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據安徽日報消息,日前中央批準:信長星同誌任安徽省委委員、常委、副書記;劉惠同誌任安徽省委委員、常委和省紀委書記;王賓宜同誌不再擔任安徽省委常委、委員和省紀委書記職務,另有任用。
信長星(左)與劉惠(右)
信長星簡歷
信長星,男,漢族,1963年12月出生,山東惠民人。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曲阜師範學院政治系畢業,獲教育學學士學位;1986年華中師範大學經濟學專業研究生畢業,獲經濟學碩士學位。
曾任勞動部勞動科學研究所實習研究員、助理研究員,工資研究室副主任、綜合研究室副主任,其間掛職任太原鋼鐵公司勞資處副處長;勞動部政策法規司綜合處副處長、體制改革處(新聞處)處長,副司長;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副主任,培訓就業司副司長、司長,辦公廳主任,其間掛職任中共西安市委常委、副市長;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規劃財務司司長、辦公廳主任。
2008年7月任國家公務員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10年9月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黨組成員。
2014年8月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黨組成員,國家公務員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6年10月任安徽省委委員、常委、副書記。
劉惠簡歷
劉惠,男,漢族,1966年9月出生,湖南澧縣人,博士,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5.07——1987.09,北京玻璃鋼研究設計院教師;
1987.09——1990.07,中國人民大學經濟系碩士研究生;
1990.07——1991.07,商業部供銷合作管理司組織指導處幹部;
1991.07——1995.05,商業部供銷合作管理司、國內貿易部供銷總社理事會組織指導處主任科員;
1995.05——1996.09,全國供銷總社國際合作部外經處主任科員;
1996.09——2001.05,全國供銷總社國際合作部外事處副處長;
2001.05——2001.07,全國供銷總社國際合作部外事處調研員;
2001.07——2003.12,全國供銷總社合作指導部副部長;
2003.12——2005.11,全國供銷總社合作指導部副部長兼總社社團管理辦公室主任;
2005.11——2010.04,全國供銷總社合作指導部部長;
2010.04——2010.10,全國供銷總社國際合作部部長(總社臺灣事務辦公室主任);
2010.10——2013.12,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委常委、新城區委書記;
2013.12——2014.08,烏海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2014.08——2016.01,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2016.01——2016.03,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2016.03——2016.10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自治區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2016.10——至今 安徽省委委員、常委和省紀委書記。
王賓宜簡歷
王賓宜,男,漢族,1956年9月生,河南汝南人,1977年11月入黨,1973年12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大學學歷。現任中共安徽省委常委、省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1973年12月河南省汝南縣小麥原種場知青;
1975年5月任湖北省秭歸縣航運公司團總支副書記;
1976年6月至1977年12月在湖北省公安學校學習,任團支部副書記;畢業後分配到湖北省公安廳工作,歷任偵察員、副科長(其間:1982年2月至1983年1月參加湖北省委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1984年5月任湖北省公安廳九處處長(1981年3月至1984年12月在湖北省直屬機關業余大學哲學專業學習;
1985年5月至1986年6月下派任襄樊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1993年11月任湖北省國家安全廳副廳長、黨組成員(1993年9月至12月參加湖北省委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1994年9月至1998年6月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湖北省分院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8年7月任西藏自治區國家安全廳黨委書記、廳長;
2004年11月任西藏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廳長;
2005年5月任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公安廳廳長、廳黨委副書記(2005年5月國務院批準晉升為副總警監);
2005年7月任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區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
2006年7月任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區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
2008年9月任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0年9月任安徽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
14日從中紀委網站獲悉,據安徽省紀委消息:安徽省阜陽市政府副市長梁棟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梁棟簡歷:
1982.09-1984.07 安慶農校植保專業學生;
1984.07-1989.10 安徽省農科院大豆研究所工作人員(其間:1986.09-1989.07 安徽農學院農學專業函授學習);
1989.10-1993.11 蒙城縣委統戰部工作人員(其間:1990.01-1991.03下派吳圩鄉鍛煉;1991.03-1993.11掛職任小澗區(鎮)副區(鎮)長);
1993.11-1996.01 蒙城縣小澗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其間:1993.08-1995.12中央黨校經管專業函授學習);
1996.01-1997.03 蒙城縣小澗鎮副縣級黨委書記;
1997.03-1997.12 蒙城縣政府黨組成員、縣長助理;
1997.12-2004.04 蒙城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2004.04-2006.04 蒙城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2006.04-2007.02 利辛縣委副書記,縣政府代縣長;
2007.02-2009.04 利辛縣委副書記、縣長(其間:2005.09-2008.07在中央黨校研究生部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9.04-2015.02 利辛縣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5.02-2015.03 阜陽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人選;
2015.03 阜陽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中材國際10月19日發布公告稱,自2015年10月收到重組核準文件後,股價一直處於配套募集資金的發行價格以下,公司未能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完成發行股票募集配套資金事宜,批複到期自動失效。
公司2015年擬10.07億元收購安徽節源100%股權,並以15.50元/股的價格募集配套資金資10億元。
今年以來,有維維股份、春秋航空、建投能源等十余家上市公司的定增批文失效,價格倒掛是主要原因。
11月3日,據新華社消息,中共安徽省第十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11月3日選舉李錦斌為省委書記,李國英、信長星為省委副書記。
當選為安徽省委常委的還有唐承沛、吳存榮、鄧向陽、劉惠、劉莉(女)、孫雲飛、姚玉舟、虞愛華、宋國權。中共安徽省第十屆紀委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劉惠為省紀委書記,劉明波(蒙古族)、樊勇、許蘇躍、陳曉燕(女)為省紀委副書記。
李錦斌簡歷:
李錦斌,男,漢族,1958年2月出生,四川成都人,1974年12月參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學位。
1974年12月至1980年7月歷任吉林省通化市彩印廠政工幹事、長春師範學院團委幹事;1980年7月至1982年8月在長春師範學院政治歷史系歷史專業學習;1982年8月至1985年9月歷任吉林省教育廳幹事、人事處副處長;1985年9月至1992年9月歷任吉林省教育委員會幹部處副處長、處長,吉林省教育委員會副主任(1989年7月至1992年7月吉林大學行政學院政治學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1991年4月至1992年9月掛職任吉林省通榆縣委副書記);1992年9月至1994年3月任吉林省長春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1994年3月至1995年10月任吉林省長春市委副書記、組織部部長(1992年9月至1995年7月吉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國民經濟計劃與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1995年10月至1997年10月任吉林省長春市委副書記(1995年9月至1996年7月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1997年10月至11月任吉林省通化市委副書記;1997年11月至1998年1月任吉林省通化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1998年1月至2001年7月任吉林省通化市委副書記、市長(1995年9月至1998年6月吉林大學行政學院政治學理論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法學博士學位);2001年7月至2002年8月任吉林省遼源市委書記。
2002年8月至2007年4月任吉林省副省長;2007年4月至2013年4月任陜西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13年4月至6月任安徽省委副書記;2013年6月至2015年5月任安徽省委副書記、省委黨校校長;2015年5月至6月任安徽省委副書記、省委黨校校長,省人民政府省長候選人;2015年6月任安徽省委副書記,省人民政府副省長、代理省長、黨組書記;2015年7月任省委副書記,省政府省長、黨組書記。2016年8月任安徽省委書記。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
11月8日從中紀委網站獲悉,安徽省副省長陳樹隆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陳樹隆簡歷:
陳樹隆,男,漢族,1962年11月生,安徽巢湖人,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管理學碩士學位,高級經濟師、高級會計師。
1983.09——1987.07,在安徽財貿學院會計學系工業財務與會計專業學習;
1987.07——1989.04,安徽財貿學院教師兼輔導員;
1989.04——1993.08,安徽省財政廳綜合處科員、副主任科員;
1993.08——1994.06,安徽省國債服務中心副主任;
1994.06——1998.01,安徽省國債服務中心主任、省財政證券公司總經理(正處級);
1998.01——2000.12,安徽省信托投資公司總經理(副廳級)、黨委副書記,省國債服務中心主任、省財政證券公司總經理(1996.01——1999.02兼任安通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1996.05——1998.02兼任安泰期貨公司董事長);
2000.12——2001.03,安徽省信托投資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2001.03——2002.09,國元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國元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正廳級);
2002.09——2003.12,合肥市副市長(2003.02兼任合肥市委工交企業工委書記;2000.09——2003.12在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學習,獲管理學碩士學位);
2003.12——2006.04,蕪湖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6.04——2006.07,蕪湖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06.07——2008.06,蕪湖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8.06——2008.07,蕪湖市委書記、市長;
2008.07——2011.10,蕪湖市委書記;
2011.10——2011.12,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蕪湖市委書記;
2011.12——2012.06,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
2012.06——2016.02,安徽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2016.02——2016.11,安徽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務副省長、黨組副書記。
中共十八大代表。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據人民網報道,11月10日下午,安徽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人事任免案,決定任命吳存榮為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長。決定免去陳樹隆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
此前11月3日,吳存榮當選為第十屆安徽省委常委。
近日,中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陳樹隆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陳樹隆曾任蕪湖市市長,蕪湖市委書記等職務,2011年10月任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2012年6月任省委常委、副省長,今年2月履新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
吳存榮簡歷
吳存榮,男,漢族,1963年5月生,安徽無為人,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工程師。現任中共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書記。
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在華東水利學院農田水利工程系農田水利工程專業學習,畢業後任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助理工程師、水工二室副主任;
1991年11月起任省治淮領導小組辦公室工程科、綜合科科長;
1993年5月任省治淮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
1995年12月任省水利廳規劃計劃處處長;
1997年2月起任樅陽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長;
1997年12月任樅陽縣委書記;
1999年2月任省水利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2001年7月任省水利廳廳長、黨組書記(2000年9月至2002年11月參加安徽大學政治經濟學專業研究生課程班學習);
2005年12月任合肥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理市長;
2006年2月任合肥市委副書記、市長(2007年3月至2009年9月參加中歐國際工商學院EMBA學習,獲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2011年9月任合肥市委書記;
2011年10月任省委常委,合肥市委書記。
中共十八大代表。
十屆、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中共七屆省委候補委員、八屆省委委員。
據新華社報道,2016年11月11日下午,合肥市領導幹部大會召開,會上任命宋國權同誌為合肥市市委書記。
11月10日,原合肥市委書記吳存榮被任命為安徽省副省長。
宋國權簡歷
宋國權,男,漢族,1960年3月生,安徽太和人,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經濟學學士學位,高級經濟師。現任中共安徽省委常委,蕪湖市委書記、省江北產業集中區黨工委第一書記(兼)。
1978年10月至1982年8月在安徽大學經濟系經濟學專業學習,畢業後任馬鞍山廣播電視臺記者;
1983年10月起歷任馬鞍山市委講師團教員、省委講師團《理論學習》編輯部編輯、副主任;
1995年9月任省發展計劃委員會綜合處幹部;
1996年2月任省發展計劃委員會綜合處副處長;
1998年5月任省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綜合計劃部主任;
1999年7月任省科技產業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002年2月任原地級巢湖市副市長(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參加中央黨校函授學院在職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4年12月任原地級巢湖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7年4月任原地級巢湖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理市長;
2008年1月任原地級巢湖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9年8月任黃山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理市長,黃山風景區管理委員會主任;
2010年1月任黃山市委副書記、市長,黃山風景區管理委員會主任;
2013年2月任銅陵市委書記;
2016年8月任蕪湖市委書記、省江北產業集中區黨工委第一書記(兼);
2016年11月任省委常委,蕪湖市委書記、省江北產業集中區黨工委第一書記(兼)。
十一屆、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
中共九屆省委委員。
鄭州一家醫院的藥師正在藥房整理藥品。兩票制落地後,藥價並沒有因流通環節減少而降低。(視覺中國/圖)
安徽模式被寄予厚望——以藥品生產企業為抓手,徹底擠掉掛靠、走票,並大量淘汰依靠上述違規行為牟利,且威脅藥品安全的小型批發企業。
“藥價虛高的根源,並不在流通環節過多,而在於政府醫療服務價格的行政管制。”
進入11月,合肥的醫藥代理商何琳越發焦慮。七年前,眼瞅著一位親戚通過掛靠公司的方式代理廠家臨床品種,做起了醫院銷售,且經營利潤可觀,她也跟著入了行。
按照藥品管理法的規定,何琳本沒有資質參與藥品經營——只有獲得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認證的企業,才可進行藥品的批發、流通和零售。但在親戚的幫助下,她成功借用到一家有證企業的票據和證照。每月繳納一定比例的“管理費”後,她的藥品銷售行為合法化了。
憑著這份工作,這個40歲不到的女子已擁有上百萬積蓄。但眼下,她卻感嘆,“好日子一去不複返啦。”
掀起波瀾的,是一項名為“兩票制”的新政。10月8日,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六部門聯合發文:安徽將在全國率先執行藥品采購“兩票制”,並明確自2016年11月1日起執行。
按照《安徽省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推行“兩票制”實施意見》,藥品在到達消費者之前,至多只能開兩次發票。其中,藥品生產企業到經營企業開具一次,經營企業到公立醫療機構開具一次。
這讓何琳陷入進退兩難——退出市場,多年積累起來的人脈、渠道、品種資源都將付諸東流;但若是像之前那樣,借助一二級代理公司開票,又不符合“兩票制”規定,藥品肯定無法銷售。
“減少層層加價,降低虛高藥價。”安徽省食藥監局藥化流通監管處處長米華陽表示,推行“兩票制”的目的,就是深化藥品流通領域改革,壓縮中間環節,嚴厲打擊“掛靠”“走票”等藥品購銷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保障用藥安全。
“無論是生產企業、流通企業還是公立醫院,兩票制沒有一點緩沖的余地。”滁州一家藥品批發配送企業的負責人張亮告訴南方周末記者,10月12日,公司就收到了當地明光市中醫院發出的通知。文件規定,實施“兩票制”後,所有配送至醫院的藥品必須附上生產企業的發票複印件,並且不得出現藥品斷供的情況。
考慮到偏遠地區藥企的物流困難,安徽“兩票制”並沒有一刀切——經營企業將藥品銷售到偏遠山區的基層公立醫療機構,允許在“兩票制”的基礎上再開一次藥品購銷發票,以保障基層藥品有效供應。
“從食藥監總局來講,我們堅定不移地支持兩票制。在今後的監管中,我們也會按照兩票制的要求履行監管。”在10月29日的一場醫藥企業家年會上,國家食藥監總局副局長吳湞的表述,透露出一個信號:食藥監部門牽頭落實“兩票制”的安徽模式,可能被複制並推廣。
安徽食藥監部門的核心任務,是將“兩票制”納入飛行檢查和日常督查中,對違反藥品管理相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安徽模式也被寄予厚望——以藥品生產企業為抓手,徹底擠掉掛靠、走票,並大量淘汰依靠上述違規行為牟利,且威脅藥品安全的小型批發企業。
目前,國內藥品市場不到2萬億元規模,卻有1.2萬家批發企業。其中,80%的銷量集中在前100家,剩余的企業年平均銷量只有兩三千萬元。“批發企業的利潤率為1%,如果管理稍有放松,那就得虧。”但吳湞卻發現,這些企業不僅活著,而且活得“很瀟灑”。
在業內,這是一個公開的秘密。張亮透露,在安徽全省四百多家藥品經營企業中,不少小企業就以掛靠、過票為生,“這並不是個別現象。”
明知違法,但在收取“管理費”後,提供掛靠的經營企業對代理商幾乎毫無約束,甚至連代理商買賣的藥品都不聞不問。假藥由此流入正規渠道。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份二審刑事裁定書顯示,2011年,業務員王中軍掛靠在浙江九欣醫藥下開始藥品經營,每年按藥品銷售總額的3%,向九欣醫藥交納管理費,對方則提供藥品所需的資質證明、購銷憑證,甚至還專門為其設立了“普藥一部”。
“普藥一部”成立後,王中軍聯系購銷渠道,以九欣醫藥的名義,向多家制藥企業購進藥品,並銷售給杭州各大藥房,從中賺取差價。
在得知王中軍采用該方法經營藥品後,陳俊等人和王中軍商定,通過“普藥一部”,以王中軍的名義,采用上述同樣的方式經營藥品,獲利後再與王中軍結算。
從2011年5月至2012年8月案發,王中軍等人通過“普藥一部”銷售的藥品金額累計達四百六十多萬元,尚未銷售的庫存藥品貨值金額累計達三十余萬元。其中,利用掛靠經營違法購進的“呋麻滴鼻液”,經過深加工,可提取麻黃堿煉制冰毒。
統計數據顯示,安徽全省縣級以上的公立醫院多達728家。全省同時執行“兩票制”,醫藥配送企業首當其沖。
“沒有競爭力和覆蓋力的醫藥配送企業,要麽被兼並,要麽倒閉。”資深醫藥代理人方圓說。為了效率最大化,生產企業更青睞終端覆蓋廣、資金實力雄厚的配送企業。他亦感受到了企業面臨的嚴峻挑戰,“這個行業越來越不好做了,我正糾結要不要轉行。”
作為國家新醫改的試點省份之一,2015年以來,安徽實施了藥品“帶量采購”,價格下降之余,還遴選出了配送商,對藥品集中供應。
雖然現有的配送格局暫時不會改變,但很多中小型配送企業加緊進貨壓貨,以最大限度維持和醫院的配送關系。“我們一直在和醫院積極溝通,保證品種供應。”陳恕感嘆,無論是企業還是廠家,要做的事太多了。
陳恕是皖東地區某市級醫藥公司的負責人。自從4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明確要求醫改試點省份推廣“兩票制”,這三個字無時無刻不在沖擊他的神經。最近半年,微信里突然冒出了很多“醫藥企業兩票制交流群”。打聽相關信息,成了他每日的必修課。
陳恕所在的這家市級醫藥公司具有五十多年的歷史,曾經覆蓋了周邊十幾個縣市的市場。但如今,公司既沒有省級公司的品種資源,也沒有縣級公司的終端網絡,就連市區的業務也在慢慢萎縮。“兩票制”沖擊之下,公司業務更頻頻告急。
在分析了企業的優勢和劣勢後,他和經營班子得出了結論,“弱小的身軀是無法與大佬抗衡的。”盡管公立醫院一直是公司的主項,但為了生存,公司不得不忍痛割愛,在維持醫院總量的同時,調整產品結構,將工作重點轉向“兩票制”尚未涉及的藥店和診所。
“公司內部始終不乏反對的聲音。”陳恕坦言,但只有在市場的夾縫中尋找到暫時被大公司所忽略的板塊,才有希望換取毛利的增加和現金流的暢通。
“兩票制”影響下,藥品生產企業的營銷策略也悄然轉型。
安徽永生堂藥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王治忠介紹,由於自建銷售隊伍成本很高,大多數中小型制藥企業以往大多采用“底價開票”模式——生產企業以較低的出廠價,將藥品銷售給大包商,而後再層層轉包,最終銷售給終端客戶。大型藥企通常采用“高開模式”——擡高出廠價,通過獨家經銷商向終端推銷。“兩票制”實施後,中小型生產企業被迫由“低開”轉為“高開”。
對於原本就采用自營模式的企業,按照現有的藥品供銷模式,必須在每一個市縣都派駐商務人員,負責藥品的發貨和匯款。“原本可以外包給代理的工作量,被加註到了藥企身上,管理成本肯定會增加。”王治忠說。
醫藥流通行業的集中度雖然大幅提升,但出臺“兩票制”的另一個考慮,即降低藥品價格虛高的作用,似乎並無法顯現。“在短期甚至中期內,我並不樂觀。”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顧昕的觀點,也是不少業內人士的看法。
2014年底,財政部廈門專員發布了一份關於福建“兩票制”實施情況的獨立調研報告。報告以國藥控股星鯊制藥(廈門)有限公司生產的維生素D滴劑為例,其成本價為每盒2.4元。在實行“兩票制”的福建和不實行“兩票制”的湖北,中標價相差不大,都接近27元。不過,兩地的出廠價差卻大得離奇——福建為每盒24.7元,湖北僅為4.7元。
在非“兩票制”地區,藥品從藥廠到醫院終端不限定物流層級,藥廠會根據物流的經濟性與營銷策略,考量藥品的物流路徑。而在福建,由於“兩票制”的規定,選擇只有兩種——藥廠直接配送,或是委托唯一一家藥品經營企業配送。
不過,無論物流層級如何,醫院最終只能按照政策規定,以約27元的中標價購進藥品,然後再以順加15%或零差率賣給患者。顯然,藥價並沒有因流通環節減少而降低。
報告特別提及,星鯊制藥以咨詢費、銷售折扣等各種方式,支付給各類代理商作為銷售傭金,用於“藥品推廣”,銷售傭金占零售價格的比重約為59%。
“藥價虛高的根源,並不在流通環節過多,而在於政府醫療服務價格的行政管制。”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鵬認為。政府行政定價制度,讓大宗醫療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遲遲未獲提高,多開藥、開貴藥,成了醫務人員沒有選擇的“選擇”。
“以藥養醫”的模式下,藥品供應商需要從藥品費用中為醫生預留回扣。然而,該部分無法開具發票,需要通過“倒票”洗出這部分現金。
在“底價開票”模式中,回扣一般從流通環節預留,醫藥代理商主要通過過票完成;而在“高價開票”模式中,回扣一般從醫藥企業預留,通過虛開交通、餐飲、咨詢、會務等費用洗出現金,並逃避所得稅。
“兩票制”推行後,在流通環節洗錢的“低開模式”無法運作,但“以藥養醫”的存在,將迫使加價環節上移。“藥企能名正言順地擡高出廠價,抹去因流通環節過多而產生的藥價虛高,維護省級藥品集中采購的合理性。”朱恒鵬說。
(尊重受訪者意願,文中何琳、張亮、陳恕均為化名)
15日據央視新聞消息,福建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公開宣判安徽省政協原副主席韓先聰受賄、濫用職權案。對被告人韓先聰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對韓先聰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14年,被告人韓先聰利用擔任中共安慶市委書記、中共滁州市委書記、“大滁城”建設指揮部政委、安徽省人民政府秘書長、安徽省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土地出讓、項目建設、工程承攬、人事任免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328.902562萬元。2008年9月至2012年2月,被告人韓先聰在擔任中共滁州市委書記、“大滁城”建設指揮部政委期間,徇私舞弊,以“大滁城”建設指揮長會議集體決定的形式,違反規定,向相關企業低價出讓土地使用權,減收土地逾期付款違約金,造成國家財產損失共計人民幣2.22350469億元。
福建省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韓先聰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濫用職權罪。鑒於韓先聰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受賄939萬余元屬犯罪未遂;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韓先聰
韓先聰簡歷:
韓先聰,男,漢族,1955年11月生,安徽肥西人,1982年1月參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農學學士學位。
1975.12 安徽省肥西縣中派公社韓圩大隊團支部書記
1977.08 安徽省肥西縣新倉中學教師
1978.01 安徽農學院農學系農學專業學習
1982.01 安徽省農牧漁業廳政治部幹部科工作人員、副科長、科長
1987.05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副縣級)
1991.12 安徽省農經委生產管理處副處長,處長兼省農業開發辦主任
1995.50 安徽省農業廳副廳長、黨組成員(其間:1994.10-1996.07,掛職任安徽省巢湖市委副書記)
1999.08 中共安徽省安慶市委副書記
2001.02 中共安徽省安慶市委副書記、市長、黨組書記
2003.04 中共安徽省安慶市委書記
2004.02 中共安徽省安慶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8.02 中共安徽省滁州市委書記
2009.01 中共安徽省滁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2.02 安徽省政府秘書長、安徽行政學院(安徽經濟管理學院)院長
2013.01 政協安徽省委員會副主席,省政府秘書長、安徽行政學院(安徽經濟管理學院)院長
2013.03 政協安徽省委員會副主席
2014.07 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2014.12 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據中安在線消息,安徽省委決定,安徽省委常委姚玉舟任省委政法委書記,徐立全不再擔任。
中國經濟網地方黨政領導人物庫資料顯示,姚玉舟,1960年3月生,曾任馬鞍山市市長,銅陵市委書記,宣城市委書記等職務,今年8月任滁州市委書記。11月3日,中共安徽省第十屆委員會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姚玉舟當選為新一屆安徽省委常委,近日已不再擔任滁州市委書記職務。
徐立全,1956年2月生,2005年5月任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今年2月已任安徽省政協副主席、黨組副書記。
姚玉舟簡歷
姚玉舟,男,漢族,1960年3月生,安徽樅陽人,1979年8月參加工作,1987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學博士學位。
1979年8月任東至縣楊橋中學教師;
1980年8月至1982年7月在淮南師範專科學校數學專業學習,畢業後歷任淮南八中教師、校團委副書記,大通區團委幹事、副書記、書記;
1990年11月任淮南團市委副書記;
1992年4月任淮南團市委書記(其間:1993年3月至1994年12月掛職任鳳臺縣委副書記;
1993年3月至6月掛職任天津市武清縣委副書記);
1995年2月任團省委副書記、黨組成員(1993年8月至1995年12月參加中央黨校領導幹部函授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6年12月至1998年11月參加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工業經濟系企業管理專業學習;
2000年3月至2001年1月參加中央黨校一年制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1年4月任馬鞍山市委副書記(2000年3月至2003年1月參加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法學理論專業學習);
2003年4月任馬鞍山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理市長;
2003年6月任馬鞍山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8年2月任銅陵市委書記;
2008年7月任銅陵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05年9月至2009年1月參加中國地質大學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學科資源產業經濟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工學博士學位);
2013年1月任銅陵市委書記;
2013年2月任宣城市委書記;
2016年8月任滁州市委書記;
2016年11月任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中共十八大代表。
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中共八屆、九屆省委委員。
省九屆人大常委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