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SE隨筆130830
怪誕行為學 (一)
阿Kan執筆
為甚麼同類電視機中,價格居中的賣得最好?你新婚蜜月旅行的地方選的是巴黎,還是沒有免費早餐的羅馬?有甚麼策略能在交友晚會上吸引更多異性?
《怪誕行為學》這本書有令人耳目一新的論點。
現在採摘數條sense和大家分享:
Sense 1〈誘餌效應〉
對於大部份物品的價值,人們心裡並沒有明確的 「內在價值Intrinsic Value」計算方法。*** 每樣物品單獨來看, 人們其實並不清楚它們的製作成本或真正價值,所以很少做不加對比的孤立選擇。
人們關注的是某種物品和其他類似物品的相對優劣,以此來估算其價值。
大家可能都曾經見到過類似經濟學人雜誌的訂閱廣告:
- 單訂電子版:每年500元
- 單訂印刷版:每年1,000元
電子版和印刷版各有好處,很多人都覺得兩者間難以取捨。
因為知道人們不喜歡費神比較,於是銷售員提供了一個不費腦筋的選擇:展銷期間超級優惠 – 印刷版加電子版套餐 每年1,000元。
人們不知道500元的單訂電子版是否優於1,000元的單訂印刷版,但可以肯定1,000元的印刷版加電子版套餐更勝1,000元的單訂印刷版, 因為電子版現在是免費的。
在這個案例中, 經濟學人的營銷策略成功地操縱了消費者越過單訂電子版的選擇,令十有八九的消費者直接跳到價錢更高的1,000元套餐。
「誘餌效應」的原理可以參考以下的圖解。
左圖只有A和B兩種選擇,每一種在不同的屬性上都優於對方。要在兩者之間選擇讓人感到為難。
這時把誘餌 -A放進來,成為右圖。
-A與A相近似但明顯差於A,兩者容易比較,讓人肯定A是比-A更好的選擇。而在 -A,A和B三者中,B較難以比較估值,這點應該是沒有改變的。但結果是把 -A加進來,即使根本沒人選擇它,它會令人們更傾向選擇A。***
其實我們平日經常會遇見很多誘餌的應用。 如惠康超市會在要推銷的特惠牌貨品旁放置一些不知名牌子但價錢較高的同類貨品,以突出特惠牌的平宜。
家電生產商要推銷產品X的話,可以推出另一款同類貨品Y,Y體積更大但價格特高,兩者並排時馬上就特顯出X十分吸引,有了比較, “精明的”消費者就更加放心選擇平靚正的X。
以此引申,如果一個背景年紀和你差不多,但外貌或口才稍勝於你的朋友,突然邀請你一齊去結識異性朋友,那你就要留心是不是被人當作誘餌了。
Sense 2〈相對論問題〉
另一個大家容易忽略但很值得思考的問題, 是人們習慣用就近現成的選擇作比較決策。***
一部計算機在中環文具店賣300元,相同的貨品在15分鐘路程外的上環賣200元,很多人都會選擇走15分鐘去上環買以節省100元。
如果你現時要在中環豐澤買一部10,000元的手提電腦, 這時朋友告訴你另一家電器鋪只賣9,900元,離此不過15分鐘路程。 在這種情況下,很多人會覺得不值得跑15分鐘去節省區區100元。
這就是「相對論問題」,兩部計算機的差價幅度高達50%,使200元計算機的相對優勢遠高於300元計算機,這讓大多數人傾向多花15分鐘節省100元。
兩部手提電腦的差價幅度低至1%,令9,900元手提電腦的相對優勢顯得很小,人們就寧可多花100元了。
其實兩者都節省100元,如果那足以抵得上15分鐘時間花費,你還是應該跑一趟上環去的。
這也可以解釋為何有人會輕易地在價值數百元的晚餐中加一道100元的湯或甜品,但同時卻很勤勞地在免費報紙中尋找美心優惠劵,從30元的快餐中節省3元。
類似的還有,人們給一輛值數十萬元的汽車加裝3萬元的真皮座椅不覺得貴,卻不願意花相同的錢為家居買一套真皮沙發, 即使一個人在家中坐沙發的時間遠比坐車上的沙發為多。
參考書
《怪誕行為學》 Predictably Irrational : The Hidden Forces that Shape Our Decisions
作者: Dan Ariely
說史130831
傑弗遜傳(31) 偉哉二賢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十五)副總統伯爾叛國案(下)
不過,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馬歇爾才是本案的真正主角。他引導陪審團作出無罪的裁決,按照《憲法》條文的規定,嚴謹地定出「叛國罪」的舉證標準。***
馬歇爾再一次與行政權力對抗,更重要的是,他敢於悖逆「主流民意」,讓司法問題回歸司法,避免案件淪為一場「政治審判」或「暴民公審」的鬧劇。這一件案的判決受到後世極高的評價,成為馬歇爾大法官除了「馬伯利訴麥迪遜案」以外,另一著名的「代表作」。
此案最有趣的地方,在於傑弗遜和馬歇爾二人立場的對調。早於就任首席大法官之前,馬歇爾就是堅定的聯邦主義者。坐鎮最高法院後,他屢次在判決中強調「國家優先」,主張作為整體意志的代表,「聯邦」應高於個別的州或個人。*** 相反,傑弗遜作為擁護共和的自由主義者,向來最重視的就是每一個人「與生俱來的權利」,這一點在他所撰寫的《獨立宣言》中已作出清晰的表達。政府只是「必要之惡」,「聯邦」也只是州的聯合,而非「個人」的自由結合。
他在維珍尼亞主政時,已定下了《維珍尼亞宗教自由法》;建國立憲後,為了防止「聯邦」變成吞噬一切的「尼維坦」,傑弗遜積極推動首十條「憲法修正案」—-《權利法案》的通過。為了防止聯邦,尤其是行政部門的權力過大,傑弗遜行使總統職權時都表現得非常克制。
不過在這宗案件中,二人明顯是交換了立場。傑弗遜在公在私,為了要將伯爾置諸死地,在缺乏明顯證據下一意孤行,令一宗普通的訴訟變成政治迫害,把他一向最為珍視的「基本人權」置諸腦後。相反,馬歇爾大法官對這位幾乎已被所有人認定是「叛國賊」的伯爾,卻警醒地作出了必要的保護,在強大的輿論和行政壓力面前,捍衛了《憲法》賦予伯爾的基本權利。他透過對這一宗案件的判決,為「叛國」這項最嚴重的「憲制性罪行」,定下了嚴格的舉證標準,防止這種指控成為排除異己,迫害政敵的手段。
時至今日,主流的法律學者和歷史學者都認為,從既有的種種跡象看來,儘管伯爾的行動很可疑,但由於傑弗遜政府始終拿不出伯爾實際參與「叛國行動」的具體證據,因此,他不應該被定罪,馬歇爾的判決是正確的。傑弗遜這次脅舉國之大權、天下之公論,再一次向馬歇爾挑戰,卻又再一次敗下陣來。
不過,傑弗遜作為本故事的主角,這裏還是要給他寫幾句好話。事實上,傑弗遜這次雖然一意孤行,為了要將伯爾入罪,顯然濫用了他一向都刻意避免使用的巨大權力,然而他終究還是「有所為有所不為」。須知若傑弗遜真的是不顧一切,早已掌握伯爾動向的他,完全可以等待伯爾真的「有所動作」,向墨西哥和路易斯安那進兵,才採取逮捕行動。其時「捉姦在牀、捉賊拿贜」,不愁不能將伯爾治罪。
傑弗遜結果沒有這樣做,有兩個可能。其一是伯爾從來沒有打算真的「叛國」,所以他根本就不會「有所動作」。傑弗遜知道自己永遠不可能捉到伯爾的確鑿把柄,故此只能就這樣把他揪上法庭。
不過,相比之下,大概更多人會認為第二個可能更合情理。這就是傑弗遜怕伯爾一旦將計劃付諸行動,在美西邊境引起軍事衝突,局勢也許會脫離控制,一發不可收拾。事實上,當時的國際形勢極為複雜。自從拿崙當政以來,雖然英法之間幾乎一直處於戰爭狀態,但對包括美國在內的中立國尚算「客氣」。然而,隨著兩大霸權對抗的持續升級,不肯歸邊的中立國,也開始被認為是「資敵者」而受到敵視。傑弗遜實在不願在此刻與西班牙發生任何衝突,而讓英法有機會將歐戰的炮火燒到美洲。為了懲戒叛徒伯爾,而讓美國百姓飽受兵燹之災,非「仁君」傑弗遜之所願。
況且,傑弗遜應該會認為,自己已動用了「傾國之力」去搜查伯爾的罪證。即使伯爾還沒有真的動手,也挺有信心可以將他入罪,只是想不到馬歇爾又一次當了「攔路虎」而已。
馬歇爾大法官以其過人的智慧和勇氣,再一次捍衛了司法的尊嚴。他自從四十五歲時出任了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一直到他去世,執掌最高法院達三十五年之久。在此期間,總統寶座一直都是民主共和黨人的囊中之物,然而馬歇爾秉承公義,多次作出悖逆行政當局的裁決,確立了最高法院的獨立地位。
不過,最高法院之所以能夠得到與總統和議會鼎足而三的權力和地位,並不單單是馬歇爾和其他大法官的功勞,而是有賴掌握執行權力的行政部門予以「配合」。傑弗遜雖然不只一次被他的好外甥弄至灰頭土臉,但他每次都遵守遊戲規則,沒有「輸打贏要」。即使對馬歇爾的判決不滿,也只會尋求在憲制層面推翻判決,就算失敗,他也會接受。 「維珍尼亞王朝」兩位「後繼之君」麥迪遜James Madison和門羅James Monroe,甚至之後再繼任第五任總統的小阿當斯John Quincy Adams,都繼承了傑弗遜開創的這種「恢宏大度」的傳統,嚴守後世稱之為「三權分立」的原則。***
這種將「尊重法院判決」形容為是行政部門「恢宏大度」的說法,也許遠離了我們的常識範圍—-「不這樣,又可以怎樣?」第七任總統傑克遜Andrew Jackson作出了示範,作為一個步卒出身的「流氓天子」,傑克遜作風專橫,他有名句曰:「馬歇爾的判決,就由他自己去執行吧!」 傑克遜的霸道令南方人都謔稱他為「傑克遜王King Jackson」。
建國之初,一切傳統都有待「創造」。馬歇爾的大膽判決,傑弗遜的尊重執行,這種做法經歷後來三任總統的跟從,成為了「傳統」。「傳統」建立後,傑克遜的肆意妄為被視為「偶然」。我們可以想像,若馬歇爾最初幾次判決時,遇到的不是如傑弗遜一般的大度君子,而是如傑克遜一般的專斷霸王,大概最高法院就不會是我們看到的這個樣子了,甚至整個「美國」都會面目全非。
我們在讚頌馬歇爾確立最高法院超然地位之時,不應該忘記也有傑弗遜的一分功勞。他選擇了尊重制度,遵守規則,縱然對馬歇爾把持最高法院感到不滿,他也只能不斷伺機委任民主共和黨籍的大法官進入最高法院,以「稀釋」馬歇爾的影響力。這種方法被傑弗遜的幾任後繼者所沿用,馬歇爾大法官離任前(也就是臨終前),整個最高法院除了他本人外,所有其他大法官都是由「維珍尼亞王朝」的總統委任的。不過,馬歇爾思慮周密、論理嚴謹、sense澎湃,更重要的是口才異常了得,其他(強調「以理服人」的)大法官顯然都不是他的對手。直到他逝世前的一天,最高法院一直都是「馬歇爾式聯邦主義」的地盤,儘管聯邦黨在行政和立法部門,其實早已銷聲匿跡了。
回說無罪獲釋的伯爾。他雖然重獲自由,並在法庭上成了剎那的英雄,但美國之大,彷彿已沒有他的容身之所。他不能再回老家紐約和新澤西,這倒不是因為他害怕被控謀殺。紐約根本沒有找到足夠提出起訴的證據;至於新澤西,雖然經當地大陪審團的確認向伯爾提訴,但後來也被新澤西最高法院撤銷了。然而,當地的人還是懷念著漢密爾頓,民眾不能原諒殺死他的兇手。眾怒難犯,北方不能回,南方又是傑弗遜的地盤,至於西部,尤其是包括俄亥俄在內的「老西北」,幾乎都是他的債主。伯爾在美國已經無法立足,唯有「流亡」海外。他出走歐陸,嘗試尋找機會,但徒勞無功。(他就是在這時遇見大哲學家邊沁,參見第十一集。)伯爾在歐洲浪蕩了幾年,直到1812年英美戰爭爆發,美國人都關心戰事,沒有人再有空留意伯爾,他才敢低調地潛回紐約居住,直至去世。
伯爾的好兄弟戴頓,同樣也受到「叛國」的指控。伯爾被判無罪,他當然也被釋放。不過,這件事對他的政治前途已造成了巨大的影響,他不可能再在全國政治舞台上亮相了。而且,如同伯爾一樣,他在俄亥俄受到敵視,所以也只能全盤撤資了。終其一生,他從來沒有踏足過那個以他姓氏命名的「戴頓市」。幸好,戴頓在故鄉新澤西的名聲還不壞,他於是返回老家,此後一直在州議會任職,安度餘生。今日該州還有些中小學和街道以戴頓為名。
韋堅信雖然因「管治失當」和「濫權」,被撤去了路易斯安那都督的肥缺,但畢竟還算是「規行矩步」,因此直至1812年英美戰爭爆發,仍一直保留著「美國陸軍高級軍官」的銜頭。戰後,因其「熟悉西班牙情況」,被派任駐墨西哥公使近十年,直至去世。至於俄亥俄富商布倫那哈錫,雖然曾發表「鼓吹分裂」的言論,但基於「言論自由」原則,倒也沒有什麼大不了。反而是他為這個「驚人計劃」在伯爾身上投放的「驚人資金」,就真的是化為烏有了。
正如上面所提到,傑弗遜對伯爾籌劃的「叛國行動」雖然已掌握了大量的資訊,但仍是表現得小心奕奕,極力避免伯爾「真的」搞出什麼事來。傑弗遜的小心不無道理,因為自從《亞眠條約》所締造的短暫和平結束後,英法之間的戰爭比之前更加激烈,歐洲以至整個世界的局勢,都因此而變得不明朗。
美國自立國以來,一直秉持著「自由中立」原則。華盛頓在其由漢密爾頓起草的「告別演說」中,道出了其中的精粹:「我們必須盡可能減少與別國結成政治同盟,並盡可能保持航海和貿易的自由。」*** 簡而言之,「自由中立」就是經濟自由,政治中立—-你們之間的紛爭我不理,我只是做我的生意!這個原則甚至成為聯邦共和兩黨的「共識」,分別只是「中立」之餘,向英國抑或法國「稍為傾側」而已。
自從青年時代開始,傑弗遜已是重農主義者。不過,在十八世紀末開始,資本主義來勢洶洶,已是不可逆轉的世界潮流。傑弗遜作為一個睿智的政治家,雖然還是以建立「農業國度」為理想,但也明白工商業對新生美國同樣不可或缺。他為了捍衛美國商人的利益,不惜被攻擊為背棄「小政府理念」,也要出兵地中海,可見他是「重農而不輕商」。
英法戰爭期間,美國藉著「自由中立」的便利,大發戰爭財。然而,就在伯爾案於國內搞得沸沸揚揚的同時,發生了一件大事,以至傑弗遜竟然決定要實行「禁運政策」,禁止所有美國商人與外國貿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讓傑弗遜竟然要實施禁運,自斷財路呢?這樣的政策必然損害國民的利益,國會何以竟然也會通過呢?國內對此政策又有何反應呢?欲知箇中前因後果,請看下回看分解!
氣候的文明史
掌門開講
《氣候的文明史:從冰川時代到全球變暖Kulturgeschichte des Klimas》 (2010)
Wolfgong Behringer
〈楔子〉杜牧詩「一騎紅塵妃子笑,無人知是荔枝來。」
明清之際,文學評論交相指責他一派胡言,因為荔枝只產於嶺南,任憑馬快,也沒可能運至長安而得保新鮮可口。現代地質証據卻為杜牧翻案,四川在唐代出產荔枝。
究其因由,唐宋時期氣候溫暖,平均氣溫比明清高2度C,氣候史上稱為「唐宋暖期」,以別於「明清冷期」。這2度之差,卻大到足以影響植物相的分佈。***
地球形成之初極熱,它的第一次 “冷卻”定義為表面溫度低於100度C,水凝液態,形成海洋,但那是一個沸騰的海洋。這星球是如何進一步冷卻的呢?
〈日暮天寒〉氣候變冷的機制
地球獲得的熱能全部來自太陽, 捕獲熱能總量等於總接受量減去反射量,*** 因此地表溫度受下列因素制約:
1太陽的核聚變狀況。黑子活動頻繁則熱,反之則冷。
2大氣成份。大氣含 0.03%「溫室氣體」二氧化碳CO2,能留住熱量。火山活動和植物光合作用會釋出CO2,CO2濃度上升則變熱。
3板塊構造。板塊漂移造成洋流改易,擠壓造成山脉,改變風向和降雨模式。
影響最嚴厲的是大陸塊移向兩極之時,*** 擠走海水,地面凝結冰雪。 陽光在新積雪上反射率高達95%,而在海面上只有10%!
「反射效應」形成正反饋,即“愈窮愈見鬼”,這是冰河時期形成和自我強化的主力機制。****
4超大型火山爆發。灰燼顆粒和含硫氣體殺上“平流層”,被罡風吹掃, 遮天蔽日, 陽光被過濾掉, 做成地面嚴寒, 稱為「火山冬天」。***
5大型殞石撞擊地表,威力等同超大型火山爆發。
〈氣候史的意義〉
季節是周期性的,但氣候不是。*** 地球上的冷期和暖期交相替代,但是長短極之參差,欠缺節奏,切換的因由也不明確。***
就如以前學界將疫疾視為歷史的干擾因素,而現在則視為結構因素一樣;氣候現在也被視為歷史的結構因素。**** 文明的興衰,王朝的嬗遞,種族的遷徙…… 都與氣候波動相關聯。
我們現正處身開始於200萬年前的某個「大冰河時期」之中,第五個冰期「新仙女木冰期」結束後,10,000年前起步的回暖期。 此點在所確知,是為「漫長的夏天」學說。*** 農牧生活方式和人類文明是在 “夏天”孕育出來的。
“漫長的夏天” 間中也有 “冷期” ,造成大型農業社會的衰敗和亂世。冷期之後重拾暖勢,人口迅速增加,GDP成長,則造成偉大王朝興起和盛世的再臨。
自有文明史以來,遠至兩河和埃及的治亂興衰;“近” 至古羅馬和漢朝兩大盛世同期出現;蠻族入侵滅掉西羅馬,永嘉亂起覆亡西晉,東西方的 “黑暗時代” 亦時間上相當;及其復甦,在彼為 墨洛溫,在此為 隋唐王朝之大一統,都與氣候變化若合符節。***
於此可見 “氣候是歷史結構因素” 的意義。
氣候史略說一二:
〈冰川驕子〉人類發跡史
誕生於東非大裂谷的人類, 約於700萬年前與黑猩猩分離. 「南方古猿」生活在開闊的草原上面, 以檢拾腐屍為食. 他們不是捕獵者, 捕獵靠的是嗅覺和聽覺. 他們是檢拾者, 檢拾靠的是 “視野”, 那是直立和視覺的結合.***
檢拾者還需要有在炎熱天氣中長途跋涉奔跑的能力, 演化出體毛脫落和以汗腺排熱的獨門武功,*** 體質與猿類愈加異殊.
200萬年前冰河來臨,人屬Homo出現, 首先是 「能人Homo Habilis」種. 能人腦容量急增, 使用粗糙的石器, 建立最早的石器 “文化” 奧陶溫文化Oldowan culture。
很快地180萬年前出現「直立人Homo Erectus」, 腦容量達到現代人類的七成, 顧名思義, 體態步姿非常之端直. 他們100萬年前踏出非洲,*** 費時二萬年抵達東亞. 他們建立了以精細的“手斧” 為特色的 “阿舍利文化Acheulean culture” 。
直立人踏遍歐亞的條件正是「冰河時期」做成的海平面大幅下降, 動力因則是追獵大體型的冰河野獸. 他們成為雜食者和捕獵者, 兩 “者” 都需要抽象思考能力和機動性. 集體狩獵遷徙成為基本生活模式.***
10萬年前, 現代「智人Homo Sapiens」誕生於東非老家, 他們再出非洲,*** 徙居西歐至東亞廣闊地域.
75,000年前蘇門答臘島多巴Toba超級火山爆發做成持續多年的“火山冬天”, 全球平均氣溫極嚴厲地下降5度C , 智人藉著這個生態區位廓清的契機擴散和制霸全球. 他們在硬件上發明了投擲武器和縫紉 “骨針” 以捕獵和禦寒****; 在軟件上是語言高度複雜化,發明了 “薩滿宗教” 和藝術以黏合社會.*****
他們脫穎而出, 成為冰川驕子, 靠的是有腦和合群.
〈天地洪荒〉冰期結束的標記
舊約「摩西五書」乃是 閃米特民族 希伯萊人(ie猶太人) 的聖書, 書中記載遠古之事:上帝震怒,以大洪水淹沒世界, 獨遣 挪亞 以高資本投資和高科技製作的方舟,凌波逃生……
聖經記載的大洪水不單止確有其事,更証實是人類親身經歷過的最大規模水災。
在冰期內,大量水份凝鎖於兩極,海平面低跌導致 博斯普魯斯海峽(註:伊斯坦堡扼守其旁。) 升起一度陸橋,隔斷裡外。
其時黑海是個大淡水湖, 尋且湖面遠低於 馬爾馬拉海 (註:那片狹長形的海域,南端是 達達尼爾海峽,北端是 博斯普魯斯海峽。) 海面。沿著大湖佈滿了初民的定居點。
元前8,400年某天,陸橋崩塌,*** 晴天霹靂,聲震百里。 海水以數百倍 尼加拉瓜大瀑布的流量灌注進黑海,費時數月才將兩邊水面拉平。
期間岸邊水位以目測感知的速度浸漫陸地,極短時間內淹沒所有定居點,人們只能隻身逃上高山保命。哀鴻盈野,遍地餓莩,可以想象。 這慘痛記憶如斯深重,竟以史詩神話銘記下來,流傳了六千年……
有一點較為有趣,自從人類有所知見,黑海海水都是南下流入 馬爾馬拉海的,之前學界不察,以為陸橋崩塌之時,洪水也是從黑海灌出的,近若干年才知道弄錯了。 其實道理很簡單,極地冰融,速度平緩,水份到達 “黑湖” 要流經很長路程,相當部分會被大地吸收而丟失。*** 但流入海洋則近在咫尺,無從丟失,所以,海面是遠高於湖面的。
〈小冰期〉
十三至十九世紀期間,全球冷凍,氣候史上稱為「小冰期」。***
「小冰期」一詞由美國冰川學家 F. Matthes於1930年代所創。他在研究北美洲現存冰川的過程中,赫然發覺大多數並非形成於“大冰河時期”,而是快速生成於這段相對地較短的時期。
1955年瑞典經濟史家Gustaf Utterstrom採納了這個術語和觀念, 用來解釋十六至十七世紀斯堪的納維亞半島出現的經濟和人口萎縮現象. 他批判法國「年鑒學派」 布羅代爾Fernand Braudel的社會因素主導論調, 提出氣候因素主導論調.***
此舉激怒了布氏高足 勒華拉杜里 E. Le Roy Ladurie (註: “蒙大猶” 作者.), 動手為文反駁其理論. 不料當他深入研究對手論文的時候, 竟發覺「氣候論」的武功心法非常符合「年鑒派」的結構歷史哲學觀! 他轉為運用對手的方法論, 以葡萄產量數據為題材, 寫成了一部氣候史的經典名著.*** 那部史書遂使「小冰期」此一術語廣為人知.
造成小冰期的原因仍未確定. 太陽活動衰減通常被認為是元凶,*** 中日韓三國的官方觀測紀錄顯示十七世紀末太陽黑子減少.
晚近學界對格陵蘭和南極冰芯的分析研究則確定1452年Kuwae超級火山爆發, 做成南半球極度寒冷. 1580至1620二十年間南半球有五次大型火山爆發, 有可能強化 “愈窮愈見鬼” 機制.
小冰期對歐洲造成重大打擊。 北歐首當其衝, 冰川增生,至於吞噬村莊!*** 植物生長周期變短,人民逃荒,居點廢棄。 英國最新研究確認,中世期暖期建立而在小冰期廢棄的村莊多達4,000條。
酷寒壓力做成人口萎縮,以至有地無人耕種,只好轉作放牧。 在建封制度下,經濟蕭條又進一步造成嚴苛剝削和掠奪戰爭***; 生活條件惡劣又造成疫疾盛行。最終引發了極度慘烈的「三十年戰爭」(1618-1648)。***
〈小冰期的文化後果〉案例兩則
(甲) 生存適應案例—– 格陵蘭的最後乾屍
格陵蘭由挪威貴族 紅髮Erick the Red於985年率領一支25條船組成的隊伍佔領殖民。(註:據說他為了騙同鄉們起行而為這塊不毛之地取名greenland。) 他建立了兩個定居點,展開農牧生活。 後人繁衍,重心南定居點最近考古發掘出450個農場,遠比文獻記載為多。 十二世紀全盛時期,格陵蘭人曾斥重金向羅馬教廷「聘」來一位主教,建立座堂,足見 “文物之盛” 。
進入小冰期,西定居點率先破敗,人口清空。1350年一位挪威神甫前位探訪,只見牲畜四處游蕩,居民不見踪影,甚至沒有發現他們的屍體。
南定居點再撐了好一段時間,1410年挪威本土收到的最後一條訊息,提及燒死了一名女巫……
格陵蘭雖苦寒難居,但從更北遷來的 因紐特人Inuit (學界對愛斯基摩人的新稱謂,舊名被指含有侮辱性質。) 卻能從容生存。因為他們採行漁獵生活方式,***以海豹皮毛油脂為生活資源,以漁獲獸肉為食。
挪威 維京人Vikins舊民則不然,他們堅持農牧生活方式,**** 穿著毛衣,以穀物牲畜為食。 “垃圾場考古” 証實他們甚少食用魚類和野生動物。
由於宗教和意識形態因素,他們施行 “種族隔離政策” ,拒絕與 “生番” 貿易,更遑論文化學習和通婚了。 他們的滅絕不只由於單純的環境因素,而是由於文化調適不良。***** 最後一家維京人的乾屍身上穿的仍是毛織品……
(乙) 社會反應案例—- 「替罪羊」獵殺女巫
生計艱難自然社會動蕩,歐洲傳統上由猶太人擔當“替罪羊” 以舒民忿。
作為一種社會建構,古已有之的 “巫術” 在十四世紀被定性為 “罪行” ,其發展與小冰期平行演化。*** 1,600年前後數十年是氣候最惡劣時期,也是獵殺女巫最為猖獗的時期,高潮過後,運動迅速平息。
學界估計遇難者總數約50,000人,主要為低下階層年老無依的女性。地理範圍相當廣泛,涵蓋整個西歐,而以宗教紛爭激烈的德法英三國最為嚴酷。信仰較為穩固的地域如意大利和西班牙反而沒有想象中那麼猛烈。***
不讀史不明白人類行為的動機,“獵殺女巫運動” 中有兩種現象值得深思。
首先,傳統上將迫害歸因於教廷宗教裁判所 “自上而下” 的推力,其實熱情和動力主要來自民間普羅階層!***** 最受壓迫的人們有機會壓迫別人時最為起勁!反而教廷和國家上層每每有反對和擔憂的呼聲。
其次,新教以 “抗議教派” 的名義揭竿而起,反對舊教教廷的壓迫。你認為他們對女巫會否網開一面?實情是新教三大支: 信義宗(ie路德宗)、歸正宗(喀爾文宗) 和玆文理宗的宗主全都表態支持迫害女巫……
道理正如基督教初生於低下階層,歷朝飽受壓迫, 及至 提奥多西大帝拔為國教,攫取權柄,不旋踵即對異教全面鎮壓……
SENSE隨筆130902
甚麼是高爾夫球運動:《哲學探索》中篇
執筆人:蟬
〈楔子〉
《正義:一場思辨之旅》的作者M. Sandel在作客TED的演講《The lost art of democratic debate》中,探討美國傷殘高爾夫球手Casey Martin起訴專業高爾夫球協會PGA的著名案件。案件中Martin控訴PGA不准他在球場上使用高爾夫球車代步,是未能為傷殘人士提供適當設備。此案一直上訴至聯邦最高法院。
這案件的爭論焦點在於:“從洞到洞步行”是否「高爾夫球運動」的一部分?
PGA的抗辯理據為:那確是「高爾夫球運動」的一部分,所以不能提供車子給任何球手代步,以增加其優勢,就算傷殘球手也無例外。
於是控辯雙方圍繞著“甚麼是「高爾夫球運動」?”進行激戰。
後來戰火又蔓燃至“甚麼是「運動」?”
最後…..PGA勝訴,打高爾夫球必須用自己對腳從一個洞步行到另一個洞,不准偷懶!
〈掌門打尖〉西方傳統語言哲學
古典希臘哲學對「語言觀念」的想法總又跳不出 “兩師徒,對著幹”— 柏拉圖和亞理士多德的框框。
柏拉圖主張「理型論」,認為語言觀念是實存之物,其「原型」存身於“天上神間”。舉例:天上先存在著一張“原型椅子”,人類尚有理性,先天上識得椅子真身,於是摹擬之製作A貨,便是人間的椅子。如此,「椅子」作為理性可以辨識的「觀念」,其實是先天存有的。
中世紀「經院哲學」的主流是新栢拉圖主義,根據理型論,認定「共相」(註)即是事物,且先於個殊之事物(ie即「殊相」)。稱為「唯實論」***。
其反對陣營則根據亞理士多德之「概念主義」,主張共相只是「名目」(ie概念思想),個物(ie實體)先於共相,且為唯一真正存在之事物。因此稱為「唯名論」***。
二派針對 “共相是否實存”爭論得十分激烈,成為中世紀的學術特色。
(註)共相:從同類事物中抽取共有性質,在思維中合成「觀念」(ie概念,concept )。
舉例:思維從眾多實物蘋果中,抽出心形、紅色、可吃、樹上生………等等性質,合成一思想中的「蘋果」,此即共相。問題是此一「共相蘋果」,究竟有否存在?
殊相:相對於共相,個別之蘋果即為殊相,它肯定是實存的。
兩派雖對「 觀念」是否實存有所分歧,但對「觀念」的內涵卻無大異議。於是整個西方傳統哲學都相信 “內涵intention” 清晰明確的「觀念」起碼存在於人類意識頭腦之中,合理地可以用嚴謹的語言描述出來。**** 只要描述足夠清楚,按圖索驥,該觀念的 “外延extention” (即範圍)也可以清楚界定。***
舉例:只要求得 “人”的終極定義為 “有著二十三對染色體的生物。” 一天光晒,就連 “SoChun是不是人?” 那樣深奧的問題也可以迎刅而解。
這種「語言觀念」的想法十分銳利,引領著西方朝向「分析性」和「實徵性」思維邁進,成就驚人。 這想法最後以維根斯坦的「邏輯原子論」表達出來,簡直止於至善。維氏於是自大到以為已經“殺死了哲學”…..
維氏不愧為百年難見的奇才, 推翻他的理論的人只有他自己!
他的後期哲學稱為「語言分析哲學」, 其原創性動力來自對前期哲學的反動. 他成為哲學史上極罕有的創立兩派武功的大宗師.
〈家族相似〉維根斯坦的著名「日常語言理論」
縱使哲學家承認語言的多樣性和複雜性,但仍時常企圖為某些重要的特定「語言觀念」(或語詞)下一個完整的定義,*** 例如上述案件中「運動」一詞,就像數學家們經常做的那樣。
可惜只要立心追求嚴格定義,無論怎樣下都會問題叢生,怎樣下都會給人找到反例証。
維根斯坦以「語言—遊戲理論」突顯語言的多樣性,並且認為明確定義語言是不適當的。 語言現象中沒有一個能使我們用相同的詞語來概括的共同特徵,語言現象是以不同的方式聯繫在一起的。*****
維氏以「遊戲」作為例子去說明這個現象。若要為遊戲如球類、棋類、舞蹈和捉迷藏找一個共同的特徵,細想一下便知道不可能。“遊戲”這個 “集collection”並不是以共同特徵為基礎而建立的,*** 而是一個重疊交錯的相似性網絡,有時是整體相似,有時只是細節相似。****
設想一個非常龎大的家族, 血緣較近的成員們(如父子兄弟) 擁有較多的共同特徵, 血緣較疏者共同特徵較少. 只要家族足夠大, 終於可以找到兩個並無共同特徵的成員. 這樣, 不論你用甚麼 “共同特徵組合” 為這家族下定義, 必定會被找出反例証counter-example.*****
這種語言的特性維氏稱為「家族相似性」。
他反對單單透過以思辨去認識語言性質的傳統取徑,轉而提倡應透過觀察 “日常語言活動”,**** 去把握語言和事物之間的類似性關係。
「家族相似性」批判自古以來對語言進行邏輯分析的形式化傾向,矛頭直指維氏自己的前作《邏輯哲學論》。
所謂句子和語言並不組成一個像想像中的形式上的整體,而是一個或鬆或緊地聯結在一起的 “結構上” 的家族。***
參考
《維根斯坦與哲學研究》
1. 《Routledge Philosophy Guidebook to Wittgenstein and the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1997, Marie McGinn
2. 《維特根斯坦》,趙敦華,1988年
說史130903
傑弗遜傳(32) 英美海上糾紛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十六)
英美海上糾紛與「切薩皮克號事件」The US-UK Dispute and the Chesapeake Affair
前文再續,書接上一回。上回講到,前副總統 伯爾在路易斯安那和德薩斯頻繁活動,意有所為。不過,傑弗遜在他動手之前,已經先發制人,指示手下以「叛國罪」將伯爾逮捕。法庭上,傑弗遜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欲將多年公仇私怨了於一朝,卻正是因為伯爾「還沒有動手」,兼且「證人不足」,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馬歇爾最後指引陪審團判伯爾無罪。
上回說過,傑弗遜之所以不等伯爾有所行動才來個「甕中捉鱉」,是顧慮到當時國際形勢複雜,不欲多生事端,以免局面難以收拾,將美國捲入歐戰的旋渦。然而,隨者拿破崙戰爭的升溫,美國想要獨善其身,繼續搵銀,也不是一件易事。1807年,英國和美國的矛盾因「切薩皮克號事件Chesapeake Affair」被擺上了枱面,傑弗遜權衡輕重後,終於決定向英國「採取行動」。
要了解事情的始末,又得從幾年前說起了。我們說故事是以「事件」為中心的,但地球並不會因任何一件大事而停止運轉,同一時間其實還會發生很多事。正正就在路易斯安那購地案、探險軍團遠征西部、伯爾籌劃他「驚天大計」的幾乎同一時間,歐洲以至整個世界發生了很多事。 美國從這波譎雲詭的變局中,可謂「獲益良多」。
在路易斯安那購地案的故事中,我們說到,拿破崙最初對賣地還很猶豫,這是因為他剛與宿敵英國簽訂了《亞眠和約Treaty of Amiens》,一心以為可以將歐洲的問題暫時擱在一邊,騰出空檔來經營美洲。豈料英國見拿破崙在海地遭到重挫,竟公然背約,拿破崙知道與英國一戰在所不免,乃狠下心來,將整個路易斯安那「賣斷」給美國,然後全心全意應付歐洲戰線。於是,自1793年開始的「拿破崙戰爭」,經過1802至1803這短暫的和平後,又重新展開了。(參見第十集)
拿破崙對英國實行著名的「大陸封鎖政策」,禁止他控制下的歐陸國家與英國通商。海上霸主英國,則在大洋之上攔截法國及其盟邦的船隻,實行「反封鎖」。由於這兩個大國的殖民地幾乎遍布全球,一時間,整個世界彷彿分成了兩大陣營— 除了遠離戰場的遙遠東方,還有少數的「中立國」。美國就是一個「中立國」。
「中立」是美國自建國以來在外交上的最基本國策, 其淵源甚至可以上溯至獨立戰爭之前。 潘恩Thomas Paine在他最著名的作品《常識Common Sense》中,已多次提到「避開一切與外國政治聯盟」的必要。漢密爾頓為華盛頓草擬的「告別演說」中,指出美國在外交層面上,應以「盡量擴大與外國的貿易關係」和「盡量減少與外國的政治聯繫」作為最重要的規範。「中立貿易主義」由此被正式確立為「國策」。***
傑弗遜在其第一次就職演說中,說得更加簡單明暸:「我們要與所有國家和平地通商,保持真摯的友誼,但絕不與她們之中的任何一個結盟!」新生的美國民寡力弱,而且遠離爭端的中心—-歐洲,「中立貿易主義」誠為理性務實的選擇。
在歐戰的炮聲此起彼落之際,美國以其中立國的身分大發「戰爭財」。1791年,當拿破崙還未在歐洲嶄露頭角之時,美國的進出口總值只有四千八百萬美元。到了1801,傑弗遜初登大位,而拿破崙則開始在歐陸叱吒風雲時,美國的進出口額己超過了二億美元,短短十年之內上升了幾倍。 由於歐洲局勢稍緩,1802-1803年美國的進出口量也出現放緩,但到了1807年,又重新上升至接近二億五千萬美元的歷史高位,折合超過今天的十萬億美元。商業在美國經濟中所佔的比重不斷增加。
在各種貿易中讓美國獲利至鉅的是「轉口貿易」。在封鎖和反封鎖的對抗中,英法及其盟友都不能與其敵對的陣營通商。然而,只要貨物先在中立國,例如美國的港口落地,付足關稅後,就變成了「美國的產品」,可以暢通無礙地運銷全球各地。其中西印度群島成了美國除歐洲外最重要的貿易夥伴,因為那裏分為法屬、荷屬和英屬等幾部分,本身就充滿「內部矛盾」,美國與這些島嶼近在咫尺,自然成了當地各區與其歐洲「敵對國」之間的重要貿易橋樑。更有甚者,雖然為數不多,但當時竟然還出現了貨物從歐洲先到美國,再轉往亞洲的航路。
在1805年至1807年,也就是後來《禁運法案》實施的前三年內,美國有近60%的出口以歐洲為目的地,35%出口以西印度群島為目的地,而出口到亞洲和非洲則只有不足5%。美國幾乎所有航運資源和「運力」,都被抽吸到西印度群島和歐洲之間的轉口貿易中,由此可見在此期間這條航線是多麼的「好搵」!
在戰爭初期,本來就沒有「制海權」的法國,當然不能對美國等中立國,借戰爭而從中漁利的行為作出麼大反應;至於海上霸主英國,最初也低估了這類「套利交易」的力量。不過隨著戰爭白熱化,英國對這種破壞她全盤作戰計劃的「走私行為」,越見重視。
自1793年初到1808年底,英國前後共發佈了三十一項直接影響美國「生意」的法案及樞密令(英皇的行政命令),對美國「自由貿易」的干預日漸增加。1805年的樞密令中,英國特別強調「貨運必須考慮其『最終意圖』。即使貨物曾在第三國落地並完成必要的手續,但若其貨運的真正目的明顯違反英國的政策和利益,則船隻及貨物均會被依法捕獲和沒收。」英國的態度轉趨強硬,但敢於「冒險」的美國商船,仍在大西洋上絡繹不絕。
為了落實英皇的御令,徹底阻止美國跟法國及其殖民地進行交易,英國派艦隊將美國最大的港口紐約封鎖。*** 所有出港的船隻都會被英艦攔截搜查,若被發現船上載有運往法國的貨物,就會被押解到加拿大的 哈利法斯港Halifax,接受英國海事法庭的審判,然後幾乎無一倖免地被判罪成,貨物充公之餘還要繳納鉅額罰款才能「贖身」。
生意受損固然令人憤怒,不過讓英美關係真正決裂的,卻是英國皇家海軍的「強制徵兵」行動。「強制徵兵令」始於1664年,皇家海軍在戰時,有權隨時隨地強制任何合資格的英國人即時入伍。這條法令雖然歷史悠久,但在拿破崙戰爭爆發前,很少被引用。
英國海軍的輝煌始於伊莉莎伯一世之時,其時出身海盜的 德雷克爵士與水兵們上下一心,「豈曰無衣,與子同袍」,全軍同仇敵愾,親若兄弟。只是到了十八世紀,皇家海軍已是今非昔比,貴族習氣佔據了管理層的心胸。水兵的待遇很差,薪水低下,管理嚴苛得比監獄尤有過之。「好男不當(水)兵」是當時社會的共識,只要還有一口飯吃,幾乎沒有人會自願入伍。在歐陸拿破崙「橫空出世」,英國為了應付連場的大戰,開始四出到碼頭和商船上強徵水手服役。本來已是強制服役,加上待遇差劣,令這些無辜「被服役」的水手苦不堪言.逃走避役的事件時有發生。
事實上,令英國水兵大量出逃的,除了推力,還有拉力。新生的美國朝氣勃勃,其中航運和商業得力於拿破崙戰爭,更是蒸蒸日上。行業高速發展,人手需求也不斷增加。況且,美國作一個本來就是由移民組成的新國家,對來自外地的人幾乎是來者不拒,熟練的水手在美國各港口可謂不愁出路。更重要的是,對比起皇家海軍的貴族軍官,美國的商船主顯得平易近人,待遇和工作環境也相對要好得多。而且,英國水手到美國碼頭和商船工作還有一項優勢,就是大家同文同種,不必擔心溝通問題。有以上這麼多的誘因,英國公私船隻的水手,逃走到美國船隻上工作,自然是蔚然成風了。
根據美國財政部長 加勒廷Abraham Gallatin在1807年的估算,十年內平均每年有二千五百名英國水手,逃到懸掛星條旗的船上工作。其中有不少甚至在工作了一定年期之後,歸化成為美國公民。
英國政府認為,只要是在大英帝國及其屬土出生的,即為英皇陛下的子民。生是英國人,死是英國鬼,對英皇陛下的終身效忠乃所有臣民的最高義務。除非得到陛下的御准,否則任何臣民均無歸化他國的權利。此類人等一旦被發現,除非及時恢復對英皇陛下的效忠,否則必將被治以「叛國」重罪。至於與外國機構訂立的僱傭合約,在「為國效忠」的大義之前,就更是不值一提。
皇家海軍按此邏輯,在公海上攔截包括中立國在內的各國公私船隻。 不少美國商船被英國軍艦截獲,除了整船「違禁貨品」被沒收之外,英軍還會即時強徵船上的「英國臣民」,美國船主「人財兩失」,損失慘重。更令人氣憤的是,英國佬竟然「踩到上心口」。若各位不太善忘的話,應該還會記得1795「喪權辱國」的《傑伊條約》(參見第五集)。條約中最為美國人詬病的,是容許英國軍艦和武裝私掠船,在美國的港灣和內河自由航行,甚至還規定英國官員可按職級得到相應的禮遇。英國正是拿著這一條,大模斯樣地以美國港口為「母港」,於港灣甚至內河游弋,並執行他們的「英國海事法」,在美國的水域之內「擄人越貨」。
美國人和英國人同文同種,都是盎格魯撒克遜白人,從外表口音根本難以分辨。故此,英國海軍經常借在美國商船中搜捕「逃役者」之機,不由分說帶走大量「可疑者」,其中很多已歸化美國的「前英國人」,甚至「自1776以來就是美國人」的水手,就這樣被擄劫到英國軍艦上「強制服役」。
根據門羅在1812年所作的統計,自1803年起,被英國擄走的美國船員高達6,257人。有歷史學家對此形容得很妙:「英國海軍帶走美國船員用的不是『鑷子』,而是『鏟子』!」這顯然不是「誤會」,在戰時從中立國船上搜捕船員為皇家海軍服役,是「海上霸主」英國一貫的做法。不過,這對以「自由」為立國之本的美國,卻是對其主權和「核心價值」的粗暴侵犯。
作為合眾國的總統,保護國民乃必要之義,傑弗遜對英國的的跋扈行徑當然不能坐視不理。不過,他也明白到,以美國當時的國力,對付北非海盜還有點吃力,根本不可能與日不沒落的大英帝國對抗。 傑弗遜於是給駐英大使門羅定下了兩條「最後底線」,指令他以此為基礎與英國政府交涉—- 第一,英軍可以登上停泊在英國港口的美國貨船上搜查及帶走逃兵,美方對此保證給予最大的配合;第二,美國承認任何人在英國船隻上服役兩年,即為英國臣民,而英國亦應對等地承認任何在美國船隻上服役兩年者為美國公民。
門羅以此兩點和英國人提出談判,但這無異於與虎謀皮。全球的海洋幾乎都由皇家海軍說了算。對於第一點,英國人一向都這樣做,而且做得更多更徹底。對英國而言,美國的這個說法並不是一種「讓步」。其二,以英國的強大,你的當然是我的,我的當然也是我的,根本沒有必要將美國置於一個「平等」的地位。英國外相以公事繁忙為由,根本不屑與門羅會面。門羅幾番不得其門而入,無功而還。
對於英國人的傲慢,美國國會作出了反應。有眾議員提出議案,在英國向美國的抗議作出適當的答覆前,禁止所有英國及其殖民地的任何貨物進口。經過四個月激烈的辯論,多數議員認為這個議案有點過激。最後通過禁止進口所有英國貨,除非該物資沒有其他合適貨源。
眾議院向民眾交了功課,而參議院則通過決議,敦促總統馬上派遣特使團赴英交涉,要求英國立即停止一切對美國正當貿易權利的干涉,並全數賠償此前對美國造成的一切損失。否則,美國將對英國實施一切可行的「制裁手段」云云。
SENSE隨筆130904
「爭辯即是戰爭;時間就是金錢。」:我們賴以生存的「譬喻」(一)****
掌門執筆
〈楔子〉
如果你回家向大人報告 ,今天從掌門學得一條sense「愛情是戰爭」。 那將會發生甚麼事?…..你會迎來一場戰爭而我會成為戰犯。
當此吃緊關頭,你不要慣性慌亂,要強作鎮定,再上禀大人, “掌門已預先估計到你的反應,他說這適足以証明「愛情是戰爭」這命題是對的。”….. 於是你會迎來一場屠殺而我會晉升為甲級戰犯。
此時,如果性命尚在的話,你要改口抵賴, “不好意思,今天上課不專心,一時記錯,掌門說的其實是:夫妻間的 「爭辯是戰爭」。” “車,係人都知剌,駛鬼佢講咩。”
對了,「爭辯即是戰爭」是盡人皆知的「譬喻」。
註:記憶中「愛情不是和平,是戰爭。」是某位前聯合國秘書長說的。 又,這個「連環局」實驗設計了很久,基於 “貓頸繫鈴原理”,沒有白老鼠敢於冒死執行。A字人或阿Kan可否抵下諗…..
〈爭辯即是戰爭〉Argument is War.
「生成語義學派」宗師 雷可夫Lakoff就是用「爭辯即是戰爭」作為他的經典名著 《我們賴以生存的譬喻》開宗明義的首個案例,闡釋其獨門武功「譬喻建構論」。
先審視「爭辯即是戰爭」的豐富內涵。作者舉了多條描述爭辯的日常用語:
Your claims are indefensible.
He attacked every weak point in my argument.
His criticisms were right on target.
I demolished his argument.
I’ve never won an argument with him.
He shot down all of my argument.
這些語句中的粗體字短語全是借自戰爭的用語,本質上全都是譬喻,*** 爭辯本身不必然是那樣子的。
但是 “講下講下講成真” …..,上述意象內涵反過來形塑出這個社會文化對「爭辯」的行為要求。***** 互為攻守,有勝有負,才是爭辯!
接著宗師雷霆出手,大派sense: 如果有個社會文化不將爭辯視為戰爭,拋棄攻守輸贏,地盤論點等等觀念,那麽他們怎樣子 “爭辯”? 讀者才猛然驚覺,這竟是個不易解答的難題!
他又sense縱橫,如入無人:設使有個社會文化以「舞蹈觀念」入於爭辯,又當如何? 他們合理地會將 “爭辯” 塑造為 “表演” ,追求平衡和美感, 拋開勝負,擁抱創意…..
這樣子的爭辯形式上是全然可行的,甚且是更為賞心悅目的。 只不過不復是我們知曉的 “爭辯” 罷了。 我想,恐怕也不適合用來在議會中作為集體決策的工具了。
結論:「爭辯」究為何物?全由文化塑造,而其塑造手段則是透過語言工具。那語言工具正是「譬喻」。****
所以,譬喻不單只是修辭手段,且更是語義生成手段。*****
不是基於兩類事物相類似而衍生譬喻,而是一類事物透過「譬喻」形塑了另一類事物。*****
這說法逆轉因果,非常厲害。
〈學理論述〉
傳統觀點將「譬喻」視為修辭手段,譬喻突顯和強調原概念某些面相,但對原概念甚少具備修訂和塑造能力。
舉例:「大人美若天仙。」 以“天仙” 譬喻 “大人” 用意當在….. 但對 “大人美” 這事態本身則不具備影響力。
宗師的開創性想法則反是。他推出「譬喻概念建構論」作為語義生成的學理。
Th. 「譬喻」的性質是由一類事物去理解和體驗另一類事物,***** 這是語言的本質。
以「爭辯即是戰爭」為案例:戰爭是「來源域」,爭辯是「目標域」。(域即domain)由域至域存在一種「映射」mapping,**** 映射是數學用語,指涉一一對應的關係。
經過「譬喻」映射, “戰爭域”裡的諸般想法便投射到 “爭辯域”上面,使「爭辯」概念得以建構起來,成為結構類同於「戰爭」的場域。
即此之故,人們先天上傾向以戰爭模式去理解和體驗爭辯。***
雷宗師的第二個案例更加精到:
〈時間就是金錢〉Time is Money.
同樣審視下列日常用語:
You’re wasting my time.
How do you spend your time?
I’ve invested a lot of time in her.
You’re running out of time.
Is that worth your while?
He is living on borrowed time.
在當代西方資本主義文化中,「時間」是珍貴物品;*** 是人們達成目標的 “有限資源” ;生產工作與之掛鈎,按之計酬;而且它是可以量化的。
想深一層:時間絕非 “物品”,是否 “珍貴”因人而異,相對其他資源反倒充裕,不那麼 “有限” ,按時計酬不見得合理,它以石英震盪量化除了精準外,與個人毫無關係。
一切都很可疑!實情這一切都是近代工業社會興起後才出現的,並且以深奧莫測的方式建構出都市人的日常生活。**** “營營役役,只爭朝夕。” 這種生活風格對人類史而言是全新的,*** 也不可能在所有文化中出現,除了 “谷高GDP” 外看不出有任何好處,甚且可能壞處多於好處。
總之,這並非人類將時間概念化的唯一方式。***
當代西方資本主義文化運用 Th. 語言的「譬喻」性質, 透過蘊涵關係,由一個 “次範疇” 單一系統,建構出另一個平行系統。***
(拆局) 在這個社會文化中,金錢是有限資源,而有限資源是珍貴物品。
那麼,透過 “時間就是金錢” 這個譬喻,就可以推導出 “時間是有限資源” ,進而推導出 “時間是珍貴物品”。
結論:人們要珍惜時間,用來投入生產,於是GDP最大化,人們也賺了很多錢….. 但是時間都用光了,有錢沒時間用了,怎算好?
以上學理出自:
《我們賴以生存的譬喻》Metaphors We Live By (1980)
George Lakoff & Mark Johnson
說史130906
傑弗遜傳(33)切薩皮克號事件***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十六)英美海上糾紛與「切薩皮克號事件」The US-UK Dispute and the Chesapeake Affair
儘管眾議院所謂的「進口管制」,顯然是流於姿態大於實際,但傑弗遜也不想禁運一直持續下去,因為這對英美關係並無好處。 他於是順水推舟,以《傑伊條約》即將到期,需要更新條款為由,派遣以 平克尼William Pinkney(請注意這個平克尼是共和黨人,與之前多次參選總統落敗的聯邦黨人Charles.C.Pinckney並非同一個人,二人姓氏的串法也差了一個「c」。)為首的使節團到倫敦,與門羅一起處理對英國的交涉。
按傑弗遜的意思,是希望英國能夠:首先,不再從美國船上搜捕水兵;其次,尊重美國的貿易和航海自由;第三,對被沒收的美國船貨作出賠償。若英國能應允以上三點,則美國將撤銷所有對英國貨物的進口管制。傑弗遜希望英美能夠以禮相待,好讓雙方都有下台階,和平地解決彼此的糾紛。
平克尼和門羅的想法卻與傑弗遜不同。他們覺得當下美國的所謂「進口管制」對英國不痛不癢,若果就這樣全盤轉述總統的意思,根本就不可能達成協議。因此他們彼此商量後,決定運用「君命有所不受」的特使酌情權,調整了對英國的要求。他們放棄了賠償的要求,同意英國對美法貿易的「有限度接受」。在最為關鍵的「強制徵兵」問題上,他們也只要求英國保證不再抓捕「美國船員」。
1806年底,門羅和平克尼向華府報告,已經與英國達成協議,並即將簽署。信中對協議的具體內容語焉不詳,但從措辭看來協議條款顯然未盡人意。傑弗遜於是讓國務卿 麥迪遜向門羅和平克尼回信,指令二人賠償問題可以暫且不論,但除非能與英國在「強制徵兵」問題上達成清晰共識,否則絕對不能簽字。不過,當信件到達倫敦之時,兩位特使早已迫不及待地在條約上簽下了名字。
對於談判特使違背自己的命令,傑弗遜非常氣憤。他拒絕把這個條約的草案交付參議院,並下令門羅和平克尼必須重新與英國人展開談判。就在這連番擾攘之時,英美之間發生了一宗突如其來的海上衝突,加劇了英美兩國間的外交緊張。這就是「切薩皮克號事件」。
事件發生於1807年6月22日。 當日凌晨時份,美國海軍準將 巴朗James Barron率領著三桅巡防艦「切薩皮克號Chesapeake」上的三百七十五名水兵,從維珍尼亞的漢普頓Hampton起錨,駛出「切薩皮克灣」。遙想當年獨立戰爭之時,格拉夫斯少將Thomas Graves率領的英國艦隊,就是在這裏受阻於由 格拉瑟少將François de Grasse統領的法國艦隊,以至未能及時接應陸軍,始有後來的「約克鎮之圍」,讓大陸軍取得最後的勝利。 「切薩皮克」對美國是一份光榮,對英國即使不是一份屈辱,至少也是一份遺憾。
「切薩皮克號」以其停駐地命名,造價超過二十二萬美元,於1799年美法準戰爭劍拔弩張之時下水,後來也參與了的黎波里海戰。 雖然建造期間因為預算問題,只裝配了三十八門火炮,比設計圖少了六門重炮,但也是美國海軍中一艘可以仰賴的戰艦。
「切薩皮克號」此行的任務,是前往地中海接替她的姊妹艦「憲法號Constitution」在北非海岸的商船護航工作。「憲法號」其實早已過了原定的換班期,所以艦上士氣非常低落,並熱切盼望巴朗準將和「切薩皮克號」可以儘快到來。
由於時間非常倉促,而巴朗也一心希望可以儘早到埗,所以幾乎各樣應有的準備都還沒有做好,就已經急急啟航了。 運到船上的物資沒有收拾好,倉庫內的彈藥沒有開封和排列妥當,船上的火炮也沒有裝備和調整好。 這些也都算了,最嚴重的還是人的問題。船上的水手多數都是新手,作戰經驗並不多,甚至有人從來沒有碰過火炮。不過巴朗準將對此似乎並不太擔心,因為他認為到達地中海前三個月的航程,已有足夠的時間將所有物資設備整理定當,並讓艦上的新兵得到足夠的炮擊操練。然而,巴朗準將也許不會想到,危機竟然近在咫尺。
危機其實也並非無跡可尋,因為早在「切薩皮克號」出發前的兩個星期,已有傳聞謂皇家海軍五桅戰艦「美林匹斯號Melampus」的艦長,曾揚言要在「切薩皮克號」上搜捕三名逃役的英國船員。 「美林匹斯號」是被派往北美執行封鎖法國商船任務的皇家海軍戰艦之一,其時正停泊在佛羅里達離密西西比河口不遠的「林恩避風港Lynn Haven」。巴朗準將對此消息亦早有所聞。
當「切薩皮克號」駛近林恩避風港時,巴朗和船員發現除了「美林匹斯號」外,同時停泊在此的還有另一艘戰鬥力更強的七十四炮「戰爭女神號Bellona」。巴朗下令船員們盡量遠離兩艘英艦,小心奕奕地前進。兩艘英艦似乎沒有任何動靜,「切薩皮克號」有驚無險地駛過該水域。謠傳的危機並沒有發生,令「切薩皮克號」上所有人都如釋重負,大家一下子都鬆懈了下來,卻不知道原來真正的危險還在後頭。
「切薩皮克號」繼續前進,又遇上另一艘五十炮英國戰艘「斑豹號Leopard」。「斑豹號」向「切薩皮克號」靠近,並發出訊號,表示希望「切薩皮克號」可以順道為「斑豹號」傳送一些緊急公文到地中海。這種做法是當時各國海軍之間的習俗和禮儀,除非是交戰國,否則一般不會拒絕。巴朗不虞有詐,隨即回覆訊號,讓「斑豹號」派一艘小艇過來接洽。
這不經意的舉動其實已經犯了兵家大忌。在全員進入作戰序列位置,所有火炮調整妥當並上膛就緒以前,不得容許任何別國船隻靠近,這是海軍的「基本常識」。巴朗顯然是掉以輕心,他覺得危機已過,而且認為在美國海域,一對一的情況下,對方應當不會輕舉妄動。 當然,也可能是巴朗知道以「切薩皮克號」當時的狀態,要即時進入備戰狀態也相當困難,但又不想向英國軍艦示弱,唯有故作輕鬆,擺下「空城計」。
無論原因如何,反正代表「斑豹號」艦長 堪富利士爵士Salusbury Pryce Humphreys(香港的「堪富利士道」即因曾為其家族產業而得名。)的傳令官 米德中尉John Meade就是這樣乘著登陸小艇,逐漸靠近「狀態渙散」的「切薩皮克號」。 巴朗並不知道,此前皇家海軍北美區的總司令 柏克萊中將George Cranfield Berkeley曾將一份北美區各戰艦逃兵的名單交給堪富利士,命令他將這些逃役者逐一逮捕。
米德中尉登上「切薩皮克號」後,向巴朗準將送呈了堪富利士爵士的短函。內容措辭相當溫和,說是在不破壞兩國和睦關係的前提下,希望巴朗能夠提供協助,讓米德中尉在「切薩皮克號」上搜捕英國的逃兵。 無論說話講得多麼動聽,行文寫得如何有禮,讓別國軍官在自己的船上抓人,這種奇恥大辱,巴朗當然不可能接受。 他以同樣禮貌的語氣回絕了英國人的要求,並讓人將米德中尉放回他的登陸艇。
當米德的小艇一開始回航,巴朗立即下令開足帆,儘速遠離「斑豹號」,同時下令馬上清理甲板上的炮位,全員準備進入作戰狀態。 一般而言,同級的戰艦要正式進入作戰狀態大概需要半小時,但「切薩皮克號」顯然已不可能做到。
「斑豹號」是一艘「全帆裝船Full Rigged Ship」,三枝桅桿上裝的都是橫帆,在各種風向都能有極高的速度,是風帆時代最佳的「動力系統」。 「切薩皮克號」全速奔逃,一直駛離美國水域,但「斑豹號」稍一發力,不旋踵已經追上來了。
「斑豹號」逐漸靠近,堪富利士親自在甲板上高聲向巴朗發話,說自己也不想讓對方為難。只是總司令下了命令,軍命難違,請巴朗「幫幫忙,都係交幾個人過我咁啫,至多下次落老蘭十個ROUND都係我既」云云。 巴朗知道事情已經沒有圜轉的餘地了,於是一邊與堪富利士周旋,一邊催促士兵儘快就位,準備戰鬥。
說時遲,那時快!只聽到「砰!砰!」兩聲巨響,「斑豹號」已向「切薩皮克號」連發兩炮。兩艦的距離越來越近,「切薩皮克號」遭對方密集炮火和霰彈連番攻擊,硝煙幾乎籠罩了整個甲板。 美國船員們面對「斑豹號」的猛攻全無還手之力。炮總算是嵌好了,卻發現用來點火的導線原來沒有裝上;等到弄好後,又發現彈藥還在倉庫內,唯有逐發彈藥徒手從船艙傳上來。 總之,全船上下亂作一團。雖然情況混亂,但巴朗準將一直身先士卒,堅持站在甲板上指揮大局。
「斑豹號」用舷炮向「切薩皮克號」近距離猛烈掃射近十分鐘,「切薩皮克號」艦身二十二處被打穿,三枝桅桿全部嚴重損毀,三名船員犧牲,包括巴朗在內的十八名將士受傷。戰鬥顯然已經分出勝負,但巴朗並不想就此「屈辱地結束」,他要「尋找投降的機會」。 終於,在「斑豹號」的炮擊接近尾聲時,「砰!」的一聲,「切薩皮克號」發射了她在這場戰鬥的唯一的一炮。毫不意外地,這一炮並沒有命中任何目標,但巴朗認為這一炮已讓他和下屬擺脫了「不戰而敗」的屈辱,算是保住了軍人的榮譽,於是「心安理得地」下令降旗,向英艦投降。
雖然戰鬥明顯已經結束,但堪富利士卻傲慢地拒絕巴朗的投降,並派遣登陸小隊強行登上「切薩皮克號」。最後,皇家海軍在「切薩皮克號」狼藉的甲板和船艙內,一共帶走了四名「逃兵」,其中三人就是之前「美林匹斯號」船長說要抓回的人,這三人其實都是曾在皇家海軍服役的美國公民。只有第四人才是真正在英國出生的。
「斑豹號」瀟灑地揚長而去,將四名「逃兵」帶回北美艦隊旗艦「哈利法斯號Halifax」接受軍法審判。滿目瘡痍的「切薩皮克號」則只能蹣跚地駛回就近漢普頓的諾福克港Norfolk(這裏現在是全世界最大的軍港—-諾克福海軍基地Naval Station Norfolk的所在地。)
「切.豹事件」的消息迅速傳遍美國,當然引起舉國的譁然,所有美國人對事件表現出極大的憤慨。是可忍,孰不可忍?要求向英國宣戰的呼聲越來越多。 連傑弗遜也不禁說:「自從列克星敦的槍聲響起以來,我還沒有見過全國人民是如此的同仇敵愾!」傑弗遜立即召開內閣會議,同時勒令所有英國船隻必須即時離開美國水域,並禁止任何美國公民向英國船隻提供援助,違令者無論英人美人,一律緝拿歸案,嚴懲不貸。
駐英大使 門羅也遵從傑弗遜的命令,就「切薩皮克號事件」向英國提出抗議,要求英方即時放還人員,賠償損失。 同時停止一切談判,直至英方作出滿意答覆。然而,英國對傑弗遜和門羅提出的要求卻表現得漠不關心。在對美國的官方回覆中,除了答應在不承認錯誤的前提下作出賠償外,對強行登船搜查和強徵美國水兵等關鍵問題隻字未提。傑弗遜對英國的回應極為不滿,於是將大使門羅召回。***
英國人一直干涉美國人的貿易自由,而且不斷地強徵美國船員為英國軍艦服役,本來就已經讓人意氣難平。現在,英國軍艦竟然在美國的大門口,炮擊美艦,更大剌剌地登船抓捕美國公民。這是對美國主權的公然踐踏,對美國人民自由的嚴重侵犯。為了維護國家的主權、人民的自由,傑弗遜不能不有所行動。只是以美國的海軍力量,面對稱雄七海的皇家艦隊,若堅持開戰無疑只是以卵擊石,誠屬無謀。究竟傑弗遜會想到怎樣的對策呢?這對策又是否有效呢?欲知後事如何,請看下回分解!
說史130909
傑弗遜傳(34) 禁運法案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十七)1807《禁運法案》Embargo Act of 1807
前文再續,書接上一回。上回講到,英美之間對「中立貿易權」的不同理解,導致兩國關係日見緊張。就在這時,發生了「切薩皮克號事件」,英國戰艦的行為,完全視美國的主權和尊嚴如無物。事件引起美國全民的極大憤慨,傑弗遜命令駐英大使門羅向英國作出「嚴正交涉」,但卻遭到英國政府的冷待。傑弗遜憤然將大使門羅召回,以示抗議。
不過,英國政府對傑弗遜召回大使的行動,似乎並不在乎。就在門羅離開英國幾天後,1807年11月11日,英國頒佈了一條新的「樞密令」。在海上,所有以除英國外任何歐洲港口為目的地的船隻,均會成為捕獲的目標。也就是說,所有美國商船只能先到英國港口「完稅」,才能繼續將貨物運往歐洲各地。法國不甘示弱,立即作出作反制,拿破崙頒佈《米蘭勅令》,宣稱將會沒收一切來自英國及其殖民地港口的船和貨,甚至在公海上曾與英國船隻「有所接觸」者,均在捕獲之列。這令美國的商人左右為難,最慘的是,他們的船往往在海上被英國軍艦搜查敲詐過後(也就是「有所接觸」),還要擔心被法國人捕獲。
得知英法這個最新的動向,傑弗遜立即召開內閣會議,商討如何處理此一危機。擺在眼前的只有三條路,其一是按兵不動,什麼是也不做,但這樣讓對方為所欲為,等同是向英國投降。其二是與英國開戰。一直以來,傑弗遜的「反英」形象非常鮮明,現在舉國上下仇英情緒高漲,傑弗遜完全可以藉機向英國宣戰。不過,傑弗遜素來不尚武力。況且雙方力量懸殊,如此「寧為玉碎,不作瓦全」,雖然「有型」,卻顯然並非理性務實之舉。傑弗遜於是決定採取第三個辦法—- 對英法兩國實施禁運,斷絕與歐洲的一切貿易。不久一項相關的《禁運法案》就在議會中被提出,並開始展開討論。
其他閣員對總統的決定都表示贊同,只有財政部長 加勒廷對此表示憂慮。他認為短時間的禁運,他個人可以接受,國會也較容易通過。然而,若禁運一直持續下去,將對國計民生造成巨大的影響。若然如此,他本人更傾向痛痛快快地和英國打一場,無論輸贏,都足以對國內的輿論有所交待。這位「忠臣」在國會就《禁運法案》討論期間,寫信給傑弗遜總統闡明他的立場:「政府實施任何政策,造成的損失往往都會比預計大得多。政治領袖冒險插手管理別人的事,並似乎覺得自己會做得比別人更好,這一點尤其值得三思。」*** 他是在提醒他最尊敬的總統,小心不要讓政府過度膨脹,對「自由」造成損害。
傑弗遜當然明白加勒廷的苦心,但同時也認為「禁運」作為一種「和平的強制手段」,已是沒有辦法之中最好的辦法了。在加勒廷給他寫信的同一天,傑弗遜也向參眾兩院發表了一份諮文,游說議員們通過「禁運政策」。傑弗遜在該份諮文中指出,首先,美國必須秉承自華盛頓以來的「中立外交」原則,與英國交戰,等同捲入了歐戰的漩渦,這正是美國一直以來極力避免發生的事;其次,現在除了英國以外,法國同樣實施了損害美國貿易的措施,「禁運」能令英法同時失去美國的產品和市場,對兩國造成經濟壓力,「這是替代戰爭和投降的唯一手段」;其三,伯爾的陰謀雖然失敗,但卻為國內形勢帶來不安,此時實在不宜發動任何軍事行動。況且,自從「的黎波里之戰」後,美國的軍備已幾乎已消耗殆盡,而且也沒有任何添置軍需物資的預算,這些也確是實情。
在參議院的辯論過程中,有聯邦黨人試圖設法拖延法案的通過。然而,老阿當斯總統的長子,聯邦黨籍參議員 小阿當斯John Quincy Adams卻在這時主動表達對傑弗遜總統的支持,並成功說服他的黨友放棄「拉布」。結果,就在傑弗遜的諮文送抵的當天,參議院以22比6通過了法案,並在五小時內將法案送到眾議院。小阿當斯在幾個月後轉投了民主共和黨,後來更獲共和黨推舉參加大選,並成為美國第六任總統。
然而,有點讓人意外的是,在眾議院內主要的反對聲音竟是來自民和共和黨內部。自從拿破崙稱帝以來,民主共和黨對「法蘭西帝國」的仇視,比諸他們長久以來不滿的大英帝國,有過之而無不及。眾議院裏來自南部的民主共和黨大老,對傑弗遜的「禁運法案」表示反對,他們認為這完全是向法國「諂媚」的表現。本來已差點遭人遺忘的聯邦黨亦隨即跟著起哄,調侃傑弗遜始終還是對法國「念念不忘」。不過,支持總統的議員終究還是佔了絕大多數,1807年12月21日,也就是參議院通過議案的四日後,眾議院也以82比44通過了議案。
傑弗遜對法案得到如此大比數的支持,也感到非常詫異。後來著名的記者和歷史學家 阿當斯Henry Adams這樣描述傑弗遜這一次在議會的勝利:「只是提出了建議,沒有警告,沒有爭辯,也沒有宣揚,只是平靜地講出了事實……成功地讓國家進行了一次 “和平抗爭”的實驗。傑弗遜的勝利是一個奇蹟!因為沒有人不知道禁運的危險。一個自由的國族需要預知政府行為的動機和重大法案的後果,有智慧的人不可能容忍欺詐!」
法案的內容並不複雜,簡單來說就是除了「由外國政府武裝」的船隻外,禁止任何船隻由美國港口出發,駛往外國港口。法案沒有明文禁止任何船隻入境,但由於「准入不准出」,其實也間接等於禁止外國產品入口了。根據傑弗遜自己後來解釋,他提出「禁運」的真正目的是想保護美國的商船。英法兩國雖然肆意地捕獲往來船隻,但總有「不怕死」的美國商人,難抵厚利的誘惑,不惜在猛虎和惡鯊利齒縫中冒險。與其在外面讓人截獲,還不如我們自己先將他們欄住。否則若被英法捕獲的美國商船持續增加,則國內主戰的輿論也會持續升溫。對於兩大強權早已失去理性的爭鬥,美國實在奉陪不起!
傑弗遜希望以「禁運」來保護船主、水手和貿易商人,不過他們也正是反對禁令最為賣力的人。在他們的眼中,禁令的結果與總統所期望的正好相反,其對商業和航運造成的打擊,甚至比英法軍艦的抄截更大。出海固然要冒被英國軍艦捕獲的風險,但沒有貿易,卻連飯也沒得吃。
傑弗遜雖然向來強調「以農立國」,但在他的第一次就職演說中,就曾經提出:「我們必須全力發展農業,以及它最重要的助手──商業!」同時,更非常「現代」地提出了美國的「四大支柱產業」──農業、商業、工業、航運。這種提法固然有政治上「大和解」的考量,但也表明傑弗遜其實很清楚單靠農業不能支撐整個美國。事實上,南部和西部的農業區域已開始轉型,除了傳統的個體自耕農外,出現了一批擁有大量黑奴的大型莊園,種植的都是棉花等出口導向型作物。***商業、航運與農業之間確實已經密不可分。
相比起1807年,美國在實施禁運後的1808年,出口總額下跌了八成,進口額跌了六成。商業重鎮新英格蘭是重災區,僅紐約一地,已有近一百二十家公司破產,超過一千二百人因欠債而入獄。航運業所受的打擊也許更為致命,五萬多名水手和一萬名機械技工因《禁運法案》而失去工作,短短一年內航運業的純利損失高達1225萬美元,正好與不久前買入整個路易斯安的價值差不多。政府關稅接近零收入。航運業接近完全崩潰,曾經繁榮一時的新英格蘭港口,如康涅狄格的 紐哈芬New Haven,經過一百年後才回復原來的人口;麻薩諸塞的 紐伯里波特Newburyport,更是到了今時今日還沒有恢復當日的規模。
北方賴以為生的商業和航運固然一片死「寂/直」,南方的「支柱產業」—- 農業也同樣受到相當嚴重的打擊。除了乳製品外,當時美國幾乎所有的農業都是出口導向的。在《禁運法案》通過後僅僅三個月,小麥(糧食)價格已跌了四分之一,煙草(奢侈品)價格更跌了超過一半。相對於商業,農業屬於「低增值」產業,這樣的跌幅已足以要了農夫們的命。無論是南部的莊園主抑或西部的拓荒小農,同樣蒙受慘重的損失。因為即使他們肯按照賠老本的「市價」沽出,單靠美國的城市也沒有足夠的消費力,吸收產出過盛的棉花和煙草等經濟作物。
價格同時暴跌的還包括土地和奴隸等「生產資本」。在過去幾年,國外市場對農產品的需求飛速增長,農作物價格水漲船高。有很多農場主為了擴大產出,都作了巨額貸款以購買土地和奴隸。《禁運法案》生效後,資產大幅貶值,外國市場卻在一夜之間完全消失,這對農場主們來說,不啻是滅頂之災。連傑弗遜總統本人亦不能倖免。傑弗遜本來就不太善於經營,他的莊園向來也只有微利,又怎堪如今這一番的折騰?1809年當傑弗遜卸任總統時,其莊園累積負債已達二萬五千美元(折合今日近十億美元),這甚至成了傑弗遜晚年財困一個主要原因。
《禁運法案》無疑是一記「未傷人,先傷己」的「七傷拳」。現在自己受到重傷已經非常清楚了,那「傷人」的目的又能否達到呢?不同的文獻和資料記錄都表明,《禁運法案》在執行方面是成功的。1808年,當棉花的價格在美國跌了三分之一的同時,在英國卻上升了七成。工業產品的價格在英國下降了一成,按理在美國應該會上升。不過,事實卻正好相反,因為美國人根本沒有錢消費,貴價工業品即使割價也仍然滯銷。一年之間,英國的工廠因為缺乏原料,加上出口萎縮了足足三分之一,紛紛陷入困境,甚至倒閉。要求撤銷樞密令的聲音此起彼落,甚至令政府倒台,提前大選。
《禁運法案》似乎對英國真的產生了巨大的效果。然而,只是一年的光景,形勢卻出現了戲劇性的變化。就在1808年,原本臣服於法國的西班牙,爆發了反抗拿破崙暴政的起義。西班牙及其美洲屬地,很快就取代了美國,成為英國新的貿易夥伴。英國的商人和工業家,也很快就忘記了過去一年的匱乏困境。根據上面提到的歷史學家阿當斯計算,《禁運政策》對英國僅造成大約五百萬美元的淨損失,這對大英帝國這樣的超級大國而言,實在不痛不癢。
傷不了主要的目標英國,那次要的目標法國又如何?的確,由於缺乏制海權,長久以來法國及其殖民地之間的往來,都相當仰賴「中立國貿易」的協助。《禁運法案》通過後,法國同樣面對農產品滯銷,以及因原料缺乏而導致的工業衰退。小麥和葡萄酒的價格暴跌近半,棉花的價格卻成倍上升。
法國接連失去了英國、殖民地、美國,以至西班牙的市場,拿破崙大帝面對這個棘手的局面,採取了非常的應急手段。他決定加強對意大利的控制和掠奪,以彌補來自西線的損失。除了北邊和法國相鄰的一邊外,整個意大利都被嚴密的海關壁壘圍得密不透風。拿破崙與意大利王國「簽訂條約」,雙方「互通有無」,例如意大利以「合理價格」向法國購買大量(滯銷的)糧食、亞麻和絲綢,而意大利出產的呢絨和棉織品,則只能出口到法國。
透過對意大利的瘋狂盤剥,拿破崙總算是止住了國內的經濟衰退。另外,拿破崙還藉《禁運法案》之機發了一筆意外之財。他聲稱為了支持「好朋友」傑弗遜的禁運措施,派人到港口沒收了所有冒險到達法國的美國船隻。顯然,《禁運法案》對法國的影響同樣遠遜預期。
上述由《禁運政策》造成的國內外形勢,讓早已近乎銷聲匿跡的聯邦黨,獲得了死灰復燃的機會。畢竟,1808年正是大選之年。他們在報章上發文,指控「禁運政策」是以南方為基地的民主共和黨,意圖壓制東北商業中心的一個陰謀。
聯邦黨籍參議員,曾在華盛頓總統時期,擔任國務卿一職的 碧克靈Timothy Pickering,更發表了一封公開信,說傑弗遜根本就是拿破崙的傀儡,而《禁運法案》則是他替法國對付英國的工具。法案的目的就是要徹底消滅海運行業,讓向來賴此為生的新英格蘭陷入絕境。
在聯邦黨煽動性的宣傳下,不少受禁運措施影響而蒙受損失的商人、船東、水手和工人,接連組織遊行示威,要求終止《禁運法案》。僅1808年一年之內,傑弗遜就收到二百封反對禁運的請願信。聯邦黨人在匿名信中不斷用惡毒的文字攻擊總統,甚至有人在信中對傑弗遜作出死亡恐嚇。
傑弗遜堅持認為,禁運是戰爭以外應對危機的唯一手段,而戰爭卻是他一直極力避免的。在他的八年任期內,美國經濟相比「聯邦黨時期」大幅改善。他領導美國償還了幾乎全部的國債,同時賦稅卻下降了不少。除此以外,傑弗遜還開展了改善全國交通和通訊系統的建設工程。他不希望以上種種來之不易的成果,因為爆發戰爭而毁於一旦。
SENSE隨筆130910
你不是我,你怎會明白?:《哲學探索》下篇
執筆人:蟬
〈楔子〉
飽歷情海滄桑的SoChun終於遇上心目中的女神,深深愛上她而不能自抑,遂向她表白…..
女神卻加婉拒,並謂之曰:「你真係好好,但我同你之間好似欠缺一種 feel,對唔住。」 SoChun不明所以,便追問道:「女神啊!妳可否告訴我所欠缺者何feel呢?」 女神答道:「唉,我唔知點同你講,反正欠缺了一種感覺,你唔係我,你唔會明架啦。**」
〈隱私語言〉
Def. 隱私語言 private language是指一種描繪或表達個人心理狀態和活動,而且只有使用者才能了解的語言。*** 它有兩種特性:
1.任何人不能用「日常語言」去解讀這種符號,因為它不能轉譯成日常語言的概念;****
2.別人不能用經驗和觀察的方法來理解這些符號的意義,因為它指涉的是別人無法觀察的內在感覺。****
究竟女神是玩弄著SoChun,還是真的 “有口難言”呢? 維根斯坦認為應該是後者,他進一步派sense,認為隱私語言根本上是不可能存在的,女神壓根兒沒法描述她內心的那種feel。
笛卡兒提出「我思故我在」,將“自我”的唯心論觀點帶到哲學發展的中心。隱私語言紮根於自我觀念,認為思維的主體是「自我」,是不可觀察的。語言只是思維的外衣,所以語言的本質應該是自我思維的,是隱私的。****
在上例中,女神指出的是:心理現象是主觀的,除了自己沒有人能知道。
維氏卻辯稱主觀並不代表隱私。*** 人們對外部世界的感覺是主觀的,但同時也是共同的***,人們可以確定個人感覺到的現象和他人的觀察是相一致的,那怕任何人均無法描述出自身的感覺。
維氏著名的例子*****:每個人都沒法描述出自身對「綠色」的感覺,因此也就沒法保証每個人對「綠色」的感覺是相同的。*** 但是基於存在著外部校正,例如 “嫩草是綠色的” ,人們可以確定個人感覺到的現象和他人的觀察是相一致的。即大家都確認甚麽顏色是「綠色」,就算骨子裡大家對「綠色」的感覺不盡相同。
〈經典案例〉
維氏以著名的「疼痛」例子去證明隱私語言是不可能存在的。
疼痛是個人感受,那是別人不可能感受得到的,人們甚至不可能確定別人是確實還是假裝感到疼痛。 既然欠缺公共語言來描述疼痛的個人感受,便有理由相信存在著一種隱私語言去表達出疼痛等隱私狀態。
維氏指出這種說法是錯誤而且無意義的。
運用疼痛這詞的前提是承認疼痛是每個正常人可感覺的。
當兩人買了同一支股票而輸同樣多的錢,日常語言會說“他們兩人感到同樣的痛苦。”這裡“同樣”的運用並不是心理科學嚴格的、精確的意義,而是日常語言的用法。 如果要嚴格地指出兩人感受的痛苦是不同而不能互相了解,情況便好像指著一張桌子說“這桌子和昨天的桌子不一樣。”這是錯誤地運用語言。
另一方面,若疼痛的 “隱私性”意味著只有主體才知道是否真的感受到疼痛,則別人無法質疑他是否真的感到疼痛。“只有我知道我是否疼痛”這隱私性的解釋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它不能被懷疑,亦不能被別人所知道。**** 所以,女神只是虛恍一招便將SoChun耍得頭暈眼花。
如前文所述,維氏以 “語言–遊戲” 來指出語言是一種類近性的命名遊戲:需要遵守規則的活動。 在日常語言中,遵守規則的標準是社會實踐、生活方式、或者社會成員之間的“協定”。***
而隱私語言則是一種“自己立標準,自己執行”的行為。***
舉例:女神要每天都在日記中記下自己對SoChun特殊的內心感受,每當某種感覺發生時便寫下“衰神”這隱密語言的符號。 如果她要做到這一點,必須確定每次的感覺是一樣的,否則便不能都把它叫做“衰神”。
維氏指出女神是不可能為衡量“衰神”感覺定出標準的。 當一個人的主觀感覺就是遵守規則的標準時,他永遠也不會犯錯。 這種所謂的訂立規則的標準實際上是取消了規則,取消了正確和錯誤的界線,隱私語言因此並不是一種語言。*****
奉勸SoChun還是不要妄想能得知女神芳心的秘密,乖乖地逆來順受,安於天命更為理性。
參考
1.《維根斯坦與哲學研究》
《Routledge Philosophy Guidebook to Wittgenstein and the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1997, Marie McGinn
2.《維特根斯坦》,趙敦華,1988年
說史130912
傑弗遜傳(35) 經濟轉型與禁止奴隸進口法案
朝日執筆
〈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十七)1807《禁運法案》Embargo Act of 1807
對於惡言的咒罵甚至恐嚇,傑弗遜可以置之不理。東北部不斷的遊行和示威,他也能夠應付。然而,禁運令聯邦各州甚至民主共和黨內部出現分裂的迹象,新英格蘭地區的若干市鎮議會內,開始有人發出要脫離聯邦的聲音,這一點讓傑弗遜不能不擔心。與此同時,財政部長 加勒廷向總統報告,越來越多商船不惜違禁突破海防,前往歐洲犯險,令《禁運法案》漸見失效。他希望傑弗遜考慮清楚,「禁運措施」究竟應否繼續堅持下去。
傑弗遜確實有點惆悵,不過讓他稍感欣慰的是,《禁運法案》造成的似乎也並非是一面倒的壞影響。在一片的指罵聲中,他看到美國轉型的契機。
美國宣告獨立已經超過三十年了。然而,在這一段說來也不算短的的日子裏,這個紮根大洋彼岸的新生國度,始終沒能擺脫對歐洲,尤其是英國的經濟依賴。在對外貿易上,美國出口的都是農產品和其他生產原料,入口的卻是「高增值」的英國工業品。顯然,根本還停留在「剝削式殖民地貿易」的階段。
要實現經濟上的「真正獨立」,美國必須有自己的本土工業。非常諷刺地,這正是積極「親英」的漢密爾頓,一生追求而不能達成的目標。南方是根深蒂固的農業基地,「現代資本家」都集中在北方。只是,在1790年至1807年間受因拿破崙戰爭而帶來的暴利所驅動,幾乎所有的北方資本都投放到航運業,運出原料,運入成品。結果,連國內的農業都逐漸變成「出口導向」,而以英貨為主的歐洲工業品則充斥著美國市場之內,國內工業的生存空間受到嚴重擠壓,根本無利可圖。這對美國本土工業的發展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越窮越見鬼。
《禁運法案》生效後,雖然沿岸的港口城市出現了一片的蕭條,但卻為美國的本土工業提供了一個發展的機會。誠如聯邦黨人尖酸的諷刺,浮誇靡奢之風已一如總統所願,大大收斂了。不過,過慣了「現代時尚」的生活,也不是每個人都能就這樣回過頭來。「來路工業品」已在市場上消失了,若還想繼續穿著時髦的紡織品,戴上優雅的帽子,美國人就得自己動手生產了。
歷史教科書往往都將美國本土工業的萌芽,肇始於1812年爆發的英美戰爭。其實,美國本土工業的興起,在《禁運法案》期間,已經初露端倪。在《禁運法案》實施之前,美國國內以公司名義登記的工廠屈指可數。不過,根據國務卿 麥迪遜的報告,1808年,有七家製造廠註冊成為公司,次年更有二十六家工廠公司化,其中有十八家是紡織廠。這個發展趨勢一直持續至英美戰爭,到了戰爭尾聲的1814年,公司數目達到128家,其中105家是紡織廠。
「禁運政策」令資本從航運業流向方興未艾的製造業,沮喪的船主們搖身一變成了雄心萬丈的工業家。不但在新英格蘭,還有中部沿岸以至近南部的北卡羅萊納,都出現一間間的紡織廠、造紙坊和煉鐵場。工業的興起除了體現在廠房數目的增加外,也見於資本規模的龐大。例如1809年由波士頓商人成立的「新罕布什爾皮革公司」,投放資金達十萬美元(折合現在超過四十億美元)。又如根據財政部長加勒廷1810年的報告,當時全國共有842間製帽工場和作坊,總年產值已超過一千萬美元,相當於今日的四千多億美元。
雖然總體而言,這些新冒起的製造企業,規模和資本還是相對較小,但國內「資本轉化」的現象已經非常明顯。可以說,美國的產業形態,已經開始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這就是建國之初漢密爾頓憧憬的美好願景,同時也是傑弗遜最不希望看到的結果—- 美國終於向一個工業國邁進了!諷刺的是,這個結果卻是由傑弗遜本人所倡導的《禁運法案》「一手造成」!
傑弗遜明白《禁運法案》對美國造成了極大的傷害,面對來自各方的壓力,他希望得到議會和人民的諒解。在最後一次向國會發表的國情諮文中,他將國內工業的日漸發展描述成一個正面的轉變。 傑弗遜並向國會匯報了自己在這八年來的政績:美國製造業冉冉發展,逐步擺脫了對英國的依賴,實現了真正的獨立;在聯邦黨時期大舉發行的國債已經幾乎還清,美國財政空前穩健;美國已擁有由超過一百艘戰艦組成的「(美國)史上最強海軍」,雖然與其他大國相比仍有相當距離,但靖海澄疆,保家衛國還是綽綽有餘。
對於備受爭議的《禁運法案》,傑弗遜並未在諮文中對反對的聲音予以回應,也避談禁運帶來的種種問題,他只是強調,在美國仍未得到應有的尊重前,禁運必須繼續下去。
儘管不少民主共和黨的議員,都明白傑弗遜的苦心,但為了回應民意,由民主共和黨控制的國會還是持續通過了幾條法案,對《禁運法案》作出「修訂」。至於聯邦黨,對此當然是死咬不放,以《禁運法案》「禍國殃民」發動宣傳攻勢,以圖重整他們在東北部以至全國的勢力。
不難發現,無論民主共和黨人抑或聯邦黨人,大家在這段時間都顯得異常敏感和活躍。因為1808年的年底,美國將會舉行第六次的總統大選,選出這個國家在未來四年的領袖。
有一個似乎頗為廣泛的誤解必須首先澄清。***
不少人都以為自美國建國以來,就已有擔任總統不得超過兩屆的規定。甚至以此「錯誤」為基礎,進一步「老屈」 小羅斯福Franklin.D.Roosevelt之所以能在1933年至1945年間,連續擔任總統達十二年之久,乃因為其為「戰時總統」云云。這個在「中文世界」廣為流傳的誤解不知從何而來,因為在「英語世界」似乎沒有怎麼聽過這樣的說法。不過,事實是在1951年規定「總統最多只能連任一次」的《憲法第二十二修正案》通過前,總統「不尋求第二次連任」,並非一個憲法、法律的規定,而只是一種傳統,一個慣例。建立這個「傳統慣例」的人,正是華盛頓和傑弗遜。
傑弗遜幾乎在首次當選的一刻已經認定,總統任期不應該超過兩屆。一個偉大的政治家無限期地統領著國家,對他本人和國民都會是一場災難。無論多麼偉大的人,他的睿智和警醒之心都是有限的,八年已是一個極限。一個偉大的國家,絕不會只有一個偉大的人,人民總能找到另一個睿智和警醒的人,繼續領導國家。
傑弗遜步武他最尊敬的 華盛頓將軍,決定不再參加1808年的總統大選。人們總是說,華盛頓總統創造了總統只任兩屆的傳統,但卻往往忽略了另一樣重要的事實—- 傳統之所以成為傳統,不在於有人先行,而在於有人跟從!從這個角度來看,真正「創造」這個傳統的人,不是華盛頓,而是傑弗遜!
不過話說回來,華盛頓和傑弗遜的決定,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 當總統實在是太辛苦了!這八年的「苦役」已令傑弗遜心力交瘁,更令他的財務狀況備受壓力。當時擔任總統一職,開支是非常巨大的。華盛頓幾乎是「美國首富」,卸任時也驚嘆身家少了一截;阿當斯則慶幸有賢內助 阿碧佳為他打理業務,加上任期只有四年,總算還撐得住。至於傑弗遜本人,雖然也算是系出名門,家底豐厚,但他向來不善經營,所以即使生活異常儉樸,還是入不敷支。要是繼續當總統的話,恐怕可真要傾家蕩產了。
傑弗遜決定不再競逐連任了,民主共和黨需要一位新的總統候選人。黨內的三人都表示希望成為新一屆的總統,他們分別是國務卿 麥迪遜James Madison、副總統 克林頓George Clinton和剛從英國回來,現正擔任總統秘書的 門羅James Monroe。最後黨內選擇了人稱「憲法之父」的麥迪遜為總統候選人,而讓克林頓競逐連任副總統。
有見於《禁運法案》在美國社會上造成的巨大爭議,聯邦黨人認為這是他們捲土重來的最佳時機。來自南卡羅萊納的 平克尼Charles.C.Pinckney已是第四次為聯邦黨問鼎總統寶座了,他的拍檔和上屆一樣,是來自紐約的 魯夫斯.金Rufus King。
正當兩黨候選人密鑼緊鼓,為1808年選戰展開宣傳攻勢時,傑弗遜把握機會,利用他餘下的任期做了一件意義重大的事—- 推動禁止奴隸進口的法案!
這項偉大的功績在後世的歷史書中並沒有得到應有的評價,這也許是因為法案雖然獲得通過,但傑弗遜卸任後,在執行層面卻沒有獲得很好的跟進,以致奴隸走私還是半公開的繼續進行。而且,法案並沒有廢除國內的奴隸買賣,當然更沒有廢除「奴隸制」。透過「自然繁衍」,國內的奴隸供應仍是源源不絕。不過,這法案本身還是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雖然傑弗遜本身也蓄有不少奴隸,但作為人權主義的代表,傑弗遜向來反對「奴隸制」—- 有人會覺得這樣非常偽善。然而,馬克斯的親密戰友,共產黨宣言的重要撰寫人恩格斯,不也是一個資本家嗎?巴菲特也不只一次表示,自己賺巨利卻只納小稅,實在「太不公義」!作為制度的「既得利益者」,一樣可以對「制度」作出「公義的審判」。而且,傑弗遜選擇在這個時候推動禁止奴隸貿易的法案,顯然也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奴隸制在英國一直都是非法的。*** 然而,當英國人在北美大陸建立殖民地時,卻把這個「邪惡的制度」引進到這片土地上。 北美的有識之士向來是傾向廢奴的,早在1776年,傑弗遜在《獨立宣言》的原稿中,就有一段是對英國將邪惡制度引進新大陸,並多次運用「皇家否決權」壓制殖民地各種試圖限制或禁止「奴隸制」的法案,予以強烈的譴責。這一段內容最後雖然因(「以奴為生」的)南卡羅萊納反對而被刪除,但其中的精神卻可視為當時菁英階層的某種共識。
事實上,在獨立戰爭過程中,北方各州已基本上廢除了奴隸制,而南方也通過了若干改善奴隸待遇的法案。*** 維珍尼亞三傑──華盛頓、傑弗遜、麥迪遜都曾公開發表廢奴的主張,並在南方的中產知識分子中引起迴響。
不過,自從1793年,麻薩諸塞機械工程師 惠特尼Eli Whitney發明了超高效能的軋棉機,*** 激增的需求令棉花種植超越了早期最熱門的煙草,美國南方搖身一變成了世界性的「棉花王國」。 一望無際的棉花種植園,對勞動力的密集需求讓所有的「廢奴主義」都成了空話。 傑弗遜明白再高喊「廢奴」未免不切實際,但至少應該試圖阻止這個制度的蔓延。在《禁運法案》期間,他終於找到機會了。
長久以來,雖然「奴隸制度」在英國屬於非法,但英國商人卻一直從事獲利甚豐的「大西洋奴隸貿易」。不過,自從十八世紀末開始,向來靠包括「奴隸貿易」在內的「三角貿易」大賺特賺的英國,有感時移世易,開始覺得與其把非洲當作「奴隸產地」,不如視為「新興市場」來得劃算。1807年,終於抵不住國內衛道之士的長久抗爭,宣布廢除「奴隸貿易」,並搖身一變成為「人權戰士」,譴責其他買賣奴隸的國家—- 自己膁不了的,別人也不能賺!同年,在美國第四大城市,位於「蓄奴大州」南卡羅萊納的 查爾斯頓港Charleston,發生了兩船黑奴因拒絕上岸,絕食抗爭而死的事件。寧死不為奴,非常悲壯!北方的「親英派」趁機高唱「普世價值」,某程度上為傑弗遜創造了輿論的基礎。
然而,反對聲音其實主要還是來自南方,因為「奴隸」是南部大莊園的主要生產工具,是莊園主賴以為生的資本。幸而,現在只是禁止奴隸入口,並不是禁止買賣,更不是禁止使用奴隸,他們對此的反應不大。甚至乎,因為《禁運法案》的實施,導致奴隸價格暴跌,現在傑弗遜推出的法令禁止奴隸入口,有助於穩定「資產價格」,對他們來說更是一件好事。就這樣,1808年《禁止奴隸進口法案》,以《禁運法案》補充的名義,竟在沒有太大阻力的情況下,順利於國會通過了!
傑弗遜不失時機地完成了他任期裏最後的一項工作,現在可以全心全意地協助麥迪遜和民主共和黨籌劃年底的總統大選和國會選舉了。
究竟人民是否會因為不堪《禁運法案》的苦果,選擇離棄民主共和黨呢?聯邦黨的「絕地反撲」能否得償所願呢?傑弗遜卸任後是否從此退出歷史舞台呢?欲知後事如何,請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