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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觀察】二十年糾結 存款保險從起點再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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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種種跡象表明,推出存款保險制度或將成為金融領域下一個具有實質性突破的改革措施。這項在全世界大部分國家都已建立的金融「防火牆」制度,在中國已歷經二十載沉浮,數次加速,又數度擱置。政策遲遲難推,既有頗為微妙的部門分歧,又受制於欠缺頂層設計的監管協調之困。

為此,南方週末經濟板塊本期特刊發一組文章,記錄此中的政策變遷,以及贊成者、反對者的不同思考。

脆弱的信心崩潰了,存在銀行裡的錢也會有去無回。

一個個營業部,擠滿了情緒激動的人群。人們高聲叫嚷著,取出存款,所有存款。

這是1997年的海南,中國金融史上一場並不久遠的噩夢。

噩夢在此後數年間接二連三地降臨。海南發展銀行、威海市商業銀行、鄭州城市合作銀行、汕頭市商業銀行等陸續發生大規模擠兌。

最終是國家出手。自1997年以來,在中國的11起重要的金融機構市場退出中,除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外,其他機構的債務清償都由國家兜底——人民銀行被迫以再貸款名義提供資金。

然而,這種國家信用背書的制度,即「隱性全額存款保險」制度之下,代價慘痛,央行亦難堪重負:

公開數據顯示,自1998年至2003年以來,中國有三百多家金融機構關閉破產,兌付自然人的債務超過1700億元。央行對這些即將關閉的金融機構被迫發放的信用貸款顯然收回無望。

不過,如果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測算結果顯示,可節約央行的再貸款資金五百多億元。

全世界大部分國家都選擇了這種制度。1933年,一場銀行危機後,美國建起了世界上首個全國性存款保險機構,很快就被各國效仿。國際存款保險機構協會的統計顯示,目前已有111個國家(地區)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而金融穩定理事會的24個成員國(地區)中,絕大多數都已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缺席者是南非、沙特阿拉伯和中國。

存款保險,顧名思義,是為儲戶的存款提供的一種支付保障,銀行繳納一定額度的保費,為特定範圍存款賬戶購買保險。一旦銀行面臨破產倒閉,將由存款保險機構向存款者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這樣能迅速、有效地處置問題銀行,降低處置成本。

事實上,在中國,遲遲未能破冰的存款保險制度已醞釀近二十年之久。

「之所以遲遲未能推出,主要受阻於三方面爭議。」中投公司副總經理謝平在《中國金融改革思路:2013-2020》一書中寫道,其中之一即是,人民銀行、銀監會和財政部都想成為存款保險的主管部門,「這既有認識分歧,也有一定程度的『部門權力之爭』」。

而另兩項爭議,則是存款保險機構與銀監會的監管功能、人民銀行的金融穩定機制的協調與銜接問題。

回顧存款保險二十年來時路,堪稱觀察中國式決策的樣本。數次加速,又數次擱置,背後折射的是頗為微妙的部門利益圖譜,以及在此基礎上所建立的、欠缺頂層設計的監管協調機制之困。

存款保險再提速

這是數年之後,相關部門負責人的再度密集公開表態。

2013年兩會上,央行行長周小川破例留任,因政府換屆暫緩的存款保險制度改革得以「無縫銜接」。種種跡象表明,推出存款保險制度或將成為金融領域下一個具有實質性突破的改革。

2013年2月的中國人民銀行工作會議,將存款保險制度視作「今年三項改革重點內容之一」。5月發佈的《金融穩定報告》措辭亦十分急切,「當前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各方面條件已經具備,實施方案經過反覆研究和論證,各方面已形成共識,可擇機出台並組織實施」。

所謂的共識是指,推出存款保險制度是完善市場化的金融機構「退出機制」,也為下一步民營銀行的設立做好準備。功能完善的存款保險制度如同一道防火牆——在事前防止銀行遭受擠兌,並阻斷風險向其他銀行和實體經濟傳導。而這項制度,也將成為監管機構的審慎監管、央行「最後貸款人」之後金融安全網的最後一道防線。

當月,發改委發佈《關於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罕見地單獨列出了存款保險改革的具體要求,並指明由人民銀行、銀監會、財政部等部門負責。

這是數年之後,相關部門負責人的再度密集公開表態。

央行上海總部副主任凌濤在2013年6月末的陸家嘴論壇新聞發佈會上公開表示,人民銀行會同各有關部門已基本達成共識,就存款保險制度的組建積極做好有關準備工作。

一週後,《中國日報》報導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前央行副行長吳曉靈在上海參加中歐商學院活動時更直言,在歷經多年討論之後,中國可能在2013年底提出存款保險方案。

央行行長周小川也於2013年7月份發表署名文章稱,將推進存款保險制度建設,為小型金融機構創造公平競爭環境。

一位曾參與央行存款保險內部論證會的人士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央行2013年曾召開數次內部論證會,邀請與央行觀點一致的專家學者參與討論。

上述人士稱,用以明確存款保險制度基本功能和組織模式的《存款保險條例》內部論證已經完成,現在需要爭取全國人大和國務院法制辦的支持。「人大這邊是屬於比較支持存款保險條例的,很看好這個。法制辦那邊態度還不是很明朗。」

另一位接近央行的消息人士則稱,存款保險制度已「塵埃落定」,「流程已走完,年底前就會公佈」。

方案浮出水面

數位接近央行人士證實,央行上報的方案是,將成立存款保險基金,由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存款保險處託管。所有存款性機構將強制參保。每個銀行賬戶的保險上限設置為50萬元還是更多,還沒有定論。

存款保險制度在此時再度加速,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原因有三。

一是,美國存款保險制度在這次金融危機中被證明是有效的。2008年,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連續出台多項臨時性措施,緩解因流動性壓力而可能導致的償付危機。當年還先後救助、處置了超過22家大型金融機構,包括向花旗銀行的不良資產池提供擔保和處置華盛頓互惠銀行。

「美國倒了上百家銀行,沒有一家出現擠提。如果沒有存款保險制度,美國這次肯定不會這麼消停。」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研究部副部長魏加寧說。

二是,經過此前五年的信貸擴張,金融系統性、區域性風險集聚,而溫州、鄂爾多斯等地民間借貸風險頻發,並已經從民間向銀行系統蔓延。

三是,利率市場化改革提速,加之「金十條」鼓勵民營資本進入金融機構。而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被視為放開民營資本准入、利率自由化的先決條件。未來銀行產權多元化,規模也不一樣。利率市場化後,會真的有銀行破產。

而據數位接近央行人士證實,央行上報的方案是,「考慮到新設一個存款保險機構,行政成本比較高,過程也比較久」,將成立存款保險基金,由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存款保險處託管。所有存款性機構將強制參保。

據一位接近方案設計的人士稱,每個銀行賬戶的保險上限設置為50萬元還是更多還沒有定論。若為50萬元,則已覆蓋約99.5%左右的賬戶。

上述人士還稱,以中國政府推進存款保險制度的壓力之大,存款保險基金很可能最終將承諾保障受保賬戶的本金安全。另外,存款保險基金來源是向商業銀行收取的保費。可能的方案是,經過20年逐年積累,保費池子達到6000億-7000億元的水平,此後停止收取存款保險。

「基金規模太大將面臨貶損,基金管理人可能不具備匹配的管理能力。基金規模太小,又不一定能夠防範足夠大的局部性金融風險。」上述人士稱。

至於對商業銀行實際利潤的影響,上述人士認為,這取決於保費費率。他稱很可能在5-10個基點之間。「總體上講,應該是一個比較溫和的費率。有20年的耐心把基金池子弄起來,費率應該是不高的。」

「如果一開始存款保險費率定得非常低,對商業銀行是有利的,但是對基金來說太慢了。基金還沒弄好,風險已經爆發。但存款保險費率收得太高,銀行不一定能承受。」上述人士說。

此前,據申銀萬國的測算,在8-12個基點的費率下,存款保費的徵收將給上市銀行2009年的淨利潤帶來約4-7個百分點的負面影響。

二十年輪迴

最早倡議在中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人士之一魏加寧回憶,最大障礙來自四大國有銀行和監管層。

關於存款保險的官方表述最早可追溯至二十年前。

1993年12月,《國務院關於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指出,「要建立存款保險基金,保障社會公眾利益」。四年後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再度提及存款保險,不過,與現在全部存款性機構參保不同,那時的思路是要研究和籌建「全國性中小金融機構的存款保險機構」。

也就在這一年,中國農村發展信託投資公司、中國新技術創業投資公司宣告關閉。此後數年,金融機構風險頻發,儲戶心理恐慌加劇。

當年年底,央行成立了存款保險課題組,時任中國人民銀行監管二司司長的劉士余開始帶隊做基礎性的理論研究。一位老央行工作人員回憶,他們開始介紹、翻譯美國存款保險公司的經驗,並著手研究國內銀行業現狀,包括調研銀行資產負債結構,特別是存款結構,還做了很多預案分析。六年後,課題組起草了一份題為《構建中國存款保險體系的若干思考》的報告。此後草擬的存款保險方案的總體框架,正是以該報告為藍本。

一位接近央行的人士回憶,人民銀行真正積極推進存款保險,是2003年銀監會從央行分拆出來以後開始的。2004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存款保險處掛牌。這之後,據人民銀行前副行長蘇寧回憶,工作重心從理論研究、模式比較轉向制度設計階段。

在此之前,關於是否有必要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話題在央行內部爭議很大。最早倡議在中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人士之一魏加寧回憶,最大障礙來自四大國有銀行和監管層。當時在儲蓄存款市場佔有率高達70%的四大行以國家信用為後盾,認為不可能出現倒閉。而人民銀行有人擔心設立存款保險制度會引發道德風險,因此態度比較慎重。

2005年《中國經濟週刊》的一篇評論亦可看出當時另外一些憂慮:如果由商業銀行按存款額度和自身的風險程度來繳納,這對資本充足率尚未達標(中行建行因注資除外)、目前又處於股份制改革關鍵時期的國有銀行來說,無疑是病中加壓甚至雪上加霜。

國有銀行曾一度持消極否定態度。一位前央行金融穩定局人士回憶,大銀行不願意幹。「有些銀行甚至說得很直白,我要是倒了,你也賠不起。我要是不倒,就是白交保費,拿錢保小銀行,純粹是做貢獻。」上述人士告訴南方週末記者,「說得也是有道理的。在國外,大銀行也是牴觸的。」

金融危機後,關於四大國有行是否加入存保制度的爭議逐漸消散。

在金融危機中,「大而不能倒」的傳說破滅。受金融危機衝擊倒閉的美國美聯銀行、華盛頓互惠銀行,資產規模約在三四千億美元以上,體量只略小於交通銀行,比其他股份制銀行都大。

而在中國現有的體系內,一旦銀行碰到危機,處理起來缺乏必要的事前資金積累,所有處置措施都由臨時個案來決定,需要各級政府、司法部門、監管機構的臨時合作,拖延了處置時機,大大增加了處置成本。

「除了維護系統穩定,從講政治的角度來講,這些大銀行也慢慢理解了。」上述央行人士接受南方週末記者採訪時說,「大銀行如果沒有國家信用支撐,沒有幾次國家注資、改制,能有今天嗎?大銀行做點貢獻也是應該的。」

「我覺得這項制度推開,對我們金融體系的健全,特別是小的金融企業的健康成長和救助,是一個非常好的政策。」時任中國建設銀行黨委書記的王洪章2012年時曾公開表示,「建設銀行過去叫大銀行不能倒,但現在也很難說,所以我們對這項政策是非常歡迎的態度。」

三次擱置

技術問題早已解決,剩下的只是政治博弈。

存款保險制度在中國,曾經歷三次加速,又經歷三次擱置,原因各不相同。

2005年,存款保險制度距離落地幾乎僅有一步之遙。

2004年,在國務院有關領導督促下,存款保險制度的推進工作明顯加快。12月初,《存款保險條例》起草工作展開。一個月後,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透露,存款保險制度已有初步方案,待成熟後報國務院審批。而據當時媒體報導,2005年3月,央行牽頭的存款保險制度設計方案已經獲國務院原則性批准,由央行金融穩定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該報導援引央行研究局人士消息表示,存款保險制度的有關具體步驟可能在2005年下半年進入會簽,預計年內實施的可能性很大。

此後卻再無音信。魏加寧認為,這一次擱置,錯過了2007年這個最好的時機。「當時經濟增長勢頭很好,企業盈利在上升,銀行包袱甩了,不良資產被剝離,國家財政收入也在上升。但是很遺憾。」

據瞭解,這一次耽擱的原因是,銀監會認為當時農信社特別困難,需要將其納入特別考慮。

一位接近央行和銀監會的人士回憶,銀監會的藉口是「農信社怎麼辦」,「但心裡想的卻另有其事」。

央行方面提出存款保險應具備三大功能:理賠、資產處置和輔助監管功能。「央行提出這個之後,銀監會不干了。」上述人士稱。銀監會方面對於前兩項職能並無異議,但認為第三項「輔助監管職能」將涉及「監管權之爭」。

一位央行人士回憶,2006年8月,人民銀行曾派時任金融穩定局副局長的張健華去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工作考察半年。美國方面很重視,安排張從監管部門、研究部門、國際部門,到下面的接管、清算部門都挨個轉過,甚至還讓張健華跟著去現場檢查銀行。

這輪考察的最大體會是,存款保險制度若想真正發揮作用,功能必須相對完善,需要附加監管或及時糾正功能,單一的「付款箱」(paybox)模式絕對不適合中國。

一個經常被拿來做反例的例子是,2008年英國北岩銀行遭受擠提,宣告了「付款箱」模式的徹底失敗。

北岩銀行被擠兌時,被監管機構認為仍具有清償能力,資本超過監管要求,貸款質量良好,但它卻成為英國銀行業近150年歷史中第一家由於擠提而被政府接管的銀行,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受到流動性的衝擊。但英國「付款箱」式的存保制度,只負責事後埋單,無法起到維護公眾信心的作用。

「我們國內有些部門就希望存款保險機構辦成paybox形式。因為這樣不涉及監管權的劃分。」上述央行人士告訴南方週末記者。

該央行人士回憶,2005、2006年,央行幾乎解決了所有技術層面的問題,「把該研究的問題都研究了,比如存款搬家,大機構到底參不參保,是最簡單的費率還是差別化費率,差別費率怎麼計算,是按很複雜的公式計算,還是分簡單的幾檔去計算。當時農村信用社特別困難,2007年的時候又對農信社的問題單獨研究過一次。」上述人士說,「領導人最後的拍板,就屬於政治博弈了。」

存款保險的再度推進則到了2008年。

2007年初,人民銀行和銀監會會同發改委、財政部、中編辦和國務院法制辦成立了專題小組,具體負責存款保險制度實施方案的設計和《存款保險條例》的起草。

據一位多次參加央行專家座談會的學者回憶,2008年夏天,在一次央行關於存款保險的座談會上,時任央行副行長的蘇寧曾講「這是最後一次會了」。當時座談會邀請了對存款保險制度持反對態度的一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員和社科院金融所王國剛,還請了兩位來自地方上的同樣持反對意見的年輕人。

「那次會的意思是,把不同意見的人都請來了,把你們的意見反映上去,然後我們就可以收官了。」上述學者告訴南方週末記者。

此後央行相關負責人亦出面表態。2008年11月28日,時任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的張健華說,「有關部門已經基本上達成一致了,到今天為止,我可以正式地跟大家說一下,已經給國務院上報了這個方案,但是什麼時候能出呢?咱們保守一點明年肯定能出了吧?我希望中國存款保險制度能盡快出,但是前期並不一定搞得特別獨立,有可能還是和中央銀行保持密切聯繫,因為存款保險還需要中央銀行的大力支持。」

一位參與推動存保制度的央行人士回憶,那時候各方面的態度都差不多達成一致了。「有一段時間已經協調得差不多了。銀監會也並不是說堅決反對這個制度,核心仍是機構主導權的問題。」

然而期待再度落空。

這次是因為金融危機。2008年底次貸危機襲來,政府高層擔心在這個時候推存款保險,可能會釋放一種國家信用撤離的信號,造成大家對銀行業的不信任,引發系統性風險。

反對者陳述的理由是,國外建存款保險是從無到有,做的是加法,能接受。而中國是從有(國家隱性擔保)到無,是做減法。

上述央行人士回憶,人民銀行還特地向領導層做了解釋,認為這個擔心沒必要,技術上很容易解決。比如,推出存款保險制度,但承諾全額保險。事實上,金融危機期間,美國、英國,以及已經建立存保制度的亞洲國家,大多實行臨時性的全額保險。「搞兩年,過渡一下,正好把存款保險制度建立起來了。」

「但領導人考慮的角度可能更高一點,」上述人士回憶,「金融危機來了看不準,不知道存款保險在金融危機下的影響,看不準於是又放下了。」

2010年後,存款保險方案推進程序再度啟動。但據一位接近央行人士稱,此後又因政府換屆而延緩。

尋找更超脫的方案

「金融危機的影子已經很明顯,所以現在更應該出於公心把方案設計得更萬全。」

除了存款保險機構「及時糾正」或「前置介入」引發的監管權之爭,眼下雙方的分歧還包括,由央行主導的《存款保險條例》和銀監會主導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破產條例》本應作為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的一個整體,但由於立法資源有限,兩者究竟是同時立法,先後立法,還是只取其一?

上述參與央行內部論證會的人士告訴南方週末記者,人民銀行曾邀請全國人大、國務院法制辦列席內部論證會。後者提出的建議是:你們立法要想通過審批,必須更講策略。要讓每個人都能接受,而不是覺得在爭權搶利。

上述人士稱,央行態度因此有所轉變。過去是排斥破產條例,現在則只表明優先存款保險立法的態度。

幾乎所有的受訪者都談及,多年來,人民銀行與銀監會一直處於微妙的角力關係之中。

「過去十年,銀監會老想幹宏觀調控的事,央行老想把監管拿回來。雙方都沒有定好位。」一位接近央行和銀監會的學者評價說。2004年,銀監會曾下達電話指令,要求銀行停貸三天。2009年又拚命催貸。

而人民銀行此次的存款保險方案——成立基金,由央行託管,並被要求賦予輔助監管職能——也被外界解讀為實質上的擴權之舉。

「存款保險的建立,涉及幾千億資金由誰管。每個部門都把幾千億資金看做是自己部門利益跑馬圈地的地方。大家都想搞。」北京師範大學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鐘偉說。

事實上,2005年的那版方案中,央行還傾向於成立相對獨立的存款保險公司,以市場化法人的形式進行運作。在上述方案中,存款保險的啟動資金可能主要來自財政部和央行,並將逐步建立存款保險的保費徵收機制,之後的來源主要包括財政和央行資金、保費收入、保費的投資收益。

一位曾參與存款保險方案設計的央行人士認為,考慮到成立機構行政成本高、週期長,現在的基金模式可能只是過渡方案,未來應該會成立獨立性更強的機構。但在成為像美國的聯邦存款保險公司那麼大、強勢的機構之前,中國的存款保險公司不是依附於央行,就是依附於銀監會,「這是肯定的」。「人民銀行和銀監會本身已經有這麼大的溝通成本,再加上第三方機構,溝通協調難度更大。」

魏加寧並不認同。他認為,諸如機構如何設置、資金來源等問題,屬於基本框架,「一開始就不能搭歪,不然部門利益就摻進去了」。他說,這無異於「分兩步跨過同一條河流」,「現在弄成基金,以後若是分離出來還要打架」。

一種市場觀點認為,存款保險基金應放在銀監會下面,理由是保護存款人合法權益本身是銀監會的職責,而且能更瞭解監管信息,從市場准入、日常監管到問題處置、市場退出進行全過程監督。缺點則是監管部門可能掩蓋監管失誤,把監管失誤造成的問題用基金埋單。

反對者則認為,存款保險基金由央行託管,理由是基金不足時,央行可以提供流動性;與央行最後貸款人配合,大家更有信心;與證券業、保險業不同,銀行業作為金融業絕對主體與金融穩定關係重大。缺點則是,職責容易混淆,本來央行能救的,結果讓存款保險埋單,或者本來應該存款保險出的,卻讓央行再貸款救活了。

魏加寧認為,更優的方案應該是,央行、銀監會、存款保險機構,三者分離,互相制衡、監督。監管機構的審慎監管、中央銀行的最後貸款人以及存款保險,構成金融安全網的三大支柱。他認為,「監管權」其實可以分為檢查權和處罰權。關於檢查權的協調,三家機構的職責重點並不相同:監管部門主要檢查金融機構是否違法違規,中央銀行主要檢查財務狀況和流動性狀態,而存款保險機構主要檢查存款人信息是否完備。而實踐中,中央銀行和存款保險機構可以委託監管部門代理檢查,或提出信息共享。

至於行使處罰權的手段,也各不相同。監管部門可以進行行政處罰或追究法律責任,中央銀行則通過接觸清算合同或進行信息披露,存款保險機構則通過提高費率等形式。

「違法違規則銀監會管,出現流動性問題則央行救,資不抵債則由存款保險處置。」魏說。

至於啟動資金,魏加寧建議,由於存款保險首先具有公共職能,所以財政應該出1/3;再者存款保險分擔央行再貸款的負擔,所以央行出1/3;然後又事關商業銀行自身,所以銀行業協會出1/3。由於中國銀行業協會資金來源有限,可由匯金減持國有股變現後注資。

在魏加寧看來,如果以部門牽頭推改革,「容易出現把自己部門的利益塞進去」。他建議,推動金融改革應該成立一個跨部門的金融改革委員會。

「金融危機的影子已經很明顯,所以現在更應該出於公心把方案設計得更萬全。」一位接近央行和銀監會的學者說。

鏈接:存款保險制度模式的國際經驗

加拿大存款保險公司總裁R.N.羅伯遜曾在2005年人民銀行舉辦的大連「存款保險國際論壇」上提出,按照國際經驗,存款保險機構分為 「付款箱」型、「成本最小化」型和「風險最小化」型三類。

「付款箱」是指僅負責「埋單」,沒有權力對參保機構進行干預。「成本最小化」型是指,儘管它很可能沒有權力關閉一家銀行或干預其事務,但是有權參與並瞭解銀行的全面信息,一旦銀行倒閉,將有權決定如何更好處置倒閉銀行的資產和負債。「風險最小化」型則具有最廣泛的權力,既有完善的風險處置職能,又有一定的審慎監管權。

新加坡、荷蘭等中小型經濟體或者長期未發生大規模金融風險的國家主要採取「付款箱」型。美日等大型經濟體存款保險制度主要採取「成本最小化」型和「風險最小化」型。

在美國,與監管當局平起平坐的存款保險公司甚至有權在銀行資本充足率低於2%時下令關閉。而功能最為齊全的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被認為是世界上最成功的模式。(樊殿華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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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亞迪(SZ002594)$ :鵬程電動盈利突出,期待補貼新政出台 三川財報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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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半年完成銷售收入260.4 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15.32%,實現淨利潤4.26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2524.24%,落在公司業績預告中位,符合預期。

    雖然三季度歷來是公司的淡季,但1-9月1959%-2184%的淨利潤預增幅度還是略顯失望。

    分板塊來看,汽車板塊收入136.64億元人民幣,18.51 %的毛利率雖然和長城有差距,但與吉利相差無幾,近期亦只能期待思銳放量之後提升每輛僅5.46萬元人民幣的均價。而手機和二次充電及新能源板塊就暫時顯得平淡無奇。

現金流改善,資金鏈斷裂風險基本解除

    公司二季度經營活動淨現金流15.6億人民幣,環比一季度旺季居然大幅增長110.52%,同比亦有22.93%的增長,汽車銷量回升、現金流的改善將緩解公司資金壓力,由於公司各項業務恢復勢頭明顯,公司資金鏈斷裂風險基本解除,須知公司有息負債高達204.11億元人民幣。

鵬程電動盈利能力突出,模式有望複製

    深圳鵬程電動車公司實現收入7606.2萬元人民幣,淨利潤967.8萬元人民幣,增長305.45%,ROE高達39.42%,目前公司E6尚不足800輛,且是上半年分批投放,可以推測全年ROE將突破80%,如果和燃油車同價(少3元的燃油費),則更驚人,的卻是王傳福所說的搖錢樹,當然,我們估計這和公司與國開行合作推出的零首付有關,鵬程電動高達90.55%的負債率似乎能給出解釋。如果E6出租車大幅降價,則出租車公司將會大力遊說地方政府推動充電站建設,畢竟靠比亞迪一家有些孤掌難鳴。

太陽能初步止血,財務扭虧指月可待

    公司在高位進入太陽能行業,與LDK、韓國熊津、協鑫等以高價簽訂最高金額超過200億人民幣的多晶硅及硅片採購合同,其後遇上行業雪崩,造成公司累計10億人民幣左右虧損(7億人民幣減值加折舊和利息),所幸公司僅有不到10億人民幣履約,並與LDK、韓國熊津達成補充協議,互不追究違約責任,價格亦重新商定,而協鑫採購價格和數量也是按年度協商,在過去兩年對此提了大約7億人民幣的存貨減值準備,並在本財報期將9477.2萬元人民幣預付賬款計提後,高價原料的包袱基本已經卸掉,初步止血。

    公司在太陽能板塊投資高達40億人民幣,其中固定資產就超過30億人民幣,公司銀行負債高企,未來除了繼續承受折舊壓力外,利息支出還得依靠傳統汽車現金流,由於公司和榆林簽訂了500MW的太陽能電站合同,相關折舊利息等未來亦可資本化,財報壓力將逐漸緩解。

估值提升還靠「秦」

    讓市場期待已久的重磅產品「秦」即將於10月份推出,較原計劃推遲了一年多時間,除了等待補貼新政外,亦可能與王傳福年初去試駕特斯拉有關,這款車「配置了全球領先的雙模二代技術、雙向逆變技術,搭載了高電壓、高轉速電機,功率大幅提升,動力性能遠遠超越同級別車型。同時,還搭載了比亞迪自主研發的汽車智能平台i系統,實現了汽車的云端對接和遠程控制,大幅提升了汽車的智能化程度和駕乘體驗。此外,集團預期「秦」的時尚外型及其低行駛成本也將大幅」,這些表述看出公司對秦相當自信,亦寄予厚望。

    也許這款0-100KM加速只需5.9秒,油耗只要2升的「秦」,千呼萬喚出來後,沒準真能一統混動車的天下。

    只是,對於比亞迪的營銷能力和定價策略,我們信心仍顯不足。

國家補貼新政若補貼物流車,T5可能迅速推廣

    受制於地方保護(新政可能取消)和充電設施建設,E6和K9在國內推廣甚難,據悉新政可能補貼城市物流車,則比亞迪T5可望迅速推廣,一則沒有地方保護,二則充電方便,三是企業降成本立竿見影,四是沒有里程憂慮,五是容易迴避公司外觀設計短板......

    當然,公司電動叉車明後年亦值得關注。

集團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公司沒有按月公告汽車銷量,僅是通過汽車公司總經理助理李云飛在其個人微博披露,然而我們發現其披露的數據26.1萬輛和公司中報披露的25萬輛也不一致,這一點公司明顯不如長城和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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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同業新政在即

2013-11-11  NCW
 
 

 

監管部門擬對同業資產加大計提撥備,進行比例限制,進一步管理非標準化債權 資產,可能叫停買入返售三方協議 ◎ 本刊記者 吳紅毓然 ? 張宇哲 文wuhongyuran.blog.caixin.com | zhangyuzhe.blog.caixin.com 規範商業銀行同業業務的“9號文”突然再現市場。銀監會《關於規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8號文)對銀行理財資金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 產”( 下稱“非標”資產)業務做出規模限制後,業界一直預期,監管遲早會涉及到“非標”資產更為嚴重的銀行同業業務。但是,半年來,傳說中的9號文“只聞樓梯響”。

11月6日, 銀監會內部人士指出,有關規範同業業務的管理辦法(業內稱 之為9號文)接近成熟,有望近期推出。

文件名為《商業銀行同業融資業務管理辦法》,核心在界定和規範同業業務。

比如,擬對同業資產進行一定比例的限制,加大計提撥備,進一步管理“非標”資產,買入返售《三方合作協議》或被叫停。

“非標”資產是指未在銀行間市場及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性資產,包括但不限于信貸資產、信托貸款、委托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等。

財新記者獲悉,銀監會近日內部開會明確了文件的框架性內容,具體條款還在修改中。

監管層態度明確,內容直指同業。

消息一出, 市場震動。11月5日早間,滬深兩市銀行股跳水,領跌大盤。盤中平安銀行(000001.SZ)、興業銀行(601166.SH)一度下挫近4%,中信銀行(601998.SH)、浦發銀行(600000.

SH)、民生銀行(600016.SH/01988.

HK)也一度跌逾2%。午間休市後,銀行股逐步走高, 但整體仍呈跌勢。6日,銀行股全盤再綠,平安銀行跌幅逾3%,中信銀行、興業銀行、華夏銀行(600015.SH)、寧波銀行(002142.SZ)跌幅逾2%。

從市場反應來看,股份制銀行受影響較大,概因中小銀行在同業業務上行為更激進(相關報道見本刊2013年第29 期封面報道“同業解連環”)。

多位知情人士透露,文件由監管大行的銀監會監管一部牽頭。“大行資金充足,在同業市場中多屬於資金拆出方,管好大行,中小銀行自然就跟著沒法做(同業業務)了。” 業內人士分析。

“大家對監管層出台規範同業的政策都有預期,但是沒想到會在最近推出。”一位外資券商銀行業分析師指出。

6月銀行間市場流動性緊張,同業風險浮出水面。彼時業內預期,監管機構將對同業業務出台更嚴厲的政策。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表示,文件籌劃已久,從年初就已在研究。他建議,監管層應堅持“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管理同業風險,疏堵結合,否則同業業務仍是銀行進行會計科目調整的遊戲。

“非標”難克

即將推出的同業業務管理辦法,是繼銀監會3月27日推出8號文之後, 對銀行“非標”資產的進一步管理。

“非標”資產因規避監管而收益較高,因背靠銀行信用而給人剛性兌付的印象,因此成為近年來社會融資中最活躍的資產。

銀監會人士指出,很難對銀行自營資金投向“非標”資產及理財資金投向“非標”資產進行統一監管,並設定額度。他坦承,即使文件出台,也很難限制“非標”資產比例,“銀行還是可以走通道、代持,或是換到其他科目下”。

8號文對理財資金投向“非標”資產做出規模限定,設定為理財產品餘額為35% 的上限,或不得超過銀行上年度總資產的4%。同時要求理財資金和投向一一對應,做到每個理財產品單獨建賬、管理、核算等。9月14日,銀監會創新監管部主任王岩岫公開表示,銀行在理財產品的投向中,標的為“非標”資產的已降至29%。除此,投向風險較大的另類資產 如股權類資產的占比很低,不超過總規模的4% ;投向債券市場及貨幣市場的資產占比近40% ;投向銀行存款的資產占比20%。

據各銀行年中報的披露情況,多數銀行“非標”資產占比位於35% 的紅線 以內,但高于29%。如工行、建行、農行的“非標”占比分別為 33.98%、30% 和32%,部分股份制銀行“非標”占比近50%,離監管要求仍有很大距離。

銀監會于7月底下發通知,要求各商業銀行自查並且上報截至2013年7月末對8號文的執行情況,檢查重點包括了信息披露、一一對應、盡職調查、代銷機構產品、是否存在隱性擔保等九大項目。

9月26日,銀監會副主席閻慶民在2013年全國股份制銀行行長聯席會議上表示,銀監會將進一步細化8號文在關於理財業務規模控制、期限錯配、風險防控方面的監管措施,並稱“個別銀行對8號文的監管要求落實不到位,例如非標投資沒有完全比照自營貸款進行管理;通過做大分母、賬戶轉換等方式來達到非標資產的比例要求,沒有真正消除風險”。

目前,多家銀行仍有足夠的動力,將理財資金投向“非標”資產。

10月21日,多家銀行推出“銀行理財管理計劃+ 理財直接融資工具”,即銀行發行理財資管計劃投資理財直接融資工具,後者投資企業項目。銀行想借此工具將“非標”資產標準化,但由於缺乏法律主體地位及相應的制度安排,該工具無法有效解決剛性兌付、去通道化風險等問題,流動性不強、規模有限,很可能成為銀行應對“非標”達標而採取的過渡性措施。

信貸資產證券化被認為是盤活商業銀行資產存量、調節風險集中度和資產負債表的有效工具,也被認為是化解當前銀行理財、銀信合作、銀證合作等“非標”資產風險的出口。但目前仍有嚴格的規模控制,且相關制度條件還不完善,至今發展緩慢。

“有了資產證券化這個工具,影子銀行的規模不至於膨脹太快。” 海通證券人士認為。

“其實,只要信貸資產證券化放開額度限制,‘非標’業務就會逐漸消融”,前述銀監會官員表示。

興業銀行行長李仁傑在接受財新記者專訪時也認為,“政府應因勢利導,在基本的制度上去做要求。比如說賣者有責,風險買者自負,信息披露如何規範,產品如何更加標準化,如何做好資產證券化等。”

界定與規範

銀監會內部人士向財新記者確認,銀監會即將出台的文件核心是界定和規範同業業務。

11月5日,央行發佈《2013年第三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用專欄 形式首次詳解同業業務,警示同業業務風險。指出“標準化、透明度”應作為規範和加強同業業務管理的抓手。

業內認為,信貸資產證券化、近期推出的銀行理財資管計劃、即將推出的同業大額可轉讓存單(NCD)均給銀行在利率市場的創新業務“開了正門”。

央行的報告首次厘清了同業業務的概念:“同業業務是商業銀行之間及其與其他金融機構之間的資金往來行為,主要包括同業拆借、同業存放、買入返售(賣出回購)、同業借款等。”名目衆多的同業業務,幾乎都是在監管套利,目的是為了規避監管資本要求、撥備成本、繞開存貸比等硬性規定。

央行報告指出,銀行通過在會計準則上做科目遊戲,對信貸額度進行表內表外騰挪,造成信貸擴張,具有貨幣創 造功能,間接推升廣義貨幣(即M2)增速。以往M2的主要來源是貸款及外匯占款,但是近兩年同業業務發展迅速,同業渠道在貨幣創造中占比上升。

“商業銀行實際上向非金融企業提供了類似于貸款的融資,但是通過一定的會計操作,將這些業務在資產方記錄為同業資金運用科目(不計入貸款),在負債方記錄(派生)為非金融企業在商業銀行的存款,從而實現了貨幣創 造。”央行報告指出,可能的操作方式包括了“買入返售銀行承兌匯票”“同業代付”以及“買入返售信托受益權”等等。

該報告指出,部分商業銀行還利用同業業務開展類貸款融資或虛增存款規模,加大了流動性管理和風險防控的難度,並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宏觀調控和金融監管的效果。

“銀行資產的擴張非常依賴同業業務。”標準普爾資深董事廖強曾對財新記者指出,同業業務的快速擴張給流動性管理帶來極大的挑戰。

由此,文件可能要求,各銀行從風險控制上,加大同業業務的計提撥備比例。這意味著,表內投資及各類擔保,都需按照表內同類型業務標準計提撥備,目的是用資本約束信貸“假出表”。

加大對同業業務計提撥備的要求,則是在業內預期的合理範圍內的。對現 金流的影響,將納入流動性風險的計量和控制。

買入返售秘密

在新的監管政策下,買入返售《三方合作協議》因規避監管成本、存在隱性擔保等問題,或被叫停。

由於風險權重低,在同業業務中,買入返售業務成為銀行最常見也最受歡迎的操作。買入返售金融資產,可以是債券、票據、信貸資產、應收租賃款和信托受益權等。

銀行同業資金通過“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的方式或轉讓信托受益權,或繼續進行票據賣斷回購業務,進行資產表內外騰挪,繞大規模,與監管政策賽跑。

一般而言,過橋企業與銀行A、銀行B 簽訂《三方合作協議》,銀行A 通過過橋企業將貸款或貼現票據等資產出售給過橋企業,過橋企業發行以這些資產為標的的理財產品,銀行B 將資金提供給過橋企業,產品登記為銀行B 的資產,再以“賣斷+ 回購”的方式將產品轉售給銀行A。等產品到期時,銀行A進行回購,登記為銀行A 的買入返售資產,產品又成為銀行A 的資產之一。這種操作循環往復,甚至過橋多次,牽涉機構也可更多。

“實際上這是會計的差錯處理,還不是一般的會計操作。”錦林資產金融分析師倪軍指出,銀行A 與銀行B 的科目不匹配,“實際上的貸款放到了同業項下,風險權重從100% 降至25%”。同業風險權重為三個月以內20%,三個月以上為25%,而一般企業貸款風險權重為100%。

“賣斷協議在表面,回購協議放在抽屜里了。”一位業內人士指出。往往銀行A 與銀行B 之間會簽訂“抽屜協議”做隱形擔保,銀行間緊密的關聯性,增加了系統性風險。

以信托受益權為例,企業找到信托公司融資,信托公司發行單一信托計劃,由銀行B 出資買入,“民生、興業基本上就是這個角色,一筆收益會有6到7個百分點的收益。”一位民生銀行同業部人士說。銀行A 與銀行B 簽署抽屜協議,由銀行A 回購;同時還會出現另一企業,給協議蓋公章,以保護銀行A 的身份。

風險在於,一旦出現違約或“假公章”事件,風險瞬間暴露。8號文已有要求,銀行不得為“非標”資產或股權性資產融資提供任何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的擔保或回購承諾。

前述民生人士指出,從9月底開始,民生銀行內部全面叫停買入返售信托受益權,原因也在於業內已有違約事件。

對於叫停《三方合作協議》,業內人士並不意外,也不足為懼。“三方一起簽協議的形式已經不流行了,有很多種形式。”一位信托業內人士表示,如果文件類似于8號文,即銀監會能夠以規模限制的要求,把信托受益權總量限制在一個盤子里,“或許還有點效”。

上市銀行的三季報顯示,在買入返售金融資產項下,多數銀行為2000億元左右,“同業之王”興業銀行達9288 億元,遠超其他銀行規模,較年初漲17.0% ;農業銀行位第二,達7548億元,較年初下降7.0% ;民生銀行達6762億元,較年初下降7.7%。同時,中信銀行、招商銀行及中國銀行的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激增, 規模分別達2173億元、3089 億元及2033億元,漲幅分別為214.6%,188.8% 及107.4%。

此外,部分銀行還將買入返售計入應收賬款項下,典型的“做大分母,賬戶轉換”,以達到財報上的去杠杆。對此倪軍指出,應收賬款可以規避貸款額度及存貸比監管,但由於應收賬款屬於銀行自營資產,風險權重將升至100%,並不能規避資本監管。上市銀行的三季報數據顯示,多數銀行的應收賬款增幅驚人。招商銀行應收賬款資產由年初的322億元升至1654億元,漲幅逾400% ;浦發銀行、中信銀行應收賬款資產較年初增近250% ;民生銀行、興業銀行應收賬款資產較年初漲幅也近200%。信托受益權憑證據銀監會人士透露,銀監會擬引入信托受益權憑證,推進信托受益權進交易所,由此信托受益權可估值、標準化。“非標”資產的大部分問題也就可以解決。

類似于銀行資管直營,該方案也相當于在市場“另起爐灶”,因此監管機構內部也仍在討論此舉是否合適。

信托受益憑證,是指信托機構為募集資金而向投資者發放的表明受益權之特別憑證。信托受益憑證的產生主要是為了便於標準化的交易。信托行業一直在呼籲引入信托受益憑證,使信托受益權變成標準化產品合約。

與銀行資管直營的不同在於,信托的法律地位可保證信托作為真正的SPV (特殊目的載體)隔離主體,對銀行而言,信托受益權憑證相當于持有債券,也不存在銀行擔任風險兜底的問題。

民生銀行同業部人士指出,目前信托受益權無法自由流轉,所以單一資金信托十分火爆。

據信托業協會數據,截至9月末, 信托業資產管理規模已突破10萬億元,單一資金信托占比71.28%。

目前, 信托受益權憑證在很多信托公司內部可實現流轉。“信托受益權轉 讓是要收取手續費,轉讓手續費一般是轉讓信托本金的千分之二或千分之三。”北京一家信托公司信托經理向財新記者透露。

“北金所一旦建立起信托受益權憑證二級市場,手續費會比在信托公司內部流轉便宜。”前述信托經理說。

一家中型信托公司從業人員指出,信托行業在向主動管理型轉變,將越來越多地發行集合計劃,也就具備了議價能力。

“兩個政策一齊出來的話,真不知該笑還是該哭。”一位信托從業人士表示,同業業務管理辦法極有可能先于信托受益權憑證,由此,信托與銀行的信托受益權買入返售業務可能會被壓縮。

值得注意的是,此舉也並不能完全解決同業業務的問題。信托受益權只是銀行進行同業業務工具的一部分,除此還有票據、委托貸款等工具。

“對同業業務進行規範,符合銀行業的發展趨勢。”曾剛認為,目前同業業務的風險主要是流動性風險與信貸風險,前者由《流動性辦法》進行管理,通過調整流動性指標來對同業業務的風險進行調整;後者不應該按照會計科目進行調整,更重要的是糾正扭曲的信貸行為。

同業業務的“各種創新”很大程度是為了繞開存貸比限制。這一比例直接綑住了中小銀行的手腳,他們因此認為 存貸比滯後于現實,呼籲取消存貸比。

銀監會最近表示,高度重視改進存貸比監管的相關工作,不斷完善存貸比監管考核辦法,並積極推動立法機關修訂《商業銀行法》。

在同業業務上,銀行不斷與監管博弈。一位銀行資管部人士如此解釋:“監管永遠是滯後的,何時制度才能預先準備好呢?”他認為,應為銀行同業這一“瘋長”業務提供軟著陸的機遇。

本刊記者楊璐、 劉卓哲對此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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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市值配售新政下 配置什麼樣的股票最合理 財長

http://xueqiu.com/1906426568/26425163
投資標的原則:穩健第一,增長第二,每年不低於銀行存款的高股息率,股價下跌空間有限。
答案似乎很簡單,買安全的低市盈率藍籌股就行了啊,其實簡單的概念之下到處是陷阱,真正優秀的標的還是鳳毛麟角。

同時這篇文章也送給那些認為40歲以後不能再冒太大風險的朋友[笑]
同時說明一下,此處討論的是被動投資策略,完全是為新股申購服務的,不是討論成長性、潛力、投資價值孰高孰低的,所以要求標的下行風險要儘量小,而且分紅現金流要儘量穩定,越接近債性越好。

首先要確定哪些公司不能買

1、不買高槓桿公司,如銀行、地產,除非其優先股,否則高股息只是虛像,資產價格的下跌會吃掉一切利潤。

2、不買生產性、競爭型公司,如電力、鋼鐵,因為其產品價格可能由於政策或者競爭的因素無法隨意調高,一旦原材料、人工等剛性成本上升,利潤也會快速消失,如08、09年煤炭價格大漲、電價漲幅有限導致導致電力行業整體虧損。

3、不買利潤高,但現金流緊張、分紅率低的公司。

4、不買重組型公司,大家都明白,這種高利潤大多是做出來的,不會給你高分紅的。

5、不買存在政策風險的公司,如天天被媒體盯著要求免費的高速公路。

6、不買高負債型公司,如果僅是應付賬款、預收帳款等產業鏈金融模式的高負債還好,如果是長、短期借款等有息負債較多,那利率升高時,很可能利潤連利息都不夠付,更別說分紅了。

從多個角度講,即使貴如中國股市現金之王(銀行除外)、產業鏈的主導者、具備高投資價值、高安全邊際(PE5倍、PB0.9倍)的$中國建築(SH601668)$ ,也不是好的標的,因為其分紅率低(僅20%)、有息負債高,槓桿高、存在政策調控風險,穩定的派息有很大不確定性。

若按照上面的標準,絕大多數投資者眼中的大藍籌都會被排除,那還有什麼樣的股票符合標準呢?簡單篩選了一下,發現一隻股票。

白雲機場(600004):區域壟斷服務商,低估值:PE9倍,PB1.1倍,22%的低負債率,經營現金流健康,幾乎沒什麼借款,收入持續增長,多年高達50%的穩定高分紅率,當前7.13元的價格,每年僅分紅就可獲得近5%的現金回報,難得的是市值中等,僅80億元,進可攻退可守。

按照持股市值1萬元以上、每5000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每一個申購單位500股,按照當前創業板平均20元的價格初略估算,大概是股票現金比為1:2,以持有100萬元白雲機場市值計算,新股申購收益率按照保守的10%/年計算,一共300萬資金投入,每年穩定獲得現金包括股票分紅:5萬元;新股中籤收益:20萬元;無新股時持有貨幣基金:8萬元(按照4%利率估算),一共可獲得33萬現金,整體收益率11%。

以上分析沒考慮新政使中籤率提高、新股申購利潤增加,以及白雲機場隨業績增長分紅提高、股價上漲獲利等因素。

風險:經濟下滑,客流下降、收入下降,以及未來新機場資產併入產生的運營成本增加,但這些宏觀不利因素彈性高恢復快,容易預知、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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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打新政策出台後,如何打新才能保證好收益? 天天向上人生路

http://xueqiu.com/1554722006/26616716
交易所出台政策:
申購門檻為市值1萬元  網上申購辦法集中圍繞《中國證監會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關於「持有一定數量非限售股份的投資者才能參與網上申購,網上配售應綜合考慮投資者持有非限售股份的市值及申購資金量,進行配號、抽籤」的規定研究制定,在規則設計和流程安排上,充分考慮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保護,具體體現為:

  一是投資者參與網上申購的「門檻」考慮。經過測算和分析,網上實施辦法將市值「門檻」定在1萬元,保證滬、深市場大多數持股投資者可取得申購資格。

  值得注意的是,深交所網上按市值申購的實施辦法是,根據投資者持有的市值確定其網上可申購額度,持有市值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投資者才能參與新股申購,每5000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每一個申購單位為5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500股或其整數倍,但最高不得超過當次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過999,999,500股。

  二是以投資者為單位計算市值、參與申購。如此規定可以防止個別投資者將持有市值分散於多個證券賬戶並以多個賬戶申購同一隻新股,突破單個投資者的申購上限。投資者參與網上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

  三是信用證券賬戶內的市值合併計算。考慮到當前市場上信用交易活躍,部分投資者信用賬戶中持有較高市值,將信用賬戶內的市值合併計算到該投資者持有市值中,可以最大限度滿足投資者申購需求。

  《辦法》規定,融資融券客戶信用證券賬戶的市值合併計算到該投資者持有的市值中,證券公司轉融通擔保證券明細賬戶的市值合併計算到該證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四是投資者申購數量不得超過持有市值對應的可申購額度。按照投資者持有市值,根據確定的規則計算投資者網上可申購額度,投資者的申購數量不得超過該可申購額度。

  五是投資者可以方便、及時地查詢自己持有的市值及可申購額度。為方便投資者明確自身的可申購額度,投資者可以通過其託管證券公司查詢其市值或可申購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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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起來,重要信息是,要打新,既有低門檻,也有天花板,既要有股票市值,又要有對等現金打新。由於深圳多為中小盤股上市,按照2000萬發行,千分之一僅為2萬股,如果再考慮網上發行僅有50%左右,那麼最多只能申購1萬股,佔用資金通常也就20萬左右,以往的大資金優勢蕩然無存。
特別提醒的是,由於市值是按投資者合併計算的,因此持有深圳/上海股票都不影響打新股。
應對的辦法:1. 採用多個家人賬戶,比如我有4個家人賬戶,其中只有2個活躍,另2個基本是空賬戶,這次就可以用來打新,但是需要買些藍籌股例如工行押底,然後調配資金平均分配到4個賬戶打新,用完之後,打新資金可以做逆回購等待下次機會。
2. 信用賬戶也可以合併計算,對融資者較為有利,可以在打新前一天融資買入工行,中石油等巨無霸,達到市值要求,從而保留更多現金打新。
3. 一個帳號打多只新股,可以充分發揮大資金優勢,但是單個中籤率並不會提升。
綜合看起來,2,3會是較好的方式。1的方式更容易提高中籤率,但是操作較為繁瑣。市值要求也比較高,不太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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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氏新政的核心問題 二月立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cba21780101lyba.html

本月初股市新政出台的時候,初期被認為是利多大盤「藍籌」,利空創業板,但漸漸的,市場經過一段時間的琢磨之後,覺得逐漸看清本質了,本次兩大改革措施,優先股和IPO,前者屬實質利空,後者無所謂利多利空,本來股市就是要融資的,表面上停了一年融資的A股,實際上2013年再融資規模一點也不小,而且不少資金都去填了類似京東方這樣的黑洞,與其如此,還不如多些創業板小票,畢竟小而新且精是產生無數機會的搖籃,中小板和創業板的歷史可作證,因此在第一天主板和創業板相反走勢之後,後面的時間,兩者再度相背而行,乃至上週主板大跌5%以上,「藍籌」代表銀行領跌,創業板則相對抗跌,一些個股還較活躍。

 

上週是個什麼日子?上週是美聯儲正式決定將逐步退出QE的時點,這意味著,自金融危機以來,一直需要聯儲扶著走的經濟病人,開始恢復活力了,由此美股大漲,實現今年第N次創歷史新高;歐洲股市普漲,牛市勁頭十足,主要經濟數據也向好;日經指數續漲,可以說,全世界五大洲,幾乎所有國家的股市都處在牛市當中,泰國和印尼雖然調整,但是前兩年的漲幅不菲,高位震盪也在情理中,同是新興國家的印度股市則更是牛氣衝天。

 

唯獨中國年復一年不斷下跌,小跌到大跌,甚是扎眼;也很直面的說明了,中國股市的問題出在制度上,最顯眼的一點,是這個市場居然是沒有退出機制,而且堅持了二十多年。

 

如此情況下,肖氏改革的第一要務沒能放在建立市場新陳代謝的機制上,也沒有強調建立健全市場法治建設,而是仍然把工作重點放在了那個永恆復永恆的主題上-----融資,這個讓市場極度敏感加反感的焦點問題上,對此,我們到底應該如何解讀,市場下跌確實令人心情鬱悶,但是這不能妨礙我們的理性思考,無論如何,今日的時點,都是極其重要的位置,絕不能被情緒所左右。

 

優先股和重啟IPO的本質都是融資,這個很明顯,對於一個成熟的市場,這兩個沒什麼問題,沒了融資功能反倒是不正常的,本次新政,優先股考慮到了所謂的大「藍籌」盤子太大,股價長期低迷,接近或跌破淨資產,幾乎喪失融資功能,所以推出了可能為其瘦身或激活股權流轉功能的方案,另一面社保、企業年金、養老金、保險等巨額現金,長期趴在銀行吃很低的活期利息,無法在資本市場獲得較高的收益,落後於通脹,因此用優先股來搭橋,希望二者搭對,既解決了市場低迷,又為這些不能輸的資金找到了穩定增值的途徑;

而IPO新政,提出要向註冊制過渡這個綱要後,具體方案上搞了市值配售,甚至細化到深市滬市分開,既要有持股,又要有現金,操心操到一種不可思議的地步,可是實施註冊制必須配套的嚴刑峻法、訴訟制度,卻沒能拿出一個指導性的綱要,這令市場坐臥不寧,決定出台之後各種解讀和爭議不斷,但是循著一種慣性,人們覺得還是看清楚了一點,那就是本質未變,問市場要錢,盡其所能的要錢本質,好像沒有變!

 

我曾經寫過一篇《來了一個懂行的》,表達對肖鋼的看法,相比各前任,目前我仍堅持原判,因為從新政的方向上看,還是有可圈點之處,此外此次改革,不會是一兩個決定就完事,而是一個長期的組合拳,所以觀察期還遠,暫不下結論,但就眼前的這兩個新政,是可以談談看法的。

 

首先肖鋼新政確有新意,但當下仍然在為利益集團服務,這兩點都很明顯,優先股之策,一來為過去的錯誤做矯正,平息公眾對這些大「藍籌」無止境再融資的恐懼,二來讓那些不能虧空的錢找個好的歸宿,但市場要的是鎖定持股,而肖氏未能爭取到這一點,他們三年後還是要流通權的,這一點目前成為焦點,公眾不認可,股價表現為連跌12天,不過,我倒認為在這一點上,公眾目前的看法對與否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不能虧」的錢怎麼看,顯然,這個政策對他們利益不菲,好處全都拿了,那麼我想,現在的亂象,倒是他們進入的好時機,中國股市主體投資者素質不高,漲跌才是他們情緒的指引,後市如果逐漸漲上去,很多人又會調整看法的,根本上,時下中國還是這些利益集團主導的資金最有話語權,醞釀了如此之久的方案,利多的是最大資金源,我不能說這是很壞的事情,很多人都說股市要跌還要跌,但實際上,股市再跌,最擔心的是高層,肖鋼也擔心的要死,再跌的話,施展宏圖的機會都不會再有了。

 

由此可以看出IPO新政裡面有一些奇怪的細節限制,表面上是操心操作過了頭,但根本上還是希望對市場的衝擊降到最低,不希望打新影響二級市場持股的穩定,從而引導市場上漲,而且不要局部上漲,要的是全面上漲,中國不是沒錢,社會上錢多的氾濫,中國沒有任何時候可以和現在相比,如此急迫的需要一個能吸納資金的巨大蓄水池,它不工作,所有的社會矛盾會更加激化,經濟轉型無望,瓦解利益集團也將成為空談,它一旦運作起來,房地產的壓力,居民儲蓄的壓力,社保、養老、企業年金、保險等不得增值的困境,新興產業的培養等等,就都能運轉起來,這樣才能緩解各方矛盾,才能梳理工作,才能調節主次矛盾,逐項推進改革,所以,不妨再觀察一段,因為要注意,對新政最滿意的,是當前能托起市場的那些大資金。

 

只是最終掏錢的股民們不會滿意,因為利益沒有傾向他們,這是我今天要表達的第二層意見,也是我認為的肖氏新政的核心問題,與民爭利在中國資本市場是一個常態,今後還會進行下去,其實按成熟資本市場體制來衡量,肖氏新政不能及格,因為資本市場不可以存在包賺不賠的設計,這是錯誤的,徹底的反市場化,不管你用什麼法子,「不能輸」的錢一旦被滿足了這種屬性,它會貽害無窮的,於市場長期的規範性建設不利,此為一;而新股IPO永遠是香餑餑,永遠是需要搶購的,必須市值配售的,也是非市場化因素的表現,長期看也是錯的,新股經常破發才是常態,需要繼續改革,此為二,兩個新政,都是反市場化原則的,都不是向著優化企業治理,給最優質的企業最大的利益傾斜這個方向的,到底應該給高分還是低分呢?

 

給什麼分數要看它們最終促成的結果,如果能夠引領初步的牛市,對當前就是成功的,反之亦然;因為改革很難一蹴而就,立竿見影,尤其是到了今天這種改革就是革自己命的情況下,迂迴和妥協是必須要做的,利益集團如此龐大,改革可不能一下就掀翻桌子。

 

所以,我對肖氏新政的解讀就如同他的現實境遇,從不同立場去看,甚至完全是矛盾的,評分也是對立的,從十八大三中全會提出的基本綱要看,長期前景可期,從新政的獲益傾斜度看,可期待資本市場的中期積極反映,但長期還是侵蝕投資者利益的,如何在不斷的妥協中糾錯,這是一個巨大的系統工程問題,未來註冊制和退市制度建立實施之後,很多問題,才能看出真正的端倪,這是我對肖鋼主席未來評價要有所的保留的原因。

 

 近期關於股市新政的討論非常多,李志林先生的觀點很有代表性,但總體上,那不是制度設計,還是做表面文章,為了股市上漲而做的設計,未能深入肌理,要想一勞永逸的解決核心問題,最重要的只有一點:尊重資本意志,培養和壯大好公司,邊緣化低效率的企業,讓良幣驅逐劣幣,這是能夠確保資本市場永久成功的唯一出路,別無他方,儘管證監會能力有限,但是否能無限接近這個目標,還是需要觀察的。

 

儘管我個人對以銀行為代表的大「藍籌」深不以為然,但是如此持續下跌也會威脅國家經濟安全的,治病救人前,總不能先把它們弄死,就算邊緣化,也是要培養好替代力量,所以不論從哪一個方面來講,都絕對有必要發動以大爛臭為核心的一波行情,目前中國,應該還是有這個能力來做的,真來的時候,會把所有人神鬼怪預測的什麼點位全部擊穿,即便如此,藍籌股已經死過一次,表演過了他們的死亡心電圖,如果牛市到來,習李政府和肖氏證監會是否清醒,為避免這種困境再現而做出實質性的變革,這個,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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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銀行業出臺新政鼓勵中小企業申請貸款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74011

英國銀行家協會(British Bankers Association)近日出臺了一輪新的政策,意在鼓勵中小企業向銀行申請融資。BBA將與英國主流銀行合作,展開為期一年的鼓勵中小企業申請金融機構貸款的活動。 該協會的數據顯示,英國大約有14%的中小企業需要融資,然而實際只有8%的企業向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尋求融資,這就意味著有6%的中小企業(大約27萬家)即使有需要也不會提出融資申請。所以如果所有需要融資的中小企業都向金融機構提交申請,那麽以當前的審核通過率(目前英國中小企業申請融資成功率為67%)來測算,這對於英國經濟能夠起到極大的提升作用。 BBA認為,一些中小企業把融資想象的過於複雜和困難,實際上申請貸款可能比想象中要簡單。如果能夠提交更多成功申請,那麽就意味著企業有更多資金訂購貨物並雇傭員工,從而提升經濟活力。 據調查,35%的中小企業申請貸款是為了補充流動資金,27%則是用來購買資產。 BBA的這項活動可以重建企業對於銀行的信任,也可以為銀行探尋更多潛在客戶,建立長期銀企合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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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新政對成長股的影響 聽風__春華秋實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13b76a10102eiwv.html

前面曾寫過一篇《註冊制帶來的將是市場的淨化的文章,文中提到註冊製成功之後,會帶來兩個方面的淨化:一是上市企業的優勝劣汰,二是散戶被大量消滅。

雖然本人也是一個小散戶,但是A股以散戶為主的市場本身就是「全民好賭」的表現,是市場化非常不成熟的表現,任何一個成熟的市場都不可能見到這種現象。

新近IPO新政實際後的影響也是比較大的,具體到個人喜歡投資的成長股這塊來說,主要體現在二個方面:

1、因為沒有了超募資金,收購擴張會大幅下降。A股成長股相當一部分是靠超募資金,收購其他企業帶來的粗放式野蠻成長。即使上市後,由於沒有了超募資金,像2013年這種大量收購擴張的現象幾乎不再可能會出現了,這對大部分「成長股」來說,幾乎就斷了「成長」的空間。

2、沒有了超募資金,還會影響企業的「業績成長」。一個眾所周知的道理就是,當上市公司手頭有大量募集資金時,即使真實業績沒有成長,通過財務調節手段,仍能讓企業「連續增長」2-3年,甚至更長。

IPO新政,加上註冊制如果能長期實行,市場上的曾經一些「成功」的方法,均會面臨重要考驗。

1、投資垃圾股,貪圖股價便宜者。歷史上的A股,只要你敢抄底,不管企業有多垃圾,成功的概率都是非常之高,即使被ST了,還可在上面加星號,繼續炒。實在炒不了了,到三板市場,仍有一定的成交量。未來的垃圾企業,將會是幾角幾分的多於牛毛,你敢抄底,最後就是人唯一的莊家,只能耗死在垃圾企業身上了。

2、過於集中投資者。喜歡投資1-2只個股,風險那是相當的大。如果只投資一隻股,從未來的遊戲規則看,不管你成功多少次,只要失敗一次,你的投資就將歸零,遊戲就要從頭開始。

3、純粹左側交易者。這些人在A股市場也很多,而且許多都是「價值投資者」,認為企業值這個價了,就開始往下建倉,不管市場有無風險,信心是非常的足,因為——過去我都是這麼幹成功的。在未來的市場,很可能還沒有等到價值回歸的那一天,你的投資就打了對折再對折,甚至低估到你發瘋,所以你也就成了價值的犧牲品。其實這種方法近幾年,已經出現苗頭了,如李馳、董寶珍等,基本是這種方法的犧牲品。

 

A股市場遲早會告別散戶時代,這個時間越來越近了,我已經聽到了腳步聲,你聽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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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解信託新政

2013-04-28  NCW
 
 

 

銀監會以罕見力度強調了信託公司在風險中應負的責任,但支持「股東兜底」、強化「剛性兌付」屬於業內誤讀 ◎ 財新記者 劉卓哲 霍侃 文liuzhuozhe.blog.caixin.com|huokan.blog.caixin.com 今年一季度剛過,信託業就悄然迎來了傳說中的「楊八條」細則系列文件。其中最重要的《關於信託公司風險監管的指導意見》(下稱99號文) , 也被視為對107號文(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 )的落實。

業內所謂「楊八條」指的是銀監會主席助理楊家才在2013年12月19日的信託業年會講話內容。他提出完善信託行業治理體系的公司治理、產品登記、分類經營、資本約束、社會責任、恢復與處置、行業穩定和監管評價等八項機制。

當年10月國務院107號文,要求各監管部門對自己管轄範圍內影子銀行的規模進行摸底,實質性的監管措施各相關部門自己制定,陸續推出。

此前不久,銀監會下發的《關於調整信託公司淨資本計算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 》 (下稱《徵求意見稿》 )首次定義通道業務,並且要求明確相關主體應負責任。風險計提標準也將依據是否為通道類業務而不同,具體計算公式尚未明確。

有業內人士認為, 「風險事件頻發,導致(銀監)會裡必須發文了。 」尤其99號文以罕見的力度強調了信託公司在風險中應負的責任,要求信託公司建立流動性支持和資本補充機制。

同時指出,信託公司股東應承諾或在信託公司章程中約定,當信託公司出現流動性風險時,給予必要的流動性支持。

信託公司經營損失侵蝕資本的,應在淨資本中全額扣減,並相應壓縮業務規模,或由股東及時補充資本。

99號文強調「賣者盡責」 ,有人認為這是要求「股東兜底」 ,強化了「剛性兌付」 。對此,一位熟悉信託行業的權威人士認為,這樣理解是錯誤的。這次99號文強調了「賣者盡責」 ,並不意味著買者就可以零風險、高收益。現在中國還沒有受託人條例,如果受託人的義務加強,堵上瑕疵漏洞,相應地, 「買者自負」也是加強的。這是市場法則。

這位權威人士認為,強調契約文化、樹立市場紀律是逐漸的過程。事實上也在慢慢推進,例如,一些信託產品最終的收益率下降了,就是信號。

股東兜底爭議

「如果把99號文理解為要求股東對公司的經營風險承擔兜底責任,那麼這比『剛性兌付』對法律規則帶來的損害更大。 」中國政法大學專注信託法研究的趙廉慧副教授向財新記者表示。

一位信託公司法律合規部人士認為, 「提供流動性支持,退回分紅等確實不合常規,並不適合作為監管文件明確提出,這與公司法內關於法人獨立性的論述有一定矛盾。 」用益信託首席分析師李晹認為,信託公司的流動性風險和信託業務(產品等)流動性風險不是一個概念,儘管有時候會混在一起, 「認為監管部門要求股東支持『剛性兌付』 ,是一個偏激的解讀」 。

趙廉慧認為, 「剛性兌付」之說是這個不成熟市場的誤解,如果信託公司完全盡到謹慎義務,自可以理直氣壯地打破「剛性兌付」 ,監管層從來都沒有明文的規範要求「剛性兌付」 。

「即使信託公司沒有盡到謹慎義務,對投資者承擔責任的是信託公司,公司股東仍然處於有限責任的保護之中。如果要求股東對公司的經營風險承擔兜底責任,則違背了公司法的基本法理, 」趙廉慧指出, 「但不能簡單地把99號文解讀為違背了股東有限責任的規則。 」「99號文只是要求信託公司股東應承諾或在信託公司章程中約定,當信託公司出現流動性風險時,給予必要的流動性支持。信託公司經營損失侵蝕資本的,應在淨資本中全部扣減,並相應壓 縮業務規模,或由股東及時補充資本,這些要求類似於公司債權人要求股東自願為公司的負債和責任提供擔保或者增信措施。 」趙廉慧說。

趙廉慧舉例稱,信用較差的有限責任公司欲借債時,僅靠公司本身的信用可能不夠資格,此時債權人可能要求公司的股東額外提供擔保。如果信託公司股東基於監管的要求,自願做出承諾為 公司資本信用提供擔保,就沒有問題。

趙廉慧認為,最簡便的答案是要信託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增加這一承諾,並明確履行這一承諾的股東及其責任份額。 「如果在沒有修改章程之前出現了責任事件,甚而,即使在信託公司做出了這種承諾之後出現了責任事件,監管層能否強制信託公司履行承諾?99號文的法律規則屬性稀薄,到時候很難強制執行。 」一位從事信託法相關業務的律師對 財新記者表示,信託公司屬於需特別批准而成立的金融機構,99號文作為監管層面的政策,可以看作特別法。公司法屬於一般法,除明文禁止的規定,特殊法可突破一般法。 「雖然級別不高,但對銀監會辦公廳層面出台的指導意見,業內一般當成法律來看。 」前述信託公司法律合規部人士認為,越是具有法律爭議或者瑕疵的文件出台,越說明會裡的決心可能是出於某種無奈。

一位信託公司風控部總經理認為,股東是否真的去補充流動性,要取決於每家公司股東自己的理解,要看公司能不能給股東創造收益。 「如果能持續給 股東創造高額收益,特殊時候救一把也不是不可以;如果信託公司業務風險很大,股東覺得窟窿太大填不起來或者沒有能力去填,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

強調風險防控

99號文還給出了清理非標資金池業務的時間表,信託公司不得開展非標準化理財資金池等具有影子銀行特徵的業務;對已開展的非標準化理財資金池業務,要查明情況,摸清底數,形成整改方案,於2014年6月30日前報送監管機構。

業內認為監管力度較大的部分是,99號文明確叫停了信託非標理財資金池業務,並要求已開展非標資金池業務的信託公司儘快清理並於6月30日前上報整改方案。

根據中信證券的調研,中融信託的資金池規模在600億 -700億元之間,國投信託300億 -400億元,平安信託700 億元左右,其他大多數信託公司均有資金池業務,一般比例控制在自身資產管理規模的10%-20%。

一位信託經理直言,資金池對信託公司來說是好東西, 「一方面,長短錯配賺得息差 ;另一方面,資金池業務可積累忠實客戶,一旦公司內部有風險項目,池子裡的錢隨時可以受讓出問題的信託受益權,保證流動性。 」監管層近期對資金池業務的監管可謂三令五申。年初,銀監會召開2014年全國銀行業監管工作會議,要求防範銀行理財、信託、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四種業務風險。其中,銀行理財與信託將不得開展資金池業務。

中信證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師鄧海清指出,銀行理財在信託中90% 以上為資金池業務,同時銀行的同業資金可以通過信託資金池業務投向非標,期限錯配非常嚴重。 「禁止理財和信託的資金池業務後,相當部分的集合信託將無法成立,信託的資金來源將大幅減少,銀行理財可投資標將發生重大變化,信託將回歸本業,銀行理財也將變為與信託和基金類似的性質。 」鄧海清說。

前述信託公司合規部人士表示: 「從法律上說,資金池不符合信託關係的基本要素。資金池是標準的影子銀行,容易出風險,理應清理。 」「現在市場資金太難找,價格偏高,由於之前個別公司出了問題,四大行也停了代理髮行,能發的幾個股份銀行價格都很高,因此現在很多大的信託公司很大程度依賴於資金池, 」前述信託經理表示, 「以後發行渠道會有問題,但是如何清理,還有待進一步細則出台。 」對於清理非標資金池的影響,上述權威人士認為,這部分業務量本來就不大,而且文件也強調要避免「一刀切」引發的風險,慢慢消化釋放,逐漸引導信託公司走正路,不能引發系統性風險。

此次99號文,銀監會再次強調信託公司緊盯重點風險領域,以防患於未然。

其中,對於融資平台、房地產、礦業、產能過剩行業、影子銀行業務等風險隱患進行重點監控,並適時排查,及時做好風險防範和化解工作。

早在今年1月中旬,銀監會突然通知各信託公司,要求各公司上報存續期內的風險項目。這一通知未經銀監局逐級下發,是近年來相當罕見的做法。

「有關部門緊急通知信託公司做風險排查,要求具體項目落實到人。房地產、地方平台、礦產能源類、藝術品和紅酒信託,幾乎覆蓋了90%的信託業務,也包括自查通道類業務的風險。 」有兩位信託公司高管向財新記者確認了這一信息。

普益財富信託行業研究員範傑指出,信託業的監管一向傾向於結果監管,即只要信託計劃不出現實質性虧損,監管部門基本上不會管,僅把能否「兌付」 ,作為信託公司經營是否規範的重要標準。

「99號文相比以前的監管思路,比較注重過程控制。在『做好風險防控部分』 ,要求切實加強潛在風險防控,要求加強盡職管理、加強風險評估、規範產品營銷、優化業務管理、嚴防道德風險和案件風險,都是監管信託運作過程中的事項。 」範傑認為。

此外,李晹指出,銀監會要求推進風險處置市場化是一種進步。 「探索抵押物處置、債務重組、外部接盤等審慎穩妥的市場化處置方式與信託公司一味地用自有資金『剛性兌付』形成對比。 」同時他說, 「真正實現市場化處置方式還需時間考驗, 『剛性兌付』的邏輯很難用市場經濟邏輯解釋。 」

通道業務定義

此次下發的《徵求意見稿》是自2011年1月印發原標準以來,銀監會首次提出調整信託公司淨資本計算標準,並對信託公司通道類業務的定義及各方所需承擔的責任予以說明。風險計提標準也將依據是否為通道類業務而有所不同,具體計算公式尚未給出明細。

對於通道業務,上述權威人士說,當通道業務中各主體的責任都明確時,所有人做這個業務都會仔細掂量,不會亂來。如果想打擦邊球,互相都既想得好處、又都不願意負責任,是不可能的。

通過明確各自責任,慢慢就把市場紀律建立起來。

據信託業協會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底,信託行業資產管理規模接近11萬億元。按照功能劃分,分為融資類、投資類和事務管理類。其中,事務管理類即所謂通道業務,佔比20%。但超過兩家信託公司的高管對財新記者表示,融資類項目中,水分很大,很多項目中其實還是通道業務,業內普遍看法是,通道類業務佔總規模的五成左右(即超過5萬億元) 。

2010年,銀監會發佈《關於規範銀信理財合作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要求通道業務期限內轉回表內或計提淨資本,此後,通道業務轉入地下,即不再有承諾回購的「抽屜協議」 。當時通道業務的規模已經達到2萬億元。

本次《徵求意見稿》 ,銀監會首次在正式文件中提出信託公司事務管理類(通道類業務)的涵義,即委託人自行負責前期盡職調查及存續期信託財產管理,自願承擔信託投資風險;受託人僅負責賬戶管理、清算分配及提供或出具必要文件配合委託人管理信託財產等事務,不承擔積極主動管理職責。

「以往的劃分標準,要麼按照單一和集合劃分,要麼按照資金用向,但其實很多項目都是銀行的項目,信託只是過了一道手。這次監管層明文提出通道業務,給信託公司帶來很大變數。 」李晹向財新記者表示。

一位地方國資背景的某信託公司高管坦言,之所以通道類業務做得多,主要還是可複制性強, 「兩三年前,通道業務報酬率可以達到1.5%-2%,沒什麼技術含量又賺錢,當然做得比較多。 」據平安信託與麥肯錫公司聯合出具的一份報告顯示,通道業務模式貢獻了2012 年信託收入的39%。

然而,2014年以來頻發的信託兌付危機事件也往往實屬通道業務。例如,中誠信託30億元礦產項目、吉林信託10 億元的聯盛能源項目等,信託所做的都是通道業務,即資產和負債項目均由銀行(工行和建行)發起,經信託渠道過手,轉移到銀行表外。

事實證明,一旦融資方出現還款問題,在發起方和通道方責任不明晰,且無一紙「抽屜協議」的情況下,往往引來銀行聲稱「代銷無責」 ,信託「有苦難言」 。

「一般來說,即便出事了,信託公司也不敢得罪銀行。之所以能拿到項目,往往是銀行給面子。 」一位千億元規模的小型信託公司人士表示無奈。

此次《徵求意見稿》中,銀監會強調,信託公司在與銀行、券商等金融機構開展金融交叉產品時,應該在信託合同中明確風險承擔主體和通道功能主體。這與以往通道業務只能依靠時有時無的「抽屜協議」來釐清責任,有著較大變化。

一位銀監會直管信託公司的高管告訴財新記者,關於通道業務責任歸屬問題,銀監會已經多次約談信託公司高管,「春節前,銀監會在一次通氣會上就提出,信託公司應重點排查通道項目,未來認定責任標準時,項目誰發起則誰負 責,通道方僅負責通道段的安全問題。 」有信託人士指出, 《徵求意見稿》中對於通道業務的界定,主要還是依託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的相互約束。

《徵求意見稿》提出兩個通道業務的判斷依據:一是信託報酬率較低 ;二是合同約定信託期滿時,信託財產存續狀態交付受益人進行分配。 「標準還是相對模糊。拿報酬率來說,行情好時,2% 不算高,行情差時,0.5% 不算少。 」有信託人士向財新記者表示。

但業內人士亦提出,銀監會針對通道業務提出的判斷依據, 在發生糾紛雙方訴諸法院時,能否被認可?如果雙方沒有「抽屜協議」 ,如果僅憑合同條款,無法確定是通道業務,法院能否認可《徵求意見稿》這次確定的新標準?

「銀監會對通道業務的認定,從防範銀行出表來說,站得住腳。但如果單純為了限制信託,銀行會再繞別的通道。 」某民資背景信託公司的法律合規部人士表示, 「問題的關鍵還是因為銀行有出表需求。即使將信託堵死,自然還會流往別處。 」李晹坦言,因競爭激烈,信託牌照價值沒有以前那麼高, 「一些缺乏自主項目的小型信託公司連萬分之幾通道費的項目都接。實際上,信託公司承擔的主體責任與其低廉的通道費不成正比」 。

一位「央企系」信託公司經理表示,通道業務已成雞肋,如此用正式文件定義通道,費率是不是能有所改觀。

在通道類業務之外,銀監會規定非事務管理類(非通道類)信託業務包括投資類和融資類業務。其中,投資類包括證券投資、非公開市場金融產品投資和非上市公司股權投資等,不設預期收益率 ;融資類業務則包括信託貸款、受讓信貸或票據資產、股票質押融資、准資產證券化、非標資金池等業務,此類業務設有預期收益率。

銀監會指出,信託公司項目風險計提將依據是否為通道業務,並且在非通道業務中還應依據投資類或融資類加以區別對待,同時允許根據具體情況按混合標準計提。

銀監會強調,2014年上半年完成信託公司淨資本計算標準修訂工作,調整信託業務分類標準,區分事務管理類業務和自主管理類業務,強化信貸類信託業務資本約束,建立合理明細的分類資本計量方法,最終完善淨資本監管機制。

信託往何處轉型

「監管層要求信託公司回歸本業,我們做信託的有時候都說不清楚我們的本業是什麼。 『躺著掙錢』的通道業務不需要技術含量,我們只需要蓋章、簽字,連合同都是格式化的, 」前述信託經理向財新記者表示, 「目前的信託文化是:湊錢也要買,反正有兜底。 」99號文指出,信託公司要推動業務轉型。其中包括,改造信貸類集合資金信託業務模式,研究推出債權型信託直接融資工具; 大力發展真正的股權投資,支持符合條件的信託公司設立直接投資專業子公司 ;鼓勵開展併購業務,積極參與企業併購重組,推動產業轉型 ;積極發展資產管理等收費型業務,鼓勵開 展信貸資產證券化等業務。

平安信託和麥肯錫公司的聯合報告曾指出,通道業務將在五年內消亡,取而代之的另類資產管理、新型私募投行、私人財富管理等。

「銀監鼓勵信託公司走差異化路線,協會提出信託公司評級甚至升降級制,信託行業必將經歷再次洗牌,具備核心競爭力的公司存活,僅把『信託』二字當萬能牌照的公司將被兼併重組。 」一位信託高管直言。

此外,99號文不鼓勵信託公司和第三方理財機構合作。文件指出,應嚴格執行《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 ,防止第三方非金融機構銷售風險向信託公司傳遞。

多數信託公司已自建營銷團隊,甚至成立直營部門。中融信託內部人士告訴財新記者,公司內部OA 系統年初已告知各部門,產品不再交由第三方理財機構代銷,而是通過公司直銷。財新記者詢問幾家規模靠前的信託公司,均被告知營銷渠道已收回。

清明節過後,中國信託業協會在安徽合肥召集68家信託公司協會聯絡人舉辦會議。中國信託業協會向各會員單位傳達了2014年重點工作,包括(但不限於)行業社會責任報告、產品登記系統設計、公司評級體系構建、信託行業穩定基金、信託公司員工准入機制及培訓機制、信託行業宣傳等。

「對於信託公司評級、人員准入制度完善和穩定基金的建立,協會希望今年下半年就要見成效。 」一位與會的某信託公司內部人士告訴財新記者。

 
 
正解信託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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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新政府冒險削減三成能源補貼 油價最高暴漲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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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周六突然宣布,7月5日零時起大舉上調油價,漲幅最高達78%。 埃及政府這一決定是為了通過削減能源補貼減少預算赤字。能源補貼削減將使埃及本財年節約60億美元至140億美元,占國家支出比例由20%縮減至13%。財政赤字將從6月初結束的上一財年的12%縮減至2014/2015年的10%。 這一舉措一直被認為是埃及結構性改革的關鍵一步。但是,因面對高貧困水平和經濟衰退,歷屆政府擔心它會引發社會動亂,因而一再推遲實施。過去10年,埃及能源補貼支出累計達1000億美元。 新聞發布會上,上個月新埃及軍政府任命的總理Ibrahim Mehleb稱,不遏制能源補貼將是“犯罪”。必須進行新改革,以便為醫療和教育等基本服務釋放資金。 不過,油價暴漲可能導致民眾不滿,這將是埃及新政府面臨的第一項挑戰。 埃及能源價格大幅上調: 埃及柴油價格猛增64%至每升25美分。柴油用於工業、公共交通和窮人極度依賴的面包車。 舊汽車使用的辛烷值汽油價格漲幅最大,價格上漲78%至每升22美分。92號辛烷值汽油價格上調40%至每升37美分。 諸多行業使用的天然氣價格也增加了30%~70%。 據埃及另一項政府公告,本月起電力價格將上調,未來五年電力補貼將完全取消。政府目前銷售的電力價格不到一半的生產成本,這意味著電力價格將在五年內幾近翻番。 周六當地媒體《al-Shorouk daily》援引埃及規劃部部長Ashraf al Arabi的話稱,“五年內,被認為需要補貼的人口將支付實際成本80%的燃料價格,其他人將按市場價格支付。” 埃及新政府這一舉措頗為冒險。周六,埃及有報道稱,本地出租車司機已開始罷工,因面包車司機收取更高票價,乘客和司機之間頻現爭吵。 不過,埃及政府決定削減補貼受到國際投資者的歡迎。目前埃及對國際石油公司的欠款達60億美元,援助者如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等曾呼籲開羅進行改革。 從全球來看,多年來,深陷能源補貼陷阱的不止是埃及。 據彭博社此前報道,IMF估計全球各國對石油、電力、天然氣和煤的補貼一年達1.9萬億美元,相當於2011年全球GDP的2.5%。 能源補貼主要集中於中東、亞洲、中歐和東歐國家。全球天然氣補貼最重的國家是烏茲別克,補貼支出相當於GDP的26%。委內瑞拉的石油補貼費用相當於GDP的8%,伊拉克是14%。 政府提供能源能源的初衷往往是希望控制通貨膨脹,以及保護民眾免受國際能源市場價格上漲沖擊。但能源補貼代價高昂,往往造成政府的財政重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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