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下稱“互金協會”)發布關於《互聯網金融 個體網絡借貸電子合同安全規範》團體標準征求意見稿(下稱《標準》)的通知。互金協會表示,標準制定有利於規範機構業務活動,引導行業健康發展,以及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標準》共8章,對網貸電子合同的使用範圍、電子簽名的合法性要求、司法舉證方式等都做了具體要求。其中要求,訂立後的電子合同應委托第三方存儲服務商進行存儲。
由於互金合約簽訂的線上化與無紙化,電子合同已成互金行業的標配之一。2014年第三方電子合同平臺開始出現,並被網絡借貸中介機構所認可,成為網絡借貸中介機構為出借人、借款人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電子合同在線簽署的第三方平臺。
而隨著行業發展,自2015年開始,個體網絡借貸行業呈現野蠻爆發性增長,行業問題層出不窮,風險問題集中爆發,電子合同作為個體網絡借貸業務的核心環節,面臨極大挑戰。例如,電子合同關鍵信息被篡改或刪除,原始性無法保證;網絡借貸平臺業務數據丟失,不法分子修改數據庫數據,數據保全和單據存管存在安全隱患;合同借款人抵賴,不承認簽署過電子合同,如逾期還款,催收無效,沒有完整的證據鏈進行司法舉證。
根據《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活動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各方參與網絡借貸中介機構業務活動,需要對出借人與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等使用電子簽名、電子認證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保障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及電子簽名、電子認證的法律效力。
《標準》規定了針對電子合同在線訂立、第三方存儲及司法舉證中使用電子簽名技術的各項安全要求,主要包括:電子簽名合法性要求、電子合同訂立、電子合同存儲及司法舉證的要求。其中,電子合同訂立主要包括:實名核驗、數字證書申請、密碼算法及密碼產品要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使用方式、時間戳要求、電子合同訂立系統要求和電子簽名驗證。
根據《標準》內容,第三方存儲是指從業機構開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活動時使用電子簽名技術對電子合同進行在線訂立,訂立後的電子合同應委托第三方存儲服務商進行存儲。
互金協會表示,《標準》提供了互聯網金融網絡借貸信息中介從業機構在開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活動中,當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通過互聯網在線訂立電子合同時采用可靠的電子簽名,保證訂立後的電子合同滿足防篡改、抗抵賴性等各項安全要求,以提高通過此種方式訂立的電子合同的安全性和證據效力。
據日本當地媒體報道,東芝17日宣布,半導體子公司“東芝存儲器”(東京)的出售程序通過了中國的《反壟斷法》審查。必要的各國批準均已獲得,以2萬億日元(約合人民幣1150億元)出售給美國基金貝恩資本為主的“日美韓聯合體”的事宜確定了下來。東芝將如何描繪曾經賺取大部分利潤的東芝存儲器脫手後的發展戰略,成為一大經營課題。
日美韓聯合體付完資金,預計6月1日完成出售。中國的審查從去年12月開始,但也受到了美中貿易摩擦的影響,一度進展艱難。
東芝曾預備在審查期限的本月28日仍未獲批的情況,探討了東芝存儲器實施首次公開募股(IPO)等替代方案。
不過最終確定按計劃出售,東芝將獲得約1萬億日元的出售收益,財務狀況進一步改善。公司計劃年內發布匯總東芝存儲器出售後發展戰略的為期5年的中期經營計劃,把資金投向增長領域。
日美韓聯合體由貝恩資本、蘋果等美國IT巨頭、韓國半導體巨頭SK海力士等構成。東芝也參與其中,預計繼續持有東芝存儲器約40%的表決權。由於確定出售,東芝存儲器將能更加積極地開展設備投資,增強生產設備,對抗競爭對手韓國三星電子。
東芝去年9月為改善財務狀況決定向日美韓聯合體出售。不過由於12月實施了約6000億日元的第三方定向增發,在完成出售前就解決了曾懸而不決的資不抵債問題。
對於三星來說,芯片可以說是整個三星電子業務的“發動機”,得益於DRAM和NAND閃存價格的攀升,三星芯片排位在去年第二季度還超過了老大英特爾並在單季利潤上“逆襲”蘋果。
但對於硬件廠商而言,芯片存儲器價格的上漲讓它們“苦不堪言”。
“繼去年飆漲40%後,今年年初到現在DRAM價格依然在上漲,雖然幅度不到10%,但對本來獲利空間本來就比較小的中國品牌廠來說,是在侵蝕其獲利空間。”集邦咨詢半導體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師吳雅婷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對於存儲三巨頭的調查顯示了DRAM價格的上漲已經讓下遊廠商處於高壓狀態。
調研機構DRAMeXchange顯示,2018年第一季存儲器三大廠商三星、SK海力士、美光在DRAM產業的市占率分別為44.9%、27.9%、22.6%,存儲三巨頭加起來95.4%的份額顯示出DRAM市場明顯已呈寡占格局。而中國更是全球最主要的存儲芯片消費國,受存儲芯片漲價因素,2017年,中國進口存儲芯片889.21億美元,同比2016年的637.14億美元增長39.56%。
從去年開始,包括手機廠商在內的企業接連對存儲價格上漲進行投訴,有媒體報道,5月31日,中國反壟斷機構已經對三星、海力士、美光位於北京、上海、深圳的辦公室展開突然調查,標誌著國反壟斷機構正式對三家企業展開立案調查。目前三家公司並未對外作出回應。
中國為最大存儲器需求國
這幾年內存價格的飆漲讓不少投機者賺到了不少錢,被稱為“比炒房還要賺錢的生意”。”
從2016年第二季度開始,DRAM(主要包括PC內存、移動式內存、服務器內存)價格一路飆升,每個季度都在刷新銷售額紀錄。IHS Markit最新數據顯示,2017年全球DRAM產值跳增72%,達到722億美元,2018年預估將進一步擴增至844億美元,年增率達16.9%。而上一次這樣的盛景出現,還是在23年前。
集邦咨詢半導體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師吳雅婷告訴記者,繼去年價格飆漲40%後,今年年初到現在DRAM價格依然在上漲,雖然幅度不到10%,但對本來獲利空間本來就比較小的中國品牌廠來說,承受著不小的壓力。
據記者了解,存儲在手機中的成本已經達到25%-35%,同時,由於存儲芯片漲價過快,已引發了包括手機、固態硬盤、內存條等產品的陸續漲價。其中,瘋狂的內存條則是一年內漲幅300%。
此外,中國市場對於全球DRAM和NAND的消化量已經高達20%與25%,為存儲器最大需求國。
DRAMeXchange分析稱,盡管中國各地正積極進行半導體扶植計劃,但要達到“技術自主研發”與“穩定量產規模”的目標仍需要至少數個季度以上的時間,對解決成本壓力的燃眉之急是遠水救不了近火。除了此次美光被約談之外,今年年初存儲器龍頭廠商三星半導體也被中國的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約談,雖然目前沒有證據顯示這二者事件有關聯性,但足以顯示官方對於DRAM價格高漲的重視。
“目前仍然處於剛開始調查階段,還沒有具體壟斷事證被查明。但就影響層面來看,DRAM價格的漲幅將會持續受到抑制。”吳雅婷對記者說。
“價格聯盟”遭遇各地調查
DRAM上巨額的漲幅給這些芯片巨頭帶來了豐厚利潤。
根據美光、三星、海力士財報統計,2017年,三家公司的半導體業務在中國營收分別為103.88億美元、253.86億美元、89.08億美元,總計446.8億美元,同比2016財年的321億美元增長39.16%。其一季度營收仍在繼續增長。從財報來看,三大DRAM廠商今年首季營業利益率(OP Margin)已達50-70%的水位,不僅是歷史最高,該產品的獲利能力甚至超過技術層級更高的中央處理器。
事實上,在持續收到手機廠商投訴之後,監管機構去年已經開始關註持續漲價的存儲市場,並在2017年底、2018年5月,中國反壟斷機構就以持續漲價問題分別約談三星、美光。
“美光被約談最主要原因是標準型內存已連續數季價格上揚,導致中國廠商不堪成本負荷日漸提高,加上限制設備商供貨給福建晉華儼然是妨礙公平競爭行為。2018年第一季三星、SK海力士與美光在DRAM產業囊括約96%的市占率,與其他終端產品所采用的半導體組件相比,似乎已明顯構成壟斷的條件,未來反壟斷調查的事件可能將持續發生,並且可能將壓抑內存漲幅。”吳雅婷對記者說。
吳雅婷補充道,以反壟斷調查來看,此前在各國已有先例。
2005-2006年間,美國司法部曾裁定三星、海力士、英飛淩、爾必達、美光在1999-2002年間存在價格壟斷行為,對前四家公司處以總計7.29億美元罰款。今年4月底,三星電子等又在美國遭遇集體訴訟,被指控串謀限制DRAM內存芯片供應。
一家名為Hagens Berman事務所律師在美國加州北部地區法院向三星電子、海力士公司和美光科技提起集體訴訟。該律師事務所聲稱,他們調查發現這些主要DRAM制造商互相勾結,限制市場上各種DRAM產品的供應,從而人為地推高了DRAM價格。在集體訴訟指控的時間段里,DRAM的價格上漲了130%,而在同一時間段,三星電子,海力士公司和美光科技的DRAM銷售收入增長了一倍多。
手機中國聯盟秘書長王艷輝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經過之前發改委對高通的反壟斷調查,中國企業已經明白如何利用政府公權力維護市場公平,也已經知道如何向政府反映市場中存在的不公平現象。此次市場監督總局對三星公司的反壟斷調查,也是中國企業及行業組織不斷向有關部門舉報的直接反映、舉報的結果。
“相比歐盟不斷向谷歌、蘋果、高通等以壟斷理由開出罰單,客觀地說,中國反壟斷機構由於人力有限,對市場監督的力度不是太大而是太小。作為全球最大的電子產品制造基地及第二大市場,需要更強有力的市場監督機構保證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秩序。”王艷輝對記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