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別地方、個別數據存在的造假問題,只要一經發現,就會堅決制止,還因為我們有統計法、有統計法的實施條例,要根據法律法規加以處理,毫不手軟。”
近日,遼寧承認在2011年至2014年存在財政數據造假的問題,導致經濟數據被註入水分。對此,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兼國家統計局局長寧吉喆在20日的新聞發布會上做了如上表述。
全國的統計數據真實可靠
今年的遼寧省政府工作報告指出,遼寧省所轄市、縣財政普遍存在數據造假行為,且呈現持續時間長,涉及面廣、手段多樣等特點。虛增金額和比例從2011年至2014年,呈逐年上升趨勢。
第一財經記者梳理巡視報告發現,2014年以來,遼寧省14個地市中曾被公開通報存在經濟數據作假的就有8個,其中不僅包括財政數據造假,還有招商引資弄虛作假。
不止遼寧,吉林、黑龍江、湖北等省份都被中央巡視組點出過數據造假,對此,寧吉喆表示,對於數據的問題,黨中央、國務院一貫明確,要確保統計數據的真實、準確、全面、及時,這是統計工作者和政府工作者的天職。
“我們是這麽做的,應該說全國的統計數據是真實可靠的。” 寧吉喆說。
財稅數據是GDP評估審核的重點
GDP作為綜合反映國民經濟運行狀況的主要指標,備受各界關註。各級統計局對GDP數據的評估審核就是對國民經濟運行總體狀況進行科學的、實事求是的分析和評價。
根據國家統計局《關於GDP等主要數據評估審核辦法》和《關於我國GDP核算和數據發布制度的改革》等文件,現價GDP數據的評估審核包括:各行業增加值、產業結構、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國地稅收入占GDP的比重。其中,財稅收入占GDP的比重是GDP評估審核的重點。
對於一個省份來說,國稅地稅收入占GDP的比重的評估包括兩方面:一是從縱向比較下轄各地該比重的變化狀況,不同時期內該比重不應有太大的波動,如果波動太大,需查明原因。二是將各地該比重進行橫向對比,在通常情況下,該比重各地間應在一個比較接近的範圍,比重偏低的地區可能存在GDP高估現象,比重偏高的地區可能存在GDP低估現象。
四川省統計局制定的《GDP數據質量評估審核辦法》就指出,由於GDP核算采用分級核算原則,受資料來源等方面因素的影響,各級之間的數據存在差異是正常的,但差異太大,肯定是有問題的。
為此,四川省要求,各市州GDP匯總數與全省數、各市州所屬縣市區GDP匯總數與本地數的差異若超過±3%,匯總增長速度與本地增長速度差異若超過±0.3個百分點的,需要查明原因,並對數據進行調整。
數據造假嚴重的可給予開除處分
寧吉喆表示,國家統計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證統計數據的真實可靠,同時用法律來制止和防範統計數據造假現象,國家及各地統計局也設有專門的統計法執法的職能。
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明確規定,地方、部門以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領導人員自行修改統計資料、編造虛假數據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地方、部門以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領導人員,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嚴重失實的統計數據,應當發現而未發現或者發現後不予糾正,造成不良後果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最近,按照中央深改組關於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文件的要求,各級統計部門還要加強統計執法、監督、檢查,堅決防範和制止個別地方、少數人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行為和現象。” 寧吉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