6個月及12個月MLF操作利率10個基點。雖然央行發言人對此並不解讀為加息,但貨幣政策的收緊行為確是無法否認的。央行在公開市場加息,既是對內部通脹與房價擔憂的反應,也表明了穩定匯率、緊跟美聯儲動作的態度。短期內,預計存貸款利率理論上調的可能性有限,但考慮到核心CPI溫和上行的趨勢以及今年美聯儲加息路徑的陡峭化,預計貨幣政策將持續收緊,資金面面臨較大壓力,流動性趨緊。

對於這兩個方面,銀河證券認為基本面回升的持續性雖然不夠確定,但考慮到中觀數據的表現,基本面在一、二季度問題不大,短期對行情仍然形成支撐。同時貨幣政策的趨緊也要再看下一步的信號,如CPI再度超預期、美聯儲5月加息,則將進一步收緊。一二線城市房價在多地凍結性政策出臺後不會再出現大幅上漲的情形,三四線城市的去庫存則是今年政府任務所在,不構成貨幣政策掣肘。流動性趨緊目前處於量變過程,尚未質變。因此,當前基本面的回暖力量超過貨幣政策趨緊的力量,行情仍能維持,但已經到了交易性行情階段,缺乏具有持續性賺錢效應的板塊,此時最佳策略為尋找確定性高、業績好的板塊與行業,如白酒與家電。

對於更長期的行情展望,銀河證券認為不宜過於樂觀。基建與地產投資均是信貸數據的滯後反應,到了下半年,基建與地產投資均難以維持目前的高增速或者回升狀態。政府工作報告將赤字率維持在3%,同時要大幅減稅,今年基建不是大年,而地產受制於3月新一輪嚴厲調控,銷售、投資、新開工數據均將逐步回落,基本面的回暖難以持續到下半年。一旦流動性收緊的力量超過基本面回暖的力量,市場就將向下。若下半年面臨基本面向下與流動性收緊,則市場將面臨更大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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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討老千行為後續篇: 惠生控股(1340)

昨天,收到港交所對於惠生國際之回應,回覆如下:

敬啟者

 

公司名

:

惠生國際控股有限公 (股份代: 1340)

檔案編

:

20161219-F01340-0005

:

 

閣下於20161215日致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本所」)有關惠生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該公司,股份代號:1340) 之電郵已收悉。

 

本所已審閱及謹慎地考慮 閣下所提出關注的事項。就 閣下所提出的投訴,本所決定不會採取任何進一步行動,原因是 閣下所提出的指控似乎並不涉及嚴重違反《證券上市規則》或導致投資者對市場信心受損的嚴重違規行為。

 

相關的投訴程序已經結束,感謝 閣下提出對該公司關注的事宜。

 

此覆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部 副總裁

周英傑 謹啟

筆者已發了三封郵件,內容如下:


各位好

我覺得你們容許上市公司在充足現金下 以折讓價錢發行新股理據完全不充份 竟然說不是影響市場信心   你收很高的人工 竟然說甚麼都做不了 你們應該迫令停牌 然後清盤派發所有現金予股東及債權人 以使公司實際價值得以顯露

這影響投資者以價值投資你收購買股票的信心 任由小股東任人如肉 你覺得自己是不是垃圾和飯桶  賺錢你地識 學咁多嘢讀咁多書 完全係食屎大 你地唔整死呢堆大老千 點玩啊股票 你地識唔識股票係要給人創富 不是容許這對垃圾在股票市場獻世呀 識唔識 死垃圾副總裁

 幫小股東唔識 我會把你們的高論公開發表 讓大家知道你們的垃圾和無能

謝謝

湯財敬上

各位好

如果你們不再重視這個問題 就不要說重視小投資者利益 炒晒你地好唔好呀

咩都唔識做 收人工最叻 如做完港交所 又可以跳去老千度做  為虎作悵 呃人工 呃小股東 大老千 小心有報應啦  如果唔係 應該見間ban 間

唔影響市場信心都噏得出 一單做咗就會有第二單 越來越多 咁咪影響 呢排好多折讓30%供股又唔ban 你地做咩 我日日睇公告大把  全部都睇 你唔好呃我唔識就唔做嘢 否則你地會做得好慘

你要做就即刻俾我覆核 我會繼續舉報這些折讓發新股的行為 小股東意見不重視 你是否要讓香港變為垃圾股之城呢

股價升跌不重要 最重要是公司真正價值能夠保護到 唔係一句對市場信心影響不大就不做

垃圾副總裁 收人人工高 俾大老千呃就叻 食屎片啦 讀書你白費架 做唔到野 香港啲小股東俾人呃晒你有責任啦 你先係大老千 垃圾副總裁

謝謝

湯財敬上

各位好。

你們的email 和名字會被公開 我要迫你們認真做事 不然你們永遠都只是垃圾 對住小股東話冇能為力 

你地做唔好 我就永遠話你地係垃圾  垃圾副總裁 唔好成日話無能為力 治亂世 用重典 要搞到班老千冇得搵食 冇嘢話冇可能 對住個弱勢人士話咩都做唔到 你地只是老千幫兇 垃圾

湯財敬上

同時,發了一封自我介紹的郵件給上市科所有組:


各位大家好:

我是湯財手記博客作者湯財(http://realblog.zkiz.com/greatsoup),,經營realforum。

每天本論壇都會更新港交所公告,我會對重要的公告和業績,每張都看,預披露招股書也會看,千萬不要hea我,否則後患無窮。

請大家繼續留意我的文章,我會逐步列舉事實,其實市場上有好多老千股,不懂裡中關係可問我。

周副總裁行為令人憤慨,我無可避免說他垃圾。祈福黨、打劫騙錢、電話騙案都要坐牢,炒股票老闆騙更多竟可以很少入獄,真的不可以這樣放過他們。一間公司滿手現金,賤價發行新股,竟然說對小股東沒有影響,你究竟讀書多年,工作多年,有沒有常識的,不要玩我好不好。他的名字會在我博客出現,大家也會,希望大家好好工作。

我的e-mail是[email protected],電話是xxxxxxxx,歡迎whatsapp和微訊我,因為我要上班,一至五上班時間不要找我,我大約晚上兩點睡,星期日趕稿晚,所以早上四點不睡,更晚也可以。謝謝你!

湯財敬上

希望能夠對這些公司進行處理。不然香港股市就變老千市場。亦希望大家踴躍舉報

延伸閱讀:
聲討老千供股集資行為(不斷更新) - 包括威華達(0622)、惠生控股(1340)
http://realblog.zkiz.com/greatsoup/227751

香港交易所上市部內負責上市公司之聯繫人 
https://www.hkex.com.hk/chi/listing/listreq_pro/listcontact/new_advisor_c.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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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將設“一帶一路”論壇後續聯絡機制和財經發展研究中心

2017年5月14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出席“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開幕式,發表了題為《攜手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的主旨演講。他指出,將設立“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後續聯絡機制,成立財經發展研究中心、促進中心,合作設立多邊開發融資合作中心、能力建設中心,打造人文合作新平臺。

世界銀行集團行長金墉在開幕式全體會上的發言中則透露,應中國財政部的邀請,世行將和其他多邊開發銀行共同簽署一個支持“一帶一路”倡議的合作備忘錄,且在中國財政部支持下,世行正在研究“一帶一路”倡議的經濟學,量化其潛在效益,甄別關鍵的基礎設施瓶頸,針對政策和監管制約因素提出解決方案。

“一帶一路”從願景轉化為現實

習近平指出,“一帶一路”建設逐漸從理念轉化為行動,從願景轉變為現實,建設成果豐碩。

一是政策溝通不斷深化。“一帶一路”建設旨在實現戰略對接、優勢互補。同有關國家協調政策,對接規劃,同40多個國家和國際組織簽署了合作協議,同30多個國家開展機制化產能合作。

二是設施聯通不斷加強。目前,以中巴、中蒙俄、新亞歐大陸橋等經濟走廊為引領,以陸海空通道和信息高速路為骨架,以鐵路、港口、管網等重大工程為依托,一個複合型的基礎設施網絡正在形成。

三是貿易暢通不斷提升。2014年至2016年,中國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貿易總額超過3萬億美元。中國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投資累計超過500億美元。中國企業已經在20多個國家建設了56個經貿合作區,為有關國家創造了近11億美元稅收和18萬個就業崗位。

四是資金融通不斷擴大。中國同參與國和組織開展了多種形式的金融合作,這些新型金融機制同世界銀行等傳統多邊金融機構各有側重、互為補充,形成層次清晰、初具規模的“一帶一路”金融合作網絡。

五是民心相通不斷促進。參與國開展智力絲綢之路、健康絲綢之路等建設,在科學、教育、文化、衛生、民間交往等各領域廣泛開展合作。

習近平強調,中國發展正站在新的起點上。中國將深入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為“一帶一路”註入強大動力,為世界發展帶來新的機遇。中國願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發展同所有“一帶一路”建設參與國的友好合作,願同世界各國分享發展經驗,開創合作共贏新模式,建設和諧共存大家庭;將推動已達成協議的務實合作項目早日啟動、早見成效。

習近平指出,中國將加大資金支持,向絲路基金新增資金1000億元人民幣,鼓勵金融機構開展人民幣海外基金業務,規模預計為3000億元人民幣;同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金磚國家新開發銀行、世界銀行等其他多邊開發機構合作支持“一帶一路”項目;將積極同參與國發展互利共贏的經貿夥伴關系,建設“一帶一路”自由貿易網絡,中國將從2018年起舉辦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願同各國加強創新合作,啟動“一帶一路”科技創新行動計劃,開展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聯合實驗室、科技園區合作、技術轉移4項行動;幫助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發展中國家和國際組織建設更多民生項目。

“一帶一路”雙贏局面

金墉在講話中指出,我們隨時準備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共同努力戰勝挑戰。

“一些最佳的雙贏局面可能來自於吸引私人資本參與。目前有8.5萬億美元閑置資金,等待更好的投資機會。”金墉表示,“我們高興而自豪地宣布,我們已經開始圍繞‘一帶一路’倡議開展工作:在中國財政部支持下,我們正在研究‘一帶一路’倡議的經濟學,量化其潛在效益,甄別關鍵的基礎設施瓶頸,針對政策和監管制約因素提出解決方案;我們同中國、其他國家及多邊開發銀行聯手發起了‘全球基礎設施基金’和‘全球連通性聯盟’,提供項目準備資金和交易結構咨詢建議,幫助加快項目準備。”

“在過去五年里,我去過很多“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我也目睹技術和連通性如何助推了訴求。”金墉表示,“一帶一路”倡議可以成為一種發展融資新思路的催化劑,通過這一思路吸引私人資本來滿足人民不斷上升的訴求。

金墉也表示,世界銀行集團的三個機構——世界銀行、國際金融公司和多邊投資擔保機構——能夠為利用公共和私人資金和投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提供一套獨特的工具與專長,將隨時準備幫助“一帶一路”倡議的承諾變為現實。

保爾森基金會主席、美國前財長亨利•保爾森在出席“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並發表講話時則表示,“一帶一路”倡議是亞洲地區走向互聯互通的大趨勢的一部分。

他表示:“‘一帶一路’倡議與過去25年來的一系列互聯互通倡議相契合。正是這些互聯互通倡議,改變著亞洲的面貌。”,而“任何一個國家提出和推動的倡議,都會受到外部機構的嚴格審視,不僅要考察項目的意圖,最終也要考察項目和采購制度。”

他說:“我認為,中國應該歡迎這種密切審視的目光。畢竟,這為中國以最高的建築標準、環保標準和財務透明度標準來規劃全球一流的項目提供了機遇,也為中國證明自己能否以及如何發揮全球影響力提供了機遇。”

保爾森還表示,如果中國在這類區域性的基礎設施項目開發中執行了透明政策和高標準,那麽全球各地的企業,也包括美國的企業,都會尋求參與的機會。

“我也大力提倡中國能將‘一帶一路’向全球開放。”保爾森表示,“習近平主席通過‘一帶一路’系統化推進中國的各項提議,邁出了重要的一步。我贊成他對互聯互通的承諾——中國的做法不但可以促進本國的基礎設施建設,也有助於相關國家的基礎設施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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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聲討老千行為後續篇(2): 惠生控股(1340)、新昌管理(2340)、弘海資源(0065)

今天筆者收到上市科周總裁的回應,竟然是早幾個月知悉的事件,簡直不知所謂,完全是給予老千方便,唉。


敬啟者:


公司名稱:惠生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1340)

檔案編號:20161219-F01340-0005

主題:投訴


我們已收到以下數個   閣下於2017年5月11日致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電郵。

 

我們已審閱及考慮   閣下於2016年12月15日提出關注惠生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該公司) 的事項,並曾於該公司在2016年12月15日發出有關供股計劃的公告後跟進。

 

該公司其後曾於2016年12月28日刊發補充公告,為供股所得款項擬定用途提供進一步資料,並說明其為何在持有較多現金的情況下仍作出供股之決定。此等資料也詳列於該公司於2017年1月9日刊發之供股文件(請參考第22及23頁)。以下為有關文件的網頁連結: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16/1228/LTN20161228750_C.pdf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17/0109/LTN20170109188_C.pdf

 

我們十分關注並密切監察在供股及公開發售中放棄認購的少數股東權益遭大幅攤薄的事宜,在事後審閱有關公告時採取嚴格的方針,包括本所會在懷疑相關交易條款會不公平地攤薄放棄認購的少數股東的權益時作出查詢。另為提升透明度及利便市場了解聯交所如何詮釋及應用《上市規則》中有關具高度攤薄效應的供股建議的規定,我們於去年12月9日曾發出上市決策,公布了本所在去年一宗個案中決定拒絕批准供股的理據。然而,就   閣下所關注的公司,基於當時所得的資料,我們並無監管理據可以否決該公司的供股計劃。

 

此覆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部 副總裁

周英傑 謹啟


然後我發了數封信件如下:

周副總裁

這些我到了解和知道 但為何這公司在具有大量現金下還去借高利貸呢?

你知道如果他國内銀行真的有現金 是可以透過一些跨行安排 在以國内銀行存款 抵押 在國内銀行的香港分行借出資金  利息還要低得多 不用尋求這些貸款 你覺得他們是否具有商業邏輯?

還有 第一信用財務集資紀錄不少 明知往績差劣 肯定中間有問題 香港很多銀行都想做上市公司生意 不知為何選一間劣績班班的公司往來 肯定是有考慮 和昨日webb 的文章千絲萬縷 你是不是還想我再討論下去?

還有 問題不是他供股 是他折讓配售新股 已經有損害權益 供股已是後續的問題 聯交所一而再 再而三不作為 容許小股東權益在短時間攤薄 是否有問題

 你們是否收了保護費 然後搬出一大堆官話然後不做事 這是對港股投資者侮辱 買中了但因公司出千 導致小股東損失 你們不受理 是否要讓小股東給騙光你們才做事

 能夠讓小股東有一個公平的方式處理某部分上市公司的違反商業邏輯有一個申辯機制是很重要 你們容忍公司有現金說自己沒有錢 跟著集資 完全沒有道理 跟著說沒問題 我覺得你還是在hea 我

除非公司確認如果現金確實因營運花光 否則不再集資。或是你們要求公司清盤 否則我會繼續投訴 直至你們願意做點事情使這些公司不再亂集資為止

我不要官腔 我要你們做事 禁止公司亂集資的行為

湯財敬上



周副總裁

我會去港交所投訴你的不作為 謝謝 並公開告知大眾你的不作為 他們是有問題 你們也是監管機構 最簡單的停牌 文件上拖 也可以吧

湯財敬上

周總裁

不要跟我說不成 你是監管機構 總可以提意見出指引

你們不是沒辦法 只是不想出辦法 怕自己未來沒飯碗 沒得跳出去幫老千吧

其實只要你對其中一兩家動手 就可以整個市場的Reputation 好起來 把細股的市場信心提升 只是看你們願不願意做 讓人濫用某些條件來騙股東錢  你覺得你引用大量官腔對我說一些我明白你們不作為的道理有用嗎?

湯財敬上


各位好:

如果你們還是不正視部分股票在資金充裕下,沒有說明充足的資金需求下,以利用港交所給予許可的範圍下,以不需用這麼大的折讓底下,集資的話,我會繼續把你們不作為的態度公開,利用群眾壓力迫你們進行一些價動,希望你們真是針對部分企業作出解釋。

最近弘海資源(65)、新昌管理(2340)已經顯著以低價集資,之後必定會進行更嚴重的動作,你們竟然視若無睹,為甚麼說不能作為就不作為,你們是否仍在hea 做?  我們小股東權益受到傷害已多年,你們不作為都算了,最近得知港交所和證監會正視小股東權益的問題,特此進行投訴,然後竟然說沒辦法監管,請問你們懂得市場的實際情況嗎,單一監管已不能對付他們,就想方法聯合起來看這個案例,還要發展出不一定的監管規則,使他們投鼠忌器,不敢進行一些過份傷害股東的行為。

千萬不能單一視之,要有大局觀,避免他們搞壞公司,進行進一步行動。你們只是在讀死書,完全不了解大賊對小股東的權益的削減,只是每一個案例在判定有沒有錯,並無看整件事中,公司無問題,但大股東使出財技,股價大跌,然後亂搞一通,把小股東的資金嚴重損害,應份大減。

如果你們還是各自為政,抱著有一天賺一天的作風,根本你們只是助長老千,所為治亂世,用重典,殺一儆百就能生效,謝謝。

最後,這封信會同時送到證監會,投訴香港交易所上市科周英傑副總裁花了我這麼多時間,帶我遊花園,解釋一些我早幾個月已經知道的事情,完全沒有進行任何行動,讓上市公司胡作非為,容許老千繼續行騙,這種行為是枉為監管機構,助長大賊的行為,我是不能原諒他的。

如果你們還是這樣的作為,我會繼續投訴每天發生案例,直至你們受理為止。

我的電話是xxxxxxx,電郵是[email protected],歡迎來電。我會押上我的所有,把這些大賊蠅之於法的一刻,才會放手,謝謝。

湯財敬上

後按:

周先生聯絡電話是(852)28403011,歡迎向他繼續查詢這家老千公司行惡,但繼續不作為之事,直到他願意把事件正視為止,謝謝。

下一步,如果他繼續不正視問題,我會把剛才的郵件送給各大傳媒,方便他們了解周副總裁縱容上市公司繼續亂集資的事實,謝謝。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49298

繼續聲討老千行為後續篇(3): 惠生控股(1340)、新昌管理(2340)、弘海資源(0065)、麒麟集團(8109)

今天筆者收到上市科周總裁的電話,因保密關係,他完全不發一言,繼續hea我,我回兩封信如下:
周先生好

剛才有電話接入 我投訴新昌管理的要點如下

1. 根據報告 去年撇帳的9000萬和原大股東有關 導致虧損 而全購價顯然低估價值 有把利益輸送予新大股東嫌疑 小股東權益有受害

2. 公司去年有現金1.2億 還了9000萬 公司不計一次性虧損應有盈利  也有營運現金流入 為何要集資7000萬? 完全不符邏輯 也沒有真的集資需要

3.配售價已比全購價低 也比全購時間的股票價格低  大股東願意損害自己權益也要集資 加上其現金水平 完全沒有一個正確理由集資 配受代理和大股東和原第二大股東有關 有圖利自己人嫌疑

4. 集資後 他們可以利用拿得股票的優勢 去進行更一步的資本操作 例如大比例大折讓供股 把小股東權益損害 如444的案例 明明股價當時有1元多 也可2供1 0.5元進行集資 這次可操作性似更大

我只希望港交所能正視以上問題  不要hea 我  我雖沒這股票很多 但只是志在要港交所正視這一種似乎合法的攤薄行為 這是不合理把股東權益攤薄的行為

歡迎隨時來電賜教 如果你們還不正視行為 我會繼續投訴 直至你們正視為止 謝謝

湯財敬上


各位好:

關於新昌管理的投訴,我再從我理解的條文角度指出問題如下:
1. 根據《收購及合併守則》(http://www.sfc.hk/web/TC/files/CF/pdf/Takeovers%20Code/Takeovers%20Code_Chi%20(Mar%202014).pdf) 25條:

附有優惠條件的特別交易
除非執行人員同意,否則在要約期內或要約已經過相當的計劃後或在有關要約截止後6個月內,要約人及與其一致行動的任何人不得與股東作出或訂立以下安排:買賣受要約公司證券或涉及接納要約的安排,而該等安排是載有不可擴展至全體股東的優惠條件的。規則25的註釋:

1.    補回差價及其他安排
附有特別條件的安排,包括承諾向股份賣方補回售價與其後任何成功要約的價格之間的差價的任何安排或任何其他補回差價的安排。作出擬接納要約的不可撤回承諾,連同在要約未能成功時出售股份的期權,亦將被視作為該等安排。

由要約人與某個與其一致行動的人訂立的安排,以便這與其一致行動的人,可根據要約人承擔所有風險及獲得所有利益的原則,購買受要約公司股份,該等安排便不受本規則25禁止。但載有給予這與其一致行動的人一項利益或可能利益(除正常開支及因持有股份而產生的費用外)的安排通常受到禁止。如有疑問,必須諮詢執行人員的意見。

根據通告,新昌管理對於前大股東進行8,230萬撇帳,變相使小股東的收購價減少,這或許是「其他補回差價的安排」,使合理收購價或遭低估,從而使不接受的小股東承擔前大股東的損失,亦使新大股東的代價減少。根據計算,這批撇帳使賣方(即前大股東)減少8,230萬負擔,以現在大股東購入新昌集團224,116,777股計算,每股折合36.7仙,所以合理之收購價應為1.497元,非1.12元。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16/1130/LTN20161130865_C.pdf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17/0329/LTN20170329114_C.pdf

2. 另外,其或許也是規避《收購及合併守則》31.3條的規則,故配售價1.09元特地有意低於要約1.12元水平,從而導致低價配售,配售代理為第一大股東及前第二大股東之聯繫人,要約期於2月3日完結,今日距要約期3個月多,所以此條應能生效:
31.3
禁止6個月內以高於要約價格取得股份如果某人連同與其一致行動的任何人持有一間公司50%以上投票權,除非執行人員同意,否則該人及與其一致行動的任何人均不可在其較早前向該公司股東作出的任何已成為或已宣布為無條件的要約的要約期完結後6個月內,以高於該項要約提出的價格,向該公司任何股東再次作出要約或向其購買任何股份。就此而言,證券交換要約的價值,須按照該項要約成為或宣布為無條件的日期的價值計算。
規則31.3的註釋:
1.   
新股發行為免生疑問,透過配售、認購或交換資產形式進行的新股發行毋須根據本規則31.3獲得執行人員同意。

從此,他已經有回補協議,低估全購價,另或許導致一致行動人配售,就算有一致行動人購買,也不用再以更高價購回股票,所以使配售價極低,從而自肥。

3. 同時,按證監會及香港交易所密切注意供股及公開發售活動公告,「在某些個案中,有關的企業行動的形式,沒有讓所有股東得到公平及平等對待。該等企業行動欠缺任何明顯的商業理據,令人質疑有關上市公司董事是否已遵從須本著股東的最佳利益行事的規定」(http://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doc?refNo=16PR137),配售和供股應引用同樣的嚴格規定視之,以使小股東權益得以保障。

根據前信第3點,「公司去年有現金1.2億 還了9000萬 公司不計一次性虧損應有盈利  也有營運現金流入 為何要集資7000萬? 完全不符邏輯 也沒有真的集資需要」,根據第2A.03條香港交易所聯交所在考慮上市發行人新股發行的上市申請時,有責任以符合市場整體公眾人士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考慮到:
1. 公司沒有明確資金需求,去年已還款9,000萬,公司有1.2億現金,2016年經營產生現金流達1.23億,卻去集資比營運現金流,還款額更少的金額,同一筆資金或許可再向銀行取得或是從經營取得,不用集資,所以可不用配售股票,沒有明確營運資金需求。
2. 公司說進行未來併購之用,但沒有明確的目標,為何不進行對公司有利益之收購後,股價上升後,再尋求融資? 要現在以低價消息未明確下進行融資?
該公司並無急切的資金需求,以證明大幅以較市價攤薄進行配股的權益乃屬必要,所以配售應予中止。

希望港交所、證監會能夠正視問題,如果不能從速處理事態,或許更多公司用同一方式去做一些過往不同的事情,繼續傷害股東權益。

周先生,請你自己想想你對條文的理解,小股東只會從自己權益的角度去想,很少直接找條文,你的專業是用條文阻止小股東關注的事項,或是把事情變得合理,不是只聽我苦水,然後不發一言,之後hea到終點,給老千發展空間,謝謝!

湯財敬上

此信已寄住證監會及上市科各組並繼續進行投訴,希望大家繼續支持,謝謝!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49435

繼續聲討老千行為後續篇(4): 新昌管理(2340)

各位好:

昨天,新昌管理(2340)發布兩張公告,內容包括
(1) 集團預期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個月將會錄得虧損。其主要歸因於隨本公司之控股股東變更後重塑品牌而導致2012年就室內裝飾及特殊項目(「室內裝飾及特殊項目」)部門收購之新昌商標可能作出之減值。該商標於2016年12月31日在本集團之綜合資產負債表所列之賬面淨值(扣除遞延稅項負債)約為港幣30,000,000元。

於2017年上半年,物業及設施管理(「物業及設施管理」)組合維持穩定發展,室內裝飾及特殊項目部門於此期間內仍未能保證可取得可與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相比之重大新增合約工程。然而,因就物業及設施管理及室內裝飾及特殊項目部門擴展新業務而招聘新管理團隊導致,本集團之經營成本而大幅增加。但是,管理層持續致力於提高本集團之經營業績。

(2) 本公司  之董事會(「 董事會  」)已知   悉新昌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新昌」)於 2017年5月22日之 公告,內容有關其未能於2017年5月18日支付  本金為300,000,000美元 之優先票據
之總額  為13,125,000美元 (約港幣102,400,000元)之半年利息。儘管如2016年年報所述,本集團已根據與新昌及其附屬公司之交易所產生在建合約工程及應收賬款之相關結餘減值評估 ,並撥備金額約港幣 90,000,000元,惟本集團亦與新昌於2017年3月27日達成還款協議 (「還款協議」),於2017年3月31日起 至2017年7月31日之 5 個月期間償還應收賬款,合共約港幣77,000,000元。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僅收到還款協議中約港幣3,500,000元(包括利息)。鑒於上述新昌之公告,本集團無法保證 於協 定期間  能收回該款  項。本集團正密切留意情況並就可能採取的維權行動尋求法律意見。同時,為擴張本集團之營運資金來源及提供合適的流動性緩充以確保本公司可繼續以投資  改善其核心業務之表現,本公司已於2017年5月14日公佈一項根據一般授權按盡力基準進行的配售新股份事項。

我就此對以下意項作出對管理層及董事作出投訴。
(1) 關於第一張公告的減值,根據所得之資料,動議改變名稱為新大股東後出現,在更改名稱後數天,即時進行重塑品牌及減值。究竟管理層是否有諮詢過任何專業意見此會導致帳面上減值,董事亦有沒有考慮此會導致所有股東損失? 在沒有取得新訂單之下,是否應該爭取擴充團隊,擴大虧損? 管理層是否有考慮對損益表的影響,是否有考慮未來之商機是否合理才作出擴充團隊之舉動? 證監會及香港交易所應該調查該公司管理層及董事是否有特意使小股東損失之情況出現。

(2) 根據第二張公告,翻閱新昌集團(404)在2016年11月20日出售新昌管理(2340)予新大股東的公告,內中有一條

「保證及承諾
賣方及本公司已根據買賣協議就(其中包括)有關新昌管理之法律地位、財務狀況、業務、營運及資產向買方作出若干慣常保證。賣方及本公司亦已作出有關(其中包括)新昌管理於買方將根據收購守則提出要約之要約期截止前進行業務之承諾。」

當時已有不少新聞說明新昌集團財務已有一定之困難,如以下當時之報導:
http://www.finet.hk/Newscenter/news_detail/5835487ce4b088fdc9009275
「處於財困的新昌集團(00404-HK),終於獲得白武士拔刀相助,向香港殼后--金利豐(01031-HK)的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朱李月華,出售旗下新昌管理(02340-HK)控股權,套現改善公司的財務狀況。而據香港《財華社》引述消息透露,人稱朱太的朱李月華這次是連環出招,除了購入新昌管理控股權外,還為新昌提供資金,應對提早贖回總值9470萬美元的可換股債券。

 

金利豐朱太2.79億港元取得新昌管理控股權

新昌今天公佈,朱李月華以總代價2.79億港元,收購新昌集團旗下的新昌管理1.69億股股份,相當於新昌管理48.58%權益,以及8000萬股新昌管理優先股,若行使相當於新昌管理18.69%擴大股本。經此一役,朱太成為了新昌管理的大股東。新昌集團股份今天下午一時復牌,受消息刺激,股價曾一度彈升11.4%至0.39港元。新昌集團表示,估計出售事項錄得賬面收益1.12億港元,將用作償還若干債務,將可加強公司財務狀況,並改善一般營運資金。


而據香港《財華社》消息,朱太除了購入新昌集團旗下的新昌管理控股權外,日前還提供資金,協助新昌應對提早贖回總值9470萬美元的可換股債券,助新昌渡過這個財政難關。新昌於11月20日公佈,於10月25日接獲通知就一筆一億美元於2017年到期之6厘可換股債券,當中可換股債券本金額9470萬美元行使認沽期權。而於2016年11月18日,

新昌已作出不可撤回的付款指示,將贖回本金連同截至認沽期權日期之應計但未支付利息,匯付予付款代理。


新昌這筆可換股債券,原本到期日是2017年11月24日,可換股價於2015年11月3日初訂為每股1港元,計及選擇權債券,潛在發行新股7.75億股股份,佔擴大股本約13.00%,集資最多1.264億美元,擬用於集團的債務進行再融資及為一般企業用途提供營運資金。結果配售予不少於六名獨立承配人。然而新昌股價不振,於2016年4月8日跌至0.51港元低位,與換股價1港元相距甚遠;然後股價突然一輪急升,新昌於2016年4月29日修訂了債券的換股價,當天股價已升至0.81港元。新昌公佈,於5月20日重訂換股價為每股股份港幣0.78元。然而於9月份,新昌被沽空機構匿名分析Anonymous Analytics狙擊,股價曾一日急挫30%,之後一直徘徊在0.36港元左右水平,沒見「起」色。」

根據當時之情況,還款困難也是當時預料到的,新昌集團亦已保證新昌管理財務作出保證,為何仍會出現還款困難? 新大股東是否真的沒有考慮新昌集團應收帳款之問題,並刻意等到收購完成後,才發佈此等壞消息,使得新昌管理之收購價遭到低估,從而使小股東受到損失? 另外,為了配售股份找個好理由,製造此等原因,並在聲稱自己考慮所有集資方案,在合理最賤價的範圍、亦較全購價低內配售新股,以打壓股價及賤價收集股權,損害小股東權益?管理層及董事是否考慮此等問題是何等不合理。港交所迫令發表公告原因仍是非常不合理。

根據證監會新推出之執法通訊,該公司管理層以上之行為已涉及犯上以下全部規則:
http://www.sfc.hk/web/TC/files/ER/Reports/Enforcement%20Reporter/Enforcement%20Reporter_CHI_24%20May%202017_final.pdf
-勢力強大的董事或高層人員(通常是公司的控制人)公然欺詐;
-公司控制人以他們個人而非公司及其少數股東的利益為先,不明白公司是一個有其本身利益的獨立實體;
-其他董事或高層人員為了順從具主導地位的公司控制人的意願,放棄履行本身的職務,或接受妥協,扮演有礙他們恰當地履行責任的角色;
-非執行董事未有發揮對執行董事的制衡作用,在履行職責時警覺性及勤勉不足,以及沒有徹底查問各項建議在商業上是否穩健和是否符合所有股東的利益;及
-董事局及高層人員沒有制訂適當的監控措施,以確保董事局知悉內幕消息及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而適當地作出披露。

希望證監會繼續處理該公司大股東刻意把公司損害小股東之行為予以關注。

垃圾周總裁,別要以為你叫公司發行這兩張公告就叫不hea,如果你不能迫令該公司以高於全購價發行新股,我仍然會繼續投訴證監會及港交所你忽視小股東權益而不作為,令香港投資者對所有這些財技高手投資的股票完全失去信心,你自己已變成老千之附庸,希望你加把勁,你的工作是需要value added,不要由我想原因給你就做事,反過來也是,謝謝!

湯財敬上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5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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