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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城董事長涉嫌行賄舟山市原市委書記

http://www.yicai.com/news/2012/01/1376106.html

日,據有關媒體報導綠城在2002年進入浙江省舟山市房地產行業時,曾經向舟山市原市委書記、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家盟行賄117.5萬元。

經過綠城集團董事長宋衛平證言,為感謝張家盟對舟山綠城項目支持和幫助,他以5100餘元/平方米的價格,將時價超過1萬元/平方米的面積達203 平方 米的一套杭州春江花月項目的商品房賣給張家盟。紀檢部門出具的價格鑑定顯示,認定張家盟以明顯低於市場購房價的方式收受宋衛平行賄款117.5萬元。

張家盟牽出宋衛平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紫金公寓小區內,臨近河道,一幢帶院子的四層建築院門緊閉,透過門縫可見院內遍覆塵埃、落葉,已久未清掃。這裡曾經的主人正是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舟山市原市委書記張家盟。

從2010年4月3日,紀檢部門通報張家盟涉嫌違法違紀接受調查(參見《財經》雜誌2010年第8期「張家盟功與過」),至2011年歲末此案移送 福建 省廈門市中級法院,時間跨度近兩年,其間浙江舟山政、商兩界多位人士被帶走配合調查,包括張家盟髮妻繆咪紅。重獲自由後,繆咪紅偶回紫金公寓小院,但因房 屋封存無法入內,停留後悻悻離去。

2011年12月20日,廈門市中級法院一審認定張家盟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 產。事因張家盟任職舟山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綠城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下稱綠城集團)董事長宋衛平、舟基(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舟基集團)董事長黃 善年、浙江金湖集團控制人何春雷等五人在企業經營、項目用地、房地產開發和案件處理方面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共計735萬元。

而與當地富商巨賈利益往來背後不為人所知的是,張氏案發的第一塊多米諾骨牌為前「內地首富」黃光裕。以黃光裕案為導火索,時任浙江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王華元被查,牽出舟山商人虞松波,隨後「舟山首富」黃善年亦被帶走調查,張家盟應聲落馬。

在廣東省政協原主席陳紹基、最高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公安部原部長助理鄭少東、深圳市原市長許宗衡及王華元之後,張家盟案成為黃光裕案「拔出蘿蔔帶出泥」後倒下的又一塊骨牌。

1956年出生的張家盟,生於舟山,浸淫當地政界數十年。他16歲起任中學教師,1974年就讀浙江大學,畢業後入仕,並步步陞遷,從舟山計劃委員 會副 主任到普陀區副區長,再任嵊泗縣副縣長、縣長,舟山市副市長兼市交委主任,直至2008年1月,由舟山市市委書記升任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有魄力,也很獨斷,容易得罪人。」張家盟一位前下屬評價。在舟山當地,許多人對其落馬帶有嘆惋,蓋因其主政期間當地經濟的迅速發展。

司法判決書概括了張氏政商合謀的為官準則,這一準則貫穿其仕途,並滋生多起直接或通過親屬間接尋租的案例。

十天的上訴期過後,由於其並未上訴,案件至此已畫上句號,張家盟迎來的將是秦城監獄的服刑生涯。

綠城拿地享「關照」

依據2000年制定的《舟山市城市總體規劃(2000-2020)》,位於臨城新區的舟山市政府大樓所在區域,被規劃成中心城區。這個在張家盟治下建成,外形神似「盟」字的建築,亦一度成為當地百姓調侃的對象。

市政府大樓右側,一街之隔的是舟山市本島的第一個五星級酒店——舟山喜來登綠城酒店,酒店北面目前仍在施工的幾幢高層酒店式公寓,包括政府大樓左側不遠的房地產項目桂花城小區,都屬於起家浙江而蜚聲國內的綠城集團。

綠城集團成立於1995年,其董事長宋衛平少時隨父母由紹興嵊縣轉至舟山生活,1982年大學畢業後進入舟山市委黨校任教師,由此日後下海得到相關便利。宋衛平與張家盟早年亦已相識。

上述項目啟動於舟山市政府制定城區搬遷規劃後不久,張家盟時任市長,其間促成了宋衛平在舟山的第一樁「買賣」。

據判決書,2002年上半年,在張家盟的引薦下,綠城集團開始進入舟山市尚屬沉寂的房地產行業。綠城集團旗下舟山綠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舟山 綠 城)決定在臨城新區投資建設一個用地達150畝的五星級酒店,同時捆綁開發300餘畝的桂花城小區項目,張答應在用地和地價等方面給予支持。

項目建設初期,為解決上述項目土地審批問題,在張家盟過問下,舟山市國土資源局同意按桂花城項目分期繳付土地出讓金的進度,分批辦理兩個項目的土地使用證。同年12月,舟山市政府還以退還桂花城項目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費的名義,退給舟山綠城1568萬元。

2007年下半年,舟山市稅務部門對舟山綠城進行專項稅務稽查,發現該公司漏繳所得稅四五百萬元。為此,張家盟專門致電時任舟山市地方稅務局局長杜祖國,讓其關照,隨後舟山綠城僅補交數十萬元了結此事。

「交往」背後是交換。據宋衛平證言,2003年下半年,為感謝張對舟山綠城項目的前期支持和幫助,考慮到將來仍需獲得關照,在邀請張參觀綠城集團杭 州春 江花月項目時,建議張購買。後經時任舟山市政府駐杭州辦公室主任余宏忠協調,張家盟僅以5100餘元/平方米的價格買下203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該房產 時價超過1萬元/平方米,後登記在張氏夫婦女兒張翅名下。

張家盟落網後,紀檢部門參考浙江省價格認證中心出具的價格鑑定結論,認定張以明顯低於市場購房價的方式收受宋衛平賄款117.5萬元。

幾乎同期,浙江金湖集團控制人何春雷,同為土地而來。據其官方網站顯示,金湖集團從事塑料機械製造行業,總部設在舟山市,歷年產值均達數億元,工廠總佔地面積達900多畝。

何與張的「交往」始於2000年。當年金湖集團因擴大生產規模急需買地,經張家盟疏通後獲得舟山市經濟開發區120餘畝工業用地及相關優惠政策。2002年7月,在張的支持下,金湖集團再獲企業用地250餘畝。

半年後,張在土地劃撥上的慷慨獲得回報。2003年春節期間,何春雷以每平方米低於市場價7000元的價格,將其參股開發的上海古北國際廣場項目的一套商品房售予張家盟,後者由此獲利達126萬元。

張家盟的受賄款中,另有現金50萬元,來自華寶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舟山分公司原總經理張群力。

司法材料顯示,2001年1月,舟山市政府決定成立舟山擔保中心,經張家盟安排,這個極具政府色彩的機構由張群力擔任總經理。次年,在張群力要求 下,張 家盟再次推動市政府設立華力公司,並再次推薦張群力擔任總經理。此外,為提高擔保能力,市政府還在臨城新區劃出約100畝土地給擔保中心。

不過,上述機構、公司成立後,也就在2002年初至2004年,張群力聯合舟山市中輕原材料有限公司、舟山市中源貿易有限公司、舟山市元凱貿易有限 公司 等參與華力公司的增資擴股。隨後上述企業負責人退股,並將股份轉讓給張群力所指定的人。2004年4月,華力公司受讓舟山擔保中心42.96%的股份,由 此民營資本間接持有擔保中心約24%的股份。在這種情況下,只要擔保中心的土地進入市場,張群力即可通過土地增值收益獲利。為此,張群力多次要求張家盟幫 助爭取該土地的「農專用」指標,後者亦答應。

2007年下半年一天晚上,在聽說張家盟即將調往省裡工作後,張群力將一個裝有現金50萬 元的紙袋,送到張家盟位於定海區紫金公寓的家中。有趣的是,2009年10月張群力接受調查後,還特地趕到杭州告知張家盟夫婦,稱自己未交代送款之事。 2011年1月,舟山市國土資源局註銷了擔保中心的土地證並收回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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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調查美電影公司是否在中國有行賄行為

http://news.imeigu.com/a/1335481983274.html

就在中國市場向美國好萊塢敞開懷抱之際,來自美國的調查也「不期而至」。

4月24日,路透發佈的新聞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簡稱:SEC)已經展開一項針對美國電影製片商在中國市場經營情況的調查,或將涉及到這些製片商是否在中國有行賄政府官員的行為。

不過,尚不知該項調查將會深入至什麼程度,以及何時會公佈相關結果。

「如果按照信息的內容來理解,美國SEC調查的主要內容是關於美國電影製片商是否在電影引進國中存在賄賂的行為,範圍只會在廣電總局的審批部門,以及中影、華夏兩家有能力進口電影的公司身上。」一位業內人士如此告訴記者。

中國市場的誘惑

路透引用知情人士的話稱,過去兩個月,SEC向至少五家電影片商發送了問詢信件,包括新聞集團旗下的20世紀福克斯、迪士尼、夢工廠等,信件要求這些電影公司告知他們可能進行的不當付款,以及他們與某些中國官員的接洽事宜。

隨後,美國《紐約時報》的跟進報導稱,SEC此次調查的對象主要為上述三大製片商。但不論是大型電影製片商和小型製片工作室,目前都已經收到了SEC的通知。

據瞭解,SEC此番調查的重點是,這些公司的大影片是否存在向中國官員行賄的問題,以瞭解這些影片是否通過不正當的渠道來獲得在中國的放映和播放權。

過去的一年堪稱好萊塢的「中國年」。

2012年2月,作為習近平副主席訪美的成果之一,中美雙方就解決WTO電影相關問題的諒解備忘錄達成協議,包括美國進口大片配額新增14部IMAX或者3D影片,同時美國電影的票房分賬比例也從13%提高至25%。

與此同時,美國著名電影製作公司夢工廠也和華人文化產業投資基金(CMC)等企業以合資的方式,在上海成立了「東方夢工廠」,正式將好萊塢的製作團隊落戶中國本土。

此外,類似傳奇影業一樣的美國知名製作公司也開始加大與中國電影製片企業的合作,中美合拍電影漸成風潮。

在這個時間節點SEC展開上述調查,或讓已經大面積展開的中美電影合作蒙上一層陰影。

美國SEC一直存在對娛樂產業的調查,也有電影製片公司被查出賄賂的先例。2008年美國司法部對製片人格林夫婦為在泰國舉辦電影節賄賂泰國政府官員提出控告,並讓格林夫婦在2009年被定罪,判處入獄6個月。

作為目前世界上第二大的電影市場,中國每年接近一半票房總數都由海外電影票房貢獻。然而在中國電影引進配額的限制下,諸多來自海外的電影每年只有極 少一部分能夠進入中國市場放映。加上中國市場對海外大片的青睞,從某種程度上而言,海外大片能夠進入中國市場放映,就意味著較高的票房保證。

以《天際浩劫 》為例,這部製作成本僅1000萬美元的小成本影片,在中國就獲得了近6000萬人民幣的票房,創造了好萊塢電影 「以小博大」的案例。

兩家獨大的惡果

「我們對這個事件沒有評論。」中國一知名電影院線的高管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這個話題過於敏感。」

電影業的沉默有其內在的原因。「如果說美國SEC調查的行賄問題原因,與美國電影在中國的放映和播放權有關,則國內涉嫌的範圍將會被縮小至一個部門和兩家企業。」上述電影業知情人士告訴記者。

這三個潛在的可能受到波及的部門、企業包括廣電總局的引進電影審批相關部門以及中影集團和華夏發行。

「其中,廣電總局主要管的是大方向的問題,包括引進電影的數量和大的導向性問題。具體到每部影片的選擇和引進,則更加取決於中影集團和華夏發行的選擇。」上述電影業知情人士說,「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就是這兩家公司掌握了進口電影上與不上以及時間、檔期的『生殺大權』。」

在中國海外電影引進制度中,目前僅僅只有中影集團和華夏發行有權利引進海外的電影,其他電影發行公司都被排除在了這個圈子之外。

這樣的現狀飽受業內的質疑和抱怨。

「兩家公司容易達成共識和默契,兩家獨大的結果是海外電影引進依然不夠透明以及缺乏競爭。」上述電影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因此從輿論上而言,大家都希望能夠增加有能力引進海外電影的企業的名額。」

而在今年2月中美簽署的關於電影的新協議中,也包括了增加有電影引進權利的民營發行公司的內容。

但截至目前,關於第三張「牌照」皆只見傳聞,並未有實質性的進展出現。這也導致中影集團和華夏發行兩家獨大的局面一直維持至今。

「無論是三家公司還是四家公司,這背後都涉及了巨大的利益,如果要避免黑色交易生長的空間,就應該設立標準,並且以較為公開透明的方式,來決定引進海外電影的引進。」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目前來看,除非有直接的收受賄證據可以顯示一些收受賄行為,否則僅僅從排片來看,無法判斷是否存在賄賂的行為。」上述知情人士最後說,「海外電影引進沒有明確的細則標準規定哪些片該引進哪些不該引進,同時整個過程不公開,因此表面的信息根本無法讓人作出任何判斷。」

(本文來源:21世紀經濟報導 作者:陶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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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賄墨國搶市 沃爾瑪低價策略失靈

2012-5-7  TCW



四月底,《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踢爆,全球第一大零售商沃爾瑪(Wal-Mart)墨西哥分公司大規模賄賂當地官員,總部卻知情不報近七年。這樁醜聞除了反映出公司誠信蒙 塵,更長遠的隱患則是超大賣場前途堪憂。

總公司知情不通報

根據《紐約時報》,二○○五年九月,沃爾瑪的律師就收到前墨西哥高階主管薩帕塔(Sergio Zapata)密函,指證這個海外最大子公司為求搶占市場,行賄超過二千四百萬美元(約合新台幣七億元)的細節,包括相關人士姓名、日期及金額等。儘管總 部調查後已掌握事證,卻遲遲不通報,甚至有刻意掩蓋之嫌。如今,美、墨兩國已介入調查。

姑且不論沃爾瑪將為此醜聞付出多少代價,追根究柢它鋌而走險的動機,難超脫大賣場正暴露低價搶市的經營模式缺點。

連九季單店營收下跌

先看財務指標。衡量零售商健康的關鍵標準是開張一年以上的單店收入,截至去年底,沃爾瑪交出的成績是連續九季下跌。官方說法是經濟低迷,消費者更精打細 算,但美國《彭博商業週刊》(Bloomberg Businessweek)卻認定,沃爾瑪已經輸給亞馬遜(Amazon.com)了,後者具有電子商務的方便特性,也能提供穩定、免費的運輸系統。

再看經營策略。在單店營收衰退趨勢下,沃爾瑪二○一○年底,將設點地點指向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市中心。《今日美國報》(US Today)報導,沃爾瑪的管理者已經意識到,每年進門的顧客人數越來越少,因此決定仿效對手塔吉特(Target)走進市區,選在芝加哥、華盛頓選與紐 約開設面積僅剩六分之一大的小店。

《今日美國報》將這一步視為超大賣場時代終結的開始,特別是高油價與高失業率正在傷害它的工薪階層顧客。不過,市調機構特爾西顧問集團(Telsey Advisory Group)分析師費德曼(Joe Feldman)提醒,低估這個在全球擁有超過兩百萬名員工,規模堪比美國第四大城的零售帝國將是個錯誤,因為「它總是會自己找到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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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向羅金保行賄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12-28/100478282.html
2012年12月24日,黑龍江齊齊哈爾市中級法院一審開庭。中鐵集裝箱運輸集團原董事長羅金保站上被告席,被控涉嫌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

  羅金保於2010年10月被免職,2011年3月4日被黑龍江省檢察院刑事拘留。他是鐵道部系列窩案中被調查的第一人,也是第一個開庭受審的。

  檢方指控,2005年5月至2010年6月期間,羅金保在任石家莊-太原客運專線籌備組組長以及呼和浩特、烏魯木齊鐵路局局長等職務時,在鐵路建設招投標過程中,先後多次非法收受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所屬10個單位和個人賄賂款物,共折合4700餘萬元人民幣。

  外界一直盛傳羅金保因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山西女商人丁書苗涉案,但三人的交往在起訴書上並未提及。

  據參與庭審人士透露,當日有40餘人參加旁聽。法庭進行了兩輪辯論,第二輪辯論火藥味十足,檢方和辯護律師就受賄金額展開激烈爭論。被告席上的羅金保神情落寞,很少發言。接近羅金保的人士透露,在獄中的兩年,羅金保已罹患重度抑鬱症,正接受治療。

國企佔據行賄榜單

  羅金保,山西人,1956年出生。上世紀90年代,羅金保在臨汾鐵路分局主政,曾任北京鐵路局臨汾分局局長。2005年底,羅金保受命籌備首條開工建設的高鐵客運專線——石太線,轉至2006年2月,又調任鐵道部運輸指揮中心(運輸局)副主任(副局長)兼裝備部主任(正局級),專管車皮調度等。2006年10月任呼和浩特鐵路局局長,2007年5月任北京鐵路局黨委書記,2008年3月至2010年4月任烏魯木齊鐵路局局長、黨委副書記。

  在羅金保一案中,令人唏噓的是,折合4700餘萬元人民幣的受賄金額中,近一半的行賄數額,竟來自鐵路系統內的國企。

  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中鐵建股份有限公司下屬十幾個單位都曾在參加鐵路項目招投標時對羅金保行賄。

  中鐵和中鐵建之前都屬鐵道部管轄下的負責鐵路設計和施工的機構。2000年前後完成資產重組與鐵道部脫鉤,2003年國資委成立後即劃歸國資委管理,後來又陸續上市。但是,時至今日,其主要訂單仍主要來自鐵道部。脫鉤之後,一局到十局屬於中鐵集團,十一局到二十五局屬於中鐵建集團。中鐵和中鐵建下屬各局相對獨立,自收自支,競爭激烈。

  2005年5月至2010年6月,羅金保在任石家莊-太原客運專線(下稱石太客運專線)籌備組組長、呼和浩特鐵路局(下稱呼鐵局)局長、烏魯木齊鐵路局(下稱烏鐵局)局長期間,收受了相關國企約1617萬元人民幣的賄賂,並幫助行賄企業取得工程。

  一位鐵路系統人士認為這並不稀奇:「在鐵路項目招投標中,即便是國企也要靠關係,30多個國企單位競爭項目。各鐵路局或項目公司等業主擁有中標決定權。」

  上述人士介紹,鐵路系統內的潛規則是:「一般首先中標的是國企,一手標要給業主2個點的回扣(整個項目工程款的2%);如果中標國企把項目分包給民營企業,會要求5個點的回扣,這樣國企能從中白賺3個點。」

  劉志軍2003年任鐵道部部長後,鐵路開始「大躍進」,鐵路工程紛紛上馬,投資額動輒幾十億、上百億元。在上述潛規則下,「一個鐵路局長受賄4700萬元不算意外。」他說。

  給回扣的方式也很巧妙,「有的企業在國外轉賬至與受賄人有關的海外公司,更多的企業直接給現金。」上述人士稱。在羅金保的受賄記錄中,多數賄賂為現金,也有越野車、手錶、房產等。

  鐵路項目的分標段招投標,本意是防止一個項目被少數幾家獨攬,但在實際招標時,各鐵路分局局長成為最有權力決定中標者的人,各個企業不惜重金行賄保證中標。

  羅金保案顯示,共有三家企業的行賄金額過百萬元,有的甚至達到500萬元之巨。

  2008年10月,中鐵建十一局總經理趙晉華為了拿到喀和鐵路工程,在北京裕龍大酒店給時任烏鐵局局長的羅金保10萬歐元(約合92萬元人民幣)。此後,羅金保授意烏鐵局主管工程建設的副局長吳建在招標過程中對十一局予以關照。同年底,在吳建的具體經辦下,十一局中標喀和鐵路工程S1標段。同年12月底,為表示對羅金保的感謝,趙晉華又給了羅金保400萬元表示感謝。第二年,趙晉華又為了中標哈囉鐵路工程,送給羅金保50餘萬元人民幣。

  2005年6月,在羅金保任中國第一條高鐵石太客運專線項目負責人時,為取得石太客運專線站前工程,原中鐵建二十局路橋工程公司總經理盧繼明先後給羅金保行賄280萬元。

  從2008年8月到2010年10月,中鐵建二十一局副總經理孟廣順分六次向羅金保行賄,拿到喀什鐵路等項目,行賄總額達330萬元。

  在這個長長的行賄名單中,還包括:中鐵一局73萬元,十局44萬元,中鐵電氣化局20萬元,中鐵建十二局94萬元,中鐵建二十二局70萬元,中鐵建電氣化局79萬元——羅金保經手項目的招標幾乎都有企業為中標行賄。

  中標之後,為避免處罰或獲得信譽評級,也會通過行賄方式解決。2005年5月,中鐵隧道局在石太專線重點控制工程Z5標段施工期間因違規施工被責令整改,為避免進一步懲罰,中鐵隧道局總經理郭大煥送給羅金保10萬美元。在羅金保授意下,石太專線客運組未對中鐵隧道局做進一步懲罰。

中間人王浩生

  在國企之外,羅金保只與一個私營企業主發生金錢上的往來,但數額驚人。

  這位名叫王浩生的私營企業主對羅金保行賄達1650萬元之巨,此外還送給羅金保價值100餘萬元的寶馬車一輛。王浩生借庫俄鐵路支線工程與羅金保建立了聯繫,此後成為中間人。

  一般民企很難與鐵路局領導直接搭上關係,他們通常是從中標後的國企分包相關標段,需要給國企支付一筆相當於工程總額5%的「管理費」。他們是權力金字塔下的最底層,但其中也不乏有精明者直接和鐵路局領導建立聯繫,「成功」地發展為掮客。

  2008年6月,王浩生請託時任烏鐵局局長的羅金保幫忙承攬新疆鐵路隧道工程,羅金保隨即表示可以把即將招標的庫俄鐵路支線工程承包給王浩生,但謊稱相關領導已將工程包給別人,王浩生需支付轉讓費。同年9月,羅金保指派原臨汾鐵路局同事收取王浩生150萬元「轉讓費」。隨後,羅金保與參與投標的隧道局董事長郭大煥商定,羅金保協助隧道局在庫俄工程中中標,隧道局分出部分工程讓王浩生施工。

  在羅金保的授意下,2008年10月,隧道局順利取得庫俄工程SK標段。中標後,隧道局和王浩生協商,給予王浩生664萬元,王浩生不再參與具體施工。2009年初,為感謝羅金保,王浩生又給予羅金保100萬元。整樁交易,王浩生付出250萬元,賺了400餘萬元。

  出手大方的王浩生和羅金保搭上關係後,做起了中間人的營生。

  2008年底,王浩生與中鐵七局副總經理劉臨山商定,王浩生為中鐵七局承攬工程,中鐵七局給王浩生好處費。2009年2月,王浩生請託羅金保幫助七局承攬五彩灣-將軍廟段鐵路工程,羅金保謊稱通過「北京王總」運作此事。王浩生在天津購買一輛奔馳越野車,羅金保以「北京王總」名義收下。七局順利拿到上述工程的S4標段,事後中鐵七局給予王浩生800多萬元好處費。後因奔馳越野車在北京維修不便,王浩生將車置換給七局,七局於2010年出資人民幣100餘萬元購買寶馬X6型車,王浩生按照羅金保的要求將該車交給了羅金保的同鄉。王浩生這一次「賺」了700餘萬元。

  2009年8月,王浩生又為中鐵七局做了一次掮客。羅金保又謊稱找「北京王總」運作此事,分別指派自己的五弟和同事兩次接受王浩生700萬元。隨後,七局中標輪庫鐵路一標段工程,事成後給王浩生1000萬元好處費。2010年2月,羅金保再以送給「北京王總」為名,收取王浩生200萬元。在這次1000萬元的行賄中,羅金保拿了900萬元。

  2010年3月,中鐵一局副總經理郭秀春為取得哈密鐵路貨車南環線站前工程,在羅金保辦公室給其約合9萬元人民幣的歐元。同年4月,羅金保調任中鐵集裝箱運輸有限責任公司任職,一局擔心自己不能中標,又聯絡和羅金保關係不錯的王浩生,承諾中標後將一些工程分給王浩生施工。王浩生隨後與羅金保通電話談及此事,同年6月,中鐵一局中標上述工程的一個標段。在招標過程中,因中鐵一局主要競爭者後來出現工程事故被停標,中鐵一局否認王浩生為自己提供幫助而拒絕履行承諾。王浩生又找到了中鐵七局,向七局總經理劉永紅承諾讓一局分出部分工程給七局,劉永紅讓下屬的鄭州公司付給王700萬元運作此事。王浩生此後又去找羅金保,羅金保以給「北京王總」的名義兩次取走500萬元。

事發李克偉

  和羅金保共事過的一位鐵路人士,對財新記者談及羅金保時頗為惋惜,稱羅金保工作勤勉,從不剋扣員工工資,在職工中口碑不錯。

  羅金保很在意自己的仕途。2000年之後,聽說山西女商人丁書苗和劉志軍關係不錯,於是他有意結識了丁書苗,以期丁書苗在劉志軍面前為自己美言。上述鐵路業內人士認為,丁書苗攀上劉志軍的關係後,若找劉志軍之下的官員做事,並不需要花錢;鐵路系統官員結識丁書苗,也並不打算從她身上斂財,而只圖晉陞。羅金保和丁書苗結識後,關係良好,時常通電話。2000年後,羅金保籌備石太客運專線,任運輸局局長等,都被認為與劉志軍的提攜有關。

  也因為如此,外界一直猜測他與劉志軍案有關,但是,從起訴書來看,羅金保並未顯示出與丁書苗、劉志軍有經濟上的瓜葛。

  2009年3月,羅金保曾向呼鐵局廉政賬戶以「樊華」的名字存入30萬元。2010年前後,羅金保進一步意識到自己的處境不妙。2010年春節後,號稱「大同第一溫州煤商」的李克偉在發生礦難後逃跑,然後自首,很快牽出了大同的數位官員。

  當時有傳聞稱,羅金保為李克偉安排車皮,涉嫌受賄數百萬元。在此微妙時刻,劉志軍將羅金保調回北京,任中鐵鐵龍集裝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外界認為此舉有保護之意。

  據山西省相關政府人士透露,2006年10月,羅金保轉任呼鐵局局長,當時呼鐵局計劃修建一條從包頭到神木的運煤鐵路,羅金保將此消息告訴大同市公安局局長申公元。後來,申家與大同溫州籍煤商李克偉達成協議,由李克偉出資,申家負責擺平關係,在這條鐵路沿線建設一座煤炭集運站。李克偉支付給申家3300萬元用於此事,這筆資金中有400萬元經申公元流到羅金保手上。因此,山西省紀委對外公佈申公元涉嫌罪狀為索賄2900萬元。

  此事在此次的起訴書中亦有呈現。起訴書稱,2006年,申公元找到時任呼鐵局局長兼新包神公司董事長的羅金保,提出在新包神鐵路先罕台川北站籌建鐵路煤炭運輸站,羅金保承諾幫忙。2006年12月,申公元和兒子申征在羅金保的住處送給羅金保400萬元。2007年初,新包神公司與申公元等人成立的內蒙古宏偉煤炭運銷公司簽訂籌建煤運站的意向性協議。

  2008年春節前,為感謝羅金保在任呼鐵局局長期間的照顧,申公元指示申征給了羅金保200萬元。

  2010年4月,得知申公元被紀委調查,羅金保將從其得到的600萬元退還給申公元的次子申健。

  其後,據相關人士透露,羅金保主動向鐵道部紀委寫信,交代了自己的部分問題,那時劉志軍還在任。但悔之晚矣。2010年初,鐵道部安排羅金保擔任太原鐵路局局長,組織程序已走完,任命也已下達。但是,這一安排遭到山西省紀委反對。山西省紀委稱,正在調查羅金保的問題。

  無奈之下,鐵道部臨時換人。2010年4月,時任鐵道部運輸局副局長兼裝備部主任的楊紹清受命出任太原鐵路局局長。羅金保被調任中鐵集裝箱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中鐵鐵龍集裝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不到半年後,2010年10月,羅金保被免職。2011年初,鐵道部反腐大幕揭開,鐵道部部長劉志軍、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先後被調查。羅金保開審後,他們的案子也到了揭盅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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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企賽諾菲被曝以「研究經費」為名向中國醫生行賄

http://www.infzm.com/content/93374

近日,有爆料人向媒體舉報,知名藥企法國賽諾菲公司涉嫌向北京、上海、廣州、杭州4地的79家醫院、503位醫生行賄超170萬元。浙江省衛生廳、北京衛生局均已表示將對此展開調查。同時,部分涉事醫院也表示將對此事進行調查。

而據賽諾菲發給人民網的聲明稱,「賽諾菲非常重視相關報導中提出的事宜,並已啟動相應工作程序,以我們一貫遵守法律和道德義務的態度進行核實。目前,賽諾菲尚不能確認報導中所指的發生於2007的事宜。」

據《21世紀經濟報導》8月8日報導,近日,代號為「培根」的爆料人向該報提供了四份材料,舉報世界醫藥巨頭法國賽諾菲公司在2007年11月前後,向中國北京、上海、杭州及廣州的79家醫院,503位醫生,借「研究經費」(「研究者費」)名義,支付約169萬元的費用。

這些舉報材料還顯示,除了這79家醫院,從2007年5月至10月,賽諾菲還向北京地區的另外5家醫院,四十餘位醫生,通過現金報銷、禮品贈送等方式,輸送利益兩萬多元。

「培根」亦稱,他提供的材料,僅僅是「冰山一角」。即使是北京,也還沒有把所有的北京大醫院和二級醫院全包括進去。如果全部統計到的話,會更加「觸目驚心」。

爆料人「培根」始終迴避自己的身份。賽諾菲的數位前員工則表示,從「培根」所掌握的材料判斷,他可能是,或至少曾是賽諾菲中國公司的高層職員。

衛生部門:將進行調查

浙江衛生廳微博8月8日做出回應稱,「看到網絡關於賽諾菲內部人自曝行賄中國醫生的報導後,我廳高度重視,在第一時間部署開展調查。目前網絡報導中所列的我省有關醫院已經開展自查工作。」

另據《北京青年報》報導,同日晚,北京市衛生局新聞發言人鐘東波表示,市衛生局已經關注此事,並將協同紀檢等相關部門開展調查。他還表示,醫療行業早已明令禁止收受商業賄賂,此次調查結果水落石出之後,將按照法律法規對違法人員進行查處。

涉事醫院:已著手調查

羊城晚報》報導,廣州16家涉事醫院除5家是區級醫院外,其他都是國家、省、市級三級大醫院。記者在這些醫院採訪時發現,他們大都關注到這條消息,也已著手調查瞭解此事。

廣東省人民醫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正在院內進一步核實情況。廣州醫科大學二附院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時直言,醫院的確有報導所涉及的藥品,「明天回院會安排有關人員去相關科室調查瞭解,看看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先把事情搞清楚」。

廣東省中醫院相關負責人稱,報導出來後,醫院和公眾一樣高度關注,目前曝光的材料中未提到醫生的名字,也不瞭解他們是如何操作,因此首先要做調查瞭解,確認是否有醫生違規,「如果有,毫無疑問要嚴肅處理!」

中山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一位負責人直接回應稱:「會做進一步的調查和核實。如果情況屬實,證據確鑿,一經查實,將會嚴肅處理!」

研究經費還是賄賂款?

據前述21世紀經濟報導,爆料材料的「付款信息」備註可看出,這些費用的名目是「研究經費」。爆料人「培根」表示,此類虛假的「研究費」與「虛假的講課費」類似,都是「行賄由頭」,實質就是醫生開藥的「回扣」。賽諾菲公司支付給醫生們的標準是,每個病例80元。對於每位醫生的費用,有的是一次性付款,有的則是分批次付款。

包括前賽諾菲員工在內的多位外資醫藥企業代表也證實,以「研究費」或曰「病例觀察費」名義向醫生輸送利益的做法,非常普遍。其目的,就是為了「規避各自公司的『合規』要求」,但擺脫不了「商業賄賂」的嫌疑。對於為什麼要輸送利益,受訪的醫藥代表們回答:「很簡單,如果不給錢,醫生們就不會開我們的藥。」

前述《21世紀經濟報導》報導中,賽諾菲公司介紹稱,在公司管理的臨床試驗中醫生可以因其付出的勞動而獲得報酬,這被稱為「研究者費」。賽諾菲也在發給人民網的聲明中稱,上市後臨床監測有助於藥企更進一步瞭解新藥的治療價值,並給醫生制定合適患者的恰當的個體化治療方案提供有價值的學術信息,在全球醫藥行業被普遍採用。

一位在醫藥界工作多年的人士對《南方日報》記者表示,「研究經費」是藥企賄賂行為中一個相對隱蔽的方式,表面上可視為贊助醫學研究,不算賄賂。但從另一個方面看,有的醫生從醫藥公司那裡獲得「研究經費」,他們如何花費這些錢,外人很難知曉。如果藥企還將此費用的成本轉嫁到患者身上,就更不應該容忍「研究經費」的贊助行為。

「在外資藥企中,賽諾菲算是相對較收斂的。」一位賽諾菲前員工表示,賽諾菲總部對商業賄賂方面的問題一直很重視,中國區專門設立了一個「合規部」分管有關事宜。而且,日常工商部門也會對公司財務部門進行檢查,廣州地區工商部門查得尤其頻繁。不過,他同時指出,「醫藥商業賄賂醜聞」並不是什麼新鮮事,這是業內的行規。類似的事情在世界各國的醫藥供銷領域都是存在的,只不過在中國一些地方更為普遍。「不光外企,國內的製藥企業也一樣,有的賄賂行為更直接、更大膽。」

財新網報導,商務部一位研究人士稱,國內近些年在打擊醫藥購銷領域的商業賄賂方面已有不少動作。他介紹稱,據不完全統計,2005年到2011年,全國衛生系統共查處案件10500多件,2011年查處商業賄賂案件169起,涉及金額4231萬元。2012年深圳市全市、區13家醫院的16名管理人員以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其中包括9名正、副院長,7名科室負責人。

有業內人士表示,醫藥界收受變相回扣的情況已是行業積弊。以賽諾菲所說的「上市後臨床監測」為例,如果參與四期臨床試驗的醫生根本沒有履行所謂病例觀察研究的職責,只是「填單子、報名額」,就涉嫌變相收受回扣了,而類似的情況則十分普遍。

但也有業內人士表示,輿論壓力下,醫藥企業或醫藥代表有被妖魔化的傾向。藥企與醫生、藥企與醫療機構之間需要正常的交流與合作,「任何一種新藥的開發都可能有副作用,通過醫藥代表、藥企與醫生、醫院的交流,才能更多地瞭解這個藥的特性、特點以及適用的環境、患者的群體以及它可能產生的負作用。」他認為,所謂研究者費與藥品的直接「回扣」不同,跨國大藥企大都建立了合規管理制度,只要在合規相關規定範圍內,都屬正常。

賽諾菲公司簡介

總部位於法國的賽諾菲公司,是全球最大的醫藥公司之一。2013年7月出爐的《財富》雜誌世界500強排名中,賽諾菲位於第219位,在醫療行業中,僅次於強生、輝瑞、諾華、羅氏和默沙東(默克),排名第6位。

賽諾菲在30年前即在中國開設辦事處,目前在中國擁有超過6500位員工。

(來源:21世紀經濟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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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告白》為打通關節 鋌而走險?揭密!台灣建商行賄文化三大手法

2014-06-16  TWM
 
 

 

桃園合宜住宅弊案意外揭開台灣產官學界長久以來糾結的行賄文化,究竟台灣營建業行賄文化有多普遍?建商又是如何進行得不著痕跡?

撰文‧梁任瑋

「如果一切可以按照遊戲規則來,建商何必要鋌而走險?」桃園合宜住宅爆發行賄弊案後,一位不願具名的上市營建公司主管下了這樣的註解。在業者的口中,除了「取得標案」必須打通關節之外,一個建案從申請建照到完工,至少還有三大關卡,會讓業者起心動念「用錢解決」。

營建業普遍面臨卡關的三個環節,就是建照申請、環評與土地變更。

在建照申請部分,「過去在台北市,建商送件申請建築開發執照平均只要半年即可拿到,但現在普遍都拉長到一年左右。」一家建設公司工務主管以此解釋建商之所以寧願用錢解決的原因,「就是行政效率低落、官員怕事的心態。」

送現金

最安全也最危險的作法?

「一件公文送上去,即使可以當天批准,官員基於保守心態,也不敢馬上籤字,為了避免被說圖利廠商,一定先把公文擱個兩天再說。」業者並說,有些官員就是要想辦法在案件中雞蛋裡挑骨頭,一定要找出一個問題,證明自己很認真在審查案件。

在這個環節,建商必須用錢擺平的主要對象是官員,至於手法,「像遠雄這樣直接送現金,可以說,是最安全卻也最危險的作法。」一家上市公司財務主管透露。說安全,是因為「現金交易」不會留下任何匯款紀錄,如果真的要打點對方,直接給現金最快速。但另一方面,「一旦被檢調跟監、搜索,證據一翻兩瞪眼擺在面前,相對於匯款,現金交易可說完全沒有辯駁的機會。」較常見的作法,是購買對方手中的未上市、未公開發行公司股票,「例如他手上有某未公開發行公司的股票,每股淨值價格只有十元,但買方願意用每股七十、八十元的天價吃下股票。」儘管對買方來說,這些股票毫無價值,但實際上已達到目的,而且過程不易被旁人看穿。

「但一定要是未上市、未公開發行的股票,才不會被外人一眼就看出買價與市價之間的誇張差距。」他強調。

此外,環評審議幾乎是所有建商一致認為最容易拖長時間的關卡,「一個環評進行二、三年是基本的,一位委員就有一個意見。」一位曾經擔任台北市政府環評審議委員的學者也承認,「漫長的環評時間,對建商的耐心及口袋深度都是極大的考驗。」

互動佳

外部委員可以用錢搞定?

在業者的解讀中,環評時間冗長,與「外部委員」擔任評審委員審案必然有關。某建商表示,外部委員出席費領得不多,但要扛起幫政府背書的責任,自然會從防弊而非興利的角度審案。

一位曾經參與過台北市政府雙子星BOT案審議的學者也說,擔任大型標案的評審委員,每次出席車馬費兩千元,但事前要花時間仔細閱讀上百頁文件,在審議的過程中還要特別小心,萬一出了事情還會被檢調約談。為了評審一件案子,要擔負如此重大的責任,讓很多學者專家根本不想替公部門背書。

以上說法,固然是業者困境之一,但在不肖業者的眼中,卻也得到了「外部委員可以用錢搞定」的想法。

建商與學者常見的「互動」模式大致有二:首先,是透過贊助學者成立的協會、學會活動討好專家。舉例來說,不少協會積極推廣國際建築設計獎,由於這些協會成員不乏知名學者,往往也是各縣市政府聘請的「外部專家」審議委員,建商為了與學者專家打好關係,基本上都會參與贊助,「建商甚至會以顧問費名目長期支助部分學者,不著痕跡的給予好處。」業者並透露,部分建商手邊若有基地規模龐大的建案,往往也會積極委託環境設計系教授參與設計,「學者的加入,當然有助於建案規畫;但建商心裡盤算的,更多恐怕是與學者打好關係。」無論是招標、環評或土地變更,目前各縣市政府的外部評審委員名單,皆來自公共工程委員會的「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這個資料庫的學者專家由總統府、五院、各縣市政府議會與各大專院校推薦,基本上被推薦者一定要有多年相關實務經驗,在學經歷相關背景也有一定門檻限制。

依辦法,評審委員的編製為五至十七人,外部委員不能低於三分之一,地方政府必須先從資料庫中篩選出應選外部委員人數的「五倍」數量名單,而後一一詢問參與意願。由此可知,雖然必須從資料庫挑選,但相關經辦人員還是有一定的勾選自由,這也就是可以操作的空間。換言之,「如果已經打通了官員,就可以請他挑選自己熟識,或是建商早已『認養』的學者專家。」某業者表示。

打包票

﹁土地變更絕對處理到好﹂?

而當建案涉及土地開發規畫暨變更申請時,建商則通常會委託專業工程顧問公司「處理」。業者透露,市場上存在幾家「知名」的工程顧問公司,「土地變更案只要委託他們進行,基本上都可以全部處理到好;只不過顧問費也不便宜,基本門檻是千萬元起跳,並依個案面積大小、處理難易度收費有所不同。」但是,這幾家工程顧問公司為何總有辦法向客戶「打包票」,承諾「土地變更絕對處理到好」?

表面上,是因為團隊成員內擁有土地規畫、環境影響評估、土木工程、交通運輸、市場研究及財務等各專業領域技術人員,「但更重要的是,他們長年與各縣市政府承辦機關打交道,不論就人脈與消息來源都比建設公司好,說白了,他們才知道哪些人能用特別的方式處理!」業者甚至直接以「白手套」形容這類顧問公司的角色。

總的來說,這次讓遠雄陷入營運泥淖的行賄文化,說穿了就是業界心知肚明的「潛規則」,這樣的文化結構不改變,難保不會出現第二個遠雄案。

卡關時,

建商通常會這麼做

1.購買對方手中的未上市、未公開發行公司股票價差不著痕跡,且過程不易被旁人看穿。

2.贊助學者成立的協會與學會因為學者往往是各縣市政府聘請的「外部專家」審議委員。

3.透過白手套處理

工程顧問公司長年與各縣市政府承辦機關打交道,比建設公司更瞭解其中的「眉角」。

用人欠缺防弊機制

多人曾檢舉 葉世文卻能風光轉任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被收押後,有關他索賄、收賄的傳言不斷,日前傳出,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去年初曾遭時任營建署長的葉世文索賄,尹衍樑不但悍拒,還轉向法務部廉政署檢舉,行政院長江宜樺當時就曾接獲舉報,可惜未見積極調查。

對於這項傳聞,尹衍樑在友人查證時態度低調,既不承認也不否認。行政院則於6月7日曾發佈新聞稿,強調江宜樺並沒有接獲過尹衍樑之檢舉函,但也證實,江宜樺去年四月接獲法務部報告,指廉政署發現葉世文疑似向營建廠商要求不當利益。當時江宜樺的作法是要求內政部長李鴻源立即調整葉世文職務,葉不願調非主管職,提前於六月初退休,還風光到桃園縣出任副縣長。

在這過程中,暴露出政府用人缺乏積極防弊機制的兩大問題。一是江宜樺應要求廉政署加快偵辦動作,甚至要求檢調加入偵查行列,也應堅持葉世文要調職處理,而非「私了」似的讓葉提前退休,還到桃園縣政府胡作非為,進一步在八德合宜住宅案收賄。

其次,一個在中央政府風評有問題的人,轉任地方政府高官,竟然沒有預警機制,令人匪夷所思。廉政署、內政部政風處,與桃園縣政府政風處之間,顯然缺乏縱向與橫向聯繫機制,讓縣長吳志揚或桃園縣政風處錯失防弊時機。對此,廉政署相關官員避談此問題。

律師陳長文10日投書媒體,也認為葉世文在營建署被逼退,卻能在桃園受聘,這似乎也顯現若干制度漏洞;他並建議政府,可以思考建立中央、地方政風參考資料庫的互聯機制。

亡羊補牢,猶未為晚。為防止下一個葉世文再出現,政府的防弊措施,有必要再加強。

(郭淑媛)

他山之石

比照香港,才能讓官員不敢索賄政府為了杜絕公務人員涉貪,2011年於《貪汙治罪條例》修法增列第六之一條,其中規定,檢察官調查涉貪公務員的過程中,若發現公務員本人或家人在犯罪時及其後三年內,有財產增加與收入顯不相當時,須就來源可疑之財產提出說明,無法提出合理說明,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一法條,即是「財產來源不明罪」。不過,同樣是財產來源不明罪,世界各國的立法精神不一。簡單來說,台灣是「官員被發現貪汙後,才須對不合理的財產提出說明;但在香港,廉政公署會常態性的對公務員平日消費及財產進行稽查。」業者認為,比照香港,較能防堵官員索賄、收賄的惡行。

據瞭解,若以立法精神區分,台灣現行的財產來源不明罪屬於「個案型」,先有貪汙案進入訴訟,才「推定財產有問題」,除台灣外,英國與新加坡亦屬此類;至於香港則屬「經常型」,廉政公署必須常態性蒐集公務員「所得與生活水準顯然不相當」的證據,澳門目前亦採此類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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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國家石油公司涉嫌行賄 遭美國調查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1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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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金融時報》援引知情人士稱, 美國當局正就巴西最大公司巴西國家石油公司(Petrobras)及其員工行賄一事進行調查 

上述消息人士稱,美國司法部已對該公司展開刑事調查,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正對其進行民事調查,因該公司在美國有存托股可交易。 

與此同時,巴西國家石油公司在國內也卷入了巴西史上最大腐敗案的調查之中,許多起訴都與時任巴西國油掌舵人羅塞夫有關(Dilma Rousseff)。2011年末,羅塞夫當選巴西總統。 

美國正在調查巴西國油或其員工、中間人、承包商是否違反了反國外行賄法規(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通過向外國官員行賄以贏得或保留業務。 

巴西國內檢察官宣稱,巴西國油公司及其承包商將項目的資本支出和收購費用誇大了數億美元並將其中的部分錢支付給了包括執政黨工黨在內的團體。

兩名主要涉案人員包括前巴西國油高管Paulo Roberto Costa以及黑市貨幣交易商的Alberto Youssef。在辯解環節中,他們聲稱負責決策的政治團體拿到了所有合同金額的3%。

但是目前,巴西執政黨工黨及其團體成員對此予以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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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毫不猶豫把不行賄作為我的標簽”王石演講節選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07019

北京APCE上出現了APCE藍,你們說這算不算一個好夢呢?沒有反應啊?鼓掌什麽意思?贊同還是不贊同呢?我看你們回答比較猶豫,因為我們知道APCE藍是很多人放假不開車了、周邊工廠停工才出現的。當然這個不是我的夢,我的夢是APCE上的中美聯合公報,中國非常明確地表示了我們的碳排放峰值在2030年,這個才是真正的APCE藍。

推動企業綠色可持續發展,如果有什麽夢,那應該是我的夢,也不怎麽高尚。就是如何讓企業可持續發展,做百年老店。企業可持續發展是非常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尤其是過了而立之年,在中國的企業平均壽命來講就是8年,萬科已經30年了,非常不容易,怎麽做第四個、第五個十年非常難說。所以要想企業可持續發展,必須要看未來。

第一,未來再怎麽互聯網,產品還是要做的,產品還是講質量的。但是中國的房地產這麽多年黃金時代,產品銷得很好,但是質量問題並沒有解決。

第二,將來面臨非常多的不確定性,包括改革、反貪能反到什麽程度。但有一點是確定的,我們這種增長速度和能源消耗,地球是支撐不了的。我們對生存環境、對大自然不負責任是不可持續的。要在大家不註意的時候做起來,這樣你才有明天。

比如既然公布了2030年的峰值,深圳是不是可以把峰值提前開始呢?我的想法是2018年,並且在2015年巴黎氣候能源大會上宣布,這是我現在的夢想,我也在主動參與深圳的一些公共事務去促進這個事情,這是我應該做的。如果說到夢想,我想,中國正是存在著不確定性,我們的夢想和努力才有積極的意義。

2009年南方周末第一次“中國夢踐行者”致敬,我非常榮幸地在上海站在了講臺上,那次致敬的還有江平老先生這些人,我能和他們站在一塊,是非常榮幸的。

在這里,我想說一個噩夢。2008年汶川地震。我捐了200萬,其實200萬不算少了,但一下子陷入了一個負面的輿論漩渦,這是我和萬科公關部完全沒想到的。我記得很清楚,一個帖子是這樣說的:“雖然你登上過珠峰,但你的道德高度還沒有一個墳頭高”。當時那種情況,我是準備辭職的。但緊接著2009年,南方周末推舉我作為“中國夢踐行者”我感到很溫暖。

之所以被南方周末作為致敬者,我記得當時給了我三個標簽,一個標簽就是企業家,第二個標簽登山者,第三個標簽不行賄,我毫不猶豫把不行賄作為我的標簽。

我說我為什麽要選不行賄呢,不行賄難道不應該是每一個企業家都應該遵循的嗎?不行賄難道不是一個最基本的道德底線嗎?行賄這種現象本身並不荒唐,但是當一個社會認為行賄是正常的時候,這個社會是荒唐的。

新一屆領導人開始在中國進行旗幟鮮明的反腐反汙,雖然這不是三年五年能完成的,但已經成為風氣。南方周末能對堅持不行賄的我做出肯定,我要再次表示尊敬和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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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原葛蘭素史克行賄案查處經過:常規審計中發現線索 0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5-07-13/929666.html

從葛氏公司“賄賂門”的曝光,人們終於看清了中國醫療行業滋生行業腐敗的土壤以及醫、藥行業之間的潛規則:虛高的藥價中包含了諸多的行賄成本。

葛蘭素史克行賄大案怎樣水落石出

藥品價格問題是關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問題,但讓不少中國老百姓難以理解的是,為什麽中國的藥價會那麽高,知名藥企的某種藥品價格為什麽在中國會高出其他國家多倍。在一次稅收征管審計中,審計人員以專業視角抓住關鍵點,並以一查到底的精神,抽絲剝繭,重拳出擊,才得以揭開這一鮮為外界所知的醫藥行業秘密。

2013年7月,公安部首次向社會公開了英國著名制藥公司葛蘭素史克(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葛氏公司”)的部分高管涉嫌嚴重經濟犯罪,被湖南長沙、上海和河南鄭州等地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的消息,引起社會輿論巨大反響。這一案件被公安部列為2013年十大經濟犯罪案件之首。當然,此案所涉及的遠不只一家藥企,還有相關醫療單位,甚至包括政府官員。而葛氏公司因行賄被判罰金30億元,被媒體稱為“中國史上最大罰單”。

從葛氏公司“賄賂門”的曝光,人們終於看清了中國醫療行業滋生行業腐敗的土壤以及醫、藥行業之間的潛規則:虛高的藥價中包含了諸多的行賄成本。

這一轟動全球的行業行賄違法違規問題的線索,是審計署駐上海特派辦在2011年的一次常規審計中發現和查實的,並依法移送公安部門進一步查處。

名不見經傳的“臨江國旅”

2011年年初,審計署駐上海特派辦處長王海(微博)(化名)帶隊對某市國稅局開展審計。審計過程中,王海和審計人員小肖、小陸等仔細分析了企業的年度報稅資料,將營業費用居高的如藥品、化妝品等行業作為此次審計關註的重點,發現一家外資藥企兩年營業費用約6億元,達主營業務收入的30%。

“以審計職業的敏感,這麽高的營業費用,背後很可能隱藏著‘秘密’。是虛列費用偷稅,還是多列支出套取資金?必須看一看。”他們通過稅務部門協調,對多家藥企實地查訪,並要求這些企業提供2009年和2010年兩年營業費用的明細。

對藥企財務資料的分析發現,藥企的營銷費很大一部分付給了旅行社。這些旅行社中,有國有的也有民營的。一家名叫“臨江國際旅行社”(以下簡稱臨江國旅)的民營公司作為供應商在藥企中相當活躍,與許多藥企都有業務往來。調查發現,有些藥企第一年和某家國有企業合作,第二年就轉到了臨江國旅。這再一次引起了審計人員的關註。

審計人員的職業素養就在於,不能放過哪怕是一個極小的疑問,因為有些不起眼的問題背後也許就藏著一個巨大無比的“黑洞”。強烈的責任感驅使著審計人員將藥企的“生態環境”作為下一步的研究對象,而這家名不見經傳的“臨江國旅”是非延伸調查不可的。

當時收集到的資料顯示,臨江國旅為非本地註冊企業,是註冊地旅遊局十大旅行社之一,日常主要業務是組織在滬外企高端商務人員在中國境內及世界各地開展會議、會務、會展和培訓工作。

在稅務專管員的陪同下,審計人員到了臨江國旅。這是一家規模不大的民營企業,公司員工20多人。但是,在臨江國旅的財務賬上卻發現,其年收入1.5億元,業務量相當驚人,的確可以稱得上當地十大旅行社之一。令人費解的是,這些收入基本上來自各制藥企業,沒有散客旅遊收入。

審計人員通過對臨江國旅賬目的分析掌握了該旅行社的成本核算方式,從中找到了與其訂單成本不符的幾單業務,其中計入成本的幾次50萬元支出進入了審計人員的視野。經查,有200多萬元最終付給了天津的一家房地產公司。而這家房地產公司與臨江國旅並非有直接的業務往來。詢問財務人員關於這筆資金的問題,財務人員閃爍其詞。

臨江國旅暴露出的種種疑點,使審計人員迅速作出一個決定:去天津延伸調查事實。

  • 中國青年報
  • 劉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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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鑫鋼鐵疑行賄百余官員 個人受賄最高額或20萬元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7/4648757.html

海鑫鋼鐵疑行賄百余官員 個人受賄最高額或20萬元

一財網 張國棟 2015-07-22 20:58:00

媒體報道顯示,海鑫集團部分債權人已在4月中旬將名單提交給最高檢和中紀委,“7月8日,中紀委人員已經約見了我們舉報人,詢問了海鑫的相關情況。”

頭頂山西省最大民營鋼廠光環的海鑫集團,又一次站到“新聞頭條”的位置。這次引發輿論關註,不是因為它的停產重整,也不是它的驚人負債,而是一樁涉嫌行賄的醜聞。這一醜聞再次暴露出鋼鐵企業與政府各個部門之間千絲萬縷的灰色關系。而關系的背後,也折射出中國民營企業在發展中不得不面對的困局。

海鑫集團一債權人代表日前向澎湃新聞爆料稱,海鑫集團涉嫌向百余名官員行賄,行賄名單流出,中紀委已介入調查。

報道稱,行賄名單共有5份,主要涉及聞喜縣、運城市、山西省三級政府的發改、財政、經信等部門百余官員、幹事,及國家發改委一名官員。最大的一筆金額為20萬元。其中,“海鑫集團資金申請政府人員名單”上印有海鑫集團徽標,另外三份分別為2009年、2010、2011年“海鑫集團送禮資金申請(政府人員名單)”,還有一份為“2009年海鑫鋼鐵集團節能減排部送禮情況記錄”。

消息一出,外界錯愕。

海鑫鋼鐵掌門人李兆會

作為國內知名民營鋼企,海鑫集團曾有著輝煌的過去,即便在李兆會接手的最近十年里,產能雖然沒有明顯增加,但這家企業對當地的財政、就業等貢獻都是巨大的。而梳理這家鋼企的發展史,過去曾拿到“全國環境保護先進單位、“山西省模範納稅大戶”等多個光榮稱號。

不過,自去年3月開始,因債務負擔沈重、運營資金枯竭,這家山西規模最大的民企被迫停產。據本報記者從債權人手里拿到的海鑫債務數據,900多家債權人申報的債權總額為234億元,確認債權143億,不予確認的債權23.9億,待確認債權66.7個億,而其賬面資產不過69億元。

就在今年4月30日,山西運城市政府還在一份《海鑫集團戰略投資人招募公告》中,推介這家企業:目前海鑫集團具備560萬噸鐵、600萬噸鋼、520萬噸材的綜合生產能力,工信部此前公布的第二批鋼鐵行業準入115家鋼企名單,海鑫集團就位列其中,意味著這家鋼廠在規模、環保、質量、安全等相關方面已達到要求。

不過,從目前曝光的情況上,海鑫集團的發展成果里明顯帶有“水分”。

7月22日晚,一位曾與海鑫集團有過交集的鋼企高層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海鑫屬於民營企業,在山西的地位很重要,這樣一家大戶與當地政府的各個部門多少有千絲萬縷的聯系,“很多企業在出生的時候,可能合法也可能非法,有些是先上車後買票甚至不買票,手續是不太齊全的,而要把手續辦齊全,就要‘打通’像發改委、工信部門、中鋼協等層層官級”。

而從媒體曝光的情況看,此次涉嫌受賄的主要事項是節能減排。從2009年到現在,節能減排工作一直是工信部、發改委等部門提倡的,“企業做了就有些獎勵或者地方補貼,可能因為要拿到優惠政策,從而得到更多的利益”。

在企業的發展過程中,比如擴產,鋼廠項目立項,都要經過國家發改委、當地發改委、經貿廳等部門,因為只有走完這些流程才可能落地,也才能做下一步的工作。“海鑫鋼鐵,其實環保也是存在問題的,為了糊弄過去,就必須做一些關鍵性的打點。”上述鋼企高層說,用錢擺平很多關系,使得麻煩減少,所有環節都要照顧到,這是它行賄涉及面大的主要原因。

值得關註的是,從山西頻頻曝出的“窩案”看,當地的政治生態、企業生態都是非常嚴重的,如太原市原副市長薛忠晉,山西省環保廳原總工程師趙義,山西省經信委原副主任、山西省中小企業局原局長胡榮華等均已落馬。

媒體報道還顯示,海鑫集團部分債權人已在4月中旬將名單提交給最高檢和中紀委,“7月8日,中紀委人員已經約見了我們舉報人,詢問了海鑫的相關情況。”

實際上,在海鑫集團停產後,就有部分中小債權人組成討債維權團隊,通過種種手段搜尋證據線索,試圖揭開海鑫破產之謎。據他們從稅務、工商等部門獲取的會計報表等資料顯示,海鑫集團涉嫌造假賬、偷逃稅款以及向關聯公司輸送利益轉移資產。不過,過去的一年里,這個維權團隊已經多次向相關部門反映了海鑫集團破產背後的種種疑點,但尚無明顯收效。

編輯:王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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