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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去年專利申請突破百萬創紀錄! 比美日韓總和還多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23日在日內瓦發布報告稱,2015年中國專利申請量首次在單一年度內超過100萬件,推動全球專利申請量創下新高。

據新華社報道,當天發布的《世界知識產權指標》年度報告顯示,2015年世界各地的創新者共提交了約290萬件專利申請,比2014年增長了7.8%,專利保護需求連續第六年保持增長。

2015年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了110多萬件專利申請,申請量幾乎相當於全球排名第二至第四位的美國、日本、韓國專利主管機構受理的專利申請總量。其中,美國以約58.9萬件專利申請位居第二,日本和韓國分別以約31.8萬件和約21.3萬件申請分列第三、四位。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總幹事弗朗西斯·高銳表示,2015年世界各地的決策者都尋求刺激經濟增長,促使知識產權申請取得良好進展。除了中國繼續推動全球專利申請增長,大多數國家對知識產權的利用也都在增加,表明知識產權在全球化知識經濟中越來越重要。

此外,2015年全世界共授權約124萬件專利,得益於中國專利授權量增加,較此前一年增長了5.2%。中國2015年專利授權量達到約35.9萬件,超過美國的約29.8萬件,成為授權量最多的國家。另外,在商標和工業品外觀設計申請方面,中國也位居世界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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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族與高通達成和解 雙方已同意終止或撤回專利相關訴訟

12月30日消息,據新華社報道,高通與魅族今天宣布,雙方在平等談判的基礎上達成了專利許可協議,雙方已經同意終止或撤回專利侵權相關訴訟。

根據協議條款,高通授予魅族在全球範圍內開發、制造和銷售CDMA2000、WCDMA和4G LTE(包括 “三模” GSM、TD-SCDMA和LTE-TDD)終端的付費專利許可。魅族在中國應支付的專利費用與高通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提交的整改措施條款相一致。該協議解決了高通和魅族之間在中國、德國、法國和美國的所有專利糾紛。高通和魅族已經同意采取適當步驟終止或撤回專利侵權訴訟及相關專利無效或其他相關訴訟。

魅族科技總裁白永祥表示:“魅族13年來持續為用戶提供激動人心的創新產品。今天,我們更加清晰的描繪了我們的願景,成為世界級的設計科技品牌。為此,我們決心移除阻礙,聚焦產品,朝向目標。同時,很高興與高通的平等談判得到順利推進,最終達成協議。我相信這次合作也一定會為用戶、渠道、股東、員工共贏的局面添磚加瓦。”

高通執行副總裁兼技術許可業務總裁亞歷克斯·羅傑士表示:“高通很高興能和魅族簽訂許可協議, 並幫助魅族在中國以及全球範圍內提升其產品線,並取得強勁增長。高通的標準化技術正支持無線生態系統內的眾多公司打造全新產品和服務,同時也在持續改變人們的生活。”

在今年6月,通訊芯片巨頭美國高通公司將魅族公司告上法院,並要求賠償5.2億元。隨後,魅族表示“本著尊重知識產權的原則,魅族仍願意與高通談判,卻遇到了很大的困難。”4個月之後,高通宣布向美國、德國和法國地區起訴魅族公司侵犯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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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對中國產液晶電子手寫板發起專利侵權調查

據新華社報道,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9日宣布,對兩家中國企業在美銷售的液晶電子手寫板產品發起337調查,以確定它們是否存在專利侵權行為。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當天發表聲明說,位於俄亥俄州的Kent Displays公司去年12月份提出申訴,指控美國進口及在美國市場銷售的上述產品侵犯了該公司專利,請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發布有限排除令及禁止令。

337調查得名於《1930年美國關稅法》第337條款,後經歷數次重大修訂。根據該條款,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有權調查有關專利和註冊商標侵權的控告,也可開展涉及盜用商業機密、商品包裝侵權、仿制和虛假廣告等內容的調查。調查對象不僅包括外國企業,也可涉及美國本土企業。

根據有關程序,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在啟動337調查後,必須在45日內確定終裁的目標時間,並盡快完成調查。通常案件需要在一年內作出裁決。如果涉案企業被裁定違反了第337條款,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發布相關產品的排除令和禁止令,這意味著涉案產品將徹底喪失進入美國市場的資格。

分析人士認為,目前美國當選總統特朗普提名的主要商貿官員人選在對外貿易方面持鷹派立場,特朗普執政後可能更加關註貿易執法而非推動貿易自由化,這可能導致美國對外貿易摩擦增加,惡化全球貿易環境,中國企業需要為此作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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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在期限內答複 韓春雨基因編輯技術專利被視為撤回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消息,近日以河北科技大學副教授韓春雨、浙江大學基礎醫學院研究員沈嘯為發明人的專利——以Argonaute核酸酶為核心的基因編輯技術,因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答複國家知識產權的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該專利的申請被視為撤回。2017年1月9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該專利申請的“視為撤回通知書”。

該專利的核心內容是韓春雨課題組於2016年5月2日發表在《自然-生物技術》期刊的NgAgo基因編輯技術。因迄今為止國內外尚未有一家實驗室宣布能重複NgAgo實驗,技術的可重複性備受爭議。2016年11月,《自然-生物技術》發表聲明表示將在2017年1月底完成調查並公布結果。

根據通知書上的提示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韓春雨和沈嘯可在兩個月內提交恢複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並辦理權利喪失前應當辦理的相應手續。當事人因其他正當理由延誤期限而請求恢複權利的,還應當繳納恢複權利請求費1000元。如果在規定的兩個月內不進行上述操作,該專利申請將失效。

值得一提的是,國家知識產權局查詢網站上顯示,2015年12月21日,在距離向《自然-生物技術》投稿已經過去整整半年後,關於這篇論文的專利才開始申請。2016年5月11日,該專利進入實質審查階段。2016年6月6日,就這項專利申請,國家知識產權局發文“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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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問中國百萬專利:含金量、轉化率、侵權成本“三低”

“‘337調查’對我們影響太大了,勝負關乎我們在美國的整個市場。”近日,談起被中國很多企業視為“洪水猛獸”的這一美國貿易壁壘時,全球通訊領域的龍頭企業——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知識產權部副部長文明對第一財經記者如是感嘆。

因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337條法規得名的“337調查”,幾乎所有涉此調查的案件都涉及知識產權問題,中興通訊自2011年至今已遭遇7起“337調查”,是國內遭遇相同案件數量最多的企業之一,其中中興通訊勝訴5起,對方主動撤訴2起。

像中興通訊這樣的行業龍頭,多年專註研發積累的關鍵技術及核心專利等,可以無懼該貿易壁壘。然而對國內不少企業來講,在涉及保護知識產權時,他們並沒有行業巨頭的底氣。

從整體上看,我國專利申請數量龐大且增長迅速,但也有存在的問題,要麽申請的國際專利數量少,要麽申請的國內專利含金量低,像PCT(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有關專利的國際條約)等具有含金量的國際專利數量,在中國2015年超過100萬件龐大的專利申請總量上僅占了4%左右。

此外中國專利的利用水平也堪憂,大量專利束之高閣,無人問津,加上對專利的保護力度不夠,專利申請人的合法利益難以得到有效保護。

含金量總體不高

專利是知識產權中的一大板塊。國內專利主要分為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近年來,中國專利數量急劇增長。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去年11月發布的報告,2015年中國專利申請量超過100萬件,幾乎占全球總量的4成。同時中國專利申請增幅高達18.7%。

數量雖多,但專利總體含金量被詬病。深圳一位高新技術企業主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專利有時流於形式化,他身邊有些朋友企業的專利就是拼湊的:“大公司有內部團隊專門負責專利事宜,中小企業沒有這麽多精力和資金,只能委托專利代理公司。他們大多是走形式,你給錢,他就想法幫你申請上專利,實用性不高。”

事實上,很多專利代理公司是“黑戶”。深圳市知識產權聯合會網站上最近公布的一份報告顯示,截止2016年11月30日,在全國各地工商局共註冊有28967家知識產權代理機構,但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布的有專利代理資質的代理機構為1496家,僅占5.16%。

專利含金量不高的原因,也在於申請人的目的複雜。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對於個人而言,有專利在手,方便在某些一線城市落戶,一項專利可能會加幾十分,其中含金量最高的發明專利加分也最高;也有利於評職稱拿項目。

對於企業而言,有專利在手,有助於擡升企業身價、獲得政府補貼。上述企業主介紹,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有硬性指標,必須得有一兩項發明專利。政府對企業資助時,發明專利是最重要的衡量指標。“所有類型的專利,政府都會有所補貼。國家也可能會撥款給你做研發,我們曾申請過政府的50萬元無償創業資助。”

作為企業的無形資產,專利在企業融資時也是實力的象征。深圳市普羅醫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創新官黃漢年告訴第一財經記者,他們去年憑借2個重要的發明專利從銀行獲得500萬元貸款。

“專利也代表了技術實力,能夠在產品銷售時獲得市場信任。此外專利也可以賦予企業申請省市級課題的資質,這一點很容易招攬人才。課題一旦成功,人才的行業地位會提高。”黃漢年補充道。從畢業到現在,黃漢年已申請個人4項發明專利,其中1個已授權發證,另外5個實用新型專利也得到授權了。這能令他在深圳走某些流程比如申請職稱時,可以走快速綠色通道。

侵權成本低

雖然申請專利好處多,但並非所有企業都踴躍欲試。

黃漢年所在的公司成立於2003年,2015年他們生產的子宮肌瘤無創醫療設備在拿到了國家食藥監總局市場準入證2年後終於開始量化生產。目前,他們已有4個授權的發明專利了。這個數量對於企業來說不算少,但對於一家經歷了12年研發沈澱期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來說,並不算多。

“我們前面十幾年專註研發,不敢去申請。” 黃漢年說,“同行的大公司會‘嗅’到你的方案和設計。如果其他公司抄襲了,除非你密切關註,不然即使他們的產品進入市場了你也很難察覺。有些核心技術一般也看不出來,兩瓶不同牌子的礦泉水,你從瓶外是看不出來區別的。”

事實上,他們還未就特別核心的技術申請專利:“一旦申請,就要對公眾公開專利內容,有些競爭對手可能會模仿,這會對我們造成致命打擊。”

黃漢年舉例:“假如炒盤青菜的配方是5毫升油和2克鹽,在申請專利時就要公開油是花生油還是菜籽油,鹽是國產的還是進口的。雖然在量上可以公開一個範圍,比如說油寫成2毫升~10毫升,鹽是1克~3克,但是整體配方還是要公開。這樣‘嗅覺靈敏’的同行就會快速地抄襲。”

為什麽會有抄襲?一個原因是侵權取證難。中國反侵權假冒創新聯盟常務副理事長、深圳一站式知識產權保護服務平臺安盾網總裁艾勇告訴第一財經記者:“中國的法律規定,主張權利的一方負有舉證責任,即‘誰主張誰舉證’,但取證不容易。”

即便取證成功,能得到的賠付金額也遠遠達不到起訴方的預期值。艾勇介紹,國內法院判決金額很低,一般是三五萬元以下,而在國外動輒幾百萬美元。國家知識產權局保護協調司副司長張誌成曾在2014年表示,對所有已公開的專利權案件判決書進行研究後,發現我國專利權案件的平均判賠額只有8萬元。

侵權成本低,導致的一個結果是侵權案例增長快速。艾勇說,近幾年專利侵權案件數量增長特別快,幾年前以商標和版權為主,現在以專利為主。“因為打擊力度大,假冒、盜版的案件數量下降很多,但是新產品繞不過專利,門檻較高,企業要麽自己獲得授權,要麽去侵權。”

為防止侵權泛濫,國家在知識產權保護上的力度在加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於去年11月公布,提出要提高知識產權侵權法定賠償上限,探索建立對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侵權的懲罰性賠償制度,對情節嚴重的惡意侵權行為實施懲罰性賠償,並由侵權人承擔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就在去年12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認定,被告恒寶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原告北京握奇數據系統有限公司發明專利,判決被告恒寶公司賠償原告握奇公司經濟損失4900萬元,以及合理支出律師費100萬元。這是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建院以來作出的最高金額判決。這個案子被業界視為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為侵權官司樹立了一個標桿,也讓第一財經記者采訪的業內人士對專利保護持謹慎樂觀的態度。

另外,國務院於上月底印發《“十三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知識產權規劃首次列入國家重點專項規劃,重點工作中就包括完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到2020年,知識產權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取得決定性成果,建成一批知識產權強省、強市,知識產權保護環境顯著優化,知識產權運用效益充分顯現,知識產權綜合能力大幅提升。

轉化率低於發達國家

中國專利的利用率不高,不少專利申請完後就束之高閣,不能為市場所用,也被不少人吐槽。

專利的申請者一般為高校和企業等。以高校為例,資金受限、科研與產業對接不到位等原因,導致科研人員積極性不夠,科技成果轉化率較低。有媒體報道稱我國高校雖然擁有大量專利,但其平均轉化率不足10%,歐美日發達國家科技成果轉化率在30%以上;也有觀點稱中國高校的科技成果轉化率甚至遠低於10%,歐美日發達國家則在50%左右。

無論如何,科研成果轉化率較低是不爭的事實。一位政府所屬的科研單位科研人員告訴第一財經記者:“我們單位的成果轉化不到5%吧。原因在於即便轉化,收益也落不到自己頭上,沒有積極性。”另外他透露,高校和國有研究機構科研人員的動力較弱,一些科研人員無非就是想發篇論文,評上職稱就行。

不過,這一狀況正在改變。去年5月底的全國科技創新大會提出,“深化改革創新,形成充滿活力的科技管理和運行機制”,“科技創新、制度創新要協同發揮作用,兩個輪子一起轉”,這樣的重要論述讓不少地方都關註到成果轉化、體制創新和人才發展環境三個最關鍵的科創體制改革問題。

隨後,作為中國科創重鎮的深圳率先推出落實科創體制改革精神的地方細則。根據這一新政策,深圳明確,政府所屬科研機構的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權將下放到項目承擔單位,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比例也將提高到70%以上。

雖然從全國範圍看,企業的專利轉化率不高,但在民營企業占多數的深圳,表現可圈可點。

深圳市知識產權局專利負責人之一的黃遠輝告訴第一財經記者,深圳高校和科研單位數量不多, 90%以上是企業在申請專利,不過其中絕大多數是民營企業。與國企或科研體系的企業不同,這些民營企業充分享受市場競爭,專利成果轉化率因而也高很多。

黃遠輝說:“深圳企業的專利轉化率是多少,我們沒有做統計,不好說一個具體的數字。但是從專利應用的情況來看,確實比較高。”

在深圳,高新技術企業雲集,華為、中興、騰訊等眾多行業巨頭集聚於此。這些企業的授權專利量龐大,並憑借領先的技術參與國際標準制定。

在專利轉化上,深圳市知識產權聯合會常務副會長王躍希望企業能夠攜手,相互促進彼此的專利應用。王躍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她希望看到的狀況是,“你的創新,我給你付費,然後我在你的發明基礎上,又有新的發明,然後你使用,你再給我付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促進,這才是積極的方向。”

應建立聯盟反貿易壁壘

中國企業獲得的海外專利數量在總體專利中占比也較低。

2016年11月,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 總幹事弗朗西斯·高瑞(Francis Gurry)在發布上述報告時稱, 2015年中國的專利申請量達到101萬項,這些數據表明中國正在推動亞洲引領全球的創新增長。不過中國收到的101萬項專利申請中,大部分為申請國內專利,只有約4.2萬項是更具含金量的海外專利。

海外專利主要包括PCT國際專利,以及一些向單一國家申請的專利等。

黃遠輝解釋:“PCT國際專利是一種協議,專利申請人可以通過PCT途徑向專利主管國遞交國際專利申請,然後向多個國家申請專利。這樣能省下向多個國家同時申請專利花費的精力。這是廣撒網的模式,適合目標市場多樣化的企業。而向單一國家申請專利適合目標市場比較單一的企業,綜合費用也要便宜一些。”

不過,申請PCT國際專利難度大,技術上要求有一定創新,一般需要兩三年的時間才能審批下來。中小企業申請起來有點難度,目前深圳PCT國際專利申請量中,有一半是來自華為、中信、比亞迪、騰訊等大企業。黃遠輝表示。

根據第一財經記者從深圳市知識產權局拿到的最新數據,2016年1~11月份,深圳市PCT國際專利申請達17841件,同比增長52.4%,占全國申請總量的48.7%,居全國各大中城市之首。

這些國際專利已經成為中國企業“走出去”時攻克貿易壁壘的利器。就拿令很多中國企業聞之色變的美國“337調查”來說,中國企業的應對能力正在大幅提升。

根據有關程序,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在啟動“337調查”後一年內作出裁決,如果涉案企業被裁定違反了第337條款,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發布相關產品的排除令和禁止令。這也意味著涉案產品將徹底喪失在美國市場銷售的資格。

美國“337調查”被頻繁地應用於針對中國企業的貿易摩擦。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在去年7月表示,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近年來發起的“337調查”案件數量一直居高不下,1/3以上的案件針對中國對美出口的產品。2016年上半年,美國對我國出口產品發起了11起“337調查”,案件數量超過2015年全年案件數量的總和。

對於龍頭企業中興通訊來說,這其中的感受可謂最深。“雖然這7起調查最終沒有影響我們在美國的市場,不過如果敗訴,就意味著我們將失去這個市場。”文明慨嘆,通過海外知識產權勝訴這一例子,充分說明在目前的全球化市場競爭中,知識產權實力已經成為進入歐美高端市場的門票。截至去年6月,中興通訊的PCT國際專利申請量連續6年排在全球前三,是中國唯一一家獲得此成績的企業。

不過,對於很多中國企業來說,“337調查”依然是個難關。業內估計近年來中國企業的勝訴率不足40%。文明解釋,許多美國公司之所以都選擇“337調查”,也是因為該調查申請較容易,調查訴訟周期長,導致訴訟費用畸高,可以最大程度上拖垮競爭對手。

對於中小企業來說,這筆高昂的費用顯然不堪重負。由於“337調查”一般會對同一個行業的多家公司同時起訴,文明建議,鑒於中國企業目前在國際市場上的相對弱勢,對國際競爭規則的理解與運用,和國際巨頭之間還存在差異,中小企業可以組成應訴聯盟,分攤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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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正式對高通發起訴訟:專利費不合理 索賠10億美元

1月21日消息,據路透社報道,蘋果向高通發起訴訟,索賠10億美元。蘋果方面宣稱“高通征收的一些專利技術費根本不合理”。

高通是芯片的主要供應商之一,它的芯片能夠讓移動電話連接進入網絡,而因此高通向幾乎每一部手機收取相關授權費用。數據顯示,最近一個財年,高通的營收達到235億美元,而蘋果和三星這兩家公司就為高通貢獻了其中約40%的營收。

蘋果周五正式發起了對高通的訴訟,表示高通非法利用手機芯片領域的壟斷地位,要求高通退還 10 億美元曾經承諾退還的專利使用費。蘋果在指控中表示,高通之所以扣留這些應當退還的費用,主要是因為蘋果當初與韓國反壟斷機構——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KFTC)合作,配合了該機構對高通展開反壟斷調查。

2016年12月,韓國反壟斷監管機構宣布,美國芯片制造商高通公司(Goodcomm Inc)因壟斷行為,將被罰款1.03萬億韓元(8.54億美元),這也創造了該國企業罰款的歷史新高。不過,針對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的這一處罰措施,高通表示將向法院提起上訴。

最近幾年,高通在國際市場被指控反壟斷的案例屢見不鮮。2015年2月,高通在中國市場也被處以9.75億美元的罰款。另外,就在2015年12月,歐盟也指控高通濫用市場領先地位阻礙對手競爭。本周二,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起訴高通,指控該公司濫用自身作為特定手機芯片供應商的市場主導地位向蘋果之類的手機制造商施加“苛刻的”供應和專利授權條款,並打壓競爭對手。

在這起訴訟中,蘋果指控高通拒絕向其它芯片制造商授權這些技術,以防止它們生產芯片。蘋果還指責高通在出售芯片的同時,還要求蘋果根據所謂“無授權,無芯片”的政策,為相同的芯片另外支付許可費用。

蘋果表示,多年來,高通一直以在不公平的方式來收取與他們沒關系的技術專利費用。蘋果在 Touch ID、顯示屏幕、相機等方面的創新越多,高通所收購的專利費用就高,而且是毫無理由的。對於蘋果來說,創新之路也就變得越來越昂貴。雖然高通只是行業數據標準的眾多貢獻者之一,但他們向蘋果收取的費用,是其它授權者向蘋果收費總和的至少五倍。

蘋果聲明稱,“蘋果深信創新,一直希望支付公平合理的專利使用費。我們對高通目前針對蘋果實施的舉措感到極度失望。非常不幸,經過多年的磋商無果之後,我們除了訴諸法庭之外,別無選擇。”

針對蘋果的最新指控事宜,高通方面目前仍拒絕置評。

直到去年9月iPhone 7推出之前,高通一直是蘋果iPhone調制解調器芯片的唯一供應商。對此,美國投資銀行Stanford Bernstein分析師斯塔西·拉斯岡(Stacy Rasgon)表示,iPhone 7所采用的調制解調器芯片,大約一半由英特爾提供。

在蘋果采取這一舉動的同時,三星卻在其Galaxy S7重新使用高通的芯片。在此之前,三星Galaxy S6開始轉而使用自己生產的芯片。

拉斯岡稱,雖然損失了蘋果的部分合同,但高通很好地應對了這場危機,因為他們同時重新得到了三星的支持。

芯片分析及知識產權保護咨詢公司TechInsights吉姆·莫里森(Jim Morrison)表示,一直以來,蘋果以尋找多家供應商來降低價格而著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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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體制持續松綁,沈睡專利獲產業化

專利沈睡5年後,研究成果被推廣到市場,用於風電行業,陳衛標並沒有想到還有這樣的好日子。

陳衛標供職於中國科學院上海光學精密機械研究所,2009年完成“一種相幹測風激光雷達信號檢測解調裝置”研究之後,專利一直束之高閣。專利的“蘇醒”,得益於中國日益深入的科研體系改革。

“近年來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在發展中所面臨的一些突出問題,影響著科技創新的效率。一方面,沒有根據不同創新主體的活動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引導,從而造成定位不明確、活力不足。另一方面,由於成果轉化機制不健全,科技成果難以有效滿足市場需求。”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科技體制與管理研究所所長李哲在接受第一財經采訪時表示。

在李哲看來,2015年9月25日發布的《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正在激活因為受到體制束縛而活力不足的科研力量。

“圍繞科技成果轉化、科研經費管理、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知識價值導向分配等方面出臺了一系列政策,一些新的政策措施也將醞釀出臺。這對於加快形成有利於創新發展的制度環境具有歷史性的意義,也對未來科技創新政策制定提出了新目標。”李哲表示。

沈睡中的遺憾

“這個項目在2011年完成了原始技術開發,開發了樣機,然後就擱置在那里,沒有進行產業化推廣。直到2014年,南京激光研究所把這個專利買了過來,才開始進行二次應用研究,然後推向市場。其實中國光電領域早在上世紀80、90年代就已有不少研究成果,但現在市場采用的卻多為國外技術,一些老一輩研究人員談到這些覺得很遺憾。”陳衛標原始技術研發團隊的一員、南京先進激光技術研究院常務副院長周軍對第一財經表示。

陳衛標的專利幸運地進入市場,但還有很多科研院校的原始研究成果仍在沈睡中。

中國每年的科研經費投入都在增加。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5年全年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支出14220億元,比上年增長9.2%,其中基礎研究經費671億元。科研成果的產出也在提高,根據《2015年全國科技成果統計年度報告》,該年度全國登記的科技成果總量小幅增長,共登記科技成果55284項,比上年增長4.03%。

不過,中國科技成果轉化率和產業化率“兩低”的帽子還是難以摘掉。

“簡單說就是科研經費申請容易使用難,造成大量科研經費的浪費和閑置。而在急需資金的基礎科研成果二次開發階段缺乏相應的資金和政策的支持,因為政府的經費不能承擔虧損的風險,科研人員又沒有相應的精力、能力和知識儲備去創辦公司、孵化企業,所以如果沒有專業的中間環節、孵化機構、資金來幫助研發人員實現科技成果的轉化,大眾創業和萬眾創新只能是一句空話。”一位某理工科高校研究人員表示。

2016年11月7日,中辦、國辦印發了《關於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若幹意見》。科技部副部長李萌在國新辦發布會上表示,此文件主要是針對我國科研人員的實際貢獻與收入分配不完全匹配的問題,基本思路是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構建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科技成果轉化性收入的三元薪酬體系,使科研人員的收入與崗位的責任、工作的業績和實際的貢獻緊密聯系,推動形成體現知識價值的收入分配機制,擴大高校、科研院所在收入分配上的自主權,發揮科研資金、項目資金的激勵引導作用,加強科技成果產權對科技人員的長期激勵作用,允許科研人員依法依規適度的兼職兼薪。

“新的改革政策很受歡迎,但是目前還沒有落地。分配機制仍然沒變。科研人員的收入還是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績效工資。在科研成果轉化上,基本沒有分成,而且也基本不賣專利或投資,擔心國有資產流失。”一位國有科研單位研究人員表示,“上層的想法挺好,但一時半會很難落地,從政策出臺到落地需要很長的時間周期。科技成果出來後沒有獎勵,發表論文可以在一定範圍內增加績效工資的額度,但是資金要自己掙,主要從橫向經費支出。十多年以前我的工資2萬多一點,幾乎是全所最高的,現在增加也不多。雖然相比大學我們的工資高一些,但是人員流失也不少,換個單位年薪百萬也不難,還在為自己的一點理想繼續堅持。”

中國科學院近日正式印發《中國科學院院級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辦法》,進一步簡化項目預算編制和調劑等程序在經費開支內容和標準上部分條款突破原有規定,著力解決目前科研活動中部分必需支出合理開支渠道不足的突出問題;明確各方職責,強調績效導向,加強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做到“放得開,管得住”。

國內一些科研院所對於政策的落地還需要時間,也有一些大學政策更為活躍,比如清華大學。

“我們變化很大,現在學校鼓勵科技人員去研發,轉化成果,協助科技人員註冊、與投資人對接,幫你去轉化,還有相關培訓。清華大學屬於工科學校,很多老師手中都有或大或小的發明,過去雖然科研積極性高,但是不知道怎麽轉化。”清華大學醫學院張林琦教授表示。

在李哲看來,我國科研院所和高校都是源頭創新的主力軍,開展了大量基礎研究、戰略高技術研究和重大公益研究,高校也肩負著培養高層次創新人才的重要使命。雖然僅從R&D經費內部支出、R&D人員全時當量的指標來看,科研院所和高校開展科研活動的規模不及企業,但他們所開展的知識創造、應用研究、成果轉化等活動奠定了我國國家創新體系的基礎。同時,這些機構還是公共財政支持形成科技成果的主要供給方,與成果轉化能否有效實現緊密相關。

給科研成果加油

為讓更多的科研成果特別是原發創新發揮其能力,中國全面推進科研體制改革。

中國科技發展戰略研究院常務副院長王元表示,科研體制“去行政化”,實行新的治理結構,打破過去的行政制約,已經呼籲十多年了,現在至少邁出了一大步。

“新的政策形成了基礎研究的體系,穩定持續支持原發研究,過去是單一經費渠道,現在增加了結構性支持,研究人員可以進行開放性研究,不再只按照規定的課題走。另外,科研人員的薪酬也有了提高,他們既可以承擔公益性研究,也可以參與競爭性研究。”王元表示。

王元稱,目前江蘇、北京、深圳、山東、浙江等,把省市內的科研機構組織起來,建立了一個平臺,通過這樣的平臺進行科研成果轉化。

“江蘇省產業技術研究院的成立,就是為了通過全新的機制從全球範圍引進創新成果和人才團隊集聚江蘇,通過研究院的平臺轉化成江蘇企業能夠承接的技術和產品,打通從‘基礎研究強’到‘應用技術強’的通道,以此來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和高端化發展。”江蘇省產業技術研究院技術轉移部業務總監莊韋表示。

為了更好地將基礎研究成果轉化為產業應用,江蘇省產業技術研究院出臺了“一所兩制”、“合同科研”、“股權激勵”和“項目經理”等一系列創新性改革措施。

“我們對於專業研究所的績效考核和經費支持,是以項目、技術的產業化為目標導向,且不限制他們科研經費的具體使用方向,這是傳統科研經費管理做不到的。還能夠給專心搞科研的人一個成果轉化的快速通道和更好的平臺,不用離開他們的原單位。而且在成果轉化的收益方面,科研團隊占大股,約60%~70%,這是過去30%的比例無法相比的。”莊韋表示。

“中科院上海光機所的專利在南京實現產業轉移,避免了基礎科技成果資源閑置浪費,激光測風雷達技術有望填補國內市場空白,市場應用前景廣。評審後,從上海光機所買斷該項技術,並在很短的時間內成功搭建團隊,從研發伊始商業活動同步跟進,同時在江蘇省產業技術研究院的大力支持下,通過一年多時間的二次開發,順利實現產業化,衍生出南京牧鐳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激光先進技術研究院科技開發部副部長李繼徽接受第一財經采訪時表示。

在該案例中,職務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和為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其他人員,在產權關系理順後,通過創始人直接持股和設立股權激勵的有限合夥平臺方式,成為孵化衍生公司的直接或間接主要股東,在技術創新和運營管理上均實現獨立自主,提升了創新創業團隊的積極性,加快了科技成果市場化推進力度。

這無疑是科研成果轉化的一個成功案例,因為它恰好找對了出口,在江蘇省產業技術研究院這個平臺上走上產業化之路。

從科學研究成果到技術轉化這個環節,一直是個薄弱環節和制約瓶頸。中國企業,特別是中小型企業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原創關鍵技術的供給,如何讓那些沈睡的原發創新醒過來發揮應有的作用,是當前必須考慮的。

李哲認為,要明確不同類型科研院所的定位,提升院所的治理水平。此次改革,無論是從學科設置、評估、人員培養,還是科研基地建設,都要求高校更具廣闊的視野。打通成果轉化通道,通過成果轉化創造財富。對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完善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制度,加大對科研人員轉化科研成果的激勵力度,構建服務支撐體系,這些改革措施的落實落地,將使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邁上一個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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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編輯專利之爭定音 商業化進程提速

一場持續四年的圍繞CRISPR這項革命性基因編輯技術的世紀專利之爭上周末終於塵埃落定。

美國專利及商標局作出裁決,判定支持包括華裔科學家張鋒及叢樂在內的MIT和哈佛的Broad Institute團隊所申請的CRISPR基因編輯專利主張,同時也沒有否定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Jennifer Doudna和歐洲合作者Emmanuelle Charpentier所持有的CRISPR專利。裁決稱,兩家的發現“並不存在沖突”。

誰是主要貢獻者

裁決宣布當天,第一財經記者郵件致電張鋒,但截至發稿未得到回應。Broad Institute的CRISPR專利共享者叢樂也未第一時間回應記者。不過他曾在與第一財經記者的交流中表示:“我們最初是出於對研究的興趣來開發CRISPR技術的。對專利權的歸屬可能並不那麽在意,只是希望盡快做出成果。有時候我們聊天的時候會說如果能做出新的東西取代CRISPR會更有意思。相信該領域中很多科學家也都是這麽想的。”

CRISPR是一種基因編輯方法,簡單說就是病毒能把自己的基因整合到細菌,利用細菌的細胞工具為自己的基因複制服務,細菌為了將病毒的外來入侵基因清除,進化出CRISPR系統。利用這個系統,細菌可以不動聲色地把病毒基因從自己的染色體上切除,這是細菌特有的免疫系統。這種突破性的技術通過一種名叫Cas9的特殊編程的酶發現、切除並取代DNA的特定部分。能對生物的DNA序列進行修剪、切斷、替換或添加。CRISPR技術作為生物技術史上一項歷史性的重大發明,將主導醫藥和農業等領域產生革命性的發展,因此受到科學界和生物技術行業的密切關註。業界幾乎一致認為這一技術的主要貢獻者肯定將成為諾貝爾獎獲得者,只是時間問題。而CRISPR技術的專利之爭的結果也將決定究竟誰才是該技術的主要貢獻者。

上述裁決意味著這場天價的專利爭奪戰告一段落,最大的贏家無疑是張鋒,因為他持有與CRISPR相關的十幾項專利,並將為此獲得豐厚的利潤。迄今為止,美國專利局已經授予50項與CRISPR有關的專利,其中Broad Institute和MIT擁有15項。Broad Institute稱,全世界的科研人員可以用他們的技術做學術研究,但是廠商必須付費使用。

裁決公布後,Broad Institute公關負責人Lee McGuire在研究所官網上刊發聲明,正式對判決結果表態:“我們贊成專利局認定Broad Institute與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所持專利及應用屬於不同領域且相互間不存在交集的決定。”

同日,伯克利大學發表聲明,表示會“尊重”專利法庭的判決,但仍會堅持Jennifer Doudna和Emmanuel Charpentier才是CRISPR系統的發明人。

這意味著,這場法律糾紛可能並不會就此了結,加大伯克利分校已經表示將會上訴至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而接下來的審議和裁決,可能會持續一年時間。紐約大學法律教授Jacob Sherkow表示:“屆時的裁決,很可能是最終裁決,就現階段的裁決來看,加州伯克利輸了。”

Doudna在裁決後的一場電話采訪中對記者表示,自己將繼續自己的專利申請,而且很可能會成功。她說:“我們的專利將覆蓋所有的細胞,而張鋒的專利只是覆蓋植物和動物細胞。”Doudna在去年3月接受第一財經專訪時就曾表示,一定會“為專利而戰”。她說:“2012年我們的論文在《Science》上發表後,到2012年底,已經有6所實驗室發表了關於CRISPR技術的文章,也包括張鋒的實驗室。要知道以那篇論文中的技術為基礎,在人體細胞上應用該技術是再簡單不過的事情。”

對此,叢樂的回應是:“判斷專利是否有效的標準中包含一條‘Non-obviousness’,就是發明人的工作是否‘顯而易見’,是否一個具有基本技能的研究人員就可以直接想到和做出來,正因為這個技術不容易實現才有價值。這一定程度上也是為什麽在專利仲裁中我們的工作獲得了USPTO(美國專利及商標局)的認可的原因。”

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CRISPR系統本身作為自然界的生物系統是不能申請專利的,可申請的是CRISPR基因編輯技術和相關方法。Broad Institute與合作方持有的是對真核細胞(包括人類)的基因編輯方法,而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與合作方於2012年在《Science》的文章中所描述的則是在非細胞的體外環境中的方法,並不涉及真核細胞基因編輯。

這場官司由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作為原告提出,挑戰張鋒與Broad Institute的十余項CRISPR基因編輯專利。而作為被告的Broad Institute則堅稱,兩者並不相幹。美國專利局的裁決,支持了Broad Institute的訴求。

2012年,Jennifer Doudna與Emmanuelle Charpentier發表的論文首次分析了CRISPR基因編輯系統在試管中精確切割DNA的可行性。這兩位女性科學家作為CRISPR的第一發明人,被廣泛認為將會獲得諾貝爾獎,而這一技術,也被認為是世紀性的生物技術發明。

不過,戲劇性的事件發生在2013年1月,張鋒作為通訊作者、叢樂作為第一作者在《Science》發表論文,介紹如何將CRISPR基因編輯技術用於植物、動物與人類細胞,並和其他幾個獨立研究組先後完成了人體細胞內首次CRISPR系統基因編輯工作,充分表明了CRISPR技術有潛力修改哺乳動物的基因組,有助於改進人類疾病建模和對新治療方法的探索。

“將基因編輯技術首次應用於動植物細胞和人類細胞”成為了該專利爭奪的核心,是誰應該獲得CRISPR在植物與動物中使用的專利權激起了辯論:是CRISPR基因編輯技術的第一發明人,還是將CRISPR發展到更有意思、更有意義的系統,從而開啟CRISPR用於人類基因療法、轉基因作物以及基因工程動物大門的“站在巨人肩膀上的人”。

美國專利及商標局的法官們斷定,在張鋒之前,沒有研究人員能夠絕對確認,CRISPR能用於有核細胞,如人類細胞,而張鋒的發明,並非簡單擴展。因此,他們判定,張鋒得以保留其專利。

Broad Institute合作方、哈佛大學教授George Church博士表示,專利之爭總是會平息的,況且在CRISPR技術能夠真正作為藥物研發的話,還需要非常多的研究和技術上的改進。他說:“沒有Doudna的技術基礎作為支撐,張鋒是不可能實現人體細胞上的應用的,但是如果沒有新的科學研究來提升技術,那麽無論是Doudna還是張鋒的研究,都不足以支撐藥物的研發。”

商業化進程提速

即使在專利之爭結果尚未明朗的階段,持有CRISPR專利的三位科學家都表示,目前最重要的是讓CRISPR技術在藥物研制等方面發揮作用,盡快產生社會效應。現在專利歸屬明確了,CRISPR技術商業化的進程可能提速。

去年Doudna曾對記者表示:“由於CRISPR技術非常高效,未來1~2年就能實現臨床試驗。未來10年內就能研發出治療基因缺陷的藥物。”不過她認為該技術一定還有提升空間。為此,她還在與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UCSF)的醫學院合作研究免疫療法,來治療基因缺陷導致的疾病,比如地中海貧血等單基因遺傳病。

關於CRISPR技術未來的應用,Doudna還表示,主要是三方面,其一,為醫學上的基因治療疾病;其二,是農業應用,如轉基因農作物等;其三,為工業應用,即用於優化藥物的研發制造等。

盡管利用CRISPR技術開發藥物仍處於早期階段,但目前這些持有CRISPR專利的科學家都已經設立自己的公司。而專利的裁決對他們公司的股價也產生了明顯的影響。比如擁有Broad Institute專利的公司Editas Medicine股價在裁決宣布當天就飆漲30%,張鋒和George Church是該公司的聯合創始人。Editas去年花費了1100萬美元幫助Broad Institute應對所面臨的法律挑戰。今年,他們會將此技術用於治療罕見的眼疾病。

相反,擁有Doudna和她的合作方專利的公司Intellia Therapeutics和CRISPR Therapeutics的當天股價下挫近10%。這兩家公司也已融資數億美元。

就像基因測序一樣,CRISPR是一項基礎性技術。打個比方,如果生命是一本書的話,以前我們只能讀,現在我們則可以去寫。很多公司和研究機構都可以直接使用CRISPR來進行基因修改,國內科學家和研究機構近年來也取得了諸多突出進展,比如,在基因編輯靈長類等動物模型就世界領先。

不過在人們為CRISPR技術的發明激動不已時,由此引發的深層次的倫理和社會問題也引起了科學家的熱議。比如當你想到可以對生殖細胞或者胚胎進行基因編輯,這些對人種進化都會產生深遠影響。

未來,CRISPR的發展呈現的幾個主要趨勢,包括一些尚未開發的領域,比如我們現在可以很方便地修改一個基因序列,將來可能可以同時修改多個基因。要知道無論是癌癥、心臟病、糖尿病、肝炎等疾病,要治療它們所涉及到的基因不止一個。

另一大趨勢是CRISPR技術與其他類型技術的結合,比如與基因測序、基因表達的分析、疾病的模型、藥物遞送等技術相結合,甚至與數學等基礎學科的跨界合作,以及在IT領域與機器學習相結合的大數據研究。

也正是因為有如此廣闊的應用前景,因此以目前的趨勢來看,CRISPR技術很可能會獲得諾貝爾獎。但對於該技術的研究仍然需要經歷時間的沈澱和檢驗,並不一定很快就會發生。至於諾貝爾獎頒給誰,盡管目前張鋒是擁有最多專利的科學家,但是在業內大多數同行看來,Doudna和Charpentier仍然是CRISPR基因編輯領域的先鋒。要想獲得諾獎,這兩位女科學家還需要各自獲得足夠多數量的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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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了20多年的文獻專利,我們從中發現了虛擬現實的這些秘密

來源: http://www.iheima.com/zixun/2017/0225/161479.shtml

翻了20多年的文獻專利,我們從中發現了虛擬現實的這些秘密
張笑容 張笑容

翻了20多年的文獻專利,我們從中發現了虛擬現實的這些秘密

逢人必談人工智能。

本文由張笑容(微信 ID:zhangxiaorong1609)授權i黑馬發布。

到大家在朋友圈各種曬虛擬現實(VR)的酷炫體驗,感覺VR“忽如一夜春風來”似的進入大眾視野。

但是仔細一想,我好像只能將VR和遊戲、電影聯系起來,鬼知道“高大上”的VR技術到底經歷了什麽。

VR電影不用說了,傳說中的那種片子看不到,能看到的都是《西遊伏妖篇》這種偽3D。去找個VR遊戲室體驗一把黑科技吧,結果頭暈眼花吐苦膽,真是悲從中來不可斷絕。

這VR技術到底什麽時候才能走進家門?我的腦海中閃過了技術生命周期理論、各種專利數據、國內外各種大牛生產的文獻……

於是驅鼠殺奔CNKI官方網站,調出了庫里存在的文獻,驚訝地發現有許多文獻都發黴長毛了,原因是它已經歷了30多年的風雨。

文獻已人老珠黃,那麽專利情況如何呢?

經過反複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上查找VR的專利數據,你猜怎樣?最古老的專利已經塵封了21年。21年前,電腦還是486\586的天下,這跑滿了21年的VR技術還會有多少應用價值呢?

2014-2015年短短3年時間,國家專利局公布了2585項專利,在這漫長的21年里,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此前,1996-2013年的18年時間一共才公布了934項專利。這是一個產業爆發的信號啊。

此信號跟市場/公眾反饋是一樣的嗎?我們可從熱搜關鍵詞中查驗一下VR的搜索熱度。

於是,我們收集了三組數據,定量的分析VR技術發展的生命歷程,並嘗試對其未來發展進行預測,結論如下:

1) 中國人對VR技術的認識經歷了從基礎研究到科技產品研發,時間長達30來年。

2) 1996年至2014年期間我國的VR技術處於起步階段,2015年以來的這兩年,雖然有突飛性發展,但依然不夠成熟。

3) 許多媒體說VR技術已經開始在教育、體育鍛煉、遊戲和醫療等領域布局和應用,但要市場真正接受,至少是從2019年起。

這是怎麽發現的呢?來看幾組數據。

第一組數據:VR文獻,一只“倒扣的碗”的寓意

首先,我們查的是文獻,文獻數量的變化往往能反映出研究熱點的變化。文獻數量開始減少暗示著相關的理論研究比較成熟,開始轉向實際應用。

結果發現“虛擬現實”文獻數量的變化竟像一個“倒扣的碗”!這個軌跡刻畫了理論研究文獻經歷了高峰後逐步的下滑,往往暗示著實際應用的醞釀開始。

具體操作是這樣的:我們分別以“虛擬現實”、“虛擬現實技術”和“虛擬現實系統”三個關鍵詞在CNKI中進行文獻查找,發現自1993年第一篇有關VR的文獻在國內發表以來,歷年有關VR的文獻數量持續增加,並在2008年登上它的“珠穆朗瑪峰”,隨後開始走“下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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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虛擬現實的文獻數量統計圖形狀類似一個倒扣的“碗”呢?

一個較為合理的解釋是,VR首先得到學術圈的關註,但是隨著科學研究領域對VR技術的研究相對成熟,VR從2008年開始由基礎轉向應用,所以學者們對VR的關註度日漸降低。

這個解釋靠譜不靠譜?不妨驗證一下。

我們又采用另外一個指標驗證上述解釋,即虛擬現實的文獻在各相關學科中的分布情況。以計算機軟件及計算機應用學科為例,2013年之前該學科的文獻數量一直居於榜首,所占百分比也都在60%以上。但是,從2009年開始,該學科的相關文獻數量所占比例總體上開始下降,相應的,其他應用學科的占比上升。這也說明VR技術由基礎逐漸轉向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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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反映了技術發展的一個側面,其實,專利數據反映的情況更為直接。那麽,專利情況如何呢?我們又將目光從科學研究領域轉向科技產品研發領域,繼續驗證。

第二組數據:專利的歷史數據,2016崛起

國家知識產權局於1996年公布了第一個有關VR的專利,此後相關專利的數量雖有增加,但增速一直較慢。而從2015年開始至今增速迅速提升(2015年的增速為129.18%,2016年的增速為195.25%)。

換句話說,國內的科技產品研發領域從1996年開始關註VR技術,2015年是個重要拐點,此後VR專利技術指數級暴增。在虛擬現實專利數量20年的統計圖中,出現一個左躺著的L型。專利數量暴增,符合前面的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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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理論文獻和專利發展兩者的統計,都表明技術發展符合產業預期,那麽市場為何又是吐槽不絕消費者又是噴個沒完呢?

因此,我們需要研究一下作為消費者的普羅大眾是從什麽時候開始關註VR的。

第三組數據:百度指數呈現的真相,2016大崩盤

依“VR”和“虛擬現實”這兩個關鍵詞,根據百度指數提供的數據,可以發現,二者的搜索指數,自2015年下半年開始起飛,在第四季度達到了最高。這大概可以說明許多網民是從2015年冬季才開始關註和了解VR技術。

而媒體指數則進一步展示:“虛擬現實”自2016年開始逐漸升高,即“虛擬現實”是在2016年後才成了大眾傳媒上討論的熱點。這大概是廠商們為了推廣自家產品,猛烈公關的結果吧。

總之,2016年,“虛擬現實”到達了一個高峰後就崩盤了,一瀉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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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R和虛擬現實在百度指數中的搜索熱度變化

梳理以上三組數據我們可以發現:

早先,學者們首先進行有關虛擬現實的基礎研究,2008-09年達到了一個高峰,此後一路下行,2016年衰減到了20年前的水平,這是符合行業規律的;

然後,科技公司和部分學者在此基礎上開始進行相關科技產品的研發,即由基礎研究轉向應用研究,2015年產生了一個爆炸式增長,2016年指數級崛起;

2015年下半年,關於虛擬現實的概念和相關產品大規模進入大眾視野。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2016年卻出現了崩盤。整個行業,在一年光景,就回到了解放前。

技術的生命周期理論提供了一個解釋:虛擬現實/VR尚處於發展期,還沒進入成熟期。

這個結論是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對技術生命周期的判斷標準,結合統計數據和生命周期圖可對技術的發展階段作出的判斷。

技術生命周期分為五個階段:起步、發展、成熟、衰退和再發展。

第一,當專利申請數量和申請人數量都比較少時,表明技術處於起步階段(實驗開發階段);

第二,若專利申請數量和申請人數量大幅提升,說明該技術處於發展階段;

第三,若專利數量繼續增加,而申請人數量維持不變,表明該技術處於技術成熟階段,以商品改良設計型專利為主;

第四,當專利數量維持不變,申請人數量大大減少時,說明該技術處於衰退階段,此時以小幅改良型專利為主;

第五,當專利數量開始增加,申請人數量也有所增長時,說明該技術進入再發展階段,此時通常有新的技術發展方向出現。

判斷階段,依賴於兩個指標:專利數量和申請人數。

好吧,先看一下專利數量。2015年以來,專利數量大幅上升。符合第二階段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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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顯示:1996年,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布了第一個有關虛擬現實的專利,此後的專利數量雖有增加,但是速度緩慢,1996-2013的18年時間一共才公布了934項專利;從2014年開始專利數量快速增加,僅2014-2015短短3年時間就公布了2585項專利,占專利總數 的73.46%。

再看一下專利申請人數的歷史情況:2015年後大幅增長,符合第二階段特征。

數據顯示:專利申請人數跟專利數量的變化幾乎同步。2014年之前,專利數量和申請人數量都比較少並且二者的增速都較慢,說明VR技術在2014年及其之前處於技術起步階段。但是此後,專利數量和申請人數量均大幅提升,VR技術進入發展階段。

兩組數字擱在一起,就構成了生命周期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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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從20年歷史數據來看,虛擬現實現在正處於第二階段,即發展階段。

4 VR技術成熟期最早也要等到2019年

值得關心的重點是,從發展階段到成熟階段,還有多少時間?預測不能像諸葛亮那樣掐指一算,我們可根據虛擬現實(VR)的專利類型變化趨勢,預測其技術成熟階段將於何時到來。

我國專利主要分為三大類:

第一類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第二類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第三類,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即產品的樣式。

數據顯示:除2007年發明類型專利的比例低於80%(為78.72%)外,2014年及其以前,發明類型的專利所占比例均高於80%,此後發明類型的專利比例開始下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類型的專利比例開始快速上升。

圖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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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歷史數據進行預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組數據出現了兩個交叉點:

第一個交叉點在2018年,由發明和實用新型兩條線交匯而成;

第二個交叉點是2019年中,由發明和外觀設計兩條線交匯而成。

兩個交叉點揭示: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專利數量將於2018和2019年中超過發明專利數量。這意味著,從2019年開始,我國與虛擬現實相關的專利將以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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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上的判斷標準,若一項技術處於成熟階段,則以商品改良設計型專利為主(主要包括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因此,我們推測VR技術的下一個發展階段,即技術成熟階段最早將於2019年到來。

分析了一大堆,再濃縮一下,其實就一句話:1996-2014年是我國VR技術的起步階段,2015年至今,VR技術處於發展階段,預計2019年左右,才能進入技術成熟階段。如果再濃縮一個詞,那就是:不成熟。

其實,老司機都知道,虛擬現實/VR技術在市場上的表現,也太不成熟了。這些不成熟的表現幾乎天天被吐槽。包括:

一是產品功能有缺陷,比如用戶在使用過程中無法克服的眩暈感、看到的圖形發生畸變、屏幕畫面有顆粒感和霧化現象等。

二是產品外觀不完美。高性能的VR設備存在體積大、重量大、不透氣等問題,導致用戶在使用時容易出汗、容易累,用戶體驗差。

三是內容缺失。目前VR的遊戲、電影等資源十分有限,不能滿足用戶的需求。

所以,很多曾經被視為明星一樣的產品變成了流星,最後變成了垃圾桶里的貴客。

一個問題:VR未來是光明的嗎?

都說VR技術應用領域廣泛。

分析“發表過有關虛擬現實文章的學科分布”可以發現,除了計算機和互聯網之外,VR還涉及自動化、建築、教育、自然地理學與測繪學、機械、礦業、醫療、工業通用技術與設備、武器工業與軍事技術、電力工業、美術、新聞與傳媒、航空航天、汽車工業等學科(按發文數量排序)。

但現實很骨感。近兩年的技術領域構成顯示:目前VR的專利還是以提高技術水平為主,目前只在教育、體育鍛煉、遊戲和醫療等領域綻放了一點點光彩(數據略)。盡管如此,眩暈感、畫面畸變、畫面顆粒感等產品缺陷仍是阻礙VR應用的骨癌問題。

骨癌問題能克服嗎?

翻閱了20多年的專利&文獻,我們發現,中國人歷時20多年才從VR的基礎研究走到科技產品研發。

目前國內VR技術發展速度,可謂是相當的快,但它仍然不是天仙,預計2019年我國VR技術才會進入成熟階段,由此不再帶有翔的味道。屆時會出現一個樂觀的前景:現存的眩暈感、圖形畸變等骨癌難題,或將得到完美解決。

V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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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稱,森遠股份中標吉林市地下綜合管廊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經開區區域管廊建設項目九江大路和經開大街北段地下綜合管廊】 。項目規模達7 公里,建設投資總估算 13.11 億元,其中建安工程費暫估價為 8.865 億元,項目工程其他費用暫估價為4.245億元。項目資本金為2.70億元,占項目建設總投資 13.11 億元的 20%。資本金中政府平臺公司與社會資本各自出資比例為 20%,80%

京藍科技:2016年凈利潤1175萬 同比跌68.76%

業績快報稱,公司2016 年實現銷售收入46,081.36萬元,比上年同期增漲539.23%;實現凈利潤1,872.98萬元,比上年同期增漲287.19%;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1,175.43 2萬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68.76%。本期經營業績較上年同期變動幅度較大主要是: 2016 年公司成功完成對京藍沐禾節水裝備有限公司的並購,京藍沐禾成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合並報表範圍發生變化。京藍沐禾並入公司後積極拓展業務,承諾業績執行良好。

雲海金屬控股股東質押2303萬股 占比22.25%

公告稱,截至本公告日,梅小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3,529,525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32.03%。本次質押23,03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2.25%,占公司總股本的 7.13%;梅小明先生累計質押公司股份數為84,43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1.55%,占公司總股本的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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