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消息,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重新將阿里巴巴列入年度“惡名市場”黑名單,阿里巴巴集團CEO張勇發布內部信表示,不允許淘寶成為一個“惡名市場”,但也不害怕來自市場的惡意。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當地時間周三發布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報告,包括淘寶網等4家線上市場,和廣州白雲市場等6家線下市場被列入“惡名市場”名單。張勇在內部信中強調,“我們過去的努力,從來都不是為了哪個名單而出發的;我們未來的打假,也不會因為哪個名單而停止”。
張勇還強調到,消滅假貨,肯定不是一天兩天能夠見效,也絕不是一年兩年能夠成功。“當我們又一次登上所謂的“惡名市場”時,我們唯一要考慮的,不是有沒有被公平的看待,而是我們能不能做得更好?”張勇稱。
同時,阿里巴巴集團總裁MichaelEvans也在第一時間明確就此事表示:“阿里巴巴集團對於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將淘寶納入‘惡名市場’名單的決定感到非常失望。四年來,我們與品牌權利人、執法機構開展了一系列將造假者繩之於法的實際行動,更有效、更先進地開展了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以下為張勇員工信全文:
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吧!
打假團隊各位同學:
知道大家現在一定很沮喪。
過去的一年,我們進行了組織的調整,戰術的優化,技術的武裝,團隊人數沒有限制,錢沒有封頂,組建全新的打假團隊向假貨宣戰。
過去的一年,打假團隊通過大數據分析發現並下架了大量侵權商品,是權利人投訴下架商品數量的16倍之多,逼停了線下多年泛濫的制假窩點,送了超過800個制假售假者進監獄,為上萬品牌維護了利益。
今天的制假售假團夥已經是全球化運轉,作為一支與全球制假售假團夥戰鬥的團隊,過去的一年,你們傾盡努力,不負期望,是阿里人的驕傲!
我們現在之所以有些沮喪,不是因為我們不夠努力,而因為我們經過了竭盡全力,傾力奮鬥的一年,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又一次將淘寶納入“惡名市場”名單。
不過,我想告訴大家的是,如果別人並不在乎我們所作出的努力,我們也不必在乎別人的看法。我們真正要在乎的,是自己有沒有盡到最大努力?消費者的感受有沒有提升?售假者是不是對我們感到緊張和害怕?
我們過去的努力,從來都不是為了哪個名單而出發的;我們未來的打假,也不會因為哪個名單而停止。我們明白,我們今天所做的一切,是為了淘寶這個市場的公平,為了4億多喜歡和相信我們的消費者,為了“讓天下沒有難做的生意”那顆初心!
我也要提醒大家,打假是跟人性中的惡作鬥爭,是跟空氣里的細菌鬥爭。消滅假貨,肯定不是一天兩天能夠見效,也絕不是一年兩年能夠成功。當別人的數據工程師研究如何讓機器打敗人的時候,我們的數據工程師在研究如何打敗假貨。這不是我們的興趣,這是阿里的事業!今天,我們的數據工程師已經比侵權者更了解侵權者。現在,制假售假者最恨的是警察,最怕的是阿里巴巴,這就是我們的成功。
今天,當我們又一次登上所謂的“惡名市場”時,我們唯一要考慮的,不是有沒有被公平的看待,而是我們能不能做得更好?我們能不能有更大的創新?我們的技術還能不能再優化一點,我們的打假能不能更精準一點,我們行動的速度能不能更快一點,我們能不能讓制假售假者更害怕我們一點!
另外,我們不得不承認,世界上各種各樣的貿易保護主義從來沒有平息,非市場非貿易的因素也時常顯現。在我們加速全球化的過程中,有些國家會用各種各樣的方式紮緊自己的籬笆。將來用類似“惡名市場”的事情來實現貿易保護的“市場惡意”的行為,可能還會發生,也許會越來越多。對此,我們的底線也非常清楚,我們知道什麽是對,什麽是錯,我們發誓保護“知識產權”,但我們不維護“知識霸權”。我們不允許淘寶成為一個“惡名市場”,但我們也不害怕來自市場的惡意。
今天,阿里巴巴有4億多用戶,每天有近2億消費者訪問我們的網站;今天,阿里巴巴有1000萬賣家,去年他們在阿里巴巴平臺銷售了5000億美元的商品。這是巨大的信任,這已經足夠!
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吧。加油,打假團隊!
逍遙子
阿里巴巴集團CEO
2016.12.22
1月16日,在阿里巴巴的倡議下,全球首個“大數據打假聯盟”在杭州成立。阿里巴巴與首期入盟的約20個創始成員發布《共同行動綱領》,致力於依托大數據和互聯網技術,讓打假更有力、更高效、更透明。
據了解,阿里巴巴大數據打假聯盟采用定向邀請制。最終,經過評估,Dulux、LV、施華洛世奇、赫基集團、地素、資生堂、貝德瑪、安利、瑪氏、保樂力加、華為、蘇泊爾、九陽、索尼、三星、西部數據(西數及閃迪品牌)、佳能、福特等約20個品牌成為聯盟首期成員。
阿里巴巴首席平臺治理官鄭俊芳代表阿里巴巴做出四大承諾——持續提供大數據和技術支持、開放並持續推動各方合作的打假生態、對聯盟會員提供阿里巴巴的優先服務、邀請聯盟會員參與阿里巴巴相關政策的制定與調整,“阿里巴巴將與聯盟成員共享大數據和技術能力,窮盡一切手段、掘地三尺要把線下假貨源頭根除掉。”
同時,首批入盟的約20家品牌也做出鄭重承諾,願意持續投入打假資源、履行及時鑒定義務、分享假貨識別知識並對消費者進行教育,以及積極參與聯盟活動。
鄭俊芳透露,成立聯盟只是第一步,接下來要繼續用大數據賦能打假生態,同時定期公布打假信息。
近日,阿里巴巴平臺治理部再次披露一組打假數據,數據顯示,從2016年2月到2017年2月期間,阿里巴巴通過大數據主動風控體系識別並清退全球購涉假賣家高達3萬家,跨境假貨問題已經成為打假新戰場。
與之前的境內生產境外銷售不同的是,境外生產、境內銷售已經成為跨境假貨新趨勢。然而,跨國打假線索往往由於各個國家法律法規及對接問題推送無門,無法根治源頭已成跨境打假死穴。
此前的2016年6月,阿里巴巴協助公安部破獲一起特大跨國假冒潤滑油案,假潤滑油從馬來西亞生產灌裝,從義烏、廣東等地流入國內,再銷往全國各地。最終在浙江、廣東多地抓獲犯罪嫌疑人11名,成功查處廣東番禹區、天河區、金華義烏倉庫3處,查處假冒“美孚”、“殼牌”、“嘉實多”等品牌假冒潤滑近萬件,通過排查銷售合同、清單等,預估總涉案金額上億元。
經過多方輾轉,此案件最終通過公安部國際合作局以及國際刑警聯系馬來西亞政府,對當地假冒潤滑油生產廠家正進行調查。盡管如此,阿里巴巴打假特戰隊小二坦言,在跨境假貨問題上,像該案件的進展已實屬不易,還有很多線索由於各個國家地方行政執法設置銜接等問題,導致案件推送無門,跨國假貨變成打地鼠,難以去根成死穴。
假貨問題是全國面臨的難題,充分發揮各方力量協同打假才是根治假貨問題的唯一途徑。2016年,阿里巴巴打假特戰隊全年協助公安機關破獲案件469起,抓獲涉假嫌疑人880名,搗毀涉假窩點1419個,涉案案值按照正品價約30.67億。
然而,阿里巴巴首席平臺治理官鄭俊芳坦言:“在所有案件中,跨境聯合打假案件仍屈指可數。尤其在跨境消費日益成為百姓生活日常的今天,跨境假貨問題已經成為新的打假主戰場,我們迫切的希望與多方聯手,將國內協同打假的探索輸出全世界,協同全球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共克假貨難題。”
今日,阿里巴巴集團向全社會公開呼籲完善法律法規,嚴格執法、加重刑罰、加大打擊制假售假的執法力度。為此,阿里巴巴“不惜成為制假售假者最恨的人”,並呼籲要像治理酒駕一樣來治理假貨。
阿里巴巴首席平臺治理官鄭俊芳在2月27日舉行的“2017年度打假工作交流會”披露了一組數據:2016年全年,阿里巴巴平臺治理部共排查出4495個銷售額遠大於起刑點(5萬元)的制售假線索,截至目前通過公開信息能夠確認已經有刑事判決結果的僅33例,比例不足1%。
鄭俊芳認為,根治假貨亟待嚴格執法、加重刑罰,她以酒駕入刑為例來說明對制假售假嚴格執法加重刑罰的必要性。阿里巴巴表示,如果刑事處罰比例不足1%的事例一再發生,從根本上治理假貨也就無從談起。嚴格執法、加重刑罰,讓每一個犯罪分子無法逃避應有的刑事處罰,讓制假售假者不再心存僥幸,才是消費者權益得以維護的必由之路。
以下是阿里巴巴集團今天發出的公開呼籲全文:
“像治理酒駕一樣治理假貨” 阿里巴巴集團呼籲對制假售假者加重刑罰
阿里巴巴集團認為,制假售假成本太低,是當下社會假貨困境的最重要因素。只有讓制假售假龐大鏈條上的每一個犯罪分子受到應有的刑事處罰,才是中國從世界工廠走向自主創新,引領未來發展的可行之路和必經之路。
以阿里巴巴的數據為例:2016年全年,阿里巴巴平臺治理部門共認定和處理制假售假案件線索4495條,案值均高於目前刑法所規定的5萬元起刑標準。執法機關接收線索1184條,截至目前通過公開信息能夠確認已經有刑事判決結果的僅33例。制假售假受到刑事處罰的比例不足1%。
4495條案件線索,通過阿里巴巴平臺治理大數據模型體系主動防控、權利人舉報、消費者投訴、神秘抽檢等方式篩查認定。
但由於目前法律規定中對制假售假的處罰依據相對模糊,執法機關對案件定性難、定量難,立案後進入司法程序更難。1184條線索中,公安機關能夠進行刑事打擊的只有469個。
不足1%的刑事處罰比例,是制假售假及侵犯知識產權行為難以從根本上遏制的關鍵原因。現行相關法律已難以適應打擊此類犯罪迅猛發展的現實需要,造成制假售假犯罪成本極低、執法成本極高、制假售假者難以受到刑事處理。其結果就是“違法犯罪的人笑死、痛恨假貨的人急死、執法辦案人員累死、消費者哭死”。
阿里巴巴建立了一支2000人的專業隊伍、每年投入超過10億元、利用最先進的技術和數據模型對制假售假進行主動防控。截止2016年8月底,往前推12個月,阿里巴巴共撤下3.8億個商品頁面、關閉18萬間違規店鋪和675家運營機構。但企業沒有執法權,我們能做的是發現問題、下架商品、向監管部門報告線索、等待執法部門依法處理。
我們可以盡力將假貨隔絕在平臺之外,但無法阻止制假售假行為在線下的泛濫和在平臺間的流竄;我們可以識別並按照平臺最嚴厲規則處理違規行為,卻無力讓每一個犯罪分子受到應有的刑事處罰。
制假售假對阿里巴巴的傷害有目共睹,對中國制造和中國商業環境的傷害更是致命的。制假售假損害的不僅僅是消費者和守法商家,更阻礙了創新型國家的建設和社會經濟的良性長遠發展,並正在損害中國作為負責任的世界最大新興經濟體的國際形象。
因此我們呼籲: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法、加重刑罰、加大打擊制假售假的執法力度。阿里巴巴集團不惜為此成為制假售假者最恨的人。
酒駕入刑曾向全社會清晰傳達信息:酒駕者必承擔嚴重後果。其震懾作用正是酒駕行為得到遏制的關鍵。我們希望全社會形成治理酒駕一樣的共識和力度來治理假貨。讓假貨在中國絕跡,必須全民喊打,人人盡責。
刑法學鼻祖貝卡利亞曾有論述:“刑罰的必定性和不可避免性,才是對犯罪最強有力的約束力量”。如果刑事處罰比例不足1%的事例一再發生,從根本上治理假貨也就無從談起。嚴格執法、加重刑罰,讓每一個犯罪分子無法逃避應有的刑事處罰,讓制假售假者不再心存僥幸,才是消費者權益得以維護的必由之路。
要保護中國創造這顆幼苗,“法律打假”就顯得刻不容緩。
本文系羅超頻道(ID:luochaotmt)對i黑馬投稿,作者羅超。
今年兩會期間與實體經濟、虛擬經濟、新零售相關的聲音不絕於耳,已成為中國經濟命脈一部分的電子商務也是熱門話題。不是兩會代表的馬雲不忘在微博發聲,致信兩會代表呼籲“像治理酒駕那樣治理假貨”則在中國企業圈中掀起波瀾,雷軍、柳傳誌、馬蔚華、郭廣昌、李東升、曹國偉等企業家大佬紛紛發聲,中國企業家俱樂部全體理事和中國綠公司聯盟則發表聲明,力挺馬雲“像打酒駕那樣打假貨”的呼籲。
有人說這是馬雲的號召力,所以可以一呼百應,但事實上卻是因為打擊假貨、保護知識產權、渴望公平創新環境已是中國企業們的“痛點”。如果馬雲的呼籲能夠得到落地,對於整個中國商業,尤其是中國創造都有巨大意義。
甚至可以說,如果不能根治假貨這顆毒瘤,中國創造就只能是空中樓閣。
假貨不只是傷害了消費者權益,也損壞了誠信經營企業的根本利益。正是因為此,許多海外品牌一直在不斷地與中國假貨產業搏鬥。在這一點上,阿里巴巴為代表的電商平臺一直在做“背鍋俠”,許多人將假貨問題歸咎於電商平臺,其實這是有失公平的,因為在實體零售體系中假貨問題就已存在,並且更加猖獗,假酒假煙、假藥、假化妝品、假奢侈品……已是多年來存在的問題,廣州甚至還存在類似於“A貨批發市場”這樣的地方,將假貨這件事搬上臺面來做,多年前我記得同事們甚至還會呼朋喚友去“淘A貨”,很是魔幻現實。
為什麽假貨問題久治不絕?
之所以假貨久治不絕,根本原因在於:造假售假成本極低、風險極小,卻可賺取暴利。
一方面,假貨制造和銷售不會承擔有震懾性的法律風險。
馬雲在微博中透露,阿里巴巴去年大數據排查4495件假貨線索,但公安機關得以依據現行法律規定進行刑事打擊的只有469件,只占十分之一;而33例已經判決的案件,比例不足1%,80%還判了緩刑;去年工商行政處罰的200例制假販假案件,平均罰款額不到10萬元。
嚴重滯後的法律環境讓中國成為造假售假的天堂,不少人在過去幾十年賺得缽滿盆滿,進行瘋狂的原始積累。可以說,過去十年是假貨從業者的黃金十年,據不完全統計,中國假貨黑色產業鏈“從業者”數十萬人以上,“年產值”超千億,甚至有的地方經濟都是靠這樣的制造業在支撐,他們給自己做的產品取了個更好聽的名字:“A貨”。
不得不承認電子商務平臺、以及互聯網給假貨從業者提供了便利,但讓沒有任何立法和執法權的電商平臺或者互聯網平臺來承擔打擊假貨的責任顯然是不可行的,而且就算關掉電子商務平臺和互聯網而不做其他行動,假貨問題依然會存在。
只有像馬雲說的那樣,像打擊醉駕一樣,“完善法律法規,嚴格執法、加重刑罰,加大打擊制假售假的執法力度。”,才能從根本上震懾假貨從業者。事實上,美國等國家或地區正是用嚴刑重典,實現對假貨的根本性杜絕。“在美國,初犯10年以上的監禁、重犯20年以上公司會罰到破產,連攜帶使用假貨的人也會面臨拘留。”,在香港售賣假貨同樣會面臨刑責,所以它才是購物天堂。在迪拜,法律規定販售假貨的商家不僅會被停牌還會被繳納相當於商家一年甚至更多倍銷售利潤的錢,去年廣州警方和迪拜警方就聯手打掉一個LV造假團夥,迪拜警方在當地查貨假LV、假CK等假冒奢侈品6萬余件。
另一方面,中國社會風氣和商業環境縱容甚至鼓勵假貨。
中國用戶下載盜版音樂卻不會覺得這是什麽錯誤,假貨同樣得到了縱容。許多人並不覺得買A貨(高仿奢侈品)有什麽不好,造假售假者也不覺得自己做的事情是錯誤的。因為社會並沒有將售假造假當成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而這些從業者反而因為自己的財富積累而受到社會尊重。
電信詐騙不被大力懲處就會出現“詐騙村”,當大家都不覺得一件事情是錯誤時,很可能就會趨之若鶩。在這個“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社會,有人會鋌而走險遊走於法律邊緣牟取暴利,而造假售假並無太大的法律風險還可牟取暴利,更是成為投機專營者的心儀職業。
當我們踏實苦幹時,我們身邊很可能就有假貨從業者在賺取暴利,在馬雲的呼籲落地之前再狂賺最後一桶金,這很讓人遺憾。當年軟件同樣沒有版權概念,但比爾蓋茨在1976年給早年計算機愛好者發了一封公開信,指責複制軟件是盜竊行為,自此有了軟件版權概念,人們願意為軟件付費,才有了之後龐大的PC軟件以及今天的互聯網產業,微軟也賺得缽滿盆滿。馬雲今年在微博的發聲,同樣會讓更多人意識到“假貨”是社會毒瘤,應該對其人人喊打而不是習以為常。
根治假貨問題才能實現中國創造
當不勞而獲走偏門可以讓年輕人賺大錢時,還有誰願意去踏實苦幹?當創新者的果實被售假造假者任意竊取時,又還有誰會堅持創新?如果假貨問題得不到根治,中國創造就無從談起。
從法律層面根治假貨問題,會給中國帶來什麽?我想除了保護消費者利益和創新者利益之外,最大的價值還是在於維持公平競爭的環境,進而營造創新創造氛圍。當每個人都對假貨嗤之以鼻時,或因心里抵觸不去購買、或因法律風險不去制售,真品就會有更多市場,創新也有更多空間。
中國的互聯網版權保護之路可以說是前車之鑒。前幾年國家版權局加大對盜版內容的打擊力度,盜版視頻和音樂網站紛紛被關閉,2016年中國內容產業全面崛起,視頻網站的付費會員數量暴增、騰訊數字音樂專輯年銷售額過億,今年內容付費潮流興起,越來越多優質的視頻、音樂和文字內容被生產出來。內容產業爆發正是受益於日益良好的版權環境,而版權環境之所以變得更好則是因為相關部門加大對盜版產業的執法力度。雖然現在盜版依然還有,但已不再是主流,並且盜版者也要比過往付出大得多的代價、承擔大得多的風險。
如果將“版權保護體系”搬到商品上,零售業和制造業必將煥然一新。在中國制造的人口紅利消失時,中國正在大力推進“中國創造”,希望借助於高科技等手段,來帶動制造行業創新,進而實現中國創造,國家為此還提出“中國制造2025”計劃。而要實現這個目標,不只是要從技術層面來改變制造業模式,還要從法律層面打擊假貨構建創造環境。
在假貨問題上,法律法規負責治本,而互聯網平臺則可通過大數據、新技術等方式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事實上,在打拐、刑偵等社會問題上,互聯網技術也在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
近年來我們已能夠感受到中國並不是沒有創造能力、而是有非常強的創造能力。我提出過一個“近創新”概念,中國人更擅長圍繞身邊的需求進行接地氣的創新,比如中國的移動支付、外賣O2O、電商平臺都比國外要發達,還有直播秀場、共享單車等本土創新業務,現在,小米華為們有了自己的手機芯片,阿里巴巴有了自己的手機操作系統和數據庫…Copy 2 China模式已經成為歷史名詞,越來越多的中國創新模式被搬到海外,上演“KFC(Kaobei From China)”現象。但這些創新都還只是剛剛開始,只是一顆幼苗,如果沒有好的知識產權環境,這種創新勢頭就會被扼殺。要保護中國創造這顆幼苗,“法律打假”就顯得刻不容緩。我想,留給假貨er們的好日子已經不多了。
對於王海而言,要有一個很高的道德要求在心里,否則,只顧利益就容易走偏。
本文由快刀三俠(微信ID: kuaidaosanxia)授權i黑馬發布,作者楊沁錕。
44歲的職業打假人王海自1995年成“打假第一人”後,至今仍在維權打假第一線,從單人作戰到組團刷副本,從實體店到電商,22年過去,他做到了用“維權打假”來成就自己的事業,早已從屌絲成為年入千萬的商人。
昏暗的燈光下,墨鏡泛著晃眼的金光。這個伴隨王海二十余年的形象符號,如同槍口,讓人難以直視。
但這副墨鏡的背後爭議太大,廠家、商家恨他,消費者罵他“投機”賺錢。
20多年來,每到“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王海的確是繞不過去的一個標誌性人物。
1995年,22歲的王海在北京隆福大廈花了170元買了兩副“山寨版”的索尼耳機,然後狀告隆福大廈出售假貨,並提出索賠要求。王海因此成為新聞人物,他的行為引起廣泛爭論,也是對很多國人維權意識的一次啟蒙。這一年也被媒體評為“消費者維權元年”。
這麽多年,他的身份沒有改變,王海依然在維權打假的第一線沖鋒陷陣,走到哪里,哪里的商界就陷入一片恐慌:京東、阿里、耐克、小米、蘋果中國等各自行業的頂尖企業都被打過假。
如今,王海已經在北京、天津、南京和深圳開設了四家公司,主要業務包括幫消費者維權打假,替企業打假。從單人作戰到組團刷副本,從實體店到電商,22年過去,他做到了用“維權打假”來成就自己的事業,早已從屌絲成為年入千萬的商人。
遊走在鋼絲上的人
這是2017年,他打假的第22年。
22年前,22歲的王海在接受采訪時說,自己打假的目標絕不是牟利,要“為消費者服務,為人民服務”。
那時,他是上百家媒體的寵兒,應邀成為美國總統克林頓來華訪問的座上賓。後來,他還與張瑞敏、吳敬璉、李寧、王石等人一起被央視定義為改革開放20年的20個代表人物之一,經濟學家吳敬璉在贈送給王海的書上題寫了“市場清道夫”。之後,他開了打假公司,出了本名為《我是刁民》的書。
▲經濟學家吳敬璉
如今的王海,已不再是單兵作戰的“打假英雄”,很多人愛叫他王老板。他很忙。王海手邊隨時放著兩部手機,此起彼伏地響,各種業務的電話。
“騙子太多了,根本接不過來。”坐在記者對面,他是一個面容憨厚略微有點發胖的中年男人,但對他的雇主來說,王海是他們現在需要拐著彎兒才能請得動的人,盡管他收費不低。
市場流行的一個說法是,王海現在接一個“案子”的起步價是30萬,最多的時候,一個“單子”曾經賺到400萬。
“那些都是有的。”對於自己的盈利,王海並不刻意回避,也沒有更多誇耀的意思。但他承認,這一行很賺錢,而且並不非常困難——當然,他說他有自己的獨門秘訣,這些不能說,不過“三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說到這個,他笑得靦腆又坦白。
從1996年成立第一家打假公司到現在,王海已經在北京、天津、南京和深圳開設了四家職業打假公司,主要經營“幫消費者維權打假、知假買假、替企業打假”等三種業務。
▲王海在展示維權證據(資料圖片)
“業務量最大的還是知假買假,但利潤貢獻最高的是替企業打假。”他說,最多的時候,他的打假團隊有200多人,但出於風險控制的考慮,目前已經精簡至30多人。
讓王海特別重視風險控制的是2003年律師黃立榮被毆致死事件。
2003年12月,受雇於某打假公司的律師黃立榮在對紫禁城國醫館監控取證時被對方發現,遭到暴打,10根肋骨骨折、肝臟破裂。
“這本來是找到我們的一個案子,但我們沒接,黃立榮剛好去我們公司應聘,聽到了這個,就自己去聯系對方接了下來。”王海回憶說。
這次事件之後,王海將打假隊伍精簡為30人的團隊,大部分是合作多年的律師。
但依然還是會篩選到一些風險比較高的項目,比如收益高、社會價值好等等,這時,就會不得不面對更複雜的人和事。
“企業造假的事情,追到最後幾乎都是地方保護,難度可想而知,”王海向記者透露,“不過這也沒關系。”
王海說他最多的時候曾經帶過90個保鏢去現場,他不避諱自己在查案過程中的“黑白通吃”,“所以一些打假公司做不了的事情,我們能做得下來。”他說。
“打假匠人、吹哨人、公民檢察官,以賺錢為手段,以打假為目的。”王海在微博中這樣介紹自己。但實質上,他卻是一個遊走在鋼絲上的人——如果技能好,能掌握平衡度,就能平穩到達,若心態不好,則會掉下來,摔得很慘。
這樣的王海,似乎距離20多年前,為了80多元錢一副假冒的SONY耳機據理力爭的憤青王海相去甚遠,也開始淡去了與“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高度關聯的“打假衛士”、“刁民”的英雄色彩。
▲在中國打假史上,王海是繞不過去的一個人物。
中國打假第一人的互聯網進化
互聯網經濟改變了人們的消費方式,也改變了他的打假生態。
這些年,從實體店到網絡平臺,他隱藏在墨鏡之後,行走在“打假”與“商人”之間的平衡木上,在爭議之中成就著自己的事業。
2014年之前,他只有商超和電商兩支隊伍,隨著微商的發展,他又組建了微商打假隊,所打擊的假冒偽劣涉嫌欺詐的案例,一半來自於互聯網。
“互聯網購物是一種趨勢。”王海說。從鎖定目標起,他們就做好了每一步的證據保全,包括網頁截屏、購物實時錄像。對於涉嫌價格欺詐的目標,還要階段性記錄商品價格,同時,還要把取證的材料送到公證機構做公證,把購買的物品送到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這個工作的難度其實並不大,”王海說,“有問題的太多了,閉著眼都能找到。”
自從開始在電商平臺上打假以來,他已經有三十多個賬號被列入了黑名單,其中,有些商家直接跟他說,你的ID已經被列入了黑名單,因此不能發貨。
細數王海近年來的打假活動會發現,京東、阿里、耐克、小米、蘋果中國等各自行業的頂尖企業都被打過假。“打大企業,收回成本的可能性更大。”王海說。
2015年8月,王海爆出小米的虛假宣傳。他很生氣地在其微博上放出證據,證明紅米Note2手機對外宣稱使用了夏普/友達1080p屏幕,同時宣傳采用了三星攝像頭。但是實際上,該機使用的是國產天馬屏幕,以及國產歐光菲攝像頭。
一石激起千層浪,該消息一出,立刻有消費者在王海的微博上爆出小米其他的產品也存在嚴重質量產品,包括小米盒子以及小米耳機都受到了眾多投訴。
▲王海當時舉報紅米的微博截圖
2016年雙十一的前一天晚上,促銷的鼓聲愈來愈密,直到8點多,王海的兩個手機還在輪流響起,他給下屬布置了100萬元的搶購任務,一天了,才花出去一萬多。
和摩拳擦掌等著12點“一鍵下單購物車”的普通消費者不一樣,他可不在乎打折,只想把這項100萬的購物“專款”都花掉,按照《食品安全法》對於食品安全的規定——“食品銷售者即經銷商,銷售了‘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才承擔賠償損失,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金。”
據王海介紹,為了“備戰”雙十一,他們在北京、天津、西安三個城市的十幾個收貨點,分批購買了大約價值60萬的白酒。這個雙十一,他預計索賠1000萬,目標鎖定肉類、保健品和服裝等。
王海每一次打假都會在行業內掀起軒然大波。
是市場清道夫,還是職業流氓?
“逐利”,這是很多商家對王海下的定論。盡管職業打假人已經存在了20多年,但外界對這個群體的爭議一直存在著,有人稱他們為“市場清道夫”,有的卻指責他們為索賠而索賠,是“職業流氓”。
近年來,越來越多像王海這樣的職業打假人出現在公眾視野。他們的出現總是伴著爭議。一位社會學家曾將以營利為目的的職業打假人比做“不良商業生活孕育出來的寄生蟲”。
與他的說法相對應的是:很多時候合法與違法之間僅有一線之隔,職業打假人就像在打擦邊球,遊走於消費維權與敲詐勒索之間。
2011年,成都職業打假人劉江以舉報電視臺播發虛假廣告為由,敲詐勒索全國300余家電視臺,金額共計242萬元,被重慶市萬州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在此之前,有“假藥克星”之稱的職業打假人臧家平,被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我們是遊走在鋼絲上的人,如果技能好,能掌握平衡度,就能平穩到達,若心態不好,則會掉下來,摔得很慘。”打假22年的王海見證了這個群體的起落浮沈——幾乎每年都有新人加入,也不乏老人離開。
面對爭議,王海並不避諱自己賺錢的事實。他還透露,他的一個徒弟僅靠打擊虛假廣告就賺了兩三千萬元。不過,他並不認為賺錢是他的目的。
“我買一瓶酒,非得喝掉或者送人才算是消費者嗎?”他並不掩飾對於利用索賠來賺錢的盈利形式,也不在乎外界的評價。“打假這件事情,本身就能實現正義。跟動機無關。”
王海認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於懲罰性賠償的規定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一項非常重要的制度創新。“每個消費者都可能成為‘公民檢察官’,極大增加了經營者的違法風險成本,從而增加了消費者整體的福利。”
“職業打假人之所以能夠長期存在是因為有一定的利潤空間。”律師熊超認為,這折射出市場監管之失。相關監管不到位,給了職業打假人鉆法律空子的機會。
2016年8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其中第二條規定,金融消費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以營利為目的而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行為不適用本條例。
在很多職業打假人看來,此條條例意味著法律對於職業打假行為的收緊。
寫在最後
中國打假第一人王海顯然是個聰明人,其聰明之處,不僅在於及時跟上時代的步伐,精準判斷出打假市場的潛力,也不僅在於自覺堅持實踐與理論相結合,成為中國特色市場經濟中的打假專家,放開了自己的手腳,贏得了個人事業可持續發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雙豐收。
德國偉大哲學家康德有句永恒名言:“有兩種東西,我們愈是時常愈加反覆地思索,它們就愈是給人的心靈灌註了時時翻新,有加無已的贊嘆和敬畏 ——頭頂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則。”它出自康德的《實踐理性批判》,後人把它刻在康德的墓碑上。
同樣,對於王海而言,要有一個很高的道德要求在心里,否則,只顧利益就容易走偏。
編者按
【 以“社交電商”為賣點,上海尋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經營的拼多多最近一年來發展迅猛,去年下半年還獲得了騰訊的投資。和其他電商一樣,拼多多一直受到假貨問題的困擾,CEO黃崢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我們三分之一員工都在打假”。有意思的是,《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最近了解到多起拼多多和入駐平臺商家之間發生矛盾沖突的案例,沖突的焦點也和打假有關,具體表現在“平臺以涉假、虛假發貨等各種理由對商家進行罰款、凍結貨款、保證金”。中國裁判文書網信息顯示,從去年下半年到現在,多家企業已經就“服務合同糾紛”對拼多多提出民事訴訟(這些訴訟最後大多數已經撤訴)。
與此同時,《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在拼多多的商業模式中,商家入住的門檻比較低,很多都是個人店鋪。為了保證低價,拼多多並沒有和各家電商一樣有很多的直通車之類收費項目,且入住拼多多的保證金和其他平臺相比也明顯偏低。事前以低標準招商,事後又以商家達不到平臺的要求進行罰款,律師認為,拼多多有借打假牟利的嫌疑;拼多多則稱,罰款均全部補貼給利益受損的消費者。】
每經記者 夏冰 每經編輯 盧祥勇
根據拼多多的平臺規則,假如發現商家涉嫌銷售假貨,首先凍結商家貨款提現,通知商家涉假,要求商家按照平臺要求出具相關證據,商家不能按照平臺要求提供的話,就按照該款產品的歷史訂單總額的10倍進行處罰。
代表商家方的律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目前商家們被拼多多凍結的貨款總額多達幾千萬,大部分是被拼多多平臺認定為存在涉假情況,部分是因虛假發貨和延遲發貨。多位商家對記者表示,收到拼多多的商品涉假判定後,被要求提供證據進行申訴,而律師認為,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應該由拼多多方面提供證據。
案例一:一款口紅“涉假”,罰12萬
來自廣東的鄭女士於2017年2月以“個人店鋪賣家”形式入駐拼多多,入駐時只需繳納1萬元的保證金就取得店鋪編號。運營不到兩個月,鄭女士就收到自稱為拼多多商管人員的QQ好友添加申請。商管人員告訴她,其店鋪一款產品涉假,平臺已經對涉假的商品進行下架並凍結其所有的貨款,要求鄭女士立即按照所給的清單提供證據進行申訴。鄭女士按照要求提供部分進貨證明材料後,得到的回複是“沒有用,並非品牌方的撤銷函或者情況說明”。
店鋪經營期間沒有收到任何顧客投訴,現在拼多多突然以店內一款韓國口紅是假貨,要按照平臺規則處以該款產品歷史銷售訂單總數額的十倍扣罰——12萬元。當鄭女士向拼多多客服索要售假證據時,被告知是通過拼多多品控中心的“神秘買家”而得出的,除非鄭女士先行認罰,否則出示沒有意義,如果不認,可以先按照處理流程提供證據進行申訴。
“這不是明擺著誆人嘛!”鄭女士對記者表示,現在在拼多多賬戶上的貨款全部被凍結,快遞公司的費用以及部分貨款都等著結算,自己資金壓力很大。
案例二:一款潤唇膏“涉假”,商品全下架
商家牛先生剛大學畢業,在拼多多平臺上經營“美誠美妝精品店鋪”。4月6日,牛先生店內一款商品ID1066132的曼秀雷敦潤唇膏被拼多多平臺認定為售假,在沒有收到拼多多的任何通知情況下,該店鋪被實施以店鋪3級懲罰,寶貝全下架。
牛先生認為縱使有一款產品可能涉假,拼多多也不應把其店內的全部產品下架,況且連個通知都沒有。
隨後牛先生多方聯系拼多多,對方表示假貨結論系為神秘買家抽檢得出,而後送檢品牌方檢測,結果是涉假商品,故做涉假判定。對方告訴他,如果核實確實是假貨,根據平臺規則,需要對相應消費者進行10倍違約金賠付,賠付完,店鋪才可以恢複營業。
拼多多表示,如果牛先生不接受平臺的相關處罰,則需提交相關證明以供核實,包括但不限於正式進貨憑證、完整授權鏈文件、相關發票等;平臺需收到對應商品品牌方通過其官方或者公司郵箱發送至拼多多公司郵箱的撤銷函和商品情況說明等。
在與拼多多商管溝通過程中,牛先生反複要求拼多多方出示合法官方的、權威的檢測報告,在溝通無望的情況下,牛先生放棄了拼多多的申訴流程,不得不委托律師來進行處理。
商家、拼多多各執一詞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向拼多多方面核實上述商家是否涉嫌售假。拼多多回應稱,上述鄭女士商家“售賣的洗發水和口紅均涉嫌售假。我司有品牌方郵件、短信證明。”
在拼多多出示給記者的兩張截圖證據中,記者看到,並不能詳盡地指出具體是鄭女士店鋪的哪款產品,以及哪個消費者何時何地購買的貨品為假貨,只是簡單看到品牌方鑒定為假貨的結論。
拼多多方面還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回複道:平臺商家因違規被限制提現的商家約萬分之一,比例很低。2016年至今,拼多多驗證的高風險商品覆蓋近兩百個品牌,其中查處假貨千余個。拼多多不遺余力地打擊假貨,並且與品牌方建立聯合打假合作。
浙江潤杭律師事務所齊李君律師代表商家方提出異議:“拼多多目前的證據根本不能說明任何問題。首先,假貨結論不能僅根據幾條短信和郵件來確認。這個結論至少是有權方出具的書面正規文件。其次,短信和郵件的內容也反映不出就是商家所售的商品。連是商家所售的哪一個訂單號里的產品拼多多平臺都不能出示,而通過凍結商家貨款不準提現等方式脅迫商家認罰,也已經能夠說明拼多多對自己打假程序和結果的不自信。”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拼多多作為平臺方是否可以直接通過凍結貨款的方式來進行處罰,是一些商家不滿的焦點所在。
“如果是平臺主動懷疑商家售假,平臺應當先給出理由和一定的證據來證明,然後再由商家進行相應的申訴,即使在司法程序當中也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齊律師告訴記者,拼多多平臺的打假規則顛覆了法律程序中舉證責任的基本原則。拼多多平臺在商家上架新產品進行審核時並不審核產品的相關證據,在事後監管中卻要求商家提供一系列嚴格要求的證據材料舉證,否則處以十倍歷史訂單銷售罰款,這些內容是否在招商時告知過商家?如果平臺在事前以低標準招商、事後卻又以商家達不到平臺的高要求處以巨額罰款,讓人不得不認為平臺在挖空心思薅羊毛。
對此,拼多多方面認為這些對商家實施的措施“均符合商家與平臺之間的協議約定。”
拼多多回應稱,如發現商家售假等違反平臺協議或規則行為的,拼多多會第一時間核實相關情況,並給商家一定的申訴時間,根據商家與平臺簽署的協議及法律賦予的正當權利對商家作出相應處理。包括並不限於提高保證金、凍結賬戶資金作為違約金等措施,該等措施均符合商家與平臺之間的協議約定。
對於舉證環節的爭議,浙江騰智律師事務所互聯網及知識產權部副主任麻策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分析稱,一般而言,售假行為包括銷售侵犯商標權商品的行為以及銷售偽劣商品的行為,前者需要權利人(品牌方)來檢驗證實,後者亦需要權威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才能得出結論。而拼多多平臺和商家之間形成的是網絡服務合同,商家通過申請入駐行為來表明其同意拼多多制定的商城規則。
“若該規則對售假行為的界定及處理流程有明確約定,法律一般予以尊重,但若規則沒有明確時,則應參考民事訴訟關於‘誰主張誰舉證’的的規則,由拼多多平臺先行證明商家存在售假行為。在商家侵犯品牌方商標的情況下,因拼多多實際不接觸或管理商家商品,故應當通過向商家進行樣品購買的方式,固定案涉商品來源,並將樣品交送品牌方出具針對樣品的檢測,以此達到證明目的。若拼多多僅僅依賴於品牌方的簡單文字說明,就直接認定商家所有商品均為假貨,實際上是擴大了售假認定範疇,實際上是對其優勢地位的濫用。”麻策律師如是對記者分析。
律師稱程序應該公開透明
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齊律師表示,目前同鄭女士、牛先生一樣遭遇的商家加在一起被平臺凍結的貨款總額要多達幾千萬,他們大部分是被拼多多平臺認定為存在涉假情況,部分是因虛假發貨和延遲發貨。
齊律師告訴記者,在商家的委托下他們律師團隊於4月18日下午前往拼多多上海總部了解具體情況。當齊律師一行當面要求出示商家涉假證據時,拼多多法務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拒絕提供證據,如果仍有質疑的話,可以走法律程序。”
“我們律師也非常支持電商平臺打假,但打假不是假打,打假的程序應該公開透明,作為平臺方你認定商家售假,至少要有基本的證據。”齊律師告訴記者,拼多多平臺目前的打假方式非常簡單、粗暴:首先凍結商家貨款提現,通知商家涉假,要求商家按照平臺要求出具相關證據,商家不能按照平臺要求提供的話,那就按照該款產品的歷史訂單總額的十倍進行處罰。
齊律師代表商家提出質疑,平臺到底有沒有真在打假?如果真在打假,為什麽不向商家公開打假的證據,這樣商家和平臺都避免卷入司法程序,對雙方都有利。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除了上述對涉假行為處以十倍懲罰外,拼多多的其他處罰規則還有諸如快遞公司攬件後沒有上傳物流信息時,屬於商家虛假發貨,拼多多方面會按照當期訂單的總數量乘以10元罰款;延時發貨,按照每個訂單3~11元罰款;賣家的回複率不行則罰款1000元一天。
齊律師告訴記者,在他們接受的商家咨詢中,這些罰款金額輕則幾萬塊,重責十多萬,甚至有的商家在拼多多後臺上可提現的貨款顯示負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