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方正集團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方正集團在中國貨幣網公告稱,近期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調查。

方正集團稱,立案調查期間,將全面配合證監會的調查工作,並就相關事項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經查詢,方正集團由北京大學於1986年投資創辦,北京大學持股70%、管理層持股30%。方正集團目前為多元投資控股集團,業務領域涵蓋IT、醫療醫藥、房地產、金融、大宗商品貿易等產業。目前,方正集團擁有6家在上海、深圳、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公眾公司。2015年,方正集團總資產1966億元,總收入為805億元,凈資產為537億元。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10621

方正集團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

方正集團8月15日在中國貨幣網公告稱,近期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調查。

方正集團稱,立案調查期間,將全面配合證監會的調查工作,並就相關事項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此前,在2014年底方正集團與政泉控股矛盾持續升級、互相揭底後,方正集團旗下北大醫藥等4家A股上市公司已全部被證監會調查,目前最終調查結論尚未發布。

公開信息顯示,方正集團為北京大學校企,目前業務領域涵蓋IT、醫療醫藥、房地產、金融、大宗商品貿易等產業。據方正集團官網,截至2015年,總資產為1966億元,總收入805億元,凈資產537億元。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10629

慧球科技“為所欲為”引來強監管 證監會重申“無視法規”將嚴懲

慧球科技在信息披露、實際控制人變更等多個方面混亂不清,而因為匹凸匹(600696.SH)前董事長鮮言的入局,使得迷局更加錯綜複雜。

8月25日晚間,慧球科技公告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調查通知書》,該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而被立案調查。而在這之前,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稱“上證所”)已經針對其劣行先後做出暫停信息披露直通車業務資格、股票停牌、考慮處以ST等監管舉措。

上證所持續的監管措施並沒有“馴服”慧球科技,董事長不接受監管談話、拒不補充披露材料,慧球科技背後錯綜複雜的迷局使得證監會不得不出手調查。

8月22日,《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向證監會詢問是否會對慧球科技采取進一步監管措施,8月26日,證監會發言人張曉軍在進行了回應。

張曉軍稱,對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信息進行監督,是《證券法》第115條賦予證券交易所的法定職責。針對慧球科技未按規定披露相關信息且拒不按要求改正等行為,上交所已依法依規對公司股票實施停牌處理,並暫停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車業務資格。

同時,廣西證監局於2016年7月以來依法對慧球科技開展了現場檢查,發現其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多項違規問題,已對慧球科技涉嫌信息披露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張曉軍表示,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及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的法定義務。上市公司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及時披露信息,上市公司董監高應當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切實履行誠信義務。

同時他強調,證監會堅持依法、從嚴、全面監管的立場,對於任何無視信息披露法律法規要求、破壞證券市場秩序、損害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都將依法予以嚴懲。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12093

一年期限已到 24省區尚未出臺食品“三小”地方法規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於去年10月1日起開始執行。在其執行一年之後,相關各部門進行了座談,為這部“四個最嚴”的法律尋找“漏洞”,以期其進一步完善。

新《食品安全法》針對當前食品安全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對2009版進行了全面修訂,建立了最嚴格的覆蓋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的精神,以法律的形式鞏固了食品安全監管體制體制改革成果,完善了生產經營過程控制、風險防範、特殊食品管理等監管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提供了法律保障。

雖然配套文件不間斷地出臺,但是對於食品安全威脅最大的環節,即小作坊、小攤販等環節,在一些省市仍然沒有出現相關的監管法規。截至目前,已有內蒙古、陜西、廣東、河北、江蘇、湖北、青海7個省區出臺了食品“三小”的地方法規,還有24個省區尚未按照新《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出臺食品“三小”的地方性法規。

“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有關國家機關應當在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內作出規定,未能在期限內作出配套規定的應當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說明情況。”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許安標,在9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一周年座談會上表示。

據許安標介紹,全國人大常委在今年4月~5月開展了食品安全法執法檢查,調查結果顯示,目前已經取得明顯的成效,防控食品安全大規模、系統性風險的能力得到提升,但也發現了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許安標表示,在法律實施過程中,一些地方對法律有關規定的理解還不夠準確,影響了法律的實施,需要繼續加大對食品安全法的宣傳和培訓力度,在準確理解立法精神的基礎上加強法律實施。

另外雖然新食品安全法按照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安全監管機構的要求,明確了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職責。同時規定,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但是在部分監管環節,特別是在地方有關部門之間,仍存在監管職責不清的問題,需要各級政府繼續發揮統一領導、組織、協調作用,進一步厘清各部門監管職責,確保食品安全監管無死角,並加強部門協作,完善分工配合機制,形成監管合力。”許安標表示。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17306

全國首部市場監管的綜合性法規在粵正式實施

以科學有效地“管”,促進更大力度地“放”。

在國務院對全國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後,作為全國首部也是唯一一部市場監管領域的綜合性法規,《廣東省市場監管條例》(下稱《條例》)已經於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雙隨機、一公開”,指的是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記者獲悉,截至今年8月底,廣東省21個地級以上市已經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並在相關領域出臺了配套措施。

《條例》的意義在於,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確規定,市場監管部門可以采取隨機抽取市場主體和隨機選派監督檢查人員,通過書面檢查、實地檢查、網絡監測等方式進行檢查;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應當及時在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向社會公示,並向社會公眾提供查詢服務。

這些措施為有效加強市場監管、推廣“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提供了法律保障。

此外,廣東省探索制訂了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同時建立各類市場主體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嚴格采用搖號的方式,從市場主體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從執法人員名錄庫中隨機選派人員負責檢查。

在執法公正規範方面,廣東省各地、各部門緊密結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部門監管工作特點,科學制定隨機抽查比例頻次。例如,廣州市文化部門在學生寒暑假、重大節假日、違規經營行為高發時段和多發地區增加抽查頻次。

對抽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公布。廣東省旅遊部門把隨機抽查與建立全省旅遊信息公示制度結合,及時將隨機抽查結果和處罰情況通過“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平臺”發布,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加強抽查的威懾力,有效引導市場主體自覺守法。

值得一提的是,廣東39個省直部門還聯合出臺了《關於落實對失信企業實施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措施的工作意見》,明確建立和完善市場監管領域內跨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機制,構建失信市場主體“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信用監管框架。同時,探索建立聯合抽查機制,盡量減少重複檢查現象。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17767

粵傳媒: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粵傳媒10月19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目前正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實施暫停上市。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19436

光明乳業:子公司違反反壟斷法規 被罰款197.8萬元

光明乳業12月30日晚間公告稱,公司下屬子公司上海領鮮物流收到上海市物價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上海市物價局認定,領鮮物流違反相關規定,達成並實施“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最低價格”壟斷協議的違法行為。上海市物價局責令領鮮物流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對領鮮物流處罰款1977777.49元。

公司表示,領鮮物流已經采取及時、有效的整改措施, 完成整改。 上述行政處罰事項未對本公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30192

最實用的2016互聯網法規回顧 創業者不能忽略的法律知識

來源: http://www.iheima.com/zixun/2017/0105/160674.shtml

最實用的2016互聯網法規回顧 創業者不能忽略的法律知識
創新工場 創新工場

最實用的2016互聯網法規回顧 創業者不能忽略的法律知識

2016年,中國一共出臺並正式實施了十余部互聯網行業相關的法律法規。

本文由創新工場(微信ID: chuangxin2009)授權i黑馬發布。

站在2017年的開端,創新工場和你一同回顧過去的一年里,中國正式實施的互聯網行業相關的重要法律法規。

2016年,中國一共出臺並正式實施了十余部互聯網行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在此,我們選取了四部“重頭戲”《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和《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為您進行重點分析。

本文將從最實用的角度告訴你,今年正式實施的互聯網行業新規有哪些“重中之重”,其中又有怎樣的要點和亮點等待我們去了解。

初春——《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開頒

“自媒體”輕盈避開監管

相關規定:《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

頒布單位: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

頒布時間:2016年2月4日

正式實施時間:2016年3月10日

2016年依舊是互聯網的盛世,手機、pad不離身的我們獲取信息的渠道仍然依托於互聯網媒介。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作為網絡出版服務行業的基礎大法,《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應運而生。《規定》提出了幾項核心要求:在中國境內從事網絡出版服務,必須依法經過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取得《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同時實行年度核驗制度。

神奇的“網絡出版服務”和“網絡出版物”

《規定》中提到,網絡出版服務,是指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網絡出版物。

網絡出版物,是指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的,具有編輯、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數字化作品,範圍主要包括:(一)文學、藝術、科學等領域內具有知識性、思想性的文字、圖片、地圖、遊戲、動漫、音視頻讀物等原創數字化作品;(二)與已出版的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等內容相一致的數字化作品;(三)將上述作品通過選擇、編排、匯集等方式形成的網絡文獻數據庫等數字化作品;(四)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認定的其他類型的數字化作品。網絡出版服務的具體業務分類另行制定。

看到這里,你大概會覺得費解,基本上你從互聯網上看到聽到的任何作品都在網絡出版物的範圍中。沒錯,我們可以姑且先這麽理解,大部分通過互聯網向公眾發布、展示的作品,都在此列。當然,立法者也表示有例外可循,後文會進行解釋。

平臺如何手動申請《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根據《規定》的要求,申請從事網絡出版服務,單位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後,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審批。需要的申報材料看起來比較複雜,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一)《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申請表》;

(二)單位章程及資本來源性質證明;

(三)網絡出版服務可行性分析報告,包括資金使用、產品規劃、技術條件、設備配備、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市場分析、風險評估、版權保護措施等;

(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的簡歷、住址、身份證明文件;

(五)編輯出版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的國家認可的職業資格證明和主要從業經歷及培訓證明;

(六)工作場所使用證明;

(七)網站域名註冊證明、相關服務器存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承諾。

關於申請程序,我們借用了以下這張制作精良的《申請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流程圖》供你參考,是不是看了之後覺得頭有點疼?沒關系,好東西都來之不易,何況是《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這樣炙手可熱的行業執照呢。

482fb24e83e1cb00b5c982f0a42b9ada

圖片來源:君眾律師事務所

微博、微信公眾號等“自媒體”無需辦證

更為棘手的問題則是:自己開設的微博和公眾號是否在此列呢?

立法者表示,判定是否從事網絡出版服務,主要看是否“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網絡出版物”。從事的信息內容服務只要符合以上範圍,即可認為從事網絡出版服務。但開設微博、微信公眾號等所謂“自媒體”的個人或者機構,按照現行標準,屬於信息內容的創作者或生產者,而目前納入許可管理的,主要是微博、微信等網絡平臺服務單位,即上述信息內容的提供者。

也就是說,《規定》管理和約束的主要是提供網絡出版服務的平臺單位,屬於自媒體的個人和機構不在此列。看到這里,正在運營自家自媒體的各位可以松一口氣了,這個鍋,由平臺服務單位來背。

部分平臺申請《許可證》

需要8名以上具有資質的專職編輯出版人員

對於申請《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的單位,《規定》也提出了諸多要求,我們在此就不一一詳述,對於廣大互聯網行業的網絡平臺來講,以下的內容值得註意:除圖書、音像、電子、報紙、期刊出版單位外的其他單位從事網絡出版服務,需要申請《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的,需要有適應網絡出版服務範圍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認可的出版及相關專業技術職業資格的專職編輯出版人員,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少於3名。

對於這樣看起來有點苛刻的要求,給不少初創期的網絡平臺都帶來了挑戰。對此,立法者是這麽認為的,“……網絡出版服務的核心任務是思想、文化和知識的傳播,擔負著傳承文明、塑造靈魂、提升國民素質、滿足精神需求的責任使命……”。綜上,如此高大上的終極使命,好像要求8名專業編輯出版人員也在情理之中。所以,如果你的企業正好在申請《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那麽也需要同時考慮,企業是否已經具備了8名以上符合要求的專職編輯出版人員。

外資不能從事網絡出版服務

《規定》中明確了對外資的限制: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和外資經營的單位不得從事網絡出版服務。網絡出版服務單位與境內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外資經營企業或境外組織及個人進行網絡出版服務業務的項目合作,應當事前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審批。立法者表示,網絡出版服務同圖書、報刊、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出版一樣,屬於國家明確禁止外商投資從事的行業,《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5年修訂)》早已明確將“網絡出版服務”列入“禁止類項目”。

對於外資在網絡出版服務方面的限制早已確定過,《規定》只是加以強調和確認,並不算新的規定。當然,在和有外資性質的公司或者境外個人合作的時候,網絡出版服務平臺應當引起足夠的重視,相關的項目都是需要前往廣電總局報批的。

盛夏——國內首部監管APP法規發布

用戶需實名註冊認證

相關規定:《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頒布單位: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頒布時間:2016年6月28日

正式實施時間:2016年8月1日

作為我國第一部監管APP的法規,《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在千呼萬喚中出臺了。雖然該規定非常簡明扼要,從頭到尾僅有十一條,但作為首部管理APP應用商店和APP提供者的法規,地位不容小覷。工場系的大部分項目公司都已經開發了或正在開發自身的APP,作為APP的提供者,了解這部新法時不我待。

監管對象為APP提供者和APP應用商店

本規定所監管的對象主要分為兩類: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者(APP提供者)和互聯網應用商店(APP應用商店)。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者,是指提供信息服務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所有者或運營者。互聯網應用商店,是指通過互聯網提供應用軟件瀏覽、搜索、下載或開發工具和產品發布服務的平臺。《規定》明確區分了APP提供者和APP應用商店都有各自應遵循的義務。

APP提供者的六大基本義務

《規定》提出,APP提供者應當嚴格落實信息安全管理責任,依法履行“六項義務”,如果是APP提供者,那麽以下六項義務,還需要嚴格做到:

一、按照“後臺實名、前臺自願”的原則,對註冊用戶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

二、建立健全用戶信息安全保護機制;

三、建立健全信息內容審核管理機制,對發布違法違規信息內容的,視情采取警示、限制功能、暫停更新、關閉賬號等處置措施;

四、依法保障用戶知情權和選擇權;

五、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不得制作、發布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應用程序;

六、記錄用戶日誌信息,並保存六十日。

未經用戶同意,APP提供者不得調用手機權限

《規定》中的一大亮點是,針對目前有些軟件隨意讀取手機用戶的位置信息、通訊錄、短信息和通話記錄,甚至調取攝像頭、讀取用戶隱私信息等過度采集和濫用行為,《規定》要求,APP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用戶信息安全保護機制,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用戶同意。具體體現在要求APP提供者依法保障用戶在安裝或使用過程中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未向用戶明示並經用戶同意,APP提供者不得開啟收集地理位置、讀取通訊錄、使用攝像頭、啟用錄音等功能,不得開啟與服務無關的功能,不得捆綁安裝無關應用程序。

APP應用商店須對APP進行審核

《規定》對APP應用商店也提出了相應的要求,APP應用商店應當對APP提供者履行“四項管理責任”,他們分別是:

一、對應用程序提供者進行真實性、安全性、合法性等審核,建立信用管理制度;

二、督促應用程序提供者保護用戶信息,完整提供應用程序獲取和使用用戶信息的說明,並向用戶呈現;

三、督促應用程序提供者發布合法信息內容,建立健全安全審核機制,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

四、督促應用程序提供者發布合法應用程序,尊重和保護應用程序提供者的知識產權。

APP應用商店提供者對違反規定的APP提供者,可以視情節采取警示、暫停發布、下架應用程序等措施,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深秋——《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出臺

對互聯網廣告行業發展創新的積極回應

相關規定:《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

頒布單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頒布時間:2016年7月8日

正式實施時間:2016年9月1日

在項目公司對公司自身或者產品進行PR時,其中主要的方式是發布廣告,而互聯網廣告的投放量也已經大大超越了傳統廣告的投放量。《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的出臺可以說是與互聯網行業的發展是緊密相關的,工商總局花掉數年時間研究起草《辦法》,《辦法》在出臺前更是數易其稿,它既是對新《廣告法》的細化,也是對我國互聯網廣告行業發展的諸多創新的積極回應。下面我們就來梳理一下《辦法》的幾個亮點:

“廣告”應有明確標註,並確保一鍵關閉

《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互聯網廣告是指通過網站、網頁、互聯網應用程序等互聯網媒介,以文字、圖片、音頻、視頻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推銷商品或者服務的商業廣告。從2016年9月1日開始,發布的互聯網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必須顯著標明“廣告”兩字,使消費者能夠辨明其為廣告。如不標註,則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同時,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誌,確保一鍵關閉。

“推銷商品或者服務的付費搜索廣告”屬於互聯網廣告

《辦法》另外一大亮點是,明確“推銷商品或者服務的付費搜索廣告”屬於互聯網廣告,與其他形式的互聯網廣告一起接受監管。何為付費搜索廣告?我們在購物網站、搜索引擎或其他互聯網平臺搜索商品的時候,一般會出現兩類搜索結果,一類是付費搜索廣告顯示的結果,這類結果背後是付費的商家推廣,另一類是自然搜索結果,如不加以區分,會引起消費者的誤解,從而誤導消費者進行消費。《辦法》規定,付費搜索廣告應當與自然搜索結果應進行明顯區分。這也是在令人痛心的“魏則西”事件之後,國家首次將付費搜索廣告納入互聯網廣告的範圍。

微博、微信、朋友圈要謹慎發廣告

《辦法》規定,“互聯網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廣告內容虛假、不真實,首先要追究廣告主的責任。在如微博、微信、電商平臺等平臺上的用戶作為廣告主發布廣告時,應當遵守《辦法》的規定,當平臺在明知或者應知有其他人利用其信息發布平臺發布違法廣告時,也應當予以制止。我們在此善意的提醒各位讀者,不論是原創還是轉發,都應謹慎為之,不論是微博、微信,還是朋友圈,對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上發布的廣告,都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隆冬——直播元年,監管重拳出擊

互聯網主播不可再任性

相關規定:《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

頒布單位: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頒布時間:2016年11月4日

正式實施時間:2016年12月1日

今年最火的是什麽?80%的人會回答你,是直播。2016年被稱為“網絡直播元年”,國內提供互聯網直播平臺服務的企業超過300家,且數量還在增長。五花八門的直播平臺,氣質各異的當紅主播,直播行業的確帶領我們進入了一個多彩的世界。《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也在今年冬天發布,力圖重拳整治直播亂象。那麽,就讓我們一起來回顧一下這部與時俱進的法規。

互聯網直播里的“實名制”和“黑名單”

《規定》定義,互聯網直播,是指基於互聯網,以視頻、音頻、圖文等形式向公眾持續發布實時信息的活動;規定所稱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聯網直播平臺服務的主體(直播平臺);規定所稱互聯網直播服務使用者,包括互聯網直播發布者(主播)和用戶。

直播平臺應當按照“後臺實名、前臺自願”的原則,對直播用戶進行基於移動電話號碼等方式的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對主播進行基於身份證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的認證登記。直播平臺也應當對主播的真實身份信息進行審核,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分類備案,並在相關執法部門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違規的主播和用戶將被納入黑名單,禁止重新註冊賬號。

直播新聞,平臺和主播需要“雙資質”

《規定》加強了對互聯網新聞信息直播服務的管理,即,直播平臺和主播在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時,都應當依法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資質,並在許可範圍內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簡單來說,如果要直播新聞,直播平臺和主播均需要取得相關的資質,是為“雙資質”,此外,平臺還應該設立總編輯。

《規定》還提出,為保證互聯網新聞直播及其互動內容健康向上,直播平臺應對直播內容實施“先審後發”管理,轉載的新聞信息應當完整準確,不得歪曲新聞信息內容,並在顯著位置註明來源,保證新聞信息來源可追溯。 

對直播平臺的更高要求

直播平臺作為平臺方,承擔著對直播進行管理的主要責任,《規定》對其落實主體責任提出了比較高的要求。比如,直播平臺應當加強對評論、彈幕等直播互動環節的實時管理,配備相應管理人員;平臺應當記錄互聯網直播服務使用者發布內容和日誌信息,保存六十日;直播平臺應具備即時阻斷互聯網直播的技術能力;平臺還應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健全信息審核、信息安全管理、值班巡查、應急處置、技術保障等制度。 

遙相呼應的廣電總局通知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9月,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就早於國新辦的《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下發了《關於加強網絡視聽節目直播服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通知》要求,未持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的機構和個人,不得通過互聯網直播間以個人網絡演藝形式開展直播業務,也不得利用網絡直播平臺(直播間)開辦新聞、綜藝、體育、訪談、評論等各類視聽節目。未經批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在互聯網上使用“電視臺”“廣播電臺”“電臺”“TV”等廣播電視專有名稱開展業務。《通知》還對開展網絡視聽節目直播服務的單位應具備的技術、人員、管理條件,直播節目內容,相關彈幕發布,直播活動中涉及的主持人、嘉賓、直播對象等作出了具體要求。

有趣的是,截至目前,廣電總局只是在其官網上發了新聞,而未貼法規全文,至今也未發布正式的官方版本的法規,所以廣電總局的《通知》具體規定如何,將於何時生效,仍然是個迷。

互聯網 法規
贊(...)
文章評論
匿名用戶
發布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30862

上海將執行“史上最嚴”的食品安全地方法規

1月20日消息,據中新網報道,上海市十四屆人大五次會議審議表決並通過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據悉, 這部被稱為“史上最嚴”的食品安全地方法規通過近兩年的努力,在廣泛征求社會各方意見基礎上,在經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三次審議、三次聽取全體上海市人大代表意見後,最終經上海市十四屆人大五次會議表決通過。

上海市食藥監局方面當日對記者表示,本次修法著力“三個堅持”:堅持最嚴的要求,在上海地方立法中突出創制性的特點,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各方責任;堅持最嚴的準入標準,倒逼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堅持問題導向,著力解決食品安全突出問題,積極回應社會和廣大市民對食品安全的期盼。

《條例》從六章擴展為八章,增加“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置”兩章。條文數量從62條增加到115條,其中,全新條文53條,修改條文55條,修訂幅度達93.8%。在內容上,《條例》補充細化了市場準入的一般規定、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食用農產品監管、網絡食品經營要求等內容。

上海食藥監局方面介紹,《條例》完善了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和相關的政府職責,著力消除食品安全監管縫隙;設置了嚴格的市場準入門檻,強化源頭治理,通過嚴格的市場準入,防止不合格的食品流入市場;落實生產經營各環節企業主體責任,針對上海食品安全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進一步完善相關監管措施。《條例》增設食用農產品一節,加強食用農產品監管。

據悉,《條例》總結上海有關網絡餐飲服務管理的實踐經驗,探索對網絡食品經營的監管;還從保障食品安全和滿足民眾日常飲食需求相結合出發,著力加強對無證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綜合治理。

根據食品安全的實際,《條例》擴大了監管的覆蓋面,強化了重點食品和相關業態的監管;延續和固化上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體系建設,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事故處置和社會監督。該《條例》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著力解決食品安全違法成本低、執法成本高的問題。據此,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管理人員。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33250

統計局回應地方數據造假:根據法律法規處理 毫不手軟

“個別地方、個別數據存在的造假問題,只要一經發現,就會堅決制止,還因為我們有統計法、有統計法的實施條例,要根據法律法規加以處理,毫不手軟。”

近日,遼寧承認在2011年至2014年存在財政數據造假的問題,導致經濟數據被註入水分。對此,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兼國家統計局局長寧吉喆在20日的新聞發布會上做了如上表述。

全國的統計數據真實可靠

今年的遼寧省政府工作報告指出,遼寧省所轄市、縣財政普遍存在數據造假行為,且呈現持續時間長,涉及面廣、手段多樣等特點。虛增金額和比例從2011年至2014年,呈逐年上升趨勢。

第一財經記者梳理巡視報告發現,2014年以來,遼寧省14個地市中曾被公開通報存在經濟數據作假的就有8個,其中不僅包括財政數據造假,還有招商引資弄虛作假。

不止遼寧,吉林、黑龍江、湖北等省份都被中央巡視組點出過數據造假,對此,寧吉喆表示,對於數據的問題,黨中央、國務院一貫明確,要確保統計數據的真實、準確、全面、及時,這是統計工作者和政府工作者的天職。

“我們是這麽做的,應該說全國的統計數據是真實可靠的。” 寧吉喆說。

財稅數據是GDP評估審核的重點

GDP作為綜合反映國民經濟運行狀況的主要指標,備受各界關註。各級統計局對GDP數據的評估審核就是對國民經濟運行總體狀況進行科學的、實事求是的分析和評價。

根據國家統計局《關於GDP等主要數據評估審核辦法》和《關於我國GDP核算和數據發布制度的改革》等文件,現價GDP數據的評估審核包括:各行業增加值、產業結構、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國地稅收入占GDP的比重。其中,財稅收入占GDP的比重是GDP評估審核的重點。

對於一個省份來說,國稅地稅收入占GDP的比重的評估包括兩方面:一是從縱向比較下轄各地該比重的變化狀況,不同時期內該比重不應有太大的波動,如果波動太大,需查明原因。二是將各地該比重進行橫向對比,在通常情況下,該比重各地間應在一個比較接近的範圍,比重偏低的地區可能存在GDP高估現象,比重偏高的地區可能存在GDP低估現象。

四川省統計局制定的《GDP數據質量評估審核辦法》就指出,由於GDP核算采用分級核算原則,受資料來源等方面因素的影響,各級之間的數據存在差異是正常的,但差異太大,肯定是有問題的。

為此,四川省要求,各市州GDP匯總數與全省數、各市州所屬縣市區GDP匯總數與本地數的差異若超過±3%,匯總增長速度與本地增長速度差異若超過±0.3個百分點的,需要查明原因,並對數據進行調整。

數據造假嚴重的可給予開除處分

寧吉喆表示,國家統計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證統計數據的真實可靠,同時用法律來制止和防範統計數據造假現象,國家及各地統計局也設有專門的統計法執法的職能。

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明確規定,地方、部門以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領導人員自行修改統計資料、編造虛假數據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地方、部門以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領導人員,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嚴重失實的統計數據,應當發現而未發現或者發現後不予糾正,造成不良後果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最近,按照中央深改組關於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文件的要求,各級統計部門還要加強統計執法、監督、檢查,堅決防範和制止個別地方、少數人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行為和現象。” 寧吉喆說。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33298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