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房子價格會不斷上漲,因此有人炒房子;有人覺得墓地價格會漲,因此有人炒墓地;目前,中國將面臨人口老齡化的挑戰,因此,連養老院的床位也有人炒……
炒作的同時,不僅價格上漲,有時候還會滋生一些騙局。
比如最近,上海就發現了一起打折扣“養老床位預訂”,涉嫌進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的案件。
據新華社1月20日報道,近日,上海市民政局在“養老機構服務質量與規範運營情況”調研中發現,上海凱晨實業公司及其出資舉辦的上海康樂福養老院,通過所謂的“預定養老服務”合同,向公眾收取“會員費”性質的高額費用,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圖片來源:攝圖網
接獲市民政局情況通報後,上海普陀區立即組成由該區民政局牽頭,包括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公安分局在內的聯合工作組。工作組調查顯示,上海凱晨實業公司通過上海康樂福養老院,宣傳所謂“康樂福養老院綜合養老服務預購及養老床位預訂”,再由上海凱晨實業公司出面,與社會公眾簽署所謂“預定養老服務”合同,收取“會員費”性質的費用,短期內收取資金達2819萬元,涉及公眾239人。
調查表明,上述巨額收費,實質上並無相關具體服務產品兌付,而是由上海凱晨實業公司及上海康樂福養老院向“投資者”承諾年回報率達9%至12%,且簽約收費對象不特定、年齡不限定、金額不限定(最高單筆人民幣70萬元)。
同時,上海凱晨實業公司收取的239筆資金,無一開具發票,僅給所謂的“投資者”或“預購人”“預訂人”一張不提及任何收費名目的收據。甚至有巨額資金,竟直接打入上海凱晨實業公司法人代表夏玉秋私人賬戶,最高單筆達50萬元。上述行為,已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初步查明事實後,相關部門嚴令上海凱晨實業公司立即清退違法收取的全部2819萬元。截至目前,已有約9成資金被清退。對此,上海公安經偵部門將展開進一步調查取證,對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類似的案例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羊城晚報報道,2016年廣州越秀法院開庭審理了一宗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宋某昌等14名被告人通過虛假宣傳“投資一個老年城建設項目,不僅將來還您一個養老床位,還有高達24%的年利息作為回報”,非法吸收485名被害人存款超過4000萬元。
239人,2819萬元。從上述案件可見,這些人願意“投資”養老床位,正是看中了未來的養老市場。最近幾年,炒養老院床位的事情不斷被曝出。
南方都市報2016年7月就曾報道,佛山南海區有一家名為“泰成逸園”的民辦養老機構,銷售人員稱,一次性交納24萬元以上,便可在該院獲得一張床位的26年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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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養老院稱,購買床位不限購數量,也不限戶籍,甚至外國人也可以來購買。“很多客戶是老客戶介紹來的,甚至有人把一整層買下來”,一位銷售員表示,床位以後肯定會漲價。
該養老院總共有3500個床位,目前普通床位按不同朝向的差價約2萬元,而一個VIP床位的售價則高達44萬元。從開放的示範單位來看,每個雙人間面積約30平米,兩室一廳的套間約60平米,全部設有獨立衛生間、高級電動馬桶、小型廚房、獨立冷暖空調等配套設施,看去就像是個高檔公寓。
據銷售人員介紹,購買者最後拿到的將是床位的使用權合同,而不是產權證。在合同有效期內,使用權所有者可以逐個床位或整個套間轉售或出租。若使用權所有人不想親自打理,還可以像商場鋪位一樣,把床位返租給開發商,“租金是一年8%,按季度三個月結算一次。”
對於炒養老院床位,《紅網》曾發表評論員文章表示,
假如養老院床位真的成為各路資本爆炒的對象,必將推高養老成本,甚至背離其實用功能,淪為一種特殊的“投資工具”。如此一來,有錢人入手大批床位囤積居奇,真正需要的老人或許就只能望床興嘆、一床難求了。
中國是人口大國,也是老年人口大國。據國家衛計委統計,截至2016年底,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數已達2.3億,到2020年,老年人口將達2.55億,占總人口的17.8%左右。截至2016年底,我國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14萬個,各類養老床位合計730.2萬張,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31.6張,與發達國家50—70張的標準存在較大差距。
據經濟日報報道,城鄉結構矛盾正是我國目前養老機構發展的首要矛盾。全國老齡辦副主任吳玉韶介紹道:
城區養老機構緊缺,而郊區和農村養老機構總體上並不緊缺。2013年底,我國共有養老床位約500萬張,每千名老人擁有養老床位25張。但是,這些養老床位的70%都在農村,而閑置的床位也大多數在農村。
想去地理位置較好的公辦養老院,往往只能排長隊等候,而地理位置較偏的民辦養老院入住率相對較低,不少床位閑置。
▲圖片來源:攝圖網
中國社會福利與養老服務協會醫養結合分會會長、浙江綠康醫養集團董事長卓永嶽在接受人民日報采訪時說,公辦養老機構有政府支持,運營成本較低,收費也較低,且運營經驗豐富,服務更規範,老人願意入住。但是,公辦養老機構數量有限,地理位置較好的養老院常年有排長隊現象。民辦養老機構收費貴,有些是非專業人士在做,服務和管理跟不上,加之位置較偏,入住率相對較低,不少床位閑置。
家住上海靜安區的陳曉雲,去年給75歲的父親找到一家條件很一般的養老院,一個月的床位費用將近1萬元,還不包括吃藥等費用。
陳曉雲是一家民營科技企業的高級工程師,收入還算不錯。但下有孩子上學,上有父親、嶽父、嶽母三位老人,還有房貸要還,工資確實捉襟見肘。陳曉雲說,嶽父嶽母現在身體還好,如果將來他們也住進養老院,經濟壓力就很大了。
“養老院的費用為什麽這麽高?主要是因為高昂的房租成本、不斷上升的人力成本、過低的運營補貼等。”楊立雄分析,大多數老人需要的是服務質量高、收費較低廉的養老機構,目前只有少數公辦養老院能做到這一點,因為它們有政府財政補貼或者事業編制,所以才能做到價格低。
每經編輯 王嘉琦
“春天到了,可是我什麽也看不見!”這句相傳詩人拜倫為幫助盲人所做的乞討詩,如今卻從一群北京老人口中說出。
來源 | 野馬財經(ID:YMCJ8686)
作者 | 張譯文 陳劍銳
2018年1月29日,數天難眠的李明為了保住父母的房產,四處奔波。
事情的起因是,李明的母親陳紅在2016年,參加了一個聲稱可以“以房養老”的投資項目,但最後非但沒有拿到養老金,還背負了400余萬元的債務。現在還不上錢,陳紅的房子將被抵押還債,她還時不時受到催債人員的騷擾。
李明是個土生土長的北京人,凡事都講規矩。讓他不理解的是,母親的遭遇,難以得到法理的支持。“律師、派出所、經偵我都問了,這事難辦,這幫家夥把合同做的太完美了!”
打掉牙齒還得往肚里咽?在一系列白紙黑字的合同面前,李明深信,父母是跳進了一個精心編造的騙局。
但令人想不到的是,當野馬財經向陳紅詢問過往細節時,陳紅依然相信,沒有人要騙她。
而野馬財經發現,這樣的案例並不在少數。北京市司法局一名負責信訪接待的人員表示,北京已發生幾百起打著“以房養老”為幌子的案件;而且就在2017年,包括中央電視臺在內的多家媒體,皆曾對此類案件進行過報道。案件中的老人與陳紅經歷相似,他們本想以房養老,但最終損失了本金和利息,或是房產遭拍賣流落街頭,或是背負巨額債務。
這些老人究竟經歷了什麽?春天就要來了,陳紅的房子能保住嗎?
一
抵押房子
這個故事還得從一家名為“北京益富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企業(下文簡稱“益富投資”)說起。
益富投資的法人代表是白寶田,作為私募機構,主營非證券業務的投資管理、咨詢,並常年開設宣講活動。目前,益富投資已被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列入失聯私募機構名單。
益富投資打出了“以房養老”的口號,讓投資者抵押房產,借錢投資他們的項目。宣講對象多為手里有房的老年人。
以房養老的概念於2003年被首次提出,簡單來說就是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年人,將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領取養老金;等老人身故後,保險公司獲得房產處置權,處置所得償付養老保險等相關費用。
陳紅在參加幾次益富投資組織的活動後,對他們鼓吹的“以房養老”一事深信不疑。終於,陳紅被益富投資在江西廬山的一個地產項目打動了,說服老伴,決定抵押房產,借錢投資。
但在這個“以房養老”項目中,陳紅的房產並不是抵押給了保險公司,也不是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而是兩位自然人。具體做法是,陳紅夫婦將二人一套125平方米、評估價為700萬元的房產,以50%的抵押率抵押,向劉某某、張某某借款共計350萬元,貸款期限一個月,利息2%(年利率24%),若逾期,逾期費用按0.1%/天計算(年利率36.5%)。這樣算下來,陳紅夫婦一年至少要給劉某某、張某某134.75萬元的利息。
合同雙方將借款合同在國立公證處進行了公證。
(圖為借款合同)
陳紅拿到資金後,分4次將資金打入了白寶田提供的銀行賬戶,在益富投資購買了350萬元的“益富尊享12”產品。合同信息顯示,該產品投資期限為1年,到期收益為15%,也就是說投資到期後,陳紅的收益是52.5萬元。
這樣算下來,一借一買間,陳紅夫妻倆每年凈虧損82.25萬元。
這麽明白的賬,難道陳紅算不清?
事實並非如此。她告訴野馬財經,“益富投資承諾我不用(向劉某某、張某某)還錢,錢由他們來還,並且每年給我6%的收益。”
同時,益富投資給陳紅在公司內部掛了一個虛職,承諾每個月給付1.1萬余元的工資。
若一切按照益富投資的承諾進行,陳紅確實能夠以房養老,但天上哪會掉餡餅,益富投資給陳紅發放了3個月工資後,便表示資金緊張,暫停工資發放。
陳紅當時表示理解,但囑咐對方,一定要償還劉、張二人的利息。但在2017年1月,也就是陳紅投資的6個月後,益富投資又停止了對劉、張二人的利息償還。
更加重要的是,如果益富投資出現了問題,意味著以房子做抵押借來的350萬本金,也很有可能打了水漂。
二
房子易主危機
貸款還不上,房子就有易主的危險。但能引爆這顆炸彈的,另有其人。
李明對野馬財經表示,劉、張二人在借款給陳紅後,另一位劉姓人士與陳紅簽署了一份委托書,並進行了公證。
委托書主要內容是陳紅夫婦擬將房產出售,委托劉姓人士(註:此處劉姓人士非出借人)為他們夫妻的合法代理人,受托人簽署的一切相關法律文件陳紅夫婦都承認,並承擔法律責任。
(圖為委托書)
這位劉姓人士與出借人劉某某在同一家小貸公司。當初之所以簽訂這份協議,就是陳紅向劉、張二人借錢時,劉、張二人所在的小貸公司,怕老人家還不了錢,在處理房產上會出現問題,於是要求陳紅夫婦做出的。
上海九澤律師事務所朱敬律師對野馬財經表示,“如果簽署了這樣一份委托書,並在公證處進行了公證,則意味著被委托人可以隨意處置委托人的房產。”
事情發展到這一地步,對於陳紅而言,已是相當驚險。
此時,益富投資的律師顧問站出來對陳紅示警,“這個委托書要趕快撤銷,要不你房子就是人家的了”。
陳紅緊急取消了委托書,暫時保住了住房。但貸款還不上,利滾利,陳紅已背負上400多萬元債務。
三
益富投資去哪了?
當初許下諸多承諾的益富投資,顯然成為了陳紅一家的“救命稻草”。在陳紅與益富投資的協議中,投資期限為一年,即2017年7月1日,益富投資就應將陳紅的本金及利息返還。
但對方遲遲不能還本付息。通過四處打聽,李明得知,陳紅等老人在投資益富投資的項目時,後者的資金鏈已經斷裂。
野馬財經(微信公號:ymcj8686)近日同李明、陳紅二人來到益富投資的辦公地點,本想求證這一說法,但發現整個公司僅剩一名內勤值班員工謝玲。
謝玲稱,公司多名員工都已離職,半月前有領導會偶爾來公司,而現在都去廬山想辦法籌錢。目前益富投資請了一名趙姓高管解決問題,但不清楚趙姓高管是否在益富投資任職,公司的負責人目前依然是白寶田。
現場,謝玲還撥通了趙姓高管的電話,趙姓高管在電話中對陳紅、李明表示:“我們正在廬山想辦法,如果順利,這一兩天就可以解決。”
人去樓空,一地雞毛。李明表示,益富投資除了前3個月每月打來所謂的工資之外,什麽錢也沒有拿到。
截至發稿,野馬財經從李明處了解到,益富投資趙姓高管所說“一兩天解決”的承諾並未落實。
四
出借人索要借款
得知李明要與出借人張某某的親屬見面協商還款事宜,野馬財經(微信公號:ymcj8686)也趕赴現場。
這次協商,馬玉需要李明給出明確還款期限;而李明不願當即還款,除了利息高外,還因為疑慮重重,比如,益富投資當初還了6個月的利息,不是給陳紅,再由陳紅還款,而是益富投資直接打到劉、張二人的賬戶。
另外,陳紅提到,是益富投資的一名員工帶著陳紅夫婦,辦理了房屋抵押借款手續,並進行了公證。
李明懷疑,益富投資與劉、張之間有著某種關聯,劉、張出借的動機不純,三方或許串通好了,要騙陳紅的房產。
“這小孩兒一看就是專業清欠的,人家就是想吃你的房!”陪同李明參與協商的業內人士王兵也提到,“就算你真的湊夠400多萬元,人家也不一定會收,讓你找不到人,利息還一直漲,漲得差不多了,直接起訴收房。
王兵說,他知道有人用這種辦法,出借100萬元,利滾利,吃了北京兩套房。
有意思的是,在此次談判中,自稱為張某某親屬的馬玉稱,不再要求支付逾期利息,只索要法定範圍之內的利息,即24%/年。算下來,陳紅所欠350萬元,在2017年1月就沒有再償還過利息,按照24%的法定利率上限,累計13月的本息是91萬元。
即便如此,對於350萬本金已經不知去向的李明而言,依舊難以承受。
對於這些,野馬財經未能聯系到劉、張二人進行求證。
目前在李明和其母陳紅面前有兩個選擇,要麽砸鍋賣鐵湊夠本息還給劉、張二人;要麽劉、張二人通過起訴拍賣陳紅房產取回本息。但若真如王兵所言,劉、張二人一開始的目的就是為了房產,李明和陳紅的未來將更加艱難。
五
以房養老困局
陳紅的經歷並不是個案。單單益富投資江西廬山這一個地產項目,就將8位老人卷入漩渦。
野馬財經前往北京市司法局詢問後發現,北京已發生幾百起打著“以房養老”為幌子的案件。在《中國青年報》2017年7月的報道中就提到,年近80歲的張秀蘭和老伴,因為相似的遭遇,被掃地出門。
陳紅無疑是幸運的,但在整個事件中,想要維權,陳紅和其他老人共同面臨一個關鍵問題——證據。
目前這類案件多發生於2015、2016年,取證難度極大;而與之相對的是,誘導老人們投資的金融公司,將錢借給老人的個人及貸款公司證據極其完備,無論是銀行流水、借款合同,還是委托書、公證處的公證書應有盡有。
這也就是李明奔前跑後卻沒有著落的重點原因。
其次,各方關系紛繁複雜,真假難辨。
陳紅一事中,益富投資與劉、張二人是否為串通?公證處在整個事件中扮演了什麽角色?陳紅與眾多老人經歷雷同,只是巧合?在一些老人房產被出售的案件中,購房人的角色有沒有可能也是串通者之一?
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楊文站認為,多位參與者的關系或比較複雜。出借人為整個事件的主導者,多為老人的借款方,抵押住房後,借錢給收款人。收款人未能實現承諾的投資回報。借款方不能如期還款,於是出借人以此收回房產,以抵借款。
(圖為出借人、被害人與收款人可能的關系)
楊文站律師亦在《以房養老的騙子都被抓了 為什麽房子卻要不回來?》中提到,有些老人應該能保住房產,但未必是全部。即使保住房產,也不代表老人不用承擔債務,對很多老人來講,損失恐怕是不可避免的。
以房養老本身利國利民,國家和相關部門大力支持。
2013年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幹意見》,明確提出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並由保監會作為此項工作的牽頭部門。但實際情況是,保險公司積極性並不高。
保監會曾指出,這項工作在我國尚屬新生事物,保險機構從事此項業務經驗少、風險較多。這也是以房養老一直處於試點階段的原因。
另外,這也和保險公司的產品設計複雜有關。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發展和改革研究院副院長歐陽日輝向野馬財經談到,正規保險產品太複雜,民間騙局才有生存空間。要想杜絕騙局,還是要從根本入手,將產品簡單化。
以房養老要擺脫當前的窘境,蘇寧金融研究院宏觀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黃誌龍對野馬財經表示,需要大型的企業或金融機構積極介入,同時政府引導和監管必不可少,而普通居民對相關知識的認識與了解也十分重要,切忌沖動決策。
4月4日,國務院第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進一步清理規範政府性收費的政策措施,清理規範的範圍涉及基本養老保險。目前我國社保基金結余狀況如何?繼續階段性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費率,是否會對社保基金運行及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待遇標準造成影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遊鈞在9日召開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進行了回應。
據遊鈞介紹,2017年社保基金征繳收入增幅為17%,是近5年來最高水平,基金的總收入達到3.3萬億元,支出2.85萬億元,當期結余4400億元,累計結余4.14萬億元,可支付月數17.4個月。“從2017年的企業養老保險的基金運行情況來看,基金運行是總體平穩的,並且穩中向好。”遊鈞說。
階段性降低企業養老保險的費率會不會影響養老保險金待遇水平?遊鈞認為,此次延續階段性降費的地區是有條件的,即當地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9個月以上,以保障基金的支撐能力。除此之外,遊鈞表示,實施階段性降費的省份所需要的前提條件是保證養老保險待遇按期足額發放。“我們進行了測算,養老保險基金費率降低1個百分點,絕大部分地區還是能夠當期收大於支,少數收不抵支的可以利用累計的結余來調劑。”遊鈞說。
據遊鈞介紹,自實施階段性降費以來,並沒有影響到社保基金的正常運行,養老金待遇也沒有降低,連續兩年都進行了調整。“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我們已經部署了2018年的養老金的待遇調整的工作,將有1.14億退休人員能夠享受到這樣一個收益。”遊鈞說。
5月1日起,在上海、福建和蘇州工業園區,個人買合規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最高可獲得一個月1000元的個稅稅前扣除額,而且賬戶資金收益還將暫不被征稅,等到個人領取養老金時再交。
這一利好政策由財政部、稅務總局、人保部、銀保會和證監會於4月12日聯合推出,文件全文是《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稱,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實施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這項政策主要目的是通過系列優惠政策來減輕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負擔,從而鼓勵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緩解政府養老金的壓力。
此次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集中在兩點,一方面是允許購買合規的商業養老保險將享受個稅的稅前扣除。另一方面賬戶資金收益暫不征稅。
在個人繳費稅前扣除標準方面,《通知》稱,取得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其繳納的保費準予在申報扣除當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限額據實扣除,扣除限額按照當月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辦法確定。
除了獲得工薪收入的個人外,對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自然人合夥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其繳納的保費準予在申報扣除當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限額據實扣除,扣除限額按照不超過當年應稅收入的6%和12000元孰低辦法確定。
這意味著個人最高可獲得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的稅前扣除額。這明顯高於此前推出的商業健康保險稅前扣除每月200元(每年2400元)的標準。
除了獲得稅前扣除外,《通知》明確計入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在繳費期間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而當對個人達到規定條件時領取的商業養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稅,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當然,要想獲得上述優惠條件的個人需要滿足不同的條件。比如,個人收入獲得必須在上海、福建、蘇州工業園區內等。
而且並非所有商業養老保險產品均能享受這一優惠,相關部門將采取名錄方式來確定合規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
按照此前商業健康保險個稅優惠政策路徑,商業養老保險個稅遞延政策在試點成熟後有望進一步推廣到全國。
千呼萬喚始出來。市場等待了超過十年的個人稅延型養老險試點終於出爐。
4月12日,財政部、稅務總局、人社部、銀保監會、證監會發布《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下稱《通知》),養老體系的第三支柱將迎來重大利好。
根據《通知》,5月1日開始,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將開始實施為期一年的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試點地區個人購買稅延養老保險的支出在當月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的限額內進行稅前扣除,待領取時再征收個人所得稅。
“等了那麽久,方案總算出來了。這個試點方案總體而言和之前提交的方案並無重大不同,也符合業內的預期。”一名參與方案準備的保險公司高管對第一財經表示。
6%和1000元
根據《通知》,此次商業養老險的稅延模式和本報之前報道的一致,即允許從稅前收入中扣除規定的養老金繳費額,取得投資收益時免稅,但在養老金領取階段征收個人所得稅的EET模式,該模式也是當前全球商業養老保險稅收優惠的主流模式。
具體來說,在稅前扣除方面,《通知》規定,取得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其繳納的保費準予在申報扣除當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限額據實扣除,扣除限額按照當月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辦法確定。取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自然人合夥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其繳納的保費準予在申報扣除當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限額據實扣除,扣除限額按照不超過當年應稅收入的6%和12000元孰低辦法確定。
在繳費期間,計入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而在領取期間,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按月或按年領取商業養老金,領取期限原則上為終身或不少於15年。個人身故、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全殘或罹患重大疾病的,可以一次性領取商業養老金。值得註意的是,對個人達到規定條件時領取的商業養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稅,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計入“其他所得”項目。
本報按照方案進行簡單粗略的測算,假設30歲的陳先生,其工資計稅金額(扣除三險一金等稅前列支項目後)為17000元,如其每月購買上限1000元稅延型養老險,根據其收入所對應的25%最高稅率來計算,稅延政策將使他延後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每月250元,一年即為3000元。30年後其達到退休年齡,假設其工資維持穩定水平則稅延總額度為9萬元。當退休之後,陳先生可從該個人賬戶支取商業養老金,假設繳費期間保險公司的投資收益率為4%,那每年1.2萬元的保費30年後將累積約67萬元,按照試點方案關於領取階段的繳稅規定,假設陳先生選擇15年按年領取,如其仍按照4%的投資收益率,則共需繳稅6.75萬元左右,實際省稅約2.25萬元,如再扣除通脹因素,稅收負擔就更輕了。
但是需要註意的是,根據試點方案,在領取養老金期間,其實際稅率為7.5%,所以如果在繳費期間的個稅稅率低於7.5%將無法享受到稅延的節稅功能。換言之,根據目前的個稅方案,月收入超過5000元以上的消費群體可以享受到此次的政策紅利。
撬動效應幾何?
事實上,對於逐漸進入老齡化的中國,市場已經等待了這個政策太久。這十年間,不管是天津方案和上海方案的醞釀,還是政府各級部門屢次表態即將推出,背後都是市場對稅延養老險的期待。
人社部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底,中國60歲以上人口已達2.3億,占總人口的16.7%,老年撫養比已達到2.8:1,而到2050年,這個比例有可能達到1.3:1。
為解決養老保險問題,我國經歷了從國家養老保障逐步向社會養老保障的過渡,並逐步形成了以基本養老保險為第一支柱,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為第二支柱,商業養老保險為第三支柱的三支柱養老保障體系。
太平洋保險提供的數據顯示,我國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從1997年的70.79%下降到了2014年的 45%,已處於國際勞工組織公約劃定的養老金替代率警戒線之內。
而從第二支柱企業年金的發展來看,2016年全國有7.63萬戶企業建立了企業年金,僅占企業法人單位數量的0.35%;參加職工人數為2325萬人,占全國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數的6.13%;參保企業和職工數量同比增幅在2016年分別下滑至1.1%和0.4%,覆蓋率明顯不足。
對於第三支柱,由於國外成熟市場大多會對個人商業養老險采取稅優或稅延的政策,因此其個人商業養老保險在整個養老保障體系中的支撐作用都較大。以美國為例,平安證券非銀首席分析師繳文超表示,截至2016年,作為其第三支柱的個人退休賬戶(IRA)為基礎的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總資產已經達到7.9萬億美元,占全美養老金總資產的31%。
因此,市場對此次的稅延養老險方案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撬動養老保障體系第三支柱發展從而填補我國養老保障缺口都拭目以待。
根據國泰君安預測,2017年上述三個試點地區的壽險保費收入合計為1888億元,占全國壽險保費收入的8.8%。目前我國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總人口為3000萬,個體工商戶為5400萬,根據三個試點地區的就業人口數占全國就業人口數的比例(4.17%)以及GDP占比(9.67%)可算出符合購買資格的人口數,試點方案規定的稅延上限為每人每月1000元,假設試點對象中有三分之一的人有購買該稅延型養老險的意願,則可以測算出該項試點可以帶來三地壽險保費的增長約259億元,相比2017年全國壽險保費收入提升1.21個百分點。若後續該政策在全國範圍鋪開,可以測算出對全國的壽險新增保費約3360億元,相比2017年全國壽險保費收入可以提升15.66個百分點。參考健康險發展歷程,若後續養老需求激發,有望帶來可觀的保費收入貢獻。
華寶證券分析師則表示,養老型產品具有長久期特征,隨著這部分資金的積累,對於股債等基礎市場的長期穩定運行具有積極作用,初期考慮到地區的限制以及投資者接受度的限制,規模有限,隨著未來長期放開後,養老資金將成為市場上穩定的積極力量。
平安養老險相關負責人稱,個人稅延養老險作為養老保障體系第三支柱建設的標誌性事件,在國家層面而言,進一步完善了我國的養老保險體系;老百姓層面而言,進一步提升國民養老意識,為老百姓帶來更多的實惠;行業層面而言,進一步服務實體經濟和促進民生事業發展。根據目前稅收情況,其推測:市場潛在最大購買力為每年千億以上,真正的釋放量會受很多因素的影響,包括推廣範圍、市場的接受度和市場的成熟度等。
事實上,盡管6%和1000元的稅延基數限額超越了此前廣為流傳的上海方案,也被認為此次優惠幅度優於之前的稅優健康險,但是也有業內人士認為該方案試點和推廣的實際效果還有待觀察,畢竟無論是之前的稅優健康險還是企業年金個人所得稅的稅優政策,從試點或實行情況來看,都被市場詬病推動作用並不突出。
“其實從全國範圍來看,繳納個稅的人群覆蓋範圍並不大,如果之後個稅起征點提高,那麽這個優惠政策的適宜人群會更少。而從國外情況來看,很多國家會采用混合優惠的模式,即一部分免稅,一部分減稅,優惠幅度高於目前我國的方案。“上述保險公司高管表示,但他同時表示,政策目前還在初期,相信在試點和之後推廣的過程中,我國會根據市場情況、個稅政策發展等來逐漸調整方案的優惠幅度。
除此之外,業內人士認為,在個稅遞延型養老險的試點和推廣過程中,在操作層面上如何理順簡化稅收遞延操作流程、如何提高社會認可程度和購買意願、如何提升產品銷售和經營的透明度和靈活性都是即將面臨的挑戰。
保險公司積極準備
無論怎樣,在保險公司眼中,個稅遞延型養老險試點方案的發布,是一個巨大的機會,而大多數保險公司也早已在稅延型養老險“十年磨劍”的過程中,進行了一些準備工作。因此,業內普遍預計,此次試點從政策落地到正式推出產品並不會相隔太久。
銀保監會副主席黃洪去年就曾表示,保險業已經基本做好了稅延養老保險試點的準備工作,包括監管規制的初步框架、初步的產品示範條款,信息技術保障方面則已經責成中國保險信息技術公司(下稱“中保信”)開發了稅延養老保險試點的信息系統。
“我們公司領導非常重視這個政策,政策一發布,就把相關負責團隊召集起來聽取匯報,並叮囑之後的準備工作,後續會在團險和個險一起發力。”一名大型保險集團壽險分管該業務的高管表示。
上述平安養老險負責人對本報表示,目前,平安養老險正在積極準備,力爭第一時間提供客戶投保出單服務;報審產品以示範產品類型為準,擬以最全產品類型覆蓋客戶需求。目前,需等銀保監會下發業務管理辦法和示範產品後,公司報審產品通過後正式銷售出單。平安養老險作為平安集團旗下經營團體客戶主要子公司之一,將通過企業和團體渠道進行產品銷售與服務,並依托集團優勢積極準備個人銷售平臺的準備。
而太保壽險副總經理兼健康養老事業中心總經理郁華此前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我們在準備工作方面也投入了很多資源。在產品方面,目前已經分別準備了多種形態的試點產品條款,將根據最後方案來調整確定產品類型。內部銷售系統也已準備就緒,而對於負責整個試點工作營運系統的中保信,我們這邊的數據接口也已準備妥當。一旦政策落地,預計第一時間就可以正式發布產品。”
根據此次《通知》,個人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按穩健型產品為主、風險型產品為輔的原則選擇,采取名錄方式確定。試點期間的產品是指由保險公司開發,符合“收益穩健、長期鎖定、終身領取、精算平衡”原則,滿足參保人對養老賬戶資金安全性、收益性和長期性管理要求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具體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指引由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商財政部、人社部、稅務總局後發布。
根據上述保險公司高管預測,之後的產品可能將類似於目前市場上的年金產品,並可能有多種不同的示範條款以供選擇。
另外,《通知》表示,試點期間,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完善養老賬戶管理制度,制定銀行、公募基金類產品指引等相關規定,指導相關金融機構產品開發。做好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中登公司平臺”)與商業銀行、稅務等信息系統的對接準備工作。同時,由人社部、財政部牽頭,聯合稅務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等單位,共同研究建立第三支柱制度和管理服務信息平臺。
試點結束後,根據試點情況,結合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制度建設的有關情況,有序擴大參與的金融機構和產品範圍,將公募基金等產品納入個人商業養老賬戶投資範圍,相應將中登公司平臺作為信息平臺,與中保信平臺同步運行。第三支柱制度和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建成以後,中登公司平臺、中保信平臺與第三支柱制度和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對接,實現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宏觀監管。
根據上述保險公司高管分析,此次《通知》和之前方案一致,均表達了試點期間的產品是指由保險公司開發,但在試點結束後,未來可能將公募基金等產品也納入個人商業養老賬戶體系中,到時,保險公司將面臨基金公司等金融機構的挑戰。
丁文韜在研究報告中表示,美國IRA、401K計劃等不僅可以在保險公司開設賬戶 ,同時允許共同基金、商業銀行、證券等成為管理機構 。截至2016年末,美國個人退休賬戶持有的資產7.85萬億美元,其中近47%資產由共同基金管理,40%由證券公司管理 ,銀行與壽險公司持有份額分別為7%、5%。
據了解,3月2日,證監會正式發布並實施《養老目標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業內普遍認為這將有利於發揮公募基金專業理財在居民養老中的作用,而首批養老目標基金也於4月11日正式開始申報。
近日,財政部等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實施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對試點地區個人通過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一定標準內稅前扣除。計入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領取商業養老金時再征收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證監會
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8〕22號
上海市、江蘇省、福建省、廈門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銀監局、證監局、保監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推進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建設,對養老保險第三支柱進行有益探索,現就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於試點政策
(一)試點地區及時間。
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實施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二)試點政策內容。
對試點地區個人通過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一定標準內稅前扣除;計入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領取商業養老金時再征收個人所得稅。具體規定如下:
1.個人繳費稅前扣除標準。取得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其繳納的保費準予在申報扣除當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限額據實扣除,扣除限額按照當月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辦法確定。取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自然人合夥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其繳納的保費準予在申報扣除當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限額據實扣除,扣除限額按照不超過當年應稅收入的6%和12000元孰低辦法確定。
2.賬戶資金收益暫不征稅。計入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在繳費期間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3.個人領取商業養老金征稅。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按月或按年領取商業養老金,領取期限原則上為終身或不少於15年。個人身故、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全殘或罹患重大疾病的,可以一次性領取商業養老金。
對個人達到規定條件時領取的商業養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稅,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計入“其他所得”項目。
(三)試點政策適用對象。
適用試點稅收政策的納稅人,是指在試點地區取得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以及取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自然人合夥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其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的個人所得稅扣繳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承包承租單位、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的實際經營地均位於試點地區內。
取得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是指納稅人連續6個月以上(含6個月)為同一單位提供勞務而取得的所得。
(四)試點期間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和信息平臺。
1.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是由納稅人指定的、用於歸集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繳費、收益以及資金領取等的商業銀行個人專用賬戶。該賬戶封閉運行,與居民身份證件綁定,具有唯一性。
2.試點期間使用中國保險信息技術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建立的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中保信平臺”)。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在中保信平臺進行登記,校驗其唯一性。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變更銀行須經中保信平臺校驗後,進行賬戶結轉,每年允許結轉一次。中保信平臺與稅務系統、商業保險機構和商業銀行對接,提供賬戶管理、信息查詢、稅務稽核、外部監管等基礎性服務。
(五)試點期間商業養老保險產品及管理。
個人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按穩健型產品為主、風險型產品為輔的原則選擇,采取名錄方式確定。試點期間的產品是指由保險公司開發,符合“收益穩健、長期鎖定、終身領取、精算平衡”原則,滿足參保人對養老賬戶資金安全性、收益性和長期性管理要求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具體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指引由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商財政部、人社部、稅務總局後發布。
(六)試點期間稅收征管。
1.關於繳費稅前扣除。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享受遞延納稅優惠時,以中保信平臺出具的稅延養老扣除憑證為扣稅憑據。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和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應及時將相關憑證提供給扣繳單位。扣繳單位應按照本通知有關要求,認真落實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政策,為納稅人辦理稅前扣除有關事項。
個人在試點地區範圍內從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所得的,只能選擇在其中一處享受試點政策。
2.關於領取商業養老金時的稅款征收。個人按規定領取商業養老金時,由保險公司代扣代繳其應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試點期間其他相關準備工作
試點期間,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完善養老賬戶管理制度,制定銀行、公募基金類產品指引等相關規定,指導相關金融機構產品開發。做好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中登公司平臺”)與商業銀行、稅務等信息系統的對接準備工作。同時,由人社部、財政部牽頭,聯合稅務總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等單位,共同研究建立第三支柱制度和管理服務信息平臺。
試點結束後,根據試點情況,結合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制度建設的有關情況,有序擴大參與的金融機構和產品範圍,將公募基金等產品納入個人商業養老賬戶投資範圍,相應將中登公司平臺作為信息平臺,與中保信平臺同步運行。第三支柱制度和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建成以後,中登公司平臺、中保信平臺與第三支柱制度和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對接,實現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宏觀監管。
三、部門協作
(一)信息平臺應向稅務機關提供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有關信息,並配合稅務機關做好相關稅收征管工作。
(二)保險公司在銷售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時,應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的個人開具發票和保單憑證,載明產品名稱及繳費金額等信息。保險公司與信息平臺實時對接,保證信息真實準確。
(三)試點地區財政、人社、稅務、金融監管等相關部門應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認真組織落實本通知,並及時總結、動態評估試點經驗。對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向財政部、人社部、稅務總局和金融監管部門反映。
財 政 部 稅 務 總 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證 監 會
2018年4月2日
為解決中國老齡化社會的養老問題,經過近十年的努力,國家財政部、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和證監會聯合發文,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實施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試點期限暫定1年。根據之前國家稅優健康保險的經驗,試點成熟後,總結經驗,然後會在全國鋪開。
解讀一:為何選取上海、福建、蘇州?
以下為之前調研分析的上海市、蘇州市以及福建省的人口數據情況,其中60歲以上人群占據總人口的比率。
由上圖可知,上海市與蘇州市的老齡化情況相當嚴重,福建情況相對較好。這三個地方具有相關代表性,有利於探索後續推廣經驗。
解讀二:何為個人繳費稅前扣除標準?
所謂個人繳費稅前扣除標準,就是指你用來買符合國家規定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的錢,可以在稅前扣除的標準。這部分上限按月收入的6%計算,最高不超過1,000元,也就是說買保險的這部分錢不用交個人所得稅;此外,由此產生的投資收益,也不用交個人所得稅;等到你要領取商業養老金的時候再繳納個人所得稅就可以了。
對於取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自然人合夥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稅前可扣除部分也是按當年應稅收入的6%計算,最高不超過12,000元。
下圖方便大家有直觀的了解。
也就是說,當收入超過16,666.67元這個臨界值時,稅前扣除限額將是不變的;換句話說,1,000元就是我們的可享受稅延優惠的最高繳費水平。
解讀三:購買稅延養老到底影響多少所得稅?
為了說明清楚這一點,下面挑選了一些案例,進行測算對比:
1、購買階段所得稅影響。
所以在購買階段,大致上月度所得稅的影響在0元至450元之間,折算為年度所得稅的影響在0元至5400元之間。
2、稅延養老金保險累積演示預測。
我們分別以最高繳費水平1,000元和社平工資對應繳費水平428元,以30周歲繳納,60周歲領取,采用4.5%作為累積利率,累積30年後的累積賬戶價值。
其中,選取4.5%作為累積利率,是參考了監管規定對於投資類產品的中等演示水平要求。另外,由於具體產品並未出臺,因此此處並未考慮產品的收費情況。
3、所得稅總體凈影響預估。
根據文件規定,領取養老金收入時候,延遲到此應交個稅=7.5%*領取的養老金。
我們假設:
職工30歲購買稅延養老保險,60歲退休;
不考慮工資增長以及稅款的時間價值;
賬戶按照4.5%利率累積;
退休時以累積賬戶價值一次性領取養老金,同時對養老金收入按照7.5%(75%*10%=7.5%)一次性繳稅。
若職工月收入為7,132元(2017上海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年共可少繳稅1.54萬元,便於估算、退休時假設一次性領取養老金,則應繳稅額為2.61萬元,所得稅凈影響為+1.07萬元。
若職工月收入為20,000元(超過臨界值,按最高繳費水平計算),30年共可少繳稅9萬元,同樣假設退休時一次性領取養老金、則應繳稅額為6.09萬元,所得稅凈影響為-2.91萬元。
不過上述數據沒有考慮貨幣的時間價值,畢竟現在的1萬元和30年後的1萬元錢的購買力是不一樣的。
若在60歲時,用累計賬戶價值購買躉交即領的轉換年金,扣除個稅後可領取的養老金額估算如下(單位:人民幣元):
註:1、上表數據在60歲前以4.5%年複利預測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凈值;
2、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以中國人身保險業經驗生命表(2010-2013)養老金男表、領取期以3.5%複利做預測;
3、同時沒有考慮保險公司產品的實際收費。
解讀四:能夠匹配稅延養老試點政策的產品在哪里?怎麽購買?
目前只是發布了試點政策,具體可匹配試點政策的產品還沒有,後續將由中國銀保監會提出“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指引”、與財政部、人社部和稅務總局協商後再發布。保險公司將根據該指引開發配套產品。
所以請大家註意,目前市面上在售的養老金保險產品是不符合稅延養老金政策規定的!不可以享受個人所得稅遞延!
根據文件規定,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按月或按年領取商業養老金,領取期限原則上為終身或不少於15年。個人身故、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全殘或罹患重大疾病的,可以一次性領取商業養老金。
根據試點政策要求,未來的一年內,符合標準的保險公司根據監管指引開發稅延養老金產品,經監管部門批準後,才能上市銷售。
另外一個配套概念是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該賬戶將在中國保險信息技術管理有限公司信息平臺(簡稱“中保信平臺”)上登記,並做唯一性校驗,確保不會出現重複購買的情況。
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稅延養老保險產品、享受遞延納稅優惠時,需以中保信平臺出具的稅延養老扣除憑證為扣稅依據。具體操作流程如下圖:
解讀五:還有哪些後續相關工作?
1、中國銀保監會出臺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指引,獲準的保險公司根據指引報批產品,然後產品上市。
2、試點期間,中國銀保監會和證監會制定銀行、公募基金類產品指引,指導相關金融機構產品開發。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信息平臺與商業銀行、稅務系統對接。
3、試點結束後,個人商業養老保險賬戶投資範圍將把公募基金等產品也納入。
解讀六:稅延養老到底對大家有什麽好處?
1、國家將養老保險費從稅前工資中扣除,那麽應稅工資降低,應交個人所得稅也降低。這部分降低的稅的延遲繳納可以給大家帶來了增值的時間,也就是說以稅收延遲的時間為大家換來收益的增長。
2、國家推出稅延養老金,旨在鼓勵老百姓養成良好的儲備養老金的習慣,為未來的養老生活早做準備,以免出現“人還在、錢沒了”的情況。
不要小看這每月積累的小錢,從本文數據看出,退休時候而是一筆不小的錢。
(作者系全民雲科技總裁,曾擔任泰康養老和生命人壽總精算師)
日前,財政部網站信息顯示,財政部、國稅總局、人保部、銀保監會和證監會5部委聯合發文《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簡稱《通知》),標誌著醞釀多年的個人養老第三支柱正式啟動,這是我國個人養老體系的一個重大進展。
“首先是填補了一個空白。之前我國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是空白的,《通知》的一點是將公募基金引入養老金,這是個人和資本的共同需求,一定程度上也起到推動家庭理財轉型的作用。”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胡繼曄對第一財經表示。
第一財經了解到,《通知》不是保險業政策,保險、基金、銀行等金融機構都可參與產業;公募基金、中國結算在證監會的指導下,堅持賬戶制導向,有序開展準備工作,一年後納入公募基金,啟用中登平臺。
“發布《通知》意味著公募基金一年後等同於保險產品,可以參與個人稅延養老賬戶的一個市場主體,政策上是與保險一視同仁的。”一位老牌公募基金養老金部門人士告訴記者。
一年準備時間
《通知》明確了“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的唯一性,專用賬戶與居民身份證件綁定,類似現在的社保卡,意味著該賬戶作為個人養老第三支柱建設的載體正式落地實施。
“美國的做法是給予個人自由選擇權,稅收優惠給予了賬戶,在賬戶中可以用來投資保險,也可以投資於基金。”該老牌公募基金養老金部門人士說。
他向第一財經介紹,相對於產品,賬戶制是指建議商業養老賬戶,賬戶中繳納工資的一部分可用來免稅,即稅收基於賬戶層面展開。
“在這個賬戶中,資金是可以享受稅收遞延,至於賬戶選擇什麽產品對稅收影響不大。如果資金直接投放到產品上,產品的征稅將會非常麻煩。然而賬戶制下,不管購入產品量是多少,申贖時間早晚,只需要按照賬戶進行計算。基金就是賬戶可選的一類養老金產品,但也不排除投資於其他產品。”上述養老金部門人士進一步總結道。
同時,《通知》明確了賬戶投資範圍,試點期間先開展商業養老保險產品,試點結束後將公募基金等產品納入個人商業養老賬戶的投資範圍。
這意味著,《通知》給基金行業留下了一年的準備時間。
一位基金業協會人士向記者表示,《通知》意味著一年試點結束之後,公募基金也可以做為一個市場主體來參與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
“居民的投資理念到了轉變的時候。應該從之前的儲蓄養老向投資養老轉變過渡。長期來看,單靠銀行儲蓄很難跑贏通貨膨脹,只有權益類產品才能跑贏通貨膨脹。”胡繼曄說。
截至2017年底,公募基金受托管理各類養老金超過1.47萬億元,社保基金自2001年以來的年平均收益率達到8.37%,企業年金自2007年以來的年平均收益率達到7.57%。公募基金作為社保基金、企業年金和基本養老金的主要管理者之一,為養老金產品的保值增值做出了重要貢獻。
隨著《養老目標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的出臺,業內人士對公募基金在養老金業務上的開展有更大期待。
養老FOF是兵家必爭之地
今年3月初,證監會推出《養老目標FOF基金指引》以及近期開始接受養老目標FOF基金的產品申報,表明基金行業已經抓緊準備各項基礎工作。
“我們正在努力抓緊上報(養老金)產品,爭取作為第一批推出。”深圳一家大型公募基金公司人士稱。
近日,證監會正式披露了41只養老目標基金的上報名單。名單顯示,這41只基金分別屬於21家基金公司,業內人士表示,隨著未來越來越多的養老產品成立並投入運作,養老目標基金作為長期穩健投資產品,對降低市場波動、引領市場穩健投資風格都將起到重要作用。
“從我們目前接觸的各家FOF業務準備情況來看,大部分投資團隊都包括多位投資經理,分別具有資產配置經驗和基金投資經驗,彼此協同共同管理FOF基金。FOF基金如果是一個過渡階段,養老型FOF才是兵家必爭之地,畢竟每個團隊都希望能夠成為管理長期資金、多策略配置型的團隊。”盈米財富劉文紅分析表示。
從100多只公募FOF基金到41只目標養老基金的上報,各家基金公司對FOF業務非常重視,從產品設計和投資團隊方面積極備戰。
在劉文紅看來,從首批六只FOF的反饋來看,遇到的最大挑戰是還沒有遇到適合的投資目標,發揮不出FOF策略在長期投資領域和資產配置領域里的特長,市場反響一般。而養老基金則是非常對路的產品,類似2050這類來看目標清晰的投資需求,目標日期基金有明確的投資策略,可以發揮自己的優勢。
在目前21家基金公司上報的41只養老目標基金名單中,目標日期和目標風險基本各占一半,上報的目標日期基金的主要客戶群體對準了70後和80後,2035是比較多公司上報的產品,目標期限最晚的一只產品為2050,服務的投資人應該屬於90後。
其中,目標風險養老產品基本上以穩健型為主,相比保守型和積極型,這類產品的要求最低持有期限應該為3年。
“目標風險基金和目標日期基金在國外很成熟,也被證明是有效的養老投資工具,我們也是參照了國外的經驗,也相信能在國內發揮比較好的作用。”上述老牌公募基金養老金部門人士表示。
胡繼曄告訴記者,養老目標日期規定了收益到期時間,而且時間周期非常長;養老目標風險則更註重收益,有不同的風險收益等級。
“針對了不同特征的人群,且都是長期投資,都是適合中國養老國情的。”他說。
預期壽命的延長正在對養老金的充足性形成挑戰。
隨著老齡化程度的加深,高齡老人的照料成本也在不斷攀升,僅靠政府發放的基本養老金將越來越難以保障老年生活的質量,健全三大支柱體系已經成為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不二之選。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楊燕綏在近日舉行的第十屆清華養老產業高端論壇上表示,由於長壽所增加的日間照料開支是老年人日常生活成本的兩到三倍,這還不包括老年人醫療、康複所需的費用,養老金的充足性將關系到高齡老人能否擁有更有尊嚴的生活。
楊燕綏表示,養老金的充足性必須依賴國家、單位、個人三大支柱共同努力。我國應盡快夯實基本養老金,將第一支柱費率降到18%,為發展企業年金和個人養老金騰出空間。
從一枝獨秀到獨木難支
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由三個支柱構成:一是基本養老保險,二是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三是個人儲蓄型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
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長期以來都是基本養老保險一枝獨秀。第二支柱企業年金啟動13年,僅覆蓋了8萬多戶企業、2300多萬職工,只占到企業參加養老保險人員的6%。第三支柱在千呼萬喚中將於今年5月1日起在全國三個地區試點稅延型商業養老保險。
楊燕綏認為,進入深度老齡社會之後,我們不可能再靠增加年輕人的稅收,加大企業負擔來征收養老金。解決老年人養老金的充足性必須靠政府、企業、個人養老金三個支柱共同發力。
“從美國的數據可以看出,如果一個人能夠成功擁有這三種養老金,退休之後替代率將是他退休之前的102%。”楊燕綏說,這不是完全靠政府,還要靠職業生涯的積累以及個人的養老金理財。
政府所承擔的基本養老金替代率的下降已經是全球的趨勢。數據顯示,1952年國際勞工組織規定的養老金退休前收入替代率是45%,到上世紀60年代,歐洲國家提到60%左右,現在又普遍降到40%左右,美國則一直保持在30%左右。
全球老齡化研究所去年發布的一份名為《新興市場的自願性養老金》的報告稱,中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替代率在20多年前達到近80%,現在已經穩步下降。部分是因為個人賬戶層次在繳費時設計被賦予了一個遠低於工資增長率的收益率。關於未來的退休者,替代率不太會比50%高出多少。
基本養老金替代率難以上升與老年居家照料成本逐步攀升形成的資金缺口,迫切要求我國盡快發展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以便人們在退休之後還能保持較為良好的現金流。
去年末,針對企業年金發展的種種困境,人社部、財政部印發了新的《企業年金辦法》,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鼓勵引導符合條件的企業建立企業年金。這一辦法實施的效果還有待觀察。
4月12日, 財政部、人社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明確自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實施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這一文件的出臺意味著我國養老保險制度運行20年之後“三支柱”體系終於完成了。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在兩會期間表示,建立多層次社會保障制度,能減輕國家設立的基本社會保障制度的負擔,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有利於拉動內需和促進經濟發展模式的轉型。
與稅優健康險試點每省選取一個試點城市相比,稅延養老險試點範圍較小,上海、福建、蘇州這三個試點地區總體經濟發展水平高,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較為完善。這也從一個側面表明稅延商業險在全國推廣會面臨更大的困難。
夯實第一支柱降低養老費率
清華大學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從2012年起發布養老金發展指數,在過去四年間,養老金發展指數的進步非常小。第一支柱過大、二三支柱弱小;企業費負過高、個人賬戶做空;結構性問題導致參保人積極性不高等都是影響養老金指數增長的因素。
楊燕綏表示,我國從年輕社會進入超級老齡社會一共只有40年的時間,一代人之間中國人口結構就發生了巨變,這麽短的時間表使得我國不能再慢條斯理地進行改革,而是應“兩步並作一步走”,在建立制度的同時也要調整結構。
調結構首當其沖的就是夯實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和夯實繳費基數是夯實基礎養老金的兩大重要內容。
“雖然我國養老保險是28%的名義費率,但征繳上來的不到16%。如果我們能把繳費基數夯實,只需18%的總費率就夠了,這樣就可以把企業20%的費率降10%,企業負擔將大幅下降。”楊燕綏說。
基本養老金費率過高也是企業年金難以發展壯大的重要原因。楊燕綏認為,如果把基本養老保險費率降到10%,企業就會有更多的空間去做年金,這也將有助於縮小企業與機關事業人員養老金的差距。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司長鄧勇27日在稅務總局二季度稅收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改變了此前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沒有稅收優惠的現狀,有利於調動個人參與養老賬戶積累的積極性,為個人養老增加新的資金保障,為實現“健康中國”發揮積極促進作用。
鄧勇表示,試點政策從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繳費、投資收益、領取3個環節作了稅收優惠規定。一是個人繳費支出環節可稅前扣除,直接減輕個人當期稅負;二是積累環節投資收益暫不征稅,直接增加個人收益;三是個人領取環節,可以享受減免稅優惠。
稅務總局會同財政部等有關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不僅采納了國際通行做法,還在領取環節給予了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同時試點期間引入權威第三方平臺進行聯合監管,確保商業養老保險資金的安全性和投資的規範性。
目前此項政策正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試點,在試點地區取得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的個人,以及取得生產經營所得和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自然人合夥人、承包承租經營者,都可以享受到稅收優惠政策。
鄧勇介紹,在試點地區實行的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是由保險公司承保的一種商業養老保險,納稅人購買符合條件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的支出,可以在個人所得稅前扣除一定額度,對養老金賬戶積累階段的增值收益免稅,等個人領取時,再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這種延期繳納稅收的方式也是目前多數國家采取的稅收優惠模式。
今年3月,國務院確定5月1日起將17%和11%兩檔增值稅稅率分別下調1個百分點等三項深化增值稅改革措施,預計全年將帶來減稅超過4000億元。
為將上述減稅“大紅包”不折不扣地送到納稅人手中,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司長王道樹表示,稅務總局將三項增值稅改革任務細化為10個方面41項措施,並逐一抓好落實。
截至目前,稅務總局已會同財政部制發政策文件2份,發布納稅申報、發票管理等征管配套文件4份,使相關改革在基層落實有了操作依據。升級改造了稅務信息系統,涉及納稅人信息登記、發票管理、納稅申報、出口退稅等數十個模塊的修改、升級和聯調聯試,目前各項工作進展順利。
此外,稅務總局制定了詳細的分析方案,搭建全國統一的改革效應分析平臺,面向改革涉及的全體納稅人采取逐戶逐月分析的方法,確保多維度客觀反映改革成果。
“目前,我們出臺了《關於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幹增值稅問題的公告》《關於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關於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有關出口退(免)稅問題的公告》等征管配套文件,對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以及稅率調整相關配套規定進行明確,以幫助納稅人更好享受改革紅利。”王道樹說。
隨著對外開放特別是“一帶一路”的深入推進,為幫助企業更好防範和化解對外投資風險,此次稅務總局集中發布了39份《國別投資稅收指南》,為“走出去”納稅人提供更多的東道國稅收信息。
截至目前,稅務總局已經累計公開發布75份《稅收指南》,基本覆蓋了“一帶一路”相關國家和地區。
據介紹,《稅收指南》以投資信息為核心,已經涵蓋了境外投資目的地基本營商環境、現行稅收制度、雙邊稅收協定(協議或安排)、投資涉稅風險及稅收爭議解決等多方面內容,確保《稅收指南》針對性、指導性更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