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土壤修複企業的業務,開始從工程項目擴展到風險管控的咨詢業。(CFP/圖)
“土十條”的治理思路釋放出了新的信號:監測監控、風險評估、風險管理。這種風險管控思維已在推動市場嬗變。與以往“動刀動槍”做土壤修複具體工程項目不同,不少土壤修複公司開始“往前做、往大做”。
被問及如何備戰“土十條”時,國內受訪公司的答複驚奇的一致,高能環境修複公司的答複或可作為業內“通稿”:
“加強修複技術研發、修複設備研制及采購,進一步壯大技術人員隊伍。”
“市場的需求非常大,但真正有技術實力的企業還是太少。”江蘇蓋亞環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程功弼說。在這個腦補畫面應是挖土機的行業中,近日,2016年中國環博會(上海)上僅有的國產家夥叫做“蓋亞鉆機”,被程功弼稱為國產首臺土壤修複專業設備。
根據業內估計,預計未來五年年均市場空間近千億元,存量想象空間七萬億元。隨著全國不少地方出現毒地公共事件,以及社會環保意識的不斷增強,土壤保護及汙染土壤修複越來越受到各界的關註。土壤修複這個萬億級別的市場,伴隨著“土十條”的即將出臺,市場規模會不斷擴大。
實際上,除了在儲備技術與設備外,南方周末記者采訪發現,不少企業在土壤修複行業的布局是往前做、往大做。
2016年初,環保部部長陳吉寧稱“土十條”的治理思路不是投入幾萬億元的“大治理”,而是風險管控:“要管控土壤汙染風險,通過改變土地使用方式,而不是簡單依靠巨大的資金投入,對汙染的土壤要加強監測監控,不讓汙染繼續發展。”
與以往“動刀動槍”做具體工程項目對比,監測監控、風險評估、風險管理——“土十條”的治理思路釋放出了新的信號。民營的第三方監測公司已經開始布局,例如,江蘇力維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已專門開辟了土壤事業部。
在目前工程項目有限且拿單難的情況下,拓展前端業務也成為修複企業的新布局,努力成為“擁有核心技術的綜合服務商”。上市公司廣西博世科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宋海農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希望提高公司在咨詢、設計、研究開發、檢測、場調風評、項目實施管理乃至投資等方面的綜合服務能力。
“我們正在往前走,給正在運行的企業、園區提供環境服務。”大地益源修複有限公司總經理辜曉平說。在這家江蘇最早從事汙染場地修複工程公司的網站上,治理工程承包只是六項業務中的一個。
辜曉平表示,公司可以給企業做好咨詢,如何在前期避免土壤汙染,減少後期修複的成本。雖然咨詢業務的體量比工程要小,但是盤子要大得多,成本也更低。“更多的是人力成本,我們不需要動刀動槍那樣的使用藥劑、設備。”
風險管控的思路也讓遲遲不能進入國內市場的外資企業看到了希望,借此加大在華的評估業務。“似乎‘土十條’中對於資質沒有什麽要求。”AECOM中國區環境執行總監塗震江說。長期以來,因為各種資質的限制,他們只能為在華的外資企業服務。(詳見2016年4月14日報道《缺資質,門檻高,外企水土不服——環境咨詢業:執法越嚴,市場越大》)
環境咨詢這一細分領域在歐美國家非常成熟,不僅給企業,也給政府提供咨詢服務。“土十條”頒布後,政府機構內也缺乏土壤相關專業人士,環境咨詢公司可為政府提供服務。比如,即便在土壤防治工作開展較早的重慶市,巴南區環保局還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無專門機構及相關專業人員,不能滿足巨大的工作量的需要,亟待解決人員編制和機構設置。”
土壤相關咨詢業務還可擴展到環境損害鑒定——公益訴訟增多、環保執法加嚴的時候,企業也可雇傭評估機構來給自己做鑒定。“企業不一定就是大壞蛋。土壤汙染到底是地質條件造成的,還是企業排汙造成的?”北京建工環境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一位員工介紹,“可以通過環境指紋來示蹤,找到非常細致的證據。”
不過,據環保產業研究機構宇墨咨詢的分析,雖然概念大熱,環境修複企業投融資活動在2015年卻未有明顯增長。這可能是土壤修複,尤其是耕地修複的商業模式還未清晰。對於有資本優勢的企業來說,另一條路則是不只關註土壤,通過PPP做大盤子。
2014年,湖南永清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與湘潭市嶽塘區合資組建了公司,承擔竹埠港重金屬汙染土壤修複。永清環保證券部負責人鄒七平對南方周末記者介紹,目前公司正在湖南邵陽的老化工廠片區開展類似模式,從生態修複到基礎建設,打包建設生態新城。
2016年5月19日,北京建工集團與湘潭地產集團經營有限公司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項目總投資42億元。其中,北京建工修複公司承擔的整治內容已不僅是歷史遺留廢渣治理,還包括黑臭水體整治、農業面源汙染治理等。
根據中國環境修複研究院院長高勝達的統計,2015年,全國從事土壤修複業務的企業數量增長至900家以上,在2014年約500家企業的基礎上翻了將近一番。
預計“土十條”頒布後,公司的數目會進一步增多,但是兩極分化也會更嚴重。
江西銅業(600362.SH)近日發布公告稱,6月1日公司召開第七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並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和非公開發行H股股票方案的議案》(下稱“《議案》”),會議通過決議,公司將募資加碼自有礦山資源建設,提高盈利優勢。
作為行業龍頭,江西銅業正加大供給側改革力度,就優化銅產品供給結構采取系列措施,並初顯成效。為充分發揮資源優勢、補充流動資金,江西銅業董事會於2016年2月審議通過非公開發行方案,擬募集資金不超過35億元,投資城門山銅礦三期擴建工程項目、銀山礦業公司深部挖潛擴產技術改造項目、德興銅礦五號尾礦庫項目和補充流動資金。
《議案》內容顯示,江西銅業擬非公開發行A股及H股。其中,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數量不超過2.98億股,發行對象為包括本公司控股股東江西銅業集團公司在內的不超過10名特定對象,其中,江銅集團擬認購不低於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數量的10%。而非公開發行H股股票數量不超過5.27億股,擬全部由江銅集團認購。此外,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41.50億港幣,所募集資金在扣除發行費用後,將全部用於補充流動資金。
根據外媒報道,江西銅業公司已與必和必拓達成協議,將今年下半年銅精礦加工精煉費(TC/RCs)敲定在每噸100美元和每磅10美分。此前江西銅業與安托法加斯塔(Antofagasta)敲定的2016年全年加工精煉費為每噸97.35美元和每磅9.735美分。江西銅業在加強自身供給側改革的同時,不斷增強與上遊礦企的定價話語權之爭。對比去年,由於2015年市場行情低迷,江西銅業、銅陵有色(000630.SH)、雲南銅業(000878.SH)、金川集團等10家企業共同參與聯合減產保價。此次江西銅業在行業低迷情況下,仍然采取大動作顯示出對江西銅業未來發展的信心。據江西銅業2015年年報,2015年公司營業收入同比減少6.56%至1857.8億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大減77.65%至6.37億元。但相對於多數企業來說,江西銅業6.37億元的凈利潤的成績仍顯可觀。有分析表示,隨著金屬價格的逐漸反彈,江西銅業業績有望得到進一步回升。
5月26日,江銅集團副總經理吳育能在有色論壇“江銅專場”研討會上表示,在供給側改革背景下,有色企業雖然面臨著諸多挑戰,但同時也存在不少機遇。國內部分地區和企業仍有繼續上新或擴建的勢頭,銅冶煉產能仍有繼續擴張的可能。
但是,江西銅業的一系列大動作,卻遭遇了最嚴“土十條”的到來。此次“土十條”主要對有色金屬企業汙染監管、汙染防控及企業建設用地規劃,做出了相應的規定。據多位業內人士分析,“土十條”發布後,有色金屬企業新建及運行中產生的汙染都將會受到嚴格把控,未來有色企業的建設或將日趨規範化。但對於企業來說,對汙染的後期處理費用或將令企業運行成本加大。
不僅“土十條”,近來環保大動作不斷。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9部門印發《關於加強資源環境生態紅線管控的指導意見》(發改環資〔2016〕1162號,下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圍繞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生態文明建設、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決策部署,立足指導紅線劃定工作,推動建立紅線管控制度,明確了加強紅線管控的總體要求、基本原則、管控內涵、指標設置、管控制度和組織實施。
在綱領性文件和指導意見不斷出臺,國家環保政策不斷收緊的當下,中國環境修複產業聯盟秘書處張旭輝進一步指出,作為綱領性文件的“土十條”只是起指導性作用,不會為市場帶來爆發性的增長。土壤修複產業要想迎來質變,還得期待土壤環境保護法的頒布。而這將更進一步對有色金屬行業形成硬約束。
在2013年,環保部曾公布一份72家企業超標排放的環保“黑榜”,江西銅業的名字赫然在列。而在2013年,江西銅業的汙染問題不斷見諸報端。此次江西銅業一系列大動作正好與“土十條”時間上重合,這是否會對江西銅業產生影響?據此,第一財經記者向江西銅業總經理辦公室求證,並未得到對方回應。但是據環保部公開資料,江西銅業已經於2015年5月12日收到環保部《關於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德興銅礦擴大采選生產規模技術改造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的函》。據悉,江西銅業此次德興銅礦擴大采選生產規模工程總投資25.77億元,其中環保投資達到1.09億元,占總投資的4.25%,也顯示出江西銅業在環保上的投入。長期研究有色金屬行業的某專家表示,此次“土十條”雖然嚴厲,但由於其自身的改善,約束將不會那麽強烈。
土壤乃“生命之基,萬物之母”。與空氣和水一樣,土壤是人類賴以生存的重要資源。
但土壤危機的累積以及人們對於土壤質量的關註,從來沒有達到像今天這樣的高度。5月31日,千呼萬喚始出來的《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下稱《土十條》)由國務院頒布。
土壤汙染治理工作將就此走上快車道。農用地分類管理將引入哪些新做法?《土十條》提出,實施建設用地準入管理,防範人居環境風險。針對現行的管理存在的漏洞,今後在法律法規和執行上將采取什麽措施?此外,在一些省份汙染耕地集中區域,建設綜合防治先行區,如何優先組織開展治理與修複?
土壤汙染已到較為危險程度
2015年,就在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起草小組緊鑼密鼓地編制《土十條》之際,一支由中外專家組成的“神秘”團隊也在行動,他們包括中方組長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樹義、外方組長阿美科福斯特惠勒環境與基礎設施公司首席技術專家司馬威(WitSiemieniuk)等十余位專家。
從當年的3月到9月,這些專家們共舉行了四次聯合工作會議和多次內部工作會議,還到武漢等地調研,到美國、加拿大考察,並在上海、廣州進行關門討論。他們的任務是在10月底,拿出一份有關中國土壤汙染管理的報告,供當年11月召開的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下稱“國合會”)2015年年會討論。
國合會是中國政府成立的國際性高級咨詢機構,現任國合會主席是國務院副總理張高麗。而國合會每年提交給中國政府的政策建議,都會直達最高決策層。
足見土壤汙染管理這一課題的重要與緊迫。
這份報告得出了這樣的結論:中國正面臨日趨嚴重的土壤汙染問題,農業土壤環境質量令人關註,礦業開采廢棄場地的土壤環境問題突出,工業生產、礦業開采、農業生產以及大氣汙染沈降成為中國土壤汙染挑戰面臨的重要原因。另外,部分地區土壤、基巖和地下水中某些金屬和元素本底值水平高也加劇了汙染程度。
這與我國首次開展的全國土壤汙染狀況調查結果不謀而合。
2005年至2013年,環保部和國土資源部聯合開展了首次全國土壤汙染狀況調查,並於2014年4月發布了《全國土壤汙染狀況調查公報》。調查結果表明,全國土壤環境狀況總體不容樂觀,部分地區土壤汙染較重,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堪憂,工礦業廢棄地土壤環境問題突出。工礦業、農業等人為活動以及土壤環境背景值高是造成土壤汙染或超標的主要原因。全國土壤總的超標率為16.1%,耕地點位超標率達19.4%。
這份公報未發布全國土壤汙染狀況的空間分布圖,但披露了總體上的土壤汙染特征。
從土壤汙染的分布情況來看,中國南方的土壤汙染重於北方,長三角、珠三角、東北老工業基地等部分區域土壤汙染問題較為突出,西南、中南地區土壤重金屬超標範圍較大,鎘、汞、砷、鉛四種無機汙染物含量分布呈現從西北到東南、從東北到西南方向逐漸升高的態勢。
公報未發布土壤汙染趨勢相關數據,但指出了中國土壤汙染正在增加。其中輕微、輕度、中度和重度汙染點位比例分別為11.2%、2.3%、1.5%和1.1%。
2015年,國土部中國地質調查局發布了《中國耕地地球化學調查報告》,結論是東北黑土地有機質明顯下降,南方耕地酸化和北方耕地堿化趨勢加劇。調查耕地範圍內有21.6%的耕地酸化嚴重,29.3%的土壤堿化趨勢加劇,造成土壤板結,肥力下降。
以化肥為例,統計數據顯示,我國每年化肥使用量在5800多萬噸,使用量是世界第一。化肥施入土壤後一般有三個去向:一是被當季作物吸收;二是殘留在土壤中,作為土壤養分可以被下一季作物吸收利用;三是損失到大氣和水體環境中。目前,美國糧食作物氮肥利用率大體在50%,歐洲主要國家糧食作物氮肥利用率大體在65%,比我國高15~30個百分點。
氮肥引起的溫室氣體排放占農田碳足跡的60%~90%,巨大的氮肥施用引起的氮素活化及其對全球環境的負面影響已成為中國農業的癥結。
國合會秘書長、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李幹傑說:“各種調查顯示的信息表明,中國的土壤汙染已經到了較為危險的程度,如果再不加強土壤汙染管理,恐怕會出大問題。若放任不管,一些地方吃飯將成問題。”
土壤環境標準體系不健全
那麽,中國土壤汙染管理中究竟存在哪些問題?
王樹義分析說,中國真正意義上的土壤汙染管理是從2005年開始的。這一年,國務院頒布了《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下稱《決定》)明確提出:“以防治土壤汙染為重點,加強農村環境保護”“開展全國土壤汙染狀況調查和超標耕地綜合治理”“合理使用農藥、化肥,防治農用薄膜對耕地的汙染”“汙染嚴重且難以修複的耕地應依法調整”。
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對土壤汙染問題作出明確規定的規範性文件。這之後,盡管有各種文件和措施出臺,但土壤環境保護或土壤汙染防治的基本法律、法規仍然缺失。
時至今日,我國沒有一部關於土壤環境保護或者土壤汙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出臺。目前土壤汙染管理的主要依據仍然只是國務院2005年的《決定》和環保部2008年的《關於加強土壤汙染防治工作的意見》。
此外,我國專門的土壤汙染管理機構缺失,土壤環境監管能力薄弱。王樹義介紹,多年來,各級環境保護部門中幾乎都未設立專門的土壤環境保護或土壤汙染防治管理機構。直至今年3月,環保部才專門設立了水、大氣、土壤三個環境管理司。
更重要的是,土壤環境標準體系不健全。目前的《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15618-1995),主要適用於農用地的土壤環境管理,適用於建設用地的土壤環境標準缺失。什麽樣的土壤屬被汙染、不適合人居住的,什麽樣的土壤是必須要修複的等等,沒有一個權威的說法。
環保部有關負責人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我國現行《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15618-1995)存在三個主要問題:一是適用範圍小,僅適用於農田、蔬菜地、茶園、果園、牧場、林地、自然保護區等土壤環境質量評價,不適用居住、商服、工業等建設用地的評價;二是項目指標少,僅規定了8項重金屬和2項農藥殘留指標;三是全國“一刀切”規定不能反映區域差異,部分指標限值不盡合理。
保護未受汙染土壤環境質量,應制定實施土壤環境背景值標準;管控土壤汙染風險,應制定實施保護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的土壤汙染風險篩選值標準;保障汙染土壤安全利用,應開展風險評估,制定針對特定汙染土壤的修複標準。而這些,在土壤汙染管理上幾乎是空白。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從環保部了解到,在土壤標準方面,目前需要制修訂的標準至少有五項:制修訂農用地、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標準,替代現行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制修訂土壤環境監測、調查評估、風險管控、治理與修複等技術規範,以及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完善土壤汙染防治相關標準,修訂肥料、飼料、灌溉用水中有毒有害物質限量和農用汙泥中汙染物控制等標準,制訂可降解農用地膜標準,修訂農用地膜、農藥包裝標準;完善土壤中汙染物分析測試方法;分類研制一批土壤環境標準樣品。
避免照搬氣水汙染治理思路
《土十條》出臺後,有環保專家對記者表示,“其實,叫《土壤汙染防治初步行動計劃》更為貼切。因為與大氣汙染、水汙染相比,目前土壤汙染的具體情況誰都說不清楚。”
也正因為如此,“摸清底數”成為土壤汙染管理和防治的首要任務。
環保部有關負責人介紹,2005年至2013年,該部會同國土資源部開展全國土壤汙染狀況調查,調查面積約為630萬平方公里,其中,耕地調查精度為8公里×8公里,林地、草地調查精度為16公里×16公里,未利用地調查精度為32公里×32公里。
“總體而言,現有各項調查的精度難以滿足土壤汙染風險管控和治理修複的需要,需進一步提高調查精度。”這位負責人說,為此,《土十條》提出要開展土壤汙染狀況詳查工作,摸清土壤汙染底數,為深入開展土壤汙染防治工作提供基礎支持。
“底數不清”的原因還在於沒有一個統一的國家層面的土壤環境監測網絡。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目前除環保部門外,開展土壤監測的部門還有農業、國土部門。環保部門開展的土壤環境質量監測以農用地、汙染地塊土壤環境狀況為主,農業部門以耕地地力為主,國土部門以測定土壤中礦物元素及其他無機指標為主。
相比之下,環保部的土壤監測更細一些。目前,環保部正在開展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建設,在全國布設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基礎點位和風險點位。其中,基礎點位布設以耕地土壤為主,覆蓋我國東北平原主產區、黃淮海平原主產區、長江流域主產區、汾渭平原主產區、河套灌區主產區、華南主產區和甘肅新疆主產區等七大糧食主產區。
風險點位布設覆蓋工礦企業周邊、設施農業集中區、汙灌區、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等,其中,京津冀區域以城市“退二進三”遺留遺棄場地為重點,珠三角地區以化工、電鍍、印染等重汙染行業企業為重點,湘江流域和西南地區以重有色金屬、磷礦等礦產資源開發企業為重點。
“應該將土壤保護確定為中國的一項基本國策。”王樹義說,保護土壤就是保護中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支撐能力。
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生態部(土壤環境保護中心)主任王夏暉研究員認為,在解決土壤汙染問題時,要避免照搬大氣、水汙染治理思路和技術路徑,需要考慮土地利用類型、汙染程度、汙染物類別、技術經濟條件等因素,綜合確定土壤汙染管理和防治思路,將風險管控貫穿始終。
王夏暉說,所謂風險管控,就是要按照不同土地用途分別界定。對農用地而言,風險管控就是指通過農藝調控、替代種植、種植結構調整,以及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等措施,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耕地得到安全利用;對建設用地而言,風險管控則是指通過對汙染地塊設立標誌和標識,采取隔離、阻斷等措施,防止汙染進一步擴散,或劃定管控區域,限制人員進入,防止土壤擾動,以及通過用途管制,規避隨意開發帶來的風險。
此外,對位於部分農產品主產區、人口集中聚居區周邊的工礦企業,應實施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造成土壤嚴重汙染的企業,甚至要采取退出措施。
國務院31日印發《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土十條》),對今後一個時期我國土壤汙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戰略部署。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土十條》的出臺實施將夯實我國土壤汙染防治工作基礎,全面提升我國土壤汙染防治能力。
環保部介紹,由於我國經濟發展方式總體粗放,產業結構和布局仍不盡合理,汙染物排放總量較高,土壤作為大部分汙染物的最終受體,其環境質量受到顯著影響。
當前,我國土壤環境總體狀況堪憂,部分地區汙染較為嚴重,已成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突出短板之一。
《土十條》明確提出,土壤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物質基礎,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關系美麗中國建設,保護好土壤環境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重要內容。
根據《土十條》確定的目標,到2020年,全國土壤汙染加重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國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紀中葉,土壤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在主要指標方面,《土十條》明確,到2020年,受汙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左右,汙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汙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汙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
在具體措施方面,《土十條》提出十項35條任務,包括開展土壤汙染調查,掌握土壤環境質量狀況;推進土壤汙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規標準體系;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保障農業生產環境安全;實施建設用地準入管理,防範人居環境風險;強化未汙染土壤保護,嚴控新增土壤汙染;加強汙染源監管,做好土壤汙染預防工作;開展汙染治理與修複,改善區域土壤環境質量;加大科技研發力度,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構建土壤環境治理體系;加強目標考核,嚴格責任追究等。
《土十條》提出,發揮市場作用。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發揮財政資金撬動功能,帶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土壤汙染防治。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推動受汙染耕地和以政府為責任主體的汙染地塊治理與修複。
同時,積極發展綠色金融,發揮政策性和開發性金融機構引導作用,為重大土壤汙染防治項目提供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土壤汙染治理與修複企業發行股票。探索通過發行債券推進土壤汙染治理與修複,在土壤汙染綜合防治先行區開展試點。有序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環境汙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
在我國一些地區,由於長期工業汙染、大量粉塵堆積,耕地表層灰化沙化嚴重,造成糧食連年減產。攝影/章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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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汙染防治困難在哪?如何治理?
記者 章軻 發自北京
與大氣、水汙染相比,土壤汙染具有哪些特點?我國土壤汙染防治工作面臨哪些困難?土壤汙染防治應采取什麽樣的思路?31日,記者采訪了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生態部(土壤環境保護中心)主任王夏暉研究員。
土壤汙染危害較大
第一財經記者:與大氣、水汙染相比,土壤汙染有哪些特點?
王夏暉:大氣汙染和水汙染一般都比較直觀,例如水體發黑發臭、大氣灰霾等,通過視覺、呼吸就能感受到。但土壤汙染往往比較隱蔽,需要通過土壤樣品分析、農產品檢測,甚至人畜健康的影響研究才能確定,被形象地稱作看不見的汙染。土壤汙染從產生到發生危害通常時間較長,具有滯後性。
土壤汙染的危害較大,主要是對農產品安全、人居環境和生態系統造成不良影響。農作物吸收和富集某些汙染物,影響農產品質量,造成減產,長期食用超標農產品可能危害人體健康。住宅、商業、工業等建設用地土壤汙染可能通過呼吸、皮膚接觸等方式危害人體健康。汙染地塊未經治理修複就直接開發,會給有關人群造成長期的危害。
另外,土壤汙染可影響植物、動物和微生物的生長和繁衍,危及正常的土壤生態過程和生態服務功能,不利於土壤養分轉化和肥力保持,影響土壤的正常功能。土壤中的汙染物可能發生轉化和遷移,進入地表水、地下水和大氣環境,造成區域環境質量下降。
治理困難 支撐不足
第一財經記者:我國土壤汙染防治工作面臨哪些困難?
王夏暉:我國土壤環境管理基礎十分薄弱。
首先是家底仍不夠清楚。目前,我國已開展過的相關調查包括土壤汙染狀況調查、土地利用現狀調查、耕地地球化學調查、農產品產地土壤重金屬汙染調查等,但只是初步掌握了我國土壤汙染總體情況。調查的精度尚難滿足土壤汙染防治工作需要,亟待在相關調查的基礎上,開展更高精度的土壤汙染狀況詳查,以進一步查明土壤汙染的具體分布及其環境風險等,為有效管控受汙染土壤風險、實現安全利用提供科學依據。
同時,我國土壤環境立法工作相對滯後。目前,土壤汙染防治專項法律目前仍在起草過程中。此外,現行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和肥料、飼料、灌溉用水、農用汙泥、農膜、農藥包裝等相關標準已不能滿足當前土壤汙染防治工作需要,土壤環境監測、調查評估、風險管控、治理與修複、環境影響評價等技術規範和導則亟待開展制修訂工作。
土壤環境監管能力不足。土壤環境監測能力亟待加強,尚不能及時掌控全國和區域土壤環境狀況。市、縣級環境監測機構土壤環境監測儀器設備、專業監測人員匱乏,土壤環境監測體系總體滯後,對酞酸酯、激素類等新型土壤汙染物的監測更為缺乏,常常使區域環境綜合分析遇到瓶頸制約。此外,土壤環境監督執法、風險預警、應急體系建設也較為滯後,大氣、水、土壤全要素協同監管機制尚未建立。
另外,各方責任不夠清晰,尚未形成合力。土壤汙染問題複雜,影響因素多,亟待建立差異化的分類管理體系,以提高管理成效。我國土壤汙染防治科學研究起步相對較晚,還沒有真正發揮應有的科技支撐作用。歐美發達國家早在20世紀50年代就開始對土壤汙染治理與修複技術開展研究,目前在重金屬汙染土壤的物理、化學、植物和微生物治理修複技術等方面已經取得了顯著進展,部分技術已經實現商業化應用。
預防為主 風險管控
第一財經記者:土壤汙染防治應采取什麽樣的思路?
王夏暉:由於土壤汙染的自身特點,導致土壤汙染治理相比大氣和水而言,周期更長、難度更大、投入更高、效果更慢。因此,在解決土壤汙染問題時,要避免照搬大氣、水汙染治理思路和技術路徑,需要考慮土地利用類型、汙染程度、汙染物類別、技術經濟條件等因素,綜合確定土壤汙染防治思路。
預防為主是必須始終堅持的優先策略。根據歐美發達國家土壤汙染治理經驗,汙染預防、風險管控、治理修複的投入比例大致為1∶10∶100,優先保護好優質的土壤是避免後期治理與修複大量投入的關鍵。由於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汙染物難以降解,汙染物一旦進入土壤環境,與各類成分緊密結合後,對土壤結構、功能的破壞是長期的、持續的,即使采取治理與修複措施,通常也難以完全恢複原有結構和功能。因此,對環境質量尚好的土壤采取嚴格保護措施,預防其受到汙染,是必須堅持的優先策略。
將風險管控貫穿始終,堅守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底線。首先要界定清楚什麽是風險管控?這要按照不同土地用途分別界定。另外,為提高風險管控措施的針對性、實效性,必須通過精度相對較高的調查,確定汙染土壤的邊界範圍、汙染程度、汙染物類別等,評估對農產品安全、人體健康、生態環境等的影響,並以此為據,制定針對性風險管控措施。
保護和改善土壤環境質量,要以切斷汙染來源作為基本前提。研究制定土壤汙染防治對策,要首先對汙染源開展系統評估和解析,全面了解汙染源空間分布及排放汙染物種類、排放量、傳輸途徑、最終去向等,以采取針對性管控措施。此外,對位於部分農產品主產區、人口集中聚居區周邊的現有工礦企業,應實施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造成土壤嚴重汙染的企業,甚至要采取退出措施。
我國土壤環境形勢日益嚴峻,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土壤環境保護壓力持續加大,必須立足國情和發展階段,充分認識到土壤汙染防治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複雜性,既要堅定打攻堅戰的決心,又要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
國務院印發的《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下稱《大氣十條》)自2013年9月實施以來,效果如何?
5日,中國工程院結出的評估結果顯示,全國城市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呈下降趨勢,多數省份PM2.5或PM10年均濃度下降幅度達到或超過《大氣十條》規定的中期目標要求,可望實現2017年的考核目標。
《大氣十條》提出經過五年努力,全國空氣質量總體改善,重汙染天氣較大幅度減少;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空氣質量明顯好轉。
全國城市空氣質量總體改善
中國工程院當日發布《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中期評估報告。中國工程院院士、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郝吉明介紹,根據《大氣十條》相關要求,中國工程院組織50余位相關領域院士和專家,對《大氣十條》進行中期評估。
郝吉明介紹,專家組通過整合環境保護部、中國科學院、中國氣象局和有關科研院所的地面長期定位觀測、典型過程綜合觀測、衛星遙感反演等數據,采用多種技術方法對全國空氣質量狀況、變化趨勢和汙染特征進行了評估和印證。
結果顯示,《大氣十條》實施以來,全國城市空氣質量總體改善,PM2.5、PM10、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和一氧化碳(CO)年均濃度和超標率均逐年下降,大多數城市重汙染天數減少。
數據顯示,2015年,全國74個重點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55微克/立方米,相對於2013年的72微克/立方米下降23.6%;日均值超標天數的比例由2013年的33.2%降至2015年的20.8%。全國PM10平均濃度(338個城市平均濃度為87微克/立方米),相對2013年(330個城市平均濃度97微克/立方米)下降10.3%;日均值超標天數的比例由2013年的14.5%降至2015年的12.1%。74個重點城市共發生846天次重度汙染和238天次嚴重汙染,較2014和2013年降幅分別為28.1%、24.9%以及49.9%、63.7%。
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和成渝地區NO2濃度相對2013年分別下降9.8%、11.9%、19.5%和15.8%,SO2分別下降44.9%、30.0%、38.1%和48.3%。衛星資料反演顯示,2013~2015年,全國NO2和SO2垂直柱濃度年均值和顆粒物光學厚度(AOD)總體呈下降趨勢,與地面監測數據分析結果一致。
但評估結果同時顯示,我國“空氣質量面臨形勢依然嚴峻,冬季重汙染問題突出,重點區域大氣臭氧(O3)汙染問題顯現。”
郝吉明介紹,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進行評價,2015年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有73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占21.6%;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23.3%,重度及以上汙染占3.2%,其中67.4%發生在冬季。全部重度及以上汙染天次中,以PM2.5、PM10、O3為首要汙染物的天次分別占83.4%、15.3%和1.3%。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是全國重汙染天氣高發地區,占全國總天次的44.1%。冬季重汙染對全年PM2.5平均濃度有明顯的拉升作用。2013~2015年,重汙染天氣對京津冀、長三角和成渝地區PM2.5年均值的貢獻分別為40%、10%和20%。
基本完成階段性重點任務
《大氣十條》中諸多措施,具體執行情況又是如何?
郝吉明介紹,專家組基於《大氣十條》詳細配套政策及各省(區、市)實施細則、目標責任書、年度自查報告等數據資料,核算了2013~2015年各部門各行業主要汙染物減排情況,解析了各項政策措施對減排量和PM2.5濃度下降的貢獻。
結果顯示,各省(區、市)均基本完成了階段性重點任務,總體落實情況良好。重點行業提標改造、產業結構調整、燃煤鍋爐整治和揚塵綜合整治四類措施是對PM2.5濃度下降貢獻最為顯著的措施。
評估測算結果顯示,實施《大氣十條》使全國主要大氣汙染物排放量明顯下降。分解各措施對減排量的貢獻發現,重點行業提標改造、產業結構調整和燃煤鍋爐整治是對減排量整體貢獻顯著的措施。
機動車的減排貢獻在城市更為顯著。以北京市為例,2013~2015年北京共淘汰黃標車122.2萬輛,NOx、PM2.5減排量為3.47、0.26萬噸,分別貢獻了兩種汙染物減排量的71%和16%,說明《大氣十條》在控制機動車汙染的方向是正確的,措施是有效的。
郝吉明對記者說,北京市及周邊省份的重汙染應急措施能夠有效降低PM2.5濃度,兩次啟動紅色預警使得重汙染期間北京市PM2.5日均濃度下降17%~25%。
此外,專家組還發現,2014和2015年,重點地區汙染氣象條件相對2013年略為不利或變化不大,氣象條件在近兩年沒有對空氣質量的改善起到“助推”作用。在京津冀等重點地區甚至起到了不利作用。2014、2015年冬季期間,各重點地區不利氣象條件出現天數均超過2013年,特別是2015年冬季京津冀地區超過2013年的天數在各重點地區中最多,導致重汙染多次發生,嚴重影響人們對空氣質量年均值改善的直觀感覺。
盡快啟動“清潔柴油機行動計劃”
評估報告建議,以北京市為戰略重點,破解大氣汙染防治中的若幹難點問題,實現首都空氣質量長效改善。
郝吉明認為,北京采取堅決措施應對秋冬季重汙染問題,重點破解冬季采暖燃煤散燒頑疾,針對北京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地區以及南四區(豐臺、房山、通州、大興),采用煤改電和冬季特別電價等措施,解決冬季居民采暖問題。重點推進北京南四區大氣汙染治理工作,精細化城市管理,嚴控揚塵汙染,基本淘汰南四區燃煤鍋爐,優先啟動南四區民用散煤清潔能源替代工程,盡快完成南四區汙染小企業退出。
與此同時,進一步提升北京市機動車汙染排放控制能力。建立和完善非道路移動源的大氣汙染排放控制體系,建立統一的非道路移動源臺賬系統。科學確定北京市VOCs與NOx的協同減排策略。加強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力度。
在《大氣十條》執行後半期,京津冀地區該如何做?評估報告建議,將京津冀大氣汙染防治作為京津冀一體化發展的重要任務,盡快率先啟動《京津冀環境綜合整治重大工程》大氣部分。
郝吉明說,這包括嚴格控制北京周邊傳輸通道上的汙染排放,嚴控周邊地區高架點源。采取措施切實降低秋冬季汙染源活動水平,在京津冀地區劃定“工業錯峰生產區”。增加對京津冀地區天然氣供應額度,采用煤改氣、煤改電等方式對北京周邊傳輸通道地區的工業用煤和散煤進行替代。針對保定、廊坊等北京周邊城市,除《大氣十條》規定的PM2.5下降比例目標外,增加PM2.5年均濃度目標。
專家組還建議,實施冬季供暖地區應優化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編制技術體系和相關制度,實現對城市重汙染應急預案的科學制訂、動態評估和持續優化。在持續提高煤炭集中清潔高效利用的同時,積極發展可再生能源、核電和天然氣,同時嚴控新增燃煤量,更大程度地實現對煤炭的替代;改進終端能源消費結構,推廣使用天然氣,將天然氣用於替代工業、供暖用煤特別是散煤。推進非電行業達標排放和超低排放技術及應用。
郝吉明還建議,盡快啟動國家“清潔柴油機行動計劃”,重點開展柴油機、非道路、船舶的大氣汙染排放控制。以重點行業和重點地區為抓手,加快實施國家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控制。構建精準治霾技術體系,創新機制體制,加強科技引領,持續提升環境監管和執法能力。
北京需采取堅決措施應對秋冬季重汙染問題,重點破解冬季采暖燃煤散燒頑疾。攝影/章軻
泰國首都曼谷警方21日下令,嚴禁摩托車司機和行人在10條主幹道上玩“Pokemon Go”手機遊戲,以減少交通事故。
據當地媒體22日報道,Pokemon Go自8月6日登陸泰國後持續火爆。近期,一些人沈迷於這款捉精靈遊戲,即使駕車或過馬路也依然盯著手機屏幕,致使主幹道交通事故頻率上升,243名肇事摩托車司機被捕。
曼谷警察局長沙匿·瑪哈他旺21日說,將有50名警察在10條主幹道上巡邏,違反禁令者將被拍照並被拘留。如果摩托車司機在行車中玩遊戲並阻礙交通,將被處以1000泰銖(約合193元人民幣)罰款。行人違法也將面臨罰款。
這10條主幹道包括素坤蔚路、帕亞泰路、沙吞路、拉瑪一世路、拉瑪四世路、碧武里路、亨利迪南路、蘭實路、勝利紀念碑環路和塔宏永清路。
此前,泰國政府多次警告,嚴禁在政府機關、軍隊駐地等重要場所附近玩捉精靈手機遊戲。
Pokemon GO上架一個月後,先後席卷澳洲、北美、歐洲、亞洲,創收力驚人,甚至有“蘋果印鈔機”之稱。該遊戲的活躍用戶數量已經超過了如Twitter 和Tinder等網絡巨頭。
但是由於遊戲實在太火,此前,已有多個國家表示對遊戲安全性的擔憂。
美國紐約州政府日前出臺了一項“奇葩”的新規定,禁止任何有記錄在案的性犯罪者使用、甚至是下載Pokemon GO和其他一些在線互動遊戲。據紐約州長辦公室稱,之所以出臺該規定,主要是擔心性犯罪者可能會利用類似Pokemon GO的遊戲來引導兒童玩家到指定區域,然後實施犯罪。
日本內閣網絡安全中心日前發布了“遊玩《Pokemon GO》時的九個註意事項”。印度尼西亞此前已禁止警察在工作時間玩遊戲,而以色列當局也對軍事基地的軍人作出了類似決定。
甚至伊朗已成為第一個完全禁止“口袋妖怪”遊戲的國家。當局稱,伊朗虛擬空間最高委員會已實施禁令。
在萬米高空近距離觀賞中秋月圓之美,對出門在外的人而言,也不失為一件愜意的事情。9月7日,攜程旅行網與飛常準聯合發布了10條最佳的賞月航線,“北京⇌上海”、“昆明-西安”、“杭州-北京”等航線紛紛入選。據悉,9月15日當晚,我國千萬級機場計劃出港的國內航班達1823班次。其中,最佳賞月航班為76班次。
所謂“賞月航班”,是指中秋節當晚,出發時間在18:00-24:00間,機上乘客可以欣賞到窗外怡人月色的航班。
有網友擔心機票價格貴,其實不然。據悉, 中秋節當晚,還有很多百元的特價機票。其中,“十佳賞月航線”的機票價格也頗為親民。例如,9月15日晚間,上海飛北京最便宜的機票為365元;北京飛上海則為360元;昆明飛往西安的航班最低450元。
要真正體驗到賞月航班的樂趣,里面還暗藏不少玄機。首先,要判別飛機的航行方向。由於月亮位於東南方向,因此南北飛行的航班,應該坐在靠東邊的座位,利於空中賞月;由東向 西航向的航班則要坐在機艙左側,由西向東航向的航班要選擇在機艙右側的位子更利於賞月。其次,切記不要選擇靠機翼近的座位,否則容易被機翼遮擋。
最後,最重要的一點是,要關註航班的準點率。
9月20日,我國創業投資體制建設史上具有里程碑式意義的“創投國十條”——《國務院關於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莊嚴發布。“創投國十條”從十個方面明確了全面推進創業投資體制建設的新要求。
21日,“創投國十條”起草小組主要成員,中國證監會私募基金監管部副主任劉建鈞對“創投國十條”逐一做出了解讀。
第一是適應新的時代背景,提出持續健康發展總體要求;
受益於創投體制和差異化監管制度的有力支持,我國創業投資行業得以迅速發展起來。目前,無論是管理機構與基金數量,還是可投資的資本,均已初具規模。創業投資業的快速發展,不僅拓寬了創業企業融資渠道,促進了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增強了經濟發展新動能,也提高了直接融資比例,拉動了民間投資服務實體經濟,激發了創業創新,促進了就業增長。
但同時,我國創業投資行業在發展中也遇到了兩方面問題:一方面,行業發展的規模與建設創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要求相比,還有相當大的距離;另一方面,行業發展的質量與促進民間投資、提升早期創業資本形成、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的要求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由於一些機構熱衷於追逐創業後期項目甚至上市公司定向增發項目,行業出現了結構性泡沫,有限的創業投資資本並沒有用於最需要支持的創業創新領域;創業投資管理機構的規範性水平不高,甚至出現了非法集資現象。
適應上述新的時代背景,“創投國十條”在充分強調創業投資重要作用和已取得成績的基礎上,突出強調“持續健康發展”並在標題中鮮明體現。
結合新時期創業投資行業發展的特點,“創投國十條”明確了四項基本原則:一是堅持服務實體;二是堅持專業運作;三是堅持信用為本;四是堅持社會責任。
第二是培育多元創業投資主體,賦予天使投資人作為個人創業投資主體地位;
(一)加快培育形成各具特色、充滿活力的創業投資機構體系;(二)積極鼓勵包括天使投資人在內的各類個人從事創業投資活動。
“創投國十條”一方面借鑒國際通行做法,在第一條“總體要求”中開宗名義地將“天使投資”界定為“除被投資企業職員及其家庭成員和直系親屬以外的個人以其自有資金直接開展的創業投資活動”;另一方面又適應信息經濟時代的新形勢,鼓勵天使投資人等各類個人可以通過平臺組織,更好地從事創業投資活動。
第三,股債聯動,多渠道拓寬創業投資資金來源;
總結前些年創業投資企業(基金)股權資本募集和運用債權融資方式提高投資能力的兩方面經驗,“創投國十條”從兩個維度,提出了多渠道拓寬創業投資資金來源的一系列舉措:
(一)大力培育和發展合格投資者。其目的是給各類創業投資企業(基金)提供源源不斷的股權資本來源;(二)建立股權債權等聯動機制。主要目的是通過股權債權聯動,提高創業投資企業(基金)的融資服務能力,甚至將債權融資方式融得的資金轉化為創業投資企業(基金)的股權投資資金。
第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強調投資方向引導;
此次“創投國十條”不僅明確提出要加大政策扶持,而且強調投資方向引導,以更好發揮政策扶持引導創業投資支持創業創新的作用。主要體現為四個方面:一是完善創業投資稅收政策;二是建立創業投資與政府項目對接機制;三是研究鼓勵長期投資的政策措施;四是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
第五,著力構建法律保障體系,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隨著創業投資企業(基金)制度的初步確立,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顯得日益迫切。為此,“創投國十條”著力構建法律保障體系,從兩個層面提出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舉措,具體來看,一是構建符合創業投資行業特點的法制環境;二是落實和完善國有創業投資管理制度。
第六,更好發揮資本市場功能,完善創業投資退出機制;
創業投資退出機制既是確保創業投資資本實現“投資、增值、退出、再投資”良性循環的必要保障,也是確保有限創業投資資本支持更多新創建企業的重要條件。經過十幾年的艱苦努力,我國在創業投資退出機制建設上已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2004年推出作為創業板過渡板塊的中小企業板,2005年完成股權分置改革,2009年推出創業板,近年來在對三板市場進行改造基礎上於2012年建立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各地還建立了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
在新形勢下,為拓寬創業投資市場化退出渠道,“創投國十條”重申“進一步完善創業投資退出機制”。
從具體舉措看,包括四個層面:一是充分發揮已有市場的功能,暢通創業投資市場化退出渠道;二是強調完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交易機制,改善市場流動性;三是支持機構間私募產品報價與服務系統、證券公司櫃臺市場開展直接融資業務;四是鼓勵以並購重組等方式實現市場化退出,並將規範發展專業化並購基金作為並購退出的重要途徑。
第七,四措並舉,全面優化創業投資市場環境;
在基本運行機制已經基本建立並將進一步完善的前提下,“創投國十條”對創業投資市場環境給予了高度重視,從四個方面明確了相關要求:一是優化監管環境;二是優化商事環境;三是優化信用環境;四是嚴格保護知識產權。
第八,推動雙向開放,著力培育創業投資行業國際競爭力;
在目前已初具規模後的新時期,“創投國十條”果斷提出“推動創業投資行業的雙向開放”。(一)有序擴大對外開放;(二)鼓勵境內創業投資企業“走出去”。
第九,加強創業投資行業自律,健全相關服務體系;
在我國創業投資事業從過去的星星之火發展成為初具規模的行業之後,適應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需要,“創投國十條”對行業自律和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了迫切而具體的要求。一是加強行業自律;二是健全服務體系。
第十,註重政策頂層設計,強調各方統籌協調。
鑒於創業投資體制建設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制度設計的方方面面和國務院十五個部委,為確保各項舉措落到實處,“創投國十條”特別註重加強政策頂層設計,並強調各方統籌協調。
鑒於根據中央編辦的既有分工,發展改革委負責牽頭促進創業投資發展政策,證監會負責對創業投資基金的監管,“創投國十條”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委加強促進創業投資發展的政策協調,建立部門之間、部門與地方之間政策協調聯動機制,加強創業投資行業發展政策和監管政策的協同配合,增強政策針對性、連續性、協同性。”
為及時評估政策推進的成效,促進相關政策不斷完善,並切實提高政策協同性,“創投國十條”還特別強調“建立相關政府部門促進創業投資行業發展的信息共享機制”。
近日,國務院印發創投“國十條”,即《國務院關於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國發〔2016〕53號) 。
對此,銀監會表示,將積極支持配合做好相關工作,推動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第一,鼓勵信托公司充分發揮制度優勢,為創業企業提供綜合化、個性化金融投融資服務,第二,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穩妥開展並購貸款業務,提高對創業企業兼並重組的金融服務水平,第三,推動發展投貸聯動。
投貸聯動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信貸投放”與本集團設立的具有投資功能的子公司“股權投資”相結合的方式,通過相關制度安排,由投資收益抵補信貸風險,實現科創企業信貸風險和收益的匹配,為科創企業提供持續資金支持的融資模式。
下附原文:
2016年9月20日,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於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國發〔2016〕53號) (以下簡稱《若幹意見》)。《若幹意見》的發布,有利於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增強經濟發展新動能,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拉動民間投資服務實體經 濟。《若幹意見》涉及銀監會的有關工作包括培育多元創業投資主體、多渠道拓寬創業投資資金來源、加強政府引導和政策扶持等。銀監會將積極支持配合做好相關工作,推動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
一、鼓勵信托公司充分發揮制度優勢,為創業企業提供綜合化、個性化金融投融資服務
銀監會鼓勵信托公司遵循價值投資和長期投資理念,充分利用信托公司固有資金和信托資金均可用於債權融資和股權投資的制度優勢,加大產品和業務創新力度,在支持創業企業融資方面發揮排頭兵的作用。主要措施有:一是支持具有集團背景和已開展創業企業投融資業務的信托公司先行試點,充分整合、發揮集團資源優勢和風險管理經驗,推動投貸聯動業務規範、健康發展;二是鼓勵信托公司充分發揮信托制度優勢,探索信托資金的投貸聯動模式,加強投貸聯動業務相關產品的創新,為創業企業提供綜合化、個性化金融投融資服務;三是引導信托公司綜合考慮各地區科技資源情況、信用環境、地方政府支持力度等因素,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分擔和補償信用風險的有利條件,完善投貸聯動相關產品開發和風險管理,促進對創業企業的投貸聯動業務發展;四是研究制訂《信托公司專業子公司管理暫行辦法》,支持信托公司以固有資金設立股權投資子公司,鼓勵其開展對創業企業的綜合投融資業務,以投資收益補償貸款損失,實現相關業務可持續發展。
二、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穩妥開展並購貸款業務,提高對創業企業兼並重組的金融服務水平
隨著中國融入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加快,以及國內產業升級和行業結構戰略性重組加速,國內企業並購重組升溫。為完善企業兼並重組金融服務,2015年2月 11日,銀監會修訂印發了《銀行並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銀監發〔2015〕5號,以下簡稱《指引》)。該《指引》在2008年版本的基礎上,為更好配合 促進企業兼並重組的產業政策,合理滿足企業的並購融資需求,將並購貸款期限由5年延長至7年,將並購貸款占並購交易價款的比例要求由50%提高到60%, 將擔保的強制性規定修改為原則性規定。同時,刪除了擔保條件應高於其他種類貸款的要求,允許銀行在防範並購貸款風險的前提下,根據並購項目風險狀況、並購 方企業的信用狀況合理確定擔保條件。銀行在《指引》的基礎上,按照依法合規、審慎經營、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積極穩妥開展並購貸款業務。
並購貸款業務雖然屬於商業貸款的一種,但從業務操作流程來看,更接近於投資銀行業務。銀行在發放並購貸款時需要進行更為詳盡的盡職調查,對並購戰略、法 律合規、協同整合、經營管理、財務運營等方面進行全方位的風險評估。而創業企業多存在商業模式不夠成熟、初始投資需求巨大、投資回報難以預期等特點。因 此,創業企業並購貸款業務較之傳統企業而言專業性更強,風險評估難度更大。
自2008年12月《指 引》首次發布,對並購貸款業務開閘以來,我國銀行積極嘗試開展並購貸款業務,並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我國銀行並購貸款業務尤其是創業企業並購貸款業務仍處於 起步階段,面臨人才儲備不足、業務經驗欠缺和風控能力薄弱等問題。銀監會將不斷督促和引導銀行加強並購貸款人才儲備與經驗積累,增強風險定價和管控能力, 提高為並購企業提供顧問、財務咨詢等服務的專業化水平,不斷提升對創業企業兼並重組的金融服務水平。
三、推動發展投貸聯動
黨的十八大提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來,科技創新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科技創新創業企業(以下簡稱“科創企業”)是創業企業中最有活力的群體,也 是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為生產力和物質財富的主要載體。近年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金融對科創企業的支持力度。但由於科創企業自身特征和我國金融 體系結構兩方面的原因,我國科創企業的融資難問題仍比較突出。
為積極發揮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加快實施創 新驅動發展戰略、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中的作用,支持科創企業健康發展,2016年4月20日,銀監會與科技部、人民銀行聯合印發了《關於支持 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創新力度 開展科創企業投貸聯動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16〕14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鼓勵和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投貸聯動業務試點,有效防範風 險,不斷提升科創企業金融服務水平。第一批試點機構包括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銀行、恒豐銀行、北京銀行、天津銀行、上海銀行、漢口銀行、西安銀行、上海華瑞 銀行、浦發矽谷銀行等10家銀行業金融機構;試點地區包括北京中關村、武漢東湖、上海張江、天津濱海、西安等5個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
投貸聯動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信貸投放”與本集團設立的具有投資功能的子公司“股權投資”相結合的方式,通過相關制度安排,由投資收益抵補信貸風險,實現科創企業信貸風險和收益的匹配,為科創企業提供持續資金支持的融資模式。
投貸聯動的融資模式既考慮了科創企業的發展特征和融資需求,股權債權相結合、資金持續供給;又考慮了我國國情和金融體系的特點,充分發揮銀行業金融機構 在客戶資源、資金資源方面的優勢,通過構建風險收益相匹配的體制機制,有效增加科創企業的金融供給,探索建立符合我國科創企業特點的金融服務模式,是一項 適應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需要的金融制度改革和創新。
《指導意見》主要對銀行集團內部的投貸聯動業務 予以引導和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其他外部投資公司開展的投貸聯動業務可參照《指導意見》執行。因此,銀監會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 商業可持續的原則,與創業投資企業建立長期性、市場化合作機制,共同培育創業生態系統。
在組織架構方面,《指導意見》規定投貸聯動試點由科技金融專營機構負責信貸投放,投資功能子公司開展股權投資,兩者在銀行集團內部協調聯動。一是設立科技金融專營機構。試點機構可按照《中資商業銀行專營機構監管指引》規定,設立服務科創企業的科技金融專營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專司與科創企業股權投資相結合的信貸投放。試點機構也可以通過新設或改造部分分(支)行,作為從事科創企業金融服務的專業或特色分(支)行。二是設 立投資功能子公司。試點機構在境內已經設立具有投資功能子公司的,由子公司開展股權投資進行投貸聯動。試點機構沒有設立投資功能子公司的,經申請和依法批 準後,設立投資功能子公司。投資功能子公司要建立規範的法人治理結構,明確公司經營戰略、文化和市場定位,引入專業化的人才隊伍,提高投資的專業能力;做 好風險隔離,進行獨立的盡職調查與投資決策。投資功能子公司不應成為銀行變相開展其他表內外業務的通道。
在風險管控方面,《指導意見》要求試點機構應按照科創企業信貸特點和投貸聯動的要求,建立完善一整套適用於投貸聯動業務特點的體制機制。一是建立有效的項目篩查和客戶評價機制。銀行與其投資功能子公司都應當建立獨立的項目篩查機制,堅持前瞻進取的投資文化和審慎穩健的信貸文化“雙管齊下”。二是建 立有效的風險隔離機制。試點機構應加強對集團內部投貸聯動業務的風險管控,投資功能子公司應當與銀行母公司在機構、資金、人員等方面建立嚴格的“防火墻” 制度,有效管理風險集中度,有效防範和控制不正當利益輸送、監管套利等行為。在資金來源方面,投資功能子公司應當以自有資金向科創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不得 使用負債資金、代理資金、受托資金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非自有資金進行投資;銀行發放的科創企業貸款來源應當為表內資金,不得使用理財資金、委托資金、代理 資金等非表內資金。在人員及崗位設置方面,投資功能子公司和科技專營機構的管理層和工作層人員不得交叉兼任。在集中度管理方面,投資功能子公司應堅持“小 額、分散”原則,對投資的行業和企業進行分散,避免過度集中於單一的科技行業或領域,對單個科創企業的投資不得超過公司自有資金的10%。三是建立合理的風險容忍和風險分擔機制。試點機構要根據科創企業不同發展階段的風險特征,創新風險管理技術,在完善風險定價的基礎上,綜合采用多種風險補償手段,合理設定科創企業貸款的風險容忍度。四是建立合理的激勵約束和收益共享機制。試點機構要對投資功能子公司與從事科創企業信貸投放的專營機構分別構建適用於股權和債權的評價標準和激勵約束機制。五是建立審慎的業務退出機制。銀行應當結合自身風險偏好,確定投貸聯動業務試點退出的觸發條件和機制,制定退出程序,包括明晰的退出標準、退出制度、退出流程和操作細則。
根據統籌協調、穩步推進,簡政放權、因地制宜,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試點原則,銀監會開展了一系列工作積極推動投貸聯動試點實施。銀監會成立專門工作 組,制訂了政策解讀文件,建立了統計監測與評估等制度,對相關地方政府和試點銀行加強輔導,確保試點的規範性和可操作性。大多數試點銀行和所有試點地區報 送了實施方案。部分銀行已報送設立投資功能子公司的申請,銀監會初審後將報國務院審批。銀監會將進一步加強試點監測,及時總結業務開展、風險管控等方面的 經驗,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投貸聯動機制,探索形成符合中國國情、適合科創企業的金融服務模式。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趙英民今天(18日)表示,“十三五”期間,國家將以環保督察巡視、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離任審計、損害責任追究等落實地方黨委政府環境責任,會有“一系列組合手段,落實‘大氣十條’以及中央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要求,來實現環境質量改善。”
在國務院新聞辦今天上午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有媒體提問,國務院常務會已經審議通過的《“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下稱《規劃》)對地方領導的追責以及考核是有要求的,而有位市長曾經對治霾向中央立下了生死狀,但是目前來看這個城市空氣質量的執行效果並不好,該如何追責?
對此,趙英民表示,針對各級政府的責任落實,實際上中央有一系列的部署安排。“大家這兩天可能都關註第一批中央環保督察正在陸續反饋意見,這是非常重要的落實各級黨委政府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非常好的手段。”
趙英民說,此外,環保部還有環境保護綜合督查,還有像今年冬天環保部專門針對重汙染天氣的專項督查,對一些履職盡責不力的地方政府還有約談。總之,利用這一系列組合手段,落實“大氣十條”以及中央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要求,來實現環境質量改善。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趙英民在國務院新聞發布會上。攝影/章軻
國務院新聞發布會現場。攝影/章軻
環保部門的統計數據顯示,2015年,首批實施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的74個城市,細顆粒物年均濃度比2013年下降了23.6%,酸雨區占國土面積的比例由歷史高峰值的30%降到7.6%,全國地表水國控斷面Ⅰ到Ⅲ類的比例提高到66%,劣Ⅴ類比例下降至9.7%。
“但是應該看到,我國環境保護形勢依然嚴峻,環境汙染重、環境質量差、生態受損大、環境風險高,生態環境與人民群眾的熱切期盼相比有較大差距,已成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突出短板。”趙英民說。
他介紹,《規劃》是“十三五”統籌部署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基本依據。“十三五”期間生態環境保護的總體思路和目標追求就是,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解決生態環境領域突出問題為重點,全力打好補齊生態環境短板的攻堅戰和持久戰,確保2020年實現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的目標,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的優質生態產品。
值得關註的是,《規劃》提出約束性和預期性指標,其中約束性指標12項。趙英民介紹,這些約束性指標分別是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細顆粒物未達標地級及以上城市濃度、地表水質量達到或好於Ⅲ類水體比例、地表水質量劣Ⅴ類水體比例、森林覆蓋率、森林蓄積量、受汙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汙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以及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汙染物排放總量。
“這里涉及到的環境質量指標,也是第一次進入五年規劃的約束性指標。約束性指標中,受汙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汙染地塊安全利用率是‘土十條’里的要求,其余10項是‘十三五’規劃《綱要》的要求。”他說。
在回答記者有關近期重汙染天氣頻發的問題時,趙英民說,近期北京的天氣不是很好,重汙染天氣頻發,實際上也提醒我們現在的環境保護形勢依然嚴峻。
他同時表示,“應對重汙染天氣,首先還是要堅定信心”。趙英民舉例說,從2013年“大氣十條”實施以來,全國環境空氣質量總體改善。就全國而言,重汙染天氣發生的頻次、峰值都在明顯下降。監測數據顯示,首批實施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的74個城市,2015年重汙染天數占全年比值4.1%,這個數字比2013年下降了52.3%,也就是說,2015年全國重汙染天次比2013年下降了52.3%。其中京津冀2015年比2013年下降了51.7%。這個數字充分說明,當前我們大氣汙染治理的方向是正確的,措施是有力的,成效也是顯著的。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趙英民在國務院新聞發布會上。攝影/章軻
國新辦新聞局副局長襲艷春主持吹風會。攝影/章軻
對於目前中國的水環境狀況問題,趙英民表示,雖然通過“十二五”的努力,水環境質量不斷改善,但是和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環境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著不小的差距。水汙染防治工作不平衡,流域生態破壞的現象目前還比較普遍,面源汙染應該說現在還沒有得到有效遏制,部分支流汙染嚴重,部分湖泊富營養化問題突出,水環境承載能力已經達到或者接近上限,不少流經城鎮的河流、溝渠“黑臭”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
趙英民認為,目前全國水環境呈現三個特點:地表水質總體上穩中趨好,但是部分水體汙染問題突出;良好水體保護形勢嚴峻;主要的汙染因子出現分化。“過去大家比較耳熟能詳的“十二五”約束性指標COD出現了下降,但是氮磷目前看此消彼長。因為化學需氧量下降很多,相對來說原來處於第二、三位的汙染物逐步成為有些水域的突出汙染問題。”他說,實際上水汙染治理表現在水上,但是很多問題還是來自於岸上,所以必須把水中和陸上形成一個系統的整體。環境管理也要按照流域的客觀規律去管理,實施精細化管理,這樣才能落實“十三五”規劃的要求,能夠實現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的保護。
國新辦新聞局副局長襲艷春主持吹風會。攝影/章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