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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商界警告政府不要針對中企:中國發展不是威脅

對德國政府以保護德國經濟為名,叫停中企收購德半導體設備制造商愛思強(Aixtron)的行為,德國商界並不買賬:不僅警告政府不要提高針對中企對德企收購的門檻,還發聲強調中國發展對於德國而言“是機遇不是威脅”。

與此同時,德國中國商會亦在近日發表聲明稱,對德國政府相關部門再次幹預來自中國的正常商業投資行為表示擔憂,對其在短時間內做出自相矛盾的決定表示“不可理解”,稱德國政府有關部門不能一邊呼籲中國開放市場,一邊卻不斷為市場行為設置壁壘。這樣的保護主義傾向最終將損害德國乃至歐洲經濟。

德國商界不滿政府幹預

在傳出德國經濟部一周之內插手兩項中國企業收購案的消息後,德國經濟界大佬們坐不住了。

就在上周,加布里爾領導的經濟部決定重新審查中國企業對德照明燈企業郎德萬斯(Ledvance)的收購案。此前,德國政府還撤回了中國企業對愛思強的並購許可。

似乎從庫卡開始,現在又是愛思強,當有中企計劃收購德企時,總會波及到政界,而討論的焦點則是關於關鍵專業技術是否會從德國流向中國,從而造成國內技術流失。實際上,在《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多年的采訪中,這一問題一直占據德國輿論界的核心,只不過在以前,這一議題多集中在中德合資企業在華成立時,德國技術會否過度轉移給中方。

此次,德國經濟界正式警告政府,不要在德國提高針對中國人進行企業收購的門檻。“我們不想改變或者強化目前的外貿法,令其在調查外國投資方面的能力得到強化。”德國經濟亞太委員會主席林哈德(Hubert Lienhard)表示,“到目前為止,只有在可能會威脅到公共安全或者公共秩序時,才應允許政府對外國投資進行審查。”

而一想到因為其他人限制外資,德國也應該限制對外資的開放度這種說法,“我想這不是正道。”林哈德表示,德國和歐洲都應當維持投資自由。

德國工商大會主席石偉策(Eric Schweitzer)亦對德國經濟部的行為提出了批評,稱德國不能一邊依賴自由市場,又一邊關閉自己。

事實上,德國在中國已經有大量投資,但中國在德投資量本身仍少。“德國在中國的投資總量超過600億歐元,存量較大,但中方在德國的投資不過在20億~30億歐元而已,中國對德投資有助於兩國貿投平衡。”石偉策表示。

林哈德亦稱,目前中德在市場開發方面的不同意見可以通過對話解決,“我們需要中國,中國市場仍然需要西方企業。這也是為什麽我們討論市場準入和產能過剩問題的原因。”

“但這同德國對中國企業開放市場沒有矛盾。”他表示,中國在可預見的未來,對於德國企業來說,將始終是最佳銷售市場,而且中國經濟轉型為德國企業帶來了新機會,“中國發展對我們而言是機遇,不是威脅。”

德國中國商會亦在聲明中指出,中國福建宏芯基金收購德國愛思強公司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正常的企業間行為,德國政府的介入給收購增加了阻力。政策的不可預見性和不確定性將影響德國的投資環境,給投資者帶來損失,也將影響政府公信力。

德國政界的貿易保護主義苗頭

據記者了解,包括石偉策等60位德國商界大佬,也將隨德國副總理兼經濟部長加布里爾一起於10月31日訪華。在5天的行程中,加布里爾將到訪北京、成都和香港,並同中國領導人進行雙邊會談。

與商界相比,作為社會民主黨領袖,又面臨2017年德國大選的壓力,不僅在中國企業投資方面,包括在一系列涉及自由貿易方面的話題上(譬如兩洋貿易),加布里爾自2016年下半年開始都發出了貿易保護主義之聲。而早在中國企業收購德國機器人制造商庫卡公司時,加布里爾就強烈表達了他的不滿。有分析指出,在選舉之年,敲響貿易保護主義大鼓可以吸引選票。

此次在行前,加布里爾不僅接受了德國媒體的采訪,又在德國媒體上親自撰文,還派出經濟部副部長接受英國媒體采訪,以強烈的媒體攻勢宣告:即將向中方為德國企業討個說法。

加布里爾表示,歐盟企業在對待中國投資者的投資要求時具有歧視性,“但是中國卻在這邊開展了‘買買買’之旅,拿著一個感興趣企業的長單子,並對於有戰略重要性的關鍵技術有清晰的目的。”

德國經濟部副部長馬赫尼克(Michael Machnig)在接受英媒采訪時則表示,德國懼怕中資對德企的收購背後,是中方希望得到德國的技術。“我們需要有授權來調查那些交易,是不是因為產業政策或希望得到技術轉移所導致的。”馬赫尼克表示,“如果必須,在一些非常例外的情況下,也許我們不會允許這種交易。”

集中了許多德國高科技產業的巴伐利亞州的州官員亦有人發聲附和加布里爾的看法。巴伐利亞州州農業部長埃格爾( Ilse Aigner)就表示,為了防止更多德企被尚不具備市場經濟制度的國家收購,德國必須制定新規則。

日前,針對德方行為,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在28日例行發布會上表示,近期不少媒體都十分關註德國方面的一些政策調整。有評論認為,開放的德國享有了諸多好處,而政府部門的幹預會給德國經濟形象和投資環境帶來消極影響。

“我們之前也說過,中國政府一貫鼓勵中國企業按照市場原則和國際規則、在遵守當地法律的基礎上開展對外投資合作。”陸慷表示,“我們也希望有關國家能夠為中國企業赴當地投資提供公平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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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麽多美歐資本都沒問題,為何德國人只針對中資

11月2日,中國駐德國大使史明德在《法蘭克福匯報》發表的署名文章《支持貿易自由化,反對保護主義》中指出:“相較於美國及歐洲在德投資並購,中國無論從數量,還是金額上並不突出。讓我們困惑的是,德國國內為何對美歐對德投資並購不持任何質疑或憂慮,對中企卻要強化審查,並試圖從歐盟層面加以限制。”

在上周,德國經濟部在一周內叫停兩起中資並購,不僅中企收購德國半導體設備制造商愛思強(Aixtron)案遭遇審查危機,另外一家中企中國三安光電對德國照明巨頭歐司朗子公司朗德萬斯(Ledvance)的收購也被叫停,德方並趁德國副總理兼經濟部長加布里爾本周訪華之際,希望向中方表達市場對等開放的要求。

德企愛思強

但實際上,中方指出,中資企業在德國出現並購狂潮、增速快的主要原因是基數太小:目前中國對外直接投資存量約1.1萬億美元,對德投資存量不足80億美元,僅占0.7%,還有很大上升空間。與之相比,目前德企在華共8000余家,累計投資超過600億歐元。

特別令人感到諷刺的是,在加布里爾等人指出德國企業在中國並沒有得到平等市場準入待遇之時,根據有關數據顯示,今年頭9個月德在華投資增長120%。

11月2日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在例行記者會亦指出,據了解,近年歐洲對華投資額持續攀升,當前歐洲在華投資存量遠大於中國對歐投資規模。德國在華企業多達8000余家,中國在德企業不到2000家,而中國人口是德國人口的16倍。

為何就針對中資?

中資進入德國乃至歐洲的歷史較短,與發達國家相比,從數量或資金總量上都無法相提並論,這令人對德國此次針對中資的一系列行為感到困惑。

史明德指出,他作為中國駐德國大使,“對德國國內日益明顯上升的保護主義傾向深表憂慮”。

他並援引數據指出了目前中德在互相投資中的實際情況。

“目前德企在華共8000余家,累計投資超過600億歐元。今年頭9個月德在華投資增長120%。”史明德指出,目前中國對外直接投資存量約1.1萬億美元,對德投資存量不足80億美元,僅占0.7%,還有很大上升空間。

同時,中國對德投資存量占德吸引外資總量的極小部分,僅為0.3%,僅相當於德國對華投資的十分之一,雙方建立雙向均衡的投資關系,符合雙方利益。史明德表示:“令人不解的是,中國對德投資剛處於起步階段就遭遇限制,這顯然不利於兩國經貿和投資合作的健康發展。”

10月31日,中國外長王毅在北京同法國外長艾羅共見記者時,應詢就近期外界對中國投資環境和中國企業對外投資出現的一些不實議論作出回應時亦表示,中方一貫歡迎外國企業來華投資興業。這是中方的既定政策,也符合經濟全球化潮流。

王毅指出,中國仍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簡單地以高度發達國家的標準來判斷和衡量發展中國家的投資環境,缺乏科學性和可比性。而如果在發展中國家之間進行橫向比較,中國市場開放的速度、幅度顯然都名列前茅,已是最開放的發展中經濟體之一。

德國貿易保護主義擡頭?

史明德指出,中國政府開放之大門只會越來越寬。但另一方面,從近期德方出臺的措施看,德國一方面要求別國開放市場,自己卻在關閉市場。德國正在向中國和外界發出錯誤的信號。外界猜測貿易保護主義在德國是否正在擡頭。

商務部發言人沈丹陽在11月2日的發布會上也表示,註意到了德國政府日前關於撤銷中國企業並購德國愛思強案的決定。

“近年來,中國對德投資合作發展迅速。中資企業投資為當地創造了上萬個就業崗位和大量的稅收,也為德國企業拓展海外業務帶來了資金和市場渠道。中國對德投資雖增長較快,但總量依然不大,德國一些政府官員和民眾擔憂中國企業赴德投資並購會把德國的技術和工作崗位轉移走是不必要的。”沈丹陽指出,很多中國企業在德成功並購案例均證明了這一點。

他還表示,我們希望,德方重啟對該並購案的安全審查僅為個例,不代表德改變其經濟政策。因為這一舉措將不利於中德雙向投資的健康發展和經貿合作大局。

“我們尊重各國在其法律框架下開展安審,同時也希望在安審中提高透明度,明確判斷標準,給予各方投資者平等待遇。”沈丹陽表示,希望德有關方面能理性思維,客觀對待企業的商業行為,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為中國企業在當地開展投資活動創造良好的氛圍,促進中德雙邊經貿合作健康發展。

需要提到的是,盡管此次德國政治界對於限制中資收購顯得過於“主動”,且由加布里爾主導的德國經濟部正在努力推動歐盟層面修改法律,強化對外商投資審查,以便成員國政府在特定情況下有權阻止非歐盟資本收購本國企業,但這一行為並未受到德國企業界的歡迎。

繼德國經濟亞太委員會主席林哈德(Hubert Lienhard)等人警告政府不要提高針對中企對德企收購的門檻,並強調中國發展對於德國而言“是機遇不是威脅”之後,德國戴姆勒公司總裁蔡澈在接受德國《商報》專訪時亦指出,誰來決定不受歡迎投資者的評判標準呢?德國經濟的強大就在於經濟和國家在很大程度上彼此分隔,要保持這種分隔,而調控式的幹預不會帶來成功。

蔡澈稱,戴姆勒公司在中國迄今沒有受到歧視,也沒有感到供應商被中國企業收購後有何不利影響。他並指出面對中國需要耐心等待。不久前人們還在談論中國進行剽竊和抄襲,這是胡扯:中國現在培養的工程師比德國還多,加強專利保護已是出於自身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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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科技公司針對中國網絡安全新規提交反對意見

11月7日,我國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這是中國第一部有關網絡安全方面的法律。 但是,有多家美國技術公司對中國的新規定提出反對意見。

​12月2日,據《華爾街日報》報道,微軟、英特爾、IBM等公司提交了反對意見,稱這將加大代碼流入競爭對手或犯罪分子手中的風險,而且可能也無法保證可防黑客攻擊。

報道稱,中國要求軟件公司、網絡設備制造商和其他技術公司對中國當局展示他們的源代碼,以證明其產品不會受到黑客的攻擊。具體地說,技術公司必須提供運行其產品的軟件源代碼,設計細節,以便中國有關部門可以檢查是否有黑客可以打入的安全漏洞或後門,中國的網絡安全必須達到“安全和可控”的標準。

科技公司不願交出其源代碼,稱這將加大其代碼流入競爭對手或犯罪分子手中的風險,而且可能也無法保證可防黑客攻擊。

微軟稱,共享源代碼本身並不能證明有能力做到安全和可控,而只能證明源代碼存在。而英特爾表示,強迫芯片生產商披露其產品細節的規定將損害技術創新並降低產品的安全等級。

微軟、英特爾和IBM是對規定草案作出回應的最大的美國公司,其他作出回應的還包括一些安全專家。科技公司認為,在中國監管部門認定其專利技術屬於安全可控的過程中,這些公司被迫披露的技術細節過多,這是它們感到不滿的原因之一。

史密夫斐爾律師事務所的高級律師James Gong表示,雖然美國公司提出各項反對,但它們不太可能因網絡安全要求而離開中國市場,因為龐大的中國市場非常重要。該律師事務所為西方客戶提供中國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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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擬針對優步等非法經營加大處罰力度 可勒令歇業

針對優步(UBER)等公司在臺違法經營,臺立法機構交通委員會7日初審通過相關修正案,將違法經營汽車運輸業者罰款,從現行的5萬元(新臺幣,下同)至15萬元,大幅提高至10萬元以上至2500萬元以下,可勒令歇業,並設檢舉獎金制。

臺交通主管部門負責人當日在立法機構說,修法後,針對違法經營公司的罰款將從百萬元起,對於司機個人部分罰款會比較低。重罰優步不是目的,是要顯現政府導正優步合法的決心。

優步在臺開展業務以來,一直被列為違法營業,臺相關管理部門雖一再批評優步在臺沒有“納管、納稅、納保”,並開出上億罰單,但也無具體有效措施,依然阻擋不了其發展勢頭。上月,優步更在臺北等地推出機車送餐服務。

針對修法,有少量優步司機7日上午駕車在臺立法機構周圍發起“為自己發聲,長鳴喇叭10秒”活動,表達抗議,而優步則登廣告批評臺打擊共享經濟。

此前,為應對優步的沖擊及規範市場,臺交通部門在10月底修正通過多元化出租車相關法規。按規定,四門以上轎式小客車等都能申請當作多元化出租車,但車身不能是黃色以區別於一般的出租車,不能設置車頂燈,並要通過預約或特約排班,不能在路上巡回攬客。據介紹,多元化出租車方案可望近期先在高雄、臺北等城市率先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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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渾水回應:針對輝山乳業 還有後續報告陸續發出

在連續發布兩份報告後,渾水資本研究部總監Carson Block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獨家采訪時回應稱,針對輝山乳業(06863.HK)的回複,渾水未來會陸續發布報告,而Carson Block對於已掌握證據胸有成竹。

雖然遭遇強勢做空,輝山乳業的股價卻仍舊屹立不倒。有市場人士分析,由於輝山乳業散戶手中的籌碼太少,維持公司股價穩定較容易實現。

渾水稱輝山回複牽強

Carson Block稱,在2014年就發現輝山乳業存在問題,但當時輝山乳業的股價已經開始下跌,下跌幅度大概在20%至30%,當時他認為,這並不是一個適當的時機,於是先擱置了這個項目,直到今年上半年,渾水發現了輝山乳業用奶牛融資租賃的新聞。

據彭博報道,今年5月擁有全國最多牧場的輝山乳業計劃將大約四分之一的牧群—— 約5萬頭奶牛以10億元人民幣(1.52億美元)的價格出售給廣東粵信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然後再租回來。

渾水認為,這顯示輝山乳業可能面臨資金流緊張的問題。同時,當時輝山乳業的股價也處於高位,Carson Block判斷這是一個合適的時機,於是在2016年夏天著手啟動對輝山乳業的研究項目。

Carson Block稱,輝山乳業對渾水報告的每次回應都很及時,他個人覺得,這說明公司一直很擔心沽空機構會發報告來找他們的麻煩,而這次輝山乳業的反應如此迅速,不排除公司是有備而來。不過,他也告訴本報,渾水接下來會有更多的後續報道。

在輝山乳業16號深夜的第一條回應中,稱公司2013至2014財年、2014至2015財年及2015至2016財年,公司的苜蓿草產量分別達到14萬噸、13.4萬噸及8.5萬噸,而在過去3個財年內,每年向外部供應商購買約1萬噸苜蓿草,外購量占公司苜蓿草/燕麥飼料供應需求約4.3%至9.2%。

對此Carson Block稱,這樣的回應這絕對是撒謊,因為渾水是通過訪問輝山乳業廠房內部的工作人員發現,牧場的大部分苜蓿草都是從第三方進口的,除此之外,渾水還掌握輝山乳業進口苜蓿草的船運記錄。

渾水在報告中稱,輝山乳業的牧場涉嫌資本支出欺詐,而該牧場的資本開支誇大了8.93億元至16億元。在輝山乳業的回應中,稱公司在使用的牧場數量增加31座並擁有22座在建牧場,各牧場的平均資本支出(包括建設成本以及機器及設備費用)約為6000萬元,而Carson Block稱,所有22座在建牧場在會計報表中都已經以“Construction in process”的項目呈現,意味著輝山的資本開支的誇大是有根據的。

另外,Carson Block提出,輝山乳業所稱在2015年8月,公司控股股東楊凱收購牧合家以開展其個人的牛肉業投資,實際上早在2013年的工商局年度報告中,已經可以看出來輝山乳業早已控制了牧合家。因為當時牧合家的地址和郵箱都跟輝山一致。

不過,彼時的牧合家並不叫這個名字,而是叫阜新藍月亮食品有限公司,自從2014年以來,這家公司改名4次,才變成現在的牧合家,過程極為複雜。

根據渾水報告,牧合家前身是阜新藍月亮食品有限公司,2014年更名為遼寧福大牛業有限公司,2015年再次更名為牧合家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初更名為彰武福大牛業有限公司,之後又改為遼寧牧合家牛業科技有限公司。

不過,《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查閱工商信息發現,牧合家畜牧科技有限公司註冊地址在上海市靜安區南京西路,公司成立於2016年6月24日,註冊資本5.98億,公司法定代表人、經理、董事長都是楊凱。

目前有4個股東,分別是自然人張召友、沈陽華寶投資有限公司、遼寧德佳肉牛產業投資管理中心,以及贏德股權投資合夥(以下簡稱“贏德股權”)。目前這家公司股權被大量質押融資。在成立5天後,沈陽華寶、贏得股權、張召友就分別質押了3億元、1.2億元、3000萬元給渤海證券。

最後,Carson Block稱,渾水的主要研究對象有三類,有的公司很明顯在欺騙投資者,這是其中一種;但有的公司則可能合法合規,卻利用法律、會計的漏洞,誇大其詞,誤導投資者,讓投資者無法理解公司,這又是一種;或者有的公司看上去很有價值,吸引很多投資者,實際上價值已經太高了,渾水都會通過他們的報告加深投資者對這些公司的理解。

股價不跌反升

在渾水12月16日中午發布第一份報告以後,輝山乳業股票自16日上午11點12分起短暫停牌,股價報2.75港元,跌幅2.14%,盤中一度下跌4.3%,至2.69港元,創下52周新低。直至12月16日深夜,輝山乳業發布澄清公告。

然而,耐人尋味的是,在渾水兩次拋出報告,稱輝山乳業造假以後,輝山乳業的股價仍舊屹立不倒,在周一開盤後,股價曾經升超過2%,全日收報2.8港元,而在周二,輝山乳業的股價也仍舊在上漲,收盤價2.82港元 全日升0.71%。

Carson Block稱,盡管在報告發布以後,輝山乳業的股價並沒有太大的漣漪,但其實對於輝山乳業來說,市場上並沒有很多真正的買家,要頂住股價並不難。而從12月20日的成交量來看,公司的成交股數為3711萬股,成交金額為1.04億港元。。

另一方面,Carson Block稱,在香港市場上,有一些主席、董事長持股量可以達到75%,剩下25%的股權在市場,就意味著可以用很少的錢操縱股票市場,影響股票價格,這就是香港市場的特點。

巧合的是,就在2016年12月16日,輝山乳業控股股東楊凱透過其持有90%權益的冠豐有限公司從市場上購買了2476.6萬股普通股,動用資金約5000萬港元,令其持股量增至73.06%,同時也讓市場上流通的貨量進一步減少。

豐盛資產金融資產管理部分析員馮宏遠對《第一財經日報》分析稱,從輝山乳業上市開始,就一直有壞消息在市場上傳來傳去,但輝山乳業的股價一直都沒有出現大起大落。而最近,很多沽空機構的報告也變得沒有那麽準確,所以渾水的報告內容是否屬實,都很難判斷,畢竟奶牛的產奶量究竟多少,要判斷起來確實困難。

不過,很多在香港上市的內地民企,過去一直在靠股權質押融資,馮宏遠稱這里“水很深”,如果股價上升就相安無事,如果股價跌,很容易就出現連鎖反應。而從大環境來看,目前內地資本流出壓力很大,加上資本流出變得更困難,所以未來這類民企風險爆發的可能性可能會增大。

另有市場人士透露,楊凱還是恒發洋參(00911.HK)的股東。記者查閱公開資料發現,截至2016年2月4日,楊凱持有恒發洋參共12.33億股,占已發行股本比例6.16%,但在2月4日,楊凱就在場外以0.068港元的價格,賣出了11.33億股份,共套現7704萬港元,而楊凱持有的恒發洋參股份僅剩下1億股,占已發行股本比例0.5%。

恒發洋參對於很多市場人士來說並不陌生,這支股票是香港市場上著名的“老千股”,今年1月28日,恒發洋參的股票一開市就急速下跌,半小時內股價急跌94%。今年9月27日,恒發洋參宣布正式更名為前海健康,目前股價0.14港元,而這只股票在2014年6月27日上市時,上市價為1.98港元。

(本報記者王娟娟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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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近期全球三分之一的貿易調查針對中國

12月7日,阿根廷在1天內對中國鋼管等5項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12月9日,歐委會對原產自中國的耐腐蝕鋼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

......近期,其他國家對中國發起貿易調查等新聞屢見不鮮。

26日據央視報道,從商務部了解到,2016年,全球經濟複蘇乏力,貿易保護主義擡頭,我國面臨貿易摩擦成為新常態。據世貿組織統計,2016年世貿成員發起的貿易救濟調查月均數量達到2009年以來最高點,我國已經連續21年成為遭遇反傾銷調查最多的國家,連續10年成為遭遇反補貼調查最多的國家,近期全球有三分之一的調查針對中國。

2016年全年(截至12月21日),共27個國家(地區)對中國發起貿易救濟調查117起,平均每3天一起案件,涉案金額總計139.8億美元,案件數量和涉案金額同比上升了34.5%和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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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強解讀輸配定價新法:中國史上首個針對自然壟斷電網的定價法

1月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對外公布了《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了建立獨立輸配電價體系,規定了輸配電價的計算方法,建立了激勵約束機制。

《辦法》創新性地引入激勵性管制理念,建立對電網企業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辦法》規定,實行費率上限管控,材料費、修理費、其他費用等高出上限部分不計入輸配電價;強化投資約束機制,電網投資與電量增長、負荷增長、供電可靠性不匹配的成本費用暫不予納入輸配電價,抑制電網過度投資;建立投資定期校核機制,防止電網企業虛報投資,當電網企業實際投資額低於規劃投資額時,對差額投資對應的準許收入的70%予以扣減,反之,差額投資對應的準許收入不再上調;建立成本節約分享機制,規定企業實際借款利率、線損率低於政府核定標準的,節約部分按1:1由企業和用戶共同分享,調動企業降成本的積極性;建立與供電可靠性和服務質量掛鉤的輸配電價調整機制。當供電可靠率、服務質量等達不到規定標準的,相應扣減電網企業準許收入。

此外,為平穩推進輸配電價改革,《辦法》建立了平滑機制。監管周期內新增投資、電量變化較大的,應在監管周期內對準許收入和輸配電價進行平滑處理;情況特殊的可以平滑到下一周期。

此次出臺的《辦法》與之前發布的《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辦法》共同構成了對電網企業的成本價格監管制度框架。

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制定出臺《辦法》,有利於加快電力體制改革總體進程,推動有序放開競爭性環節定價、有序向社會資本放開配售電業務、有序放開公益性和調節性以外的發用電計劃,加快構建主要由市場配置電力資源的體制機制,還原能源商品屬性。

《辦法》公布後,第一財經記者第一時間專訪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請他梳理此《辦法》的亮點與影響。

第一財經:此次《辦法》中的亮點有哪些?

林伯強:這是我國歷史上第一個針對超大網絡型自然壟斷電網行業的定價辦法,亮點主要是明確了科學透明的輸配電價體系,為電力市場的改革走出了最重要的一步。

根據“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原則,《辦法》所明確的就是中間的成本,為“放開兩頭”提供重要改革基礎。

具體的輸配電價核定方法和企業的激勵約束機制都是圍繞輸配電價體系而展開的。

具體的核定方法比較有系統性,規定了折舊費、有效資產、準許收益率等指標的核定原則和標準,又明確規定了不得計入輸配電價定價範圍的成本費用、資產;對電網企業的激勵約束機制明確了電網企業既不能多投,也不能少投,節約部分按1:1由企業和用戶共同分享,建立了分享機制,等等。

第一財經:《辦法》出臺和執行的難點有哪些?

林伯強:由於歷史的原因,初始的輸配電價核定應該很不容易。

截至目前,發改委已核定了十二個省份的輸配電價,這是《辦法》出臺的基礎。還有十多個省份今年可以全部核定完成。

目前輸配電價核定是個博弈,實際上是“討價還價”的過程。以往政府對電網的成本也是管理的,由於歷史上的電網投資很大程度上主要政府行為,主要通過投資項目進行核定成本,電網通過上網和終端電價的差價獲得利潤。今後有了一個科學透明的輸配電價體系,管理輸配電價比較容易了。

辦法可能還需要進一步細化並在今後的執行中加以完善。比如激勵約束機制中,還有一些因素比較難以界定,具體到比如上線管控、回報率、過度投資等,上線管控怎麽定,什麽樣的投資算是過度投資,這些難界定的因素需要進一步細化說明,在未來實踐的過程中摸索經驗,並相應進行修正。這對政府作為監管方來講,是很大的挑戰。

但不能說政府完全沒有經驗,以往政府也核定電網成本,這次只是換了一種相對市場化的方式而已。

第一財經:核定輸配電價後對電力價格的下行有沒有影響?

林伯強:目前來說,一些地方輸配電價下調了一些,但不是全部所有的省份核定的輸配電價都下調了,所以電力價格整體上可能會下調一些,但不能指望從核定輸配電價這個過程中掙出很大電價下調空間,真正對電價有大幅度影響的,應該來自今後的電力市場競爭和交易。

第一財經:此《辦法》在費用方面規定這麽細致,但市場環境會經常變化,一些核價標準如何能實現動態更新?

林伯強:輸配電價一旦核定,動態主要還是針對增量部分,動態更新相對現在核定輸配電價核定,應該會比較容易些,每年投資增量多少,增量部分按照合理的成本和回報就可以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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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中國資本外流管控針對的是短期投機性資本流動

商務部副部長王受文在6日召開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中國控制資本外流措施是針對短期投機性資本流動的,對於合法經營、合法匯出收入的外資企業沒有影響。通過這樣的管理措施,使大家有一個更好的預期,有了更好的預期就能夠控制風險。並表示,開放敏感領域時將先放到自貿試驗區里進行測試。

商務部副部長王受文答記者問

問:目前中國政府加大力度控制資本外流,一些專家認為,從長期的角度來看,這些措施不利於吸引外資,因為一些外資企業擔憂得到投資回報也不能海外送金,你怎麽看待這些問題呢?

王受文:謝謝你的提問。剛才我講到,習近平主席說了,我們利用外資有三個不變,即中國利用外資的政策不會變,對外商投資企業合法權益的保障不會變,為各國企業在華投資興業提供更好服務的方向不會變。

外商投資企業在中國的合法利益得到保護,這是法律的規定。他們在中國的合法利益,他們的合法經營行為,比如他們來中國投資,增資或者減資,他們有利潤要匯出,這些都是合法的利益,法律規定不受影響。

剛才你提到中國政府為了控制資本外流,采取了一些措施,我想你也非常清楚,這些措施是針對短期投機性資本流動的,對於合法經營、合法匯出收入的外資企業沒有影響。

我相信這位記者應該註意到,12月9日的時候,外匯局專門有一個聲明,凡是外商投資企業在中國合法的業務收入的匯出,增資減資活動都不會受到影響。我相信通過這樣的管理措施,使大家有一個更好的預期,有了更好的預期我們就能夠控制風險,如果能夠很好的控制風險,中國的經濟就會更好的發展,中國經濟更好的發展,對外資企業來說是有利的,對世界也是有利的。謝謝。

問:第一個問題,王部長您說到,預計2016年全年實際使用外資的水平與2015年基本持平,但是我們看到2015年比上年上漲6.4%,所以我們想請問這個基本持平應該怎麽理解?是也會達到6.4這個水平嗎?畢竟前11個月只有3.9%,離6.4%的差距還是比較大的。第二個問題,剛才您也講了我們吸引外資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擴大開放,我們也看到,接下來要開放的這些行業相當多是敏感性的,包括一些非常規的采礦業,包括電信、教育等等一些非常基礎性的,我想問如何平衡擴大開放跟保障國家安全之間的關系?很多外資也擔心,可能到時候臨門一腳時,還是會被以安全為理由拒絕,您怎麽來看外資的這種擔心?謝謝。

王受文:謝謝你的提問。去年吸引外資的規模和2015年持平,前年增長6.4%,我覺得去年吸引外資可能不會增長那麽多。我們說整體規模基本上持平,也就是增長幅度在百分之零點幾,大概會是這樣的水平,現在的數字還沒有最後出來。盡管如此,我剛才已經講到,我們的結構是優化的,這一點是令我們感到欣慰的。

關於第二個問題,確實在我們進一步擴大開放時,一些敏感行業也會進入到開放的領域。我們講,現在改革開放進入到深水區,你講得非常到位,在開放的時候我們要確保既對外開放、吸引外資,同時也要確保安全可控,確保風險可控,這是底線。怎麽來做到兩者的平衡呢?因為中國是一個非常大的經濟體,中國政府采取的措施,前不久大家可能看新聞也看到了。習近平主席專門對上海自貿試驗區建設有一個重要的指示,他在指示中講,建設上海自貿試驗區是黨中央、國務院在新形勢下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一項戰略舉措。這個戰略舉措是什麽意思呢?在這些敏感領域開放的時候,我們先放到自貿試驗區里進行測試,如果測試效果很好,放寬了準入,市場主體發揮了作用,推動了經濟的發展,同時風險可控,那麽我們就進一步在全國推廣。如果風險比較大,風險不可控,或者開放會影響到國家安全,我們就會在試驗之後給它緩一段時間來考慮擴大,或者再做一些調整。

國家安全審查在全世界都是一個慣例,我們發展經濟不能夠損害國家安全,這也是國際上共同的認識,我們通過自貿試驗區的壓力測試,通過進一步完善我們的國家安全審查制度,我相信我們能找到一個比較好的平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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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當競爭法24年首次大修 增加針對互聯網行業條款

22日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6次會議今天上午在北京舉行。會上,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首次提請會議審議。這也是反不正當競爭法施行近24年來的首次修訂。

現行《反不正當競爭法》從1993年12月1號開始施行,共5章33條。修訂草案共35條。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修改:

第一,對哪些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了準確界定。

草案明確,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如果經營者違反這些規定,以不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競爭秩序,則構成不正當競爭。同時,草案還增加了兜底認定條款,對於嚴重破壞競爭秩序、確需查處的市場交易行為,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應當認定為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意見,報國務院決定。這就為查處未來可能出現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

第二,針對實踐中一些突出問題,草案補充、完善了應該禁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規定。

比如,商業賄賂方面,除交易相對方以外,草案還規定經營者也不得賄賂可能影響交易的第三方。同時,除非有證據證明屬員工個人行為外,經營者的員工利用賄賂為經營者謀取交易機會或者競爭優勢的,應當認定為經營者的行為。另外加強了對商業秘密的保護。增加商業秘密權利人的員工以及前員工侵犯商業秘密的情形,還增加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律師、註冊會計師等專業人員對其履職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也負有保密義務。增加了互聯網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條款。這部分內容在此前修訂的過程中備受關註。

草案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在互聯網領域從事影響用戶選擇、幹擾其他經營者正常經營。比如,未經同意,在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中插入鏈接,強制進行目標跳轉。實際上,該種行為屬於典型的流量劫持。

又比如,誤導、欺騙、強迫用戶修改、關閉、卸載他人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在2010年騰訊訴搜狗不正當競爭案例中,搜狗拼音輸入法軟件通過彈出窗口方式,誘導用戶在“修複”輸入法時刪除QQ拼音輸入法在語言欄上的快捷方式,就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此外還包括幹擾或者破壞他人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的正常運行;惡意對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服務實施不兼容等等。

另外,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中還有幾處修改,首先理順了與其他相關法律制度的關系,刪除了反壟斷法、招標投標法等法律中已有的相關規定。同時,為了與商標法相一致,增加規定,將他人註冊商標、未註冊的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中的字號使用,誤導公眾的,也屬於不正當競爭。

其次,完善法律責任的有關規定,包括明確民事賠償責任優先的原則,加大了行政處罰的力度,增加了對違法行為人的信用懲戒。

按照預訂日程,常委會將在本周五分組審議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對草案提出修改和完善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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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角度看互金監管 這可能是對超級大V的針對性限流

來源: http://www.iheima.com/zixun/2017/0904/164961.shtml

換個角度看互金監管 這可能是對超級大V的針對性限流
洪言微語 洪言微語

換個角度看互金監管 這可能是對超級大V的針對性限流

用新角度來解讀互聯網金融。

來源 | 洪言微語(ID:hongyanweiyu)

文 | 薛洪言

近日,知乎300大V被挖走事件鬧得沸沸揚揚。關於事件本身的解讀已經很多,這里不再贅述。在筆者看來,事件發生後,知乎大V們在知乎同名問題下的集體“陳情”更有意思,主要的訴求便是請求放松“流量限制”。沒錯,是針對大V們的流量限制,大V們的動態,關註的用戶往往看不到。知乎官方雖然一直否認,但綜合各方消息來看,限制應該是存在的。

看上去並不合情理,大V既是平臺的優質用戶,更是重要的流量來源,平臺好好服務還來不及,為何出此“下策”呢?

原因其實不難理解——流量是有限的,用大V的流量去扶持更多的中小V,更符合平臺的利益。

現在,我們回到互聯網金融領域。

8月4日晚間,央行發布《中國區域金融運行報告(2017)》,在《促進互聯網金融在創新中規範發展》的專題中,首次提出:

“探索將規模較大、具有系統重要性特征的互聯網金融業務納入宏觀審慎管理框架,對其進行宏觀審慎評估,防範系統性風險。”

對此,筆者曾第一時間做過解讀,認為監管機構開始從關註互聯網金融行業亂象等迫在眉睫的具體風險,上升到更為中長期的潛在風險管控層面,某種程度上,意味著目前互聯網金融領域的風險已經整體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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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只有迫在眉睫的風險已整體可控後,監管才有更多的精力用於中長期潛在風險的防控。2015年下半年-2017年上半年,監管的重心是專項整治,以具體風險隱患為著眼點,以行業內中小平臺為主要對象,畢竟平臺越小,發生具體性風險的概率越大。而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宏觀審慎監管,則以行業內龍頭為主要對象,平臺越大,所具有的宏觀影響和風險外溢效應越大。

借著此次知乎事件的啟發,我們會發現,事件也許有另外一種解讀,那便是對互金領域的超級巨頭實施限流措施。

很多事情都是相通的,既然知識平臺可以為了整體社區生態對大V限流,監管機構為搭建完善的金融生態,為何不能對生態內的超級大巨頭實施限流呢?

回過頭來看近兩年的互聯網金融監管,無論是“小額普惠”的整體定位,還是上述專題中“探索將規模較大、具有系統重要性特征的互聯網金融業務納入宏觀審慎管理框架,對其進行宏觀審慎評估,防範系統性風險”的窗口指導,政策出發點是防風險,但實施起來很多都有限制超級大V的效果,這就為中小機構提供了更多的發展空間。

先來看第三方支付領域,無論是2015年底《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出臺,還是2016年相繼補充出臺的單一賬戶交易筆數和限額的限制,抑或是推動網聯平臺的上線,從效果上看,都是一邊限制超級大V,一邊利好中小支付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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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理財領域,先是《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網貸平臺小額普惠的定位,斬斷了其與傳統金融體系的資產紐帶;之後是強力限制大額標,下架交易所合作理財產品;連明星產品余額寶的用戶可購買余額,也是一降再降。從效果上看,也限制了超級大平臺的形成。

消費金融領域,天然便符合普惠金融定位,監管著墨並不多,但對放貸機構的資金來源和杠桿率問題一直密切關註。曾於2016年下半年收緊場內消費金融ABS發行,近期則對巨頭熱衷的聯合貸款模式表示關註。

互金領域為何也要對超級大V采取限流措施呢?

原因還是在於網絡效應,若不進行限制,則中小機構空間會受到擠壓,何談生態的建立。

2013年以前的金融業務,以線下物理渠道為主,只要有網點便有業務,網絡效應並不明顯,大中小微型金融機構相安無事,金融生態相對健康可持續。銀行業便是典型的例子,4000多家機構,多年來相安無事,四大行雖然塊頭大,但並未出現真正的超級巨頭。下面是銀監會的數據,供大家參考:

“截至2015年底,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3家政策性銀行、5家大型商業銀行、12家股份制商業銀行、133家城市商業銀行、5家民營銀行、859家農村商業銀行、71家農村合作銀行、1373家農村信用社、1家郵政儲蓄銀行、4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40家外資法人金融機構、1家中德住房儲蓄銀行、68家信托公司、224家企業集團財務公司、47家金融租賃公司、5家貨幣經紀公司、25家汽車金融公司、12家消費金融公司、1311家村鎮銀行、14家貸款公司以及48家農村資金互助社。截至2015年底,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共有法人機構4262家,從業人員380萬人”。

互聯網金融領域的業務依托於場景,且主要在線上完成,便容易產生網絡效應,形成超級大V。支付領域大V效應已經比較明顯,互聯網支付牌照100多家,大多數人知道的可能不超過5家。活期寶寶理財天然與支付賬戶捆綁在一起,也已形成大V效應。P2P理財領域,受制於資產端的非標準化獲取渠道和風險偏好的差異化,網絡效應倒不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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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從這個角度來解讀互聯網金融監管,屬於新的視角,但筆者也並非為了標新立異,因為其實各行各業都在這麽做,否則如何解釋《反壟斷法》的出臺呢?

有人要問了,為何互聯網領域沒有限制大V呢?一則是互聯網生態複雜的競合關系,二則是互聯網巨頭的產品基本都是免費,三則是理論總是落後於實踐。而金融不同,金融業務並不複雜,金融產品也並非免費,同時金融又是國之重器,對大V限流、扶持中小機構便說得過去。

最後,我們不妨以《反壟斷法》的第一條作為結尾吧:“為了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保護市場公平競爭,提高經濟運行效率,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互聯網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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