棟梁新材公告,公司於近日收到關於2016年三季報的問詢函,公司回複稱,已向恒大人壽發函征詢,恒大人壽回函確認,買入及賣出公司股票的目的是基於當時對資本市場的判斷及對公司價值的合理判斷。
公司就相關重大事項做好信息保密工作,經公司董事會自查後確認上市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管人員與恒大人壽不存在關聯關系。
此外,公司近期股價波動較大,公司及本公司董事會確認,公司沒有任何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本公司有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
國民技術、金洲管道回複交易所問詢函稱,已求證恒大人壽持股意圖。
金洲管道發布關於2016年第三季度報告問詢函回複的公告,就公司前十名股東中恒大人壽通過旗下賬戶傳統組合A和萬能組合B合計持有你公司股票25,800,417股,占總股本的4.96%的持股意圖,恒大人壽回複稱:“我司持有貴司股票是基於當時對資本市場的判斷及對貴司價值的合理判斷”。
國民技術也在公告中援引恒大人壽回複,“我司持有貴司股票是基於當時對資本市場的判斷及對貴司價值的合理判斷”。
另外,兩家公司強調:經公司董事會自查後確認上市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管人員與恒大人壽不存在關聯關系。
中元股份:恒大人壽持股4.95%系基於合理判斷
中元股份11月8日午間發布公告稱,公司於2016年11月4日向恒大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發函,征詢恒大人壽持有公司股份的意圖。
恒大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回複:“我司持有貴司股票是基於當時對資本市場的判斷及對貴司價值的合理判斷。”
公告顯示,恒大人壽通過旗下賬戶傳統組合A和萬能組合B合計持有公司股票2381.71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95%。
長生生物: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長生生物11月8日午間發布公告稱,2016年11月4日,長生生物與江蘇海州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在長春簽訂了《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優勢互補、共贏發展的原則,就長生生物擬在連雲港海州開發區投資疫苗及生物制藥的研發生產項目達成了初步戰略合作意向。項目計劃總投資20億元,占地約450畝,其中一期項目占地約300畝,二期項目占地約150畝。
公司稱連雲港是江蘇省推進“一帶一路”交匯點建設的核心區和戰略先導區,通過與江蘇海州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的合作,有助於公司享受“一帶一路”戰略規劃發展的紅利,進一步拓寬了公司未來產業發展空間,優化了公司產業布局。同時連雲港地區有良好的醫藥產業基礎和較為豐富的醫藥人力資源,有助於公司生物醫藥產業的快速融合和發展。
長青集團:簽署合作框架協議
長青集團11月8日午間發布公告稱,2016年11月7日,公司與河南省開封市祥符區人民政府簽署了《河南省開封市祥符區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投資合作框架協議》,就公司在開封市祥符區投資建設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達成框架協議。項目概算投資總額約3.5億元人民幣,由公司獨資或控股設立下屬項目公司建設。
近日,恒大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下稱“恒大人壽”)在A股市場上掀起一波短暫的波瀾,賺了一筆“快錢”,陷入被監管“約談”風波。
盡管目前恒大人壽的操作未呈現違法違規的跡象,但引起了業內的關註。接受記者采訪的人士認為,恒大的做法與保監會近期一直強調的“保險資金要做資本市場的長期資金”、“保險姓保”等理念相左,對保險資金有所影響;同時,監管規則亟待細化,應給予市場明確的規則指引。
風波始末
11月8日,保監會發布新聞稱,針對恒大人壽股票投資中的“快進快出”行為,保監會約談了恒大人壽主要負責人,明確表態不支持保險資金短期大量頻繁炒作股票,指出恒大人壽應深刻反省短期炒作股票對保險行業及保險資金運用帶來的負面影響。
恒大人壽遭遇“被約談”風波,始於近日在A股市場幾筆“雷厲風行”的操作。
在梅雁吉祥、棟梁新財、金洲管道、國民技術等多家上市公司,均有恒大人壽的短線操作身影,但持股比例在4.95%左右,並未觸及5%的舉牌紅線。今年三季度,恒大人壽對A股個股股票短線操作頻頻。11月1日,梅雁吉祥收到上交所問詢函。根據上交所市場監察信息,恒大人壽通過旗下兩個保險組合賬戶,於9月28日至9月30日買入公司股票9395.83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95%;10月31日,上述兩賬戶將所持有的9395.83萬股已全部賣出。
借著迅速清倉梅雁吉祥,恒大人壽迅速被推向了輿論風口浪尖。與此前險資市場的“安邦系”、“寶能系”、“生命人壽系”等舉牌模式不同,“恒大系”正在使用一套全新的操盤方式,即“買而不舉”、趁季報露臉後吸引跟風出貨,又現快刀“割韭菜”。
繼梅雁吉祥之後,棟梁新材再次成為恒大人壽下一個“囊中之物”,路數如出一轍。棟梁新材11月3日公告稱,三季報曾現身公司前十大股東榜的恒大人壽旗下傳統組合A、萬能組合B等兩產品現已退出十大股東榜,9月末恒大人壽持股4.95%。截至10月31日,其合計持股比例已降至0.65%,恒大大舉撤退。
面對金洲管道、國民技術、中元股份三家公司向恒大人壽發函,征詢恒大人壽持有公司股份的意圖。恒大人壽均表態回複:“我司持有貴司股票是基於當時對資本市場的判斷及對貴司價值的合理判斷。”
沒有違法違規的“被約談”
盡管“恒大系”在股票市場買入賣出的手段兇猛,但恒大人壽被約談的事由並未觸及違法違規的底線。
“從這個行為本身來說,目前還沒有證據證明恒大人壽在這幾起操作中有何違法或違規行為,所以至少現在看來這是在規則允許範圍下的正常投資行為,但要註意是否與背後的風控能力相適應。”一位保險資管公司高管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雖然保險資金整體是長線資金,但是並沒有規定長線資金就一定不能做短線投資。
盡管恒大人壽幾筆操作並未出現違法違規的端倪,但按照保監會的要求,恒大人壽應秉承價值投資、長期投資和穩健投資原則,牢牢把握保險資金運用服務主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等國家戰略的方向,加強資產負債匹配管理,做好保險資金運用整體規劃,穩健審慎開展投資運作,防範投資風險。
一位保險公司投資經理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恒大人壽這種“快進快出”的短線操作方式,雖然目前看並沒有違反規則,但在險資目前正處於風口浪尖的情況下,無疑與保監會近期一直強調的保險資金要做資本市場的長期資金、保險姓保等理念相左,對保險資金有所影響。
一位不願具名的券商分析師也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保險公司舉牌模式自2015年以來盛行,今年年初保監會內部會議精神表示,對個別中小險企資產推動負債快速彎道超車的要嚴格風控,監管層希望保險機構的業務要以長期、長遠為主,真正發揮保險的保障性作用。
事實上,這從保監會主席項俊波今年三次的發言中強調“保險姓保”可見一斑。“保險姓保”是指全行業必須準確把握保險的核心價值在於提供風險保障,其功能在於幫助建立市場化的風險補償機制的作用,而非制造系統風險。
項俊波指出,少數公司進入保險業後,在經營中漠視行業規矩、無視金融規律、規避保險監管,將保險作為低成本的融資工具,以高風險方式做大業務規模,實現資產迅速膨脹,完全偏離保險保障的主業,蛻變成人皆側目的“暴發戶”、“野蠻人”。
這種盛行的險資模式,更多是由險企由負債資產的不匹配造成的。險企通過售賣短期的萬能險、分紅險等理財型產品後,能夠快速聚攏資金投資、賺取利差,但又將保險資金大部分用於投資長期類資產,使得保費和投資資產的期限明顯不匹配、資本輪番滾動下利差明顯縮窄,進而導致現金流枯竭。
“這種模式主要是中小險企在做,客戶買的保險實際是高收益理財,這種產品並不是保障意義的產品,更多是通過提供客戶高收益,聚集資金池,將匯集的保費投資於更高回報的標的,這與寶能舉牌萬科模式有異曲同工之處。”上述券商分析師表示。
不過,上述投資經理進一步分析,這種做法也容易“偷雞不成蝕把米”,造成信用透支,甚至對產品端造成影響。但好處是,一旦要慢慢舉牌一家上市公司,其他投資者不敢貿然進入,有利於其在舉牌前低價吸籌。
“這種做法我們公司並不會效仿,一方面本身大量籌碼集中在幾只股票上,且可能並不是真的看好其長期投資價值,投資風險本身比較高,也與我們偏謹慎的風格不符;另一方面也很可能遭到風控部門的反對。”該投資經理說。
監管規則亟待細化
保監會表示,下一步將繼續加強保險資金投資監管,針對苗頭性問題和重點公司,及時采取相關措施,防範投資風險。
對此,南開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系教授朱銘來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險資進入資本市場尋找好的的機會,在當前經濟增速放緩和市場行情下,風險很大,從嚴監管是方向。但是,應該明確監管規則,規則先行,比如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明確舉牌標的、投資比例不超過多少等,至於“快進快出”這一頻度如何界定,顯然缺乏明確的規則。
朱銘來進一步指出,從政府傳遞信號來看,監管越管越嚴,但規則亟需細化,且規則越細越好。監管部門可出具相關規則試運行,比如明確投資比例、多久買入退出可定義為“快進快出”、提交投資報告制度等,然後在市場調整中不斷完善。
從恒大人壽有關人員的表態來看,將切實落實監管要求,著力杜絕類似行為發生。業內人士預計,短期內恒大人壽在A股市場的“快刀割韭菜”套路有望偃旗息鼓。
對於此次約談的後續影響,上述高管表示,從這件事件的影響來看,這是一堂很好的投資者教育課。相信之後對於險資舉牌概念股,投資者將更加謹慎,讓這種“偽舉牌”的方式較難再達到這樣的結果。
11月14日晚間,中元股份、國民技術、棟梁新材、積成電子、金洲管道等股票同時發布對深圳證券交易所問詢函回複的公告,公告內容基本一致,即恒大人壽近期減持上述股票是為保障投資資金安全,不存在大幅盈利的情況。同時,宣布已於今年11月後重新買入上述股票並承諾自願鎖定六個月。
根據恒大披露信息,恒大人壽在9月28日起買入上述五只股票,並在10月31日和11月1日進行減持。在減持前,恒大對金洲管道、國民技術、棟梁新材、中元股份和積成電子的持股均價分別為12.53元、17.53元、22.3元、12.29元和18.3元;而減持均價則分別為13.38元、20.1元、22.6元、13.07元和18.57元。
恒大稱,由於減持後輿論解讀與恒大人壽投資初衷不符且對資本市場造成一定的影響,恒大人壽已於11月後分別對上述公司股票進行了增持並計劃長期持有,承諾截至本回複出具日持有上述公司所有股票均自願鎖定六個月。
不過,恒大人壽本次並未披露各個股票具體增持比例。
除了上述五只股票,曾被恒大人壽“清倉”的梅雁吉祥也於本月11日發布公告,顯示“恒大系”仲勤投資出資6.40億元增持9490.75萬股,占總股本的5.00%。上交所隨後對梅雁吉祥實施停牌,並發出問詢函要求仲勤投資說明其舉牌邏輯。
金洲管道14日晚間回複深交所問詢函稱,公司向恒大人壽發函就相關事項進行了問詢,恒大人壽回複,投資公司股票主要基於對當時資本市場、投資資金配置策略、及對公司股票投資價值的合理判斷,期間賣出和買入公司股票均是基於對當時行情的判斷。恒大人壽於2016年9月28日起買入公司股票,持股均價12.53元。
公司股票於2016年10月26日起連續大幅下跌,股價從最高15.78元下挫至最低13.18元,為保障投資資金安全,恒大人壽於2016年10月31日和11月1日對貴公司股票進行減持,減持均價為13.38元,不存在大幅盈利的情形。
鑒於恒大人壽減持後部分輿論解讀與恒大投資初衷不符且對資本市場造成了一定影響,為體現恒大人壽承擔資本市場穩定的社會責任,秉承保險資金對長期投資價值的要求,恒大人壽於2016年11月後分次對公司股票進行了增持並計劃長期持有,承諾截至本回複出具日持有貴司所有股票均自願鎖定6個月。
積成電子14日晚間回複深交所問詢函稱,公司向恒大人壽發函就相關事項進行了問詢,恒大人壽回複,投資公司股票主要基於對當時資本市場、投資資金配置策略、及對公司股票投資價值的合理判斷,期間賣出和買入公司股票均是基於對當時行情的判斷。恒大人壽於2016年9月28日起買入公司股票,持股均價18.30元。
公司股票於2016年10月28日起連續大幅下跌,股價從最高22.83元下挫至最低18.27元,最近價格已低於恒大人壽投資成本。為保障投資資金安全,恒大人壽於2016年10月31日和11月1日對貴公司股票進行減持,減持均價為18.57元。
鑒於恒大人壽減持後部分輿論解讀與恒大投資初衷不符且對資本市場造成了一定影響,為體現恒大人壽承擔資本市場穩定的社會責任,秉承保險資金對長期投資價值的要求,恒大人壽於2016年11月後分次對公司股票進行了增持並計劃長期持有,承諾截至回複出具日持有公司所有股票均自願鎖定6個月。
中元股份14日晚間回複深交所問詢函稱,公司向恒大人壽發函就相關事項進行了問詢,恒大人壽回複,投資公司股票主要基於對當時資本市場、投資資金配資策略、及對公司股票投資價值的合理判斷,期間賣出和買入公司股票均是基於對當時行情的判斷。恒大人壽9月28日起買入公司股票,持股均價為12.29元。10月31日和11月1日對公司股票進行減持。減持均價為13.07元,不存在大幅盈利的情形。
鑒於減持後部分輿論解讀與投資初衷不符且對資本市場造成了一定影響,為體現恒大人壽承擔資本市場穩定的社會責任,秉承保險資金對長期投資價值的要求,恒大人壽於2016年11月後分次對貴司股票進行了增持並計劃長期持有,承諾截至本回複出具日持有貴司所有公司所有股票均自願鎖定6個月。
國民技術14日晚間回複深交所問詢函稱,公司向恒大人壽發函就相關事項進行了問詢,恒大人壽回複,投資公司股票主要基於對當時資本市場、投資資金配置策略、及對公司股票投資價值的合理判斷,期間賣出和買入公司股票均是基於對當時行情的判斷。恒大人壽於2016年9月28日起買入公司股票,持股均價17.53元。
公司股票於2016年10月26日起連續大跌,股價從最高23.90元連續下挫至最低19.86元,為保障投資資金安全,恒大人壽於2016年10月31日和11月1日對貴公司股票進行減持,減持均價為20.10元。
鑒於恒大人壽減持後部分輿論解讀與恒大投資初衷不符且對資本市場造成了一定影響,為體現恒大人壽承擔資本市場穩定的社會責任,秉承保險資金對長期投資價值的要求,恒大人壽於2016年11月後分次對公司股票進行了增持並計劃長期持有,承諾截至回複出具日持有公司所有股票均自願鎖定6個月。
梅雁吉祥15日晚間發布關於回複上海證券交易所問詢函的公告,就仲勤投資買入公司股票一系列問題做出答複,具體如下:
問題一、仲勤投資與恒大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大人壽)同屬“恒大系”公司。前期,恒大人壽曾短期內增、減持你公司股票,引起市場廣泛關註。在恒大人壽賣出你公司股票後,現其關聯企業仲勤投資又於11月10 日買入你公司 5%的股份。
請仲勤投資及其實際控制人具體說明,仲勤投資短期內再次買入公司股票的主要考慮和目的,並結合前期恒大人壽增、減持公司股票情況,解釋兩公司短期內就梅雁吉祥股票連續發生多次不同方向交易的原因及其合理性,相關投資決策是否存在前後關聯。
仲勤投資回複:
經向實際控制人核實,恒大集團是一家多元化產業集團,廣州市仲勤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稱“我司”或“仲勤投資”)是恒大集團旗下子公司,買入梅雁吉祥股票的主要考慮與目的是看好其所處綠色清潔能源行業的整體發展前景。我司計劃長期持有梅雁吉祥股票,作為對綠色清潔能源行業的戰略性投資。本次買入梅雁吉祥股票是實現恒大集團多元化投資戰略、並基於對市場價格合理性分析後為投資清潔能源產業而做出的獨立決策。
經向恒大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稱“恒大人壽”)核實,恒大人壽買賣梅雁吉祥股票是基於當時對資本市場的判斷及對梅雁吉祥價值的判斷,根據當時市場具體行情獨立決策並執行的結果。恒大人壽盡管買賣間隔不長,但並無操縱二級市場股價、短線炒作上市公司股票的意圖。恒大人壽做出減持的原因系:梅吉祥股票在2016年10月28日升至最高點8.08元/股後,突然放量下跌,但恒大人壽並未作出減持。10月31日開盤後,梅雁吉祥股票繼續下跌,為保障投資資金安全,恒大人壽決定減持。
基於上述,我司投資決策與恒大人壽投資決策相互獨立,目的與考慮並不相同,並不存在前後關聯。
問題二、據保監會網站,中國保監會已約談恒大人壽的主要負責人,明確表態不支持保險資金短期大量頻繁炒作股票,指出恒大人壽應深刻反省短期炒作股票對保險行業及保險資金運用帶來的負面影響。恒大人壽有關人員表示,將切實落實監管要求,著力杜絕類似行為發生。
經核實,恒大人壽減持公司股票信息披露後至仲勤投資11月10日增持,公司股票下跌約15%。請仲勤投資及其實際控制人具體說明,仲勤投資在此情況下再次買入公司股票,是否考慮其關聯企業恒大人壽的前述表態,是否評估買入行為對公司股價和投資者預期的影響。
仲勤投資回複:
我司買入梅雁吉祥股票是基於其所處綠色清潔能源行業的整體發展前景,符合恒大集團多元化發展戰略,計劃長期持有。恒大人壽減持後,部分輿論解讀與恒大人壽投資初衷不符且對資本市場造成了一定影響,我司購買梅雁吉祥股票並長期持有亦體現恒大集團承擔資本市場穩定的社會責任的決心。
經核實,我司買入梅雁吉祥股票的均價,與恒大人壽減持梅雁吉祥股票的均價,相差約2.7%。本次買入梅雁吉祥股票達到 5%且為第一大股東,我司所持梅雁吉祥股票自最後一次買入之日起12個月內不出售。
問題三、請仲勤投資具體說明其本次買入公司股票的資金來源,並核實相關資金是否與恒大人壽有關。
仲勤投資回複:
本次買入梅雁吉祥股票資金來源為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銷售資金,與恒大人壽無關。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資金充足,信用良好,股票鎖定12個月無償還壓力,不會質押該股票用於杠桿收購。
問題四、仲勤投資披露的權益變動報告書顯示,增持你公司的股份屬於對水力發電行業領域的戰略投資,並計劃長期持有。請仲勤投資明確說明,是否有意通過股份增持獲得梅雁吉祥的實際控制權,是否有意參與梅雁吉祥的經營管理。
仲勤投資回複:
我司及我司實際控制人及其下屬企業無在未來12個月內通過股份增持獲得梅雁吉祥實際控制權的計劃、無參與梅雁吉祥經營管理的計劃。
問題五、仲勤投資披露的權益變動報告書顯示,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未來 12個月內根據有關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增持公司股票。請仲勤投資明確披露未來12個月是否擬增持公司股票,如擬增持,請補充披露最低增持數量和增持價格。
仲勤投資回複:
我司及我司實際控制人及其下屬企業無在未來12個月內繼續增持梅雁吉祥股票的具體計劃,如果股價出現大幅下跌,為維護市場穩定,我司不排除繼續增持的可能。
問題六、仲勤投資披露的權益變動報告書顯示,信息披露義務人未來12個月暫無對主營業務、資產出售、購買以及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組成等事項的調整計劃。請仲勤投資明確說明,未來12個月內是否存在對前述事項的調整計劃。
仲勤投資回複:
我司及我司實際控制人及其下屬企業無在未來12個月內對梅雁吉祥的主營業務、資產出售、購買以及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組成等事項的調整計劃。
問題七、請公司說明是否與仲勤投資及其關聯企業有過接觸或洽談,包括但不限於未來第一大股東變更、董事會成員調整、公司生產經營安排等方面的內容。
梅雁吉祥回複:
公司在2016年10月25日知悉恒大人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大人壽”)持有本公司股票的事實,在10月26發布公告披露了其持股情況。其後,公司是通過每月定期從中國登記結算公司處下載的股東名冊知悉“截止至2016年10月31日公司第一大股東從恒大人壽變更為張博芳”這一事實。後公司根據上交所問詢函的要求,向恒大人壽征詢並得到其已於2016年10月31日將公司股票全部減持的回複。因此,公司在恒大人壽買賣公司股票之前、買賣公司股票期間均未與恒大人壽及其關聯的任何企業,就與公司有關的任何問題有過接觸或洽談。
關於仲勤投資持有我公司股票並達到5%的情況,我公司系於2016年11月11日通過收到仲勤投資指定授權代表發來的郵件及郵件中所附的相關正式文件時,知悉公司權益變動這一事實。在此之前,公司與仲勤投資或其關聯的任何公司並無任何接觸和洽淡,公司未就關於未來第一大股東變更、董事會成員調整、公司生產經營安排等方面的內容與其發生過任何形式的溝通和商議。
問題八、鑒於仲勤投資本次買入公司股票的行為可能再次引起市場關註或質疑,根據本所《關於進一步加強上市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八條的規定,你公司及仲勤投資應當在11月16 日前召開現場投資者說明會,公司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仲勤投資及其實際控制人(或其授權代表)應當參會,回答投資者關心的問題。
梅雁吉祥回複: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進一步加強上市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八條的規定,公司決定於2016年11月16日召開關於權益變動事項的投資者說明會,就廣州市仲勤投資有限公司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且持股比例達到 5%的事項與投資者進行溝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規定允許的範圍內就投資者普遍關註的問題進行回答(詳見公司於2016年11月15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發布的《梅雁吉祥關於召開現場投資者說明會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